分享:
官校女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今年 4 月司法覆核得直,法官撤銷局方的革職決定,並獲頒訟費。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法庭線》查詢時確認,已於上訴期限屆滿前,向上訴庭提出動議,申請撤銷判決。局方又指,由於涉及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公開評論。
局方重申,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紀律和操守,對違法或違紀的公務員零容忍,會按公務員紀律機制公平、公正及嚴謹處理紀律個案。
女教師覆核得直 官指革職涉法律上錯誤
司法覆核的申請人為譚玉芬;建議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高院法官高浩文 2024 年 4 月頒下判詞,裁定申請人司法覆核得直,指女教師雖有行為不當之處,但局方處分時,看來未考慮其他可行懲罰如強制退休,就直接以革職為量刑起點,必涉法律上的錯誤,故理據成立,下令撤銷革職決定,並向她頒訟費。
判詞提及,申請人在官校任教長達 25 年間,除本次事件外,行為毫無瑕疵,此期間累積的福利,卻因解僱遭撤除。以申請人的年紀,或難再覓新僱主,遑論重建退休金。
判詞另指沒調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 Facebook 上的言論,對其校內教職,或任何學生有所影響。故法官認為,革職兼剝奪福利此一決定嚴苛,又認為局方決定時,必涉一些法律上的錯誤,裁定此理據成立,撤銷其遭革職決定。
判詞亦指,涉案的帖文言論包括「黑警琴晚屈斷年青人隻手過程」、「根據每日記招,警察都係英勇、克制、合理同有禮貌㗎喎!警察子女自豪都嚟唔切,點會怕被欺凌呢?」
《法庭線》早前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將如何執行法庭的裁決。局方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僅稱會研究法庭判詞,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跟進行動。
HCAL1804/2023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