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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由 2021 年 12 月正式起訴至今橫跨逾 2 年半,經三度押後,將在本月 29 日裁決。主審的區院法官郭偉健今年屆退休之齡,惟《區域法院條例》訂明,如有案件正在審理,可按需要留任。
翻查 2024 年 5 月的政府憲報,特首李家超按《區域法院條例》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延長郭的任期 18 個月,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
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一般來說各級法官在延任期間,可繼續享有除薪金外的附帶福利和津貼,例如房屋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子女教育津貼等。
司法機構:延任期間續享附帶福利和津貼
司法機構回覆《法庭線》指,法官郭偉健已獲延任 18 個月,現行的任期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此項任命是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 88 和 92 條、《區域法院條例》第 11A(2A)(a) 及 11A(3) 條,並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的。
發言人又指,一般來說,各級法官(包括區院法官)在延任期間,可繼續享有其在任期間除薪金外的附帶福利和津貼,例如房屋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子女教育津貼等。
記者亦查詢,有否安排郭官在延任期間,審理《立場》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司法機構未有回應。
郭偉健今年屆訂明退休年齡
郭偉健於 2012 年獲委任為區院法官,政府新聞公報指他生於 1959 年,按此推算,郭將在 2024 年屆 65 歲退休之齡。
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 11A 條,法官須於年屆 65 歲退休年齡時離任;如已屆退休之齡,但在此前有法律程序在其席前展開,則可按需要繼續留任,使該法官能就該等法律程序宣告判決或作出任何其他事情,但留任時間總計不得超過 5 年。
政府於 2024 年 5 月 24 日刊登憲報,指特首李家超已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 11A(2A) 條所賦予權力,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延長郭偉健的任期 18 個月。
《立場》案裁決三度押後
《立場》案的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但押後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郭偉健另希望等候譚得志煽動上訴案結果,第二次將案件押後,其後通知於 2024 年 4 月 29 日裁決。
案件之後第三度押後至同年 8 月 30 日裁決,據悉因法官郭偉健需要更多時間考慮裁決。其後裁決日子再度更改,提早一日至 8 月 29 日下午進行。據了解,有關改動是配合大律師的日程。
DCCC26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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