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阵地社工」陈虹秀案周四(5日)续审,控方传召时任「速龙小队」警长,供称当晚两度在现场见到陈,首次时听到陈持咪向警方呼吁「保持克制」,第二次陈持咪说话时,于5秒即在没有上级指示下,以非法集结罪拘捕陈。就辩方案发片段显示,当时有人向警方称陈是社工,警长回应:「听唔到」。
「速龙小队」警长供称陈以扩音器吁警「保持你克制」
被告陈虹秀(47 岁,社工)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控方早前在开案陈词指,陈虹秀于现场以扩音器喊: 「呢个系市民发出嘅警告,请你唔好开枪。你唔可以开布袋弹枪」、「请警务人员保持冷静同克制」等,藉身处现场及叫喊鼓励暴动。
案件周四续审,控方传召当日负责拘捕陈虹秀的警察,现任机场特警、时任「速龙小队」警长6798林上岚作供。林上岚供称,当日负责处理暴力的示威行动,在晚上7时多于轩尼诗道往东推进,至分域街十字路口时首次见陈虹秀身穿黑色上衣、白色长裤、颈挂「猪嘴」(呼吸过滤器),位处前方约30米外的马路上,并以扩音器对警方呼叫:「保持你克制」及类似「唔好开枪,佢哋已经走紧,畀啲时间佢哋走」等说话。
林续指,当时自己未有理会陈虹秀,希望拘捕向警方冲击的暴力人士,故继续向东快速推进,其后见有逾百名示威者聚集在鹅颈桥附近,有人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和砖块及射「激光」;当他停留在轩尼诗道和马师道交界时,再次听到陈虹秀持咪重复早前内容,因此上前捉住陈,打算拘捕对方。
案发片段显示有人曾向警方称「佢系社工」
林又指,期间有人欲拉走陈,故他让女警上前协助,一名女警(10654)负责为当时蹲下的陈锁上胶手扣,林最后于晚上约8时20分,宣布以非法集结罪名拘捕陈。
林上岚之后在辩方盘问下表示,自己是在分域街看到陈虹秀约5秒,便在其视线范围消失,指陈当时或站在行人路而非马路向警方说话,而他自己当时的注意力,就放在前方示威者。至于他再次于马师道看到陈虹秀时,林称当时认得早前在分域街看到陈,故在没有上级指示下,只相隔5秒左右,即自行决定拘捕陈。陈当时举起双手,被包括林上岚在内共5至6名男警拉走,而他不确定女警何时上前帮忙作出拘捕。
辩方庭上就播放案发时片段,林确认陈虹秀曾以扩音器称:「如果你需要驱散市民,需要给予足够嘅时间」;辩方再指出片段显示,当时曾有人向警方指「佢(陈)系社工」,其问林是否有听到有关说话,林就回应指「听唔到」。案件周五(6日)续审。
案件编号:DCCC12/2020
编辑/网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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