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评论—2025-01-04)元月3日,中共大陆官媒《中国新闻周刊》登出《再曝非正常死亡,“指居”制度何去何从?》的文章,将中国持续多年争论不休的“指居”法律条款存废问题再推向关注热点。
文章说:2024年12月19日,邢燕军的追思会在北京举行。在追思会上,他的家人拿着一张公安机关作出的撤案决定书进行宣读,上面写着“因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此案”。
47岁的邢燕军曾担任优友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8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公安局办案人员跨越1500多公里,远赴北京,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等为由,对上述公司包括邢燕军在内的14人展开抓捕行动。
在新左旗检察院已经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邢燕军等人本可以被取保候审。但同年12月,邢燕军等12人被新左旗警方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下简称“指居”)措施。
2024年4月3日,邢燕军在指居房间内被发现非正常死亡。12月6日,新左旗公安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这意味着,邢燕军公司被抓的14人,集体被宣告无罪。此时,离邢燕军死亡已过去了247天。
邢燕军案引起了社会关注,“指居”制度也再次成为法学界热议的话题。
检视中国多年来《刑事诉讼法》几次修改均有人提出废止“指居”条款,但修改时却仍被顽强地保留了下来,虽然期间似乎也增加了些限制指居的条件,但现实中指居不仅依旧泛滥,而且因指居非正常死亡事件仍持续不断。可见,指居的修改并没有改善指居非正常死亡惨案。
只要了解中国近几十年来法律历史的人士便不难发现,其实指居存废不会改变中国被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状况,也不会改变中国被任意羁押的现实。诚如“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后,有大量“学习班”“黑监狱”存在,里面的残酷性与死亡率并不低于收容遣送站;劳教废除后,大量被“寻衅滋事”关押判刑者,填补着劳教的数量,全国因此获刑人数并没有太低于过往的劳教人员。由此可知,指居纵然废除,也完全可以确信有另一种代替指居而更换名称的羁押方式应运而生。即中国国民遭受非法侵害的命运不会有什么实质性改变。大量以法律的改换名义而登场的非法侵害公民权利甚至生命的制度法条会层出不穷。
为什么中国每次所谓法律上的改变并不会根本性带来中国社会公民权利切实改善,公民遭受公权力非法侵害的可能性得以消除?根本原因就是中共极权统治是人治而非法治,法律在中共统治上是工具,是摆设,在此前提下,一切法律的改变,都是外在形式的变换,是换汤不换药。对此只要读一下网络上流出的中共党首毛泽东关于宪法的讲话,便会深刻认识中共治下法律的着色。
1954年,毛在秦皇岛中央宪法工作讨论会议上发表了如下讲话:“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得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以上为1954年秦皇岛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的讲话资料,现存于中央档案馆一室)”
通读毛泽东对宪法的讲话,便会明白中共集团将宪法当作一种权宜,一种迫不得已的摆设,一种欺世盗名的需要。试想作为一国的最根本大法尚且被置于如此地位,其它什么法律条款会被真正尊重执行?中共信奉的是无法无天,是抛开一切法律规则,是为了欺骗才虚假地祭起法律牌坊,正如他们公然喊出“法律不能当挡箭牌”。这样的统治集团怎么可能指望它通过修改法律来保障公民权利,来避免公民遭受非法侵害?显然这是痴人说梦。
通过毛泽东对宪法的讲话,让人一目了然中共对法律的定性,也就清楚今天对指居的存废之争,无关法治的根本,也不会避免公民随时可能被非法侵害的机会。因为中国根本的问题应该是结束以法律为摆设的人治制度,建立起切实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民主下的法治制度,只有如此,法律才会真正成为法律,公民才有真正免于被非法侵害的可能。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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