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推墙大联盟”案刑事判决书

北春记者 周云龙

 

“推墙大联盟”案已于2023年3月20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五名核心成员获刑。本案是典型的因言获罪,因此此案被中共当局严密封锁信息,使得外界对此案毫不知情。现把此案的刑事判决书全文公布如下: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0) 渝01刑初34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任建平,男,1964年8月4日出生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公民身份号码510702196408040419,大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沿江西街3号1栋2单元4号,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南方香榭里小区22号附2号10-3。因本案于2019年4月2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辩护人陈继开,重庆新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姚锡锐,男,1972年11月19日出生于浙江省湖州市,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30502197211190413,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方路1568号,住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洲花园一期3幢402室。因本案于2019年4月29日被抓获,同年5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辩护人孟辉,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杨鹏,男,1967年7月7日出生于广东省揭阳市,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40502196707071232,高中文化,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汕头市支行职工,住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街道朝汕路居委新岐路2号2座503房。因本案于2019年3月28日被行政拘留,同年4月3日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辦护人白晓民,重庆静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顾海英(曾用名顾爱娟),女,1982年1月22日出生于上海市宝山区,汉族,大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1011319820122362X,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社会综合协管服务社职工,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1659弄8号201、401室。因本案于2019年4月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滨、王莲,上海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彭海明,男,1962年8月5日出生于湖南省沅江市,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2302196208058315,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九龙领仕汇38栋1505房,户籍地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文林村五村民组。因本案于2019年4月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

辩护人冉书平,重庆新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渝检一分检刑诉(2020)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0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国家秘密,于2020年11月25日、2023年3月20日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官王婷、游中立、于武强出庭支持公诉,检察官助理罗越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及辩护人陈继开、孟辉、白晓民、李滨、王莲、冉书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底,被告人任建平、彭海明与LIUXIAOYAN(加拿大籍,网名Lucy,另案处理)等人在“救国阵线”推特群相识。2018年初,任建平、LIU XIAOYAN等人共谋成立推特群,2018年4月4日,任建平等人将该推特群命名为“推墙大联盟”。“推墙大联盟”确立了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国家政权的目标。任建平等人积极招募、拉拢境内外人员加入该“推墙大联盟”,被告人彭海明、林杨鹏、顾海英、姚锡锐等200余人先后加入,并分别被编入“推墙大联盟”下设的十余个推特群。任建平等人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大量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民众参与敏感政治事件纪念活动,大肆炒作境内敏感事件,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抹黑、辱骂国家领导人,积极配合境内外人员共同宣传“全民共振”运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被告人任建平与LIU XIAOYAN 等人制定了“推墙大联盟”宗旨、宣言、群主工作章程、线上人员安全守则,制作了“推墙大联盟”主旨宣传视频,招募、审核、考评成员,有组织的撰写、翻译、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任建平共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12 700余条。

2018年6月10日,被告人姚锡锐受邀约参加“推墙大联盟”并加入“推墙大联盟”下设的“民主”“自由”“翻译小组”推特群,随后担任“民主”推特群群主,负责对群内成员进行管理。姚锡锐将危害国家安全的中文推特链接发送到“翻译小组”推特群,再由他人翻译成英文发布到网络社交媒体。姚锡锐共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36 700余条。

2018年6月10日,被告人林杨鹏受邀参加“推墙大联盟”,并加入“推墙大联盟”下设的“N5”“自由”推特群,随后担任“N5”推特群群主,负责对群内成员进行管理。林杨鹏在“推墙大联盟”公众号上发表了支持“民主运动”的征文,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积极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林杨鹏共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4300余条。

被告人顾海英受邀参加“推墙大联盟”,并加入“推墙大联盟”下设的“N5”“自由”推特群,2018年6月26日担任“N5"推特群副群主。顾海英在“推墙大联盟”公众号上发表了国内敏感事件纪念文章,并制作宣传海报5张。顾海英共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14 600余条。

2018年3月,被告人彭海明受邀加入“推墙大联盟”成立筹备群,随后加入“推墙大联盟”下设的“N1”“训练”推特群。彭海明在群内因与他人发生口角,退出推特群。后彭海明仍继续支持和参与“推墙大联盟”的相关活动,利用推特私信为任建平出谋划策,助推“推墙大联盟”利用国内重大敏感事件进行宣传、造势。彭海明共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推文7700余条。

2019年4月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顾海英、彭海明抓获归案:2019年4月3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林杨鹏抓获归案:2019年4月24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任建平抓获归案;2019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姚锡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任建平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鉴于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处罚时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被告人任建平提出:其没有犯罪,没有参与建立“推墙大联盟”;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是推特账号@jplucy2025唯一使用者,其仅使用该账号发布30余条推文,其他推文与其无关。

任建平的辩护人提出:任建平不是“推墙大联盟”的创建者,所谓“宣言”“宗旨”虽是从任建平电脑中提取的,但不能证明由其编写;任建平不是群主,是被其他人拉入群的;任建平和刘小燕从来没有见面,不明知刘小燕身份,不应认定勾结境外人员;任建平也不符合刑法关于首要分子的规定,请求对任建平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量刑。

被告人姚锡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姚锡锐的辩护人提出姚锡锐有以下从宽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本案中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认罪悔罪,在侦查阶段多次撰写悔过书,庭审中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林杨鹏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提出其被抓获后才知道刘小燕的真实身份;虽然其说过想通过微信发展“推墙大联盟”成员,但没有实施。

林杨鹏的辩护人提出林杨鹏有如下从宽情节:其系从犯,受人邀约参加犯罪,犯罪行为受人安排、指使,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认罪态度好,在侦查阶段书写了悔过书,庭审时自愿认罪;没有前科,系初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被告人顾海英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顾海英的辩护人提出顾海英有以下从宽情节:其系初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案发前有正式工作,犯罪主要原因是交友不慎,请求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被告人彭海明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但提出其参加“推墙大联盟”时不知道刘小燕的真实身份。

彭海明的辩护人提出:彭海明系从犯,属一般参与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彭海明受邀约加入推墙大联盟,动机不是为了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是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彭海明进群不久便退出,其转发的视频和推文都不是自己撰写和编辑的,罪行较轻;彭海明系初犯、偶犯,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被告人任建平伙同刘小燕(LIUXIAOYAN,加拿大籍,网名 Lucy,另案处理)、彭海明等人,通过境外网站推特(Twitter)建立“推墙大联盟”,构建组织,意图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炒作热点事件,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刘小燕任“推墙大联盟组委会”组长,任建平任副组长,二人伙同他人制定《推墙大联盟 321宣言》《线上人员安全守则》《群规》等规章制度,明确以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为该组织的宗旨,并对成员实施管理。     

“推墙大联盟”共吸收成员200余人,下设10余个推特群,由任建平、刘小燕任命的群主、副群主对群组进行管理,成员在群内大量发布涉证有害信息。“推墙大联盟”在推特、油管(Youtube)等境外网站申请多个公众号,发布涉政有害信息。经统计,“推墙大联盟”推特公众号共发布中、英文涉政有害信息0.14万余条。

被告人任建平于2018年4月参与建立“推墙大联盟”,系该组织发起人之一,参与制定组织规则,招募、选拔组织成员,组织编写有害信息,参加各推特群群聊,其个人推特号发布有害信息1.27万余条。

被告人姚锡锐 2018年6月加入“推墙大联盟”,同年7月被任命为“【推墙大联盟】民主:联盟大推墙”(以下简称“民主群”)群主,截止案发该群共有成员37人,姚锡锐对该群组实施管理,积极发布涉政有害信息,参与了“自由群”“翻译小组群”群聊,其个人推特号发布涉政有害信息 3.67万余条。

被告人林杨鹏于 2018年6月加入“推墙大联盟”,同年8月被任命为“N5群”群主,截止案发该群共有成员33人,林杨鹏对群组实施管理,积极发布涉政有害信息,还参与“自由群”群聊,其个人推特号发布有害涉政信息0.43万余条。

被告人顾海英 2018年6月加入“推墙大联盟”,同年8月担任“N5 群”副群主,伙同林杨鹏对群组实施管理,积极发布涉政有害信息,其个人推特号发布涉政有害信息1.46万余条。

被告人彭海明2018年4月参与建立“推墙大联盟”,后退出该组织,但仍支持任建平从事犯罪活动。并帮任建平出谋划策,转发涉政有害信息,其个人推特号发布涉政有害信息0.77万条。

另查明,2019年3月28日,林杨鹏因本案罪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年4月1日,顾海英、彭海明被抓获归案;4月24日,任建平被抓获归案:4月29日,姚锡锐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

据证实: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证明:任建平等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2.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的基本身份信息。

    3.前科材料、管控材料,证明:因寻鲜滋事,林杨鹏于2019年3月28日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期间被刑事拘留。

因散布涉政有害信息,彭海明于2017年12月25日被采取管控措施;因使用推特号多次转发涉政有害信息,彭海明于2018年5月被公安机关列为管控对象。

4.LIU XIAOYAN照片与Lucy网络照片的人像比对报告,证明:

经比对,LIUXIAOVAN的护照照片、首都机场出境现场照片,与推特账号 Lucy 的照片,相似度分别为79.61%、77.67%。

5.刘小燕微信信息、辨认笔录,证明:刘小燕高中、大学同学手机中刘小燕的微信昵称为Lucy 小燕,微信号为L3135776599。经证人辨认,刘小燕微信号使用的头像照片是其本人照片。任建平微信好友 Lucy 小燕的微信号为L3135776599。

6.搜查、扣押、提取、封存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等书证。证明:(1)2019年4月24日,公安人员依法对任建平的住处进行搜查,查获黑色锤子牌手机一部、电脑主机一台、Seagate 牌硬盘一个、12张写字白纸;(2)2019年4月29 日,公安人员依法对姚锡锐随身物品进行搜查,查获白色VIVO牌手机一部;(3)2019年3月27日,公安机关查获林杨鹏黑色三星手机一部,号码 13509883103;(4)2019年4月1日,公安人员依法对顾海英的住处进行搜查,查获 ZTE 牌手机一部;(5)2019年4月1日,公安人员依法对彭海明的住处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对查获的证据依法予以扣押、封存。

7.任建平电脑的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证明:2019年4月

24日,公安机关对任建平使用的台式电脑进行现场勘验并依法提取电子数据。任建平的电脑能够登录推特账号@LTDW2025、@jplucy2025,电脑内有文档“推特群内部资料 09.x1sx”,其中包括“N5 群”“翻译组”“民主群”等个10分表格,各表格包括名称、推特账号、职务、政治倾向等统计事项。

8.任建平电脑硬盘、手机、移动硬盘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电子数据,证明:(1)2019年4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任建平的电脑硬盘进行检查,提取其中存储的电子数据。任建平电脑内保存有《联盟》文件夹,其中包含《共振》《群规》《64》等子文件夹,含有大量“推墙大联盟”的宣传图片、会议组规范文档、群规、推特群内部资料等图片、文档、视频和文件夹,以及大量《六四”事件相关的图片和视频。(2)2019年4月2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任建平持有的锤子牌手机进行检查,提取电子数据。该手机可登录推特账号

jenping2000@gmail.com。

9.姚锡锐手机的电子数据检查笔录,证明:2019年5月5日、

6月4日,公安机关两次依法对姚锡锐持有的vivo 牌手机进行检查,提取电子数据。该手机可登录推特账号@YTxqrdlm,该账号2017年5月注册,昵称 Pusher,发布3.7万余条推文。该推特账号参与了“全民共振号角群”“自由群”等4个群聊,与刘小燕、任建平、林杨鹏有私信交流。

    10.林杨鹏的手机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证明:2019年4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杨鹏使用的黑色三星手机进行检查,提取电子数据。该手机可登录微信号 stlinswx,昵称林舍,微信号的群聊和私聊中有“推墙”等内容。

    11.顾海英手机的电子数据检查笔录,证明:2019年4月1日、4月9日,公安机关两次对顾海英持有的ZTE 牌手机进行检查,提取电子数据。该手机可以登录推特账号@LiangQiu7,昵称梁丘漪雁,关注了推墙大联盟、刘小燕、林杨鹏、任建平等推特号,与任建平有私信记录,参与了“自由群”“N5群”“全民共振号角群”等群聊。

    12.任建平住处查获的纸质文件,证明:从任建平家中扣押的纸张12页,书写有“中国民主救国阵线政治纲领”“总则”“细则”“民主革命三要来”等内容。经任建平确认,上述内容由其本人于2017年下半年组建“推墙大联盟”之前书写。

    13.任建平电脑硬盘内提取的《推墙大联盟会议组规范文档.Lucy》文档、《推特群内部资料 09》《推墙系列(四)推墙》《推特政治政治光谱》等文件,证明:任建平的推特账号为@jenping2000、@jplucy2025。“推墙大联盟”共有成员222人,“推墙”就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前述文件记载了“推墙大联盟”的宗旨、群成员招募选拨规则、安全守则、行为规范,任建平全部参与的“民主群”“自由群”“N5群”等9个推特群群成员的推特账号、开设时间、入群时间、政治倾向、群肉职务等,以及任建平对“推墙大联盟”的成员进行政治考察等情况。

   14.“推墙大联盟”中文、英文推特公众号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推文截图、确认书,证明:2019年4月17日至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推特账号@LTDW2025、@LTDW2025E 的公开信息进行在线提取并下载。@LTDW2025昵称为“推墙大联盟(LTDW)”发布588条推文。推文内容主要是炒作热点事件和敏感话题,煽动群众游行示威,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LTDW2025E发布了866 条英语推文,经翻译、校对,推文主要内容是污蔑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

15.任建平个人推特账号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信息截图,证明:2019年4月17日、同月23日,公安机关两次依法对任建平使用的推特账号@jpLucy2025 的推文进行在线提取并下载,该账号昵称“毛毛”,发布推文1.28万条。同年4月26 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推特账号的私信、聊天内容进行在线提取并下载。该账号参与了“N1群”“N4群”“N5群”“自由群”等14个群聊,发布大量涉政有害信息。该账号与刘小燕、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李一平等账号有私信交流,主要内容是撰写、修改、传播、交流涉政有害信息,并对“推墙大联盟”实施管理。

16.姚锡锐推特账号、电子邮箱网络数据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信息截图、确认书,证明:2019年5月5日、同月14日,公安机关两次依法对姚锡锐使用的推特账号和电子邮箱

yaoxirui01@gmail.com的推文、群聊、私信、邮件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和下载。推特账号@YTxqrdlm 昵称为“Pusher”,发表推文量为3.67万条,经过公安机关统计,排除非有害信息6条,其余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该推特号参与了“民主群”“自由”“翻译小组”3个群聊,并在“民主群”担任群主,该群共37名成员。该账号与刘小燕、任建平有私信交流记录,受邀参加“推墙大联盟”并担任“民主群”群主。电子邮箱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任建平发送的文档《推特政治光谱》。

17.林杨鹏推特账号、电子邮箱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信息截图、确认书,证明:2019年4月7日、同年4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杨鹏使用的电子邮箱stlingsgg@gmaii.com、推特账号@sxdyg的邮件、推文、群聊、私信进行在线提取并下载。电子邮箱内有刘小燕、任建平发送的文档 《群主 01.doc》《推特政治政治光谱.xIsx》等文件,记载了“推墻大联盟”公开诠释、321宗旨、大联盟组织大纲、对群组成员进行政治考察等情况。推特账号@sxdyq昵称为“林舍”,发布涉政有害推文4241 条。同年10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杨鹏使用的另一推特账号@l ingaiufeng 的公开推文、群聊、私信内容进行在钱提取并下载。该账号昵称为 “凌秋风”,发布和转发涉政有害推文358条。推文主要内容是宣扬涉政有害信息。两推特账号参与了“N5o1d群”“N5群”“自由群”群聊。林杨鹏担任“N5old群”“N5 群”的群主,“N5 群”有33名成员。两推特号与任建平、刘小燕有私信交流。

18. 顾海英个人推特账号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信息截图、确认书,证明:2019年4月13日、4月28日、5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顾海英使用的推特账号@LiangQiu7、@srhaiying、电子邮箱 yinghaigu@gnail.com 的公开推文、群聊、私信、邮件的电子数据在线提取并下载,两推特账号昵称均为“梁丘漪雁”,@LiangQiu7 发表有涉政有害信息的推文860条,@srhaiying 发表有涉政有害信息的推文1.4万条。2018年6月26 日,梁丘漪雁担任“N5old群”副群主,后转为“N5群”,该群共33人,2019年2月27日又加入“自由群”。2018年5月30日,该电子邮箱发送多幅纪念“64” 事件三十周年的海报以及文章,同年8月13日,任建平向该邮箱发送文档《推特政治政治光谱.xlsx》。

19. 彭海明推特账号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电子数据、信息栽图、确认书,证明:2019年4月12 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海明使用的推特账号@4txpGT8Fjiucelf的公开推文、群聊、私信记录进行在线提取并下载。该账号昵称“彭森林”,发表涉政有害推文7733 条。2019年4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海明使用的推特账号@FPMSIV5CLLuAVIj的公开推文、群聊、私信记录在线提取并下载。该推特账户昵称“五木”,发表涉政有害推文114条。彭海明的两个推特账号共计发布和转发推文7847 条,经过公安机关统计,排除非涉政有害信息52条,其余7795条均为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言论的推文。彭海明与任建平有大量私信交流,主要内容是共谋筹建“推墙大联盟”。

20. 证人熊某某、胡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熊某某和刘小燕是高中同学,胡某某和刘小燕是大学同学。刘小燕现在居住在加拿大,微信号是L3135776599,微信名是“Lucy 小燕”。经二人辨认,LIU XIAOYAN 的护照照片和任建平电脑中 Lucy 照片就是刘小燕。

   21.证人李建渝(任建平的妻子)的证言,证明:任建平前些年接一些系统集成方面的工作,已有两年左右没有收入,平时呆在家里。他们家有两台电脑,客厅一台由任建平使用。

    22.证人周铁桥(“推墙大联盟”成员)的证言,证明:2017

年,其在推特上见到毛毛推文,就关注了毛毛。2018年5月8日,“毛毛”通过私信邀请其加入“全民共振”的“推墙大联盟”,同年6月,将其拉入“推墙大联盟全民共振old群”。毛毛的推特账号是@jenping2000,经常往群里拉人,发言很多,发过“推墙大联盟”的群规和安全守则,并要求大家要遵守。

23. 被告人任建平供述,证明:2017年10月,其在外网“救国阵线”推特群结识 Lucy,得知对方住在加拿大,名叫刘小燕。2018年,其和刘小燕商量,建个群用来讨论、发表观点,等条件成熟了再建立一个对时政、政权、制度发表看法和言论的组织。2018年4月,刘小燕把任建平拉进“推墙大联盟”推特群,后改称“推墙大联盟NI群”。“N1”就是英文“Number 1”,“一号群”的意思。群里大约有20多人,有“方觉”“宣辰”“碰头”“长城外”“末日独裁”“Lucy”“彭森林”等人。这些人参与了组织的前期筹备和组织体系讨论,后来大家采纳了“末日独裁”的意见,将组织命名为“推墙大联盟”。任建平、刘小燕等人讨论“组织纲领”“组织宗旨”“群规”“安全守则”“321 宣言”等规章制度,其他人参与修改,刘小燕定稿。“群规”和“群组安全守则”的目的,一是为了方便“推墙大联盟”各个群主管理,二是为了净化群里讨论的环境,对疑似公安、国安人员进行甄别和区分,其电脑内的《会议组规范文档》就是规则文稿。“大联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规则和“推墙大联盟”群成员的行为规范,刘小燕是组长,其任副组长。加入到“推墙大联盟”的人都想要推翻中国共产党,推翻现有制度。“推墙大联盟”陆续建立了“自由1群”“自由2群”“民主群”等10个左右推特群,吸纳成员150名左右。刘小燕全面管理,负费审该文件资料,提供宣传素材,担任“NI群”“训练群”群主,“林秋风”(应为“凌秋风”)和“林舍”是同一个人,在国内用QQ、微信群发表自己的观点。“pusher”是其中一个群主,“梁雁”也是一个群主,制作一些图片素材。各群主负责观察群内成员的表现,在群里积极发言,带动气氛,负费群里新成员的邀请、进群和违反群规的成员踢群等管理工作。“推墙大联盟”申请了中文公众号 LTDW2025 和英文公众号 LTDW2025B,用来发表群内成员的看法和观点,转发其他符合大联盟宗旨以及纲领的文章。“推墙大联盟”公众号中文版和英文版各发了1000条左右条推文,其中其发表了30条左右。

24. 被告人姚锡锐的供述,证明:其使用的推特账号是“@YTxgrdIm”,昵称 “Pusher” 。Lucy 将其拉入“推墙大联盟民主群”,群里大约有二三十人。进群后,其发现成员对中国现状、现有制度不满,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中国现有体制,其经常转发群里的推文。“民主群”的管理者是Lucy和毛毛,讨论的话题由二人发起,其他人转发,二人并对群成员进行管理。毛毛姓任,群里尊称任先生,经常指名道姓对国家领导人进行批判。Lucy 是一个小姑娘,其不了解,没见过面。Lucy任“推墙大联盟”组委会组长,毛毛任副组长,他们制定了“推墙大联盟”的“安全守则”“群规”“全民倒共321宣言”等来使用“推墙大联盟”的中英文公推号和个人自己推特号在群内发布信息,审查群内成员,对讨论话题的思想倾向进行控制。为了更好、更系统运作“推墙大联盟”,Lucy 和毛毛还组建了“翻译群”等5个推特群,并任命群主、副群主。除了“民主群”,其还参加了“自由群”等3个群。2018年7月7日,其担任“民主群”群主。

25.被告人林杨鹏的供述,证明:其有两个推特账号,分别是@sxdyq昵称“林舍”,@lingqiufeng昵称“凌秋风”。2018年七八月,毛毛或Lucy 将其拉入“推墙大联盟”下属的“N5群”,“N5”是英文“Nunber5”的意思,该群系“推墙大联盟”下属的网上组织。“N5群”应该是毛毛或者Lucy建立的,进群必须经过他们同意。“推墙大联盟”的公众号由Lucy和毛毛管理,成员违反规定由毛毛或Lucy处理。“推墙大联盟”的组委会成员有组长Lucy、副组长毛毛以及其他成员。“N5 群”里发言活跃的几个人有毛毛、Lucy、梁丘漪雁、李一平等人。其入群时,毛毛向其发送了“推墙大联盟”的规章制度,“推墙大联盟”公众号上也有“推墙大联盟线上人员安全守则”“群规”“全民倒共321宣言”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宗旨是推翻共产党。

“N5 群”聊天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现行社会状况、政治体制以及国家领导人的批评、不满、反感、愤怒等,“推墙大联盟”成员平时主要在群里和个人推特账号发布针对我国时政方针、政治体制以及国家领导人的抨击、谩骂,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2018年8月6日,Lucy 和毛毛让其到“N5群old”担任群主,后来转移到“N5群”当群主。其用林舍账号发布了4242 多条推文,用凌秋风账号发布了有362多条推文,攻击现有体制,呼吁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

26.被告人顾海英的供述,证明:其使用的推特账号是@srhaiying、@LiangQiu?,昵称均是“梁丘漪雁”。“推墙大联盟”的负责人是Lucy 和毛毛,Lucy 将其拉进“N5 群”,“N5”是英文“Number5”的意思。毛毛向其介绍建立“推墙大联盟”的初衷,“推墙”指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现有的统治和方针政策,召集、联合更多政治观点相同的人想办法推翻中国共产党、习近平的统治。加入“推墙大联盟”各推特群的人都赞同毛毛和Lucy观点。后来 Lucy推荐其和“方觉”当“N5群”群主,后来又让林舍和其一起当群主。“推墙大联盟”有10多个推特群,每个群约30人,整个组织大约300多人。“推墙大联盟”公号由毛毛和Lucy管理,群主、副群主由毛毛和Lucy任命,招纳新成员由毛毛和Lucy审核。组织内部有不同分工,Lucy 负责宣传,毛毛负责管理。毛毛和 Lucy 制定了组织宗旨、安全条例、群规等。Lucy的推特号是@xiaoyan2k,是个女的,感觉50岁左右。毛毛和Lucy让其制作“推墙大联盟”的宣传图标、图片和海报,其共做过6张图片,其中有5张是纪念“六四”运动的,1张是庆贺新年的。其转发过毛毛的推文大概十几、二十条左右。

27.被告人彭海明的供述,证明:其两个推特账号@QhGIFiyL617gtHZ、@4txpGT8Fjiucelf 昵称均为“彭森林”。2017年,其和毛毛在“救国阵线”的推特群里结识,毛毛真名叫任建平。2018年3月29日,毛毛提出Lucy准备在五一前,推出一个公推号,准备组建“推墙大联盟”。其回答“很好,赞同”。“推墙大联盟”的领导是 Lucy和毛毛,下谈了若干个推特群。“推墙”的意思就是指推翻、推倒中国共产党的专制统治,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权。“推墙大联盟”有守则、群规、宣言等规定,宗旨是为了推翻共产党。Lucy和毛毛在筹备“推墙大联盟”时,其表态:“你们的讨论和要做的事,我都赞成和支持”。其加入过“推墙大联盟”下属的“NI 群”和“训练群”,后又多次进出。在“推墙大联盟”期间,其曾向毛毛提到“我们大联盟应加大对董女士的声援力度,这样她才会有安全”,Lucy 和毛毛随后在推特群里号召成员对“泼墨”事件的女主角进行声援。

本院认为,被告人任建平、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利用信息网络,组建“推墙大联盟”非法组织,以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制定犯罪活动纲领和非法规章制度,对组织成员进行分工、考察,组织、指挥成员通过肆意编造、散布涉政谣言,炒作热点事件,抹黑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行,其行为均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指控罪名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辨解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任建平系非法组织创立者和主要领导者,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犯罪组织首要分子,依法应按照其所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姚锡锐、林扬鹏、顾海英在非法组织中担任管理人员,被告人彭海明参与创建非法组,上述被告人均发布大量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害信息,均为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的积极参加者。综合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在共同犯罪的地位和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于以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任建平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任建平未参与建立非法组织,未实施犯罪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侦查机关依法提取的电子数据等证据,足以证明任建平参与建立犯罪组织,制定组织规则,管理该组织公众号,并在犯罪组织中起领导作用。故对任建平及其辩护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任建平提出的其并非该推特号唯一使用者,其仅发布30余条推文,与其余推文无关的辩解意见。经查,任建平电脑的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记载任建平使用的电脑能够登录推特账号@jplucy2025。任建平电脑中提取的文件《推特群内部资料09》记载任建平推特账号为@jenping2000、@jplucy2025,记载刘小燕使用的推特账号为@xiaoyan2k。被告人林杨鹏、彭海明当庭指认,犯罪组织中的“毛毛”(@jpLucy2025)即为任建平。以上证据足以证明任建平系推特账号@jplucy2025 的使用者。故对任建平的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任建平到案后,虽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罪行,后又翻供,拒不承认罪行,认罪态度恶劣,人身危险性大,酌情从重处罚。任建平明知刘小燕居住于境外,与之勾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明知或应当明知刘小燕居住于境外,林杨鹏、彭海明关于不明知刘小燕系境外人员的辩解意见予以采纳。

被告人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海明曾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公安机关训诫,不思悔改,继续从事颠覆国家安全犯罪,酌情从重处罚。姚锡锐、林杨鹏、顾海英、彭海明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从犯,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予以支持。被告人顾海英罪行重大,不宜适用缓刑,辩护人请求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

各被告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应当剥夺政治权利。各被告人犯罪所使用的个人财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任建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9年4月23日止。)

二、被告人姚锡锐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目。即自2019年4月29 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

三、被告人林杨鹏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

四、被告人顾海英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則本政治权利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

31日止。)

五、被告人彭海明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夺政治权利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六、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任建平的黑色锤子牌手机一部、电脑一台,姚锡锐的白色VIVO牌手机一部,林杨鹏的黑色三星牌手机一部,顾海英的ZTE 牌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贺志伟

审判员   郜志龙

审判员   张  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冉曾

文章来源: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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