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政府悬红通缉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其妻母和他合共至少80万港元(下同,折算约9.8万欧元)的财产被港府充公,当中包括众筹助他诉讼而存放于律师楼的信托款项。许指责港府是政治报复,充公令「荒谬绝伦」;港府则强调是依法而行,但没有解释信托款项被视作「危害国安而得益」的理据。
许智峰于2020年宣布流亡后,其户口便被冻结,事隔约五年,高等法院昨(17日)早就律政司按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的附表3第9条申请进行闭面单方面聆讯,其后颁令没收许智峰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个人资产。根据第9条的1b款,若潜逃而令该法律程序未结束,若法庭信纳某国安罪行的潜逃被告本来可被定罪丶且曾经因为该罪行中获利,便可批出财产没收令。
许智峰称侵害人权 港府指绝非任意。
身处澳洲的许智峰下午在其个人脸书上载相关的充公财产令首页,称被充公的,包括他及其太太和母亲在港的财产,以及他作为民事案件提告人存放于律师楼的 trust money(信托款项,一般用作支付诉讼的律师费)。他没有透露涉及的总额,但其后在指责港府胡乱估算其「违反国安法并有犯罪得益」时指出,当局「凭空估计我的 Patreon 收入最高可达 1,200 万元,便判定我应被充公 80 多万」。他批评当局的荒谬逻辑,而法庭却接受,「令人啼笑皆非」。
他指称,港府开始时指控他挪用众筹款项,触犯「洗黑钱」罪行,当发现他把众筹所得全部存放律师楼后,便改口称他那是「危害国安而得益」;而港府指控他收取外国政府金钱亦查无实据,在此情况下充公他及其妻母的私有财产和律师楼的诉讼款项,可见充公令的「荒谬绝伦」
他形容,这是侵犯人权的行为,目的是打击仍在为香港民主与自由发声的人,并对他在国际上推动香港政策倡议进行政治报复。
许智峰社交平台上对此的反应两极,大部份人拍责港府无理丶库房缺钱便充公无法争辩人士的私人钱财。但亦有人指责许是逃犯,金钱该被充公;另又指他连累亲人,应感愧疚。
港府午夜前作出回应,指法庭发出没收令是依法而行,发言人解释,「许智峰在潜逃离港前后,将接近二百五十万港元的个人资产转移馈赠予其母亲及妻子,法庭亦信纳由律政司提交的相关交易证据。」另根据法例,相关得益的计算,可追溯至起诉期六年前起计的以后任何时间所作的馈赠,并予以没收。发言人强调,裁定被没收的款额「绝对不存在所谓可以『随时』或者『任意』没收私人财产的情况。」
港府又指责网上有人对当局和法庭的行动作出「失实抹黑和恶意攻击」,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和反对。
资料显示,许智峰流亡海外后,其在港银行户口被冻结,涉款85万元;许智峰家人的银行户口当时亦同被冻结,其后一度获解冻,许称已将积蓄转走。港府其后在2023年7月悬红100万元通缉他和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等七人,并于去年平安夜将上述七人列为「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并从中得益,包括在网上平台收取资金,已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文章来源:RF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