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去年行使「23条」,把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郭荣铿及「香港议会」发起人袁弓夷等7人列为潜逃者,并展开「没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高等法院周一(17日)进行闭门聆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处理没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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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许智峰周一下午在Facebook发帖文指,法庭已向他颁下财产充公令,「充公我及我太太、母亲在香港的财产」,及他「作为民事案件提告人存放于律师楼的trust money(信托款项)」,涉款80多万港元。
他批评,「充公令荒谬绝伦,是不折不扣的侵犯人权行为」,实质要对他进行政治报复。
许智峰并质疑港府搬龙门,起初指控他挪用众筹款项及洗黑钱,但调查后发现众筹资金原封不动存放于律师楼,就改口称其「危害国安而得益」。
他又透露国安警调查时曾寄信到其在澳洲工作的律师楼,通知他出庭,「摆明是想滋扰我在澳洲的雇主」;不过其雇主并不介意,「欢迎国安继续来信做个笔友」。
早在2020年,许智峰及其家人在香港的银行帐户已突然被冻结,当时港警称许智峰涉及挪用网络众筹取得的资金,利用亲人帐户处理涉案款项。而据港府去年12月指,有充分证据证明许智峰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包括在网上平台收取资金,又指他曾将其部分财产转移妻子及母亲。
编辑:温晓平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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