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21 日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五(20日)踏入第15天審訊,鄒幸彤開始作供,形容六四當晚維園是個「好神奇地方」,指維園多年來團結人心的魔法「係嚟自每個人帶入場嘅個份愛,而從來唔係控方講嘅個啲咩仇恨」。她表示「結束一黨專政」不是顛覆國家政權,而是顛覆一個不合法的黨專政;而要求還政於民就等同「我哋作為國家主人,去叫一個賊仔要還嘢,反而畀賊仔話我哋搶劫」,她重申「我哋主張要賊仔還嘢,冇主張要扑濕個賊仔,搶返樣嘢返嚟」。
沒律師代表親自自辯的鄒幸彤周五開庭後,先步出被告欄,步至大律師席,再移步證人席,同時獲准作供時帶同列出作供提及題目、證物編號的大綱。
鄒透露自己現年41歲,同時也是一名大律師。她之後提到自90年代初小學時期,已隨母親參加支聯會的六四燭光集會,2010年大學畢業後任支聯會職員,之後成為義工,2014年成當選常委,翌年底成為副主席,表示自己在支聯會成立時未在場,但在支聯會2021年「非正常死亡」為止,「就見證住佢最後一段路」,明言自己雖只是支聯會副主席,但在支聯會最後一段日子、控罪關鍵時間中,是3位正副主席中最後一位有自由之身,直言「喺支聯會呢段最後嘅時間,要為返支聯會言行負責嘅人,應該係我。」
「我自己堅持去講述、去記錄,去紀念世間嘅不公,亦唔係話要散播恨」
她指出,自己自小已隨母參與燭光集會,視為每年最重要的約定。她稱,六四燭光晚會對她而言是「第一堂公民教育課」,形容六四當晚維園是個「好神奇嘅地方」:「一行到入去,原本三唔識七嘅人都可以瞬間變成朋友、屋企人,互相照應,同憂同悲……蠟燭熄咗,旁邊人會主動幫你點返。落雨絲濕,隔離姨姨會同你分享佢防水嘅法寶」。她表示,把人與人連成一體的,正正是對苦難的承認,不會是盲目的唱好:「我自己堅持去講述、去記錄,去紀念世間嘅不公,亦唔係話要散播恨,而係要凝聚愛」。
她指,支聯會的工作或所辦活動本身有其意義,是「實戰」五大綱領,非為煽惑他人認同綱領後再作「結束一黨專政」行為,她講述自己作為參與者、支聯會職員、義工及常委的經歷,以解釋她為何正實踐五大綱領,而非「純粹煽惑他人去做犯罪行為」。她坦言從來沒表示要激發情緒,但同意有「激勵」群眾。
「其實將呢6個字當咒語搵,搵到就覺得犯法,係好反智」
鄒稱,支聯會直到最後一刻都堅持五大綱領,強調五大綱領為一個整體,「結束一黨專政」更是不可放棄信念,批評「其實將呢6個字當咒語搵,搵到就覺得犯法,係好反智」。鄒續稱,「結束一黨專政」不純是口號,而是對現況的判斷及行動的方向,確實認為現時中國是一個一黨專政國家。
她引列寧說法指「專政」是基於武力、不受法律所限的權力,認為完全適用於中國共產黨,她不爭議「一黨專政」中的「一黨」是指中國共產黨,認為是描述中國的現實,同時重申要結束一黨專政,不只限於中國共產黨。
「唔好話違憲,我哋叫人遵守返憲法咋嘛」
法官陳仲衡在鄒發言時一度打斷,指她的作供「似陳詞多過證供」,提醒要分清楚兩者。另一法官李運騰亦曾希望鄒可聚焦罪行元素。他之後一度問鄒會形容誰為「支聯會嘅大佬」;鄒回應指支聯會的實體是會員,日常執行上是常委,李官再問:「邊啲人係支聯會嘅directing mind呢?」鄒就指就控罪時間,就是現任常委。她強調支聯會多年來的呼籲,實看不到那些可被叫作非法手段,「唔好話違憲,我哋叫人遵守返憲法咋嘛」。
審訊下周一(23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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