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卷首语】
《零八宪章》与中国公民运动的勃兴
…………………………(文/张祖桦) 4
【焦点人物】 刘晓波
1、《零八宪章》联署人刘晓波2009年6月23日被北京当局正式逮捕………… 8
2、维权网“就北京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刘晓波博士的声明”……………………
10
3、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北京当局逮捕刘晓波先生的声明……………………
11
4、丁子霖 蒋培坤:呼吁各方,营救刘晓波……………………………………
12
5、我们和刘晓波不可分割——《零八宪章》签署者声明……………………… 13
6、公民刘晓波…………(文/高 瑜)14
【零八宪章】文本
……………………………………………… 19
【宪章论坛】
1、中国的人权捍卫者需要支持——“零八宪章”的联署人面临政府的打压
……………(文/瓦克拉夫·哈维尔)30
2、海外华人学者就国内各界发布的“零八宪章”的声明……………………… 31
3、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
………………………(文/徐友渔) 34
4、我为什么要在宪章上签名?
………………………(文/崔卫平) 37
5、“零八宪章”何罪?——不得不说的话 ………………………(文/鲍 彤)
40
【宪章访谈录】
杜光访谈录……………(文/马萧)42
【宪章人物】
1、郑渊洁:童话大王退出作协……47
2、艾未未:号召网民七一罢网……48
【宪章时评】
1、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美众院议长/南西•佩洛西) 50
2、从“倾茶党”到“家具党”
……………………(文/刘军宁) 51
3、公共事件与网络啸聚
……………………(文/冉云飞) 53
【经典文献】
《七七宪章》………(译/ 刘军宁) 55
【卷首语】
《零八宪章》与中国公民运动的勃兴
【作者简介】
张祖桦,宪政学者,人权工作者,《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和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主要从事宪政民主理论研究与人权方面的工作。2005年和2008年被民间机构评选为该年度影响中国的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主要著作:《中国政治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体制》、《怎样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体制》、《论“民主兴国”》、《中国国家结构改革:从单一制到联邦制》、《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四论人权捍卫者》等。
《华尔街日报》2008年12月19日发表了捷克前总统、《七七宪章》的主要发起人瓦克拉夫﹒哈维尔先生专门就《零八宪章》撰写的文章,我作为《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与签署人之一深受鼓舞!并向尊敬的哈维尔先生致以真挚的感谢!
徐贲教授在《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一书的前言中写道:“阿伦特、雅斯贝尔斯和哈维尔都是拒绝接受女歌手约瑟芬(注:卡夫卡《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中的主人翁)命运的人。他们走出极权的黑暗洞穴,即柏拉图所说的那种洞穴,向外张望,看到来自洞穴之外的光亮。他们并没有就此独自庆幸地离去,而是执意要回到洞穴里,告诉还在洞穴里舒舒服服过日子的人们,外面才是一个有光亮的世界。这个光亮就是与纳粹或者其他极权专制政治不同的民主道德政治。”(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10月第1版)
当代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黑暗洞穴”,正如《零八宪章》前言中指出的,100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近代《宪法》,1912年中国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此后的中国内忧外患,战乱频仍,国民惨遭荼毒,水深火热,困苦不堪,专制主义的幽灵一直变换着形式在中国的土地上肆意横行,国人对民主宪政的憧憬和追求一再遭到无情蹂躏。
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治国”。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开展了土改、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反右倾、人民公社、大跃进、四清、文革及其中的清理阶级队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制造了六四大屠杀、镇压宗教信仰者、迫害异议人士、民主人士、打压公民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文革”以后的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近30年来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个人的经济自由有了很大扩展,公民的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一个人数日渐增多的中产阶级开始展现出自己的风貌,公民社会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民进官退的趋势是这30年最大的特征。
官方从一开始拒绝人权,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到羞羞答答地承认人权的普世性。中国政府先后于1997年和1998年分别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者直到现在仍未交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全国人大则在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政府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
执政集团推行由权贵资本主导的经济改革,拒不进行制度层面的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正是基于对中国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走向的担忧,我们这些《零八宪章》的签署人进行了长时间的酝酿和讨论,这期间我们自然参考了捷克《七七宪章》和英国大宪章、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和台湾社会运动的大量文献,所有这些对我们都很有裨益。我们接受并认同那些构成人类主流文明的普世价值。我们作为公民社会的成员,不愿意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批判上,而是希望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这就是19条基本主张的由来。我们怀抱着真诚的善意希望通过公民社会的主动参与和社会各界(包括执政者)对话协商共同探索良性转型的路径。
《零八宪章》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前言”,主旨是概括性地总结中国100多年来的现代化的历程和经验教训以及对当下面临的局势进行解析,指出问题的要害之所在。第二部分“我们的基本理念”,主要是阐述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是人类社会共有的普世价值和制度保证,我们这些中国公民和世界上其它国家的公民一样认同和珍视这些普世价值,并愿意一起承担为在中国实现这些普世价值而努力践行的责任。第三部分“我们的基本主张”,就是我们这些宪章的签署人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第四部分“结语”指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结论是: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对于我们这些中国公民和宪章签署人来说,在中国历史的重大转型时期出自我们的良知、责任感和对祖国的热爱,发表我们的见解和主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以犬儒主义的态度沉湎于自身的物质享受和经济利益,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闭口不言,无动于衷,那才是我们的耻辱。
夏明先生在一篇介绍美国重金属摇滚乐团“枪与玫瑰”(Guns N' Roses)推出的新专辑《中国的民主》的文章中写得好:“在《中国的民主》发行后的两周后,中国300多名知识分子和民主人权斗士以极大的勇气在北京发布了《零八宪章》。他们不再仅仅沉溺于自身的物质满足和追求狭隘小圈子的特权了,他们要为整个中华民族争权利、争自由、争民主。他们不再仅仅满足于现状、蝇营狗苟;他们要拥有更美好的明天。”(夏明:从“一无所有”到“中国民主”,原载《纵览中国》)
哈维尔在回顾当年发布《七七宪章》的情景时写道:“社会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觉醒的迹象,当然,是在所说的少数人内部。很多人开始从历史的震荡中苏醒过来;很多人抛弃幻想,开始真正自由地思考问题了;很多人已‘厌倦了自己的惰性’,开始意识到不能老等待别人 (上面的?外来的力量?)来改变现状;很多人已不能忍受总是被动地充当历史的客体,重新感到有必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历史的主体;很多人感到社会避难所里的沉闷空气令人窒息,从而感到为改变共同命运所应承担的共同责任。……各种不同的社会团体,过去一直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现在人们渴望冲出樊篱,走向社会。人们也感觉到应该团结起来,互相支持;意识到了自由的整体性,懂得了对某个人自由的侵犯也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践踏。假如在某人受迫害时大家都袖手旁观,那么最后谁也不能逃脱受压迫的厄运。”30年后今天,这段话对我们来说仍然是感同身受。
《零八宪章》的发布在官方和民间引起了不同反应。官方仍然沿续两极对抗的思维,把宪章的签署人当作敌对分子,并动用警力进行压制,对签署人展开全国性的抓捕、传唤、讯问、查抄、封网,宪章签署人之一刘晓波先生自12月8日深夜被警方从家中抓走后至今仍然没有获得人身自由。而民间的反应空前强烈,参与联署签名的人数日益增加,从中学生到离退休的老年人都有,以各种方式在互联网(民间网站、网络社区、博客、QQ群、聊天室)上展开激辩,其热度为多年来所罕见。到2009年2月16日,联署签名者超过8500人。同时,该文件已被超过30万个网站和博客所转载和引用。国际上各大主流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Google搜索“零八宪章”为34万5千条,“08宪章”达144万条。《零八宪章》的影响日益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延深,正在形成了一个伸张权利,争取自由,要求民主,落实宪章的公民运动。
《零八宪章》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公民社会正在走向成熟。正如宪章签署人杨光先生所言,“《零八宪章》体现了极大的善意、充满了无与伦比的建设性。它没有一句话是对掌权者进行恶意挑衅和攻击,甚至也没有一句话是对当前现状牢骚满腹的鸣冤叫屈。它没有危言耸听,而希望善加引导;它没有扩大异议,而希望凝聚共识;它没有渲染敌意,而希望和平共生;它没有加深仇恨,而希望抚平伤口;它没有想入非非,而希望实事求是;它没有斩断过去,而希望缔造未来。因此,与其说它是站在对立面、针对当局的一次异议行动,不如说它是站在公民主人翁的立场、向包括掌权者在内的全体国人同胞发出的正义呼声。”
另一位宪章签署人贺卫方教授说得好:“共和政体的基础是美德。我理解,这种美德中最重要的便是诚实、勇敢而坚定地追求自由。在一个迈向法治的社会中,揭露那些侵犯人权的行为,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正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宪章签署人杨海先生在文章中写道:“我们深深知道公民运动的力量源泉来自于公民对祖国和人民至高无上的爱,来自于公民对自由民主的坚定信念和勇敢自觉的践行精神。公民运动不寄希望于当局的权力斗争和国际压力,公民运动只寄希望于中国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作为《零八宪章》的签署人,我们真诚地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融合左右,超越对抗,积极参与到实践宪章原则的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为兑现人的权利、价值与尊严,将中国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而努力奋斗。为此,我们怀着谦卑的心态期待来自四面八方的批评与指教。
【焦点人物】
《零八宪章》联署人刘晓波
2009年6月23日被北京当局正式逮捕
中国著名民运人士,学者,作家刘晓波在被中国警方拘押半年后,今天被正式逮捕。据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刘晓波已经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于6月2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后依法逮捕。新华社还报道,据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近年来,刘晓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目前中国大陆公开持政治异见的一批知识分子和学者中,刘晓波是非常突出的一位,并被认为在2008年底发起签署《零八宪章》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12月8日晚上11时左右,刘晓波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警员从住所带走,并对他家实施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搜抄,将电脑、手机、书籍、打印的《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和大批私人物品抄走。12月10日,刘晓波妻子刘霞女士前往北京市国保总队了解情况,受到接待人员的阻挠与否认,后来通过向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申诉,国保总队才承认关押了刘晓波。直到2009年3月20日,刘霞女士才接到警方口头通知,说对刘晓波实施的是“监视居住”。据刘晓波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分析,公安部门执法中存在以下明显不合法律规定的地方:首先刘晓波是在没有涉嫌罪名的情况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第二,公安机关应该在其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而不应该另行指定一个地方,或者专门弄一个监视居住的场所;第三,其家属、律师可以不经过任何批准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
在不顾法律规定对刘晓波进行“监视居住”半年后,现在北京公安当局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刘晓波。对此,一些分析认为:刘晓波可能在一个月内被起诉,并很快开庭。估计七月份完成审判程序,刘晓波的刑期可能会在五年左右。刘晓波被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可能仅限于他近些年来写的文章,而不涉及《零八宪章》,否则罪名将会是“颠覆罪”而不仅仅是“煽动罪”,从而震慑其他签名人,并将有其他人被逮捕。这一分析是否准确,有待在今后的审判中观察。
另外,中国政府可能打算对刘晓波这位长期在中国大陆公开批评政府,在国际也很有影响的异议人士“严肃处理”,以警告其他大陆异议人士。刘晓波被判刑后,当局可能会伺机遣送他出国治病,以减少其政治影响力。
Ø 下面介绍一下刘晓波的生平经历:
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1969年—1976年下乡到内蒙和吉林当农民,1976年回到长春市建筑公司当工人。1977年进入吉林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后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相继读硕士学位,任教和读博士学位。1988年获文艺学博士学位后,刘晓波曾在88年到89年应邀赴挪威奥斯陆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中国哲学并对中国当代政治进行研究。刘晓波在1989年3月-5月应邀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时值天安门民主运动,他中断在美国的研究回国,参加这一运动,并在6月6日被捕坐牢直到1991年1月。
出狱后的刘晓波在北京从事写作及民运。1993年元旦-5月,他作为访问学者前往澳大利亚,又受邀赴美国,接受记录片《天安门》制片人的采访,并在哈佛大学等地发表演讲。
1995年5月18日-1996年1月,刘晓波因从事自由写作及民运、呼吁为“6·4”平反、保障人权而第二次被囚禁,完全失去自由。获释后继续从事上述运动及自由写作。曾执笔《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和《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
1996年10月8日刘晓波再次被捕并被劳动教养3年。1999年10月7日获释后,一直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和民间维权。虽然刘晓波近十年来一直受到警方监控,但继续从事自由写作和对中国独裁专制体制的批判。进入21世纪以来,刘晓波发表的著作中有:《向良心说谎的民族》,《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等等。
刘晓波多次获得国际奖项,包括1990年和1996年两次获得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2003年获得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杰出民主人士奖”。2004年获得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捍卫言论自由奖”。2004,2005,2006三年连获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等等。□
维权网:
(2009年6月24日)
“维权网”获悉,中国著名异议作家、《零八宪章》签署人刘晓波博士于6月23日被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准逮捕。“维权网”对这种以言治罪、践踏人权、违反法治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先生!
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女士于今日(6月24日)上午得到北京市检察机关签署的批准逮捕刘晓波的书面通知。据刘晓波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说,刘晓波被逮捕后将被关押到公诉机关的看守所中。由于莫少平律师也签署了《零八宪章》,北京当局欲阻止他代理刘晓波先生案件,但莫少平表示将据法力争。
刘晓波先生于2008年12月8日晚上11时左右,被十几位自称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警员从住所带走。公安将刘晓波带走后,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同时国保警察还对刘晓波先生的家实施了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搜抄,将电脑、手机、书籍、打印的《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和大批私人物品抄走。12月10日,刘晓波妻子刘霞女士前往北京市国保总队了解情况,受到接待人员的阻挠与否认,后来通过向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申诉,国保总队才承认关押了刘晓波。2009年3月20日,刘霞女士才接到警方口头通知,说对刘晓波实施的是“监视居住”的法律措施。根据刘晓波先生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分析,刘晓波先生被“监视居住”整个案件,公安部门执法中存在如下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其一,法律文件上关于刘晓波的涉嫌罪名一项是空白的,刘晓波在没有涉嫌罪名的情况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且至今未通知其家属案件承办单位和羁押地点;其二,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自己有合法住所,公安机关应该在其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而不应该另行指定一个地方,或者专门弄一个监视居住的场所;其三,家属、律师可以不经过任何批准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现在北京当局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刘晓波,更是完全置宪法和法治于不顾。
刘晓波先生1955年出生于吉林长春,北京师范大学博士,1989年因参加民主运动,于当年6月6日至1991年1月被关押于秦城监狱。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1995年5月18日至1996年1月,因从事自由写作及民运、呼吁为“6??4”平反、保障人权而被囚禁,完全失去自由。后因执笔《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和《汲取血的教训 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而于1996年10月8日至1999年10月7日被劳动教养3年。长期来他坚持独立的民间批判立场,发表了大量的针砭时弊的文章,让当局很是忌恨,也因此经常受到当局的监控和骚扰。
《零八宪章》完全是一份和平、理性、善意而富有建设与前瞻性的对中国问题的思考与表达,参加联署的公民完全是依法践行自己言论与思想自由的权利,表现公民对中国社会的深切责任。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的规定,以及中国自己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刘晓波先生完全是在践行《宪法》权利。而根据今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规定:“严禁执法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收押、换押、延押必须依法进行,防止错误羁押和超期羁押”及“采取有力措施,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中国当局因为《零八宪章》而关押刘晓波先生,是公然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国《宪法》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与人类文明相背离的,也与中国政府自己一再自我标榜的改善人权、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相违背的。
“维权网”强烈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先生,停止对刘晓波的政治迫害,还刘晓波以人身自由。
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
北京当局逮捕刘晓波先生的声明
(2009年6月24日)
独立中文笔会惊悉,北京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正式逮捕本会理事和前会长、著名作家刘晓波博士,本会对当局这种无视国内外舆论而变本加厉推行以言论罪的行径极为愤慨,为此再次提出强烈抗议。
新华社6月24日电讯称:据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近年来,刘晓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晓波立案侦查,2009年6月2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初步审查,刘晓波已对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刘晓波博士的妻子刘霞也于今日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的逮捕刘晓波的通知书。
2008年12月8日,刘晓波博士主要因为起草和发起《08宪章》被警方从家中带走,此后一直下落不明。北京当局在没有告知涉嫌任何罪名的情况下,违法将其“监视居住”在不明地点直至目前通知正式逮捕。
刘晓波博士作为一名秉持独立思想和践行言论自由的知识分子,在过去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通过自己的著述不断呼吁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并因此多次失去人身自由。《08宪章》作为一份凝聚了各阶层希冀国家实行政治民主化变革共识的文本,其温和、理性和建设性已在海内外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赞同。刘晓波博士的个人命运也因此日益受到更多的关注,他的自由与否已经成为检验北京当局是否刻意和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价值对着干的重要标志。
独立中文笔会强烈要求北京当局遵守中国宪法和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博士。
丁子霖、蒋培坤:呼吁各方 营救刘晓波
晓波失去自由已半年多了,他的家人和友人,每日都在焦急地等待他的归来。善良的人们总以为这个政府在“六·四”二十周年与“国庆”六十周年前夕过于虚弱、胆怯、缺乏自信,把晓波关着不放不过是借此震慑国内民意而已。孰料,今日这个政府竟然丧心病狂,悍然下令逮捕了刘晓波。
要知道,这是中国政府把中国国内最重要的一位良心作家逮捕了;要知道,中国政府把中国国内最重要的一位温和、理性的作家逮捕了。这么多年来,晓波在探索中国未来的路径时做出了理性的、反复的思考,善意地排除了各种非理性的、不切实际的干扰。这一点,在不久前的《零八宪章》里也有所反应。然而,这个政府判断一切都有其一定之规,即所谓抓大放小,如果大的不抓,任其迅速蔓延,将为时晚矣。
什么“造谣、诽谤”,不就是你所说的事实与官方所说的事实不一样吗?什么“煽动颠覆”,不就是你所表述的价值与官方所指的价值不一致吗?本来就是两股道上跑的岔,怎么可能一样!怎么可能一致呢!
晓波被捕是一个标尺,它显示了中国民主与专制两种力量的又一次大的较量。现在逮捕晓波,说明中国政府在民主与专制的较量中已决心走后一条道路。然而,这一条路任其恶性发展下去中国的民主宪政将会遭到更大的摧残。
中国目前自以为找到了一条用经济高速发展来击败国际民主力量的道路。一个口口声声已经“腾飞”、“崛起”的“大国”、“强国”,而且在零九年还搬出了一个所谓“人权工作计划”,居然都容不下晓波这样一介书生,这足以表明,胡温政权已彻底关上了所谓“政治改革”的大门,也彻底堵死了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路径。更遑论什么言论自由了。
晓波的被捕,不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而且涉及到中国的未来走向。我们呼吁海内外各方民主力量立即行动起来,为营救刘晓波出力,国际社会各人权团体、机构,世界上各民主国家的政府和议会,都来关注刘晓波的命运,并为其早日恢复自由,作出切实的努力。
丁子霖 蒋培坤
2009年6月24日
我们和刘晓波不可分割
——《零八宪章》签署者声明
2008年12月8日深夜,刘晓波先生在家被警方带走,迄今未归,据悉,刘晓波先生是因发起和签署《零八宪章》而被拘押,对此我们深表关切和担忧,并强烈呼吁立即释放刘晓波先生。
我们与晓波先生一同签署这份宪章,是共同分享对于当下中国现实问题的认识以及所感受到的紧迫,分享我们对于祖国前途命运的责任感,分享我们民族前仆后继、孜孜以求自由平等的共同理想。
因为分享着共同的思想和理想,我们与刘晓波先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宪章如同我们的灵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宪章的肌体,我们互相之间是一个整体。如果刘晓波先生因为签署宪章而遭受伤害,那么也是我们对每一个人的伤害。如果刘晓波先生不能自由,那么我们每一个人也同被囚禁。
我们每一个人签署者,也都是宪章的发起者。我们所要表达的,都体现在这份现在已经众所周知的公开文件当中,其余我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可以调查的,我们每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承担自己的责任。
所以不需要刘晓波先生替我们承担责任。这件事情与以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随时准备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刘晓波先生目前的处境不会对我们产生任何影响,每一个签署人都坚持,我们的信念不会熄灭、宪章的精神也不会熄灭。
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刘晓波先生能够尽快回到家中,还他以自由,那是我们共同的自由。
《零八宪章》签署者:
沙叶新 张祖桦 徐友渔 胡发云 崔卫平 丁子霖 蒋培坤 张先玲 艾晓明 刘军宁 贺卫方 梁小燕 查建英 江棋生 赵 诚 李公明 郝 建 唯 色 蒋亶文 李 海 姚立法 傅国涌 余世存 卢雪松 赵达功 廖亦武 冉云飞 梁文道 秦 耕 范亚峰 马少方 王小山 李剑虹 王德邦 野 渡 田永德 张 辉 王俊秀 昝爱宗 刘 路 姚 博 滕 彪 温克坚 张大军 郭玉闪 邹 巍 刘 荻 冯 玲 王 谨 王仲夏 武文建 郑 雪 李二平 刘勇健 荆 凯 苏元真 智效民 宋翔峰 王中陵 王光泽 吴祚来 铁 流 陈奉孝 李昌玉 俞梅荪 陈 林 郭卫东 曾 泰 沈兆华 高洪明 查建国 赵 昕 齐志勇 野 火 郑 裕 林紫洪 阮 杰 高 健 余世新 张伟强 梁友灿 刘 欣 齐家贞 武宜三 高海兵 老戴维(顾明德)汪师东
阿木(林明敏)阿森(吴森成)莫之许 马亚莲 许金凤 沈定高 陆苗龙 孙成玉 杨玲妹 范诗铭
余樟法 李金芳 许医农 杨勇 张津郡 祝争鸣 王建玲 □
公民刘晓波
(文/ 高 瑜)
【作者简介】
高瑜:北京,自由记者,《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80年代曾担任中国新闻社专稿部记者和《经济学周报》副总编辑。擅长写时政专栏和人物专访,作品广有影响。
到了2008年,世界上还有几个国家敢于明目张胆反对普世价值?屈指可数就有经济总量已排世界第三的中国,而且是打着“中国特色”的旗帜,在雪灾、地震、火车相撞、毒奶粉案一个接一个举世震惊的天灾人祸中反对的,党报、党刊、社科院都充当急先锋。到了年底,303个中国公民公开表示对普世价值的认同,而且“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提出19条具体主张,起名为《零八宪章》。这是一个宪政框架,也是在当前经济、政治交困,官民尖锐对立,群体事件激增的国情下,实现和平开放转型的一个社会共识性程序诉求的纲领。宪政学家王军涛称赞“选择理性公正思考所不可缺少的共识性程序诉求作为宪章内容,这是政治睿智。”
可惜当局没有以对等的“政治睿智”对待《零八宪章》。就在《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纪念日的前夕,以“擒贼先擒王”的手段,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抓捕刘晓波,传讯张祖桦。随后封杀网络阻止《零八宪章》的传播,全国各地同时对联署人进行传讯和约谈。其后果使得《零八宪章》的影响迅速扩大,成为08年中国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具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也使得中国的公民力量在89民运20周年之际再一次登上政治舞台,对中国向何处去发表主张。被秘密关押的刘晓波成为当然的公民领袖。
n 强大与弱小
20年前,刘晓波被民主理念驱使,终止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回国参加天安门广场的民主运动。这个曾经被誉为“文坛黑马”的文艺学博士不是天生的英雄,在东京机场转机,听到北京紧张的局势,曾打算掉头买回程机票,恰恰此时听到飞北京的航班的登机呼叫,才被召唤继续完成了回北京的航程。6月2日,刘晓波成为天安门广场的名人,他提议并说服周舵、高新和音乐家侯德键一起到纪念碑下绝食,他把这看成能够说服学生将民主作为长远目标最后的机会。他对三位朋友说:“我们不到广场,不和学生冒同样的危险,我们就没有发言权。”立刻获得 “四君子”的美称。3日晚11时,戒严部队的紧急通告突然从高音喇叭里播出,告诉广场:“政府要不惜一切代价平息北京发生的暴乱。”半个小时之内,广场几十万围观的人群就一散而尽,只剩下纪念牌下数千留守的学生和包括“四君子”在内的少数老师。4日凌晨两点半,军队包围了纪念碑下的学生,此时“保卫天安门广场指挥部”的总指挥柴玲在广播里讲:“愿意走的走,愿意留下的留下。我本人要留下来。”更鼓舞了学生要用鲜血唤醒人民的意念,几千人一起在纪念牌四围坐下来,以表达决一死战的决心。此时从长安街跑来的工人告诉学生,他们的兄弟姐妹已经遭到屠杀,其中一个工人拿着一只半自动步枪,刘晓波看见,立刻想到万一这支枪发出一声鸣响••••••,这就是刘晓波的过人之处。他立刻叫几名纠察队员一同上去把枪抢过来,他首先在汉白玉的石栏上砸这支枪,震得虎口痛疼,几个人轮流砸,才把枪砸碎。在广场学生的生死关头,“四君子”的决定是他们派两个代表,广场指挥部派两名代表一同去和军队谈判,要求允许学生和平退出广场。他们到广场指挥部协商,总指挥柴玲说:“听说赵紫阳、阎明复希望学生留守广场,坚持到天亮。”刘晓波立即说:“我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任何人也没有权力拿广场几千名、上万名学生的生命做赌注!”封从德代表指挥部拒绝和解放军谈判,而且要求四位老师不得代表学生,只能代表第三方去和解放军谈判。“四君子”的两个代表侯德键和周舵是在枪口顶着的情况下和一名三星上校谈判的,上校向上级汇报之后又返回来,告诉侯和周,戒严部队指挥部同意学生撤离广场,并且祝四位老师成功说服学生。侯德健和周舵还有两位医生是跑回纪念碑的,他们对学生喊话。此时荷枪实弹的军人从人民大会堂,从四面八方向学生涌来,清场已经开始。纪念碑下正进行艰难的表决,走和留的声音一般大,最后封从德宣布撤离。5点钟,在黎明时分,几千人的队伍从戒严部队留出的东南角的通道,有序撤离。“四君子”一直在广场等到6点半钟,排在队伍最后。
一场数百万人参加的,坚持了一个半月的波澜壮阔的民主运动,震动苏东波,震动全世界,却能被邓小平指挥的军队一夜之间镇压下去,人民是鸡蛋,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是石头。“四君子”当然更不在话下。他们都遭遇无产阶级专政的惩罚,刘晓波被作为伸向学潮的“黑手”抓出来,入狱20个月,开除公职。我想问:如果89年刘晓波没有从国外跳回来,没有组织四君子绝食,六四的天安门广场会是什么样?一个杀人如麻的太上皇,几十万用坦克、机枪血洗北京城的军队和四个挽救了几千个年轻学生的生命,自己也是年轻人的老师做比较,到底谁是强者?谁是弱者?
n 自信与暧昧
二十年后,一切还在重演。
我看到崔卫平和徐友渔两位学者先后写了《我为什么要在宪章上签名》、《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几乎是一个题目,他们不得不在文章里不厌其烦地讲解普世价值的ABC,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中国公民哪些合法权利。
《零八宪章》提出的十九条主张,绝大部分在现行宪法中都有表述,甚至内容更详细。这正是宪章的可操作性。进入09年,又快到了修宪的时候,《零八宪章》第一条主张——“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这又有什么错吗?
中国现行宪法与民主国家宪法最大的不同在于有一个《序言》,其他国家都没有。正是这个《序言》给予中共的执政集团以法律之上的权力,使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变成橡皮图章,使得公民的基本权利被践踏、被剥夺,使得军队可以变成屠杀人民的工具。使得今天多少维权的农民、工人、甚至是律师,都像文革中国家主席刘少奇一样,要求用宪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民权利。现在轮到《零八宪章》的联署人为刘晓波维权了。维护宪法和违反宪法比较而言,哪个又是强者?哪个又是弱者?
政治学家陈子明有这样的两段论述:“只要是思想上的强势者,有自信心的人、高尚的人、具有进取心的人,他都是普世价值的拥护者,他都认为我说的这套东西可以具有普适性,可以推广到世界上所有人。如果他一开始就说我这些观点只有我们几个人能用,只有我们这个小群体能用,他思想上一定是个弱者。这样的思想懦夫在历史上经常是有的。”
“‘新中国道路’实际上是要反对所谓搞西化、搞三权分立等等,但是它不是在价值层面上反对,他不是说民主是坏东西,自由是坏东西,但是他讲需要有一套新制度建设。所谓新制度建设,继承的不是梁启超、孙中山,他们要继承的是毛泽东、邓小平。一言以蔽之就是“人民民主”,实际上后面还有两个字,就是‘人民民主专政’。那么中国特色也好,新中国道路也好,北京模式也好,肯定的是什么?肯定的就是专政。但是这个专政与毛的专政比,在思想上是没有号召力的,毛的专政能告诉你去干什么,现在的专政不能告诉你要干什么。这个专政的实质就是维护少数人的特权利益,所以他不能说清楚要拉着中国的这列火车去哪里。所以我说,现在这个专政要跟毛挂钩也挂不上,毛还是有一个理想主义目标的,现在这个专政有什么目标?你这个专政是暧昧的专政。”
我认为暧昧专政的手段也是要制造恐惧,好让社会成员服服帖帖。2005年抓了要求为六四正名的军医蒋彦勇,同时还有他的夫人,夫人虽然一个月后释放,但是取得了效果。很多老干部家庭,夫人管制了电话,切断老头和外界的联系,进门造访,先得获得老太太的批准。饭桌上一家老小围着老爷子,儿子说话了:“您老了,不管不顾,我们总得顾及吧。”但是今天再抓了勇于践行公民精神的刘晓波,就难获得同样的效果了。刘晓波不但做了再坐牢的准备,就连看了911双子座倒塌的电视画面,当时吓得浑身战抖的刘霞,也做了再走探监路的准备。所有联署人都表现了对刘晓波和《宪章》的自信。这个自信心将成为战胜极权,重建共识的人格感召力。捷克前总统,《七七宪章》的发起人之一哈维尔公开发表文章支持《零八宪章》,呼吁“中国政府应该好好接受七七宪章运动的教训,那就是:恐吓、宣传和镇压,无法取代理性对话。惟有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晓波,才能表明北京接受了这一教训。”真不知道看到哈维尔的文章,实行暧昧专政的衮衮诸公会做何等感想。
我的老大哥姚监复先生,从不参加联署签名,他善于各自为战,而且往往取得姜是老的辣的可观战绩。一月中,他写了一篇题目为《1934年毛泽东主席中字第一号命令:组织联邦共和国!》的文章,文中还摘录1945年毛泽东《论联合政府》中强调“人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的。”我当然理解,这是一个体制内的老兵散勇对《宪章》的声援。
n 大真与大爱
90年代曾经听说经历了六·四天安门广场之夜的刘晓波,在深夜被公安抓捕,塞进警车,他竟然不由自主浑身哆嗦了十五分钟。我一直不相信,以为是有意丑化他的传言。后来忘记是听他自己说的,还是看到他自己写的,总之是真事。从不想回避自己人格的弱点表现在他写六四死难者和六四母亲群体的大量文章里,刘晓波年年要写六·四,是写六四最多的作家,称自己是幸存者,“我还要警告自己,有六四冤魂在天上的注视,有六·四难属在地上的哭泣,有自己在秦城监狱中违心的悔罪,我曾坚守的做人底线,早在写下悔罪书之时就被自己所践踏。意识到自己的孤独、软弱、自恋,意识到自私的处世方式和伪装的生存策略,这种内在的恐惧和忧患远甚于监狱强加给我的恐惧和孤独;人的有限和人性的弱点太需要敬畏和谦卑,通过自我灵魂的拷问来自我救赎和自我解放。这与其说是面对铁窗的考验,不如说是审视自己的灵魂荒野的考验。”一个虚伪的人无法做到自我反思和不断地自我改善。刘晓波人格的最大魅力是真诚。
大概7、8年前,香港蔡秀霞小姐请何家栋、牧慧、包遵信、刘晓波、我,还有其他的朋友吃饭,由我点菜。蔡小姐也是记者出身,现在孤身一人在北京做生意,还没成家,我一边点,一边计算着菜价,大家谈兴方隆,没人管我,只有对面坐的刘晓波冲我喊:“螃蟹!螃蟹!”而且眼镜后边闪动的目光很急切。若一人一只,菜价肯定翻倍。我要了一盘炒螃蟹,告诉服务员炒两只。刘晓波不喝酒,饭桌上除了高谈阔论,就是猛吃,他吃起来,就不挑剔了,无论对摆在他面前的那盘炒螃蟹,还是咸鱼贴饼子,一视同仁。多出来的两个海蛎子萝卜馅的包子都夹给他,只要吃得下去,也就不推让,没有丝毫的酸文假醋,只是对海鲜情有独钟,是个地道的海蛎子(大连人),也是个丝毫不掖不藏的真正的男人。
以后当我看到刘晓波《钱钟书和他的学问——评极权制下大知识分子生存之道》这样的的杰作,耳边经常回响他饭桌上“螃蟹!螃蟹!”的喊声。只有无比真诚的人,才会具有揭穿自私和虚伪的良知,也才会具有反抗极权和罪恶的良知。刘晓波对毛泽东一类的大独裁者,对共产主义,对知识界堕落为媚俗帮闲者的批判、成为六·四之后“停止了思想的时代”(刘晓波语)的例外,他的作品日渐积蓄成一座思想库。他的思想批判能力的透彻,不仅源于他人格的高尚和真诚,还在于他心灵拥有的对人性和自由的大爱。刘晓波具有成为伟大文学批评家的一切潜质,但是他六四之后的20年间,他用笔参与了中国发生的一切公共事件,成为公民的代言人。给我印象深刻的是2001年当局公布法轮功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刘晓波公开谴责对法轮功的镇压,这是发自国内最早的谴责。后来又有他对高智晟揭露当局惨无人道迫害法轮功的声援。
2006年11月我到美国访问,接触美国主流知识界,他们反对伊战,反对布什的气氛浓厚。和国际妇女传媒基金会交谈,我告诉他们:“我的立场不一样,我支持布什。”她们惊奇地瞪大眼睛,不明白我这样一个坐共产党监狱的自由主义者,怎么能支持战争?我告诉他们:“中国和我同样处境。持普世价值观的知识分子,支持布什的居多。”她们更惊奇了。我说:“因为我们吃够了也看够了极权政权制造的苦难,这种苦难是让人永远处在恐惧之中。这种恐惧和恐怖分子制造的恐惧是一样的。所以我们痛恨萨达姆和痛恨袭击你们世贸大楼的恐怖分子也是一样的。”此时她们开始点头。我告诉他们中国一个有名的作家,写过多篇支持布什发动倒萨战争正当性的文章,9·11发生时他甚至想到纽约来为伤员输血,想参加反恐部队去打仗。她们用拖长声的“噢!”表示赞叹。我告诉她们的这个作家就是刘晓波。2001年9·11发生的当天,刘晓波写下这样的文字:“悲愤,难以想象!难以言表!我想为死者献血!我想参加反恐怖部队!无论是哪里组建的,只要能够消灭恐怖主义,我都参加!我想跨过太平洋,参加全纽约市动员的救助!我想把我的生命当作救援的天梯,伸向从高楼中求救的人们,让那些绝望中的无辜者在遮天蔽日的浓烟中看见曼哈顿上空的蓝天!我想化为一棵常青树或一捧泥土,在坟墓上为那位52岁的飞行员守灵!世贸大厦坍塌的一瞬间,我想化作一块坚硬的石头,与大楼一起沈下来!”
刘晓波六·四之后20年间,除了坐监狱,就是受监控,大连市公安局不给他发护照,提出只要他答应出国后不再回来马上给他护照,他拒绝这种专制的驱逐令。2005年1月17日,赵紫阳病逝,当局如临大敌,公开镇压公民的悼念,刘晓波也是不准悼念的人士,把他软禁在家。刘晓波写了多篇悼念文章。“赵紫阳在六·四那一场人性与兽性的斗争中,放弃最高的权力,自愿选择站在失败者一边,回归民间道义立场,成为有漫长强大专制传统的中国历史上一个人格奇迹。这位知名老人的亡灵属于民间。” 赵紫阳“在民主和法制的道路上解决学潮问题”已经成为他的政治遗嘱。《零八宪章》是在执行这个政治遗嘱。我想未来领导中国向政治现代化变革的政治家,一定会实现赵紫阳的政治遗嘱,也会实现中国公民建立宪政框架的程序诉求——《零八宪章》。
刘晓波现在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头衔,我更愿意以公民称呼他。现在刘晓波公民在里边,我们在外边,我们都在努力争取他和我们在一起。那一天一定是公民的节日,刘晓波一定会大喊:“螃蟹!螃蟹!”
(原载于《动向》2009年第二期)
【零八宪章】文本
零 八 宪
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
于浩成(北京,法学家)
张思之(北京,律师)
茅于轼(北京,经济学家)
杜 光 (北京,政治学家)
李 普 (北京,老记者)
沙叶新(上海,剧作家)
流沙河(四川,诗人)
吴茂华(四川,作家)
张显扬(北京,思想家)
孙文广(山东,教授)
鲍 彤(北京,公民)
丁子霖(北京,教授)
张先玲(北京,工程师)
徐 珏(北京,研究员)
蒋培坤(北京,教授)
刘晓波(北京,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高 瑜(北京,记者)
戴 晴(北京,作家)
江棋生(北京,学者)
艾晓明(广东,教授)
刘军宁(北京,政治学家)
张旭昆(浙江,教授)
徐友渔(北京,哲学家)
贺卫方(北京,法学家)
莫少平(北京,律师)
陈子明(北京,学者)
张博树(北京,政治学家)
崔卫平(北京,学者)
何光沪(宗教学专家)
郝 建(北京,学者)
沈敏骅(浙江,教授)
李大同(北京,记者)
栗宪庭(北京,艺术评论家)
张 鸣(北京,教授)
余 杰(北京,作家)
余世存(北京,作家)
秦 耕(海南,作家)
周 舵(北京,学者 )
浦志强(北京,律师)
赵达功(深圳,作家)
姚立法(湖北,选举专家)
冯正虎(上海,学者)
周 勍(北京,作家)
杨恒均(广州,作家)
滕 彪(北京,法学博士)
蒋亶文(上海,作家)
唯 色(西藏,作家)
马 波(北京,作家)
查建英 (北京,作家)
胡发云(湖北,作家)
焦国标(北京,学者)
李公明(广东,教授)
赵 晖(北京,评论家)
李柏光(北京,法学博士)
傅国涌(浙江,作家)
马少方(广东,商人)
张 闳(上海,教授)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家)
冉云飞(四川,学者)
廖亦武(四川,作家)
王 怡(四川,学者)
王晓渔(上海,学者)
苏元真 (浙江,教授)
强剑衷(南京,老报人)
欧阳小戎(云南,诗人)
刘 荻(北京,自由职业者)
昝爱宗(浙江,记者)
周鸿陵(北京,社会活动家)
冯 刚(浙江 教授)
陈 林(广州 学者)
尹 贤(甘肃,诗人)
周 明(浙江,教授)
凌沧洲(北京,新闻人)
铁 流(北京,作家)
陈奉孝(山东,北大右派学生)
姚 博(北京,评论家)
张津郡(广东,职业经理人)
李剑虹(上海,作家)
张善光(湖南,人权捍卫者)
李德铭(湖南,新闻工作者)
刘建安(湖南,教师)
王小山(北京,媒体人)
范亚峰(北京,法学博士)
周明初(浙江,教授)
梁晓燕(北京,环保志愿者)
徐 晓(北京,作家)
陈 西(贵州,人权捍卫者)
赵 诚(山西,学者)
李元龙(贵州,自由撰稿人)
申有连(贵州,人权捍卫者)
蒋绥敏(北京,工程师)
陆中明(陕西,学者)
孟 煌(北京,画家)
林福武(福建,人权捍卫者)
廖双元(贵州,人权捍卫者)
卢雪松(吉林,教师)
张大军(北京,学者)
郭玉闪(北京,学者)
陈焕辉(福建,人权捍卫者)
朱久虎(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高超群(北京,编辑)
柏 风(吉林,诗人)
郑旭光(北京,学者)
曾金燕 (北京 维权人士)
吴玉琴(贵州,人权捍卫者)
杜义龙(陕西,作家)
李 海(北京,人权捍卫者)
张 辉(山西,民主人士)
江 山(广东,业主维权者)
徐国庆(贵州,民主人士)
吴 郁(贵州,民主人士)
张明珍(贵州,民主人士)
曾 宁(贵州,民主人士)
全林志(贵州,民主人士)
叶 航(浙江,教授)
马云龙(河南,资深媒体人)
朱健国(广东,自由撰稿人)
李 铁(广东,社会活动人士)
莫建刚(贵州,自由撰稿人)
张耀杰(北京,学者)
吴报建(浙江,律师)
杨 光(广西,学者)
俞梅荪(北京,法律人)
行 健(北京,法律人)
王光泽(北京,社会活动家)
陈绍华(广东,设计师)
刘逸明(湖北,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研究员)
高 兟(山东,艺术家)
高 强(山东,艺术家)
唐荆陵(广东,律师)
黎小龙(广西,维权人士)
荆 楚(广西,自由撰稿人)
李 彪(安徽,商人)
郭 艳(广东,律师)
杨世元(浙江,退休人员)
杨宽兴(山东,作家)
李金芳(河北,民主人士)
王玉文(贵州,诗人)
杨中义(安徽,工人)
武辛源(河北 农民)
杜和平(贵州,民主人士)
冯 玲(湖北,宪政义工)
张先忠(湖北,企业家)
蔡敬忠 (广东 农民)
王典斌(湖北,企业主)
蔡金才 (广东 农民)
高爱国(湖北,企业主)
陈湛尧(广东 农民)
何文凯(湖北,企业主)
吴党英(上海,维权人士)
曾庆彬(广东 工人)
毛海秀(上海,维权人士)
庄道鹤(杭州,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李任科(贵州,民主人士)
左 力(河北 律师)
董德筑(贵州,民主人士)
陶玉平(贵州,民主人士)
王俊秀(北京,IT从业者)
黄晓敏(四川,维权人士)
郑恩宠(上海,法律人)
张君令(上海,维权人士)
杨 海(陕西,学者)
艾福荣(上海,维权人士)
杨华仁(湖北,法律工作者)
魏 勤(上海,维权人士)
苏祖祥(湖北,教师)
沈玉莲(上海,维权人士)
关洪山(湖北,人权捍卫者)
宋先科(广东,商人)
汪国强(湖北,人权捍卫者)
陈恩娟(上海,维权人士)
李 勇(北京,媒体人)
常雄发(上海,维权人士)
王京龙(北京,管理学者)
许正清(上海,维权人士)
高军生(陕西,编辑)
郑蓓蓓(上海,维权人士)
王定华(湖北,律师)
谈兰英(上海,维权人士)
范燕琼(福建,人权捍卫者)
林 辉(浙江,诗人)
吴华英(福建,人权捍卫者)
薛振标(浙江,民主人士)
董国菁(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玉峰(湖北,法律工作者)
段若飞(上海,人权捍卫者)
王中陵(陕西,教师)
董春华(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修琴(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有(四川,人权捍卫者)
马 萧(北京,作家)
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沈佩兰(上海,维权人士)
叶孝刚(浙江,大学退休教师)
张劲松(安徽,工人)
章锦发(浙江,退休人员)
王丽卿(上海,维权人士)
赵常青(陕西,作家)
金月花(上海,维权人士)
余樟法(广西,作家)
陈启勇(上海,维权人士)
刘贤斌(四川,民主人士)
欧阳懿(四川,人权捍卫者)
邓焕武(重庆,商人)
贺伟华(湖南,民主人士)
李东卓(湖南,IT从业者)
田永德(内蒙,人权捍卫者)
智效民(山西,学者)
李昌玉(山东,教师)
郭卫东(浙江,职员)
陈 卫(四川,民主人士)
王金安(湖北,企业主)
察文君(上海,维权人士)
侯述明(湖北,企业主)
刘汉南(湖北,人权捍卫者)
史若平(山东,教授)
张忍祥(湖北,人权捍卫者)
野 渡(广东,编辑)
夏 刚(湖北,人权捍卫者)
赵国良(湖南,民主人士)
李智英(北京,学者)
张重发(贵州,民主人士)
陈永苗(北京,学者)
江 婴(天津,诗人)
田祖湘(贵州,民主人士)
黄志佳(湖北,公务员)
关业波(湖北,公务员)
王望明(湖北,企业主)
高新瑞(湖北,企业家)
宋水泉(湖北,法律工作者)
赵景洲(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温克坚(浙江,学者)
魏文英(云南,教师)
陈惠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陈炎雄(湖北,教师)
段春芳(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善(云南,工程师)
关 敏(湖北,大学教师)
戴元龙(福建,企业主)
余以为(广东,自由撰稿人)
韩祖荣(福建,企业主)
汪定亮(湖北,律师)
陈青林(北京,人权捍卫者)
钱世顺(广东,企业主)
曾伯炎(四川,作家)
马亚莲(上海,人权捍卫者)
车宏年(山东,自由撰稿人)
秦志刚(山东,电子工程师)
宋翔峰(湖北,教师)
邓复华(湖北,作家)
徐 康(湖北,公务员)
李建强(山东,律师)
李仁兵(北京,律师)
裘美丽(上海,维权人士)
兰志学(北京,律师)
周锦昌(浙江,退休人员)
黄燕明(贵州,民主人士)
刘 巍 (北京,律师)
鄢烈汉(湖北,企业主)
陈德富(贵州,民主人士)
郭用新(湖北,医生)
郭永丰(广东,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
袁新亭(广州,编辑)
戚惠民(浙江,民主人士)
李 宇(四川,采编)
谢福林(湖南,人权捍卫者)
徐 光(浙江,企业主)
野 火(广东,自由撰稿人)
邹 巍(浙江,维权人士)
萧利彬(浙江,工程师)
高海兵(浙江,民主人士)
田奇庄(河北, 作家)
邓太清(山西,民主人士)
裴鸿信(河北,教师)
徐 民(吉林,法律工作者)
李喜阁(河南,维权人士)
王德邦(北京,作家)
冯秋盛(广东,农民)
侯文豹(安徽,维权人士)
唐吉田(北京,律师)
刘荣超(安徽,农民)
李天翔(河南,工人)
崔玉振(河北,律师)
许茂连(安徽,农民)
翟林华(安徽,教师)
陶晓霞(安徽,农民)
张 望(福建,工人)
黄大川(辽宁,职员)
陈啸原(海南,职员)
张鉴康(陕西,法律工作者)
张星水(北京,律师)
马纲权(北京,律师)
王金祥(湖北,维权人士)
王家英(湖北,企业主)
鄢来云(湖北,企业主)
李小明(湖北,维权人士)
肖水祥(湖北,维权人士)
鄢裕祥(湖北,维权人士)
刘 毅(北京,画家)
(共303人)
签名规则:
1、本宪章为开放签名。
2、请用真名或常用笔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和职业。
3、签名格式:姓名、当前所在省份、职业。如:张××(北京,作家)
4、签名信箱:2008xianzhang@gmail.com
【宪章论坛】
中国的人权捍卫者需要支持——
“零八宪章”的联署人面临政府的打压
文/ 瓦克拉夫·哈维尔(By Vaclav Havel)
【注】:瓦克拉夫·哈维尔是前捷克共和国总统,“七七宪章”的主要发起人
布拉格——1977年1月,我有幸属于的一个由捷克斯洛伐克公民组成的团体发表了“七七宪章。”那份文件是我们对国家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呼吁。它也阐明了我们作为公民有责任通过跟政府的合作、并且通过我们的监督来保护我们的基本权利的一个信念。
我们并不想要通过“七七宪章”的公布成立一个会员组织。我们要成立的是,正如我当时写道:“一个自由的,非正式和公开的,由不同政治倾向,不同信念,不同职业的人们组成的一个共同体,这群人由一种为了尊重我国和世界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的个人和集体的努力组成的意愿而团结在一起。”
三十多年后的2008年12月,一群中国公民以我们的卑微的努力为楷模,做出了对人权,对良好的政府,以及尊重公民监督政府的责任的类似诉求——来确保他们的国家按照一个现代的开放社会的规则行事。
他们发表的这份文件令人印象深刻。“零八宪章”的作者要求保护基本权利,增加司法的独立性和代议制民主。但他们没有停留在这些诉求上。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渐渐认识到一个自由和开放的社会意味着比保护基本权利更多的内容。在这一点上,“零八宪章”的联署人明智地呼吁更好的环境保护,消除城乡差异,要求更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过去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做出和解的严肃努力。
最初的300多名联署人来自全中国的各行各业,这表明“宪章”所提出的观点有着广泛的支持度。这些最初的联署人包括中国最优秀的法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思想家、文化艺术家和律师等。他们决定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的行为一定没有被轻视,他们的言论也不应被粗暴地撇在一边。自从“宪章”公布之后,已经有5000多人加入了支持“宪章”的行列。
2008年的中国不是1977年的捷克斯洛伐克。在许多方面,今天的中国比30年前的我的国家要自由和开放。但是,中国政府对“零八宪章”的反应和当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对“七七宪章”的反应极为相似。
对于我们所表达的和政府对话和辩论的愿望,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报之以镇压。我们的政府逮捕了一些联署人,讯问和骚扰了其他的联署人,并且传播对我们的运动和目标的不实之词。
同样地,中国政府至今仍拒绝与“零八宪章”联署人进行对其观点的讨论。相反地,政府拘捕了两位联署人刘晓波和张祖桦。这两个人被政府认定为宪章的主要操作者。张已经被释放,但是,刘,一位著名的作家学者,还在被毫无理由地关押在不为人知的地方。
还有其它几十人被讯问,更多的人,当他们在为他们被关的同志打电话或发邮件时被国家的安全机关严密地监视着。“七七宪章”公布之后,我以“触犯共和国的基本原则的严重罪行”被逮捕。今天,又很多人担心,刘晓波先生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个同样任意的罪名,被起诉。
我对这一事件的发展方向感到悲哀。在此,我向还没有机会见到其丈夫的刘晓波的夫人刘霞表达我的关切。中国政府应当汲取“七七宪章”运动的教训:恐吓,开动国家宣传机器,以及镇压不是理性对话的替代品。只有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晓波才能显示北京已经从“七七宪章”的经历中学到了教训。□
(原载《华尔街日报》12月19日 维权网翻译)
海外华人学者
就国内各界发布的“零八宪章”的声明
日前,国内300多名各界人士发佈了“零八宪章”,就中国的国事及走向作出全面的建设性宣示。
我们注意到,此宪章的签署者涵盖中国各界人士,包括体制内自由人士、体制外的异见人士和草根维权人士,是近年来罕见的民间政见之集合性表达,让我们看到中国民间的权利意识之觉醒、勇气之提升和力量之壮大。作为海外各界华人,我们为之一振。
签署者一本中华文化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又基于理性、独立、权利与责任之现代公民精神,廓清歷史,正视现实,展望未来,所言切中时弊,主张客观中允。
对此,我们深表钦佩, 对宪章之各项主张深表赞同。
近三十年来,中共官方一改给中华民族带来诸多灾难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施政方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还公民以部分自由,由此造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令人宽慰。但在政治上,当局依旧坚持专制,垄断新闻,控制司法,各种社会利益无法正常表达,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乃至于腐败盛行,贫富分化,道德沦丧,环境坏毁,公正不彰,社会衝突不断,暴力事件时有所闻,长此以往,中华民族的未来实在堪忧。
因此,我们又深感不安。
值此世纪之初,回首百年中华现代歷程,其中之歧误挫折和奋斗牺牲,我们有诸多感喟。对“宪章”所言“自由不昌,则中国距现代文明尚远矣”,深以为然。如何汲取教益,把握时机,让中华民族能在本世纪迈上现代文明的康庄之路,于内达成社会安祥,族群和睦,人民幸福;对外主持正义,于人类福祉有所贡献。这既取决於新兴的公民社会之努力,亦有赖于执政者的远见智识,能否适时开啟社会对话之门,加速制度更新,振衰起弊,清明司法,还政于民,以期化戾气为祥和,消祸乱于潜隐,為民族的良性发展奠定不颓之基趾。
在此,我们特发表声明,以示我们对国内各位公民先进的支持。
与此同时,我们呼吁华人各界与国际社会给与关注,也希望中国当局能倾听社会之呼声,正视民意,从善如流,啟动“宪章”所倡言的制度改革。
如此,则人民幸矣,民族幸矣,世界亦幸矣。□
海外签名名单:(第一批58人,以姓名字母为序)
蔡咏梅 (香港,《开放》杂誌执行编辑)
陈奎德 (美国,《纵览中国》主编)
陈小平 (美国,《中国法律文摘》主编)
陈 彦 (法国,巴黎大学博士)
陈一咨 (美国,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
陈志武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
程晓农 (美国,《当代中国研究》主编)
程映虹 (美国, 德拉华州立大学教授)
方励之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教授)
冯爱玲 (香港,支联会)
冯崇义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教授)
傅希秋 (美国,宗教学者)
高文谦 (美国,中国现代史学者)
龚小夏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
郭罗基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
哈 金 (美国,作家)
何清涟 (美国,经济学者)
胡 平 (美国,《北京之春》主编)
金 鐘 (香港,《开放》杂誌总编辑)
康正果 (美国,耶鲁大学学者)
孔捷生 (美国,作家)
李进进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
廖天琪 (美国,编辑)
刘慧卿 (香港,立法会议员,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
麦燕庭 (香港, 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
潘嘉伟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
齐 墨 (德国,报人)
邱跃首 (澳大利亚, 中国和解智库海外联络人)
萨 冲 (意大利,工程师)
邵 江 (英国,西敏寺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盛 雪 (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住校作家)
司徒华 (香港,支联会主席)
宋永毅 (美国,加州大学教授)
苏 煒 (美国,耶鲁大学学者)
苏晓康 (美国,作家)
孙 丰 (法国,作家)
万润南 (美国,前四通公司总裁)
王 丹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
王军涛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
王书君 (旅美中国现代史学者)
王天成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吴国光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讲座教授)
武宜三 (香港,五七学社)
夏 明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
项小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
萧振仪 (香港,媒体工作者)
余英时 (美国,克鲁格人文奖得主,普林斯顿讲座教授,中研院院士)
严家祺 (美国,学者)
杨建利 (美国,哈佛大学资深研究员)
杨力宇 (美国,西东大学资深教授)
张 灝 (美国,中研院院士)
张郎郎 (美国,作家)
张 煒 (英国,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
张伟国 (美国,《动向》主编)
张 伦 (法国,高等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
郑宇硕 (香港,城市大学讲座教授)
郑 义 (美国,独立中文笔会会长)
钟祖康 (挪威,作家)
(文/ 徐友渔)
【作者简介】
徐友渔,著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曾在英国牛津大学、布里斯托尔大学、雷丁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等作访问学者,2001—2002年为斯德哥尔摩大学奥洛夫帕尔梅客座教授。长期研究语言哲学,从上世纪末开始研究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发表《“哥白尼式”的革命》、《罗素》、《形形色色的造反》、《精神生成语言》、《告别20世纪》、《自由的言说》、《直面历史》、《蓦然回首》、《不懈的精神追求》等著作。
12月29日下午,我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谈《零八宪章》的事。他首先问我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在上面签名,我回答说,我看了宪章的内容,觉得不错,符合现行宪法精神,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我签名是在履行得到宪法保障的权利。他说,《零八宪章》违反了现行宪法和法律,我直截了当地呵斥:“胡说八道!我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人辩论这个问题。”我问他看过这个宪章没有,他说没有,我说,那你应该先看看再作自己的判断,不要跟着上面瞎说。他要求,不能在宪章上签名,如果已经签了,要声明退出,我说绝无可能退出。
过了两天,有朋友告诉我,上面已经对《零八宪章》做出定性,说是国内敌对势力勾结海外民运的活动,图谋颠覆政权。这些天来,不断有消息称,全国各地都有签名者被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传唤。
这样的定性和罪名是荒谬的,但在中国并不新鲜。虽然这种指控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不值一驳,但考虑到当局已经用这种口实对签名者施压,极有可能用这样的罪名对刘晓波定罪,我还是要从法理的角度说明我为什么在《零八宪章》上签名,为什么签名是合法的,而威胁、阻止和镇压是非法的。
当我面临一份《零八宪章》的草案并被请求签名支持时,我做的第一件事是阅读文本,我以下列标准衡量、判断:一、它是否符合我的价值观,即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文明的公认准则;二、它是否与中国现行宪法的精神和条文一致,与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宣言、公约一致,与中国已经承诺的国际义务一致;三、它是否有即刻提倡的当下必要性。
我在《零八宪章》上签了名,这是一个公民理性的、负责的决定,这个决定一旦做出,任何威胁、警告、惩罚都不能改变,不论它们表现为赤裸裸的暴力,还是以国家和法律的名义。
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合法性无可质疑地有宪法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以“零八宪章”这样的言说形式表达自己的价值立场、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建言、对未来的期盼,正是在运用宪法保障的正当权利。
在中国,历来有一种违宪地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借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法,如果在言论、文本中挑不出毛病,就说背后另有图谋和用心,毛泽东“反右”时“天下大乱、取而代之”的说法就是典型例证,但这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种主观臆想或蓄意诬陷缺乏法律上有效的证据。
显而易见,判断人们在宪章、宣言、呼吁、公开信等等文件上签名是否合法的唯一根据是文本的内容,签名者必须,也只需要对文本负责。从言论自由的原则出发可知,这类签名天然就是合法的,言论涉嫌犯罪只发生在极少数例外情况,即言论涉及煽动以暴力推翻现存的政府或社会制度,危及国家或公共安全等,必须注意,这样的危害必须是直接的、清晰可见的,而不是七弯八拐、间接又见接地“分析”和“推论”出来的。
只对文本负责,意味着签名是否合法与签名组织者和其他签名者的身份、背景无关,与他们在其他场合表明的观点、活动无关,也与掌权者是否喜欢无关。而我们历来熟悉的做法是,先把签名活动的组织者或其他一些签名者抹黑,从而把整个签名活动抹黑,达到吓退其他人的目的。通常的口实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但拿不出证据。其实,从法理上严格说来,“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等等只是政治宣传的说辞,它们并不等同于非法,需要其他过硬的证据,才能证实“有组织”、“有预谋”、“有海外背景”的活动也是非法活动。法治社会中,不能靠虚声恫吓定罪。
很长时间以来,一种吓唬人的方法是,任何事情只要弄得和国内或海外“民运份子”沾边,似乎其非法性就不证自明。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这种靠名称或标签定罪的手法极其可笑。我们不必说海外呼应《零八宪章》的人士以余英时先生领衔,而余先生是享誉全球的华人学者。我们需要辨析的是,不论“民运份子”是带褒义还是贬义的称谓,他们是不是合法公民,他们有没有权利与其他公民一道表达共同的观点?在我的心目中,刘晓波是文学博士、学者,如果他本人不反对,称他为“民运份子”也可以,但是,“民运份子”并不天然就是“敌对势力”。再说了,把格外关注中国民主前途的人说成是敌对势力,除了说明自己的立场是反民主的以外,不说明任何问题。
在一个法治国家,判断合法还是非法,唯一的根据是宪法和法律,以及该国认可的国际公约,撇开这些标准,另行发明一个“民运份子”的标签作为是否合法的根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宪行为。
最后,聚焦到核心问题,称《零八宪章》的签名者“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有什么法理上的根据?《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包含有图谋“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零八宪章》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文字的内容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可以等同于“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
《零八宪章》在表达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和政治诉求之后,在结语中总结自己的意图和要求时说,“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请问,这是非法的吗,这是在煽动在“颠覆国家政权”吗?这是在和执政党不时许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对着干吗?
我要问那些滥加罪名的人:重申宪法、《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载明的人权和公民权,就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你们把这个国家政权的性质看成是什么,这就是你们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吗?
因为《零八宪章》而拘押刘晓波是非法的,传唤和恐吓众多签名者是非法的,一经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其非法性显而易见。而诬称或定性《零八宪章》非法,则找不到任何法理依据。目前严重的、大规模的非法行为不会因为行动由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员实施,不会由于使用了国家的名义而改变性质。
这是一场合法与非法的较量,有人在明目张胆地侵犯、践踏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从而违反宪法。
这是一场真正的爱国者与反对国家的人的较量,有人想把中国的合法公民变成唯唯诺诺、俯首帖耳的臣民,妄图强加给他们可怕的、莫须有的罪名,有人要把祖国忠诚的儿女打成国家的敌人。
《零八宪章》的合法性不言而喻,其遭遇雄辩地证明了它的必要性和意义。□
(原载于《纵览中国》)
(文/崔卫平)
【作者简介】
北京电影学院基础部教授,《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主要从事领域:文学和电影理论及批评、政治理论、当代中-东欧思想文化;主要著作:《带伤的黎明》、《看不见的声音》、《积极生活》、《正义之前》;译著:《布拉格精神》、《哈维尔文集》、《通往公民社会》(合译)。
这或许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因为那看起来是一个愚蠢的举动。我为什么要在宪章上面签名?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但是请求你,我的朋友、同胞、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们,请允许我将这其中的道理慢慢说来。我就不相信这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世界。如果是那样,这个世界是可耻的;而如果自己愿意接受一个不讲道理的世界,也是令人羞愧的。
这份宪章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完美,包括宪章的签署者,也有人对于其中某些条款持有保留态度,这并不奇怪。在不能够公开讨论的情况下,不可能每一个签署者都能够对此充分发表意见;某位签署者所提出的修改意见,也不能够马上征得其他人的同意,直接变成宪章的一部分。而明明知道这是一份并不十分完美的文本,为什么还要签上自己的名字?
从签署者的角度来说,当这份文本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首先想到的是需要与我们的朋友休戚与共,需要与我们的朋友站在一起,需要那种团结一致的感觉。尽管我们作为个人,都会认同自由、平等、民主的理念,认同我们的民族早晚会走上这条道路(这条道路其实一直在走);尽管多年来我们在自己不同的岗位上、运用不同的方式,为这样的事业添砖加瓦,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朋友之间手拉手、肩并肩的感觉,需要与朋友一道分享我们的思想,分享我们的风险,分享我们的责任和命运。
五月散人(姚博)先生在他的博客中提到他本人的两次签名(另一次是声援刘晓波),都是在没有见到文本的情况下,就表示同意。这样的坦白令人拊掌大笑,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糊涂虫”!一道签名的人们当中,竟有此等不动脑筋的人!但是想想,其实自己的心态也与这位哥们差不多:都是出于对于朋友的信任和支持,是对于站在朋友身后的思想和信念的认同。
很长时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因为种种原因,我们不得不生活在某种分离和孤独状态,我们不善于与周围的同胞表达自己的切身感受,不善于与同事、朋友吐露我们心里最想说的。其实一个人藏到最后的,不一定是最坏的东西,而可能是这个人最好的东西,他的理想、他的向往,他对于生活有着怎样的期待,对于他人有多么需要,对于我们的祖国有多么热爱。
大多数我们身上美好的思想感情,都被我们自己轻轻地压下去了,让它们像冻伤的手指一样,被牢牢地藏在身后。剩下来只见到我们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胡吹海夸,云山雾罩,不管是对待别人还是对待自己,都采取一种“打游击”的态度:“诱敌深入”、“声东击西”,绕来绕去,反正要把内心里“那点感觉”全部埋葬掉。有的时候,那点“感觉”,无非也就是热爱朋友了,想念朋友了,我们连这个都不好意思说出。
那是因为我们压抑下去的事情太多了。一般来说是这样的:一个人能够将一件事情压抑下去,那么他就能够将另外一件事情也压抑下去,接着将更多的事情压抑下去。这种自我压抑与他人压抑一样,也是一种现成的机制。在今天,我们压抑得最多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联系,这种建立在共同的思想与理想基础之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依靠。
也许有人认为,切断普通人们之间的联系,将人们互相分离,是一种最为可靠的治理途径。但其实这样做危险性最大,最终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越大。一个在思想上孤独隔绝的人,一个头脑密封、心灵关闭的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他会丧失对于事情的基本判断,丧失对于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基本评价。我们每一个人处于世界的某个位置上,自然会产生对于某些事情的看法,但是往往拿不准,不知道自己的看法是否恰当、中肯,因此需要向别人求证。如果别人肯定了我们的看法,自己便会觉得有某种成就感。哪怕不被肯定,但是有人耐心听了自己的表达,也会觉得自己这个人不是那么遭人嫌弃,而是可以接受、得到接纳的。
然而假如他只能做到将自己的想法埋藏在心底,始终不能讲它们说出来,那么时间长了,他就会产生一种感觉,觉得自己的看法是不重要,是无所谓的,属于“无可无不可的”的,不会有人注意也不会有人听见,因而从根本上说是无效的、无用的,慢慢地,他就会变得越来越迟钝,越来越模棱两可:此也一是非、彼也一是非,连几岁小孩子都能够辨认的基本常识,也会令他感到无所适从。
一个丧失了常识的人,不是更加危险吗?一个不准备与他人分享这个世界的人,那么他就不受任何限制,做什么也就可以了。在丧失常识感的同时,这个人还失去了自己是有意义的那种感觉,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无足轻重的,无家可归的,因而他做事情便会有那么一种随意、任意乃至任性,这样的人下一步做出什么事情来,是无法估计、无法预测的,这样脱离了社会脉络的个人,不是更加危险吗?
所谓公民,最低限度来说,就是与他人一道生活、互相投以关注、互相倾听的人们。他不是被迫远离人群的孤独者,而是在一个共同体当中,在身边周围人当中,在亮起来的公开场合,他的行为被人们所看见,他的声音被人们所听见,他的意见能够得到他人评判,反之亦然——他对于别人的所作作为,也不会置若罔闻;对于别人的意见看法,也不会置之不理,他不想遭受轻蔑侮辱,因此也不想蔑视侮辱他人。在他看来,轻蔑、侮辱和践踏他人,是一件最为丑陋的事情。
行文至此,有兴趣来回答网上看到的一个十分有意思的问题,这个问题是马丁•路德•金与他的黑人在一起,甘地与他的贱民在一起,你们这些人与谁在一起呢?
首先要说,我们这些在签章上签名的人,不是每一个人正好想当马丁•路德•金或者甘地的,我们并不构成与任何他人之间的这种类比关系。更有可能的是,我们恰恰就是“黑人”(借用你的语言来说)中的一员,就是“贱民”中的一员,我们与周围的“黑人”之间、“贱民”之间并无本质的差别。尤其是当我们拒绝人云亦云、发出不同声音时,就从任何接受“庇护”的位置上跌落下来。这种跌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第二,放眼望去,实际上也不存在任何一个“人民群众的整体”,不存在某个工人的或者农民的整体,现成地存在于某处,让某些个人正好与他们在一起。当我们每个人不得不忍受孤独、因为孤独而感受自身的无效、无意义的时候,工人、农民们同样如此,只有更甚。所谓恢复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依存依靠,其意义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
因此,我们虽然只是少数人,但是并非远离人群——而当我们互相团结依靠时,也是呼吁更多人们之间产生这种团结依靠;当我们互相在一起时,也更加感觉到自己与整个社会的联系。从根本上说,难道不是为了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这些人才走到一起的吗?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之间的互相结合,而是与更大的整体相结合,难道我们不是这样做的吗?签名的事情发生之后,我的手机上有一些不留姓名的人们来短信,表达他(她)们的支持,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因为批评电影《集结号》而饱受网友们的密集炮轰。
而在这个意义上,我倒是愿意强调我们是少数人的立场——即我们也是可能犯错误的,也有可能在这件事情并非完全恰当,所发表的看法、宪章中的表述也许是可以进一步讨论的。因此,我们是愿意随时倾听批评的,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包括来自官方的,来自我们社会方方面面的,所有不同意见都值得我们认真对待,从而可以调整自己的立场,知错就改。对于将自己所做的事情说成多么了不起,想法设法为自己唱赞歌,那样一种做法人们并不陌生,也不是我们所认可的。
但是要讲道理,一定要讲道理,只能讲道理!
我们都是一些讲道理的人——我们当老师,是要与学生讲道理的;我们当作者,是要与读者讲道理的;在家里我们作为家长,是要与孩子讲道理的,作为公民,我们也是一直与政府讲道理的。
也就是说,即使遇见了不讲道理的人,我也要上去与他讲道理。□
(原载于《纵览中国》)
(文/鲍 彤)
【作者简介】
鲍彤,北京,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前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政治秘书、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因六·四事件入狱七年。
一、我要求当局回答:“零八宪章“有什么罪?”宪章“的基本理念是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请公仆让十三亿主人明白:自由何罪!人权何罪!平等何罪!共和何罪!民主何罪!宪政何罪!
“零八宪章”提出了十九条主张。这些主张,没有一条是我们这些人自己发明出来的,都是现代文明国家所已经实行了,并且已经起了好作用的好制度。请当局一条一条审查,拿出放大镜,拿出显微镜,拿出哈哈镜来审查。请问,这些主张,哪一条,犯了什么罪?
“宪章”的宗旨,是呼吁所有具有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实现国人百年的追求与梦想。这算什么罪!
二、我,既做过前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又当过被前理李鹏非法诬陷而坐牢的刑事犯,根据我的知识和阅历,我愿意明明白白告诉当局:“零八宪章“没有罪。他的理念,主张和呼吁都没有罪。我们的国家不是中华帝国,中华官国,也不是中华党国。他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章“的理念,主张和呼吁,无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宪法”的本义和延伸,套用毛泽东的语言,就是叫做“题中应有之义。”即使其中有一百处不完美不准确的缺陷,也丝毫无损于“宪章”的合法性。幸好我们活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共和国。他的宪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宪法,是禁止公仆践踏民权的宪法。因此,“零八宪章”联署人被抄家,被传讯,被拘留的消息不能不使人们震惊,与其说是某些官员在向公民挑战,不如说他们是在向共和国挑战,向宪法挑战。
三、抄家,传讯和拘留是当局干出来的。这个当局是谁,我不知道。如果事情出在基层,上层有责任纠正他;如果出在上层,最高层有责任纠正他;如果出在最高层,人民有责任纠正他。共和国应该有纠正错误的机制,将错就错错上加错的共和国,一定不是实符其名的共和国。
四、在静待抄家,传讯和拘留的同时,我也在静待当局的回音。我吁请已经参加联署和将要参加联署的各位同仁:让我们大家继续保持冷静和理智,乐观和坚强。我向已经回家的张祖桦先生和他的夫人田原女士致意!我向尚在拘留中的刘晓波先生和他的夫人刘霞女士致意!
敬祝大家平安健康!□
(原载于《新世纪新闻网》)
【宪章访谈录】
杜光访谈录
(文/ 马 萧)
【杜光简介】
杜光先生,1928年出生于浙江温岭,《零八宪章》首批303名签署人之一。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先后担任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办公室主任;88年参与筹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任干事长,兼《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主编。著《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为"自由化"证明》、《从人权保障看宪法的两面性》、《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维权、新闻自由、法制》、《化解台湾危机需要新思维》等论文数十篇,致力于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
马萧:杜老,沉寂了二十年之后,政治改革的呼声又重新回响起来。对于当前中国的政治现状,大体上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观点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二十年,是中国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二十年,民生得到了重大改善,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大国崛起"的形象呼之欲出,因此,政治上不需要进行改革(或者只需要加以"完善",即如何巩固现有体制)。另一种观点认为,二十年来,中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以环境破坏、资源掠夺、低人权为代价换取的,属于畸形发展和难以持续,正是由于当前政治体制的原因,造成腐败横行、道德沦丧,经济发展的成果落入极少数当权者手中,广大民众并没有得到应当享有的权利,为未来中国计,政治改革势在必行。对此,您如何看?
杜光:我是同意后一种观点的。至于你说有些人认为"二十年来是中国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二十年",因而"政治上不需要进行改革"。我认为这个前提和结论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不错,这二十年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发展最快的二十年,却绝对不是发展最好的二十年。恰恰相反,与八十年代相比,这二十年是倒退多于前进,例如,党政机关腐败的普遍化,社会上贫富两极分化,假冒伪劣盛行,人性泯没,道德沦丧,执法不公,骚乱不止。这一切的总根源,在于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固然,这些社会危机的远因,是毛泽东时代种下的,但只有进入这二十年,才出现社会危机恶性膨胀的局面。建国六十年来,我们的社会肌体从来没有这样腐烂,这个事实,恰好说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马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当前遭遇到强烈的反弹,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杜光: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自八九民主运动遭到镇压之后,曾一度趋于沉寂,进入新世纪后才逐渐复苏。近一两年来,这个呼声显得更加强烈,它异乎寻常地引起了改革反对派的猛烈反弹。从去年开始,朝野掀起了一股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狂涛,从驳斥普世价值、打压"08宪章",到连篇累牍地宣称"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批判三权分立和"轮流执政",曲解爱国主义,等等,一波又一波,形成了二十年来的第三次反改革高潮。与前两次反改革高潮不同的是,前两次是同时反对经济和政治的体制改革,而这次却集中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前面提到的一波又一波的浪涛,充斥于舆论媒体的文章、讲话、报道,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这就是: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抵制政治民主化。改革反对派的这些超常反应,说明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求,已经成为朝野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途,就要看朝野的推动改革和反对改革这两股力量的博弈和斗争了,它们之间的进退消长,将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但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是进入和谐社会的门槛。不改革政治体制,经济和政治两大领域就不和谐,还谈得上和谐社会吗?
马萧:任何一场政治变革都蕴含着政治力量的对比,由"党国体制"转型为"多党政治",这是一次非常巨大的历史性变革,您认为,未来推动这一变革的中坚政治力量来自哪里?这种政治力量又如何与拥有七千万党员、数百万军队、警察,汇聚了中国当前最一流人才、全面垄断话语权的中国共产党相抗衡?
杜光:我不赞成把推动变革的政治力量同当政的中国共产党对立起来。从逻辑上看,这是两个不对称的概念。在民间和执政党里,都同时存在着推动变革和反对变革的政治力量。当然,这个情况在民间、特别是在知识分子群体里,看得比较清楚,而且呼求变革的力量正在不断扩大。而在掌握政治权力的执政者中间,情况就有些模糊,仿佛是隔着磨砂玻璃看西洋景,看不清楚。有些人把执政党看成漆黑一片,铁板一块,我觉得不能这样看。应该承认,在共产党内,既有只想着升官发财的贪官污吏,也有志在改造社会的有识之士。问题在于这部分有意推动变革的力量太小,也太软弱。因为"六四"把在朝的改革派一网打尽后,官僚体制日益僵化,在这个体制内部,非常缺乏孕育生成变革力量的条件。尽管如此,事物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共产党内既然能够出现胡耀邦、赵紫阳那样的人物,那么,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三十多年后的明天,四十多年后的后天,为什么就不能孕育出、产生出胡耀邦第二、赵紫阳第二呢?更何况现在有民间力量的推动,这是比当年胡赵更为有利的条件。我认为,中国社会的变革需要朝野合作,而不是党民抗衡。我们现阶段改革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不在于朝野之间、党民之间,而在于改革与反改革之间。民间的变革力量应该支持在朝的变革力量,帮助他们集聚力量,冲破反改革派的抵制、阻挠和破坏,推动他们大胆而谨慎地,逐步改革现有的政治体制。中国的社会变革,只有上下戮力同心,才能卓有成效。这种非暴力的变革方式,应该是我们当前的最佳选择。海外有些人鼓吹暴力革命,推翻共产党,这既不符合于国情、民心,也不符合于国家利益、社会利用、民众利益,可以说是变革社会的下下之策,我是不赞成这种选择的。
马萧: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本质上是好的,是为广大人民大众服务的,只是目前的掌权者背离了共产党的初衷,换句话说,极少数掌权者挟持了中国共产党,变成了服务于极少数人的利益党,这种观点在"左派"比较流行,在民间也很有市场,应当说,这是中国走向民主政治一个很大的阻力,您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这一社会变革中所起的作用?它能否在未来的民主政治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我想,这是目前绝大多数关心中国政治的人们所关注的一个话题。
杜光:中国共产党是否能在未来的民主政治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或者,继续处在舞台的中心,取决于它是否能够革新自身、完善自身,成为一个符合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是一些怀着救国救民理想的知识分子,按照苏联布尔什维克党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它从一开始就宣布要推翻资产阶级,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历史的误会。经过十多年的颠仆、摸索、思考,跌倒又爬起来,总结经验教训,终于找到了民主主义的正确道路,认识到"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就是所谓的新民主主义。但在这个新民主主义的理论里,却包含着与民主主义背道而驰的因素,如:认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新民主主义文化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领导,等等,这就隐伏着离开民主主义道路的潜在危险。因为这些观念性的内容没有确定的量和质的标准,却可以由有权力者随心所欲地驾驭利用。
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味着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继续完成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离开民主主义轨道,这是一个与中华民族的命运攸关的抉择。不幸的是,中国共产党选择的是后者,在中国远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下,硬要推行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而一旦离开民主主义的道路,甚至以民主主义为敌,就只能向专制主义倒退。因为中国还没有出现可以孕育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要扫除民主主义,就必然要召唤民主主义的天敌--封建专制主义。这就是五十年代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所在。
三十年前的改革开放,就其性质来说,是向民主主义的复归。但这个复归是非常不彻底的,经济上虽然已经打破了国有经济的全面垄断,但在政治上却依然深陷在专制主义的泥潭里,结果是社会危机重重,严重地削弱了共产党的威望和执政合法性。所以,共产党要重新获得人民的信赖和拥戴,就必须回到民主主义的道路上来。共产党应该自觉地掌握改革现行政治体制的主动权,放弃一党专政,把自己放在民主政治的浪涛里洗涤、锻炼,浴火重生,在"经过民主主义"的历史过程中经受考验,变革自身,改造自身。这是共产党的唯一出路。
马萧: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曾经旗帜鲜明地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党国体制",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批判国民党鼓吹的"国情论"。而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国情不适合搞西方那一套(民主政治),一搞中国就会乱,推导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国体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进一步强化了中国这一"国情"。您怎么看待"国情论"这一观点?民主政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国民必须具备公民意识,我主要归纳为三点:自由的精神、平等的权利意识、独立的人格尊严,实事求是的讲,中国正统的传统文化中并不包涵这些因子,您如何看待民主政治与传统文化之间可能造成的这种冲突?
杜光:"国情论"向来是抗拒变革、反对进步的一个重要借口。毫无问题,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也好,继承本民族的优良传统也好,都应该充分考虑此时此地的"国情",结合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否则就不可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实际上,最不重视国情的,恰恰是那些高举"国情论"的统治者和他们的帮闲文痞。国民党统治时期,人民要求民主、进步、宪政,蒋介石却宣传"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大搞违背国情的法西斯独裁。抗日战争胜利后,当时的国情要求和平民主,国民党却撕毁和平协议,大打出手,结果把自己流放到海岛上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按照当时的国情,应当与民生养休息,恢复被内战摧残的民族元气;同时继续推进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主义革命。但毛泽东却热衷于运动,不断折腾,使社会濒临崩溃的边缘。目前那些高唱"国情论"的人,拒绝学习西方的经验,拒绝普世价值,反对宪政民主,实际上正是最脱离国情的人。因为目前中国最大的国情是广大民众要求肃清贪污腐败,建立和加强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此,就必须要改变一党专政的专制政体。而"国情论"恰恰是被用来作为拒绝改革政治体制的借口。所以,目前甚嚣尘上的"国情论",实际上正是违背国情的谬论。
你还提到民主政治和传统文化的冲突问题,我认为民主政治和传统文化既有冲突的一面,也有协调的一面。就拿对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最大的儒家来说,它同时包含着以"仁"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价值体系,和以"礼"为核心宗法伦理。在儒家思想的这两大内涵里,后者主要是为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服务的,是当代应该抛弃的传统;前者则是我们今天应该继承的文化遗产,其中的精华甚至可以成为适用于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与民主政治完全可以相互补充。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继承与发掘传统文化的精华,使它符合于当代的"国情"和社会的需要。目前对待儒家思想有两种倾向,一是全盘肯定,甚至把它上升为宗教,成为"国教";另一种倾向是全面抹杀儒家学说,认为它是我国两千多年来一切灾难的根源。我觉得这两个极端都是不妥当的。
马萧:今年是89天安门事件发生二十周年,有人认为,如果没有八九年的民主运动,中国共产党会沿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子走下去,正是天安门事件中断了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景,有人认为,天安门事件使中国丧失了一次走向民主的绝佳机会(这一点您在《回忆20年前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一文》中提及)。
一次大的历史变革,会伴随许许多多历史性的事件的发生、推动,包括对抗、和解、冲突甚至流血,您如何看待"天安门事件"对于中国现代政治发展进程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天安门事件"在中国历史上的真正地位?
杜光:在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1989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辉煌的篇章。我曾经多次指出: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历史,是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对抗与斗争的历史,民主主义革命时而掀起高潮,时而趋于低潮。由于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积累深厚,影响绵远,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远弗届,有时虽然表面上看来腐朽透顶,衰败不堪,但实际上却仍然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所以,民主主义虽然曾经多次取得胜利,但最后却都在专制主义的反扑下败下阵来。"六四"是民主主义力量对专制主义势力发起的又一次挑战,结果还是被强大的专制主义势力压制下去了。
五十年代中期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断了中国的民主主义发展进程,从那时以后,五十多年来,有过三次民主主义革命的高潮。第一次是"社会主义改造"后不久,由"帮助党整风"而引发的大鸣大放,出现对专制主义的大批判、大讨伐,后来被
“反右运动”镇压下去了。第二次是“粉碎四人帮”后的平反冤假错案和思想解放运动,在这次民主主义高潮里,民间的活动(以北京的"西单民主墙"为代表)和官方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可惜,这个趋势很快就被"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扼杀了。但它仍然取得了辉煌的成果,那就是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可靠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而改革开放正是民主主义向专制主义进军的一个重要形式。第三次高潮就是1989年的民主运动。同“五·四”运动一样,八九民运是一场从学生启动而扩展到整个社会的群众民主运动。这是在八十年代比较宽松、比较民主自由的条件下孕育起来、成长起来的民主力量的大发动、大检阅,是对专制主义势力的大声讨、大抗争,它由胡耀邦的逝世引发出来,固然有它的偶然性,但八十年代积蓄的民主力量需要一个喷发的机会,却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当时民众迫切希望肃清贪污腐化,改革政治体制,而这两大诉求又是共产党和政府所面临的主要难题。民主力量的爆发为党和政府提供了解决两大难题的强大后盾,朝野齐心一致,为深化改革、特别是开展政治体制改革,为清洗社会积弊,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大好的条件。但是,专制权势集团却把他们的既得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为了保卫他们的统治权位和既得利益,不惜动用国家武装力量,对民主力量进行残酷的镇压。
“六·四”镇压和随后的清查运动,把八十年代积累起来的民主力量,几乎一网打尽,使民主主义革命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损失惨重。这当然是令人痛心的。但是,就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来说,这些挫折和牺牲绝不是没有意义的。专制主义的铜墙铁壁,不是一次两次进击就能够攻破的;每一次进击都在不同程度上动摇封建专制主义的基础。“六·四”惨案在全国人民面前,充分暴露了专制主义统治的残暴冷酷的狰狞面貌,进一步削弱了它的统治基础和执政合法性,同时也就加速了它的死亡。就这个意义来说,"六四"死难者的血没有白流。一百多年来,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前仆后继。他们都为民主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作出了贡献。他们的业绩,不论是有名的还是无名的,都将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光耀千秋!
(2009年5月22日)
【宪章人物】
郑渊洁:童话大王退出作协
《零八宪章》联署人,童话大王郑渊洁在6月22日的博客中称,现在的北京作家协会和以往相比已经大变样。他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加入北京作家协会。那时的北京作家协会工作人员同作家联系密切,不为自己谋私利,一心为作家服务。进入2000年后,北京作家协会管理水平发生了变化,办事机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和品质今不如昔。
被称为“皮皮鲁之父”的郑渊洁创作童话30年,其作品字数达两千万字。北京青年作家余杰告诉本台记者,他是看着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杂志长大的。“他可以说是中国当代最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吧。”
最近几年来郑渊洁开始发表一些和中国社会公共事务有关的言论,比如汶川大地震、邓玉娇案等等。
郑渊洁在宣布退出北京作协的博客中列举了自己受排挤的事实。郑渊洁表示,北京作家协会在网络尚不发达的2003年选择在网上对他发开会通知。郑渊洁写道:“我既不让你来开会,又通知了你。而且保证你看不到这个通知,但是又有据可查。事实上,北京作协是不想让我参加代表大会,在我当选代表后,剥夺了我的参会权利。”郑渊洁表示,第五次北京作协代表大会马上又要召开,他不想再给北京作家协会添麻烦,宣布退出北京作家协会。
近年来中国作家退出作协的事情时有发生。山西作家李锐、山东作家李钟琴、湖南作家协会的两名成员——老作家余开伟、黄鹤逸等都纷纷退出了作协。
艾未未:号召网民七·一罢网
艾未未:《零八宪章》联署人,北京艺术家。
Ø 记 者:为什么会有七·一罢网这个倡议呢?
艾未未:我们看到互联网在今年前半年受到一轮比一轮更紧的控制,可见政府希望通过控制互联网来控制全民对获取信息、新闻和言论表达的权利。所以我觉得用这样的方式可以让更多人对自己的权力有一次思考,通过一个自我行动,实际上是很小很低调的行动,来对官方的封锁和控制做一个表态。
Ø 记 者:选择七月一号是因为绿坝推出还是有其他意义?
艾未未:七月一号绿坝推出,七月一号有很多含义,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生日,这一对新闻自由、个人言论表达非常控制性的政党;同时七月一号也标志着去年一个叫做杨佳的青年人受到公检法不公正待遇的代表性日期。
Ø 记 者:之前也看见你在反低俗中用有趣的行动表示不满。为什么会对互联网的事情这样关心?
艾未未:我觉得互联网是中国今天走向民主、走向公民化社会的唯一可能,因为它为中国民众提供自由获得信息的可能,中国大陆有严格的新闻控制,使信息都不可能正常的被反映;当然互联网也给中国民众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和交流的平台,这些都是一个极权政治不希望看见的。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条件,今天的中国社会已进入一个有通过全球化通过信息时代来形成新的民主形式和争取民主的可能性。
Ø 记 者:顺便一问,你们之前关于四川灾区死难学生的调查目前进展如何?
艾未未:对所有受灾学校和地区都进行了调查,死亡数字我们已达到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严谨程度,我们的公民调查已进入结尾阶段,还有不到百分之五的人数没有完成,还在继续推进。当然作为一个非官方调查,在寻找和核实过程中都面临很大困难,不断受到地方政府干扰,不断有我们的志愿者被阻挡或被警察带走,但是由于有很多人支持,我们会把它做得很彻底。
Ø 记 者:可以预先透露一些调查发现么?
艾未未:这个无法通过电话透露,在我博客上,我们实际上是不断给出阶段性报告,之后也会做一个完整的公布。
Ø 记 者:你的博客此前也曾遭遇过封杀,对此有没有采取什么行动维权?
艾未未:新浪网非常霸道的把我的博客封杀,至今没给我任何通知。我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跟他们讨个说法吧!
Ø 记 者:您遇到的上网问题可能很多大陆网友也会遇到,对他们有什么建议呢?
艾未未:我觉得互联网不是任何人能够挡得住的,任何极权政治都是通过对他人的威胁和限制来完成统治。我希望每一个人坚持自己的权益,坚持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每一次坚持,都是对他人的一次保护,也是对自己尊严的一次保护。□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宪章时评】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美众院议长/ 南西•佩洛西)
“六·四”二十年之际,很多美国国会议员和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参加了在国会山雷伯恩办公楼举行的“天安门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到会并做了重要发言。她说:今天,我荣幸地会见了吴弘达先生和三位在天安门广场被逮捕的前囚犯。昨天,让我有机会在议长办公室见到余志坚、喻东岳和鲁德成,他们在监狱里面被关押了数十年,现在终于获得了自由。
我感谢吴弘达主办的新闻发布会暨“六·四”二十周年图片展,这些照片是普利策奖获得者大卫和彼得•特恩利拍摄的。
20年前的今天,成千上万的中国学生、工人、和市民汇集在天安门广场,他们喊出反腐败、加速民主进程、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口号,他们要求同当时的中国领导人就改革问题进行对话。
我记得那种悲伤和愤怒——中国军队怎样镇压人民,20世纪最令人难忘的一张照片,是一个中国青年,独自用身体阻挡前进中的坦克。
昨天,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纪念天安门事件20周年,呼吁中国允许全面和独立地调查当年的大屠杀,并释放依然在监狱中的1989民运人士。
上周,我有机会率领一个两党人士组成的代表团去中国,在与中国高级领导会见和我的演讲中,我都提到了人权。特别是,我递交了一份文件,要求根据中国宪法,释放那些仍在关押中的良心犯。
刘晓波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支持天安门的学生运动,质疑一党专政,在监狱里面被关押了5年。去年年底,刘晓波因为参与组织08宪章网上签名事件,再次被带走。刘晓波至今未获指控,我们呼吁尽快释放他。
很多中国人不知道“六·四”事件,但是他们继续为了政府问责制、反腐败和法制等同样的原因同政府斗争。
今天,我们对中国人民和热爱自由的人们说,你们事业就是我们的事业,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从“倾茶党”到“家具党”
(文/ 刘军宁)
【作者简介】
刘军宁,《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安徽人,1961年生,1993年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作为年轻一代政治学者的领军人物,刘军宁策划了《公共论丛》、《民主译丛》、《公共译丛》、《政治思潮丛书》,著有《民主、共和、宪政》、《权力现象》和《保守主义》等著作。
1773年12月16日,波士顿八千民众集会,要求停泊在那里的四艘英国政府所属的东印度公司茶船开出港口,但遭当局拒绝。 当晚,波士顿人汉考克和亚当斯领导倾茶党,打扮成印地安人悄悄来到停泊在港口的三艘满载茶叶的英国商船上,将船上342箱茶叶倒入海中。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
之所以把英国来的茶叶倒入大海,是因为他们不满英国当局一方面在北美殖民地未经同意就加重税收,另一方面英国政府经营的东印度公司却在北美大肆垄断倾销免关税的茶叶。
倾茶党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定:既然他们殖民地的人在英国国会没有代表,就没有义务向英国政府缴纳税赋。
后来费城、纽约等后港口的民众陆续响应,抵制无理的重税。
英国政府采取高压政策,于1774年先后颁布系列法令,封锁波士顿港口,取消马萨诸塞州的自治,在殖民地任意驻军等。这更激起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使英国政府与北美殖民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双方公开冲突日益扩大,终于在1775年4月爆发了美国独立革命。
可以说,抗拒无理重税的倾茶事件是美国独立革命的导火索。而独立革命的最重要的产物就是美国宪政的建立。如同美国的《独立宣言》所宣示的,宪政政体至少在两个方面不同于专制政体。第一,政府的建立必须获得被治者的同意;第二,没有纳税人代表的同意,不得征税。
“倾茶”的象征意义与建立宪政政体之间的相关性也由此确立。
“倾茶”也由此变成美国宪政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15日是美国公民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在这一天,包括纽约、华盛顿、波士顿、洛杉矶在内的数百座美国城市中,数以百计的团体经过预先策划,于个税申报日、在全国各地联合起来举行示威,抗议政府无节制的开支和加税。
在白宫对面的拉法叶公园,抗议者们手中举着各种标语,表示对纳税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的不满。他们中有的还打扮成十八世纪倾茶党人的模样,有的手中提着象征性的茶叶包。
在波士顿倾茶事件的230多年之后,与"倾茶事件"类似的现象也终于开始在中国出现。江西省的南康市地处赣南,距离赣州市中心城区约半小时车程。当地民营经济活跃,产业聚集。
家具是南康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南康由此成为江西省著名的家具产业基地。根据新华社报道,本月15日,在这个城市发生了一起因当地政府加重税负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事情的缘起是南康市当局决定从6月15日起执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大幅提高对家具业者的税收。
这一无理重税,受到了当地家具业者和居民的强力抵制,他们自发形成了没组织、无政党的“家具党”。在新税的第一天6月15日上午,南康市近百名“家具党人”到市政大楼集体上访,堵塞街道,现场有数千人聚集、围观。初步统计,城区有9辆公安汽车被砸、掀翻在地。"家具党"抗税事件由此爆发。
当天中午,“家具党人” 又将大庆至广州的大广高速公路江西南康段进出口处和相临的105国道阻断。
面对义愤的“家具党”,江西省党政领导人意识到众怒难犯,宣布立即废除南康市党政当局颁布的不合理的税收政策。
南康市委、市政府也下发文件,立即终止此次家具整治相关措施,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网络媒体予以公告。至此,"家具党"抗税事件初步得到平息。
“家具党”不仅是中国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群体事件中少有的抗税事件,而且是极少数以当局作为征税者让步来收场的事件。
可以肯定的是,有了南康"家具党"第一例,以后群体性的抗税事件很可能呈爆发性增加。只要党政机关的支出不受制度性约束,没有透明度,只要官僚机构继续膨胀而不是瘦身,只要腐败得不到有效制止,政府的财政压力就会越来越大,征税人就必然要打纳税人钱袋的主意。
而随着纳税人意识日益觉醒,税负越来越重,税收的痛苦指数越来越高,就像倾茶党人和“家具党人”的作为那样,纳税人将不得不对未经同意的税赋坚决说"“不”!
征税与纳税双方都要为“抗税时代”的来临做好准备!
公共事件与网络啸聚
(文/ 冉云飞)
【作者简介】
冉云飞:《零八宪章》联署人,著名评论家。生于重庆,1987年毕于四川大学中文系。著有《沉疴:中国教育的危机与批判》、《尖锐的秋天:里尔克》、《陷阱里先锋:博尔赫斯》、《庄子我说》、《像唐诗一样生活》、《从历史的偏旁进入成都》等书十数部,多次获得国家或省级奖,有作品《庄子使我上瘾的几个理由》入选高中语文阅读教材。现供职于《四川文学》。其博客时评深为中国网民所称道,遂连连被封。
近几年来,网民正在成为中国维权性质的公共事件中主要的发声者。而这冲破重重阻扰的民意声音,使得当局如坐针毡,常是围追堵截,必欲除之而后快。但网络和官方掌控的传统传媒颇有些不同,一是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新闻事件的提供者和评论者,二来发表门槛较低,不像事前审查制那般容易扼杀民意于摇篮中,三来有的是以超文本的形式链接,互相转载,出口甚多,像是很多条壮观的权利觉醒和思想起义的路线,四则是发表和转载迅速(如推特、饭否这样的微博客几乎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发表世界上最新发生的事情),使官方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倒好像是来给权利觉醒和思想起义的网络大军殿后似的。随着官方不遗余力的拦截,混淆是非的五毛大批加入,在与网民难分胜负的往返交战数百回合中,使整个网民队伍声势更为壮观,使更多的人逐渐明了事态的真相,恐怕这是官方始料未及的。
那些刚从窒息的现实生活中抬起头来爬上网的新网民,大感还有这样一片天地可活,只差大叫着“爷爷我也要加入这样的队伍”。于是众多民众像赶集一样走上网络梁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直到今天三亿多的网民。在可以想见的将来,中国的网民数量还会成倍增加,拥有十亿网民都不会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因为有上亿的网民作为播种机、宣传队,不愁没有更多的人加入了解真相、维护自身权利的队伍中。一个人可以没有崇高理想,没有远景期待,但你要是使他没法生活,即使怯懦匹夫也可大展其勇猛刚烈。杨佳、邓玉娇等在寻常的生活中,未必是个事事较真的人,他们也有胆怯、得过且过的时候,但一旦事关利益、尊严的时候,他们就奋起争斗,这样的人在将来的中国只会越来越多。
说啸聚是为了形容网民的人多势众,但这个比喻对网民逐渐培养起来的理性,逐渐增加的宽容,其比譬是不准确的。好在,它只是个比喻。事实上,网民是中国民众中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一群,正是他们不停地参与信息的发散与传播,使得被官方掌控的单一信息源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不少网民由于浸淫网络比较深,消息渠道多,各种文章看得多,多种意见的发酵和脑力激荡,不容易被官方单一且愚民的观点所捆绑。再者,由于看到了许多观点,反而容易理性地看待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和利益分歧,求同存异,从而选择更加合理的博弈方式,来实现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大家都寻求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情形下,在法治的框架范围内达成妥协,这是所有人的福音,不管你是官员还是民众。
拿邓玉娇案来说,网民在其间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可以说没有网民的参与,邓玉娇的牢狱之灾,将是不可避免的。邓玉娇案的胜利当然也只能算是个惨胜——邓玉娇本人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完全的保障、当事官员被免除追究与审判、法律及正义受到践踏、民意被忽悠等——但对于强悍了几十年来的中国官方来说,他们这样暗渡陈仓的妥协,也是网民可以暂时接受如此惨胜的因由。当然要让以后杜绝邓玉娇一类案件的发生,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这一切必须仰赖个案的具体实践与制度的良性改变来完成。
有人在没有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宪法保障的情形下,指责网络民意干涉司法审判,这完全是罔顾事实的诡诈之辞。事实上网络民意的主流,只要求公正的司法还邓玉娇一个清白,给侵害她的当事人予以法律制裁,除此之外,别无它求。有人说“法律应该放在最高位”,从理念上来说没有错。如果政府真坚持这一点的话,那么邓案何至网友这样兴师动众?民众看两拨人在路边下棋,看政府一边太蛮干,不按棋则下棋,邓一边太弱小,于是谴责蛮干者。而这局棋的输赢不仅事关对弈者,并影响民众将来的生活,所以起而发声干预。在所有关于邓玉娇案的诸多评论中,我认为法学家萧翰论述最为理性、深入、剀切、平和,其建设性、可操作性以及对法律和民意的尊重,对当事人利益的考量和整个社会成本诸方面的博弈等均胜人一筹。他在《南方周末》上阐述邓玉娇为何有无限防卫权,他分析国人对强奸未遂和已遂的误区,令人折服。
常有人说网友不够理智,充满暴力。我认为相对于官方不受制约的暴力来说,网友所体现的民意之善,理性之光,是大大值得我们赞赏的。理智是互相的,不是哪一方单独应该有的,否则那就变成了奴隶的义务。只要民众遵纪守法和理智,却让官方在那里横行霸道,要多么愚蠢才有这样的心智?有的人对网民失望,这完全是他个人的认知权利,但在对网民失望的时候,想一想自己对强横的政府失望且抗争过没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网民辛苦抗争的意义。在一个极端的政府统治之下诞生的反抗者,当然是有毛病的,因为反对者与独裁者处于共生状态。你要中国的网民马上就表现得像美国民主社会制度运行下民众的成熟,既不现实也是苛求。美国民众的理智养成除了制度训练和教育外,最主要的来源是他们有一个不仅不疯狂,而且遵纪守法的小政府。有人对邓案中网友的表现失望,好像他本人既理智又脆弱,我想知道的是,这些对网友轻易失望的人,何以坚强到能容忍官方如此颠倒黑白的统治这么多年?
随着网络的发展,在争取我们自己权利的过程中,网民越来越理性和成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认为网络是个比较好的民主训练场所,经过不断的培养,必然会给中国带来更多有实际操作经验和心智训练的民众,从而给中国社会产生更加良好的影响。
(2009年6月17日于成都)
【经典文献】
《七七宪章》
(译/ 刘军宁)
〖编者按〗
为了维护《七七宪章》所主张的人权原则,宪章的签署人前赴后继地同专制统治挑战了十几年,直至1987年捷克前政府的垮台,这就是著名的《七七宪章》人权运动。它表明,要求人权,就是要求民主。公民的根本权利与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出发点。民主政治涉及公民自由地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运用所要求的政治制度必须能够充分保障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保障自由公平、竞争性的选举,尊重个人和少数派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保障信息的自由传播和法治。民众和反对派的可以充分地表达他们对政府的批评甚至反对的立场,而不必担心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报复。《七七宪章》是东欧后来的民主化运动的先声。
捷克斯洛伐克法律汇编第一百二十卷于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二日出版,其中收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于一九六八年就签署了这些公约,一九七五年在赫尔辛基又予以确认。上述公约从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起在捷克正式生效。从此捷克公民就享有这些公约所规定的权利,捷克政府就有义务履行这些公约。
这些公约所规定的人权和自由是文明生活的重要财富。为此历史上曾进行过许多持续不断的运动。这些公约的编汇将极大地有助于社会中人的发展。
因此,我们欢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这些协定。
然而,这些公约的出版再次有力地提醒我们,捷克基本人权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状况,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
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保证的自由表达的权利,对我们来说纯粹是一种幻想。成千上万的捷克公民仅仅由于他们持有和官方不同的观点而被禁止从事他们的专业工作,并受到来自当权者和社会机构的各式各样的歧视和骚扰。他们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任何手段,成为一种实质上的政治隔离的受害者。
成千上万的公民也被剥夺了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前言中所表述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人们一旦说出自己的观点,就会陷入被解雇或遭受其他处罚的经常性危险之中。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保证了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此违背的是,无数的年轻人由于他们自己的观点,或甚至他们父母亲的观点而被排斥于就学的大门之外。无以数计的公民担心一旦按照自己的信念畅所直言,他们本身,以至于他们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就会被剥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节规定了“人人有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或采取的艺术形式”,而人们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却遇到法律外的,甚至法律内的制裁,这种制裁常常采用刑事指控的形式,例如最近对青年音乐家的审判。
对所有通讯媒体和出版文化机构的一元化控制阻碍了公众的表达自由。任何哲学的、政治的、或科学的见解,以至艺术的表达,只要稍微偏离狭隘的官方意识形态或审美标准,就不准出版;对畸形的社会现象无法进行公开的评判;对由官方宣传机构所作的虚构的、诬蔑性的指控,受害者不能进行公开辩护;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明确保证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根本不存在。人们无法反驳捏造的指控;通过法庭来获得赔偿或纠正的尝试从无结果。在思想和艺术领域中的公开辩论被完全禁止。
许多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其他人士,由于数年前合法出版过或表达了被当下掌权者所指责的观点而遭受处罚。
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所着重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遭受持续的践踏:官方对教会人士的活动任意干涉、随意起诉;对教士们则经常以撤销他们的宗教活动的批准相威胁;用经济的或其他的手段来对付在那些在言论上或行动上表达宗教信仰的人士;对宗教研修等活动也严厉限制。
现行体制本身就是限制,乃至常常完全剥夺公民权利的一个工具。在这个体制之下,所有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实际上只听命于来自执政党当局的政治指示和大权在握者所作的决定。本共和国的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制规则无法制约这些指示和决定的形式和内容,及其发布和实施。这些决定通常仅仅由口头发出,公众基本上无法获悉也无权去核实。发布指示的人,只对他们自己以及其所在的管理机构负责。然而这些指示却对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对司法机关、工会、利益集团,对各种其他组织和其他的政党、企业、工厂、机关和学校等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他们而言,这些指示甚至高于法律。
每当组织或公民个人,在解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时,只要与这些指示发生冲突,他们便无法求助于任何执政党外的权威机构,因为这种机构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形无疑构成了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权利的严重限制,因为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结社自由,并禁止对履行这种自由加以限制;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参与公众事务的权利;第二十六条则规定了公民不受歧视,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与此类似的情形阻止了工人和其他人士履行其不受限制地成立工会和其他组织以保护他们经济的和社会的利益的权利,也阻止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第二节所规定的自由进行罢工的权利。
内政部以各种形式粗暴干涉公民的私人生活,严重侵犯了更多的公民权利,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所保障的“明确禁止对公民隐私、家庭、住宅或通讯进行任意干涉”:比如,窃听电话、监视私人住宅、私拆信件、跟踪私人活动,搜查私宅,在邻里中建立告密者网络(经常用威胁利诱的方式来招募告密者)等等。
内政部频繁地干扰雇主的决定;怂恿当局和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司法部门施加压力;甚至操纵新闻媒体愚弄导向,这些行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不给公民任何机会来为自己申辩。
在基于政治理由进行迫害的许多案例中,检查机关和司法机关侵犯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法律所承诺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在这些案例中,对在这些案件中被判刑的人,监狱用侮辱人格尊严和危害健康的方式虐待他们,其用意在于摧毁这些政治犯的气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第二款保障每个公民自由离开本国的权利。这一条款屡遭侵犯。当局还滥用同条第三款所涉及的“维护国家安全”,并以此为借口不择手段地限制公民的出境自由。在发放给外藉人士的入境签证上也任意设限上,许多外籍人士人仅仅由于他们曾经在职业上,或与被歧视的捷克公民个人之间有所交往而被拒绝入境。
在我们国人中间常有人在他们私下工作场所或通过可能的公共渠道(如外国的新闻媒介)来呼吁大家关注对人权和民主自由的系统性的侵犯,并要求改正某些案件的判决。然而他们的呼吁基本上被漠视,或反而招来警方的调查。
在我们国家,维护人权的责任自然而然地首先落在国家和当政者身上。然而,这一责任也并不仅仅落在他们身上。每个公民都应为该国的人权状况承担一份责任,并有义务去监督遵守已经成为国家法律的国际公约。这样的公约对全体公民和政府均有约束力。
正是基于我们意识到这一共同的责任,以及我们坚信公众应该有意识地承担起这一公共责任,我们也坚信有必要用新的和有效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萌发了创立七七宪章的构想。今天,我们在此公开宣布七七宪章的诞生。
七七宪章是由具有不同观点、不同信仰和不同职业的人们所组成的松散的、非正式的和开放的团体。正是通过个人的或集体的努力在捷克和全世界争取对公民权和人权的尊重这一理想把我们团结起来。根据前述的两个国际公约,根据赫尔辛基会议的最终协定,根据无以数计的反战争、反暴力、反对社会或精神压制的许多其他的国际文件,这些权利一切人们所享有,并在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得到了详尽地阐述。
七七宪章产生的背景是一群的志同道合之士对上述理想的高度认同。这些理想已经激励了,并将继续激励着他们的生活和工作。
七七宪章不是一个组织,它没有章程,也没有永久的机构和正式的会员。它欢迎每一位认同这些理想并愿意参与其中的人士。七七宪章不是反对派的政治活动的基本纲领。与东西方各国中公民们所提出的许多民间倡议一样,七七宪章的目的是致力于推动公众的普遍利益。
因此,七七宪章虽然并不旨在提出一套有关政治和社会改良或变革的纲领,但是却以其影响所及推动与党政当局进行建设性的对话,特别推动各界关注那些侵犯人权的具体个案,记录其中的冤情,提出补救方案,就如何强化这些权利和保障权利的机制做出一般性的建议,并在出现可能导致侵犯人权的冲突以及类似的情形时,进行调解斡旋。
七七宪章的名称已形象地指明了它诞生于一个被称作“政治犯年”的年初。在这一年中,在贝尔格来德举行的会议将对赫尔辛基协议所规定之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宪章的签署者授权扬•帕多卡博士,瓦斯拉夫•哈维尔博士和吉里•哈耶克博士教授担任七七宪章的发言人。我们授权上述发言人代表七七宪章向党政当局与其他机构,以及国内外公众发言。七七宪章颁布的文件由他们签字方为有效。发言人们有权在我们及日后参加七七宪章的签名者中挑选人员参加必要的交涉,承担特定的任务和分担全部责任。
我们坚信,七七宪章将帮助捷克斯洛伐克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能够作为自由人工作和生活。
【注】:一九七七年一月,二百四十一位捷克斯洛伐克的知识分子及其他界阶层的人士签署并发布了要求保护基本人权的宣言,这个宣言就是通称的《七七宪章》,为了维护《七七宪章》所主张的人权原则,宪章的签署人前赴后继地同专制统治挑战了十余年,直至八七年捷克前政府的垮台,这就是著名的七七宪章人权运动。七七宪章是东欧后来的民主化运动的先声。(经译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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