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
张杰:北大教授郑也夫送给中南海一剂断魂散
现在是美国的平安夜,是中国的圣诞节。我代表博讯新闻网和博闻社祝观众朋友们圣诞快乐!
复旦大学变节修改章程,删除“思想自由”淡化“学术独立”,引起师生共怒。他们用歌唱复旦校歌的方式表达他们崇尚自由的心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2日,北京大学荣休教授郑也夫刊发雄文“财产公示 请自常委始”,再次掀起舆论波澜。
去年年底,郑也夫发表文章"政改难产之因",呼吁“今后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所能做出的唯一可望载入史册的大事情,就是引领这个党体面地淡出历史舞台。”在习近平全面倒行逆施的背景下,郑也夫的话宛如平地惊雷,引来民间一阵喝彩。但习近平闻听此言好似万丈高楼一脚蹬空,扬子江心断缆崩舟。
郑也夫在“财产公示 请自常委始”的文章开篇表示,腐败削弱政府效能,败坏其声誉,伤害其合法性。因而,世界上大多数政府都为腐败大伤脑筋。诞生于欧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被广泛接受。财产公示制度公正,平和,低耗,无涉意识形态,非西方传统国家也纷纷采纳。遗憾的是,在治理腐败的道路选择上,今日中国仍外在于这个世界。中国选择了一条特异的反腐路径:执政党自清门户。郑也夫认为,目前的反腐方式根本完不成反腐。他向全国人大提出一项社会与官僚系统的妥协方案:科级以上官员在规定日期申报财产及受贿情况;并建议“请七常委带头公示财产”。他补充强调:“笔者已聆听多次:打铁先要自身硬。带头公示财产是自证清白和垂范官场的好方式。如是,则不怕申报-公示推行不下去。中国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提出30余年了。是社会与正直的官员倒逼高层的时候了。”
郑也夫何许人也?郑也夫时年69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退休教授。他被舆论界称为“学术圈的刺头”、“超龄愤青”。2014年,郑也夫在《南都周刊》的专访中说:“我对中国社会问题做过种种批评,如果希望能直接推动政府改革的话,早不写了。因为没有效果。为什么还在写,因为有间接的期待,它至少能影响到一些公民、学生、学者,产生一些作用,从而在未来可能对社会乃至政府有影响。”下面,我就郑也夫教授的文章和中国财产公示制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中国应融入世界反腐败潮流
郑也夫在文章中指出,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年世界上有153 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美国大约30万15 级以上的政府官员要申报财产,大约2.5万名高级公职人员要申报并公示。日本审议官以上公务员要申报财产,近5千名高级公务员要公示,还有两万人要根据《政治伦理条例》来判定是否公示。韩国有18.8万公务员要申报财产,1800人要公示。其他国家大多也是公务员中的一部分要申报,申报人员中的一部分要公示。台湾比较例外,所有申报都要公示。申报与公示的内容:不动产,银行账户,收入状况,有价证券,车船飞机,收藏品等等。俄国还要求公务员申报数额超过三年收入总和的一次性开销。多数国家申报以上内容要兼及未成年子女。
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监督政府及其官员廉洁从政的有效做法,素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称。这项制度最早起源于230多年前的瑞典,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不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毫无例外地建立起财产公示制度,就连坦桑尼亚、尼日利亚、斯里兰卡、印度、越南等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也已建立起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联合国《反腐败实际措施》认为:规定公务员全面公示个人所有财产、债务和社会关系,以及每年的全部收入和经营活动,这是很有效的反腐手段。2003年12月10日,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字。可见,中共并非不知道世界反腐败的大势,但习近平的反腐败却与世界潮流格格不入,采取类似黑社会的自己“清理门户”的方式,其结果只可能是内斗不断,越反越腐。
第二,财产公示是中共是真假反腐的试金石
应该说,财产公示在中国不是一个新鲜话题。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就对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进行探索。一九八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1994年更是把《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一九九五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去年“两办”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但中共拒绝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不仅如此,习近平还对要求中共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和群体进行了残酷迫害。2013年对公开要求中共官员公布财产的“十君子”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王永红、李蔚和齐月英进行了抓捕,并将他们以“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等罪名判处重刑;对主张建立财产公示制度的新公民运动进行取缔。
习近平上台后,就与王岐山联手,上演了打虎上山的反腐大戏。并对腐败嫉恶如仇,声称反腐败没有终点,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最终,百余万中共官员落马,习近平迅速集中了军权、政府权力。既然习近平以反腐败立威,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为什么不采用世界通行的制度性反腐,推行财产公示制度,让人民和舆论参与到反腐败运动中去呢?财产公示制度是一块试金石,它可以测出习近平是真反腐还是假反腐。因为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也是为了保护公务员。大恶是小恶之积,有了财产公示制度,就相当于给公务员戴上了“紧箍咒”,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会受到监督,并被及时揭露,这就警示公务员在从政的任何场合、任何环节都要做到“慎独”,防止在贪欲的驱使下由小贪变大贪,直至走向罪恶的深渊。所以,让公务员公示财产,就像人每年体检一样,是对公务员政治生命的爱护。
但事实证明,习近平反腐败是假的,他并非要建立一个正直清廉的制度,而是要以反腐败的名义清洗政治对手。他反腐败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护父辈留下的红色江山和红色家族的特权。他允许赵家人腐败,但不允许不姓赵的人腐败,因为他们没有红色血统,不配腐败。于是中国出现“反腐败”与“腐败”并驾齐驱,越反腐败越腐败的世界奇观。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竟家藏现金3吨。对中共反腐败深怀信任的杭州师范大学法学教授范忠信曾在微博上预言2013年中国将会实现县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如果预言不准,他将“罚自己爬行一公里”。结果他兑现了他爬行的诺言。
第三,财产公示制度会使中共垮台
有一个问题,观众朋友们会问“为什么习近平和中共会恐惧财产公示制度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故事。2002年1月,武汉市一区政府将位于武汉长江河道内的高档“外滩花园”别墅群炸毁。“外滩花园”曾以“我把长江送给你”的广告口号响彻武汉三镇,因其修建于长江防洪堤内,阻碍了长江行洪,被时任总理朱镕基强令限期拆除。区政府决定对别墅居户的补偿方式为异地置换房屋。当时居户反应强烈,纷纷要求退款并要高额补偿,双方相持不下。后来,有人给区政府出了一个点子,很快就化解了纠纷。也就是成立由公检法和政府组成的安置专班,对于要求退房款的居户必须提供购房款来源证明。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绝大多数居民都主动选择了置换房屋。原因也不复杂,那就是有的房屋是居户用受贿资金购买的,有的是开发商白送给政府官员的,有的是官员和商人给二奶买的,也就是大多数资金来路不正,怕政府查来路,引火烧身。
财产申报制度也一样,如果公示,官员就不得不隐瞒财产。一旦官员被发现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着差距,该官员就必须作出解释与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即便没有证据证明是非法所得,也会被认定是灰色收入而给予治罪。对于官员来说,财产申报制度无疑是悬在其头上的一把利剑。中共官员几乎没有马克思主义信念,当公务员无非是为了升官发财。如果实行财产公示制度,大到政治局常委,小到科级干部就会惶惶不可终日。要么逃之夭夭,要不你死我活地争斗。中共的红色江山就会摇摇欲坠,风雨飘摇了。
文章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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