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张祖桦:为什么要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 第六章 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第六章 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张祖桦

 不公平不是摆脱现代的阶层问题,而正是现代固有的阶层问题。——[日本]今田高俊
   
我们要弄清为什么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还须进一步分析当下国内各个社会群体的生活状态以及他们的利益、愿望、要求。通过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哪些人需要宪政民主?哪些人不喜欢宪政民主?谁是宪政民主的动力?谁是宪政民主的阻力?进行这项工作通常采用的方法,一种是阶级分析,一种是阶层分析。马克思主义者采用的是阶级分析;列宁、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毛泽东也喜欢采用阶级分析,甚至于在共产党内也划分阶级。我认为阶级分析是一种片面、偏执的方法,尤其是由阶级分析方法推导出来的阶级斗争理论更是充满谬误;这种方法和理论不能正确地解释中国的现实状况,并且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十分有害;故而在本章中采用社会学通行的阶层分析方法。阶层是指人们基于相同或相近的职业特性、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形成的社会群体。同一阶层的人们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利益;由于阶层内部某些差异的存在,也会有某些不同的利益。本章将对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中产阶层、官员、军人、学生、流民等八个主要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进行描述与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所作的阶层分析主要是为了考察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对待宪政民主的态度,以便进一步论证为什么要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而不是作社会分层的学术研究,故而并不一定严格地遵照社会学的分析标准。
   
一、农民阶层: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9年末全国人口总数为12590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87017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9.1%.另据有关资料,在乡村人口中,从事农业(含林牧渔业)的劳动力为3300多万,此外还有13000多万乡村劳动力从事其它行业的劳动(如在乡镇企业、建筑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供销业、运输业做工等)。改革以来变化最大的莫过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概念包括所有不吃国家商品粮、持农村户口的“农业人口”,大家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改革以来,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发生了深刻的职业分化,“农业人口”已仅仅成为一个户籍概念,在现实中已分化成具有不同职业身份的群体。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1994年对312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专题调查推算,在全国乡村劳动力中,农民的职业构成比例为:农业劳动者63.4%,农民工12.2%,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6.5%,私营企业经营者0.8%,乡村企业管理者约占0.9%,受雇劳动者3.0%,乡村管理者0.6%,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文化艺术工作者1.1%,家务劳动者8.1%,其他3.3%.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年来,中国农民的生活状态同样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二是有了相当程度的自由。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连种什么和不种什么的自主权都没有,更没有进城打工的自由,现在农民拥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三是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地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4倍,年平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8.1平方米扩大到22.46平方米,增长1.8倍。我近年到过一些省市的农村地区,看到大多数地方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衣食住行诸方面均有显著改善。现今农村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基层干部腐败,宰割农民,欺压百姓。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农民税费负担太重,尤其是地方各级政府擅自征收的各种税收以外的规费数不胜数,“苛政猛于虎”。中央政府规定,农民负担应按“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计算,许多地方实际达到20-30%,有的地方竟达到50%以上;农民怨声载道,“民怨沸腾”。三、土地关系不稳定,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耕地承包的稳定期限不超过5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怎样解决这三大问题呢?治本的办法就是实行民主,进行基层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创新。中国的农民是最讲实际的。显而易见,实行民主对广大农民有好处,是维护农民利益的最有效的保障。有人说:中国农民没文化,不会要求民主。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农民的民主意愿十分强烈,他们迫切地要求民主。随着农村的社会变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要求开始萌发,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呼声与实践日益扩展,正在形成一股强大的基层民主的原动力。全国人大已于1998年11月4日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认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法律地位。尽管在这当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党政关系方面(基层普遍存在以党代政的现象);但是我们相信,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可以找到的。(譬如现在已被认可的民主公正选举村长的“海选”方式就是农民们创造出来的)对于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胡必亮在《农民:关键在于权益保护》一文中写道:“从政府来讲,在对待农民问题上,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必须处理好:1.政府不应该与农民争利。这要求各级政府在涉及有关的价格、税收政策时需倾听农民意见。过去争利的焦点主要表现在粮、棉、油收购价格之争上,现在表现在‘三提五统’上。这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机构太庞大,而他们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又很少。办法并不难,大量裁员,于国于民甚至于地方官员自己都是有好处的。这样庞大的地方政府,最终是没有人养得起的。2.农民应该有体现自己利益的组织,至少在地方上可以让其存在,如恢复农会组织或建立什么别的利益代言人组织,以便更好地与政府协调农民的利益矛盾。3.现代化的落脚点最终应该在人的现代化,为此,过去对农民的许多歧视性政策都该彻底清理、取消了,比如说对农民进城镇的限制,对农民接受教育与各种社会保障的限制(高收费等间接手段)等。4.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5.农民的财产权利应得到保障,不少地方领导或政府撕毁与农民签定承包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的土地以种种理由不断调整且越调越少的做法也很流行;强制性地让农民安装电话、购买香烟等的‘故事’不断被报导.。。。。。,这些当事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6.政府应建立起与农民公平交易的规则,谁也不能破坏,否则,也应追究法律责任。”(载1999年11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胡必亮的建议,有的马上付诸实施或许难度较大(如裁减冗官冗员、恢复建立农会组织、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些都是或迟或早要实行的。
   
二、工人阶层:过去被称为“工人阶级”,直到今天在现行宪法上仍被称为“领导”阶级。然而它的实际状况与宪法地位之间一直存在很大距离。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99年全国职工人数为11773万。其中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8336万,集体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1652万,其它经济单位职工人数为1785万。这些数字是有问题的,它显然漏统了大多数乡镇企业职工和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的职工人数。因此,实际职工人数要比官方公布的数字多得多。1999年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12500万,其中约三分之二已连续作工3年以上,应可归入工人队伍。在职工构成当中,企业管理者约占5%左右,白领工人约占20%,蓝领工人约占75%.这个阶层中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城镇。他们的文化程度要大大高于农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已占到80%以上。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阶层由于其所享有的职业和待遇的稳定性(即通常所说的“铁饭碗”),社会地位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分化,农民的生活明显改善;其它原有阶层和新兴阶层都有较大变化;工人阶层的生活水平总体上虽然也有一定提高,但相对而言不尽人意;加之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笔者前些时候曾到过10多个城市进行社会调查,这些城市的工人下岗、失业率都在20%以上,远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字),使得工人阶层产生了很强的不安定感、失落感和不满情绪,停工、怠工、罢工、示威、游行等抗议活动呈现日益增长之势;工人与企业领导者、劳方与资方的矛盾也日益增加。应该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工人阶层对国家经济和社会财富的增长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国有资产中的很大一块理应属于国企职工和曾经在国企工作过的职工所有(因为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国有企业职工都是实行的低工资分配制度,给国家提供了巨额的“剩余价值”)。但是在国企改造中,工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甚至被无偿地下岗、失业,这是很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人们的不满是合乎情理的。按照传统理论,工人的组织化程度似乎是比较高的,实际并非如此。国有企业虽然一般都设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企业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很难真正履行代表工人利益的职能。非国有企业中目前很少有工人组织,即使有也大多形同虚设。因此,工人的利益被侵害、被牺牲,乃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工人大多数时候表示出无奈和忍耐,少数情况下会采取有组织的抗议。中国工人阶层素来有争取民主的传统,自70年代中期以来的历次民主运动中,工人(特别是有文化的青年工人)都在里面担当了重要的角色。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由于现行体制的束缚以及国企改革的滞后,工人阶层目前不得不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求生存上。但是,中国工人懂得只有实行民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自身利益,因此他们本能地拥护民主。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工人阶层整体素质的提高,工人阶层的民主诉求会日趋高涨,并会在新一轮的民主化浪潮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三、知识分子阶层:指具有中等专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群体。目前我国大约有6000多万知识分子,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知识分子的职业分布最为广泛,象企业管理者和白领阶层、职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工程师、农业技术人员、编辑、记者、律师、自由职业者、党政官员等等,遍及各行各业。其中党政官员具有较为鲜明的职业特征和利益特征,我们把它单列为一个阶层。还有一部分则属于下面谈到的中产阶层。因此,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具有较大的交叉重叠关系。正是由于知识分子构成的复杂性,使得这一阶层最具多元化的色彩,他们中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利益差异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也最大。我们常常说知识分子如何如何,其实说的只是知识分子中的某一部分人,要准确地描述它,是相当困难的。从总体上来看,这一阶层的人受到过中等(中专毕业或相当于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接触的信息量大,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较多地承担着传播新知识、新观念的事业。中国知识分子一向具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社会责任感很强;现在年轻一代知识分子虽然与他们的前辈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愈来愈强调自我,但是骨子里的东西并不会轻易改变。历次社会调查的结果显示:知识分子对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改革的支持率都要大大高于社会其它阶层。知识分子对民主的推崇可能更多地是出于价值观念方面的偏好(这与他们受到的人文教育影响有关),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在传播民主自由理念、进行民主启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中产阶层:这是一个外来词,过去经常被译为“中产阶级”。在中国它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生长起来的一个新兴阶层。直到今天人们对它的出现还有不少争议。有人认为,迄今为止还不能说中国存在一个中产阶层;有的左派人士认为它就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因此对它的出现感到愤慨和恐慌;还有人认为,中产阶层作为一个既得利益群体,他们与旧体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不仅不是革新力量,相反还阻止改革。我认为: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因为人们看问题的立场、观念、角度不一样,难免会有一定局限性。另一方面由于中产阶层在我国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新鲜事物,它的一些特性还在演变之中,在各种统计资料中,均难以找到有关中产阶层的数据。根据我的观察和掌握的各种经验材料,可以初步认定中国已经出现了中产阶层。我们把它界定为介于富豪阶层和权势集团与平民阶层之间、拥有相当数量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社会群体。它的成员主要为各类中高级的白领职员、中小企业主、商人、部分中介机构职员和媒体工作者及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与乡镇企业中的管理者、律师、医生、富裕的个体户和农村中的富裕农民等;目前在我国就业人口中约占10—15%左右。有媒体估计,我国个人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人已超过1000万(但没说明“个人资产”仅指金融资产,还是包括实物资产。如果仅指金融资产,则这一数字恐怕有所夸大;因为全国银行存款加上有价证券和个人手持现金的总值也不过10万亿元左右。如果包括实物资产如住房、汽车的话,人数则不止此数;住房商品化使得个人资产的数量明显增加)。在一些沿海地区和富庶地区,100万元家产已算不了什么(俗语“100万元刚起步”)。如果根据我国的实际尤其是农村的实际,把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三个层级,大城市30万元以上;中小城市10万元以上;农村5万元以上;同时拥有相当数量的实物资产;以此作为中产阶层的基准;那么,全国至少有5000万人达到这一水平。加上他们的家属,人数当在一亿以上。看似人数不少,但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而且其成员中受教育的程度也参次不齐,从整体上讲文化素质偏低。笼统地说他们是一个既得利益阶层,说他们与旧体制相互勾结,说他们不赞成民主改革,是缺乏说服力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出身下层社会,并无权势背景;发家致富主要靠的是自身的聪明才智、勤劳节俭和艰苦奋斗;这方面他们与西方国家早期的中产阶层并无很大差别,由于制度上的差异,他们付出的可能更多。至于与旧体制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的情况的确十分普遍;但是把这完全归咎于弱势的中产阶层,也是很不公正的。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主要是由体制因素造成的。在现行体制下,你不花钱根本就办不成事。中产阶层的一部分人,譬如一些中小企业主、商人,可能通过钱权交易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他们更多的时候受到的是来自权力部门的侵害。因此,这些人存在双重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缝隙较多的旧体制多存续一段时间,以便于从中牟利;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政府机关奉行法治,克服腐败,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他们中已有很少量的一些人(主要是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进入到各级人大、政协(当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这部分人对现行体制的认同度要高一些,但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反对民主和改革。近年来,在强烈呼吁修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人士中就有不少来自这部分人。总的来说,中产阶层希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希望社会稳定发展,拥护宪政和法治。实行民主只要不损害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乐观其成,至少不会反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赞成建立宪政民主政体的。从长远的眼光看,我国的中产阶层当会成为实行宪政民主、避免暴力革命的社会基础力量,因为宪政民主制度会有效地保护私有财产,同时降低交易成本,使收入预期稳定化,这更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
   
五、官员阶层:包括政党机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全部专职干部。据统计:1999年这些人员的总和为1102万人。如果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做干部工作)的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军队中的干部,那么人员总数至少要增加二倍以上。这个阶层内部的差异很大,上至执政党的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下至乡镇和城市街道的基层公务员,中间实际上有20多个等级,掌握的权力相差很大。因此,可以把官员阶层再分为中高级官员与普通官员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之间在政治意向上是存在着显著差异的。此外,不同机构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象党委组织部和公、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机关实际权力就很大,被称为“实权部门”(即俗称的官职“含金量高”);而象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则被称为“清水衙门”。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推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使得官员阶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已达到官员总数的70-80%(注: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混文凭”者);近年来,又有大批博士、硕士进入中央和省市级党政机关。由于人数众多,加上经济不发达,所以官员阶层的名义收入水平是较低的。据《中国统计摘要2000》:1999年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官员年平均工资为8978元。另据估算:各级官员的奖金等其它收入年均为3000元左右,两者合计约为12000元。从统计数字上看,比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高得不是太多(同期国有企业职工的年人均工资水平约为7000元,奖金不等)。但是由于各级机关都有自己的预算外收入和“小金库”,加上住房、用车、医疗保健等项福利待遇,所以官员的实际收入一般都要大大高出名义收入;特别是“实权部门”的官员,“油水”自然更大。由于官员人数增长过快,使得不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变成了“吃饭财政”;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吃饭”都不够,甚至要拖欠官员和教师的工资。总之,工资不高,权力很大,缺乏制约,制度上存在严重缺陷,造成了普遍的官员腐败现象和官民关系紧张。推进政治改革和加强民主建设,可以使广大普通官员的利益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使他们免受人治现象的损害,因此他们中大多数人赞成民主。中高级官员的情况比较复杂,综合素质较好、正直开明的官员一般都支持实行宪政民主;贪官污吏则必然害怕民主、反对民主;还有一些汲汲于既得利益的官员和思想僵化保守的官员也反对宪政民主。一个有利的因素是,1980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已逐渐成为中高级官员的主体,他们在学校期间都受过自由民主思想的洗礼,参加工作后大多出国访问过,对外部世界有相当的了解,因此他们与拘守陈旧思维的老一代官僚会有很大不同,他们将会在民主化进程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政治改革可能会使一部分官员的利益受损,因而遭致他们的反对,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实施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制度,适当提高官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辅之以各种制度约束,应该是可取的办法。对于那些贪官污吏,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六、军人阶层:军人是指应征入伍并取得军籍的公民。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军官、士兵及部队系统的文职干部。根据有关资料,1982年我国军队员额为423.8万人。1983年4月5日重新组建武装警察部队,主要由军队中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和边防部队,同公安部门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警察、边防警察和消防警察统一组建而成,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执行军队的条令和供应标准,享受军队的同等待遇。从1985年6月开始,军队进行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到1987年完成,共减少员额100万人。之后,又作了进一步裁减,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人。此后,又几经调整,由于主要方式是军队整建制地转为武警,所以全军总员额一直保持在300余万人的规模。而据日本产经新闻发自北京的报导:中国的陆海空三军及战略导弹部队合计约二百五十万人,加上军方管辖下的武警,军力更达近四百万人。(1999年10月7日《欧洲日报》第8版)军人在国家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对外要维护和平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对内要维护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他们掌握着武器装备,行使着国家的大部分强制性职能。因此,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低,确实关系重大。从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军人阶层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的作用;如支持改革、维护社会秩序、抵御自然灾害、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等等。但前些年军队经商办企业,部分军队系统的机构甚至参与走私贩私,有不少军人参与其中;对军队和军人形象的负面影响很大。在1989年爆发的爱国民主运动中,军队按照上级命令出动了坦克和装甲车镇压学生和市民,并开枪打死打伤许多无辜的学生和市民;更使军人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当然也有不少象38军徐勤先军长这样的坚守正义、拒不向人民开枪的现代军人)。由于军队所具有的特殊的组织形态,使得军人具有严格的等级性,一级服从上一级。中国军队自1955年仿效苏联建立军衔制度;1965年取消。1988年7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第22令发布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994年5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决定将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改变为3等10级,不再设一级上将。武警部队警官警衔等级的设置,比照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执行。军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原来是比较低的。1979年以来,经过几次大的调整,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现在,在相同级别上(如营级与科级、团级与县处级、师级与司局级),军队干部的工资收入明显高于地方干部。但是,士官的(特别是士兵)的津贴仍是较低的。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军人阶层自非世外桃源。首先是来源与成份日趋多元化。八十年代以前,军人主要来自农村和部分城镇学生,大都是出了校门就进入军营,少有社会经历。而今,军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兵”已不再是单纯的农民;城镇兵也并非全是学生或待业青年,干什么的都有。因此,社会对军人的影响也愈来愈大。其次,军人中独生子女逐年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入伍的新战士中独生子女已占到35%—50%.教育学的研究成果早已证明:独生子女既有明显的优点,也有明显的弱点(如自我为中心、娇气、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这当然会对军队建设产生相当的冲击。再次,军队基层干部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原先军队的基层干部主要是从战士中提拔,现在则主要从军事院校毕业生中产生,“学生官”已逐步成为军队基层干部的主体。基层干部的文化程度显著提高,知识面大为拓宽,思维比较活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在增强。但相应来说,基层经验要少一些,“兵”的感受也欠缺一些。第四,军人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都有一定提高。由于军人阶层自身利益的特殊性以及他们平时大多时候处于军营之中,使得他们与外界有一定的阻隔,一般不大可能参加社会上的政治性活动(不排除他们中极少数人参与)。但中国军人绝大多数来自社会下层(农民、普通市民),尤其是士兵一般都保持着出身阶层的特色,所以他们并不反对社会改革和民主化,甚至会采取一定程度的同情和支持态度(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上是如此)。同时,他们中很多人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平民主义的情感,这也是很自然的。

 七、学生群体:这里指的是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他们一般在经济上还不能自立或不能完全自立,学生也不是一种职业身份,因此不能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阶层。但是考虑到他们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一贯的先锋作用,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来考察是必要的。1999年全国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总数为413.4万,研究生23.4万,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为515.5万,这还不包括未列入招生计划的民办院校的在校生。大中专学生绝大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大中专学生与10年以前的学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基本上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对此前发生的事情知之甚少,而对于他们生活其中的外部世界的变化却非常敏感;他们经受了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的洗礼,观念上更加开放,更加富有竞争性,更加个性化;他们普遍受到系统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科学文化方面的素养明显提高;他们变得趋向理性、务实和世俗化。由于社会的剧烈变迁,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加之教育体制与教育思想的落后,使得这一代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所减弱。但是,校园文化、校园民主的传统仍然在沿续,学生们追逐新鲜事物的热情和先锋意识始终是浓厚的。学生时期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意识方面正处于逐渐成长、成熟的阶段,可塑性很强,同时也很不稳定。学生阶层没有与民主价值相冲突的既得利益,相反他们所崇尚的现代性使其天然地要求民主。他们对社会的认知十分有限,对什么是民主和如何建设民主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得很清楚,因此在行动上容易出现激进、急于求成和失控的情况。今后,学生阶层不太可能成为民主化的中坚力量,他们仍会以生力军的姿态发挥着自身的冲击力。
   
八、流民群体:流民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其它地区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或其它活动的人口。流动人口的成份比较复杂,主要由下列几部分人组成:(1)流动到城镇找工、打工、无稳定工作的农民;(2)外出找工、打工、无稳定工作的下岗、失业或离职的城镇职工;(3)四处流动做各种生意的小商小贩;(4)无业或待业人员。在上述几类人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流浪乞丐、江湖术士以及对社会危害很大的流窜犯罪分子等。他们是一个在数量上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边缘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很快(1990年2月,在全面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数字表明,到1990年2月全国已有流动人口6000—8000万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版P548)。另据调查统计:到1999年全国的流动人口已达上亿人。近几年春运期间,仅“流动的民工”一项,每年即达1 亿多人),引发的社会性问题也比较多。由于我国是为数不多的实行户籍制度的国家,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是分开的。所以,几乎所有的城镇都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外来流动人口。他们带给城镇的效应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给城镇带来了生气和活力,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和劳动后备军,负担了城镇的大部分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承担了各种沉重的体力劳动,并带动了城镇的房地产业。因此,从总体上说,他们对城镇的发展贡献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若没有他们,城镇居民的生活是难以想像的。同时,他们也为家乡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国的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外出工作的流动人口给家乡寄回的汇款都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他们回家带来的信息、技术、管理知识和新的观念,也大大促进了家乡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镇,又给城镇的住房、交通、供应和社会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们的工作机会趋于紧张,他们的子女入学也遇到很大困难。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不景气或经济萧条时期,很难找到工打,经商也赚不到钱,有的还上当受骗,有些人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有困难;这时就难保不引发社会问题。加之人群一多,什么样的人都会有,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少数人素质较低,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再加上极少数的职业犯罪分子混迹于其间,混水摸鱼,确实给社会管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管理得好,就会有力地推动城镇的发展;管理得不好,则会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源头。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流民与中国历史上的游民有显著的不同。历史上的游民,是无业游荡的人,他们主要是迫于饥饿、生活穷困无着或生命受到危胁等十分险恶的生存条件而沦为游民的。而现实中的流民却大多是为了改善生活环境、打工挣钱;或者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勤劳致富。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守法的公民,只有极少数人会做违法犯罪的事。现实中的流民,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它成份之间差异也很大,他们的政治意向是较为复杂的。总的来说,流民群体处于社会底层,谈不上有什么既得利益,实行宪政民主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有好处的,因此,他们是会拥护民主的。
   
以上我们简略地描述和分析了当今中国的八大社会阶层或社会性群体的状态以及他们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之所以采用“状态”语词,意在表明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并非是凝固不变的;恰恰相反,它正处在历史上罕见的大分化和大变迁的过程之中。通过对社会阶层的大致状态的描述与分析,从总体上看,实行民主对农民阶层和工人阶层是有好处的;与知识分子阶层的自由化要求和价值取向具有一致性;对中产阶层利大于弊;对官员阶层的影响不一样,素质好、有能力的官员会从中受益,而素质较差、能力平庸、擅长以权谋私的那部分官员的日子会变得不好过;学生群体较少利益瓜葛,他们总是冲在要求民主的浪潮的前列,并且不惜作出牺牲;军人虽然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反对宪政民主和反对改革,关键要看改革给他们带来的是什么;流民则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反对民主的社会势力主要是贪官污吏和某些权势集团,这部分人数量很少,在人口比例中最多不过百分之一、二;但是他们中不少人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且精通权术,固守着既得利益不放。社会各阶层对民主虽然拥护者众多,然而处于无权决定的地位,遂使中国的政治改革与民主化进程步履艰难。
   
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动力究竟在何处呢?根据先行民主化国家的经验,民主化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自由市场经济、民间社会(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和进步的政治文化。这几个因素对我们均有借鉴意义。因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必会要求建立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宪法秩序;势必会要求政府在收取税赋的同时向纳税人负责和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势必会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实行宪政,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有助于现代民间社会的发育,而充分发育的民间社会和日益壮大的中产阶层正是实现宪政民主的主要社会基础。进步的政治文化的传播则会促进公民意识的形成,催化良性的政治参与,增强体制内外的民主派的力量。
   
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民主化的动力来自内、外两个方面。来自国内的主要有:(1)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自由派对民主和自由的呼唤和实践活动;(2)新兴的中产阶层要求健全法制、保障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声音;(3)广大农村和亿万农民正在开始进行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4)工人阶层对于社会公正和民主改革的诉求;(5)城市市民开始萌发的公民意识和民主要求;(6)社会各阶层反对腐败、要求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强大舆论;(7)执政党内部的政治开明力量与赞成进行政治改革的人士。来自国外的有国际民主力量和广大的海外华侨、华人、留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声援。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因素汇合在一起产生作用、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到最终确立宪政民主体制,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对这一过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与其想得容易一些,不如想得困难一些、长远一些。鲁迅先生倡导的“韧性”也就是坚持不懈的精神尤为必要。

文章来源:张祖桦文集  https://blog.boxun.com/hero/z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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