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中国全国“两会”上,民法典草案审议是最受关注的议题之一。如果审议通过,它将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背景下,民法典不仅将对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产生深刻影响,也将推动中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民法典中人格权特别引人关注。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中国官方报道,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直接反映人民诉求。其次,民法典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改变以往“重物轻人”现象,充分体现了中国执政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再次,相较于其他国家的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偏重实用。作为中国民法总则的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对《国际锐评》评论员表示,这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看得懂,有问题可以去法典里找答案。”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
离婚冷静期: 让“可离可不离”的人再思考一下
进入2020年,婚姻家庭制度立法再次迎来新的历史节点——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中,就有“婚姻家庭编”的内容。
婚姻家庭编草案以现行婚姻法和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部分规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男子一年内结婚离婚23次,曾结婚第二天就离婚”;“36岁女子2年内嫁7个老公”……近年来,这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又结婚的现象屡见不鲜。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过程中,就首次引入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草案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对于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也指出,设立离婚冷静期经过了相关方面长时期慎重的考虑,近年来闪婚闪离现象多见,当代人结婚离婚较为草率,设立冷静期,是更希望推动婚姻当事人从婚姻权利义务考虑,能够留出时间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
不过,也有人担心,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也要受到“离婚冷静期”制度约束吗?
对于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也作出专门回应:“我们经研究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除引入“离婚冷静期”制度外,草案还在收养制度上作出了重大调整。现行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而在草案中,被收养人的范围被放宽到0-18岁的所有未成年人。
此外,草案还规定“已有1名子女的收养人可收养子女”。相比现行收养法的规定,放宽了收养条件的限制。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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