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或“情节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国不少律师对此表示赞成,但也有律师认为上述修改,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本周二(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莫少平当天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因为现在人的认知年龄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提前了,身体发育也提早了,加上近年来14岁以下犯罪大量增加,故有必要“降龄”。至于降多少,是否应该适用特殊程序审理可以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确定。
官媒报道,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该草案还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国律师王亚中接受本台查询时说,他也赞成降低刑责人的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近些年民间呼声非常高的话题,这个话题的背景是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出台相应的刑法修正案,可看作是对民间呼声的回应。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败, 在没有其他社会矫治途径的情形下,法律只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挽救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
王亚中律师说,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不能机械的套用劳动改造的模式,而应该以教育改造为主,比较科学的选择是把他们送入少年犯矫治学校,严加管教并配备完善的心理辅导,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未成年人的犯罪纪录,也应当严密保密封存,其实孩子们犯错大人难辞其咎,处罚未成年人的目的,还是希望每一个犯过错误的孩子,都能获得良好的挽救,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
修改刑法策略本质上治标不治本
不过,另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并不赞成以下调刑责年龄,解决社会问题。他说:“这种修改刑法的策略,本质上治标不治本。我们现在的青少年现在犯罪的低龄化,有很多因素,有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以及政府因素。所以修改刑法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位要求匿名的律师说,如果将负刑责的年龄降低到12岁至14岁,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或“情节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认为这种修例的方法是不妥当的,你以后会发现有些12岁的杀了人,承担了刑事罪行,有些13或14岁的杀了人,却没有承当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所谓情节恶劣的标准掌握在公权力的手中,这就会产生司法的腐败。”
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并抛尸灌木丛。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另据“全国人大”微信号称,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有公众呼吁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有人表示应“恶意补足年龄”。
据《北京日报》此前报道,据统计,中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重已从2009年的12.3%上升到2017年的20.11%。有人建议引入英美等国家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这条制度指的是,如果在未成年人杀人犯罪案件当中,有证据显示该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特征,那么即便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然可以按照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审判。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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