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

美政府出售香港物业遭北京刁难形同冻结美资产

香港恒隆地产集团收购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的一项物业,疑因中美两国关系恶劣而受阻。恒隆集团30日发出通告指出,中国政府告知香港政府,倘若美领馆有意出售香港房地产等,美方应60天前向当局申请,经同意后才可注册,而美方未有按要求向中方提供证明,与恒隆无法完成交易。美国克林信大学经济系副教授徐家健告诉苹果日报,中方此举犹如冻结美方资产;亦有测量师行批评这是政治凌驾商业行为,因过去其他国家出售在港物业从未遇上北京的阻拦。

恒隆昨发布通告指出,土地注册处指明美领馆不是一般商业主体,相关物业不是普通房产,物业的出售涉及中国和美国间的外交事务,不是一般商业行为,中国政府已告知香港政府,若美领馆有意就香港房地产进行购买、出售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等,美国政府应提前60天经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资讯,取得中国政府书面答覆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指这是外交义务。

通告又引述土地注册处,指处方未收到任何文件证明美国政府就出售物业已遵从上述外交义务,除非美方遵从,否则处方不能为物业交易的协议备忘录进行注册;至于美方的反应,通告披露美国本周二透过其法律顾问提出对遵从相关外交义务必要性的异议,未有按要求提供证明。美国在信中表示,已遵从相关义务及责任,出售物业的相关外交义务属于主权之间事宜,并不影响物业业权,土地注册处无权不为协议备忘录进行注册,惟美国接受处方指有关物业不是普通房产,及不是一般商业行为。

恒隆指,交易完成涉及中、美外交事务,非恒隆地产及投标人所能控制,恒隆地产及投标人正评估可作出的适当行动,包括延长完成交易时间。美领馆发言人回覆本报表示,买卖双方都需要更多时间处理相关交易,领事馆目前不便评论。

香港政府回覆事件,重申中国外交部的立场,又称严格依照中央就美驻华使领馆处置房地产的规定行事,提醒任何企业、人士留意上述规定,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美国经济学者徐家健认为,事件牵涉政治考虑,是次中方做法有如冻结美方资产,“现在就好像不准它(美国)走资”,相信未来美方或与相关政治人物放售本港资产套现,将面对同样问题。

苏振显测量师行董事总经理苏振显表示,过往从未听闻因外交问题导致土地或物业买卖告吹个案,相信此次为首例,暂难评论最终是否可成交。市场认为,是次政治色彩凌驾商业行为,中美双方关系发展将成交易关键。

回顾过往,不少外国领事馆在港购置及放售物业,未曾出现同类事件。1997年,德国出售山顶歌赋山道的驻港领事官邸,获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以3.9亿元高价购入。另外,法国曾以山顶普乐道8号物业作为驻港总领事大屋,2011年以5.8亿元向菱电发展出售;上述两单交易都未受政治阻挠。

经济学家罗家聪指,中共向来选择性执法,现时连涉及外国政府的商业行为都出现差别对待,料打击外资信心,因外资最怕制度的不可预测,忧虑政权不跟既定法律和规矩做事,“距离(撤资阶段)不会很远”。

大律师陆伟雄则指,政治环境转变下,香港受国安法及外国制裁等影响,相信以往自由市场下所进行的交易更易受到规范,直言“唔敢认同香港仲系一个自由市场”。“国安法下,现行做法变成比小心更小心,尤其是今次涉及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相信日后其他国家领事馆的交易都大有机会受规范。”

文章来源:RF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