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唐宋民:有自由就够了吗

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



 

自由平等,平等自由。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认为,没有平等,便没有自由。

他在《论美国的民主·绪论》中说:他到合众国即美国逗留期间所看到的一些新鲜事物,最能引起他“注意的,莫过于身份平等”。还说他对美国逐步深入研究后,“我益发认为身份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所有的个别事物则好像是由它产生的”。可见,平等是多么重要。

当然,这里所说的平等,是政府管理下社会性的;而我们很多人内心的自由,既可以是政府管理下社会性的,也可以是原始社会无政府管理下的。

今天谈论自由或平等,当然只能考虑政府管理下社会性的状态,因为那种无政府管理下的原始社会离我们太遥远,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不在政府管理下,除非你本身已失去政府对你管理的意义,否则政府绝不放弃对你的管理。

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如果生活在绝对自由的时空中,他是感觉不到自由的,这时候自由这个词对他也就没意义。一个人在远离人类社会的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是绝对自由的,但他这时感觉到的不是自由而是其他。就像人生活在空气中,如果不是自己下意识,或身体的原因,或有人故意提醒,也是感觉不到自己生活在空气中。

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若是空气质量忽然变得很差起来,这时不需要下意识,也不需要有身体的原因,更无须别人故意与否的提醒,自然而然地就会“感觉”到空气了。

人之所以总是提出自由,就因为人们感到自由太少。

自由不够,就想要自由,想要更多的自由。

自由,很多时候,与幸福连在一起。自由了,也就感到幸福了;或者说,多一点自由,就多一点幸福,自由越多越幸福。可因诸种因素,人们不可能随心所欲地获得自己想要的自由,因此,人们总是嫌自由不够。

可真给了一个人足够的自由,在不损害别人自由的前提下,并不见得有多幸福——当然,在心灵世界,他应该或可能是个很幸福的人。

但就像自由绝不是一个人的一切一样,幸福同样也不是一个人的一切。也就是说,有了自由,哪怕是绝对自由,包括不考虑法律,不考虑损害别人的自由,一个人就一定幸福吗?

肯定不是。即使是一个AL机器人,估计它也不这么认为。

那么一个人有了常人定义的幸福,就万事大吉了吗?好像也不能说——我知道,有人看到这儿,可能要大声斥责:既然有了常人定义的幸福,你还有什么不满?!

且慢大声。前几天还在文章中引陈丹青接受采访时的话:“美国的问题是学院气氛太自由,怎么办?很多美国青少年自杀。”不仅如此,做那则短文时还记起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差距》(作者王冲),书中说,这个星球上福利最好的瑞典,一个只有700万人口的国家,每年居然有2000人自杀。这些人自杀的原因不是贫困,不是痛苦,那能是什么呢,只能说是太幸福了。人太自由、太幸福后也会自杀,这不是谣言。

如果自由或幸福到无所事事,我相信这种人有自杀倾向是可能的;甚至就算自由和幸福到“有所事事”,很可能由于又是一个层次,而由于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尚未在这个层次生活过,因此对于那些人为什么还要自杀,是很难理解的。我想,生活在那个层次的人一定又有那个层次的苦恼吧。层次不同、境界不同的人们,他们的心大概也很难相通。

不过,说到这儿,有必要强调一句,就像前些年,中国一些学者专家在那儿批判有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说他们之所以会发生金融危机,是因为他们国民的福利太好了,于是也就得出一种混蛋结论:我们中国不必提高国民福利。而这种观点,最近几年不时地还能听到。所以说,我上面那些话包括例子,绝没有这些混蛋专家所讲的这种意思。记得当时本人在文章中还说过这么一句似乎不够理智的话:按过把瘾就死的意思,中国人如果能过上做梦都不曾梦见的那些高福利国家的生活,就是让他们去死也愿意,发生一个金融危机又算什么啊。

闲笔至此,估计该挨骂了:到现在你还没谈“有了自由就够了吗”,你这个“包子皮”准备要多厚?谢谢谢谢!谢谢您的不满。不过我有准备。而且我的准备也不是说有了自由,还要“配备”点儿什么才够意思。不是。

不是那个思路。我的意思是有了自由,还要能保证国民在享受自由后的创造性。如果给了国民一点自由,可国民利用这点自由进行发挥创造出来的成果,你又不尊重,这样,事实上你允许的那点自由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或者完全失去意义。

说起来很丑。本人之所以有上面这一堆文字,缘于早上在微信群看到一条信息引起。这条信息是:刚过去没几天的3月31日,湖南益阳的王先生,通过6年时间,花费20多万元制作出的一套可以轻松侧方停车和原地掉头的系统在网络走红。据王先生表示,做这个主要是出于爱好,他的这套系统用电机做动力,还考虑了车辆的承重平衡,不影响车辆跑高速;除了会增加车辆的一些重量之外,效果还是不错的。然而,据长沙晚报报道,益阳交警部门表示这种情况属于非法改装,将录入稽查布控系统,进行查处。

网友们对此很不满,认为这就是中国难以创新的一个典型案例。还说,在发达国家,很可能马上就会有人来看是否有商机,然而在中国,却“是警察来了”!

相信,消息一抄,诸位就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则短文的题目。创新,创造,对我们这个大国,何等重要,哪怕有一点影子,做出一点点成绩,都应该鼓励表扬。然而,我们很多地方很多部门却是反着来,对创新创造非但不加以鼓励、保护,反而动辄就要受到处罚。说到底,我们很多执法部门或者说大多数中国人根本没有鼓励、保护创新、创造意识,而这些人就更不会去想创造创新了。如果说这也算是一种“国情”,这才是最可怕的国情。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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