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梁凌杰:香港法院裁定“黄雨衣”示威者的堕楼是“死于不幸”

ADMIRALTY, HONG KONG - JUNE 15: A man attempts to jump from Pacific Place, Admiralty, in protest of the extradition bill. His note asks for Chief Executive to step down, the withdrawal of the extradition bill, and the release of students who participated in the protest on June 15, 2019 in Admiralty, Hong Kong. (Photo by K. Y. Cheng/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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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黄色雨衣的梁凌杰当天危站多个小时,之后他堕楼身亡。

香港“黄雨衣”示威者梁凌杰2019年6月15日傍晚于金钟太古广场外高处堕下而引起广泛关注,香港法院5月进行了多日死因研讯。(周二)25日,由3女2男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其坠楼“死于不幸”,认为事主当时并非想“自杀”,而是可能于判断错误,以为自己可以跌在气垫上,但却跌在气垫旁的行人路上。

案发时35岁的梁凌杰是香港“反送中”示威中第一个在示威现场身亡的人,为此,抗议阵营举办多次悼念活动,他的离世成为了抗议活动的助燃剂。 在他死后翌日的6月16日大规模游行中,主办单位民间人权阵线(民阵)称示威有“200万+1人”参加,那“1人”就是代表离世的梁凌杰。大批民众之后亦多次到现场献花悼念,他离世前身穿的黄色雨衣,成为了抗争符号。

香港司法体系中的死因庭具备法定权力去传召与案件有关的人,和索取更多未对外界披露的案件细节,并针对死因提供法律定义。虽然案件告一段落,但民主派阵营的声音认为,如果当初政府提早撤回备受争议的《逃犯条例》,就不会有人牺牲和引发后续的社会风波。

过去近两年,这宗案件在香港一直备受关注。有关注自杀的组织跟进一些香港示威者心理个案,因梁凌杰的死亡令他们自责,认为在有些个案自己做得不够,致接受过他们辅导的一些示威者出现幸存者愧疚(Survivor's guilt)。如今在社交媒体上,民主派支持者也表示不会忘记梁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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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发生什么事?

梁凌杰在2019年6月15日,站在港岛区金钟太古广场四楼平台维修外墙的铁架,距离地面约17米。他身上穿有批评特首、警察和《逃犯条例》字句的黄色雨衣,及写上“反送中”口号的标语。

当时他站在该处多个小时,引来不少市民围观,消防一度在下方位置摆放气垫戒备,警方到场进行谈判,谈判期间梁凌杰曾情绪激动,一度拿起𠝹刀(割刀)指住自己的颈部,并要求谈判人员离开。

民主党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与在场市民一同高喊, 劝喻事主下来的,但不被警方容许接触事主。

场面维持了多个小时至晚上,谈判没有进展,事主爬出铁架,消防人员尝试接近事主救援时,事主堕楼身亡,送院后无法抢救身亡。

Demonstrators are gathering at the memorial in Admiralty at the site Marco Leung fell to his death during a protest one year ago on June 15, 2020 in Hong Kong, China. (Photo by Yat Kai Yeung/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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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多次发起悼念梁凌杰的活动。

死者或有寻死倾向?

梁凌杰在笔记簿写有“反修例”口号、要求特首下台以及释放被捕学生等诉求,其中一页他写道:“我对这个香港已心恢意冷,这几个月不断沉思都找不出答案和将来,今日我是个人意愿,唯独是政府促成。”

另外,他的钱包中有一张事发当天才签署的绿色殡葬心愿登记表格,上面写上了他希望海葬,形容“不想留任何东西在香港”。

他的智能电话上亦留有批评警察和特首的字句,搜寻痕迹中有“跳楼”、“心灰”、“反送中”等字眼,查看多则“反送中”新闻,亦有很多示威的照片和文宣图片,在堕楼前一天,为自己有口号的黄雨衣等物品拍照。

这些证物让警方认为他有寻死倾向。然而裁判官提到,梁凌杰虽然有查询“自杀”等资料,但事发时他在架上已经数个小时,当时并没有清楚表明他的意图,在决定死因时要考虑他当时在上面是否了结自己生命。

而庭上亦透露,梁凌杰生前曾任伦敦金投资经纪,三年前曾涉伦敦金骗案, 被以“涉嫌串谋诈骗”拘捕,堕楼当日仍在保释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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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otester wears a yellow raincoat to pay tribute to a man who died after falling from a scaffolding at the Pacific Place complex while protesting against the extradition bill, during a demonstration demanding Hong Kong"s leaders to step down and withdraw the extradition bill, in Hong Kong, China June 17, 2019. REUTERS/Tyrone Siu TPX IMAGES OF TH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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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雨衣成为了示威的标记。

警方作谈判代表合适吗?

当天负责与梁凌杰谈判的是警方的代表,现场警员指,当时梁凌杰拿出𠝹刀,指住自己的颈部,叫他们不要走近,在谈判过程中,事主大部分时间保持沉默,警方谈判员则多次提醒他小心安全和询问有什么事情可帮忙,一名谈判员曾给予梁凌杰一瓶水。

虽然身边有市民,包括时任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想与梁凌杰接触,但警方以他们不认识事主,而且情绪亦较激动为理由,拒绝他们的要求。

裁判官问到,如果梁凌杰雨衣上已有针对警方的字眼,有否考虑找非警方的人士协助,但谈判组主管黄广兴总警司说,警方进行谈判是国际做法,其知识、经验和训练都最适合,所以无考虑找其他专业人士协助。而一般而言,就算事主表明想跟某人见面,他们也会审慎考虑,避免触动事主情绪。

据已公开的邝俊宇庭上供词,他在事发现场附近也不断尝试叫事主回来,但不获回应,他是注册社工及区议员,过往亦曾与警方处理有人企图跳楼的经验,但他无法判断当天警方不让他接触事主是否合理,只能说感“好可惜”。 “最大遗憾是我由头到尾都不能够跟他讲过一句说话,“他说。

邝俊宇在庭上说:“我以前处理过此类案件,未失手过,我真的试过可以劝很多人回来,我接受不到失手,很崩溃,我跪在地上哭起来……我一直都不想回忆起这件事,这是我人生中好难受的事,我只是想每个人都可以平安,但原来那天做不到,是我好大的遗憾。”他亦透露事后有接触事主父母,并获得父母理解。

ADMIRALTY, HONG KONG - JUNE 15: A man attempts to jump from Pacific Place, Admiralty, in protest of the extradition bill. His note asks for Chief Executive to step down, the withdrawal of the extradition bill, and the release of students who participated in the protest on June 15, 2019 in Admiralty, Hong Kong. (Photo by K. Y. Cheng/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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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凌杰堕下位置在气垫之外,消防表示,由于马路和行人路之间有栏杆,所以不能够完美地摆放气垫。

消防摆放气垫位置

当天,梁凌杰身在的位置距离地面约17米。消防员在事主下方的行车路放上长7.5米、阔5.5米、高2米的气垫,占据了两条行车线,但梁凌杰最终跌在气垫旁的行人路。

代表消防的一方作供称,当日由于金钟道行人路有栏杆,气垫只能放在马路,当时都意识到,气垫有机会无法保护事主,他们并没有拆除栏杆,认为这样做需时而且可能刺激事主,而消防处亦没有面积较小的气垫可以摆放在行人路。

消防方面强调,当时已经尽力以为,气垫只属防卫性工具,最重要是靠谈判游说。

据警方和消防的供词,谈判一直没有显著成果,但在当晚8时50分,事主对谈判人员表示“给多十分钟”,当时谈判人员认为他有意离开,所以走近,岂料梁凌杰突然爬出铁架,之后四名消防员分别从两边走近,试图救事主。

当天接触梁凌杰的消防员作供称,由于当时事主站的位置不稳,所以当时决定走近想捉住事主,把他拉回安全位置,但他猛烈挣扎,不配合消防救援,最后似乎刻意缩开手而向下堕地,而当时事主亦与一些栏杆相近,随时也可以伸手捉住,但事主并没有做到。

A yellow raincoat in memory of Marco Leung, the yellow raincoat man, is held by two protesters in Admiralty on June 15, 2020 in Hong Kong, China. (Photo by Marc Fernandes/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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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人在哪儿?

庭上资料显示梁凌杰的父母和妹妹于2019年8月29日已经离开香港,但并没有透露目的地,至今未有返港,所以他们并没有出席死因研讯。

但他们曾经与警方联络和落口供,庭上读出他们的供词称,指儿子孝顺和乐于助人,甚少谈及时事,事前并没有梁凌杰有寻死念头,亦没有情绪问题或严重疾病。

据父母透露,儿子在香港读中学,中五毕业后曾到广州暨南大学修读衔接大学的基础课程,但大三时未毕业就退学,出来社会工作,事发时从事金融相关的工作,一家人关系良好、相处融洽。

梁凌杰父亲在儿子逝世一周年时向香港媒体发放录音,表示希望召开死因研讯,而查出儿子有没有遇到不为人知的冷待,并透露曾多次向警方发信要求提交调查报告但不获回应。

何为死于不幸?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引导陪审团时表示,可以根据相对可能性考虑3种死亡结论,分别是死于自杀、不幸或意外。

高伟雄表示,梁凌杰虽然有查询“自杀”等资料,但事发时他在架上已经数个小时,当时并没有表明有意自杀或意图,陪审团可考虑他爬出架外的意图是什么。

他又表示,如果梁凌杰当时是想表达某些想法,或担心不能表达诉求而爬出架外,他可能判断错误以为自己可以跌在气垫上,但最终跌在行人路,则是“死于不幸”;如果他当时并不想堕下,而是体力不支等其他因素堕下,就可裁定他“死于意外”。

陪审团经过多个小时商议,最终裁定梁凌杰“死于不幸”,并建议当局引入适用香港地区面积和体积较细小的救生气垫。

在聆讯中,警方和消防的代表一度指对方是总指挥。警方认为案件属企图自杀案,应由消防做主导,但消防一方认为,事主持有利器,他们没有受过训练,所以案件会由警方做主导。陪审团建议日后案件应统一由警方指挥处理。

文章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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