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

【709 六周年.專訪】欲出境探病危女兒被警攔阻 唐吉田的崎嶇維權路

六年前的 7 月 9 日,曾代理多起著名維權案件的北京鋒銳律師行律師王宇被當局帶走,她的手機發出了最後訊息:「凌晨 3 點家裏突然斷電了,接着 WiFi 斷了,然後就聽到有人撬門的聲音……」

中國法律界稱這一天為「黑色星期五」,也就是「709 大抓捕」之始。接下來的數天到四個月,中國先後有三百多名律師、律師事務所人員、人權捍衞者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監視居住、逮捕或失蹤。大抓捕標誌着中國人權狀況步入寒冬 — 當維權律師受到迫害和打壓時,誰能為弱勢社群捍衛公民權利? 

六年後的今天,不少維權律師仍然備受跟蹤、監控或逮捕的威脅。他們在法律和運動之間據理力爭的經驗,能否為法治狀況陷入低谷的香港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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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控是最可怕的事情」

這兩個月來,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過得異常煎熬,白天總是失魂落魄,晚上則睡不安穩,一下子消瘦了十公斤。

「這次打壓要比監控、強迫失蹤、或酷刑來得更大。」他翻牆給記者傳來語音短訊,聲音顯得疲倦消沉。

2021 年 5 月 1 日,他旅居日本的 25 歲女兒唐正琪因為肺結核,引發腦水腫,並影響身體其他部位,情況危急。「她住院沒幾天就不能和我說話,連續做了幾個手術,身體特別虛弱,要用人工呼吸器,有時對光和聲音沒有明顯的反應。」

雖然長年受到當局「邊控」(限制出境),唐吉田下決心,要設法前往日本看望女兒。他先透過朋友引見東城區國保;再信訪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東奔西跑的,只為要求當局以人道理由讓他前往日本。但待了一個星期,都沒回音,他心急如焚,就直接購買機票到機場「闖關」。

6 月 1 日,他從北京前往福建福州,雖受到機場地勤人員阻攔,但終能夠登機;6 月 2 日,他一大清早到福州機場,過關時被當局攔下帶往邊檢詢問室,其後,一個男警手拿着他的護照,宣讀手中一張小紙條,指根據入境法第十二條第五項,唐吉田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許我出境。」

他再三追問,男警透露是北京市公安局預先上報和備案,不許他出境;而他原本乘坐的廈門航空工作人員,將他的登機證扔掉,他幾經交涉,工作人員終從垃圾桶把登機證拾回給他。

「還好(登機證)能找回來…」他說,「…只不過已被撕成兩截了。」

這次無法成行,唐吉田感到心如刀絞,亦自責不能為女兒多做一點事,「她原本不應該經此一劫,都是我無能,沒給她更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今年已經 53 歲,他也本可是個每天穿筆挺西裝、出入玻璃幕牆高樓的律師;不過,他選擇當上全國 300 多名維權律師的其中一員,這意味他需要戴著腳鐐跳舞,迎向各種風險。

那些年,他曾為強制拆遷受害者(廣西北海白虎頭村土地維權系列案)、上訪者、毒奶粉受害者及法輪功學員維權(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偉、郝秋艶夫婦非法拘禁;瀋陽吳業鳳等被控告「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案),多年來遭受跟蹤或監控已是家常便飯,只是他沒想到,「邊控」帶來的骨肉分離是痛苦得多。

這幾天,唐吉田的女兒完成排放腦積水手術,尚未能自主呼吸,腦功能幾乎喪失;他忐忑又焦急,連日又趕往北京市公安局、東堂子胡同的公安部,再次要求當局解除對他的邊控,「希望他們讓我赴日陪伴照顧病重的女兒。」

長期被監控、被迫失蹤的生活常態

唐吉田 2004 年考獲法律職業資格證,其後走上維權路,但路途一直崎嶇,甚至禍不單行。

2011 年 2 月 16 日,他和朋友在北京西直門的飯店午飯,席間他討論着聲援陳光誠的事情,察覺到隔鄰有一桌食客「精力並不在吃飯上」。當日下午,當他回到住處便遭到自稱廣外派出所的員警敲門,天黑時更被警員開鎖闖入,他被套上黑塑膠袋,押進車子,再送往一個郊區。

他憶述,被關押期間,經歷長時間不讓睡覺等殘酷待遇,近 20 天沒見陽光,最後被押回延吉,人人說他被弄得不似人形、像從煉人爐裡撈回來似的,幾天後,他被確診患雙肺結核。

此後,他每天都要吃抗結核藥,亦因而導致痛風和影響肝腎功能,一些身體機能亦明顯地退化,「感覺記憶力比以往差,很多一些熟悉的人和事真的想不起來,就不是很靈活了。」

雖已帶病在身,也不能捱更抵夜,他卻沒顧慮再強迫失蹤甚至遭受酷刑的風險。2014 年,他跟維權律師江天勇、王成前往黑龍江建三江一個被指是黑監獄的「法制教育基地」,代理當時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結果,他被當地國保戴上黑頭套吊打完後扔進七星拘留所,行政拘留 15 天,期間被毆打至十餘根肋⻣斷裂和確診腰椎結核。

或許迫害者都會「同情」他所受的迫害。2015 年的 709 大抓捕,官方行動撼動整個維權律師界別,唐吉田為「中國人權律師團」發起人之一,亦收到一些信息顯示他會被捕,最後卻避過一劫,「可能當時受傷就不好馬上動我了」。

但之後,他一直在中國土地上處於流亡狀態。他不用微信和朋友連繫;不用身份證和銀行卡;火車和飛機要實名購票,他就乘地鐵和長途大巴,目的只是要擺脫公安和國保對他的跟蹤。唐吉田亦長年居無定所,因國保經常威脅他的房東不要租房給他,「大多數房東無論是老北京或新北京的, 都沒有多少人扛得住到這壓力,就會跟我訴苦讓我提前搬走。」近年,他只在朋友家中短暫停留,流離失所。

有一次,他轉移居住地,途中卻忘把手機關掉飛行模式,結果被國保找到。「他們對人的控制,幾乎是大腦思想以外的東西都掌握到。」要躲避像天羅地網的跟蹤並不容易,709 大抓捕後,他曾在電梯間被國保堵截,被警告「不得在背後周章營救王宇一干人等,二是人權律師團,也不好再搞」;最近一次被找着,是去年底的世界人權日前夕,他在街上被帶走並關在賓館整整三天,無法參加相關活動,看守的國保還威脅他說,「你不要跟我們對着幹。」

不論是 709 大抓捕前後,唐吉田一直風塵僕僕。他記得女兒年幼時,無法理解父親為何不能正常地生活,「她就是不接受」;後來她漸漸長大,加上聰穎善良,開始關注到弱勢群體,尤其時鄉村女性的處境,慢慢明白父親所作的事情是要幫助別人。

「我們父女倆,現在(的價值觀)應該沒有大的差異了,她到日本求學開闊眼界、學習自己喜歡的知識,還會跟我聊一些她在日本的觀察,如她覺得日本社會男權色彩太濃厚,她已有一套平權觀念。」

以社運視角看律師維權

唐吉田形容,他的人權理念啟發自一次在檢察院工作時讀到的雜誌《律師與法制》;也因為父輩是文革時受壓迫的一群。2009 年,他因得知有律師被官方毆打、刁難或非法拘禁,要求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協)直選,提出律協要有合法章程和選舉辦法,工作重點在於維護律師權益上,獲得 35 名律師嚮應。

這件事,最後被當局定性為顛覆律師制度、顛覆法律制度,並全面圍剿,唐吉田的律師執照於 2010 年被吊銷,但他繼續以親友辯護人或公民代理人的身份,提供法律知識,連結家屬,處理人權案件。「官方經常不認同你的資格, 設重重障礙,有時只能做一些後援;有時能從聽証到一審到二審,例如代理湖南人羅茜司法考試成績被取消案,實際地做完一套程序。」

如今,唐吉田已被吊銷執業證 11 年,一直難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他慨嘆動輒非病即傷的狀態,亦給親朋好友添了不少麻煩。「這種生活狀態實在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官方不斷的收緊,自己又不能放棄認定的方向或事情。」

希望以法律方式推動社會進步的他,亦漸漸成為一個擅於連結的行動者。

2013 年,唐吉田跟王成和江天勇,在以往郭飛雄案法律後援團等的基礎上發起成立「中國人權律師團」,以應付 2012 年底後數量激增的人權案件,他們商量以互聯網為「基地」,讓認同人權理念、願意推動中國法治進程的律師同行凝聚起來,共同探討人權案件或事件的應對策略,以為當事人及其家屬提供更好的法律幫助。

「維權律師有必要通過辯護和代理案件把人權理念進行普及,調動當事人及家屬的積極性,即便不能完全制止官方人員徇私枉法,最起碼可以使真相得以有效傳播,為未來追究濫權者的責任打下較好的基礎。」 

這理念,實質上就是以社運視角去推動人權 — 雖然有法律人不自覺甚至不同意這做法。「人權律師團也有一些純法律派或者技術派律師,但數量不多。」唐吉田說,另有「死磕派律師」以規避政治風險在法庭上講技術,「他們認為只玩技術應該不會打擊到官方。」

唐吉田的觀點,也可套用在新時代香港的一些行動者不謀而合。有近十年在中國大陸維權經驗的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早前接受《立場》訪問時便認為,在思考香港司法制度在不民主的社會所存在的問題時,應參考內地維權律師的運動策略:律師公開發聲,讓當事人的處境被社會看見,造成輿論壓力,「內地律師知道一些案件不會有公正判決,他用其他方法。但我哋而家,當事人不講,家屬不講,互相不溝通,又不當一個 campaign 去做,大家仍然兜去法律技術上……主戰場不在法庭,而在公眾。」

唐吉田眼中,法律的技術層面作用在於論證和揭露迫害者的荒謬和無理,固然不能忽略。例如,2012 年他曾經跟王全璋合作,為深圳警察王登朝被控貪污和妨礙公務罪一案,以突破慣性的反控方式進行辯護,「那不是簡單地表達當事人無罪的觀點,而是要把迫害者的罪責明確指出來。」

但唐吉田亦強調,單在法律上據理力爭,是難與官方博奕。「不可能光在缺乏合法性的法庭來解決,也要結合民間處境,那裡是社會意義上的『法庭』,人們心目中『法庭』。如果當事人是個好人,最起碼要為他站出來發出聲音。」他認為,即使當事人最終被定罪判刑,但過程中公眾能了解案件來龍去脈,也起碼普及了人權理念。

他續指,當律師辯護和代理案件越來越受限制,或在當事人失去自由沒法公開去為自己辯護,家屬的發聲就顯得格外重要。「家屬參與案件的辦理過程、為抗爭行動進行一些客觀記錄、對外發佈等,這個實際上是廣義上的『辯護』組成部份。」

在他心目中,維權律師還有另兩個身份:一是教師,有着義務去普及法律和人權常識,並向公眾傳播真相;二是心理諮詢師,對當事人及其家屬提供開導和鼓勵,「維權律師的特殊性,就是企及這種道義和法律上的高度,必須有勇氣去承擔,所以不能只談技術。」

唐吉田亦留意到,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的司法程序和法庭裁決,開始不以對人權法治的影響作考慮,「何俊仁律師被關進監獄,還有蘋果日報的案子……唉,香港目前確實是非常艱難。」當鄒幸彤主張香港的律師需要隨著形勢改變作出應對,唐吉田同意,香港可參考中國人權律師的維權運動。

「面對不公義的法庭,我們或不可能脫離它,便要指出它的不足;雖然一時間沒有更好的辦法,但指出並記錄暴力和謊言的細節,適當的時候那股力量可以是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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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已達保住生存權地步

反觀內地情況,最初人權律師團在面臨各種威脅下,尚且還能挺得住。在重大事件上,他們能發表聲明表達立場;期間亦在積極連結,為受難律師組織辯護團隊;對家屬進行安慰和鼓勵;尋求業界內外的幫助(如開展給受難人權律師每月愛心捐款),「整個反迫害工作,起碼揭露或略為阻遏官方的非法行為。」

但 709 大抓捕發生後,形勢變得更惡劣,譬如民間充滿恐懼,沒多少人敢談 709 這個話題,律師界也在迴避,一時間氣氛極為壓抑;而民間直接抗爭的表達行動,譬如舉牌也減少了。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直奔主題的陳詞,同樣收斂。

近年官方又大量地使用「年檢」(以「年檢方式」進行檢閱)、「註銷」(暫時喪失律師執業資格)或「吊銷」(永久失去律師工作)等方法,使維權律師們無法正常執業。

「理論上,註銷比吊銷嚴重程度是小一點,但是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律師復職的機會是相當困難;而吊銷無論是行政處罰或被判罪,基本就是判了律師這個職業死刑,我們再難有用武之地。」

面對更嚴密的監控和打壓下,唐吉田近年已難以以親友辯護人或公民代理人的身份處理人權案件,「維權律師現在已經處於保住生存權的地步;要麼去了坐牢;要麼選擇流亡之路。」

他回想,他 2004 年通過司法考試,正式由檢察官轉業成為律師,就一直懷着一個希望:「社會上的每個公民能按照自己的理想和興趣去生活、工作和學習,不必受到各種巧立名目的理由干涉,或被操控。」他認為,這正正是律師所能發揮的功能,讓人權更彰顯,而不是萎縮,甚至消失。

然而,這希望似乎變得遙不可及。他安慰自己:「即便如此,內心的信念是不能放棄,它好比長跑,有時候會慢下來,甚至不得不暫時的停下來,仍對所選擇的,堅守下去。」

撰文、採訪|蕭曉華

文章来源: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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