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将引入《反外国制裁法》外资套上紧箍咒?

今年6月开始在中国大陆生效的《反外国制裁法》即将在香港实施。外界担心,这一法律将让外资面临更大风险,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Hongkong Gebäude der Bank of China und Cheung Kong Center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周二(8月17日)开始四天的会议,预计议程之一是将今年6月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由此这一法律将作为香港本地法实施。 

此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经表示,港府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加以实施。15日,香港财政司长陈茂波也在脸书发文表示:反外国制裁是外交事务,属中央事权,香港有宪制责任落实《反外国制裁法》。 

林郑月娥表示,她主张通过本地立法程序实施《反外国制裁法》,而不是由北京来发布实施。“因为肯定会有外部势力、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会藉此炒作,想藉此弱化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或是各界对于香港的信心,所以本地立法过程将可以澄清和厘清《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实施的法律框架和法律程序等,更加符合香港的法制要求。” 

Hongkong Carrie Lam PK Sanktionspolitik

林郑月娥:主张通过本地立法程序实施

中国大陆已经于今年6月10日开始实施这项内容广泛的反制裁法。依据反制裁法,政府可以实施签证限制,没收或冻结制裁对象的财产,并禁止其同中国企业和个人进行商贸往来。该法还规定,中国公司如果因遵守外国制裁遭受任何损失,有权将其外国商业伙伴告上法庭。 

今年7月,中国首次引用反制裁法,制裁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名美方人员和实体,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 

地缘政治的夹缝

该法一旦在香港实施,预计会给在港的西方企业带来更多困扰,迫使其在两个大国的监管体系间寻找平衡。“有在华业务的美国公司会陷入地缘政治的夹缝中”,非政府组织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巴利(Doug Barry)对德国之声表示,他们被要求同时遵守美中两套法律。 

批评者指出,《反外国制裁法》可能损害香港国际金融枢纽的声誉,让外国投资者更加望而却步。去年6月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已经让外资得到警讯,担忧香港“高度自治”遭到侵蚀。 

China Schanghai Fahnen USA und China

在美中两套法律之间寻找空间

拜登政府今年7月已发布咨询意见,提醒美国企业,其在香港的运作和商业活动风险升高,并警告说,北京可能通过执行反制裁法对遵守美国制裁的公司进行报复。 

“跨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能特别被要求实施美国的制裁,而这会让它们因香港新的《反外国制裁法》面临风险”,普衡律师事务所( Paul Hastings )合伙人吴壮辉(Shaun Wu)对德国之声说,因此,企业必须关注这项新的立法,并寻求必要的咨询,以确保他们在不同司法管辖之下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世强律师事务所( Steptoe & Johnson)的律师和经济制裁问题专家特纳( Nicolas Turner)则认为,反制裁法不会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新的打击:“香港的很多金融机构已经能够适应美国对中国军工企业等对象的制裁,继续在香港资本市场获益。” 

专家指出,北京在实施新法上会有多严厉,很可能取决于华盛顿对与美国制裁的实体或违反《香港自治法案》的个人做生意的公司的打击力度有多大。今年5月,美国财政部表示,尚未发现任何外国金融实体与受制裁对象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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