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两会期间,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提议适当时机取消定义过于模糊、有种种弊端的“寻衅滋事罪”(简称“寻滋罪”),在中国法律界和社会活动人士当中引起反响并获得大力支持。有网民指,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提议。评论人士认为,在实践中,这个界限模糊宽泛的罪名早已沦为一项特别容易让当局滥用的口袋罪,用来打压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敢于发表批评言论的网民,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早就应该取消。
两会中的政协会议周四闭幕。这个被称为政治花瓶的机构在今年年会期间有一个看点,就是几乎每年委婉地触碰一些敏感议题的政协委员朱征夫提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
朱征夫:“寻滋罪”沦为极易被滥用的口袋罪
中国政协(CCPCC)的机关报《人民政协报》引述朱征夫的分析指出,“在实践中,该罪名逐渐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原因在于该罪名存在明显缺陷,许多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不仅对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
这份官办的刊物报道说,朱征夫将于今年两会提交《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的提案。
另有报道说,针对刑法中寻衅滋事罪名的缺陷,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于今年两会前夕也表达了相同看法。
提案获众多网民好评
这个消息得到中国各大门户网站转载,中国新闻周刊就此发表了署名文章,引起了一些网民注意和跟帖评论。
记者浏览发现,相关报道和文章后面的绝大多数跟帖表示支持,为这位政协委员的上述提议点赞。只有少数评论认为,“不但不能取消,反而要严厉执行!”有为数不多的网友担心,此罪名一旦取消,社会可能会不稳定。
天津网友苏昊东在凤凰网跟帖表示强烈反对取消寻滋罪。该网友认为,“只有那些不法分子才可能触犯该罪,普通本分的老百姓老老实实不可能沾边”。
一位网名叫“狐狐”的网友写道:罪刑法定,应当细化,否则就成了 “寻衅滋事是个筐,乱七八糟往里装”。
网名为南坡居士的网友评论道:“朱委员提的好,现在就应当取消这项罪名。这个罪名成为一些地方借此剥夺人民群众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工具。”
山东网友渔博留言表示:还有“监视居住”也应该一并取消,这才是人民的好政协委员。
高产提案人现身说法阐释理由
朱征夫是一位资深执业律师,目前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荣誉会长。他在今年两会前夕对中国媒体解释了上述提案所依据的理由。
他表示, “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但该罪名的种种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模糊性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可能使得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存在明显的缺陷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有关。这样的现状不仅对现实中的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容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他指出,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势在必行。
2008年起,朱征夫已经连续担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有报道说,过去十年内他提出过63项提案,其中包括建议不宜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2016),并且建议人大适时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16)。他还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2018)。
在由于武汉肺炎肆虐而推迟举行的2020年两会上,朱征夫还提议由国家财政向中国居民每人发2000元,作为给民众的疫情损失补贴。
上述议案引起公众关注和议论。不过,这些引起广泛关注的建议多半没有获得当局采纳。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第一副主席罗富和4年前提出的放宽互联网管制以促进中外文化教育科研交流的议案同样至今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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