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警方在11月围堵香港理工大学,213人于同年11月18日涉在油麻地「围魏救赵」被捕,其中11名男子均被控暴动罪,并各自面对一项及多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等罪。案件周四(14日)开审,控方的开案陈词透露,将列Telegram频道的讯息、连登讨论区的文章为证物,内容为呼吁他人案发当日到九龙不同位置聚集,组成「战线」、「营救」理大内的示威者,以及提供协助撤离理大内人士的方法。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2019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开始发动「三罢」,有人进占香港理工大学,警方包围理大阻止其他人进入。警方布防及理大事件至本案发生当日、即2019年11月18日仍然持续。
控方详细引述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案发日的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警方的社交媒体如Facebook、Twitter,警方及运轮署均告知公众,理大及九龙一带的事态发展及执法情况。
控方称,案发当日有人在网上透过讨论区及通讯软件等不同渠道,呼吁他人案发当日上街聚集,组成「战线」、「营救」理大内的示威者,其中「战线」包括案发地点的弥敦道及加士居道一带。
控方引述TG频道、连登文章作呈堂证物
控方引述一些Telegram群组或连登讨论区的文章作为证物,例如Telegram群组「【糖水Channel】」及「将军传令.荣光烽火台」,以及讨论区的文章「今晚8:00pm尖沙咀百万人聚集」、「搞QE,救理大」、「【战术】理工撤离战,理工被困篇」等等,内容包括号召前往九龙不同位置及提供物资、提供现场情况及警方动向,又指弥敦道人数不够。
其中有文章发布协助撤离理大内人士的方法,亦有文章号召逼使警方使用催泪烟,致伊利沙白医院需要向理大方向疏散,协助在场人士开路等。
控方指,当日油尖区弥敦道一带的交通严重受阻,油麻地港铁站已关闭,案发地点附近弥漫著社会不安及紧张,情况广为人知。
当晚9时,警方到达弥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带设立防线处理示威,期间不断受到示威者投掷汽油弹等杂物,警方发射催泪弹驱散及与示威者对峙。
控方指,本案被告在约晚上10时半至被警方围捕之前,在场参与暴动。当日大量示威者以口罩及防毒面具遮蔽容貌,更配有头盔、护目镜等装备,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例如用雷射光线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掷汽油弹,警方估算案发期间,示威者向警方投掷了250枚汽油弹。
至约11时半,警方开始设立防线及展开围捕行动,并截获了213人,包括本案11名被告,其后分批拘捕。
众所周知「理大事件」发生中 被告无前往现场的理由
控方认为,案发时毫无疑问发生了暴动,控方认为案发前几日已一直发生众所周知的「理大事件」及当局不间断的强烈警告、案发地点非日常生活状态,被告没有前往现场的理由,在道路完全阻塞下需要特别决心前往案发现场。
加上对峙期间全区均有示威、警方发出多次警告,一般人必然知道现场非常危险而没有可能围观,但全部被告选择留在现场;加上警方目睹一枚汽油弹从其中一名被告手上丢下,而其馀被告均分别被控管有不同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
控方认为法庭可根据以上因素 肯定全部被告均参与涉案暴动
虽然控方没有各名被告在现场做出破坏社会安宁行为的实质证据,但控方认为,法庭可以根据以上因素,肯定全部被告均参与了涉案的暴动。
案件下周二(19日)续审,将会传召多名警员、运输署及港铁职员、以及油麻地市民证人作供。
受审的11名被告分为文员李卓珩(23岁)、地盘工陈骏炜(24岁)、IVE学生刘嘉乐(23岁)、摄影师郑家裕(30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1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4岁)、酒店接待员谢浩庭(22岁)、仓务员容家俊(23岁)、运输工劳尚文(22岁)、学生梁楀燊(18岁)、无业的张贺琪(28岁)。
而本案另外两名被告,即「12港人」之一的港大工程系学生郭子麟(22岁),及IVE学生林敏诺(21岁),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两人还押至5月30日再求情。
案件编号:DCCC768/2020 & 409/2021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