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王宇近期向中国国家卫健委发出建议函,希望卫健委在保障孕妇就业权益上要修改现行模糊的法规,并提出更明确的具体措施。
人权律师王宇不久前向中国国家卫健委寄出一封《关于进一步保障孕妇平等就业权利的建议》,信中就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多条法律建议,包括将怀孕歧视行为立法定义、增设怀孕歧视的推定解雇制度、设立怀孕就业歧视的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等建议。
王宇周四(2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重男轻女的观念在中国已有上千年历史,虽然官方近几十年始终提倡男女平等,但在职场上,对女性的歧视态度仍严重,尤其对孕妇。
保障妇权法多如牛毛 效力却有限
她说,国内是有许多保护妇女的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也是泛泛的法规,而且没有可操纵性,已经沦为僵尸条款。这种情况进一步导致尤其是对孕妇的歧视,对女性的伤害越来越严重。”
王宇希望她的建议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进一步保障妇女和孕妇的合法权益。王宇欢迎遭受歧视的女性给她发送邮件咨询,亦免费提供法律解答及维权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该建议内容得到女性网民的支持。
现旅居美国的女律师陆妙卿对王宇的建议表示支持。曾代理多起涉及孕妇平等就业权、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相关维权案的陆妙卿对本台说:“影响女性就业,进一步加重本来已经相当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比如生育休假制度。如果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大部分休假成本,用工单位就会减少招聘女员工,所以,生育休假成本应该由国家承担,不应该由用工单位承担。另外,应该延长男性的育儿假,一是让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务责任,二是平衡男女员工因为生育休假导致的职场不平等竞争。”
近几年,中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今年7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发布《世界人口展望和预测2022》中提到:中国总人口今年7月已经负增长,2100年会降到7.71亿。一个月后,中国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对此,王宇在给卫健委的建议中提出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等。
中国这十年 维权成本升高女权更难保
反对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平等的民间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联合创办人陆军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近期,中国政府接而连三的推出促进生育,提高生育率的政策。这对于女性尤其是产妇,措施的文字往往语焉不详,要么很少提及,要么抽象模糊,很难落实。”
陆军说,如果这次政策举措真正为了落实,就应该关注女性的权利,消除女性的顾虑,关键要消除就业歧视:“最近这些年,由于中国的司法退步以及对公益律师、维权机构的打压接连不断,所以导致产妇的维权成本非常之高。而单位的违法成本非常之低。王宇作为长期从事这个行业工作的律师,结合她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女性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王宇认为,众多的法律法规都是模糊性保障条款,女性就业难的情况,正是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细化。对就业性别平等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指导亟需细化和普及。相关法规应该细化怀孕就业歧视的定义、并详细写明具体的处理办法、规定劳动部门监督。
记者:古亭 责编:陈美华 许书婷 郑崇生 网编:瑞哲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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