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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月 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控方又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推波助瀾」反政府,為非法人士「伸冤」、「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見另稿)而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暫時下架,檢視後重新發布,顯示他們知悉刊物或違法。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控方「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指上述行動另一推論,可能是因為有風險,被告先將報道下架以檢視內容,形容「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
辯方爭議 10 文章超「檢控期限」 官裁可呈堂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代表兩名被告,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辯雙方於周一(31 日)審訊時,曾爭議涉案 10 篇文章,有否超出 6 個月的「檢控期限」。法官郭偉健今早批准 17 篇刊物,全部可呈堂,詳細理由會在裁決書一同頒布。
控方: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伍淑娟其後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爭議點為涉案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3 名被告和其他人之間,有否作出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鍾沛權及林紹桐是否有控罪所指的犯罪意圖。
控方認為,只須證明 3 名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刊物具有煽動意圖,毋須證明他們有煽動意圖,或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及混亂。
控方:《立場》不僅是網媒 更是政治平台
開案陳詞提及《立場新聞》的背景,指其自稱《主場新聞》的繼承者,於 2014 年 12 月(俗稱雨傘運動)後創立,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和公義」。
《立場》網站簡介顯示,營運資金除了由董事會成員贊助外,亦有部分來自「其他認同《立場新聞》理念的人士贊助」。控方認為,《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在 2019 年反修例事件的公開取態,顯示其一貫的政治理念。
2019 年 12 月 14 日,第三被告林紹桐曾以《立場》副總編輯身分,出席 2019 年網絡媒體高峰會專題討論講座。控方指,林當時稱《立場》希望透過報道和紀錄,讓公眾了解反修例運動的實況及抗爭者的想法,並提及《立場》曾在理大、中大衝突直播及做專訪,訪問前線抗爭者、聲援人士的想法,包括他們為何使用武力及投擲汽油彈。
控方引述林稱:「我哋個信念或者我哋希望⋯唯有覺得大家越接近依種事實,又或者只能夠更理解場運動本身、或者參與運動本身嘅人諗乜嘢,從而有一個共同嘅基礎去討論評價,甚至乎參與呢場運動」,指《立場》的信念是讓讀者有共同基礎參與討論、評價甚至參與反修例運動。
控方:《立場》反修例後捐款大增 獲志同道合公眾追捧
開案陳詞又提到,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後,《立場》所屬公司的公眾捐款大幅增加。控方又指,《立場》所屬公司的銀行及 PayPal 戶口紀錄顯示,2015 至 2018 年期間,《立場》每年平均淨收入約 600 萬港元,涉及 3,000 至 4,000 宗入帳次數;2019 年收入大幅增加至 8,000 萬港元,入帳次數暴增至 135,000 宗,增幅分別超過 10 倍及 27 倍。
控方稱,警方分析後發現,資金分別來自可辨認或不可辨認的個人戶口,入帳金額和日期不固定,因此可合理推算,入帳是《立場》讀者或公眾人士的訂閱、贊助或捐款。而收入及入帳次數的變化,顯示《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獲得更多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人士追捧。
控方:《立場》2020 年設英國分社
另外,控方指《立場》在 2020 年底在英國開設分社,而在分社成立前,已多次與身處海外的「激進活躍分子」、或被通緝的政治人物合作,例如羅冠聰及許智峯,以專訪或博客網誌形式,宣揚激進及違法的政治理念。
控方指,《立場》英國分社沒有明顯業務及相關網站,《立場》網站於 2021 年 12 月 29 日停止運作後,英國分社亦於 2022 年 2 月結業,同月清盤。
控方:文章助宣揚犯罪行為及政治理念
博客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
控方在庭上讀出涉案 17 篇文章部分節錄,涵蓋新聞報道、博客文章及專訪,作者、受訪者包括羅冠聰、鄒幸彤等人。控方指,涉案專訪中,受訪者對中央及香港不斷作出煽動陳述;宣揚或歌頌示威、叛變行為;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指控《立場》協助宣揚他們的行為及政治理念。
至於涉案網誌,控方指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作出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如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惡意濫用權力;《國安法》是打壓暴政的工具、譴責其是「惡法」;不同政府部門和司法機構合謀行動,對人權、法治及教育造成不公及災難。
控方:《立場》推波助瀾反政府
控方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在有關時候,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控方認為,3 名被告必然知悉其煽動意圖,並特意在此情況下發布。
控方又引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 27 日,即《蘋果日報》停運後發出的公告,指同年 5 月或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轉載文章和讀者投稿等評論文章暫時下架。控方認為,《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顯示他們明知刊物內容性質,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因此法庭更加可推論被告,知道刊物的煽動意圖。而鍾沛權及林紹桐分別為總編輯及副總編輯,必然清楚刊物的內容,及知悉其可能違反法例的風險。若非兩人被捕,他們會連同其他人,繼續在《立場》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下架檢視文章屬傳媒責任
辨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回應指,對於涉案內容、刊物的上架日期沒有爭議,但質疑控方讀開案陳詞時,「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例如指《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從而推論被告知悉刊物的煽動意圖。
她認為,上述行動的另一推論,亦可能是因為有風險,被告先將報道下架,「我哋有責任檢視,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呢個)都可以係一個推論。」余若薇指,在結案陳詞時會再處理犯罪意圖的問題。
控方:鍾沛權警誡下稱有最終決策權
另外,開案陳詞提及兩名被告的拘捕過程,指 2021 年 12 月 29 日,警方在鍾沛權弟弟的住所拘捕鍾,他在警誡下指自己是《立場》總編輯,其後在錄影會面表示,他有發布刊物的最終決策權及審批權,承認 15 篇涉案文章在其知悉下發布。
警方同日在林紹桐住所拘捕他,林警誡下表示任職署理總編輯,警方在其住所檢取一張《立場》發給他、面值為 50 萬元的收據,他錄影會面保持緘默。
DCCC26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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