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登场的北京两会素有”橡皮图章”和”政治花瓶”之称,不过建议人大取消“寻衅滋事罪”(简称“寻滋罪”)的议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和网友热议。有评论认为,这个前身为“流氓罪”的刑事罪名,界限模糊宽泛,早已沦为一项口袋罪,特别容易让当局在实践中滥用,被当成代替政治罪名的一块遮羞布,经常用来打压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敢于发表批评言论的网民,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废除。
这次两会发起取消“寻滋罪”提议的还是来自广东的律师朱征夫。
此前十多年,这位前全国政协委员持续提议适时取消定义过于模糊、有种种弊端的“寻衅滋事罪”,并且在中国法律界和社会活动人士当中引起很大反响并获得支持,但是他的相关提案至今没有取得任何明显进展。
朱征夫:“寻滋罪”对司法实践构成困扰
朱征夫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几乎每年两会上都委婉地触碰一些敏感议题。这次他是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再次提出此项建议的,成为本次人大会议的一个看点。
朱征夫上周对《财新》指出,“尤其是近年来大量网络发言者也被按此罪名定罪,严重侵蚀了言论自由的边界;且各地执行标准很不统一,定性严重缺乏严肃性,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他分析说,“在实践中,该罪名逐渐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原因在于该罪名存在明显缺陷,许多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不仅对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
舆论反响和争议
这个消息一传开就得到中国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很快冲上热搜。一些评论人士就此发表了署名文章,引起了众多网民注意和跟帖评论,其中多数评论为这位由政协委员转换跑道成为人大代表的提案人点赞,不过也有一些网友表示反对。
四川广播电视台旗下的微博账户《四川观察》2月28日8时42分发布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近10万投票中,对建议取消寻滋罪表示反对的票数多达7万,出现超过三分之二多数反对的情况。有网友跟帖表示,“大概觉得自己是好人,不会抓到自己身上。”
不过,海外中文推特知名用户“李老师不是你老师”随后贴出图片信息显示,当天中午,上述问卷投票“疑似因为寻衅滋事被删除”。
“不赞成的原因很简单呗 都觉得铁拳轮不到自己头上”,一推友跟帖说。
推特网友陈教授@Jianxch在回帖中对记者指出,“三分之二受访者不赞成取消,反映了目前中共治理下民众的现状。说假话或者不敢说真话。如果我是共产体制的受益人或领导层,我也不赞成,谁反对我,我就抓谁(一党独裁制下)。但是普通民众因该是希望有异见者或反对党,来监视执政党,这样民众才可得利,两党为了执政,都要拍民众的马屁。很奇怪的民意。”
推特网友理科生(理性,科学)@simalikesheng在给记者的回帖中写道,
“即使取消了,还会有其它的罪名出现,对于政府来说这是刚需。”
这位网友推文里的“刚需”一说看来不是无的放矢。中国近期发生的白纸运动和烟花运动等大规模群体抗争事件中有一些参与者被刑拘的罪名就是“寻衅滋事”。
评论: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旅美人权律师、法学学者滕彪赞成取消长期以来被中共用于打压人权捍卫者和异议人士的寻滋罪和其他口袋罪名。
滕彪指出,除了寻衅滋事罪,还有扰乱公共秩序罪和非法经营罪等都是口袋罪,而且在实践当中也经常用来对付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常用的罪名。他举例说,家庭教会的牧师蔡卓华就是因为印刷圣经被安上非法经营的罪名判刑。
滕彪说:“包括国安、国保、警察、检察院的人,他们也是完全不会考虑程序,不会考虑这个法律的定义,这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当他们想要把某个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抓起来的时候,他们就会按上罪名,有的时候可能是先抓,然后再在不断的去给他们改,改变罪名,比如说刑事拘留的时候,逮捕的时候和最后审判的时候,经常会更换不同的罪名,从扰乱公共秩序到寻衅滋事,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等,这些常用来对付异议人士的罪名,也都是在实践当中,它完全不会考虑这个犯罪的定义和构成,也不会考虑证据,不会考虑什么社会危害性,然后就对他们进行定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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