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評論若需顧慮心智未成熟讀者 「寫得幾溫和都唔敢寫」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評論若需顧慮心智未成熟讀者 「寫得幾溫和都唔敢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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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3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9 日審訊。就控方指政治評論需兼顧心智未成熟、情緒不穩等「非一般」讀者,鍾沛權在辯方覆問下指,在如此極端情況下,「寫得幾溫和都好,基本上唔敢寫、唔使寫」,令言論自由變得更惡劣,作者不敢再發表文章。

辯方問及若要顧及「非一般」讀者,傳媒應否扮演家長、老師等角色。鍾強調傳媒為傳播訊息的中介,歡迎不同持份者介入公共議題豐富討論。他另舉例指《共產黨宣言》提及不會掩飾意圖,以暴力推翻現存的資本主義制度。他認為讀者能理解《宣言》為歷史文獻,若動輒以極端情況禁制言論,反問「甚至《共產黨宣言》都要被禁制分級?」案件下午續審。
鍾指若報道、評論需顧慮「非一般」讀者
「寫得幾溫和都唔敢寫、唔使寫」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辯方第 3 日覆問鍾沛權,續問及控方早前提及的「三不顧」,即控方指鍾沒有顧及心智未成熟、情緒不穩的讀者及社會不穩。辯方資深大狀余若薇指,鍾作供時提到一般、正常讀者只會閱讀有興趣的內容,亦會自行搜尋資料,不能低估本港市民的智慧;又提及社交媒體流行,《立場》博客並非獨家,他們可在各自的平台發布。

余指,不少意見領袖(KOL)亦喜歡在社交媒體上分享觀點或影片,「按伍專員說法咩類型都有,唔止黃色,有紅色、紫色、深藍、淺黃。」她指,按照控方說法,發布政治評論需兼顧「非一般」讀者,否則構成煽動及刑責,詢問控方原則是否都適用於上述的意見領袖?

鍾表示,控方的原則難以實行,若傳媒報道或評論文章需顧慮控方所言的「非一般」讀者,在如此極端情況下,「寫得幾溫和都好,基本上唔敢寫、唔使寫。」他續指,不論評論觀點有多尋常及為多數人接受,若如控方假設,極端讀者會受影響,則會令本港言論自由變得更惡劣,令人不敢再發表文章。

辯方問傳媒需否扮演父母、老師角色

余續稱,控方指「極權」兩字會引起憎恨,鍾則認為用字正常。余詢問,鍾審批文章時會否想到此類字眼會引起「非一般」讀者的憎恨。鍾否認,指讀者可用常識去理解作者的用字風格和觀點,重申作者毋需巨細無遺交代背景。

余表示,傳媒的角色為傳播資訊,社會上不同人士亦各有角色,如父母、老師、社工、醫生等,詢問傳媒為顧及「非一般」讀者,是否「要做埋阿爸、阿媽、老師、校長、精神病醫生?」鍾指,傳媒只屬傳播訊息的中介,歡迎不同持份者介入公共議題,以豐富討論內容。

鍾舉例《共產黨宣言》
提「暴力推翻現存社會制度」

鍾舉例指,《立場》曾就「中共建黨百年」製作影像專頁,當中提到《共產黨宣言》指共產黨不會掩飾意圖,會以暴力手段推翻資本主義制度。他表示審批文章時,曾思考是否適合刊登,但基於《共產黨宣言》的歷史地位,用以帶入中共的發展歷史,相信一般讀者會知道《宣言》為歷史文獻,社會其他持份者亦可補充相關資訊。

他強調,一般讀者可理解不同觀點的用字描述,應是言論自由下接受,若動輒以極端情況禁制言論,一方面實際上難以操作,另一方面亦有損言論自由,「好多內容都有禁忌係咪可以發表?甚至《共產黨宣言》都要被禁制分級?」

翻查《立場》報道及網上資料,鍾所述的《共產黨宣言》於 1848 年出版、由社會學家馬克思及恩格斯撰寫。《宣言》最後一段指,「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佈: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讓統治階級在共產主義革命面前發抖吧。無產者在這個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鎖鏈。他們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

控方質疑《國安法》後仍萌生恐怖主義
辯方引官方指香港「由亂入治」

就控方提到《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多宗爆炸品、襲擊事件發生,質疑當時踏入恐怖主義年代,指《立場》在社會不穩下,發布「火上加油」的文章。

余引用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答覆立法會詢問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扭轉了過去一年圖謀港獨和嚴重暴力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亦曾指,《香港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大公報》社評則稱「《國安法》是香港由亂入治的轉折點」。鍾補充,當時街頭示威大幅減少、近乎沒有,而政府在社會控制,包括資源及技術是很強大,不認為有控方提及恐怖主義萌芽的土壤及跡象。

DCCC26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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