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法庭】黎智英质疑国安委越权阻聘英大状抗辩 提司法覆核申请法庭月内颁裁决

【香港法庭】黎智英质疑国安委越权阻聘英大状抗辩 提司法覆核申请法庭月内颁裁决黎智英未有到庭应讯,只由法庭代表到庭,虽然如此,警方在法庭外仍作出一定部署。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他去年获法院批准,委聘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但事件触发特区政府向中央建议,提请人大就《国安法》释法,最终人大的释法决定,指出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须先取得特首的证明书,而国安委则建议入境处拒批Tim Owen的签证。黎智英因此入禀,要求法庭声明释法不影响他委聘Owen,并就国安委的决定越权提出司法覆核,两案周五(28日)在高等法院开庭处理。

黎智英未有到庭应讯 警在法庭外仍作出一定部署

司法覆核申请人为黎智英,答辩人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及入境处处长;律政司司长作为负责守护公众利益、律政司首长及国安委成员,被列为有利害关系方。黎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大律师黄雅斌代表,前律政司长兼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连同大律师何卓衡,则代表答辩方,包括国安委、入境处长及律政司。法庭先处理黎一方提出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若最后判黎败诉,则毋须处理他另一项的民事入禀。

黎智英未有到庭应讯,只由法庭代表到庭,虽然如此,警方在法庭外仍作出一定部署,包括派出反恐部队到场荷枪巡逻及戒备。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首先陈辞,指出人大常委会释法时,仅指明香港法院根据《国安法》第47条,应向行政长官取得证明书;如法院未有向特首提出,国安委应按照《国安法》第14条对有关问题作判断及决定。彭力陈根据《国安法》条文及释法内容,特首向法院发出具约束力的证明书,只为判断案件是否牵涉国家安全,国安委虽获人大释法充权,但其权力仍受规限,极其量只能「把关」,即在法庭没向特首取得证明书时介入,定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除此以外无其他权力,包括如在本案中,建议入境处拒批Tim Owen的签证,强调国安委不能逾越其决定职责。

彭重申,人大常委会没有说明如谁人可定夺海外律师,或大律师能否参与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原因是因香港法院拥有最终讼裁权,故Tim Owen能否来港代表黎智英,应交由香港法院决定。

黎一方指若国安委权力不受挑战 或可随意把人判监

对于《国安法》14条列明,国安委决定不容司法挑战,但彭质疑当国安委可能越权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战,法庭仍应有权推翻国安委的决定,否则权力犹如「无边无际」,甚至凌驾特首。更举例如国安委有天认为庭上所有人都可能危害国安,就可将他们处以终身监禁,而国安委若突决定将市民的财产充公,香港法院亦无权指出有关决定违法,无人可以介入制止,形容若有关逻辑真确,「恐怕要跟法治很重大的一部分说再见」(I am afraid that we are saying goodbye to a huge chunk of the rule of law.)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袁国强就站起打断彭陈词,批评他对《国安法》的解读「完全错误」,强调彭所举例子非律政司立场,重申《国安法》列明保障人权和法治。

首席法官潘兆初亦不同意彭的假设,彭耀鸿就补充,他只希望将情况推到最极致,惟潘官仍质疑,不可假设中央政府对国安委没有有效制衡,彭就回应,自己不是中国律师,不认知中国法律,潘官闻言就批评他不应就自己不认知的事情陈词。彭最后总结,重申国安委不可能只提出「国家安全」这咒语(magic word),即可免于司法覆核挑战并成为「皇牌」(triumph card)。

律政司一方强调释法用意 为强化巩固香港司法独立

资深大律师袁国强陈词时就强调,人大释法明确指出国安委应对特首提请的问题作「判断及决定」,而非单纯回答问题,认为人大常委非常清楚国安委成立的用意及背景,若人大认为国安委没有相关职权,释法内容不会写明国安委应作「判断及决定」。而根据释法内容,人大是希望香港法院自行处理问题,用意就是为强化和巩固香港司法独立,若法院有向特首取得证明书,国安委不用介入,而透过国安委,中央政府亦不用事事介入,用意是尊重香港高度自治。

前律政司长兼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连同大律师何卓衡,代表答辩方,包括国安委、入境处长及律政司。(吴婷康 摄)
前律政司长兼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连同大律师何卓衡,代表答辩方,包括国安委、入境处长及律政司。(吴婷康 摄)

袁国强又引述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年1月之发言,提及《国安法》是双执行机制,由中央授权特区国安委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则负责「兜底」把关,两者属互补协作的配合关系,强调综合《国安法》及《基本法》条文,《国安法》属全港性法律,与外交事务相关,超越香港自治范畴,故香港法院无权对《国安法》提出司法覆核,赋予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仅涵盖刑事案件。而国安委工作性质敏感,获授权不披露工作内容,法庭无法获得相关证供,聆讯无法顺利进行,有违司法覆核的原意。

首席法官潘兆初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颁下裁决,将在一个月内颁书面判词。

案件编号:HCAL566/2023、HCMP253/2023、HCCC51/2022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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