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选案」周四(15日)续审,法庭先处理吴政亨一方3名证人相关证供的呈堂问题,最终获批。之后前公民党成员郑达鸿作供,他称公民党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及召开初选记者会时,自己曾极力表态反对但不果,最终杨岳桥及谭文豪召开记者会及提出「否决一切议案争取五大诉求」的立场。
官准吴政亨一方证据以混合式证供方式呈堂
本案踏入第67日审讯。由于代表吴政亨的大律师石书铭欲将4封从「leebaklou@gmail.com」(李伯卢电邮)帐户取得的电邮纪录,以及一段吴政亨于2020年6月受访的录音呈堂,以显示吴在控罪前的言行和心态,故辩方在周三(14日)传召吴的事务律师、律师楼文员及一名记者出庭作供,惟法官李运腾质疑有关电邮属「传闻证据(hearsay)」,认为辩方除非能指出有关证据属传闻证据的其中一种例外情况,方会获法庭接纳可呈堂,如果是完全作为开脱证据则不得呈堂,并著辩访在当晚7时前提交书面陈词。
石书铭周四在庭上再作补充陈词,惟法官李运腾续积疑,指有关证据只能证明吴政亨在发送电邮时或受访时或的心态,同时亦显示吴政亨有意藉向参选人施加压力而协助「35+计划」,可能会是招致罪责的证据。石书铭确认明白有关情况,相信法庭会对证据作整体考虑,且仍希望证据可呈堂。最终法官批准有关电邮及访问录音以混合式证供(mixed statement)呈堂,即内容同时包含开脱罪责及招致罪责的证据。
郑达鸿大学时曾到内地交流
前公民党成员郑达鸿之后开始出庭作供,成为首名自辩被告,他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开始主问,先确认郑的学历及背景资料,包括郑于香港出生,在理工大学社会政策及行政学士课程毕业,后入读城市大学的法律博士课程并完成法学专业证书,亦为合资格调解员。而他在理大就读期间,曾先后到南京及内蒙古交流,望对内地情况有更多了解,以及社会政策及行政如何在内地更好地实施。
郑之后因认同公民党的理念,于2011年在公民党九龙西支部实习,并在区选中为公民党候选人助选,亦令他有感公民党没有投放足够时间服务最基层街坊,故他于2012年底加入公民党后,出任地区发展主任,从最基层草根市民的工作出发,望藉此为公民党提供更多基层声音。
曝公民党内部「党团凌驾执委会」
他之后于2015年底当选北角丹拿区区议员,并于2019年成功连任,然后于2021年5月辞职。而在任职区议员期间,郑达鸿形容自己虽与建制派「政治上针锋相对」,惟在民生议题上有互相合作,曾支持由建制派议员提出的拨款议案,直言自己会审视项目对居民的利弊从而决定是否支持。他亦曾与警方合作,是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理大事件发生时,获警方准许进入理大劝喻校内学生离开的5名人士之一。
郑之后在潘熙主问下提及公民党的内部事务和运作,透露公民党主要由执委会及党团做决策,而在2000年时执委会成员包括时任党魁杨岳桥、负责地区发展的谭文豪、负责党务发展的郭荣铿,他则是负责政策倡议的执委。
至于党团方面,成员是当届立法会议员,即杨岳桥、谭文豪、陈淑庄、郭荣铿、郭家麒,而议员助理、顾问及党内元老会在有需要时出席会议,而他本人非党团成员。党团主要决定立法会最前线的政策及跨党派接触联系。
他之后在主问下形容「党团凌驾执委会」,指执委会的功能如同橡皮图章,背后涉及公民党的成立背景,当时由立法会议员组成,故向来由立法会议员「话事」,议员常认为掌握最前线资讯故应作决定,且党团跟执委成员高度重叠,结果执委会只象征性通过党团已同意的事务。故即使有人强烈表达意见,最后亦不能说服最高权力的决策者,只能不情愿地跟随党内最高决策者决定,直言「最后都系由党嘅最高层话事」。
多项建议未获采纳退党后才表达不满
法官李运腾及陈庆伟就先后追问有关方式是否民主,以及公民党内党魁跟主席「谁比较大?」的问题;郑称「唔会(是民主方式)」,又解释公民党以「双头马车」对外描述党魁及主席两个岗位,但实际是党魁作出大部分的决定。
郑又指,自己于2016至2018年任公民党副秘书长,原打算接任秘书长,但及后有感党内很多重要决定都由党团决定后,由党魁向执委会汇报,遂放弃再任副秘书长,亦因后来打算参选立法会,需获党内支持故加入执委会。他又指,自己对公民党曾提出多样建议,但没有一个获采纳,而直至于2020年12月15日宣布退党,他才公开表达对公民党的不满。
自言曾反对公民党召开选举记招
他之后进一步披露公民党在2020年3月25日召开跟初选相关记者会的过程,郑供称召开该记者会的决定,于同月中一次由谭文豪提出召开的选举预备会议上被提出,参与者包括杨岳桥、谭文豪、郭荣铿的助理、陈淑庄的助理、郭家麒的助理、林瑞华及他本人,他忆述谭文豪在会上指知悉坊间有人开始以「否决财政预算案」作筹码以争取五大诉求,并表态公民党主动出击提出有关立场。
不过,郑指自己当时有提出反对,包括提出公民党的支持者来自理性中产,不应跟本土派争夺支持,而例如扩建东区医院等议题,他在区议会上提出,是动议人,而动议极罕有获医管局和政府部门同意,如最后他在立法会内反对,会説不过去。然而,杨、谭最后「一意孤行」决定召开记者会,并决定在记者会上提出「否决一切议案争取五大诉求,部分人有这样讲」的说法。
郑之后补充,有关会议上,党内没有就否决预算案或否决一切政府议案达成统一立场,亦没有讨论记者会上的表述会否对党员有约束力,但召开记者会的决定没经执委会同意,亦没有向党员公布,预备会上也没有决定有谁人出席,之后杨岳桥通知他出席,他在记者会上没有发言,惟他指自己不同意杨、谭在记者会上的发言,当天在记者会上的角色「就系好似相咁样举牌」。
聆讯周五(16日)继续。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网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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