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选案」周五(21日)续审,何桂蓝指「法治无存」是准确描述。她忆述,在知悉将推行《国安法》后,曾出现「要走就好走,如果唔系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及「终于可以搵到个DQ晒全世界嘅理据」的想法,最终决定留港,及认为必然会被DQ下仍公开表明反对《国安法》,直言作为追求民主的人,如不反对如此法例是自相矛盾。她透露签署《墨落无悔》及对其中「我们深明议会绝非抗争终点」一句的理解。
引法官包致金提四大准则评港法治
本案踏入第89日审讯,何桂蓝连续第四天作供,续接受其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主问,提及控方在开案陈词中,指何曾提出「制度崩坏 法治无存」言论,问何对港府是否有心存「怨恨」?何回应时称:「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连花时间去怨恨佢嘅价值都冇」,直言对政府有非常多不满,但没有任何怨恨,并指「制度崩坏 法治无存」是客观事实。
法官李运腾就一度皱眉追问何「客观事实」之意思。何指自己早前已在庭上阐述「制度崩坏」,而她继而引用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于2018年时曾就一个不民主地方是否有「法治」时所提出的四项标准,包括有司法独立,不会有宪法朝令夕改;权力间要分立;人权要有合符国际标准的保障,以及不可以因声称有法治就暂停民主化步伐,然后直指「好明显呢四点香港一啲都唔合格,所以我认为『法治无存』系一个准确嘅描述。」
国安法实施后决定留港
何又指,控方开案陈词中控她鼓动(foster)他人的怨恨,而她对个人公开发言要求非常严谨,只说出事实和有理据的事情;她同意香港有很多人怨恨政府,并不需要任何人去鼓动,但不可假设因为是怨恨的情绪就没有理性基础,又或需要他人煽动而没有自己的判断。
Trevor Beel之后问及关于《港区国安法》实施的问题,何桂蓝忆述自己在2020年5月21日至22日间首次知悉会推行《国安法》,并阐述自己当时心境,指自己当时有两个反应,「第一个就系要走就好走喇,如果唔系可能一生都走唔到;第二个就系,佢哋终于可以搵到一个DQ晒全世界嘅理据」,而她当下做了两个决定,包括决定不会离开香港,以及是否要表态反对《国安法》,而按自己曾作为记者对内地政治犯情况的了解,同时熟悉内地刑法及《国安法》,「简单嚟讲,就系以言入罪」,指在内地一张「平反六四」的纸张贴在巴士站「都濑嘢㗎喇」,坦言当时实没法设想如此法例放在普通法法制内会发生何事,故只能根据自己对内地实行情况做判断,而自己当时「已经讲咗好多濑嘢嘅嘢」。意识如表态实施国安法将被DQ
法官陈仲衡就质疑何理应思考未来而非回望过去,何回应那是普通法逻辑的想法,而因为《国安法》被纳入《基本法》附件3,没有人知道是否有回溯力。另一法官李运腾就追问何有否因《国安法》而改变她的参选方向;何指自己作为「怕死」的香港人,没再发表一些较以往更激进的言论,惟已经讲过的言论,在没法确保是否被回溯下则继续发表。
何并进一步解释,由于自己为前记者,较少公开发表意见,「我系白纸一张,好难去DQ我」,形容在《国安法》实施前是她在初选中有的优势,惟她同时指,如自己公开表示反对《国安法》,当时延判是一定会被DQ,但当时认为,即使自己不完全理解《国安法》,但看见「四大罪名」及中国官员所用的字眼,已认为作为一个追求民主的人,「唔反对一条咁嘅法律系自相矛盾」。而她最终约于2020年5月21日时,在自己的FB专页发布帖文,表态反对实施《国安法》,「嗰个moment我就知一定DQ」。
不认为否决预算案可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
下午审讯时辩方触及《墨落无悔》声明书,Trevor Beel引述声明书中一段「⋯⋯我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提问,而何桂蓝即表示「首先我唔认为否决财政预算案,可以迫使特首直接回应五大诉求」,她继而解释,瘫痪政府需经多个步骤,包括特首解散立法会、第二次否决预算案等,但每一步都不确定,如特首可能不解散立法会,故不认同要把争取五大诉求与否决预算案挂勾,同时认为投反对票最多只能施压。
何续表示,利用立法会权力亦有其他施压方式,其中尽职审议经已对政府构成压力,又引另一被告何启明曾在作供时称,如民主派议席过半就是建制派的「地狱」一说,反过来指民主派并不需要议席过半已可令建制派难过,「地狱唔系熄佢咪或者赶佢走,系要建制派齐人返工」,引来旁听席一阵笑声;此时何认真地指「呢个唔系一个笑话」,解释如民主派议员人数非常多,就例是32或33席,届时建制派就需要确保自己永远有足够在席议员,否则在表决或点算人数时,随时令政府法案不通过,而如果民主派取得34席,也可在财委会中否决所有拨款。
戴耀廷不要求参选人签署协议有不满及不同意声音
何桂蓝之后被问及戴耀廷于2020年6月9日初选记者会上,表明不会要求候选人签署任何文件一事。她何忆当时感到非常惊讶,并感到大家「太害怕DQ」,因戴耀廷在协调会上,没要求候选人承诺否决预算案,只欲确认《基本法》下立法会有如此权力,认为如果参选立法会,连立法会有如此权力都不敢去确认是没有理由,故非常不赞同戴的最终决定。
她又透露,自己看到《墨落无悔》声明书在facebook流传,而事前并不知情,而她留意到在戴耀廷表明不要求参选人签署任何协议后,有不满及不同意的声音,形容是有参选人把不满以如此方式表达,坦承自己看到声明书后看到后有意向签署加上自己的名字,欲明确表达自己有胆量公开确认立法会有否决权。
望以候选人身分继续参与公共讨论
何又供述,自己对《墨》中「我们深明议会绝非抗争终点」一句的理解,表明自己同意有关说话,并指当时有不少初选候选人把「35+」与落实五大诉求挂勾,惟她认为此说法会给予选民错误期望,令大家以为立法会可以迫使政府,「一直以嚟香港民主运动嘅惯性,就系虽然明知个议会无乜嘢做到,都会讲到个议会好重要,造成选民一劳永逸,投咗票就得嘅感觉,所以我觉得要诚实,议会抗争系无办法帮大家攞到五大诉求返嚟」;不过,何桂蓝不同意声明是抗争派试图挑战初选组织者。
至于为问明知会被DQ仍继续参与初选?何解释,选举只是运动的一部分,在《国安法》公布后,已可预示下一届立法会会出现很大变化,甚至不少人认为不会如期举行官方选举,直言自己当时心态「基本上我系一个做得一日得一日」,而她当时希望以候选人身分继续参与公共讨论,影响更多人的想法,亦希望民主派初选可取得一个最大票数,特别在《国安法》公布后,警方拒发不反对通知书,市民几乎已无法公开游行,无法以行动表达立场,故选举成为一个替代方案,可让香港人展示当时不接受《国安法》的政治意志。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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