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基本法》23条进行谘询之际,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戴大为(Michael Davis)出版新书,分析香港人权、自由如何被摧毁。戴大为曾经是《基本法》「23条关注组」成员,他接受本台访问指2003年时香港仍有法治,如今23条立法内容明显更广、更辣,忧虑大陆的国安法直接被套用在香港,将难以捍卫「一国两制」;而同样是「23条关注组」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2003年时没有立法的迫切需要,如今在《港区国安法》下已有立法条件。
「如果香港政府在看的话,他们正处于谘询期,对吧?所以他们应该听我们的意见,而不是悬红通缉我们。」——戴大为(Michael Davis)
国际特赦组织英国分部上周五(16日)晚在伦敦举办座谈会,前港大法律学院教授戴大为在会上分享他的新书《Freedom Undone》,讲述香港法治近年的转变,并探讨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对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破坏等。
前23条关注组成员:03年香港仍有法治 如今像中国大陆社会
被问到港府将就《基本法》23条立法,对香港法治有何影响。戴大为指出,从23条谘询文件可见,港府明显地采用了中国大陆的国家安全法规体系,相信最终版本会与大陆的国家安全法一样广泛;而《基本法》23条将受《港区国安法》约束,预计有相同程序,包括反对保释、审讯不设陪审团等。
他表示,港府采用中国国安法的广阔定义,保留及扩阔不少国家已废除的「煽动罪」。当局认为内地适用的国家安全条款,也适用于香港,在这种情况下,捍卫「一国两制」变得非常困难,使香港更像中国大陆社会。
戴大为说:「早在2003年,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等都在香港设有办事处,他们可以自由地开展业务,他们都在新的国安法下撤离了。但根据新的《基本法》23条,他们研究任何人权问题都会太危险,因为他们可能会被指控违反保密规定或外国干预。因此,人权倡议在这方面大大受损,实际上似乎是注定成为一个像中国大陆的社会。」
23条草案内容现时更广、更辣
22年前,港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谘询,戴大为当时是「23条关注组」成员,对于今昔立法环境有何不同,他认为当时香港仍有法治,但现在《国安法》已经实施,今次23条立法明显更广阔、更严苛。
戴大为说:「我们(关注组)对草案的各个条文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它(23条)不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的标准。但与现时的23条谘询文件相比,它(当时)非常温和。那是很重要的,因为在那些日子里,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安全、有民主承诺,这对关心香港的律师非常重要。」
汤家骅:03年没有立法的迫切需要
行会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当年同样是「23条关注组」成员,他周二(20日)对本台指,今昔的立法环境分别很大,形容现今社会、司法制度,与2003年比较「完全不可同日而言」。
汤家骅说:「当年普遍认为没有需要,没有迫切性,没人讲港独,街头运动不涉暴力,所有示威都是井井有条,没有人掟汽油弹,毁坏公共设施,没有外国势力的渗透,没有中美角力,而引致外国势力渗透香港,令香港成为不稳定地方;现时已有《港区国安法》,亦都作为先例,将国际人权公约的条文及法治原则写进法律里。」
汤家骅强调,当时他并非反对立法,认为「很多人都误解了」,当时反对的是立法方式,要求广泛谘询,现时虽然谘询时间短,但形容是「可以接受,是一件好事」。
2003年香港法律界人士组23条关注组
2003年的《基本法》第23条草案引起极大争议,触发50万人上街反对立法。当时港府宣布就23条立法展开谘询时,亦掀起社会舆论,香港一批法律界人士,包括吴霭仪、余若薇、梁家杰、汤家骅、陈文敏、戴大为(Michael Davis)等,组成「23条关注组」,向公众讲解23条的法律问题,呼吁市民表达意见。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法例罗列「七宗罪」,包括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及禁止外国政治性组织在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本地政治性组织与外国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
记者:董舒悦 编辑:温晓平 网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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