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驻港京官论国安案 分析:与“无罪推定”相违背

香港终审法院近日接连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宣布辞任或不续任,引起外界关注香港法治情况。香港中联办主任郑雁雄6月8日表示,办理国安案件时结果重于过程,并强调,初选案的裁决对外传递了正确法治观念。有法律界人士相信,郑雁雄的言论等同预告“港版国安法”大案的主要被告会遭重判。

香港中联办主任郑雁雄6月8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港版国安法》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驻港国安公署及特区国安委已形成“双法双机制”,落实重点在法律实效和威慑作用,包括须确保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得到惩治。现时有接近300人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而被捕、100多人候审,13人被通缉,反映机制有效保障国安。

资料照:香港中联办主任郑雁雄。他曾经以用强硬手段处理乌坎村村民集体维权事件而闻名。
资料照:香港中联办主任郑雁雄。他曾经以用强硬手段处理乌坎村村民集体维权事件而闻名。

郑雁雄公开赞扬初选案裁决

5月30日的香港初选案裁决中,14名不认罪被告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连同早前已认罪的被告,目前共有45人正等候判刑。郑雁雄强调,办理国安案件时,要防止外部势力干预破坏,依法打击各类反中乱港活动,必须严格依法执法施法,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实际效果,“不能以过程公正替代结果正义,更不能以悲悯之心替代法律尊严”。他形容,初选案的裁决“获各界普遍肯定”,认为向社会传递正确法治观念。
旅居智利的中国问题学者陈道银告诉美国之音,郑雁雄最新的言论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对法治的理解。陈道银说:“它(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讲究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一个案件或事件的政治、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时候,法律效果就会放在其次,突出政治、社会效果。按照西方的法治概念,注重的是程序正义,但是社会主义国家遇到政治、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都会非常强调要从重、从快、从严。什么叫从重?就是以最高尺度量刑。从快就是必要的调查、程序非常简单化就把它走过去了。”

中国对法治诠释与西方大相径庭

陈道银说,中国和西方对于法治的诠释没有绝对的好坏,但他以曾被控谋杀前妻、却被判无罪的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为例,认为中国式法治有一大特点:宁枉毋纵。

陈道银说:“像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社会影响非常大,放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肯定会按照杀妻来处理,但是按照西方程序正义的法律,程序出了瑕疵,案件就被推翻了。程序正义也许能最大程度保护好人,但是它也有极小可能性会放过坏人,而中国的操作手段是,宁可杀错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它没有尽到程序正义来充分对案件每个环节、细节进行非常严谨的调查、整理。”

陈道银说,郑雁雄在初选案快将进入判刑程序之际公开发言,反映中国中央要以法律改造香港。

陈道银说:“他(郑雁雄)作为中联办代表中国中央而说出这样的话,反映出香港今后的司法环境会和中国大陆逐步趋同,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政治案件上,那就是(讲求)结果正义而不讲究程序正义。”

现居台湾的香港时评人桑普接受美国之音专访时表示,正当程序原则是所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他谴责郑雁雄罔顾常识,其言论荒谬绝伦。

桑普说:“他(郑雁雄)是否默认47人案裁决没有程序公义呢?他是不是(向法院法官)施压,未来的判刑不要有悲悯之心呢?在所有的法治社会,判罪都要具备法律尊严,但是判刑必须通盘兼顾被告的各个方面,包括要施展悲悯之心。不是所有杀人犯都要判死刑吧?(郑的言论)等同在47人案没有求情、没有判决之前,就已经作出干预。”

桑普说,值得斟酌的是,郑雁雄口中的“结果正义”,指的是什么结果,谁的正义?

桑普说:“是全面管治香港党国的正义,而并不是人权的正义?所有以人权为依据的违宪审查理由基本上都不被允许,何况第一审法院判处47人案完全罔顾法律。法律要求你去证明,以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被法院视为等同任何手段。约定无差别去否决预算案就等于颠覆国家政权。法院的判决使人触目惊心,不仅没有程序正义,而且连法律尊严都不管了。”

部分舆论认为,郑雁雄的讲话与香港实行的普通法中的“无罪推定”相违背。

桑普说:“把几十个没有判决有罪,应该被无罪推定的人羁押三年多;(嫌疑人)根本不可以聘用外地律师;很多辩方律师都很努力,希望在庭审过程中说出政治议题的重点,却屡次被这些法官制止;(国安法案件)也没有真正的上诉机制,因为有关上诉也是给《国安法》法官去判决的;更重要的是,香港行之有效的陪审团制度现在没有了,因为它(当局)害怕陪审制度没法控制结果,所以要以《国安法》指定法官,也就是可信赖的法官去审所有国安案件。以前普通法里面行之有效的整套制度完全被推翻掉。”

本身是法律界人士的桑普表示,目前看来,“港版国安法”大案中的主要被告极有可能被重判。

桑普说:“《国安法》(对判刑)分开三个档次:有些3年以下,有些是3年到10年,有些10年以上。我相信,支联会案的邹幸彤、还有黎智英案、苹果日报案、立场新闻案的头面人物会判得非常重。它可以判到最高的刑罚:无期徒刑。这才会产生极大的恫吓效果,以这样的方式来恫吓全香港。”

海外法官辞任后称香港法治受严重损害

香港终审法院多名来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近日先后辞任或不续任。

其中来自英国的岑耀信6月10日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题为《香港法治面临严重危机》的文章,认为香港正慢慢变成极权社会,在政府有强烈关注的领域,法治都受到严重损害。

岑耀信提到,上月初选案裁决中,14名不认罪被告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他认为即使裁决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并不一定意味着“法治已死”,上诉庭仍可能会作出纠正。不过他认为有关决定是一个反映“香港司法机构日渐萎靡的征兆”。岑耀信指,2019年的暴力骚乱令人震惊,但他认为香港的普通法完全足以应对,并形容香港当局“偏执”,想以《国安法》来镇压和平的政治异议。
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香港能否维持法治和司法独立备受关注。日本的港人团体“香港民主女神”的代表李伊东向美国之音表示,在他看来,答案是否定的。

李伊东说:“(郑雁雄)要告诉全世界,中共已收编香港的法律系统,变成它的囊中物。(中共)把法律当成武器,目的是把它认为的黑暴、革命人士逮捕、囚禁。当目的达成,正义也得以彰显。而在西方,正义是透过法治过程彰显出来。这(中共眼中的法治)与港人从前的法治有很大落差。”

香港在主权移交初期缺少在最高法院审案经验的本地法官。考虑到海外法官更清楚普通法地区的判例参考,有助在裁决时给予国际化的观点,因此,终审法院法官的组成须包括一名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至2020年5年间,终院处理的接近150起案件中 ,只有两起没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参与。

李伊东说,郑雁雄的言论反映北京和港府有信心完全控制香港的法院,不需要海外法官去维护面子。他说,往后无论刑事、民事,甚至商务案件,外界都不能期望香港法院能维护司法独立。



文章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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