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 獨媒報導
(編按:2014年,香港爆發一場史無前例、歷時79天的佔領運動。十年過去,《獨媒》製作一系列報導,與讀者回顧雨傘運動的重要時刻,追蹤當中的關鍵人物今日處境為何,以及官方、民間分別如何述說這場影響深遠的社會運動。)
【獨媒報導】十年前的今日,很多人突然驚覺香港變得不太一樣。大批學生在公民廣場被捕、戴耀廷宣布「佔領中環」啟動後的9月28日,夏慤道被民眾佔領,警方一日內發射87枚催淚彈,觸發長達79天的佔領運動。
十年後的香港社會,「真普選」訴求已經從公眾領域消失。當日置身在這場運動的人物,十年後身在何方?《獨媒》整理了雨傘運動主要人物們十年以來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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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佔中三子」宣讀信念書,表示「佔中」是出於對香港的關愛,強調只有公義的政治制度才能建構真正和諧的社會,目標是爭取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但最後終無寸進,十年後的今日仍未有普選。而三子中,其中二人已不在香港。
戴耀廷——被指是初選案「組織者」 最重可囚終身
「佔中三子」之一、時任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雨傘運動結束後,繼續從不同途徑推動泛民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進一步向政府施壓,希望達至「真普選」。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戴耀廷推出「雷動計劃」,呼籲不同選區的非建制派候選人「協調」,選民則可「策略性」投票,不過因為泛民內部有分歧而失敗。2019年爆發反修例運動,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戴耀廷再次提出「立會奪半」的構想,各政黨和政治素人協調初選機制。政府最後宣布因應疫情,而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
戴耀廷十年來在選舉領域的參與,伴隨他的是多宗刑事檢控。在2019年4月,他被裁定在雨傘運動期間「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兩罪罪成被囚16個月。在2021年1月,他因為初選案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至今逾3年半,戴耀廷選擇認罪,求情時主張刑期為2年。他被控方視為「組織者」,根據《國安法》,「首要分子」的刑期可處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即普通法下的終身監禁。
另外,戴耀廷在2016年提出的「雷動計劃」,亦被廉政公署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認罪被判處10個月監禁。
隨著戴耀廷被法庭定罪,港大校委會大比數投票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令戴喪失教席。戴耀廷於2001年獲特區政府頒發榮譽勳章,亦被政府撤銷。
陳健民——離港赴台 書寫傘運記憶
在雨傘運動結束後4年,「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主動辭去中大教席,結束自1993年起在中大社會學系的工作,為入獄做準備。2019年4月,他和同案被告戴耀廷同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同樣判處入獄16個月。在2020年3月刑滿出獄,其獄中投稿給報章專欄的書信結集成書出版,書名是《陳建民獄中書簡》。
2021年8月,陳離港赴台,出任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客座教授。如今陳健民是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正準備撰寫有關傘運歷史背景與影響的書籍。申請成為台灣公民的陳健民,在今月接受《獨媒》專訪時坦言未有打算回香港:「(如果回港)我會令到屋企人每日都過得唔好。」
相關訪問:【傘後十年】移台陳健民離教席 全心研究寫作:為香港也為台灣
朱耀明—— 被點名與「12港人」有關 離港赴台
「佔中三子」、牧師朱耀明在2016年獲頒德國教區人權獎(Pfarrer-Georg-Fritze紀念獎),成首位華人奪得有關殊榮。朱耀明受訪時指,獎項是對整個雨傘運動的肯定,明白有不少人對運動未能帶來實際成果而灰心,希望獎項能鼓勵正爭取民主的香港青年。
朱耀明在「佔中九子案」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16個月,獲准緩刑兩年。朱在庭上求情時表示,自喻在雨傘運動中擔任「敲鐘者」,對佔領行動仍感到
「沒有後悔,沒有埋怨,沒有憤怒,沒有遺憾,沒有放棄」。
翌年,朱耀明赴台灣生活,在國立政治大學任訪問學人,至今已是四年。他早前受訪時透露,離港源於《大公報》曾指控「12港人案」與他有關,故離港以減被捕風險。
他坦言,當初離開香港的決定十分倉促,而初到台灣時更患上抑鬱症,需要向精神科求診。去年,朱耀明在台灣出版自傳《敲鐘者言》,書名正與當時他在法庭被告欄內陳述同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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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佔中三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六人亦因雨傘運動被起訴,九人合稱「佔中九子」。傘運過後,大部分人都選擇了留港從政,但自2021年以後,有半數人選擇了離港;亦有人多次入獄後,堅持留港參與社運、深耕細作。
陳淑莊——退出政壇 移台鑽研廚藝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曾因佔中事件被裁「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成,惟因其腦部有腫瘤需進行手術,終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陳於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接任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至2020年立法會選舉被政府宣布押後1年,她以私人理由宣布不會延任,並退出公民黨和政壇。
她在立法會召開退黨記者會,表示確診腦腫瘤後,發現自己虧欠母親太多,想花更多時間陪伴家人及休養身體,希望踏入人生下半場,不要留下太多後悔。她又表示服務港人是自己畢生榮幸。
大律師公會去年接到「投訴」,針對她在「佔中九子」案的定罪,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組處理陳淑莊涉破壞大律師名聲的投訴,下令譴責陳淑莊,並要支付14萬元訟費;而陳曾所屬的公民黨亦同年宣布清盤。
陳淑莊2021年移居台灣,並鑽研廚藝,想過在台開私房菜餐廳,為出獄的朋友送上美食;她於今年九月宣布將出任台北「紅棉」餐廳主廚。
鍾耀華——曾開獨立書店 現旅居英國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就讀政治與行政學系,亦是「佔中九子」之一,最終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2年。大學畢業後,鍾耀華和女友葉泳琳在元朗街市開獨立書店「生活書社」;2021年,鍾耀華在台灣出版《時間也許從不站在我們這邊》,記錄其傘運後的思索,獲金鼎獎文學圖書獎。
鍾耀華在2021年8月離開香港,在台灣就讀台北藝術大學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翌年遷離台灣,旅居英國。
李永達——赴英退黨 離港因為「知太多」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因佔中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被判監禁8個月,緩刑2年。李永達是泛民元老,他的名字在初選案的證供常出現,指他出席構思初選的「飯局」。李永達未有因初選案被捕,他在2021年8月和妻子陳樹英離港赴英。他的離開引起部分民主黨成員不滿,例如梁翊婷及蘇逸恒。
李永達及陳樹英在前年5月正式退出民主黨,他接受前黨主席劉慧卿訪問時表示離港原因是「我知嘅嘢太多」。
黃浩銘——四度入獄 留港務實發聲
傘運過後,黃浩銘經歷四度入獄。先是2017年因為在反新界東北撥款案,因非法集結罪被判13個月監禁;2018年佔旺「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監4個半個月,2019年「佔中九子案」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判監8個月。
在反修例運動初期,黃仍身在獄中,刑滿獲釋後他立即投身於運動中。他因為被指組織10月20日九龍遊行,判囚14個月。黃在2022年5月刑滿出獄,自嘲屬「好運的政治犯」,刑期相對較短,沒有資格說甚麼,明言會繼續留在香港。
今年5月,47人案不認罪被告裁決當日,黃浩銘連同其他社民連成員到場請願示威,結果被警方拘捕,罪名是「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邵家臻——失議席教席 「石牆花」陰霾下解散
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因「佔中九子案」,「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入獄8個月,且無法競選連任立法會議員。而自2007年起擔任浸大社工系講師的邵家臻,在2020年不獲浸大續約,教學生涯結束。
在反修例運動爆發後,邵家臻成立支援囚友組織「石牆花」,後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2021年9月不點名斥責有人利用監獄物資製造「特權」,從而散播憎恨香港和中央政府,及危害國家安全。七日後,「石牆花」宣布解散,運作不足一年。邵家臻指,不便透露解散的契機,但承認是「有啲事發生咗」所致;當被問是否受很多壓力不能說,他則稱「講到嘅已經講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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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反國教事件後,中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提高,亦令學生成為社會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在雨傘運動期間,「學民思潮」和「學聯」更擔當「大台」,為主要領導角色。涉「公民廣場案」的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被稱為「雙學三子」。
黃之鋒——兩場運動六度判監 再因初選案陷囹圄
傘運期間,黃之鋒為學民思潮召集人,在學民思潮停運後,黃之鋒與羅冠聰、周庭等人成立「香港眾志」,並出任秘書長。
就重奪公民廣場案,黃之鋒被控「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裁判官張天雁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覆核刑期得直,黃之鋒被改判即時監禁6個月,至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決。在2014年雨傘運動佔旺清場中,黃之鋒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個月,後上訴得直,刑期減至2個月。
反修例運動爆發時,黃之鋒仍在獄中就佔旺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服刑。他在出獄4日後,被指號召包圍警總,最終「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13個半月;同年10月5日,涉銅鑼灣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禁蒙面法,判監4個月;2020年六四參與維園集會,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8個月。黃另涉轉載西灣河開槍警及家人資料,承認藐視法庭,判監3個月。
黃之鋒亦涉初選47人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柙至今逾3年半,他選擇認罪,正等候判刑。辯方指黃之鋒屬「積極參加者」,根據《國安法》第22條,一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積極參加者」可判監3至10年。
羅冠聰——一度成為最年輕立會議員 現「流亡」英國被通緝
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就重奪公民廣場案,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覆核刑期得直,羅冠聰被改即時監禁8個月,至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決。
在2016年4月,羅冠聰、黃之鋒和周庭等人組成「香港眾志」,擔任創會主席;同年以香港眾志名義參選立法會,在港島高票當選,成為最年輕立會議員;惟及後發生宣誓風波,人大釋法,羅遭撤銷議員資格。
「港版國安法」通過立法後,羅冠聰等創黨成員宣布退出香港眾志。羅冠聰曾宣布會參加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惟羅最終選擇離港,呼籲選民改為支持南區區議員袁嘉蔚。
羅冠聰在2020年6月離港「流亡」到英國後,在當地成立香港協會(The Hong Kong Umbrella Community, HKUC),並獲美國邀請出席全球民主峰會。去年7月,警方國安處宣布懸紅100萬元,通緝羅冠聰;另外,保安局今年6月刊憲宣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對羅冠聰實施一系列針對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等。
周永康——公民廣場案一度入獄 離港升學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就重奪公民廣場案,被控「煽動他人非法集會」和「參與非法集會」罪成,因他當時要到英國升學,被判監禁3星期,緩刑1年。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要求法庭判處周即時監禁7個月。三子向終審法院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刑。
2016年立法會選舉,曾傳出周永康與岑敖暉、朱凱廸等人組黨參選,最終周未有參選,於2016年赴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城市設計及社會科學碩士。他2017年返港後,曾因公民廣場案一度入獄近3個月,後來他終極上訴得直,再於2018年赴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修讀地理學博士,一直留美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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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周永康和羅冠聰,亦與岑敖暉、鍾耀華及梁麗幗三人被合稱為「學聯五子」。五人曾「代表」學生與政府對話,五人在會面後認為政府只是敷衍示威者,決定繼續留守佔領區,但五人的行為引起當時佔領者的不滿,批評「學聯不代表我」。在2019年爆發的反修例運動,政府曾希望與大學生舉行對話,鍾耀華和岑敖暉分別撰文重述當年「血的教訓」,稱政府目的只為分化和拖延時間。
岑敖暉——首批被DQ區議員 初選案還柙逾三年
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曾因佔領「公民廣場」行動而被捕,拒保釋後獲無條件釋放;岑敖暉另涉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被判監1個月,緩刑1年,罰款1萬元。
岑敖暉其後參選2019年區選,在荃灣「海濱」選區擊敗自1991年起當選、連任七屆的鄒秉恬,惟在2021年區議員宣誓條例生效後,岑敖暉隨即被DQ,是法例生效後首批被「DQ」的區議員。
岑敖暉因2020年六四,涉「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認罪被判囚6個月;兩年前亦因涉撰寫周梓樂逝世半年帖文,被控告藐視法庭,認罪後被判處監禁6星期。
放棄美國護照以參選立法會的岑敖暉,亦涉初選47人案。他2021年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後結婚,被落案起訴後認罪,還柙至今逾3年半,正等候判刑。
梁麗幗——淡出政圈 投身法律界
梁麗幗當時正就讀港大政治學與法學三年級,身兼學生會會長及學聯常委,雨傘運動期間亦曾代表學生與政府舉行對話會。
梁麗幗為「學聯五子」中唯一沒被起訴的人,傘運過後,梁麗幗逐漸淡出政圈,現為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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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學民思潮解散後,大部分核心成員選擇留港從政。其中周庭隨舊戰友組新政黨,黃子悅則自立門戶,雖然殊途,但最終亦難逃獄劫;而張秀賢則被前黨友批早已變節、黎汶洛則宣誓留在體制之內。
周庭——飽受抑鬰情緒病 去年赴加後首談出獄後遭遇
當年以15歲之齡投身學運的前學民思潮成員周庭,在2016年與黃之鋒、羅冠聰等人成立香港眾志,是創黨副秘書長。在2018年,周庭代表香港眾志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她當時更放棄了英國國籍,及後遭選舉主任撤銷參選資格。
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示威者在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周庭、黃之鋒及林朗彥被控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周庭承認控罪,在2020年12月分別被判監10個月。
周庭另於2020年8月,被國安處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拘捕,翌日獲准保釋,但遭扣留護照。周庭在2021年6月12日涉圍警總案出獄後,一直保持低調,至去年12月,周庭撰長文透露自己自出獄後患上焦慮、驚恐、創傷後壓力及抑鬱等情緒病,並為申請到海外留學,曾應國安要求「返大陸」及撰寫「感謝警方安排,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的信件。
周庭目前已到加拿大升學,並已決定不會回香港,「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這樣下去,即使我人安全,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她正被香港警方通緝。
黃子悅——理大暴動、47人案認罪
擔任學民思潮末代發言人的黃子悅,在運動期間,曾絕食118小時而為人認識,她亦是「佔領公民廣場」行動被捕者之一。學民思潮解散後,她沒有跟隨其他學民成員加入香港眾志,轉而創立學生組織「教育實驗學社」。
在反修例運動期間,黃子悅於「聲援理大行動」中被警方拘捕,其後承認暴動罪,判監37個月。有參與初選的黃子悅亦是初選案47名被告之一,她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期間一度准保釋,正等候判刑。
張秀賢——曾任區議員、被頒令破產
「佔中九子」中最年輕的張秀賢,案發時未滿21歲,最終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在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前學民思潮成員、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出戰2019年元朗區議會「元龍」選區,成功擊敗時任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2020年7月,張秀賢宣布參選立法會選舉,挑戰一直由自由黨成員出任的批發及零售界別議席。
2021年7月初宣誓前夕,民主派區議員出現辭職潮,張秀賢在10月宣布以健康理由辭任。
張秀賢其後更被揭「借錢唔還」,拖欠政界及社運中人至少逾百萬元,多人入稟追討,今年7月,張秀賢被法庭頒令破產。
另外,張秀賢被媒體發現,「基本法學生中心」有一篇署名「張秀賢」的文章,大談中共二十大後的香港,需要更好回應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家期望,肩負國家任務和使命,參與國家各項建設和重大政策,做好香港在中國歷史的「應有、必然角色」。
黎汶洛:任職社工、參與宣誓
黎汶洛在雨傘運動期間,擔任學民思潮發言人;他兩年後退出學民思潮,出任香港眾志副主席。他曾擬於當屆立法會選舉中出戰九龍東,後因經費不足棄選。
黎汶洛在2018年退出香港眾志,後任職社工,為社工註冊局民選成員。社工註冊局條例草案於今年七月通過後,黎汶洛參與宣誓,並獲確認成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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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負責推動政制改革的「政改三人組」及行政長官,有人放棄繼續連任,有人後繼上位,也有人選擇提早請辭、淡出政圈。
梁振英——放棄競逐連任 晉身國家領導人
2013年10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宣布成立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俗稱「政改三人組」),由林鄭月娥、袁國強和譚志源三人組成,推動政制改革。
傘運過後,本土派抬頭,梁振英在2015年宣讀《施政報告》時,點名港大學生刊物《學苑》鼓吹港獨。翌年爆發旺角騷亂、取消時任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參選立法會資格,以及入稟取消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等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宣誓風波。同年梁振英宣布因要照顧家庭,放棄爭取連任,退任後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並繼續活躍,在香港政壇有相當影響力,「梁營」是「愛國陣營」其中一個派系。
林鄭月娥——升任特首 任內爆發「反修例」運動
雨傘運動期間林鄭月娥時任政務司司長,亦為「政改三人組」成員,曾帶領政府官員與「學聯五子」對話。
運動結束三年後,林鄭月娥以777票當選行政長官。在任兩年後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反修例」運動爆發,中央出手使出「組合拳」,包括「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及實施《港區國安法》。
五年任期完結後,林鄭月娥宣布因家庭理由不競逐連任,而她亦未有如其他前任特首般獲國家級領導人職位。甚至政府為她在金鐘承租離任辦公室,亦經常被批評租金太貴。
袁國強——過渡至新政府後提早請辭
雨傘運動期間,袁國強擔任律政司司長,亦為「政改三人組」之一,政改方案最終在2015年6月被否決。同年8月,律政司就「佔領公民廣場」提出起訴,東區裁判法院判處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社會服務令。當時路透社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稱,袁國強否決律政司檢察官勸諫,堅持提出刑期覆核。律政司刑期覆核上訴得直,三人被改判監禁,惟最終至終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審判決。
袁國強2017年隨政府換屆,在林鄭政府下續任律政司司長,惟至2018年年初請辭,重返私人執業。
譚志源——空降馬會
譚志源在雨傘運動期間,任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為政改三人組之一。他於2017年隨政府換屆卸任,同年12月當選港區人大代表。翌年譚獲委任為馬會公司事務執行總監至今,他近日再出現於公眾視線,原因為奧運金牌運動員江旻憓退役後即加入馬會。
前年李家超參選特首時,譚志源亦有加入李家超競選辦,擔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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