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黎智英案第95日審訊 黎否認專欄提「游說」指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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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 辯方就《蘋果》英文版提問

辯方開始就《蘋果》英文版提問,當中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於 2020 年 4 月向黎發電郵,提到「I think its good to circulate Apple Daily content in English from time to time in Washington DC. (中譯:我認為在華盛頓不時傳遞《蘋果》的英文內容是件好事」。黎指當時對方提議以紙版推出英文版內容,但他認為是「瘋狂的提議(crazy idea)」,因為成本太高,同日回覆指此提議成本過高。

隨後辯方展示由《蘋果》的寫手馮睎乾撰寫的〈不撐蘋果的100萬人〉,當中提到「蘋果若開闢國際文宣線,把所有juicy的本地新聞譯為英語,在另一個免費網站發放給外媒…」。黎指,文章提到要有網上英文新聞,黎認為是很好的主意,確認於同日開設「English News」 WhatsApp 群組,成員包括張劍虹的高層。

15:10 黎:提出「和勇不分」是希望勇武派和平示威者

針對文章〈專橫暴政打壓我們氣魄不滅〉,黎於文中引述陳沛敏的說話「我們對中共的專橫暴政沒有幻想,我們可以堅持下去的,正如陳沛敏說,是我們明知不可為而為的氣魄。香港人,我們唯一要害怕的就是恐懼。」黎指他並非要煽動暴力,陳亦非提倡暴力的人。

而文中提到拘捕黎、李卓人、李柱銘及楊森等人,「這些溫和但大多數的市民,是我們整個逆權運動最強大的力量,若被嚇怕不敢再出來示威遊行,剩下屬於小撮的勇武派便容易處理了。和理非的大部份香港人抗爭意志被嚇窒了,小撮的勇武派便失去了市民眾志成城的維護和支持,衝擊暴力的士氣和勇氣被削弱,中共便輕易制服這幫人,我們整個運動儘管不是完結,也畫上休止符了」。

辯方問,黎是否透過文章美化勇武派?黎指不是,而是指拘捕李卓人、李柱銘等人,是為了嚇怕和平示威者不敢示威,失去和平示威者的支持,便容易處理小撮的勇武派。辯方問,為何勇武示威者需要和平威者的支持?黎指是道德原因。黎同意視自己為和平、溫和,他們希望勇武示威者加入他們,所以提出「和勇不分」,他們的和平行為可以抑制對方的暴力行為。辯方追問,最終目標是減低暴力?黎指是在他們的影響下,變得和平。

至於 2020 年 5 月的文章〈無賴在摧毀香港法治〉,文中提到「堅持抗爭保護我們法治和自由,讓我們齊上齊落,煲底相見!」黎認為,「煲底」一詞先由勇武派提出,然後亦廣泛使用。辯方再問,是否意指立法會?黎表示不知道,亦否認文章煽動暴力。

14:52 黎智英否認「反抗」一詞指使用暴力

黎智英繼續就〈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一文作供,指運動需要領袖,又同意暴力應該「在界限內」。辯方問,那麼受控的暴力是否可以?黎指,如果年輕人有組織,他們不會有暴力,至少暴力能夠受控。辯方再問,受控制暴力仍是暴力?黎重申不可使用暴力,指明白年輕人面對警察的暴力,難免會使用暴力,但都希望他們能克制。

針對〈2020 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一文,辯方引述文中提到,「對每一位教師和校長因言入罪,我們和勇派必須挺身而出,嚴正反抗」。辯方問,黎是否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黎指在此情況下是,同意希望和平示威者與勇武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抗爭,希望他們加入和平示威者,而文中的「反抗」亦非指使用暴力。

至於文章 2020 年 2 月的文章〈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當中提到「看到政府罔顧我們利益和壓制我們,我們就像醫護人員一樣群起反抗。」辯方問,黎是否煽動人使用暴力。黎否認,指醫護人員沒有使用暴力。而文中另一句「十四億人民齊向中共發出憤怒的獅子吼」,辯方再問,黎是否意指使用暴力?黎同樣否認,形容只是人們憤怒吼叫。

辯方再引述另一篇由黎撰寫的文章〈我們最光輝的時刻〉,文中引述前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名言:「吾等須莊敬自強⋯後人將稱『此為其最輝煌之時刻』」。黎同樣否認文章煽動他人使用暴力,指邱吉爾亦沒有提及暴力。辯方問,但邱吉爾當時以戰爭背景發言,而戰爭涉及暴力。黎是否以此引言煽動港人使用暴力?黎回應指,香港沒有戰爭,他只是鼓勵人們自救及抗爭,但並非使用暴力,當時英國人亦團結反抗入侵者。以香港作為背景而言,他只是提倡和平抗爭。法官追問,那麼香港的抗爭對象是誰?黎指,是反抗中國侵害香港的自由的情況。

14:36 黎稱為自己的文章負責 承認部分內容「bad taste」

辯方指,黎智英已閱畢 12 篇涉案專欄文章,詢問黎文章有否控罪所指的煽動意圖?黎一概表示沒有。針對 2020 年 1 月 5 日刊出的〈2020 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黎指在文中評論及預測之後發生的事和後果,又指「無論我寫了甚麼,我都必須負責,因為這就是我的想法」(Whatever I wrote there, I have to be responsible because this is true for my heart)。

在文中,黎稱在 2020 年元旦與李柱銘及何俊仁參與遊行,途中見到有一名年約 14 至 15 歲的少女大叫「黑警死全家」、「香港差佬,X 你老母」。黎向何說:「有這樣的後生,我哋冇得輸。」黎庭上表示,受當時氣氛影響,他現後悔提出此言論,並同意該言論品味低俗(bad taste)及攻擊性(offensive)。

針對 2019 年 12 月 22 日的〈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黎指文章意圖並非煽動暴力,而是正正相反,希望透過區議會選舉大勝,給年輕人克制暴力的希望(give young people the hope to restrain themselves on the violence)。

辯方聞言稱不明白,因文章在 12 月刊出,但區議會選舉是在 11 月舉行?黎指,區議會選舉取得壓倒性勝利,為年輕人帶來了希望,「你知道嗎,如果我們團結一致,就能成為強大的政治反抗力量。這將給他們帶來希望,減少街頭暴力。(The best landslide which we totally had in the district council that gave the young people hope. You know, if we unite together, we can be together, become a great political resistance force. And this will give them hope to reduce violence in the street.)

就文章提到「警方檢獲手槍和子彈,兩枚炸彈和黑衣人在終審法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等」,黎形容是危險、「非常恐怖的暴力」(really horrible violence)。

14:28 馮偉光在延伸庭旁聽

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兼主筆「盧峯」馮偉光繼續於延伸庭旁聽,被告欄內有 3 名懲教職員。馮精神不俗,與親友點頭打招呼,面露微笑。

10:40 休庭

法官離開法庭,案件押至下午 2 時半續審。黎閱讀文章期間,3 名懲教人員站在他的身旁,少量人留在公眾席。

10:28 官批准休庭讓黎閱讀 12 篇涉案文章

辯方指,黎涉及 3 項控罪,其中針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煽動意圖包括: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
(d)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或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辯方建議,黎留在法庭閱讀餘下 12 篇、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刊出的文章,至下午一次過針對煽動意圖作出提問。法官期間可先退席,公眾則可以留在庭內,但必須遵守法庭規矩、保持安靜。

3 名法官商討後同意辯方建議,將案件押至下午 2 時半續審,批准公眾留在庭內,並著傳譯員向公眾稱,須遵守法庭規矩、保持安靜。

10:15 小休
10:05 黎否認專欄提及「游說」指制裁

辯方繼續圍繞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提問。針對 2019 年 10 月 27 日文章〈美國人對我們說的話〉,辯方指黎著陳沛敏訪問他,讓他撰寫上述文章,WhatsApp 對話如下:

黎:沛敏,因我今期沒時間寫稿,你是否可以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問題左右關於香港現時情況和這次華盛頓游說之旅問題,我解答作為專欄文章?謝謝。黎
陳:我度度
陳:黎生,已交 Ophe,她會傳給你,謝謝。
黎:謝謝

黎確認,〈美國人對我們說的話〉的內容由陳訪問下撰寫。辯方讀出內文其中一段:

香港人還可以做甚麼爭取美國及國際社會支持?

要得到外國人支持,就要不斷游說。加上傳媒報道,讓他們了解我們的道德、勇氣、良知,讓他們在生活上發聲,支持只會越來越大,不會減少的,只要我們做好本份,以道德力量感動他們的良知。

辯方問,黎所指的「不斷游說」是甚麼?黎稱,游說是強調反修例運動和平、非暴力及耐心,又指文章內容是反映事實、其內心真實想法,沒有任何敵意或煽動意圖。(Without any sense of hostility or intention to be seditious)。

黎補充,如果有人有其他想法,他們有權犯錯,我不會反駁。因為真理會在天主國度彰顯,這對我而言便足夠了,「如果我的立場是這樣,我們還需要逐一審視和詢問每篇文章嗎?」(If anyone construes as otherwise, they have right to be wrong, and I’m not to gainsay it. For truth prevails in God’s kingdom, and that’s good enough for me. So do we have to review and question each and every article if my position is like this?)

辯方指,仍會先問及文章內容。他指,黎當時提及的「游說」是否涉及外國制裁、封鎖?黎指不是,指當時社會及媒體仍未談及制裁。辯方指,控方指黎透過文章使易受影響的人憎恨中國、香港政府,黎否認指控,亦指沒有相關意圖。

法官關注,文章以一問一答方式書寫,答的部分是否由黎撰寫?辯方遂就法官的關注詢問黎,黎指回答問題會較易撰寫,確認文章回答部分由他撰寫。

辯方指仍有數篇文章需要提問,申請休庭 10 分鐘作準備。

10:02 開庭

開庭前,黎在懲教押解下步向證人枱,戴上耳機等待開庭。

同案認罪被告、正還押的英文版執行總編輯兼主筆「盧峯」馮偉光在延伸庭旁聽。他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藍綠白色格仔裇衫、戴膠框眼鏡,被安排在被告欄內聽審。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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