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黎智英案|黎否認專欄文章煽動憎恨 僅鼓勵上街示威、預測政策實施後情況

黎智英案|黎否認專欄文章煽動憎恨 僅鼓勵上街示威、預測政策實施後情況

分享:

 
 
黎否認著員工「做到俾人冚為止」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繼續主問,辯方引述黎於 2021 年 4 月還押期間向總編輯羅偉光寄出的信件,該信件隨後於《蘋果日報》刊出。黎在信中提到「現在言論自由是危險的工作,請同事份外小心,不要犯險,自身安全重要」。

就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早前供稱,當他探訪黎時,黎向他指「點解要自己執咗佢,不如做到佢俾人冚為止」。黎庭上指,張的說法與他的信件有矛盾,否認張的說法。

2020 年 12 月 12 日,黎智英被加控國安罪行。
黎:7.1 立會衝突著多報道年輕人心聲
屬建議非編採指示

黎另被指控向下屬下達編採指示,當中包括 7.1 立會衝突相關的報道。辯方展示黎與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間的對話,黎向陳指「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我們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雖然我們希望他們以此為鑑,往後以更和平手法抗爭下去。」

黎於庭上解釋,當時擔心立法會衝突會破壞整個運動,故提議集中報道年輕人的想法,強調這不是編採指示,惟有些人主觀上或視之為指示。黎補充,他認為衝擊立法會並非嚴重暴力,因沒有人受傷,但有破壞公物,屬違法行為。而他認為年輕人犯了錯,要作出解釋,才可以獲大眾理解及同情,以免破壞運動。

他重申反對暴力,所以訊息才提到希望他們以和平手法抗爭。黎在法官詢問下同意,他是提出以特定角度進行報道,而他當時關注年輕人的想法,所以才會接觸陳梓華。

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攻進立法會會議廳。
辯方指黎會向下屬提供建議
不同意屬指示

辯方向法庭重申,黎不論在案發前抑或案發期間,均會向下屬提供建議,但不屬指示。例如黎於 2019 年 6 月 9 日向陳轉發他與董橋間的對話,董橋提及「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黎向陳指這是個好標題。

黎供稱,當時只是向陳提議標題用字,最終陳亦沒有採用,沒有人因此受罰。

黎否認要求下屬製作「討厭名單」

陳沛敏早前供稱,黎曾提議製作「Shit list(討厭名單)」,她理解為制裁名單,但最終難以實行。辯方引述黎於《國安法》實施後兩周,向陳沛敏發送的訊息,並附上相關連結。

「Text of Trump’s executive order (特朗普針對香港的行政命令全文)⋯⋯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我想說,我們應該列出一份討厭名單,牽涉審查的人,其中可能包括恐嚇)」

黎庭上表示,他相信是由美國官方相關人士提供訊息,並非自己撰寫。他從 Signal 收到文件,認為訊息內容屬機密,於是在 WhatsApp 轉發予陳沛敏。但他其實完全沒有閱讀訊息,只是認為訊息重要,所以轉發陳。陳收到後沒有回覆,沒有查詢,甚至可能沒有閱讀。

他指,除了陳沛敏,他還將該訊息轉發其他泛民朋友,包括李永達、李卓人,林卓廷、何俊仁、胡志偉,以及下屬羅偉光等,強調自己只傳送給密友及信任的人,亦沒要求對方製作名單,形容有關要求是「ridiculous (荒唐)」,最後亦沒有人查問此事。

黎強調,自己不懂直接轉發 Signal 訊息,因此複製訊息內容,再貼上傳送他人。至於該訊息的詳情,他是在庭上才首次讀到。

2021 年 6 月 17 日,《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被捕。
楊清奇稱《蘋果》鳥籠自主
黎認為指員工須跟從媒體價值工作

就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作供時形容,《蘋果》編採「鳥籠自主」,指黎設定基本立場,猶如制定「鳥籠」,採編人員在「鳥籠」有一定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黎否認,指從沒設定任何限制或「鳥籠」。

他認為,楊以「鳥籠自主」比喻在一間新聞媒體工作,須跟隨該媒體的立場及價值工作。黎指,媒體透過一系列的價值組成,舉例指《星島》及《東方》不會明言反對反修例示威,更遑論《大公報》或《文匯》。

他續指,媒體職責是透過傳播相關價值觀的新聞或評論,讓讀者產生共鳴,「不單在腦海裡,而且在心坎裡」,而《蘋果》的價值,正正是他在創刊社論中提到價值,包括自由、民主等。

辯方問,如有《蘋果》員工撰文反對人權,是否脫離了《蘋果》的「鳥籠」,黎同意。 辯方再問,黎曾否邀請一些在「鳥籠」外的人、或被視為建制派的人為《蘋果》撰文。黎稱,他曾邀請民建聯的曾鈺成撰文,但對方拒絕。

另外,黎在庭上提及與楊清奇的關係,指楊接手《蘋果》論壇版前並不認識對方,後來閱讀楊的文章,認為對方熟知中國新聞,所以會向他索取中國相關的資料,二人甚少見面。黎又確認,他曾向楊推薦寫手,如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作者顏純鈎,因覺得他們的文章寫得好。

黎指專欄文章無意圖引憎恨
僅預測會發生的事

辯方另問及被指煽動、涉案黎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其中在 2019 年 4 月 28 日刊出的〈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黎提到「『引渡惡法』的作用,就像恐怖分子襲擊產生『可用性級聯』的效果,讓香港市民都被籠罩在恐慌的順民意識下,讓大陸無法無天的法律凌駕香港的司法制度,令法治變成人治⋯」。

黎否認文章意圖引起市民對香港政府的憎恨、藐視及不滿,「我只是預測若採取該政策,會發生甚麼事,而且文章很多內容已經發生了。」(I was just projecting what would happen if the measure was taken. And a lot of what I said here has come to pass.)

辯方提醒,「你是否正確並非法庭關心的問題,法庭不會判斷你的預測是否正確。這是歷史問題,與法庭無關」。黎重申,文章僅預測將來會發生甚麼事,以及鼓勵人上街。

至於 2019 年 5 月 5 日刊出的〈諗移民定諗遊行〉、6 月 2 日刊出的〈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黎同樣否認文章煽動憎恨香港政府、中央政權或做出違法事情,指文章呼籲人們示威,強調示威是合法。

辯方就上述專欄提問前,會先讓黎智英在庭上閱讀文章。法官李運騰關注,若黎閱讀每篇文章需花上 15 分鐘,關注審訊進度會否落後。法官杜麗冰建議,黎一次過看 3 至 5 篇文章,能否更有效率?黎笑言,若他一次過看 5 篇文章,他會忘記首 4 篇文章。黎最終獲准在庭內閱讀部分專欄文章,留待辯方周五繼續提問。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