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
王一鸽(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一、"乡土中国"的基本特征
费孝通将传统中国概念化为"乡土中国",源于他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观察,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政治等是他对这一社会形态一般化的主要概念(费孝通,1998)。但是,他没有给出一个关于乡土中国基本特征的架构。在我们看来,乡土中国的特征可以从农民与土地、农民与村庄的关系梳理出,因为人的行为与制度规则嵌于人与土地的关系以及人与村庄的关系之中。一方面,在以农立国、结构稳态的传统中国社会,乡村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制度不断强化土地产出的地权结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农业为主与农副业及家庭手工业为补充的农作方式等,人口和劳动力依赖于土,也牢牢地束缚于土。另一方面,传统小规模人力农作方式、不断细碎分割的土地配置、以家户为基础的关系连结等使得村庄不仅是一个地理空间,更是一系列维系乡土社会农民与家户之间秩序的制度装置(institutional settings)。
(一)以农为本:被土地束缚的传统中国
乡土中国的根基是农本立国。农业始终在传统经济中占绝对比重。据麦迪森估算,到1890年时,农业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8%以上,农业部门使用了全部劳动力的4/5(安格斯·麦迪森,2008)。80%左右的耕地用来种植粮食,粮食生产一项占到经济总产值的60%(Albert Feuerwerker,1984)。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短缺的约束增强,传统农业通过经验技术的累积性改进和制度演化,实现了"长期的自我维持",伴随公元8~13世纪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粗放式旱地农业转变为精耕细作水稻农业,支撑传统农业高产的诸主要因素得以奠定,包括:以作物选种、有机肥料和水利灌溉为主的"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依靠大量而密集劳动力投入以提高单位土地生产率;对可耕种土地资源接近于极限的开垦、利用和改造等等(Ho,Ping-ti,1959)。传统中国的农业不仅支撑了15世纪以后400年间的人口增长,也使得人均生活水平直到19世纪中叶以前都维持在稳定的水平,并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安格斯·麦迪森,2008;巴里·诺顿,2010)。
(二)以地为生:小农经济与土地制度支撑的前现代增长
(二)以地为生:小农经济与土地制度支撑的前现代增长
传统中国何以养活如此巨量的人口并使帝国秩序得以长期维持?在农业技术仅仅依赖经验,并未发生显著进步的情况下,农业经营制度和土地制度可能是最重要的解释变量。
三是农工互补。在传统的乡村生活中,乡土工业一直作为农业的兼业和补充(许倬云,1998)。麦迪森估算,在整个19世纪,至少有1/4的GDP来自传统手工业、运输、贸易、建筑和房地产,其中大多数在农村地区进行(安格斯·麦迪森,2008)。剩余劳动力通过从事乡土工业,与农业配合并与其分享劳动力资源。家庭手工业使那些土地不足的农家得以靠手工业所得的额外收入生存。"农业技术、劳动力需求、人口数量、耕地面积、乡土工业、地租多少和地主权利等形成有机的配合,只要这种配合使人们过上'不饥不寒'的生活,传统的中国社会就能维持"(费孝通,2011)。
(三)以村而治:维系乡土秩序的村庄制度
在乡土中国,村庄无论从其地理空间、社会关系抑或组织规则而言,都是无法忽视的基础性社会建制。村庄研究的"共同体"传统将村庄理解为"接受和认同共同价值传统和行为准则的文化共同体"(王曙光,2007)。这一视角的村庄研究认为,文化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层脉络和意义结构"决定了表层的规则和运作方式。我们将村庄作为一种制度装置来理解,视其为维系村庄秩序的各种制度、规则与关系的总和。
(4)地方防卫活动(萧公权,2014)。村庄制度事实上奠定了乡土社会的一整套规则、价值乃至公私秩序的基础。
二、结构变革下的乡村转型: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
自近代以来,中国开始由传统的农业国向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化国家转型(图2)。百余年间,中国先后历经了近代工业化、国家工业化、乡村工业化以及参与全球化的沿海为主的工业化阶段。由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在各个阶段的推进方式不同,长期被缚于土的乡土中国农民也历经了计划国家工业化时期的"绑缚"于土、乡村工业化时期的"黏连"于土、沿海工业化初期进城又返乡的"农一代"的"依恋"于土,进而到"农二代"时期的离土、进城、不回村、"乡土"成"故土"的新阶段。由"农一代"到"农二代"的这场代际革命,标志着中国开始由延续数千年的"乡土中国"形态向现代意义的"城乡中国"形态的历史性转变。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在不断扩展农民向城市自由流动空间的同时,也使得传统的村庄制度发生转型。随着不同代际的农民"离土"、"出村",不仅村庄功能及其在国家工业化阶段所强化构建的"集体"等制度安排发生蜕变,而且传统村庄的非正式制度也在农民异质化中迈向其现代转型,进入"城乡中国"阶段的村庄开始出现大规模的分化加剧、衰而未亡与复活并存的格局。
(一)近代工业化:无关乡土的结构萌芽期
(一)近代工业化:无关乡土的结构萌芽期
近代中国的工业化是在中西交冲、内忧外患的阵痛之中开启的。先后经历晚清政府主导的国家现代化阶段(1861~1890年)和国民政府治下的"南京十年"工业化阶段(1890~1933年)。以洋务运动为代表,晚清工业化的工业企业或资本均以国家主导、补充以买办官僚资本和部分外资,民营、民用与民间参与极为有限。由于整个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各方面的准备不足加上晚清政府的国家能力缺乏,这场以国家资本开启现代化的尝试以失败告终(虞和平,2001)。到1890年时,中国的现代制造业与运输业仅占当年GDP的0.5%,19世纪末整个中国城市人口的比重与1820年相比亦变化不大,广大内陆地区的农民依然从事着几个世纪以来的糊口农业(安格斯·麦迪森,2008)。
(二)国家工业化:农民绑缚于土的结构转变
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共产党开启了以实现工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并选择了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由于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特征,国家不得不施行"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独立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特征的三位一体模式,人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各项成本,降低重工业资本形成的门槛(林毅夫等,1995)。农业充当了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的角色,通过提供低价农产品以保障城市的低价食品供应、低工资和低成本。
(三)乡村工业化:农民的自主参与与分业不离土
1978年改革以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中国进入乡村工业化阶段。这一时期的结构转变得益于改革对乡村经济权利的开放。一方面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改革:在农地制度方面,由集体化时期的集体所有、集体耕种,转向集体所有、农户耕种,即所谓"双层经营体制";产权制度与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带来制度效率的释放,使改革初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农业生产出现超常规增长。在非农用地方面,这一时期国家采取"三允许"政策,即允许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办企业、允许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建城镇,以及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能直接进入市场,为乡村工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刘守英,2018)。另一方面是鼓励农民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兴办乡镇企业,增大农村发展空间,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路。
不过,乡村工业化时期的结构转变仍存在明显的局限性。费孝通曾将乡镇企业发展概念化为"离土不离乡"(费孝通,1999)。但严格来讲,"不离乡"是准确的,"离土"则值得商榷。一方面,如果"土"指的是本乡或本土,那么乡镇企业几乎都是在本乡本土,不存在"离土";另一方面,如果"离土"意味着"离农",从相关经验数据来看,并不能充分支持乡村工业化时期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已出现变革——尽管这一时期农业就业份额在逐年下降、非农就业比重有所增加,但同时期中国从事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总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增长。在乡村工业化启动10年之后,中国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总人数从1980年的2.98亿增加到3.24亿。乡村的劳均耕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换言之,"本乡本土型"的乡村工业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并未对人地关系的紧张有实质性缓解。乡村工业化时期的农业劳动力有大约1/3到1/2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农业依然面临"过密化"问题(黄宗智,2010)。
(四)沿海工业化:农一代的离土出村与回村返农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生历史性跃迁。乡镇企业因体制缺陷和政策环境变化陷入困境,外资企业开始在中国迅速扩张,随着沿海地区和城市权利的逐渐开放,民营经济飞速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引爆中国经济总量大幅扩增和国民经济结构深刻变革。
但是,"农一代"的跨区域流动,不是向融入城市的市民化方向发展,而是形成了数量庞大的"两栖人口"或所谓"候鸟式迁移",使他们季节性往返于东部地区和内地农村之间(Zhao,1999;Zhao,2000;Mullan et al.,2011;Zhao et al.,2018)。自20世纪 90年代末开始迁移的"农一代",在外经历了将近二十多年的艰苦打拼和漂泊之后,最终的命运归宿是"返乡"和"回村"。造成这一结局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落脚城市的公共政策缺位与制度性歧视,进城农民工很难获取城市住房(包括租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公平对待(吴维平、王汉生,2002)。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到城市的第一代迁移者情况类似,中国的"农一代"很少有长期留在城市的期望,他们通常忍受更长的工作时间和相对艰苦的居住条件等,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积累更多的资金,攒足回家过日子的费用。很多流动人口选择居住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等成本低廉的城市社会边缘区域那些条件较差、违章搭建的房屋里。第二个原因则是"农一代"与农业、土地与村庄的关联。这批出村进城的农民,原本就是务农者,具有丰富的农业经验,即便出外打工以后也季节性回村种地;他们对土地有割舍不掉的感情,经历过集体化土地回归家户的喜悦,深切理解土地之于自己和家庭与子孙的意义,他们不会轻易失去承包土地;村庄从来是他们的归宿,在外打工挣取的收入主要带回来盖房。
但是,"农一代"的跨区域流动,不是向融入城市的市民化方向发展,而是形成了数量庞大的"两栖人口"或所谓"候鸟式迁移",使他们季节性往返于东部地区和内地农村之间(Zhao,1999;Zhao,2000;Mullan et al.,2011;Zhao et al.,2018)。自20世纪 90年代末开始迁移的"农一代",在外经历了将近二十多年的艰苦打拼和漂泊之后,最终的命运归宿是"返乡"和"回村"。造成这一结局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落脚城市的公共政策缺位与制度性歧视,进城农民工很难获取城市住房(包括租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公平对待(吴维平、王汉生,2002)。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到城市的第一代迁移者情况类似,中国的"农一代"很少有长期留在城市的期望,他们通常忍受更长的工作时间和相对艰苦的居住条件等,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积累更多的资金,攒足回家过日子的费用。很多流动人口选择居住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等成本低廉的城市社会边缘区域那些条件较差、违章搭建的房屋里。第二个原因则是"农一代"与农业、土地与村庄的关联。这批出村进城的农民,原本就是务农者,具有丰富的农业经验,即便出外打工以后也季节性回村种地;他们对土地有割舍不掉的感情,经历过集体化土地回归家户的喜悦,深切理解土地之于自己和家庭与子孙的意义,他们不会轻易失去承包土地;村庄从来是他们的归宿,在外打工挣取的收入主要带回来盖房。
三、"城乡中国"的特征
经过近百年的结构变迁,中国的城乡关系终于在2003~2010期间出现革命性的跃迁,进入我们所称的"城乡中国"阶段。做出这一划分的依据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农民与村庄的关系从此发生根本变化,而牵引这场转变的是"农二代"——这批继续他们上一代离土、出村的农民,由于其工作和居住方式上的城镇化以及他们出村之前与土地和农业的生疏关系,大多数选择了不回村、不返农,由此带来人地关系、农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发展方式、村庄的演化与分化等方面的重大转变。这些新的特征不仅昭示了向费孝通意义的"乡土中国"告别,也与以前各阶段结构变革下的城乡特征发生本质的不同。更具意味的是,农二代的这些经济社会特征还会进一步显化和强化,其对未来相当长时期中国的转型将产生根本影响。我们在本节将就已经呈现出的"城乡中国"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
近10年来,80、90后出生的"农二代"开始成为进城务工的主力军。他们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行为特征出现一系列显著的代际性变化。
首先是在经济特征上明显体现出期望更好地融入城市经济的倾向。
首先是在经济特征上明显体现出期望更好地融入城市经济的倾向。
一是较之农一代,农二代对工作类型与职业的重视超过单纯的现金收入。基于2003~2012年的农户家庭调查数据发现,农二代这一时期的平均月工资为1180元,低于农一代平均月工资1202元,两者的职业选择呈现出差异性:农一代至少有30%~40%从事建筑业,农二代主要从事更为正式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比例均超过40%,从事建筑业的比例仅为10%左右(Zhao et al.,2018)。另一份基于2011~2015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更完整地呈现出:农二代从事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生产运输等传统行业的比例低于农一代,从事制造业、党政机关及科教文卫工作的比例高于农一代;随着时间推移,更多农二代选择从事机关、专业技术岗位,越来越少选择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刘守英、纪竞垚,2018)。从事服务业和制造业的选择,更有利于适应城市经济体系。农二代中虽有近70%的比例为雇员或雇工,但越来越多的农二代开始选择自营劳动或作为雇主生产经营。这些新近的发现与早期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迁移动机的研究一致: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收入已不再是影响农二代迁移动机的唯一和最重要因素,更多的因素,诸如扩大阅历、积累经验、提高个人素质,学习专业技能,甚至期望工作本身要"有趣"等等,都成为职业选择的参考因素。另外,农二代的职业流动性远高于农一代,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王春光,2001;刘传江、程建林,2008;储卉娟,2011;卢晖临、潘毅,2014;周大鸣,杨小柳,2014;蔡玉萍、罗鸣,2015)。
(二)告别过密化农业:农业转型与农作制度变迁
结构转变不仅带来人地关系变化,而且带来农业相对要素价格变化,引致农业发展模式的历史性转折——即从延续千年的依靠过密化劳动力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的传统农业模式转向通过增加资本和机械化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农业模式。经过快速的结构变革,中国的第一产业在三次产业的产值和就业份额出现历史性下降。2000年时的第一产业占比降到15%,2013年时降至10%,2016年进一步降至8.6%。农业劳动力就业份额下降的意义更大,第一产业就业占比到2000年时为50%,2016年时已降至27.7%。以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计算的"刘易斯转折点"约于2010年前后到来(戚成蹊,2017;Y. Zhang,T. Shao and Q. Dong,2018)。长期困扰中国乡村的人口对土地的压力问题出现缓解可能,2004~2012年,农户的户均耕地由7.88亩增加到8.23亩(Liu,Wang and Shi,2018);而2010~2016年,中国的劳均耕地面积由6.54亩增加到9.42亩。中国的农业发展动能出现转折,大约在2003年开始农业劳动生产率开始快速提升,且增速远超过土地生产率的增长速度。2000~2012年间,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46%,农业人均产值年增长率高达14.11%,同期亩均产量年增长率只有1.73%。来自7万农户的微观数据也证实了类似的趋势(Liu,Wang and Shi,2018)。也就是说,进入21世纪以后,长期依靠高劳动投入提高土地单产的中国传统农业发展模式正在衰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正在兴起。伴随农业的这一历史转型,农作方式、农地权利安排、农地流转市场、农业经营模式、农业功能都在发生重大变化。
(三)乡村成故乡:村庄分化与治理挑战
进入城乡中国阶段,不仅农民与土地的粘度发生变化,而且农民与村庄的粘度也发生变化。一方面,在城镇化进程的不同影响下,村庄数量大幅减少,分布发生变化,村庄分化加剧,一部分村庄出现活化机遇,但多数村庄呈现人走村衰面貌。另一方面,村庄的治理方式与村庄作为文化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规范发生改变,村庄作为一种制度装置的内涵处于变革之中。
(四)城乡互动与融合:新型城乡关系的到来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已经过半,长期困扰转型的城乡关系也出现改变,一些新的特征已经显现,且在城乡中国阶段越来越明显。
四、基本结论与公共政策含义
经过近百年的转型与变迁,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的结构变革,中国已经从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一方面,中国的农民高度分化,不同类型的农民与乡村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发生分野。伴随农民的离土出村,他们与土地和村庄的粘度松解,尤其是当农二代成为迁移的主力后,他们不仅离土出村,而且不返农、不回村,在大城市、县城和乡镇就业成为其归宿,乡土成故土、乡村变故乡,农业在告别过密化的同时也在多功能化。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的结构形态已经告别费孝通意义的乡土中国。另一方面,城镇化从单向转向城乡互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活跃,城乡之间的分工与互联互通增强,乡村在分化的同时业态、产业、功能多样化,城乡两个文明彼此需要与共生共荣,这种新型的城乡关系构成城乡中国的基本特征,与作为成熟形态的城市中国相比,呈现出了独特的阶段性特征,因此,城乡中国将成为中国今后相当长时期的一个阶段。
本文来源于《管理世界》(2018年第10期),注释从略,部分文字经过了编辑调。转自微信"勿食我黍"公号。
文章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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