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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04 日審訊,黎智英第 12 日出庭作供。辯方已就《國安法》實施前的內容完成提問,料將針對《國安法》實施後的情況提問。
辯方展示《國安法》生效翌日,黎與「徒弟」李兆富的 WhatsApp 對話,李提到在「這個非常困難的時期」希望繼續幫助黎智英,但黎的 Twitter 帳戶由其他人管理會更好。辯方指,Mark Simon 當時向黎解釋,李兆富對於別人知道他管理黎的 Twitter,感到不開心,而黎其後亦向李發訊稱,「你保持低調是對的」,並指須聊一下這件嚴肅事情。黎庭上確認,他所指的嚴肅事是指《國安法》,他當時閱讀條文後感到細節非常嚴苛。他在辯問提問下又確認,法例生效後已沒再談及制裁,形容「這等同自殺」。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15:50 休庭
15:15《台蘋》稱黎現身街站批惡法「辣到離譜」 黎:當日沒受訪
辯方展示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在 Twitter 轉發《台蘋》 帖文,當中提到「港區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現身民主黨街站 批惡法『辣到離譜』」,黎指是李兆富轉發帖文。辯方問,黎是否在街站受訪稱「惡法辣到離譜」?黎否認,指當時沒接受訪問,認為《台蘋》只是將自己過往的說話串連。
法官杜麗冰指,即《台蘋》編造出來?黎同意。辯方追問,黎是指《台蘋》虛構此部分內容?黎稱不是,認為是《台蘋》將他早前在 Twitter 的內容串連起來。杜麗冰追問,即黎現身時有否受訪?黎稱沒有,「在某種程度上你可以說是虛構」,重申是《台蘋》串連他早前在 Twitter 的內容,又指沒在現場發言。
黎同日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訪問,標題為「Hong Kong might not be a financial hub anymore」。黎提到,會留在香港直到最後一日,否則會令自己蒙羞、令《蘋果》失去聲譽、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又表示若自己懼怕,就不能做任何事。
被問到會否擔心再被捕,黎指自己有可能要坐牢,但他不知道紅線在哪,亦不知道政權會做甚麼,既然掌握不到,他亦不想理會。主持最後表示,「黎智英,你是個勇敢的人,繼續做你所做的事」。
黎解釋,他認為沒有紅線,因為這是含糊的(opaque)。辯方問,黎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越過紅線?黎稱知道。辯方問,是甚麼紅線?黎指,是指不知道其行為是否屬犯罪。
15:00 黎稱閱讀新聞後感覺《國安法》「無所不能」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 2020 年 7 月 1 日的 WhatsApp 對話,黎向李傳送《蘋果》報道〈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度身禁抗爭 四罪可囚終身〉,稱「The details of National Security Law spell the death knell of HK. They’re worse than the worst scenario imagined. So sad. HK is dead.」(國安法條文敲響了香港喪鐘,它們比想像中的糟糕情況更差糟糕。好難過。香港滅亡了)
辯方問,黎為何傳送兩張頭版照片予李兆富?黎指,相信是給予李 Twitter 帖文材料,但若無 Twitter 帖文與此相關,他也不知道為何傳予李。
辯方問,黎如何認為「National Security Law supersedes our Basic Law and overrides our Legco its power is boundless and omnipotence」(國安法凌駕《基本法》、立法會,它的權力是無限和無所不能)?黎指,是從新聞例如庭上展示的《蘋果》報道。
至於黎同日與 Mark Simon 的訊息,提到李兆富。辯方問,黎是否找到人代替李的管理 Twitter 工作?黎稱當時只是「wait and see」(等等看),看看李回到美國後,會否安心繼續工作。辯方問,李何時回港?黎稱不知道,但李的家人在美國,每隔兩個月他會在美國待兩個月,而李當時在港。
14:36 黎《國安法》生效後受訪指沒放棄為民主而戰 但要用其他方法
針對 2020 年 7 月 1 日黎接受美聯社訪問,黎提到「It’s worse than the worst scenario imagined. Hong Kong is totally subdued, totally under control」(這比想像中的最壞情況還差,香港完全受壓,完全受到控制)。黎庭上稱,他是指《國安法》。
文章提到,「he will continue fighting for democracy, but it will now have to be in a “very different way”」(黎稱他會繼續為民主而戰,但現在需要使用「非常不同的方法」)。黎確認此言,意指在新法律下,行動、態度都要改變。
辯方問,黎當時有何想法?黎稱不知道,因為當時只是《國安法》生效第二日,「我只是感到所有事情不同了,當時我沒放棄為民主而戰,但我知道如要繼續抗爭,就要使用其他方法」(I just felt the whole thing was different. At that time, I had not given up fighting for democracy, but I knew that is going to be very different, if that’s going to be a continue fight)。
辯方問,黎是否意圖使用非法手段抗爭?黎稱不是,所以他才說「其他方法」。就文章引述黎稱「We will have to see how many of us are left in the fighting camp」(我們要看看戰鬥陣營裡還剩下多少人)。黎指,他是比喻仍為民主戰鬥的人。
就黎稱在文章稱「We will have to stand up and be the backbone of the movement’s integrity, and the integrity of Hong Kong’s justice」(我們必須站起來,成為運動、香港公正的中流砥柱。)
辯方指,黎一方面稱要用其他方法抗爭,一方面稱要成為運動的中流砥柱?黎解釋,留下來抗爭的人將成為運動的中流砥柱,又重申是使用與《國安法》生效前不同的方法抗爭。
報道提到「Lai declined to elaborate on how the pro-democracy movement will continue, saying that discussions are needed on how to move forward」(黎拒絕說明民主運動將如何繼續,並表示需要討論如何向前邁進)。
辯方問,黎稱要討論甚麼?黎指,與仍然抗爭的人有關。就黎受訪稱「The details (of the law) are very draconian but also very vague」(法律細節非常嚴苛和模糊),黎確認是指《國安法》。
就黎受訪稱「I cannot (leave). If I leave, not only do I disgrace myself, I’d discredit Apple Daily, I’d undermine the solidarity of the democratic movement」(我不能(離開)。如果我離開,我不僅丟臉,還會使《蘋果》蒙羞,也會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
辯方問,黎當時不能離港?黎同意,又指若自己想離港有其他方法,包括一些違法方法,但從沒想過離港。辯方補充,法官李運騰於 2020 年 6 月 18 日頒判詞,駁回黎就刑恐案申請離港。
12:36 午膳
12:18 黎:從不回看訪問 不記得內容
針對黎於 7 月 1 日的美聯社訪問,辯方問黎當中說過甚麼?黎稱不記得。法官杜麗冰問,黎在訪問刊出後有否觀看?黎指沒有,「為何我要?」,又指自己從不回看訪問。辯方問,是一個口頭訪問?黎指應是一個影片訪問,但不是在 Zoom、電話做的訪問,應在其住所完成。
辯方指,美聯社訪問在早上 9 時,黎同日與李柱銘 WhatsApp 對話顯示,李向黎傳送一條有關法律學者張達明的連結,黎詢問「Martin, is the lawsuit against Ta Kung Pao being proceeded? So I’ve no need the lawyer?」(Martin,對《大公報》的訴訟是否正在進行?那我就不需要律師了?)黎庭上指,不記得該連結內容。
12:08 黎稱《國安法》後已小心言行 知悉入罪可囚終身
針對黎知悉《國安法》內容情況,辯方問黎如何知悉?黎指一定是從網上。辯方問,中文還是英文內容?黎指不記得,對他而言沒分別。
辯方指,黎在 2020 年 6 月 8 日接受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訪問時稱,「I think the US should sanction China, should punish China before that’s hopeless」(我認為美國應該制裁中國,應該在絕望前懲罰中國)。
辯方問,黎有否意識到,若此訪問在 7 月 1 日後發生,會構成罪行?黎指,他沒有想此事,重申之後已很小心。辯方問為甚麼?黎指,「因為《國安法》」,此言會構成刑事罪行。辯方問,黎有否留意刑罰?黎稱,「Can be life」(可以是終身)。
11:25 小休
休庭後,再有旁聽人士向黎高呼「生日快樂」。
11:00 黎《國安法》生效翌日到街站籌款 詢問《蘋果》高層意見後不派海報
辯方繼續展示黎的對話紀錄,黎於 2020 年 6 月 29 日向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發訊指,「達哥,七一我會在你們的籌款街站派第三千張以上海報,請告訴我該在哪籌款站」。
2020 年 7 月 1 日,黎分別向陳沛敏、羅偉光、張劍虹、林文宗發訊指,「沛敏/偉光/劍虹/文宗,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辣到離譜,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泛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今天我去籌款站幫忙籌款,不派海報,你認為怎樣?謝謝,黎」
陳回覆「其實如果你是想公開現身作為一種姿態,海報不派也不會影響效果」;羅回覆「因籌款街站獲批,不犯法,你到場只籌款,不做其他,不派海報,比較好,惡法條文辣,謹慎應對較好,一點意見,請參考」。
張回覆「老闆,早晨,不派海報都妥」;林回覆「不好意思,昨晚三點才收工,剛剛起床不久,已見到你在銅鑼灣街站,不派海報,是小心使得萬年船。我認同你的決定,國安法不止惡,還很辣,我們也要好好研究當中對付傳媒的條文,有甚麼發現再跟你分享」
黎再回覆陳稱「好,我就去街站幫手籌款一陣就走,中共癲咗,我們也需重點策劃以後做法。劍虹已有方案。謝謝。黎」。
黎問畢《蘋果》高層意見後,向李永達稱「看了國安法細節簡直辣到離譜,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我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我們真的要想清楚以後的策略」、「因籌款街站獲批,不犯法,你到場只籌款,不做其他,不派海報,比較好,惡法條文辣,謹慎應對較好,一點意見,請參考⋯達哥,以上是羅偉光意見。謝謝。黎。」
黎庭上解釋,羅偉光曾向他發送《國安法》條文重點,而當日打算為民主黨籌款,所說的「海報」是民主黨海報,但《蘋果》幫忙印刷。辯方問,「海報」是否指黎的個人海報?黎否認,重申只是協助派海報籌款。黎續指,最終沒有派發海報,因別人著他小心一點。
黎又指,7 月 1 日前後《蘋果》舉辦法律講座。辯方問,有否人匯報講座內容?黎稱「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他們知道我會非常小心」(I don’t think that was necessary because they knew that I was going to be very careful),而講座主要跟編採有關,因此自己毋須知道。
針對黎向陳稱「中共癲咗,我們也需重點策劃以後做法」,黎解釋,他是指《國安法》如此出乎意料地嚴苛,肯定會毀滅香港。(NSL is so unexpectedly draconian that definitely would destroy Hong Kong.)
辯方指,黎不是供稱當時認為《國安法》不會實施、就算實施效力也會削減?黎重申,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
同日,黎再向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轉發上述羅偉光的意見,李卓人回覆「辣到離譜,我覺得你不一定要到場,以前七一你都不是次次到,你的角色在傳媒最重要」,黎向李稱「我去籌款應無問題,合法的⋯再談,現在有 AP 訪問」。
黎解釋,他是問李卓人的意見。辯方問,「AP 訪問」是甚麼?黎指是新聞機構,辯方問是否 Associated Press(美聯社)?黎同意。
10:34 黎確認曾擬一旦入獄經《華爾街日報》刊出文章 後打消念頭
辯方展示黎與《華爾街日報》編輯 Bill McGurn 的 WhatsApp 對話,Bill McGurn 向黎稱「Jimmy, Mark, I went through the op ed Jimmy sent me a while ago, to run if he gets put in jail. If you have any changes, might be best to make them now. I believe it very powerful.」,並傳上一稱名為「Letter from a Hong Kong Jail」(香港獄中信)的文章。(中譯:Jimmy、Mark,我看了 Jimmy 不久前寄給我的專欄文章,如果他坐牢就會發布。如果你有任何更改,最好現在給我,我相信它非常有力。)
黎回覆指,「Mark, I think you are the best judge of it, please make changes you think needed. I just read the detail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y’re very draconian and a severe attack on HK’s rule of law and freedom. So sad. HK is dead. Cheer. Jimmy」(中譯:Mark,我相信你會做出最好判斷,如有更改請告知。我剛剛看到《國安法》細節,非常嚴苛,這嚴重打擊香港法治和自由。好難過。香港滅亡了)
庭上展示相關信件,見內容提到:「(中譯)當你閱讀這篇文章時,這意味我已入獄了,這是由中共司法所賜⋯但我身邊有很好的同伴,在某些方面,我在這裡比外面更自由⋯當當權者視捍衛真理和法治為犯罪時,誠實的人還能在哪裡?⋯我已經年老了,發生甚麼事都不重要,未來屬於年輕人⋯但「北京主人」決心讓他們永遠無法感受自由⋯香港人並沒試圖推翻北京政府,他們只希望不要被打搞,像過去一個半世紀一樣生活,通過貿易、投資和技術為中國貢獻。毋庸置疑,毀掉一切的是北京」。
另一段提到,「(中譯)那我們像美國這樣的朋友可以做甚麼呢?最重要記住,我們這班手無寸鐵的香港市民,為了同樣的原則而站在同一方戰鬥。如果中國這樣對待香港市民,這樣對待在歷史上令中國最繁榮、最創新的一群人,你真的能想像中國會對你更好嗎,尤其是當中國的實力日漸增強?我一直很欣賞美國,致我的美國朋友,我現在在監獄裡說。我們香港人正被中國壓毀,因為我們與美國擁抱一樣的價值觀。在我們需要幫助的時刻,請不要忘記你們的朋友。」
黎指,他不記得文章有否發布,辯方指找不到這篇文章。辯方問,Mark Simon 是否有份草擬文章?黎指,他只是讓 Mark Simon 及 Bill McGurn 知道彼此存在、方便溝通。法官杜麗冰,Bill McGurn 為何提及 Mark Simon?黎指,可能他想知會 Mark Simon。
法官李運騰問,甚麼是「Op-ed」?黎稱是《紐約時報》等報紙上的專欄文章,又指他的律師會知道。李運騰露出不解神情,辯方補充「我們的黃雅斌大律師曾是記者」。
辯方再問,根據黎與 Bill McGurn 的對話,黎認為自己會入獄?黎指是他的預計。辯方問,黎是否打算入獄後,告知公眾一些事情?黎指「這是我本來想做的事,但後來我要求不要發表文章,文章最終沒有發表。」(That was what I intend, but later on I think I asked not to be published, that article has not been published)
辯方問,文章內容代表黎在 7 月 1 日的想法?黎指,文章早於 7 月 1 日前撰寫,文章並非呼籲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10:20 黎確認《國安法》生效後沒再談制裁 「這等同自殺」
庭上顯示,黎向 Mark Simon 發訊稱,「Actually I(it) was me who said he manages my Twitter just to give him credit. Kim Hung and Wai Kong etc has nothing to do with it. The details just came out is very draconian and revere (severe) beyond belief. It is a severe attack on HK. With this hard terms I’m sure a lot of people and companies will depart soon. So sad. HK is real dead.」(中譯:事實上,我是說他管理我的 Twitter,只是給他認可。劍虹、偉光等人與此無關。剛剛公佈的細節非常嚴苛,令人難以置信。這是對香港的嚴重攻擊。有了這些嚴苛的條文,我相信很多人和公司很快會離開。好難過。香港真的滅亡)
黎解釋,「非常嚴苛的細節」是指《國安法》,當時必然已閱讀過條文,但不記得是誰發送給他。同日,黎與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討論《國安法》,黎稱「看了國安法細節簡直辣到離譜,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我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我們真的要想清楚以後的策略。」
黎同日向 Mark Simon、李兆富傳送同一訊息,「The details of National Security law just came out. They are very draconian and a severe attack on HK’s rule of law and freedom. So sad. HK is dead.」(剛剛公佈的細節非常嚴苛,這是對香港的嚴重打擊,嚴重打擊香港法治和自由。好難過。香港滅亡了)
黎另向李稱「You’re right to stay low profile. A couple of days later let’s talk a bit more. This is serious stuff.」(你保持低調是對的。幾天後,我們再聊一下,是嚴肅事情。)
辯方問,黎在 2020 年 7 月 1 日是否知道請求制裁是罪行?黎稱知道,「這像我在訊息說的,條文嚴苛」(That’s what I said here, draconian)。辯方問,黎當時有否再提及或請求制裁?黎稱沒有,「這樣等同自殺」(It would be suicidal to do so)。辯方問,黎要與李兆富談甚麼「嚴肅事情」?黎稱是《國安法》。
10:06 《國安法》生效翌日李兆富稱黎 Twitter 由他人管理更好
辯方向黎講述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控:在香港與《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串謀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在 2020 年 7 月 1 日之前及之後,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在 2020 年 7 月 1 日之前及之後,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Luke de Pulford、菅野志櫻里、布勞德(Bill Browder),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一概否認上述指控,重申不認識菅野志櫻里。
辯方其後就《國安法》實施翌日情況提問,展示黎與「徒弟」李兆富的 WhatsApp 對話,「Boss, thanks for the opportunities you’ve given me in the past 15 years. Everything I have today wouldn’t be possible without these opportunities. I wish I could help you, especially during this very difficult time. But I think it’d be better if your presence on twitter will be managed by someone else. I talked to Mark and he said he would find someone. Meanwhile,I will do what I can to help.」(中譯:老闆,謝謝你在過去 15 年給我機會。如果沒有這些機會,我不可能有今天擁有的一切。我希望我能幫助你,尤其是在這個非常困難的時期。但我認為你的 Twitter 由其他人管理會更好。我和 Mark 談過,他說他會找人。同時,我會盡我所能提供協助。)
辯方續指,黎將李兆富的訊息轉發給 Mark Simon,Mark Simon 回覆指,李兆富對於別人知道他管理黎的 Twitter,感到不開心。辯方問,黎有否告訴他人,其 Twitter 帳戶由李兆富管理?黎稱沒有。辯方問,有誰知道李兆富管理黎的 Twitter 帳戶?黎稱與自己一起工作的員工,「這是公開的」。
辯方問,除了張劍虹、羅偉光知悉李兆富管理 Twitter,還有誰知道?黎稱讓兩人知道後,他們會告訴其他員工,黎亦沒意圖要視這事為秘密。
10:04 開庭
09:59 旁聽人士向黎智英高呼生日快樂
12 月 8 日星期日是黎智英的 77 歲生日,黎離開被告欄步向證人枱時,有旁聽人士向他高呼生日快樂,黎微笑點頭回應。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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