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

王德邦:普世价值与《零八宪章》——与钟哲明教授商讨


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近年来成为中国学术思想界的一个热点,尤其2008年12月9日一批知识分子联合发布《零八宪章》后,中国官方虽然一直避免直接回应《零八宪章》,但是中国官方中的顽固势力及其主导下的一批学人,以批判“普世价值”作为拒斥《零八宪章》,已成为时下一种既回避问题又表明立场的政治技巧。最近中国教育部网站登出“(2009)第三期工作简报”,报道钟哲明教授关于“普世价值”问题报告会,就集中反映了一个官方学人对“普世价值”与《零八宪章》的批判观点。其中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商讨。

对于钟哲明教授整个报告对普世价值的否定与批判,在此我无意一一列举其中逻辑与事实的悖谬,我仅就钟教授对于普世价值的理解问题与论断谈点看法。

钟哲明教授认为:“至今没有任何权威的书籍和词典,明确地对普世价值下过定义。世界一切事物都是随时间、地点、条件而变化的,哪有绝对的,永恒的。联合国有一个委员会,集各国专家1997年开了一个会,想找出普世的伦理价值,普世的伦理观念,结果各种文明、各种宗教背景的人都不同意,说找不出来,无果而终。”

钟教授对普世价值这个论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至今没有权威的书籍和词典,明确地对普世价值下过定义”。我想请问一下钟教授什么才叫“权威的书籍和词典”?是否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经典中没有给出定义?这种似是而非的含混不清的所谓“权威”事实是个逻辑上的诡辩之术,让人看来似乎很有说服力,其实仔细一推敲,发现是个假命题。因为对普世价值不仅外国许多思想学术文献中多有论及,而且中国也有诸多这方面的理论探讨。

如新华网转载的“理论前沿”上《国内学术界关于普世价值观的论战》的文章在探讨普世价值时,明确指出:“普世价值就是普遍适用的、含有‘根’的意味的价值,即符合人性根本需要的价值。就是植根于人性基础上所获得的某种文化的概括。普世价值观,是指世界各地的人们普遍赞成,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宗教、各个民族普遍赞成的价值观。普遍赞成,就是多数人赞成,并不是人人赞成。承认普世价值,是因为人类除了各自的个性和特定群体的共性外,还存在着超越于一切差别的共同性,就是通常说的‘人性’,也可以说是人的天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东方的,西方的,只要是拥有着共同的身理和心理特征的人,总有其共性的地方。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同时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尽管在东西方的思维习惯上有着不同的方式和传承,但承认共通的人性则是阐明人道,孵化理性,建立文明以及进行繁衍和发展的人类的基石。人类普世价值的存在,不否定各民族在迈向文明未来时保有自己的特色文化,也不否认各民族根据自己的现实选择前进的节奏和行动的策略。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是永恒的,而民族特色是会变化的。”

通过百度搜索,随便就有一百多万条关于“普世价值”的论述。维基百科对此的定义是:“在哲學或人文科學上,普世價值泛指那些不分畛域,超越宗教、國家、民族,任何一個自詡文明社會的人類,只要本于良知與理性皆認同之價值、理念。”百度对此的定义是:“在哲学上,普世价值指一些有限的、所有人类都认同的观念集合在一起。普世价值泛指那些不分畛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任何一个自诩文明社会的人类,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认同之价值、理念。作为代词,是‘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的另一种说法。天赋人权:”人‘的位阶在’国家‘之上;’人‘才是国家存在之目的,而非’人‘是为了国家而存在。因此,国家有义务捍卫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如生存的权利、免于恐惧的权利、生育的权利、知的权利、免于匮乏的权利、思想的自由、表达的自由、集会游行的自由。这是国家存在的目的。若做不到的政府,人民得以随时更换或推翻。“

如李民教授在新华网发表的《尊重普世价值,实现科学发展》一文中也论述:“普世价值观,是指世界各地的人们普遍赞成,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宗教、各个民族普遍赞成的价值观念。普遍赞成,就是多数人赞成,不是人人赞成,没有人人赞成的东西。普世价值观并不玄奥,是很朴素的道理。它无非就是引导教化人们,以人为本比以其他的东西为本好,人要有尊严地活着,自由比奴役好,法治比人治好,公正比歧视好,平等比特权好,尊重比歧视好,宽容比狭隘好,和谐比争斗好,理性比极端好,仁爱比冷漠好,多彩比单调好。普世价值观是人类在深刻总结两次世界大战和专制制度的教训后形成的。”

如果说如此数以百万计的对普世价值的探讨,与其中关于普世价值大同小异的定义,还是没有“权威书籍和词典,明确地对普世价值下过定义”,那么请问钟教授什么才叫下定义?怎样才叫权威“书籍与词典”的定义?是否只有你钟哲明先生的定义才是定义?或者只有你钟哲明接受的定义才是权威的定义呢?

第二,钟哲明教授“世界一切事物都是随时间、地点、条件而变化的,哪有绝对的,永恒的”论断,是典型的哲学相对主义怀疑论。事实上哲学上的相对主义最终都会滑入怀疑论泥潭,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一再批判的相对的怀疑主义思维。钟教授这个以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原理而否定事物的质的稳定性,以真理是发展变化的相对性特点来否定真理的稳定的绝对性的特点的思维,是哲学上“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辩证法落入“人甚至不能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诡辩论陷阱。这种以普世价值具有相对性、变动性特点,会“随时间、地点、条件而变化”,来否定普世价值内涵的质的稳定性、绝对性,是完全违背辩证法,是典型的诡辩术与怀疑论。

第三、钟哲明教授举出“联合国有一个委员会,集各国专家1997年开了一个会,想找出普世的伦理价值,普世的伦理观念,结果各种文明、各种宗教背景的人都不同意,说找不出来,无果而终”,来作为普世价值没有定论的论断,也是缺乏事实与学理依据的。为此我专门咨询了研究联合国问题的有关专家,他们说没有看到钟教授这个论据的事实。从学理严谨而言,这种论断显然是道听途说,或者根据某个别偶然的小事来放大成一个整体的定论,因而是不实的论断。对此,如果钟教授略微了解一点联合国成立历史与《世界人权宣言》形成及发布的经过,就不会草率作出这种没有“定论”的定论了。要知道联合国酝酿成立及商定《世界人权宣言》之初,这些世界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是否有普遍共同认同的价值的问题就是联合国主要研究过的课题,为此联合国曾专门成立过两个调查委员会,分别对世界各民族、各文化、各宗教展开调查,最后结论是虽然各民族、各宗教、各文化有很多不同特点,但是她们有着一些共同的价值与标准!正因为如此,才有联合国的成立及其《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所以钟教授这个没有定论的“无果而终”是与历史不符,与事实相背的。

对于普世价值是否存在这个问题,联合国的产生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发布就是最好的回应。应该说联合国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基于有世界各国共同认同的普遍价值,而《世界人权宣言》之所以得到通过,正是世界普遍价值的文本体现。如今一些抵制普世价值的人,怎么就不能正视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他们常常在普世价值前面加上个西方的定语,那么普世价值难道真的就成了西方的专利?

事实上对凝聚人类共识的普世价值及其代表文献《世界人权宣言》,中华民族以五千年文明之深厚积淀而作出过应有贡献。据记载,当年参与《世界人权宣言》草拟的中国教育、外交专家张彭春,由于他在起草工作刚刚启动时即提交了自己的方案,且具相当水准,因此被推选为起草委员会副主席。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工作中贡献良多,他的声音不仅代表了中国,同样也代表了亚洲,代表着东方民族与文化。在宣言起草过程中,张彭春成功地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融入到《世界人权宣言》之中。在他看来,“宣言应该既反映出托马斯。阿奎曼的思想也反映出孔子的思想”。例如,《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一条中即明确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其中,“良心”一词便是基于张彭春的建议,是融入儒家价值观的典型反映。他甚至还建议起草委员会成员花上几个月时间来深入研究儒家思想。对此,学者萨尼。突维斯认为:“中国代表张彭春当年把儒家的一些理念、观点引入《世界人权宣言》的审议过程,这种努力导致了宣言的最后形成并通过。在智慧的高度上,张彭春对宣言的形成所尽的责任比谁都要大,他将具有更为普遍性而非纯粹西方的思想注入于世界人权宣言之中。”张彭春主张立足于普遍主义,坚持取消一切借助于自然和神的措辞,他的观点最终为起草委员会主席罗斯福夫人所接受。据法国代表卡森说:全靠张先生用适当词句,摒除障碍,宣言才得以顺利通过。此外,更值得一提的是,张彭春极力支持和赞同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列入宣言之中。

可见,今天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并不是西方人独有的价值与贡献,她同样凝聚着东方人的文化、思想与宗教观念。所以中国今日一批学人将普世价值与西方价值等同,这显然既缺乏对历史的了解,也缺乏对普世价值的基本认识,是一种给西方人脸上贴金而给自己民族脸上抹黑的否定民族自身价值、出卖民族尊严的作法。

对于普世价值,中国一批有世界大局意识、人类整体关怀与现代文明观念的领导人,也是深表认同的。2007年11月,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李保东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仪式上发言指出:“和平、自由、平等、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前辈们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确立的最朴素的普世人权价值,直到21世纪的今天,依然散发着不朽的文明之光、人性之光和理想之光。”2007年3月16日上午11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与采访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我最近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道理,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不是背离的。我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我同时强调,世界上有2000多个民族,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不同,他们的发展水平不同,民主的形式和途径也是不相同的。这种文化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可见温家宝先生在强调民族、国家与地区的多样性时,也肯定了“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同样对普世价值认同在中国社会也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绝不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一厢情愿。博客中国2008年7—9月做了一个调查,题目是:“你认为是否应当提倡普世价值观?”截至9月12日,有1424人投票认为“应该”,占93%;有115人投票认为“不应该”,占7%.由此,中国民间对普世价值问题的态度可见一斑。

2008年12月9日,中国303名知识分子联合发布了《零八宪章》,及其随后在官方严密封锁下的持续签名,至今已经达到一万余人公开实名签署,也鲜明的反映着中国社会对普世价值的呼求,反映出中国社会对普世价值的认同与融入世界主流文明的意向。《零八宪章》起草人张祖桦先生在《<零八宪章>与中国公民社会勃兴》一文中对《零八宪章》有过全面阐述:《零八宪章》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前言”,主旨是概括性地总结中国100多年来的现代化的历程和经验教训以及对当下面临的局势进行解析,指出问题的要害之所在。第二部分“我们的基本理念”,主要是阐述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是人类社会共有的普世价值和制度保证,我们这些中国公民和世界上其它国家的公民一样认同和珍视这些普世价值,并愿意一起承担为在中国实现这些普世价值而努力践行的责任。第三部分“我们的基本主张”,就是我们这些宪章的签署人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第四部分“结语”指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结论是: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作为中国官方学人钟哲明对《零八宪章》的解读是:“它的基本理念是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基本主张是修改宪法,要把那些普世价值弄到宪法里面去。再就是搞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撤销党的政法委,实现军队国家化,共产党退出军队,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设立人权委员会,保障人权,开放党禁,政党活动自由,搞多党制等等。还要把刑法里面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废除。”应该说这些解读基本上是符合《零八宪章》精神的。只是后面钟哲明教授对《零八宪章》成因追溯为:“‘08宪章’是海外反华敌对势力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甚至体制内某些人相互勾结的产物”。这个论断显然又是凭空臆测,肆意武断,与事实不符,是沿袭以往阶级斗争思维,承续抓辫子、扣帽子、打棒子的文革做法。

《零八宪章》的确是对普世价值的中国表述,其内核就是普世价值,对此钟哲明的判断是准确的。但由于钟哲明对普世价值有着先入之见,并且囿于自身利益需要的解读,所以对《零八宪章》有着天然的仇视与恐惧。

由于《零八宪章》是普世价值的中国载体,所以对《零八宪章》的态度就是对人类普世价值的态度,也就是对联合国及其《世界人权宣言》的态度。那种以自身的特殊性而拒绝认同普世价值,事实是拒绝融入人类主流文明。对此诚如《零八宪章》开篇第一段中的直陈:“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零八宪章》月刊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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