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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8 日審訊,黎智英第 46 日作供,控方第 20 日盤問。
本案 161 篇涉案文章當中,有 133 篇並非由黎撰寫。黎於周一閱讀相關文章後,周二確認曾閱讀部分文章,包括由顏純鈎及區家麟撰寫的文章,但他不記得自己被還押後,何時才獲提供報紙。另外,黎供稱於《國安法》生效後,沒個別提醒《蘋果》高層需小心,但有在個別場合提醒一眾員工,亦有向他們提到在《國安法》下需非常小心營運。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16:26 休庭
16:18 控方指黎《國安法》後指示找海外作者選文 黎:鄺頌晴或由馮偉光聯絡
控方再展示由作者 Michael Cox 撰寫、2020 年 12 月 15 日刊出的〈Time for UK to bring HSBC to heel〉,以及由社運人士鄺頌晴撰寫、2021 年 1 月 28 日刊出的〈Why people reckon upon Germany speaking up against human right violations〉。
黎指,不知道兩人是海外作者。針對楊清奇供稱,《國安法》生效後,有作者擔心紅線「唔知點畫」、風險特別高,黎遂指示找海外作者撰文,因他們顧忌較少。控方問,Michael Cox、鄺頌晴是否楊清奇因應黎指示所找的海外作者?黎認為鄺頌晴不是,可能是馮偉光找她,因肯定不是楊找她,因楊不會處理英文文章。
就鄺頌晴的文章提到,「現在是德國在人權議題上,發揮更積極作用的時候了」,控方指她的意見與《蘋果》觀點一致?黎稱當時沒有看其文章,不能回答。控方問,那麼現在看完文章呢?黎指,這是現在,不是當時,也不能回答。
16:10 控方指李怡文章煽動仇恨 黎不同意
控方展示由作家李怡撰寫、2020 年 10 月 28 日刊出的〈警惕左翼思潮〉,黎確認文章有中文版及英文版,以及黎當時已因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控方問,李怡不是新作者?黎稱不是,指李在《蘋果》撰寫專欄及社論已久,但自己沒有看過對方的社論。
文章提到:
在電視辯論中,他提到若當選他的中國政策時說:「我會要求中國遵守國際規則,不像他(特朗普)大打貿易戰」。
這是最令人恐怖的一句話!這意味着他會一如既往不斷要求中國遵守各項國際規則,而不會如貿易戰那樣對不守規則者作任何懲罰,不會制裁侵犯人權、違反國際承諾的中港官員,不會對受迫害者伸出援手。網民回應:「光這句話,你真的會白等」、「只要把國際規則改到和中國規則一樣,中國就有遵守國際規則囉」。
控方問,李怡希望當時的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對中國採取懲罰措施?黎反問「哪裡說這些?」控方指,李怡不僅希望拜登要求中國遵守國際規則,更希望拜登能像特朗普一樣,採取懲罰措施?黎指,文章沒有這樣的說法,只是說拜登不會對中國制裁。
控方問,李怡是否希望拜登如特朗普一樣,對中國採取懲罰措施?黎反問「你在哪裡看到?」,指文章只是說拜登不會像特朗普一樣。控方問,黎當時知悉文章呼籲對中央、香港官員制裁或作出敵對行動?黎指,文章說拜登不會制裁侵犯人權的官員,「你怎麼倒轉來問我?」(how do you put on the reverse to ask me?)。
控方指,不會與黎爭拗,黎再指「你倒轉問我」。控方指,文章是煽動對中央和香港政府的仇恨,黎不同意。控方指,文章激使香港居民循非法手段改變現有合法制度?黎不同意,指「這是李怡不是我,我沒寫這篇文章」。控方問,文章煽動他人不守法?黎不同意。
15:48 黎指自己毋須完全同意刊於《蘋果》的文章觀點
控方問及「一劍飄塵」於 2020 年 7 月 18 日的文章〈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控方問,黎有否提醒論壇版主管楊清奇、總編羅偉光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不要刊登這文章?黎指沒有。文中提到:
「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同時簽署行政令,終止香港的優惠經濟待遇,不再允許從美國出口敏感技術到香港,還包括撤銷香港護照持有人的特殊待遇。每個關心香港的人,都會擔心香港的未來。⋯⋯在我看來,《香港自治法案》就是專門對付林鄭之類香港官員的。因為這個法案對中國官員影響有限,即使他們遭受制裁,也可以繼續在大陸為非作歹,甚至可能因為這種制裁反而仕途高升。而香港是國際化都市,林鄭之類官員或多或少都有各種國際關係,他們和家人甚至持有外國護照。美國制裁手段繁多,包括凍結資產、拒絕入境等,更可以制裁為他們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通過這種方法,美國可以輕易把制裁延伸到整個西方國家。比如,美國真的制裁林鄭月娥,那麽,所有在香港服務的銀行都要終止她及其家人的賬戶。她一家老小可能要跑到習近平插隊的陝西梁家河,開一個農村信用社賬戶了。」
控方問,黎與文章的想法一致,黎一直提倡制裁?黎指他不知道文章提到的內容。控方再指,文章提到「《香港自治法案》就是專門對付林鄭之類香港官員的」?黎指,這是作者的個人意見。控方問,黎不同意這想法?黎指,作者的想法是基於其個人意見,黎曾閱讀但沒細想。控方再引述文章「一旦被制裁,就只能扛着現鈔過日子。當然,對於香港官員和警察來說,也算名副其實:黑幫不都是現金結算麽」,問黎同意此意見?黎指,這是陳述句,作者只是形容現況,黎沒有基礎同意與否。
至於文中又提到「香港作為國際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在遭受中共及林鄭月娥之流邪惡摧殘的今天,如果被美國實施金融制裁,讓邪惡受到懲罰,算不算惡有惡報呢?」黎指,這完全是作者的意見。控方再指,黎一直以來均提倡制裁及敵對行動?黎指不是一直以來,只是《國安法》生效前,而他從未提倡敵對行動。
控方追問,但黎一直想香港官員因為侵犯人權而受制裁?黎指,這不代表黎要思考作者的想法。控方再指,但對方使用《蘋果》作平台表達個人意見?黎指,很多人都使用《蘋果》這平台,這並不代表黎要完全同意這些意見。
控方又問及,黎有否要求楊清奇不要刊登此文章?黎指,這是楊的決定。控方再問,黎有否著楊不要刊登相類文章?黎指沒有,因為沒有必要。黎亦確認沒有著馮偉光及羅偉光把文章下架,亦沒有要求在網上把文章下架,指自己一般不涉及編採決定。
控方再指,黎當時知道文章針對香港官員及中央政府,要求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黎不同意。控方再指,黎知文章意圖煽動針對香港官員及中央政府的仇恨;激使香港居民循非法手段改變現有合法制度;煽動他人不守法?黎一概不同意。
15:26 小休
15:15 黎不同意涉案文章提及報復等同提倡制裁
控方問黎,黎知道作者「一劍飄塵」要求針對中國制裁及採取敵對行動?黎指他不知道,指自己僅閱讀對方的文章。李運騰再問,當黎閱讀文章時,是否知道作者提倡制裁香港?黎不同意,指對方沒提倡針對香港的制裁。
控方再指出,文章試圖引起針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的仇恨?黎指,這是他人撰寫的文章,「How could I know what he thought? How could you know? This is amazing, it is somebody who wrote this. (我怎麼知道他的想法?你又怎麼知道?這太神奇了,這是其他人寫的。)」黎否認指控,再反問控方「 How could I agree? (我怎麼能同意呢?)」
控方再指,文章激使香港居民循非法手段改變現有合法制度?黎再指,「How could I know? How could I know? Tell me please. I’m just wondering, you know, because you’re so smart. (我怎麼可能知道?我怎麼可能知道?請告訴我。我只是想知道,你知道,因為你太聰明了。)」
法官李素蘭打斷,指控方只是問其問題,黎不應作出這些評論,「Please do not come out with those smart alecks. (請不要自作聰明)」。李運騰亦表示,黎只需回答同意與否,因為涉案達過百篇文章,如果黎再這樣回應,案件會審至下年。
控方再問,文章意圖激起對執行司法公義的不滿,煽動人不守法?黎不同意。控方再問,黎有否要求楊清奇不要刊登與制裁相關的文章?黎指文章哪裡提到制裁?控方指,文章提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反問,這代表制裁?法官李運騰解釋,文中提及「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指文中預計美國會針對香港採取不利行動。黎指,但他不同意是報復,指這不是正確的用字。李運騰再指,黎提醒同事不要違反《國安法》?黎確認。李追問,黎有否想到,文章可能違反《國安法》?黎指,他沒有想到文章會違反《國安法》。李再問,黎沒有著楊要求作者不要再撰寫相類文章?黎指沒有,因為他看不到文中提及制裁。
15:00 黎:不同意美國會「報復」 但同意會因應《國安法》改變香港待遇
控方引述文章〈槍桿下何來安居樂業?〉另一段:
「首先國安法的操作方式完全違背了一國兩制,屬於中共強硬干涉香港立法,已經引起美國強烈反彈。為幫助香港人民,美國早前出台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每年審核香港自治地位。但中共不僅不收斂,反而強行通過國安法,完全侵犯了香港立法權,昭告天下香港已無力自治。在目前中美對抗大環境下,等於是對美國一次小規模偷襲珍珠港,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香港還能保留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嗎?失去這個地位,香港連深圳都不如。深圳好歹還有內地眾多廉價勞動力支撐。香港到哪裏找?」
控方問,黎同意文章?黎指他不完全同意,因為他不明白對方提到的「珍珠港」意思,但他同意香港無法保留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控方質疑,黎供稱不理解文中的「珍珠港」意思,但黎曾於「Live Chat」中提到「珍珠港」?黎指兩者語境不同。控方再指,黎認為「一劍飄塵」的文章寫得好?黎確認,但不是全部都好。控方再問,所以黎同意「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黎指,他不是完全同意美方會「報復」,又指美國沒有事情要「報復」。黎認為,美國只會不再視香港為獨立。黎補充,他認為美國不會報復,但同意美方會改變香港的地位。
控方追問,黎同意美國針對香港採取的措施?黎指,他同意美國會因應《國安法》,改變香港地位的待遇。控方再問,黎同意文中提及的措拖?黎指,他認為文章中沒有提及措拖,他只是說美國會實施措施,改變香港一國兩制下的待遇。控方再問,黎不同意以香港和深圳作比較?黎指他不了解深圳,沒有認知。控方再問,但黎同意美國因應《國安法》,採取措施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黎確認。
法官李運騰關注,黎可能預計會發生一些事情,但不代表他一定歡迎這些事,而控方的問題則問,黎是否預計到這情況,並不代表黎同意要採取這些措拖。控方則指,黎同意作者的想法,而作者嘗試提倡美國取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李運騰質疑,但這不是控方的問題。控方表示隨後會再闡述案情。
14:51 黎:沒個別提醒高層小心《國安法》 但於不同場合有提醒一眾員工
控方先問及 2020 年 7 月《國安法》生效後的文章,控方指,黎曾供稱,他有提醒其他人小心《國安法》,包括他的同事。控方問,黎有否提醒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總編輯羅偉光?黎指,他沒有提醒張,因為張本人亦十分謹慎,亦沒有提醒陳、林及羅。黎指,曾於一些場合提醒一眾員工,當時高層亦在場,沒有特別提醒個別員工。黎補充指,他曾於《國安法》實施前後,在 25 周年等場合,提醒員工要小心,因為有《國安法》。黎指,當時有員工問他是否繼續營運等,黎回應指大家需小心,繼續非常小心營運,直到無法繼續。
控方再問及黎有否提醒楊清奇(筆名:李平)?黎指,楊當時應該不在場。控方再展示 2020 年 7 月 4 日的《蘋果》論壇版,主題為〈國際棋盤上的香港〉。其中一篇文章為〈槍桿下何來安居樂業?〉,由作者「一劍飄塵」撰寫。控方提到,黎曾閱讀對方於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蘋果》的首篇文章〈不要把 BLM 和反送中混為一談〉。控方指,黎閱讀後,再著楊邀請「一劍飄塵」寫更多文章。黎確認。
控方再問,因為「一劍飄塵」的觀點與《蘋果》一致?黎指,對方有理論背景,一般作者不一定有。控方再問,黎與對方立場一致?黎否認。控方再問,這是一篇好文章?黎確認,但認為不代表要與對方立場一致。控方再問,黎同意對方文章的哪一部分?黎指他當時沒有想到。
14:40 黎:有讀顏純鈎及區家麟所有文章 但不記得還押後何時才獲提供報紙
案件周一下午休庭,期間黎智英在獲准在庭內閱讀 133 篇、並非由他本人撰寫的涉案文章,以判斷自己案發時有否閱讀。控方引述部分文章,當中 2019 年 7 月 1 日文章〈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見黎打上「剔號」。黎在庭上確認,他當時曾閱此文章。控方再引述 2021 年的文章,提到當時黎已被還押。當中黎在「蘋論」寫手顏純鈎(筆名:方圓)的文章打上「剔號」,包括 2021 年 2 月 4 日的〈有黨性冇人性:香港淪落由此開始〉及 2 月 11 日的〈拜登政府的外交難題〉。控方問,黎在還押期間讀到這些文章?黎指,他打上「剔號」,是因為他一向會閱讀顏純鈎的所有文章,但當他剛被還押時,是否獲提供報紙,他並不肯定。黎續指,他後來獲提供報紙,但不記得日期。
控方提到另一作者區家麟的文章〈「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黎亦加上「剔號」。黎解釋,因為他一向會閱讀所有區的文章,但同樣地,他不肯定還押後何時獲提供報紙。黎又指,此文章於 5 月才刊登,相信他曾閱讀文章。法官李素蘭提議翻查懲教署紀錄,以了解黎在還押期間何時獲提供報紙。控方指正在追查紀錄,會先就黎還押前的文章提問。
14:34 開庭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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