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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 5 年前發生的元朗 7.21 襲擊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元朗站參與暴動罪成,還押至周四(27 日)在區院判刑。司法機構派出逾百張旁聽籌,來者包括民主黨成員、林的前同事、街坊,亦有與林不相識的新界東選民。
前議助說,林用心做地區工作,常叮囑「做好每一個 Case ,唔好錯過任何一個幫到街坊嘅機會」。有新界東選民指,昔日在區議會、立法會直選都投票支持林,讚他反圍標對抗黑社會是勇敢,亦做出成續,幫助到小業主。
有人談論林的陳情信,說有同感、受觸動,顯出中大新亞書院的精神,又指林「嚟緊佢又有一段好漫長嘅時間仲會喺入面」,想像他或會擔心在外的家人。
攝:YM、Krystal Hong
公眾籌派逾百張 有人凌晨 3 時到場
周四早上氣溫最低見 16 度,排隊旁聽的人大多身穿厚衣,亦有人手捧熱水壺,部分人把風衣笠頭蓆地補眠。
排頭位的人說凌晨 3 時許已到場,當時天仍未光,四周無人,不少人特意為旁聽本案請假。截至早上 10 時 30 分,即開庭前半小時,司法機構已派出 100 多張公眾籌。
前議助憶林囑做好每個個案
選民讚反圍標「好勇敢」
來旁聽的人,不少都說想見林卓廷,當中有他的前議助,亦有曾投票予他的選民。
林的前立法會議員助理姚小姐說,與林卓廷已共事 10 多年,由林做民主黨總幹事,到 2016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都一直在旁,「其實好長,十幾年,唔係剩係單單 5 年任期」。
她說,林卓廷「成日都會提醒我哋做好每一個 Case ,唔好錯過任何一個幫到街坊嘅機會」,亦會叮囑他們「要用心做好每一個個案、要覆啲街坊」,直言「所以我覺得佢喺做地區上面,其實係好用心」。而今天她為見林,早上 8 時許便到場排隊。
以前住上水的新東選民鄭先生指,今早乘頭班車到場,連早餐也沒吃。他稱在區議會、立法會皆投票予林,「我投佢做雙料議員,所以有感情嘅!結果佢兩個議席都贏咗,佢大比數贏建制派」,頓一頓後,他補充稱當時「佢第一次參選」,說著手指更舉起一字。
問起他如何評價林卓廷任議員時的表現,他說「我覺得佢就好勇敢嘅」,指林早於參選之前、約在 2014 年,已成立與反圍標相關的聯盟,「其實好多圍標嗰啲暗黑力量,都係同黑社會有關,(佢)嗰陣時高調 form 呢啲咁嘅打擊呢啲咁嘅圍標呢,其實係好危險嘅」,而他認為林「好有成績」,「令到啲私人屋苑小業主呢,都唔使受嗰啲業主委員會呀…拉攏…佢做到嘢嘅」,其後又評價林卓廷處理水貨的表現,「呢兩方面真係做得好出色,做到嘢嘅」。
同樣是新東選民的蔣先生則說,對林卓廷的印象是「好親力親為」,會見到他擺街站,解說政綱、為市民做了甚麼等。
多人稱受林卓廷陳情信感動
林的 Facebook 專頁,早前發布林呈交法庭的陳情信(見求情信全文報道),有旁聽人亦談論。蔣生說,最記得對林提及父親的一段。林在該段提及,父親不良於行仍往赤柱探他,他感恩無限。
蔣說,「嚟緊佢又有一段好漫長嘅時間仲會喺入面」,又稱自己也曾因示威案服刑,想像林最擔心是家人在外「會唔會有病有痛呀,萬一有咩唔舒服,有無人帶佢哋去睇醫生呀」。他說,「即係我相信,呀林卓廷佢嗰個感覺,都應該同我當年個感覺一模一樣」。
同為民主黨成員、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則說,林卓廷是中大新亞書院的學生,信中能見到他的「儒家精神」和「新亞精神」,既有引用錢穆,亦有「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之意。
鄭生則說,林的信「好 touching,好觸動人心」,「如果唔係因為佢深陷而家嘅境況,我哋唔係好了解佢嘅內心世界。雖然佢係公眾人物已經十幾年,但係一喺一個咁嘅處境下,佢透露自己嘅內心呢,我哋先會係,了解佢更多。覺得呢個人,係好值得支持嘅」。
多人稱未忘 721 畫面
多名旁聽人士皆稱,仍然記得 721 事發時的片段與畫面。曾旁聽 47 人初選案的 Zoe 說,「呢單案太重要喇,對於好多香港人嚟講,係唔會忘記」,又說「好多人嗰晚都瞓唔著,大家無忘記件事…當日直播嘅時候太恐怖喇啲場面」。
Zoe 稱,她認為當天被告所做之事,「唔係一般人都敢做嘅事,因為佢哋係保護緊一啲被傷害啦,或者驚恐裡面嘅市民。唔係剩係自衛,係保護緊其他人」。
另一旁聽人士 Venus 憶起直播畫面,形容「好恐怖」、「好震撼」。她說「嗰時主要睇何桂藍,俾人扑先,你知女仔嚟㗎嘛…俾人咁樣」、「阿廷就眼鏡都跌埋」、「好恐怖囉!…有個衝入個,直情喺個月台度,衝入個車度」、「打咗疑似大肚婆張相,嗰個真係好震撼…佢用嗰條嘢咁發,自己會諗如果係自己點擋呢?」
李盈姿則說,最記得「衝入去打人,同埋下面叫囂、衝爛鐵閘,仲有就係警察攬住白衣人拍膊頭,個個㩉揸住晒棍話佢哋無攻擊性武器」。
她又說,當時看直播覺得無法無天,「啲警察去晒邊呀?應該係警察做嘅,結果係我哋市民要自己保護自己。後來揭露,其實警察喺度,一早就係地鐵控制室到」。
法官駁回自衛、保護他人等辯解
區院法官陳廣池於本案裁決時指,絕對相信首先有閘外白衣人的非法集結繼而暴動,「而閘內人群開首是有所被動但亦作出集體動作,互相對峙,繼而有些人按捺不住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2 個颱風在元朗站形成而互相激化。」
佢又指,事件可簡單分為「上集」與「下集」,本案是「上集」,是在大堂發生。他引用現場片段、被告供詞,駁回擲物、射水等是出於自衛、保護他人等等辯解,裁定 7 人與閘內人群一同行動,有意圖參與暴動。(裁決另見稿)
其他被告親友到場旁聽
同場亦有專程旁聽其他被告的人。有 3 名不願透露是哪位親友的旁聽,說他們認識的被告是好人。第七被告楊朗的朋友 Naomi、Ming 說,與楊在 2019 年前後相識。其中 Ming 說,楊重友情,待人友善,性格爽朗,很願幫人。其中 Ming 說,「有時有咩事都照顧住我,有時有啲咩問題都幫我解決」。
Ming 又說,楊之前透露過,希望有人支持他,故來旁聽。二人到達時,因人數太多,只能取延伸庭的公眾籌,但他們說「就算我哋未必入到,都唔係太過咩。我哋入唔到,代表好多人支持佢哋」。
DCCC1106/2020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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