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

零八宪章月刊 第15期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声明
抓住历史时机,开启政改航程,拯救民族危机


【零八宪章】
                                 
【特别关注】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

1、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告
2、我和刘贤斌的聚散人生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异见人士的妻子       陈明先
3、两个人,千万颗心的感动——致明先、贤斌   杨宽兴

【宪章动态】

1、众学者呼吁:释放新疆记者 尊重言论自由
2、废除劳教主张书签名超600人,发起人受到威胁
3、精神病医学被广泛滥用 19名参会专家收到呼吁信

【宪章论坛】

1、从刘贤斌案看道势局与维权体制             范亚峰
2、“公民不服从”及其在中国社会的瓶颈突破     
3、中国自由民主运动的共同纲领               朱欣欣
4、坚持非暴力原则,组织起来                  
5、打破幻想 回到现实                        王天成
6、建设性的反对派与破坏性的执政党           陈破空
7、律师被难日  国民遭殃时                   贺卫方

【宪章时评】

1、温家宝深圳讲话为何受关注                 胡舒立
2、浙江网友聚会研讨温家宝深圳讲话
3、讲话就是行动——北京热议“温总”讲话
4、政治改革才是根治中国社会乱象的良药       刘逸明
5、我们只有一个敌人,那就是专制
——有关温家宝先生深圳讲话               崔卫平
6、谁给了这个农民“敲诈政府”的胆子?       刘逸明
7、伟大的批评者往往是伟大的爱国者            
8、舟曲之痛,凸显西部大开发之忧            刘在中

【宪章访谈】

刘苏里与陈端洪的对话:制宪的困境

【经典文献】

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声明
抓住历史时机,开启政改航程,拯救民族危机

日前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在深圳特区设立30周年之际前往考察,强调指出:“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
温家宝先生在深圳考察讲话中强调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沿续着过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共领导的政治改革承诺,同时他还较全面而明确地提出了政治改革的内容、目标,即“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司法公正”、“使人们生活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应该说这些对政治改革内容与目标的构想,是针对时下中国日益严峻的社会危机而开出的药方。

今日中国社会危机四伏、灾难频临,各种打破人类底线的“人祸”,如毒奶粉、毒疫苗、毒大米、输血感染艾滋病、豆腐渣学校、屠童事件等等,接踵而至;社会矛盾激化、暴力冲突日炽,每年超过10万起的群体性事件与常年数以千万计的上访者,已构成旷古绝今的奇观;社会普遍弥漫着绝望情绪,各种自杀式事件,如自焚、自爆事件频发;长期畸形的掠夺式破坏性开发与开发性破坏,导致阴阳失调、四时失序,各种看似自然实则人为的灾难,如干旱与洪涝交替,地陷与山崩双临,怪病与瘟疫肆虐,使中华大地整日沦陷入丧亲绝代的血泪悲苦之中;社会裂化与溃败已经到了触目惊心地步,一方面的穷奢极欲,另方面的贫病无助,一方面官权的强取豪夺、垄断资源,另方面民权的救济无路、油尽灯枯,如此现实导致大批居民无房住、农民无地种、工人无岗上、学生无业就,社会形成强者日强而弱者日弱,导致“损不足以补有余”的违反人伦公理的严酷现实;社会环境极度恶化,官僚腐化,黑恶势力公行,公民的生命财产在权力与黑势力面前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中国今日出现如此人人惶恐的末世景象,归根到底是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没有双脚并行,畸形的经济发展积成中国社会病入膏肓,30年累积起来的经济成就眼见将毁于一旦。在官权肆虐民权不张的情况下,社会失去了起码的公平与正义,人类固有的价值被颠覆、是非被错置。面对这种社会整体灾难性危机之下,立刻开启政治改革,充分借鉴人类千百年积累的经验与凝聚的价值准则,从保障公民权利约制公权力入手,激化公民自主精神,营造百家争鸣环境,汇聚全民人才智识,以值达成中国五千年封建专制向现代民主宪政的文明转型,这已是中国当代的大使命!中国能否最终走出危机,消弭时灾,实现重生,当看此举!

诚如《零八宪章》开篇所言:“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当此时刻,温家宝先生毅然表明了赞成推进政改的立场,这是正视危机现实,背负民族责任的态度,对此我们表示肯定和欢迎!

我们认为日下开启政改航程具体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落实公民选举权、知情权,通过对各级人大代表和负有主要责任的政务官员的差额选举,真正实现“权为民所授”,对事关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问题必须听取民意与征得民意支持。

2、“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使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分离,实行立法民主,司法独立,结束以党代政,以党代法,党大于法的历史。

3、“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落实《宪法》“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实现新闻独立,明确并细化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坚决杜绝因言治罪,平反冤假错案。

4、“保障司法公正”:废除不经司法审判就剥夺人身自由权利的“劳教制度”,查处、关闭全国的“黑监狱”、法教班。

最后我们殷切期待: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中国社会政治改革的大潮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消除中国迫在眉睫的社会危机,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零八宪章》论坛

2010825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零八宪章】   文 本

零 八 宪 章

20081210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零八宪章》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零八宪章》论坛:http://taolun.info/





【特别关注】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


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告
   

刘贤斌先生自2010628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拘捕以来,引起了海内外的强烈反应与抗议。国内21个地区和省市的“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纷纷成立,表明广大公民对刘贤斌先生遭受迫害的强烈愤慨。随之国内“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展开,使得关注刘贤斌的公民运动成为一种自发、自觉而持久的抗争。自201081“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展开以来,已经整整一个月了,这一行动得到了大批公民的热烈响应。许多朋友纷纷报名参加,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幕幕感人肺腑的场景。
   
为了使“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更加有序、更加有力地进行下去,由公民自发自愿组成的“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协调组发布如下公告:
   
1、我们将努力使“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持续下去,直至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为止。如果刘贤斌被判决无罪,或以其它方式释放,“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将宣告停止。但是,如果宣判有罪施以徒刑,那么“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将持续下去,直到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那天。
   
2、为了使接力绝食行动能够有效地持续下去,原则上在刘贤斌判决前,每日绝食人数为两人。如刘贤斌被判有罪,我们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3、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民应以实名或得到公众认可的笔名公开绝食者的信息。本着自发、自愿的原则,将名字、地域、联系方式以及绝食感言(体裁、长短不限)发到lxbgzt@gmail.com或“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组”skype群中,以便安排绝食时间。
   
4、我们会在绝食前2日内通知你,在得到你确认同意后,公告相关信息。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协调组
   
2010 91

附:已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民名单:

  西安
    张重发 贵州
      西 贵州
    李元龙 贵州
      译(女,原名程建萍)河南
      四川
    胡石根 北京
    张善光 湖南
    穆家屿 重庆
    朱虞夫 浙江
    廖双元 贵州  
    吴玉琴 贵州
    郭莲辉 江西
    张德邦 河南
    马玉忠 西安
    昝爱宗 浙江
    莫建刚 贵州
    陈晓昶 宁夏
    陈云飞 四川
    全林志 贵州
    许剑雄 陕西     
      四川
    毛庆祥 浙江 
      陕西 
    杨文婷 四川
    张先痴 四川
    戚惠民 浙江
    冯玉熙 四川
    魏桢凌 浙江
    王东海 浙江
    王荣清 浙江
    王荣耀 浙江
    祝正明 浙江
      四川
      四川
    枉成明 四川
    游精佑 福建
      北京
      四川
    端启宪(陆恒宪)广西
    莫之许(原名赵晖)北京
      四川
    白东平 北京
      四川
    梁凯旋 成都
    申有连 贵州
      四川
    沈小红 江苏
    李双德 四川
    田永德 内蒙
    周志荣 湖南
    张子霖 泛蓝联盟
      四川
    李金芳 河北
    王荔蕻 北京
      北京
      四川
      海(推特jianghai_)江苏
    姚立法 湖北
    董颜嘉(网名红枫)河南
    李东卓 泛蓝联盟
    李念生(网名雄鹰)安徽
    李春宏(网名壮志凌云)山东
    何培蓉 江苏
    王五四 (王永智) 浙江
    周国华 四川
      泛蓝联盟
    陈慧明 湖南郴州 
      北京
    单称峰 浙江
    陈惠娟 黑龙江
      江苏
      四川
      四川
(源于:《宪章论坛》)



我和刘贤斌的聚散人生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异见人士的妻子

陈明先


几年前,贤斌还在四川省第三监狱(在大竹县城)里服刑,一直在外面为他奔走呼号的朋友欧阳懿就正告我,要我写点关于我和贤斌的文字。我想我实在写不出。我和贤斌的相识很简单,并没有人们想象的传奇。199311月,我在遂宁中学教书。贤斌从秦城监狱出来了,帮他二嫂看守过店面。我常常去和他二嫂聊天,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和贤斌说过些什么呢?现在的我已无从回忆。虽然见证过1989年事件的场景,但对他的经历,我仍充满了好奇。遭遇过如此苦难还能乐观积极的男子,还有什么苦不能吃呢?我对他有着十二分的好感。虽然他没有工作,户口又在城郊的农村,但那时我已经意识到单位和户口在以后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只要他能养活自己,我就能养活自己和孩子。

我和贤斌交往,始于19943月。当时贤斌已经离开遂宁,开始穿梭于遂宁与成都之间,推销一种叫芒果茶的饮料。我一向疏于对钱财的关注,但看他吃苦耐劳,也就喜在心里。

大概是5月,贤斌说要到北京去。临行前,我们在遂宁破旧的街上溜达了很久。贤斌怕我孤单,提出给我买一台黑白的电视,我拒绝了;他又提出给我买一串金项链,我不愿意。后来我们想去照张合影来做纪念。可转了好几个相馆,老板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生意,我和贤斌只好花35块钱奢侈一下,照了一套(4张)黑白的婚纱合影。

暑假,二哥全家到北京旅游,捎去了我的信和送给他的衣衫。后来他们带回贤斌的信和一盒《似水年华》的磁带。信中说黄昏时分,他一个人坐在公园里,听着远处传来的钢琴曲,思念着家乡的亲人,是如何地泪流满面。

913,我们登记结婚。因为贤斌又要匆匆离开,来不及照标准相,我们就把一张黑白婚纱合影贴在了结婚证上。贤斌带着一张合影到了北京,我守着三张照片呆在遂宁。也许是不堪相思之苦,贤斌也曾有让我到北京找工作的打算,但后来不了了之。

在贤斌母亲的催促之下,1995年的128日,我们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想是贤斌从人大学生一下变成监狱囚徒的遭遇,让他的母亲背负了太多的压力,而今她才有了扬眉吐气之日。贤斌的母亲说,她在婚礼上一直想唱歌。而我那可怜的母亲却一直在流泪,她是在婚礼前夕才得知贤斌全部的情况。我的母亲无奈地问:“刘贤斌有几分田地?”


在遂宁中学继光楼一楼西侧紧邻男生寝室的那间小屋,我成了贤斌的新娘。我们的新家很简单:一张24寸的黑白合影挂上了墙,漏光的塑料绿方格纸贴满了大大的窗户。如果站在窗前眺望,可以看见院里的一棵大榕树、一座青瓦盖的小亭子和一口古钟。古钟早已被人遗弃,几乎就没有发出过声音。婚后的第一天早晨,贤斌孩子似地拿着铁锤去敲钟。假期的校园很宁静,那浑厚古朴的钟声悠远而绵长。

这个生活细节,贤斌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起过。我想那是因为小屋和钟声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也是我们不可多得的安宁生活的象征。

正月初四的晚上,我们和贤斌的同学聚会回来,发现学生寝室的大门没上锁,小屋的门已经被打开。房间里的东西井然有序,但放在书桌里的两台相机中的一台不翼而飞。对于这次被盗的蹊跷之处,贤斌有别样的理解:小偷的目的在于胶片,而不是财物。这样,友人陈兵被迫丢失了他的相机,而我和贤斌被迫丢失了关于婚礼的所有记录。

贤斌已隐约感觉到了些什么,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心情。我虽有些遗憾,但也无从追究。只是一提那些相片,我常一厢情愿地想它们还躺在一个安全的角落,也许某一天会被如数归还。

婚后贤斌和我呆了多久,我记不清。他总是匆匆而去,突然而回。他一走,我的心就跌入了无底的深渊,没有他的一点音讯,我的担心无处倾诉。也许是相聚的日子太少太少,以至于结婚多年之后,看他突然回来,我还会满怀羞涩,心跳不止。

1995年的夏天,贤斌带着我去保石中学看望他的好友欧阳懿。那时,欧阳懿已经为人父了。孩子甚小,我和罗老师在家看小孩,欧阳懿就带着贤斌到当地农民家里搞调查。调查归来,贤斌很兴奋,挥笔写了好几天。

等到公安第一次抄家的时候,我们已经搬到了继光楼的三楼东侧。那是木制的三间屋的房子,还有一个阳台和简易的厨房厕所。家布置得简单而温馨,贤斌在这里学会了做饭炒菜。


1996年的34月,贤斌的出行就没有以前那么自由了,他回家的消息很快就会被公安知道,然后被带去问话。那个时候的问话多少有些剑拔弩张的味道,贤斌不想与他们纠缠,后来干脆就不回家。

我们夫妻的相见变得越来越艰难。5月的一天上午,贤斌的母亲过来说贤斌回来了,在她小东街的出租屋里。我慌慌张张地赶过去,躲躲闪闪地进了母亲的房屋,看见贤斌坐在破旧的长凳上,削着香桃在等我。

下午,贤斌带我到遂宁一中隔壁的公园漫步。相对于家来说,偏僻的公园是比较安全的地方。我们依偎在公园的长凳上,一直坐到黄昏。晚饭吃过“冯水饺”,贤斌带我到涪江边上。那时的江边垃圾满地,乱石成堆,很少有人行走。我们手拉手在暗淡的灯光下走来走去,一直走到深夜。后来走累了,贤斌才决定进城。我们穿街走巷,好不容易找了一家不需要登记的小旅馆住下。

公安好长时间没有看到贤斌了,他们一定很着急。6月初,我接到父亲病危的电报,急急忙忙赶回了仁寿老家。一路上,我发现有个穿戴体面的男子一直跟着我。他跟着我一次次地换车,还会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大哥大)躲到一边去和谁联系。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们在找贤斌呢!关于这个人身份的判断,我后来在嫂子那儿得到了印证。因为不久她就问我:“妹夫出什么事了?为什么公安到这儿来打听他?”

1996年的美洲杯开赛了,贤斌像一只倦飞的鸟儿回到了家里。国保闻风而至,贤斌中学时的班主任(学校的副校长)带着一群人敲开了我家的门。师生在这样的场合下见面,多少有些尴尬。很快,贤斌就被气势汹汹的公安政保处长王延文带走,另一些人则留在我家翻箱倒柜。

警察移动了我的床褥!
警察翻乱了我的衣物!
警察打开了我的日记!
警察在阅读我的文字!
……

他们肆无忌惮地侵犯了我的隐私,我就像第一次被人剥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我紧张,愤怒,全身都在发抖。我怀揣着贤斌塞给我的通讯录,故作镇静地在阳台上走动。

第二天,贤斌安全地回来了,而那些记录了一个女孩十四年的青春与梦想的六大本日记却被我烧个精光。


19975月底,在孩子出生前夕,贤斌暂时结束了他的行程,决定在家里呆一段时间。看我已经“大腹便便”,步履艰难,他常暗自担心。一天,我上街闲走,到了二嫂的店面,一时聊得开心,忘了归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613上午,孩子剖腹降生,贤斌喜不自禁。每天,他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忙得不亦乐乎。孩子还没满月,他说:“我最近要出去一趟,我让妈过来帮你!”

给我留下一些生活费,贤斌好似无所牵挂地离开了。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似乎也不用知道。可是那个秋天,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贤斌已经不是我们的贤斌,而是一个肺结核复发的病人。他嗑血不止,只好住进了医院。我推着小孩,穿梭于家、菜市场和医院之间,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哀伤。

贤斌是一个坚强的人,但复发的病情让他脆弱得像一个需要宠爱的孩子。为了支付他的医药费和营养费,我绞尽脑汁,四处筹借。后来实在是没有颜面借钱了,就贱卖了贤斌的母亲给我的金戒指——我永远记得那天自己小心翼翼地走进天上街私人小金铺时的心酸:“我拿什么来拯救你,我的爱人?”

那是贤斌第二次患结核病。贤斌的母亲心急如焚,她想尽了各种办法,试用了各种偏方,企图将病魔赶走。听说用一种草药泡洗可以减轻病情,贤斌的母亲从几公里外的仁里场背了一口大铁锅到我家熬草药水。她节约家里的生活费,不停地周济我们,我们才得以勉强度日。

警察也曾到医院看望贤斌,当然他们的看望是否还有别的意味,就不得而知了。98年的春天,贤斌的病情已经好转,可以在家静养了。4月,我们搬到学校大门口的一所房子里。房子陈旧,但空格很多,可以安排成三居室。这样,贤斌的父亲就能住到我家来,照顾我们达12年之久。

那时,贤斌的父亲70岁,身体还算利索,他常用竹车推着孩子四处走走,贤斌也就跟了去。他们常把孩子推到隔壁的川北教育学院。学院有个大花园,花园里面一年四季都有花开。我一上完课,常常跑到一棵婆娑的桂花树下去找他们,一家人便在那里团聚。去的次数多了,那些美好的金桂、柽柳、紫藤便长在了我们的心里。贤斌出狱后不止一次地告诉孩子他曾带她去看花开听鸟叫,可在13岁的少女那里,怎会有父女相依的温馨记忆?

贤斌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但他还是有些等不及了。夏天一过,贤斌就到了成都。不久,他从家里带走了床单、棉被等日常用品,似乎是要长住下去。孩子幼小,需要人疼爱,我加倍努力试图弥补缺失的父爱,并在她的成长中感受到了快乐。

12月,贤斌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并带回一台传真机。传真机要和电话连通,才可以用来向通话的对方传输文件。为此,家里才装上了电话:08252248222

贤斌难以抑制自己对传真机的热情,他足不出户,终日忙忙碌碌。而周围的气氛似乎异常紧张:王警官的脾气越来越大,警察抄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他被传唤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往往一去就是48小时。

后来,警察的车没日没夜地停在楼下,我们在三楼也能听到它的轰鸣声。贤斌的行动受到了限制,他呆在家里,没办法把写好的文章打印出来传真。

一天,我去买菜。贤斌把他的文稿给了我。我找了家偏僻的小店,把它们打印出来,装在买菜的布袋里提回了家。贤斌的文字继续不断地传真出去,国保感到奇怪,就跟踪了我,并扣押了小店老板的打印机和复印机。我被带到公安局,第一次受到警察的盘问。

对于警察无休止的骚扰,贤斌十分气愤,他带着孩子到遂宁市公安局抗议。1219日,在公安局大门口,因贤斌拒绝接受传讯,气急败坏的王延文就指使手下的几名警察暴力拉扯,以致撕破了他的衣袖。1999年的1月,气氛似乎有些缓和,贤斌又离开了遂宁。

寒假一到,贤斌的父亲就回到仁里老家,忙着准备年货。我和孩子相依为伴,盼着贤斌早日归来。虽然家里已经安装了电话,但贤斌很谨慎,他的电话从不曾为我们母女响起。直到春节前两天,欧阳懿说贤斌出事了,他被关进了北京的收容所,我忐忑不安的心才落了地。

1999年,我和孩子过了一个残缺的春节,但我没想到这种残缺只是一个开始,它将一直延续到2008年。


1999613孩子两岁的全家福

1999年的613,孩子满两岁了,我们照了张全家福,这是我们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张满载幸福和快乐的照片。20日,在干女儿的生日宴后,贤斌抱着孩子合影,但谁也不会想到这将成为他今生的怀抱温暖过孩子的唯一证明。

77,警察闯进家门,简陋的家顿时狼藉满地。孩子幼小,无甚惊恐。贤斌被带走时,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孩子,就像以前每次离家和我的永别(他总是在告别,但对我而言,他每一次的告别都是永别)。86,贤斌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93,他被送到了四川省第三监狱(在大竹县城)。

大竹原本是川东的一座小城,是我不曾到过的地方。但在漫长的十年中,我和我的孩子一次次挤火车乘大巴在崎岖的山路上狂奔。因为山高路险,大巴车开得险象环生,每次我都是紧紧地抱着孩子犹如去奔赴死亡的约会。

为了转移紧张的心情,我和孩子看山,看树,看冒着白烟的山坡。只有大巴车驶过长满麻杆的九龙山脚,我悬着的心才能放下来。在那个偏僻的山中小县城,我们住过8元的旅馆,吃过最简单的饭菜,我和贤斌的母亲及孩子相依为命。

我对监狱的印象来自1995年的那个夏天,好友陈卫从北京被转送到四川省第一监狱(在南充市高坪区),我和贤斌去看他。在一个类似大食堂的屋子里,隔着一个铺满白瓷砖的长台,贤斌和陈卫抽着香烟握手言谈。从此,我以为在中国的监狱里犯人和他的亲人都是可以握手言谈的。

见贤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穿过两道大门,经过繁琐的程序,才能在一间满是监视的眼睛的房间里见到他。当欧美电影中探监的场景真实地出现在面前,我才明白让孩子和贤斌在狱中共度春节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和天真。

在三楼一个不太大的房间里,有一个用防弹玻璃隔出的长方形空间。每次,贤斌满脸微笑从玻璃罩的那头走过来,坐在我们的对面。虽然是面对面,我们却感受不到对方的气息,只能在电话里闲聊半个小时。

有一年的春节,我带着几个侄子去看贤斌。那年运气特好,居然被允许和他吃一顿火锅。我和贤斌挨着坐了一个多小时,居然不敢去拉一下对方的手。孩子7岁那年,她欢天喜地地跑进玻璃罩拥抱了贤斌,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妈妈,你们俩也拥抱一下吧!”我和贤斌迟疑地站在两边的门口,不约而同地望了一眼管教干部,好不容易迈出一步,完成了夫妻间的十年一抱。

贤斌是一个内敛的人,在信中却柔情万种。他不停地教育孩子,给孩子画画、讲故事。而我自从知道第一读信人不是他,信就变成了公式化的文字。我总是向他汇报家人的情况,极少流露出我的悲伤——我不想让公安和狱政科的人在我的悲伤中狂欢。但我的有些文字是伤感的,而贤斌居然看不出,以至于后来我说写信时总要泪流满面,他甚为惊讶。

大概是2001年,贤斌来信说长胖了。我有些担心他的病身(肺结核并未痊愈),就提醒他注意是不是浮肿,顺带提及50年代的全国大饥荒。结果在下一次的探望中,狱政科的一个像模像样的人拿着我的信指责说:“你还是老师,怎么能这样说呢?什么叫全国一片肿啊?”我毫不退让,和他大声争吵起来。

2005年以后,我的信更多地变成了对照片的解说。我开始习惯用照片和贤斌交流,比如郊外一只翻飞的红蜻蜓、孩子的长笛演出和家人春节的聚会,我希望贤斌能在我的照片中直观地感受自然和生活,从而用灵魂走近我们。


贤斌在狱中了,我以为生活会从此平静:他将不再漂泊无期衣食无着,而我和孩子也将免受惊吓与伤害,不在惆怅与无助中度日。

谢军大姐(黄晓敏的前妻)和罗碧珍老师(欧阳懿的妻子)曾说过她们的孩子如何在惊恐中看着公安翻箱倒柜然后把父亲带走,我庆幸我的孩子还幼小,不曾懂得恐惧和伤害。我安享暴风雨之后的这种宁静,并在宁静中生出些幸福的感觉来。

贤斌的朋友偶尔会来看望,走时会留下一些关于贤斌的文稿。我忙着照顾两岁的孩子和那养家的工作,也无心细细欣赏。

但“六四”前后,我还会被怒目圆睁的公安人员郑大双带到学校的保卫科去询问。有时是咄咄逼人,有时是好言相劝。也许是我对贤斌的不离不弃让他们失望了,他们曾威胁说要弄我到乡村小学去教书。其实,我都做好了回家种田的准备,这些威胁对我没有一点杀伤力。

2001528的晚上(贤斌已入狱快两年了),郑大双带着大队人马突然敲开了我家的门。说是贤斌在狱中有违法行为,需要抄家协助调查。警察再次翻阅了我家的每一个角落,最后只找到欧阳懿和火戈的几篇文学味特浓的文章,还有张先生(很遗憾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写的一封信。他们如获至宝,就把我带到学校的行政办公室,询问至深夜。

张先生是荷兰人,年轻的时候被划成右派。出于同情,2000年的春节他在信中夹寄了100美元和40荷兰币作为孩子的压岁钱。信是用繁体字写的,内容一清二楚。但警察在这封信上纠缠了很久,似乎想从里面挖出什么东西来。看他们小题大做的样子,实在是很滑稽。但我不想陪他们玩这种把戏,就说孩子需要我照顾,我要回家。他们就利用我的弱点,威胁说:“你说不清楚就别想回家!”在他们面前我永远都说不清楚!我把心一横拒绝说话了。他们没办法,就开车带我到北门一个较远的地方,把我关进了一间屋子。

那屋是在二楼,里面有几架双层的铁床,很像学生寝室。只是空荡荡的,似乎无人住过。我借着灯光打量,才发现中间那架床的上铺有一棕垫。我爬上床,和衣而睡。

第二天早晨,“吃饭了!”的吆喝声把我叫醒,我看到一个老头从房间的小窗口推进来一碗稀饭。吃过早饭,我朝窗外看过去,能看到一棵大树绿幽幽的树梢。老头在长廊上来回两次,也许是看我太像正派人,就找了本杂志给我打发时间。

到了下午5点,一个胖胖的女人把门打开了。在她的办公室,我补填了一些登记手续。她敷衍地问我对昨天的问题还有没有什么补充之后,就让我回了家。

在这个世界上被蒸发了24个小时,除了贤斌的父亲和孩子,其他的人一无所知。等我和陈卫联系上的时候,他说:“我也刚从戒毒所被放出来!”原来我们是关在同一个地方,只是他在一楼而已。我问:“你中午吃的什么菜?“土豆!”说完,我们俩放声大笑。


1999年的年底,在川北教育学院外面的广场上,公安机关搞了一个大型的图片成就展。听说贤斌被审判的照片就挂在里面,我没去看。

我的丈夫被判刑的消息慢慢在社会上流传。我和孩子成了可怜的人,我也成了有些人躲闪的对象。在那样的年代,如果你还想升官发财,和我这样背景的人交往是危险的。

为了让仁寿老家的亲朋好友过上安宁的生活,我几乎和他们断了联系。我的母亲是在2005年底才知道贤斌被捕入狱的事,那时贤斌已经在狱中熬过了6个春秋。

因害怕陈卫的母亲一夜白头的悲剧重演,我把母亲带到川北教育学院的花园里,先告诉她贤斌获奖的消息以及获得的奖金,然后告诉她贤斌判刑的具体情况以及我现在的处境是如何之好。一字不识的老母亲如释重负,似乎能理解发生的一切。她显得那么年轻那么恬静那么智慧,让我觉得多年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可一连好几天,母亲总躲在厨房里落泪。孩子不满8岁,但已经懂得安慰别人:“外婆,你不要哭。我爸爸在里面教书,他好得很!”

虽然极少得到来自我老家亲人的关怀与照顾,但我和孩子还是幸运的。2000年的“六一”儿童节,一位退休的右派教师悄悄来到我家门口,送给三岁的孩子一袋李子和娃哈哈。我的一对朋友,他们夫妇带着孩子常来我家走动,多年来对我的孩子呵护有加,形同己出。盐市街诊所的一个女医生,有着悲悯的情怀,每次给我的孩子看病,她总是细心安抚,不收或少收药费。陈卫的母亲,毅然取出放在股市里的养老金,借给我买下百盛家园的房子。而远在重庆的邓焕武老先生,多次登门看望我和孩子,并借给我房屋的简装费,让我能在2002年的9月安顿好一个新家。虽然贤斌不能回家,但在百盛家园的生活是简单而幸福的。

2002年的625国保再次传唤了我,但在以后的6年里,公安好象忘记(其实他们一直蠢蠢欲动)了我的存在,不曾到家打扰我。只有两次(一次是重庆警方来调查肖雪慧是否为我送过美元;另一次是遂宁警方要求我在奥运期间不能离开遂宁)把我叫到学校的行政办公室,要么询问,要么警告。我安心工作,攒钱养家;孩子健康成长,学业优秀。

2002125,欧阳懿被成都警方带走,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2年。罗碧珍老师很悲伤,而我却无从安慰她。因为在当今的中国,每一个异见人士的妻子都有可能面对这样的命运,我不知道我们的哭泣能改变多少现实。

与贤斌的漫漫刑期相比,欧阳的这2年似弹指一挥间。2004年的124日上午,欧阳被狱警送回遂宁老家,与去成都迎接的罗老师错过,保石派出所的人只好把他送进城里。在和平路的桥头,我和孔杰(欧阳懿的同学)终于见到了他。

两年的牢狱,让欧阳懿还是有了好些变化。当他单薄的身躯从对面穿过来,我竟看到了多年以后贤斌的无助与苍凉。

在梦里,我见过贤斌回家的无数种方式。最初,总是我去探监劫狱,助他虎口脱险;后来,变成了贤斌笑眯眯地回来,挎着包,风尘仆仆的样子;再后来,只能听到他提前回家的消息,但总是见不到身影:我想我的梦由希望到绝望而最终陷入了渺茫之中。

20089月,贤斌在信中告诉我刑满的具体日期,但我没有人们想象的那般喜悦。对于我和他来说,自由显得是多么奢侈!贤斌用了10年的时间离开我,那我们又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走近对方呢?我不忍见到他的无助与苍凉,难道他就忍心看我似盐碱地般的坚硬?

记得一段描写俄罗斯异见人士妻子的文字,说她的脸上再也看不出快乐和悲伤。我想我也终将变成那个麻木的老妇人,因为从2008116日到2010628日,只有1年零7个月又22天的时间,我和贤斌还在走向对方的路上。

后记:鉴于篇幅的原因,有些关怀与帮助难以细说,故在文中隐去。十五年来,我所经历的一切,也是中国那些异见人士的妻子已经、正在或将要经历的,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曾经是、正是或将是异见人士妻子的女人们!

2010714——810写于百盛家园
(源于:《民主中国》)



两个人,千万颗心的感动——致明先、贤斌

杨宽兴


实在想不出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垂泪的形象有何美感,却总有些什么来打破内心的平衡,所以,要学会躲避的技巧,好在,闭上眼,世界——至少它的某些部分——便不存在,于是,当陈明先的文章标题“我和刘贤斌的聚散人生”出现在眼前,立马就警觉起来,第一反应是不敢看,不要看。不知不觉间,鼠标却已禁不住按下。

多年前写过一首诗,将贤斌和明先的故事喻为“黄翔之后最伟大的爱情”,也许,这只是以我有限的经验所作的归纳,但无论如何,十三年后重见黄翔和他的秋潇雨兰,纽约的深夜,年近七十的黄翔坚持要和妻子一起送我回住处,当我们迷失在蛛网般的道路上,听着不会开车、连英文字母都识不全的黄翔絮絮叨叨地为妻子“指路”,而他的秋潇雨兰则象对待孩子般耐心地指出他的错误,彼此依旧是爱意浓浓的语气,那一刻我肯定了自己的判断,的确,这是一场伟大的爱情,隔着25岁的年龄,经历过诸多苦难之后,他们仍把爱情坚持下去。伟大是不会贬值的。

刘贤斌和陈明先的爱情,同样是永不褪色的珍珠。尽管是一次泪水不止的阅读,却没有什么超出我的预料:故事梗概早已熟知,那是我世界观的重要组成;此前不知的,我能感受,而这正是我最怕读的文字,正如文章的副标题所说,这是献给所有异见人士妻子们的花束。泪水和苦难有着相似的味道。


第一次听说陈明先的名字是在1994年,当时贤斌在清华后门外一间月租150元的小屋子里和我毗邻而居。作为好友,只要同在北京,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聊天、抽烟、读书、会友、试图“策动革命”。 有次他离开一段时间,不知去了哪儿,他一回来我就去找他。和往常一样,我带着某个思路或计划走进去,一进门就掏出烟和打火机,但这次却感到有些异样,贤斌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喜悦,“我有女朋友了。”我从此记住了陈明先的名字。坦白地说,我有点怀疑这种“流浪民运”生活中遭遇的爱情能维持多久,但贤斌将他放在床头某处的小镜框递给我,要我看陈明先的照片。我记得照片上的陈明先一身白色裙装,一个清秀纯净的女孩。当我把照片还给他的时候,贤斌的目光中似乎有一点失落,或许他希望我说点什么赞美的话,与他分享这份喜悦,可我素来不和他客套,只是很世故地问了一下陈明先的情况,应该还是担心他如此深陷的感情能否持久吧。

贤斌说陈明先是他的高中同学,看过陈明先的文章,我才发现他们在中学时可能并不相识,只能算是校友,那么,他的“女同学”之说,可能是为了让我相信他们的关系具有一种传统模式的稳定性。我记得他反复对我说,陈明先人很好,对他也好。那时,他沉浸在初恋的喜悦和相思中,而远在四川的陈明先除了相思之外,更多的可能还是牵挂和担心。

我为贤斌高兴,却没想到这是见证一份伟大而残酷的爱情的开始。爱情乃人间私事,能够被称为“伟大”,自有其不同凡响之处,他们将用漫长的时间证明这一点。可谁能计算出陈明先将要为此担负的艰辛和苦难呢?


不约而同地,和杨建利几乎同时读完陈明先的文章。建利说,太沉重,停了几次,不敢一气读完,惊叹世间有如此坚韧而优秀的女子。谈起文章中的一个细节,建利不胜唏嘘:“直到春节前两天,欧阳懿说贤斌出事了,他被关进了北京的收容所,我忐忑不安的心才落了地。”也许,这最能表明他们婚后生活的状态,当听说丈夫入狱的消息时,妻子不说她有多难过,不说她有多牵挂,却说忐忑的心落了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异议圈子里很多朋友对电话有一种本能的戒备,因此,“专业”民运活动者刘贤斌一旦走出家门,妻子就会失去他的消息,只能期待着某一天丈夫从天而降。“他总是在告别,但对我而言,他每一次的告别都是永别”。这样的生活需要双方都有极其坚硬的神经系统,即便是这样,感情本身也是艰难的,“也许是相聚的日子太少太少,以至于结婚多年之后,看他突然回来,我还会满怀羞涩,心跳不止。”“有一年的春节,我带着几个侄子去看贤斌。那年运气特好,居然被允许和他吃一顿火锅。我和贤斌挨着坐了一个多小时,居然不敢去拉一下对方的手。孩子7岁那年,她欢天喜地地跑进玻璃罩拥抱了贤斌,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妈妈,你们俩也拥抱一下吧!’我和贤斌迟疑地站在两边的门口,不约而同地望了一眼管教干部,好不容易迈出一步,完成了夫妻间的十年一抱。”“贤斌用了10年的时间离开我,那我们又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走近对方呢?我不忍见到他的无助与苍凉,难道他就忍心看我似盐碱地般的坚硬?”“我想我也终将变成那个麻木的老妇人,因为从2008116日到2010628日,只有1年零7个月又22天的时间,我和贤斌还在走向对方的路上。”……

每读一遍,都是一阵阵揪心的疼,每读一遍,都是一串串滚烫的眼泪。这是什么样的的婚姻!专制者的监狱在制造怎样的人间悲剧?!

这么多年里,陈明先坚守着她一个人支撑起的家庭,等待一个近乎陌生了的男人有一天会找到这个家门,可能用不了多久,他会使她再次走上探监的道路,但是,只要没有警察打扰,没有人来查抄她的日记,那么,“我安享暴风雨之后的这种宁静,并在宁静中生出些幸福的感觉来。”“我安心工作,攒钱养家;孩子健康成长,学业优秀。”这份淡定,须眉男儿几人能有?在一个坚定的异议者背后,原来是这样海一般沉郁蔚蓝的奇女子。

套用一句广告词,21年中,对刘贤斌来说,“我不在监狱,就在走往监狱的路上”,苦难却更多地是由他的家人承担的,对于家庭,他几乎是一个罪人:母亲在他入狱期间病逝,临终未能见上儿子一面,父亲如今年过八十,儿子却不能膝下尽孝,没有刘贤斌的日子,妻子、女儿、家人相依为命,狱中的刘贤斌望洋兴叹。当一个良心犯入狱的时候,他无愧于任何人,但家人例外,往往,痛苦最深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妻子。这也是异议群体婚姻解体率特别高的原因吧。

对陈明先来说,爱情几乎就是苦守的代名词。“而我自从知道第一读信人不是他,信就变成了公式化的文字。我总是向他汇报家人的情况,极少流露出我的悲伤——我不想让公安和狱政科的人在我的悲伤中狂欢。但我的有些文字是伤感的,而贤斌居然看不出,以至于后来我说写信时总要泪流满面,他甚为惊讶。”陈明先和刘贤斌给我们的心灵以同样强烈的震撼,没有陈明先,刘贤斌只能更加孤独、艰难地守护他的理想,明先用自己的牺牲给了一个冰冷时代的英雄最深的温暖。


没有谁愿意过这种贫困、监禁、抄家、骚扰相伴的日子,但刘贤斌不能放弃他的信念,陈明先也不放弃对贤斌的爱情。贤斌出狱后,和他在网上的一次长谈,我给了他八个字的建议:“生活第一,工作第二。”这也是很多朋友的意见。他已经付出太多,长期的监禁也损耗着他的才华,如果能够安静地生活一段时间,陪一下妻女,闲暇读书、访友,可以让他对亏欠的有所补偿,同时弥补长期的监狱生活造成的对社会的疏离感。我想,异议者还是尽量要有普通人的生活,过普通人的生活更容易理解民主的真义吧。他终于答应了,但我忽略了一点,贤斌毕竟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地方,他说得清楚:不想再入狱,但随时有入狱的心理准备。该做的他还要做。

只要接触过贤斌的人,无不对他的人品交口称赞,我想,除了个人性格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他真诚地面对八九民运的理想,心无杂念。当他决定以整个的一生来追求一个民主的制度时,他是严肃的,因为这样的真诚和严肃,他让自己学会了怎样做事。我们都曾幼稚、浮躁,但思考着的刘贤斌却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成熟。

成熟主要并不意味着学会自保的技巧。对八九学子刘贤斌来说,他绝不会退守到“要做事”的底线以下,是否遭抓捕是不在他的考虑之内的,因此,只能说,在这样一个时代,他所遭遇的,是他的命运。

这也是很多人原本可能的命运。21年前,多少人曾在广场上展示梦想,并为此高举拳头许下誓言,然后,过早地经历了人世沧桑。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但如果我们不愿彻底放弃当初的梦想,如果我们不否认那种诺言的真诚,那么,我们应该看到,每一个八九学子,象刘贤斌这样走下来,刘贤斌的命运也会是我们的命运。如果不是作为一种借口,我们自然可以说,人世间有多条道路,但无法否认,刘贤斌所走的道路无疑是最艰难,也必不可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还保留着八九记忆,就会明白,“刘贤斌是我”——他是八九学子中最坚韧、最真诚的一个,他替大家去走了该走的路。

据说,上帝造人时将一种叫良心的东西安放在某处,我们的良心,整整一代人的良心,至少可以从刘贤斌身上触摸得到。21年来,他总是走在最危险的地方,没有犹豫、没有躲闪、没有回头。你可以说他傻,他索性给你傻个彻底;你可以比他聪明,但没几个人有这样绵延不断的胆气。说出一种生活的理念容易,但把一种简单的生活原则坚持到人际罕至的去处,则非圣徒或大傻冒不能为。21年前的梦想终会再来,在这21年中,我们挣扎、软弱、沉浮、坚持、突破,世界在变,我们在变,而刘贤斌的信念不变,这使他成为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坐标。如果说刘晓斌是八九知识分子最持久的梦想者,那么,刘贤斌已成为八九学子最主要的梦想承载者。

因此,许多人在说“我是刘贤斌”。说出这个名字,我们可以分享他的自豪,也承担他的苦难和工作,还有,说出这个名字,我们的心会变得坚韧、澄澈、开阔、达观、勇敢。让更多的人知道刘贤斌的名字就够了,刘贤斌无需阐释,他会简单而清晰地告诉人们其中的含义。必须让更多的人阅读刘贤斌,阅读陈明先作为妻子的感受,只要读过,只要上帝在你身上安放的东西还在,你就知道该做些什么,这也包括抓捕刘贤斌的人——为了良心安宁,为了日后不感到羞耻和愧疚,请释放他!

遗憾的是,抓捕者读不懂刘贤斌,正如他们读不懂刘晓波,他们以为把人关起来就消除了声音,而不知他们恰恰成了被抓者声音的放大器。巧合的是,要用搜狗输入法打出这两个人的名字,敲打的三个声母是相同的,如果我们把声母比作骨头,将韵母比作血肉的话,那么刘晓波和刘贤斌真可谓有着相同骨头的人,看似温和,却内力绵绵,监禁征服不了他们。那么,抓捕的目的何在?报复和泄愤?在社会变革的压力日益增加的今天,当权者竟还有心思事从报复和泄愤?!不解。


当我们谈论刘贤斌这样的英雄的时候,要记住他首先是一个人权受害者。和许多异议者及其家人的生活一样,贤斌和陈明先的经历是悲剧性的,他们的牺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因此他们的坚持和爱情才会是一个奇迹。

贤斌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被抓捕入狱、开除学籍,从此成为一个“无业游民”,“流浪民运”,生活的艰辛,非亲历者难以体会,据说有一次,因为饥饿,贤斌曾昏倒在成都的街头;在这个以官位和财富衡量一个人身份的时代,刘贤斌是被逐出正常生活之外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物,焦虑、恐惧、贫困、监禁、骨肉分离、则伴随着贤斌和陈明先相识之后的每一天。

而他还是个“四进宫”的囚徒,奇怪的是,他一无所有,却能给我们以力量。他让我们意识到,即使在最艰难的环境中,人也可以创造奇迹,并展示出肉身及人性的潜能。他让我们意识到,无论自身有多微小,一个人都可以不被征服,并显现出真正的高贵。我们所处的是一个过于复杂的世界,有时令人无所适从,可一旦刘贤斌和陈明先这样的故事潜入内心,人是可以被改变的。我想,当人们寻找幸福与宁静的时候,刘贤斌和陈明先的故事会给纵然完全置身政治之外的人以感动和启迪,使人更好地理解生活,而当我们终于可以通过一种制度走向自由和健康的生活,那时候,刘贤斌走过的路必会成为传奇,他们对爱情的坚守,这最悲伤和最美丽的爱情故事,也会给众生以人世艰难中爱下去的信念和能力。

毕竟,总有一些不寻常的生活给我们重新审视世界、人生的视角,在主导人类行为的理性之外,对心灵的触动和感动往往是改变我们的最有力因素。很多人已经被感动,这样的感动和真诚的敬意包含在每一声“我是刘贤斌”当中。一天又一天,相识和不相识人用饥饿自己的绝食方式,和刘贤斌一起承担苦难。越来越多的人会走到一起,放大感动、承担和梦想,总会有一天,这将成为感动整个中国和世界的故事,我相信。明先、贤斌,谢谢你们。

2010822
(源于:《民主中国》)

【宪章动态】

众学者呼吁:释放新疆记者 尊重言论自由


我们获悉,51岁的维吾尔族记者、作家海莱特·尼亚孜(Gheyret Niyaz身份证名字为海来提·尼亚孜),最近被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名判刑15年。海莱特生于新疆塔城,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曾担任《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他长期坚持在互联网上用汉语撰写文章,曾是“维吾尔在线”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的版主,逐渐成为众多网民关注的维族知识分子。

海莱特对新疆问题既有切身感受,也有系统研究。据亚洲周刊报道,2009年广东韶关事件发生后,他关注网上维族人的反应,认为七月五日要出大事,于七月四日下午八点,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并于七月五日上午十点,面见新疆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提出三条建议,但没有被采纳。他认为事件的诱因是推行双语教育和政府组织维人外出务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反映了如上情况,随后还披露了9?3事件的一些事实。他撰文指出,维吾尔民族在经济上享受不到资源优势带来的各种实惠,被日渐边缘化、贫穷化,而且,近二十年来新疆政府反恐政策的扩大化,意识形态领域里反分裂斗争的扩大化,以及大面积非人性化的人身检查、设卡盘查,严重伤害了维吾尔人群的感情,使他们处于高度紧张的心理状态,加剧了民族矛盾。
   
海莱特是一个保持独立精神、长期关注国家和民族命运、关注民生问题的维族知识分子。他主张维汉民族应该加强理解,其政治文化观点一直温和理性,甚至被认为明显具有亲体制的倾向,这样的知识分子对民族沟通和民族和解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海莱特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以重刑,势必会助长极端化情绪和行为,把更多的人推向对立面,极大地伤害包括维族、汉族在内的各族人民感情。
   
此外我们获悉还有其他一些维族的网站管理者和新闻工作者因为言论和观点而被捕或判刑,我们对此深感忧虑。我们认为思想和观点的表达,无论身份、民族和信仰,均应得到平等和充分的尊重。我们认为,海莱特等新闻工作者因言获罪,与“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宪法承诺相违背,与我国宪法明文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的精神相冲突,与我国已经加入并且生效的《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条约背道而驰。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尊重法治,有魄力、有智慧地创造保障公民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条件,这也将是化解民族矛盾、维护社会和平与国家统一的坚实基础。
   
联署人:
   
    王力雄(北京 学者)
    茅于轼(北京 学者)
    崔卫平(北京 学者)
    伊力哈木(北京 学者)
      色(藏人 作家)
    徐友渔(北京 学者)
    艾晓明(广州 学者)
      (北京 学者)
      建(北京 学者)
    郭于华(北京 学者)
    夏业良(北京 学者)
    章立凡(北京 学者)
    李大同(北京 学者)
    廖亦武(成都 作家)
    张赞宁(南京 学者)
      枫(北京 学者)
      毅(北京 学者)
    范亚峰(北京 学者)
      波(北京 作家)
    俞梅荪(北京 学者)
    郭玉闪(北京 学者)
    钟(北京 学者)
    彪(北京 学者)
   
2010730
   
(签名邮箱:99Gheyret@gmail.com,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所在城市及职业。)

附:以下为签名人名单:

序号  真实姓名     现居地       职业
1     王力雄        北京        学者
2     茅于轼        北京        学者
3     崔卫平        北京        学者
4     伊力哈木      北京        学者
5     唯色          藏人        作家
6     徐友渔        北京        学者
7     艾晓明        广州        学者
8      杜光         北京        学者
9      郝建         北京        学者
10     郭于华       北京        学者
11     夏业良       北京        学者
12     章立凡       北京        学者
13     李大同       北京        学者
14     廖亦武       成都        作家
15     张赞宁       南京        学者
16     周枫         北京        学者
17     朱毅         北京        学者
18     范亚峰       北京        学者
19     马波         北京        作家
20     俞梅荪       北京        学者
21     郭玉闪       北京        学者
22     黄钟         北京        学者
23     滕彪         北京        学者
24     郭宇宽       北京        学者
25     张春伟       上海        律师
26     苏雨桐       海外        NGO
27     陆以诺       上海        基督徒
28     姜力钧       辽宁铁岭    作家
29     李宇         四川德阳    角马俱乐部发起人
30     王炜         山东        自由职业者
31     许晖         北京        自由作家
32     许梦芸       上海        文案策划
33     杨建利       美国        学者
34     梁博华       广西玉林    工人
35     郭卫东       浙江嘉兴    自由职业
36     何杨         北京        独立纪录片制作人
37     杨威成       珠海        民工
38     陈西         贵州        人权捍卫者
39     李元龙       贵州        自由撰稿人
40     廖双元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1     吴玉琴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2     陈德富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3     杜和平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4     莫建刚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5     徐国庆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6     李任科       贵州        民主人士
47     全林志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8     杨开新       贵州        人权捍卫者
49     张重发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0     田祖湘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1     马玲丽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2     雍志明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3     吴郁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4     王藏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5     申有连       贵州       人权捍卫者
56     韩荣利       法国       自由艺术家、公民记者
57     张逸梦       法国       自由艺术家
58     王龙蒙       法国       自由艺术家、六四流亡学生
59     李泽锋       广州       学生
60     王仲夏       北京       市民
61     董长勇       上海       工程预算
62     刘灵儿       湖北       自由职业
63     朱瑞         加拿大     作家
64     刘豪       湖南浏阳     应届毕业生
65     王荔蕻       北京       公民
66   Mihray Abdilim  美国       自由亚洲电台维语频道
67     胡平       美国纽约     学者
68     吴应军       深圳       职员
69     万延海       北京       公共卫生专家
70     张嘉辰       上海       实验员
71     韩松志       北京       自由人士
72     郭莲辉       江西       律师
73     武宜三       香港       自由写作
74     张海涛       乌鲁木齐   自由职业
75     李永峰       香港       媒体从业者
76     王健鸿     广东从化     大学生
77     华泽         北京       独立纪录片导演
78     王宁         新西兰     记者
79     巩胜利       北京       独立学者
80     胡荻         北京       新闻人
81     刘健         北京       自由职业者
82     浪子(吴明良)广州      媒体人
83     华夏         美国       律师
84     傅希秋       美国       律师
85     李耀基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
86     冯爱玲       香港       文员
87     宋迈克       巴黎       留学生
88     林渊         香港       自由撰稿人
89     帕米尔       乌鲁木齐   公民
90  Maggie McBride 英国格拉斯哥编辑
91  Kelley Currie   美国华盛顿   高级研究员
92     胡军         新疆       维权人士
93     王华庭       昆明       咨询顾问
94     曾勇         武汉       学生
95     李华         北京       自由职业
96  William F. Mei    美国       商人
97     王勇       湖北黄冈     公民
98     周为         加拿大     自由撰稿人、设计师
99      薛晓锋         上海       工人
100     罗世宏         台湾       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101     温云超         广州       媒体人
102     刘泰           香港       社运人士
103     管锦涛         北京       公民
104     张飞燕         上海       公民
105     吕易         澳大利亚     牧师
106     白丁           北京       多媒介艺术家
107     李国宏         重庆       自由撰稿人
108     刘铮           北京       设计师
109     吕昀龙       吉林长春     公务员
110  艾尔科(维吾尔族)土耳其     学生
111     孟浪           香港       作家
112     十岗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公民
113     王成         浙江杭州     律师
114     华春辉         无锡       公民
115     吉祥           西安       公司职员
116     扎西顿珠       纽约       人权义工
117     王小山         北京       专栏作家
118     杨立才         北京       艺术家
119     许盛波         山东       公民
120     马腾         江苏徐州     学生
121     莫敢兵         香港       公民
122     王志泉         河北       大学老师
123   阿卜杜凯尤穆   新疆喀什     商人
124     黎志明         广东       无业
125     郑渊洁         北京       童话作家
126     蔡淑芳         香港       義工
127     劉沛           北京       學生
128     杨昭           湖北武汉   大学生
129     翟明磊         上海       獨立記者
130  Tenzing Thokyal (图伯特藏人)   美国华盛顿   研究员
131     杨昭         湖北武汉     大学生
132     姚新勇         广州       大学教师
133     牛雨飞         日本岡山   学生
134     陈茂森         江西奉新   维权
135     陈龙(昆仑风) 杭州       自由写作者
136     陈佳莉         东莞       公司职员
137     徐波           云南大理   企业员工
138     嚴曉霖         北京       記者
139  阿卜杜勒•穆纳瓦尔 澳大利亚   学生
140     张鉴康         陕西西安   律师
141     Adil           乌鲁木齐   文化工作者
142     夏惠         北京       学生
143     王睿         法国       研究生
144     郑创添     广东      技工
145     塔依尔    新疆乌鲁木齐  学者
146     杨森         广东       学生
147     沈兆华     上海浦东     公民
148     郭少坤       江苏       独立自由撰稿人
149     谈军武       江西       自由职业者
150     蔡崇国       法国    
151     杨威         永州       公民
152     李浩         上海       工程师
153     张菁       美国纽约     编辑
154     李和平       北京       律师
155     武文建       北京       画家
156     殷德义       北京       研究员
157     罗晋       四川成都     学生
158     张煜欣       重庆       研究生
159     何士林     浙江杭州     自由职业
160     张煜欣       武汉       研究生
161     杨震         上海       公民
162     江天勇       北京       人权律师
163     代彬         上海       业务员
164     林青         广州       职员
165     游精佑     福建福州     工程师
166     王冰       河南安阳     中国民主党人
167     邓洪明       广州       软件工程师
168     野渡         广州       网络传媒人
169     王建华       珠海       企业职员
170     张天佑       浙江       IT
171     张宗盛       南昌       记者
172     高林         广州       公民
173     李逸峰       大连       学生
174     李华         河南       自由职业
175     田永德       内蒙古     自由撰稿人
176     唐荆陵       广州       法律人
177     周晓晓       贵阳       编辑
178     徐露       江苏常州     公司职员
179     林明理       浙江       教师
180     张永攀       北京       自由撰稿人
181     唐小昭       上海       自由写作者
182     梁逸勇       广州       机械
183     李平         江苏       记者
184     张松         北京       自由职业者
185     刘沙沙       北京       民主人士
186     温庄明       广东       未就业
187     左志强       广州       程序员
188     卓志方       深圳       web工程师
189     闵永嘉       武汉       学生
190  ZHENG GAO  GERMANY   exiled-dissident
191     王纯         美国       教师
192     杨子立       北京       公民
193     李鸿伟                 大学生
194     古川         北京       人权捍卫者
195     严正学       北京       画家、作家
196     徐旭         武汉       学者
197     孙晓红       郑州       公民
198     李疆伟     广东佛山     执业药师
199     郭喜斌       北京       无业
200     小小         香港       律师
201     崔耀         上海       公司职员
202     朱丹请       上海       学生
203     陆自范       湖州       工人
204     彭云         上海       工程师
205     WILL        US         医生
206     杨理帆       北京       IT
207     陈泓成     广东珠海     学生
208     轩辕龙曦   陕西西安     社会工作者
209     叶飞         成都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
210     刘毅         北京       艺术工作者
211     蒋江灵       武汉       学生
212     黄正贵     江苏无锡     个体经营
213     王博         安徽       公民
214     王中陵       西安       自由撰稿人
215   C.H. Jheng      台湾       公民
216     王净江       英国       英國艾賽克斯大學哲學係博士生
217     张辉         北京       学者
218     朱虞夫       杭州       自由撰稿人
219     帕尔哈提     北京       学生
220     沈纯理       上海       专线研究者、自由撰稿人
221     杨海         西安       学者
222     唐吉田       北京       律师
223     胡金洪       浙江省     工程师
224     刘省三       北京       公民
225     蔡咏梅       香港       杂志编辑
226     徐旭         深圳       学生
227     张敏      美国马里兰    记者
228   尾谷怀        日本        学者
229   游家鑫       福州市       软件工程师



废除劳教主张书签名超600人,发起人受到威胁


据维权网报道,《要求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行政法规的公民权力主张书》的签名,截止93已经达到621人。这份签名书自8月中旬公开发布以来,获得各界人士的支持,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其签名人数就增加了近300人。此外,还获悉,92湖南国保来到发起人之一的肖勇家里,要求他停止参与整理《废除劳教名单》和停止发送联署《公民权利主张书》的相关信息。对此,肖勇问了一句:“我犯法了没有?” 对于国保的骚扰,肖勇表示:“其他压力都不是压力,唯一的压力就是众叛亲离。我只有两条路:一,六亲不认(是他们不认我);二:忍辱负重。”
   
下面是这份主张书的具体内容以及最新签名名单:
   
要求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
劳教行政法规的公民权力主张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
   
在《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实施即将年满53周年之际(83),我们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特在此一起强烈呼吁,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劳教行政法规,主要理由如下: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行政法规违反《宪法》,违反《立法法》等上位法,明显无效,应立即废除。
   
第一、违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但根据现在实行的劳动教养规定,不经司法程序审判,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为4年,明显是违宪的,应该归于无效。
   
第二、违反上位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但现在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是由国务院制定,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8次会议予以批准,195783日国务院公布后实行的,所以其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是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那么,很明显,在《立法法》实施后,该规定事实上已经违反了上位法《立法法》,应该是无效的。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同样也是违反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也应该是无效的。
   
第三、《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行政法规,违反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保护人权的世界潮流不合,有损国家形象。
   
1998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根据该《公约》的精神和联合国相关解释,所有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决定必须通过正当程序并由法院作出判决。中国作为崛起中的大国,理应正式批准《公约》,信守《公约》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快废除《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树立一个真正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第四、《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实践中已经变异,沦为某些地方恶吏打压迫害上访、举报公民的工具,影响极度恶劣,严重伤害了公民和政府的宪法关系。
   
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车道,整体实力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因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社会矛盾加剧,导致各地上访、举报各类公职人员犯罪的公民都为数甚多。而关于上访公民、举报公民被劳教的报道也时常见诸媒体,其中有不少是冤案,以至于严重伤害了公民和政府的宪法关系。部分地方恶吏的恶行导致政府整体公信力下降,已经动摇社会的安定,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废除《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提升政府公信力更是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应立即付诸行动。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我们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不仅有权利而且有权力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下一次会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时,对《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立即撤销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10716
(源于:博讯网)



精神病医学被广泛滥用 19名参会专家收到呼吁信


1日-5日,“2010年世界精神病学协会国际大会”在京召开,这是中国首次承办世界级精神卫生学术会议。会议首日,包括律师、大学教授、社会工作者、公共卫生工作者以及滥用精神病医学受害者共17名业外人士向大会主办方之一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以及19位业内参会专家发出呼吁,要求尽快落实世界精神病学会关于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填补中国精神科医师职业伦理空白。
   
l  精神病医学被广泛滥用 参会的精神科专家也曾是受害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精神卫生发展相对滞后。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精神病学被滥用。
   
 “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精神科医师漠视精神病人的权益,更有甚者,把非自愿住院及治疗视为普通消费行为,对付款人或送治人负责,视付款人为服务对象,而不对病患者负责,从而出现了‘孙法武案’、‘何锦荣案’、‘邹宜均案’、‘徐林东案’等诸多匪夷所思、触目惊心的个案。”
   
黄雪涛律师是本次呼吁的发起人之一。从2006年介入邹宜均案以来,她一直关注精神病人权利议题及精神卫生制度改革。
   
我国精神病医学伦理规范一片空白的现象,令黄律师感到非常忧虑:“在复杂的利益冲突中,缺乏正确的职业伦理指引,精神病医学极容易被滥用,医生们做了坏事而不自知。而一旦滥用,不仅受害者得额公民权利被严重践踏,个别精神科医师自己不知道错在哪里。不仅是个别医生的职业风险,还严重败坏了中国精神科医学的行业形象。大家都是受害者。”
   
 “精神病医学在西方发达国家,过去也曾经走过弯路,也曾出现过践踏公民权利的恶性事件,因此WPA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成为全世界精神科医生的职业行为指南,比如,如何尊重精神病知情同意权、自主权、隐私权,如何处理医生的双重责任,马德里宣言都做出清晰指引。但很遗憾,我所接触到的精神病滥用个案中,很多医生恰恰违背了这些职业行为规范。”黄律师如是说。
   
由于精神病学被滥用,一些精神科医师也成为了受害者。本次大会的参会专家之一、国内知名的精神病专家、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纪术茂教授就曾因为给有关领导写信反映问题,被自家医院定性为精神病患者,并写在了该院回复给上级部门的文件上。而该文件认定精神病的依据,竟然是另一名精神病医生的几句私下闲聊。
   
 “纪教授的遭遇说明,如果精神病学滥用得不到有效抑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说,“我们呼吁填补中国精神科医师职业伦理空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权益。”
   
l  19名参会专家收到呼吁信 精神病人首次发出自己声音
   
为了制止精神病医学的滥用,17名业外人士联合发出了《关于落实WPA〈马德里宣言〉、填补中国精神科医生职业伦理空白的呼吁》。这些来自精神病医学行业以外的人士既有大学教授,又有社会工作者,既有曾经代理过精神病人权益案子的律师,又有滥用精神病医学受害者。
   
据悉,这份共同呼吁已经在大会首日寄往国际会议中心和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而且,参加本次大会的19名参会专家都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收到该呼吁信。
   
李仁兵律师,曾经代理多起精神病人权益案件。“北京陈淼盛一案令我印象深刻,当时北京回龙观医院拒绝陈淼盛的亲属将其接回家中,理由是谁接谁送:因为人是单位送进来的,所以没有单位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法领他出院。”李仁兵律师感叹道,“我国精神科医生的职业伦理问题绝不能再拖。这么严重的问题,应当引起本次参会专家的足够重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精神病人权利首次集体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所有呼吁者中,滥用精神病医学受害者所占比例接近三分之一。他们顶着或曾经顶着精神病人的帽子,不仅代言精神病人权利,更代言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滥用精神病医学受害者郭俊梅说:“我们呼吁精神科医师的增强职业伦理规范,希望不要有人再重复我们的不幸遭遇。”
   
“在精神卫生领域,精神病人一直没有话语权。不管是精神卫生立法,还是在医患关系中,精神病人群体集体沉默”,“徐林东案”的代理人常伯阳律师说,“这次有这么多的精神病医学滥用的受害者主动站出来呼吁,说明精神病人开始参与到到精神卫生的宏观博弈中来,这有助于推动医患双方的利益平衡,扭转只谈医疗技术不谈病人权益的现状。”
   
l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精神科医生职业伦理 要求精神科医生加强行业自律
   
由于本次大会是中国首次承办的世界级精神卫生学术会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最近几年来屡见报端的精神病学滥用现象,早已引起了社会的一波又一波的讨论。要求精神科医生加强行业自律,成了社会的共同需求。
   
“精神科医生的职业伦理是一个强者的行业自律问题,精神科医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与此同时,社会广泛的参与也十分重要,尤其是精神病人群体和法律人的参与”,黄雪涛律师说。
   
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中心研究员、公共卫生社会工作者陆军表示:“精神科医生比其他行业更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职业伦理规范。一方面可以起到职业伦理指引作用,减少类似不良现象的发生,降低职业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精神科医师对自身行业的认同感,提升社会对精神科医学的信心。”
   
长年从事反歧视工作的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于方强则指出,精神病学的滥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社会和医学界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和排斥,必须予以纠正。在当前我国《精神卫生法》还未出台,行业缺乏有效法律监管这一前提下,毫不迟疑地落实《马德里宣言》的意义就显得十分重要。

2010902         
 (源于:博讯网)

  



【宪章论坛】


从刘贤斌案看道势局与维权体制

范亚峰


20107月,改革体制终结同时逐渐发展出来的维稳体制已破绽百出,民间维权抗争的力度、持续性都不断提升,维权运动中积累的规则和资源正在生成新的体制化框架,可把新的体制称为维权体制。而维稳体制的打压能力不断下降,不得不从全面防御转为重点防御,从全面打压转为重点打压,刘贤斌案就是重点防御和重点打压的精心策划与设计。2010628日,刘贤斌被传唤及刑事拘留。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民间抗争迅速升级,例如公民关注团在十多个省成立、国内国际合力救援;同时苏州民众持续维权抗争;“74”推友节、刘沙沙被绑架等事件引发的抗议和反弹不断拓展民间力量的活动空间,推动自由中国想象的不断落实。

本文试图运用本人的道势局理论分析刘贤斌案前后的全局。我个人在理论上多年受王船山的影响,秉承了“理势不二、理势相成”的传统。最近的一个突破是局的概念,实现了哲学上的一分为三的转变,就是在道和势之间加入新的局的概念。道势局构成了一分为三的结构。

如何理解这样的框架呢?局构成了其中转换的关键。道是完全不可见的,势是可见的,而局则是可见于不可见之间的一种转换。有道,才有势,这可称为以道取势。传统法家中有关于法术势的理论,毛泽东也有道与势的理论,他的道就是马克思主义,他的任务就是长期积累局和势。一直以来,我们缺少对于局的注意,没有在这方面做一些概念化的努力,这样就很难在把握全局上有突破。这样的缺乏导致的一个结果是,长期以来我们只能在战略和战术层次上把握民主化中层和下层的结构问题,而不能从全局的层次上来把握整个民主化局势。局意味着什么呢?以道取势,厚势而成局;以局促势,因势而入道。这就是道、势、局之间的关系。

这是把握中国民主化全局的一个分析框架,我们可以用这个框架来分析中国民间的两种力量。第一个力量是家庭教会。家庭教会有道,《圣经》上翻译“道成肉身”。势有四个层次,弱势、均势、优势、胜势,家庭教会现在处于胜势。刘同苏创造的“圣局”为家庭教会贡献了一个天才的概念,圣局是对家庭教会的分析。第二,对维权运动的分析。维权的道即自由、民主理论的中国化。维权的势处在从弱势到均势的发展之中。在局这一方面,维权经过了03年以来的持续发展,它已经成局是没有疑问的。维权成局,但还没有入局。

下面来讨论维权体制全局的基本架构。首先是道,其内容是中道理论中的场气势身道五论,今天讨论的重点不在中道理论,这里不做展开。其次是讨论势论的框架。首先是高低与内外之势;第二个是慢势、快势与守势、攻势,前者是时间结构,后者是空间结构。第三个是势的四个层次,弱势、均势、优势、胜势。第四个是衰势与败势,这是关于党国体制的特别分析框架。从刘贤斌案之后发生的公民关注团兴起、苏州抗争、刘沙沙事件等等,我们可以看到党国体制正在由衰势向败势转变。如果房地产在此后下降,党国的控制能力进一步下降,将会迎来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机遇,20102015年中国很可能实现民主化。

第三个是关于维权体制全局的局论,可以分为三步:做局、成局、入局。做局是把各种规则和资源整合起来,纳入一个系统所做的努力。从战略层面而言,近代中国有三局,一个是孙中山、蒋介石的中华民国一局,一个是毛泽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局,一个是邓小平改革开放一局,现在处于改革开放一局终结,而新的局面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后面需要做两局,一局是政治法律的民主化,一局是文化社会的基督化。孙中山的第一局以地域整合为主线,毛泽东的第二局以阶级斗争、阶层为主线,民主化的局面是以系统整合为主线。从1978年以来,中国的民间力量,特别是民主化这一块,经过三十年的积累,在奥运结束时,民间力量基本成局,类似于1945年后中共所处的局势,各种力量完成了积累。民间在奥运前完成了第一阶段,即战略积累期,奥运后进入第二阶段即战略博弈期,而第三阶段即战略转型期尚未到来。而刘贤斌案处于战略博弈期的中后期。

最后来讨论维权体制全局战略的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战略原则,即中道取势、顺势做局,这八个字把道势局都讲了。按照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提法,所谓“逆取顺守”,夺取政权都是靠暴力革命。基督化对于中国民主化的祝福在于“顺势做局”,这一转变非常了不起。既然是顺势,就存在着和平革命的可能。我们所做的不是暴力革命,而是政体的和平转型,所以中道取势、顺势做局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

第二个方面是一体两翼的扩展。民间力量包括了社会七板块,这七板块需要形成更加严密、内外合一的系统。经过家庭教会保卫战的成功,现在基本上形成了一体两翼的格局。一体,就是以法律人为主体。两翼即两个翅膀,一个是家庭教会,一个是互联网和媒体。在家庭教会板块获胜后,美国的民主党强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板块。互联网和媒体板块体现新天命和民意。这样就形成了复杂抽象系统中以法律人为主体,以家庭教会、互联网媒体为两翼的强大格局。所谓中原战役,就是要把一体两翼的格局向中原扩展。草根维权、民间外交、自由理论、民间财经,把民间力量的其他四板块整合在一起,以实现社会七板块更大的协同力。这样的协同力就对党国的旧体制构成了更大的压力,这就是民间力量协同力的应有之意。

第三,刘贤斌案、5月工潮、苏州抗争标志着维权运动正在实现战略转变,就是从地方性、局部性、经济性向全国性、全局性、政治性转变。此后,翻过这个坎后,中国将迎来大规模街头化的新时期。民间各种力量也需要更为自觉地团结,和更高地协同,以推动民间力量的成长,为中国民主化的顺利转型准备战略条件。

2010730
(源于:《中国人权双周刊》第31期)




“公民不服从”及其在中国社会的瓶颈突破

 

(一)

“公民不服从”一词,从梭罗那篇著名的论文(1849年)而流传开来,然而这个概念,却混杂于人类思想及行为史的诸多发展当中。公民不服从,作为一个学术话题,进入学者们研究的视野,是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的,也就是继上个世纪50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之后,才被学术界注意和观察,并且进行研究的。对公民不服从的证明,也曾从多种哲学前提引申出来。罗尔斯对“公民不服从”如此定义:它是“公开的,非暴力的,既出于良知又属于政治性的违法行为,往往旨在带来政府的法律或政策的改变”。这一定义成了公民不服从理论的权威定义。

罗尔斯将公民不服从的要点罗列为:“公开的”、“非暴力的”、“出于良知的”、“政治性的”和“违法的”,一共是五个。其他的探讨者也对公民不服从理论进行了一些探讨,根据罗尔斯以及学界的其他论述,我将公民不服从要点重新罗列如下:1.为了改变法律和政策的;2.非暴力的;3.出自正义的;4.公开的;5.集体的;6.政治性的;7.违法的;8.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这是公民不服从的8个基本要素,具备了这8个要素就是完整的公民不服从的概念。公民不服从是一种为了改变法律和政策的、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非暴力的和公开的政治违法行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民不服从的概念要素还要建立在一个坚强的基础上,这个基础就是“公民”和“公民”所生活的制度环境。

依据以上这样一种概念理解,结合中国1949年以后——尤其是1978年以后社会性质和变迁,我们可以思索一下,中国人在公民不服从方面究竟面临什么状况和问题。关于1949年以后尤其是1978年以后社会性质,我们可以确定无疑地说,中国社会是一个标准的权力社会,也就是当局所谓的“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人民专政”,在这样一个权力社会里,一起社会变迁都是由权力来主宰,而不是由人民的权利来主宰,于是经济围绕权力核心来运转,政治围绕权力核心来运转,文化围绕权力核心来运转,整个社会性格也围绕权力核心来运转。在这样一种运转机制中,我们来解释中国社会近60年的变迁就轻而易举了,同样在这样一种机制中,我们来探讨公民不服从究竟面临什么状况和问题也就轻而易举了。

1、“为了改变政策与法律”的公民运动。1949年以后,中国是一个被当局主导下一直折腾的国家,可谓多灾多难。对中国来说,“为了改变政策和法律”的努力一直持续不断,但是政策和法律的改变一直都是出自权力中心的勾心斗角,权力中心胜出的一方通常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合法地位而改变政策和法律,其目的在根本上来说,不是为了人的自由和权利。“改变政策和法律”这基本是肉食者的事情,广大人民基本被完全排除出局。假如普通“人民”——个别能够被当局政治斗争利用的“人民”例外——要是想“为了改变政策和法律”去做点什么,下场就是监狱和劳教,他们是政治犯或者思想犯。

2、“非暴力的”公民运动。中国经历数千年的改朝换代,政变不断,几乎所有的社会变革都以暴力开端,而后新的社会结构又要以暴力来维护,至今如此。这样一种产生社会结构的方式和这样一种社会结构必然影响到中国人的文化底蕴,形成中国人的社会性格。1949年以后,本来国人以为会稳定一些,可是毛泽东却要搞“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此革命不是绣花,而一定是仇恨的和暴烈的,所以截止到1978年,中国的一切政治运动都是暴力色彩的。1978年至2009年这30年里,有几个大事件是以非暴力开场的,比如1989年的事,比如1999年的事,这两次事件中的中国公民通过“非暴力的”(什么是非暴力恐怕还需要研究。印度第一次非暴力抗争后甘地有所反思,他认为不是说没有使用武力或者武力威胁就是非暴力)努力,要达到改变政策和法律的目的,但是都没有好的下场,参与两个事件的人结局都很悲惨,但是参与这两个事件的人基本上都是在顽强坚持。于是,个别社会观察者都以为“非暴力的”东西在中国行不通,没前途。

3、“出自正义的”公民运动。中国是一个以权力社会为特征的专制社会,社会俨然分为权力阶层和非权力阶层,就近30年来的历史来考察,非权力阶层所启动和广泛参与的社会运动都是大多都是“出自正义的”,但是非权力阶层没有话语权,所以在主流舆论看来,他们都不是“出自正义的”,他们或者是被一小撮人挑唆了,或者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当然他们的下场通常也很悲惨。因为没有话语权,本来是“出自正义的”,却经常莫名其妙地要非正义一方为他们平反。比如1989年的事,比如1999年的事,参与者要么向当局忏悔,要么被打入另册。“出自正义的”也不必然是被压制,但是一般都要符合一种需要才是“出自正义的”,这种需要就是权力斗争的需要,就是权力斗争中胜出一方的需要。

4、“公开的”公民运动。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个党权渗透各个社会单元的形态,几乎所有的社会单元里都有党权的存在。非权力阶层的一切社会要求和运动,说白了,都是冲着那个党去的,那么一切社会要求和运动都会具有反对的色彩。在党国体制下,反对一个执政党,而且是“公开的”反对,这会给人们自己的正常生活和社会身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政治迫害。上帝把互联网赐于中国,这给中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非权力阶层终于有了自己可以勉强说话的地方,但是互联网并没有完全摆脱党权的束缚和影响。绝大多数网众的反对声音都是匿名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或者是为了防范迫害,当网民们听说发帖子有危险的时候就尽量收敛自己,当Q民们听说QQ聊天工具容易被当局监视的时候就换了Skype软件,当部分人听说Skype也在被当局监视的时候,又换了战场。为了改变政策和法律,需要公民运动,公民运动是需要“公开的”榜样和领袖的,好在这样的榜样和领袖已经陆续出来了,大概超过了303人。

5、“集体的”公民运动。中国当局开辟的“邓式改革”就是从小岗村18户村民的“集体的”行动中发端的,但是这个行动正好发生在当局不能按照原来的统治思路继续统治下去的时候,所以当局中的改革派对这个“集体的”行动给于了充分的肯定。但是,中国并没有因为“邓式改革”而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党国本性,于是,发生于非权力阶层中的其他各种各样的“集体的”行动,只要一涉及改变政策与法律,就会被当局贴上“危害稳定”的标签。1989年的事和1999年的事不必说了,20年来的维权运动中几乎所有的“集体的”行动都被确定为“危害稳定”,当局是完全否定其正义性。“集体的”公民运动在中国难上加难,好在当局的统治能力急剧下降,一些“集体的”公民运动已经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

6、“政治性的”公民运动。中国大陆目前是一个党国体制下的党权社会,那个党是政治正确的方向,并且是唯一正确的代表。没有党权的主导和许可,一切“政治性的”东西都是不正确的,或者是反动的。在这样一个情况下,非权力阶层触及的一切“政治性的”东西都是危险的,都会为自己的利益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我一个兰姓朋友最近告诉我,他不敢再谈政治了,太危险,而且他太太更是恐惧,严密限制他的“政治性的”话题;2008年底,又有一些人联合签署了一份政治性的文件,就是《零八宪章》,这个文件导致当局广泛的约谈和警告。在政治垄断的社会,人们想切入政治,哪怕是话题切入政治,这是有代价的。有些人注定是政治的牺牲者,有些人注定是政治的收割者,牺牲者多了,自然有收割者收割。

7、“违法的”公民运动。1949年至1978年,中国人所从事的“为了改变政策与法律”的行为大部分都是以拥护中共的领导为口号,只有林昭、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任炳、林希翎等少数“大右派”,主张人民有权利在政治上与中共分庭抗礼。当然,还有很多反抗者因为当局系统性的删除记忆,暂时还不为大众了解。尽管如此,那些以拥护中共为口号的,“为了改变法律与政策”的行动,一旦不符合最高决策者的口味,也是立即遭到专政,而一旦另一个最高决策者上来,又给他们平反,如此而已。口头上极力迎合中共尚且是被专政的下场,“违法的”公民运动基本连想象都不敢想象。1978-2009年,中国大陆涌现了一些敢于“违法的”公民行动,比如1989年,比如1999年,比如家庭教会的发展,等等。

8、“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公民运动。1949年以后,镇压反革命、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清理三种人,1989年,在当局的政策认定下,中国先后起码有一亿人因政治迫害而承担了违法后果,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惩罚。当然,这期间很多违法事例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只是违反政策而已。但是,这里面很少有“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成分在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在政治运动中搞不清楚应该站在什么立场而承担了违法后果,然后迅速靠拢统治者,以企求检讨过关。圣女林昭本来写个检讨就可以过关,但她为了信仰而放弃了生命,这算是一个“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绝世典范;赵紫阳先生为了坚持自己的政治观点而“甘愿接受违法后果”,从此毫无名分地失去自由16年,这也算是陈独秀之后中共内部杰出的良心之作;1989年的事件,从表面上轰轰烈烈的形式看,里面有一些“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成分在里面,但看后来的事实似乎这样的成分并不多,这场运动造就了一批坚定的反对者,但仅仅是思想反对者,没有上升到“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完全高度,大批的政治反对者一味选择流亡就验证了这一点。当然,这里主要的问题是专制统治者不遵循政治规则和不尊重政治伦理的问题,政治反对派担当的成本太高了。

经过以上分析,公民不服从的八个要素在中国的公民运动中均存在一些不足,这里面有经验的问题,有文化传统的问题,有宗教信仰方面的问题,有社会性格方面的问题,但是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公民身份的问题。当一个社会不能保证它的每一个成员必要的天赋权利,并且否定这样的必要权利,这个社会本身就是基本不正义的,而在一个基本不正义的社会里,公民不服从是有天然的难度的。这一点,约翰•罗尔斯论述得非常清楚。

(二)

中国人从事公民不服从运动的瓶颈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1、文化背景和社会性格的问题。林语堂说:“中国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平民底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领导统治集团的官方意识和言论。这在地球动物界都绝对找不出如此弱智的生物了!”统治者高人一等以为自己很正常,被统治者低人一等也以为自己很正常,而且还要为统治者辩护,这就是中国人在专制制度下长期形成的社会性格之一,所谓的中国文化也基本上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和社会性格下,服从是正常的甚至是高尚的,公民不服从自然就遇到了一些难题。

2、成本问题。人的本性在于人的需要,是利益性的,什么问题都要问一下:这样做好处多还是坏处多?政治集团和反对派也不能逃脱人的本性,他们的一起操作都要考虑成本问题。中国毕竟还是一个专政色彩的社会,当局也是公然宣示专制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从事公民不服从运动要付出很高的代价,甚至是生命的代价,这样的代价比起公民在民主社会从事公民不服从运动的代价要高得多。比如说,唐荆陵先生明天又发起了一个公民不服从的活动,需要人响应,那么关注的人就会考虑自己的代价问题,即便他认为唐荆陵先生正确无比,也是要考虑的。在一个发短信都有可能被关进牢房的制度下,成本问题必然是公民不服从运动的主要瓶颈。

3、公民不服从的领袖群体。现代政治中,领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在中国大陆,以政治活动的方式运作公民不服从的,也就是唐荆陵先生一个人,其他一些人也有信奉公民不服从的,但是没上升到民间政治操作的层面,更不具备公民不服从的各项要素。唐荆陵先生在发起“赎回选票活动”活动以后,虽然有响应者,但这个活动中没有涌现出更多的领袖人才。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袖的作用是非凡的,我们应该期待更多的中国公民不服从的领袖出现,因为中国需要正义。

4、公民不服从的路线设计。领袖之所以成为领袖,是因为他们有运动路线设计的能力。公民不服从在中国,因为有成本比别国高的问题,那么公民不服从的领袖要想使运动进入蓬勃状态,就要寻找运动的可行性。从什么地方开始,公民不服从是需要付出相对低的成本就能得到比较高的回报,这是问题的关键。公民不服从究竟有那些项目可以去做,究竟有那些方式可以利用,然后筛选其中最可行的和最具有动员力的,从这里开始,或许是有希望的。

5、动员机制和动员方式。公民不服从的要素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要素就是公开,正义的声音就要公开发出来,这个事情的目的就是为了动员,使更多的公民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从而达到改变法律和政策的目的。以前,共产党执政的社会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党权完全垄断媒体,除了党的声音外,社会上没有别的声音,报纸、电台和出版社等等一概是党的喉舌。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公民运动如果绕开党的许可是不可能被公开报道的,这就使其影响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不能形成有效的动员。有了互联网以后,情况有所改观,但是当局对互联网的管制也是尽力得很,好在互联网太难管制了。机会在于把握,手段在于运用。

经过“邓式改革”30年的发展,借助于互联网而兴起的维权运动成了民间力量展示自己的重要舞台。互联网为民间社会打破了当局的话语权垄断,维权运动经过诸多牺牲也成功地迫使当局向民间做适当的妥协,中国公民不服从运动已经在专制制度的夹缝中逐渐成长。可以说中国的公民不服从已经以新的时代特征和国情为基础为自己开辟了相对成功的模式。

(三)

自从当局开启了“邓式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发展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种发展所带来的繁荣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的问题是,在经济上中国社会因为这场改革使既得利益者和不得利益者迅速分化;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在政治上中国社会因为这场改革使权力阶层和非权力阶层的矛盾迅速升温,这两个问题都是当局只注重经济改革而拒绝真正的政治改革所带来的,这两个问题所积累的社会压力即将改变中国。权力阶层构成中国的官僚社会,非权力阶层构成了中国的民间社会,这两种社会力量正面临着冲突和较量的前景。权力阶层极力在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非权力阶层极力在争取自己的自由,这是中国官僚社会和民间社会冲突的焦点。在这样一种冲突中,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当局的统治能力和治理能力在急剧下降,而民间力量在茁壮成长。

中国是一个专制社会,它缺少的是自由、民主、法治和宪政,它缺少的是公平和正义。当社会缺少公平正义时候,一开始也许还有点冠冕堂皇,似乎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才不得不这样,但是一个缺少公平和正义的社会里,它的伤害面会逐渐扩大,即便你身处权力核心也难以避免被卷进伤害的潮水中。几十年前国家主席惨死,他老婆被羞辱揪斗,这个自不必说;当年多少手持铁饭碗和金饭碗的人,如今去上访,这个也自不必说;警察、教师、退伍军人和公务员,甚至法官,形形色色的人都加入到了维权队伍,这就说明这个社会对人民的伤害正在呈现加速度地扩大化。

结合中国公民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公民不服从在中国实际上是有中国特色的。既得利益者集团依靠权力营造的分赃系统不断攫取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以为己用,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已经不择手段,于是中国的法制系统首先遭到了官员们的严重破坏。当既得利益集团用破坏法制系统来攫取利益的时候,受到伤害的人群就自然而然地拿起了现行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护权利。这样,公民不服从在中国就表现为中国特色的公民不服从。

公民不服从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是是一种为了改变法律和政策的、甘愿承担违法后果的、非暴力的和公开的政治违法行为。而在中国,公民不服从却成了公民以守法的面貌出现,其行为时捍卫现行法律中的那些合理成分。这种公民不服从似乎是和传统意义上的公民不服从完全相反的东西,但相反的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核心内容依然是不与当局者合作。你们贪污腐败,我用你们的法律反对你们的贪污腐败,这就是不合作,这就是公民不服从。

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中国是一个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国家,是一个有法律而无法治的国家。没有宪政和法治,公正只能是水中捞月。维权运动的历史也证明:个案维权,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求告明主不行了,那就只有求告民主、求告自己,这也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中国的公民运动虽然以维护现行法律中的合理成分为重要内容,但改变现行法律,使现行法律与联合国文献以及国际法接轨,这也是一个重要内容。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内容,所以中国的公民运动也是追求和弘扬普世价值的过程。用国际法和联合国文献做为维权的依据和标准,这已经是中国公民运动的常态,这样一个常态里就包含着深刻的公民不服从。中国人民为了反抗专制制度,要求中国政府遵守国际法,尊重联合国文献,并以此表达自己对某些现行恶法不服从的态度。这是中国公民不服从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其核心内容依然是不与当局者合作。你们贪污腐败,你们欺压人民,现行法律管不了你们,我们就用国际法和联合国文献来说话,这就是不合作,这就是公民不服从。

经历了“邓式改革”,党国体制下的各级权力依然弥漫在民间社会,但民间社会中独立的公民因素和公民力量也透过党权的压力在有效生长,这就是目前中国的社会大局。在这样一种社会大局下,当局虽然可以时不时地出来宣称:绝不搞多党制,绝不搞三权分立,但是当局不能再否定自由的价值、民主的价值、法治的价值、宪政的价值和公民社会的价值。因为当局拒绝的是多党制和三权分立这些看似表面的制度,而不是悍然拒绝自由、民主、法治、宪政和公民社会这些价值观,所以,这个社会还有一些正义的价值观存在,这就为这个社会走向正义留下了一条小路。只要自由、民主、法治、宪政和公民社会这些价值观念还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只要这个社会走向正义还有一条小路,以公民不服从为特征的公民运动就会为自己逐渐开辟更美好的未来。小路,虽然窄,但走的人多了,自然就宽了。

什么是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国情在最重要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中国特色的专制制度,其它的国情和特色都是因此而来。中国的公民不服从运动也就根据这样的国情而有了自己的特色。人们依据现行法律中那些合理的部分拒绝与统治者的贪污腐败行为合作,同时人们又以维护普世价值的方式拒绝与统治者专权独断合作,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公民不服从。有了这样的特色,中国人从事公民不服从运动的瓶颈就算是打开了,它的成本问题也相对容易解决了。公民不服从的中国式经验和中国式的智慧已经逐渐由人民来总结和提炼,中国公民不服从运动任重而道远,中国公民不服从运动也是希望无限。面对公权中邪恶的东西,当中国公民开始开始不服从的时候,中国的公民社会就真正地开始蓬勃成长了。

面对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人们只有认清它,反对它,才能寻找一种方式去改变它。公民不服从就是“为了改变法律和政策”其中一种方式。当然,“为了改变法律和政策”的方式有很多,包括暴力革命,也包括政变和军变,但是政变和军变不是民间社会的事情,它虽然能够改变社会,但也未必能达到民间力量的目的,而暴力革命在热兵器时代通常不能运用于社会变革,于是,对广大人民来说,公民不服从其实就是一条最踏实可靠的道路。

甘地说:“当人民开始不合作时,非法和不公正的政权就要垮台了”。 人民可以全体服从统治者一个时期,也可以部分永远服从统治者,但是,如果要全体人民永远服从统治者,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最专制的制度里,也有公民不服从的种子在酝酿成长,即便最保守的文化里也有公民不服从的精神在孕育,专制统治者想要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是不可能的。即便他们不遭到法律的清算,也一定要遭受精神的鞭尸。(注:本文作者系德先生研究所负责人)

2010822
(源于:《中国人权双周刊》)



中国自由民主运动的共同纲领

朱欣欣


如果说八九民运是社会酝酿但并无事先计划而成,那么《零八宪章》则是发起人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它回应了八九民运以来大陆的现状,指出了进一步变革的方向,表达了广泛的的民意。但是由于官方的封杀,《零八宪章》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长期、广泛的效应。《零八宪章》作为凝聚各界民众、引领中国自由民主运动的共同纲领,应当发挥持久的作用。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个人想法。

一、加强对《零八宪章》运动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成立专门或联盟性的常设领导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工作,研究推出对大陆基层活动的指导性方案,既有长期内容,又有围绕社会热点的及时性内容。建立各地方民间活动人士的档案,便于联络和指导。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联盟性组织,根据各组织的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将《零八宪章》融入各自的活动,将《零八宪章》的理念化作具体目标和工作。

二、对《零八宪章》用CI设计进行包装

与企业打品牌一样,首先要推动《零八宪章》的普及,这需要一整套配套的识别和传播系统,即CI系统(CI是英文企业形象识别(Corporate ldentity)的简称,CI系统即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是现代企业塑造形象,获得竞争优势的有效工具——编者),将抽象的理念化作可视可听的系统。如将《零八宪章》的核心理念概括成简洁易懂、朗朗上口的口号(如“《零八宪章》、自由理想”),设计体现该理念的图像标识、标准宣传色,以便应用到统一设计的旗帜、徽章、文化衫、雕塑、手袋、信封、文件袋等各种用品上,还有相应的主题歌曲、主题音乐、主题视频等。这样无论个人交往或团体活动,即可达到易于沟通、便于普及、利于宣传的效果。

三、在CI设计系统的基础上,广泛联系境内外媒体进行宣传

除了《零八宪章》网站,还要与各媒体联系,结成统一的宣传联盟,在其他网站建立与《零八宪章》网站的链接,与其它媒体共同开办《零八宪章》专题报道,信息共享,形成广阔的舆论平台,让《零八宪章》深入人心。

四、将《零八宪章》与国内维权运动相结合

《零八宪章》是原则性的,如果找到与维权活动具体诉求的结合点,就能将理念与行动相结合,让基层民众了解《零八宪章》,发挥《零八宪章》的引导作用。

五、持续关注刘晓波,塑造《零八宪章》运动的代表形象

《零八宪章》的CI系统是理念的形象化,刘晓波就是《零八宪章》的人物化象征,从历史看,但凡群众运动总要有灵魂性的人物,如马丁。路德。金、曼德拉、金大中、昂山素季等。所以《零八宪章》运动要结合刘晓波被捕和被判刑的纪念日以及其它与人权有关的纪念日开展活动,会产生感动人心的号召力。

六、利用文学艺术的形式宣传《零八宪章》及其运动中的人或事

将《零八宪章》的理念用形象的、情感的文学艺术形式来表达,可以增加其感染力,便于人们理解和接受。从南非黑人和平非暴力运动可以看到,他们充分利用非洲歌舞,在街头形成了震撼人心的浪潮,气势磅礴,壮己声威,令敌胆寒。

201072于石家庄。
  (源于:《北京之春》)




坚持非暴力原则,组织起来

 
一、

首先,我们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政治趋向的判断。前瞻地看,中共政权是一定会完结的,因为这个体制本身运行不下去了,且不说民间的反对运动。由极权到后极权,其间有个可变延续的空间,但是20年,这个空间已经用尽了,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已经趋于饱和。

我们在历史中,常常觉得变化很慢,甚至是停滞的,这是因为我们是以个体的时间来感受的,其实这20年,中国社会还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历史的时间上是迅速的。比如,八九运动时期还要打出拥护“社会主义”“党的领导”的旗号,但是《零八宪章》已经公开提出结束一党专制,建立民主制。这个变化是巨大的,而这是六四恐怖之下的20年。当然,这不是政权的变化,而是社会本身的变化。官权趋弱,民权增长,这是大势。如果,再过20年,中国会怎么样呢?中国的极权可能拖不到这个时候。可能他们还有10年的时间。如果民间给他们的压力更大,他们结束的时间就会更快。就中共政权的结束而言,我们应该是乐观的。

但是其如何结束,这却很是悲观的。因为,中共本身不愿意进行体制改革,并且严厉打压民间反对派,实际上这是遏制社会的健康力量的生长。在毛时代,中国社会已经遭到彻底的破坏。由于中共拒绝变革,由于社会的无组织状态,由于社会的健康力量得不到充分生长,中共很可能是以社会崩溃的方式完结。并且由于社会矛盾激化,得不到正当的化解,民间积蓄了足够仇恨。因此,中国社会一旦发生崩溃,乃是大灾难,是非常血腥的。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能够平定各地乱局的将是地方军队。因为,中国社会处于无组织状态,除了军队,没有其他的力量可以制止混乱,而后所建立的政权自然也将是专制的。这是极权统治所带来的另一番恶果。这也是非常悲观的。

二、

根据以上状况,中国的民间反对派就有更多的责任,当务之急就是组织起来。自民主墻后,30余年的时间,中国的自由民主精神的启蒙已经完成了。我们看到《零八宪章》的民主思想已经很完整了,而且获得了社会广泛的认同,虽然在当局的打压下,大多数人还不敢签名。如果说《零八宪章》还有什么欠缺,那么就是其后没有政治力量,也没有跟进的社会运动。中国的民主已经不是思想的问题,而是落实:组织和行动。

可以说,中国社会已经发展到一个重要的关口,就是组织起来。在政治层面上,反对派形不成组织,就凝聚不了力量,造不成政治行为,构不成压力,不能对抗中共的独裁专制。既不能迫其改革,也不能迫其下台,结束极权体制。在社会层面上,公民组织起来,才能改变社会的沙粒化,这就是社会的自组化。由此,在社会发生崩溃时,人民可以自救,避免发生以上所提及的灾难。我们所说的组织起来,不仅是政治层面的政党,更重要的是组织社会,比如教会、工会、农会,各种NGO团体、民间文化团体等等。

波兰的变革,乃至变革后的一段时间内是非常艰难的。波兰能够和平有序地完成变革,而没有使国家走向混乱,主要取决于民间有良好的组织,即团结工会与教会,应该说后者更重要。因此,民众组织起来不是导向动乱,而是避免社会走向崩溃和盲目暴乱。而中共害怕失去政权,禁止公民建立组织,将所有可能的民间组织消灭于萌芽状态。实际上,他们是在制造、准备着中国未来的动乱和灾难。

组织起来不是搞武装斗争,也不是搞恐怖主义,而是要进行非暴力主义的斗争。因此,我们需要在组织起来的前面加上一条,坚持非暴力原则。我们期望中国能以最小的代价,完成中国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比如民间与当局互动的改革。非暴力主义不排斥革命,波兰、匈牙利、捷克、东德的变革就是非暴力革命,其可以使国家和平地转入民主制度。但是暴力与非暴力则是一条原则的界限,反对派不能倡导暴力,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一个体现。特别是,中国具有深厚的暴力传统——包括共产党的暴力革命,而中国社会又积蓄了充分的仇恨,因此我们也就更需要坚持非暴力原则。

中国被破坏得太彻底了,中共极权控制也太严酷了,而历史留给中国的时间也太暂短。在中国走到崩溃之前,我们是不是还有时间和机会组织社会。很可能所有正面的努力都会失败,中国将不可逆转地走向最坏的结果。但作为负责任的反对派只能是知不可为而为之。

2010819
(源于:《北京之春》)



打破幻想 回到现实

王天成


我今天只谈一个问题,就是打破幻想、回到现实。打破什么幻想呢?就是打破政府会主动改革的幻想。

改革要有改革的动力和力量,但是这样的动力和力量在中南海是不存在的。1989年六四屠杀之后,许多人一直在盼望中国出现改革的力量,出现戈尔巴乔夫,出现叶利钦,希望通过渐进改革实现民主化,但是这其实是一个幻想。

2008年底,也同样是在法拉盛喜来登饭店,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我曾经做过一次演讲,将1990年代以来流行于中国知识界、思想界的渐进改革主义称为“玫瑰梦”。今天我还是要批评这个美丽的白日梦。

自从六四屠杀之后,中南海就已经没有了政治改革派。下面我就先来谈谈政治改革派是如何消失的。这要回到1980年代。

在整个80年代,共产党高层有两次对温和派即政治改革派的清洗,它们极大地改变了共产党高层的政治生态,其影响不仅限于当时、现在,还波及未来。

第一次就是19872月对胡耀邦、朱厚泽等人的清洗、整肃。第二次是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对赵紫阳、胡启立、芮杏文、阎明复、朱厚泽、鲍彤等人的清洗、整肃。

经过两次清洗、整肃之后,政治改革派消失了。80年代留给90年代和今天的最重要的遗产之一,就是共产党内政治改革派的缺失。

我并不是说共产党已经没有任何希望政治改革的人,但是非常明显的是,六四的枪声响过之后,即使有这样的人,他们已不成为派了。

人们常说,过去30年中,中国只进行了经济改革没有进行政治改革,这话当然没有错。那么现在是否还有经济改革派呢?今天,经济改革派实际上也不存在了。

90年代初,高层对于是否改革经济体制依然存在分歧,但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经济上的保守派变得不再重要。

后来,经济改革派认为他们已经完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任务,不再需要改革了,所以,经济改革派也消失了。

90年代末,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接近完成,中国就已经开始进入一个全面保守的时代,如果用一个成语,也就是全面抱残守缺的时代。

近些年来甚嚣尘上的“中国模式”、“北京共识”论调,就是为这种全面保守辩解而制造的舆论宣传迷雾。它不过是威权主义、半吊子的市场经济、权贵资本主义的代名词。

所以,今天中南海里既没有政治改革派,也没有经济改革派。

前不久去世的朱厚泽先生、胡耀邦时期的中宣部长,在临去世前对青年网友说:“我们这些老人(指倾向于政治改革者)的存在,给了你们年轻人希望(指党内高层还有改革力量),而事实上,没有这个希望。”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8964”之后政治改革派在中南海消失了,但是,中国许多人却将更多的希望寄托在中南海,提出了渐进改革主义。渐进改革主义现在是中国知识界思想界的主流共识。

我过去2年多中一直在研究民主转型,主要是1970年年代到本世纪初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浪潮,也就是与“改革开放”差不多是同时开始的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浪潮。

我搜集过19个著名的民主转型案例,做过一个统计:从转型开始到第一次全国大选,平均时间跨度为26个月。

其中时间最短的是蒙古,其转型只用了4个月就完成了。时间最长的是巴西,从转型开始到议会选举用了86个月,到选举总统16年。台湾的民主转型也并不快。统计发现,慢速转型是特例,快速转型是常规:绝大多数国家从转型开始到第一次全国大选的时间跨度在18个月以下。

我的研究还发现,很少有哪个国家没有经历民众抗议就启动了民主转型的。这样的国家有,但很少,属于个别情况。

民主转型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一是面对社会反叛、政治经济危机,政府正在失去控制,承受不了控制成本,统治集团分裂,温和派取得相对优势,选择了民主转型;二是在民众的抗议中政府瘫痪,失去控制,这种情况在我研究的民主转型案例中占48%.中国未来民主转型的发生也不会超出这两种情况中,而以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中国政府没有信心,因为权贵集团不愿意放弃巨大的政治经济特权。

过去20余年中,有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就是认为政府主动进行的政治改革社会代价最小。这个看法未必成立。例如葡萄牙、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东德等国家的转型都不是政府启动的,它们付出的代价并不大;前苏联的政治改革是政府主动启动的,但代价却很大。

中国主张渐进改革的人显然没有计算等待改革的代价。过去数十年中,中国只进行经济改革不进行政治改革,权力不受监督,结果造就了一个新权贵阶级:据统计,0.4%的人控制了70%的财富。有人据此进一步作了推算:500个家庭控制了中国。这500个家庭主要是党政军官僚或其子女、亲戚。

这个权贵阶级构成了反对民主转型的核心力量。在未来,如果民主转型实现了,他们也是新生的、脆弱的民主体制的主要威胁。

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在未来,在民主转型发生之前,中国不会有具有实际意义的改革。当民主转型发生的时候,将是快速的,就像东欧一样快速,是剧变。

不能再对中南海寄予幻想,重要的是对中南海绝望。绝望了才会有希望,因为绝望了才会看见自己、才会更投入地发展民间力量。不要关心政府是否会改革,重要的是发展壮大民间的力量。

当民众的抗议、社会的反叛达到足够强度的时候,当统治集团感觉到自己再也难以承受控制的成本或失去了控制的时候,民主转型才有可能发生。

201087
(源于:《北京之春》)




建设性的反对派与破坏性的执政党

陈破空


有一个说法,叫做“建设性的反对派”。就我们海内外中国民运的作为,迄今一直都是建设性的。无数的呼吁、声明、研讨会、请愿、抗议、外事活动等等,都是例证。《零八宪章》也是一个例证。中国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等所思所为,对民族,对国家,尤其对中国民主进程,都是建设性的。

但在当代中国,有建设性的反对派,却没有建设性的执政党。中国执政党对国家、民族、尤其民主进程的破坏性,在世界范围内恐怕都是一个罕见的异数。

30年,这个执政党,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破坏中国经济,摧毁中国文化、文物;后30年,则转为毁灭民族精神道德,尤其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阻扰、破坏中国民主进程。

民主本来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我们并不需要当政者做什么,而只希望他们不做什么。就像中国的经济发展,官方只要“松绑”,中国经济就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同样,政治上,只要官方“松绑”,政治民主化将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区别只是或快或慢。

举凡四川大地震中死于豆腐渣学校的家长、毒奶粉受害婴儿的父母、渴望达赖喇嘛归来的藏人,只要中共当局不打压他们,不干预司法,不庇护贪官,在这些问题获得合理合法解决的同时,民主进步就蕴含其中。

然而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一次又一次地打断、破坏、扼杀哪怕是最微小的民主进程。按照中南海的说法,是要把任何民主因素都“消灭于萌芽状态”。

六四过去了20多年。至少有三件事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其一,邓小平和李鹏力主镇压,完全出自他们的家族利益考量。其二,中共藉口“集中精力搞建设”,把经济发展当作他们腐败自肥的天赐良机,大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

有“六四屠夫”之称的李鹏,急欲出版六四日记,他预期的读者对象,并非普通大众,而是中共党内,尤其中共高层。他要向今日或日后中共的主政者表功:如果不是我当年一人顶住,犹如“中流砥柱”,哪里还有共产党的江山?哪里还有你们今天的位子?哪里还有你们的既得利益?这一切,都是我李鹏豁出身家性命才保下来的基业。我老婆、我子女捞一些,你们不要眼红,你们一个个,不也都捞了个盆满钵满吗?大不了是程度不同。我们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谁也不要去妨碍谁?只要守住江山,你们的儿孙都有得捞。不要像赵紫阳那么傻,侈谈什么“人民利益”,最后,不要说子女捞不成,连他本人,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待遇降级,余生软禁。他的下场,你们不是没有看见?

李鹏公开摆老,唠叨如深宫怨妇。从江泽民到胡温都听进去了,都听明白了。于是,朱琳屡涉大案,无人敢动;李小勇负罪潜逃新加坡,无人敢提引渡;李小琳在香港派头十足,穷奢极欲,中共喉舌还要抬轿吹捧;李小鹏在商界捞够,又转捞政界,被任命为山西省副省长(后又升任常务副省长),且选在64日那一天上任(200864日),公然以中共六四功臣之后的姿态,上台领赏,封侯赐爵(并有待来日,进一步高升)。李鹏的《六四日记》,就是一篇赤裸裸的利益宣言。中共早已沦落为赤裸裸的利益集团、腐败集团。

其三,世界潮流滚滚向前,为何中国政治格局丝毫不变?连续废掉三任党主席或总书记的强人邓小平,留给中南海的残局便是:邓之后的任何继任者都属于弱势,都要花很长时间去巩固权力,几乎长达整个任期,于是无心作正事;待权力巩固之后任期已近结束,无心再有作为。换一届当政者,周而复始。

整个中国,靠惯性运作,当政者的主题,除了经济,还是经济。至于政治民主与社会开放等话题,连碰都不敢碰。对重商主义的中华民族而言,只要统治者不发动类似文革或大跃进那样的破坏行动,国民经济自然会积累式发展。只可惜,这个被新专制主义牢牢束缚的古老民族,如今,除了钱,还是钱,无从着眼人类普世价值。在文明上,这个民族,被与世隔绝。

从赵紫阳生前录音到李鹏六四日记,我们都看到了,中南海内部权力斗争之激烈,尔虞我诈之肮脏,远超外界之想像,惟以“国家机密”四字所掩盖。

任何一个单位、一个公司、一个社团,都可能发生内讧,争权夺利。但作为一个执政党,中共内部,尤其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丝毫不比一个普通的单位、公司、社团的表现更体面。中南海里的内斗、倾轧、尔虞我诈,格调之低,言行之肮脏,场面之丑陋,寡廉鲜耻,比诸一般的单位、公司、社团,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为典型的“保守派”和“极左派”。江泽民和胡锦涛两大利益集团的缠斗,几乎耗掉各自的整个任期,拉帮结派,不务正业。有心死守,无意创新。贪污腐化,各谋家族利益。“太子党”群起接班,与“团派”斗得你死我活,则是新一波权争的揭幕。

有人寄望于温家宝,把他当成中共高层唯一“还有点良心”的人物。究竟如何?温喜欢背诗,却不会写诗,写过一首《仰望星空》,满篇大白话,写不出一句虚实对换的比拟,而那是诗的基本要素(竟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谱为“校歌”!)。温自称读过《红楼梦》,说他最喜欢书中的句子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显示温对《红楼梦》的认识,仅局限于社会学、关系学的实用范畴。俗不可耐。《红楼梦》的精髓是《好了歌》,经典警句是:“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温家宝读不懂,从一个侧面证明温的思维局限;同时证明温智商不高。

从《零八宪章》思考中国现实,与建设性的反对派对应的却是破坏性的执政党。如此格局,把朝野互动、妥协、和解的任何空间都挤压殆尽,剩下的大概只有革命土壤。

201089

(源于:《北京之春》)



律师被难日  国民遭殃时

 
贺卫方

当律师遭到不公正的对待甚至非法迫害时,不少人会表达支持甚至欢欣鼓舞。这当然不难理解。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律师给人的一般观感总是为坏人说话,帮犯罪人解脱。尤其是在那种被媒体指称犯罪情节恶劣、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中,千方百计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甚至会成为公众怒火针对的目标。这种情况连西方一些具有坚实法治传统的国家也不例外。例如,西方也流传着一些讽刺律师品行的笑话。一个很有名的笑话这样说:一个律师的墓碑,上面刻着这样的
碑文:

×××律师之墓

这是一个正直的人

走到墓前的人看到了,惊讶地问:怎么可能在一个墓穴里埋葬着两个人呢?

但是,公众一般的情感并不应该妨碍我们理解司法制度的理性基础。通常没有涉足过法庭的人总以为被告席上的人都是些十恶不赦之徒,不过,稍微了解人类刑事审判历史的人都知道,受到刑事指控的人们中间有很多是完全无辜的。十五年前已经错判并执行死刑的聂树斌,被指控杀妻被判无期徒刑,十年冤狱之后、走失的妻子归来才得以平反的佘祥林,还有今年昭雪洗冤的赵作海,都是普通百姓由于司法不公,尤其是律师辩护得不到尊重受到而蒙冤的著名例子。

除了这些完全无辜的人外,还有不少被告人实际上构成了犯罪,但是检方所控的罪名避轻就重,或者对于犯罪严重程度有夸大。例如孙伟铭醉酒驾车肇事,检方一定要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而律师则坚持只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两者虽然都属于犯罪,但是,后者属于过失犯罪,最高刑期只有七年;前者则是故意犯罪,可以判处死刑。刑法中这类需要运用复杂的专业知识加以辨别的问题甚多,假如没有律师积极地辩护,导致罪名错乱,或者轻罪重判,那么受到损害的当然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

不少有过涉案经历的人们都会对于律师的价值有更深切的体会。法律条文本身充满了一些外行人无从理解的专业术语,同时一项事实如何能够与特定条文相对应,其间也是迷雾重重。如果没有律师帮助,一个面对检察官和庄重的法庭的被告常常是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如何识别某些发问中暗含着的刑罚陷阱。数月前我曾在某城市法院旁听过一起刑事审判,检方指控三个年轻的打工者殴打了受害人,导致轻伤。但轻伤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之所以成为刑事案件,是因为他们还犯有抢劫罪。本案中的一个关键情节是他们是否有抢劫的预谋。被告辩称他们只是受一位朋友的指使,要教训(即殴打)一下受害人。之前他们并没有预谋要抢劫。检察官质问他们为什么在侦查预审时供述曾说过要去下分(黑话,指把某人身上的财物抢下来分掉),被告三人都说那是警察逼迫他们那么说的。此时,一个公正的法庭就必须通过质证,包括传唤相关警察出庭接受被告和律师质证,以便弄清被告是否有抢劫的故意。但是,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不待检察官说话,法官居然抢着说:你们在这里不要乱说,人家公安局是政府机关,怎么可能强迫你们说什么话!你们听着,今天在法庭上你们的表现是很重要的。我问你们,对于案件的主要情节,有没有异议?

那几个二十左右岁的小伙子哪里知道,本案最重要的情节不是他们上前殴打了那个受害人,不是他们把受害人掉在地上的钱包和手机拿走,反而是前面他们去殴打受害人的目的何在,是否有商量抢劫财物的情节。但是,法官和检察官的声色俱厉显然让他们心绪大乱,恐慌不已,连忙说:主要情节没有出入。

听到这里,我真是为这几个年轻人而着急,须知这意味着他们在法庭上承认了根本也许不存在的预谋抢劫的事实!但是回过头来看为他们辩护的律师,却对此毫无反应。这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律师的消极当然也是其来有自。在我们这个国家的刑事诉讼框架中,律师及其所代表的被告人所处地位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检察院以及公安局可以对于证人进行强制,具有很多体制性的管道与法院沟通,甚至可以向法院施加压力。更有甚者,在某些地方,代表公权力的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居然可以联手操作(即某地流行的联合办案),提前决定案件的审判结果,让律师的辩护变成完全无用的空气振动,让整个审判过程成为不折不扣的走过场。假如律师试图与这种践踏法治规范的体制相抗衡,公权力有很多的方式可以置其于死地,刑法第三零六条不就是悬在这类不服管的律师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么?

李庄律师正是由于这样的体制才身陷囹圄的。现在,朱明勇律师的恐惧也正是源于这样的体制。朱律师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为樊奇杭做辩护,重庆警方违反律师法(该法第三十三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监听),公然现场监听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谈话。朱明勇拍下了被告人指控警方刑讯逼供的录像,录下了因受到干预而与警察争执的声音,揭露了检察院证据中的自相矛盾,公权力恶行昭著,苍天可鉴。但是,重庆法院就是不予理睬,我行我素,拒绝采纳朱律师所提交的证据,枉顾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今年530日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所谓受龚刚模、樊奇杭指示杀人的吴川江在一审、二审中矢口否认受前述二人指示的证词置若罔闻,终审判决樊奇杭死刑。朱律师不屈不挠,将相关材料寄到承担死刑复核责任的最高法院,并在确认后者已经收到后,对媒体公布了其中一些材料,以便让世人知道,在雾都山城所发生的种种。之后,他给儿子留下遗书,消失了……

我能够理解朱律师的恐惧,但是,实在无法理解的是,何以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也是法治建设持续三十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的司法体制仍让一位完全依法行事的律师如此惊魂失魄,居然预感自己有杀身之祸?那些制造这种恐怖气氛的力量所欲何为?为什么有关人士和部门不懂得一个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准则:政府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托克维尔曾言,最愚蠢的统治者才会削弱律师的独立地位,因为假如律师无法在法庭之上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对受政府指控者的权利加以保护,那么民众的不满就只能通过法律之外的途径加以宣泄,律师也会日益疏离体制,甚至运用他们的雄辩滔滔成为反抗政府的领袖人物。不独此也,用践踏法律的方式惩罚犯罪,那就从根本上摧毁了政府本身的合法性。即便对一时的治安有些效果,但却分明是播种仇恨的过程——得到的是暂时的太平,迎来的是迟早到来的火山爆发或洪水滔天。

2010825于石河子大
 (源于:《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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