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声明:热烈庆祝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凝聚朝野共识 推动《零八宪章》运动大步向前
【零八宪章】 文 本
【特别关注】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
1、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告
2、刘贤斌的琴心剑胆 冉云飞
【宪章动态】
1、零八宪章第二十三批联署者名单(266人)
2、各界人士发布“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公开信”
【宪章论坛】
1、我们的十二大民生主张
2、中国模式特点是非民主平台 秦 晖
3、去意识形态化 回归普世价值 秦 晓
4、文明制度下的文明反抗 王德邦
5、古、越“和平演进”促中国的民主进程 严家伟
6、知识分子对道统的承载与失落
资中筠
【宪章时评】
1、温家宝放言政改,特权集团专制信心动摇 宣昶玮
2、政改恐惧症与社会泥石流 朱欣欣
3、人民日报评杭州发廊女事件:法律不可剥夺人的尊严
4、强烈要求开放报禁
保护言论出版自由 辛子陵
5、中国要跳出社会维稳怪圈 孙立平
【宪章访谈】
诺奖授予刘晓波有助于推动《零八宪章》运动
【经典文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声明
热烈庆祝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凝聚朝野共识 推动《零八宪章》运动大步向前
北京时间2010年10月8日下午17时,喜讯传来,《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之一、中国著名政治评论作家和政治活动人士刘晓波先生获得了2010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为此,我们深受鼓舞!深感振奋!我们感受到来自国际社会对于《零八宪章》和《零八宪章》运动的巨大支持,肯定了《零八宪章》提出的关于中国和平民主转型的良好愿景。
自1949年以来,中国就进入了中国共产党一党独裁的极权政治时代,中共对中国大陆实行了长达60余年的铁腕统治。其间,谎言盛行、暴力泛滥、人民因为没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的政治权利,无法切实监督执政党,导致中共独断专行,强制推行共产主义政策,人民生灵涂炭,国家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是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渴望自由和正义的民族,中华儿女一直没有放弃对极权政治的反抗与斗争。
以刘晓波为代表的一批中国知识分子,走出了中国历史上同态复仇、冤冤相报、暴力相向的怪圈,主张以和平、理性、建设性、非暴力的方式改变政治结构,实现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转型。2008年,以刘晓波、张祖桦为首的一批知识精英和人权捍卫者,继承和弘扬了捷克《七七宪章》的宗旨,结合中国实际,起草和公布了中国和平民主转型的纲领性文件《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的核心主旨强调中国是一个多灾多难、政治动荡频仍的国家,为了弥合民族伤口,实现民族和解,减少转型代价,必须秉持一种宽容、理性、建设性的和平策略。以转型正义推动政治和解,以政治和解推动民主宪政的确立。《零八宪章》公布之后,有1万多名签署人前赴后继、不惧中共当局的政治恐吓,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真名实姓,预示着《零八宪章》已经成为大多数中国公民的政治共识。
《零八宪章》的精神与普世价值相吻合,而且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得以实现。尽管如此,零八宪章群体秉持理性的原则,不把自己的政治意愿强加到整体中国人身上,而是通过和风细雨的价值观传播,深入到民众之中,引导民众体认到政治权利和其他公民权利一样不可或缺。同时,《零八宪章》联署人群体也希望中国执政党体制内的良心人士的呼应与支持,共同汇聚起包括朝野在内的全民族的共识,让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选择成为全体国人的自觉和自愿的行动。
刘晓波先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是国际社会对于中华民族数十年来民主运动的肯定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在中国民间社会日益壮大的背景下,中华民族一定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伟大的民主化历程!
《零八宪章》论坛于2010年10月8日
【零八宪章】 文 本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零八宪章》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零八宪章》论坛:http://taolun.info/
【特别关注】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
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告
刘贤斌先生自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拘捕以来,引起了海内外的强烈反应与抗议。国内21个地区和省市的“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纷纷成立,表明广大公民对刘贤斌先生遭受迫害的强烈愤慨。随之国内“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展开,使得关注刘贤斌的公民运动成为一种自发、自觉而持久的抗争。自2010年8月1日“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展开以来,已经整整一个月了,这一行动得到了大批公民的热烈响应。许多朋友纷纷报名参加,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幕幕感人肺腑的场景。
为了使“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更加有序、更加有力地进行下去,由公民自发自愿组成的“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协调组发布如下公告:
1、我们将努力使“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持续下去,直至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为止。如果刘贤斌被判决无罪,或以其它方式释放,“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将宣告停止。但是,如果宣判有罪施以徒刑,那么“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将持续下去,直到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那天。
2、为了使接力绝食行动能够有效地持续下去,原则上在刘贤斌判决前,每日绝食人数为两人。如刘贤斌被判有罪,我们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3、参加“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的公民应以实名或得到公众认可的笔名公开绝食者的信息。本着自发、自愿的原则,将名字、地域、联系方式以及绝食感言(体裁、长短不限)发到lxbgzt@gmail.com或“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组”skype群中,以便安排绝食时间。
4、我们会在绝食前2日内通知你,在得到你确认同意后,公告相关信息。
“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公民行动协调组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刘贤斌的琴心剑胆
冉云飞
一
我最早听说刘贤斌的名字,是在1998年他参加筹办中国民主党四川分部以后不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一次有汪建辉及其妻子袁亚娟的饭局上知道刘贤斌这个名字的。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他在人民大学读书时参加了八九民运,不久被捕入狱,坐牢出来后矢志不改推动中国民主自由进程的初衷。在这次饭局上似乎还说到了前不久袁亚娟与刘贤斌同游湖南去看望湖南民运人士,在当地受到公安羁查、回到成都后亦被有司抄家的事。对此,大家可以在刘贤斌去年写“民主党印象”系列文章之一的《湖南群雄》里得到印证,否则我会对此事在短时期内秘而不宣。
老实说,我虽然参加过八九民主运动,但其实我已经出了校门,不像在校学生参与得那般深,投入情感那么多。八九事件,对于我的人生来说的确是个分水岭,因为此前我是竟日过着诗酒癫狂生活的朋克青年,对社会不满也仅限于玩世不恭。八九之后,“城郭如故人民非”,许多人不敢怒亦不敢言,空气压抑,故常常灌酒大醉麻木自己,完全看不到路在何方。在没有网络的时候,由于没有发表的地方,故批评社会不公的文字只好胎死腹中,烂在肚子里面了事。更不用说将批评政府的文字能公诸出来,以飨同好,让大家在赞同或辩难中找到一种思想同道的快乐和力量。因为我除了有一定的言说能力外,在组织和行动上都乏善可陈——请谅解我对政治采取的是胡适先生的“没有兴趣的兴趣”,你可以认为我是胆小懦弱,可我更愿意承认自己志在创作与学问之研究。真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或者哪怕当今中国有足够多的批评者,我也一定会对批评政府收刀敛卦,因为我的确志不在此——所以我也就不大可能比较早地认识善于行动和发起组织的刘贤斌。
但网络改变了此前单一的信息接受和传播渠道,在刘贤斌尚未从监狱出来的时候,不少人都知道了他大致出狱的时间——经常会有人在网络上做良心犯出狱的倒计时,常常在杂事丛脞的时候提醒你多少人为我们暂时不进监狱,拥有暂时的自由做出了不懈努力,让你不敢自耽于目下庸碌的生活——虽然我们并不熟悉,但对他的出狱我表示由衷的高兴。刘贤斌2008年11月6日出狱,随即于当年12月份作为首批303个《零八宪章》签署者之一浮出公共生活水面,随后与陈卫等关注本地因揭发虚报贪污地震救灾款而入狱的邓永固,在网络上发出致当局的公开信。如此勇猛,你以为他是完全的自由身吗?不是的。当局为防止他出狱后过猛的动作,为了对他打压和威胁起来方便,对其采取了进一步的收监措施:即他虽然出狱,却还有两年剥权期,需要让他保持沉默、不能接受采访、不能写批评政府的文章、不能声援其他任何维权行动,这无异于要了坚韧无畏的刘贤斌的命。别说处在非常严厉的剥权期,就是拥有自由身的人,又有几人能如此坚毅勇猛?刘贤斌对民主自由的追求可谓深入骨髓,达到了“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境界。
二
2009年春间,我与刘贤斌终因共同的朋友请吃火锅而见面了。甫一见面,双方自然要热情问候,落坐后我们轮番给他敬酒。大家免不了说他受了十年牢狱之苦的安慰话,但我讶异于他平静的笑意,没有丝毫的抱怨,更没有自傲于人的道义优越感,还有一种被人表扬了不好意思的神情。我非常感谢那些为争取民主自由而曾经入狱的朋友们,但却也有一些朋友因进了监狱出来,就像比革命老资格的共产党人,自以为高人一等或者别人欠他两三吊似的,有一种令人别扭的道德自负。仿佛马上在聚义厅论功行赏,端赖他宋江高兴与否,否则就像阿Q不准王胡、小D革命一样。但刘贤斌不仅丝毫没有这样的道义优越感,而且常觉得自己做得太少,二十年来愧对那些惨死的同学及同胞。他认为自己这条捡来的生命不在追求民主自由之路上燃烧,内心就再也无法平安。其道德自律之严,令一些沉默的六四领袖惭愧,更把在六四后反戈一击,大吃人血馒头者钉上了中国历史的耻辱柱。
贤斌严于律己,却宽以待人,有着与一些坐牢者不相同的宽容精神。他对每个人在民主自由运动中所做的努力都深加称道,而不是像有的争取民主自由的人,行动者看不起言论者的懦弱,言论者鄙视行动者的鲁莽,互相抱怨,把有限的精力耗在七翘八拱之中。他巧妙地通过《围棋中的民运启示》一文,来言说争取民主自由的人应该有大局观,放弃不必要的纷争,求同存异,互相尊重。因为民主运动就像下围棋一样,要争取胜利,就必须放弃没有眼光的餖飣琐屑之争,不在一时的意气和输赢,否则社会就永无改进之期。在刘晓波被重判后,一些朋友出于情感上难以接受,深感义愤,认为和平推进中国进步的道路从此消亡了,而刘贤斌则继续陈述其“公开、理性和非暴力”的理念。当今中国的确处于改良和革命的拉锯状态,改良的空间越来越逼仄,时间越来越短暂,你可以不同意刘贤斌的理念,但却不能不服膺其言说的理性深度、逻辑上的严谨以及对时局的基本判断。
如果说截至2008年11月从狱中出来,刘贤斌参与的自由民主实践多是行动的话——贴传单、串联民主人士、申请组织民主党四川分部等——那么此次短暂的一年半的狱外生涯,则可谓勤奋作文、理性思考、签名联署、声援维权的完美结合。为了写这篇关于贤斌的文章,我花了数天时间读毕所有能搜到的贤斌所写的文章。其作文逻辑之谨严细密、说理之透彻清晰完全超出我的预期,他自谦自己不能写文章,一些朋友也以此目之,这完全是他自谦和朋友们判断失误。系列文章《血与火的洗礼——我在1989年》细写他参加八九民运的过程,特别是对他从一个民族主义者向自由主义者的转变有非常清楚的回忆,还对自己于当时认识不清的地方作了检讨自省,既是八九民运重要的历史文献,也是一份极其重要的个人成长实录。而“民主党人印象”的系列文章,则着力赞美民主党同仁的艰苦努力,展现了扬人之长而略人之短的博大胸襟。至于其他散篇文章如《以哈维尔之眼看中国》(我还专门在自己博客上推荐过)、《刘晓波遭重判后的民间道路选择》、《宪政民主:走出东方专制主义的藩篱》等都是有一定思考深度的理论文章,而《遥思兄弟登高处,凤凰山人少一人》、《蜀中多义士,如韭割复生——写在黄琦、谭作人被判刑之后》等则是对朋友同道的声援和怀念文章,道义与深情兼具。
正因贤斌如此活跃,今年6月28日第三次被当局逮捕。说到他被当局逮捕,朋友们普遍倾向于:一因他到成都声援陈云飞、二因他到京参加福建三网友案的研讨会、三因他在海外网站发了不少批评政府的文章,我也基本同意这些看法。但我有一点补充,当局绝对是基于贤斌出来后参与各种活动和写文章甚为活跃的实际情形,同时鉴于四川民主党的重要成员佘万宝、王森、胡明君已经或者即将出狱,害怕他们再度联合起来的综合考量做出的决定。因为刘贤斌无论是理论素养还是行动能力,都绝对是这帮朋友中的核心,当局出于对他的忌惮而采取紧急逮捕的方略,以免他为串线之人,将他们重新聚合起来,进一步壮大四川的民主力量。换言之,在我看来,官方有把刘贤斌当成“四川的刘晓波”来看待的深刻用心,必欲抓主心骨而后快。以7月28日见到的起诉意见书来看,官方罗织的罪名完全是因刘贤斌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但令人吃惊的是起诉意见书上的一个细节:“犯罪嫌疑人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由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我局经过审查,于2008年12月26日立案进行侦查”。彼时刘贤斌的系列文章尚未开写,更不用说发表,何以该局能够未卜先知,这不仅是明目张胆的政治迫害,更说明他们用剥权期羁縻打压刘贤斌的深刻用心。
三
我赞赏刘贤斌在追求民主自由上的执着与“剑胆”,我更心仪他深爱家人和关怀朋友的“琴心”。刘贤斌有一颗悲悯的心,在监狱里就曾捐款给家里遭了火灾的“同改”,512大地震他固然关心家人,但他同样关心那许多遭难的同胞,汶川地震刘贤斌的夫人陈明先为此捐了三千元。家庭贫寒的刘贤斌出狱一年半时间捐了两万多元给需要帮助的同道,这些都是国保从他家翻找出来的单据,你不难从中看出他那悲悯的情怀和以天下人的疾苦为念的心。但可贵的是,刘贤斌显然并不停留于此。
我尊敬那些时常关怀社会和民生疾苦的人,但因此而忽略家人的生存,以及对家人的关心,像我这样比较个人化的自由主义者就比较难以理解。刘贤斌不是不关心家庭,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你从他在监狱里写给妻女的信中就不难概见。他很多封信里都说对妻女惭愧,对母亲去世不能亲见最后一面深表愧疚,对给妻子带来的诸多压力和琐碎事务常说“不好意思”。在第97封信里贤斌曾说:“虽然我这个人向来同情民众,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才是我最重要的人,你们是我生活中的软肋,我无法承受你们受到任何伤害。”这和谭作人说妻女“你们是我的眼泪”一样,虽然愧疚,但更深的是爱意,有如此深的对家人的关爱,才使我更加敬重。
我读过一些狱中良心犯写给家人的书信,各具特色,都是了解我们时代不可缺少的深情文字,但贤斌的100封家信却尤其令我感动。他在第32封信里说:“真的,此生我最对不起的人有三个,一是妈妈,二是你,三是圆圆,尤其是圆圆,一想到出狱之时她可能已经小学毕业了,我就觉得我这辈子欠女儿的真是太多了。圆圆是不幸的,因为她有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但圆圆又是幸运的,因为她同时有一个伟大的母亲。”贤斌关爱的固然不只他妈妈、妻子、女儿,但这三人确实是他关爱的重心。他在94封信里引述了孟子关于“五不孝”的内容后说道:“前四条我可能算不上,但是第五条(“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冉注)说的就是我这种情况啊。由此可见,我算不上一个好儿子,从对你和圆圆的亏欠来说,我也算不上一个好丈夫和一个好父亲。作为一个男人,我确实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像这样的自责见于他很多封深情的信中。
刘贤斌对妻子深爱自然是感人的,如91封信里他对妻子说:“《诗经.终风》中写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千百年来多少有情人的心声啊,它也道尽了我现在对你的全部情意。”但对他女儿的关爱,除了深情之外,还展示了他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深刻理解。如日常关爱:“圆圆三岁了,除了要培养她品质和吸收知识之外,还得注意她的安全,家里的那些电器要注意随时关闭,天然气也要随时关闭,阳台和窗户也不能让她爬上去,同时还不能让她在大街上丢失。”(第20封信)不是细心和深情,是比较难以注意到这些细节的。不特如此,刘贤斌还非常注意从他坐牢这件事情上来教育孩子,“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随着圆圆逐渐长大,她可能会对我服刑提出很多问题,我希望你能客观、如实地回答,不要向她撒谎,不要向她隐瞒什么。”(第22封信)刘贤斌除了专文给女儿写信解答天文学知识外,还专门叫女儿注意关爱辛苦的妈妈:“这么多年了,妈妈一个人在家抚养你,她是很辛苦的,你能体会到吗?在家里时,你帮妈妈洗过衣服吗?你帮妈妈端过洗脚水吗?妈妈长期坐着备课、批改作业,一直有腰椎疾病,你帮妈妈揉捏过吗?看见妈妈劳累了,你劝过她休息吗?看见妈妈生病了,你关心过她吗?看到妈妈伤心时,你安慰过她吗?你是否因自己的任性而让妈妈不高兴了吗?你是否因自己做了错事而让妈妈担心和生气了吗?”可以这样说,贤斌对妻女的关心、对女儿的教育,可令不少天天与亲人生活在一起的人感到惭愧。
贤斌关爱家人,不只是因为亲情,而是因为他对生活充满热爱。他在狱中读书、打篮球和羽毛球锻炼身体、看足球赛、与人弈棋等,虽然受限很多,但他并不自苦自怜、自怨自艾,而是以良好的心态迎接坐牢之漫长考验。“同时也可以把家里那些闲置着的围棋书寄来,我不希望出来之后被谢明杀得片甲不留”(第17封信),“里面几个棋友说我这几年围棋水平提高不少,我也有这种感觉,不知谢明现在围棋水平如何,你可以转告他,要他小心,出来之后我会经常找他厮杀的。”(第58封信)一个刑期长达十几年的人,有如此良好的心态去热爱生活,除了他的亲人朋友特别是妻女对他的热爱和鼓励外,更重要的是贤斌能够深得生活的真谛。人生只是一个过程,但怎样度过却有相当的讲究。
我为什么不惜花许多篇幅来提及这些在许多人看来细小的事情呢?可以这样说,我是非常喜欢从小事上去观察一个人的。我注重常识常态,而不太看那些大言玄玄的说教。换言之,我们固然要看追求民主自由的人在大节上的把持,在大事上的努力,但从细小的事情上对他们的观察亦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我认为民主自由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绝不可把理念和生活搞得像水和油的关系一样不能融合。我们现在再来思考贤斌为何没有坐牢的道义优越感,有一份深藏若虚的平静坚韧,除了他的信仰外,恐怕与把追求民主自由渗透到生活中,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深刻的关联。那么,让我们自己从日常生活做起,关爱自己的家人朋友而扩及整个社会,当然我们最应该用心的是关爱贤斌及其家人,不让他这个民主自由的践履者和受难者及其家人感到孤单。我们需要持续的耐心和深深的爱,像以色列的农业滴灌一样渗透这个给我们带来苦难的艰硬土地,这是对贤斌及其家人的最好支援。
2010年7月27至29日凌晨于成都,8月1日 黄昏修定。
(源于:作者博客)
【宪章动态】
零八宪章第二十三批联署者名单(266人)
宪章签名整理小组
宪章签名整理小组说明:
最近,温家宝总理连续发表数次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谈话,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和支持。事实上,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中国因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所造成的问题的严重,中共体制内良心尚存、对民族的命运依然具有责任感的人士不可能不与“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和签署者一样,对中国的现况和未来感到忧心,也无不希望能通过和平的改革措施兴利除弊,再造民族发展的良性根基。不管温总理所提及的政治改革具体究竟意为何指,是否能加以落实,但限制无节制的权力,让司法更加独立公正,公民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决定权都应该是所有政治体制改革应有的题中之义和努力的方向,也应该是朝野各界最低的共识,自然也是全体零八宪章签署者真切的愿望。
近来,国际媒体陆续有许多刘晓波先生可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相关报道,这让我们感到极大的欣慰,它见证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公民运动的关注和支持,也传达着国际各界对刘晓波先生、所有“零八宪章”签署者以及多年来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奋斗奉献的人们的敬意。我们对此深表感谢。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们都相信,包括刘晓波先生在内的许许多多志士仁人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事业奋斗所作出的可歌可泣的牺牲和努力,都将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写下壮丽的一笔,赢得亿万中国人和全世界善良和正义的人们的推崇。
零八宪章联署活动在继续,宪章运动在发展,联署签名也在继续。本次发布的签名中,有一部分签名是零八宪章发布后香港支持者设立的相关网站上的部分签名,因故一直未得到及时整理,还有一些著名香港民主人士的签名发布在当时的一些支持名单中,未列入联署名单,此次一并列入联署名单中。我们对延迟到今日才将一些朋友列入表示歉意。此外,我们且收到一大批香港举办相关活动时香港和内地赴港的朋友手签联署名单,正在整理,会陆续发布,如有朋友没有在本次签名中没有看到自己的签名,请再稍耐心等待。还有,在本批和即将发布的名单中,有一些并不符合我们要求的联署签名,比如缺少工作职业信息等,但因当时的情境,也无法事后再请签署者追补,为尊重联署者的意愿和热情,我们还是破例将其列出,特此说明,也希望今后参与联署的朋友在签署时能将所在地和职业身份信息告知。
签名有效信箱依然是 xianzhang2008xianzhang@inbox.com, xianzhang2008@aol.com 希望朋友们传播。如信箱有变,我们会及时通报,朋友们可登入“零八宪章信息网站” 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查询有关信息。也欢迎注册登入“零八宪章论坛” http://taolun.info。
魏兰玉 (山东临沂,拆迁受害人)
丁 斌
(湖南,教师)
于 烈
(湖北,维权人士)
于松琦 (黑龙江,学生)
刘元元 (美国塞班,医生)
刘 塔
(云南,学生)
刘天宝 (河北,学生)
刘新宇 (湖北,大学生)
刘 铮 (北京,设计师)
刘长美 (美国塞班,医生)
刘 鹏
(天津 经理)
匡政才 (河北,维权人士)
华 夏Ralph Hua(美国,律师)
叶俊杰 (云南,网站编辑)
叶 力
(美国,厨师)
吴英来 (美国塞班,医生)
周 范
(北京,NGO志愿者)
安 诵
(山东,学生)
宋朝晖 (北京,公司职员)
岳昕晔 (重庆,公司职员)
崔洪军 (美国塞班
学生)
康艳平 (北京,NGO志愿者)
张 伟
(上海,定居马耳他,艺术家)
张冠群 (湖北,维权人士)
张晴子 (原籍上海,定居欧洲,马耳他大学国际关系荣誉本科毕业生)
张汉桥 (湖北,研究生)
张轶楠 (辽宁,自由职业)
彭 毅
(广州,大学生)
徐志新 (湖南,自由职业者)
徐 旭
(深圳,学生)
徐 琳
(天津,邮政职员)
成 康
(意大利,中国民主党党员)
李恭佑(美国,中国民主党党员)
李术玲 (河北
公务员)
李繁茂 (四川,教师)
李阳春 (浙江
学生)
杜伟华 (北京,网站设计)
林 娟
(天津,维权人士)
梁笑靥 (北京,大学生)
江山易 (湖北,教师)
潘子沣 (原籍福建,现居美国,厨师)
潘自彬 (原籍福建,现居美国,厨师)
熊先媲 (湖南,企管)
王 勇 (湖北,公民)
王 尹
(重庆,公民)
王晓超 (湖南,编辑)
王汝兰 (山东临沂,拆迁受害人)
王 涛
(江苏,工程师)
王照勤 (原籍福建,现居美国纽约)
班秀江 (广东,业务员)
石厚敦 (湖南,维权人士)
程自清 (深圳,公司职员)
章定达 (浙江,公民)
胡 月
(北京,学生)
胡佩锋 (美国,留学生)
胡黎辉 (福建,自由职业者)
蒋仲明 (云南,公民)
谭柱新 (香港,学生)
辛省纪 (四川,自由职业者)
边勇军 (湖南,维权人士)
郑 征 (河北,自由职业)
郭善培 (河北,自由职业者)
郭宝隆 (美国塞班,美术设计师)
郭 强
(美国塞班,学生)
钟旭阳 (江西赣州,农民工)
闫 锐
(云南,退休职工)
陈哲伦 (北京,教师)
靳松涛 (北京,自由职业者)
魏秀芬 (山东临沂
拆迁受害人)
黄柏林 (湖南,自由撰稿人)
黎 建
(律师、私营企业主)
香港自08宪章颁布后网站签名:
张翠茵 (香港,市民)
徐汉光 (支联会常委,香港教育专业人員协会组织部主任)
李 娟
李华明 (立法会议员)
梁家傑 (立法会议员,資深大律師)
游 靜 (香港)
羅永生 (香港,嶺南大學學者)
蘇孝恆 (香港,市民)
趙善榮 (香港,市民)
阿 木
(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陳淑莊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黃世澤 (香港/英國/新加坡,時事評論員/商人)
黎寶欣 (香港,,學生)
Allen Xie
Chan Yun Nam
Debby Chan
Iris Tang (Los Angeles , CA )
Lo Wing-lok
Ng Chun Fung (Hong
Kong Citizen)
Timothy Wong Shing Yip
刘 欣
(新加坡,律师)
吕 易
張佩琪
招詠芝 (中國香港,市民)
李家敏 (香港,香港市民)
李銳華
梁少梅
湯家驊 (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
羅芳健(香港.學生)
蘇珠琴 (美國紐約,翻譯員)
趙紫東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學生
香港留學生)
阿 丙 (香港,工人,業餘評論人)
陳祖光 (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
黃十三
黎恩灝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
區佩芬 (香港,傳媒工作者)
Ann Lau (Los Angeles, Visual Artists Guild)
Charles Mok
Elaine Chan
(香港,市民)
Joe C.K. Yau (邱祖淇) (Lecturer,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Lu Wai Yiu
(Student)
Norman Quan (Accountant)
Tommy Ho Chi Chung
刘名玮 (台湾/上海,商务代表)
吳淑美
張力恒 (香港,學生)
文 君 (香港,市民)
李 文 (香港,教師)
杜振豪 (香港,民間團體幹事)
梁建文 (香港,工程師)
王少君 (香港,插圖師)
范鎮榮 (澳洲悉尼)
許先施 (香港,記者)
邱兆麟 (香港, 教師)
陈 光
陳興邦 (香港,市民)
黃志強 (支聯會常委)
黎恩灝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
Allen But
倪綽如 (香港,市民)
Ann Noonan, Visual Artists Guild, New York
Chine Chan
Eric Lai Yan Ho
Joe Choi
Manyin Lai
paul leung
(香港,運輸工人)
Vik Vhan
劉以霖 (臺灣,臺灣大學學生)
吳靄儀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張志堂 (香港,傳媒工作者)
曾文堯 (香港,社工學生)
李永成 (香港,民間團體組織者)
梁曉楓 (香港,學生)
王浩賢 (香港市民)
莊國禮 (香港,嶺南大學學生)
許維強 (香港,藝術工作者)
鄧小樺
陈 强 (加拿大, 自由职业者)
陳詠娟
黃成智 (立法會議員)
黎麗霞 (支聯會常委)
Chan Yee Kei (Hong
Kong citizen)
Tanya Lau
Annie Yip
Chiu On-Chi
Eric Luff Li (Hong
Kong )
Josephine Tsang
Mary Yuen
Ricky Wong
Yau Wai Ho David
劉宜鑫 (香港,學生)
周可銳 (香港,中學學生)
張懷靖 (香港,普通市民)
朱秉仁 (澳門,基督徒)
李永達 (立法會議員)
林郁波 (香港,普通市民)
梁耀忠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常委,街坊工友服務處執行委員)
王犀利
莊泓灝 (香港,學生)
謝濬廉Jackey Tse (香港,IT人)
鄭家富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常委,律師)
陈 虹
陳達燊 (香港,市民)
黃杰芝 (香港,家庭主婦)
齐 墨
(德国,报人)
Damien Koon, IT Business Development, Hong Kong
Choi Ka Fai secondary 6 student
Joty Mak
Mau Chi Wang
Skyworld Natalie
何俊仁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秘書,香港民主黨主席,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
劉建華 (香港,市民)
周子恩 (香港,教師)
張文光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常委,民主黨,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
朱耀明 (支聯會常委)
李治雄
柯欣欣 (香港,民間團體幹事)
梁蔚明 (香港,學生)
甘乃威 (立法會議員)
葉寶琳 (香港,民間團體幹事)
譚偉峰 (香港,計劃統籌)
鄭樂恒 (香港,技術人員/自由职业者/网络日志作者)
陳偉業 (立法會議員)
陳雅屏 (香港,市民)
黃正軒 (香港人,澳洲留學生)
Hardys Kimying
Au Nok Hin
Chow Kit Wai
Fredrik Fan
Kelvin Sit
melody chan (學生)
Stefan Ma
何婷婷 (香港,藝術行政人員)
劉月娥 (聯署《08憲章》
孙 丰
(法国,作家)
張 日
李卓人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副主席,香港職工會聯盟秘書長)
李澤敏 (香港,工程師)
梁俊彥 (香港,市民)
武博晗
甘浩望 (神父)
葉楚茵 (支聯會常委)
譚秀貞 (香港,法律翻譯)
鄭艾倫 (香港)
陳允中 (香港,教師)
陶君行 (支聯會常委,社會民主連線)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
Law Siu Hin
Bosco Wong
Freeman Rebuildhk
Kenny Ho (Canada , Engineer)
Michelle Lau (香港)
Stewart Cheng(香港,文職人員)
何秀蘭 (立法會議員,公民起動)
劉潔儀 (工會幹事)
岑學敏 (香港,創作人)
張港豪 (香港, 平民)
李卓倫 (香港)
李耀基 (支聯會常委)
梁國雄 (立法會議員,支聯會常委,社會民主連線)
江學琛 (香港,學生)
章 段
葉蔭聰 (香港,教師)
赵东明
鍾澤明 (香港)
陳啟遠 (香港,工程師)
領 男 (香港,市民)
黃浩銘 (香港,香港理工大學學生)
Nancy Lau
Bull Tsang Kin Shing
CYK
(香港,學生)
Gloria Chan
KiKi Wong
michelle lee
Suen Wing Chun (香港,市民)
余若薇 (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
劉耀強 (香港,市民)
建 燁 (澳門,創作人,澳門維基媒體協會監事會監事)
張錦雄 (支聯會常委)
李妙蕊 (香港,嶺南大學)
李育成 (香港,民間團體員工)
梁宇軒 (香港,市民)
涂謹申 (立法會議員,律師)
羅冠軒 (港大學生)
蔡琇莹 ﹙香港,市民﹚
赵予樂 (香港,市民)
關振邦 (支聯會常委)
陳子安 (德國,數學系學生)
麥致恆 (地球,發明家)
黎寶欣 (香港,學生)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各界人士发布“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公开信”
尊敬的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委员:
三十年多前捷克斯洛伐克《七七宪章》的三位起草人,直到今天还在关注中国辽宁监狱里的一位良心犯。这位中国良心犯坐牢的罪名,不过是受《七七宪章》和其它国际人权文献的启发,参与起草并发表中国的《零八宪章》,呼吁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实行宪政与自由民主,竟被当局重判十一年监禁。这个赤裸裸的镇压,引起国际社会的震惊和抗议。“天鹅绒革命”的三位领导者哈维尔、尼姆科娃和哈马里,9月21日再次致信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呼吁将2010年的和平奖颁发给已经入狱21个月的刘晓波先生,表彰他“二十多年不动摇的和平倡导变革的努力”。
正如这封呼吁信所陈述的,用诺贝尔和平奖这样的荣誉奖励刘晓波,也将表达全世界都乐见中国和平转型、避免崩溃的希望。“这样做,诺贝尔委员会将对刘晓波和中国政府两者都发出一个信号,那就是中国和世界上许多人都跟他站在一起,跟他所坚定不移地争取十三亿中国人的自由和人权的理想站在一起。”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腐败、不公正、社会不稳定和民众抗议,也与日俱增,愈演愈烈;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由于缺乏权力制衡与制度约束,对一触即发的重大危机,已经失去进行政治革新的能力和意愿。尽管如此,他们依然拼死压制民间任何要求改革的呼吁和努力。国际社会在这种历史关头,理应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倾注到中国民间的一边,集中有限资源,促进公民社会实力的壮大和理性力量的增强。
我们在此署名热烈响应捷克的三位世界性道义领袖的呼吁,希望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荣耀刘晓波先生和他的和平改革理念。这与世界和平息息相关。只要中国政府继续对内压制公民的人权,13亿人的尊严和自由就仍将受到侵犯;中国假如崩溃,世界将不得安宁;只有中国和平,才有世界和平。
签名信箱:zgweiquan@gmail.com,签名截至时间: 9月27日21:00
以下签名按时间顺序排列:
(1)
苏晓康 (自由作家,美国德拉沃尔)
张祖桦 (独立学者,中国北京)
温克坚 (自由作家,中国浙江)
王德邦 (人权捍卫者,中国广西)
杨 海
(民间学者,中国陕西)
万延海 (公共卫生专家,现居美国)
李晓蓉 (学者,美国马里兰)
沈纯理 (涤尘居专项研究者,中国上海)
刘飞跃 (人权捍卫者,中国湖北)
倪文华 (维权人士,中国山东)
(2)
孙文广 (山东大学教授,中国山东)
杨开新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雍志明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范厚成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张鉴康 (人权律师,中国陕西)
姚立法 (选举专家,中国湖北)
张善光 (民运人士,中国湖南)
黎建军 (自由撰稿人,中国湖南)
陈 西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省)
徐国庆 (人权捍卫者,企业主,中国贵州)
(3)
李元龙 (人权捍卫者,作家,中国贵州)
李任科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马玲丽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申有连 (人权捍卫者,独立中文笔会成员,中国贵州省)
曾 宁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陈德富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全林志 (人权捍卫者,退休教师,中国贵州)
杜和平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王玉文 (人权捍卫者,中国云南)
莫建刚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4)
廖双元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吴玉琴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吴 郁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黄燕明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田祖湘 (人权捍卫者,中国贵州)
车宏年 (自由撰稿人,中国山东)
陈 卫
(维权人士,中国四川)
古 川
(自由撰稿人,中国北京)
陈天石 (基督徒,中国北京)
刘 杰
(上访领袖,中国黑龙江)
(5)
王京龙 (基督徒,管理学者,中国北京)
郑大靖 (维权人士,中国湖北)
浦志强 (律师,中国北京)
张建平 (人权捍卫者,中国江苏)
吴华英 (人权捍卫者,中国福建)
李昕艾 (维权公民,中国北京)
欧阳懿 (作家,中国四川)
赵常青 (作家,中国北京)
姜力钧 (维权人士,中国辽宁)
端启宪 (维权人士,中国广西)
(6)
黎雄兵 (律师,中国北京)
李金芳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野 渡
(作家,中国广东)
张志强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范亚峰 (学者,中国北京)
邓太清 (维权人士,中国山西)
周维林 (维权人士,中国安徽)
王荔蕻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刘 荻
(自由撰稿人,中国北京)
刘沙沙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7)
陈青林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王 军
(律师,中国北京)
陈书伟 (维权人士,中国广东)
张赞宁 (律师,中国南京)
江天勇 (律师,中国北京)
白东平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张大军 (学者,中国北京)
王光泽 (学者,中国北京)
刘京生 (维权人士,中国北京)
杨子立 (独立撰稿人,中国北京)
(8)
张 辉
(学者,中国北京)
王 丹
(前八九学生领袖,美国)
胡 平
(《北京之春》主编,美国)
蒋亶文 (自由作家,中国上海)
陈 龙
(自由作家,中国)
温云超 (网络专家,中国广州)
廖亦武 (作家,着名《底层》系列作者,中国四川)
康正果 (教师,美国)
陈破空 (作家,美国纽约)
冯正虎(中国上海,中国人权活动家)
(9)
郝 建
(中国北京,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滕 彪
(中国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师)
邓焕武 (中国重庆,民主人士)
王 明
(中国重庆,民主人士)
曾福洪 (中国重庆,公民)
穆嘉峪 (中国重庆,公民力量)
何 兵
(中国重庆,民主人士)
雷元海 (中国重庆,民主人士)
李运声 (中国重庆,民主人士)
张先痴 (中国成都,右派,作家)
(10)
陈云飞 (中国成都,维权人士)
杨文婷 (中国成都,民主人士)
莫之许 (原名赵晖,中国北京,网络作家)
李 宇
(中国四川德阳,角马俱乐部发起人)
薛 飞
(中国成都金堂,公民)
冉云飞 (中国成都,编辑、作家)
蒲 飞
(中国成都,IT工程师)
陆清福 (中国成都,右派作家)
陈 兵
(中国四川遂宁,民主人士)
冯玉熙 (中国四川成都,维权人士)
(11)
吴登伟 (中国成都,公民)
王大联 (中国四川广安,公民)
赵元辉 (中国成都,公民)
曾 远
(中国成都,民主人士)
李双德 (中国成都,维权人士)
枉成明 (中国四川泸州,维权人士)
张 明
(中国成都,民主人士)
袁 娟
(中国四川宜宾,维权人士)
卢 刚
(中国成都,民主人士)
梁凯旋 (中国成都,民主人士)
(12)
周志刚 (中国四川遂宁,教师)
丁 茅
(中国四川,民主人士)
余跃波 (四川遂宁,职员)
银 夏
(四川遂宁,自由职业者)
田 辉
(中国四川遂宁,公民)
罗世模 (中国四川自贡,维权人士)
黄小芹 (中国上海,公民)
金光鸿 (中国北京,律师)
游精佑 (中国福建,桥梁工程师、维权人士)
昝爱宗 (中国杭州,独立作家)
(13)
王五四 (中国杭州,自由撰稿人)
余怀谦 (中国杭州,大学教授)
费卫东 (中国浙江,自由职业者)
何士林 (中国浙江,企业管理者)
侯多蜀 (四川达州,民主人士)
鲁登川 (四川达州,民主人士)
范燕琼 (中国福建,维权人士)
林培瑞Perry
Link (Professor,US)
陈奎德 (学者,《纵览中国》网刊主编,美国)
林毓生 (Yu-sheng Lin, Professor Emeritus of Histor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历史系荣誉教授)
(14)
Michael Duke (Professor Emeritu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 Canada )
Josephine Chiu-Duke (丘慧芬)
(Associate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吴占美 (博士,加拿大温哥华)
王军涛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纽约)
Sunny Lo (International Trade Consultant , Canada )
张 伦 (学者,法国)
一 平
(作家,美国)
蔡 楚
(编辑,美国)
蔡淑芳 (公民,香港)
杨建利 (哈佛大学研究员,美国)
(15)
徐文立 (布朗大学研究员,美国)
张晓刚 (自由撰稿人,澳洲)
查建英 (自由作家,中国北京)
孟 煌
(画家,德国)
侯芷明 (Marie Holzman,汉学家,荣誉骑士勋章knight of the Legion of Honor获得者,法国)
艾晓明 (独立纪录片工作者,中国)
陈 冲
(工程师,中国安徽 )
唐 力
(工程师,美国)
苏元真 (教授,中国浙江)
流沙河 (诗人/作家,中国成都)
(16)
吴茂华 (自由撰稿人,中国成都)
李 素
(经济分析师,美国)
许 晖
(自由作家,中国北京)
华 泽
(纪录片导演,中国北京)
胡金洪 (工程师,浙江杭州)
王 尹
(公民,中国重庆)
巩胜利 (经济学者,中国广州)
华 夏
(律师,美国)
谷 溪
(编辑,浙江杭州)
戈建中 (公民,中国江苏)
(17)
楚 翌
(维权人士,中国上海)
徐 波
(企业员工,中国云南)
马 萧
(作家,中国北京 )
郭宝锋 (翻译,中国福建)
张经刚 (公民,中国黑龙江)
胡睿宸 (维权人士,中国大庆/美国纽约)
杨 光
(独立学者,中国广西)
阮 杰
(《天安门时报》总编,澳洲)
彭小明 (《欧华导报》编辑,德国)
韩 武
(中国民主党人,泰国)
(18)
王玉民 (医生,中国大连)
王有才 (学生,美国伊利诺伊)
赵景洲 (司法难民,中国黑龙江)
郭冬成 (民运人士,瑞典)
陈惠娟 (人权捍卫者,中国哈尔滨)
槟 郎
(自由作家,中国江苏)
陈泱潮 (《特权论》作者,丹麦)
刘 毅
(艺术工作者,中国北京)
郭保胜 (基督徒公义网主编,美国)
洪哲胜 (《民主论坛》主编,美国纽约)
(19)
邱国权 (工程师,《铁血中共1921—2008》作者)
何军樵 (民主人士,中国湖南)
刘劭夫 (资深民运人士,加拿大)
郭罗基 (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美国)
吕 易
(牧师,澳大利亚)
李 娟
(公民,澳大利亚)
赵东明 (公民,澳大利亚)
王长河 (公民,中国湖北)
严家伟 (右派幸存者,中国四川)
蔡咏梅 (开放杂志编辑,香港)
(20)
柳叶刀 (自由撰稿人,中国陕西)
李卓熹 (公民,中国湖南长沙)
张 维
(公民,中国广西)
廖志峰 (出版人,台湾台北)
许志永 (中国邮电大学教师,中国北京)
赵达功 (作家,中国深圳)
张津郡 (商人,中国深圳)
刘逸明 (自由撰稿人,中国湖北)
施卫江 (独立学者,美国纽约)
张轶楠 (自由职业,中国辽宁)
(21)
王红燕 (公民,中国广东)
陶达士 (学者,中国深圳)
张铭山 (自由撰稿人,中国山东)
单赵子 (独立学者,中国山东)
华春辉 (公民,中国无锡)
王 译
(维权人士,中国河南)
达 尔
(自由撰稿人,新西兰)
陈晓昶 (民主人士,中国宁夏)
刘文生 (公民,中国南京)
朱欣欣 (自由撰稿人,中国石家庄)
(22)
王光清 (公民,中国北京)
张琳琳 (设计师,中国北京)
夏业良 (学者,中国北京)
徐高金 (维权人士,中国江西)
吴博文 (公民,中国北京)
李 望
(公民,中国江苏)
黄 钟
(自由撰稿人,香港)
周建福 (教师,中国江西)
吴高兴 (自由撰稿人,中国浙江)
陈龙德 (异议人士,中国浙江)
(23)
王东海 (异议人士,中国浙江)
赵万敏 (技术人员,中国浙江)
叶文相 (异议人士,中国浙江)
侯丙才 (民主人士,中国北京)
王华庭 (公民,中国昆明)
杜 鹏
(律师,中国河南)
吕 进
(律师,中国河南)
张显杨 (学者,北京)
丁 抒
(教师,美国)
齐家贞 (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24)
林明敏 (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顾明德 (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吴森成 (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刘 欣
(澳大利亚,律师)
阮 杰
(澳大利亚,《天安门时报》总编)
司徒华 (支联会主席,香港)
于金山 (纽约中华公所主席)
李 海 (着名异议人士,北京)
杨宽兴 (自由撰稿人,美国)
吴仁华 (流亡民主人士、著名作家,洛杉矶)
(25)
熊 焱 (牧师/六四学生领袖)
秦 晋 (民阵副主席,澳洲)
吕洪来 (流亡民主人士,泰国)
吴 江 (流亡民主人士,法国)
莫逢杰 (中国民联主席,洛杉矶)
潘 晴 (中国自由民主党副主席,新西兰)
刘 泰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召集人,香港)
贝 岭 (诗人、作家,波士顿)
吾尔开希 (流亡民主人士/六四学生领袖, 台湾)
赵 岩 (原纽约时报记者/零八宪章首批联署者,美国)
(26)
王天成 (维权律师、中华学人联谊会执行长,美国)
王书君 (历史学家,美国)
王传忠 (流亡民主人士/六四学生)
孔灵犀 (留学生,纽约)
孙 延 (流亡民主人士,纽约)
刘国凯 (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纽约)
刘念春 (流亡民主人士,纽约)
刘 路 (维权律师,美国)
李进进 (律师,美国)
宋书元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27)
吕京花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羊 子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汤学武 (律师,美国
危浩勇 (民主人士)
陈立群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沈 源 (民主人士,美国)
金 岩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郑钢清 (自由公民联盟成员,美国)
易 改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武春来 (民主党美东党部负责人,美国)
(28)
赵 鑫 (流亡民主人士,美国)
项小吉 (流亡民主人士、六四对话团成员,纽约)
郭岩华 (流亡民主人士、六四学生,纽约)
高 平 (民主人士,美国)
高光俊 (流亡民主人士、律师,纽约)
袁 缤 (IT专业人士,纽约)
唐元隽 (流亡民主人士,纽约)
唐其煌 (民主人士,纽约)
曹 晗 (自由公民联盟成员,纽约)
曹金陶 (自由公民联盟,纽约)
(29)
董觉民 (民主人士,纽约)
曾大军 (民主人士,纽约)
傅申平 (流亡民主人士,纽约)
谢维勤 (IT专业人士,纽约)
薛 伟 (北京之春经理,纽约)
魏泉宝 (流亡民主人士,纽约)
李 波
(公民,中国成都)
杨 峰
(程序员,中国北京)
张永攀 (自由撰稿人,中国北京)
朱 瑞
(作家,加拿大)
(30)
黄文军 (公民,中国广东)
于跃波 (公民,中国四川遂宁)
丁 抒
(教师,美国)
王 宁
(记者,新西兰)
韩 华
(民运人士,挪威)
廖子博 (程序员,中国成都)
魏国辉 (自由职业者,中国福建)
王 芳
(基督徒,中国成都)
慕子烟 (自由职业者,中国哈尔滨)
武宜三 (自由撰稿人,香港)
(31)
陆自范 (公民,中国浙江)
林 承
(维权人士,中国福建闽候)
林明理 (中学教师,中国浙江)
施卫江 (独立学者,美国纽约)
李怡铃 (学生,中国安徽)
王伟伟 (学生,中国河北)
王可铮 (大学生,中国武汉)
吕洪来 (民主人士,泰国)
彭蔚泓 (基督徒,德国)
Mary Lau MY (HK)
(32)
李泽敏
(香港,工程师)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宪章论坛】
《零八宪章》论坛:我们的十二大民生主张
(一)前言
我们,一批深切关注中国现代化发展前景的公民,一批《零八宪章》的联署人,就现在与未来的中国民生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这既是我们的公民权利,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和公民义务。为此,我们首先申明以下三点:
1、我们是以公民的身份来谈民生问题和关于民生的主张,因为民生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允许公民真正地、全面地参与讨论和决策。没有通过公民直接选举的执政党、政府、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并不能真正代表广大的民意,他们也从来没有重视与解决好民生问题。我们决心要发出公民的声音,评价现实的民生状态,提出建设性的民生主张。
2、我们发出的声音,不是要向即将召开的中共中央全会建言,而是向全体中国公民和全社会表达我们的民生诉求。我们认为中共及其中央全会已经无权如过去六十多年来那样,一党专制地指导和处理中国的政治、经济事务。人们清楚地看到,正是该党的历代主宰,通过这个党的各级机构和少数党的领导人将偏颇的以至完全错误的政策强加给全体公民及社会,这才造成前三十年的极端和普遍的贫困,也才造成了近三十年来的经济总量虽有增长,但却出现了极其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畸形经济结构和环境生态破坏。我们能放心这样一个党的中央全会来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向和民生政策吗?当然不能!
3、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发出自己的民生追求的呼声,我们向全国所有公民表达这种诉求及其理由,批评专制的政治、经济体制带给民生发展的危害,期望全国公民共同监督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侵吞与危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争取公民待遇及公民权利的更多实现,进而全面实行宪政民主,缔造真正的公民社会,从而彻底公正地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
(二)民生现状
我们提出有关民生的看法与要求是基于以下的民生现状和具体的、普遍的基本事实。这种现状和事实的存在是不容否定的。
中国民生的基本状况正如《零八宪章》已经深刻指出的那样:“执政集团继续坚持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灾害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零八宪章》所指出的状况近两年来不仅没有好转,相反更加变本加厉,呈现出日趋恶化之势。
造成中国民生数十年痛苦的主要因素是制度性的。以下五点关乎了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的生存和生活,而它们背后的制度根源是一目了然的。
1、权贵集团对农民的劳动力和土地的双重掠夺
现代中国一个基本的不平等就是城乡二元化。中共长期以来以户籍制刻意地将公民分成基本两大类: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他们在各方面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我们且不说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农民的千辛万苦,其创造的劳动财富几乎全部被极权制度所公然掠夺,即使在近三十年来,农民虽然逐步有了出门打工的自由,但他们的劳动条件是最差的,工资是最低的。中国近三十年的财富积累,农民工做出了最大的奉献。据估算,30年来农民工的血汗有50万亿被无偿掠夺而积淀在社会总财富中。而问题是,这些财富都到了谁的手里?
对于农村另一严重的剥夺是对农民土地的强取豪夺。农民世代以土地为生,但公社化以后任何一个农民都没有土地所有权,征用农村土地成为成本低、高盈利,成为各地政府的最重要财源。而在农民连使用土地的权利也被剥夺的时候,他们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合理赔付。这些被剥夺的土地财富转移到各地政府、开发商以及最终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手里。这也正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强行圈地拆迁,开发商大规模囤地,各机关单位、企业纷纷扩大用地要求的奥秘之所在!
2、权贵集团对工人群体的低工资掠夺
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这当然不是件坏事。但是,在中国人均GDP,2009年排名世界第99位(另一说法为105位)的同时,最低工资排名却为第158位,甚至有32个非洲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中国,这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很不相称。
再进行一些具体的比较:世界多数国家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左右,中国则还不到10%。国内80%以上从业人员工资过低,并且不能及时随GDP的增长做相应调整。世界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人均GDP的58%,目前中国最低工资只是人均GDP的25%左右,不及世界标准的一半。中国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公民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大部分工农劳动者工资过低,又成为国内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
另外,中国在普遍低工资情况下,行业间工资差别悬殊,同一行业、同一单位中高层管理与基层员工收入之间的悬殊,这些都是十分惊人的。中国行业间的工资差最大的竟超过百倍。企业高管与最低工资差别有高达98倍的。一般国外企业高管与最低工资差别仅5倍左右。我们的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很难反映出低工资层实际受压迫的状况。总体来说,中国大多数工薪阶层的工资偏低50%以上,也就是说,80%的中低收入者阶层每年有50%的奉献没有得到报酬。
更为严重的是除了低工资之外,相当一部分产业工人还在改制之中成了“下岗工人”,这大概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新阶层。我们这个据说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出现了许多宗当了大半辈子工人最后下岗,生活陷入困境,被逼自杀的悲惨事件。这种现象,几乎在每个产业工人集中的区域和大型企业都发生过,不知国家统计局是否应作详尽周密的统计安排。
富士康工厂的N连跳,震惊了全国的第二代农民工。事情发生后,在世界的压力下,该厂迅速调升工资,改善待遇,据说可能增加到2200元/月,这本身也说明以前工资太低。工人们为了生活压力不得不加班到每天12个小时,他们觉得生命受到摧残,失去意义,以致轻生竟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的选择。
在中共领导层沾沾自喜于经济发展的成果时,有没有认真考虑一下老百姓为这种发展付出了如此沉重的血汗与生命的代价。应该如何解决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在剥削量和剥削手段上远远残酷于自身一直在批判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个严重的问题?
3、权贵集团运用各种权力手段,对全体公民的财富的掠夺
权贵集团剥夺公民财富的手段和方式是多样化的:
圈占国有资源,以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改制名义,实质为少数高级管理阶层集中财富。如许多地方曾以国有企业基金、股份制改造等名义在民间筹集资金,允以高利,结果使大多民众血本无归;各地以开发区名义大规模圈占土地,以高价发售,官员从中也借机牟利,许多地方都是靠土地发财。
证监部门、上市公司、金融单位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掌控股票的价位起落,赚取高额回报。每一次股票整体性价位长期下挫调整,都使大部分个体散户遭遇重大损失,许多人辛辛苦苦多年的积攒化为乌有。这实质上是一种欺骗性很强的财富转移。
权力部门甚至与黑社会勾结以多种方式掠夺财富。揭露出来的黑社会之所以能成气候,大都是有官方背景或者权势人物自身即身为黑帮老大。只是在权力斗争中失势才被暴露或打击。这样的事件几乎在每个城市都发生过和正在发生中。
有政府背景的各种学会、协会、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以各种名义敛财,收取各种高额证件费、手续费、咨询费,借以自肥;机关、学校、医院名目繁多,高额收费,既是公示免费的义务教育学校对贫困小学仍然每学期以资料费、阅卷费等名义收费。
很多服务性行业被管理部门抬高入户门槛,加以高额管理费,如各城市的出租车、城市的停车场转包即是此类实例。最后高收费都转嫁在基层民众身上。
许多公用事业收费项目未经论证其合理性,即施之以民众;国家垄断行业更是经常以“与国际接轨”等名目提高价位。中石油、中石化的油价居高不下,广受非议。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中心目标:敛财!
4、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而对法治环境的肆意践踏
权贵集团为了实现对财富的快速掠夺,他们不惜丧心病狂地肆意破坏和践踏中国的法治环境。
权贵集团为了掠夺财富,在相当大的范围之内用国家强制力剥夺公民权利,以致造成惨案,公民的正常意见没有正常渠道加以反映。比如,大规模的强制拆迁,明显政府及相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极大地利益诉求在内,他们动员各种力量,甚至不惜动用黑社会使老百姓无法维权,只得拼死相争。各地此类事件日益增多,其中大多数是政府的不当行为引起的。
政府自身长期没有能有效地界定自身权力的有限性,任意妄为,激起民愤,不知反省,反而动用公检法部门,暴力拆迁,并多方阻止群众上访反映意见,各地对待上京访民的态度都是十分恶劣的。各地为此类暴行辩护的理由几乎如出一辙:维稳!其实这种不稳状态之所以反复多次出现,始作俑者正是政府自身。
公民的冤屈投诉无门,得不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公民在各方势力的胁迫之下,冤屈多多,投告困难,得到公正处置的几率低下,似乎应了一句老话叫天下乌鸦一般黑。各地所发生的群体事件及个人不得不以暴力相向的事例,大都与此相关,此类事件近年更呈增长趋势。邓玉娇案、杨佳袭警案、刘骜衡爆炸税务局案是其典型。
而在权贵集团主导专制体制下,执政党及其政府部门并未真正吸取教训,改变公务部门欺压掠夺百姓的作风。瞬间强力拆迁民居,威胁绑架上访群众,私刑拷打致死未定疑犯,屈意歪曲真相包庇错失官员,一错再错,甚至更严重地整体控制舆论,要求与官方宣传口径一致,灭杀正义的呼声。
5、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而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
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对大自然从不心存敬畏,而是肆意掠夺和破坏。中国近年来灾害频仍,如地震、泥石流等所谓天灾,似乎与自然界变化关系更大。而背后的原因却是人祸。
例如,舟曲近年已经多次爆发过不同程度的泥石流,地质人员多次强调过这里是泥石流的多发区,而森林砍伐、水土流失、开山炸石、修建电站、乱挖矿藏、强修道路一刻也没停止,应该采取的防护工程、采流工程却都没有如期进行。事故出现后是否有关部门能多做点反省与检讨?能否更科学规划一下今后的舟曲重建?
又如,上次汶川地震,映秀镇损失惨重,规划重建,这次又蒙水灾及泥石流,人们就应反思一下映秀镇的重建方式和选址是否是一个失误?谁来为此负责?这样的教训已经太多了。
黄河的三门峡、长江的葛洲坝,还有举世无双的长江三峡,我们花了倾国的财力、人力,究竟总体上带来的是灾还是福?人无远虑,必有近祸。
各地在急于轰轰烈烈,大拆大盖的时候,充分考虑民生了吗?充分考虑投资效益了吗?我们把投资更多放在防灾减灾、教育、医疗、卫生、环保方面,切实为民生造福不更可取吗?
(三)民生主张
大多数中国公民,包括权力层、财富层中有良知、有较好人性的人们,也不会愿意这种两极分化、财富和资源高度集中的状况疯狂地发展下去,更不愿意因此破坏国内已经日益危机的环境与生态。为此,针对当前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提出以下12项民生主张,供全体公民、执政党、政府思考和研讨。
1、实施民主宪政改革:立即实施走向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改革,正面回应《零八宪章》所提出的19条建议,为公民的自由幸福、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进步奠定制度化的基础与保障。
2、政府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行政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公民的房屋财产。
3、实现公民平等待遇,废除特权:政府必须以实际行动有效解决压在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头上的四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所有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所提供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废除执政党、政府官员在此方面的所有特权,将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花费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的上万亿财政支出全部用于全民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方面。
4、实现全民医疗保障:对于全体公民的所有大病医疗实行免费治疗,由国家各级财政负担;对于公民的各类小病医疗保障,实现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保障原则。
5、实现真正的12年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必须真正加大教育投入,对于18岁之前的中国未成年人,公立教育机构,包括公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律免除学生的所有的学杂费、书本费及其它各种费用;坚决取缔公立教育机构收取择校费和借读费;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6、实现全民养老保障:对于所有60岁以上的公民一律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养老金,确保所有老人老有所养。
7、实行以公民住房保障为根本目标的房地产政策:坚决打击强制拆迁和强行圈地的违法行径,切实保护中国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不受侵害,遏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遏制房地产业无序的疯狂发展。各地政府必须将每年的土地供应总量的40%用于各城市廉租房的建设,以解决贫困家庭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将30%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以平抑当前高企不下的房价;对非居住的房地产投资实行严厉的金融和税收政策,使当前已经对国家安全、国民经济造成深度危害的房地产业得到有效的治理。
8、提高全民工资水平,缩小工资差距:政府必须按GDP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将GDP增长的50%用来提高最低工资的增长水平。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大致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不高于或低于10%为限。对于国家各类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应该予以严格控制。
9、扶持民有和民营企业:大幅度降低各项税收,废除名目繁多的各种地方行政收费、基金收费,打破各种形式的国家垄断和政府管制,切实保护民有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奠定最广泛、最根本的基础。
10、废止全国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所有收费:中国道路收费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破坏了中国的民生建设,是各大权贵集团向人民强行收取买路钱的强盗行径,必须予以坚决废止。
11、确立以环境生态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对于一切破坏环境生态的经济建设项目都必须停止,绝不以牺牲生存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暂的GDP增长,努力发展保护环境生态的产业来优化和强大我们的国民经济,使中国的自然环境得到最大的保护。努力完成大中小城市、城镇污水、垃圾的及时、绿色、全面的处理,使中国公民的人居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善。
12、废止所有公共休闲和公共旅游场所的收费:对于所有城市公共休闲区、国家森林公园、各大风景景区予以全部免费,大幅减低文物古迹的国民参观收费标准,让每一个国民都能享受到作为文明古国公民的特有权利。
(四)结束语
可以预计,实现以上保护民生,实现公民权益保障的主张,将肯定会遭到来自于权贵集团的疯狂反对。权贵集团以及一批无良的御用文人,他们已经运用各种手段掌握了几乎全部的国家政治、经济资源,为他们进一步非法掠取财富打下了强大的基础。他们结成了虽然人数不多,但权势极大的既得利益权贵集团,并且假借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人民利益、改革发展、“三个代表”等毫无实质意义的谎言来加深和扩展他们对中国公民的掠取。
我们认为,处在争取现代化前景的中国公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精神价值、思想道路、生活方式和话语表达;有权利要求享受公民待遇,实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任何政党即使是执政党,不经公民真正同意也不能将自己所提出的政治、经济主张作为国家意志加以推行。执政党的行为必须要受到公民意志的监督与制约,而不是相反。
我们决心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来争取真正的公民权利的实现,决不以暴抗暴,但却要努力维护自己不受恶法的侵犯,不受暴力侵扰的基本权利。为此我们将坚定前行,用各种和平方式包括意见、建议、质询、舆论、请愿、怠工、罢工、示威、建立各类维权组织,来协调公民行动,争取自身的权益。
六十年以来,我们被以各种方式剥夺了许多应有的公民权利,我们整体上陷于被代表的状态。虽然现在要争取公民权利的主张和运动仍显得十分困难,但我们正是因为困难而要准备以更大的努力坚持走下去。希望有更多的公民,以各种方式维护自己应得的公民权利,同时也维护整体的公民权利。这是我们的民生主张得以实现的关键。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中国模式特点是非民主平台
秦 晖
现在议论“中国模式”变得很热闹。有人说已经有了这么个模式,有人说还没有。在说有的人中,有的说这是个好模式,有的说它是个坏模式。而在说好的人中,有人说它可以推广,有人说它只适合我们的特殊条件,不宜到处鼓吹。而所有这些争论的前提,就是所谓中国模式究竟是什么?
什么是“中国模式”?
我觉得中国当然不是事事特殊,它的增长有些因素是共通的。比方说无论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这世界上都不只中国有,就是两者结合的“第三条道路”、“中间道路”、“中左”、“中右”乃至“混合经济”,也几乎可以说是普遍现象——毕竟现在“纯资本主义”或“纯社会主义”在这个地球上可以说都找不到,各国都可以说是混合经济,而且从更多点资本主义到更多点社会主义的各种不同混合比例都可以见到,我们谈不上有什么特别。
当然,中国也有一些特点,无论叫它“中国特色”、“中国道路”、“中国经验”还是中国模式,其实就是一个比较出来的概念。而这个比较的主要参照系,应该说就是西方。无论是所谓“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的对举,还是“中国走出了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的说法,说的都是中国与西方的不同。
问题在于其实“西方”内部也千差万别。前不久北大的姚洋教授总结中国模式的特点,一是比较注重平等,二是有个“中性政府”。这第二条容俟后述。至于第一条,如果说我们比美国“注重平等”,这虽有争议,至少有人还可以这么说。但是与瑞典相比呢?即便按他的定义,我们好意思说比瑞典更“注重平等”吗?
所以,如果我们要说“中国模式”体现了与“西方”的不同,那当然不是说与西方某一个国家例如美国的不同,而是与所有西方国家、至少是主要西方国家不同。如果我们在所谓的西方,即从美国到瑞典的那些国家归纳出某些他们共有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中国恰恰没有。同时中国又有一些东西是那些国家——从美国到瑞典——都没有的。那大概就是中国模式了。
这次危机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这些“特点”的难得机会。我们知道所谓“西方”其实是个万花筒,其中既有像瑞典那样比中国还要“社会主义(社会平等,共同富裕)”得多的“左派”国家,也有像美国那样讲究自由竞争、市场开放的“右派”国家,而且他们每个国家内部也是万花筒,都有各自的左右派在那里争论。但一个共同点是他们现在遇到了难题,而且两派都没有万全之策。“金融危机”以来国外左右两派吵翻了天,左派说这是右派自由放任造成金融监管不严之过,右派说左派搞凯恩斯主义赤字膨胀弄得国家财政破产了。
其实摒除派别的偏见,左派和右派所主张的那些理论各有优缺点,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种情况不是这两种毛病的任何一种。现在西方,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这次爆发危机的核心问题就是民间和国家借债太多,窟窿太大,弄得资金链断裂了。民间借债比较复杂,但根源和国家负债的根源是一样的,对此我另外写了文章讨论,这里从略。而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负债呢?不管是左派主张的高税收高福利,还是右派主张的低税收低福利,尽管各有缺点,但理论上都是账面平衡的,凯恩斯主义承认赤字财政,也是要可控的嘛。为什么会搞成现在这样?
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的左、右派都处在一个民主的平台,双方都要为老百姓说话。左派主张高福利时理直气壮,主张高税收时就吞吞吐吐的;右派强调低税收时理直气壮,说要降福利了就吞吞吐吐的。如果是高福利、高税收,或者低福利、低税收都不会有这种情况。但是如果你搞成低税收、高福利,当然就成了财政大窟窿了。他们的左派一上台就说国家要为老百姓花更多的钱,右派一上台就说国家不能向老百姓收那么多钱。这么折腾几次,国家财政不破产才怪,而且左右互相埋怨管什么用呢?这本来就是你们两家共同造成的嘛。如果民主制度都这样运作,早就破产了。
我当然认为民主比专制好(用更为低调的说法,作为一种制度,民主比专制的坏处小)。那么为什么民主制度以前一直可以成功运作?其实老百姓也不是不懂道理,如果财政真要出了一些问题,本来很快就会反映到社会上,造成一些小危机,老百姓感受到了,觉得这是个问题了,那么无论是税收增加,还是福利减少,老百姓也不是不能接受。其实民主制度实行一两百年以来,税收是明显增加的,如果民主制度一建立就不能增税,岂能维持到现在?福利也是一样,民主制下老百姓接受福利降低也是不乏前例的。
那么,这几十年为什么不这样呢,尤其是最近二十年为什么不是这样呢?这与全球化在深度与广度上的大幅进展有关,同时更与这种全球化在性质上的扭曲有关。
所谓深度,就是经济全球化深化了,尤其是深化为金融的全球化,原来在全球做买卖,问题不大,现在可以全球借钱、全球透支,这就有问题了。因为债务窟窿通过透支来填补,就反映不到社会上,老百姓感觉不到危机,自然会把“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游戏玩下去。尤其是美国,凭借美元的地位就透支得更厉害。但是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拖得越久窟窿越大,最后一旦烂包,就不是小危机了。
所谓广度,就是原先玩全球化的只是西方和他们的殖民地,现在发展中国家加入进来,冷战结束后“前计划经济国家”也加入进来,全球透支的对象就多多了。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更是他们的最佳透支对象。
“中国模式”的特点不在“主义”而在于那个平台
因为中国正好跟他们相反,这就是“中国模式”了:中国也有左、右派,而且中国的左右两派理论,比如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也都是从西方传来的,老实说谈不上什么“特色”。中国的特色不在于“主义”,而在于那个平台:西方的左右派都是在民主的平台上玩,而中国的左右派却是在一个相反的平台上。于是中国的左右派首先都是在为“皇上”考虑,而不是为老百姓考虑——我这并不是进行“道德谴责”,中国的左右派也许良心不比西方的左右派差,问题在于他们生存的平台不一样。于是他们无论左右,所派扮演的角色就都与西方截然相反:咱们的左派鼓动国家向老百姓拼命收钱,不收就是该死的“新自由主义”;而咱们的右派就说国家不必为老百姓花钱,否则就是可恶的“福利国家”。过去说我们的做法是“打左灯,向右拐”。其实西方也有类似的问题。只不过方向相反:咱们的政府拥有“社会主义式的权力”却只承担“资本主义式的责任”,而他们的政府只有“资本主义式的权力”,却要承担“社会主义式的责任”。
用我们以前的一句话来讲,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要让老百姓“不找市长找市场”。这句话很有意思。其实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应该要限制政府权力,是“市长不找,市场找”,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下“市长”不能随便找老百姓的麻烦。他要想支使老百姓,常常要借助市场。
比方说“市长”喜欢官办企业,计划经济下他可以找民营企业的麻烦,把它灭了。但市场经济下不行,官办企业只能在市场上与民企竞争。计划经济下哪张报纸惹了“市长”,他就可以“找”上门去把它灭了,但市场经济下不行,你不喜欢它,你就得自己办一张老百姓更爱看的报纸,在市场上把它竞争垮嘛。这就叫“市长不找市场找”!这就是西方的市场经济。
但是在我们这里,这样说,“市长”不爱听。于是只好捡他爱听的说:计划经济下老百姓什么柴米油盐生老病死都要你管,烦不烦?现在搞市场经济,就可以让他们自生自灭,不会“找市长”您的麻烦了!于是“限权”就这样变成了“卸责”!责卸了,权还不受限;“市长”可以找百姓,而百姓不能“找市长”,多好!
可是,问题在于市场经济下要你这个市长干什么?就是给老百姓提供服务的,怎么老百姓就不能找你呢?老百姓找你你就把他推出去叫他“找市场”?“市长”可以随便找老百姓收税,而老百姓不能“找市长”要福利,如果是这样的话,哪个国家不富的流油呢,我讲的富的流油是讲国家财政,不是指老百姓的钱包。我们现在看到中国模式的特点是什么?就是政府特有钱。他们(西方)的政府捉襟见肘到处化缘,我们的政府花钱如水挥金如土。我们一个镇政府的豪华大楼比人家大城市市政厅还阔的多,我们的城市充满“形象工程”,奢侈得让那些“富国”来的游客目瞪口呆。“大裤衩,水煮蛋,别人不敢,咱们干!”就这样钱还花不出去,正好美国要透支,不借给他,藏着掖着咱们也不放心呀!
这就有了咱们的“模式”!其实中国并不比别的国家更左或者更右。只不过,中国“左”起来给政府扩大权力很容易,但追问它的责任却很困难;中国“右”起来呢?推卸政府的责任很容易,但限制它的权力却很困难。这样搞,当然也有优越性,那就是原始积累的速度快,此外应付事态的能力也特别强,手中集中了巨量的钱,要搞刺激经济计划当然容易,要摆平什么人什么事,出手也特别阔绰。可是这样搞的后果是什么?通常人们都会说像这样加速投资会不会加剧产能过剩,垄断部门谋取利益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的加剧,人为压低居民消费导致内需不足,以及权力集中的种种风险等等。这些我们就姑且不论。现在我要讲的是:假如这样的模式,以及以这种模式和前面说过的西方那种模式的互动为特征的、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种全球化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的话,中国和世界的未来将会怎样。
(源于:《财经网》)
去意识形态化 回归普世价值
招商局集团前董事长/ 秦 晓
“取代论”是一个危险的命题,而秉承普世价值,开创中国道路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命题
秦晓 招商局集团前董事长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启蒙
这次讨论会的主题是“启蒙与中国社会转型”。我们所讲的社会转型不是中国语境中的现代化,如工业化程度、城镇化率、人均GDP等,这些经济、物质指标是发展中国家转变为发达国家的标志。我们所讲的社会转型是指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核心价值观支撑的,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为制度架构的现代民族国家和社会形态。
发端于17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是人对神的“叛逃”和“祛魅”,在摆脱了精神上的束缚以后,人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保护个人的权利,实现个人的自由。在此以后,以自由、理性和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启蒙价值”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当代“普世价值”就是“启蒙价值”经过人们几百年的认识和实践演化而成的。
自晚清以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走过了100多年,其中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上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前者是用科学和民主的力量对长期统治中国的儒家纲常秩序的颠覆,后者是对斯大林、毛泽东模式的抛弃。这两次思想启蒙运动在中国社会转型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中途都发生了路向的改变,前者为“救亡”所淹没,后者则转向以“民富国强”为目标的现代化进程。
进入本世纪后,中国经济崛起,但经济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日益凸显。这个现象表明,中国的问题应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认识和解析,或者说,当代中国的问题不是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而是现代性社会构建的问题。面对这个重大问题,中国社会、特别是精英层出现了激烈的交锋,交锋的核心是“普世价值”还是“中国模式”。“中国模式论”所宣扬的是政府主导的、民族主义支撑的经济发展路径、国家权力结构和社会治理方式,它的本质是对普世价值的拒绝。这一指向是对中国以现代性社会为目标的转型进程的偏离和倒退。这是一个关乎中国前途和命运的道路和
方向的问题,我们不应对此视而不见、闻而不言。
“中国模式论”的出现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思想背景。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把“大国崛起”作为目标的“中国模式论”找到了依据;民族主义始终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难以拒绝又难以归顺理性的因素;经济表现已成为中国当今政治权力正当性的来源;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论和由此导出的阶级斗争唯物史观至今仍是许多人认识中国和世界问题、判定价值观和制度的主要思维方式。
今天,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重提启蒙,回应“中国模式论”的挑战首先就要从它的思想基础入手,对中国的“意识形态化”进行反思,解除束缚,使我们对中国与世界、历史与未来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
意识形态的制度化、道德化和异化
中国近现代史的主题是寻求自身现代化的模式和道路,“中西之争”和“古今之辩”构成了这一主题的二元叙事结构。期间,各种主义、思想纷纷登场,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激进主义逐渐占了上风。上世纪初,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几次变身,形成半个多世纪中国思想的主流。论从史出,基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我们可以说,这一主流思想带有较强的激进主义成分。从思想谱系上看,激进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对传统的颠覆,对经验的抛弃,对普世价值的拒绝。颠覆、抛弃、拒绝之后留下的是什么?或者说激进主义的思想资源来自哪里?我认为来自一种乌托邦式的政治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影响文明、社会和人们价值取向、行为选择的一套叙事是近两百年出现的。历史上第一个提出这个概念的是法国人特拉西(A.D.de Tracy)。特拉西把意识形态视为“观念的科学”,
试图像牛顿那样,遵循几个简单的法则所确定的模式,证明现在和将来的一切事实。特拉西的论述中表现出浓厚的科学主义和主体论思维。
在拿破仑时代,意识形态逐渐从“观念科学”中脱离,进入世俗,并与政治学说(当时的自由共和主义)相联系。在此之后,政治意识形态对西方产生过重大影响,如法国大革命、德国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美国的麦卡锡主义、冷战、小布什的新保守主义等。本文论述的重点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中国政治意识形态的脉络要追溯到马克思。马克思一开始将特拉西的思想看作一种“唯心主义”哲学,随后又将意识形态纳入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并从阶级的观点,揭示精神劳动者的阶级本性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构建,为现有秩序提供思想上的辩护。由此看来,马克思后期反对的不是意识形态,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位意识形态的大师,他所批判的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列宁的意识形态观就更为清晰了,他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看作阶级斗争的武器。
斯大林和毛泽东使政治意识形态完全制度化、道德化并作为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形成了“道统”和“法统”的合一。在这样一个“意识形态化”的社会里,国家利益、革命成为全民最高的利益。马克思作为启蒙之子提出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被异化了。斯大林的“肃反”、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布尔布特的“大屠杀”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上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化”是悲剧的根源。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会宣称它是关于世界的惟一真理,是一套可以解释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科学体系,是对人类文明的哲学思考,是动员和凝聚社会的精神力量,是理想社会制度的设计蓝图,是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最高道德典范。
正如爱德华•希尔斯
(E.Shils) 所说,“科学现在不是,从来也不曾是意识形态文化的一部分。事实上,在科学中起作用的科学精神与意识形态相去甚远。”科学精神的主要元素是价值中立、经验、怀疑、逻辑自洽,它与非科学的区别还在于它是可以证实或证伪的。而意识形态则像道德、美学和宗教一样,是一种价值导向的、主观的、感情化的信仰,尽管意识形态也被包装成一种理论模式,但它不具备科学的属性,是一种“非科学”。
作为“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制度,它与现代政治理念是对立的。“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往往导致专制,它将持有不同观点、思想的人视为必须批判和消灭的“异教徒”。这与现代政治所应具备的民主、法治、多元、自由、开放、宽容和理性是完全不相容的。
去意识形态化
30多年前,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之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治领袖毅然抛弃了斯大林、毛泽东的模式,选择了改革、开放之路。人们经常将此后的进程描述为“经济转轨”,其实,转轨所遇到的最大障碍是观念的转变和利益的调整。就前者而言,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摆脱“意识形态化”的束缚。在这个意义上讲,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与去“意识形态化”同行的。
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一位去“意识形态化”的勇士和伟人。他在一些历史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和相关论述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比如:“实事求是”、“不争论”、“猫论”、“摸着石头过河”、“发展是硬道理”、市场和计划只是配置资源的方式,不存在“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三个有利于”等。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允许民营企业家入党、按要素分配,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也都显示出去“意识形态化”的努力和继续。
当前,去“意识形态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恩格斯将之与达尔文进化论并列,认为他们分别揭示了人类社会和生物界的发展规律。自马克思提出后,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又做了新的阐述,最终形成了特定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这种唯物史观认为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惟一动力,阶级斗争可以改变社会的经济基础进而建立新的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并据此对社会形态做了划分。在中国,“姓资”、“姓社”的划分、对公有制和国企的认识、对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体制的阶级属性的认定,都反映出这种唯物史观的影响。
传统观点诠释的唯物史观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单一因素、单向的决定论,即“经济决定论”。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中,各种相关因素是一种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在不同的条件下每种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作用不同;同理,文明的演进也是诸多因素互动的结果,排除其他因素,把经济基础—阶级斗争作为惟一的决定因素,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实践中也无法证明。
“中国模式论”的兴起是“意识形态化”的复兴,它试图逆转邓小平开启的去“意识形态化”进程,将这些主张或工具化或重新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意识形态化”曾经是中华民族近现代历史上的一个沉重的包袱,现在又成为横在我们社会转型之路上的一座大山,甩掉这个包袱、越过这座大山是当今重提启蒙的主题。
回归普世价值
“中国模式论”对普世价值的态度从用特殊性来消解普遍性(“特殊论”),转变为用“中国价值”取代 “启蒙价值”(“取代论”)。“中西之争”的本质是“古今之辩”。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历史,但就社会形态而言,这些差异不足以消解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区分。普世价值体现的是人的价值,它不因人种、国别的不同而失去意义。特殊性是相对于普遍性的存在而存在,没有普遍性也就没有特殊性。普遍性并不排斥多元和特殊性,恰恰相反,普遍性是对多元和特殊性的通约,正是多元和特殊性的存在和互动才使得普世价值有了更大的包容并不断获得新的活力。因此,“特殊论”是一个伪命题。
“中国模式论”认为中国的崛起、西方的衰落预示着“中国价值”将会取代“启蒙价值”成为一种新的普世的典范。我近日写的《是制度缺陷,还是制度创新
— 对“中国模式论”的质疑》一文中对支撑“中国模式论”的论据做了回应。我认为,这些论据所表明的恰恰是需要改革的制度缺陷而不是制度的创新。“取代论”的另一方面的论据是对“启蒙价值”的解构和对现代西方社会的批判。自欧美进入现代性社会后,这种解构和批判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首先是因为现代社会本身就存在“病态”和危机,问题的核心是这个“病”是不是不可医治的?这个危机是不是不可拯救的?这些问题是因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而产生的,还是转型后现代社会所遇到的新的问题?
韦伯曾用“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来揭示现代社会的问题,我想这也是“病”和危机的深层根源。这一对基础矛盾的存在表明西方现代社会远不是一个人类追求实现的“理想王国”,因而人类的这种追求并未走到终点。从理想回到现实,我们所构建的社会能够摆脱或化解基础性矛盾的存在吗?我以为,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二元结构是一种常态,人们的观念、制度的构建要接受这样一组二元结构的存在。我们能做的是在二元张力中寻求平衡并建立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二元结构也同样反映在启蒙价值中,如自由/秩序、民主/法治、个人权利/国家利益、理性/理想和奉献、权力的制衡/效率、公平/效率等等。在这个意义上讲,“启蒙价值”本来就是一组具有张力的二元结构。当然,在这个二元结构中,前者是更为核心、更为基础的要素。“中国模式论”则试图用现代化、稳定、国家民族利益、民生、理想来代替现代性、自由、个人权利、民主、理性这些普世价值,而不是在两者之间寻求均衡。它所反映的是“意识形态化”的复归,是对普世价值和现代性社会的误读或曲解,是拒绝普世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因此,“取代论”是一个危险的命题,而秉承普世价值,开创中国道路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命题。
【注】:本文系作者2010年7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启蒙与中国社会转型研讨会》上的讲话
(源于:《中国改革》)
文明制度下的文明反抗——甘地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浅议
王德邦
近读《甘地传》(湖北辞书出版社,徐友珍编著)引发诸多感想,其中甘地的非暴力反抗精神与行动确实让人感佩,然而更让我感佩的还是那能产生非暴力的社会政治制度,如果没有英国法治精神下的文明政治,甘地如果生活于后极权社会之中,显然甘地式的非暴力是不可能得以产生,就是产生出来也无法得到推行,更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就此而言,甘地的伟大在于有现代伟大的民主法制文明作基础,甘地的行动成果是文明统治下的文明抵抗成果,是政民双赢的社会良性互动与持续发展的结果,所以甘地整个非暴力精神应该归类于现代西方民主法制文明演化序列的一部分,它与专制极权社会反抗与改良路径存在巨大的政治、法制差距,因此其精神可供汲取,但其形式值得商榷。
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精神资源来自“真理与爱及非暴力所产生的力量”。甘地在人际关系方面,崇尚博爱、平等。这种精神除了表现在对人一视同仁,无论亲戚、朋友,还是陌生人,是同胞还是洋人,是白种人还是有色人种,是印度教徒还是信奉其他宗教,他均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更突出的表现是甘地“甚至是他极为痛恨的贪官污吏,他对他们个人也并无私怨,他认为人和行为是两码事,一个好的行为应该引起赞许,而一件不好的行为就应该受到谴责。但对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则不能因其行为的好坏而受到尊敬或怜恤,亦即‘恶其罪而非恶其人’。甘地认为这是他非暴力抵抗运动的一个必要部分,这种‘非暴力’便是追求真理的基础。”
甘地在这种坚持真理、爱、平等、对事不对人的信念下,他选择的改变现实的路径就是非暴力不合作。他在“采取重大行动时的一贯作法,是先同对方广泛交换意见,力图通过协议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达到目的,才采取更大的行动”。而他的行动却是以自己及其志愿者公开挑战某一政策或法规,显示鲜明的不认同、不合作态度,通过和平抗争的方式,公然以身试法,进而达到接受因此带来的惩罚(常常以入狱为形式)。甘地他们通过反复的和平抗争方式,反复冲击挑战这种政策与法规,也反复承受因此带来的惩罚,从而使某政策与法规在道义上无法立足,在法理上漏洞百出,在现实上举步维艰,最后唤起全民的抗争,同时也唤起政策、法规制定与执行者的反省,使他们不得不寻求走出现实困境的路径,终至双方坐下和平协商解决问题。
我们从甘地精神资源到行动取舍,可以看到至少今天的人们已经理解、熟识了这些东西,但是这种理解与熟识是否就意味着可以遵照实行?显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我们忽视了甘地非暴力抵抗运动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那么就真正将非暴力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势必难以成活。
甘地非暴力运动赖以产生与推行的社会背景是一个遵守法制的政府,虽然这个政府的法制参杂着歧视、不平等,甚至掠夺与侵害,但是这个政府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尊重公民的基本人权,却是坚定不移的,也正于此,甘地的非暴力运动才能得以产生且持续的推行。
其一,南非与印度虽然是英殖民地,但是作为殖民地上人民依然享有信仰自由。英殖民者没有剥夺南非与印度人民的不同信仰,让多民族与多信仰自由生长,因此保持了这些地区多族群、多团体、多宗教组织机构的自由活动,使这些地区社群繁荣,各种信仰群体联系紧密,为抗衡强权侵掠提供起社会族群力量基础。
这在一百多年后的后极权社会中,信仰被严酷镇压,许多信仰者被迫害致死,广大与统治集团要求的信仰不符的人被作为异类,经常受到监控、骚扰,在社会就业甚至平常生活中,都被权力人为地设定一些歧视性条规,由此导致社会信仰萎靡,各种精神独立难以存续,社会抗拒强权的精神资源被禁锢。
其二、结社自由权得到充分保护。如甘地为了结束印侨在南非一盘散沙的局面,抗争英殖民者对印侨一些不公对待,1894年5月22日,成立了南非印度侨民第一个政治团体——纳塔耳印度人大会。为了抵制歧视性身份证登记法,甘地还于1906年成立了“消极抵抗协会”,公开组织志愿者在路途与登记地劝阻前往登记的印侨。这些公开的对抗英统治者法制执行的组织,居然安然无恙地在南非土地上存在,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干扰。
试想如果在后极权社会的今天,别说成立组织,公开对抗法制,就是民间有松散性交流、互相联系的平台,都一律被视为“颠覆政府”,有关人员被投入监狱,处以重罪,常常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几年,甚至无期。这种残酷迫害公民结社自由,割断公民联系纽带的情况,在后极权社会屡屡发生,年年如此。这种社会环境,当然不可能让甘地非暴力抵抗机构产生,更不可能存活。
其三、集会、出版与言论自由权利在南非英殖民统治下是得到充分保护的。甘地他们为了阻止南非歧视身份证登记的《亚细亚法草案》通过及实行,他多次公开组织几千人,及至上万人的集会,发表演讲,鼓动抵制,还通过宣言与协议。各大媒体也可以公开发表这种公然抵制法制的文章,甚至英国《泰晤士报》也公开同情支持甘地组织印侨对英国法制的抵制。甘地为了宣传自己的思想,自己印刷了大量文章,散发到各个地方。总之,甘地抵制英殖民地法制的思想与主张可以在英殖民地畅行无阻地得到宣传。
在后极权社会的今天,别说公开集会发表抵制法制的演讲,就是写文章阐述与统治集团观点不一致的看法,那都随时面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惩罚的危险。在后极权社会,言论受到严格审查,发表言论的媒体被严格垄断于权力之下,人民的思想与言论被要求在同一模子中出品。这种环境不仅无法形成群体抗争行动,甚至也无法形成建设性改良的共识。
其四、英殖民者对于甘地式的非暴力抵抗,也采取镇压,但那就是罚几百元钱,或者罚做苦役两月或三月。这种公开抵制法制的行为,只是如此的“重罚”,使甘地他们能持续将运动开展下去。这种对非暴力的处罚,事实不可能给运动带来任何实际性打击,相反促进了非暴力的持久与不断高潮。
在后极权社会,针对任何被视为蔑视统治权威者的惩罚都是毁灭性的,随便一起这种敢于挑战统治法制的案子,被判者多是以十年以上计。如此对待无害于社会而只蔑视统治权者的残酷的刑罚,使任何不在统治者掌控下的不合作运动都面临灭顶之灾。所以社会不可能形成甘地式和平抗争运动。
其五、英殖民者对于南非而或印度人民的抗争是重视的。他们能够理性回应社会的不同声音。如甘地多次组织签名,上书英国官府,对此英国那些官府机构及其官僚都会作出回应,哪怕是坚持错误,也会给出坚持的理由。对此,殖民者虽然一再觉得甘地是他们统治的“刺头”,但他们依然尊重他,更没有考虑暗杀他,也没有动用黑社会威胁、殴打、软禁他。
后极权社会中,民间任何意愿的表达,除了统治者操纵的“万岁”、“拥护”、“响应”之类外,一切外在官府的东西都被作为异类,官府完全采取蒙着眼睛就是没看见,堵着耳朵就是没听见,任你民间如何呼吁,如何签名。官府不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且对那些敢于发声者还采取“消灭于萌芽状态”。这样社会官民缺乏基本沟通的途径,没有起码的交流、谈判、互动平台,形成官民截然对峙局面。
当然英殖民统治下的南非与印度之文明法制还远不止前面这些,正因如此,甘地得以在这片土地推广持久的非暴力运动,最后使这些地区得到改良、进步。当然甘地对南非与印度的社会进步的推进,赢的不仅仅是印度人的人权进步与经济发展,事实上是对整个英殖民地的改善,其中包括对英国社会进步的改良。因此甘地对恶法的抵制,使英国不致形成与殖民地人民的激烈对抗,使矛盾不致深化加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事实也是维护了英殖民统治的平稳与发展。所以,甘地的非暴力所赢得的绝不止是印度人民的权利,也是促进英国统治的改善与维护英国统治的利益。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文明法制的制度下,就会将社会反抗的力量转化成一种健康的社会改良与建设性力量,诚如一个文明的人,必是有胸怀兼听各种批评,在反对与批评中使自己完善、健康、进步。甘地非暴力不合作思想及其运动,因其在英国文明法制的土壤上,固得以开花结果,由此促进社会进步,也促进英国统治的改善,避免了许多灾难性的冲突。
我曾经说过,人类有史以来的政府可以大而概之地分为“颠覆型政府与积累型政府”,而那种专制型政府就必然将社会畸形化到病入膏肓,逼社会进入死角,使民间完全绝望,最后被迫彻底推倒重来,即重复颠覆之路,而一个文明的政府却总是能给社会一切反抗的力量预留出激化社会改良的空间与路径,从而化破坏性为建设性,转对抗成互动,使社会能平稳持续地发展。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固然重要,事实上政治与社会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性远比经济更重要。因为社会一旦被逼入绝望而不得不颠覆后再生,那就意味民族的再一次毁灭性灾难的来临,到时事实上没有胜利者,也不会有幸免者,经济发展也势必成为空谈。所以人类颠覆性政权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不会给社会带来持久平稳、和平与发展的,只有民主、法制下的文明的政权才会恒久给社会提供起持续平稳的发展。
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事实是一个和平改良运动,不仅促进了印度人民的权利改善,同时也促进了英国的法制改良,促进了整个南非与印度平稳进步。今天我们来温习甘地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时,应该看到这种双赢,应该深刻体认非暴力得以产生的社会制度背景,从而找出后极权社会中非暴力和平演进的路径
(源于:《民主中国》)
古、越“和平演进”促中国的民主进程
严家伟
自柏林墙垮塌以来,从苏联到它的东欧卫星国顷刻间便像多米诺骨牌似的相继倒下,从而宣告了所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阵营”历史性的终结。
今世界除了中国大陆还挂着“共产”的招牌,骨子里早已是权贵资本主义外,世界上就只有古巴、越南、朝鲜这三个蕞尔小国还在为原教旨的马列主义守着“灵位”。朝鲜早已穷得形同乞丐,风雨飘摇,苟延残喘,靠国际社会与中共施舍过日子。而古巴与越南近年却表现出了要改弦易辙、弃旧图新的气象,不禁令人眼前一亮。
古巴在坚持所谓“社会主义制度”上—向是最死硬的原教旨派。搞的就是前苏联和毛泽东那一套所谓“公有制”(实则是党官僚所有)、低工资、广就业、大锅饭、低效率。最后培养出了一大批“社会主义”的懒汉。但这一套却最有利于—党独裁的极权专政。因为任何人都得靠“党”吃饭。没有私营企业,没有自由职业,连小摊小贩都不允许存在。任何人谁敢不听党的话,党官僚只要鼻子里哼一声“今天不给他开饭”,此人不想饿死就得乖乖听话。这就是斯大林、毛泽东之流为何威风八面骑在亿万人头上坏事干尽,却无人敢反抗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这一条对于斯、毛式的极权专制来说,就像《红楼梦》中宝二爷的那块“通灵宝玉”一样是他们的命根子。然而古巴最高当局的掌门人劳尔. 卡斯特罗最近已公开宣布 说到明年3月为止古巴政府和各个经济部门将裁员50万,裁下来的这些干部和员工将被私营或者合作经济部门消化,而具体途径将由他们自己安排。
这事传达出了两个重要的信息:一是古巴不但已存在了私营企业与合作化的经济实体,而且规模已相当可观。否则怎么能容纳“消化”得了这么多人?其二,古巴是一个只有1100万人口的小国,就业人口总数也不过就是500万左右,一下裁掉50万,当相于就业总人数的十分之—。这更充分说明古巴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上已经破产。以至连自己政府部门的许多公务员都撒手不管了,叫“他们自己安排”去。这无异于是给硬撑死挺了几十年的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敲响了凄凉的丧钟。
大家应该还记得上世纪六十年代,毛左极端份子在与苏联争吵时发表的《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中有一“评”曰《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文中大骂南斯拉夫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说南斯拉夫国内存在有一些私营小企业与手工作坊等,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地搞资本主义复辟。其实当时南斯拉夫那点私人企业、作坊规模是非常小的,甚至小得可怜,一副刚“摸着石头过河”的样子,“九评”的作者们不过是在鸡蛋里挑骨头。而今日古巴的私企已有能力敢去接收 50万的“下岗”人员,完全是在甩开膀子走“复辟资本主义”的金光大道了。当年“九评”的作俑者们如还有健在或地下有知者,恐怕要如老毛唱的“当惊世界殊”,不知情何以堪了?!
与古巴相比,越南在经济自由化方面早已策马扬鞭,在和平演进路上,其步子应该说比古巴迈得更大,尤其在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更引人注目。2006年2月,越共中央公布10大政治报告草案,请人民公开提意见;4月,越共十大会议召开,实行总书记差额选举,中央委员候选人自我推荐式选举;2007年5月,越南5千万选民直选国会议员 500名,从857名候选人(非越共党员超过100人,其中30人是自我提名的候选人)中选出。到了2010年1月,越共中央11个部委去掉5个;3月,总理阮晋勇签署、颁布“申报财产” 法令,从4月份起实施,国会议员和政府高级官员必须公布收入、财产及个人帐户、财务。这些开明、进步、符合普世价值观与民主宪政的举措,在中国大陆别说去实行,谁敢这么提议,恐怕都要招来“妄图颠覆”的大祸了。而在国际方面,越南也公开向美国和自由世界靠拢,什么“同志加兄弟”早已成明日黄花式的笑料了。
这一切的出现,决非任何偶然现象,而是历史必然演进的结果,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伟大的政治家、时任美国国务卿的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从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中就高瞻远瞩地看到并指出,“经过几十年或—、两代人,他们(指苏联)将成为可以和我们打交道的人。”——这就是被某些人视为洪水猛兽的所谓“和平演变”。而今天不管你喜欢还是害怕,它都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进程与规律。民主宪政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而极权专制,不管你是“马克思+秦始皇”式的英雄,还是斯大林或齐奥塞斯库式的好汉,谁敢去螳臂挡车,都是徒劳而自取灭亡!因此,这个被中国某些御用文人和“五毛”党刻意妖魔化的所谓“和平演变”,应正确地称之为“和平演进”。
夫“和平演进”者,它既是和平、理性的,又是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进步之举。
正如当年杜勒斯所说的那样:“要摧垮社会主义对自由世界的威胁必须是而且可能是和平的方法。社会主义国家将要发生一种演进性的变化”。苏联及东欧历史性的巨变,证明了杜勒斯的先见之明。而古巴、越南正在出现的新动向,又再次证明了杜氏的真知灼见。至于我们中国,正如当年中共就已见到并指出过的那样:“现在是非变不可了!但如何变呢?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换句话说我们一切要民主。我们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种种,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转变上去改造。”(《新华日报》1945年4月8日 )
当年的《新华日报》说得多么好啊:“—切要民主”,“—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种种,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转变上去改造”。这既是苏联、东欧已走出了的光明之路,也是古巴、越南已走上了、尚未完成的正确之旅。中国舍此别无他途。现在连越南这样的“小兄弟”都在他的“老大哥”中共的背上猛推一掌,如果中共在政治改革上还是小脚女人似的—步三摇不肯前进,甚而是北京话说的“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的话,其后果正如总理温家宝最近在深圳指出的:不进行政治改革,就是死路—条!
(源于:《民主中国》)
知识分子对道统的承载与失落
资中筠
百年近代史上,每逢改革到一定程度,需要向民主、宪政的道路转型的关键时刻,总有以“国粹”抵制“西化”的思潮出现,以“爱国”为名,反对社会进步,行祸国之实。而这种言论总是有一定的迷惑力,因为它能打动国人一种敏感的情结——即“五千年辉煌”与“百年屈辱”。这种论调只能掩护国内的贪腐权势集团,误导善良的爱国者,抵制改革,阻挠中华民族走人类共同的进步道路
本文试图将中国知识分子――略相当于古之“士”――的精神演变从一个角度理出一条脉络,探求出路。重点在思想文化,不可能涵盖一切,当然也不可能孤立于大的历史发展背景。
中国“士”的黄金时期在春秋战国,真正的“百家争鸣”发源于此时。至今国人引以自豪的“几千年的辉煌”,从思想层面说,实际上就是那个时期所创造以及后来的流风余韵。自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专制制度,到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一家之后,思想开始受到禁锢,难以出现在平等基础上的、充分自由的“百家争鸣”,但文化学术也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中国农耕文明达到的高度和精致程度为世界之最,适应这一文明的专制皇朝制度也设计周到、高度成熟。所以凭武力征服中原的游牧民族都在文化和制度上被汉化。又由于地理的特点,可以长期封闭,“六合之外,姑存不论”。今天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中国是唯一未中断的文明古国,原因在此。所以笔者常说中华民族早熟、早慧。
一般欧洲史家把欧洲近代史从15世纪中叶算起,因为那时开始出现与中古告别的文艺复兴、宗教改良,以及各种新思潮,为后来的启蒙思想家提供资源。中国的近代史始于19世纪中叶,从那时起,极端封闭的社会被打开了一个口子,从此“以夏化夷”的途径逆转,西学开始东渐。所以中国的“近代”比西欧晚了400年。以发展道路论,至少从明朝开始,就拉开了差距。这种分法不是主观随意的,或是以欧洲为中心,而是根据文明发展的客观标准。
l 源于古代的传统
中国古代丰富的哲学思想,与古希腊差不多同步。不过西方的哲学重理性、逻辑,通向自然科学,造成以后的科学和生产力的大发展。中国的哲学通向道德伦理和政治,从“修身”到“治国平天下”,传统的读书人都致力于政治文化。正因为如此,人际关系之道和政治文化十分发达,而自然科学、市场经济和工业化难以发展。
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是独立自由的。孔子周游列国,游说君主采纳他的意见,一国不行,就到他国,困厄、饥饿,在所不辞,到处碰壁,“吾道不行”则宁可“乘桴浮于海”,也决不妥协。他要求见用的首先是自己的主张而不一定是本人,所以决不放弃自己的学说来迎合在位者。“乡愿”被夫子斥为“德之贼也”。孟子的言论就更加鲜明,与“王”谈话是教训的口吻,一副“帝王师”的架势,是后来的“士”所艳羡、向往而再也做不到的。孟子表达了当时儒家治国的最高理想,现在经常引用的“君轻民贵”之类的话虽然不能附会为现代民主原则和民本思想,但在等级制度正在发展巩固的时代,提醒在位者重视“民”,已属难能可贵。他以他特有的坦率而透彻的风格提出的理想社会和对君主提出的要求是专制君主不愿意也做不到的。难怪到了朱元璋那里,感到难以忍受,就大力删《孟子》,几乎把今天看来闪光之处全部删掉(邵燕祥曾为文详细摘录朱元璋所删《孟子》的章节),而且取消了孟子陪享孔庙的资格。
一般都把“春秋”与“战国”相提并论,实际上到战国后期,司马迁所推崇的那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气度已经大减,变得功利和实用,以《战国策》为代表,一批舌辩之士用舌头混饭吃。他们只能是“谋士”而不是帝王师。所以总是准备几套方案:“上、中、下三策”供君主选择,其目标是助王称霸,而不再是促王行仁义。他们讲究的是“术”,而不是“道”。从道德层面看,也不再坚持原则和人格独立。自此以后,中国的读书人日益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经典著作也仅仅被当做治国的工具。
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如果秦皇朝得以巩固,也许可能正式以“法家”治国,但是时间太短,没有来得及树立自己的道统。到汉武帝从董仲舒独尊儒家之后,在道统上儒家学说统治了两千年。董仲舒的原意可能是想用儒学对皇帝有所约束,但是儒家所主张的以德治国、行仁义、“内圣外王”那一套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是外儒内法,并杂以黄老之术。如毛泽东从柳宗元说:“百代都行秦政法”。只是柳着重的是肯定郡县反对封建(分封宗室)制,而毛着重的是肯定专政否定仁政。不过对读书人说来,还是以儒家思想为精神支柱。无论是伦理道德还是治国的理想都是从孔孟书中汲取资源。而他们唯一的出路是从政,特别是隋唐行科举之后,更是如唐太宗所说,“天下英才尽入我彀中”。
这样的历史轨迹造成的“士”的精神传统有三大突出的特点:
1. “家国情怀”,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其依据的现实条件是“学而优则仕”。能有资格“忧国”的,大小都做过官。即使暂时不“居庙堂之高”,而“处江湖之远”,还是有官职,而不是“庶人”。“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是有一定的“位”,不是草根百姓。尽管皇朝是一家的天下,在朝的大臣还是视同己有,因为舍此无以安身立命。
2. 重名节,讲骨气。“士林”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和判断标准。“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古训是赖以立身的道德准则,从而铸就了读书人的骨气,历经朝代更迭而不变。他们自认为是儒家道统的承续者和维护者。顾炎武在明朝败亡之际讲“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有意把“天下”和“国家”分开,他明确说“国家(指朝廷)兴亡肉食者谋之”,匹夫是没有责任的。那是因为朝代更迭他无能为力,只能努力维护作为精神支柱的道德体系。当然这里“匹夫”实际上只能是“士”,不可能包括引车卖浆者流。
在政治思想上尽管定于儒家一尊,对孔孟之道的传承和解释权在硕学大儒而不在皇帝。不论皇帝如何“雄才大略”,从没有过“君师合一”,更没有“汉武帝思想”、“唐太宗理论”之说。
“士”一旦入朝成为“大夫”,潜意识的还是继承了为帝王师的想法,以“致君尧舜”为己任,还是努力企图用道统来影响和规范皇帝。他们心目中有“明君”和“昏君”的评判标准,历代官史也尊崇“直臣”,蔑视“佞臣”,不少当红的宠臣位高权重,却为同僚士林所不齿。文天祥在殉难前想到的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而不是宋太祖或其他什么皇帝的训诫。鲠直之士
“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因为自以为真理在握,有这份自信。所以,尽管有杀头、灭族的危险,面折廷争,冒死直谏之士代代不绝。另外,君臣都重视身后名,对“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很在乎。这一点也是坚持原则的动力之一。
在学术层面,由于有一定的独立性,较少受皇权的干扰,即使在“注六经”中也还能形成不同的学派,特别在唐中叶以后,书院兴起,至北宋蔚为大观。无论在朝在野,学者和书院对道统的传承和丰富起了很大作用,甚至还能发展出疑孔、非孔之学。另外还有一条隐逸之路,在“邦无道”或自己想远离“帝力”时,还可以归隐田园,保持一定的精神独立,并创作出无比丰富的、灿烂瑰丽的文学艺术珍宝。“不为五斗米折腰”成为千古名言,深入人心,不论是否能做到,却无形中形成一种精神上的向往。
3. 与以上二者并行的还有另一种传统,我称之为“颂圣文化”。就是把爱国与忠君合二为一,而且忠君是绝对的,“虽九死其犹未悔”。见用则“皇恩浩荡”,“感知遇之恩”,万死不辞;获罪则不论如何冤屈,“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此语出自韩愈《幽拘操》。韩愈是最正统的儒家道统维护者,也应算是直言敢谏之士,明知皇帝好佛,偏要上《论佛骨表》,遭贬黜在所不辞,“肯将衰朽惜残年”!他以同样的忠诚作《幽拘操》,想象当年周文王被殷纣王拘禁时的心情,写出了这句也成为千古传颂的“名句”。周文王代表了儒家所向往的最理想的天子,他坐牢时也有《歌》传下来,注家有不同解释,此处不论。可韩愈觉得他应该抱这样的态度。这种发自内心的绝对服从,其伦理的依据就是儒家的“三纲”,现实的基础则是人身依附。因为在那种制度下,读书人除了“报效朝廷”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用其学。冒死直谏、犯颜上书,都是出于忠心,就事论事,绝不是反对皇帝本人。无论哪朝哪代多么开明的皇帝都不会容忍对本人公开的否定,连“腹诽”也是罪。为人臣者基本上自觉遵守这一条,因而天王永远“圣明”的“颂圣文化”流毒久远。
l 西学东渐以后的变化
中国近代史开始的标志是,以鸦片战争为契机,古老的农耕文明遭遇了上升的工业文明,无法再照老路对入侵者在文化上加以融化。这“三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促发了民族的猛醒和震荡,“士”的心灵受到了空前的冲击,少数先知先觉者开始新的探索,中国人的现代“启蒙”于此开始,到清末民初渐成气候,新潮不可阻挡。
这一探索持续百年。由于面临的问题与以前完全不同,“亡国”不再是朝代更迭,而是与“灭种”联系起来,那时所谓“灭种”,不是真的如希特勒对犹太人那种“种族灭绝”,而是指整个华夏文明的存续问题。所以读书人的危机感特别强烈,探索也空前活跃。在精神上,传统因素还是起一定的作用。上述1. 忧国忧民的担当与2. 骨气和勇气,在新的条件下赋予了新的内容,驱使无数仁人志士为民族复兴抛头颅、洒热血。在谭嗣同、秋瑾等烈士乃至早年GCD人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种传统精神。不过他们不是为维护原来的“道统”,而是力图打破它,朝廷和国家已不是一回事,而是为救国必须推翻朝廷,至少要彻底改造之。这种威武不能屈的骨气与从西方引进的“人格独立、思想自由”以及“社会良知”可以相通,并相互加强。
他们告别的是上述第3点――“颂圣文化”。这是“新文化”的精髓,从严复的“开启民智”( 严复晚年的转向遭人诟病,但他前期对启蒙的贡献和精辟言论不可抹杀)到梁启超的“新民说”到五四一代人为“德先生、赛先生”的呐喊,都是企图唤起民众摆脱在“颂圣文化”下培养出来的奴性与愚昧。那种“铁肩担道义”的精神是传统的,而所承载的观念和思想是新的,从外面引进的。这是一场持续的启蒙。如果说,中国曾经有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精华相结合的时期,那就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前半,经历了百年的“新文化运动”(广义的),现代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等事业初具规模,同时出现至少两代在思想上和学识上堪称贯通中西的知识分子。即使在抗日战争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文化教育没有停顿,还在继续发展,新旧结合的“士”的精神没有出现断层。甚而可以说,中国读书人的传统中优秀的部分与新的思潮相结合达到了历史的新高度。
现在常为人们所称道的西南联大那些人和事可以为代表,当然不止西南联大,还有“中研院”以及其他高等院校和学人都有可歌可泣的表现。那时政府也是专制,也有高压,甚至还有暗杀,但是总体上,知识精英还是保持了气节和一种价值共识。张奚若在国民政府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发言被蒋介石打断,就拂袖而去,下次开会可以退回差旅费,拒绝参加;马寅初公开揭露孔祥熙,把他骂下台;直到1947年已是内战方酣之时,傅斯年公开发表文章《这样子的宋子文非走开不可》,半个月后宋子文就被撤职。1940年冯友兰受西南联大教授委员会的委托给当时教育部长陈立夫写的那封信最集中体现了这种传统与现代精神的结合。那件事起因是教育部下达指令,要审核大学的课程和实行统一考试,受到全体教授的抵制,委托冯先生起草回绝函。信是典雅的古文,套用诸葛亮《后出师表》的语气,内容是据理批驳教育部的指令文件,通篇贯穿现代教育独立于权势的理念,掷地有声。特别指出如果按此规定办理,大学将等同于教育部高教司的一个科,大学教授在学生心目中将不如科员,受到轻视。结果教育部的指令就此被顶回,学校保持了独立。这里讲的是一种精神。至于个人在多事之秋各自信奉不同的学说,在国家分裂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是另一回事。
讲“新文化”还应包括另一个群体,就是抱着实业救国的理想的一批实业家和他们成就的事业。从张謇到卢作孚到陈光甫可以开出一个长长的名单来。后来他们被归入“民族资产阶级”。他们不同于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的一般的企业家,因为他们身上也承载了中国传统加外来先进文化,办实业和金融带有浓厚的“救国”的目的。近年来从国外引进并自21世纪开始时兴的“企业社会责任(CSR)”之说,其实在那个时候的企业界是普遍默认的一种价值观。“为富不仁”、“见利忘义”、“背信弃义”都是为业界所不齿,一旦犯此恶行,难以在本行业立足。特别是在日寇压境时,不少人毁家纾难,不当汉奸是区别良莠的底线。现在“儒商”成为一种时尚,成为某些新富所追求的装饰。而在那个时期,不少企业家、金融家本身就是读书人,他们的传承与修养以及本身的优点与弱点同“士林”是相通的,而且以他们的经济实力支持了许多文化教育事业。这里不谈他们对民族经济所作的贡献,只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应该也是“启蒙”的一部分。
这一百年“启蒙”并非持续不断,而是常为内忧外患所打乱。当时的环境是列强环伺,内政混乱,启蒙和反帝的诉求结合在一起。启蒙需要向西方学习,反帝的对象则是西方列强,从这里引发出难以化解的矛盾。所谓“救亡压倒启蒙”之说似还不够准确。最初启蒙就是为了救亡,毋宁说是日本侵略打断了整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最后是革命压倒了启蒙。
l 1949年以后的“政教合一”与“颂圣文化”的新发展
60年来,军事成就最大:新政权刚建立15年,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就造出了原子弹。在军事领域对国际先进水平跟得最紧;经济建设走了大弯路,以至于到1976年濒于崩溃,改革开放30年来,赖走向市场经济和向外开放之力,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只是现在已经到了拐点,可持续性发生问题;政治改革步履维艰,始终迈不出关键的一步;而文化,包括精神文明,则破坏大于建设。这种破坏是渐进的、逐步加剧、逐步扩大范围,到“文革”达于全面摧毁。
以中国“士”的传统而言,这60年是“颂圣文化”一枝独秀,发展到空前规模。为什么这么快就达成舆论一律,多少硕学大儒否定自己积几十年学而思、思而学之所得,放弃“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在什么程度上是被迫,什么程度上是自愿?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试从客观、主观两方面因素探讨:
一、客观形势:
中国再一次出现大变局,产生了史无前例的“政教合一”的体制。政治领袖与思想“导师”合为一体。中国读书人失去了代表“道统”的身份,成为依附于某张皮的“毛”。这是最根本的变化。如果说新政权废黜百家,独尊“马克思主义”(加引号是因为实际上并不完全是马克思主义),那么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不在学院,而在中南海。不但“朕即国家”而且“朕即真理”。过去天下士子考科举,需要熟读经书,而不是当朝皇帝的御笔批示。今之“政治学习”需要熟读的不是马恩经典著作,而是领袖言论。“导师”也说要建立“新文化”。若全盘“马克思主义化”果真能做到,那就是全盘西化。这当然不可能,要“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如何结合?一种外来思想需要嫁接到本土的思想资源上,结果不是嫁接到经过百年启蒙,已经初步建立的以民主和科学为目标的新文化上,而是越过两千年嫁接到了秦始皇那里,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其实与马克思的学说关联甚少,而是“斯大林加秦始皇”。这里面多的是历代帝王的统治术加现代集权,少的是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现代政治学。这是在执政之后,在取得政权之前是嫁接到陈胜吴广――李自成,“文革”期间则是二者的奇异结合。
以此为标准,进行全体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把对是非的判断权全部收缴上去,以一人之是非为是非。愚民政策臻于极致,读书人失去独立思考的权利,逐渐成为习惯,也就失去了思考能力和自信。“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建立在“自反而缩”的基础上的,就是坚信自己是正确、有理的,如果这点自信没有了,无所坚守,自然再难谈什么骨气和“浩然之气”。于是“士林共识”没有了,一人一旦获罪,在亲友、同事中得不到同情和支持,在精神上也彻底孤立,这是最可怕的境地,犹如天主教的革出教门。过去中国的皇权体系,“政、教”相对说来是分离的,现在反而把对信仰的操控与政权合一起来,从世界思想史的角度论是大倒退。
做到这一点端赖持续不断的、对全体知识界贯穿始终的“思想改造运动”。最初首当其冲的是最高级的知识精英,即大学教授和科学院的高级研究人员。他们之中被认为有“历史问题”的,在之前的“镇反”运动中已经遭难,知名的如雷海宗、叶企荪等。1950年,燕京大学一位美籍教授回国,学生为之送行,送了一块“春风化雨”的匾,受到上面严厉批评,燕大的党支部做深刻检讨。借此,清华、燕京等与外国关系较多的大学展开了“肃清帝国主义思想影响”的运动。抗美援朝开始后,发展为反对“亲美、崇美、恐美”的运动。大规模的教师思想改造运动从1952年开始。各大学学识渊博、平时备受尊崇的教授们在大会小会交代历史、检查思想,批判和否定自己半生的著述。越是学术成就大、地位高的,越难“过关”。下面坐的多为自己的学生,他们的任务是“帮助”老师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反动性”。紧接着“三反、五反”、文艺界批判电影《武训传》、“反胡风”、批判“红楼梦研究”等等,再后来就是众所周知的“阳谋”,精神领域无一幸免。许多教授的自我批判被选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今天看来,其自贬、自虐的程度惨不忍睹。刊登出来的是知名人士,实际上大小知识分子几乎人人都写过无数此类今天令自己汗颜的“思想检查”(笔者当然不例外)。从此独立人格荡然无存,不但是非标准,连审美标准也不再有自主权。
主要批判的内容恰好就是支撑读书人精神的上述第二点传统――重气节。具体批判的重点为:“清高”(自以为不问政治,政治要来问你)、“骨气”(有阶级性,反对剥削阶级宣扬的反动“骨气”,对“人民”必须“折腰”),以及“旧”道德(家庭伦理、朋友信义等等都以阶级划线,反对小资产阶级温情主义)。乃至鼓励投(革命之)机(转变越快越好,不必怕落“投机”之嫌)。
另一条主线是追随苏联。第一次令高等院校元气大伤的改组就是依照苏联模式;那一次的“调整”特点是高度实用主义,重工科、抑文科、甚至理科(纯自然科学)也服从于工科需要。许多社会科学的学科干脆取消。从此大学失去自主权,中、西的通识教育传统都被扬弃,只生产“听话、出活”的工匠,再无独立思想可言。在自然科学界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苏联大肆宣扬李森科、米丘林时,中国生物学界亦步亦趋批判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压制一切不同意见,不少知名科学家放弃科学真理加入批判队伍,而以谈家桢、胡先为代表的坚持科学良心的科学家遭同行的公开批判。但是苏共二十大前后,李森科在苏联失宠,于是中国科学界也奉命开始转向。当时的科学院院长竺可桢“代表有关方面”向他们道歉(详见《科学文化评论》2010年第2期113页)。仅此一例已可见即使在重实证的自然科学界,政治已经压倒科学真理,多数知名科学家也屈服于高压之下了。以后顺应政治斗争需要,科学泰斗公开发表文章肯定“亩产万斤”,原子物理学家发表文章论证大气中核试验的放射微尘于生物无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时恩威并施,或者领导层间或有较为开明的,最后都被压倒。1956年周总理的“关于知识分子报告”,在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前提下,表示尊重和团结知识分子,随后一批高知被发展入党。紧接着一场“阳谋”,知识分子又遭大规模洗劫。不少刚入党的又变成右派开除出党,有的还来不及转正,就划归“敌人”了。在大饥荒尾声的1962年,陈毅副总理作著名的为知识分子“脱(资产阶级)帽”讲话,使知识界又升起沐浴皇恩的希望,奔走相告,额手称庆。但是紧接着就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等于否定了这次讲话,此后“阶级斗争”一浪高过一浪,卒至打入“臭老九”,相当于元朝的“九儒、十丐”。
早在1958年,领袖已经为“一穷二白”踌躇满志。“穷”者,全民皆被剥夺,私营工商企业完全消灭,农民失去土地,再无人有恒产;“白”者,中华民族几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近百年的文化革新都被洗刷一空,五色斑斓的瑰丽画面变成一张白纸,供一人在上面狂书乱画。到“文革”开始,连十七年的教育都被否定,中小学教员都被认为是“国民党培养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以至于掀起学生羞辱、殴打、肉体摧残直至杀害老师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高潮。在“与一切传统决裂”的口号下,一切基于人性的道德伦理荡然无存,善恶是非以“政治路线站队”划线。古今中外文化都“扫入历史的垃圾堆”。最后,文化教育领域只剩下八个样板戏、一个作家、一个白卷英雄。斯文扫地、文明退向野蛮,除少数清醒者惨遭杀戮外,全民进入蒙昧时期,中华民族文化浩劫于斯为最。
哈耶克对计划经济导致“思想国有化”有透彻的论述,他指出:极权主义宣传摧毁一切道德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对真理的尊重。在这种社会中,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详见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第十一章“真理的终结”)这一论断已经为事实所证明。这是新的道德沦丧的起源。
二、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主观因素
当然达到文化专制的前提是“武化”统治。胜利者挟雷霆万钧、横扫玉宇之势君临天下,手无寸铁的“秀才”们不由得不为之慑服。但是简单地把一切归之于高压下的恐惧,完全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导向人格卑下,既不全面,也不公平。深层次的还有以下一些因素:
1. “家国情怀”的延续。
中国人,特别是其精英,百年来最深切的感受是民族屈辱,最大的诉求是国家统一、民族兴旺。这一诉求高于个人荣辱。所以,一句“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足以使无数男儿热泪盈眶,下决心委身于新政权、追随新领袖,其他的都可以放弃和牺牲。这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1949年化学家傅鹰在美国正在犹豫是否回国,读到解放军炮击英国“紫云英号”军舰的消息,他根据以往经验,以为仍将以中国政府道歉了结,没想到新政府对英国态度如此强硬,大受感动,于是决心回国。这种心情是有代表性的。所以,多数知识分子拥护新政权,首先是满足了外抗强权的要求。即使接受了西方教育的知识分子,仍未摆脱寄希望于“明君”的传统。革命领导的个人魅力、传说中的长征英雄事迹,都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也足以使没有参加革命的人自卑。另外,新政权开始正处于“其兴也勃”的时期,与溃败前的旧政权成鲜明对比,令人对它能扫荡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升起无限希望。在这种形势下,个人显得十分渺小,不知不觉间接受政教合一的道统并不感到太勉强。
2. 二战后的世界形势和潮流。
当时两大阵营的对立,非此即彼。选择留在大陆等于选择留在一个“阵营”。二战之后,国际知识界“左倾”也是一种潮流,因此不少知识分子相信“这边”代表未来,急于跟上世界潮流,怕为时代所抛弃,作“向隅而泣的可怜虫”。特别是朝鲜战争之后,中国与西方多数国家是敌对的关系。政治上的选择与意识形态的“站队”无法分开。思想上有任何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倾向,就有“里通外国”之嫌。国家的敌人与思想的敌人相重合。尽管公开宣布的“政策”有“将思想问题与政治问题区别开来”的说法,在实践中却难得分开,稍一不慎就落入政治罪人,人人自危,只能兢兢业业接受“改造”。外部“敌人”的存在被统治者充分利用。所以1962年七千人大会之后,眼看自己在中上层干部中一贯正确的威信有所动摇,领袖曾布置高级干部学习柳宗元的《敌诫》。用外敌的威胁转移对内政缺失的注意力,用以巩固其权威,是统治者常用的手法,在特定的环境下,对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有效。
3. 知识成为原罪。
1949年以前受过高等教育者,多半非工农子弟,伴随着对阶级斗争理论的认同而来的是无法摆脱的“原罪感”,“阶级烙印”有如罪犯的金印。“书香门第”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是对几千年传统的逆反。即使贫寒出身的子弟一旦受了高等教育,也被认为“变质”。除了少数已是“左派”的知识分子外,多数对“马列”理论不熟悉,所以许多饱学之士都有一种自卑感,真心诚意愿意重新学习,用新的理论来审视自己过去的学问。有意思的是很多人都开始学俄文,却很少人学德文,可见实际目标还是学苏联而不是马恩经典。
4. “颂圣文化”的延续和大发扬。
如前所述,“颂圣”本来就是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无论大儒或白丁概莫能外。所以偶像崇拜、领袖神化、歌颂太平盛世都有深厚的土壤,在新的气候条件下推向极致而很少遇到质疑和抵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不论受到怎样的不公平待遇,乃至家破人亡,都被要求“正确对待”,还是“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延续。后来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则感激涕零,“天王”更加圣明。“文革”之后,还有人发明了“娘打孩子”之说,一切罪责一笔勾销,就此对绝非外患造成的民族灾难心安理得地拒绝反思。
以上几点是最初阶段接受“改造”的“自愿”因素。以后,一轮紧似一轮的“阶级斗争”使强制的成分日益增加,但已无退路,衣食住行的厚薄有无,以至婚姻、亲情、友谊的自由一切操之于“组织”,想要“归隐”也无可能。同时又被示以“出路”,只要努力改造,达到“脱胎换骨”,就有希望被接纳。这是一种漫长的修炼过程,或可比作经过炼狱达到天堂之路。有人将之比为“温水煮青蛙”,每次政治运动是一次加温,但又对不同人群有所选择,所谓打击5%,团结大多数,于是人人争相加入那95%,直到“文革”95% 都被“横扫”。
当然每个人的阅历与处境不同,思想轨迹各有差异。每一轮的整人运动裹挟一大批人进一步丧失自我,同时另一些开始怀疑、有所觉醒的人数也在增加。“文革”的狂飙使全民陷入疯狂与愚昧,而混乱失控的局面又无意中提供了某种自由思考的空间,那种达于极致的荒谬反过来唤醒了许多人的理性和良知,心中的“神”一经动摇,人性就从混沌中开始寻找回归之路。这种情况在部分知青中尤为突出,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乱读”了许多“禁书”,无意中大开眼界,吸取了迥异于官方教条的知识营养,成就了新时期脱颖而出的一代文化骨干,有的后来进入高等院校,有的散落民间,成为今之颇有成就的“自由撰稿人”。
l 改革开放以后的曲折道路
以1979年真理标准的辩论为标志,打破“两个凡是”,可以说是一次再启蒙,对30年蒙昧的祛魅作用有划时代的意义。长期被压抑的理性爆发出来,借此冲破牢笼,封闭的国门再一次打开,中国人与百年前的先辈一样,又一次“睁眼看世界”,又一次受到震撼。长期视为不可动摇的教条和权威在理性面前失去力量;原来不能想象的都可以成为现实。是非观念又回归常识。幸而长寿的老一代学人劫后余生又焕发新的活力,恢复自信,在学术上仍能有所贡献。恢复高考初期入学的青年学子有幸得到这一代老先生的亲炙,在某种程度上,薪火得以传续。新时期的第一个十年虽然没有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是思想空前活跃,在精神上充满活力,为1949年以来所仅有,涌现出一批好学深思、勇于探索的中青年学子,如果有机会发展下去,有望继承五四的传统,对在新时期重建新文化有所作为。
但是这场思想解放与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不可相提并论。其致命的弱点在于收放仍在“如来佛手心”。掌权者为特定的政治需要服务,给予一定的鼓励,但不打算作彻底的反思和清算,基本体系不容突破,旧势力的阻力十分顽强,所以在前进中道路迂回曲折――镇压“民主墙”、反精神污染、反资产阶级自由化、反人道主义……知识分子仍然动辄得咎,心有余悸,没有安全感。这一轮新的启蒙仍以“武化”手段结束。以此为分界线,文化思想再一次逆转。在“思想上保持一致”的口号下,实际上恢复了“两个凡是”,以在位领导的是非为是非。1992年的“南巡”讲话,挽回了经济倒退,而对政治思想却反其道而行。一方面是毫不放松的思想钳制,另一方面是拜金主义、商业大潮和恶性市场竞争,这两面夹击对思想文化起到“逼良为娼”的作用,知识分子进一步犬儒化,文化进一步低俗化。当前,尽管以言获罪之事仍不断发生,但比前三十年环境已相对宽松,也存在体制外的其他出路,但是自觉地揣摩上意的风气却更盛,说一些常识性的真话者竟成异类,或者被誉为特别“勇敢”。“颂圣文化“又一次抬头,而且随着国力的加强愈演愈烈。
再以前面所列“士”的三点传统来看今之知识分子的主观世界:
家国情怀、忧国忧民,和对“道”的承载,依然存在于一部分人中间,现在转化为对严重的时弊和改革倒退的忧虑、对普世价值的追求,还有拒绝遗忘,追寻和揭示历史的真相的努力。这些在进入耄耋之年的老人中特别强烈,同时在中青年中仍不乏有志者。主流媒体以外的报刊、杂志以及论坛,如雨后春笋,此起彼落、前仆后继,承载了当代优秀思想和探索,加之网络对冲破禁锢、活跃思想的作用,构成一道闪闪发光的文化风景线。
但是毋庸讳言,多数青年学子的家国情怀日趋淡薄。其原因是现在个人命运不一定与民族国家紧密联系。可以“用脚投票”,而且出路与才能成正比。合则留,不合则去。人才国际流动是大势所趋,无可非议。同时,正义感与理想也为现实的功利所淹没。如果说,前三十年的思想改造主要是为威武所屈,那么现在有话语权的上层精英多为富贵(名利)所淫,而多数尚未站稳脚跟,忙于为稻粱谋者,则可以说是为贫贱所移。多数人并非良知全泯,但感到无力和无奈,而抗拒则立即失去很多,于是选择与种种明知非正义的“潜规则”或“明规则”妥协。自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的留学生主要是“偷天火”,企图回国进行启蒙,改变黑暗、落后的现状;今之留学生则是主要为自己找更好的出路,如果选择回国来发展,大多不是改造社会而是被改造,一部分甚至成为维护现状的吹鼓手。士林已无共识,即使有,也各人自扫门前雪,形不成道义的压力。少数有所坚守,进行了抗争的,受到迫害时往往孤立无援。有识者所忧虑的社会危机都是长远之事,至少目前还能在歌舞升平中苟安于一时,何苦自寻烦恼?
至于主流文化,一切新、老传统的特点中唯有“颂圣文化”如鱼得水。当下的“颂圣”不一定表现在直接颂个人,而是颂“盛世”。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因经济增长迅速而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相当多的知识分子在收入和社会地位上是得利者。在此情况下,直接或间接“颂圣”表现为新特点是:以各种“理论”维护现有体制,否定必要的改革,为显而易见的弊病――特别是当前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弥漫性的腐败――辩护。一部分所谓“文人”在因“颂圣”而名利双收中不但堕落到无耻的地步,而且已经超越了起码的人道底线。以至于汶川地震中出现“纵做鬼,也幸福”和“含泪劝家长”那样的“作品”丑闻,此举招来网上一片骂声,但是并未引起“舆论哗然”,他们感受不到任何压力。那位文化明星依然为主流媒体所追捧,频频以“大师”面貌亮相。实际上这种“颂圣”充斥于媒体乃至日常生活,人们对此习以为常,已经麻木,只不过那两位的言论发生于国殇之际,特别引人注目而已。
古之“颂圣”还有真诚的一面,出于对某种纲常的认同。今之“颂圣”多数言不由衷,明知其非,在大会、小会上一本正经地说,大小笔杆子成本大套地写的内容,在茶余饭后私人之间却是讽刺讥笑的话题。人人都做两面派,丝毫没有歉疚感。古之欺君是大罪,今之君似乎有意需要被欺。古来帝王还相信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所以史官还有一定的写真事的空间。今之官史不但不发扬“以史为鉴”的优良传统,却着力于屏蔽真相,伪造历史,拒绝反思。这一点对青年一代毒害尤甚,使他们对当代史、近代史完全无知,对古代史严重误读,重新陷入蒙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或者更早,各种版本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大行其道。有的表现为“国学热”,有的表现为直接排外、仇外,有的借近几年经济增长之力自大狂,真以为中国可以拯救世界;有的重新肯定古今一切“传统”(例如所谓三个传统――儒家、【1949年以后】前30年、后30年――
一并继承,就是不提1840年以后那一百年),有的公然倡导“政教合一”,还有赤裸裸的恢复已经被拉下神坛的领袖的神话和崇拜,大造神像……等等。极端民族主义否定了百年来洒满无数先烈鲜血的谋求民族振兴的道路,甚至否定近30年的改革。所有这些论调,殊途同归,落脚在质疑或反对普世价值,把“社会主义”嫁接到专制皇朝,通过美化古之帝王(包括暴君),颂今之“盛世”。
百年近代史上,每逢改革到一定程度,需要向民主、宪政的道路转型的关键时刻,总有以“国粹”抵制“西化”的思潮出现,以“爱国”为名,反对社会进步,行祸国之实。而这种言论总是有一定的迷惑力,因为它能打动国人一种敏感的情结――即“五千年辉煌”与“百年屈辱”,把一切不满转向洋人。所以,以“反洋”为旗号的,无论理论上如何不合逻辑、如何歪曲历史,无视客观现实,在表面上却常占领道义制高点,同时为当局所鼓励,至少默许。在位者以“××亡我之心不死”(过去是“帝国主义”、“帝修反”,现在是“境外敌对势力”)来掩盖施政的缺失,压制国内的不平之鸣;摇旗呐喊者以虚骄的对外的“骨气”,掩盖实质上与权势的默契和“颂圣”。上述“含泪劝家长”一文,用的借口也是家长维权讨个说法,就要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罪名吓人。这种论调动不了国际霸权主义一根毫毛,只能掩护国内的贪腐权势集团,误导善良的爱国者,抵制改革,阻挠中华民族走人类共同的进步道路。此种思潮再次进入主流文化,则改革头十年思想解放的成果又将遭毁灭性打击,社会不进反退,中华民族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有鉴于此,当前我国急需开启民智,掀起一次再启蒙,打破新老专制制度造成的精神枷锁,否则民族精神有日益萎缩之虞。在这方面,号称“知识分子”者责无旁贷。有人认为“启蒙”是某些人自以为高明,高高在上教育别人。其实如康德所言“启蒙就是……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就是用理性之光照亮蒙昧的心智。在长期思想禁锢的制度下,每个人都需要而且可以自我启蒙,也可以相互启蒙。当然不能讳言“闻道有先后”,先觉者有义务与他人分享自己之所悟。
首先,知识分子需要自己解放自己,争取人格独立,减少依附性,坚决抵制“颂圣文化”,摆脱祈盼或仰望“明君”的情结,努力面向公众,理直气壮地弘扬普世价值:人权、法治、自由、平等、宪政、民主,这可以说是今天的“道统”,是自救与救国的需要,无关“西化”或外部压力。不断撑开文化专制的缝隙,见缝插针地做一些扎实的启蒙工作,继承百年来先贤未竟之业,建设以民主和科学为取向的“新文化”,假以时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民族精神振兴或许有望。
(源于:财经网)
【宪章时评】
温家宝放言政改,特权集团专制信心动摇
宣昶玮
一、温家宝发出政改言论未遭大的反对,史无前例
温家宝在纪念深圳成立三十周年时说:“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温家宝还说,“我们站在一个新的伟大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不仅会葬送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宝贵的发展机遇,窒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勃生机,而且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会是死路一条。在这个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动摇。”温家宝的这番话一经说出,立刻各界瞩目,引来一片议论。
其实,温家宝已经多次就民主和政治改革发表过许多谈话,比较近的一次是在2007年2月发表的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温家宝对普世价值作了解释:“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他在同年全国人大会上答记者问时,以中国总理的名义再次重申:“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结果特权专制势力对此进行了反击,这就是2008年的反对普世价值运动。后来,又发生了《08宪章》事件,结果刘晓波被逮捕判刑。
所有这些时事件统统说明中国特权专制势力是不愿意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反对普世价值运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阻挡在中国开始政治改革,专制势力试图从苗头上制止政治改革的议论和任何的可能。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请参见《宣昶玮:反普世价值的真相》一文。而逮捕刘晓波也是类似的阻止中国社会的向西方民主转向的可能。
以上所有事件统统都代表体制内的特权势力是拒绝任何民主化可能的,包括拒绝政治改革。而这一次温家宝在深圳发表的政改言论,依然和以前一样,都是强调民主对中国社会和人民的重要性,呼吁政治改革;而大大不同的是,这一次温家宝发出政改言论以来,罕见的没有什么人出来进行公开的和严重的反对。仅仅《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篇《要分清两种民主的界限》的文章,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消息(新闻联播):即将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署名秋石的文章,题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与基本特征——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这两篇文章的观点都是强调民主的所谓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云云。
把这次的对于温家宝政改言论的反对和以前的反对相比较,其实简直就不算像样的反对。因此,这次温家宝的政改言论和主张民主,确实和以前情形完全不一样:不再有专制势力跳出来大力的反对了。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特权集团无人再公开的出来反对政治改革和反对民主了呢?网络上和刊物上分析和讽刺这次温家宝政改言论的很多,但就是无人关注这一重大的和非同寻常的细节。而本文这次就要分析发生这一重大变化究竟是因为什么。
二、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专制集团坚守专制的信念已经动摇
事情是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起了变化的。开始的时候,中国的特权集团是坚信他们能够保持专制不变,而又能同时稳住政权的。那迹象就是他们满怀热情的去搞奥运会、去举办世博会、去宣扬经济成就、去费财费力的搞大阅兵活动、又大肆宣扬中国的“大国崛起”;同时又打击《08宪章》运动、大反普世价值、一再声称“决不搞西方民主那一套”、“决不搞什么三权分立”云云。
当时的种种迹象说明:特权集团对于他们能够长期的以现行的方式统治中国是很有信心的。但就在这个集团很有信心坚持专制的同时,社会突发群体事件频频发生,一年比一年增多,已经使这个集团的形象,每况愈下了:一日比一日的彻底的在社会上名声败坏了。而且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发展着。
同时,中国也因为专制的不得人心;以及过去一些专制人物私下里所讲的一些话传播到世界上去;又进行大阅兵炫耀武力;又积极的宣扬“说不”:因此引起许多国家的反感和警惕,于是中国的周边国家纷纷与美国抱团结盟,以形成对中国的军事包围与制约。这些国家包括印度、日本、越南、菲律宾,甚至俄罗斯也加入到了反对与防范中国的行列,而一改过去与中国联手对抗美国的传统。
由于这种周围国家的联合对抗中国的态势,就使得中国在军事战略上一下子处于空前的孤立与无助,而和中国同穿一条裤子的朝鲜还不断的制造麻烦:这就更使中国在外交和军事上焦头烂额了。而这一切大都和中国奉行专制制度有着很内在的联系的。
中国由于要一心一意的与外部的,主要是主张实行民主的国家对抗,于是这些民主国家便把坚持专制而又支持专门制造麻烦的朝鲜的中国政权看作眼中钉和肉中刺,于是在天安舰事件发生之后,美国便和日本、韩国等联合起来,在黄海上进行有航母参加的军事演习,以给中国一些颜色看看。这样一来对中共的震动不小,已经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与效果:使中共觉得,如果真的和民主制度的美国对抗,自己似乎还没有本钱。
中国和美国的一系列的冲突,背后的根子就是因为中国坚持专制而一味和美国等民主势力较劲,包括支持严重侵犯人权的缅甸的军政权以及支持朝鲜:这一切都使美国不满。
国际上中国是如此的被动,而国内却又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已经使中国即使在自己国内都应付不暇了,哪里还有心思和能力与美国军事对抗?如果真的与美国打起来,以中国民众现在对于贫富不均和特权集团欺压民众例如强拆等等造成的怒气,人民箪食壶浆以迎美军的可能都是有的。而且这种情况中国特权集团也不是不知道的。历来的宣扬爱国其实却起到了让人民更明白特权集团真实目的的作用。
由于有这许多种种的内部的矛盾与紧张,自己内部都已经快分崩离析了,所以中国的特权集团决不敢贸然和美国进行军事对抗的:因为那样一来就给中国的国家内部增添了无穷的变数,甚至连政权的倒台都有可能的。
当今世界人们对民主国家一般比较放心,认为民主国家不会随便侵略别国的。例如美国如要对外打仗,首先要取得人民的支持,舆论的赞成,还要国会议员等的赞成等等,麻烦事多着呢。所以美国要真的侵略别人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专制国家呢?则独裁政权说声开战,大概根本就不需要人民和人大会议同意的,人民的私下里的舆论只能算个屁。因此人们惧怕专制国家的军事强大;如果和这样的国家有边境纠纷,那么就更害怕了。
由于这种种的原因,所以中国周围的国家就联合起来对付中国了:这又是专制惹的麻烦。而特权集团在主流意识形态已经无法凝聚人心的时候,又试图拣起儒家来做救命稻草:于是在电视上搬来教授大讲《论语》心得,又到世界上去办孔子学院,又别出心裁的反什么三俗: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似乎毫无什么效果,人民一概不买特权集团的帐,倒反而激起人们的讥笑。
正在这时,历史老师袁腾飞的关于毛泽东的讲课事件又瞬间成为中国最大的公众事件。这个事件的发生,以及后来的崇拜毛泽东的人们的动作,真的让中国的特权集团见识了极端势力是怎么回事,还有先前成立的几个拥护毛泽东的党派:这些事件透露的信号,着实让特权集团不安。这就明确的让特权集团知道,当极端势力上台的时候,那么也就是特权集团的末日来临了。
可是现在特权集团的所有倒行逆施,却恰恰是在制造让各种极端势力上台的条件,是特权集团自己正在制造让极端势力崛起的舞台呢。特权集团在一系列的世博会、大阅兵、奥运会、宣扬大国崛起、爱国主义、经济成就等等的宣扬和折腾之后并没有有效的凝聚民心巩固政权;又宣扬儒家大办孔子学院拍摄电影《孔子》以试图凝聚民心也不见效果;几个毛泽东党派的成立和袁腾飞事件的刺激又让他们吃了一惊。他们采取的种种把民心凝聚在他们设定的目标上的努力没有达到他们期望的效果,甚至是反而更加情况恶化了的时候,这个时期国内外的舆论和理论,却已经有巨大的进展:在洞穿社会与历史演进的理论分析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中国特权集团的坚守专制不变的信心动摇了。
近期以来,国内外民间人士发表了很多理论文章,包括海外《民主中国》和国内《炎黄春秋》等媒体上的理论分析文章,把中国专制必然崩溃、中国必然走向民主,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作了透彻的理论剖析,可以说已经洞穿历史与社会演化的奥秘。促成中国特权集团核心人物发生信念动摇的,就和这些理论分析有关。这些理论分析文章,击中了这些核心人物的心灵深处,主要因为理论分析达到了应有的深度,震撼了他们的心灵。他们是一帮有正常思维的人们,面对根本没有前途的坚守,他们没有如此顽固的信念:明知要彻底失败,他们不可能无动于衷;他们不是山大王,一定会与山寨共存亡;他们还要过日子。既然最好的日子过不上了,那么理智尚未丧失的他们也不会选择现在就下地狱,而会选择过次好的日子:而这个次好的日子就是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并能最大程度上保证他们的一些利益。
善攻战者,攻心为上,攻城为次;民主力量的理论努力与创造已经起到相当大的效果了:这使人想到了中国的古代的情况:那些战国的策士们,仅仅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就能瞬间扭转几个国家之间的胜败与大局形式,也能瞬间致一个国家于死地:作用不可谓不巨大也。其实中国当下的情景,也和战国时期有些差不多的:也是民间英雄群起之态势。这些出自海内外华人知识分子的理论研究,是苏联知识分子所不具有的,中国知识分子在理论方面的能力远超苏联,更是中国那些御用知识分子所远远达不到的。
中国的特权集团核心们在中国当下的内外交困的局面下,又在周边国家和美国的联合军事包围的压力下,又在这些来自民间的洞穿历史演变真相的理论见识的启发下,中国特权集团的坚持专制的信心大大的动摇了:专制实在是无法坚守,不是我们不愿意坚守;同时他们又感叹中国既不缺钱又不缺官,但就是独缺“战略知识分子”,就是他们自己缺少能给他们以启发和动摇他们信念的那些民间知识分子。他们有一句话不愿意说:其实中国不缺战略知识分子;只是这些战略知识分子都在民主阵营之中,而不为他们所用,甚至还和他们的意愿相反而已。
国内外民间理论家受到他们的重视,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宣昶玮有比较可靠的消息,知道中国高层曾经私下里和中国民间思想家接触,以试图从他们那里得到智慧,以帮助他们把中国的事情做好。但是他们所找的民间思想家其实在这个方面并没有大智慧,所以只能使他们失望而归。
而先前很早的时候,非止一位民间思想家的研究曾经引起过他们的极大震动;从那个时候起,他们就再也没有轻视过民间人士。可是这一切,局外人是不得而知的。所以,即使许多民间人士发表的文章一般知识分子可能不怎么重视;然而权力集团的高层是不可能不重视的。因此,许多民间人士发表的理论研究大大的影响了他们。
另外大大打击中国特权集团的还有另一个心理因素,就是过去他们一直以为中国一民主就动乱,就会发生民族分裂;因此他们坚持专制就有了正义的性质在里面:因为他们是在为民族前途而奋战;专制分子也会为自己的专制找借口,这样他们才能心安:例如李鹏的回忆“六。四”的日记里说镇压民主运动是必要的,是“平定动乱”;邓小平认为他的镇压是为了中国的民族前途等等。如果没有这些道德上的、让他们觉得“心安理得”的借口,他们大概也会没有心理力量的吧?现在的中国专制势力也一样,他们也会认为他们坚持专制是在为民族做好事呢,于是他们便非常的有心理力量去坚持专制了。
但是现在民间理论家的分析指出:民主化如果筹措得好,计划的合适,根本就不会动乱,也不会分裂;倒是不实行民主才真的会动乱分裂呢,因此他们坚持专制其实是民族的罪人。由于了解到这一点,所以他们也不想落个骂名千古,也不想当民族罪人。就拿胡来说:他虽然主张专制,但却不是个魔鬼;他过去的坚持专制,内中有为中华民族防分裂动乱的意图。由于他认为自己的坚持是正义的,因此赋予了他以心理上的力量。而当国内外特别是《民主中国》和《炎黄春秋》等网络刊物上的许多理论文章分析透彻了:不实行民主继续坚持专制才真的会动乱分裂,于是彻底的击溃了他们这方面的心理防线:坚守专制的道德正义意义和价值没有了,这一打击也是非常致命的。
特权集团专制信念动摇前后,其表现也会不一样。那次反对普世价值的运动是江泽民集团在幕后的策划;打击《08宪章》运动应该是江、胡集团的联合,是他们的共同目标;而这次香港凤凰网的推动民主的动作,则是江派的策划;而这一波民主改革浪头,似乎胡又是旁观者和沉默者:他不反对,但也不愿意主动参与;倒是江派希望走政治改革之路了。但江和温家宝并没有什么联手。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判断,请看下面的有关分析。
三、米奇尼克访华,和香港凤凰网的特别动作透露中国高层核心人物的尝试与试探
米奇尼克的访华,即使不是官方邀请的,但官方也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鼓励。所以戴晴说,米奇尼克访华成行,会见异议知识分子,着实看似一件“怪事”。她对美国之音说:“大家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原来当局最不喜欢的就是颜色革命。从毛泽东那时起,就说修正主义啊,变色啊。到现在,共产党铁打的江山,也是不喜欢颜色革命的,但是现在居然把他放进来了。因为他不是第一次到中国,前面有好几次,那么这次让他进来了,是不是当局也是觉得,对当局来讲,波兰方式要好过罗马尼亚方式。”
与此同时的,还有被中共控制的香港媒体凤凰网络,也出现了刘亚洲的有关中国应实行民主的言论。虽然刘亚洲的有关讲话是以前的事情,但这个时候突然拿出来造舆论,很能说明此举是一种有目的的政治行动,非同一般。凤凰网络的此一动作,如果没有中国高层人物的某种指示,其实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在中国接连发生了一系列的要进行民主化的信号,难道是偶然的么?这在专制集权的中国,只能有一种可能:高层核心人物,确实有在中国进行某种程度的民主化的意向了。但是,虽然有了这种意向,可是什么规划都没有,什么筹措都等于零:当他们从铁了心要坚持专制,到准备抛弃专制而转向民主之际,对他们来讲一切都是陌生的:他们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实施这一步骤,何况他们非常害怕一放就乱,像89年的那种局面他们非常害怕。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好试探,并放出民主的信号。可是由于他们的这个弯子转得太大,所以自由派知识分子几乎都不相信:于是当温家宝发出政改言论的时候,还引来一片讥笑。其实仔细想一想就会知道江泽民一派的这一策略非常有他的道理:马上面临着十八大,自己的派系能否还在高层权力系统占据一个绝对的地盘已经无法铁定;而一旦专制崩溃,则自己派系的地狱和末日就到了。不论是走民主道路还是极端势力上台,自己派系遭到清算都是铁定的事情。而且即使是专制继续保持下去,说不定后来的独裁者还会为平民愤或者为巩固个人地位而把自己的派系拿来开刀,演一出斩魔首定民心的大戏;与其如此,反正现在自己也没有太大的权力资源了,不如学着毛泽东当年,呼吁民主化,这样至少自己派系对中国的民主化会有功劳;何况和平的演变、由自己亲自推动的民主演变,我不相信将来的民主势力会一点都不考虑?而且自己推动的民主化,那么自己的主动权还掌握在自己人的手中吗。
如果江泽民现在还有绝对的把握安排十八大,那么他就可能不会动这样的念头;而当看到自己的势力正在江河日下的时候,衰败如黄河之水向东流的时候,他此时的主动推动民主,就有他的高明之处了:反正光棍汉子就不怕穷了;与其放任让自己的势力急剧的衰败下去,而且国内外紧盯着自己的对头遍地皆是,还不如自己主动的推动民主,至少还能在政治上重新夺回重大影响:影响啊影响,江泽民派系现在所缺少的不正是影响中国全局的力量吗?一旦这种影响又重新回到自己的手中,一切事情就都会好办的!蒋经国当年不就是因为刺杀江南事件,使自己安排蒋孝武接班的,继续维持独裁的计划失败,而不得不采取民主制度了吗?而这最后的一招,还真的让蒋家在台湾从此站住了脚跟,再也不会撼得动了;而且,至今台湾人提起蒋经国,提起蒋家,没有不敬重的:这才是蒋经国的聪明那。而如果当年蒋经国不识实务,一味的坚持安排自己的亲信当总统继续维持独裁,还不知道最后是什么结局呢,说不定蒋家就会被后人清算。齐奥塞斯库倒能坚持,最后又怎么样?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别再铁了心的按照老办法行事了,改弦易辙吧。因为有这样一套利害关系,所以江泽民现在跳出来推动民主,是他的最大的高明之处:比等着自己势力衰败到彻底完蛋,然后等着被清算和被宰割强多了。
古代的穷人为什么要造反?就因为反正什么都没有,所以不如放手一搏:搏得好,就弄个盆钵满罐;即使失败了,也不过还是一个穷字。江泽民派系现在就是这般情况:他的对头海内外遍地都是,都等着要清算他们呢;因此与其等着被清算,现在如果控制不了十八大的权力接班,那么不如推动民主,做出重新获得人们承认的,重大的对中国民主政治的贡献,那么一切旧帐就都好解决啦,因为有了大功劳,而且也使自己有了一些主动权。
因此江泽民派系此时跳出来推动民主,他没有任何损失,只有得到:因为本来坚守就是一条死路;何况衰败极迅速谁也坚守不了,过去的封建皇帝把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还无法维持长久呢,何况是外姓的亲信?!如果自己派系此刻跳出来推动民主,尽管可能实权再也无法得到,但比较虚的道义制高点,却被掌握了一部分:这也是本钱,比什么都没有强一万倍。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现在中国的政治情形也是瞬息万变,正处于各个派系包括海内外的民主势力之间互相勾心斗角,精心博弈的阶段,所以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此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自然就不奇怪为什么中国的特权势力怎么变化这么快了。
依据各种情况综合来看,这次特权集团的观念转变,应该是从江泽民派系开始的,而胡的派系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但也受到了相当的影响。没有转变的是温家宝:他原先就是主张民主改革的人物,所以他不需要转变。
为什么现在是江派着急主动推动民主而胡派不着急呢?这是因为各自所处的境遇造成的。胡现在在台上,又无大的死对头;无大冤家;各种个人危机感都不存在;又无民主等血债。而江派则正相反:自己的势力已经江河日下了;又有血债;死对头正日益紧盯自己而且是一日比一日的吞噬着那还剩下的仅有的一点可怜的地盘;各种被算总帐的危机正日益临近而又毫无办法可想,自己的势力也正在急剧的衰落着,衰落着。因此不得不放手一搏:来个咸鱼翻身;而胡本来就不是咸鱼,所以不需要来搏什么翻身。
总之江主动来推动民主化转型倒不是因为江信仰和追求民主,而是当下鼓动民主化,最符合江派的根本利益: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换句话来说:如果真的由于江派的推动而中国实现了和平的民主化转型,应该说江的历史贡献不可谓不大;可以说是中国结束专制的第一功臣。
在综合了一系列的情况分析之后我们这里倾向于认为:这一次也许是中国的民主契机到来了。
四、海内外民主势力应该做的事情
海内外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民主势力的情况,是由于这次中国特权集团的观念转变太快,而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由于并不真正的知道这次各方面民主改革言论和信息大量放出来的真正原因和真实的背景,所以还是沿着过去的老思路去揣摩之,例如认为温家宝是在作秀。这种情况说明海内外的许多知识分子,特别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于中国理论界的情况与变化非常的陌生;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最近理论界有哪些新的重大见识出现?至于这些理论见识的对于中国高层的影响,他们更不清楚。而对于一些极端隐秘的事件,例如高层人物和中国民间思想理论人士的暗中博弈的内幕,他们就更加一无所知了。
笔者给海内外民主人士的建议是:研究局势;调查情况;在不真正明白的情况下不要乱打棍子;要采取建设性的角度和姿态;对中国专制集团的民主言论和行动给予建设性的回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暂时不要采取激烈的民主逼迫行动,以观察专制集团的进一步动作。而现在的状态是民主的和专制势力两个方面都还没有完全的完成脑筋的急转弯呢。明白了吗?
(源于:博讯网)
政改恐惧症与社会泥石流——写于中共建政61周年
朱欣欣
提
要: “要出事!要出大事!”是好事还是坏事,谁也无法意料。这话反映了许多国人对时局的担忧与期待。回顾三十年来中共对政治改革的态度,让我想起“击鼓传花”的游戏。要避免社会泥石流的总爆发,就要把短期行动与长期努力相结合。首先在《零八宪章》的指导下,靠公民维权运动等具体诉求形成持续压力,遏制权贵集团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性灾害,迫使中共释放刘晓波,在《零八宪章》基础上与各界对话,像越南那样展开政治改革全民大讨论,顺从民意,实现第二次思想解放,通过政改逐步走上宪政之路。同时,通过民间组织的发展,阻止信仰、良知、道德等水土流失,加强草根的力量及其土壤的稳固。
l 1989年5月4日 八九民运中的北京长安街大游行
最初知道“泥石流”这个词,是在儿时看露天电影,文革中仅有的几部黑白科教片之一《泥石流》,总是在正片之前与科教片《台风》一起放映。银幕上沙石俱下,巨石被冲得像小船一样漂移,至今记忆犹新。也许因那时新闻控制更严,也许那时环境破坏不如今天,儿时从没听说哪里发生泥石流的新闻。而今泥石流频频爆发,难道仅仅是环境的问题吗?
“把稳定看成了目的,把维持现状看作实现稳定的手段,从而使固有的因循保守观念和教条主义思想不断发展,最终使传统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由稳定逐渐转化为僵化。”“权力集中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整个干部队伍缺乏新生力量和改革精神。”“……最终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即所谓‘特权阶层’。……他们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特权者互相维护、互相包庇,形成以权力为基础的官官相护网络系统。”“在思想特征上,特权阶层以维持现状为目标,……以权谋私是特权阶层的主要行为特征。……同时,特权阶层为了维护他们的特权,在行动上总是掩盖矛盾、粉饰太平。”“掌握信息的不平等也是现代社会不平等的重要体现之一。……出于各种需要,特权阶层总是有意地对社会封锁一些信息,根本不属于国家机密的信息也被封锁起来,形成信息垄断。”“某种高等教育的文凭也是特权阶层借以证明自己能力和自己掌权合法性的一种手段,所以他们也利用手中既有的权力来捞取文凭……”“加强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对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论证和诠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和报告。”“特权阶层的成员都极力扩大自己的权力领域,为此他们甚至不惜侵犯公民应有的权利……”“法律往往成了政府对付‘持不同政见者’的工具。”“……综合使用了逮捕、审判、判刑、驱逐出国、强送精神病院等办法,尤其是政府更多地使用驱逐出国和放宽定居国外条件的限制,使许多运动活跃分子和对当局不满的人居住到了国外……”“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态度是竭力维持现状,反对改革,以使自己的特权不至于受到损害;也有一小部分人更进一步,希望对某些特权的占有合法化,希望对财富的支配权变成个人所有权,进而将它们传诸子孙。”“特权阶层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使得社会上奢靡之风盛行……”“在特权阶层的破坏性影响下,为生活所迫,失望的民众也只得随波逐流……谎报指标、弄虚作假、盗窃公物、行贿受贿实际上已成为群众性现象。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之风在社会上流行,尤其在青年一代中,丧失了社会主义的远大理想,把追求个人生活的幸福和高收入的职业放在了第一位……”“……没有了信仰的特权阶层又指手画脚地让人民信仰共产主义,人民对此又将是什么样的感受!人民对共产主义又会做怎样的的理解!”
以上这幅图景,读者一定以为描述的是中国大陆,这些文字摘自《勃列日涅夫18年》一书(郭春生著 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出版),是前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的真实写照,是昨日苏联崩溃前的政治、社会生态,然而它与今天中国大陆的现实多么相似!
从大历史的尺度看,任何邪恶势力的一时成功并不能证明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只能证明历史的曲折与吊诡,也许是上帝用铁的事实让人类狂妄的脑袋撞上南墙,才能让人类清醒一些。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在欧陆逐渐形成一种理性至上的唯意志观,促使第一个“人造乌托邦”——苏联的诞生,与另一个同样是“人造国家”但顺服上帝、以基督教立国的美国相比,二者的命运大相径庭。早在1918年,列宁曾经的战友普列汉诺夫在临终前口述的《政治遗嘱》(1999年11月30日在俄罗斯《独立报》首次发表)早就预言了苏联的命运:“布尔什维克党的党员人数近来激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有觉悟党员人数的增加,因为绝人多数入党者甚至不了解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一些人相信列宁的思想和布尔什维克的许诺,将成为他们领袖意志的盲目执行者;另一些人入党是为了及时从‘革命的馅饼’上捞到一块大一点儿的,他们将只会投‘赞成票’,此后将变成党的官僚。他们将比沙皇官吏还要可怕,因为执政党的官员将干预一切,而所干下的一切只对‘党内同志’负责。”“……布尔什维克政权将演变如下: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将迅速变为一党专政,党的专政将变为党的领袖的专政,维持领袖权力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恐怖。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一实施民主和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列宁很清楚这一点。既然如此,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道路可走。但是通过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能否迅速发展生产力和建成公正的社会呢?当然不能!这只有在民主的条件下,在自由的、自觉的和结合个人利益的劳动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但布尔什维克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查封的报纸杂志比沙皇当局在整个罗曼诺夫皇朝时代查封的还要多,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实行了‘粮食专卖’,提出了劳动义务制和劳动军的问题,还有什么劳动自由和结合个人利益可言呢?”“关于布尔什维克所说的一切——他们的策略、他们的意识形态、他们对剥夺的态度、他们不受限制的恐怖一一都使我很有把握地断定:布尔什维克的垮台是不可避免的!布尔什维克指望的恐怖是刺刀的力量。但众所周知,坐在刺刀上是不舒服的,20世纪是伟大发现的世纪,启蒙和急剧人道化的世纪,将推翻并谴责布尔什维主义。我设想列宁依靠全面的恐怖将取得他执着追求的国内战争的胜利。在这种情况下布尔什维克的俄国将处于政治经济的孤立状态,不可避免地变成一个军营,那里将用帝国主义来吓唬公民,给他们开各种空头支票。但迟早有一天人人都将清楚列宁思想的谬误,到那时布尔什维克的社会主义将像纸牌搭的小房子那样坍塌。我为俄国人的命运而痛哭……”“一个大权在握的人或者一个享有巨人威望的政治家在其活动中首先应该遵循全人类的道德原则,因为没有原则的法律,不道德的号召和口号对国家及其人民来说可能变为一场巨大的悲刚。列宁不懂得这一点,他也不想懂得这一点。”“对于任何一个有文化的人来说,自由主义是一个正面的观点体系,而对于列宁来说,这无非是‘自由主义的下流货色’对于任何一个有文化的人来说,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是民主,而对于列宁来说,这是‘庸俗行为’。可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阶级恐怖却是‘无产阶级的民主’,虽然从原则上说,民主即人民的权力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也不可能是无产阶级的,因为资产阶级也好,无产阶级也好,单独来说只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且远非是一大部分。”“一个国家只要它的公民还贫困,就成不了伟大的国家!公民富裕,国家才富裕!决定一个国家真正伟大的,不是它的国土辽阔,甚至不是它的历史悠久,而是它的民主传统、公民的生活水平。只要公民还在受穷,只要还没有民主,国家就难保不发生社会动荡,甚至难保不土崩瓦解。”
l 美国总统布什2007年6月12日在华盛顿“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碑”铜像揭幕仪式上讲话
普列汉诺夫道出了所有专制体制的本质和结局,比九十多年后的人们有远见。苏东剧变后,中共兔死狐悲,对外称尊重那里人民的选择,对内却将其称为悲剧,是所谓社会主义试验的挫折,而全然回避和掩盖在世界各国“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夺去了大约一亿男女老少的生命”(美国总统布什2007年6月12日在华盛顿“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碑”铜像揭幕仪式上的讲话,该雕像原作“民主女神”八九民运期间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为其继续把国家和国民绑架在专制机器上而辩护。因此,《勃列日涅夫18年》一书的官方学者,把导致苏联社会“停滞”归咎于人为因素和没有及时改革,而没有揭示共产体制的根本性缺陷,这种体制决定了在没有危机和压力的情况下,难以产生自我更新的机制,与其它专制制度一样,必然一次次失去改革的机遇。晚清戊戌变法失败导致辛亥革命,军阀群起;民国搞训政,丧失宪政机遇,日寇入侵,中共趁势做大,武力夺权。——均是如此。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部分否定了毛泽东乌托邦的失败,类似于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否定;其后的十年改革,类似于苏联和东欧五六十年代对体制的修修补补;1989年六四天安门大屠杀,与1969年苏联出兵绞杀“布拉格之春”是一样的分水岭,中共政治上倒退,经济改革畸形,而苏东则进入“停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苏东旧体制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或和平演变,或暴力更迭,均土崩瓦解。如今中国大陆又同样处在拖延二十多年政改的最后关头。
早在1963年赫鲁晓夫主政时,苏共中央在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中就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好标准”。
(源于:民主中国)
人民日报评杭州发廊女事件:法律不可剥夺人的尊严
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哪怕他(她)有罪有错。这是基本的法治理念,也是文明社会的底线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所向“发廊女”家属发信“挽救”女孩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尽管派出所打“亲情牌”动机良好,而且也暂停了发信行动,但舆论依旧是赞赏少质疑多。
人们的担忧在于,它并非孤立个案。7月14日,在湖南华菱涟钢集团公司足球场上,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了约6000人旁观一场特别的活动——公捕公判大会,会后,嫌疑人和罪犯被游街示众;7月5日,广东东莞清溪警方用绳子牵着一名“小姐”指认现场,并让镇电视台拍摄播放;去年10月底,河南郑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涉黄涉赌专项行动后,一些卖淫女的裸照被公布……
就在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人格尊严的做法之后不久,依然发生了向“发廊女”家属发信这样的事件,它带给我们的,显然不只是对执法方式的反思。如果没有执法理念的深刻变革,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纠正,就会始终在“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怪圈中循环。
从思想深处剔除“有罪(错)推定”的思维,只是执法人员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可疑人员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即便嫌疑人的罪错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证实,其人格权同样应该得到维护。“罪错应负责任,人格不容侮辱”,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精神。法律可以剥夺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但不可以剥夺人格权利特别是人的尊严。
公捕公判、游街示众是赤裸裸的侮辱。为了推进工作,将“发廊女”或“小姐”乃至罪犯的形象公开化、半公开化,则涉嫌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隐私权,损害了她们的人格尊严。而在最终的司法或行政认定出台之前,给相关从业者贴上带有定性意味和歧视色彩的标签,必然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毫无疑问,这种贬损行为,由于缺乏程序上的正当性和坚定的证据支持,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同时,公民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享有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隐私权(这个概念首次写入了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隐私权作为一项绝对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害——包括不得非法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尤其是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之后的今天,保障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必须成为公权力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
一切人权都源于人的尊严,都是为了实现和保护人的尊严。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哪怕他(她)有罪有错。这是基本的法治理念,也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它应该作为法治社会的一项常识和本能,熔铸于每一名社会成员尤其是执法人员的内心深处,坚定不可动摇,须臾不可淡忘。
(源于:人民日报)
强烈要求开放报禁 保护言论出版自由
——辛子陵在欢迎谢朝平被释回京座谈会上的讲话
渭南书案事件,谢朝平虽然受了些委屈,从政治上说,这是谢朝平的光荣,他的为民请命的事迹将载入历史。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谢朝平先生致敬。
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2003年2月26日,胡锦涛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與民主黨派人士舉行的民主協商會上,明确地說:
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时间过去了七年,我们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党的主管宣传部门,公然对抗宪法,对抗国家元首的指示,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解禁,而且越管越多,越管越细,越管越狠,动辄封杂志社,撤总编辑,抓捕作家,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我们强烈要求开放报禁,给人民言论出版自由。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号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但我们的言论自由不如殖民地人民。回归前的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在蒋介石统治大陆的年代,也是不给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共产党搞地下工作,跑到香港设立机关,出版书报。香港竟成了民主基地。1949年建国,人民欢呼解放了,当家做主了,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直到今天,建国61年,搞了30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代就有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连说话都要经过“公仆”批准。我的书要拿到香港去出版。今年7月香港国际书展,推出了我一本新作《放言救党论国是》,在书展引起轰动。有朋友问我:“你救的是共产党,而不是国民党,为什么要拿到香港出,而不能在大陆出?”我说:“正因为不能在大陆出,共产党才需要救。”就因为这本书,我成了“救党派”。
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中央部门和地方当局管制新闻出版的那些条条框框。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深文周纳地强化预防制。所谓预防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经党政机关的审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犯法。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党政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政府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预防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预防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对推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起了伟大的作用。英国早在1695年即废除了预防检查制。日本于1869年废止预防检查制。我国目前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比英国落后300年,比日本落后140年。
有个在美国的华裔作家,是位中共高干的女儿,发表作品署名“三妹”。出国前她家和李慎之住邻居,认识李慎之。她大批李慎之和我们这些救党派的历史局限性。她是铁杆的灭党派。这个三妹说,温家宝、刘亚洲、辛子陵这些救党派最坏,大陆积累的矛盾,像高压锅一样要爆炸了,他们出来说一通,提几条建议,好像是批评共产党,结果,小骂大帮忙,压力锅放气了,矛盾缓和了。三妹认为这次政改就是如此,温家宝说,刘亚洲说,辛子陵也说,他们在误导民众和灭党派,大家千万不要上当,共产党不可能搞政治改革,还是要立足于推翻它。
三妹都看清楚了,政治体制改革是救党,而不是反党。可是我们的主流媒体却说,政治体制改革,对党和人民大大地不利,人民会失去当家做主的权力,国家会陷入混乱。《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和《求是》杂志都发了文章,明批我们这些人,暗批温总理。为维护特权集团的私利,他们宁可等着垮台,也反对政治体制改革。他们要把改革派的声音压下去,其做法和导致的结果,与灭党派殊途同归;三妹就是要求我们不说话,说不要求你们扯起旗子反对共产党,你们这么大岁数了,那样太危险,你就不说话,看着共产党垮台,这就是推动历史进步。我不能听她的。我们这些老党员当然有历史局限性。就是李锐老的两句诗:关怀莫过朝中事,袖手难为壁上观。
去年一年的群体性事件是23万起,不仅是民心思变,已经是民变蜂起。风生水起的维权运动,其主力一是工人,包括农民工和下岗工人;二是失去土地的农民,现在农村的土地兼并现象是越来越严重,大量农民正在迅速沦为无地可种的游民;第三就是复员转业军人,数量越来越大的复转军人离开军队就是失业,没有办法生存下去。当局把工农兵都往绝路上逼,连我们这些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干部也成了“维稳”对象(9月5日我们在餐馆举行谢韬追思会,安全部派人出面干预),请问,你这个政权还依靠谁?这样干法社会无论如何是稳不住的。维权运动的斗争目标不是推翻政府,是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所衍生的对百姓的经济、政治权益的侵害。本质上是要求调整利益关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中央必须改变治国理政的思路,解决23万起群体性事件的办法,不是继续增加维稳警力和经费,而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善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祸亟患深,不敢不告。
2010年9月2 5日
(源于:《参与》)
中国要跳出社会维稳怪圈
孙立平
维稳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渠道与方式,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
近些年来,由于社会矛盾的激化,中国的社会稳定问题在引起多方面的关注。许多研究或明或暗地预示,如果这些社会矛盾得不到缓解,某种形式的社会动荡就可能会发生,有人甚至认为,现在已经到了社会动荡的边缘。因此,如何分析和判断中国社会稳定的形势,就成为判断中国社会未来走势的一个重要因素。
l 社会动荡与“不稳定幻像”
稳定问题之所以成为国人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与长期以来在我们社会中形成的一种
“不稳定幻像”是有直接关系的。
所谓不稳定幻像,其实就是一种以为社会矛盾很多、很严重,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很大的主观感觉。应当说,这种“不稳定幻像”在我们社会中相当普遍地存在着,并影响了我们对目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看法与处理方式。换言之,这种“不稳定幻像”是导致社会稳定问题泛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前些年有人说,10年之内中国一定会发生大的社会危机。一开始我就很不同意这样的观点。2003年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其中的一个结论就是,中国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不大,但社会治安会明显恶化。对社会不公的反应方式之一,就是破坏社会治安。
近些年来我一直在重复这样一个观点,绝大多数的社会矛盾冲突是一种利益的矛盾冲突,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定位。不要把它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也不要把它当做一个刑事治安案件,而是要当做一个利益的问题来处理,这是我们把握这些社会矛盾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导致社会抗拒或社会动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主要还是失业、下岗、农民负担、拆迁等与人们切身相关的利益问题。
现在人民内部矛盾究竟是什么,按照我个人的看法,其实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利益矛盾。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应当说是我们社会当中的一种惯常现象。
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和其它的矛盾相比,有个特点,就是它是一个最理性的东西。宗教的矛盾、文化的矛盾、政府的矛盾、意识形态的矛盾、民族的矛盾,经常是一个有你无我、你死我活的东西。而利益的问题不一样,利益的问题更多的时候不是一个有无的问题,而是一个多少的问题。相对来说利益的问题是能谈的,能够讨价还价的,是可以用讨价还价、协商、合议这样的方式来解决的。
“不稳定幻像”的形成,与我们对这种新型利益矛盾不熟悉、缺乏有效应对手段而产生的担忧心理有直接关系。我个人看法,和世界的其他国家比,我们的社会矛盾冲突虽然越来越多,但并没有到一个我们明显比其他国家要更严重的程度。
l 中国社会的弹性
过去的20多年中,人们曾经多次对中国社会做出过危机与崩溃的预测,但事实上,这些预测都没有得到事实的应验。于是,有人甚至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中国的预测为什么总是测不准?其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因素,就是人们往往看到了那些能够酿成危机甚或崩溃的因素,但却对这个社会自身的弹性,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不能否认,我们这个社会有很脆弱的一面,但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的是,这个社会本身也具有相当强的弹性。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与此相伴随的经济迅速增长更进一步增强了这个社会结构的弹性。
这个弹性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第一,三七开或者四六开的城乡人口结构使我们有一个很大处理矛盾的空间。第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有一种矛盾和危机分散化的效益。比如说像劳资关系,这个现在跟政府已经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第三,经济的发展为解决许多问题提供了条件。第四,政府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具有很强的运用资源的能力。第五,不同群体的追求出现更大的差异。第六,上层的精英结成了比较巩固的联盟,从坏处说有可能在利益分配上拿到太多;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个联盟的出现也有利于稳定社会。第七,市场主义话语的形成,就是一种自我归因。第八,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府在处理各种危机和矛盾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八个方面赋予中国社会很强的结构弹性。正是这种弹性,使得这个社会往往能够在面临严重危机的紧急时刻化险为夷,尽管一些问题被拖延下来后形成更严重的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来,存在着一种“社会矛盾严重——民众会起来造反”的惯性推理逻辑,其实这种逻辑往往是缺乏分析的结果。强调危机的威胁有积极的一面,即敦促政府解决某些问题;但也有有害的一面,即导致政府“过分反应”——不必要的控制,同时用“维持稳定”挤掉许多应该做的事情。
l 跳出“社会维稳怪圈”
近些年来,我们实际上已经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为什么会陷入“维稳怪圈”,与事实上已经形成的僵硬的稳定观有极大的关系。我们社会为了这种稳定的思维定式,正在付出日益高昂的代价。
改革前的几十年,我们对阶级斗争的状态估计过重;现在,有些官员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估计过重,以致形成了“僵硬的稳定思维”。但正如有人说的,“稳定”压倒腐败了吗?压倒贫富差距了吗?没有。最后被压倒的是民众表达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
维稳需要新思维。现有稳定思维的最大误区之一,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在目前的维稳模式下,通过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成了相当普遍的做法。结果是不仅治标不治本,反而起到了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作用,甚至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损害。
维稳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利益矛盾和冲突,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渠道与方式,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当前,不同的群体在争取自己的利益方面出现了不平衡,有的群体有能力为自己争取利益,有的则没有能力为自己争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通过权力的均衡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同时,政府还要注意防止用“运动式治理”替代真正的制度化建设。
中国现在需要解决的不是绝对稳定的问题,而是秩序的问题。我们要追求的不是一时的太平,而是长治久安,是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有序化。
说到底,某些群体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之一就是曲解稳定,用稳定的问题来绑架社会。我们不应当夸大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我们这个社会要有自信,以正常的心态、实事求是地判断和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高瞻远瞩,进行制度化建设,形成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制度化方式,才是我们真正的出路。
(源于:网络)
【宪章访谈】
诺奖授予刘晓波有助于推动《零八宪章》运动
——自由亚洲广播电台《中国透视》专题节目
陈奎德 王光泽
(编注: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人——王光泽先生,中国和解智库大陆召集人)
陈:大家知道,9月20号在《纽约时报》,捷克的前总统哈维尔连同其他两位当年“七七宪章”的签署者共同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呼吁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先生(就是《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和组织者之一)以表彰他20年来为中国和平变革的持续不懈的努力。我想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表明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对《零八宪章》对刘晓波先生都没有忘记,都在持续地关注。而且10月初就是诺贝尔和平奖发布的日子,恐怕也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先请王光泽先生介绍一下就你的看法,这封公开信它的内容和意义如何。
王:奎德老师,您好,其实有关对刘晓波先生的提名从去年就开始了。去年因为晓波先生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并遭到逮捕,在这个期间,国内和国外已经有很多机构和个人提名刘晓波先生为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如中国民主党主席徐文立先生曾经把这个提名信发到瑞典诺奖委员会也接受了这个提名,而且图图、哈维尔、达赖喇嘛尊者,连同一些国际知名人士也均发表公开信表示支持,向诺奖的评审委员会发出呼吁和公开信,很遗憾的是,去年刘晓波先生没有入选,而是奥巴马总统当选,这个事情当时曾引起很大的争议和讨论。刘晓波先生有关获奖的呼吁从去年开始一直没有间断,哈维尔的公开信和呼吁表明国际社会对刘晓波先生持续的肯定和支持。从去年到现在,国内知识界也两度发出公开信呼吁诺贝尔和平奖的评审委员会把诺奖颁发给刘晓波。这是国内和国际的一个连续的行动,诺奖评审委员会也应该注意到来自中国国内和国际的双重的,多方面的,多机构和多个人的呼吁和要求。
陈:我觉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呼吁也是非常的实时的和非常正当的,国际社会各方面的呼吁也是相当强烈的和密集的。各方面公开的消息证明,刘晓波先生显然已经是正式的候选人了。他是作为一个正式的候选人进入诺贝尔和平奖,今年获奖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我想很多人都觉得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刘晓波是非常合适的。这是对13亿多人口的中国这个大国的人权状况与和平演进的支持和推进。这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一次哈维尔专门在诺奖发布的前夕在《纽约时报》上呼吁授奖给刘晓波先生,这个有特殊的重要的意义。大家知道,《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之一是刘晓波先生,他做了很重要的贡献,他因为《零八宪章》而再次丧失自由的。虽然刚开始官方羁押他的时候还说是因为他的一些政治评论文章,但到最后也不得不把《零八宪章》提出来了,所以说《零八宪章》这个是很重要的,而且哈维尔也特别提到他是《零八宪章》的起草者,签署者大多也知道《零八宪章》是受哈维尔的《七七宪章》的重要启发和激励而写出来的。所以说这两者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联系,哈维尔提到这个事情我觉得是特别有意义的一件事情,我想这封信本身也写得挺好的,它特别提到这两者间精神的联系,特别提到这些年来对中国的和平进展,虽然中国现在的情况和当时的捷克情况有些不同了,但是在有些精神的方面是一致的,我想请你谈谈你对公开信的解读和看法。
王:中国跟诺奖一向是无缘,尤其是作为还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和中国护照的个人,获得诺奖还绝无仅有。诺奖曾经把诺贝尔和平奖在1989年授予过达赖喇嘛,当时授予诺奖给达赖喇嘛也是基于达赖喇嘛这么多年一直在为西藏和中国的这种民族和解和努力授予他这个奖项。如果这次诺奖能够授予刘晓波先生的话,这应该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的延续,也是对中国13亿人这么多年争取民主争取自由的努力的肯定。刘晓波个人也是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在参与中国的民主与和平变革,他在1989年爆发大规模的民主运动之后就美国临时决定返回中国参加民主运动,而且是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能够保持一份理性和清醒,坚持和平谈判,使得天安门广场的学生能够及时撤走,在那种危难之际能够避免一场大规模的流血。
陈:他对和平撤离天安门广场是做出了贡献的。
王:在这个期间刘晓波被中共诬蔑为“六四”黑手,实际上刘晓波在这个期间一直在呼吁对话谈判协商,而反对当时民主运动中一些过于激进的做法。尤其在刘晓波被诬蔑为“六四”黑手,并且陷狱5年期间,刘晓波的个人精神境界和他的包括政治方面的见解和他的写作的风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陈:有所升华),5年之后的刘晓波重新回归到公共视野之中表现得更为理性温和、宽容镇定,他的这种转变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和肯定。尤其他在2008年参与和起草《零八宪章》更是他的个人理念和整个的政治局势的结合,尤其《零八宪章》的理念和精神又和诺贝尔和平奖的理念和精神是相吻合的。所以这是哈维尔先生对刘晓波给予肯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陈:去年刘晓波刚刚被捕之后不久,哈维尔冒着风雪专门跑到中国驻捷克大使馆递交一封公开信,那边的门关着,他在那等了好久之后把信件塞进去,没有人出来会见他。这种精神是一种心心相通的、非常可贵的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支持。
王:《零八宪章》在中国的民主历程当中所展现的这种精神向度价值取向,我个人认为完全吻合诺贝尔和平奖授奖的宗旨。《零八宪章》并不单纯是一个政治文本,而且正在演变为一场持续的不可阻挡的的政治运动,一个宪章运动。迄今为止,从刚开始起草的303人到现在的已经有1万1千多人,先后以真名实姓的方式签署了《零八宪章》。并且《零八宪章》的数批签署人由于都是真名实姓,很多人受到警方的询问、调查、恐吓,但是没有一个人表明要退出签署。这种以真实姓名签署的和匿名的方式来推动政治变革的一些政治性宣言有很大的不同,他表明这些签署者对《零八宪章》的认同是真实的可靠的。他充分地表明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走向成熟,中国公民对政治权力和未来的政治变革已经有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愿景,所以说这1万多人应该是中国民主变革的坚强的后盾。所以我认为刘晓波先生参与和起草的《零八宪章》已经超越了一般性的政治性文本,它直接指向了中国未来政治变革的方向,这个是唯一的变革的方向,这是中国国内那么多支持者和国际社会那么多支持者所认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所以说刘晓波先生无论从他个人的历史,还是他所推动的中国未来政治变革的取向,他是当之无愧可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
陈:他代表了目前中国一个新的或者一个基本的愿景和潮流,这是中国社会目前的潮流。很明显这个潮流目前是越扩展越大,而且是无法阻挡的。零八宪章的签署人一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政治高压,还有些是利诱两方面双管齐下的,但是刚才王光泽先生说也没有一个人退出。这在中国尤其是过去的政治运动中从来没发生过这样一种情况,是破纪录的,可以说这1万1千人代表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所以正如哈维尔先生在公开信中说的,他说尽管刘晓波被监禁但是他的思想是无法被束缚的,《零八宪章》阐述了未来中国的另一种愿景,挑战了官方关于改革的任何决定是国家垄断的这样一个底线。《零八宪章》鼓励年轻的中国人在政治上更加积极,坚定地提出了法治和多党民主的宪政体制。《零八宪章》成为一系列关于如何达到这个愿景的对话和文章的起点,如同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捷克斯洛伐克一样,《零八宪章》形成了不同群体之间某种连接,这个很重要。所以一个签署者写道:“在这之前我们不得不生活在一个单独和孤立的状态,我们并不善于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周围的人表达。而《零八宪章》使得这种状况向更好的方向转换,这个非常重要,我觉得哈维尔先生他们确实也看到了中国的发展方向。”所以,刘晓波先生和《零八宪章》确实是值得诺贝尔和平奖认真地考量的一个候选。他确实是代表了13亿中国人的一个基本的愿景,这个非常重要。而另外一方面哈维尔先生还有很多的诺贝尔奖的国际上的政治家学者各方面的人士都来支持《零八宪章》支持刘晓波先生,这表明中国的问题开始逐渐地和国际社会的关联性越来越大。而且中国13亿人的安身立命、生存方式如果没有一个正面的和国际主流社会和谐相处的这样一个制度形态的话,恐怕国际社会也会引发相当多的不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零八宪章》和刘晓波先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目前的处境,《零八宪章》对于中国公民的精神上的连接和精神上的凝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因为所有的集权统治的处理方法,它的一个基本的方式是使社会上的国民成为一个孤立的原点互相之间没有联系,精神上切断他们的联系然后便于垂直的一杆子插到底的统治。而现在,民间的自发的联系具有精神上的文本或者说一个基本理念的联系他就会构成公民互相之间的激励和国际主流社会更加靠拢的力量。这对于中国社会本身的良性转换,有一种互相激励的关系,有一种互相守望相助的关系。我想你在国内恐怕更多地体会到了这一点,这些年来中国人特别是比较向往现代生活的人,他们之间的生存状态、他们之间的精神状态确实和过去有所不同了,是不是这样一种情况?
王:对,是这样。以刘晓波先生为代表的一批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们不是为了反对共产党而反对共产党,而是力求推动新的民主政体的建立。不是像过去的共产党对待国民党一样来打倒共产党,然后取而代之。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而且刘晓波先生多半是建设性的发表政治见解,虽然遭到有些人士的批评认为他是共产党的政治合作派。实际上刘晓波先生的着眼点是要开启一个多元的民主的开放的政治局势,而不是单纯地开始一个政党的轮替。
陈:不是像49年一样的,一个政党通过暴力把另一个政权赶下台以后然后自己独自垄断权力,而用政治迫害的方式报复过去的政敌等等方式,不管是怎样的,都要严密地防止这样一种状况的出现。刘晓波及《零八宪章》所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他们确信一种这样的政治理念:不管他的政治见解如何,不管他的政治理念是不是和你为敌,但是他都要拥有自己的政治权利,不能迫害政治敌人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中国是特别需要强调的。
王:对,而且呢以刘晓波先生为代表的这样一批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们的政治理念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这样的话不仅仅反抗中共的这种现存的强权政治,也对民间的新兴的极端政治力量也会有警惕,所以说刘晓波先生代表的是中国的一批中道力量、一批中坚力量,能够对各种极端理念、对各种极端势力、各种极端的政治行为能够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有这种政治姿态、政治理念和政治行为的话,有助于避免中国在未来的政治变革中从一种专制滑向另一种专制。另外从国际社会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也经历了30年的高速的成长,中国已经由一个区域性的大国转身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大国,随着中国经济的比重越来越提升中国在国际事务上的发言权所占的比重和作用也越来越大。那么,中国在走向强大的过程中他是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与他的政治体制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他继续保持和实施这个专制体制的话,我相信未来在全球的国际事务当中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推进,中国和国际事务的摩擦也会更加频繁。如果中国能够顺应国际潮流,摆脱这样几个为数不多的政治专制国家而转变成为一个民主政体的话,一个民主国度的话,那么这不止是中国人民的福祉,同时也是全球的福祉。只有这样的话中国才能在国际事务当中扮演一个可预期的良性的政治力量。如果中国能转变成民主政体的话,那么全球几乎变成一个绿色的地球,全球版图中非民主政体已经不多了,而中国就是那个占有比重最大的。如果中国一旦转变成为民主政体的国家,整个全球的政治生态就会变得更好。所以国际社会也应该更多地关注中国在人权在民主方面的进程,而不能因为中国在经济上的强大在这个问题上变得迟疑、踌躇、举足不前,甚至对中共在人权上的一些问题采取一种绥靖性策略,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是在给未来的国际社会埋下定时炸弹。
陈:你这里说到很重要的关键一点,这一点使我回归到今天所谈的主题就是哈维尔先生作为捷克前总统,他在各个国家的政治领导人政治家中间起到了一个典范的作用。他既使自己的国家迈上了一个现代化的道路,不管是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都是这样,但是他一直是不懈地关怀中国的进步、中国的人权状况与中国的和平转型。哈维尔离中国这么远,他的国家也不是很大,欧洲的文化传统和中国的文化传统有相当大的区隔,即使是这样哈维尔也一直在关注中国的和平变革。特别是《零八宪章》发表以后,他对《零八宪章》表示格外地关注和支持,这是应该作为国外的政治家的基本典范的,因为有些政治家目光比较近视一点,只是看到目前的一些经济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中国这个国家,虽然在一些暂时的时候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经济上的利益或者好处,但是中国没有一个可以和国际社会和谐相处的制度形态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随时会发生巨大的阻碍,比如最近的南海问题、黄海问题,和北朝鲜的关系,和缅甸政府的关系,包括和日本的关系(虽然和日本的问题很复杂,有过去的历史上的遗留问题,但是也确实是如果是个民主国家坐下来谈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和平解决的可能性就大得多)。但是这样一个和国际主流社会难以和谐共处的国家,确实令很多国家都寝食不安的。所以各国的政治家不妨多看看哈维尔这样的有远见的政治家的做法,哈维尔先生恐怕是很有远见的,我们从历史案例也可以看得出来。我想王光泽先生你也有很多体会。
王:是这样,我觉得国际社会应该更多的鼓励和支持中国的民主运动,支持中国的人权方面的建设,中共如果在这方面如果有进步和改进的话也要给他支持和肯定。但对民间力量要更多的给予关注,刘晓波先生代表的就是中国的民间力量对于未来政治变革的一个愿景,代表中国未来政治变革最健康的、也是人数最多的这样一个力量。如果这次诺贝尔和平奖要是授予刘晓波先生的话,我觉得这是对中国民间社会一个非常巨大的正面支持,也是给中共一个非常明确的警示,发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就是中国在民主和人权方面的进步不仅仅是国内民众的需求也是国际社会的需要,也是与国际社会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达到这样的效果的话,我相信对于中国政治变革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巨大的。
陈:对,我们希望于这方面,不光是国际社会这样,北京政府也要清醒地听到这种声音、看到这种发展,因为目前看来,对于刘晓波先生的审判是一个非法的审判政治的审判。我们看到的是过去北京政府几十年来有些方面在精确地复制像捷克等苏东国家的模式,在精确地重蹈覆辙。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对中国的未来很不利,对中共自己也很不利,也就是他自己精确地瞄准了历史的终结点,就是自己给自己钉在那里,不能有一个非常好的未来和出路。而如果是在关键的时刻,有一个像蒋经国先生、像东欧的一些国家的一些领导人在后期有些人多做出的努力,这样的话他将来在历史上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这一点中共的领导人也应该非常清醒地看到基本的潮流态势,不要因为目前觉得经济上财大气粗就忘乎所以,就对这些事情视而不见,觉得自己又可以“模式”一下,那恐怕还是非常短见的。好吧,我们今天就讨论到这里,谢谢你!
王:谢谢奎德老师!
(源于:《纵览中国》)
【经典文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本公约缔约各国,注意到《联合国宪章》重申对基本人权、人身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注意到《世界人权宣言》申明不容歧视的原则,并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且人人都有资格享受该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区别,包括男女的区别;注意到有关人权的各项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保证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利;考虑到在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主持下所签署旨在促进男女权利平等的各项国际公约;还注意到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所通过旨在促进男女权利平等的决议、宣言和建议;关心到尽管有这些各种文件,歧视妇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考虑到对妇女的歧视违反权利平等和尊重人的尊严的原则,阻碍妇女与男子平等参加本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妨碍社会和家庭的繁荣发展,并使妇女更难充分发挥为国家和人类服务的潜力;关心到在贫穷情况下,妇女在获得粮食、保健、教育、训练、就业和其他需要等方面,往往机会最少;深信基于平等和正义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将大有助于促进男女平等;强调彻底消除种族隔离、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新老殖民主义、外国侵略、外国占领和外国统治、对别国内政的干预,对于男女充分享受其权利是必不可少的;确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加强,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各国不论其社会和经济制度如何彼此之间的相互合作,在严格有效的国际管制下全面彻底裁军、特别是核裁军,国与国之间关系上正义、平等和互利原则的确认,在外国和殖民统治下和外国占领下的人民取得自决与独立权利的实现,以及对各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尊重,都将会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从而有助于实现男女的完全平等;确信一国的充分和完全的发展,世界人民的福利以及和平的事业,需要妇女与男子平等充分参加所有各方面的工作;念及妇女对家庭的福利和社会的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至今没有充分受到公认,又念及母性的社会意义以及父母在家庭中和在养育子女方面所负的任务的社会意义,并理解到妇女不应因生育而受到歧视,因为养育子女是男女和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认识到为了实现男女充分的平等需要同时改变男子和妇女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传统任务;决心执行《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内载的各项原则,并为此目的,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一切形式的这种歧视及其现象。
兹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
第一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第二条 缔约各国谴责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协议立即用一切适当办法,推行政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为此目的,承担:
1、男女平等的原则如尚未列入本国宪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者,应将其列入,并以法律或其他适当方法,保证实现这项原则;
2、采取适当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适当时采取制裁,禁止对妇女的一切歧视;
3、为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确立法律保护,通过各国的主管法庭及其他公共机构,保证切实保护妇女不受任何歧视;
4、 不采取任何歧视妇女的行为或作法,并保证公共当局和公共机构的行动都不违背这项义务;
5、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任何个人、组织或企业对妇女的歧视;
6、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修改或废除构成对妇女歧视的现行法律、规章、习俗和惯例;
7、同意废止本国刑法内构成对妇女歧视的一切规定。
第三条
缔约各国应承担在所有领域,特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其目的是为确保她们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第四条
1、缔约各国为加速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而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不得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歧视,亦不得因此导致维持不平等或分别的标准;这些措施应在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的目的达到之后,停止采用。
2、 缔约各国为保护母性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包括本公约所列各项措施,不得视为歧视。
第五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
1、改变男女的社会和文化行为模式,以消除基于性别而分尊卑观念或基于男女定型任务的偏见、习俗和一切其他作法;
2、保证家庭教育应包括正确了解母性的社会功能和确认教养子女是父母的共同责任,但了解到在任何情况下应首先考虑子女的利益。
第六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禁止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和强迫妇女卖淫对她们进行剥削的行为。
第二部分
第七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本国政治和公众事务中对妇女的歧视,特别应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条件下:
1、在一切选举和公民投票中有选举权,并在一切民选机构有被选举权;
2、参加政府政策的制订及其执行,并担任各级政府公职,执行一切公务;
3、参加有关本国公众和政治事务的非政府组织和协会。
第八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不受任何歧视的条件下,有机会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政府参加各国际组织的工件。
第九条
1、缔约各国应给予妇女与男子有取得、改变或保留国籍的同等权利。它们应特别保证,与外国人结婚或于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改变国籍均不当然改变妻子的国籍,使她成为无国籍人,或把丈夫的国籍强加于她。
2、缔约各方在关于子女的国籍方面,应给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部分
第十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并保证妇女在教育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保证:
1、在各类教育机构,不论其在农村或城市,职业和行业辅导、学习的机会和文凭的取得,条件相同。在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技术、专业和高等技术教育以及各种职业训练方面,都应保证这种平等;
2、课程、考试、师资的标准、校舍和设备的质量一律相同;
3、为消除在各级和各种方式的教育中对男女任务的任何定型观念,应鼓励实行男女同校和其他有助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教育形式,并特别应修订教科书和课程以及相应地修改教学方法;
4、领受奖学金和其他研究补助金的机会相同;
5、接受成人教育、包括成人识字和实用识字教育的机会相同,特别是为了尽早缩短男女之间存在的教育水平上的一切差距;
6、减少女生退学率,并为离校过早的少女和妇女办理种种方案;
7、积极参加运动和体育的机会相同;
8、有接受特殊教育性辅导的机会,以保障家庭健康和幸福,包括关于计划生育的知识和辅导在内。
第十一条
1、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以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的权利,特别是:
(1) 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
(2) 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包括在就业方面相同的甄选标准;
(3) 享有自由选择专业和职业,提升和工作保障,一切服务福利和条件,接受职业训练和再训练,包括实习训练、高等职业训练和经常训练的权利;
(4) 同样价值的工作享有同等报酬包括福利和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在评定工作的表现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5) 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特别是在退休、失业、疾病、残废和老年或在其他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以及享有带薪假的权利;
(6) 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
2、缔约各国为使妇女不致因为结婚或生育而受歧视,又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权利起见,应采取适当措施:
(1) 禁止以怀孕或产假为理由予以解雇,以及以婚姻状况为理由予以解雇的歧视,违反规定者得受处分;
(2) 实施带薪产假或具有同等社会福利的产假,不丧失原有工作。年资或社会津贴;
(3) 鼓励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社会服务,特别是通过促进建立和发展托儿设施系统,使父母得以兼顾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并参与公共事务;
(4) 对于怀孕期间从事确实有害于健康的工作的妇女,给予特别保护。
3、应参照科技知识,定期审查与本条所包含的内容有关的保护性法律,必要时应加以修订、废止或推广。
第十二条
1、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取得各种保健服务,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保健服务。
2、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缔约各国应保证为妇女提供有关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的适当服务,于必要时给予免费服务,并保证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得到充分营养。
第十三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有相同的权利,特别是:
(1) 领取家属津贴的权利;
(2) 银行贷款、抵押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的权利;
(3) 参与娱乐活动、运动和文化生活所有各方面的权利。
第十四条
1、缔约各国应考虑到农村妇女面对的特殊问题和她们对家庭生计包括她们在经济体系中无金钱交易的部门的工作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对农村地区妇女适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2、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农村地区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农村发展并受其惠益,尤其是保证她们有权:
(1) 充分参与各级发展规划的拟订和执行工作;
(2) 有权利用充分的保健设施,包括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辅导和服务;
(3) 从社会保障方案直接受益;
(4) 接受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训练和教育,包括实用识字的训练和教育在内,以及除了别的以外,享受一切社区服务和推广服务的惠益,以提高她们的技术熟练程度;
(5) 组织自助团体和合作社,以通过受雇和自雇的途径取得平等的经济机会;
(6) 参加一切社区活动;
(7) 有权取得农业信贷,利用销售设施,获得适当技术,并在土地改革和土地垦植计划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8) 享受适当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在住房、卫生、水电供应、交通和通讯方面。
第四部分
第十五条
1、缔约各国应给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
2、缔约各国应在公民事务上,给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行使这种行为能力的相同机会。特别应给予妇女签订合同和管理财产的平等权利,并在法院和法庭诉讼的各个阶段给予平等待遇。
3、缔约各国同意,旨在限制妇女法律行为能力的所有合同和其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私人文书,应一律视为无效。
4、缔约各国在有关人身移动和自由择居的法律方面,应给予男女相同的权利。
第十六条
1、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项上对妇女的歧视,并特别应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
(1) 有相同的缔婚权利;
(2) 有相同的自由选择配偶和非经本人自由表示,完全同意不缔婚约的权利;
(3)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及解除婚姻关系时,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4) 不论婚姻状况如何,在有关子女的事务上,作为父母亲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但在任何情形下,均应以子女的利益为重;
(5) 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有机会获得使她们能够行使这种权利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6) 在监护、看管、受托和收养子女或类似的制度方面,如果国家法规有这些观念的话,有相同的权利的义务。但在任何情形下,均应以子女的利益为重;
(7) 夫妻有相同的个人权利,包括选择姓氏、专业和职业的权利;
(8) 配偶双方在财产的所有、取得、经营、管理、享有、处置方面,不论是无偿的或是收取价值酬报的,都具有相同的权利。
2、童年订婚和童婚应不具法律效力,并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制订法律,规定结婚最低年龄,并规定婚姻必须向正式登记机构登记。
第五部分
第十七条
1、为审查执行本公约所取得的进展起见,应设立一个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由在本公约所适用的领域方面德高望重和有能力的专家组成,其人数在公约开始生效时为十八人,到第三十五个缔约国批准或加入后为二十三人。这些专家应由缔约各国自其国民中选出,以个人资格任职,选举时须顾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及不同文化形式与各主要法系的代表性。
2、委员会委员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自缔约各国提名的名单中选出。每一缔约国得自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候选。
3、第一次选举应自本公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应于每次举行选举之日至少三个月前函请缔约各国于两个月内提出所提名之人的姓名。秘书长应将所有如此提名的人员依英文字母次序,编成名单,注明推荐此等人员的缔约国,分送缔约各国。
4、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在秘书长于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缔约国会议中举行,该会议以三分之二缔约国为法定人数,凡得票最多且占出席及投票缔约国代表绝对多数票者当选为委员会委员。
5、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但第一次选举产生的委员中,九人的任期应于两年终了时届满,第一次选举后,此九人的姓名应立即由委员会主席抽签决定。
6、在第三十五个国家批准或加入本公约后,委员会将按照本条第2、3、4款增选五名委员,其中两名任期为两年,其名单由委员会主席抽签决定。
7、临时出缺时,其专家不复担任委员会委员的缔约国,应自其国民中指派另一专家,经委员会核可后,填补遗缺。
8、鉴于委员会责任的重要性,委员会委员应经联合国大会批准后,从联合国资源中按照大会可能决定的规定和条件取得报酬。
9、联合国秘书长应提供必需的工作人员和设备,以便委员会按本公约规定有效地履行其职务。
第十八条
1、缔约各国应就本国为使本公约各项规定生效所通过的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报告,供委员会审议:在公约对本国生效后一年内提出,并且自此以后,至少每四年并随时在委员会的请求下提出。
2、报告中得指出影响本公约规定义务的履行的各种因素和困难。
第十九条
1、委员会自行制订其议事规则。
2、委员会应自行选举主席团成员,任期两年。
第二十条
1、委员会一般应每年召开为期不超过两星期的会议以审议按照本公约第十八条规定提出的报告。
2、委员会会议通常应在联合国总部或在委员会决定的任何其他方便地点举行。
第二十一条
1、委员会应就其活动,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每年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并可根据对所收到缔约各国的报告和资料的审查结果,提出意见和一般性建议。这些意见和一般性建议,应连同缔约各国可能提出的评论载入委员会所提出的报告中。
2、秘书长应将委员会的报告转送妇女地位委员会,供其参考。
第二十二条
各专门机构对属于其工作范围内的本公约各项规定,有权派代表出席关于其执行情况的审议。委员会可邀请各专门机构就在其工作范围内各个领域对本公约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
第六部分
第二十三条
缔约各国的法律;或对该国生效的任何其他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如载有对实现男女平等更为有利的任何规定,其效力不得受本公约的任务规定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
缔约各国承担在国家一级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充分实现本公约承认的各项权利。
第二十五条
1、本公约开放给所有国家签署。
2、指定联合国秘书长为本公约的受托人。
3、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
4、本公约开放给所有国家加入,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后开始生效。
第二十六条
1、任何缔约国可以随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书面通知,请求修正本公约。
2、联合国大会对此项请求,应决定所须采取的步骤。
第二十七条
1、本公约自第二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后第三十天开始生效。
2、在第二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本公约对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每一国家,自该国交存其批准书或加入书之日后第三十天开始生效。
第二十八条
1、联合国秘书长应接受各国在批准或加入时提出的保留,并分发给所有国家。
2、不得提出与本公约目的和宗旨抵触的保留。
3、缔约国可以随时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通知,请求撤销保留,并由他将此项通知通知全体国家。通知收到后,当日生效。
第二十九条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国之间关于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方面的任何争端,如不能谈判解决,经缔约国一方要求,应交付仲裁。如果自要求仲裁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各方不能就仲裁的组成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得依照《国际法院规约》提出请求,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审理。
2、每一个缔约国在签署或批准本公约或加入本公约时,得声明本国不受本条第1款的约束,其他缔约国对于作出这项保留的任何缔约国,也不受该款的约束。
3、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保留的任何缔约国,得随时通知联合国秘书长撤回该项保留。
第三十条
本公约的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均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
(源于:联合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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