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19期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目 录
【卷首语】
新春献辞: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 本刊编辑部
【公告声明】
1、关于钱云会事件的特别声明 零八宪章论坛
2、关于“钱云会事件”的公民共同声明 陈永苗等
3、紧急呼吁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就“钱云会死亡案”
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胡石根等
4、马英九元旦祝词:壮大台湾 振兴中华 马英九
【零八宪章】 文 本
【焦点关注】
1、中国大陆民间人士悼念司徒华先生的唁电 胡石根等
2、悼力虹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
3、中国农民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谨以此文向钱云会 先生致以沉重的悼念和致敬! 梦回徽商
【宪章论坛】
1、百年国运——2011新年献词 陈奎德
2、2010年的中国公民运动 秦宫非
3、全民维权的时代已然来临 王德邦
4、《零八宪章》击破“封杀战术” 严家伟
5、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和目前的形势与任务 秦永敏
6、《零八宪章》:我们共同的机会
万延海
【宪章时评】
1、暴政下的私力救济 萧瀚
2、2011,民主化进行时 《公民》社论
3、把权力都纳入宪法管辖
——站在2010岁尾的回顾与展望 贺卫方
4、我只是一只有情绪的鸡蛋 李承鹏
5、钱云会之死为其他维权人士敲响了警钟
刘逸明
【卷首语】
本刊社论:2011年新春献辞——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
本刊编辑部
日月电交,斗换星移。
倏忽之间,新的日历又翻到了新的一年。
回顾2010年,对于中国民主维权事业来说,实在令人回肠百转、感慨万千……
这一年,由于政府高压、漠视人权并与民争利而导致江苏苏州、云南昭通、山东潍坊、江苏张家港、安徽马鞍山、江西九江等地发生多起大规模群体性维权事件。在这些事件中,各地政府均以维稳“为名”,出动大批以公安、武警及地方流氓为主力的“政府军”进行打压,而大批民众则回之以拳头瓦块,其结果常常是警车被推砸焚烧,一些维权抗议的“带头大哥”则被送进牢房。
这一年,因为维护法定权利和权益不受侵犯,还发生了多起悲壮莫名、可歌可泣的惨烈事件,有些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首先是富士康公司短时间内发生了十多起员工跳楼自杀的事件,他们以结束生命来抗议“血汗工厂”的内在残酷性;在江西宜黄因为政府强拆而引发三人自焚、其中一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尤其是年末,在浙江乐清竟然发生了维权村长钱云会被载重汽车碾压致死的蹊跷事件——在党国“真理部”高唱“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的时候,我们的公民民却一个又一个地被来自于各级权贵集团的黑手所扼杀!
这一年,民间维权人士因为争取和维护宪法所规定的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执政当局还有意制造了多起肆无忌惮的侵权事件,二月份发生了家庭教会受逼迫的事件、四月份发生了影响恶劣的“吊照门”事件,六月份发生了民主人士刘贤斌被三度逮捕的事件,八月份发生了作家谢朝平被陕西警方进京抓捕的事件,十月份到十二月份因为“和平奖”问题而引发大量民主维权人士被拘留、被软禁、被旅游的事件。除此之外,还发生了高智晟律师被长期失踪、作家力虹因长期遭受狱内虐待而不治死亡的事件……
这一年,在中国大地,我们还见证了另外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如石家庄王亚丽官场升迁事件,“我爸是李刚”的“李刚们”事件,以红头文件“照顾领导干部子女就业”的“照顾门事件”,甚至在年末还发生了一起有国家元首参与演出的“77元廉租房”闹剧!
所有这一切事件也再次见证了中国权贵集团的虚伪、自私、贪婪、冷酷和残暴。当他们说“为人民服务”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台面大作其秀;当他们打着“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强拆的时候,他们的肥腰已经缠满了万贯大钞;当他们高喊“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的时候,一部分“贱民”早已被排除在外;当“李刚们”“照顾门”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时,我们就会知道所谓“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通过哪些人体现出来的——所谓“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的调子究竟是通过哪些人的嘴里唱出来的。
但是遮羞布终究是遮羞布,谎言终究是谎言,我们的人民在承受了这样或者那样的苦难悲剧后已渐次觉醒。他们不再逆来顺受、任人宰割,他们逐渐认识到党国的官府还不如皇权时代的八字衙门——于是,他们敢于挽起袖子走上街头“散步”“乘凉”,他们敢于捡起石块瓦片掷向全副武装的党国军警,他们敢于掀翻警车并点燃一根火柴,他们敢于占领政府大楼并将缴获的大盖帽当做破袜子一样抛向天空——甚至他们敢于像对付日本鬼子一样在村子上空打出信号弹来抵制“红鬼子”进村……
我们不鼓吹暴力,我们反对暴力,但人民天然有反抗暴政的权利,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争取光明的呐喊。当各级执政集团正在以自己的倒行逆施行为忙着对人民强取豪夺的时候,他们的前脚实际上已经迈向万丈深渊、迈向自我挖掘的黑暗坟墓——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当彼伏此起的星星之火连成一片的时候,恐怕自己连向隅而泣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绝不是耸人听闻,我们也不想耸人听闻,但作为负责任的中国公民,我们当提醒执政者:该清醒了!执政同胞,该清醒了!中国政治到了非变革不可的时候了!
怎么变?如何变?
这虽然是一个宏大的议题,但《零八宪章》早已给出了答案。当“宪章党人”通过08宪章向世人公布了自己的六项基本理念和十九条基本主张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就有了改革的目标,就有了前进的方向!这目标便是“自由、民主、宪政”,这方向便是自由的方向、民主的方向、宪政的方向!
执政党必须明白,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中国的公民运动正在蓬勃兴起,《零八宪章》从公布至今已有二十四批共12000多名中国公民参与签名。当今中国的绝大部分民主维权人士都公开签名表示对《零八宪章》的认同。不仅如此,国际社会也对《零八宪章》所宣示的基本理念和主张表示了高度的敬意——诺贝尔奖评委会将2010年度和平奖颁发给因发起《零八宪章》而入狱的刘晓波便是国际社会对《零八宪章》高度认可的明证。也正因此,我们提醒执政党不要再在所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邪路上一意孤行,应尽快改弦更张、抽身自保,应尽快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应尽快向着“民主、自由与宪政”的方向前进!
2011年是2010年代的第二年,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中国的民主维权事业将继续大踏步的前进,我们希望各路维权人士能够更好更多地总结既往维权的经验和教训,无论老一辈的民运人士、家庭教会人士、法轮功人士、法律界人士、学界人士、体制内改良人士还是工农维权人士,都应该借助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做好彼此间的联络、沟通和相互协调工作。无论是哪一个领域、哪一个板块的维权都要相互支撑,相互呼应,争取做到中国维权主旋律的步调基本一致。
我们提倡民主阵线内部有理性之争,但不要局限于门户之见和山头之见。在这一方面,我们注意到海外同志正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各路人士在2010年通过整合已经打造出一个相对团结的平台,并将工作重心转向国内。这是一个很好的整顿,希望海外同志能够继续做好调整工作,更广泛的团结各路人马,更好的为中国民主事业添火捧柴!
与此同时,我们认为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必须以大陆为重心开展工作。生活在港台欧美及大洋洲的民主人士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自由”资源去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民主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而国际社会对中国民主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人类正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最后,我们也想再次提醒执政党高层改良派领袖温家宝 先生,历史留给您的时间和机会确实不多了,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放手一搏,做名垂青史、芳泽后世的伟大民主改革家,还是贪权恋位,做嘴上君子、贻笑天下的“中国影帝”——表面上看,这好像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但实际上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只需要认真阅读一下《零八宪章》,研究一下中国民主维权运动的现状,环顾一下世界大势,再在夜半时间手抚胸口仰望一下头顶星空,到第二天早晨——问题就解决了。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就点到这里,2011年,体制内就看老头您的了!!
总之,我们认为中国社会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巨大贫富分化、官场的腐败和作恶、对人权和人民尊严的漠视和蔑视,其根本原因正在于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的是一场扭曲的权贵资本主义改革,这场改革造就了一个以各级官僚为核心、以形形色色的暴发户为附庸的权贵集团,他们以自己掌控的军警特为后盾,将广袤中国变成自己肆意掠夺的菜园子,其结果便造成了千百万个类似刘晓波、类似高智晟、类似唐福珍、类似钱云会这样的人间悲剧。如果这种整人、杀人乃至于吃人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改变,这类悲剧还会年复一年的无限制的拷贝下去!但是——
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局面该结束了,一切愿意看到祖国美好未来的炎黄子孙——不管他是老民运还是新维权、不管他是家庭教会人士还是法轮功同胞、不管他是知识精英还是村夫野老、不管他是国内的还是海外的、也不管他是体制内改良人士还是体制外民间人士,都应该在民主、自由、宪政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推动中国的民主维权事业,共同为中华民族打造出一个万紫千红、花果飘香的未来!
春节快到了,我们预祝海内外同胞节日快乐!
《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公告声明】
《零八宪章》论坛:关于钱云会事件的特别声明
——保障公民人权,建设法治中国
第一,
完全支持各界良心人士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呼吁要求,完全支持由中央国家职能部门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专家学者组成联合调查组来还原钱云会死亡案件的真相,并依法追究所有参与犯罪人员的法定责任!
第二,
从经济角度讲,钱云会死亡案的背后是地方权贵集团对广大公民的利益掠夺问题,是血腥圈地、血腥拆迁、与民争利的问题,是权贵集团借助国家机器对广大公民进行强取豪夺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求中央政府彻底检讨目前的经济政策,放弃土地财政,改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还利于地方、还利于各地公民!
第三,
从政治上讲,钱云会死亡案的背后牵扯的实际上是一个民主宪政的问题。由于各级党政官员的权力主要是来自于“上面的”“委任”,由于最高党政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一种变相的“世袭”——这种世袭和委任的权力使得各级党政官员都不受公民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其结果使得各级官员自觉不自觉的堕落成为欺压公民、渔利公民的丑恶官僚,也因此才会引发诸多激起民愤的群体性事件。我们认为执政党必须放弃对国家政权的垄断性地位,立即着手政治体制改革,开放党禁、还权于民,使得各级主要行政长官的权力来自于公民的选举授权并受公民的现实制约,这样才会从根本上解决浇在公民身上的燃油、碾压在人民身上的挖掘机和载重车问题!
第四,
从司法层面讲,钱云会死亡案的背后反映的是一个人权和法治被严重践踏的问题。虽然早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政府就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即《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虽然在1999年3月和2004年3月全国人大还把“以法治国”、“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国家最高大法,但由于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使得这些法律条文仅仅具有遮羞布的意义,“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广大公民的基本人权继续遭到普遍的、肆无忌惮的侵犯,也因此,我们要求执政党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建设一个三权分立、人权至上的法治国家和社会,向着自由、民主与宪政的方向前进!
总之,钱云会事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权个案,它的背后牵扯到整个国家已经严重扭曲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和司法体系问题。这一事件不仅是对底层民众的警告,不仅是对维权人士和良心人士的警告,我们认为它也是对执政党和中央政府执政前景的警告!是悬崖勒马还是一错到底,是死守威权还是改革自救,全国人民拭目以待!
零八宪章论坛
关于“钱云会事件”的公民共同声明
一、我们对公民钱云会 先生的蒙难表示极大地悲痛和哀悼。对乐清官府多年掠夺公民土地,迫害公民正当维权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二、在钱云会 先生死亡现场录像资料不公开,遗体不能阳光检验,证人无法自由作证,各路独立公民团体不能自由开展调查工作的情况下,官府作出的任何结论我们不予承认。
三、我们支持所有的公民团体前往乐清展开独立调查,冲破官府对事件信息的垄断,做出基于可靠事实和正确推论的调查结论,并公之全国。
四、我们提议,将每年的12月25日 作为“钱云会纪念日”。以后为每一位为中国民权进步作出重要贡献,付出重大牺牲的人士设立以其名字命名的纪念日。我们要在国民流血的每一个地方,树立起一个自由的纪念碑。
五、几千年的历史延续到今天,土地依然是国家兴衰成败的主题。每年十数万起官府掠夺国民土地事件,正在把国家推向最后的崩溃。“救中国”、“救同胞”的呐喊必须再次响彻华夏大地。
六、我们主张,当官府和豪强掠夺国民财产不惜谋害国民性命的时候,国民就要开始不合作的抗争。从现在起拒绝再让步,拒绝上访,拒绝官司,拒绝要求赔偿。多年全国无数的事件证明,这些对官府合作式的抗争绝对是一条死路。黑龙江、陕西农民直接占领他们多年主张的土地,厦门市民集体散步阻止污染企业,银川出租车集体停运抗议政府乱收费,都是近几年发生的震动很大甚至取得成功的著名的不合作抗争事件。不合作抗争震动最大,成效最大,成本最低,最容易引发全国声援,对国民来说也最有尊严。不合作抗争适合于当下中国的任何群体性维权事件。
为保卫全体村民利益,六年没有睡好觉的钱云会 先生永远的安息了。在一个所谓的和平年代,国民权利的每一次增进都要付出血的代价。改变历史的唯一办法就是大家都站起来。我们不相信,碾过钱云会的车轮能滚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我们以公民身份在此签署上我们的名字。以此诚挚的纪念我们的捍卫民权的先驱者们,以此郑重的公告我们的公民尊严和公民责任。
二零一一年元月八日
签署人:
陈永苗 北京 宪政学者
王德邦 北京 独立作家
刘逸明 湖北 自由撰稿人
杨 海 西安 民主人士
野 渡 广州 编辑
蔡淑芳 香港 公民
王进文 北京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马 萧 北京 独立作家
冯秉先 内蒙 维权人士
冯
迟 北京 自由作家
……
……
(本共同声明继续征集签名,签名邮箱:qianyunhui2011@gmail.com)
(源于:博讯
boxun.com)
紧急呼吁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就“钱云会死亡案”成立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并及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口,53岁的寨桥村前任村主任钱云会 先生被发现死于一辆车号为皖K5B323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左前轮下。
由于死者钱云会 先生有多年上访、坐牢经历,加之现场死者状态被村民认为奇特,又有目击者坚称是谋杀,村民主张保护现场、刑事立案,而警方认定为交通事故要求清理现场,事件当天发生了警民冲突,即村民口中的“抢夺尸体”事件,引起世界范围的舆论关注。
随后,为了平息汹汹舆论,温州警方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排除谋杀,认定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事件。结论一出,举国哗然。面对民众的诸多关键质疑,地方政府和警方未作出任何能使全国公民信服的回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 先生发出的《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以及维权人士屠夫 先生随后发出《钱云会死亡超级低俗屠夫山寨总结》都对“钱云会死亡案”提出了大量的质疑。刘建峰 先生的《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更是明确提出了许多证据和呼吁,文中指出:
“1、多位证人呼吁中央派出专案组彻查钱云会死亡案;
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口,53岁的寨桥村前任村主
由于死者
随后,为了平息汹汹舆论,温州警方迅速召开新闻发布会,排除谋杀,认定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事件。结论一出,举国哗然。面对民众的诸多关键质疑,地方政府和警方未作出任何能使全国公民信服的回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1、多位证人呼吁中央派出专案组彻查钱云会死亡案;
2、工程车被指证当天9时25分即停在死亡点五米 外;
3、全程目击证人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签署保密协议,并保证对中央调查组出面作证,证实亲眼看见钱云会被谋杀过程;
4、调查显示案发时间应为上午9:30左右而非警方公布的9:45;
5、钱云会死前有摁下微摄录设备按钮从而拍下死亡过程的可能;
6、相关证据,正等待中央派出调查组走访取证。”
面对诸多重大疑点,全国公民都有充足的理由质疑钱云会先生的死因,究竟是死于谋杀还是普通交通事故?
钱云会案件正在成为检验“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的社会焦点!
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在此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权利,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即就“钱云会死亡案” 成立由职业侦察官员、人权捍卫者、法学家、律师、新闻记者等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联合组成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彻底厘清案件脉络,查清钱云会先生的死亡真相,并且查清钱云会死亡案发生后那些阻碍真相调查、毁灭证据、恐吓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全国公民及时公开调查过程和结果,以取得全国公民的认同。
同时,我们强烈呼吁吴邦国委员长、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你们作为国家领导人,应该就“钱云会死亡案”成立特别问题调查组做出明确表态和决定,这是你们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和政治责任。
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个公民关注钱云会死亡案件可能存在巨大的公权力犯罪以及掩盖犯罪的罪恶勾当。当官员可以肆意杀人,当权力成为杀人的保护伞时,我们的基本安全将荡然无存、社会公正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呼吁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还原真相、还社会以公正,我们每个公民责无旁贷!
3、全程目击证人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签署保密协议,并保证对中央调查组出面作证,证实亲眼看见钱云会被谋杀过程;
4、调查显示案发时间应为上午9:30左右而非警方公布的9:45;
5、钱云会死前有摁下微摄录设备按钮从而拍下死亡过程的可能;
6、相关证据,正等待中央派出调查组走访取证。”
面对诸多重大疑点,全国公民都有充足的理由质疑钱云会先生的死因,究竟是死于谋杀还是普通交通事故?
钱云会案件正在成为检验“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的社会焦点!
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在此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权利,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即就“钱云会死亡案” 成立由职业侦察官员、人权捍卫者、法学家、律师、新闻记者等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联合组成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彻底厘清案件脉络,查清钱云会先生的死亡真相,并且查清钱云会死亡案发生后那些阻碍真相调查、毁灭证据、恐吓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全国公民及时公开调查过程和结果,以取得全国公民的认同。
同时,我们强烈呼吁吴邦国委员长、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你们作为国家领导人,应该就“钱云会死亡案”成立特别问题调查组做出明确表态和决定,这是你们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和政治责任。
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个公民关注钱云会死亡案件可能存在巨大的公权力犯罪以及掩盖犯罪的罪恶勾当。当官员可以肆意杀人,当权力成为杀人的保护伞时,我们的基本安全将荡然无存、社会公正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呼吁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还原真相、还社会以公正,我们每个公民责无旁贷!
签名者第一批共150人(排名不分先后):
胡石根 北京公民 学者
孙文广 山东公民 山东大学教授
秦永敏 湖北武汉公民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
陈 西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张先痴 成都 右派 作家
刘京生 北京 自由职业
朱虞夫 浙江省杭州市 民主人士
杨海 西安 公民 民间学者 人权捍卫者
冉云飞 成都 编辑
艾晓明 广州 纪录片工作者
张鉴康 西安公民 维权律师
倪文华 山东公民 人权捍卫者
赵常青 西安公民 民间学者
华泽 北京公民 纪录片导演
王荔蕻 北京公民
张辉 北京公民 学者
野渡 广州 独立作家
李海 北京 维权人士
游精佑 福建 公民 人权捍卫者
吴华英 福建 公民 人权捍卫者
姜力钧 辽宁 公民 人权捍卫者
张善光 湖南公民 人权捍卫者
刘飞跃: 湖北公民 民生观察负责人
张建平 江苏常州 权利运动负责人
陆中明 西安公民 教师
刘逸明 湖北,自由撰稿人
高军生 西安公民 编辑
王中陵 西安公民 教师 诗人
马粮纲 安徽公民
许剑雄 陕西公民 公司职员
车宏年 山东公民
古川 北京 人权捍卫者
荆楚 广西公民 人权捍卫者
武宜三 香港五七学社,自由写作
侯文豹 农民工 安徽
杨博 陕西公民 法律工作者
岳天祥 甘肃天水 民主党人
文俊义 甘肃天水 公民
李红卫 山东公民 人权捍卫者
刘仕辉 广州, 律师
陈晓昶 宁夏银川 公民 人权捍卫者
胡俊雄 湖北黄冈,电脑工程师
朱颖博 西安公民 纪录片导演
李静林 北京公民 律师
袁晓卫 西安公民 工程师
刘伟 陕西汉中 工程师
马玉忠 西安公民 人权捍卫者
付升 西安公民 干部
陈江 北京 记者
李赢 西安公民 媒体工作者
胡军 新疆昌吉公民 人权捍卫者
郑浪 上海 画家
武敦煌 西安公民 媒体人
王京龙,北京公民,咨询师
吴朝阳 江苏公民
端启宪(本名陆恒宪 广西南宁 维权人士)
陈强 西安公民 公司职员
卓友桂 福建公民 人权捍卫者
林碧仙 福建公民 人权捍卫者
张德锦 福建公民 人权捍卫者
林后勤 福建公民 人权捍卫者
陈照兴 福建公民 人权捍卫者
郑保和 西安公民 教师
孙亚平 西安公民 教师
陈青林 北京公民 人权捍卫者
李德铭 湖南公民 人权捍卫者
黎建军 湖南公民 人权捍卫者
魏强 西安公民 画家
魏辉军 重庆公民 公民。
沈纯理 上海公民 自由撰稿人
裴伦 西安公民 企业家
刘兵 西安公民 企业家
田永德 内蒙古公民 自由撰稿人
陈云飞 成都 维权人士
杨文婷 成都 民主人士
李 宇 德阳 角马俱乐部发起人
蒲 飞 成都 IT工程师
曾 远 成都 民主人士
李双德 成都 维权人士
欧阳懿 四川遂宁 民主人士 自由撰稿人
枉成明 四川泸州 维权人士
谢民 四川德阳 自由职业。
陈卫 四川遂宁 民主人士
张明 成都 民主人士
袁娟 四川宜宾 维权人士
卢刚 成都 民主人士
梁凯旋 成都 民主人士
刘康云 成都 基督徒
丁 茅 四川 民主人士
银夏 四川遂宁 自由职业者
何坚 成都 右派 高级工程师
罗世模 四川自贡 维权人士
王明 重庆 民主人士
穆嘉峪 重庆 公民力量
何兵 重庆 民主人士
雷元海 重庆 民主人士
李运声 重庆 民主人士
陈树庆 浙江 民主人士
方剑良 浙江 公民
高海兵 浙江 民主人士
苏元真 浙江 公民
王富华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初 亮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宋建来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楼保生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陈震球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来金彪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黄伟东 浙江省临安市 公民
席传喜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池建伟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萧利彬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包泮圣 浙江省台州市 公民
王荣清 浙江省杭州市 民主人士
魏水山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洪家炯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毛庆祥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沈建明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吴远明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张祯宗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徐 光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谭 凯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陈开频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昝爱宗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王荣耀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陈 龙 浙江省杭州市 公民
卢勇祥 贵州 自由撰稿人、作家
申有连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徐国庆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全林志 贵州 民主人士
吴 郁 贵州 人权捍卫者
杨开新 贵州 维权人士
雍志明 贵州 维权人士
糜崇骠 贵州 民主人士
黄燕明 贵州 人权捍卫者
田祖湘 贵州 人权捍卫者
李任科 贵州 人权捍卫者
马玲丽 贵州 维权人士
曾 宁 贵州 民运人士
张重发 贵州 人权捍卫者
陈德富 贵州 人权捍卫
杜和平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吴玉琴 贵州 人权捍卫者
李元龙 贵州 自由撰稿人
莫建刚 贵州 自由撰稿人
王玉文 贵州 自由撰稿人、诗人
董德筑 贵州 民间人士
廖双元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北 风 香港 媒体人
王德邦 北京 人权捍卫者
。。。。。。
签名信箱:2011qianyunhui@gmail.com
(源于:维权网)
马英九元旦祝词:壮大台湾 振兴中华
【编者按】
2011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元月1日,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发布元旦祝词,提出四项期许——百年树人、百年生机、百年公义与百年和平,希望在“未来一百年,中华民国要做华人世界的民主模范”,我们想问一下,大陆领导人是否敢于发出“在未来100年,要把中国建设成为华人世界的民主模范”呢?!以下是马英九祝词全文:
今天是中华民国一百年元旦,这是一个值得庆祝和感恩的时刻。
一百年前,中国饱受列强欺凌,几乎亡国,国父领导革命,推翻满清,建立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向人民许下富强的承诺。一百年前,中国历史只有朝代的更替,人民不能当家做主。中华民国的建立,向人民许下民主的承诺。
一百年前,中国社会贫富悬殊,文盲遍地。中华民国的建立,向人民许下均富与教育的承诺。
这些承诺,正是三民主义的理想,这些承诺,透过世代的努力,一字一句写入我们的宪法,逐步实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今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向缔造中华民国的先烈先贤,致上最崇高的敬意。当年如果没有与妻诀别的林觉民,没有“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没有热血牺牲的英勇烈士,就没有今天的中华民国。
这一百年的足迹,不只是建国的奋斗史,也是反抗帝国主义的血泪史,更是参与重建世界秩序的精彩诗篇。
民国初年军阀割据,国民政府北伐统一全国,开始十年建设。八年抗战,我们粉碎日本侵略的野心,废除了百年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台湾因而重回中华民国版图。
二次大战后,中华民国更参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不仅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更协助草拟“世界人权宣言”,将儒家精神镕铸其中。
民国三十五年在南京,由全国各地选出的制宪国大代表,结合中华文化与西方民主的精髓,制定了亚洲最进步的民主宪法。
民国三十八年内战失利,大陆沦陷,政府迁台,这是中华民国重大的挫败。但是我们没有灰心丧志,反而痛定思痛,改造重生,逐步在台湾实现中山 先生的理想。
六十多年来,中华民国在台湾推动“三七五减租”与“耕者有其田”,扶植民营企业,推动十大建设,促进产业升级;我们废除养女制度,建置劳工保险,实施九年国教,开办全民健保,通过国民年金;我们实施地方自治,解除戒严,开放组党,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平反“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冤案,推动国会全面改选与总统直选,并实现政权和平轮替。
这些改革无一不是历史的里程碑,让中华民国成为全球开发中国家政经发展的楷模,也彻底破除了民主不适合华人社会的偏见。
如今,中华民国已经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尊敬我们的援外团体走遍世界。我们的科技产品行销全球,我们的护照即将在九十六个国家与地区通行无阻;我们的创新能力让国际社会刮目相看,我们的年轻人在世界舞台表现亮丽,充满自信。
各位先进,各位同胞,今天在台湾的每一个人都共同经历了台湾成长转型的岁月,拥有共同的记忆与经验我们曾为中华棒球队扬威国际,感到兴奋。我们曾因失去联合国代表权,感到愤怒,我们也曾为了在国际场合升起国旗,流下热泪。
是的,就是那一面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让我们团结!让我们振奋!让我们感动!当年它曾是支持八百壮士死守四行仓库的精神力量,也是我们从小一起看着长大的共同记忆,更是凝聚我们爱国情怀的焦点。
英九身为总统,承担继往开来的重任,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施政理念,始终牢记经国 先生推动十大建设时讲过的名言:“今天不做,明天就会后悔”。所以,多少任政府无法推动的重大改革,我们都不畏艰难,开始启动,包括行政院组织再造,县市合并升格,制定“农村再生条例”,推动二代健保与实施国民年金。我们也推动两岸和解,使台海从过去的冲突热点,变成今天的和平大道。
各位先进,各位同胞,未来的十年是国家发展升级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打造台湾的“黄金十年”,为中华民国第二个一百年奠定昌盛的基础。让“黄金十年”成为和平的十年,建设的十年,也是幸福的十年。
英九对未来有四项期许:
一、百年树人:
教育是国力的根基,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为了让青少年有更合理的教育环境,英九在此宣布,台湾教育将迈入新纪元,今年开始启动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分阶段逐步实施,先从高职做起,预定民国一〇三年高中职学生全面免学费,大部分免试入学。同时,今年实施五岁幼儿入学免学费,未来视财政情况,逐步将学前教育免学费延伸至四岁到三岁,以减轻父母的负担,但学前教育不纳入学制。
我们深知,少子女化问题将严重影响我们的国力,政府决定从婚,生,养,育等四方面着手,多管齐下,以提升生育率。
二、百年生机:
本世纪最大的挑战是全球气候变迁,最大的机会是数位科技革命。我们已有全方位的规画,将重整国土计画与灾防体系,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贯彻节能减碳,要为后代子孙留下好山好水。台湾经济必须转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势必淘汰。绿色经济是未来的趋势,也是政府扶植的重点,我们要让中华民国生机永续盎然。
为因应数位时代的挑战,我们将推广数位高画质电视,并全力投入宽频网路的基础建设,使网路的速度更快,品质更好,价格更低,让数位生活成为国民的基本权利。
三、百年公义:
我们要打造一个公义的社会,让这个社会中人人发展机会均等,司法公正廉明,贫富差距缩小,人权受到保障。
我们社会有丰富的爱心与巨大的关怀力量,未来政府要结合志工,致力消除城乡落差,南北落差与数位落差。
我们也要持续推动“全民司改”,在公正,品质与效率三方面全力改善,以切实保障人权,赢得人民对司法的信赖。
台湾老年人口日益增加,已经步入高龄化社会,我们要积极推动长照保险制度,提供充分的照顾人力与设施,以加强对长者的社会及医疗服务。同时,我们也要推广敬老爱老的文化,普及适合安养的建筑与公共设施,让长辈们生活得健康,自在,舒服。
均富是中山 先生坚持的理想,我们要增进赋税公平,改善就业与创业环境,强化社会福利制度,让经济成长的果实为全民所共享。
四、百年和平:
台海和平是东亚和平与繁荣的基石,这是两岸共同的责任。过去二年多,我们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基础,恢复与大陆协商。迄今完成双向直航,陆客与陆生来台观光、就学,还签订包括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在内的十五项协议,大幅缓和台海紧张情势,为区域的稳定繁荣作出贡献。
我们认为搁置争议,争取台海长期和平发展是两岸人民共同的愿望。两岸当局应以和解消弭冲突,以合作取代对抗。现阶段任何片面改变现状的主张,都会影响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两岸炎黄子孙应该透过深度交流,增进了解,培养互信,逐步消除歧见,在中华文化智慧的指引下,为中华民族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各位先进,各位同胞,中华民国的第二个一百年,即将在我们的眼前展开我们要发下宏愿:
未来一百年,中华民国要做中华文化的领航者。
台湾没有大陆的文革动乱,六十多年来,台湾保存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从生活美感到艺术美学,它的传统韵味,让世界惊艳。
台湾更有海洋文化的开放与创新,中华文化在台湾,早已吸收西方当代文明的精华,创造新的艺术表现。从舞蹈,音乐,戏剧,视觉艺术到影视等等都得到世界高度肯定,形成具有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
台湾也是全球实践儒家思想最普遍,最彻底的华人社会。仁义,孝亲,尊师,勤奋,善良,纯朴等儒家倡导的美德,早已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台湾也具有扎实的公民社会,多元的社团宗教,自由的媒体舆论,兴旺的志工运动。英九相信,只要发挥文化的创造力,台湾的魅力可以吸引全世界。唯有台湾,最有条件成为中华文化的领航者。
未来一百年,中华民国要做华人世界的民主模范。
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的存在,不仅保障台澎金马的安全与尊严,同时也证明中华民族在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可以走出一条崭新的道路。台湾的民主还很年轻,却带动了蓬勃又有活力的政党政治。民主是台湾的力量与骄傲,更是朝野竞争与合作的基础。
我们希望有一天,所有炎黄子孙都能和台湾人民一样,享有自由,民主与法治的多元生活方式。我们深信,这样的梦想并不遥远,因为这些价值在台湾都已经实现,不是西方人的专利,台湾经验应可作为中国大陆未来发展的借镜。
两岸间不应该是政权之争,不应该是统独之争,不应该是国际空间之争,而应努力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核心价值上,彼此激励,相互提升。我们关心大陆的人权发展,就是因为这是我们珍视的核心价值,也是测量与拉近两岸距离的重要指标。
未来一百年,中华民国要成为全球的创新中心。
经验告诉我们,创新与研发所带来的附加价值最大,创新与研发愈发达的国家,国力也愈强盛。
台湾的产业发展已经逐渐从代工走向品牌与创新,每年获得专利件数在全世界名列前茅。我们青年人参加国际发明展,屡屡在好手如云的竞争中,拿下世界冠军我们深信只要加强研发,鼓励创新,培养自制能力,保护智慧财产权,台湾有优越的条件成为全球的创新中心,世界顶级品牌的摇篮。
未来一百年,中华民国要成为受人尊敬,让人感动的国家。
仁政与王道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未来我们要以这种“进取而不掠夺”的精神,积极关怀全球议题,参与国际事务。
世界是我们扬帆的蓝海,全球是我们驰骋的中原。中华民国身为国际社会的成员,愿意承担责任,贡献一己力量,成为和平的缔造者,人道援助的提供者,文化交流的推动者以及新科技与商机的创造者。我们要让中华民国在国际上成为受人尊敬,让人感动的国家。
各位先进,各位同胞,中华民国一百年的历史,像是一场跨世纪的接力,一代又一代的青年,关切国家的前途,奉献青春与理想,投入国家建设与社会改造,才能开创中华民国的今天。
站在建国一百年的起点,英九想起八十多年前台湾先贤蒋渭水 先生讲过的名言:“同胞须团结,团结真有力”。我们要相互扶持,彼此勉励,国家的前途,台湾的未来,都掌握在我们二千三百万人手中,由我们自己来决定。我们要以实力捍卫中华民国主权,以行动维护台湾尊严,以智慧打造台湾未来,让我们共同开创下一个百年盛世!
现在,请大家站起来跟我一起高呼:
中华民国万岁!
台湾民主万岁!
(源于:公视网)
【零八宪章】 文 本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 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焦点关注】
【编者按】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中国大地竟然接连有三位民主维权人士先后离世,这实在是令人非常痛心的事。司徒华先生身在香港,却心系大陆,为大陆民主事业鞠躬尽瘁、奋斗一生,其功其勋,辉映后人;力虹先生作为大陆书生,禀赋脉脉良知、浩然正气,长期以笔做枪,对抗强权,终被党国下狱、迫害致死,其胆魄精神,照耀乾坤;钱云会,芸芸众生中之一普通农村公民,却因带头维权而为地方权贵集团合谋碾杀于滚滚车轮下……血迹斑斑、泪水涟涟,天其悲乎?!地其哀乎?!痛定思痛,是可忍乎?!
华叔慢走……
力虹先生慢走……
云会大叔慢走…………
中国大陆民间人士悼念司徒华 先生的唁电
惊悉司徒华 先生于2011年1月2日 中午病逝。噩耗传来,我们万分悲痛。
他担任议员达十八年之久,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始人,为香港民主、自治立下汗马功劳。
香港支联会二十几年来在历史的激流中傲然矗立,司徒华 先生功不可没。
身处不自由境地的大陆民间人士对司徒华 先生的精神万分景仰,对他毕生无私的付出心存感谢。在此我们对司徒华 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司徒华 先生的家人、亲友以及香港同胞致以诚挚的问候!
我们相信司徒华 先生虽然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民主精神和浩然正气却将长存。相信支联会在司徒华 先生精神的指引下,必将为香港和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司徒华 先生的毕生夙愿一定会实现!
“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先生仙逝,斯言犹在。司徒华 先生,安息吧!
胡石根 北京 学者 民主维权人士
杨海 陕西 民间学者 89学生
马少方 江苏 89学生
李
海 北京 89研究生
王德邦 广西 维权人士 89学生
陈云飞 四川成都 维权人士 89学生
陈
西 贵州
人权捍卫者
张
林 安徽
作家 89学生
赵常青 陕西 民主维权人士 89学生
陈青林 内蒙古,89学生
刘飞跃 湖北 民生观察负责人
朱虞夫 浙江杭州 民主党人
岳天祥 甘肃天水,中国民主党人
张子霖 湖南长沙,泛蓝联盟负责人
游精佑 福建 维权人士 福州“三网民”之一
野渡 广州 独立作家
何
兵 重庆
民刊人士 人权捍卫者
姜力钧 辽宁 维权人士
李金芳 河北 人权维护者
车宏年 山东 维权人士 89市民
张鉴康 陕西 维权律师
冉云飞 四川成都 编辑
王中陵 陕西 诗人
高军生 陕西 编辑
文俊义 甘肃天水,民主人士
温克坚 浙江 学者
张善光 湖南 人权捍卫者
吴义龙 浙江 民主党人
陈树庆 浙江 民主党人
陈晓昶 宁夏 维权人士
廖双元 贵州 人权捍卫者
黄燕明 贵州贵州 人权捍卫者
李任科 贵州 人权捍卫者
莫建刚 贵州 人权捍卫者
莫之许 四川乐山 独立评论人
陈
卫 四川遂宁市
维权人士 89学生
欧阳懿 四川遂宁市 自由撰稿人 89学生
张
明 四川成都
维权人士 89学生
李 宇 四川德阳 维权人士 角马俱乐部发起人
(源于:维权网)
附录:华叔生平
司徒华1931年在香港出生,人称“华叔”。他被誉为香港民主派元老,早年连任香港支联会主席。
司徒华曾先后担任小学教师和校长,1970年代开始参与社会运动,包括争取港府认可中文作为法定语文的“中文运动”。
1985年,司徒华首次出任立法局议员,他在1990年与李柱铭等人创立香港民主同盟,也就是现今香港民主党的前身。
1989年六·四事件,司徒华与李柱铭一起退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创立支联会,支援大陆民运和香港民主改革。
香港支联会每年都要举行六·四游行和烛光晚会,坚持平反六·四。
香港支联会每年都要举行六·四游行和烛光晚会,坚持平反六·四。
司徒华因此被大陆拒绝发放回乡证,无法返回大陆。
1997年香港政权移交时,司徒华与各民主派议员抵制中方成立的临时立法会,至1998年再次参选。2004年后他不再参选,退出香港政坛前线,但仍然担任支联会和民主党职务。
2010年2月,司徒华宣布了自己患上肺癌的消息,但仍然坐轮椅出席了“六四”烛光晚会与“七一”游行等民主派大型活动。
2010年6月份民主党提出支持港府政改方案之际,由于司徒华也表态支持民主党提出的改良方案,而被部分党友批评为“民主罪人”。
司徒华一生未娶,没有儿女。
悼力虹
——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代表海内外许多正直、善良的人,哀悼一位在黑暗中追求光明的勇者,一位杰出的自由战士。
这是发生在当代中国的一个悲壮的故事。此时此刻,我们不仅是共同寄托哀思,也是表达对专制者的暴行的谴责。
在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文集的“力虹文集”中,有一篇标题为“力虹简历”的文字,应该是力虹先生的自我介绍,内容如下:
1958年出生于浙江鄞县,原名张建红。诗人、剧作家、自由撰稿人。
1975年最后一批知青,文革后首届本科毕业生。
1979年开始学习写作,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并创办大学生诗刊《地平线》和文学杂志《人间》(已被收入法国出版的《POEMS&ARTEN CHINELES“NON-OFFICIELS.”》一书),从此受到警方“监控”。
1985年参加浙江作协,任《文学港》杂志编辑,主持‘华东诗坛’栏目。
1987年参加中国作协‘青春诗会’,并赴鲁迅文学院进修。历年结集出版的作品有《想象中的地铁》、合集《城之梦》、《城市四重奏》等。本世纪初,中国出版的几部重要的百年诗歌选本,如《二十世纪中国新诗选》、《二十世纪中国新诗鉴赏大系》和《二十世纪中国探索诗鉴赏辞典》都有代表作入选。被评论界称之为
‘中国新时期代表性诗人之一’。
1988年当选为宁波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出任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创作委员会主任。
1989年5月先在宁波组织、发动和带领全市文学界、新闻界声援北京大学生的游行抗议活动,后毅然奔赴北京,参与北大学生和北京市民在天安门广场的游行抗议活动。8月3日 被捕,被公安部门以‘反革命煽动罪错’判处劳动教养三年。
1991年2月提前解教,开始自由撰稿人生涯。
1999年因接触和联系中国民主党筹建人而遭到北京国安拘禁,失去自由一个月。
2004年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
2005年完成长诗《悲怆四章》、长篇小说《天衣差一寸》。同年8月在杭州参与创办著名思想人文网站《爱琴海》,任总编辑。
2006年1月出版长篇小说《红衣坊》,同名32集电视连续剧播出,6月出版《力虹世纪诗选》。
“力虹文集”的最后一篇文章是《四十年反控制散记》。力虹在这篇文章中回顾了自己从1979年创办大学生诗刊《地平线》和文学杂志《人间》开始、在数十年受到警察监控的一些片段和细节。该文写作于2006年8月22日 。
这是“力虹文集”中最后发表的文章,并不是写作时间最晚的一篇文章。2006年8月27日,力虹在《我会坚持到最后一刻》一文中这样写道:
“一周来,本人在大陆的生存环境也随之急剧恶化:首先是对我的电话、手机的24小时监听(从前是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的);一通话,马上传来“的阁”一声的录音机开启的声音;我在本地及外地的好友们的所有电话皆遭窃听;所有国内来往电子邮件,不是遭退,就是根本收不到;同时,一出门无论干什么,总会有一至二辆车牌号似曾相识的车子如影相随;茶馆里或饭局上,中途总会有一、二陌生人进来……
那么,此后不久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位才华横溢、正直敢言的作家,为什么再也发不出了声音?
2007年5月,在狱中服刑的力虹被发现患有一种罕见、神经系统的疾病,已经导致两臂肌肉严重萎缩,丧失功能,并正向两腿扩散,有全身瘫痪的危险。为此,力虹先生的夫人董敏,多次向浙江省监狱管理部门申请保外就医,然而没有获得批准。
力虹所患的是医学界判为绝症的一种疾病,叫“运动神经元疾病”。2007年10月,由于病情急剧恶化,监狱管理部门将其力虹被转往杭州青春医院——也就是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治疗。
力虹先生的 病情进一步恶化,终于全身瘫痪,不能说话,不能自主呼吸,必须靠呼吸机和输液才能暂时维持生命。在这种情况下,2010年6月5日,才被允许保外就医,转至宁波明州医院治疗。6个多月后,2010年12月31日 ,力虹先生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享年52岁。
力宏先生的事迹和病情曾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他曾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2008年度民主奖。不久前,2010年12月10日,为了表彰力虹先生的勇气与贡献,同时也是为了唤起对其极度艰难的处境的关注,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中国受难公民基金会曾共同授予他首届“自由宪章奖”。
力虹先生的去世虽然并不出人意外,但噩耗传来依然令人震惊。我们不仅悲痛,同时也更加愤慨于中共对他的残忍迫害。
力虹指出中共政权“是一个业已犯下、正在犯下比纳粹帝国更加严重、更加骇人听闻的反人类、反文明罪行的政权”。他因此而被宣判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然而,力虹先生本人的遭遇就说明了他对中共暴政的批判是多么准确。
力虹先生走了。他的名字业已进入中华英烈的行列,将受到人们永远的尊重。
那些迫害力虹先生的人既残暴又愚蠢。时间将证明,他们对历史潮流的阻挡是徒劳的。“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
力虹先生走了,但在不同的地方与力虹先生共同奋斗的人们,还会继续奋斗下去。力虹先生的遭遇也会激起更多的人愤然前行。
光明必将降临中国,力虹先生所追求的自由民主必将实现。力虹先生,安息吧。我们永远铭记您!
(源于:博讯网)
中国农民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谨以此文向钱云会 先生致以沉重的悼念和致敬
梦回徽商
这些天来,全国各大网络论坛纷纷报道12月25日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上访村长钱云会疑被5人按住碾死一案,引起全国各大媒体和网民们关注,而温州市警方回应未发现谋杀的信息更加深了全国媒体和网民们一边倒的质疑和炮轰!
钱云会被一辆皖K5B323牌号的车碾死,驾驶员为费良玉和黄标;历史将记住2010年12月25日,在这个西方圣诞狂欢的日子,却在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老东方大地上演着一幕人间惨剧,一位为民伸张正义的老人惨死在皖K5B323的车轮下,肇事者和相关同类的余生将永远遭到世人的唾骂!
为何村长钱云会的死引起全国媒体和网民们的关注?因为他维护村民的利益,他是人民选出来的村主任,为了寨桥村146公顷农业用地,六年来,他坚持带领村民上访,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与官场势力抗争,与拆迁方抗争,坐过几次牢;
天涯社区等论坛上仍留有“钱云会ID”在2010年6月发出的呼吁:“如此强取豪夺、一手遮天的行为,是官还是贼?试问一个以农耕为生的村子,会自愿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转让,不拿分毫?”
“为了解决寨桥村的土地问题,我钱云会和众村民为了讨个说法,奔波六载,却一直未被妥善处理。迫于无奈之下,只能上网公开事实,让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权益能得到真正的维护。”
落款为“代表人钱云会”,“此文章发布内容若有任何污蔑之嫌,由我钱云会负责”!
村民们说,这几年上访,钱云会没睡上几个好觉。现在,他永远闭上了眼睛。
但愿他在天堂里不会再遇到车轮,不会再遇到强征,不会再遇到强拆!
当这个社会到处充斥着强拆、强征,一点都不尊重民意,一点都不尊重《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哪一天,当弱势的你遇到强拆、强征的时候,你还能相信这个国家公平公正吗?你还有仰望星空的理想吗?你还想报效这个伟大的祖国吗?
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征地拆房导致死人、自焚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农民接连“被征地”“被上楼”,四川成都强拆唐福珍自焚事件、江苏东海强拆自焚事件、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等等,展现着一幕幕赤裸裸血淋淋弱肉强食的血腥场面,中国农民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而那些负有责任的地方官老爷们,又有谁被严惩了呢?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钱云会以他付出生命作代价捍卫了人民的利益!
为何要悼念钱云会?因为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同胞;他是农村最基层的好干部;他是一个不屈的斗士;他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死了,但他在人民的心中却活着!
向钱云会老人致敬,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他悲惨的命运引起我们无限的悲伤和哀悼;
向钱云会老人致敬,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可能遭遇低价征地拆房上访被抓捕和坐牢;
向钱云会老人致敬,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希望不要看到农村再上演如此的人间惨剧;
今天我们集体向钱云会老人悼念和致敬,是因为中国农民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有一天,我们遭受同样的悲惨命运,谁又来为我们说话呢?
谨以此文向钱会云老人致以沉重的悼念和致敬!
(源于:网易论坛)
【宪章论坛】
百年国运——2011新年献词
陈奎德
【编者按】值此辛亥革命100周年来临之际,陈奎德 先生从北京政权面临的外交困境出发,通过台海两岸的政权“合法性( legitimacy )”比较,得出了中华民国法统才是“现代中国的真正宪政法统”的结论。为解决大陆政权的政治困境,作者提出当激活中华民国宪政法统,以之与“当代中国大陆国民血泪凝成的《零八宪章》”,构成当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双翼”,从而“引领中国进入真正富于人类尊严的文明世界”。本文作者视角独特新颖,命题宏大,特选编在此,以飨读者诸 君。
2010:转捩之势
2010年岁末,两桩引人注目的事件,闯入人们的视野,陡然呈现出中国的真实境遇:
奥斯陆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上的一把空椅子,犹如一把无形之尺,丈量出了中国与现代文明世界的距离。
因朝鲜挑衅而引发的东北亚战云压顶以及朝鲜在美韩反弹下罕见的退缩,反衬出了北京在国际事务中的日趋边缘化的外交困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上述事件其来有自,非空穴来风。就2010而言,它是下述系列事件脉络的终点:
自年初始,正当北京陶醉于“中国模式”的梦境中时,Google公司因不堪中共审查,不愿助纣为虐,宣布退出中国。此举引发轩然大波,至年终,维基泄密资料证实了北京当局在其中的主导作用。此事凸显了该政权的高度压制性。
由富士康事件为导火线的中国罢工潮,预示以廉价劳力为重要特征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
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上北京傲慢的政策与做派导致国际反感。
人民币汇率问题导致与美国长期的纠葛。
在南海事件中,北京称南海为其国家核心利益,引发周遭国家疑惧,并迅速向美国靠拢。
钓鱼岛事件中,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舰在钓鱼岛海域相撞,对中日关系投下长长的阴影。
俄罗斯以加入北约反导系统为契机,迈出进入西方盟约的第一步,中国的国际战略环境愈益恶化。
在朝鲜潜艇鱼雷击沉韩国天安舰事件中,北京未予认可由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典等国组成的国际调查团有关天安舰事件结论,从而助长了朝鲜的进一步挑衅意向。
在朝鲜炮击韩国延坪岛事件中,北京故技重施,不问是非,只呼吁各方忍让而回归六方会谈。终导致韩国忍无可忍,以连续大型军演计划回应。朝鲜对此疯狂叫板战争,甚至以核战相威胁。然而,当韩国不为所动、开始二次军演后,奇迹发生,朝鲜突然变脸并示软,其前倨后恭之态,令北京外交突坠尴尬和羞辱地位。
……
诸事种种,预兆了北京政权2011年的基本生态。
2010中国政治外交形势的逆转,其源盖出于北京政权的基本性质,出于它与普世价值的内在冲突。倘无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导致的制度变迁,上述困境无法化解,将愈演愈烈。
核心的问题是,政治转型之风将起于何方青萍之末?
在当下中国这样一个典型的警察国家,连《零八宪章》如此温和的诉求也遭遇严酷镇压,连废弃多年的株连做法也居然重新启用,上层集团仍然容不下哪怕贵为总理发出的几句开明之声,日渐走向类似晚清的“皇族内阁”,而经济上“国进民退”之势似有当年清室收回四川民间路权之态,……人们不禁要问,从统治集团方面还能期待任何改革的政治意愿吗?
在此背景下,中国民间,海内海外,“革命与立宪”之争再次汹汹而起,恰如一个多世纪前康梁与孙文的那场著名争论一样。
然而,今日之中国,犹是晚清之神州,仍会再次陷入宿命式的历史循环乎?
2011:激活百年法统
不。2011的今年,是辛亥百年。它提示国人,毕竟,当下已不是晚清了。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它留下的政治遗产:中华民国——她的百年存在、她的宪政法统、她的民主转型。
它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选项:或许,我们并不需要从零开始去摸索走“革命或者立宪”的路径了。持续生存了一个世纪的中华民国,把现代中国的法统问题推到了国人面前。
现代中国是否存在有宪政法统?如果有,它是什么?附丽于何处?这是一个需要重新省视的根本问题。
面对当代的政治现实,不可否认,现代中国存在两个相互竞争的法统:即,中华民国(ROC)法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法统。
自1912年起,从袁世凯主政的民国政府到其后的北洋政府,从孙文另立的南方政府,到蒋介石的北伐战争及至南北统一及其之后的十年国家发展;从抗战爆发到日本投降,从内战爆发到国民政府战败而播迁台湾,从以戒严法冻结民国宪法到1987年的解严(解除戒严法、解除报禁党禁),从1996年第一次总统直选到2000年和2008年两次政党轮换…….。中华民国,血火煎熬,饱经忧患,历经沧桑,有时(1937 和1949)几乎面临国将不国的危局。
然而最重要的基本事实是,她终于存活下来了!更有甚者,历经百年风雨的她,今日焕发出了成熟而富有魅力的光彩。虽然地处一隅,然法统犹存,合法性日益强固。经过“宁静革命”,她成功完成了民主转型后四次总统直选,实现了第二次政党轮换。民国的法统,已然巩固;民主政制,已然稳定;政党政治,已然成形;民生状况,亦远超对岸矣。
反观1949年建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韩战、闭关锁国、暴力土改、镇反、肃反、三反五反开始,经合作化、工商业国有化、反右、大跃进、公社化、大饥荒、四清、文化革命、联美抗苏,到民主墙、改革开放、六四屠杀,在同盟同质国家苏联与东欧解体后,经济上抛弃毛主义,通过权贵市场化,重商主义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导致经济起飞,贪污腐化横行,贫富差距扩大,坚守一党垄断政权,压制基本自由与人权,走向德国第三帝国式的政制……
事实上,这两个法统,两个政治实体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对二者合法性( legitimacy )的比较,不难得出如下最基本的结论。
首先,从两种法统源头看,
1911年辛亥革命和 1949年共产革命,何者具有合法性根基?辛亥革命及其创建的中华民国,依据的价值是基本上符合占主流的现代价值系统(民族、民权、民生,它基本上是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价值系统的翻版,同时加上了一些当时流行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大略可以相当于当代欧洲不少国家所奉行的社会民主主义。而1949年共产革命的价值(公有、集体主义、阶级专政、计划经济)则是正在消亡的价值系统,已经被 20 世纪的历史演进所否决。
其次,从1949年后中共统治下骇人听闻的历史悲剧(镇反、反右、三年大饥荒、文革、六四屠杀......等致非正常死亡八千多万人)导致对其政权法统的否定。
第三,是中华民国“宁静革命”的民主化成功经验和经济奇迹对中共仍在坚持的极权制度的否定。
第四,是邓小平式的“改革开放”的实质 (“辛辛苦苦几十年,醒来回到解放前”)对共产革命及其意识形态的否定。所谓“改革开放”,其实际内涵,就是把共产主义强加于中国社会的那些痕迹,尽量抹去。
第五,是共产主义大溃败的全球冷战结局对中共政权的否定。
第六,是通过战后历史的检讨即1949年之后三个中国人的社会(大陆、港、台)的分区式的制度性竞争昭示的方向导致对大陆政权的否定。
两相对照,对比是清晰的。现代中国的真正宪政法统,是中华民国的法统。有鉴于此,人们就不难理解何以龙应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及其北大演讲在中国大陆引发的强烈的正面反响了。
诚然,必须客观看到,作为两个政治实体,中国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将近半个世纪时间内,是相互隔绝独立演化的。这种隔离,造成了双方国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的“外在感”、“他者化”和与我无关式的情意结。同时由于所占国土面积和人口多寡的极端不对称,中华民国国民自然会萌生出强化自己所生所养地域的认同感。这是正当的身份认同,无可非议。它也构成当下两个法统“维持现状”的正当性民意基础。
然而,从长程历史看,树欲静而风不止,法统问题最终是会回到两岸中国的。它是将来中国政治中无法绕开的基本问题,也是解开中国走向的钥匙。同时,由于目前海峡两岸官方业已签署了《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两岸经贸和人员将进入更大规模交流时期。从长程看,长期隔绝而生的疏离感必将日益淡化,命运共同感势将日益滋生。无论何人何种背景,只要居留大陆,北京政权制度化的压抑、封锁及其对基本权利的侵犯,像空气一样,环绕每一个人,任何人都无所逃遁于天地之间,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滋生挣脱牢笼的冲动。
天下苦秦久矣!
中华民国虽然身处台湾一隅,然中国老话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海内外的华人同胞,切不可低估了中华民国宪政法统的道义力量,切不可低估中华民国法统在大陆国民众中的感召力。事实上,龙旋风的现象就已经传达出了清晰的信号。中华民国宪政民主体制,为同共产政权进行和平竞争、逐鹿中原预留下根本的正当性的法统资源,为未来中国走上民主宪政之路垂范立标,留下至关重要的血缘命脉!这是中华民族近代伟大的政治遗产,也是台湾同胞的生命安全线。只有身怀自信,落落大方,坦诚交流,直言不讳,才是真正保障台海安全,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根本之道。这一法统,与中国近代国运,一兴俱兴,一亡俱亡,千万不可等闲视之。
多年前,笔者曾写道:“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恐怕任何想象力丰富的智者都不可能预料到一个远离中国大陆的边陲小岛——台湾,会对中国人的整体的生存方式,会对广袤的中国大陆产生重大而他深远的影响。但是,这种可能性在今天出现了。是谓‘台湾奇迹’。”
而“台湾奇迹”,从根本上说,正是中华民国的法统创造的奇迹。
值此中华民国建国一百周年之际,富于政治敏感者已经洞见到了,当代中国政治正在孕育重要拐点。天下事,预则立。为今之计,当未雨绸缪,开放多年尘封的现代中国的法统问题讨论,激活百年中华民国宪政法统。通过适宜的历史机缘,在中国大陆的政治竞争中,引入中华民国宪政法统,使她与中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一起,与大陆近年涌出的《零八宪章》一起,创造出一个生力充沛五彩斑斓的多元政治生态。在笔者的政治想象中,当代中国大陆国民血泪凝成的《零八宪章》将会同穿峡过海运行百年中华民国宪政法统,在交融与竞争中,构成当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双翼,引领中国进入真正富于人类尊严的文明世界。
(源于:《纵览中国》)
2010年的中国公民运动
秦宫非
2010年已经走入历史。对中国的宪政民主转型而言,这一年值得我们记住,一场又一场此伏彼起的公民运动,把中国的民主宪政转型一步步推向高潮,可以把2010年称为中国公民运动的元年。
这里所提到的公民运动,是狭义的公民运动,也就是作为非案件或事件直接相关人的普通公民(不包括律师、记者),参与到案件或事件中,走上街头对案件或事件当事人进行声援的行动。比较典型的就是“福州三网民”事件中“4.16”围观。它是中国未来街头运动的序曲,为中国将来的颜色革命作铺垫。而广义的公民运动,还包括民主运动与维权运动。
在我看来,公民运动发端于2008年的《零八宪章》。这份历史性的文件倡议:“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这并不是说,在2008年之前不存在公民运动,只不过不是很明显而已。《零八宪章》本身就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公民运动,不仅有12000人参与签名。如果在谷歌搜索“零八宪章”可以获得137,000 条结果,搜索“08宪章”则可以获得243,000条结果,两者加起来的结果就接近40万条。此外,《零八宪章》还直接促成刘晓波获得2010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是今年中国的最重大事件,必将深深影响并加速中国的民主宪政转型进程。
在2010年,无论是忧伤的上海大火与玉树地震,还是让人兴奋地通安抗暴与撑粤语,都展现出普通公民的力量。这些隐形的公民力量,可以在某个时间节点,通过某个事件爆发出来。而福州三网民、刘贤斌、围观派出所,则展现出维权民主群体的力量。由艾未未发起的长安街游行与河蟹盛宴,则显示一股全新力量的存在。艾未未通过艺术特质,利用推特作为工具,开拓出一股全新的力量。对此,著名学者莫之许曾表示,对中国的民主而言,“天上掉下一个艾未未”。
2011年,正好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在辛亥革命前一年的1910年,立宪派人士曾经发起过四次声势浩大的公民运动。百年之后的2010年,正好也有这么多公民运动。这是历史的巧合呢还是暗合呢?
无论如何,我仍然期望在2011这一年,能产生更大声势的公民运动,进而实现中国的宪政民主转型。
一、诺贝尔和平奖
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无疑是对中国民主事业雪中送炭式地有力鼓舞,除了表明国际社会已经对中国宪政民主转型的关注,还彻底消除了国内民众对中共当局的恐惧。因为和平奖都得了,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为此,国内各界纷纷以“饭醉”、放鞭炮、放烟花、挂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热烈庆祝。
与民间不再恐惧相对的是,中共当局却十分恐慌。这种恐慌程度远远超过2008年的奥运会以及2009年的60周年庆典。它不仅大肆抓捕、拘留参与庆祝的人士,而且还前所未有地限制公民的自由,导致数百上千的维权人士、民主人士被喝茶、被旅游、被软禁、被断网、被停机。
可以说,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在2010年10月8日的一声宣布,就已经彻底将中共政权推进了历史的坟墓。虽然中共政权目前还依然继续运转,但它只是一具死而不僵的尸体而已。对此,评论者文一理在《刘晓波获奖后中国时局的走向分析》中也说:“随着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诺贝尔委员会决定将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中国异见领袖刘晓波,这可以说是一个分水岭,即这是一个新的起点,中共前二十一年执政维持到这一天算是到头了,刘晓波获奖将决定着中国民主化和公民社会进入一个可操作性的新阶段,或称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的开端大戏已经拉开序幕。”
二、上海大火
虽然20万人没有标语也没口号,但大家心里潜藏悲愤,且将不满矛头指向上海当局。因为这是一场官商勾结、救援不力所导致的人祸。一位现场的老伯说:每朵菊花,就是一张不信任票。上海人投下这些不信任票,说明他们对生命的珍视,对个人权利的觉醒。
对此,著名网络人士北风评论道:“七千万人参观的上海世博,抵不过胶州路一场大火。”而著名专栏作家杨耕身在为《潇湘晨报》“问候2010”年终特刊所写的《你好,亲爱的公民》中也说:“‘当上海从胶州路醒来,中国将从上海醒来。’你在上海醒来。胶州路那条铺满鲜花的街道,将力量与信心铺向了所有的人心。一花一世界。当鲜花铺满街道,这是你能感知的行动与力量。”
三、长安街游行
为了表示对强制拆迁的抗议,20名艺术家打着“公民权利”、“严惩凶手、除黑打恶”、“正阳受灾”等横幅,受重伤的刘懿坐轮椅坚持参加,沿途高呼“我要控诉这个社会”等口号。这是1989年“六四”运动之后,第一次有人敢再次走上长安街抗议。
对此,有评论者认为,社会大变革一般先为艺术家所感知。1979年10月1日,因为“星星画展”被禁,北岛等艺术家们在长安街举行了“要政治民主,要艺术自由”的游行。1979年的艺术家游行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2010年艺术家又进行游行,历史的机遇,是否意味着新的时代转眼到来?我们除了保持期待的心,更应有参与的劲头。
四、通安抗暴
2010年7月14、15日,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上千农民为征地拆迁问题向镇政府讨公道,被官员激怒后,砸坏部份设备,占领政府大楼,官员逃走,政府陷于瘫痪之中。16日凌晨,当局调派约500名防暴警察对现场民众进行镇压,10多村民被打伤,20多村民被抓。当局的镇压更激化矛盾,导致当地万人堵312国道表达不满和抗议。从此拉开了将近半个月的群体抗暴的持久战,几乎每晚成千上万的村民们走上街头和众多的特警、防暴警察、公安等形成壮观的对阵。
民众调整了抗议行动,由开始时向警察扔砖块、石头、酒瓶等,到自觉和平抗议,以街头“乘凉”,留守“围观”的方式进行软应对,采取“警察来了我不怕,警察打人我就走,警察走了我再来”、白天上班,夜晚游行,以及与警察捉迷藏等拉锯战策略,体现了一种高度智慧的非暴力理性维权姿态,令当局再没有暴力镇压口实。
对此,专栏作家牟传珩在《苏州群体事件向政府要说法——“乘凉式散步”维权新模式》中说:“眼下正在发生的苏州群体事件向政府要说法,可谓一个运用集体智慧维护人权的新模式。”
五、撑粤语
“撑粤语”起因于2010年7月5日,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纪可光,正式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软环境建设的建议》,当中包括将主要使用粤语的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或新闻频道改为主要使用普通话广播,或是在两者的主时段使用普通话广播。这一提案随即引起广州各界的强烈反对及批评,最终引发“撑粤语”的公民运动。
对于这场公民运动,南方都市报曾在《粤语存亡风波启示录》中表示:“粤语在,广州在。当对文化破坏无动于衷时,对非物质的岭南文化缺乏精神依赖时,这场粤语的大辩论来得很及时。它是广州公民行动的一部分,有资格写进城史。”而独立中文笔会作家野渡在《广州万人上街捍卫广州话》中也表示:“广州市民对粤语的集体捍卫,是城市主人公意识的逐渐觉醒,公民参与意识的高涨,是对集体记忆的一再失守的忍无可忍。这是对一个城市最重要的精神载体的捍卫,也是对失去集体记忆的恐惧的大爆发,更是对肆意以重要的‘名义’来侵犯市民生活方式和自由的权力意志的警惕。”
六、喇嘛救灾
不过,当一张张穿着红色僧袍的喇嘛参与救灾的照片,通过互联网传播开来时,确实震撼了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心灵。对此,著名藏族作家唯色在《玉树地震,僧侣救援的意义》中说:“长期以来,尤其是2008年遍及藏地的抗议发生之后,西藏僧侣的形象在中国被妖魔化,西藏僧侣的生存境遇在当地被囚犯化。而这次由于地震这场意外,僧侣们以不计代价的付出令人瞩目,至于民众对僧侣的信赖,从一位失去亲人的藏人所说的这句话中表露无遗:‘他们是我们的一切!’”
七、河蟹盛宴
由于参加者都自称是“草泥马”,而且在盛宴上还让每一位“草泥马”吃一只“河蟹”,所以这场盛宴也被看作是代表公民的“草泥马”与代表中共的“河蟹”之战。对于这次“河蟹盛宴”,艾未未表示:“上海嘉定赴会,草泥马践踏河蟹的意志和决心正在创造历史。”
对此,著名学者范亚峰表示:“大规模吃饭是大规模街头化的重要预演,大规模吃饭的成功经验值得模仿与扩散,大规模街头化抗争是党国的最后阶段。”
八、福州三网民案
三网民案起源于福建闽清“严晓玲”案。2008年2月10日,严晓玲被轮奸。然而,由于当地公安机关包庇凶手,致使案件发生一年多后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为此,2009年6月23日,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网民将此案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为题在互联网上予以曝光。
此后,福建警方不仅不抓捕凶手,反而在2009年7月前后,陆续将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陈焕辉、黄彩漂、郭宝锋等网民抓捕并刑事拘留。郭宝锋被抓当天,互联网上正好出现“贾 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流行语,随后陈焕辉、黄彩漂、郭宝锋等人被网友喊回了家。然而,福州警方却坚持以“诬告陷害”对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民予以起诉,并于2009年11月11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一审之后,福州法院却迟迟不作出判决,为此北京网友于2010年1月31日,前往福建大厦进行呼喊“游精佑”的“快闪行动”。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前往福建进行调查。为了支持屠夫的行动,2月2日,老虎庙、张辉、杨立才、刘强本、阿尔、李金城、王荔蕻等人成立“网络关注团”。3月19日,再次开庭审理时,就有网友前往围观,高呼“让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对此,贵州民主人士黄燕明评论道:“这是一次成功的围观!一次伟大的围观!一次注定载入互联网史册的围观!屠夫们、巾帼不让须眉们赢得了道义,守住了良知,坚守了正义,你们赢得了未来,你们赢得了历史的尊重。”民主人士杨子立也评论道:“这次福建事件似乎是一个民主运动的演习。高呼‘自由万岁’的人们必将点燃争取公民权利运动的熊熊火炬。”
九、刘贤斌案
刚刚出狱一年多,又被四川当局拘留,国内各界人士对此感到震惊,于刘贤斌被拘留第二天就成立了“营救刘贤斌黄丝带行动”公民关注团,后更名为“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参与签名的人数共十批达600人。被捕的第四天即7月1日,近20名维权律师成立“刘贤斌案件法律援助团”。从7月2日开始,安徽民主人士、维权人士率先成立“‘我是刘贤斌’安徽关注团”,随后四川、湖南、贵州、陕西、北京、广西、浙江、福建、河南、江苏、内蒙古、东北、湖北、重庆、香港共十六个关注团纷纷成立,并发表要求立即释放刘贤斌,并谴责四川当局的声明。从8月1日零时开始,又发起了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活动,到今天(2010年12月31日),已经持续153天,共有246人次先后参与绝食。在四川当局迟迟拖延不开庭的情况下,维权人士在12月22日发出《“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围观事务》,倡议全国各地人士在开庭时前往遂宁围观。
刘贤斌被捕之后,国内参与声援人数之多,接力绝食持续时间之长,在中共当局统治大陆六十一年的历史中,甚至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都是前所未有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四川当局感到害怕,在刘贤斌被拘留半年之后,仍然不敢开庭审理。
十、围观派出所
这不是第一次围观派出所,也不是最后一次围观派出所,但却是最有影响的一次,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此前的6月14日,倪玉兰被东华门派出所警察带走,8名网友前往围观。7月1日,河北香河维权人士李金芳被传唤抄家,北京网友李海、刘沙沙、赵常青、唐吉田等八位维权人士前往围观。12月18日晚上22点半左右,维权律师李和平、王全章、董前勇、金光鸿和维权人士孟元新看望范亚峰时被抓到北京海淀区双榆树派出所,维权律师黎雄兵、金光鸿、张凯与维权人士张永攀、张贾龙、周莉、魏强、艾米等9人前往围观。12月23日晚上9:14,维权律师滕彪和维权人士张永攀看望亚峰的母亲时,被抓到双榆树派出所,维权律师董前勇、黎雄兵、张凯、温海波与维权人士莫之许、张贾龙、艾米、包龙军、魏强、许志永、张小钰、单亚娟等12人前往围观。由于派出所是中共政权镇压机器的一部分,围观派出所意味着维权人士已经不再恐惧。
(源于:民主中国)
全民维权的时代已然来临
王德邦
中国近年来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究竟对中国历史演进将起到什么作用?维权与中国社会转型究竟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在学界与维权界已经讨论很久了。虽然从历史发展而言,维权运动的历史担当在今天要给出个准确结论还为时尚早,但分析时下维权形势,疏理维权在社会变革中的关系,这对于正确引导当下维权运动显然是有益的。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全民维权时代。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非常诚恳地向前来找我谈话的国保们讨教过,我问他们:“半个多世纪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你们还能找出来几个他们本人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中没有受到过来自公权力伤害的人?”对此,他们也无言以对。
我的结论当然是找不出几个人了!因为远的民主革命下的暴力夺权不说,就是夺到政权后从土改,到反右,到大跃进,到三年大饥荒,再到文革,再到“八九六四”,再到后来镇压“法轮功”,再到今天发展名义下的拆迁征地、下岗转制、复转安置等等,这一个个时期,制造了多少冤屈不平,导致了多少野鬼冤魂?我想任何稍有点历史常识与正常记忆的人,回望这半个多世纪来的历程,都无不心有余悸。对此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将其描述为“非战争状态下的战争生态”,可以较集中表述这个民族半个多世纪来的多灾多难。
这不断上演的每次波及成百上千万人的人间悲剧,说明着这个社会中没有哪个群体的权利是能够得到完整而长久保全的。那些经常侵害弱势群体的权贵集团,他们在现实中是诸多人权灾难的制造者,但同时他们自身也已经或必将成为人权灾难的祭品。这一方面是他们侵权制造灾难中,随时有可能遭到被侵权者的报复,同时他们也经常面临体制自身为赎买被侵害者人心或内部权斗的需要而将他们抛弃的危险。这方面事实,远的如一批批开国元勋被整倒,位高权重如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仍尸骨难觅,到近年来杨佳刀挑上海警局,长沙村民点炸税务局,以及今日多少贪官被处死,而被抓贪官在审判过程中权利无法保障,都一再力证出:这些制度性产生的权贵侵权主体,事实上他们自身权利也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即,他们同样会随时成为制度侵害的对象。
对此,还有最近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山东与安徽法官集体起来维护他们居住区被强拆的居住权,北京爆出将军维权,尤其去年军队师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维权,还有陕西一个县警察集体起来维权。等等事实,都彰显了这个时代已经是个全民维权的时代。
由此可见,一个不能保护普通公民权利的制度,也最终不能保护这个社会权贵自身的权利。诚如《河殇》中所言:当一个国家的宪法保护不了它的普通公民时,也同样保护不了它的国家主席。
全民维权说明这个社会的制度性问题已经危害到每个公民,只有从根本的制度性变革入手,才能重建社会保护机制,恢复社会普通民众赖以寄身期间的公平、正义的秩序。否则,社会必是乱象丛生,人人自危,祸患不已。
在这种全民性维权的大势之下,中国维权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很多,具体如从个体性到群体性发展,从被动性向主动性发展,但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从自发性向自觉性过渡。
近年来学界所经常提及的非直接利益相关人参与各种突发事件,正是全民权利危机意识的觉醒的表现,这说明人们对人权无界限、人权普适性认识的增强。这正是自发向自觉过渡的标志。我们只要稍为留意,就会发现最近不断暴发出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其中绝大多数就是非直接利益相关人的抱不平而导致的。如2010年出现的一些维权群体抗暴事件:苏州高新区群体抗暴事件、江西九江数千民众抗暴事件、四川民众抗暴事件、山东潍坊维权抗暴事件、昆明城管打下跪老太激起民愤事件、云南昭通大规模群体抗暴事件、马鞍山万人群体抗暴事件、广西民众抗污染怒砸铝厂事件、广西上千村民抗征地事件、张家港医院“吊水门”事件等,无不有非利益相关者基于义愤的自觉参与。
这种自觉性的维权活动,说明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日益明确。维权正是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护权利行动的综合表现。通过维权,公民可以更真切地认识权利、了解权利、珍惜权利。同时,在维权中会使公民不断结成团体,加强社会共同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培育起各种社会组织。
应该说,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导致公民维权的始因。公共权力之所以会侵害公民权利,源自于公权力超出了自身运行的范围。而公权之所以会超出自身范围,是由于权力边界不明,约束权力的机制乏力。这样,在人性的恶与制度的罪的互推下,公权力拥有者的个体与小集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就成为必然。
公民权利被侵害势必导致公民奋起维权,而维权源起于对自身权利的维护,这必然相伴对公权力边界的划分与设防。而对公权利划分与设防,这就是现代宪政民主。中国社会之所以如此普遍的侵权,正是中国社会政治设置上缺失权力界定与防范机制。
中国公民每一项权利的维护,势必促成对权力触角的限制,这样一项项权利的保护机制的建立,就是使不受约束的权力之兽最终被关入笼子中的方式。不受约束的权力走向被约束,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主要成果,是权力从专制走向民主的根本性变革。所以维权必然促成社会政治转型。
正如前面所言,中国已经处于一个全民维权时代,那么维权就不是社会中一个阶层的人对另一个阶层的人的革命,而只能是全民针对制度性侵权的改革,所以维权只能是和平、理性与非暴力的。因为维权诉诸的是法律,寻求的是人权,与历史上诉诸一批人对另一批人的政权更替的革命有本质的不同。维权会在社会形成良性积累,会使社会走上平稳改良,促成社会和平转型。
要想理清现代维权诉诸人权而非政权的问题,就有必要分辨一下传统维权与现代维权。就人类历史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个体权利不断争取的历史。在《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来到人间之前,人类主要的维权形式就表现于对政权掌握者的更换,是一部被侵权者中的部分人员争取成为侵权者的历史,历代王朝更替,就是重复这种解脱被侵权而赢得侵权的角色变换的历史。
在二战之后,人类整个历史走向了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原则下运行的新时期。人类的变革体现于对人权的承认与落实,维权走向了以落实《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其中特别强调指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恐惧与免于匮乏的自由,公民的尊严、平等、自由、公正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就此而言,《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出现,使人类走上了一条现代文明的维权之路。
维权虽然就整体与历史而言,已经进入全民性的维权时代,但在局部与阶段上,依然难免有侵权与被侵权群体的分野,这样就势必会出现侵权者对维权的打压,甚至在一些地方产生局部的暴力冲突。那么维权如何面对这种状况?现代维权内涵着和平、理性与非暴力。当维权面对暴力时当然应该想办法规避。从人类历史来看,暴力换不来公民权利的保护与增长。
但在社会现实维权中,维权者却难以摆脱被侵权者暴力相向的命运。这种情况下,维权的确陷入两难,一则要争取权利,一则可能被剥夺更大权利乃至生命权。正是在这种两难中,先贤甘地创造性地探索出非暴力不合作的抵抗运动,以及今天刘晓波 先生提出的“我没有敌人”,也是基于这种对暴力的克制。
由于近年来中国局部地区暴力事件的不断出现,以致有人断言中国维权变革之路已经失败。事实上中国维权运动无所谓失败,相反应该说是成功的。维权从短期与局部,或某个具体个案来看,在一定时期没有处得理想的结果,甚至还出现更大的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比如有人因此被抓被判,以至于让人感觉失败,但从长远与整体社会人权的改善,社会文明的进步与法制的改良上来说,任何一次维权都有成效。
2003年随着孙志刚事件后中国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维权运动得到了长足发展。因为维权运动是个社会积累和平转型资源的过程,从社会整体与长远发展来看,任何一次维权都会有收获,都会或多或少促成社会的一些改善,至少从公民社会成长上会有助推作用。就此而言,维权运动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全民维权时代下的和平、理性与非暴力,必将积聚起社会良性变革力量,使社会步入平稳健康的发展轨道。时下决定中国社会转型快慢的关键就是良性力量凝聚状况。中国社会良性力量凝聚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公民社会建设的问题,而维权,目前应该说最好的也只能是维权,将使中国公民社会得到充分发育。
对中国公民社会成长与社会政治转型的关系与路径,中国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 先生精辟地概括为“新三民主张”——启蒙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积累民主实践。“新三民主张”集中回答了公民力量的发育、成长与实现社会民主变革的关系与路径问题。应该说这是中国一条平稳持续而高效的变革之路,立足于此路上的努力,最终必将使《世界人权宣言》与中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落实。
我坚信,中国公民在维权的平台上,经过不懈努力,通过顽强的公民意识启蒙、公民社会培育与民主实践积累,必将促成中国社会的根本转型,使中国公民最终享受现代人的尊严、权利与自由!
(源于:《民主中国》)
《零八宪章》击破“封杀战术”
严家伟
中国大陆从1949年以后,中共就垄断了全体民众的话语权和思想权。从政治、经济,到文艺、体育,甚至生儿育女,种庄稼,养牲畜,一切是非曲直,乃至具体的作法都全由党国思考,全由党国说了算。在毛泽东暴政年代,更是毛泽东一个人的脑袋就代替了全体大陆民众的思想,任何人都必须“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规规矩矩做毛的奴隶或奴才。如不按此办理,轻者是“政治思想落后”,重则就是反党、“反革命”了。所以那时任何人都不允许有一点不同的见解。明知是错误的、荒唐的事,只要老毛说是对的,就得坚决支持,热烈拥护,外加一个劲的瞎歌颂,乱吹捧。反之只要老毛说是错的,大家就得一个劲的加以“批判”(实则是乱骂)。任何人连保持沉默的权利也没有。你不跟着骂,跟着去“批判”,就是“思想反动”,就是“罪恶”。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时连古人也要遭殃。本来与毛泽东、与党国利害“八竿子都挨不着边”的清代人武训,宋朝人宋江,春秋时期的孔子也会成为政治大批判的“革命对象”。这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恐怖手段,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它在毛年代对禁锢和奴化全民的思想起了很大的作用,也是毛泽东极权专制统治人民、震慑民众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正如语云“有一利必有一弊”,这样一来也使一些中共本来不想让、不愿让民众知道的事,或民众原本还不知道的事,由于要批判它不得不提起,如此一来反而让民众知道了这些所谓的负面信息,造成了所谓的“负面影响”。
本人当年就有这样亲身的体验。我对他们的“大批判”文章往往就情有独钟,但我从不看其批判文,而是去看他引用的被批判的“反面教材”的原文。因此我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他们批判胡适,七十年代“批林批孔”中都增加了不少知识。像我这样的“反动份子”,在中国肯定还大有人在。当然也有上当的时候。例如他们硬说胡适说过:历史是一个百依百顺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直到十多年前我才知道胡适的原话根本不是这样。由此可见党国“洗脑”技巧之高超,也可见在一个封闭国家内的人民是如何难逃被“洗脑”的命运。
毛泽东死后,特别到了后邓时期,邓小平便对一切政治异议采取了一种“封杀战术”。此“战术”就是将一切政治异议极力加以淡化,或加以封锁、屏蔽,尽量不让民众知道。或者以所谓“不争论”,“发展才是硬道理”为借口,实则是强令民众“休谈国事”。邓大人允许你们去做生意,去捞钱,你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准对“我党”的统治说三道四。于是也就不再大张旗鼓地搞什么批判,只把你封堵死、屏蔽掉,让你不为人知道就行了。邓小平这样作,既有其聪明的一面,也有其无奈与“苦衷”。他在上台以后也曾经发动过诸如批判西单民主墙,批白桦的电影《苦恋》,反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之类的政治大批判运动。无奈毛泽东已把中共在民众中的政治信誉过度地“消费”殆尽了。例如今天说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过一阵子又成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今天说林彪是毛主席的好学生,写入了宪法的“我党”的接班人,过不了多久又成了反革命野心家、卖国贼。如此颠来倒去,谁知你哪一句是算数的?因此根本就没什么人相信他们的那一套说教了。所以到了后来他们去一批判,在民间招来的反而是对被批判对象的认可和同情,对批判说教者则报之以一派的调侃与嘲讽。因而往往效果适得其反,无异于给被批判者打免费大广告。民间称之为“越批越红”。把毛泽东暴政年代动辄将人“批倒批臭”,予以彻底地颠覆了,真是“三十年河东转河西”。
尤其在互联网络“飞入寻常百姓家”后,官方的“舆论一律”,一切由新华社、“两报一刊”说了算的局面变得更难以维持。网民个个在网上都可以独立“作战”,人自为战。一台电脑,一个信箱,一个QQ号,现在甚至一个手机,就可以成为一个言论平台。根本无须中宣部审查,“毒草”就“放”出来了,形成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官控的舆论,与民间舆论形成了一场“不对称的战争”。2008年杨佳杀警事件发生后,网上一边倒地支持杨佳,甚至称其为“大侠”,使官方惊惧莫名,远远超过了这一事件的本身。几年前一家公司老总被“双规”,其情妇刘燕带了几个“哥们”直入“双规”场所将该老总救出,欲远走高飞,未果而途中被擒。于是官方将此事置于某大网站之顶,自然是想借网民的“口水”羞辱刘燕,把她“批臭”。岂料网民反一边倒地称赞刘燕:“谁说二奶都贪财,也有真情真意者”、“刘燕比那些狗官强多了”,甚至有人跟帖“有情有义好刘燕,感动中国第一人”。弄得官方哭笑不得只好尴尬收场。我并不是要支持杨佳、刘燕的行为,但这却反映出了广大网民对贪腐黑暗、不公不义的社会现实,强烈的逆反心理。
在这样的民心、民意倾向与社会环境中,从后邓时期到现在,官方都只好以“封杀战术”来对付民众的诉求与不同的政见。具体说就是不争论,不批判,却全方位的加以封堵、消音、过滤、屏蔽。造成一副“圣朝无阙事”,天下已太平的假象。所以六.四只要一镇压完毕,血迹尚未干,除了暗地进行清查外,公开场合便尽量加以淡化,装成没事人的样子,尽量想让人们快快遗忘。以至20年后连《成都晚报》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向坚强的六.四母亲致敬”是什么意思,将其作为自费广告原文照登。引起海内外哗然。足见“封杀”战术在中国现在这个人人都在向“钱”看,不是为了发财,就是为了找米下锅而“拚搏”的环境中,确也不失为官方的一大“上策”。
因此从《零八宪章》问世到重判刘晓波 先生,再到刘晓波荣获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和平奖的全过程中,一开始官方的态度仍然是:管他发生了什么事,我打我的老主意。一概以“封杀战术”对应之。在官方的“央视”新闻中,只字不提《零八宪章》,对刘晓波被重判11年官媒同样集体“失语”。当然更不敢搞什么揭露批判刘晓波的“罪行”了。可是当今年10月,全世界公认为最高政治荣誉的诺贝尔和平奖,第一次被授予一个居往在中国大陆的人,而这个人却是被中共囚禁在狱中的刘晓波 博士时,官方的“封杀战术”开始失灵了。于是只好让姜瑜之流的传声筒在“央视”上奉旨对诺贝尔和平奖与刘晓波 博士进行毫无说服力的谩骂。一面毫无道理的大骂刘晓波 博士为“罪犯”,甚至声称诺贝尔和平奖“干涉”了“中国的司法”。可是任何稍有常识的人一听,都知道完全是强词夺理,颠倒黑白。
谁不知道中国的司法根本无独立性、更无公正性可言,只是唯党之命是从,党叫它判谁它就判谁的一个御用工具而已。以至在“文革”结束后官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全国冤、假、错案堆积如山。直至最近还在冤判三鹿毒奶受害儿童的维权人士赵连海 先生,因而连一向亲中共的一些香港议员及中共钦定的香港地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看不下去而发出了呛声,要求中共释放赵连海 先生。这样毫无公正性,只知为特权利益集团服务的“司法”,对政治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所进行的“审判”完全是功过是非大颠倒的非正义判决。是非法之“法”,是冤错之判。因而受到全世界主流国家的政府与人民的鄙视,实在应该让有正义感的中国和世界正义人士来好好“干涉”一下才是。
古语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冤判刘晓波和反对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 博士一事上,明显处于失道寡助的当局,终于发现“封杀战术”不是万能。诺贝尔和平奖的授予刘晓波,已使刘晓波得到全世界主流国家政府与民间的高度关注,刘晓波成了世界新闻的主题人物。是无论如何也“封杀”不了的,于是只好匆忙应战。结果弄得手忙脚乱,以至笑话多多。因为在国际上实在找不到什么有影响的人士,会来反对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 先生,总不能去请金家父子或卡斯特洛弟兄来“帮忙”吧。于是新华社记者称10月12日 去采访了挪威科技大学教授阿努尔夫·科尔斯塔。据说此君严厉批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和平奖授予刘晓波,说“这是大错特错”,“诺委会这么做居心不良”云云。于是大加报导。可是不几天,网上却出现科尔斯塔本人对此予以否认的新闻。新华社对此也不置可否,至今仍是个悬案式的笑话。
接着又由北京几个毫无知名度的所谓教授,匆忙设立了个“孔子和平奖”,通过谁也不明就里的暗箱操作“程序”,草草率率将该奖授予台湾前副总统连战。并抢在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前一天颁发。称这样作是对诺贝尔和平奖的“和平回应”和与之“争夺话语权”。殊料在电视新闻中被中国孩子亲切称为“连爷爷”的连战 先生却对此并不“感动”。而且大有不屑一顾之态,根本不予回应,只通过其手下人员称“从未听说过”。自然更拒不来领奖。无奈之下,只好将此笔奖金,据说是十万元人民币(实在有点寒酸),交给一个既不知其名,也不晓其姓,更不知是谁家“小宝贝”、不具备任何民事责任能力的6岁小女孩。才尴尬地结束了这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搞笑式的“博弈”。
直到2010年12月24日 ,中共才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一个所谓“德国学者”名叫塞巴斯迪安.卡伦斯的洋人,写了一篇堪与当年红卫兵革命大批判文章相媲美的妙文,登在中共新华社旗下的《参考消息》上。通栏大标题是:《零八宪章》是“颠覆纲领”。对《零八宪章》棍、帽齐飞,称其不仅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政策的全面否定,更是对中国政治传统的颠覆。
对于这样胡说八道的奉命献媚之词实在没必要去与之较真,条条反驳。我只想告诉这位对中国的认识缺乏起码常识的德国佬,你所谓的《零八宪章》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政策的全面否定。请问,刘晓波在《零八宪章》中所宣示的基本理念即:民主、自由、共和、人权、平等。与中共自1954年至今前后颁布实行的几个宪法版本中有哪一点是抵触的?更不用说否定了。而宪法是一切政策的基石与根据。照这位德国佬看来,岂不是所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的政策从来就是反对实行民主,反对保障人权,不主张共和,不许人民有平等、自由吗?这位德国佬究竟是请您来“帮忙”,还是来帮“倒忙”?其实中共的所有政策中不但有这些理念,而且比《零八宪章》还讲得更彻底、更周到,只不过它是“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罢了。《零八宪章》只是重申了中共这些“光说不练”的理念,而敦促其实施而已。这叫“否定”,这叫“颠覆”吗?
在中国发行量很大的《参考消息》上登出这样的文章,虽然其“批判”苍白无力到不值一驳的程度,但也有它正面的积极意义,正如一位网民讲的:“这是《灵巴县长》首次见诸公开发行的报纸,有着标志性意义。首先,它标志着今后对此类所谓‘敏感性’问题不再掖着盖着。与其人们私下里议论,不如公之于众,进行批判。毕竟捍卫宪法和法律完全是正义之举,没必要羞羞答答。”
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截至这位网民发帖时《零八宪章》仍是不能见“天”而要被过滤、屏蔽的“敏感词”。故这位聪明的网民才“发明”了一个电脑无法识别、过滤的“灵巴县长”。因此我对他说的“今后对此类所谓‘敏感性’问题不再掖着盖着。与其人们私下里议论,不如公之于众,进行批判”。却不敢太乐观。首先中宣部就没这个胆量,也没这份自信!
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被一些人奉为至宝的“封杀战术”,已被我们这位“灵巴县长”撞得百孔千疮,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行之有效”,而已呈现支离破碎之象了!
(源于:民主中国)
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和目前的形势与任务
秦永敏
【编者按】
秦永敏 先生是享誉海内外的中国民主斗士,先后累加22年的牢狱生涯非但没有摧毁他的斗志,反而是烈火炼金、愈炼愈坚。刚刚出狱,便以一颗炽热之心迅速投入到中国民主维权事业上,我们编辑部因此特向秦永敏 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元月6日,秦永敏 先生在《博讯》刊出大作《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和目前的形势与任务》,以自己的独到视角对中国民主转型的时段做了划分,对当前的时局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倡议大家都来做建设性的反对派,并以广阔的胸怀指出“我们把共产党视为法治下公平竞争的对手,只发愁他不是对手,所以我们比他有气度,比他有前途,我们代表了中国的未来”!以下是作者全文:
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
中国国情特殊,但也遵循普遍规律,自中共暴力夺取政权以来中国的国情就更特殊了,民主转型过程格外曲折复杂艰难,不过60余年过去,应当说转型的基本轨迹已经清楚,这里首先对此做点分析。
这不是先见之明,是世界民主化的经验和中国民主化的教训告诉我们的简单事实,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要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特征是,当局实行全面专政,对任何民主诉求一概镇压,将一切和平反抗者斩尽杀绝,这样民主志士虽前赴后继,却只能赴死成仁。
第二阶段的特征是,当局阶段性全面镇压,民主诉求也阶段性表现出来,当局对政治犯已不动用死刑,也压而不绝,禁而不止,民主力量则无法持续生长发展,只能一茬茬的被割韭菜。
第三阶段的特征是,当局已经无法全面镇压,民主力量尚还没有合法地位,当局仍在重点打压,民主力量已能持续发展。
第四阶段的特征是,民主力量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立于不败之地,对当局已获形势优势,当局靠国家机器勉强控制局面,却不得不和民主力量平等协商。
显然,到了第四阶段,中国一只脚也就迈进了宪政的门槛。以此观之,中国已走过了两个阶段。
毛泽东统治下的前三十年,当局假“人类最美好的理想”之名倒行逆施,经济上消灭私有制市场经济,返回西周井田制时代,政治上则灭绝异己,甚至灭绝功臣,将五四以来形成的现代知识分子阶层从精神上乃至肉体上加以消灭,这种形势下产生的民主义士,为了自由的表达思想必须抱必死的决心,由于没有人类的现代观念文化支撑,,越来越鲜有成熟的政治理念,因于民国时代的基本教育,林昭还有完整的普世价值,可说是五四精神的最后传人,68年处死的遇罗克,则仅仅是反对出生歧视,77年处决的王申酉也仅仅是反对个人崇拜,当然,林昭、遇罗克、王申酉都是我们的伟大先驱,我们在当时思想境界就更低了,这里要强调的只是当局的斩尽杀绝政治异己使中国社会的要求降到了何种程度,就更不要说民主运动了。这个时代当局的作法就是张春桥所说的“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其做法比纳粹有过之无不及,这种情况下,民主进程当然处于负数状态,但也是我们不能忽略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是邓小平时代,起点则在毛泽东晚年,其先声是1974年王希哲等人的大字报,其序幕是1976年王军涛崭露头角的四五运动,其第一场战役是我们开展的民主墙运动,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民主人权运动阶段性的高涨和当局阶段性的全面镇压,不管胡耀邦赵絷阳怎么开明,邓小平一下令他们就会镇压,81年镇压了民主墙的余脉民办刊物,83、86又是两次镇压,到89年更把坦克开上街制造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个阶段中,民间一再自发的产生运动,当局也一再全面镇压,尽管大家极力横向联合,总是被当局无情的斩断,历史的纵向连接更无法想象。总之,每次镇压之后,要重新集结都没有办法。
在我看来,自从江泽民时代开始,准确的说是1997年邓小平死后,中国的民主转型就进入了第三阶段。
l 目前的形势与任务
邓小平死后,江泽民时代才真正开始,从当局说,终于签署了两个最重要的人权公约,无论其目的怎么只是为了苟延残喘,毕竟表明了向国际政治文明主流的靠拢,此后还将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更使其放弃共产教条成为明摆的事实,历史的渐进如同物种的进化,开始的微小偏离能导致长远的根本变化,所以,对于只能渐进实现民主的中国来说,这一点的意义决不能予以低估。当然,从现实看,当局的签署的确近乎一纸空文,1997年11月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当天我发出《告全国工人同胞书》,指出中国工人已经有权组织自由工会,但13年过去当局仍然从不批准;1998年10月25日 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当天派人去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当局反而判了我12年刑。这表明,当局的签署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不过,我们还要看到事物的另外一面。尽管为组党当局将我们一批批抓进牢房,却至少要披了法律的外衣,只能一一加以对付,民主党人却在一茬茬的成长,十几年来绵延不绝,并形成了内外呼应声势浩大的局面,再也不是它可以轻易压灭的,从国内说,其氤氲化生系统发育的局面已不可改变。更明显的是,自从1997年以来,各种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尤其是具有自由化意义的各类NGO的活动已成为中国社会政治进步的风向标,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官员曾直接对我说,当年我如果只搞人权观察就能皆大欢喜,事实上,其成员刘飞跃后来独创的民生观察工作室自从2005年开始工作,虽然一直遭受严酷打压,迄今仍然运作正常,平心而论,当局要彻底消灭它易如反掌,之所以没这么做原因也很多,但和历史上农民起义导致改朝换代迫使统治者实行让步政策机理同一,它毕竟也在一点点进步。眼下,类似的情况多了,维权网,参与网,权利运动,博客不都是这个样的吗?同样甚至更重要的是维权律师群体的产生发展壮大,像刘晓原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都已经成为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旗帜,还有法学界精英滕彪许志勇等人组成的义务性的法律援助组织公盟,一方面从目前看它们具有完全的合法性,因而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已经在走向正规化,另一方面,律师群体在宪政国家是政治领袖的主要来源,这样他们出现在中国的民运舞台上本身就说明中国的民主进程已经进入了令国家政治生活从行政主导走向法律至上的快车道,虽然这从目前说似乎仅仅是一种过于乐观的看法,但从历史规律说的确如此。此外,从参与人数上说还有规模庞大的家庭教会,当局虽然打压,却也仍在高速发展,如此等等。当然我们还要看到,不仅08宪章被打压了下去,郭泉搞网党判了10年刑,而且,连郭永锋搞公民监政会也被抓起来弄“失踪”了。由此可知,在今天公开搞政治组织当局还是要镇压的。这一切充分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虽然没有合法化,也已经能持续发展,不仅不会回到毛泽东时代而且也不会回到邓小平时代,当局的镇压只能短期的遏制民主人权活动势头,却不能改变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现状。何况还有每年十几万起的群体性事件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基础!一旦精英运动和草根运动相结合,会是个什么局面!所以,自从1997年邓小平死后,国内的民主人权事业就有了积累效应,短期看效果不彰,从长期说必有奇效。
历史进步从长期说是一个自然过程,从现实看则是社会大众人为活动的结果,尤其在这种专制统治垂死挣扎,民主需要殊死搏斗才能获得的时期,道之将行必成肉身,宪政的实现还需要我们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努力奋斗,值得欣慰的是,今天我们已经看到,林昭遇罗克王申酉的血没有白流,大家的牢也没有白坐,民主力量在国内已经正在聚集,转型真正在一步步从量变走向质变。
这样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促使民主转型尽快发生,应该强调的是,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这要求我们踏踏实实的在国内做凝聚共识凝聚力量的基本工作,一言以蔽之,没有民间力量在国内的崛起,就没有中国民主的实现之日,所以,进一步说,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使国内的民间力量的凝聚从自在走向自为,从自发走向自主,从盲目摸索走向在成熟理念指导下高效开展。
值得指出的是,三十几年来,甚至可以说一百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发生揠苗助长从而欲速不达的现象,拓荒者辛辛苦苦的长期耕耘,转眼就可被貌似激进者的冒进葬送,须知,无论民主法治,还是民间社会民主力量,都是建设起来的而不是革命造反打出来的!在中共的眼中我是最后一个反革命,但评心而论,我确实是一个建设者,一直致力建设公民社会法治社会,为此也一直在建设政治反对派,建设反对党,因为只有政党才是公民社会公共空间的顶梁柱。
李敖说国民党民进党都是坏党,在我看来民主党也比共产党好不到哪去,只有政治理念优势没有道德品质优势。但也并非说搞他的人不好,人的本性都差不多,所以党内党外都需要公平选举,任期限制,监督制约,所有民主党大款必须有从自己开始实行全面监督的决心和行动,否则他就是共产党而不是民主党!从党外说,多党竞争互相监督负负得正,哪怕坏党也会变好,为了选票不得不变好。这就是民主党区别于共产党的观念所在。
中国有一个传统,辛辛苦苦的建设者从没有好结果,破坏者抢掠者总是能轻松获得人家辛苦耕耘的成果。但“担水施肥乐,岂生贪鄙心,古来庆寿者,不必种桃人”,人生只是一个过程,“修短随化,终期于尽”,个人、国家、地球与宇宙及一切历史的产生的事物都会历史的消亡,因此何必对功名利禄计较太多,还是活得高尚一点,丰富一点,精彩一点的好!总之,民主转型需要建设者,民间力量成长发展需要建设者,我希望自己无愧于做一个建设者,也希望大家都来做这种建设者。
作为“文革”留下来的老反革命,看到今天中国已有反对派发展的空间,于我来说是非常鼓舞的,对年轻人而言目前的形势却还太恐怖,这当然也不奇怪,不管怎么说,“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要承担历史重任,就必须迎着困难上,“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中国必须有一大批勇挑重担的民主事业建设者,并且能坚守国内,不辞劳苦的从事民间力量的凝聚工作,毕竟,今天杀头的风险没有,而且,只要努力总还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肌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相信未来中国民间力量、民主政治的领军人物必将由此产生。
那么,今天国内应该做些什么工作?
和1997-1998年我做尖兵滚地雷时不同,那时全中国只有我一个面向国际社会的信息发布渠道,只有极少数人敢于出来说话,现在,中国民主人权事业已经高度发展高度分化,形成了多条战线,有了多个中心,出现了多个领军人物,有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这就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有志于民主事业的年轻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在适合于自己的战线上努力工作,工作的基本方式,就是以宪法和联合国各人权公约为据,带领周围的民众争取人权维护人权,把他们依法组织起来,把各个自发产生的组织联合起来,使各条战线的工作协调起来,最终,让水流千遭归大海,形成强大的民间力量,尤其是形成强大的政治反对派组织,这就是我们当前的任务,这就是我们当前已经能够做的事情。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尽管民主人权事业内部也矛盾重重,可是民主人权事业的确没有敌人,民主是全民当家做主,不管是好人坏人,更不用说国民党人共产党人民主党人,大家都应该遵守公平正义的良法,共产党把反对他的人当敌人正是他的错误,使他无法和法治世界和谐相处,我们把共产党视为法治下公平竞争的对手,只发愁他不是对手,所以我们比他有气度,比他有前途,我们代表了中国的未来。我们个人虽一文不名,我们的法治信念却令我们在道义上在精神上压倒了他们,并且必将迫使他们和我们一样平等的遵守正义之法。所以在和当局打交道时,我们要以睥睨的心态以屈尊俯就的意识对待,对他们晓以大义,对他们进行精神感召,这也正是关在牢里时当局特别害怕我的原因,把“防感染”当做头等大事,为囚尚且如此,何谈对等之时!当然这绝不是要没来由的凌辱人家,对其人格工作是要尊重的,和当局打交道的态度要“泰而不骄,威而不猛”。
总之,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正逢大有作为的黄金时期,只要我们敢于并且善于开展活动,就能一步步扩大活动空间,一点点的进行民主建设,坚定不移的推进民主进程,使中国尽快实现朝野之间的平等对话。
还应强调,政治活动是要讲究策略的,是要讲究斗争艺术的,古人说“成功之道,盈缩为宝”,也就是动作有时,进退有据,知所先后,民主人权活动必须以可经营性为策略原则,不搞孤注一掷{这是想外逃者常用的伎俩},必须积小胜为大胜,必须把当局的可接受性当做我们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必须把我们遭受打击后的可承受性即快速恢复战斗力的能力作为决策前提,《孙子兵法》云“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能因敌致胜者谓之神”“小敌之坚大敌之擒”,都是我们应当谨记的。民主时代能做的事我们都要做,然而,“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生孩子头先出皆大欢喜,脚先出则可能母子俱亡!所以,国内坚持的朋友们决不能受某些“黄鹤楼上看翻船”者的蛊惑,既要大胆的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又要事前就做好可行性同时也就是不可行性研究,只有这样,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艰难曲折也坚定不移的向成为能和当局公平对话的反对派方向前进。
综上所述,中国的和平转型正处在一个民间力量凝聚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坚持国内斗争,需要一切有志于中国宪政大业的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到国内这个主战场,需要我们拿出驾驭历史航船的大智大勇,只要我们摈弃名利包袱,求大同存大异,善于因势利导驾驭时机,中国人用生命和鲜血浇灌百年的自由之花结成的丰硕成果完全可能由我们这一代人摘取!
2011.1.5 于武汉
(源于:博询网)
【编者按】 2008年12月10日 ,《零八宪章》横空出世,为中国民主事业奠定了一块新的里程碑,在此宪章指导下,中国民主维权事业将进入到一个意气风发、万马奔腾的新时代。本文作者从多个角度再次论述了《零八宪章》对于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意义。请欣赏——
《零八宪章》:我们共同的机会
万延海
中共当局软禁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禁止刘霞出席颁奖典礼。为阻止中国公民祝贺刘晓波获奖以及限制公民出国参加颁奖典礼,很多公民被软禁、监控、和外界失去联系和被阻止出国。中国政府甚至威胁他国政府不得派人参加刘晓波颁奖典礼,中止了和挪威政府的往来。
刘晓波发起的《零八宪章》理性、平和、有包容性,接纳社会各界参与,是难得的中国民主化过程中的宪章性文件。刘晓波获奖,掀起了国际社会和中国民主运动人士的热情,在中国民主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
然而,刘晓波和《零八宪章》不仅受到中共执政当局的压制,也受到把中共视为邪党而试图消灭之的法轮功团体的挑战,怀疑《零八宪章》是中共的阴谋。我认为,《零八宪章》及中共对《零八宪章》和刘晓波 先生的打压,为各方创造了重新审视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和各自角色的机会和路线。
一、 中国民众
《零八宪章》给了遭受苦难的民众一个理性的期待,人们期待民主、和平和宪政的中国,而避免走向极端和暴力主义。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在中国社会产生强烈的震动。消息经过媒体和网络传播,特别是中国政府的大批判,事件逐步成为民众话题。
《零八宪章》,通过公民社会网络,传播开来,逐渐成为大众社会广泛接受的政治理念。诺贝尔和平奖已经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催化剂。
二、 民主力量
《零八宪章》给了广泛的社会民主力量一个清晰的政治主张和纲领。和平奖确立刘晓波的知识分子领袖地位。中国政府的打压,创造了一个广泛而清晰的反对派阵营。
今天,中国的民主运动有了全球人类社会的热情、世界公认的领袖、平和包容的《零八宪章》、诸多众所周知的受到打击的维权领袖和知识精英、以及热闹非凡的网络社会,中国民主运动的反对派阵营依然清晰可见。
有了政治反对派,中共执政当局每一次愚蠢、蛮横的行动,都会加强政治对手的吸引力,削弱中共自己的实力。
三、 国际社会
和挪威政府中止接触,对刘晓波和诺贝尔和平奖进行文革式的批判,阻止公民出境,无疑让人们想起了中共建政初期的“闭关锁国”的时代。而在一个信息开放的网络时代,中共的所作所为显得不仅可笑,而且也伤害着中国国际贸易的法制环境。
国际社会多年来建立的和中共打交道的路线,进行严格自我审查,默认中国不民主的政治制度和对人权的侵害,保持和中国的经贸往来和其他双边或多边关系。
现在是国际社会达成新的共识,建立原则和放弃自我审查的时候了。国际社会不仅需要和中国政府打交道,在中国做生意,也需要参与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和民主化进程,关注中国的人权保护工作。国际社会需要建立和中国公民社会力量、政治反对派力量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四、 中共当局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宣称“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资产阶级时代,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共产党人……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共产党宣言》对于被剥削的劳工阶层思想觉醒,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无疑起到积极作用,但把人类社会人为割裂为两个阶级,主张用暴力推翻统治阶级,并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为中国共产党人用暴力建立政权和用暴力维持统治奠定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基础。
《零八宪章》提供更加包容性的路线: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
《共产党宣言》和共产党人期待的无产阶级反剥削和享有平等权利,《零八宪章》期待的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为所有各方提供了一个更加符合人类社会本来形态,可以共同参与和推动变革的路线。
《共产党宣言》和共产党人期待的无产阶级反剥削和享有平等权利,《零八宪章》期待的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为所有各方提供了一个更加符合人类社会本来形态,可以共同参与和推动变革的路线。
我期待,中国统治者走出《共产党宣言》,接纳《零八宪章》,释放
五、 《零八宪章》:专制者的符咒
把一个宣称“我没有敌人”的人关押起来,当作敌人处以重刑,成为实际上颠覆中共政权的强大的力量。中国不抓刘晓波,《零八宪章》主要是思想性和道德性的宣言,而并不必然成为政治宣言和政治纲领。
中共越打压《零八宪章》,其越得到国内外社会的认同,成为共同行动的纲领,而中共成为众矢之的。《零八宪章》好比是专制者的符咒。不念,没事,大家一起往前走。越打压,《零八宪章》颠覆力越强大,“颠覆国家政权”成为中共自我实现的语言。
《零八宪章》和刘晓波原本平和,主张和解,是中共社会转型时期难得的伙伴或朋友,现在作为敌人来打击,越发增加中国未来的不确定性。专制帝国大厦随时会轰然倒塌吗?
(源于:《参与》)
【宪章时评】
暴政下的私力救济
萧 瀚
【编者按】在当下中国,暴力拆迁(“血拆”)是权贵暴政的一个典型表现,在受害者无法通过司法救济解决自己的的巨大损失时,本文作者萧瀚先生向“血拆”受害者提出了“正当复仇”的意见和建议。何为“正当复仇”?“正当复仇”与“正当防卫”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正当复仇”能否导致整个社会的“丛林法则”?请看萧先生大作——
题记:谨以此文献给一切不下跪、不上访、不自焚的血拆受害者。
人民有反抗暴政的天赋权利——这是一种源于人的基本良知和生物性本能正义感的权利,这已被古今中外无数思想家倡导过、论证过,似乎已没有多少话可说——只有那些将非暴力视为绝对教条的极端非暴力主义者(连甘地都不是)会认为念起非暴力咒语就能让暴政者翻然醒悟、立地成佛。
我也是个非暴力倡导者——历来都是,将来也会是,但我是前提性的非暴力者,而不是结果性的非暴力者,即认为利益冲突的双方应该以和平、理性、互相尊重对方正当利益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和平交流无法解决问题,不能因此而动用暴力。如果一方使用暴力,对方对于正在发生的严重暴力,拥有正当防卫的天赋之权。如果受暴力侵害者因过于弱小而无法实施正当防卫者,并且事后的司法救济道路一概堵塞,此种情形下,我并赞成当事人在严格条件约束下的正当复仇。
我和极端非暴力主义者的差别在于,连正当防卫都会被他们视为暴力,他们的非暴力主义至少在物质层面上相当于任人宰割。而我从来都反对这一观念,因此,正当防卫和正当复仇都是我赞成并且倡导的。
当代中国,血拆是暴政最集中最慘酷的代表,因此,以血拆为例,探讨正当防卫和正当复仇,或许是有必要的。但本文所讨论的自然正义原理当然包括,但不限于血拆暴政,而适用于一切暴政。
一、血拆中的正当防卫
血拆,就是未经房屋主人产权人同意的任何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跪久了不习惯站起来的奴隶,常会认为对于那些“要价太高”的“钉子户”就可以强拆,我的看法是,在公共意义上,“钉子户”恰恰比那些一听说政府要强拆就将房产拱手相让的懦夫体现出更为明确和勇毅的公民精神。做钉子户是每个公民的天赋之权。
不可强拆,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因此没有经过良法的正当程序下的公开辩论与公正裁决,没有符合市场公平规则的对价以上交换性的充分补偿与赔偿,强拆没有任何正义性可言。这也是基于合法财产权的绝对性基本原理(这一原理当然也有例外,但那是非常复杂的法律过程,与目前中国血拆关系不大)。
住宅对于每个人都有特殊的价值,它不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还是一种心灵性、精神性的存在,它对于人心理的稳定、安全感常常都是决定性的。正因为如此,住宅权被视为人权的最后堡垒,保护无辜者住宅的绝对安全,是文明世界的一项基本准则。没有经过良法正当程序下的授权,任何公权力无权擅自进入公民住宅,更无权随意以暴力侵害,若遇任何外界明显邪恶目的的非法侵犯,在住宅主人(包括租住房、宾馆等具有居住性质的地点中的人)合理警告之后不退出者,主人对入侵者有格杀勿论的无限防卫权。
在暴力拆迁中,强拆者对住宅的侵犯已经远远严重于一般的入侵者,他们是从住宅的外围彻底毁灭住宅,因此,此处的正当防卫及其无限防卫权扩展到对室外的强拆者,以法律解释上的举轻明重原则论,是理所当然的。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上述条文,除了第三款的“行凶”易引发司法解释的歧义,其他方面没有什么问题,符合世界文明通则,因此,它毫无疑问适用于血拆,同时血拆中的公民正当防卫也适用上述法条第三款的无限防卫情形。
血拆中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即来源于上述理由,但是在一个枪械持有权被彻底剥夺,连菜刀都要实名的国家,公民的正当防卫权面对武装到牙齿的政府暴力机关,因过于弱小而难以展开,因此,正当防卫及其无限防卫权在血拆中很难办到。
二、血拆中的正当复仇
由于上述原因,要实现血拆中的正当防卫极其困难,不但困难,一旦发生正当防卫后果,当今中国的刑事司法也无法公正地支持正当防卫。从目前看到的数起血拆正当防卫案例,例如张剑案、吴曼琳案,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同样问题,即没有承认血拆受害者对于强拆者享有无限防卫权。为此,在血拆中,受害者行使正当防卫权不但事中艰难,事后也缺乏司法保护。
有鉴于此,如何救济血拆受害者被损害的权利,正当防卫显然不是最佳方法,正当防卫作为私力救济之一种,需与公力救济配套,才能实现其维护权利的效力。现在看来,既然正当防卫这条路基本上走不通,只能另觅他途。
中国没有建立在公民选举权基础上的议会独立立法权,没有受立法权和司法权以及言论自由约束的行政权,没有司法独立,没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没有言论自由,从合法性意义上,这个政府没有合法性来源,只有其最初的建政者所赖以成立的暴力性根据和现实延续性依据。为此,政府行为许多时候可能因其善政行为而具有正当性,即合乎自然正义,但没有合法性。这也导致了当人民遵循或反抗统治者所拟定的行为规范时,具有相应性质。
通常的血拆案例中,典型的过程往往是这样的:开发商与政府勾结,相中某地块之后,政府出面要求地上的原住民搬迁,许诺的补偿款远到不了房产的市场价,房主不同意,要求合理的补偿款,开发商在政府支持下不给,于是政府出面强拆,在此过程中,开发商也经常会参与血拆活动。还有一种情况是,政府自己要用地而发生的纠纷,从头至尾都是政府一力完成所有作恶活动。至于不管给多少补偿,死活不肯搬迁的(我不认为他们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现实中很少听说,本文不讨论这种情况。
现状下,血拆结束后,受害者的生活遭到全面摧毁,同时,现实的司法救济途径几乎不存在,而等待制度的全面变革更是遥遥无期,对于当下的具体公民权救济尤其不现实。
复仇,是人类社会数千年历史中十分常见的现象,无论是普通人与普通人之间发生的复仇,还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发生的复仇,都有不少,它也尤其是现当代影视文化中的重要艺术源泉。人们在受到严重的非法侵害时,如果穷尽所有公正的救济途径依然无法实现权利救济,复仇可能就是唯一道路了。即使是在法治国家,复仇也没有在事实上被完全消灭。
本文所谈,仅限于暴政状态下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中发生的具体公民与具体暴政的复仇关系,因此,尤其注重复仇的正当性——在实定法意义上,它不具有合法性——这是民主社会才能成立的一个概念,专制社会里只能考虑行为的正当性而无法讨论其合法性,为此,本文只讨论复仇的正当性约束条件以弥补其合法性缺失,以实现其自然法意义下的“合法性”。
1.血拆暴政中的作恶者是谁?
这是确定复仇对象的第一步,也是确定复仇正当性的第一步,如果复仇非人,便是滥伤无辜。因此,血拆的决策者及其执行者,都是血拆复仇的对象。
2.复仇暴力的限度
正当复仇是否应该包括死亡复仇,这是个大问题。生命权高于一切,这是现代世界的基本文明准则之一,如果服膺于这一信念,正当复仇就不应该包括以剥夺复仇对象生命的目标进行。但问题在于,对那些使用严重暴力彻底摧毁家园行为的首恶者,若不进行死亡复仇,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复仇者无法继续生存下去,而且结局往往会非常悲惨。而且,中国式的正当复仇,在目前语境下,跟无法正当防卫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公民的武器持有权被彻底剥夺,使得现实中双方力量差距不大的暴力对抗几乎不可能。为此,正当复仇在中国尤其应该被视为正当防卫的延续——正当防卫的规则在世界上成为通则本身也取决于法治条件,它并不能因此否定非法治国家正当复仇的自然正义性。
于是,这就使得任何单纯的伦理思考者陷入现实生活本身的悖论中。因此,正当复仇是否包含死亡复仇,我没有答案——这个答案应该由复仇者自己决定。
复仇不应该以羞辱复仇对象的人格等方式进行,也不应该用折磨复仇对象肉体的方式进行,尤其不应该株连复仇对象的家属等人,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不放过作恶者没错,但不能滥伤无辜者,如果无法确定谁是作恶者及其作恶程度,宁可放弃复仇,也不能滥施暴力,冤枉无辜。复仇也有复仇本身的尊严和仁慈,它是复仇者自身免于陷入猥琐与低级暴力的重要保证。
暴力的限度很难被准确量化,只能根据具体侵害的程度来良心把握,因此,正当复仇者应该在心中确立强烈的公正信念,而不是一般所谓冤冤相报。也就是说,复仇者当为公正而复仇,而不仅仅是为了出口恶气复仇,虽然只要是个人,后者的心理都是难免的,但应当尽可能节制。
3.首从之恶的差别
首犯与从犯,其恶性程度不同是源于他们权力大小的不同。因此,在正当防卫中,可以不分首从一律防卫,且无限防卫,即格杀勿论。但在血拆复仇中,却不能首从一律适用同一复仇方式和复仇程度,并且在正当复仇中不应该适用无限复仇——即剥夺他人生命。例如可以刺杀血拆的决策者,但如果对只搬过一块砖的城管人员肉体伤害到重伤地步就显然复仇过当了。
4.复仇之后
复仇在本质上是一种私刑。任何法治国家都不允许私刑合法存在,但在非法治国家,当暴政达到人民忍无可忍程度时,严格自我限制后的正当复仇具有自然正义的特性。因此,如果复仇者因正当复仇而被捕,公正的审判应该是根据具体的复仇案件定罪并赦免。但这在中国不可能,因法官没有独立司法权的司法本身就不对此类案例有真正的司法权,其次,即使法院作出类似于上述那样的判决,因无正当程序,其审判也没有合法性——虽然其结果有正当性。而最大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悬念的可能性是,一旦正当复仇的复仇者被抓获,通常只能得到毫无合法性和正当性的结果,下场悲惨。因此,正当复仇只要在合理限度之内复仇,他们最应该的结局是案件无法侦破而不了了之。
如果超出正当复仇的限度而滥施暴力,那么复仇者应当受到公正审判。这也陷入悖论,复仇者因缺乏司法公正而复仇,复仇不当导致过度复仇而侵犯无辜者人权(例如滥伤血拆决策人的家属),按理复仇者应当接受公正审判,但其所在社会并不能提供这样的司法程序,而复仇者的行为也因国籍原因,法治国家对其没有管辖权。除非复仇者被不公正地绳之以恶法,却无法被公正审判。这一漏洞目前无法解决。因此,此处的伦理与法律欠缺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把握如何弥补,也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三、关于一些质疑的回答
中国在数千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建立起一套尊重个体尊严与生命、自由的伦理体系,也没有全民普遍信奉的同一宗教,或许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儒家的那套伦理教条,由于其家族性、国族性、等级性所指向的集体主义特性与极权主义伦理有着暧昧关系,无法给个体的尊严、生命与自由以强有力的理念支撑。为此,在上述或古老或现代否定个体价值的伦理观念逐渐崩塌之际,中国并没有建立起新的可替代的伦理体系。
这种混乱导致了诸多的观念混乱,这个时代的中国,既有当前世界最普世的伦理观念,也有最泯灭人性的伦理观念,关键还不仅在此,还在于由于制度的原因,整个社会的每一种伦理观念既软弱无力,又缺乏统一性,以至于任何严重败坏伦理的事件似乎都不再让人惊讶,许多人已经事实上接受了这个社会的一切邪恶——在涉及他们自己利益时甚至毫无心理障碍地参与一切邪恶。
在此基础上,正当防卫及其无限防卫权问题可能不会产生过于严重的观念分歧,但正当复仇问题除了通常的情绪性反对意见外(这种意见我通常不觉得值得认真对待),还会存在大量严肃的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分歧应该是对“何为正当”的不同理解。
换个角度说,关于什么样的复仇才是正当的,对这种提问的实体性结果其实并不难回答,难在谁来确定正当,难在当一种回答发生之后,让谁来赞成它。司法公信力的彻底沦丧,使得无论谁来回答这个“何为正当”的问题都没有权威性可言。
唯一能够担当这一责任的只能是人们的良心,而仅仅是良心显然不够用,因为在一个缺乏统一伦理默认共识的人群中,良心也会千差万别——有的人会认为对“坏人”赶尽杀绝是符合良心的,有的人会认为对“坏人”进行家族式株连的斩草除根是符合良心的,还有无数人甚至可能直接问出最彻底的话:“良心值多少钱一斤?”——直接否定良心的存在和它对于社会秩序的价值。
至于接着就有了第二个疑惑:复仇会不会导致丛林法则?——我的回答是,难道现在不是丛林法则吗?没有司法公正的地方当然是丛林法则!恰恰是正当复仇行动才可能真正遏制丛林法则。担心正当复仇导致社会动乱的疑惑,我的回答是:人权是个即时性概念,人权是现在人的人权,不是未来人的人权,不是旁观者的人权,是当事者的人权,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剥夺人们捍卫现在的人权,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可以剥夺人民反抗暴政的天赋之权。
话说到这里就可以明白,我所谓的回答一些质疑,其实是没有能力回答,缺乏坚固的宗教伦理历史传统,缺乏自然法、自然正义传统,缺乏现代普世伦理,如此现状下,在一个制度性作恶并席卷了如此庞大人群群策群力作恶的国度,不可能有关于“何为正当”的人民共识。
这个国家时间上已经进入了21世纪,但在伦理与文明领域,比蛮荒时代还糟——它抛弃了蛮荒时代的质朴,收割了它的野蛮,抛弃了蛮荒时代的血性,收割了它的残忍,它并将等级制、市侩和极权杂糅一体,锻造出一个举世怪兽。
也许熟悉我文字的朋友们明白,写这篇私力救济的文章,意味着我对这政权没有半点期待,我之所以不倡导革命,只是因为这个民族还没有革命的资格——这是个奇怪的烂不透(因为永朽永烂)的劣等民族,它的愚昧是无止境的,它除了忍受暴政,就是换一个暴政,它不可能改变。
(源于:作者博客)
2011,民主化进行时
——2011年第1期《公民》社论
时光荏苒,中国社会已经步入2011年。对于拥有一定历史知识和公共关怀的人们来说,这一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就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日前由共识网在武汉组织召开的题为“辛亥百年,变与不变”的学术研讨会就是对这种历史意象的一个学理梳理之一。当然,那些对当下社会病症有充分感悟的人,辛亥百年这个历史意象带来的并不是骄傲和自豪,而是伤痛和耻辱。一百年前,革命先行者推翻了帝制,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但是一百年后的今天,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确立了民主政体之际,当同为华人社会的台湾也被誉为亚洲的“民主灯塔”之际,生活在大陆的13亿人却还被桎梏在党国极权体制之下,无法享受现代政制赋予公民的自由和尊严,也无法充分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依旧是海市蜃楼。
百年历史进程,辛亥革命并没有在大陆孵化出民主之果,根源何在?人们从文化、民族性、经济发展、意识形态、历史地理、甚至宗教信仰等诸多视角都进行了分析和挖掘。虽然说法繁多,但是值得欣慰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有说服力的理论可以证明13亿人不适合民主,13亿人不配享受民主。问题只是,13亿人何时以何种方式获得民主,享受一个现代社会作为人的完整权利。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天问”,以个体所掌握的信息和智力,谁也无法做出精准的预测。历史充满了偶然性,人们只能观察和感受社会的变化,而不能断定未来的轨迹。
虽然如此,因为长期的社会参与和对有代表性社会现象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的是,旧有的统治秩序正在瓦解,民主化的动能正在积累,构建宪政民主的政治秩序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社会精英的共识。这也许是一个无法充分论证的宏大命题,但是回望2010年一些轰动性的事件,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新的社会动员机制的形成和更具生命力的民间力量的出场。
2010年9月江西宜黄强拆引发的公民自焚事件,足以让人悲愤莫名。而与普遍的其他拆迁血案相比,宜黄拆迁事件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快速传播,迅速动员了各个社会阶层人士的密切关注,虽然悲剧没有完全避免,但是自焚者得到了快速的救治,宜黄官员也受到惩治。借助于微博所构建的网状立体传播体系,像姚晨这样的公共娱乐明星,像潘石屹、任志强这样的名流企业家,以邓飞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媒体人都有积极的参与,以某种微薄的力量集合成群体意愿共同形成了对弱者的救济。在某个微博中,姚晨掷地有声地说到:演员是我的职业,公民是我的身份。这表明,公民意识的传播已经不再局限于知识分子和少数异议圈子,而是成为社会主流人群的角色自觉。
发生在上海胶州路的11.15居民楼大火,夺走了近百居民的生命,这个悲剧折射了政府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的脆弱和危机应急水平的落后,这种对生命凋零的悲痛和对政府机构的愤怒经过一周的发酵,在11.22日转化为数十万人前往火灾地献花表达悼念。这次献花事件主要动因是人性的悲情驱动,因此参与各方的表现都很克制。但是这次事件所蕴含的民间社会对人性底线的坚守和广泛动员能力将是一个压制型政权的梦魇。
2010年最后一个网络热点事件的冲击力,也许盖过了以前所有类似事件。多年来为了村民土地权益而四处上访的钱云会村长的离奇死亡快速地在网络爆炸开来,迅速形成一个席卷性的公共事件。从这个事件的处置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公共权力机构的公信力几乎荡然无存,官方机构一直处在民意的巨大质疑中。这种几乎没有任何民意基础的统治是非常昂贵的,也是非常脆弱的。而一些学者、媒体人和网民自发前往温州乐清村长所在乡村进行围观,为以后公民社会更有效地参与影响公共事件开辟了一个新的模式。
甚至我们可以从电影《让子弹飞》的火爆看到某种社会端倪。这部充满着各种政治隐喻的电影,快速的成为一个文化热点,其实是对普遍不满的社会心态的折射,那就是公众对于一个腐败的不尊重民意的政治系统的愤怒。只不过这种愤怒转化为反抗性的社会行动,还需要时间的催化和特定事件的激发,也就是说要让子弹飞一会儿。有心人还可以从这部电影中得到一个启发:那就是政治变革并不需要大多数民众的觉醒为前提,政治变革只是特定政治符号的变化,民众可以一夜之间醒来。如果用这种逻辑来对应现实,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当局原来的政治神器早已破产,而其统治的基础谎言和恐惧都已经日渐失效,民间社会的各种力量都在萌发,都在破土而出。
的确,我们尚无法预言骆驼将于何时被压垮,但是当稻草在不断的积累,任何一棵新的稻草都有可能成为最后的一棵稻草,也就是说,骆驼随时可能被压垮。历史已经过去一百年,我们可以保持多一点耐心和多一份从容,因为民间哪怕失败一百年也不是失败,但是极权主义只要失败一次,他们就永远失败了。
中国的民主转型正在加速进行中,问题只是,你选择参与还是选择缺席,做公民还是做臣民。
把权力都纳入宪法管辖——站在2010岁尾的回顾与展望
贺卫方
又到岁末,并且还是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末尾,媒体总喜欢在这类时刻做些回顾展望的文章。当然,这种“整数迷恋”也是人之常情。人有记忆,需要对某些事件的纪念。但是,记忆和纪念也要考虑成本,更无法总是生活在对往昔的追念中,于是就不约而同地逢十而祝或逢十而念起来了。
回顾二十一世纪头十年的中国法治,成绩方面,私有财产保护入宪,物权法出台(遗憾的是出台前一些重要规范遭到删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行,死刑逐渐有限制的趋势,都是重要的进展。2003年由孙志刚之死引发的收容遣送制度之废止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由于互联网空间的扩张,一些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国人“围观”审判,思考法治,权利以及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至于不足之处,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随着法治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出现了某种瓶颈化的裹足不前。例如法治理念中一些非法治内容的登堂入室,司法改革的停滞甚至局部倒退,审判权独立行使方面困境在加剧,宪政体制(人大制度、违宪审查、新闻自由等)了无进展,重刑主义观念重新抬头,法院更频繁地拒绝受理符合诉讼法规定案件,一些举国瞻目的案件反而得不到公开和公正的判决。
展望未来,围绕着法治的意识形态上的突破成为最艰巨的考验。没有这种突破,具体制度的建设就会失去方向与动力。将所有的权力都纳入宪法和法律的管辖之下,确保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遵守宪法是一个基本的也是艰难的目标。全国性的立法代表的直接选举理应在十年内实现。一种富于权威和活力的违宪审查机制也是法治与宪政的“急所”。党政官员财产公开亟待实现,否则足以动摇统治的合理性根基。从人事和财政上确保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与此同时确保下级法院独立于上级法院,这应该是困难不大、收益良多的举措。死刑罪名大规模减少,只适用于极端暴力和恶性的犯罪。言论和出版自由展现出巨大的价值,国人智慧与活力得以焕发。由于司法渐趋公正,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得到公正的解决,上访人数得以迅速下降,“维稳”上的投入每年递减,河北无需成为北京的“护城河”。
(源于:南方都市报)
我只是一只有情绪的鸡蛋
李承鹏
我特别相信一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普通交通事故的力证:就算是杀人也不会选在四周有楼、时有人流的村口,也不会选用卡车杀,随便找个道上兄弟趁其不备直接罩麻袋里扔江里也省事得多……我信了,众目睽睽以及卡车这么大成本的谋杀显然不是真相,黑社会也是社会,不笨。
可只信了一会儿。因为手贱百度一下真相,想起3月湖北黄陂一70多岁老太由于阻拦强拆,被拆迁队一棍子击中后脑勺滚落下沟,众目睽睽之下被铲车掩埋。当时还没死,老太家属跪地求饶,但现场拆迁队和警察不予理睬,就死了。如果你不相信百度,我告诉你这是人民网的,后续报道是:在媒体涌来采访时,当地政府宣布老 太太其实死于意外。还有就是,老太太并非钉子户,头天刚跟拆迁方达成搬迁协议,已清理家中物品准备搬走,没想到拆迁队提前驾到,老太有失远迎还阻拦,就死有余辜了……
可见他们是不在乎众目睽睽、铲车还是卡车的,下一次用卡丁车杀人也别奇怪。因为平时被惯坏了。也别以为卡车或铲车杀成本大,其实派专门的杀手成本才大,屁民哪需杀手龙五。另外就是,哪位见过杀手杀人时还慎重地考虑下一步怎么应付媒体,你当是宣传部门派来的吧。我们的文人最近特别爱从是否安全和优雅来为杀手考虑,我明白了,因为那个很大的背景,这样一分析,自己比杀手更安全和优雅。
这样说并不代表我认定这是一起谋杀,我只是反证知识份子有时候是荒谬的,我无权认定这是谋杀,可我也无权认定这就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在警方尸检、证人、监控录相等必须公布的第一直接证据均未公布的前提下,我说这是普通交通事故,那才叫谋杀,真相。前几天我说过决定不去乐清了,后来想像中的事情发生了:民间观察团按照警方规定路线、规定人选走访了一遍,在双规的情形下无意实现了配合警方的作用。双规观察团证明警方是正确的,花的时间比警方自证正确还要短,掌握的证据比警方还少,破案的动作比警方还要迅捷……就普交了。警方送客之后势必相当高兴,坚定了下一次仍要这么虚怀若谷,并在年底全国警界大会上推广怎么与知识份子开明沟通。祖国刑侦事业有救了,普交事业也有救了。但知识份子没救了。
中国的知识份子,现在成了姿势份子。你不能像个有骨气的知识份子那样给官家一点技术难度,也不能给它铺平道路,你不能认定这是一起谋杀案,也别一定要直奔它是普交案,这是什么逻辑。你不能认定我是坏人,就一定要说我是好人。我没抓到你学术论文抄袭的证据,就一定得宣传你是原创学术大师。我们没拿到股市黑幕的证据,就一定说深沪二市纯洁空明……那么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你们这么帅气地得出普交的,简直是警知二界普交之下的典型案例。
我跟观察团成员之一的熟人王小山(这一篇后他应当还当我熟人)说了一些网民在议论的细节:
一、警方和司机都说钱云会打了伞的,可车以四十码速度撞上人后,伞没飞出去却收紧了在车下,这是不是破坏了空气动力学。(有姿势份子赶紧推论这其实也存在着忽然又打伞的可能,姑且认为也有这种临时变卦的可能,好奇这时姿势们怎么选择性不相信警方说法)
二、超重卡车以四十码速度左转向再急刹车,后轮刹车印在哪,从照片上分明没你们说的五点四米。这世上存在一辆只有左前轮有刹车印其它三轮没有的卡车吗,神迹。也许此卡车其实是变形金刚,可随时变形为摩托车玩一玩后轮性感悬空。观察团为何不实地模拟一下四十码速度在十六米路面急转弯后再急刹车的痕迹,多简单。又听说不模拟是因为那里群众多得不好疏散,很恐怖(这逻辑有些JC)。可他们是祭奠和防警察的,你们要是说清楚来还原真相的,他们真绝对不会配合吗。
三、姑且认为群众们就不配合。那观察团从采石厂出发经华一村到寨桥村模拟车速从而得出司机一直匀速四十码,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因为观察团只看到这两个镜头(姑且不论警方提供的录相是否真实,因为看不到车牌号,但姑且认为这是真实的),但华一村到事发的寨桥村口还有一段距离,能保证从采石厂到华一村是四十码,但谁保证从华一村到出事地点还是四十码。你们预设了一个多么感人的匀速前进直至普交事故的态势。
四、尸检。是全世界所有交通事故不管是普交还是特交最直接的证据。请问,那辆实载35吨超载282%的重卡有没有在钱云会身上留下猛烈撞伤,模拟那四十码 的速度其实是无所谓的,这么重形成的冲量才重要。一根针和一把大铁锤以同样速度打向你的脸,哪个造成的伤更大——这是一干过专业的哥们给我举的例,剩下的,他笑而不语。
五、车下为什么是干的。虽警方已证明早就在下雨了,但我又注意到一个感人的推理,姿势们又说可能是撞死了人后,才开始下雨的。真泥马能找补。可厚道的王小山告诉我,经录相显示,那雨是从卡车从采石厂出发时就开始下了的。如果其他姿势一定要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那雨云是随着卡车相机行事地跑,还路边红灯绿灯地等,等车把钱云会撞完了才哗啦啦下的,我也就哗啦啦泪如雨下了。
大家就明白了,姿势们一下子就违背了空气动力学、痕迹学、力学、人体学以及天气学,就这么跨科追捕住了真相。当然可以说警方不提供这些关键证据,可你既知关键证据没到场,为什么还要证明这是普交。其它更多的疑点我不多说了,你们轻易搜索得到。
声明,我至今不敢认定这就是谋杀,但我可以分析和质疑,我看到大多数网民也只是在分析和质疑,这古怪的事情,世界上凡人类都忍不住要分析和质疑,有问题吗,该判几年,是不是要到采石厂劳改。在一个天眼不工作证人不见了证据不公布的地方,至今最靠谱的照片和视频都是从网民那里流出的,至今最理性的痕迹分析和推理也是网民那里来的……他们只是在分析和表达疑问,他们没有宣判。他们无权宣判,宣判的是警方,普交。可是你们不质疑警方普交有问题,却说无宣判权的网民们情绪有问题,这太有情绪问题。
他们为什么会总有情绪,不仅寨桥村这事,很多从中石油到高房价到物价飞涨的事情,有情绪是因为没真相,没真相是因为没证据,没证据是因为证据会缺席,证据缺席就会带来新一轮有情绪。可你们一涌而上,弄了些毛线证据,他们只是质疑,你们便说造谣,他们只是凭直觉和生活经验分析,你们便说唯恐天下不乱。你我是同胞,你为何总当他们塔利班,他们又乱着天下什么了,是不是工资太高房价太低假期长得连腰都睡疼了就把天下挤得乱七八糟了。你当他们真的像姿势们那么闲,组了一个又一个圈子互捧臭脚,哇,你可真是拥有一颗智慧的头颅。并不关心钱云会的头颅。
其实,现在说一个人情绪化是很讨巧的,因为在一个大力假装科学和理性的社会,情绪化和精神病没区别。但我确实情绪化,因为你们不知道,其实我是一个精神病,这里其实是个大的精神病院,自从得了精神病,精神就好多了。在一个连正经第三方都不敢成立,李昌钰也请不来,天眼无法储存,法律常打嗑睡,证人忽就消失……的地方,我们并非需要符合需要的真相,而是需要一个符合常识的说法,爷,你就赏一个不那么重口味地违背各学科,让我们觉得不那么火星的说法好吗。我们也就认了,就跪安了。和以往一样,随后人群旋风般散去,等待下一个街口。
还有一种老姿势份子的说法是网民在刷文革大字报。四十多年前那件事你可问袁腾飞,那是自上而下发动的,是国家拨款搞运动。现在是自下而上屁民顶起的,自费反映他们看到的点点碎片,以前是让大家只有一个说法一种梦想,现在是可以多个解读不同梦想。二者有毛关系。他们很可能说的不是全貌,可警方都拿不出全貌时,你们拿出一个这国家的全貌范本给我们学习写作。也别说谁谁人品好,性格好,还看金刚经——好人就一定做好事吗,开宝马的一定是好人吗,看金刚经的就得道了吗。我现在桌上,就摆了一本金刚经,可我和我妈都不敢说我是好人,泥马也别说我是好人。好人?你告诉我红岩上面怎么会诞生一甫志高 先生。
我早知观察团得不到真相,可我不认为这有什么错,他们去了就是一种值得鼓舞士气的精神,是一次探索。我也帮王小山辟个谣,他确实没收二百万,其他的我以为也不会收,大部份网民也不会把这当真。可有姿势们拿这个N分之一说法中的某一个特别不靠谱的来反击,真的很小儿科。四川话里有句“抓屎糊脸”,就是指双方吵架,甲本来只提醒乙随地吐痰不文明,乙却大叫:哇,你居然污蔑我强奸妇女。路人们一看乙当然是不可能强奸妇女的,就集体不相信甲,义愤填膺地谴责甲。这就是使劲把事情往不利于自己的地方说,把说法搞夸张,然后有利战局的好转……的战术,小时候我们都玩过的。还有个特别像官方发言人的强势说法:你得拿出证据,不要有罪推定。不要有罪推定是指法院和政府对个人的,个人当然有权对官家或司法进行有罪质疑,如果这都不行,那尼克松就不要水门事件,克林顿就不要在压力之下说莱温了斯基了,直接把记者们办掉就行。
观察团里王小山是可以的,除了有一句话的表述稍有普交倾向性,于建嵘是明智的,他除了对那么快出台民间结论表示不解外,更关心的是土地本身。对于这些正常的选择我无话可说,这是每个知识份子的权利和学术着重点,可千万不要急于定性这是普交,公民观察团连最基本的证据都没看到怎么认定是普交,你要说是普交,我就要说公民观察团是公交。
我的观点:我不敢认定这是谋杀,我不敢认定这是普交,但我会更多地去质疑有官家背景的开发商和拆迁队,更少地去质疑村民和网民们搞了手脚。我甚至都不太指望个案的真相,因为我知道它可怜地将如你的房子你的油价你的女人你的工资医保那样永无真相,但我要去关心大范围的中国土地问题就会碰上钱云会这个缩影,要绕开他,我可就正如姿势们说的那样太不冷静了。这时,你肯定要说,你丫不是也有倾向性吗。是的,我丫是有倾向性,可你们丫中国知识份子不是很爱引用村上春树那句在耶路撒冷城墙下的:在鸡蛋和城墙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这边。
因为没有证据,没有真相,我真无法认定,但我不能装乖,我站在鸡蛋这边。因为我本身就是一只鸡蛋,我不存幻想,你让我站城墙那边,我很快完蛋。我是一只情绪化的鸡蛋,当然得不到真相。可不情绪化的姿势们给大家试一个,拿来真相。
(源于:李承鹏博客)
钱云会之死为其他维权人士敲响了警钟
刘逸明
钱云会死后,有网友在网上图文并茂地发布了钱云会被工程车碾死的文章,里面的图片可谓惨不忍睹。图片上,钱云会横躺在路中间,脸向下贴着马路,双手手肘弯曲,像举起双手的姿势,颈部刚好被压在一辆巨型的工程车前轮轮胎下。此情此景迅速引起公众舆论的强大反响,主流媒体也开始跟进报道。
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乐清警方迅速回应公众,并得出了钱云会之死系意外死亡的结论。令乐清警方始料未及的是,该结论一下,更加引发了公众的愤怒,绝大多数人均认为,钱云会之死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为了加强乐清警方结论的可信度,作为上级的温州警方迅速介入此案,虽然很多人都期望温州警方能改变案件的定性,但之后的结论却如出一辙,仍然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现年53岁的钱云会系乐清蒲岐镇寨桥村人,2005年当选村主任后,因土地纠纷问题带领村民上访。在5年的上访过程中,先后3次被投入看守所,2005年4月被判刑。钱云会在出狱后,依旧在网上不断发帖揭发当地政府的违法征地情况。显然,在乐清官方的眼中,钱云会无异于眼中钉、肉中刺。
曾有乐清当地的人士在网上透露,钱云会是被“有些人故意害死的”,显然,只要是熟悉中国当前这种社会生态的人都会认为其说法可信度相当高,因为在全国各地几乎都不乏官员打击报复维权人士的事情。虽然绝大多数人都宁愿相信钱云会是死于谋杀,但谁都不希望他真的是死于谋杀,因为这太可怕了。
正在很多人对钱云会的死因模棱两可的时候,乐清当地先后有两位村民声称目击钱云会被人按在车轮下碾死。至此,更不会有人相信乐清、温州两级公安机关对钱云会死因所下的结论。不过,此事可谓充满了戏剧性,在两位目击证人被警方控制之后,再度面对媒体时,却纷纷称自己是被人收买才撒下了钱云会被人谋杀的弥天大谎。
温州警方口口声声称钱云会事件只是一起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事实上,从当地警方在事后如临大敌,不遗余力地控制目击证人和钱云会家属,以及限制媒体进入事发地采访和驱赶民间独立调查团体的情况看,这起事件绝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虽然一般人无法掌握钱云会死因的关键证据,但此事有太多太多的疑点促使着公众往钱云会极可能是死于谋杀上面想。
钱云会惨死一个星期之后,有乐清当地的知情人士再爆猛料,称钱云会和另一位村民在钱云会死亡前20天左右,均受到官方的死亡恐吓,同样受到恐吓的村民在钱云会死后感叹,没想到钱云会真的死了。时至今日,这位村民每天都不敢回家睡觉,因为警察每天半夜拿铁棍撬他家门,其他村民也证实了此说。
为了揭开钱云会死亡真相,包括民间组织“公盟”在内的多个团体纷纷奔赴浙江乐清,亲临事发地调查此事。第一批公民调查团包括许志永带队的“公盟”调查团,于建嵘等人为代表的学者调查团,以及王小山和网友组成的媒体调查团,还有张永攀、屠夫、刘德军等参与的公民记者调查团等。不过,不到几天时间,这些调查团便在官方的压力下纷纷撤离乐清,继续留在当地的民间独立调查人士极少。公民记者郑创添称在当地寻找真相非常困难,要见一个人都非常不容易,需要见的人要避开好几个村才敢跟他们见面,可见,寨桥村已经被当地警方封锁得如同铁桶一般。
面对汹涌的舆论,中国宣传部门私下里向各大媒体下达通知,以“禁止记者到异地采访”为名,要求主管部门阻止记者在乐清采访,之后,各地记者相继离去,只有中央电视台记者频繁地出入钱家。显然,不让媒体记者去自由采访报道是一种做贼心虚的表现,倘若当地警方能问心无愧地称钱云会是死于交通事故,何必对记者和公民调查团如此畏惧?
许志永所带领的“公盟”调查团在打道回府之后,迅速写出了关于《“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并公布于自己的网站上。“公盟”的这份报告作出的结论和官方并无二致,依然是将钱云会之死认定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死亡。该报告迅速引起了官方主流媒体的注意,纷纷引述该报告的内容作报道来证明官方结论的公正性。不过,民间调查团成员之一的张永攀却在事后发表声明,表示该报告只是许志永的个人报告,他对报告的内容不认同。在他看来,此事依然疑点重重,许志永在乐清停留的时间非常短,匆忙地下结论显得过于草率,而且报告中缺乏严密的论证。
面对这起疑云重重的案件,著名法学家贺卫方也忍不住在自己的博客中发文称:“假如政府本身与这起事件的发生有着脱不开的干系,假如相关证人以及受害者家人受到政府控制和威胁,假如政府试图封杀人们的议论,假如中立而权威的第三方调查受到阻挠,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地怀疑,钱云会之死就很可能是一起谋杀,而凶手很可能就是当地政府!”显然,和贺卫方持相同看法的人占绝大多数,不管官方将钱云会死于交通事故的结论重复多少遍,民众心目中依然有自己的答案。
在中国,随着强制拆迁、强行征地的事件日益增多,为此而上访的民众也数不胜数,钱云会就是因为村里的土地被强征而坚持上访的一位执着维权人士。他的惨死不仅带给了他的家人莫大的悲伤,也给公众,尤其是其他访民带了了深深的忧虑。黑龙江访民刘杰在网上撰文,称“钱云会的今天就是访民的明天”,倘若钱云会真的是死于谋杀,而此事最终又不能真相大白于天下,我敢断言,钱云会绝不是最后一个被碾死的维权人士。
果不其然,在钱云会死后10天不到的时间里,河南正阳县也于2011年1月3日发生了一起维权人士被工程车碾死的惨剧。当天上午9时许,该县水利部门和施工单位让三辆挖掘机强行同时进行施工,并派出了二、三百人到现场对阻止者进行威胁,但还是有八、九名女村民冲到挖掘机前阻止施工,其中李莉被挖掘机的尾部撞倒,后被碾死。很多施工人员在目睹此情此景时,竟然还面带微笑。
虽然和李莉一道的其她女村民眼睁睁地看着李莉是被工程车故意碾压致死,但当地官方的结论却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故。李莉之死和钱云会之死虽然不完全相同,但依然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两件事虽然官方均已定性,但民间的看法却与官方大相径庭。
如今,钱云会的尸体已经灰飞烟灭,没有太多的资料供民间人士去调查研究,只有一些雪泥鸿爪供人们去凭吊。官方势必将此案定为铁案,不过,只要有人真正目睹了事件过程,相信终有一天能掀开此案的神秘面纱。钱云会和李莉被碾死事件再次让人感觉到中国实现民主的紧迫性,没有一个尊重普世价值的制度环境,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钱云会或李莉,在公民社会日益壮大却依然不够强势的情况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源于: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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