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零八宪章月刊 第23期


《零八宪章》半月刊  总第23
20115月(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论坛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卷首语
向着集体维权、联合维权与政治维权的方向前进!
——我们的“五一”献词------------------------------《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文本
公告天下
立即释放王荔蕻,停止人权迫害!--------------------------------《零八宪章》论坛
就北京人权捍卫者王荔蕻被逮捕的严正声明-----------------------------------维权网
王荔蕻被逮捕维权网呼吁释放 当局被指对维权人士用刑----------------------乔龙
德国笔会和独立中文笔会420给德国总理默克尔夫人的信--------廖天琪等
国内陆续多位高官抨击迫害法轮功------------------------------------------------李元翰

执政党观察
欢迎温家宝讲话,欢迎《人民日报》的好评论!------------------《零八宪章》论坛
“最好的行动就是奋斗”--------------------------------------------------------------温家宝
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 ----------------------------------------《人民日报》评论部
解读人民日报吁包容异质思维:当前气氛下意义重大-----------------------------郑浩
《人民日报》为何突然转向为人民说话?-----------------------------------------祝振强

特别关注
艾未未入选《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
网络疯传的艾未未政治言论---------------------------------------李晓苏
艾未未受酷刑认罪?中国人权揭黑幕 --------------------------------------------- 
江苏演唱会高呼艾未未广州现挺艾涂鸦------------------------------------------

李庄墙报
重庆检方就李庄漏罪提起公诉 回应管辖权问题-----------------------------------阙影
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庄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李庄“漏罪”案审判长答疑---------------------------------------------------------新华网
李庄案今开庭无论成败与否均将载入史册-------------------------------------------周西
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陈有西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贺卫方
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陈有西

宪章时评
林昭的悲剧还会在中国重演吗?----------------------------------------------------蔡慎坤
“红歌潮”——“透过现象看本质”----------------------------------------------李悔之
爆料:许多低价房定向分配给了大机关-------------------------------------------任志强
“黑监牢”的罪恶何时才能结束----------------------------------------------------徐明轩
朝鲜饥荒金正日挥霍,中国支援粮食是为救灾民的命-------------------------马鼎盛
收入增加怎么成了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三刀柔情
著名律师滕彪获释 鲍彤吁关注律师人权--------------------------------------------骆亚

宪章论坛
“只有加上民主,中国才能前进一步”-------------------------------------------王德邦
中国腐败,让亡国亡党持续发生…-------------------------------------------------巩胜利
讲真话需要民主的环境----------------------------------------------------------------邓聿文
社会良序更多依靠社会自治与自律-------------------------------------------------俞可平
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茅于轼
中国当务之急是制约权力和资本----------------------------------------------------孙立平
公推票决,不妨由下而上--------------------------------------------------------------
李庄漏罪案的法治意义-----------------------------------------------------------------
欧美政权为什么不害怕被推翻?----------------------------------------------------蔡慎坤
胡耀邦之子批改革“与民争利”----------------------------------------------------胡德平

好书推介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连载二)------------------------------张祖桦

敬告读者-------------------------------------------------《零八宪章》编辑部



卷首语
向着集体维权、联合维权与政治维权的方向前进!
——我们的“五一”献词

《零八宪章》编辑部

今天是2011年的51,是国际劳工的节日,当然也是中国劳工的节日,我们首先向全体工业劳动者表示节日的祝贺和慰问!与此同时,我们也向农业劳动者、向服务行业的一切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表示我们的敬意和慰问!
今天,当我们过节的时候,似乎意味着放假、意味着外出游玩,并引以为天经地义。但实际上,这个节日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劳动工人通过艰苦的“集体斗争”得来的。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个节日是为了纪念125年前芝加哥工人的胜利维权斗争而设立的。
众所周知,在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中前期,当近代工业化生产刚刚拉开序幕的时候,新诞生的资本主义工厂制度意味着工厂主对广大劳工的超强剥削和压迫。不仅工人的工薪低廉,福利待遇很差,而且一天工作1215个小时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也因此,从19世纪中期开始,西欧北美等地的劳工阶级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维权运动。他们通过游行示威、集会罢工等集体斗争方式要求缩短工时、增加福利、改善待遇。188651,美国芝加哥的四万多万工人走上街头举行总罢工,要求执行每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制度——芝加哥工人的罢工斗争迅速得到了全美一万多个企业的几十万工人的罢工响应。在劳动工人的团结抗争下,“争取8小时工作日”的维权斗争最后终于取得胜利。1889714,第二国际巴黎成立大会为纪念这次罢工,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工节”。由此可见,“五一”——不仅意味着放假休息,更重要的是,它是广大劳工维权者的节日,是维权斗争胜利者的节日。我们也因此向125年前的芝加哥工人和美国工人表示我们诚挚的敬意和缅怀!
1949年,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取得执政权后,在宪法上确立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并在比较长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工人比较好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农民相比较)。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来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权贵资本化,中国国有企业的工人同胞日益丧失了他们曾经拥有的某些优势待遇——被解雇、被下岗、被失业以及在岗者的超工时劳动现象,已经成为中共“十五大”以来国企工人的命运常态;大量国有资产流向权贵集团及其附庸势力的腰包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中国特色”。在此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说法在今天只具有令广大工人同胞感到特别痛心的讽刺意义!
不仅如此,在中国日益扭曲变形的“改革开放”年代,还诞生了一大批来自农村的打工者群体。他们去到大中城市,去到东南沿海的各个工厂车间从事最底层、最艰苦的劳动,获得的却是最廉价、最微薄的收入。当执政者洋洋自得地骄傲于中国变为“世界工厂”的时候,却不知道这些“血汗工厂”正在把来自广大农村的“农民工”群体变为两个世纪前的“血汗工人”,他们的生存环境、居住条件、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甚至赶不上两个世纪前的欧美劳工,也因此,在2010年的春天我们才会看到富士康一类的公司发生了年轻职工连续跳楼自杀的悲剧……
由此可见,伴随着执政党翩翩起舞的“红歌”主旋律,有着“领导阶级”冠冕的数亿中国工人却在日益边缘化——不仅老的公有制企业的工人已经严重边缘化,而且,新生的以农村户口为背景的城市打工阶级就根本享受不到法定的“国家主人”待遇(宪法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甚至在好多血汗工厂里,一线工人甚至享受不到国家法定的五一长假——中国工人阶级就像“破落户”一样,完全沦落到像机器一样被任意操控、摆布的命运!

这种局面当然需要改变!
这种局面当然必须改变!

怎么改变?
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是勇敢维权。
维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如维护节假日休息权、八小时工作权、加班付酬权、劳动保护权等等。当这些权利受到伤害和侵犯的时候,工人同胞必须起来抗争,而不是一味忍让,甚至以自杀的形式来进行“超极限忍耐”!

第二是必须成立自治组织——即独立工会,走集体维权、集体谈判的道路。
中国的公有制企业虽然也有工会组织,但这些工会早就变成了只收会费的官僚衙门。在工人利益受侵犯时,官方工会不仅难以出面维护广大工人的利益,反而会助纣为虐,站在工人的对立面,要求广大工人“听党的话”,服从所谓“国家大局”,“集体大局”——这种完全官僚化的工会组织当然是靠不住的。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三资企业,工人阶级必须建立起名副其实的“自治”组织,如“自治工会”、“自治联合会”等等。依靠这些自治组织,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游行示威乃至于罢工等集体维权、集体谈判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这是维护局部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关键。

第三是走“联合维权”的道路。
由于执政党正在进行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权贵资本主义改革,不仅广大工人的利益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伤害,而且广大农民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利益也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伤害——尤其是由于在农村征地、在城市拆迁而导致大量的利益受害者出现,并引发每年几万甚至几十万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工农阶级就应该走“联合维权”的道路,不仅工人阶级内部、各行业之间要造成相互呼应、联合维权的局面,而且各产业之间也要造成相互呼应、联合维权的局面。只有形成“民众的大联合”,才能对抗“官僚权贵的大联合”,才能将劳动大众的维权事业推向更好的局面。

第四,是走“立体维权”的道路,从经济维权向政治维权的方向前进。
由于缺少政治体制改革,由于民主政治的长期缺位,导致中国官僚权贵阶级可以肆无忌惮的掠夺全体劳动者和全体民众的财富,也因此导致大量的维权事件的发生。但综观全局,发轫于本世纪初的当代中国维权运动还大部分停留在“经济利益”的博弈阶段,还停留在具体的受损利益的维护抗争上,还没有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中国工人阶级要彻底摆脱“被边缘化”的地位,中国工农大众要想彻底摆脱被摆布、被主宰、被支配的地位,就必须从“经济基础”方面的维权提升到“上层建筑”方面的维权,就必须从政治方面的“矮子”成长起来、站立起来——只有从政治上站立起来了,官僚贵族阶级装腔作势的“伪善”嘴脸,才不得不变成讨好民众的“真善”嘴脸;只有民主政治实现了,中国劳动大众才会有幸福的前景和美好的明天!

令人欣慰的是,在我们为中国劳动大众的民主维权事业竭力呐喊与鼓呼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中国好多地方的维权抗争事业正在走集体抗争、联合抗争的道路。
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以来,各地发生的大规模维权抗争事件都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横向联合——不仅事件发生地的利益相关者群起抗争,而且广大网民、学者、法律工作者都不同程度的介入。在部分地方发生的维权事件甚至取得了局部胜利,如广州、深圳、重庆等地的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就导致一些地方当局的有限让步。
而最新一起比较成功的维权事件则是十天前发生在上海的集卡司机罢工事件。由于集卡司机们坚持抗争,也由于上海地方当局的相对理性和明智,使得这起罢工事件几乎达到了互利双赢的效果。尤为鼓舞人心的是,在这一罢工事件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位“墨镜哥”发表演讲声援上海集卡司机罢工的事情,这位“墨镜哥”公开宣布成立“中国产业工人联合会”,号召大家起来反专制、反腐败、反官僚主义。认为“我们的麻木只能使他们(指执政者)更嚣张,我们的软弱只能使他们更疯狂”,“只要人们都站起来了,他们就会倒下去”……
在这里,我们既向勇敢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维权劳工表示我们的敬意,也向那些善意回应维权劳工正当诉求的地方政府部门表示我们的敬意,我们认为这种互利共赢的局面才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有效途径!
    当然,我们更应该向那位呼唤人们起来抗争的“墨镜哥”表示我们的高度敬意!我们希望中国产业工人能够实现横向的联合,希望广大劳工劳农能够实现横向的联合——通过“联合维权”、“立体维权”、“政治维权”来推动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凯歌行进,从而为中华民族奠定幸福和平的永久根基。
    最后,我们也善意的提醒执政党,你们曾经自诩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2001年开始,你们又大言不惭地以“三个代表”自居,但地球人都知道这些都是很伪善的,就连你们自己也非常明白这只是在忽悠劳动大众,忽悠广大人民。你们的目的,说穿了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掠夺于人民大众的既得利益并梦想一世而万世的传承给你们的子子孙孙。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背叛——既是对中国工人阶级的严重背叛,也是对劳动大众和广大人民的严重背叛!根据古今中外的无数历史经验:一切的背叛都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为了减少你们因为自己的严重背叛而可能付出的严重代价,我们认为执政党必须洗心革面,励志图新,迅速果断的启动政治体制改革,走民主化道路,还利于民,还权于民,则中国的未来必是互利共赢、皆大欢喜的局面——不仅执政党有机会赢得人民的谅解,还有机会继续执政!
但执政党如果一意孤行,坚持将背叛工人阶级、背叛人民的“特色”事业进行到底,那也没关系,毕竟1886年的芝加哥工人为全世界的工人阶级作出了榜样,毕竟各行各业的中国劳动大众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行走在“集体维权”、“联合维权”和“政治维权”的道路上。尽管2011年的春天不是“1979年的春天”,也不是“1992年的春天”,尽管有很多民主维权人士在这个春天里遭遇种种的黑暗和高压,但谁又能阻挡民主与变革的洪流呢?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我们深信,不久的将来,自由的呐喊必将响彻中华大地!
我们深信,不久的将来,民主的旗帜必将席卷世界的东方!

《零八宪章》编辑部
2011.5.1.


零 八 宪 章

2008129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公告天下
立即释放王荔蕻,停止人权迫害!
                零八宪章论坛”

420,王荔蕻女士终于被中共北京当局以“寻衅滋事”的名义逮捕了,这一严重事件不仅是中国法治史上的黑暗与耻辱,也是中共执政史上的黑暗与耻辱——“零八宪章论坛”因此向中共北京当局提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宪章论坛”认为,王荔蕻女士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中国公民。长期以来,她关心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关心中国的民主进步事业,积极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后奔波呐喊于“邓玉娇”案、“结石宝宝”赵连海案以及这样或者那样的“黑监狱”案。在福建三网民因维权被捕入狱后,她积极奔走营救,先后十八次致信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要求福建地方当局尊重宪法和法律,保护“三网民”的“言论自由”权。2010416,“三网民”案开庭时,她亲自带领众网友前往福建马尾地方法院“围观”,为“三网民”寻求“公平正义”,为广大民众寻求人权保障。今年3月中旬,在解除软禁状态后,她又不顾个人身体状况,前往河南探望因维权而系狱的田喜和王译……
不仅如此,在推进中国民主转型的道路上,王荔蕻女士还表现出卓越的政治见识和广阔的政治胸怀。20108月,中央政府总理温家宝深圳讲话后,王荔蕻还与陈子明、胡石根、滕彪等多位民众维权人士开会讨论温的讲话,积极“挺温”,认为温家宝有关政改的讲话应该充分肯定,不能因为他是共产党的总理就一概否定,主张“一切有利于中国民主变革的人和事,都应该欢迎”。
但这样一位关心中国法治、关心公民权利、关心社会进步、包容执政党改革力量的国家公民却被自诩“三个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所不容。长期以来,王荔蕻受到有关当局的多次骚扰和软禁,人身自由和基本公民权利受到官方的种种侵犯,2010108还因为参加庆祝刘晓波荣获诺奖的活动而被行政拘留8天。这一次,北京当局更是明目张胆、有恃无恐地将王荔蕻女士逮捕入狱!
 “宪章论坛”注意到,2011年春天以来,出于对北非中东等地“茉莉花革命”影响性的恐惧,执政党无视中国宪法有关“保障人权”、“建设法治国家”的规定,背叛建设“民主、文明、和谐”社会的公开承诺,无视民间社会的批评和国际社会的谴责,以超法治的强权力量对中国民主维权人士发动了空前规模的镇压浪潮——仅2月中旬以来,就有刘贤斌、艾未未、滕彪、古川、陈卫、冉云飞、丁茅、朱虞夫、魏强等数十位民主维权人士被失踪、被劳教、被逮捕、被判刑,中国的政治黑暗和人权侵犯已经到了1989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历史时期!
 “宪章论坛”认为,这种反人权、反法治的国家行径是非常危险的,以超法治的强权力量来打压民主维权人士不仅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而且是不得人心的。它不仅难以阻挡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历史进程,而且会召唤更多的中国公民加入到伟大的中国民主维权事业中来!
 “宪章论坛”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世界人口最多国家的执政党,应该高瞻远瞩、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检讨反省自己的历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面对中国人民有关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宪政的正义诉求。在地球上的独裁者越来越少、专制政权日益没落、民主自由之花盛开五洲四海的情况下,果断放弃一党专权,果断启动政治改革,果断推进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才是执政党起死回生、重建第二生命的唯一出路!
 “宪政论坛”认为,中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是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的事业,是一项伟大的、前无古人的事业,这样伟大的事业需要团结一切体制内外的进步力量来做共同努力和共同奋斗!一切扩大矛盾、制造对抗、肆意镇压的政府行为都必须果断停止!也因此,“零八宪章论坛”强烈要求北京当局:

第一,立即释放王荔蕻女士,并致以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第二,立即释放刘晓波、刘贤斌、艾未未、滕彪等等被判刑、被逮捕、被失踪的民主维权人士,并致以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第三,立即停止一切人权迫害,果断推行政治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

       最后,“零八宪章论坛”向王荔蕻女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为中国民主维权事业做出无私奋斗和牺牲的中国公民致以崇高的敬意!!!

——《零八宪章》论坛
2011422

“维权网”:就北京人权捍卫者王荔蕻被逮捕的严正声明

北京著名人权捍卫者王荔蕻女士于420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批准逮捕。“维权网”对这种公然打压人权捍卫者,镇压维权运动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
321晚,王荔蕻女士被朝阳区警察从家中带走并被抄家。家属一个月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告知文书,只是经过多方打听,才了解到她已经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被关押于朝阳区看守所中。421,王荔蕻的家人从朝阳区公安分局预审处得知:420下午王荔蕻已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警方称《逮捕通知书》已经寄出给家属。
王荔蕻女士195510月出生于青岛,在北京读小学和中学,19754月赴陕北延安插队,197810月至19827月就读于延安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回到北京,在北京市人大机关工作。1991年起离职。长期以来,王荔蕻致力于改善中国人权状况、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积极投身于中国公民维权活动。近年来,她先后参与关注声援湖北恩施“邓玉娇案”、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案”、李春霞自杀案、北京上访民众及“黑监狱”现象等等。在福建发生三网民因发帖被抓案后,王荔蕻积极奔走营救,从20091242010213,她陆续给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写了十八封公开信,反映福建发生三位网民被控涉嫌“诬告陷害罪”的事件,建议孙春兰督促下面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监督政府公职人员的权利,释放三网民。她还在2010416“三网民案”开庭时,亲自前往福州围观声援三网民。
王荔蕻女士的维权活动揭露了地方当局违法侵权的丑行,促动了官僚集团的利益,激励了民间维权群体,因而招致权贵集团和地方黑恶势力的仇恨。王荔蕻女士也因此经常遭到监控、软禁与传唤。2010年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她因参与庆祝而被行政拘留8天,随后就一直被软禁,直到今年元月下旬才获得人身自由。之后不久,王荔蕻女士就前往河南探访系狱的艾滋病维权人士田喜和被劳教的维权人士王译。在王荔蕻女士从外地奔波刚刚回到北京不久,朝阳区警方就将她抓走。
就在警方到达王荔蕻女士楼下时,面对着门外的警察,王荔蕻女士在推特上给朋友们的最后留言是:“晚安,我的在监狱、看守所、拘留所、黑监狱和不知道哪里的朋友们!感同身受!体会着你们所处的黑暗、寒冷、孤独、压迫、痛楚和对家人、朋友的牵挂!也感受着你们的坚强!希望我们对你们的爱与思念能够穿越所有的障碍,包围你们,依偎。让你们知道——心心念念,我们和你们在一起!楼下有警车,说一会儿国保要找我谈话。可能会被带走。请各位推友保重。如果晚上回不来就是进墙里休息了。保重!”
王荔蕻女士因为积极捍卫人权,推进法治,竟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这是对人权捍卫者的公然打压,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各会员国“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违反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捍卫者宣言》“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在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如本宣言所提促进和保护人权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援引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在这些权利遭到侵犯时得到保护”;也违反了中国《宪法》中的“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王荔蕻女士被关押一个月,家属居然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这属于典型的任意羁押,严重违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对王荔蕻女士的逮捕也与中央一再倡导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与构建法治国家精神相违背。因此,“维权网”强烈要求中国当局: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王荔蕻女士,停止对中国维权人士的一切打压行径。
二、真正兑现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与中国自己制订的《宪法》中有关“尊重与保护人权”的条款,切实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三、依法追究那些假借公权力肆意侵犯人权、打压维权人士的官僚,依法对被侵害者做出国家赔偿。

维权网
2011421

王荔蕻被逮捕维权网呼吁释放 当局被指对维权人士用刑
RFA

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本周被检察院以“寻衅滋事”正式逮捕。引起海内外各方关注。维权网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当局镇压维权运动。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维权人士称,近期被囚禁的维权人士受到酷刑,获释后,非常低调。
她的儿子先生星期五对本台说,本周四致电公安局获悉此事。
“我打电话问了预审处,前天下午已经去了检察院,通知书这两天应该收到,今天我还没收到。我要去我妈那块看一下,因为我现在不住我妈那边了。”
王荔蕻自321被公安带走至今,亲属没有收到过任何法律文书,后通过多方打听,才知她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先生说,在此期间多次向警方查询,但对方一再推诿。
“我会联系你,我会联系你,根本就不联系。我请了刘晓原律师,跟他说了,他说,我们下周去朝阳看守所。上次去了一次,不让见。”

先生说,母亲身体不佳,担心在看守所得不到良好治疗。
回答:心脏不好,腰不好。
记者:你们有没有给她送药去?
回答:药不让送,里面有医院。

最近刚获释的刘晓原律师告诉记者,在4月初已接受委托,担任王荔蕻的辩护代理,对具体情况不愿多说。
刘晓原:我早就已经接受了她的委托,在四月初就接受委托了。
记者:您准备什么时候去看守所看她去?
刘晓原:我们去过一次没有让见。下一次什么时候去,我可能要具体和她儿子商量一下,我也看我的工作安排。王荔蕻的案子,你可能有些事最好是采访她的家属。你也知道我刚刚出来,有些事搞不好哪天我又。。。。。。不好直说。

长期致力于公民维权的王荔蕻,自刘晓波获2010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后,至今年一月下旬,被当局禁止出门三个月,期间被逼写“保证书”。
而在网友号召“中国茉莉花革命”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再度被限制自由。316“解禁”后的第二天,启程前往河南,探望两位维权人士田喜和王译。还留下五百元请狱方转交给田喜。

王荔蕻也关注“福建三网民” 范燕琼、游精佑及吴华英,为他们提供协助及声援。吴华英赞扬王荔蕻一直在捍卫公民权利。
“王大姐她是一个很热心的公民,只要看到哪个地方有不平,她都会挺身而出,从来不顾及个人。总的来讲,她一直在捍卫一个公民的权利。我也很感动,因为在这个期间,特别是在我自己本身涉入三网民案件当中,她所做的那么多的事情,我特别特别的感动。”

她同时感叹,不知如何帮助身陷牢狱的的王荔蕻。
“现在我却不能为她呼吁。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难受也很惭愧,我也不知道,对这种现状也特别的无力。”

王荔蕻被捕引起各界关注,网友说,王荔蕻做的都是好事,怎么会“寻衅滋事”?《维权网》发表严正声明,表示强烈抗议。同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王荔蕻,停止对中国维权人士的一切打压。

另据一位担心被当局报复的维权人士告诉记者,茉莉花行动以来被关押的一批维权人士,在囚禁期间遭到酷刑,许多人在近期获释前又遭当局警告,不得对外界透露内情。这些人士包括仍未释放的维权律师滕彪、唐吉田、或最近获释的江天勇、八九民运人士李海等。
记者当天致电刚获释半个月的李海,询问他的身体状况,但回答非常简单。
记者:您现在身体状况怎么样?
李海:还好,还可以。
记者:后来去医院检查过吗?
李海:也查了查,现在还行。
记者:有没有后遗症之类的?
李海:还行吧,还好。

记者又致电江天勇,手机关机,他的妻子金变玲的回答也非常简单,而透露的信息,耐人寻味。
金变玲:还好,就说挺好的。
记者:听说他在里边受了些委屈?
金变玲:嗯。
记者:他在里面有没有去医院看过?
金变玲:他有药吃。他高血压,他必须天天服药。
记者:有没有后遗症?
金变玲:这不方便说。他对大家关心他,他表示感谢。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国内陆续多位高官抨击迫害法轮功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将近12年,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一直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谴责。与此同时,中共体制内陆续有多位高官站出来公开抨击迫害法轮功,指出这是中华民族的巨大灾难,要求立即停止迫害,并对元凶江泽民追究刑事责任。
1999720号,江泽民全面开动中共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确认至少有34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老人和妇女各占大半,使用酷刑达40种以上,数千学员遭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数万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遭关押劳教、暴力洗脑的学员不计其数。
前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袁红冰指出,中共是一个国家恐怖主义的黑手党集团,对法轮功群众進行比纳粹对犹太人还残酷的迫害。
今年是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和平上访12周年,前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表示,法轮功在全世界得以弘扬,唯独在中国大陆遭到迫害;中共迫害法轮功将会作为反人类的冤案载入史册。
鲍彤(前赵紫阳政治秘书):「我认为这个完全是欲加之罪。由一个人,江泽民,出了一个指示,最后由一个人大常委来通过一个法律,来对付一个组织,我觉得这个事情啊,是一个很大的、很大的错误。我想他自己再考虑这些问题他也会后悔的。为什么好事情不做,偏要做那些坏事情?难道共产党到现在还不知道镇压法轮功镇压错了?」
除了前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在国内公开反对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还有前人大副委员长丁石孙、前新华社副社长李普、前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杜光、前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等人。
另有一些官员出走海外谴责迫害法轮功、公开声明退党,其中包括沈阳市委宣传部联络部长张凯臣、山西省科技专家协会秘书长贾甲、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政治参赞陈用林、国安部对外谍报官李凤智、天津市公安局610官员郝凤军、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等官员。
全国第九届、第十届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原北京大学校长丁石孙教授,曾在2004年人大常委会上就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提出异议。
前新华社副社长李普表示,朱鎔基已经解决好了的,但是江泽民跳了出来,一意孤行要镇压。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是犯法的,不仅违反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且迫害死那么多人,又触犯了刑法。这个罪大了!
前中央党校教授杜光表示,共产党镇压法轮功纯属「蠢人干蠢事」,不仅迫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而且违背了国家利益,丧失民心,对中共自己是沉重的打击,破坏了自己统治的合法性。
而前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指出,中共极权专制造成了迫害法轮功的灾难。「这极权对我们中华民族是灾难。极权主义会造成文化大革命,极权主义你继续下去,那么我们今天六四的灾难、法轮功的灾难;如果我们再继续下去,后面还会灾难。」
汪兆钧在致胡温的万言公开信中提出,中国当今最迫切的是:「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当时决定镇压的决策者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给予国家赔偿。」
据香港《前哨》杂志披露,江泽民自知死期不远,去年起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这一辈子做过终生后悔的两件蠢事之一是镇压法轮功,为自己平添了几千万对立面。
外界分析指出,中共历来人走茶凉,谁也不愿意背负历史包袱,如果更多官员表态反对迫害法轮功并采取行动制止,江系势力也翻不了天,而这正是江泽民最担心的。

新唐人记者李元翰、薛莉综合报导。


执政党观察
欢迎温家宝讲话,欢迎《人民日报》的好评论!
——《零八宪章》论坛

最近一段时间,从执政党那里传来了一些好的声音——
428,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马来西亚与部分华侨座谈有关“辛亥革命”的话题时,充分肯定了“三民主义”,他说: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族独立、民主自由和民生幸福的目标,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纪念孙中山先生,就是要发扬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天下为公’和‘博爱’精神,齐心协力把中国建设好。”在与《光华时报》(由孙中山先生亲自创办)负责人交谈时强调“唯有民主、科学、求是的精神才能救中国”,重申“要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改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
在座谈会的最后,温家宝特别强调:“孙中山先生去世时留下遗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纪念孙中山先生最好的行动,就是奋斗、奋斗!,孙中山先生遗愿一日不能实现,我们就奋斗不止!”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人民日报》评论部发表了引人注目的评论文章《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文章先后引用伏尔泰、鲁迅、毛泽东、邓小平的有关论述,强调“百花齐放”、“多元”并存,对“不同即敌对”的思维,对以“诽谤定罪”、以权力压制不同声音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提醒执政者以“宽容心”对待不同的声音和意见,尊重公民表达权,从而“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
我们认为无论总理先生的讲话,还是《人民日报》的前述评论都是应该肯定的,都是应该嘉勉表扬的。就总理先生而言,自2007年春天以来,他有关普世价值、有关政治改革、有关社会公平正义、有关人民幸福尊严的讲话是一贯的,我们一点也不意外。只是这一次,总理先生又强调了“行动”,强调了“奋斗”,我们由衷的欢迎!我们不仅希望总理先生能够牢记孙中山先生的遗愿,并以实际行动为中先生的未竟事业而奋斗,我们也希望包括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在内的其他几位执政党的领袖们能够同样重温孙中山先生的遗嘱,并与温家宝先生一起团结朝野上下,共同为中先生未竟大业而奋斗!

就《人民日报》而言,为“人民”说话,本是题中应有之义——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事情。但由于长时间充作做“党的喉舌”和“党的婢女”,经常发出一些欺骗人民、对抗人民、甚至背叛人民的声音(如1989年的4.26社论),结果导致自身与“人民”之间的严重疏远和隔膜。但如今能够迷途知返,能够认识到“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和多变的时代”,能够认识到“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能够认识到执政者以权力压制不同声音、搞“诽谤定罪”的错误,并能够像伏尔泰那样喊出“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才是《人民日报》应有的本色,这不仅仅是在为“人民”说话,而且也是在为执政的共产党说话,为我们大家所生活的国家和社会说话。这样的声音当然会受“人民”欢迎的,就是对于持不同政见者,对于三教九流,这样的声音也是受欢迎的。

由于中国改革的扭曲变形,由于监督制衡机制的长期缺位,由于民主政治生活的长期匮乏,结果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太多的矛盾和太多的问题,如各级执政者的专横跋扈,官僚阶层的腐败堕落,财富分化的日益加剧,官民矛盾、贫富矛盾的日益严重,广大民众的基本人权屡屡受到各级政权的侵犯,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现象的普遍存在,甚至会出现大量的因言获罪的“文字狱”现象——所有这些问题都构成了中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繁荣的路障,所有这些问题和矛盾的持续发酵和酝酿极有可能引发爆炸性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对抗——因此,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严重的迫切性!
怎么解决?
当然是做进一步的改革,尤其是要如总理先生所倡导的那样——“积极推进政治、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
而政治体制改革因为涉及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涉及到执政党宏观战略层面的错误研判和指导,因而遇到的阻力仍然比较大。但是政治改革是必须完成的,再拖下去恐怕对谁都没有好处——尤其对执政党和既得利益集团而言,再拖下去,恐怕自身会遭遇整个社会的颠覆性打击,而且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都会付出比现在来进行政治改革要高得多的代价!因此,我们既希望执政党能够高瞻远瞩、多出几个温家宝那样的政治领袖,勇敢而果断地肩负起政治改革的历史重任,也希望社会各个阶层能够竭力配合,共同推动中国政改向着民主、自由、法治与宪政的方向前进!
至于《人民日报》,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好中国政改的舆论工作——为民主说话,为自由说话,为人权说法,为法治说法,为宪政说话!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服务于中山先生的未竟大业!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我们想说的是,《人民日报》能够迷途知返,能够重新回到“人民”的怀中,那么“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等媒体和媒体人还犹豫什么呢?赶紧跟上来吧,团结在“人民”周围,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事业推波助澜、晨钟暮鼓,则一个民主的中国、一个自由的中国、一个法治的中国、一个宪政的中国必将如一轮蒸蒸而起的太阳——在不久的将来,喷薄在前方不远的地平线上!

——《零八宪章》论坛
2011.5.1.

编者剪纸:
温家宝说,近代中国灾难深重极了,唯有民主、科学、求是的精神才能救中国。今天的中国站立起来了,但要实现真正振兴尚需时日,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我们要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改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
最后,他加重语气说道,孙中山先生去世时留下遗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纪念孙中山先生最好的行动,就是奋斗、奋斗!孙中山先生遗愿一日不能实现,我们就奋斗不止。

“最好的行动就是奋斗”
——温家宝总理会见辛亥革命先驱后代和华文媒体代表侧记
记者 赵承 冯坚 颜亮 
人民日报记者 蒋安全

百年沧桑曾有这样一段悲壮的历史: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经5次到马来西亚的槟城。在这里,他策划组织黄花岗起义,揭开了辛亥革命的帷幕。
海天苍茫传唱这样一个个动人故事:无数华侨华人不顾身家,倾囊相助,支持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事业,献身于民主共和的理想,至死不渝。
428,正在马来西亚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紧凑的日程中专门抽出时间在吉隆坡会见了辛亥革命先驱的后代和华文媒体代表,与他们一起缅怀先贤的光辉业绩,共话振兴中华的历史责任,展望中马友谊的美好未来。
吉隆坡香格里拉饭店会见厅,玫瑰火红,百合飘香,具有马来风情的地毯和壁灯营造了温馨而富有生机的气氛。参加会见的17位代表中,有辛亥革命先辈的后代,有研究孙中山的专家学者,有孙中山槟城基地纪念馆的负责人,有华人社团领袖,还有当地华文媒体代表。他们为维护革命历史遗迹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发扬光大中山精神、传承中马传统友谊倾注了大量心血。一落座,温家宝就向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这让他们既感动又兴奋。
温家宝与大家一起深情回忆起孙中山先生在马来西亚的革命岁月。温家宝说,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他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专制王朝,开启了民主革命的新起点。1905年至1911年,孙中山先生在马来西亚从事革命活动。在槟城,他干了几件大事:成立同盟会马来西亚槟城分会,创办了报纸,策划组织黄花岗起义。黄花岗起义中牺牲的72位烈士有多位曾长期在马来西亚从事过革命工作。
言简意赅,看得出温家宝对那段历史稔熟于心。
温家宝接着说:“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我们要思考的是,今天应该怎样纪念孙中山先生?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马来西亚总理署部长许子根,曾经主政槟城。2001年,孙中山槟城基地纪念馆开馆,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的马哈蒂尔亲临开幕式。2006年,在许子根的努力下,中马两国第一次合作拍摄了电影《夜·明》,意思是黑夜过后是黎明,反映孙中山先生在槟城的奋斗事迹,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许子根说:“孙中山的革命足迹遍及马来西亚许多地方。我们要通过两国政府的支持,把这些革命遗址保护好、传承好,更希望借此加强马中两国友好合作,为两国关系揭开新篇章。”
温家宝感谢马来西亚政府保护孙中山及同盟会在马来西亚的革命活动遗址。他称赞道,这不仅连接和加深了中马两国友谊,而且宣扬了中先生毕其一生倡导的“三民主义”。
孙中山槟城基地纪念馆署理馆长林玉裳,致力于孙中山革命活动和华人文化研究。她动情地讲述了华人华侨支持革命的故事,很多人为支持孙中山的革命倾家荡产,不少人为民族而牺牲,长眠于异国他乡:吴世荣说服妻子将市区五层洋楼变卖资助革命活动,晚年一贫如洗;黄金庆千金散尽,客死他乡……他们以纾国难为己任,谱写了可歌可泣的革命史诗。
听了这些感人的故事,温家宝动情地说:“正因为如此,孙中山先生说:‘华侨是革命之母’。”
林玉裳回应道,革命者的牺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希望海内外中华儿女能够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局面,领会团结的真谛,了解两岸和平发展是大势所趋,更希望世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
温家宝思考片刻说,孙中山先生第一次提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振兴中华”就必须反帝反封建,建立独立解放的新中国。他提出了民族独立、民主自由和民生幸福的目标,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曾经说过,统一是国家之福、分裂是国家之祸。他在从事革命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国家统一。这些,我们今天纪念中先生时都不能忘记。
温家宝的话音刚落,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同盟会会员后裔代表余添山也在座。余添山的外祖父原名林尚节,因崇尚孙中山先生的博爱精神,改名林博爱。辛亥革命之前加入同盟会。林博爱除了捐款资助,也撰写文告等,担当同盟会的文化先锋,宣扬孙中山先生的思想。余添山现在是一名医生。他说,在先烈们的内心深处,孜孜以求的是一个不受外强侵略、废除封建、国富民强的新中国。身为革命先烈的后裔,我们以先辈们勇于牺牲的献身精神而自豪,更要为振兴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尽绵薄之力,以告慰先辈在天之灵。
温家宝听后十分高兴。他说,今天之所以来看望大家,就是没有忘记孙中山先生,没有忘记孙中山先生的战友,没有忘记为辛亥革命捐躯的先烈,以及他们的后代和继承他们事业的人。今天纪念孙中山先生,就是要发扬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天下为公”和“博爱”精神,齐心协力把中国建设好。
1910年,孙中山先生在槟城创办了《光华日报》宣传革命理想。“光华”,就是“光复中华”之意。如今《光华日报》日均发行量达到10万份以上,已经成为北马地区最大的华文报刊和世界历史最悠久的华文报之一。《光华日报》董事骆南辉回忆了《光华日报》百年来的艰辛发展史。如今,《光华日报》与广东省中山市的《中山日报》结为姊妹报。去年,他们驾车从槟城出发,千里迢迢开往中山市展开寻根之旅。今年,他们将驱车赶往武汉,在1010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辛亥革命100周年盛会。
骆南辉说,作为华文报纸,我们依然关注着中国发展,希望她富强。近几年,每当中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光华日报》的读者都解囊相助。我们将弘扬中华文化,尤其是中山精神,为马中友谊继续努力。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集团执行董事萧依钊也谈了对孙中山革命理想的理解。
温家宝听后说,《光华日报》留下的墨迹,记述了中国苦难的历史。近代中国灾难深重极了,唯有民主、科学、求是的精神才能救中国。今天的中国站立起来了,但要实现真正振兴尚需时日,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我们要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改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
最后,他加重语气说道,孙中山先生去世时留下遗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纪念孙中山先生最好的行动,就是奋斗、奋斗!孙中山先生遗愿一日不能实现,我们就奋斗不止。
全场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掌声,表达着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来源:新华网


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
《人民日报》评论部
编者剪纸:
  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同样看待一件商品价格,有人显得很“淡定”,有人表示“鸭梨”很大;同样面对一桩刑事案件,有人焦虑等待“正义到来”,有人则在寻找“程序瑕疵”;同样衡量一项改革措施,有人双手赞成,有人却提出质疑……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
  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 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
  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甚至给人“鸡同鸭讲”的感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赏理性平和讨论,期待闻过则喜的态度,但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人在讨论中容不下异见,相互对骂、攻讦,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
  在这个意义上,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相反却应看到,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不同声音乃至反对的意见,还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资源。所谓“听不到不同意见不决策”,只有允许不同声音存在,才能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出理性判断和正确决策。所以毛泽东同志认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所以邓小平才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所以中央领导才反复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多元乃繁荣之奥秘。一个社会越是向前发展,就越需要多样的个性表达,越需要整合各种意见形成统一意志的能力。以包容心对待不同声音,在“存异”中“求同”,我们的社会就不会成为“一袋各不相干的马铃薯”,并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不断凝聚、升华。

来源:人民网

解读人民日报吁包容异质思维:当前气氛下意义重大
作者:郑浩
任韧(主持人):《人民日报》在28日发表文章要以包容心来对待社会当中的“异质思维” ,并且特别引用了法国的哲学家伏尔泰的话,我不认同你说的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怎么理解这篇文章所发表的时机点以及它的意义,我们今天请郑浩先生来解读。先生,说说您对这篇文章观点的理解?
郑浩(评论员):你说的很对,就是在428《人民日报》的第十四版,也就是它的舆论版面,整个的上半部分发表了一篇1300多字的一个评论部的文章。首先我要说《人民日报》评论部能够发表一篇评论文章,肯定是有特定的一个含义,它是不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们知道《人民日报》它是党报。
评论部它的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以包容心态对待“异质思维”》,异就是异同的“异”,质是本质的“质”。“异质思维”那就是不同的思维或者是不同的言论,等等。《以包容心来对待“异质思维”》,这篇文章发表之后我注意到其实各大主流的媒体网站都纷纷的予以转载,而且不少网评也是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引起了相当大的一个轰动。
应该说在当前内地的整体的这种气氛之下,《人民日报》能够发表一个如此重要的言论的文章,我感觉它是有非常重大的一个意义的。在当前的这种形势下,《人民日报》发表一个《以包容心来对待“异质思维”》,我认为它有特定的一个含义。
首先我个人认为,今年大家知道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非常重要的一年。那么在建党90周年之际《人民日报》发表这样的一个文章,这篇文章它主要倡导的是以包容“异质思维”,反对随便扣帽子抓辫子,不同即敌对的做法和思维模式在这个文章里面都已经提到了。是当前,我觉得是改造或者是打造一个新的舆论氛围的一个前奏,也是为了推荐政治体制改革来创造一个有利的空间。
这样的一篇文章,其实我也想到在1978年的5月份,当时各大党报转载了中央党校的一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因为当时改革开放刚刚不久,对许多的新问题社会上有不同的一些看法,到底是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当时有不同的一些争论。我刚才也提到,各大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等都转载了这样一篇文章,有拨乱反正的这样一个积极的意义在里面。
那么这篇文章,就是428《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部的文章,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和当年以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个文章可以相提并论在某种程度上。我相信很多人不同意我这种看法,但是当我们走过一段时间之后,回过头来,来看这篇文章的话,那么它对当前打造一个新的舆论的氛围是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推助作用的。
这篇文章里面很多内容,如果大家还没有看过这篇文章的话我不妨把里面的一些重点给大家念一下,这样的话使大家对这篇文章的重点一些核心的思想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刚才我也提到这篇文章它最主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说现在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多一定阶段之后有不同的思维,我们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不同的思维这是非常正常的。如何的来看待不同的思维,所谓的“异质思维”,来看待不同的一些异见。
这篇文章有几个亮点,我给大家念一下。以包容心态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的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
这里面提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彭水诗案”,是2006年。当时是重庆是的彭水县有一个公务员叫秦中飞,他写了一个诗。这个诗发表之后是对当地的一些时弊进行针砭进行批评,但是被当地的司法部门抓起来。后来经过有关方面的介入,最后是把他无罪释放了。当时是引起社会上极大的一个轰动。因为这个是以言治罪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漠视法律的一个非常的典型的案子。
后面还有一个“灵宝帖案”,是2009年,当时的河南灵宝县有一个叫王帅的,他在上海打工。在上海的时候他发了一个帖子,也是对他的家乡强征土地、忽视农民的权益、当地的一些官员腐败现象进行批评。于是乎当地的公务员追到上海把他扣留起来,扣了八天,也是有关部门的介入之后把他释放了,最后还赔了他780多块钱。这个也是一个以言定罪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这篇文章里面提到这两个案子,就是说这两个人不管他是出于怎样的一个目的,他的文章写的是不是切合实际,至少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对当地的一些不良的风气进行了批判。因此不应该漠视他们的权利,不应该不容忍他们的这种所谓的“异质思维”的方式和模式。所以这个文章里面也提到这一点。
这篇文章我觉得在当前从总体的来看,虽然我们这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多元化的思维已经开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仍然有很多改进的空间,因此这篇文章的发表,我个人认为的话,它实际上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协和,更容纳不同意见,打造一个新的条件。

任韧: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是不是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前奏或者一个准备呢?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在马来西亚会见当地的华侨代表的时候特别提到了中国需要进一步地推进政治、经济、司法制度的一系列的改革,实现社会的公义。同时《人民日报》在同一天也恰巧发表了一篇文章来呼吁社会要容忍异见。先生您怎么理解这种巧合?
郑浩:其实说是一个巧合,也不一定是一个真正的巧合,就是不一定这两个时间点完全是一个有意安排的。因为温家宝总理他是在马来西亚访问的时候,当时他会见中资机构的代表,当地的华人华侨,还有就是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发表了一些讲话。他当时也提到要进一步的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司法体制的改革。还谈到了中国如果发展的话不能是一腿长一腿短。因为一腿长一腿短的话肯定是站不住的,他鼓励大家要独立的思维,独立的思考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能够独立思考的话,任何力量是打不败的。
我们知道在去年的时候温家宝在谈政治改革这个话题大概是前后谈了有七次,今年也已经谈了,算上这次的话有两次了。前一次是在3月份的时候,在两会的时候,当时举行中外记者会。有记者就问他如何来看待当前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他也提到当前的这个政治体制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稳步的进行。那么这一次又一次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
所以我们看到就是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温家宝非常关心在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出现了各种的社会的问题,而这些社会的问题当然是伴随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出现的。但是有些社会的问题并不能在社会的层面找到答案,它只能在制度层面找到答案。因此它也不断地提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然我们知道,其他的党中央的领导人也多次的公开地讲过,要稳步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包括司法体制改革。吴邦国委员长前不久还在人大的第十二次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新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这个本身也是司法体制过程的重要的方面。
这个《人民日报》它发表的这个日期当日是428,正好是一个巧合了,我认为。但是我们看到这篇文章里面它其中还谈到了一个除了要包容“异质思维”之外,还提到就是所谓的“不同即敌对”的这样一种说法。“不同即敌对”就是你要是和我的意见不同,你就是我的对立面,就是我的敌人这样的说法。在这个文章里面也进行了批评,或者是不认同这样的一种说法。
我个人对这个提法其实也蛮有感想,因为其实我们看到就是中国共产党它提倡听取不同的意见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30年代的时候,在延安时期当时就提出了双百方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就是要听各界的意见,哪怕你是反对的意见,共产党都要虚心的听取,所谓的“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都是当年所提出来的。
最后邓小平同志,在这个文章里面也引用了邓小平先生的话,比方说它说到邓小平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大家七嘴八舌的说不同的意见这是好事情,我们能够听到不同的意见,这样的话对我们的谏政,对我们的决策都是有帮助的。这个文章里面也引用了毛泽东的话,毛泽东说让人讲话天是不会塌下来的。还引用了鲁迅的话,鲁迅说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这都是说让别人讲话,首先要保证别人说话的权利,不能说因为你的意见和我不同,因此你就是我的对立面,你就是我的敌人。
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不同既敌对的方式,其实是没有自信一种软弱的表现。就是说你发表不同意见,实际上你是想要侵害我的利益,坚守自己的意见的人他有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错误的一个主张一个立场,或者是一个自己本身的权位利益,而不接受别人的意见。当他有权的时候,他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把对方列为敌人来进行压制。甚至于我们刚刚也说的“彭水诗案”还有“灵宝帖案”。这个本身就是活生生的说明当有权的人,权力在握的人他就可以动用司法这个权力来将对方进行拘押甚至判刑。
所以我们说不同即敌对这样的思维模式走到极端的时候,走到极端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法西斯主义,就是我要打压你,我们说的绝对一点,它就是一种法西斯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个人认为的话,这样的一种方式在当前,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而社会又面临着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是对我们的社会的发展,对我们的体制的保障是有极大害处的。“不同即敌对”这种做法必须要改变,因为我们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期,我们要接纳各种不同的声音,哪怕这些声音文章所说,有可能是鸡同鸭讲的感觉,或者是“异质思维”。
这个又有什么呢,大家有不同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当然说话的人我必须强调,你必须要有理性,要积极,要有善意,而不是恶意的攻击恶意的辱骂。那种恶意的攻击恶意的辱骂,甚至想要把自己的言行付诸于行动,不顾法律的约束来进行这种所谓的言论,舆论上的传播的话,也是不允许的。任何人的讲话任何人的言论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来进行。
中国的改革无论是什么改革,哪怕你是经济体制改革,或者是政治体制改革,或者是司法体制改革,都不能以牺牲法律,都不能以牺牲他人的权利作为一个代价。换句话说,你不能因为你的言论自由而损害整个国家的利益,民众的利益,社会的利益,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在一个前提下,就是理性、公开、积极、建设性这样一种条件下,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力。
当大家都有发言的权利的时候,执政的人他就应该保障发言者的权利,而不能够把他顺耳的话我就听,逆耳的话反对的话我就把它作为是一个我的敌对面来对待。这样的话肯定社会它就没有活力,社会它就会变成一个只有少数的人能够思维,他们有这种特权来享受这种思维,甚至当这种思维是错误的时候,当他们进行决策的时候那就很可怕了,他们的一些决定一些决策就是错误的。
只有集思广益听取大家的意见,那么在整个的决策的过程当中,才能够吸取有益的成份来纠正他们自己所做的决策的偏差。这也正是这篇文章中引用了一句话,说是什么呢,“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其实后面还有一句话这个古语,就是“大愚误国,皆因好自用”。愚昧的人他会耽误这个国家,会破坏这个国家,会阻碍这个国家的发展。为什么呢,只因为他们自己刚愎自用,太过的自信,或者是太过的排斥异己。
所以你看就是这篇文章,我认为它是非常有分量的一篇文章,如果大家仔细去读的话,去认真领会里面的一些要点的话。实际上它提出了许多我们当前舆论界社会内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个人认为它是为了打造一个新的舆论空间,为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创造一个新的条件。

来源:凤凰卫视

《人民日报》为何突然转向为人民说话?
祝振强

    428,《人民日报》突然转向,发出了一篇近二十年很少见的文章——《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这篇署名“人民日报评论部”的文章一经发表,就让人民感到一种信心和力量,也让《人民日报》与人民的距离迅速缩短。
近二十年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政策,己使《人民日报》离人民越来越远,特别是在当下,一股左的势力在中国上下兴风做浪,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忧心如焚,对于思想禁锢言论控制,在一片萧瑟之中,不愿沉沦的人民在观察、在等待、在期盼,看看执政党在事关中国未来的重要时刻,能否整合强大的民意力量,去迎战一切黑恶势力。
《人民日报》冲破重重阻力,发出一声呐喊,绝非是某个编辑或社长心血来潮,而肯定是有强大的政治背景。“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其实,有这样的字句,就够了,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这篇文章无论是整体风格,还是具体语句,都和温家宝总理最近的几次讲话有一脉相承之处。温家宝在接见文史馆员时公开的宣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要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总要有一批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总要有一批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
近日,温家宝在会见香港知名人士吴康民时,两人更是畅谈过中国的政治议题。吴康民引述温家宝形容中国目前有两股势力,令人不肯说真话。一股是封建的残余,另一股是文化大革命的遗毒,这两种势力,影响有些人不肯讲真话,只肯讲大话、讲套话。
本周,温家宝总理出访马来西亚,当天下午抵达吉隆坡,就与马来亚大学学生展开对话,不仅勉励学生“要做大事,而不要做大官。”,并且进一步表示“一个人不管从事甚么职业,只要他一生为人民做好事,人民就会永远纪念他。一个人职务再高,如果不为人民办事,他终究会被人民所唾弃。我的信念,就是不离开我的人民,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而献身。这是我对同学们的忠告,也是对自己的勉励。”
温家宝总理上任以来,他的很多为人民说话的声音都被媒体和谐掉了,以至一个政府总理的声音很微弱,很边缘,也常常被迫出口转内销。人民很难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人民也很难知道他的价值观,因而也常常没有细细地去品味他的话。
现在看来,这个世界,黑白不可能被颠倒,对错不可能被混淆。可以一事、一时,但绝不可能长久。蒙骗、愚民、撒谎、打压,对于已然改革开放了的中国,恐怕未必能奏效。倒车可以开,但时间不会太长——现在看来,20年己经足够了!
“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在对话中协调立场,在交流中化解矛盾,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思想观念的进步。相对于普通民众,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这种‘包容’。如果说前者的狭隘只是语言暴力,后者的狭隘则可能带来真实伤害,比如‘彭水诗案’、‘灵宝帖案’;如果说前者的包容体现的是素质修养,后者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雅量’,更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法治社会的要求”。“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上述言辞,重点在于强调了“民”、“多元”、“法治”!并且,这篇文章依旧传统的“引用法”,从毛泽东的天塌论,到邓小平地七嘴八舌、鸦雀无声论,直接得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的结论。
我们无从猜解这篇文章的背后较力,但我们可以联想近期的社会焦虑、社会思潮;我们无从评判这样的口气有多么大的力度,但我们联系近日有关领导人或前领导人强调法治、强调不“胡说”、强调监督政府,强调清华学生要有个性等等,即不难发现其内在逻辑;我们无从揣度这样的文章板上钉钉之后,一系列的疑虑是否能够化解,但我们至少可以得出朗朗乾坤不会被一只黑手遮住的常识和道理。
人民日报的这篇评论,浓墨重彩、画龙点睛之处在于“异质思维”,着力解决的是人们的思维问题——有官员的思维问题,还有民众的、社会的思维问题。接受、理解、宽容、行使“异质思维”,肯定不是目的,思维的目的,无疑在于行动,而与“异质思维”直接关联,或曰与“异质思维”直接对应的,毫无疑问,就是“特立独行”——这是个非常美好的词汇,与仙风道骨、鹤立鸡群一样美好。
常言道,知易行难。有了知,具备了“异质思维”,下一步,行,“特立独行”还很难吗?问题是,当“异质思维”成为时代、主流昭彰的价值观时,“特立独行”无疑便是一种正确的、高尚的行动。
此知此行,此思维此行动,是我们对中国未来不失希望的一把稻草,是我们在沉沉阴霾中相信云开雾散的一丝念想,是我们黑暗的心灵洞开光明的唯一渴盼。
我们愿意援引温家宝总理曾经引用过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来源:凤凰网





特别关注
艾未未入选《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

421,遭中国当局拘禁的艺术家艾未未被美国《时代周刊》杂志评选为“2011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之一。
美国《时代周刊》周四公布的“2011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百名人物”名单,包含了由公众评选的本年度国际政治、文艺和体育等方面的热门人物。其中中国艺术家艾未未以其自身的“勇敢和艺术创造性”名列第24位。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女士当天从北京通过电话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作为我们家人来说,我们真的是为艾未未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奖项感到非常的骄傲。遗憾的是这个感言不应该由他的姐姐来说,应该由他本人来说。因为很特殊的原因到今天为止他还没有消息。他为这个选择现在在付出代价。他是没有可能不去关助那些弱势群体,没有可能不为他们去说话,遗憾的是由于中国政府目前的状态,艾未未他没有办法发出声音。所以在中国它们是在努力地破坏着艾未未的形象。”
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在为《时代周刊》撰写的艾未未简介中指出,艾未未因所具备的视角和远见成为那种任何民族都应因此而引以自豪的人物,他将全世界的注意力吸引到中国现代文化的活力当中。
更为重要的是,53岁的艾未未向其本国公民展现出了为遭政府压制的弱势群体发声以及呼唤政治改革的恻隐之心。但令人悲哀的是,中国政府自认需要将其最为优秀的公民之一禁声。对于全世界来说,艾未未继续代表着中国对未来的承诺。
中国知名艺术家艾未未自今年43日遭中国警方拘押后,当局至今没有向外界发布有关他下落或受何指控的消息,但官方主要媒体却在近期连续发表对艾未未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高阁女士表示:“中方这种报道只是对中国人民来说,它对世界是没有办法去说自欺欺人的。艾未未他今天的表现,他所做的一切是他的行为使全世界产生了对他这样的一个支持。无论艾未未遇到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我想历史会还他一个清白。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他是有预感,而且他已经做了很明确的表态。中国现在是鸦雀无声,艾未未在没有失踪之前,大概有300家以上的媒体对他进行过采访,包括国家大的报刊和杂志。但是现在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未未说话。但是,我相信中国有良知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
中国国内的报道显示,自今年2月中国互联网上出现有关“茉莉花集会”的号召之后,当局在各地拘捕或强制失踪的维权人士以及政治异见人士至少已有50多人,评论指出目前中国国内正经历自1989年六四事件以来,当局发动的最为严厉的镇压行动。就目前艾未未继续遭中国警方逾期拘押,海外中文政论刊物《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表示:“艾未未他不只是个艺术家,他首先是个公民。他是在一个不准公民当公民的国家里要做一个真正的公民。他不单在国际上有很大的影响,他在国内的影响也非常大。那么到现在他到底犯了什么罪?在什么地方?政府都没有一点交代。政府这种从中抹黑,来抹煞这个人的存在,这些做法是无济于事的。这次的《时代周刊》不只是表达对艾未未的支持和贡献的肯定,我想对中国人权的事业也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中国的问题它不止是中国的问题,它也是世界的问题。”

来源:博讯


网络疯传的艾未未政治言论

4月25日已进入国际知名艺术家艾未未被失踪后的第22天,有网民整理了近年来艾未未在各场合发表的抨击时弊的言论并公诸于众,被热传一时。

主持公平与正义
艾未未是一位很有造诣的艺术家,他不仅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的艺术顾问,而且他的《一亿颗瓜子》在2011年2月15日同时获得了“2010中国当代艺术金棕榈奖及金酸莓奖”。艾未未除艺术创作外,还积极参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活动,并对各种腐败政治势力和事件进行调查。
2008年12月5日,他发起组织了一百多名志愿者到地震灾区,调查遇难学生的具体数据,他说,替政府完成承诺:“一定要彻查公共建筑,给人民一个交代”的承诺。截至2010年3月,共找到5,212名遇难学生名单。
2009年8月12日,艾未未准备为一起做调查的被官方起诉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作家谭作人作证,遭到中共公安人员暴打。同年9月14日在德国慕尼克验出“脑体大面积出血”,不得已在德国做了手术。
当有人问他,你为什么管这些闲事呢,他坦言道:“如果我们放弃注视和关心周围的人,永远没有公平和正义的一天,谁也不会自由。”

“了解祖国 已经犯罪了”
2008年,当时艺术声望如日中天的艾未未再也看不下去因为杨佳在上海蒙受了警察暴力的凌辱,怒杀公安而讨回公道后,被中共当局判死刑事件时,他怒斥中共当局由说谎者拥戴,他们“蔑视羞辱良知,享受独裁统治下的优惠”,他说“这些人是要受到审判的”。
之后,艾未未开始依托互联网,介入众多公共及人权事件,如调查512川震死亡学生人数、毒奶粉事件、上海大火等,人权记录片《冯正虎回家》、《一个孤僻的人》、《王静梅》等及很多访谈。经历挨打、拘禁、恐吓、利诱等,但他仍不改初衷,介入越深,越发悲痛。他不无总结的说,“如果你希望了解你的祖国,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深爱祖国
2011年4月8日,艾未未姊姊高阁表示,母亲高锳曾经请求他不要那样激烈地与政府作对,然而,艾未未说,他已经做好了三种准备:第一,他有可能被投入监狱;第二他可能被中国驱逐出境;第三还有可能死于非命。
艾未未78岁高龄的母亲高锳说:“他不会改变的,他的个性已经决定了他的理念、概念,我尊重儿子的选择。”“他做的是正确的,没有理由、没有道理去改变,也不必要去改变。”
现居美国的艾未未的嫂子曾慧燕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访问时说,艾是一位有良心的艺术家,他“爱这片土地爱得非常深沉”;“艾未未是非常爱国的,否则他不会在1992年放弃美国绿卡,至今还是持中国护照。他希望这个国家好。他追求人权,以他的艺术手法推动中国的进步。他所做的事,都是恨铁不成钢。”

艾精采语录
•“公开化是公民面对专制的利器,仅有的利器。”
•“任何一个人,如果不为正义而战,不为所谓的公平而战,他就是非正义和不公正的一部份,这毫无疑问。”
•“我每秒钟都受到威胁,因为我生活在一个非常危险性的国度里。”
•“为法西斯卖力的人死得比鸿毛还轻。这是法西斯他爹说的。”
•“如果绝望、麻木、放弃、不在意了,你变为了你的对手希望你成为的那部份。”
•“如果我们放弃注视和关心周围的人,永远没有公平和正义的一天,谁也不会自由。”
•“我之所以勇敢,是因为我知道危险就在那里,如果我不行动,危险会越来越强大。”
•“立国60年后,面对事实和公理中国还是拒绝承认错误的话,这个国家就是个危险的国家。”
•“每天都有事情发生,每天都有拆迁,把人打死、打伤的,但是你们做了什么呢?只能是装着出本艺术杂志,搞搞艺术,回避问题。真正应该面对的是什么你们真的不知道么?”
•“中国人习惯了看着他人死去,只要是他人失踪、禁闭、死去,直到有一天这个他人就是自己。”
•“你如果希望了解你的祖国,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个政权由一些最不要脸的说谎者、拥戴着,他们靠帮腔说谎,蔑视羞辱良知,享受独裁统治下的优惠,这些人是要受到审判的。”

事件回放
国际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由于近年的“自由”动作频频:毒奶粉事件、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调查、上海大火、声援被迫害的维权人士杨佳、谭作人等,及其大胆真实的抨击当局的言论。4月3日,艾未未被中共当局秘密带走。此事引起各国政要关注,美、英、法、德、欧盟、联合国人权组织等纷纷发表言论,谴责中共的这种强制失踪的卑鄙行径,并要求立即释放异见艺术家艾未未;世界各地民众也纷纷走上街头或到各地中领馆前抗议,要求释放无罪被拘的艺术家艾未未;这些行为正验证了艾未未提倡关爱他人、主张公平与正义的体现。

本文网址: http://cn.epochtimes.com/gb/11/4/25/n3237887.htm

艾未未受酷刑认罪?中国人权揭黑幕

在北京机场被警察带走的艾未未“被失踪”已经近20天了,据海外中国人权组织旗下的《中国人权双周刊》刊登的文章称,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对艾未未酷刑逼供,经过多日折磨,艾未未最终被迫承认偷税。文章还详细介绍了艾未未如何因在北京长安街示威游行,以及追究四川汶川豆腐渣工程的责任,而同北京及四川等地官员结下私仇。

艾未未遭受酷刑
422,海外中国人权组织旗下的中国人权双周刊刊登了署名新华社记者化名“荣守京”的文章,文章引述来自新华社总社和中国公安部宣传部官员的消息报导说,艾未未偷税案本月19日已经告一段落,公安部一位官员透露,艾未未在审讯过程中遭到酷刑逼供,他说,艾未未案件由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办总队和国保总队联合办案,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亲自指使办案人员将酷刑折磨高智晟的录像给艾未未看,其中包括将电棍插入高智晟的肛门,傅政华下令说,怎样对待高智晟就怎样拿下艾未未,在连续几天的折磨之后,艾未未最终被迫在认罪书上签字,承认偷税。
文章说,傅政华当上北京市公安局长,并保住这个位置,与几个人有关:王兆国、何勇、刘淇。但艾未未的“长安街游行”差点断送傅政华和张荣义等人发财的美梦,也几乎断送傅政华的政治前途。北京20多年来没有人敢去长安街游行,谁惹出的事就是谁的责任。更何况这次强拆前就发生了多起黑社会流氓参与强拆的恶性事件(但都被肖兴国管辖的朝阳区公安分局瞒下了),赵辉等人本应被定性为“黑恶势力”。
文章还说,在强拆过程中,若不是傅政华和肖兴国都有巨大的股权利益在其中,北京市的警察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怂恿黑社会对艺术家们进行殴打。警匪一家导致对艺术区的强拆,而随后艾未未的长安街游行则与傅政华结下了私仇。
文章说,本来艾家和中共高层领导人都有一定关系,艾未未的父亲艾青是中国当代最著名的诗人,从毛泽东开始,毛家与艾家因诗而关系密切。1957年艾青因发表言论,说“我们党内分成两派,一派是整人的,另一派是被整的。”毛泽东称“此人不识抬举”。于是艾青便在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发配到大西北的新疆,扫了15年的厕所。之后,邓小平、胡耀邦和赵紫阳对艾青很好,艾青在中共体制内享受部长级待遇。到江泽民和胡锦涛,当局对艾青也是善待至终,当艾青去世时,中共高官第一个去艾青家吊唁哀悼的便是胡锦涛。
文章披露,艾未未在2008年奥运会后,因鸟巢设计而声名鹊起,胡锦涛有意送艾未未一个全国政协委员,甚至政协常委头衔,以示奖励和安慰。可是艾未未在四川大地震中看到了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惨死,听到了那么多的孩子家长惨烈而悲恸的哭声,看到了四川省政府网站是怎样执行刘奇葆和蒋巨峰的命令,不负责任地将汶川市委宣传部对地震灾害的公告网文从省政府网站中撤除,并且“辟谣”说根本没有地震,从而导致了8万人在大地震中死亡,几十万人受伤的结果。艾未未的良心告诉自己不能接受当局这种近似乎招安的美意,刘奇葆草菅人命的责任没有得到任何追究,自己绝不能视而不见。
文章认为,这次傅政华等人官报私仇,给胡锦涛上了一个巨大的套子。刚正不阿的艾未未正是因为揭露和挑战官场腐败和草菅人命而令官员们恨之入骨。
艾未未受到酷刑逼供的消息目前已在推特以及其他微博网站疯传,到目前为止,未能通过其他渠道证实上述消息。
苹果日报报道,虽然无法证实,但引起外界及艾未未家人的高度关注。艾的姊姊高阁22日接受外媒电话采访时,表示对弟弟可能遭遇酷刑十分担心,再次呼吁当局尽快交代艾未未的行踪下落,同时希望在消息无法证实情况下,将该消息广泛传播给全世界知道,引起外界所有人关注。
此外,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 Jon Meade Huntsman, Jr)在为时代周刊( TIME)百人榜撰写艾未未简介时指:“看到中国政府如此对待一位创新和杰出的人物,让人感到非常难过。”他说:“艾未未在艺术创作中展现对同胞的关爱,并为遭滥权欺压异议人士伸冤,同时呼吁改革,展现了中国的前景及展望。”
本文网址: http://cn.epochtimes.com/gb/11/4/22/n3236379.htm

江苏演唱会高呼艾未未广州现挺艾涂鸦  

大陆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被抓捕已有20多天,至今仍杳无音信。尽管当局打压,大陆民众仍不断顶住高压以各种方式力撑艾未未。继日前安徽合肥和北京街头出现艾的涂鸦、江苏周庄演唱会公开打出释放艾的字幕后,广州街头前晚亦出现艾的喷墨涂鸦和挺艾字样。
据香港苹果日报等港媒报导,广州挺艾动作发生在海珠区大学生城附近的新滘镇小洲村。香港有线电视台拍到该村一幢民居墙上,被人喷上大幅艾未未涂鸦,下边还有艾的普通话拼音,以及英文“ Love the future(爱未来)字样。涂鸦和鲜艳的红字格外引人注目。当地年轻市民受访时表示,推估是周日喷上去的。
小洲村是广州南郊的原住民村落,邻近广州大学城,因保留水乡风情而吸引不少艺术家进驻,开办工作室、艺术教室等。不排除是来自艺术界人士的撑艾未未行动。
另外,星期天江苏昆山举行的周庄摩登天空音乐节上,左小祖咒、老狼、梁晓雪、何力、洪启等大批音乐家和艺术人士出席,在演唱会中,大屏幕上突然出现了艾未未的字样,甚至以英文打出FREE AI WEIWEI(释放艾未未),引起各界轰动。
相关照片被发上Twitter,引起各界关注,发布者未透露屏幕为何会打出如此敏感字眼。另有网民透露,当屏幕出现艾未未的名字时,现场有人带头高呼艾未未,数千名观众齐声和议,狂喊二十多声艾未未,场面震撼。
41岁的左小祖咒,是大陆著名摇滚歌手、音乐家,同时也是诗人小说家并从事艺术创作,2009年其新碟《走失的主人》在京发行,艾亲自为他签售。
自本月 3日艾未未被失踪以来,虽然大陆当局开动国家机器,拚命诋毁打压艾,但民间挺艾动作不断。在安徽、北京等地的街头上都出现了声援艾未未的涂鸦作品和宣传贴画。
此外,艾工作室的前义工刘艳萍昨透露, 20多天来一直 24小时守在北京草场地 258号艾工作门外监控公安白色面包车,前晚终于撤去了。她认为,这显示当局对艾的调查或已结束,该是将结果告示天下时候了。

(责任编辑:薛飞)
本文网址: http://cn.epochtimes.com/gb/11/4/26/n3239149.htm


李庄墙报
重庆检方就李庄漏罪提起公诉 回应管辖权问题
(数字记者 阙影)

华龙网421850
42,记者就李庄漏罪案采访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

记者问:李庄漏罪案件公安机关已向你院移送起诉,请问你院办理的进展如何?

答:我院对该案已审查终结,并于201142已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问:请问李庄漏罪案件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是什么?

答:我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李庄于2008年在担任一起挪用资金案的一审辩护人期间,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教唆证人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我院认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记者问:李庄漏罪案件重庆检察机关有无管辖权?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审理李庄原案的法院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因此,由我院公诉本案。

记者问:李庄这次聘请的辩护人情况?

答:我院于2011328受案后,当日告知了李庄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李庄的要求,承办人已电话通知了李庄的家属为其委托辩护人。

另据记者获悉,江北区法院已受理该案。

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庄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者:龙新

华龙网42820 (数字记者 龙新)2011428,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庄不起诉,并向李庄宣布了该决定。

201142,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11419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因辩护人当庭举示的证据与指控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疑。422,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复核了证据,认为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李庄不起诉。

来源:华龙网

重庆:李庄“漏罪”案审判长答疑
新华网重庆422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22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李庄漏罪案,法庭作出准许公诉方撤诉的裁定。针对法院为何准许公诉机关撤诉问题,该案审判长作出解释。
该案审判长表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庭审过程中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疑,书面要求撤回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时,该案审判长还提供了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李庄案今开庭无论成败与否均将载入史册
北京特约记者 周西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定于今天开庭,审理李庄被诉妨害作证罪一案。对此,有评论写道,在此案“第一季”,多位法学界人士曾质疑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在即将开始审判李庄“遗漏罪行”的“第二季”,公众期待审判能够依法办事,独立进行,程序正义也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否则的话,不仅本案被告受到伤害,中国法治也将严重受损。
财新网上《财新观察》的文章回顾说,去年29号,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宣判,北京律师李庄被认定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和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案的种种不同寻常之处,特别是其程序性硬伤,当时就曾引起法学界的广泛争议。
比如说,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警方羁押之下的7名辩方证人竟然无一人出庭,辩护人也无法接触证人以证实其证言;不仅如此,被告方关于庭审迴避和异地审理的要求也统统都被驳回;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权等权利均未能正常行使,凡此种种,无疑都是显著的程序不当。李庄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近日公布的一些材料还显示,重庆司法当局涉嫌与李庄做不对等的私下交易。至于有关方面要求辩护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纠缠细节”等等,更是令人感到震惊和忧虑。此次李庄案“第二季”审理出现漏案同罪,且漏案之立案在原案二审结束之前,程序正义再受质疑。
《财新观察》的文章又说,众所周知,程序正义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细节,尽管实质正义是重要的,但是,只有保证审判的每一个步骤都严格符合程序,最后的结果才有可能实现公平正义。脱胎于800年前英国《大宪章》的程序正义原则,是历经英美、欧陆等大量民主国家司法实践不断增益的成果,“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之母”,已成为全球司法界的共识。为实现程序正义,应当满足的基本要求就是司法权独立,即法官个人独立裁断,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涉,包括权力、金钱、人情、民意等。不过,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大部分中国民众对程序正义原则还相当陌生。忽视程序正义的人往往认为,结果正义就足够了,过程并不重要。
程序正义观念则认为,结果正义诚然重要,但如果没有正义的过程,结果的正义是不可靠的,在通常情况下也是不可能的。以刑讯逼供这一中国司法中的顽疾为例,热衷此道者往往认为破案最重要,如何破案则无所谓,办案人员往往不择手段,结果不但难以实现正义的目的,反而制造出更多本应避免的罪恶。即使碰巧破了案,也是以千千万万的沉冤为代价的,聂树斌案等死刑冤案,可谓程序不正义导致结果不正义的典型案例。
虽然单凭程序正义也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义,但是,正义的程序可以最大化地减少人为的错误。个体作恶被枉纵,较之于制度作恶冤枉无辜,前者为轻,故“两害相权取其轻”。美国辛普森案审判中,辛氏杀人嫌疑极重,却因警察刑侦程序违法无法获得有效证据,最后法院只能宣判辛氏无罪。主审法官伊藤曾悲怆泣下,却只能服从法律,这体现了司法正义至高无上的原则。
文章最后强调说,虽然中国曾经有过“一篇《人民日报》社论比什么法律都管用”的时代,也曾有过使无数人死于非命的“公安六条”时期。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走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依法治国已成纲领。因此,在举国关注的李庄案再度开庭之际,法治精神能否穿透层层迷雾,众多国内外人士正在密切关注之中。毫无疑问,对于中国法治来说,此案就是一块试金石,也注定是一起标志性事件,无论成败与否,均将载入史册。


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出庭律师今日确定

陈有西学术网417
北京康达律师所前律师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案,将于四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半在重庆江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中国律师制度的进步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和完善,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直接影响将启动的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则的修改。为此,律师界、法学界对本案都高度关注。为此,有必要进行特别关注。
    今天,经李庄及其家属要求和委托,李庄案法律顾问团已经组成,并确定了出庭律师。

顾问团成员:
    张思之  贺卫方      陈有西
    许兰亭  李肖霖  张青松  魏汝久

出庭律师:
斯伟江  杨学林

   顾问团只限于客观理性地分析案情,协助出庭律师准确得当地出庭辩护,并就法律问题发表观点和看法,向新闻界进行释疑解答。不支持联合签名等活动。也将不参加到庭旁听。


贺卫方: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重庆市法律界各位同仁:
一年多来,我一直想写一封公开信与各位交流一下关于重庆“打黑”的看法。不过考虑到自己在博客等媒体上对于某些事件已经作出过不少评论,担心“说三道四”,饶舌惹厌,也就作罢了。但是,最近重庆的某些走势令人颇感焦虑,如鲠在喉。在我看来,在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法律学者尤其是一直参与司法改革的学者,我觉得,公开地把自己的一些困惑和批评意见发表出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义务。
促成我写这封公开信的另一个因素是,重庆是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的所在地,是我魂牵梦萦的一座城市。1978年,经历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在歌乐山下的这座校园里,自己开始了此后的法学生涯。当年上学的时候,我们的老师们也刚刚从“十年浩劫”中备受压制的状态里回到校园,谈起文革期间无法无天、生灵涂炭的一幕幕,一些老师不禁泪洒讲坛。其实,我们这些学生也都是文革的亲历者,所以每个人都是何等地珍惜法学这门专业。我们憧憬着祖国法治建设的前景,盼望着能够早日投身到这桩伟大的事业中,为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作出贡献,并下定决心,绝不让文革悲剧在这片土地上重演。
然而,时过三十多年,我们多么熟悉的这座城市里却发生了很多事情,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法治的理想正在沦丧。是的,我指的正是已经持续两年多的“打黑除恶”(当然也包括“唱红”,不过“唱红”这里就暂时不讨论了)。在整个“打黑”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运动式执法和司法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里,当局发动社会密告(所谓“群众来信和检举”),抓获“涉黑”人员近五千人。随之而来的是数百个“专案组”突击工作,以“重庆速度”批量化地逮捕、起诉和审判。文强案二审之前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的王立新法官的日记清楚地表明,公安、检察和法院之间是如何不分彼此、联合办案的。不仅如此,所谓“大三长会议”几乎是公开地登堂入室。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开会协调,导致案件还没有开审,判决结果就提前决定了。最后的审理过程就是走过场。制度设计中所追求的三机关相互制约机制也就完全失灵了。各位同仁,你们不觉得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权和审判权独立的准则么?
在李庄案的审判过程中,我们分明看到,法庭基本的中立性已经荡然无存。庭审中,李庄及其辩护人请求证人出庭接受质证。我相信主持审判的付鸣剑法官深知这种当面质证的重要性,因为你在西南政法大学的硕士论文研究的主题正是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然而合议庭却拒绝了被告方的要求,理由居然是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请各位查一下刑事诉讼法,有没有证人出庭与否取决于他或她的意愿的规则?况且该案的七位关键证人均在重庆执法部门的羁押之下,他们提供的书面证词很可能出自于刑求或其他威逼利诱,必须通过面对面的核查印证,才能让李庄究竟是否唆使相关人员做伪证等真相大白。然而,江北区法院——这是我当年大学实习的地方——却硬是仅仅凭借这些无法质证的所谓证词作出了有罪判决。
在该案二审时,出现了极其蹊跷的一幕:李庄由一审绝不认罪到二审时突然完全认罪。我们无力深究这戏剧性转变背后的影响因素,不过当法庭宣布由于李庄的认罪,将刑期由两年六个月改为一年六个月时,李庄明显表现出受骗后的屈辱和愤怒,他大声说:“我的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据“经济观察网”201029报道)。李庄的言辞表明,他仍然没有认罪。这样一来,依据他认罪因而减轻处罚的二审判决就被釜底抽薪了。作为一个公正的法庭,必须立即宣布暂缓作出二审判决,查清李庄认罪是在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还是确有背后交易导致以认罪换缓刑。无论如何,既然李庄已经明确地拒绝认罪,二审合议庭需要在这一新情况出现之后作出新的判决。如果法官们确认一审所认定事实无误,那么就应该改为维持原判,而不是减轻处罚。当然,如果存在着警方和检察机关诱骗认罪的情节,法院也需要追究相关人员妨碍司法的罪责。但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却任由法警将正在怒吼的李庄拖出法庭,对于合议庭依据虚假认罪基础上的判决无动于衷。这又是为什么?
看得出来,围绕着李庄案的审判,重庆方面做足了“功课”。法学界也无法置身事外。庭审现场,有学者应邀旁听。1230的庭审持续到凌晨一点多。接近尾声时,在法庭楼上的一间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庭审现场的会议室里,“有关部门”连夜召开法学专家座谈会。“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深夜被叫来参加座谈会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梅传强告诉《南方周末》,是重庆市政法委召集的。第二天,《重庆日报》便刊出了庭审纪实和学者们力挺这次审判、批驳李庄及其律师在庭审中所提出各项质疑的发言摘要。基层法院的一次审判,直辖市的政法委亲自主导,星夜召集学者座谈,市委机关报第一时间为之造势。面对这一切,若还有人相信这样的审判以及后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的二审有一丝丝审判独立、程序正义的意味,那实在是天真到可笑的程度了。
问题在于,假如没有法律界的配合,这一出出司法闹剧又如何可以顺利上演?参与者也许会辩解说,在目前的体制下,个人即便内心有疑问甚至抵触,但是你如何抗拒这种压倒性的支配力量?诚然,这是一件十分纠结的难题。但是,在消极顺从与积极迎逢之间还是有着清晰的界限。某些受过严格法律训练的检察官那种罔顾法律概念,创造性地为一些非法行为背书的行为,实在令人齿寒,也可以说是法律教育失败的象征。
这里还要特别表达对于重庆法学界某些学者的失望之情。如果说实务界由于身份困难而不得不听命于上峰的话,学者们却完全可以保持最低限度的独立性。对于践踏法治准则的行为,也许你不愿意发表直率的批评,但至少还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世界不少国家的法律史表明,在维护法治基本准则方面,法律学界都承担着为实务界提供理论和知识后援的使命,同时也肩负着耶林所谓“为法律而斗争”的神圣义务。面对干预司法独立、违反法律程序、损害公民权利与自由的行为,学术界需要作出清晰而坚定的批评和抵制。但遗憾的是,一些学界同仁不此之图,反而在一审判决尚未作出的时候,就在官方报纸上集体合唱,发表对于五个程序事项一边倒的言论。你们可以看一下随后网络上各方人士如何评论,给学界尤其是西南政法大学带来了怎样的声誉损害。我不明白,促使诸位做这样事情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最后,我要对重庆公安局王立军局长说几句话。201011月,你被西南政法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我恰好也是母校的兼职博导(查简历,还获悉你也是北大法学院刑法研究所的研究员,足见我们的缘分不浅),所以这里不妨做些学者间的交流。虽然只是公安局局长,但由于重庆当局将“打黑”运动作为工作的重点,你的角色就特别凸显,可谓举足轻重。对于你主导的这场雷霆万钧的运动,我颇有一些担心。一是指导思想上如果存有净化社会的观念,结果可能是危险的。人性总有某些无从改变的特性,一个健康的社会也许只能对于某些人性的弱点采取容忍的态度。况且秩序与自由有着内在的紧张,过于重视秩序,未免偏于一端,令自由受到减损。
第二,尽管我们都痛恨黑社会,也赞成以法律制裁这类犯罪行为,不过还是要看到,黑社会在重庆能够发展到你们喜欢声称的那种可怕程度,那一定是我们的“白社会”出了严重问题。例如司法不彰,企业界只好依赖法外手段保证交易安全。打黑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却是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正义的相关制度。
第三,假如政府在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例如刑讯逼供,剥夺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甚至让那些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的律师提心吊胆,朝不虑夕,势必会带来严重的后患。政府用非法手段打击犯罪令人产生某种不好的感觉,那就是“以黑制黑”,强权即公理。而且,过于严厉的惩罚损害了人们的平等预期,对国家心存怨恨的已决犯亲属以及将来出狱的人们将形成一股可怕的反社会力量。多年来,很多非常恶性的犯罪的作案者都是此前“严打”中受到过于严厉打击的刑满释放者。你从事公安工作多年,对此一定有比我更多的了解。
第四,尽管在现行体制上,公安机关具有超越司法的强势,但是,你作为一个兼职法学博士生导师,我相信一定会理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警察权要受制于司法权;公安需要尊重司法权,要接受检察机关独立的监督和审查,要维护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性。其实,尊重独立司法对于手握大权的人一样重要。文强在炙手可热的时候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独立性的价值,但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也许幡然醒悟,深刻地感受到,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各位同仁,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时时会想到死亡这件事。虽然相关数据没有全部公布,不过自从“打黑”以来,文强之外,在重庆还有不少人被判处死刑。人都不免一死,由国家公权力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毕竟是很重大的事情。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城市组织市民唱“红歌”的图片,真是红旗招展,满目赤色。旗帜的颜色也是血液的颜色。“唱红”与“打黑”两者行为都以同样的颜色铺陈渲染,令人不禁产生复杂的联想。不过,无论是权倾一时者,还是屈辱偷生者,生命注定是朝向死亡的。那些死刑犯不过比活着的人早走一些时日。砍头和枪杀都会留下可怕的伤痕,不过,那却是一种无需治疗的创伤。古希腊伟大的戏剧家索福克勒斯对此看得很清楚,容我把他的诗句作为这封信的结语吧:

等冥王注定的命运一露面,
那时候,没有婚歌、弦乐和舞蹈,
死神终于来到了。
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
一旦出生了,求其次,
是从何处来,尽快回到何处去。
等他度过了荒唐的青年时期,
什么苦难他能避免?
嫉妒、决裂、争吵、战斗、残杀接踵而来。
最后,那可恨的老年时期到了,
衰老病弱,无亲无友。

愿各位幸福,并致法治的敬礼!
2011412

来源:宿迁论坛



陈有西: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
    
李庄案终于阻击成功。这是法治中国和人类良知的胜利。

  感谢斯伟江、杨学林两位出庭律师,感谢全体辩护律师顾问团的专家和律师。我们组织的这场法治战役,没有辜负广大人民的期望。

  清晨我从上海办公室驾车回杭州办公室,车过嘉兴,顾问团成员张青松律师从北京来电,他说控方撤诉了。他告诉我是大哭一场后才给我来电的。我一边驾车一边流泪。不去管不断响起的手机来电。我们是为法治中国而哭。

  其实更要感谢的是,重庆的一些良知未泯的法律人。法院和检察院最后守住了中国法治的底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就去掉了一个合同诈骗的罪名。法院听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他们发出了中国法官应当有的正义的声音。中国的司法站起来了。

  有的朋友担心他们还有什么名堂,还会补充侦查其他漏罪。不会。重庆专案组和公安局已经再也没有机会了。李庄去重庆只办了一个龚刚模案,只去了三次五天,已经判了一年半的冤案,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借口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没有新的证据,检察不得重新起诉;法院不得重新立案。中国已经有法可依。重庆不是独立王国。

  必须追究重庆公安局故意构陷冤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法律责任。必须追究他们专案组的决策者和李军等承办人的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必须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平反李庄第一季的冤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不应当再如此麻木和熟视无睹。否则无以惩戒那些违法乱纪者。他们以后还会继续荼毒百姓。这种现象不只是重庆有,其他地方照样有。安徽池州我现在在办的另一冤案,受政府安排,公安查私刻公章不成立,就查合同诈骗,诈骗不成立就起诉挪用资金,我们辩护后挪用资金不成立,二审检察院连忙要求休庭,一审的公安居然来查隐匿会计账册罪。我们的公权力的裸奔,早已经是肆无忌惮。中国的法律原则,早已被强权蹂躏成破布。

  这是一场捍卫法治的大战役,这是检查中国二十多年启蒙和普法成就的大考试,这是未来中国走什么路的重要抉择的关口。朝野的人们,都要认真思考这个大问题。

  谨以一个中国公民的身份呼喊:

  中国法律人的良知万岁!

中国法治万岁!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宪章时评
蔡慎坤:林昭的悲剧还会在中国重演吗?

    1968429是林昭被杀的日子,整整43年过去了,她的悲剧唤醒了沉睡的社会和沉睡的人吗?有多少人还记得她的名字和她的悲剧?
    赫鲁晓夫掌权时曾经说过:“苏联境内没有不赞同苏联共产党的人,没有不赞同苏联共产主义制度的人,而只有精神病患者。”
赫鲁晓夫所指的精神病患者就是我们所见到的疯子,其实,这样的疯子正是我们自己,当亿万中国人摇曳着“小红书”,如痴如醉,如癫如狂,涕泪纵横,山呼万岁时,北大才女林昭在监狱里,发狂似地用自己的血书向红卫兵欢呼的对象,向他们的“万岁”,向中国的“宙斯”,在作最后的抗争,诚如她再早一点的长诗《普洛米修士受难的一日》中写的:
   
还能忍受吗?这些黑暗的
可耻的年代,结束它们,
    不惧怕阿西娜的战甲,
    不迷信阿波罗的威灵,
    更不听宙斯的教训或恫吓,
    他们一个都不会留存。

    这些滚烫吓人的诗句,与围墙外的欢呼,何等的不协调;与无边无际的人山人海相比,她是何等的孤独。当时,在众人眼中,她无疑是疯子;而在她眼中,这个国家疯了,这些人都疯了。
究竟谁疯谁醒?是“众人皆醒她独疯”,还是“众人皆疯她独醒”? 这是个哈姆莱特式的问题。对此作出判断,也许言人言殊,也许至今还有人肯定红卫兵当年的狂热。然而,有两点恐怕是任何方面都不能回避的事实:首先,当年广场上大部分的欢呼者本人如今都否定了自己当时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其次,林昭批毛的论点后来已获得广泛认同。因此,谁疯谁醒?结论应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社会,它的精神宽容度,特别是它对那些异端、“疯子”、“精神病者”的容纳能力,是社会创造力大小的重要标尺之一;同时,也是社会人性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而读过林昭在狱中 “天日何在”的赫然悲怆的血书,每一位当年苟活的国人,势当谦卑地垂下自己的头颅。恰如一诗句所断言的,“她的头颅,放在天平的一方,亿万中国的头颅顿时失去了重量。”
林昭19321216日出生于苏州市,195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学习,1957年反右运动中,因为许多她所敬重的同学被被打成右派分子,她仗义执言,为这些同学辩护,于是也被打成右派分子。此后她一直思考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对反右倾、大跃进、人民公社等等运动提出批评,面对大饥荒的现实忧心如焚,在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期间,多次绝食、写血书进行抗议,被施以背铐酷刑长达180天,连女性特殊的生理时期也不能得到稍缓。她遭受过惨无人道的非刑拷打,成缕的长发被连血带肉揪扯下来。
文革结束以后,个别受难者因一些偶然因素被世人所知,林昭像千千万万受难者一样,一直被历史的尘埃所掩盖,长时间不为人知。虽然八十年代初大规模为死难者和蒙冤而活者平反时,也有一些文字提到林昭,但因为材料太零星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上世纪末,借助北京大学百年校庆的机会,才有一些读书人将目光投注到林昭身上,发现她是1949年以后最能体现北大精神的学子。关于林昭的文章,从此艰难而又顽强地在各种媒体上闪现,其坚贞不屈的姿态一如林昭当年与集权主义殊死搏斗的英姿。
  
    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期,偶尔读到上海当局在枪毙林昭以后向林昭的母亲征收了五分钱子弹费的故事。当时所受到的震撼至今还记忆犹新。在审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政治氛围中,新华社记者穆青、郭超人、陆拂等人写出了催人泪下的报告文学《历史的审判》,发表在1981127《人民日报》上。其中有一段文字这样谈到林昭:
在我们熟悉的朋友中就有这样一位同志。这是一个勇敢纯真的南国女性,名叫林昭。由于她不愿意向风靡一时的现代迷信活动屈服,被关进了上海的监牢。但是,她坚持用记日记、写血书等种种形式,表达自己对真理的坚强信念,心甘情愿地戴着“顽固不化”的枷锁,过早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我们只知道这样一个消息: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清晨,几个“有关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于四月二十九日被枪决。由于“反革命分子”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闻!在中世纪被判“火刑”烧死的犯人无须交付柴火费,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用“电椅”处死的犯人也从未交过电费,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统治下,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
  由于林昭遇难以后,她所写下的文字一直被关闭在档案室服无期徒刑,她在狱中的具体行状和遇害经过也依然无从查考,所以,人们了解她的过程显得十分艰难,迄今为止对她的许多谈论甚至多少带有猜测的成分。林昭人生选择的伦理意义、受难的勇气、政治思考的深度、精神上的高度等等——知识界对这些因素的认识,虽然正在逐渐深化,但依然远不充分和深刻。有些人用圣女称号概括林昭形象,其中包含的感情倾向得到许多人的认可,但这个称号本身是否完全准确,因为材料不够充分而一直得不到证实或者证伪。这个了解和阐释的艰难过程,其实也是林昭在我们心中艰难复活的过程。对于她作为一个受难者形象的完整认识及其历史意义的准确阐释,至少需要等到她的著作和历史真相解密的那一天。那时候,林昭不但复活在我们心中,也必将复活在民族的历史记忆中和精神血液里。
  
    林昭是理想的殉道者,她的惨遭屠戮,是历史的悲哀,是人类的耻辱。林昭在狱中拒不承认自己有罪,她圣洁的灵魂是高傲的,是不可征服的。于是,卑鄙和无耻在这里发挥到了极至:利用她们的性别对她们进行肉体上的凌辱,以使她们的灵魂屈服。她们柔弱,她们无助,她们没有足够的体力来抗争、来自保,她们在魔鬼面前被剥夺了作为女性的所有自尊。这种具有政治目的的性侵犯行为,已经无法简单地归咎于时代或历史。我们所看到的,是对人性的强暴,对良知的蹂躏。这不仅仅是柔弱如水的女性所蒙受的屈辱,更是所谓强壮如山的男性共同的耻辱。
19684月,在宣判罪行的判决书上,林昭愤然写下《历史将宣判我无罪》的血书。12年后,她的预言应验了。
19808月,上海高级法院以“沪高刑复字435号判决书”宣告林昭无罪,结论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
但林昭的大部分朋友是在中央为右派平反后,开始内心平静地相互联系时,方知林昭早已不在人世。北大的部分同学老师在那一年年底为林昭召开了追悼会,没有骨灰,只摆放了一束林昭的头发,和一张遗像。照片上,林昭梳着两条麻花辫,双眼沉静、忧伤而略带笑意。
在这个追悼会上,出现了一副无字的挽联———
上联是:?
下联是:!
事隔20多年,当人们再次追寻那个充满了回忆的悲恸与无奈的惋惜的场面时,却无人能回忆起这副挽联的作者,但他们都承认,这的确是对林昭一生最好的诠释与哀悼,或许,也是对他们所共同经历过的那个时代,一副含义最为深刻的挽联。
林昭临死前告诉我们:相信历史总有一天人们会说到今天的苦难!希望把今天的苦难告诉给未来的人们!今天,这样的悲剧结束了吗?显然还未结束!中国人习惯于忘记也习惯了麻木,当悲剧发生在身边时甘愿做一个无耻的看客,当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时,面对的仍然也是一群麻木的看客!
  
来源:作者博客
编者剪纸:
现在有些人太把中国人当猴耍嘛:过去,是有权人指挥穷人唱红歌。现在呢?是富人指挥富人唱红歌。脑子没有进水的人,都明白是怎回事了!……有人硬说群众喜欢唱红歌,真正胡说八道!什么‘群众’?都是一些退休后衣食无忧的老爷子、老太太们在广场唱唱跳跳玩开心!真正的‘群众’,一天到晚为三餐奔波,在工厂没日没夜地赚钱糊口,哪有时间唱什么红歌?

“红歌潮”——“透过现象看本质”
李悔之
    这几年,重庆“红歌潮”波浪翻滚。今年春,“红歌潮”很快在四川刮起旋风:《广元灾区百万群众唱红歌献给党》、《庆祝建党90周年成都启动百万群众唱红歌活动》相继拉开帷幕,将西南红歌潮推向一个高峰。接着,《长沙“千支团队百万群众唱红歌”活动开始唱响》、《江西启动百县百场青春红歌会百万青年同唱红歌》,大有“全国山河一片红”之势。
动辄“百万群众”,气势磅礴,波澜壮阔,伟乎壮哉!自古以来,中国的“人主”们十分憎恶“资产阶级自由化”。而极喜欢“势”“法”、“术”。尤其将“势”列位第一——“势者,胜众之资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动辄“百万雄师”、“百万群众”,成泰山压顶、摧枯拉朽之势。所指望风披靡,不战而屈人之兵,此为上上之策也。
中国的“人主”们喜欢造“势”,好行“威势”。此优良传统不但在当代大陆一再发扬光大,在台湾也得到很好的传承——这些年,台湾也不时来个“百万群众”活动。不过,人家搞“百万群众”,并非是为了歌颂“没有国民党就没有新台湾”,或“没有民进党就没有新台湾”,而是要向仆人们表达主人们这样的声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正基于前述原则,台湾民众当发现阿扁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便来个“天下围攻”。立誓要把时任“总统”的民进党最高领导核心阿扁同志揪出来“斗垮斗臭”,并摘掉他头上的“紫金冠”刑之以法……乱哄哄一点也不和谐。
而对岸那块特色土地上呢?却是百万群众唱红歌——歌颂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养活了十三亿中国人民。真正“就是好来就是好”!本山大哥赞曰:“纵观世界风云,风景这边独好!”
对西南的“红歌潮”,既有人赞叹“就是好来就是好”。也有人忧虑重重,头摇得像拨浪鼓:“靠!又要回到唱红歌跳忠字舞的岁月了?”有人说话则有些尖酸刻薄:“过去是有权人指挥穷人唱红歌。现在呢?是富人指挥富人唱红歌!脑子没有进水的人,都明白是怎回事!”——说这话的人叫“成叔”。是我的一位远房叔叔。
成叔是我的一位远房叔叔。虽然今年八十有五,身体却仍然十分硬朗。他是前些日子从几百里外的老家来广州他儿子家探望他的宝贝孙子的。我昨天晚上在他儿子家见到了他老人家。
成叔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至今深深地留恋着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虽然两个儿子早已跻身于“先富起来”群体,而且都强烈要求他老人家出来大城市享清福。但自称“命贱”的他,坚决不肯到城市“插队”。而是与老伴两人在临近赣南的一个小山村中过“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昨日一见,老人家神采奕奕,气色比他的大侄子李悔之好多了。
成叔能指出“过去是有权人指挥穷人唱红歌。现在呢?是富人指挥富人唱红歌”这番极是一针见血的话来,让我深感震憾。我想:曾是“学毛著积极分子”的成叔,这时大脑中莫非又是“主席的思想闪金光”了?……
曾长期担任生产队长和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成叔曾是风云一时的人物——是广东省“学习毛主席著作标兵”,多次参加省、地区和县的党代会。他记性极好,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整本《毛主席语录》(又称“最高指示”)。还能熟唱几百首“革命歌曲”(那时还不叫“红歌”)。更令人赞叹的是:时任生产队长的他,还能熟炼地运用“最高指示”“判案”——
四十年前他当生产队长时发生的一件事,至今让我记忆忧新:时间是1968农历715日凌晨“天天读”时间里(那时全国人民每天早上六点钟都要准时起床学习毛主席著作,简称“天天读”),我们生产队发生了一件严重的“政治事件”:老光棍吴全与丧夫已久的曾寡妇,在“天天读”开始之前,竟在小学的厕所里行起苟且之事来……结果,给几位盯梢已久的“民兵”当场抓奸。此事很快被大队认定为“严重的政治事件”。原因是:吴全是地主仔,而曾寡妇的成份是“贫下中农”:
“地主仔勾引贫下中农,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要坚决进行批斗!”——大队杨支书在第二天晚上举行的“批斗会”上是这样表态的。
“批斗会”现场十分热烈,全生产队的人几乎一个不漏来齐了。甚至有不少其它生产队的人也强行挤进会场看热闹……与平时学“毛著”的冷静场面形成强烈对比。
主持会议的杨支书在吴全、曾寡妇分别朗读了“坦白交待书”之后,朝站在主席台下面示众的吴全和曾寡妇严厉警告说:
“革命群众利用早上时间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大唱革命歌曲。你俩却利用这个宝贵时间进行无耻的资产阶级享乐。性质是极其恶劣,情节是极其严重的。下面时间,你们要老老实实交待犯罪情节。党的政策你们知道吗?”
曾寡妇这时只顾低声哭泣。只有吴全支支吾吾地回答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既然知道,就要老老实实向在场革命群众交待犯罪过程:你们两究竟谁先勾引谁?”杨支书两只严厉、炯炯有神的眼睛在吴某和曾寡妇脸上轮番扫瞄。
“是……是……”吴全低声欲言又止。曾寡妇仍然低声呜咽。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时,台下观众席上有人高呼起口号来。吴支书也拍桌子厉声警告道:“如果不老老实实交待,拒绝党和人民对你们的挽救,吴全,你只会像你父亲一样,落得可耻的下场!”——吴全的父亲是在前年“批斗会”上,被一伙“革命群众”打成瘸子的。
在杨支书的严厉警告下,吴全终于支支吾吾地坦白了:“是她先……说我人老实,要跟我结婚过日子……可是……我成分不好,不想她跟我受累……”
杨支书这时瞪着曾寡妇说:“是这样?是你先勾引吴全的吗?”
曾寡妇先是点头,后又连连摇头,再又低声哭啼……
这时,生产队长成叔发言了:“吴全,你在说谎!”接着,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红宝书”,并熟练地翻到一页,然后对众人说:“最高指示:‘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什么现象?这里我举个例,大家想想看,世上谁见过母鸡去主动勾引公鸡的?都是公鸡勾引母鸡的嘛。吴全,别抵赖了,毛主席的辩证法一下戳穿你的谎言!”
“轰”,整个会场仿佛被笑声抬了起来……
……
昨天与成叔聊天时,我忍不住将当年成叔运用毛主席的辩证法“判案”的往事提了起来。成叔哈哈大笑之后连连摇头说:
“老侄啊,你成叔差不多当了一辈子的墙头草,糊涂虫!像猴子一样给人耍了几十年。现在想起来既荒唐,又难过啊!想想是不是?一天到晚像牲口一样干活,仍然吃不饱肚子。却傻乎乎天天背什么毛主席语录,唱什么革命歌曲。打倒刘少奇时,傻呼呼跟在人们屁股后面痛骂刘少奇‘妄图复辟资本主义’;打倒林彪时,又咬牙切齿痛骂林彪这家伙‘两面三刀,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更痛恨林彪‘叛党叛国’;打倒邓小平时,又痛心疾首邓小平‘死不改悔’;到了打倒‘四人帮’时,才开始感到问题有些不对:刘少奇,林彪,邓小平不听毛主席的话还说得过去,连毛主席的老婆也反毛主席?成为‘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究竟图个啥?……还有,毛主席这么伟大,他培养的接班人怎么没一个好人?都一个个要反对他,要害他?实要让人想不通嘛。还有,当时大街小巷,还有报纸电台,都高嚷什么‘要把林彪和四人帮造成的损失夺回来”——这句口号让我好几天睡不着觉啊:‘文革’明明是毛主席亲自发动的,怎么又成了林彪、‘四人帮’的罪孽?‘文革’造成巨大灾难,主席、总理都干啥去了?我们村里有句粗话,叫‘放屁要带点屎味’,骗人也不能太离谱嘛!——功劳一切归毛主席和党中央,坏事恶事都是林彪、‘四人帮’干的。天下有这种无懒道理吗?
成叔谈到这时,兴致高涨,脸色有点涨红起来:
   “老侄,这时我才知道:老毛搞的,还是皇帝老儿那一套,中国人全上当了!现在,有人还想搞老毛那一套继续让老百姓当猴子,用当年的一句话说叫‘企图叫我们重吃二遍苦,重受二茬罪,我们绝对不会答应’!现在有些人太把中国人当猴耍嘛:过去,是有权人指挥穷人唱红歌。现在呢?是富人指挥富人唱红歌。脑子没有进水的人,都明白是怎回事了!……有人硬说群众喜欢唱红歌,真正胡说八道!什么‘群众’?都是一些退休后衣食无忧的老爷子、老太太们在广场唱唱跳跳玩开心!真正的‘群众’,一天到晚为三餐奔波,在工厂没日没夜地赚钱糊口,哪有时间唱什么红歌?“百万群众唱红歌”?睁开眼睛说瞎话啊!公家出钱在广场搞一个‘红歌会’;上级拨经费让下属机关、学校组织一场‘红歌会’就成了‘百万群众唱红歌’了?还是老毛那句话说得好,‘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继续上当受骗了!……”
成叔的话让我嘘唏良久。也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来源:李悔之的博客

任志强爆料:许多低价房定向分配给了大机关

编者剪纸:
任志强先生披露:“有很多低价的定向住房,没有向社会公开销售,而是分配给中央或国务院的各机关、管理机构以解决公务员、进京干部以及老干部的住房等。某地20052009年政府公布的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供给指标为7130公顷,但实际上真正可以对外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住宅只占全部土地供应量的28.3%,其余的则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用地,由特定单位使用,不对外销售。全国各地均在建设部的检查中发现了大量的这种专门向政府官员、机构、特定人群供给的,利用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官邸’。先期还有检查,如今已到了不但建设部不敢去查处,连审计署都不敢去审计的地步了。”

日前,国土资源部披露,将为全国每一块土地设唯一的“身份证”编号,目的是确保国家通过对每一块土地的“身份”编号,便捷地查询和跟踪掌握土地使用情况,真正做到对土地实时全程监管,从而实现地籍管理的信息化、社会化、产业化。这一做法无疑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但是,土地作为社会共有的资源,土地“身份证号”不应仅由国土资源部掌握,而是应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土地“身份证号”接受社会监督源于现实存在的严重的土地使用不公或腐败,这种土地使用的不公或腐败也是房价高涨的重要推手。
据报道,“和平街1410号”地处北京市的北二环和北三环中间,在周边砖混老楼的二手房价格已经达到每平方米3万元的时候,商务部内部销售的“商务部和平街1410号院职工住宅项目”房价每平方米只有6900元,价差4倍以上。如此低价的住房,土地是无偿划拨还是超低价获得?这样的土地划拨或超低价获得是否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这对那些大多数被推到市场上购买高价地商品房的人是否严重不公?
事实上,无偿或超低价占有土地资源的情况在全国相当普遍。据任志强先生披露:“有很多低价的定向住房,没有向社会公开销售,而是分配给中央或国务院的各机关、管理机构以解决公务员、进京干部以及老干部的住房等。某地20052009年政府公布的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供给指标为7130公顷,但实际上真正可以对外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住宅只占全部土地供应量的28.3%,其余的则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用地,由特定单位使用,不对外销售。全国各地均在建设部的检查中发现了大量的这种专门向政府官员、机构、特定人群供给的,利用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官邸’。先期还有检查,如今已到了不但建设部不敢去查处,连审计署都不敢去审计的地步了。”
此外,各地楼堂馆所的烂奢之风也揭示出大量的用地腐败。不少地方政府办公大楼被曝光后,人们发现其占地之广、奢华之烈令人瞠目。有媒体透露,安徽贫困的望江县,2009年县财政仅结余21万元,可该县却造出建筑面积达43600平方米的办公楼,是美国白宫8.5个大。这不仅大量浪费了百姓的血汗钱,也大量浪费了国家的土地资源。
正是因为大量腐败土地的存在,才使得被推上市场的少量土地承担了巨大的财政收入功能,并承担了大量的腐败支出。于是,这少量的土地的价格便被地方政府疯狂推高,进而疯狂地推高了房价。如果让所有的土地分担压在少量市场化土地身上的重担,地价和房价无疑会大幅下调。在大量土地使用的腐败“不但建设部不敢去查处,连审计署都不敢去审计”的情况下,只有让土地“身份证号”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也可以查询了解到每一块土地的用途、价格,才能有效遏制土地腐败的发生。即使是需要满足政府办公目的进行无偿划拨的土地,也应进行严格的面积、比例限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遏制腐败,促进社会公平。
设置土地“身份证号”仅仅是第一步,只有让土地“身份证号”接受社会的监督,设置土地“身份证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北京青年报



“黑监牢”的罪恶何时才能结束?
作者: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427《南方都市报》曝光了江苏省泗洪县专门针对上访者、拆迁户的“学习班”。去年6月,64岁农妇孙银侠到乡政府谈拆迁补偿条件时,被关进了“信访学习班”———一个没有窗户的小屋。据亲历者不完全统计,泗洪县先后关过至少一两百人。他们受到的是“不许睡觉”、“面壁”、“蹲马步”、“端水盆”、“坐凉地”、“互扇鞋板”,甚至用针扎、猥亵性骚扰等酷刑。12天后,孙银侠屈服于看守的“针刑”,“自愿”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终于被释放。
  对这种“黑监牢”,根本不用做法律分析,因为这就是赤裸裸地践踏法律。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执行。但这些因为上访、因为谈不拢拆迁条件的公民,却被关进了非法的“学习班”。他们的待遇连监狱里的囚犯都不如:不能见律师,不能见家属,没有“刑满”的日子,一张“手续”都得不到。
  当地一位有良知的官员向记者表示:这种由地方秘密私设、类似地下监狱的场所,成为基层社会最黑暗的死角,及时取缔刻不容缓。但是,泗洪县并不孤独,近几年“黑监牢”被屡屡曝光,比如前不久已被查处的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就是一例。
这些都是公权肆意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更让人愤怒的是,虽然“黑监狱”屡屡被曝光,却没有丝毫收敛。一些地方明知“黑监牢”违法,却依然故我。这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有官员因为搞“黑监牢”被问责、被撤职,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吗?“黑监牢”一次次逃脱追究,最终形成今天的恶果,这种情况何时才能结束?

来源:新京报 

马鼎盛:朝鲜饥荒金正日挥霍,中国支援粮食是为救灾民的命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援助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月发布报告,指出去年秋天和夏天北韩的粮食生产受灾情景相当凄惨。“国际危机组织”东北亚项目的副主任平克斯顿日前表示;朝鲜很快将陷入另一场严重的粮食短缺。数百万朝鲜人将遭受饥荒的死亡威胁。                 但是,美韩两国政府可能无法就是否向朝鲜伸援手的问题达成一致。韩国曾经是向朝鲜提供最多援助的国家。自从“天安舰事件”和“延坪岛炮轰事件”后,李明博政府就停止了给朝鲜的援助。首尔一直表示,尽管人道救援组织表达关切,韩国不会恢复粮食援助。平克斯顿担心,如果北韩爆发人道危机,提供救援恐怕已经为时过晚。
金家王朝对南韩的军事挑衅是李明博政府无法给朝鲜援助粮食的直接原因,此外,金正日统治集团的骄奢淫逸挥霍民脂民膏也让南韩国民无法接受。北韩2008年就花费1亿多美元买进高级洋酒、汽车等豪华奢侈品,其中化在金正日家族的宠物犬达数十万美元。《朝鲜日报》近日披露,北韩在哭诉国民面临粮食困境并向全世界伸手求援同时,每年从法国、瑞士等地引进数十只牧羊犬、西施犬等各种宠物犬,还输入最高级饲料、洗发水、医疗设备、药品等宠物犬用品。北韩还会随时请来法国兽医为宠物犬健康检查。仅法国兽医的机票和特诊费就达1万美元。
在执行联合国1718号决议,对北韩禁运其中包括1300万欧元的豪华游艇和几百万美元的欧洲豪华奢侈品。北韩只要省下购买奢侈品的5亿美元,就能购买年缺粮量100万吨。
中国无偿支援朝鲜粮食是为救灾民的命,不是鼓励贪污腐败的金家王朝。

来源:作者博客

收入增加怎么成了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作者:三刀柔情

在刺激公众神经,挑战公众忍耐极限方面,一些专家不遗余力地发扬“没有最雷人,只有更雷人”的精神,几天时间里,在继“情绪互相干扰和传染”说后,又出现了“收入增加是房价上涨的首要原因”的惊人论调,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
我实在想不明白,老百姓收入的增加,本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何以在专家的眼里,竟无异于“洪水猛兽”,成了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难道老百姓不该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难道“国富”就该“民穷”?若此论成立,那么联系最近人社部“五年内工资翻番”的声明,我不禁万分恐慌:在已经过去的五年里,收入远未翻番,房价早已翻番,未来的五年里,倘若工资翻番,房价不知要翻几番?苍天啊,大地啊,还是不要涨工资了。
这样的论调自然荒谬绝伦。谁也不会否认,收入增加对房价上涨肯定有推动作用,但若将之作为首要原因,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专家者,在专业领域有深厚造诣的精英人士也,自然不应无知;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把诸如“土地财政”、“投资、投机需求攀升”、“宽松的信贷政策”以及“开发商逐利动机”这些大众更为认同的因素当作是次要原因呢?
既然房价过高主要是因为老百姓收入增长的原因造成的,那就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就是合理的,那么我们的经济发展就是稳健的,就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专家话里暗含的逻辑。
事实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飞跃发展,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在世界上有目共睹,谁也不能否认。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回避发展中出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只有正视问题并努力解决问题,我们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房价问题,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正是直面矛盾不回避矛盾的表现。作为专家学者,理应为国家服务,为人民说话,理应为政府献言献策,帮助政府解决实际问题,怎能一味巧言令色、媚上欺下?脱离民众,缺乏社会承担,正是“专家”之所以沦为“砖家”的根本原因。
我建议以后再有类似的专家,就请他去读读艾青的诗歌。“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因为爱,才会有批评,从长远看,只有批评的声音,才真正利国利民;那些“空话、假话、套话、大话”,无论听起来多么甜美,都必将误国误民。

来源:红网

著名律师滕彪获释 鲍彤吁关注律师人权
骆亚
中美人权对话刚落幕,失踪已经70天的著名维权律师滕彪于今天下午3点半回到家中。他委托自己的好友网络上公布这一消息,并得到迅速传播。这是继同批失踪的维权律师江天勇到家之后不久,又一名维权律师获得自由。
自中东和北非的颜色革命之后,中共当局极度恐惧茉莉花革命在中国的出现,中国的维权律师首当其冲,一大批敢言的维权律师先后宣告失踪,当局没有任何下文。鲍彤认为律师如果不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个国家都成问题。他呼吁全社会关注,关注律师的命运就是关注中国法治的命运。他还表示具有影响力的律师的同行和朋友,不仅仅要关注李庄个案,更要关注其他律师的命运。

部份失踪律师陆续获释 仍有律师不知下落
429中美人权对话闭幕的次日下午3点半左右,失踪已经70天的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滕彪回到家中。他委托自己的好友将此消息在社交网络上公布,并转达了对所有关心他的朋友们的感谢。他还说:“另外,他说现在需要与家人在一起,暂时不与外界多接触,希望媒体朋友们理解。”
这是继10天前(19日)维权律师江天勇获得自由之后,又一名被失踪律师回到家中。江天勇律师回到家后也是隔绝外界的联系,由其夫人代劳。
目前跟滕彪同批失踪的维权律师,除外界传唐吉田之前就获释被赶回老家,但是他至今没有公开露面,有消息说,唐吉田在被关押期间遭到酷刑。而失踪的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一度传回到家中,表情呆木不认识人,被当局监视居住,但随后再与夫人双双失踪至今。而上海维权律师李天天、广州维权律师刘士辉等也没有下文。
而另一位上个月失踪的广州律师刘正清,据悉也于前日回到家中。
而失踪10天左右的北京律师金光鸿至今还在养伤之中,他在失踪期间被送到精神病院遭到殴打和被强制打针吃药,还因绝食被院方强制灌食。记忆出现局部失忆。
而跟金光鸿同期失踪的刘晓原律师,在警方审问5天后也回到家中,但是否遭到暴力尚不得而知。但推特上不少网友传他遭到“黑头套”待遇。

鲍彤:关注律师命运就是关注中国法治的命运
前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政治秘书、前政改研究室主任鲍彤先生认为,对于目前这些维权律师所面临的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大家关注。他说:“关注律师就是关注法治,关注律师命运就是关注中国法治的命运。如果律师都可以非法的对待,实际上律师所代表的原理也可以被非常对待,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我希望中国律师协会、中国的司法部都应该关注这些律师的命运。”
他指出中国的法院应该有所改变,现在的法院怎么能跟律师作对?跟律师作对其实就是跟法律作对、跟老百姓做对、跟人民作对,这是不行的。他还说:“律师如果不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那么我想这个国家本身就很成问题。不是说打黑吗?不是只有黑帮才会藐视法律,中国政府怎么会藐视法律,不是把自己放在黑帮的位置吗?”
鲍彤先生认为说:“整个法律法制的状况是一个整体,解决问题不是只解决李庄问题,应该解决所有律师正义的问题,不管是程序正义和实质上的正义。哪怕只是一个样板说我在这个事情上是可以的,那不行,要普遍。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就是有普遍性,不是样板。样板跟法律普遍性不是一回事。”
最后他说:“我认为关心一个李庄案是对的,但是关心一个案件应该推而广之,关心所有的案件、所有律师的命运,关心我们中国人的法律。目前是法律还是不是法律、是宪法还是不是宪法,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不能含糊过去。”

来源:大纪元

宪章论坛
编者剪纸:
对于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这绝非一个新的追求与目标,而是前面已经看到的中共民主革命时期的领袖一再宣示的既定目标。面对中国今日百病缠身、沉疴溃疡的状况,中共统治集团中一切良知未泯之士,应该大胆接续中共民主革命时期领袖们所追求的理想,高擎落实宪政民主的大旗,在中国大胆厉行民主改革,以实现中共创始者们的蓝图、宏愿!
                                   ——王德邦
王德邦:“只有加上民主,中国才能前进一步”
——重读1949年前中共政论
“只有加上民主,中国才能前进一步”,这是毛泽东在1944612于延安答中外记者团时的讲话中说的一句话,今天读来尤感真切!这句话显然不仅针对昨天1944年的中国,而是针对2011年的华夏。这句话是否是毛泽东的即兴之言,是否不代表毛泽东及其中共领导集团当时对中国时局的整体性认识呢?对于了解毛泽东及其统治集团于中共建政后的表现而言,提出这种质疑显然不是偶然。然而只要我们细读中共民主革命在延安时期的各种重要文献,看看中共民主革命时期的那些新华评论,那些领袖们的讲话,就会发现他们对民主的认识与人类当时及今日对民主普世价值的认识没有什么两样,而对民主的追求是那时的核心价值,主导着那时的一切工作。就此而言,中国的民主革命就是为实现人类普世民主价值的革命,是以民主为动员与凝聚来取得成功的革命。
为什么说民主革命时期中共领袖集团对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性认识?对此,我们只要粗读当年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一批领袖们对民主问题的讲话与代表当时领导集团声音的新华时评,就会得出这个结论。在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的讲话中,主题就是《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文中开宗明义:“中国是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接着毛泽东不仅指出中国缺乏民主,而且将民主在各个领域中应该怎么推行及推行的作用意义也阐述得清清楚楚:“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 经济民主,就是经济制度要不是妨碍广大人民的生产、交换与消费的发展,而是促进其发展的。文化民主,例如教育、学术思想、报纸与艺术等,也只有民主才能促进其发展。党务民主,就是在政党的内部关系上与各党的相互关系上,都应该是一种民主的关系。在国际关系上,各国都应该是民主的国家,并发生民主的相互关系,我们希望外国及外国朋友以民主态度对待我们,我们也应该以民主态度对待外国及外国朋友”。同时毛泽东还对民主与统一的关系也作了极为精辟的阐释:“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个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统一在军事上尤为需要,但是军事的统一,亦应建筑在民主基础上,在军官与士兵之间,军队与人民之间,各部分军队互相之间,如果没有一种民主生活、民主关系,这种军队是不能统一作战的”,“ 我重复说一句,我们很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筑在民主基础上的统一,才是真统一。国内如此,新的国际联盟亦将是如此。只有民主的统一,才能打倒法西斯,才能建设新中国与新世界”。
不仅如此,民主革命时期中共领导集团还在抗日战争中结合中国情况认识到民主与国民素质的辩证关系,对当时封建专制意识下提出的国民素质低不适合推行民主问题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如在《新华日报》1939225社论《民主政治问题》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再来公然反对民主政治,似乎是不可能了。反民主政治论者就来一套新的法宝。他们说,民主政治是好的,但是我们的国民不好,不能实行。他们说,我国人民素来缺少教育和自治的训练,如果贸然实行,就要产生不好的结果。所以现在实现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至于民众教育程度和自治能力的培养,这自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要知道,民众的参加抗战动员,民众自身的民主生活,是他们受到训练和教育的最好、最迅速的方式。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在这种方式下,群众可以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他们自身的教育和抗战事业,同时推向前进”。
由此可见,中共民主革命时期的领袖集团对民主的认识是很深刻的,无论民主实现对中国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民主与统一的辩证关系,还是民主与国民素质问题,中共领导人都作出过深入的探讨分析,都达到了对人类民主普世性价值的认识水准,都具有了对民主普世价值的理念。从目前能够看到的资料,我们可以确定中共民主革命时期的领导集团内部及与世界现代民主国家的人民对民主的认识不存在什么大的分歧,即对民主有着普世价值的认同。
正是基于这种对民主普世价值性的认同,使中共领导集团很好地团结起了那个时代的国民,将那个时代最精英的人士凝聚到了自己的旗下,并进而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从而使他们在对日抗战上与对国民党内战上,奠定起了最终获胜的基础。诚如毛泽东所言“只有民主的统一,才能打倒法西斯,才能建设新中国与新世界”。是民主的旗帜使中共翻越了诸多艰难险阻,度过了诸多危机厄运,最终获得了夺权的胜利。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是充分利用民主激活社会、凝聚民力与民财、唤起社会新生希望的胜利,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民主的巨大号召力、动员力与凝聚力。
然而,中共获得政权后,随着由革命党变成执政党,先后推行了一系列违背民意的政策,先土改、镇反,再反右,再大跃进,再文革,现“六四”屠杀,再镇压信仰团体与结社群体,最后打压普遍维权民众等等,一系列运动给这个民族带来一次次浩劫。而今天我们再回头看看文革之后中共自身对那几十年的历史总结,可以看到因为个人崇拜的盛行,因为缺乏民主的监督,使领袖个人意志凌驾于统治集团与全民意志之上,从而导致这种无休无止的社会灾难。邓小平当年复出后的深切感受就是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19816月,中共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特别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胡耀邦、赵紫阳时代,通过规划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等路径,准备一步步将中国引向民主制度建设。然而,随着八九年对民主运动的屠杀,中共统治集团中顽固势力发起了对体制内外民主力量的猛烈清剿,从学术思想界到政治权力界,一切拥有现代民主理念的人都被打压,被清除出官僚体制,或者一批德操高洁者毅然决然与统治顽固势力划清界限而投身民间公民社会建设中。如此一来,中国统治集团日益远离了民主革命时期领袖们的理想追求,而转变成了曾经民主革命时期反对的对象。
对于中国今天是否民主,这在民间及国际社会已有定论,但是中国统治集团一直坚称自己在稳步推进民主,甚至有人还大言不惭地抛出中国今日是有史以来最民主的,更有甚者还有人宣称中国是世界人权最好的,其中当然也意味着最民主了。在这样的立论支撑下,中国今天不仅抛出“特色”,而且还创造了“模式”,进而使“中国模式说”甚嚣尘上!
中国今天是否真如掌握话语权者所宣讲的拥有民主且创造了模式,实现了前辈们追求民主的理想呢?我们只要从对待民主革命领袖的言说中就可以得到明证。历史在走过了半个多世纪后,一个民主革命党在成为执政党后居然将民主革命时期的宣言列入禁文,对于搜集1949年前中共民主革命时期领导集团言论与代表当时集团追求的社论与时评的书——《历史的先声》进行查禁,对于搜集整理该书的学者笑蜀先生百般刁难,刻意打压,最近索性让他“学术休假”。这种畏惧民主革命时期言说的行径,是最好的对今天中国是否现实民主的注释。同样,在民主革命时期被毛泽东及其领袖们所批判的那些“国民素质低不适合民主”、“民主要服从统一”、“民主就会不稳定”等等论调,再次成为统治者的日常话语,成为官方喋喋不休的舆论说教,也让人一眼就看到,中共曾经反对的东西已经成为今日统治集团祭起的“救护神”。
对于中国今日是否民主的问题,我们不仅通过中共对待民主革命时期言说的查禁可以看出,而且现实中每年十几万起群体事件与数千万的上访民众,因为权力失责而导致泛滥的假商品、毒食品,以及日趋严重的官僚腐败,都一再揭示出中国社会已经病入膏肓,中国社会整体性危机已经到来,而导致这种全局性危机的根源,正是中国社会民意没有表达途径,民主没有得到保障,权力缺乏应有监督,公民权利的失守与公权力的肆虐造成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危机四伏。诚如《新华日报》1945212答读者问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没有民主一切只是粉饰”,“现在中国最迫切的问题,是实行民主;有了民主,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由此可见,扭转中国危局的根本,显然就是落实公民权利,实现真正民主,使权力运行在其应有的范围内,即实现宪政民主!
对于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这绝非一个新的追求与目标,而是前面已经看到的中共民主革命时期的领袖一再宣示的既定目标。面对中国今日百病缠身、沉疴溃疡的状况,中共统治集团中一切良知未泯之士,应该大胆接续中共民主革命时期领袖们所追求的理想,高擎落实宪政民主的大旗,在中国大胆厉行民主改革,以实现中共创始者们的蓝图、宏愿!
20114
来源:民主中国

中国腐败,让亡国亡党持续发生…
作者:巩胜利
 
〖提要〗:中国中央政府部委办以特权建几栋房,买卖给其属下官员这似乎很人性化有道理,但这种房屋、地产等是非市场化所得,这就出现了国家公共利益与权力的举世不公。从公共集体“权力腐败”到个人职务“权力腐败”,再到“书记腐败”一锅端,演绎了中国权力腐败、前赴后继、执政党根源无奈的登峰造极。中国一党执政下的60多年腐败,有其根源的无奈与现实的结果,这就是国家财富、公共利益被无辜无情的侵占、瓜分、漏掉,却从源头上无法、也没有任何制度来加以堵截,长此以往……

  〖引子〗:按着全球法治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法则,任何国家机关、公民利益的取得应该当然的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的平台——社会公共利益之上。而中国国务院所属国家商务部当然也不应该成为例外,特别是土地、房地产等国家权力、利益的取得,更应该规范在“市场经济地位”行为的取得或失去之上,这是一个“法制国家”最起码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个体集权官员、没有任何制衡腐败犯罪的必然性;中国公民无法参与的党政、公检法等等,演绎着一场接连一场、前赴后继的“亡国亡党”……

                                  (一)
  上层建筑、制度腐败,是一种最可怕的根源腐败。中国商业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326文章揭露,在房价居高不下、进入全球之最行列的北京市,中央某部委在寸土寸金的二环附近盖有内部福利分房,内部价格仅为北京市同等地段估值的六分之一。网上流传《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文章,指商务部以“经济适用房”名义盖楼分给官员。业内人士指出,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国不公,是权力、极权的一种大腐败。若中国党、政、军等至上而下层层若是,则最少使中国房地产市场总量减少一层到二层的巨大市场分割,这种“特权”——体制腐败更有可能每届党政军政府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的前“腐”后继,形成中国社会自最高层而下的一个毒瘤阶层,这种毒瘤阶层从中央、到地方直辖市、省、县、乡层层盘结。体制腐败,是一种公然允许的腐败,是他人无法公允得到的利益;所有腐败之本,就是取得既得利益,或大或小、或天外飞来之财富、或千万人都不可企及。

  尽管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集团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并未具体点政府机关的名,仅以“xx部”代称,但更早曝光则是网上流传的《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后文中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商务部的公务员。按照每套最小90平米计算,一套房比相同地段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价约低出200万元人民币,是一个年均20万元公务员10年、不吃不喝干净、正当的总收入。

  网络同时流传一份“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可以在清晰影印件上看到单位名称、售房价格等相关内容。据中国公开媒体报道,被曝光的楼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10号院。这栋6层灰白色楼院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有长405的空地预留作车位,四周还有铁栅栏围护。该楼院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堪称黄金地段。据深入调查,10号院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0年落成。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文章称,不仅如此,该地段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密集地区,除中国国家商务部之外,还有国家人保部、国家财政部、煤炭部、林业部等部委也在此有职工分房。分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4/5或至少2/3以上的标准(一般售价为5000-6000/平米)销售给公务员;;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这种分房形式是特权、权贵的经典的代表。

  在中国国家商务部文件中,该项目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但依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收入须不高于4万元,且须经过公示、摇号等程序。但在10号院项目上,这些程序都被规避,反有知情人透露,能够分到房的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如果按中国各级政府管理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序列中,所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化机制都被减免,成为中国高官阶层一道风光无比、绝无仅有、绝对极致的风景线。

  据行业内人士透露,从中央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然后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给当然的合法化了。

  据市场经济学环境研究认为,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已经持续很久了,是权力“双规制”的必然产物。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国社会不公平,是权力极致的腐败。若是从中国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乡等中共、政府都这样从上而下,那么中国的这个市场将充斥中国5000万在职党政军警官员,成为最高权力之下与所有公民的决定另类。

  这样举国体制允许、体制制造的特权优先腐败,怎么不让一代一代的公民们官逼民反?更为严峻、党政核危机的是:这种举国政府光明正大的“特权腐败”,就在14亿中国国民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坦坦荡荡的一直延续60多年在不停进行着,中共中央、中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胡锦涛却看不到、就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鼻子底下他却根本视而不见,这是中共独党执政、非“法制国家”、无法避免的一种体制“核漏洞”,而当今世界的所有“法制国家”则没有这样的体制“核漏洞”。该报道已经在中国全国范围内遭遇网络上大封杀,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络新浪和网易等门户网站新闻中心的相关消息被删除、屏蔽,但在各个论坛上仍然有大量转帖广为流传流长。

                                       (二)
权力腐败。
这是之最“权力腐败”的案例,据来自南京331电文说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于331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已经延续审判了超过了六年多时间,早已超过了中国法律以及《刑法》规定管辖的期限)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一个跨越时空六年多的公开逮捕、立案与法院审判的党政腐败,这样的党政反反复复的亡国亡党案,怎么不国破家亡?最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一审法院根据姜人杰受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一如中国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的权力腐败,只要他一出手就可以财源滚滚、无所不能。

                                       (三)
  据新华社旗下《半月谈》(内部版)4月号最新报道,2009年以来,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沈阳市于洪区公安分局局长袁长占等市局局长、副局长、区分局局长等一系列大要案。案件暴露出中国体制内干部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腐败生态链及生存腐败环境的难以遏制,仅辽宁省沈阳市被牵扯的公安干部就达数100人之多。这是中国反复出现的公安、法院等腐败案的再度爆发。

  2009年沈阳市纪委在调查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包庇儿子犯罪、受贿等问题时,发现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存在包养情妇、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于2009122对刘和采取“两规”措施。后经查实,刘和在领导岗位期间,受贿及非法获利500余万元。20104月刘和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史超有期徒刑15年。据长达82页的判决书显示,史超涉嫌受贿达49项。据办案人员介绍,史超被“两规”后,从他家里查出大量现金、存单、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达9000余件,办案人员用了两个月时间清理登记,之后用拉邮件的卡车运送,一天一车,一连拉了15天。

  20025月,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政委袁长占接替史超,任东陵分局局长,20043月又调任于洪分局任局长。在这两个分局局长任上,袁长占利用提拔任用干部之机,收受近百名干警贿赂及礼金,高达300余万元,人称“卖官局长”。20092月,袁长占被沈阳市纪委立案查处。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袁长占一案中,涉案干警99人,有的是于洪、东陵两个分局的骨干。他们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临危不惧,在面对危险繁重的任务时不曾懈怠,却在面对官场潜规则时却一个个的倒下了。据调查,袁长占及沈阳公安腐败窝案,可谓中国官场、体制的一种必然现象:

(a)是年节前后,特别是自2002年担任东陵公安分局局长后,随着权力的扩大,收受钱物也水涨船高。一到过年过节,到他办公室里的干警络绎不绝:“局长,过年了,我也没买啥,多少这点意思。”说完,把钱往报纸或者文件里一夹,转身就走。这样的人情往来,袁长占平均每年收受钱物达40余万元;
(b)是干部晋级和岗位调整期间。一般都是副科长变正科长、副所长变正所长、正科变副处,价码不等,低的一两万元,高的五万元。这种用人标准深深影响了分局干警的积极性,不论工作好坏,只要想“进步”就得给袁长占送钱。一些民警私下里就送钱交流心得,个别家庭困难的干警,为了能早些提拔,甚至到银行贷款给袁长占送钱;
(c)是红白喜事、生病住院时收钱。袁长占母亲去世时收下属钱款近50万元,父亲去世时收了20万元,而袁长占自己两次生病住院,加上儿子结婚,一共收了130余万元。仅住房,袁长占就以其父母和子女的名义购买了6套,在沈阳市内五区均有房产。中国干部体制升迁变动,就这样60多年一直都漏洞百出、举不胜举,中国党政干部的各级书记、主席、省长、市长等一样不用公民来“举手”通过,通常根本不用公民和百姓有半句话说,就是一两个人就决定了这些干部的一生。

这样的公检法体制、党政体制腐败,怎么来维护一个社会的正常、公正、阳光下来运行?一如日本大地震的核电危机,是当今世界的不治之症,可能将危害人类800年甚至更远。中国体制漏洞——当然腐败,长期生生不息的象“核泄漏”一样60多年一直存在、不断,谁也无法遏制的每每爆发。除了文中所讲的辽宁省沈阳市(710万人口)公安腐败窝案,还有广东省湛江市(750万人口)陈同庆党政腐败窝案,2011429曾经遭遇党政一网打尽的湛江中级法院9名法官为钱而执法腐败窝案,更有2011年爆发的广东省茂名市(720多万人口)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腐败大案,罗一口气供出超过数100多名党政官员党政干部腐败一锅端的天下奇案……如此湛江、茂名等等前赴后继的党政腐败,中国绝大多数公民只能无奈、无奈的沉默一切,这些一如一个新加坡国家般、超过500万人口的“亡国亡党”腐败案、前赴后继的不断发生;且这种“书记权力”所造成的局部腐败远胜于苏联体制所造成的致命危害。这都一针见血、历史性的暴露了这种体制无人能制衡、当然60年长期存在、没有任何变动的“核泄漏”。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讲真话需要民主的环境
邓聿文(中央党校教授)
  
41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与新聘任的8位国务院参事和5位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借用《宋史·乔行简传》中的一句“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道出开言路、讲真话的重要,并要求和鼓励新聘任的参事和馆员在国家的决策中讲真话。温家宝还一连用三个“总要有”,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要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总要有一批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总要有一批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来表达他对一个政治清明环境的期盼。
  
为何不敢讲真话

  讲真话、做实事、敢直言,的确在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部分人中,是一种比较稀缺的品格。有句民谣说,“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虽然未免夸张,但某种程度而言也是事实。目前在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就存在着一股假话、空话、套话之风,一些人喜欢说八股腔调的话,喜欢说与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格格不入的话,喜欢说政治上永远正确的废话,就是不讲真话。

有道是,一个人可能在某个时候骗过所有的人,或者在所有的时候骗过一个人,但决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候骗过所有的人。对于一个政党、一个政府来说,人们不仅观察它的政策形成过程,是否能给人稳定的预期,也看组成它的党员和干部队伍是否言行一致。如果它的党员和干部队伍中,有人说假话,不干实事,哪怕只是一小撮人,也会给这个党、这个政府,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一个不讲真话、不求真务实、作风漂浮的领导干部,是不可能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他领导的集体,也不可能有战斗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一项政策和决策,若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势必会损害该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使党和政府丧失社会公信力和合法性。就此而言,讲真话,不作假,既是一个人的品格底线,也是一个政党和政府的生命底线。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俞可平:社会良序更多依靠社会自治与自律

编者按:
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社会管理创新受到了全社会的空前关注。“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专篇,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俞可平多年来在创新社会管理、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以不拘陈见的思想和观点广受各界关注。本期的“文汇学人访谈录”,我们特别就“创新社会管理”的话题对俞可平做了专访。
  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社会管理受到了全社会的空前关注。“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专篇,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创新”,也首次以重要篇幅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成为2011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作为长期从事当代中国政治和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学者,俞可平研究员多年来在创新社会管理、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以不拘陈见的思想和观点广受各界关注。
  多年来,作为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他一直倡导“善治”,认为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治理,实质是国家与社会两者关系的最佳状态。合法性、透明度、责任、法治、回应、效率、参与、稳定、廉洁、公正,这些被他列为善治的十个要素。他认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很自然对政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政府需要不断调整其政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在这些领域,俞可平不仅是一位思想者,也是一位行动者和实践者。2000年,他倡导发起了“中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并出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这一学术性奖项的初衷之一,就是在中国建立一套比较科学的、客观的、可以操作的地方政府绩效的评估体系,鼓励各级政府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
  11年中,“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评选已经举办了5届,共有1500多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报名参选,并最终评选出了50个优胜奖以及113个入围奖,而奖项的内容不仅涉及依法行政、责任政府、行政效率、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性改革,而且还广泛涉及民主选举、政治参与、政务公开、干部选拔、权力监督、立法改革、司法改革、决策改革等制度改革,这些都从一个侧面记录和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在政治方面的进步与变化。
  本期的“文汇学人访谈录”,我们特别就新形势下的“创新社会管理”话题对俞可平研究员做了专访。
  
未来30年的改革重心将转向社会政治领域

  文汇报:进入“十二五”开局年,社会管理创新似乎受到空前的关注。您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社会治理问题。在您看来,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为什么在当下特别受到重视?
  俞可平(以下简称“俞”):十七届五中全会前,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经预言:如果说过去30年我国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那么未来30年改革的重心将逐渐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政治领域,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任务将变得更加突出,受到更多的重视。为什么这样?因为目前我国社会面临的最严重挑战和最紧迫的问题,例如收入差距的拉大以及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公正、依然严重的腐败特权、生态环境的恶化等等,单靠经济的增长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无法解决的。例如,今年年初,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一些调查数据表明,从总体上说,去年我国的经济表现相当出色,我们成功地抵御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依然保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民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按理来说,经济增长了,民生改善了,人民群众应当对政府的服务更加满意了,幸福感更强烈了。但这些数据得出的结论并非如此。这最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们:仅靠经济发展远不足以让人民有幸福的生活,让国家能长治久安。
  文汇报:目前的形势发展和社会格局,使得我们的社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全新的挑战。根据您的观察,这些全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哪里?
  俞:社会领域存在的问题,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普通人都能深切地感受到。例如,居民的安全感缺失了。我们小时候上学,几乎没有家长接送的,现在哪个小学,甚至中学,一放学校门口没有等待接孩子的家长?吃饭担心米有镉,吃菜担心有农药残留,喝奶担心有三聚氰胺,住进新房担心有装修污染,如此等等,都是我们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方面遇到的挑战既广泛又严峻,这些挑战包括:社会公正、公共治安、社会稳定、社会诚信、利益协调、社会保障、公众参与、社会自治、社会救助、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以及社会组织的培育与管理等等。
  文汇报:全新的挑战,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要常变常新。在您看来,当前我国社会中的社会管理创新难点和关键何在?
  俞: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导致了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体制的根本性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传统的一元化管理模式开始解体,政府职能发生重大转变,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传统的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户籍制度开始变动,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所有这些,都导致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新的社会问题开始出现,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日益成为一项紧迫任务。我认为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特别是权益保护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公共安全机制、社会稳定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基层治理机制、社会自治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至于说到难点和关键,在我看来,在于如何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党的领导与公众参与,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静态稳定(以堵为主)与动态稳定(以疏为主)等等。当然,从理论上说,它们都应当是一致的、没有根本矛盾的。但我们切莫天真,以为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没有任何矛盾和冲突了。事实上,重要的是当它们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当怎么办?
  
强调社会管理不能忽视社会自治
  文汇报: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您一直是倡导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并举的。您能否为我们的读者简要解释一下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关系?
  俞:社会管理是政府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和管理。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公共权力部门,它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社会自治是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其管理主体是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是一种非政府行为,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是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一体之两翼。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良好的社会治理而言,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片面强调社会管理忽视社会自治,会造成公共权力过度扩张,损害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反之,片面强调社会自治忽视社会管理,会带来社会秩序的失控,影响社会稳定。因而,我们既要加强社会管理,但也必须推进社会自治。
  我们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真正在社会领域实现善治,既需要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更需要高度的社会自治。随着民主法治水平的提高和政治文明的推进,社会自治的功能应当得到更大的发挥。因此,近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以来,中央既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又强调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强调社会管理时,十分容易有意或无意地忽视社会自治的作用。这既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逻辑,也与我国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文汇报:以往政府在社会领域包揽一切,往往造成政府不堪重负。现在,在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中,政府应当有哪些方面的角色调整与转变?
  俞: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推进,社会事务不仅日益增多,而且越来越繁杂,政府决不可能事无巨细什么都管。那样,不仅是不堪重负,而且也无能为力,得不偿失,尤其是不符合人类社会民主治理的根本方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公共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因此,党和政府必须转变角色和职能。要更多地从传统的一些管理领域中超脱出来,扩大公民自治的领域;要转变管理的方式,努力从管制为主转向服务为主;维护社会稳定,要从以堵为主转为以疏为主。
  文汇报:政府角色调整和转变的目标,是不是就是您一向倡导的“善治”?
  俞:对,我所说的“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治理。其实质是国家与社会两者关系的最佳状态,或政府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治理中的良好合作。我一直强调,要特别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格局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健康有活力的社会。因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管理,不是无组织、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参与。社会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的必经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十分迅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目前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超过40万,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可能超过300万。政府与社会组织不应当相互对立,而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我们应当努力建设一个健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
  
公众意识提高推动社会进步
  文汇报:社会自治有赖于社会公众的现代意识。在您看来,目前条件下我们的社会公众有了哪些进步,还存在哪些不足?
  俞:在政治发展的现阶段,社会治理的好坏主要还是取决于政府。几年前,我在贵报就发表过一篇文章,好像标题就是“善政是善治的关键”。但是,从长远看,如果还政于民是人类政治发展的理想目标,那么,公民的作用必将变得日益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的意识和素质决定着人类的政治发展进程,对于社会自治来说就更是这样,因为社会自治的主体就是公民自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民意识和素质方面,最重要的进步是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大觉醒,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政治价值观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当多数老一代人还在用传统的民本政治价值来评价现实政治进步时,多数年轻人已经用自己的民主政治价值来衡量政治发展了。例如,老一代人如遭受冤狱,通常会在昭雪时对党和政府千恩万谢,但年轻人发生类似的情况,首先想到的通常是向政府索赔。对于公民身上存在的问题,大体说来,对于改革开放前成长的那代公民来说,主要还是权利和法治意识要继续增强;而对于改革开放后成长的年轻公民来说,主要是责任和义务意识要相应提高。
  文汇报:应当看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草根服务草根”的现状;一些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的人士,在网络特别是微博上很投入,但对于政策法令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却不够热心。在您看来如何改变这一现状?
  俞:中国的网络政治有许多特色,最大的特色就是有这么多的网民关心政治,通过网络参与政治,近年来多数重大的政治事件是通过网络形成的。其次就是你提到的这种情况,低层参与的热度高,“草根服务草根”。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制度性的公共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大家只好挤到网络上来。其次的一个特色是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开始向社会公示,让公众参与。如推行政策听证制度和决策咨询制度,这是在民主决策方面的一个重要进步。但毋庸讳言,许多制度尚不够完善,或流于形式,或缺乏法律保障。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责任首先在政府。党和政府要努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性渠道,有序参与少了,无序参与就必然增多。要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制度机制,使听证、公示、咨询、责任等制度真正发挥实际的效果。当然,对于公民来说,也要更加重视制度性的参与渠道,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治理。
  文汇报: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曾经备受学界关注。在您看来,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整个社会是否应当进一步加强风险社会的意识?
  俞:全球化时代也意味着风险社会的来临,这是贝克和吉登斯等社会学家的观点。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全球化意味着风险传播和扩大的概率大大增加了。但这与政府管理创新的风险还不是一回事。任何创新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风险,政府创新的风险可能会更大。因为在我国现实政治环境下,政府创新的风险不仅仅是政策失误所导致的人民利益受损,更大风险在于可能犯“错误”。所以,政府的改革创新虽然意义特别重大,但却尤其不容易。一方面,我们要想方设法将改革创新的风险降到最低,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方面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另一方面,一定要营造宽容宽松的环境,鼓励各级政府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11年前,我倡导发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主要目的也在于此。
  文汇报:日本大地震以及它的巨大破坏力震惊了世界,更是让一贯防震防灾意识很强的日本社会始料未及。您如何评价震后日本整个社会应对这次灾难和危机的表现?从社会管理角度看,日本大地震可以为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
  俞:日本发生特大地震时,我太太正好在那里访问。当时国内的亲朋好友很着急,但她告诉我,她在日本根本没有感受到恐慌,也没有国内友人所想象的那种“地震历险”感觉。机场、车站虽然突然拥挤,但人们照样文明排队。前些天国内一些地方甚至发生了抢购碘盐的现象,实在是匪夷所思。我看到许多知识分子已经在反思日本民族在这次特大灾难中的表现,这种反思非常有助于我们民族的进步。我认为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日本大地震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些启示:第一,社会的良好秩序应当更多依靠社会的自治和自律。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政治家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点。第二,现代化决不只是GDP的增长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国民素质的提高,是制度的完善和成熟。第三,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是社会善治的基础,国家发生危机时,这种合作尤其重要。第四,国家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紧急事件一旦发生,这套机制就能自动运行。“临时抱佛脚”必定事倍功半。第五,人类需要重新审视核安全战略。

茅于轼:把毛泽东还原成人
——读《红太阳的陨落》

编者按:
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国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中共前领袖“毛太祖”充满了迷信和崇拜,2009年,中共建政60周年大庆时还搞出来一个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方阵”,此后从重庆到北京,总有一部分力量在大唱特唱所谓的“红歌”,梦想回到文化大革命。更有甚者,共和国广场至今还陈放着已经死了35年的毛泽东的尸体,对于人类文明来说,还有比这更滑稽、更可笑的事情吗?
北京学者茅于轼先生426在《财新网》发表文章“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历数了毛泽东的罪恶,包括心理阴暗、奸淫妇女无数、搞阶级斗争、害死五千万人、将国家领至崩溃边缘等。而这个“祸国殃民总后台”至今还在天安门城楼上挂着,“中国的滑稽剧还没有真正谢幕”。茅老德高望重,文章振聋发聩,但愿这篇文章对某些下拜在“毛太祖”面前的中国人能起到醍醐灌顶、恍然大悟的作用。

毛泽东原来是一座神,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料的揭露,慢慢地还原为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是至今仍然有些人把他看成神,对他的任何评论都是大不敬。如果说他也有错误,那是万万不容许的。在这些人看来,毛泽东永远是不容分析,不许正视,不可评论的一尊神。他们永远看不到毛泽东控制不住自己而流口水,连说话都说不清,跨不上汽车而不得不请人把他抬上去,他长期卧床而腿肚子又细又弱。幸亏更多的材料的发表,我们能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毛泽东,得到了许多新的印象。他无非是一个人,虽然他的智力过人,但是免不了陷入每一个人都会碰到的规律。他不能突破规律,而是被普遍的规律所限制。他根本不是神,对他的一切迷信将会逐步消退。
他做的一件大事就是文化大革命。这是他对三年灾荒责任恐惧的反应。中国饿死三千多万人,超过中外历史上和平或战争时期饿死人的最高记录。在和平时期,没有任何别的理由可推脱。这是谁的责任。无疑是毛泽东的责任。他毫无道理地反对彭德怀的批评,生怕彭德怀会夺了他的权,不顾已经暴露的左倾祸害,继续更严厉地往左偏离,不许人说真话,搞完全脱离实际的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的所谓“三面红旗”。导致大饥荒。为了逃脱这个责任,他发动文化革命,逼死曾经因三年灾荒批评过他的刘少奇。他想消灭一切政治上的对手,无限地扩大自己的权力,还打算把自己的权力在他死后交班给自己最可靠的人,江青。在他的眼中,人民只不过是一推肉,是叫喊万岁口号的工具。权力欲望控制住了他的生命,他为此而完全疯狂了,用最大的代价去追求权力,以至于他的权力本身因此而削弱。

他追求权力的方法是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的原意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斗。但是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和资产或无产根本不相关。他所谓的资产阶级实际上就是他所不喜欢的人,大部份还是真正的无产阶级。这种无原则的斗争最后把他自己也毁了。从五十年代开始他就迷恋于阶级斗争。反胡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文革,都是围绕着阶级斗争展开的。他清除了彭德怀,贺龙,陈毅,刘伯承,陶铸。又利用林彪斗倒了刘少奇。到后来对林彪也不信任,想搞掉林彪。最后连周恩来也要反,只剩下孤家寡人和几个亲戚,江青,毛远新,王海荣,和极少数几个家丁,像张玉凤等。如果毛泽东不那么相信阶级斗争,而是以和为贵,搞团结,他死的时候绝不会那么孤独,虽然有三年灾荒的责任,他作为开国元勋,还能受到大多数人的尊敬。可见毛泽东是被自己的阶级斗争毁坏的。林彪出事以后毛泽东多次教训江青要团结,他只看见江青到处斗人如何糟糕,但是江青只不过是他的一条狗,叫她咬谁就咬谁。他自己到最后也没有放弃阶级斗争。

毛泽东搞阶级斗争,死人无数,在所不惜。
每次搞运动都有人自杀(他杀就不去说了)。特别是文革自杀的人还不是一般的人,大多数是社会知名人士,对社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人,有许多还是毛泽东的朋友。这些人自杀毛泽东完全知道,但是他丝毫没有同情心。三年灾荒饿死三千多万人,大部份是帮助他打江山的贫下中农。但是他一点也没有感到痛心。和他有肌肤之亲的孙维世,上官云珠等人也被逼得自杀。他毫无怜惜之意。现在揭发发现,毛泽东奸污过不计其数的妇女。原来他在神坛上,他的人性的兽欲方面谁也不敢说。他从神坛上走下来之后,这些事一桩桩被暴露。其冷血性无与伦比。其心理的阴暗实在叫人吃惊。大家都说,毛泽东有超高的智慧,没人学得了。但是更没人能学的是他的冷酷无情,没有起码的人性。
从现在揭发出来的细节看,毛泽东搞阶级斗争使得党内人人自危,人际关系极不正常。一切事务都围绕一个“权”字。什么国家的团结,人民的利益,统统都放到脑后。国家的几个领导人成天想的是一件事对谁有利,特别是对毛泽东的权如何。没有任何人敢于冒犯毛泽东,一个国家的事完全变成了毛家的私事。当时许多人无法理解的种种事态,现在一件件都摆清楚了。聂元梓的大字报怎么变成了革命的大字报,几个大学的造反小将怎么被呼来喝去被利用的,在武汉王力被打,和以后的天安门保卫中央文革的大会的背景,谁是516分子,为什么要整516,何以要批林批孔批周公,这一切外人根本看不懂的事,其实就是毛泽东消灭政治对手的策略。他心里很清楚,但又不便说清楚。文革中许多重要的事情请示他,他总是模棱两可,叫别人去猜。因为他的真正目的是见不得人的,他的心理非常阴暗。一个国家由这样一个权力无边,又有不可告人目的的领导人指挥,一直走到了经济和政治双崩溃的边缘,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原来许多人都以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是为了夺取资产阶级在国家机器中的权力,为无产阶级争利。现在这场骗局被完全戳穿了。
毛泽东的最后几年里,虽然身体完全不行了,但是脑子还很清楚。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国家的领导权交给谁?在他心目中只有江青最可靠。所以决定让江青接班。但是他也明白江青结怨过多,无法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意,所以让华国锋协助江青。毛泽东一面对华国锋说:你办事,我放心。但是还说:有事找江青商量。毛在他死前一年对他死后的国家领导人的安排是:党主席,江青;总理,华国锋;人大委员长:王洪文或毛远新;军委主席:陈锡联。以后又改为党主席是毛远新。总之没有超出他自己的几个近亲。江青或毛远新何德何能,凭什么能担任国家主席之职?江青在文革中的表现完全是一个泼妇,丝毫没有远见卓识,自我膨胀,不知天高地厚。粉碎四人帮后对江青的审判把她定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判刑死缓,是极其公平的。毛泽东居然想把国家的政权交给一个反革命分子。他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毛泽东的家天下如何维持。和资产阶级无产阶级毫不相干。
1971年林彪出事后全国人民松了一口气,认为林彪为了夺权误导伟大领袖搞文化大革命。现在林彪死了这场毫无道理的文化大革命应该停止了。各处地方都在落实政策,解放原来反林彪和反文革的人。当然,因为反林彪而被处死的人已经不可再生。可是毛泽东因为林彪出事而心情极端压抑,生了一场大病,他的健康再也没有恢复。一国的领袖其心情和百姓的心情极端相反,面对同一件事百姓兴高采烈,领袖闷闷不乐,真是百姓的极大不幸。在1975年邓小平第二次复出后,首先整顿了梗塞了的全国铁路系统,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然后整顿各级政府中的派性,消除互相对立的情绪,并解放了一批被打倒了的干部,抓一部份坏头头,从而使政府工作逐渐走上正轨,生产明显恢复,各项指标转为上升,全国人民感到有了邓小平,形势在好转,破碎的国家有可能恢复正常。可是毛泽东想的和百姓的利益无关,只想着自己的权能不能保住,江青能不能接班。邓小平几次和江青发生正面冲突,毛泽东决定搞掉邓小平。这就是1976年毛泽东临死前的批邓运动。邓小平又一次被打倒。毛泽东从一个政治家沦落为处处和人民相对立的人民公敌,就是因为他被权力的迷信所控制,丧失了起码的理性。
权力欲彻底毁掉了毛泽东,使他完全丧失了正常思维,把国家的事看成了自己一家的事。虽然他知道江青不得人心,说“不出三五年必将腥风血雨”。但是他无法摆脱这个局面。他已经疯狂了,被阶级斗争搞疯狂了。让江青接班是他仅有的最佳选择。他之所以欲置周恩来于死地,就是因为他不相信周会臣服江青。他本来的理想是让周恩来协助江青掌权。但是周恩来无法和江青合作。江青根本不是一个政治家。共产党在建国时期涌现无数英雄人物竟没有一个能够及得上一个泼妇。毛泽东之昏庸和他极高的智力相结合,把中国搞成一个不成为国家的“国家”。在毁坏国家上他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无人能及得上他的百分之一。
越来越多的资料解密,文革这场闹剧的来龙去脉越看越清楚了。毛泽东是了不起的,能够把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一个个斗倒,消灭。毛泽东和斯大林不同。斯大林的目的就是清除异党,杀人就是目的。而毛泽东的目的不在把人杀掉,而是让他遭受极大的侮辱和痛苦。首先让他被孤立,谁也不敢同情他,把他搞成人民的敌人,继而剥夺他的基本人权,任何一个人都能随意侮辱他,可以随便打他,叫他喝痰盂里的脏水,打伤了不许医院给他治疗。最后让他自己觉得生不如死,自杀算了。而且自杀的时候还要喊“毛主席万岁”如果他胆敢有丝毫对毛泽东的不敬,他死后所有的亲属都会遭遇更悲惨的命运。毛泽东整刘少奇就是一个例子。刘少奇快要死了,毛泽东下令抢救,要等党代会通过决议,把叛徒特务工贼内奸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选择在他七十岁生日的那天当面宣读给刘少奇听,然后让他慢慢在无助的痛苦中死去。毛整死的高干无一是经过审判(哪怕是走形式)正式处死的,都是让他们慢慢地在孤立无援的极端隔绝的状态下,受够了一切痛苦再死掉。毛泽东极其痛恨周恩来,因为百姓拥护周远胜于拥护毛。但毛又无法整掉周恩来,因为这个国家内内外外都离不开周恩来。在周活着的最后几天中,病痛极度地折磨着他。毛泽东乘这个机会翻出了几十年前写的批评周恩来的文章,用尽挖苦,讽刺,刻薄的语言,叫人当面念给周恩来听,以增加周的痛苦。这一过程是需要精心设计的,是耗费精力的。毛的精力大部份都用在了这方面。
拿斯大林和毛泽东比,斯大林杀的人比毛泽东杀的多。解放前井冈山肃反杀了十几万人,这笔账该算在谁的头上,我说不清。解放后镇压反革命杀了七十万人。这主要是毛泽东的主意。以后在文革时搞清理阶级队伍,三反五反,杀过一大批。具体数目从来没有公布,估计不超过二百万人。除此以外没有大规模枪毙人。饿死的三千多万不是直接杀害的;整死的,自杀死的,武斗死的都不是毛泽东直接杀的。而斯大林实实在在处死了几百万人。但是斯大林领导卫国战争,抵抗希特勒的军队并取得胜利,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反观毛泽东,除了抗战头两年共产党的军队打过几次抵抗日本军队的仗,从1939年以后就没有打过一场稍微大一点的仗。共产党的主要精力放在扩大解放区,培养自己的武装力量。这时候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毛泽东放着日本人不打,打自己的小算盘,准备胜利后摘果子。他确实做到了。可是解放并没有给中国人带来幸福,相反,带来的是生灵涂炭的三十年。因政治原因死亡达五千万之众。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总数。二战结束给世界带来和平。战败国德国,日本,都变成了民主文明,繁荣幸福的国家。唯独中国这个战胜国却陷入内部无穷无尽的阶级斗争,造成人类史无前例的生命损失。
毛给中国带来的是使人痛苦,然后死去。不但自己用尽办法叫人痛苦,而且动员全国人民互相斗,互相制造痛苦。对一般的小人物,也不是简单地处死,而同样叫他们经受极大的痛苦才杀掉,像张志新,遇罗克,林昭,王佩英,无一不是在就义前叫他们受尽了罪才把他们杀掉。毛泽东还把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加以破坏。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文化,理想,道德,艺术,全部被否定。可移动的古董,绘画,雕刻,统统烧掉砸碎。对不能移动的建筑物则推倒,把美丽的电影明星剃光头,让无知的群众用一切办法侮辱她们。把对社会最有用的知识份子一个个打倒,甚至逼他们自杀。把宣扬善的宗教领袖关进监狱,甚至干脆杀掉。毛泽东的目的在于全世界都因他而痛苦。如果每个人的痛苦可以相加的话,毛泽东的目的是全社会痛苦的极大化。通过文化大革命他的这个目的确实做到了。痛苦的极大化是文化大革命最本质的东西。这就是“人民的大救星”所给予人民的礼物。
毛泽东不但做到了在国内制造痛苦极大化,而且输出他的理论,让全世界都要残酷斗争。他鼓励在东南亚搞武装革命,制造死亡。在马来西亚,印度,泰国,菲律宾,缅甸,印尼,尼泊尔,斯里兰卡,都有武装叛乱。他死后三十多年的今天遗留问题还有一大堆。印度的毛派有独立的武装,拥有两亿贫苦群众的拥护,但是三十多年来贫困问题丝毫没有改进。因武装斗争每年死亡上千人。印度的中央政府拿他们没办法。搞得最惨的是柬埔寨。毛主席的好学生,波尔布特,遵从毛泽东的教导杀人无数,成为全世界近代史中杀人比例最高的人类灭绝案。这就是毛泽东功盖天下的事迹。这一连串事迹也说明一个问题。他的理论非常具有欺骗性,所以会有那么多的人上当受骗。至今还有人高举他的牌子做事。究竟他的理论是对是错?道理很简单,改善人们的生活要靠发展生产,靠人与人斗怎么能变富。所有遵从毛泽东理论的人,也许斗得很开心(被斗的人可倒了霉),但是摆脱不了贫困。无一例外。
但是毛泽东又是幼稚的,他绝没有想到最后自己变成了孤家寡人,没有一个真正志同道合的政治家在身边,剩下一批狐群狗党。最后他信赖的人,只剩下后来被判刑的四人帮。大家吹嘘毛的高瞻远瞩,其实毛是鼠目寸光。他发动文化革命的时候怎么能想到自己会变成孤家寡人。最初和自己一起奋斗的亲密战友都被整得众叛亲离。毛泽东到死神智都非常清醒,但是是在非常孤独,失望,没有前途,没有同志和朋友的状态下死去的。他绝没有想到自己辉煌的一生竟然是这样一个结局。毛到死也没有丝毫的自责或后悔。毛死后华国锋和叶剑英抓捕了四人帮,最高法院审判了四人帮,把他们判了刑。但是四人帮的头头,这祸国殃民的总后台还在天安门城楼上挂着,在大家每天用的钞票上印着。中国的这幕滑稽剧现在还没有真正谢幕。不过毛泽东是人不是神,他终究要完全走下神台,成为一个普通人,在剥离一切神像外衣的条件下,在消除所有迷信的条件下接受公正的评判。

来源:《财新网》
孙立平:中国当务之急是制约权力和资本
作者:赵杨 司敏
来源: 南方日报

n  幸福要紧的不是我们有什么,而是我们有什么而我们的邻居却没有。

n  最大的痛苦是没地方说理,令好人寒心的社会就是最坏的社会。

n  政府的第一要务不是发展经济,而是维护公平正义。

n  政府不能以提升老百姓幸福感为理由干涉他们的私领域。

n  中国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其目标是: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

孙立平,著名社会学专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立平关注中国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以观点新锐、犀利著称。2006年被《南风窗》杂志评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奖”。

  “幸福不能变成被幸福,实现幸福要摆脱现在的发展思路,实现幸福要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主线……”带着何谓幸福、怎样建设幸福社会的思考,国内知名社会学专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近日走进广东省委常委会集中学习讨论会,给省委、政府、人大、政协、法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做了题为《关于提升幸福感的几个问题》的辅导报告。“课前”,孙立平接受了本报的独家专访。

  定义幸福要幸福,不要“被幸福”

  南方日报:您怎样定义幸福?

  孙立平:根本上说,幸福是一种满足感,是对社会状况满意的一种感觉,非常微妙。不同人在不同时段的感受是不同的。所以不论是官员还是学者,都很难完全洞察人们的幸福感。

  以北京为例,政府可能会认为半年来北京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对于一个上班族来说,这段时间他可能会常常感到烦躁不安,因为半年来北京塞车严重,他花在路上的时间又多了1个小时。政府在衡量老百姓的幸福感时是从社会这个整体来考虑的,往往关注GDP、健康、教育、治安等因素,不会把交通堵塞程度当做一个权重很大的指标。但其实这段时间来,塞车对幸福感影响很大。所以我想,在测量幸福感的时候,真是很难做到具体和细化。不如选择笼统地在一个整体上测量人们的满意度。

  具体来讲,我们目前所说的幸福包括三个层面的意义,第一个层面是把幸福作为整个社会追求的一种理念;第二个层面是把幸福作为一个宏观的目标,对整个国家的政策有一个基本的导向;第三个层面是将它作为官员和政府考核的指标。进入第三个层面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因为把幸福作为一个政治指标来考核的时候,有一定的风险。最典型的就是和谐社会这个理念。这是一个很好的理念,它让我们的社会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作为一个考核的指标的时候,个别地方的官员就会作假,捂住矛盾,或者用一种不正当的方式把冲突压住。所以建设“和谐社会”就变成大家调侃的“被和谐”,和谐变成了一个动词,这反倒对解决社会矛盾起了有害的影响。同样,我们也要防止幸福的愿望变成“被幸福”的结果。

  南方日报:您认为目前哪些国家实现了相对的幸福。

  孙立平:相对的幸福的国家可以分两种类型。一个是在非常传统背景下的幸福,例如不丹;另一个是现代意义上的幸福,例如丹麦、英国、法国。这是两种非常不同的幸福感。

  南方日报:说他们幸福,是因为他们做到了什么?

  孙立平:不丹的幸福感是在很特殊的情况下产生的,这种特殊条件是: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不高,但与外界隔绝,还有宗教信仰的背景。丹麦则不同:拥有发达的经济与高福利待遇,是贫富分化最小的国家,“2010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中清廉指数排名第一,民主政治成熟,法治、安全感和生活可测性强、生活方式轻松。

  今天我们中国讨论幸福应置于现代的背景之下。而我认为,现代幸福的条件包括要有清明的政治,繁荣的经济,健康的社会和绿色的生态。

  建设幸福公平正义当为主线  

  南方日报:现在我们谈幸福,恐怕是因为我们不幸福。您认为是什么造成了这些不幸福?

  孙立平:的确是这样。我觉得最基本的还是两个问题,一是民生问题,现在收入、住房、就业压力都很大;另一个是这个社会缺乏公平正义造成了人们生活的不幸福。

  其实,关于幸福的建设可以有两条线,一是民生,当然这很重要,现在我们政府在建设幸福社会过程中,主要在围绕这条主线。而另一条主线是公平正义。依我看,公平正义比民生还重要。

  南方日报:为什么更重要?

  孙立平:要知道,最大的痛苦是没地方说理,令好人寒心的社会就是最坏的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底线就会丧失;没有公平正义,不满和冲突就接踵而来;没有公平正义,每个人都觉得是受害者,都是弱者;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合理的财富分享;实际上,没有公平也就没有真正的民生;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所以,我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但是现在我们谈幸福的时候,主要还是强调民生,对公平正义的强调还是非常弱的。我觉得如果没有公平正义,民生状况也是改变不了的。

  南方日报:能不能这样理解,当人们认为自己所处的环境不是公平正义的环境时,再好的民生也难以增强人们的满意度。

  孙立平:没错。幸福感是相对的,产生于比较,要紧的不是我们有什么,而是我们有什么而我们的邻居却没有。幸福来自相对成功,不幸福源于相对剥夺。所以,你看现在几乎所有的人,尤其是大家还比较羡慕的一些人群,都在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普通公务员、领导干部、警察甚至有的法官都说自己是弱势群体。他们都是弱势群体的话,工人、农民怎么办呢?其实这个现象意味着几乎所有人都对自己的状况不满。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状态当中。我认为这不正常的原因就是缺少公平正义。

  观察当今中国的社会生活,人们可以注意到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我把它叫做“牵出现象”。首先是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行为的失范: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暴力截访,血腥拆迁;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一些地方的民众有冤无处申;腐败开始成为一种民众无可奈何甚至只有默认的现象;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生活“西西里化”趋势出现;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

  权力失控的直接结果,是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在降低。同时,政府公信力丧失,道德优势弱化,只能越来越依赖强力与强制。

  南方日报:这是最可怜的。

  孙立平:是的。所以我认为政府的第一要务不是发展经济,而是维护公平正义。我想,如果在建设幸福社会的时候,强调这一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将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

  当务之急 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溃败

  南方日报:您认为当前中国要建设幸福社会应该做些什么?

  孙立平:我认为,第一要公平合理地使用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在的社会矛盾产生于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甚至有既得利益集团把持资源分配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包括:获得相关信息的机制、利益诉求表达的机制、诉求凝聚的机制、施加压力的机制、协商谈判的机制、矛盾调解和仲裁的机制。

  第二,要营造具有安全感和希望的社会生态。要建立一种制度,给人们提供安全感,通过制度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降低人们的焦虑感。比如,财富的稳定性、职业和收入预期的稳定性、通货膨胀与货币稳定性。

  第三,要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改变我们刚才谈的目前社会上普遍的弱者心态与社会生态。而公平正义的社会有赖于社会组织的发育。社会组织是社会自组织能力的载体,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这些社会组织,以应对可能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从而使社会生活能够有序进行,降低社会转型的风险。

  第四,就是要形成平和向上的价值观。我觉得营造幸福感需要一种新的价值观,肯定的是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还是那句话,幸福来自于比较,一个社会有一种恰当的成就观是至关重要的。

  南方日报:您刚才讲到了在建设幸福社会时,政府和社会的作用,您认为它们应当在提升幸福感上扮演怎样的角色?

  孙立平:我觉得这是边界的问题。比如幸福,政府关注人们的幸福感,但不能进入人们的私生活领域。如果两口子吵架,他们感觉不幸福了,政府去制止这两口子吵架,这就涉及权力扩张的问题。政府不能以提升老百姓幸福感为理由而干涉他们的私领域。因为,有自由才有幸福。政府应当保留老百姓私生活的空间,在这个自由的空间当中,社会能形成一种自我管理、自我形成秩序、自我化解矛盾的能力。

  南方日报:您曾提出“社会溃败论”,认为维护公平正义面临很多困难,包括要突破既得利益集团对现有政治框架的影响等等。那么现在我们能做什么?

  孙立平:从历史上来看,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比如当年的美国,19世纪末的美国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但政治上腐败严重、经济上寡头垄断、权力和资本勾结等现象普遍存在,整个社会生活没有规则、道德堕落。但是它通过三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使社会得到了重要改变。这三个步骤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进步运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社会改革;20世纪60年代建设“伟大社会”的运动。通过这些社会进步运动,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我认为,中国也需要一场社会变革,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社会进步运动的目标是什么?三句话: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这是中国现在要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建立一个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最主要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秋风:公推票决,不妨由下而上
 
江苏省无锡、南通、宿迁三个地级市新任市委书记日前陆续到任。这三位官员的产生过程,带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而这方面的创新,在摸索民主治理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
  没有人能够否认,人类社会唯一合理的公共治理与决策方式就是民主治理。尽管优良治理绝不仅限于民主治理,还包括法治、社会自治、分权制衡等,但民主治理始终是优良治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不过在中国,讨论民主治理,首先需要讨论中共党组织的民主治理问题。因为,在现实中,各级党组织享有广泛的社会治理权,这种权力与政府的权力交织在一起。这是一个在中国语境中讨论民主治理所不能不面对的基本事实。也因此,在当下环境中,党内民主的尝试,也就构成了中国社会推进民主治理的关键所在。

  应该说,这些年来,江苏在党内干部民主任命方面的试验、创新是比较积极的。早在2004年,江苏省宿迁市搞试点,在宿豫区黄墩镇举行了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了镇党委书记。随后,这项试点逐渐扩大了范围。20098月底,南京市363个城市社区全部采用公推直选这种方式,选出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本次公推票决,则提升到地级市市委书记的层面,并经过两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三个程序。首先,省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在南京的副省级以上干部、省管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等共222名干部,参加首轮民主推荐,从112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出10名人选。随后,在苏工作的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省委委员及候补委员、不是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省级领导干部以及正省级老同志等118人,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确定6名差额考察人选。这两轮民主推荐主要依据得票情况。此后,由熟悉党务工作、领导经验丰富的干部带队,对6名人选逐一考察。最后,省委常委会通过差额投票,决定人选。

  相对于此前常规的市委书记人选决策制度,这一试验有了很大改进。第一轮推荐,大有“海选”的意味。第二轮淘汰了若干人选,最终的人选是由投票决定的。选票似乎在整个公推决策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这样的试验确实增加了干部任命的民主成分。

  但是,有媒体也报道指出,这三位干部在被公推票决为市委书记之前,都在他们将要管理的市担任市长之职。江苏当地政治观察人士也指出,在江苏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更替中,县、市长接任本县、本市党委书记,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假如这一惯例属实,那显然与公推票决的民主机制存在一定冲突。

  据此人们可能提出一个疑问,那么多人参与的公推票选,何以能够做到与这个惯例严丝合缝?观察整个公推票决过程就可以发现这个试验的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基本上在高层运作:有权参与候选人推荐以及最终投票决策的人员,主要是副省级以上党内干部。在此过程中,即将产生的这些市委书记将来要治理的地方的党员、干部,并没有参与。当然,可能会有当地若干干部作为省委员会、候补委员参与其中,但当属“凤毛麟角”。这样一个公推票决的程序安排也就导致了现在这个缺乏惊喜的结果:市长转任市委书记。

  当然,这样的安排有其优势,但是,既然市委书记在一个地方拥有重要的治理权,那么,他的推举、票决过程,也就应当由当地的干部,甚至普通党员、普通民众参与票决,至少可以表达某种意见。这是民主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论是国家民主还是党内民主。

  民主意味着被治理的人民有权参与将要治理自己的官员的遴选过程,目前县市长的遴选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是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参照这一制度,市委书记的遴选恐怕也应当给当地党员甚至民众提供表达意见的渠道。比如,也许可以将两轮公推合并为一轮,其所推选的人选直接提交省委常委票决。通过这样的程序,每个城市确定两个候选人。这两个人选提交给地方党的代表会议,由他们投票决定。这样产生的人选,既可以体现上级党组织的意愿,也可以吸纳地方党员的诉求。

  只有增进普通党员表达意见之渠道的制度创新,才算真正的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来源:东方早报


李庄漏罪案的法治意义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何兵                                                                                                                       

网上传来李庄案检方撤诉的消息无疑大快人心这一案件必将载入共和国法治史它的法律意义在于:

   一、通过民间的努力,斩断公然摧毁法治的黑手.李庄案之所以引发民间众怒,是因为它公然摧毁法治,而不是偷偷地进行。检方撤诉的理由是:因为辩方提供的证据,致使案件发生变化。其言外之意是,检方此前的证据足以证明李庄是有罪的.而本案诉讼中展示的事实是,就以检方自己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检方在程序上有权力指控,在实体上已证明李庄有罪.检方的起诉属于公然无视共和国法律,属于莫须有式的公然构人以罪.它的恶劣之处在于,在众目睽睽之外,在所有法律人关注之下,非法行为公然进行,非法对法律人公然进行。如果任由这样的悲剧发生,改革开放几十年所做的法治努力将荡然无存。

   二、律师队伍经受了风雨考验,律师们在风雨中成长。李庄一季的陈有西律师,李庄二季的斯伟江律师等,充分展示了律师的铮铮铁骨。这些年来,律师队伍确实良莠不齐,李庄一季以后,律师队伍受到全面打压,刑事辩护出现重大问题,司法改革出现严重倒退。对此,司法部门应作全面反思。必须清醒地看到,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出现长治久安,不可能出现稳定。稳定不是吹出来的,更不是压出来,是民主和法治才能带来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不要认为对于国家建设,人民无能为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国家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法律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要认为重庆发生的事,与北京无关,与上海无关,与浙江无关……。李庄就是被重庆构陷的北京人!今天是李庄,明天就是你和我!

   四、体制内的法律人,除了坚持法律之外,必须坚守道义和良知,这是底线,这是最大的政治。底线守不住,社会道德一定全面滑坡,国家无法治理。司法建设的责任既在于律师,更在于法官和检察官。希望法官和检察官以此案为诫,全面反思。借用斯伟江律师的话: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看得到!

来源:凤凰网
蔡慎坤:欧美政权为什么不害怕被推翻?

1989年东欧巨变到2011年阿拉伯革命,我们不得不承认,觉醒了的人民自发联合起来反专制、反腐败、要自由、要民主的抗争,证明了人类历史走向自由民主的趋势不可阻挡。自由和民主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诉求,这些诉求在专制高压统治下处于休眠状态,一旦唤醒并得以释放,犹如火山下的熔岩,不管如何在火山口封堵,也阻止不了惊天的大爆发。
不可否认,突尼斯、埃及、巴林、利比亚等国近些年都是中东经济发展稳健的国家,每年GDP都有5%以上的持续增长。这些专制统治的社会,表面上显得很稳定,但实际上社会分配不公、贪污成风、裙带盛行、官吏横暴、冤案频频、言论扭曲。面对种种潜在的危机,专制者自恃掌控强大的国家机器,拒绝实施政治改革和民主改革。这些专制者普遍患有一种自恋情结,过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和所掌握的镇压机器,低估了人民的勇气和力量。他们还具有很强的自欺欺人以及靠谎言来欺人的宣传机制,他们很容易或者习惯性地把各种社会不公“合理化”,并且把群众的自发抗议归咎于所谓外来势力的渗透和颠覆。无论是1989年的昂纳克、齐奥塞斯库、日夫科夫,还是2011年的本.阿里、穆巴拉克均是如此,这些独裁者的狂妄自大和变态心理都是惊人地相似,其应对国民的诉求手段,除了镇压的残酷程度有所不同之外几乎没有多大区别。
专制制度都奉行一个原则,那就是恐惧原则,这个恐惧原则一个是通过思想性恐惧来完成,另一个是通过制度性恐惧来完成。人们被思想吓着了,就丢了魂,说的都是专制者的陈词滥调,陈词滥调如果说不好,就有掉脑袋的危险。灵魂丢了,肉体也就如同行尸走肉。专制者没有想到的是如果精神与肉体都无路可逃了,反抗就是首选。利比亚卡扎菲的双重恐惧最终引起了人们的反抗,这是专制者的宿命,也是专制者的悲剧。专制者都想万世开太平,但以恐惧开的太平却是社会的动荡,专制者又以暴力镇压动荡,最终以推翻社会现政权作为回应,专制者不得不弃权而逃。
其实,几乎所有的国民都懂得,只有社会保持稳定,人们才能安家乐业。一个真正为民的政权本身应该具有稳定性、也具有提供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如果一个政权必须依赖警力军力财力来维持政权的稳定,那证明这个政权已经失去了民心,被推翻是迟早的事情。
令人欣慰的是,这个世界有许多政权,根本就不害怕被人民推翻。在这些国家,政党轮流执政是一种常态,且德才兼备者都有可能被人民选出来担当大任;所谓的多党制,政党交替,哪个党好与坏?选民看得清清楚楚,你的政策纲领被选民认同,选民就选举哪个党去执政,去组成政府。无论任何政权都不可能只代表执政的一小撮人的利益,去专广大选民、或者是其他党派的政。相反,它必须照顾到各个阶层和各个利益团体的利益,否则的话这个政权很快就会被选民用选票推翻。在欧美社会,颠覆或者推翻一个政权、一个政府,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是民主国家的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分。许多国家政权是每四年就被推翻一次,省政府和市政府甚至是每三年就要被推翻一次。在许多欧美国家,颠覆推翻一个不令人满意的政权,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更是公民们的权利,没有人会给公民戴上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
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党都很清楚,他们行使的权利,是人民托赋授予的,人民随时有权收回去。因为管理国家之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义务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六四敏感期 胡耀邦之子批改革“与民争利”

胡耀邦之子、政协常委胡德平回忆父亲胡耀邦的新着《中国为什么要改革》最近正式出版。426,中国青年报又发表长篇专访胡德平的文章。胡德平说,改革的初衷是藏富于民,可是,国有企业承包成了厂长经理来承包,与民争利,全民所有制还是不是全民的?农村改革却打农民土地的主意等。426正值1989 6.4学运发生,邓小平定学生运动为“动乱”;胡德平此番讲话引外界高度关注。

国有企业,不能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全民
中国青年报26日报道,中国为什么要改革,胡德平说,改革的初衷是藏富于民。他说,胡耀邦指的承包——让企业和员工全员承包,而不是厂长经理来承包,工人阶级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并且在承包后获得的利润上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应该国家得大头,企业得小头,职工得零头。
胡德平说:改革之前,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有全民巨大资源,但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就现在,很多大型国企甚至为资源利用与当地群众、政府激烈冲突,原因就在这里。
他说,当时国有企业是用举国之力来改制的,国家银行主动帮助其从负债中剥离出来,职工或分流下岗,或买断工龄。国企轻装上阵之后,反过来又与民争利、赚老百姓的钱,这样的改革是不是有点变样了,老百姓当然有疑问,全民所有制是不是全民的?
胡德平还说:1993年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利税改革以后的20多年来,国企并未上缴利润给政府,只是最近两三年才把利润的5%给政府,今年的最高上缴额又调整为15%。能否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全民?能否以政府财政代替全民的权益?我想都不可以。国有独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后,仍要体现它的双重性,作为上市公司,它应当给股民分红,并受股民监督。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我认为同样应该给全民支付红利,政府应得的是税收,而不是利润。它占用的资源是全民的资源,利润的一部份就应该给全民。国有企业绝对不能以给国家上交利税而回避对全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应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农村改革别打农民土地的主意
对于农村,胡德平说,现在的问题是,农民土地的所有权益经常受到各方面的侵害,以各种名义打农民土地的主意。
他说,胡耀邦在肯定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强调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而现在,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目前还远远没有到位,才短短30年,先让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充分使用,至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的问题,我想,这个过程恐怕还是让所有者首先到位,现在集体所有制都没落实呢!
他还说,胡耀邦曾讲过,在肯定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上,要放开经营权,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让农民老百姓承包耕地、山林、水塘。但目前的状况是急急忙忙让农民“上楼”,用社保换耕地,这种做法是把老百姓的生产资料和对象都给剥夺了。如果我们上亿的农民失地,那么就是一半人富裕起来,一半人失去生产资料,这怎么能行?
对于城市化运动会带来农民失地以及很多社会问题,胡德平:大部份农民消失了,流转土地,是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如果是因为农民不爱农业生产而改变身份,以后新生一代农民也不想种地,就会导致城市严重的过度膨胀,城市的周边布满了失去土地、失去温饱的人,那该如何办?
胡德平还说,“有人把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概括为太平盛世,我也见过我们的主流媒体有这种说法。目前,很多突发性的矛盾还很尖锐,所以说太平盛世我觉得言之过早。”

中国“冤二代”向中共讨说法
胡德平的新着《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以及接受中国青年报的专访都是在6.4前的敏感时期发表,引外界关注。当年胡耀邦主张政治改革受党内排挤而下台,1989415瘁死,引发全国范围的学生运动,26日中共发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社论,将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并开始镇压,赵紫阳也因支持学生运动而被赶下台。胡耀邦、赵紫阳之后成为人民心中不可抹灭的人物。
今年清明时节,有中共高官“冤二代”高调扫墓,深圳民间学者朱建国表示,过去几十年来,中共制造无数冤案,包括毛泽东制造了镇反肃反冤魂、反右冤魂、大跃进冤魂、四清冤魂、文革冤魂;邓小平制造了六四冤魂;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现任总书记胡锦涛制造了上访冤魂等。
朱建国指,中共代代造冤,许多“冤二代”觉醒,借清明和今年中共建党90周年鸣冤,包括不少中共冤死的高官二代也愤然而起,如一向谨小慎微的中共前主席华国锋的家人、前总书记胡耀邦的儿子,都加入鸣冤翻案大潮,多年按兵不动的“林彪反党集团”成员的后人子女,在海外出版父辈回忆录或传记,“可以断定,今年清明,将是冤二代为父辈鸣冤、向中共讨说法的重要时机”。
此次,胡德平在六四前夕高调亮相,有分析认为,临近十八大,中共内部权利斗争激烈,各种声音都在争相发出来,为延续中共统治而出谋划策,但改变不了它欺压人民罪孽深重的历史,也改变不了它面临人民审判的命运。
本文网址: http://cn.epochtimes.com/gb/11/4/27/n3239961.htm





纪念辛亥革命
杨恒均:从华盛顿到孙中山:“国父”不好当啊
  
l  华盛顿VS 孙中山
l  儿孙们要“祖国母亲”与“国父”离婚?
l  “国父”与“继父”们
l  历史是可以改变的:改变未来,也就改变了历史!
l  并非多余的话


作者按:
 今年是辛亥革命百周年,据说两岸都有纪念活动,但又各有禁忌。可无论如何,两边都绕不过“国父”中山先生。近年来,学界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反思中山先生的浪潮,大有把这个唯一一个被两岸都认可的“国父”级人物拉下神坛的势头。为了弥补自己这方面知识的缺失,以及找到研究“国父”的立足点与尺度,本人过去几个星期一口气把悉尼图书馆的四本英文传记(介绍)以及自己带来的三本中文书扫了一遍,同时对照了两本美国人反思“国父”华盛顿的力作。这才找到了些微感觉,与读者分享。


华盛顿VS 孙中山
    “国父”不好当!不但中国的“国父”难当,美国的也同样不好当。美国人反思“国父”华盛顿的历史要比我们长得多。记得我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生活时,就常常看到批评“国父”的文章,当时主要有如下几个论点:这哥们就是一个将军,正好带领美国人打败了英国佬,时势造英雄;他没有什么思想与理论水平,而这个国家却是建立在人类最伟大的自由思想与民主理论之上的,可见他的贡献很有限;他的品德没什么问题,但也并没有达到道德楷模的地步,至于美国小学课本上少年华盛顿砍掉樱桃树的故事,无法证明真的发生过;华盛顿拥有不少的黑奴,当时立国之初标榜的所谓“平等、自由、人权、民主”等价值观,和当今所说的有本质区别……这些反思的直接结果是,当首都华盛顿特区的黑人居民超过半数时,有人倡议投票,要给首都换一个名字:一位黑人奴隶主的名字,怎么能够作为美国首都的名字?
   
    说实话,以上种种说法都不无道理,华盛顿作为美国“国父”,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你到首都华盛顿去参观各种纪念馆就会发现,美国伟人都有很多故事,例如杰斐逊纪念馆里应有尽有,可关于国父华盛顿呢?就那么个高耸入云的华盛顿塔,空空如也,没有内容,正如华盛顿本人一样。
   
    当我回国看到中国人在反思国父“孙中山”的时候,自然联想到美国人反思“国父”华盛顿,也让我找到了立足点。我粗略搜索了一下,地球上两百多个国家,明确提出了“国父”的只有不到40个,绝大多数国家没有“国父”的这个头衔——设立有崇拜嫌疑的“国父”与西方价值观不符,而东方的“国父”们的地位又极其不牢靠,元首希特勒的另外一个名字就叫“父亲”,齐奥赛司库是罗马利亚的“国父”,列宁是“苏维埃”的“国父”,金日成是北朝鲜的“国父”,李光耀被不少新加坡人称为“国父”。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众多“国父”中,中美了两国的“国父”最接近,也最有可比性:当“国父”的历史比较长,改变了世界,都崇尚民主自由等等等,下面稍微做一个比较,你会发现很有趣的。
   
    华盛顿外形高大魁梧,典型的军人形象,他也很会打仗,他的“国父”头衔在他带领殖民地人民抗击英军的时候就获得了,可见,美国人也崇尚“枪杆子里面出国父”,但作为军人的华盛顿,多次表示了对武力的厌恶,他不愿意打仗;孙中山即便在中国人中,也属于体型较小的文弱书生型,他不太会动刀动枪,可他特别喜欢武装斗争与起义,辛亥革命虽然不是他直接领导的,但他屡败屡战(辛亥前起义多达十次,都失败了)的大无畏精神无疑把大清国的稳定给彻底破坏了,他的“国父”地位也是在国家成立之前就奠定了的。辛亥革命后,他动不动就要北伐,还要继续革命,仍然一次都没有成功过。——如果华盛顿是因为打仗打赢了而成为“国父”,孙中山则是因为从来没有打赢而成为“国父”。
   
    华盛顿在各种场合都很少讲话,理论与思想更谈不上;而孙中山则相反,只要有他在场,别人几乎无插话的机会,更犀利的是,这哥们一生中,竟然给我们留下了从美国民主政治到日本治国理念又到苏俄的革命建国等等无所不包的“理论”,虽然他只不过是二道贩子,可毕竟被他揉进了自己的建国思想与“三民主义”中。华盛顿成为国父,是因为他什么理论也没有留下,给美国这个国家的发展留下了大片的空白与机会,美国人后来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算在他身上;而孙中山成为国父,则是因为他什么理论都说过,弄得过去一百年来,几乎什么政治派别、政党与政客都能在绰号“孙大炮”的“理论”中找到执政基础与价值理念,结果,好的时候,人家说是中山先生留下的,坏的时候,就怪上了“孙大炮”……
   
    真正成就这两人“国父”地位的终极原因都在于他们对权力的“适可而止”:华盛顿一生中两次主动放弃了绝对的权力(独立战争胜利后放弃了总司令职务,后来又主动放弃了总统职位);孙中山虽然性格与对权力的欲望与华盛顿背道而驰,他最不主动放弃的就是权力,可最后成就他的却是在他“革命尚未成功”就夺取了他生命的癌症——
   
    如果你没有理解我在说什么,请你和我一起设想一下:华盛顿如果当初不放弃总司令的职务,又或者后来一直当总统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会被尊为“国父”吗?也许,不被称为“国贼”已经不错了。再设想一下,如果孙中山不是在关键的时候被癌症夺去了生命,在后期走偏了道路、已经决定走苏俄的捷径的孙中山,很可能在自己“一个党一个领袖”中落得列宁甚至斯大林的下场。如果他再多活几年,即便被套上了“国父”的光环,结果恐怕和现在的 列宁好不到哪里去吧。听说,他的水晶棺材要被挪走,没有人愿意出钱了……
   
    华盛顿与孙中山,还有很多可比之处,都能发人深思,大家不妨更深入一点。我就不在博文里尽言了。
   
儿孙们要“祖国母亲”与“国父”离婚?
   
    当今大大小小两百多个国家与地区都是人建立起来的,但建立国家的人可不一定都能成为“国父”。我第一次在华盛顿参加美国国庆游行时听到一群穿超短裙的性感尤物齐声朗诵对“国父”的颂词,当时我听得清清楚楚,她们使用的是“Founding Fathers”(国父们),使用的是复数。我挺纳闷的,问我的美国同事:“国父们”都是谁啊?他们都告诉我“国父们”只有一个,就是华盛顿。这种使用复数(们)却特指一个人的“语法错误”在英语中可不多见啊,挺有意思的。
   
    后来我慢慢有些理解,大概“父亲”本身不能太多吧(中国人父亲太多可是骂人的),否则,那不是乱套、乱伦了?可美国人心里也清楚,这个国家绝对不是那一位父亲造出来的,实际上,我们重温美国建国那段时间的历史,不难发现美国前五任总统(杰斐逊等)中任何一位对美国建国的贡献,都不会比华盛顿少多少。他们都应该是“国父”。果然我后来听到美国人议论过,应该多设几位“国父”,不但可以掩盖华盛顿蓄黑奴与没什么理论建树的缺陷,还可以更有说服力。可这事还是不了了之。现在在美国孩子们的课本上,以及父母们的口袋(美元)里,依然是“国父”华盛顿。
   
    中国“国父”也有类似的境况。读过几本关于辛亥革命前后那段历史的中国人都应该清楚,推翻大清帝国、建立第一个共和的绝对不只一个孙中山。甚至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与侧面来分析的话,你都不敢说孙中山是给力的一个。如果没有康有为、梁启超这些思想启蒙大师,如果没有宋教仁、黄兴这些理论家与实干家,如果没有清朝政权里顺应时势、从善如流的新官僚与军头们,如果没有擦抢走火的武汉新军……孙中山可能还流亡在美国,用一本美国假护照到处募捐呢。从某意义上说,中山先生成为“国父”,和华盛顿成为“国父”一样,时代与后人选择了这样一个人来代表那个时代,来寄托我们对那代人的敬仰与崇拜。
   
    正因为他们具有象征意义,也使得我们现在要重新评价他们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与阻力,作为“国父们”之一,他们自然是有很多缺点,甚至存在严重的错误与不足;但如果你的反思是要把他们从“国父”的位置上拿下来,却也不容易。除非你一开始就不设立“国父”的圣坛,否则,作为“子女们”要取消“父亲”的资格,总是挺难的,当然,除非“祖国母亲”被蹂躏得人不人、鬼不鬼,不得不“离婚”了事……
   
“国父”与“继父”们
   
    国家有了“父亲”,自然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继父们”。美国人在反思“国父”的时候,常常会冒出这样的观点:没有华盛顿奠定的这个国家,哪里会有后来那么伟大的总统们啊,林肯、罗斯福、肯尼迪、里根,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黑小子奥巴马……
   
    可也同样有人对反思进行再反思:没有林肯、罗斯福、肯尼迪与里根等等优秀的“继父”们,华盛顿的地位还有这么高吗?他奠定的那个国家还有多少意义?这话也站得住脚,如果林肯在废奴的南北战争中落败,美国现在也许还有黑奴,从而美国成为世界上人权记录最差的样板;如果罗斯福不引进一些独裁做法与社会主义经验败给希特勒,美国会不会已经灭亡了?还有大力推进民权的肯尼迪,以及把苏联活活吓死了的里根,对当代美国的贡献,对形成二战后新的普世价值,居功甚伟。
   
    更别说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了,当他忍住眼泪发表当选感言的时候,深情地提到“国父”华盛顿的思想——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国父”华盛顿什么时候说过黑人可以选总统?他自己就有不少黑奴啊。奥巴马的当选让“国父”华盛顿脸上有光……
   
    让我们再看看继中国“国父”孙中山之后的各位“继父”们,他们都打着中山的旗帜,宣称继承了国父的遗志,到底是发扬光大了国父,让“国父”脸上有光?还是把“国父”一起拖下水,让“国父”为他们的行为背书?
   
    在对照研究两位“国父”时,有一个现象让我很困惑,也很难受:美国“国父”华盛顿在世界也在中国享有崇高的地位,而中国“国父”孙中山在中国享有一定的地位,在世界上却几乎无人问津。我想,这和孙的思想太庞杂,又主要是吸收国外的有关,特别是后来转向苏俄的道路,加上这位“国父”身后的中国至今也没有统一成一个“国家”等等原因。
   
    我认为中山主要是一位传播与沟通者,他救国心切,把自己从各地(包括美国、英国、日本与俄国)看到学到的一点东西贩卖到中国,可大家不妨检查一下他的履历(大事年表),且不说他在中国呆的时间不长,他所到的地方就更有限了——从他在西方呆了那么久,也没有悟透西方民主的真谛来推算,他对中国的国情其实也却是有点云里雾里,这是他的致命弱点——
   
    但这一致命弱点也正是他的优点,所有那些所谓看透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与革命家,几乎都认为几千年的专制体制无法动摇,皇帝不能没有,偏偏一个留着日本小胡子、拿着美国护照与伪造的夏威夷出生证(这一点据说和伪造了夏威夷出生证明的奥巴马有一拼)、压根儿没有走过几个中国地方的“国父”给推翻了,你说,这老孙头如果知道这皇帝体制如何坚固,如何深入中国人的骨髓,他还有这个信心吗?
   
    诋毁了一阵“国父”中山先生,但我的结论依然是:只要华盛顿能够当美国的“国父”,孙中山就能当中国的“国父”。有了一个中山这样的“国父”也有不少好处,至少美国人搬出“国父”耀武扬威的时候,我们能够推出孙中山。当然,有了“国父”还有一个大大的好处,那就是“继父”们再猖狂,也不敢把“国父”的牌位丢掉。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美国和中国的“国父们”还会受到不停的批评甚至攻击,但几个星期的集中研究,让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后人对“国父”褒贬,以及“国父”地位的变化,与过去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关系并不大,决定他们历史地位的反而是“祖国母亲”的命运、子孙们的好恶与“继父”们的德性息息相关。我甚至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历史并不是一尘不变的,换句话说,历史其实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可以改变现在,或者改变未来,来改变历史。“国父”与“继父”们的历史地位,并不是一尘不变的……
   
历史是可以改变的:改变未来,也就改变了历史!
   
    这个论点太大逆不道了,我得细细说起,或者循着杨氏套路,绕个圈子。让我们绕到台湾那位“继父”——一度被他的追随者誉为台湾“民主之父”的李登辉同志身上吧。
   
    蒋经国的继承人李登辉在2000年突然搞起了选举,而且几乎是有预谋地把政权送到了民进党陈水扁手中,断送了国民党这个百年老店(注意,其实是号称百年老店,国民党是1911年合并成立的,到2000年交出政权,整整90年,耶——)。
   
    当时我接触的一些国民党党员几乎个个痛心疾首,对李登辉这个断送了国民党政权也背叛了孙中山遗志的叛徒咬牙切齿,是啊,好端端一个国民党,虽然被共产党赶到了台湾,但毕竟也是一个有90年历史,还有大量党产以及海内外富翁的党嘛 ……硬是被这个内奸、汉奸、党奸的李登辉给毁了?国父孙中山,情何以堪啊?
   
    可是,就在不久前,我接触到一位一直旅居海外的国民党元老之后,在我的启发下,他突然说出了一通反过来又大大地启发了我的话。他说,你说过戈尔巴乔夫以断送了共产党组织的方式保住了共产党人不但不被清算,还继续执政,避免了发生在东欧和世界其它国家的执政党遭遇的厄运。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同样的角度分析一下李登辉之于国民党?
   
    他说,到2000年时,国民党已经存在并执政了90年,虽然干过不少好事,可毕竟是一个一切以牢牢抓住绝对权力为唯一目的党。如果李登辉不用这种方式完成蒋经国先生开启的事业(从训政到宪政),环顾世界,还有其它更好的方式吗?中东与北非的方式?如果国民党一直坚持到突然有一天民众爆发,国民党的前途如何?孙中山还能继续当“国父”吗?
   
    他的话几乎让我拍案而起,完全忘记了人家是国民党元老之后,竟然脱口而出:你说的太G8好了!看看现在的台湾,掌握权力的还是你们国民党的后人马英九,而且,如果我没有说错,在未来可预见的台湾政坛上,国民党元老郝伯村、连战之子还有可能当选“总统”,而台湾只有从2000之后,才敢真正大言不惭地说,实现了“国父”中山先生的宪政理想……
   
    请让我们一起设想一个情景:蒋经国去世后,国民党的连战、郝伯村上台,他们脑袋里唯一所想就是对得起“国父”孙中山与“继父”蒋介石、蒋经国,办法就是牢牢掌握权力,让权力的殿堂上高悬“国父”与“继父”们的照片……
   
    我想,他们能够做到这一点,但能够做多久,可能谁都说不准了。你已经安然度过第一波民主大潮,第二波你也化险为夷了,但你能从中东这样第三波民主化大潮中全身而退吗?即便侥幸幸免,还有第四波、第五波……
   
    让我们继续设想:总有一波,在台湾民众等不到自由选举的情况下,波及到台湾岛,岛上循环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一再重复的那一幕,国民党政权被推翻了,马英九、连胜文与郝龙斌像卡扎菲的儿子一样寻找出路——注意,我一点也不关心他们,我只关心:国父中山先生的画像怎么办?中山陵怎么处理?蒋介石的棺木如何处理?——不用我告诉你,看看今天的国际新闻吧:埃及法庭发出命令:要求把穆巴拉克的画像与名字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街道与学校清除掉——一位埃及网友留言:公共厕所里的就不用清除了。
   
    罪过罪过,简直是对“国父”的大不敬啊。我绕的圈子已经绕完了,但却好像再也回不到原点,我想,你的思路也走到另外一个地方了,离开了台湾,离开了孙中山与蒋介石吧?这不关我的事啊。
   
    我还是说我的结论吧,那就是:历史事实也许无法改变,但对一段历史事实与历史人物的评价,却可以因后人做什么、如何做而有所不同。“子孙们”做了什么,不但决定现在和未来,而且,也在“改变”着历史。
   
并非多余的话
   
    谁能想到,让国民党浴火重生的最后一人竟然是李登辉?谁能想到,如果国民党不是以这种方式和平地完成权力交接,并以此洗净了自己身上血迹班班的污迹,如果国民党被“暴民”们推翻,被历史潮流卷进历史里,中国的历史,包括辛亥革命的历史定位,都要推翻重来?因为推翻了国民党一党独裁而建立了真正民主制度的人只要用一句话,就可以把“国父”孙中山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中国(在台湾)的人民推翻了孙氏建立百年的假共和真独裁的政权,成立了民主共和国!
   
    从这个意义上说,百年的历史还在继续,并没有盖棺论定。台湾如此,中国大陆也不遑多让。以中山先生代表的“国父们”推翻了两千多年的专制王朝,但却没有办法与能力建立起理想中的共和国,此后,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几乎都抛头颅、洒鲜血,尤其是共产党,从李大钊开始,牺牲了多少仁人志士,才最终换来了1949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可是,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在内忧外患之下,尤其是经济崩溃使得新成立的共和国在1976年就同毛泽东的生命一起结束了,请问,历史将会如何评价这个给民众带来了内斗与赤贫的共和国,以及那些牺牲了性命换来这个共和国的先烈们?
   
    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小平同志最伟大的功绩不是改善了民众的生活,而是改变了几百万革命先烈的历史定位,改变了中国共产党的命运,而他是用改变现状与未来的方式,改变了历史——或者说,改变了后人对历史的看法与评价。
   
    历史还在发展,历史也还没有结束,历史甚至还有可能被改写与重写,关键是继承历史的人、党派与政权如何创造未来。任何个人与政治党派、政权,都会在历史上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也会犯一些严重的错误,但并不是无法更改的,更改历史的办法不是擦掉墨写的史书,更不是用鲜血混淆历史的墨迹,而是用实际行动书写新的篇章。
   
    扯远了,还回到那个留着日本小胡子持美国护照操着夹杂英文的广东话的国父身上吧,他有很多缺点与不足,但比起美国“国父”华盛顿,他也差不到哪里去,更何况,他还有机会啊。
   
    大陆两岸的共产党与国民党,是否会给“国父”孙中山先生这样一个机会?——在“国父”推翻皇帝独裁一百年之后,中山先生奠定的民主自由与法治的共和国,终于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富强、和谐、民主、自由、法治……
   
    杨恒均 2011422 复活节 (转载自作者博客)

好书推介

编者按:
现存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其先天性的基因缺陷,更由于后天的畸形培育和畸形发展,使得这个制度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阻挠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陷阱。共产主义官僚贵族集团为了维护自身掠夺于人民的既得利益不惜以国家强制力量为后盾,干着大量侵犯国民人权、破坏国民幸福和尊严的勾当。官僚贵族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普遍的腐败、严重的两极分化、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预示着中华民族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国家公民面前的严肃主题!

张祖桦先生作为前中国共青团高官,本来有机会置身共产党高层甚至最高层的官僚序列。但8964大屠杀使他看到了现存政治制度的残忍性和悲剧性,从而果毅退出中共官场,听从良心的呼唤,开始致力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理论研究和转型实践活动。经过九十年代的理性思考,2001年终于结晶出版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书(简称《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为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提供了可资选择的路径和方向,从而很好地回答了站在十字路口上的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本书中,张祖桦先生非常系统的解析了与民主宪政科学有关的系列概念,如“民主”、“法治”、“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宪政”等等。他将“民主”分为“一般民主”、“法治民主”和“宪政民主”三个层次,认为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是人类迄今为止在政体方面的最优选择。

先生指出中国政治转型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政体。那么怎样从现实出发完成这种转型呢?张祖桦先生提出了“新三民主张”,即培育公民社会、树立公民意识、积累民主实践。他认为中国之政治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经历“体制改革阶段”、“低度宪政化阶段”和“高度宪政民主阶段”。而政治改革的推动力则是一件众人添薪捧柴的事,需要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及体制内外各种进步力量的合力推动,从而扫除官僚权贵集团对民主宪政事业的阻挠,并最终完成政治改革和民主宪政制度的创新。

毫无疑问,张祖桦先生的政治智慧对于当下中国的维权事业和民主事业是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的。

从本期开始,《零八宪章》月刊将分集连载张祖桦先生的政治学著作《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君能从这部著作里寻找到一些推动中国民主转型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总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关于中国、关于中华民族的美好憧憬和光荣梦想!

编者:2011415

上一期我们编选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前言”部分,本期我们编选的是该书的第一章:“宪政民主概念阐释”,请阅读——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作者:张祖桦

第一章  宪政民主概念阐释
(连载二)

第一章  宪政民主概念阐释的架构
l  众说纷纭的民主概念
l  .萨托利的民主观
l  罗伯特.达尔的民主观
l  作者的民主观:
1,一般民主
2,法治民主
3,宪政民主
l  需要澄清的宪政问题
l  今日中国需要民主、法治和宪政
l  中国民主化的“路径依赖”
1,一方面,要防止有些人用“中国特色”来任意曲解宪政民主;
2,另一方面,“实事求是”。

以下是作者《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第一章》的正文:
第一章  宪政民主概念阐释
                        实事求是
                      ——《汉书 . 河间献王传》
       让我们先从什么是民主说起。
民主是从西方传来的,早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觉醒的中国人就开始注意民主了。1848年出版的徐继畲著的《瀛环志略》一书中就分别介绍了美国的联邦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法国的共和制三种民主体制。这以后,最先觉醒的中国人不断著书立说,讴歌和推介民主。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更是响亮地提出要把“德先生(Democracy)”即“民主”请到中国来。之后,民主就和我国半个多世纪的政治变迁结下了不结之缘。学校的师生们冲在前面,不断呼喊着要求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口号;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大都以民主为旗帜;先后执掌政权的国民党和共产党也宣称自己要在中国实现民主;我国近现代出现的政党和政治性团体也很少不是把实行民主写在自己的党纲上,许多政党和团体干脆就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冠名。但是对民主究竟为何物?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民主同盟的领导人(也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创始人)黄炎培曾于19457月访问延安,会见了中共的主要领袖。有感于历史上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初起之时,都是艰难困苦、聚精会神,力求从万死中求得一生,因而无不显得生气勃勃、气象一新。及至环境渐渐好转,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于是惰性发作,日趋下坡,或政怠宦成,或人亡政息,或求荣取辱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在离开延安前的一次谈话中,当毛泽东问起他参观延安的感想时,黄老先生语重心长地道出了上述忧虑,然后诚恳地说:中共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地有所了解了。就是希望贵党能够找出一条新路,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据黄炎培记录,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参见黄炎培著《延安归来》)历史业已证明毛泽东的回答乃是心口不一之言。记得中国人民大学的单少杰博士曾就此写过一篇专论,题目就叫做“轻诺延安,寡信北京”。毛泽东一生酷爱读的是二十四史和记录宫廷政治方面的古籍,因此脑子里装满了帝王思想和帝王统治术,终其一生也没有搞清楚民主为何物?当然也不可能在中国实行民主。他所理解的民主大概就是由他这样的“伟人”来为民作主和“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与运动群众,这与民主的本义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民主”的概念很早就已出现在中西典籍之中,只不过在古代,中国和西方关于“民主”概念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中国古代“民主”概念的基本含义是“人民的主人”。譬如《尚书.多方》中载“天惟时求民主”,就是说上天依时为民求主;又载“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意思是只有商汤能用多方贤人,代替夏桀成为人民的主人。在西方,英文中的“民主”(democracy)概念来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后者由demoskratia 两字合成, demos是指人民, kratia是指统治或权威。因此,民主一词按希腊文直译,意思是“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政权”。古希腊最杰出的学者亚里士多德就是在政体形式的意义上使用民主一词的。他认为,民主制即是多数人执政的政体,并以此区别于一人执政的君主制和少数人执政的贵族制。
关于民主的涵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诠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北京大学教授王浦劬主编的《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考证,具有代表性的说法主要有:
   1)民主是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政治统治。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沿袭了古希腊的民主含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与此同时,他运用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民的统治是通过人民对于政府组成、政府权力行使的同意来实现的,而人民的同意是根据多数决定规则进行的。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进一步发展了洛克的理论,认为人民的同意是在人民的共同意志基础上形成的,据此,他提出人民主权原则,并认为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洛克和卢梭对于民主的解释被人们称为“古典民主理论”,并为密尔、柏尔、麦迪逊等人所继承。
   2)民主是人民投票决定权力的归属。20世纪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熊彼特是这一民主观的代表。熊彼特认为,把民主归结为人民统治是不现实的幻想,在实际政治生活中, 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都是由少数政治精英人物统治和领导的,因此,民主的现实含义应该是人民有权通过投票决定由谁来充当政治精英,民主是“某些人通过获取人民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由于熊彼特的理论把民主限定于人民对于政治精英的选举上,所以又被称为“精英民主理论”。
   3)民主是多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美国政治学家达尔等人认为,在民主社会中,人们都生活在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中,这种状况使得社会公民不可能在政治问题上形成多数,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可以控制一切的势力,而只存在着以团体为单元的若干个少数之间就某个政治决策的相互复杂作用,民主的决策“并不是一个许多人在特定的政策上联合起来向政府庄严进军的过程,而是一个相对来说较小的集团之间的稳步的妥协过程”。达尔称这种民主政体为多元政体,因此,达尔的民主观又被称之为“多元民主”。
   4)民主就是人民参与政治决策。20世纪英国社会主义者、政治学家乔治.道格拉斯.霍华德.柯尔是参与民主理论的代表人物。在其基尔特社会主义理论中,他认为,民主就是一种人民参与的政治制度,而实现这种参与的社会政治形式则是以社团为基础的自治。柯尔的民主观对当代民主理论影响巨大,如美国政治学家科恩据此指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
   5)民主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具有阶级性;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民主是一种保障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国家形式;等等。
   
中外论述民主的书很多。我愿意郑重地向大家推荐前些年由东方出版社组织翻译出版的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乔.萨托利的力作《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该书从民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入手,详尽地阐释了与民主相关的各种问题,澄清了许多流行的误解,可以为我们认识民主理论提供很大的帮助。萨氏被誉为“我们时代最为强大的头脑”,“他的论证没有真正的对手”。因此,这本书确实值得认真地读一读。
    萨托利在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在民主制度的诸条件中,至少可以想到的一个是,错误的民主观导致民主的错误。”“当然, 民主的概念注定会产生混乱。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但首先是因为民主在今天是一种文明的名称,或更准确地说,是西方文明的政治产物(到目前为止)。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可以同一个主要作家——马克思——联系起来,可以从马克思思想的演化、丰富和否定加以评估。民主则不服从单一的论说。突出的、唯一重要的民主论学者是不存在的。民主理论是由远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一个论说主流形成的。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这一主流确实为‘民主’提供了基本的共同特征。在此之前,人们的脑海里很少怀疑,法西斯政体和共产党不属于民主制度,民主是存在于西方或是受西方启发的制度。”但是到了20世纪40年代  ,民主变成了一个广受赞誉的词。有人断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没有任何理论是作为反民主的理论提出。对反民主的行为或态度的指责经常是针对别人,实干的政治家和政治理论家都一致强调他们所捍卫的制度和鼓吹的理论的民主性质。”萨氏指出:敌人姑且不去说它,问题是,在过去几十年里我们已逐渐失去民主的主流理论。这一变化的部分原因是民主概念的包容性。如果人人自称民主派,民主越是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我们就越有可能因为众说纷纭而彻底陷入概念混乱之中。正因为如此,萨托利才花费十年心血撰成此书,希望以西方传统政治理论为基础,恢复他所谓的“主流民主理论”。
萨托利是个坚定的保守主义者,他努力保守的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他认为,西方民主在当代的发展所带来的问题,最重要者莫过于理论上的严重混乱。因此他把本书称作一次“清理房间的工作”,其重点则放在对“民主思想的管理”问题上。作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分析古代民主和近代民主的区别,一是分析自由主义民主和非自由主义民主的区别。为此他不惜笔墨,对民主、自由、平等、独裁、权威主义、极权主义等等术语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概念分析和历史分析。他的结论是,西方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形态,其核心始终是政治权力问题,是对人的统治问题;在复杂庞大的现代社会,以公民亲自参与政治决策为基础的直接民主,只能导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和权威贬值的政治后果。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即作为统治者的少数,统治被统治的多数这一既定事实下的民主,其关键并不在于被统治的多数亲自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而在于有效制约统治的少数,这样才能防止个人独裁;另一方面,实现民主的目标,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公民的个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从而防止民主走向自己的反面:多数专制。因此,没有政治自由的民主,并非是程度较低的民主,那根本就不是民主。

美国当代著名的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的一些论述民主的专著,如:《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等,也已陆续翻译出版。达尔在其著作中论述道,现代民主与古希腊民主不同。现代西方国家所建立的民主制度既继承了古希腊民主制的形式,也继承了中世纪出现的共和传统与代议制度。更为重要的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建立与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与环境相联系。
第一,现代民主制度不是以城邦国家为基础,而是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之中。
第二,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个人权利大大扩大的基础上。无论从逻辑的角度言,还是从历史的角度言,现代民主制度的建立都是以现代自由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前提的。
第三,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商业社会的基础之上,它是以市场为前提。而且,就西方国家现实中运行的民主制度而言,民主本身也是某种政治市场。

与这样的外部环境相联系,现代民主具有一些与古典民主全然不同的特征:(1)代议制取代了古希腊的公民会议,公民对政治的参与由直接变为间接;(2)民主的规模大大延伸,从城邦扩展到民族国家。而且,由于代议制的出现,民主的规模在理论上具有无限扩大的可能性;(3)有限的参与,公民的参与不仅是间接的,而且是有限的;(4)人民成分的多样化;(5)政治冲突成为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特征;(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达尔将现代民主制度称为多头政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7)社会及组织的多元主义;(8)个人权利的扩大。达尔的民主理论对我们了解民主在当代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在中国大陆,关于民主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有人认为民主就是由某个政党、某个领袖替人民作主;有人提出民主就是一切都由老百姓说了算;有人提出老百姓不可能自己管理自己,因此应当由精英分子来代表他们实行民主;有人主张实行直接民主;有人主张实行间接民主;有人强调民主应以自由为依归;有人强调民主应保证社会公正;有人论证民主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密切关系;有人论证民主与文化因素的紧密关连;......。不同观点的存在,既反映出人们对待民主的不同态度和立场;同时也反映出对民主的认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我认为可以把民主分为一般民主、法治民主、宪政民主三个层次。

先说一般民主,也就是本义上的民主。
上面说过,民主的本来涵义是“人民的权利”或“多数人的统治”。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阐释到:“权力属于人民建立了一条有关权力来源和权利合法性的原则。它意味着只有真正自下而上授予的权力,只有表达人民意志的权力,只有以某种得以表达的基本共识为基础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一般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是经过人民选择的;(3)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4)少数服从多数,按多数人的意志作出决定;(5)公民都享有选举权;(6)各级政府主要官员须由选举产生。从上述特点不难看出:民主是与独裁、专制相对立的概念。因为独裁、专制意味着一人或少数人的统治,而民主则意味着人民或多数人的统治。一般民主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能够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这是它相对于独裁、专制所具有的优越性。但是,它也存在重大的缺陷,如果将多数人的意志绝对化,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少数人的制度,则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甚至于导致扼杀人才、扼杀真理、迫害少数人。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在雅典民主制下被以“慢神”和“蛊惑青年”罪指控,并通过公众法庭表决,被判处死刑。类似的事在雅典屡有发生。这也是导致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等思想家对民主制持否定态度的重要原因。此外,对多数人的权力如不加以限制和规范,则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并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例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恐怖主义,德国的纳粹(民族社会主义)统治时期,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群众专政等等。
      
法治民主
为了克服一般民主存在的缺陷,现代民主理论多强调法治,以法治秩序来弥补民主的不足,故称为法治民主,人们习惯称之为“民主与法治”,意思是一样的。法治民主在肯定民主原则的前提下,主张对民主要有所限制或节制。其主要特点是:(1)否定人治,实行法治,强调依法办事;(2)奉行“少数服从多数,法律保护少数”的原则;(3)以法律来建立和维护民主社会的秩序;(4)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同时,实行程序法,坚持按法定规则和程序办事;(5)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民主相对于一般民主而言,是一个巨大进步。它是一种有限制、有秩序的民主,既能有效地维护多数人的统治,又能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并且能够从制度上防范暴民政治、多数人暴政的出现,因而被视为社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在充分肯定法治民主的积极意义的基础上,仍要指出它所存在的重大缺陷。在现代社会中,法律通常是由各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订的;同时,政府机关的行政性立法有日趋增多之势;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着执行法律或监督法律实施的职权。这就为政府权力机关和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员滥用权力、贪赃枉法、享受特权、谋取私利提供了机会。不仅如此,一些国家的统治集团还在“法治”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扩大政府的权力,增加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限制。法治本身也有其局限:它可能出现偏私或专横;法不能等于正义的全部;立法有良法与恶法之分;法存在一定滞后性;兴法治有较高的经济成本(因此对穷人和富人可能产生不公平);法治也不能代替德治;等等。(参见杨寅:《法治的局限》,载2000年第4期《读书》)看来,仅有民主与法治还不够。于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制约政治权力的课题。

宪政民主
为了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限制政府权力,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宪政民主随之浮出水面。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2)实行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 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   

在宪政方面,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澄清。
其一就是将宪政混同于宪法。
持有这种认识的人认为,宪政就是依照宪法进行统治,一个国家既然颁布了成文宪法,就可以视同为实行宪政了,剩下的问题只是实行的好不好了。据我所知,即使在主张民主的人当中,持有这种认识的人也不少;他们据此反对提宪政,尤其是反对将宪政与民主相提并论。他们没有分清楚,制订宪法与实行宪政是两码事。中国清朝末年就颁布过两个宪法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十九条》;然而直至今日中国距离宪政的标准尚有很大差距。现今世界上有近二百个国家,绝大多数都制订了成文宪法;但公认为达到宪政国家基本标准的不到五十个。而英国、以色列和新西兰这三个国家都没有一个可称为宪法的单独文件,但它们都属于宪政国家是没有疑义的。在一些专制国家中,宪法不是用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而是被统治者用来扩大政府的权力、限制公民权利、谋取特权集团之私利,这是与宪政精神完全相违背的。我们承认中国近二十多年来在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宪法几经修订也有一定进步。但是,只要尚未实行真正的权力制衡,尚未实现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尚未实行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尚未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个人权力和自由尚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则无论宪法修订了多少次、写上了多少华丽动听的词汇,也不能说中国已经实行了宪政。总之,仅有一部成文宪法,即使这部宪法里面有很多民主自由的字眼,仍然是远远不够的。

其二是认为民主里面已经包含了宪政的内容。
比如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实行法治等,因此不需要再提宪政了。对于这种观点,我也不敢苟同。我们承认民主和宪政在上述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并认为民主与宪政之间存在一些交叉点,但是民主不能涵盖和替代宪政。因为如前所述:民主与宪政在政治权力体系中所负责的领域是不同的,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即权力来源于哪里?权力应该属于谁?这些问题应由民主来解决。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即怎样限制权力?怎样约束权力?怎样保持权力的平衡?这些问题应由宪政来解决。所以有人说:宪政的核心就是“限政”。 民主强调的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公民参与政治的程序;宪政强调的是对政府和政治权力的限制与防范。显然,民主并不能解决宪政要解决的问题;宪政也不能解决民主所要解决的问题。民主与宪政的关系,只能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彼此不可替代,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离开民主谈宪政,就会越谈离本义越远,从而使得宪政失去应有的意义;离开宪政谈民主,也会使民主走偏,甚至于为某些蛊惑人心的政客所利用,演变为血腥的暴政。
宪政主要涉及两种关系:一、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政府内部各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及其运用。宪政要求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中对政府进行法律限制,在被统治者的权利与自由和政府的有效运作之间谋求一种大体上的平衡。
民主理论是建立在这样一种道德观念之上:人类因其是人(而不是物)理应受到尊重,成年人必须享有更大程度的自治和参与。然而,在现代日趋复杂化的国家事务中,完全的自治和直接参政是难以做到的,也是不必要的;人民可以通过把他们的权力授予(委托给)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来参政。于是,选举成为民主的核心,定期的、普通的、自由的、公正的选举,以及为了实现这种选举所必须的政治交往、结社和表达自由成为民主的前提条件。选举是任何法律和公共政策取得合法性的道德约束力为先决条件。也就是说,法律和公共政策唯有取得人民的同意,才能获得合法性。
宪政也关心人类的尊严,并承认民主的政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人类尊严。然而,它对民主理论的某些假定持有一种警惕的态度。
首先宪政主义认为人性是不完美的,人有自私和滥用权力的倾向。因此不要盲目地相信政治家,而要使他们受制于有约束力的宪法和公民的宪法权力,以降低政治风险。杰弗逊说得好:“别再说什么信赖任何人,还是用宪法的主张把他束住吧”。
其次,政治游戏规则和政治文化并不能保证少数种族、民族、宗教团体和政治上处于劣势的人们的公民权利。不受限制的人民政府亦有可能出现很大的暴力倾向,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例。再次,民主理论过于推崇选举程序和决策程序,可能变成“程序拜物教”。宪政主义虽然承认民主程序,但拒绝程序至上。他们指出,就个人权利而言,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不仅取决于决策者是不是民主产生的,决策是不是遵循了正当的程序,而且取决于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实际内容。一个法律,即使它是民选的立法者按照法定的程序通过的,但如果侵犯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也是违反宪政制度的,因而是没有合法性的。
所谓宪政,简言之,就是有限政府。它是一整套对政治行为与政府活动的有效控制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人的权利与自由。世界立宪史向人们证明,立宪政体就是控权政体、自由的政体;宪法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对政府加以控制和约束的法律。

中国今天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限政府,党权无限,绝对权力,政治权力不受任何制约,可以为所欲为,因而导致权力腐败现象迅速蔓延,难以扼止。医治这一顽症的根本办法就是通过大力推进政治改革,逐步实行宪政民主,真正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使人民实实在在的享有国家主权。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民主的发展水平尚属初步,公民的民主权利实现程度还很低,就连最基层的行政首长(乡长、镇长、街道办主任)都还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法治的实际进展也并不顺利,各种法律虽然立了不少,但是由于政治腐败和司法腐败的盛行,司法者的人治习惯根深蒂固,使法律在施行中大打折扣;人治的状况相当普遍;法律的制订大多是针对老百姓的,即“以法治民”,真正能够制约各级政府和官员的法律还显得很不够。与宪政的距离就更远了。虽早有成文宪法,但由于党在宪法之上,执政党的权力高于一切,不受任何制约;致使宪法根本就不具有最高权威,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也往往不能兑现,加之司法不能独立和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政治权力完全可以随心所欲、横行无忌。这也正是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我们从公开披露的官员腐败案件中,足以看到不受制约的权力会肆虐到何种程度。由此,我们更可以看到今日中国何等需要民主、法治和宪政。

人类社会发展到二十世纪末叶,政治民主化已日益成为人类文明的主流。我国不可能置身世外,终将会融入这一潮流之中,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体制等诸方面的原因,我国走向民主的道路必然会有自己的特点,会有一定的“路径依赖”。这里所说的“路径依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制度变迁离不开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并且要在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通俗地说,就是中国一定会达到宪政民主的目标,但是实现宪政民主的道路会与其它国家不同,这条道路会有自己的特点。不注意研究这一特点,一味地生搬硬套别国的做法,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别国的成功经验是基于它自已的历史、文化、传统,我国和它们的情况有很多的不同,简单地拿来是不行的。中国近百年来民主化进程之所以成效不彰,即与此不无关系。因此,既要充分注意虚心学习别国民主化方面的好的东西,也要充分注意研究本国民主化道路的特点,应该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设和创新。
       我国有不少方面是世界上少有或特有的。譬如我国有绵延五千年并且不曾中断的文明史;自秦始皇统一中国至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两千多年时间里,大一统的皇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儒家文化就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隋唐以后通过科举制又将儒家思想渗透到民间;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常伦理对国人的影响至为深远,直到今天,儒家的一整套明君贤君圣君和清官忠臣贤相的传统在市民百姓中仍然广有市场;人们对于国家所持的观念更多的还是一种臣民的观念,而非现代的公民意识;我国有近13亿人口,而其中70%生活在广大、分散的农村,传统势力在农村的影响仍然异常深厚,农民、农村、农业“三农”问题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国家虽然号称“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的资源却很稀少,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我们把所有这些图象组合起来,就能够获得对中国的比较完整和比较接近实际的认识。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中国会象一个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国家那样一夜之间就发生根本的变化;也不能一厢情愿地企求“毕其功于一役”。历史已经证明:乌托邦式的空想和试验对于中国是极其有害的。
       宪政民主概念本身无所谓西方的、东方的、外国的、中国的,经过几千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宪政民主已经有了较为成形的意义和理论。它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是构建人类生活家园的基石。但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实现宪政民主的道路会有各自的特点,因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多元化的,是极其丰富多彩的。因此,我们须注意的是:一方面,要防止有些人用“中国特色”来任意曲解宪政民主;另一方面,在中国建设宪政民主的宏伟大厦,又要充分关照到本国的实际,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民主化道路。这就是“实事求是”。

(未完待续)

敬告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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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编辑部
20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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