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零八宪章月刊 第22期

《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222011415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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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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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中国的出路是‘民主’和‘科学’”!
——纪念胡耀邦先生逝世22周年………………………………本刊编辑部


《零八宪章》文本


公告天下
就刘贤斌审判问题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 …《零八宪章》论坛


高扬《宪章》大旗,继续努力奋斗!
——就执政当局再度重判刘贤斌先生的声明…………………《零八宪章》论坛


“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必须从“以法治警”开始!
 ——就艾未未先生“失踪”事件特别声明……………………《零八宪章》论坛


宗教信仰自由,神圣不得侵犯!
——就北京守望教会遭遇逼迫打压的严正声明………………《零八宪章》论坛


公开起诉贵阳市公安局书…………………………………………贵州人权研讨会
北京守望教会20113月告会众书……………………………………金天明牧师
停止逼迫,挽救良心,减少冲突,构建和谐!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呼吁书 …………………………… 何光沪


特别关注
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
——刘贤斌法庭陈述手稿……………………………………………………刘贤斌
为刘贤斌在遂宁法院闪亮登场喝彩…………………………………………秦永敏
结束以言治罪,落实《宪法》承诺
——“维权网”就刘贤斌被重判的声明…………… ………………………维权网
“我是刘贤斌”湖南关注团声明…………………………… ………………张善光
北京异议人士强烈抗议遂宁市中级法院重判刘贤斌  ………………… 何德普等
凡是残酷镇压中国民主的统治者都没有好下场
………………………………………“我是刘贤斌”贵州关注团
就刘贤斌先生被判刑十年的抗议和声明……………………… ……“北京关注团”


焦点关注
中国尚处“黑暗时代”………………………………………………………艾未未
请北京市公安局告知艾未未被扣押情况……………………………………路 
艾未未母亲高呼:上断头台也支持他……………………………………苹果日报
囚徒身份将让艾未未的行为艺术达到顶点…………………………………易水寒
再见!艾未未…………………………………………………………………韩 
欧洲作家致中国总理温家宝联署签名信,吁请释放艾未未……………哈维尔等
宪章论坛
贺卫方,边疆归来……………………………………………………………凤凰网
该给贫民留点活路……………………………………………………………秦 
不要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茅于轼
民主可保障国民形成独立人格………………………………………………黎 
药家鑫案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陈永苗
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贾平凹等
中共政权的执政末日
——软禁和监控适得其反……………………………………………………吴玉琴
刘晓波依赖于我们的支持………………………………………(德)赫尔塔•米勒


宪章时评
坚守公共伦理…………………………………………………… 《公民》月刊社论
中共的“六个不搞”是“伪法律” …………………………………………鲍 
卡扎菲爱他的人民,但是……     …………………………………………茅于轼
中国政改的迫切性及路径选择……………………………………………… 邓聿文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陈有西
好大一棵梧桐树……………………………………………………………… 王志安
北大:思想不能“偏激”么………………………………………………… 陶短房
北大如何和学生“会商”? ………………………………………………闾丘露薇
深圳清理8万人抽文明一记耳光 ……………………………………………李如旦


好书推介
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连载一)………………………………张祖桦





卷首语

“中国的出路是‘民主’和‘科学’”!——纪念胡耀邦先生逝世22周年

本刊编辑部

 今天是2011年的415日,距离耀邦先生逝世的日子已经整整22周年了!
 我们纪念耀邦先生,我们向耀邦先生致敬并向耀邦先生的家人表示我们诚挚的慰问和祝福!

22年前,耀邦先生的突然辞世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悼念活动,这场悼念活动又迅速转化为一场波澜壮阔的反腐败、争民主的爱国学生运动,并间接推动苏联东欧国家的民主转型,这在世界政治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壮举。那么,为什么这件事会发生在耀邦先生身上?或者说为什么耀邦先生的去世会引起国内政治乃至于国际政治的巨大变化?我们认为原因不外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耀邦先生在“两个凡是”等极左思想的笼罩下依然主持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准备了思想解放的基础。如果没有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如果不冲破“两个凡是”等教条主义的思想禁锢,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恐怕是不容易进行的。而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显然是得民心的,人民当然会因此怀念耀邦先生。

 其二,耀邦先生主持平反了“毛黑暗”时代所制造的大量冤假错案,使一大批遭遇政治迫害的“老干部”得以解放。与此同时,在胡耀邦的主持下,50多万被打为右派的文化界人士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这些举措使得数百万个家庭又过上了相对正常的生活。人们也因此而纪念耀邦先生。

 其三,耀邦先生抵制了所谓“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关于“精神污染”,可能有些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认为既然是“污染”就应该清除,这里应该多说两句。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经历真理标准大讨论的思想解放运动后,文化界知识界的良心人士开始反思从反右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发生在中国社会的系列悲剧,进而对执政党和现存社会制度提出了一些怀疑和批评,并开始讨论社会主义的目的,讨论人性、人的价值、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而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早已厌倦了“红色文化”的虚伪说教,生活方式也在向着港台方向靠拢,烫发、裙子、喇叭裤、牛仔裤、高跟鞋、集体舞以及邓丽君等人的轻曼抒情音乐(所谓“靡靡之音”)开始渐渐流行。所有这些东西在邓小平等人看来都是“精神污染”,都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都是很危险的。因此,伴随着83年的“严打刑事犯罪”活动的开展,邓小平们发起了一场所谓“清除精神污染”的政治运动,要求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站出来讲话”。一时间风声鹤唳、黑云压城,大有中止改革、再造文革的态势。显然这场“清污运动”是逆历史潮流的,是不得人心的。后来在胡耀邦、赵紫阳、万里等人的抵制下,这场来势汹汹的“清污运动”搞了28天就结束了,知识界文化界人士避免了一场政治灾难,人们因此也有理由纪念耀邦先生。

 其四,耀邦先生尊崇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带头抵制了所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

80年代中前期,经历过“毛黑暗”时代的知识分子大部分开始反思文革悲剧的制度根源和社会根源。当人被异化为“螺丝钉”的时候,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因此,良心人士开始高扬人性和人道主义大旗,开始睁眼看世界;方励之、许良英、王若望、王若水、刘宾雁等人开始高声呼唤民主、呼唤自由,张贤亮、温元凯等人则公开主张“给资本主义平反”,并“参照现代资本主义的经验和模式来改造自己国家的社会—政治体制”。这显然是一种引导中国社会走向民主和文明的潮流。但邓小平们缴获政治大权后,坚决反对国家的民主进路。早在1979年就摧毁了魏京生等人发起的“民主墙”和“第五个现代化”运动,并针锋相对的提出了所谓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们在80年代中前期先是喊叫要“清除精神污染”,接着邓小平又多次指出所谓“精神污染”就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指令身为总书记的胡耀邦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但耀邦先生做了力所能及的抵制,他积极倡导舆论开放和言论自由,采纳朱厚泽提出的“三宽”政策(即宽松、宽容、宽厚),并多次向大家推荐马克思“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的文章,强调说:“我们不搞审查,不去做把关、审稿、砍人家东西的事。这是国民党过去搞我们的。”还说:“我们社会主义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为什么还要通过审查制度,让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只能表现一种色彩呢?”在1986年由他主持起草的《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决议》草案中不但拒绝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而且强调学习外国的先进文化,认为“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等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大解放。” 强调“要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实行学术自由、创作自由、批评和反批评的自由。”由于耀邦在“自由化”问题上坚持“普世价值”路线,与独裁者有了最根本的政治分歧,加上8612月发生的学生民主运动,结果导致耀邦先生在1987年元月被邓小平们赶下台,为中国民主事业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他的这一行为感动了整个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界,因而他的辞世受到了广大知识界人士的普遍怀念。

 其五,耀邦先生还极力反对集权,反对家长主义一言堂,力倡民主、法治和宪政。早在80年才当上中共中央主席时,他就要求改主席制为总书记制,强调集体领导,多次指出“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和纪律的特殊人物”等。

 此外,耀邦先生还坚持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与经济改革同步;主张适度消费、藏富于民;坚持为政清廉、反对腐败和铺张浪费。他亲民爱民,从政足迹踏遍祖国大半河山;他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搞小圈子,不搞暗箱操作……凡此种种民主思想、民主作风和优良品质,以及因此而受到的打压和不公正待遇,终于导致他的辞世,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民众自发悼念活动和抗议活动。前中共高官田纪云曾因此公开撰文说:“胡耀邦是共产党人的良心!”

我们认为田纪云对耀邦先生的赞誉是名副其实的,是符合胡耀邦先生的一生写照的。但问题在于胡耀邦这颗“共产党人的良心”在1989年就死了。耀邦先生既死,他的几乎所有发自“良心”的政治主张都被后来的执政者所抛弃,有很多事情还越来越严重的走向了耀邦先生所期望的反面。

 比如说,耀邦先生在和外宾谈话时强调说“必须改革现存的政治体制”,主张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改革必须同步,否则将导致严重后果。但8964大屠杀之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便被束之高阁,除了偶尔当做遮羞布拿出来挥舞两下,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缺位,导致九十年代至今的中国改革蜕变成为一场官僚贵族阶级鲸吞和瓜分人民财富的盛宴,并导致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发生。

 比如说,耀邦先生主张人民致富、藏富于民。但当代中国的巨量财富完全掌控在官僚贵族阶级及其依附势力手中。基尼系数持续攀高,两极分化持续拉大,“仇官”“仇富”现象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景观。官民矛盾——正上升为威胁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主要矛盾。

 比如说,耀邦先生主张为官清廉、反对铺张浪费,但如今的官场却腐败得不可救药,用温家宝的话说就是“腐败得令人触目惊心”,不仅贪贿数额动辄百万、千万、上亿,而且常常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腐败窝案频发,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已经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不仅如此,“三公消费” 每年几达上万亿(网友最近爆料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一周购买300万茅台拉菲,其中,仅一瓶拉菲1996750ml>的无税进价就高达11846元)。而国情的另一面则是城市“蜗居”现象普遍,“蚁族”丛生,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甚至死不起的穷人依然是千千万万、万万千千。

 比如说,耀邦先生倡导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抵制“思想政治工作”、抵制“清除精神污染”、抵制“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但九十年代以来的执政党决策集团,却将民主化道路污蔑为“改旗易帜的邪路”,高喊“五不搞”( 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继续垄断政权,搞一党专制;继续坚持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不仅反对自由化、民主化,反对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将唯一倡导普世价值和政体改革的温家宝先生架空孤立——执政党最高层的政治智慧已经完全被捞在手中的既得利益所蒙蔽,其政治短见程度必将危及到该党在中华大地的合法生存!

 比如说,耀邦先生倡导法治、宪政,强调要“遵守宪法的原则”,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和纪律的特殊人物”。但当今中国的政治现实是宪法和法律屡被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机关所践踏,因言治罪、文字狱现象远超中国历代文字狱记录的历史总和。远的不说,仅今年2月份以来,便有刘贤斌、冉云飞、陈卫、朱虞夫、丁茅等十余人2被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或拘留、或逮捕、或判刑;更有滕彪、江天勇、古川、野渡、唐荆陵等二十多人被强迫失踪——他们的家人得不到任何他们的消息;而最近被警方带走的艺术家艾未未不仅被强迫失踪,而且有官方媒体还污之以涉嫌经济犯罪;另有数十名维权人士因为参与一些户外聚会或“散步”活动就被以各种各样的罪名进行处罚;甚至传说中有很多民主维权人士遭遇各种各样的虐待和酷刑。不仅如此,各地方政府还动辄调动大批武警公安乃至黑社会流氓来对付受到不公正待遇而起来维权抗争的民众,他们的代表人物常常会遭遇被抓捕、被判刑、被送精神病院甚至被挖掘机、载重车碾死的命运——“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律而无法治”的情况已经到了骇人听闻、千夫所指的地步!

 面对国家如此严重之病危局面,又该到哪里去寻找当代胡耀邦?又该到哪里去寻找“共产党人的良心”?!

19891月,胡耀邦在湖南长沙某宾馆约请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第甫时说:“中国的出路是‘民主’和‘科学’,我们为之奋斗了近70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现在还需要继续努力。”这个讲话离胡耀邦离去世不到三个月,这是胡耀邦民主思想最后的公开的表述。

 我们认为耀邦先生去世前为中国社会所指引的民主方向是完全正确的,是完全合乎历史潮流的,是完全可以医治当代中国的缠身百病的。但问题在于胡耀邦先生去世后,在当代共产党人中恐怕难以找到“共产党人的良心”了。有人认为赵紫阳先生也是“共产党人的良心”,我们也认为是,可惜紫阳先生也去世了。那么共产党的活人里面还有吗?有人说有,谁呢?温家宝,我们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在当代共产党人的最高层里,恐怕也只有温家宝先生最靠近“共产党人的良心”了。他勤政、他廉洁,他倡普世价值、倡政改、倡法治、倡依法行政、倡公平正义、倡人的尊严和幸福。所有这一切都像一个“良心人”说的话,都像一个“良心人”做的事。但是要真正成为“共产党人的良心”,温家宝先生仍须不断“给力”、不断加油,仍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希望温家宝先生能够勇敢地、义无反顾的与权贵集团决裂、与“五不搞”集团决裂,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决裂,并依靠广大人民的支持为中华民族开辟自由、民主、法治、宪政的未来和明天!

 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个愿望,温家宝先生如果能够更加主动大胆的向着民主的方向前进,向着自由、法治与宪政的方向前进,不仅自己能够成为“共产党人的良心”,成为“人民的良心”乃至于“人类的良心”,而且能够拯救已经陷于执政危机中的中国共产党,能够更早更快更有效地造福中国各族人民。千秋大业,系于一念之间;屈指黄昏,其不果毅策马乎?其不奋势扬鞭乎?!

 话又说回来,如果温家宝先生只是喜欢一味地“仰望星空”,只想做做“中国影帝”,并没有做“共产党人的良心”的计划,更没有做“人民良心”乃至于“人类良心”的宏伟蓝图,而且在其他尚活着的共产党人身上也找不到这样的“良心”,又该怎么办呢?

 没关系,跑了张屠户,就得吃带毛猪吗?那是不可能的。我们中国这么大,中国人这么多,全部共产党人加起来也只不过是十三亿中国人的一个零头。这么多的“党外人士”,这么多的人民大众,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戮力同心,中国的宪政民主大业迟早必成。随之而来的自然是自由,是法治,是宪政,是共和,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国家的统一,实现人民的尊严和幸福,到那时,人民会说什么呢?人民会说:“共产党人没有良心了,但我们自己有呀,我们的良心就在我们自己身上。”

不错,这也是一种假设,共产党高层没有良心人士了,但广大的共产党中下层一定还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良心人士。我们希望中国社会的所有良心人士,无论其何种身份、何种地位,也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认同耀邦先生所指点的民主出路,只要还愿意为危机四伏、病象百出的中国尽点自己的责任,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从事这一伟大的中国民主工程吧。这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官僚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各种梗阻和压力,可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麻烦,但是我们没有退路了。耀邦先生曾多次强调说:认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为之而奋斗的同志是革命家;过着默默无闻、浑浑噩噩奴隶生活的人是奴隶;身为奴隶还赞美自己的奴隶生活的人是奴才,是无耻之徒。
 我们认为没有人喜欢做奴隶,更没有人喜欢做奴才。但如果民主一天不实现,我们就一天背负着那种做奴隶甚至做奴才的厄运——是可忍乎?是不可忍也!那就让我们勇敢的站起来为民主中国和自由中国而奋斗!民主自由实现了,不仅我们解放了自己,过上了做主人、有尊严的生活,就是对于已经辞世多年的胡耀邦、赵紫阳等共产党良心人士的在天之灵也是一种巨大的安慰!
 最后,我们再次向“共产党人的良心”胡耀邦先生表示我们的纪念和缅怀!
——《零八宪章》编辑部
2011.4.15.




200812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公告天下


就刘贤斌审判问题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中共中央:
 在经历九个月的关押后,刘贤斌先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子明天就要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了。
 刘贤斌,男,汉族,1968年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1989年积极参与反官倒、反腐败、争人权的学生民主运动。64屠杀后,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19914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199212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1993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继续从事民主活动,并努力思考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1998年开始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的组建活动,并因此于199986日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重判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8116日出狱。
 刘贤斌二度走出监狱大门后,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继续心系民主、心系中国。刚出监狱不久,便将目光投向了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200812月,刘贤斌参与了《零八宪章》的讨论修改工作,并成为《零八宪章》的首批签名人之一。与此同时,刘贤斌在2009年与2010年上半年撰写了多篇文章论及民主化改革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刘贤斌先生对民主人权活动的关注和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执着终于再次惹怒了四川地方当局,2010628日,刘贤斌被四川遂宁地方当局传唤并刑事拘留,一个星期后的75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正式逮捕……
屈指算来,这是刘贤斌被中国地方政府第三次逮捕入狱了,这一年,刘贤斌才42岁……!

 我们认为,刘贤斌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人权个案。远的不说,仅就执政党和中国政府都引以为荣的“改革开放”年代来说,这种因言获罪的案例就很多,如魏京生、王丹、刘晓波等——这类案例的背后实际上牵扯到这样一个事关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命题,那就是——执政党该如何面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间智慧和不同意见问题。
 毫无疑问,有着七千万党员的执政党在十四亿“人民”里,只是一个绝对的少数。在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的问题上,执政党有着自己的政策和主张,但居于党外的十多亿“人民”肯定也蕴藏着大量的有益于这个国家的“政治智慧和主张”,如何统合执政党和民间的政治智慧呢?在这个问题上,执政党的几代领袖都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还特别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41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认为,无论执政党的“革命经验”总结,还是前述宪法条文的相关规定都是好的,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些“好”的东西在现实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甚至为维护既得利益,执政当局会利用国家公器对不同意见人士进行压制和打击,从而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源,而且导致大量的国家悲剧和社会矛盾的出现。
 执政党必须明白,民主是一种不可抗拒的世界性潮流。无论是齐奥塞斯库、萨达姆还是本阿里、穆巴拉克都已经被民主的浪潮所淹没,既就是正在做垂死挣扎的卡扎菲也必然会被民主的潮流所淘汰。而就国内形势而言,正是由于拒绝民主化改革,中国社会才滋生了众多积重难返的问题,如腐败的加剧、两极分化的严重扩大、官民矛盾的严重对立、动荡性事件的日益增多等等——当“维稳经费”超过国防经费的时候,不仅执政党面临着重大的执政危机,而且整个国家和社会都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我们认为,要解决这种危机和挑战就必须进行民主化改革。对于执政党来说,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宪法第35条所许诺的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尊重宪法第41条所规定的人民享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妥善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间智慧和不同意见问题。
 我们不希望大量的民间智慧和民间资源被无限期的浪费下去——更不希望中国社会的内部撕裂无限期地发展下去从而影响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也因此,我们不愿意看到刘贤斌的悲剧无限期地上演下去!
 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刘贤斌对于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有着非常深刻的爱情。为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和进步,他曾经数度铁窗,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他的言论和作为反映了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情怀。现在,四川地方当局再度以言加罪,又要“审判”刘贤斌了,又要将刘贤斌推向苦难深重的监狱了,这不仅引起了我们对于这个国家的深度忧患,而且也触发起整个民间神经的深深的创痛……!
 就在遂宁地方当局对刘贤斌先生执行逮捕不久,便引发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抗议,中国大陆各省市、香港、美国等地迅速组建了几十个“我是刘贤斌关注团”,法律界人士还在北京组建了“营救刘贤斌法律后援团”,海外的中国民主党还展开了营救刘贤斌的“黄丝带行动”,不仅如此,从2010年的81日开始,海内外众多民主维权人士还发起了营救刘贤斌的“接力绝食”活动——广大民众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刘贤斌先生的支持,与此同时也在以同样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遂宁地方当局的严重抗议和谴责!
 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逮捕刘贤斌不得人心!
 前不久,执政党总书记在有关“社会管理”问题的一次讲话中强调说:“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既然执政党总书记希望“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并以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那么遭到普遍抗议的刘贤斌被捕案就应该得到公正的审判!
 为了体现中国宪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严肃性,为了宪法35条有关“言论自由”的神圣性,也为了落实执政党总书记“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的讲话精神,我们特别建议中共中央责令四川地方当局不要再犯审判刘晓波的错误——我们认为任何对刘贤斌先生的再度判刑都将是无法原谅的罪行,都将受到历史的审判和未来的追究。我们不希望遂宁地方当局冒天下之大不韪,再次将刘贤斌先生送往监狱,我们要求通过法庭审理当庭宣布刘贤斌无罪释放,归还刘贤斌先生以中国公民的所有权利和自由,并给予刘贤斌先生以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我们也在此顺便提醒四川遂宁中级人民法院,325日对刘贤斌先生的审判不仅会检验出遂宁当地的法治水平,而且也将检验出每一位出庭法官的良知和良心,希望你们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作出合乎正义的判决!希望你们能够通过这次审判在中国法治史上建立起一座巍峨的丰碑——法官良知纪念碑!

——《零八宪章》论坛
2011.3.24.

高扬《宪章》大旗,继续努力奋斗!
——《零八宪章》论坛就执政当局再度重判刘贤斌先生的声明

2011325日,中共执政史上又一个黑暗的日子。
 这一天,四川遂宁地方当局悍然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重判著名民主人士刘贤斌先生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零四个月。“零八宪章论坛”对这一严重的人权迫害事件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曾明确规定国家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一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还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但是遂宁地方当局竟然无视中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仅凭刘贤斌先生发表过两篇有关民主与人权的文章就加刑十年,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破坏国家宪法的行为吗——“宪章论坛”因此对遂宁地方当局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据了解,刘贤斌先生被捕后,辩护律师依法探望的权利曾被遂宁地方当局多次拒绝;在325日的庭审中,律师当庭做无罪辩护时竟被遂宁中院的法官们多次打断;更有甚者,法庭竟然剥夺刘贤斌先生“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规定的,这是严重侵犯当事人刘贤斌先生的合法权利的——“宪章论坛”因此对遂宁地方当局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据了解,遂宁警方在侦办刘贤斌先生案件的过程中,竟然在监护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对刘贤斌先生年仅13岁的女儿进行了讯问,而遂宁地方法院也竟然采信了这种非法证据,这不仅是对刘贤斌先生女儿和家人的伤害,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粗暴践踏——“宪章论坛”因此对遂宁地方当局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324日,“宪章论坛”曾公开撰文称:“325日对刘贤斌先生的审判不仅会检验出遂宁当地的法治水平,而且也将检验出每一位出庭法官的良知和良心,希望你们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作出合乎正义的判决!希望你们能够通过这次审判在中国法治史上建立起一座巍峨的丰碑——法官良知纪念碑!”但是,这份“忠告”犹如对牛弹琴,遂宁地方法院不仅未能建立起一座光荣的“法官良知纪念碑”,而且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再度加处刘贤斌先生十年重刑,这使得这场审判不仅成为对广大民意的公开蔑视和挑战,而且也是对人类良心和良知的蔑视和挑战—— “宪章论坛”也因此对遂宁中院法官们披着法袍干尽坏事的恶劣行径表示强烈的谴责!“宪章论坛”认为,遂宁中院再次加诸于刘贤斌先生身上的刑罚是一次无法原谅的罪行,出庭法官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和未来的追究!
 当然,仅仅谴责遂宁地方当局是远远不够的。刘贤斌先生的悲剧只不过是中国大陆“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律而无法治”国情的一个小小缩影。大量的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事件每日都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发生——仅就今年2月中旬以来,就有王荔蕻、陈卫、冉云飞、朱虞夫、李海等24人被以“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等罪名刑事拘留。除此之外,还有滕彪、江天勇、古川等人遭到黑社会般的绑架,至今下落不明——“宪章论坛”因此向执政党和中国政府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宪章论坛”认为,作为《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刘贤斌先生寻求民主和自由、寻求法治和宪政的努力完全合乎历史的潮流,完全合乎中国人民的需要,完全合乎中国社会前进的方向,也因此,“宪章论坛”谨向刘贤斌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论坛”认为,刘贤斌先生是所有不愿做奴隶、不愿做奴才的中国公民学习的杰出榜样!
“宪章论坛”认为,对刘贤斌先生的逮捕判刑并不能阻止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前进步伐,将刘贤斌先生赶进监狱只能促使更多的炎黄儿女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对强权政治说“不”!对“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说“不”!对凌驾于亿万人民头上、破坏亿万人民幸福的共产主义权贵集团说“不”!
“宪章论坛”认为,执政集团动用6000亿——甚至更多的人民血汗钱来维护自己特殊利益的意图是注定不能长久的,是注定要破产的。正如“茉莉花革命”已经将长期剥压北非人民的强权集团赶下台一样,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与中国的强权集团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论坛相信,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通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持续抗争,中国人民一定会撕破权贵集团强权政治的黑幕,用不了十年时间就一定会结束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一定会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世界最大的民主共和国!
 在此情况下,“宪章论坛”再次提醒执政党要赶快弄清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妥善对待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间智慧和不同意见问题。论坛认为在伟大的民主转型到来之前,执政党尚有痛改前非、变革自救的机会——那就是借助“茉莉花革命”所掀起的第四波民主化浪潮,果断停止人权侵犯,迅速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主动引领中国社会向着民主、自由、法治与宪政的方向前进——“论坛”认为这是执政党获取中国人民“宽恕”的唯一机会和最后机会!
 为了表明自己的悔改,“宪章论坛”要求执政当局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立即释放刘贤斌先生,并给予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其二,立即释放刘晓波、郭泉、郭飞雄等狱内良心人士,并给予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其三,立即解除对高智晟、陈光诚等民主维权人士的软禁状态,并给予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其四,立即释放王荔蕻、陈卫、冉云飞等被捕的民主维权人士,并给予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其五,立即解除对滕彪、江天勇、、古川等人的绑架状态,并给予国家的歉意和赔偿。

 刘贤斌先生曾在《自我辩护书》中说:“在中国专制统治崩溃之后,当上帝的公平与公义普照中国大地时,我会告诉我的孩子:在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我一直在努力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感此良言,“零八宪章论坛”高声呼吁——为了早日结束“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一切不愿做奴隶、不愿做奴才的炎黄儿女都应该站起来“努力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

最后,“宪章论坛”再次向刘贤斌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敬礼!
 向所有为中国民主事业做出真诚奋斗和牺牲的中国公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敬礼!

——《零八宪章》论坛
2011.3.28.

“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必须从“以法治警”开始!
 ——《零八宪章》论坛就艾未未先生“失踪”事件特别声明

 中国当代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先生已经被北京警方强迫失踪七天了,这是2011年春天以来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又一起举世瞩目的人权事件。

 七天以来,艾未未的家人因为得不到来自官方的任何说明不得不面向全社会贴出了“寻人启事”,而海内外众多网友则自发联名要求当局尽快放人。除此之外,欧盟、欧洲议会、美国驻华大使、韩国光州市长、台湾陆委会等机构或个人也均批评中国政府对人权的侵犯、并纷纷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恢复艾未未先生的人身自由!

 面对海内外舆论的广泛批评和谴责,中国政府置若罔闻,继续践踏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继续置艾未未先生以黑社会般的绑架中,“零八宪章论坛”对此一严重的反人权、反法治事件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宪章论坛”认为,艾未未先生不仅是当代中国的一位杰出艺术家,而且还是一位充满良知感和正义感的社会活动家。若干年来,他以这样或者那样的艺术形式、以这样或者那样身体力行的公民行为来揭示国家的黑暗和底层的疾苦,努力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和进步——他关注上海杨佳事件,关注汶川地震中的受难儿童,关注四川作家谭作人所遭遇的人权侵犯,支持刘晓波获取人权大奖,努力寻求上海大火及钱云会蹊跷死亡事件的真相,甚至为抗议画家村被强拆而振臂走上长安街……他对一切来自国家政权的假丑恶行为都大声说“不”,对一切的专制独裁和强权政治都大声说“不”,也因此,近年来,他日益成为有关当局心中的眼中钉和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当时间进展到201143日这一天时,有关方面终于向艾未未先生下手了。他们从机场带走了艾未未,并兴师动众先后两次抄了他的住宅和工作室。但有关方面是如此的心虚,竟然罔顾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罔顾艾先生家人的呼吁和请求,既不告知艾先生被带走的原因,也不告知艾先生目前被关押的地点和状况,更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艾先生家属出具法律手续——大有一副“我是警察我怕谁”的“黑老大”派头。

 其实,这已经不是北京警方第一次耍横、抖威风了。远的不说,仅今年春天以来就先后有滕彪、江天勇、唐吉田、古川等民主维权人士遭遇类似“待遇”,唐吉田已经被遣送回东北老家,其他三人直到现在依然处在举世皆知的强迫“失踪”状态,他们的家人得不到任何消息,以至于古川先生的太太李昕艾女士前不久抱着只有五个月大的婴儿前往相关派出所绝食讨说法……

 “宪章论坛”认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人民、保障人权是其存在的唯一理由,警方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任何警察力量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也因此——“宪章论坛”对强迫艾未未先生失踪的警方行径表示特别的关注和谴责!对强迫滕彪、江天勇、古川等人失踪的警方行径表示特别的关注和谴责!并将对一切来自警方的强迫公民失踪的行为表示持续的关注和谴责!

 前不久(3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执政党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再次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此前,中央政府总理温家宝先生也曾多次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不仅如此,中国宪法早在1999年就将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纳入国策。在此情况下,国家警察力量没有任何理由能够将国家公民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迫失踪,否则将是严重的反宪法、反国家和反人民的行为,也是严重的和执政党领袖“依法行政”、“以法治国”等主张“对着干”的野蛮行为,我们对此表示最严肃的抗议和谴责!

   “宪章论坛”认为,无论是“依法行政”还是“以法治国”都必须从“以法治警”开始!
   “宪政论坛”认为,国家警察力量必须带头遵循宪法和法律!
   “宪政论坛”认为,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警方滥权行为必须停止下来!
   “宪章论坛”认为,强迫公民失踪的警方行为必须停止下来!

“宪章论坛”强烈要求:

   一、各地警方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宪违法、强迫公民失踪的野蛮行径;
   二、北京警方必须立即释放艾未未先生,至少给艾未未先生家人以符合法律程序的书面解释;
   三、北京警方必须立即释放此前被强迫失踪的滕彪、江天勇、古川等人,或者给他们的家人以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书面解释;
   四、各地警方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国家公民基本人权的行为,以对国家和人民充分负责的态度来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积极推动宪政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建设。

                                   ——《零八宪章》论坛

                                                201149



宗教信仰自由,神圣不得侵犯!
——《零八宪章》论坛就北京守望教会遭遇逼迫打压的严正声明

410日,北京守望教会的宗教敬拜活动再次受到警方逼迫,不仅包括金天明牧师在内的几乎所有核心同工被非法软禁在家,不能参与礼拜活动,而且100多位同胞教友受到数百名警察的包围和抓捕,国家公民的正常宗教信仰活动受到严重侵犯,“零八宪章论坛”对此表示严重的抗议和谴责!

 据了解,北京守望教会是以高校师生为主要肢体的基督徒家庭教会。长期以来,他们奉公守法,热切地为祖国和人民进行多种祷告和祝福活动。2008年四川发生大地震后,他们在第一次礼拜时,就主动向灾区人民捐献了二十万元人民币,并动员多批志愿者前往灾区开展救灾活动。但他们的敬拜活动却多次受到政权力量的非法干扰——200911月因受逼迫不得不两次冒着纷飞大雪在公园门口从事崇拜活动;同年12月底,为了能够在室内进行敬拜,他们筹款购买了房屋,但房主收到了全款之后因受压力,至今不交房屋钥匙;于是他们只得继续租房开展敬拜活动,但他们能够找到的每一处房屋的主人都受到压力,不予租房,致使户内敬拜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万般无奈之下,410日他们只好再次决定开展户外敬拜活动,而且是在中关村某大楼楼顶举行仰望上帝的活动,丝毫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但他们却再度受到有关当局的野蛮打压——对于这一严重的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事件,“宪章论坛”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不仅宪法有如此之多的刚性规定,执政党的领袖们也先后多次强调要依法行政、以法治国。中共总书记328日还在政治局的一次会议上大谈特谈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但是北京警方竟然高傲地蔑视最高大法的前述规定,高傲地蔑视执政党领袖们有关依法行政、以法治国的政治主张,一而再、再而三的粗暴打压守望教会的宗教信仰活动,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挑战宪法、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行为。为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为维护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零八宪章论坛”强烈要求:

 第一,立即解除对守望教会带领人金天明牧师的非法软禁,恢复金天明牧师的人身自由!
 第二,立即释放因参加户外敬拜活动而被拘捕的诸位信徒,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
 第三,各地警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打压基督徒家庭教会的正常宗教活动,切实保护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人士的宗教信仰活动!

 与此同时,“宪章论坛”也衷心的呼吁一切因信仰而受逼迫的同胞兄弟姐妹,让我们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持续抗争方式来为一个伟大的自由中国和法治中国而奋斗!

——零八宪章论坛
2011-4-11

贵州人权研讨会公开起诉贵阳市公安局书

 原告:
 卢勇祥、糜崇彪、田祖湘、陈西、廖双元、李任科、莫建刚、吴玉琴、马玲丽、申有连、黄燕明、全林志、雍志明、徐国庆、杜和平等。上原告均是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

 被告:中国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

 案由:被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全利,民主权利。

 案情:
 被告至2005年以来经常不经过司法程序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将上述原告拘禁,多则七、八天少则两三天。尤其是今年218日以来,被告命令其下属各派出所又将上述原告非法拘禁。时间长达26天至一个月不等,更为恶劣的是,上述原告被释放才几天,被告325日又无故将原告悉数非法拘禁三天。接下来就更让人忍不可忍,331日至45日,上述部分原告又被分别从家里被失踪5日,近2个月来,贵州人权研讨会大部分成员长期被公安非法监控软禁。每个星期5至星期天,被告都要抓人,非法拘禁原告成了家常便饭。被告想抓谁就抓谁,想拘禁多久就拘禁多久从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甚至不说任何理由,令人发指的是,这种非法拘禁守法公民的事态至今仍然在发生。而且越演越烈,情况越来越严重。现在已经发展到威胁、迫害原告亲人并央及无辜的地步。贵阳市公安局是国家的执法机关,其职责不仅仅是维护社会治安,也要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可被告知法犯法,将自己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公然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非法剥夺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第而百三十八条,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切。更重要的是被告的行为造成民怨鼎沸,人心背向,大大地损坏了政府形象,让人民感觉仿佛生活在法西斯专制暴政下一般。古人曰:夫治国,首以法律为重。然有法不依与无法同,执法不严与犯法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将不法,国之危也。国家法律一旦颁布,其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是神圣的,不容忽视和挑战的。任何人,任何机构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执法机构都得一丝不苟地执行,更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有人或者有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公然践踏法律,那么法律就将形同一堆废纸,如果国家法律形同废纸,国家一切领域里的秩序就将一片混乱,如果国家出现令不行,禁不止,和秩序失控的现象,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将是一句空话。如果国家的稳定靠暴力和谎言来维持,而不是法律的权威性来维护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可悲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欧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前三款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对照法律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并在社会和群众中制造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国家形象。
 原告强烈要求追究被告人及其刑事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从重处罚。依照国家《赔偿法》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以警示被告、或国家行政权今后不再干违法乱纪的事。尤其不得再侵犯原告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敬呈:公民社会、舆论法庭、国际人权法庭
 贵州人权研讨会 执笔:卢勇祥
201146
 来源: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2090.html

北京守望教会20113月告会众书      

弟兄姊妹们平安!
    守望教会再次进入到艰难之中,就像0910月一样,教会要再次做一个别无选择的选择,就是到户外敬拜聚会。就在320号主日我们在教会中报告了两周后教会将移往锡华商务酒店进行主日聚会之后,22号酒店的负责人就找我们,分别以不同理由说明我们合同租用的会议厅不能交付使用,其中也提到了当地派出所的介入。这是自去年5月与8月两次类似的事件后,守望第三次以教会名义签下了租用合同却由于有关部门的介入而无法使用租用场所聚会。此次教会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事先(签协议前后分别两次)就聚会场所要变换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且在20号的主日报告中也向会众表达了,如果再出现上两次那样被干预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只好户外聚会;同时表示户外聚会不是我们的所愿,所以要弟兄姊妹祷告,求神保守我们能顺利使用新租的地方。
    这次事件表明,政府部门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把我们限制在现在聚会的“老故事餐吧”,直到我们不再能使用这个地方后就自行分散。自2010年一年多在老故事的聚会,我们的聚会场地已经常处在爆满的情况,每次聚会都有不少的人站在后面。教会数次要离开老故事的首要原因是教会的自然增长。另外,这一年教会在这里的聚会,出于大家能够理解的原因,现有环境给老故事的经营方带来巨大的压力;他们自去年底就多次提出让我们离开,最后期限自1月底一直推到了4月的第一个主日。教会认为,在经营方已经多次提出这样要求的情况下,教会再在此进行主日聚会将影响到教会的见证,因此教会才如此决定:这次离开老故事就不再回来了。
    当然,每次遇到这样的艰难时,我们都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分散聚会?现在我们不能分散聚会,主要是因为我们在神面前还没有走完我们当走的路程。在过去的几年,在“山上的城”异象的带领下,我们教会经过堂会转型已经成为了公开的和整体性的教会;从09年开始正式推动建堂,努力解决聚会场所问题,并且在同年的12月底购置了位于中关村大恒科技大厦二层1500平米的写字楼。我们的领受是,分散聚会违背这几年神对我们的带领。因此,建堂结果未显明之前我们是不可能分开聚会的。整体聚会并不是聚会规模的问题,我们当看清楚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并非今天教会分散聚会了,争战就结束,聚会场所问题就自然解决了。自20091222日教会全额支付二千七百万购房直到如今,一年三个月的时间过去,由于政府部门的介入,开发商一直表示无法交付钥匙却不给任何理由,致使我们至今仍无法使用那地方。老故事不能再使用,我们新租赁的锡华也受干预而无法使用,分散聚会又违背这几年对我们的带领,所以除了户外聚会,我们别无选择。
    我们知道,在这样的一个敏感时期,户外聚会难免会被人披上政治色彩,也许这就是有些人期望的和甚至导演和设计的陷阱。作为基督的教会,我们非常看重教会作为信仰团体的社会见证,我们不希望教会带上政治色彩,当她出现在中国社会时被人误解为政治团体。而且作为上帝的教会,我们非常愿意分担同胞的疾苦和国家所承受的压力,尤其是在现今动荡不安的处境中。为此,我们应当而且愿意尽自己的努力减轻这个社会的负担而不是加添麻烦。但若有人硬要借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以政治的罪名陷害教会,愿主鉴察和审判。当年我们的主耶稣被人戴上了政治的罪名,他仍然顺服父神,背着十字架走向各各他。“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同样,为了敬拜上帝,我们也愿意面对被人戴上政治罪名的风险。
    教会再次决定户外聚会,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它已经挑战了我们信心的极限,考验着教会的合一。我们知道一旦选择了户外的敬拜聚会,我们每个人会遇到怎样的情况。政府部门很可能就像过去不惜代价地使用神所赐本应用来赏善罚恶的公权力、投入大量本应为公民谋利益的纳税人的金钱、调动地方甚至是不具执法资格的居委会等,对我们每个信教公民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使我们无法进行聚会。我们的生活工作会受到影响,甚至要付出其他各种代价。因此,这不单是教会,也是我们每个弟兄姊妹所面临的选择。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在神面前信心的程度,做出自己的选择。
    但愿神的手托住我们每个人,让我们靠着他能够在这场争战中能够一同站立得住。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像路德那样,有勇气站在君王的面前,同时也是站在神及我们自己良心的面前,坦然地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站立在此,愿神帮助我们,帮助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恳请基督的众教会记念守望教会,并为我们扬声代祷!为我们举手守望!

 北京守望教会:金天明牧师

2011327


停止逼迫,挽救良心,减少冲突,构建和谐!——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呼吁书
何光沪

 当今的社会,在道德上已经患上了癌症,人性扭曲,贪腐盛行,损人利己,触目惊心!有识之士无不清楚,病症的根源,乃是现行的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农民贫穷卖血和血站制度缺失造成的艾滋病人群体,还有人去同情他们,为他们呼吁;由于三鹿集团和有关部门贪心冷血造成的毒奶粉受害婴儿, 还有人去关心他们,为家长索赔;由于“5·12大地震”和黑心建筑造成的遇难小学生家长群体,还有人去关注他们,为他们奔走;由于说不尽道不完的制度不合 理造成的失地农民、受压民工等等弱势群体,还有人去关怀他们,为他们维权;对于以上种种社会不公在体制上的根源,还有人去思考、去分析、去批评、去建 议……我们不能不说,这些为着素不相识的同胞,奉献了自己的时间、财力、精力,冒险犯难、舍已为人的人,乃是这个社会的健康细胞,乃是中国的社会良心!这 样的良心,现在是太少了,中国是太需要了!

 然而多年以来,正是这些中国的良心,遭到了驱逐、逮捕、监禁等等各种各样的迫害!这些迫害,使中国的良心更加萎缩。在这种情况下,又出现了一些人群,愿意为挽救中国的良心而努力。他们相互勉励要敬畏上帝,要爱人如己;他们努力探索更有效 的方式,去让人们发扬爱心、舍己为人;他们为使社会更和谐、更人道,正在做出积极的贡献。这些人就是遍布全国的基督徒,包括所谓“家庭教会”的基督徒。
 然而多年以来,又正是这些为挽救良心而努力的人,遭到了各种各样的限制、压制和逼迫!
 就在今天,北京著名的“家庭教会”之一,又面临着这样的逼迫。

 这个名叫“守望教会”的基督徒群体,以高等学校师生为主。2008年“5·12大地震”前一天,他们被警察强行中断礼拜仪式,并逐人记名,通知学校施压;地 震后第一次礼拜时,他们就主动捐献了二十万元人民币给灾民,并号召多批志愿者前往灾区帮助救灾。200910月底,他们所租房屋的主人受到压力,中止租 约,他们不得不在111日和8日冒着大雪在公园门口进行崇拜,过自己的宗教生活;12月底,他们为能在室内进行崇拜而筹款购买房屋,但房主收到了全款之 后因受压力,至今不交房屋;最近,他们租用的房屋主人又受到压力,逼他们离开,同时他们另行找到的每一处房屋的主人都受到压力,不予租房。在被逼迫到无处 可去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再次准备到室外聚会,崇拜上帝,就在明天!
 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我担心在这个教会里的我那些同事、学生和朋友(他们每一个都是充满爱心、助人为乐的基督徒,奉公守法、热爱祖国的好公民,尊 师爱生、真诚正直的好学者),以及其他教友——因为他们的宗教自由、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事实上已经受到侵犯,而且现在还看不到半点这种侵犯会停止的迹 象!
 所以,我不得不向唯一有能力、有权力改善这种事态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发出这一呼吁:恳请你们考虑以上情况,下令停止这些迫害,停止这些逼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挽救良心,才能减少冲突,才能建构和谐!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教授:何光沪
201149


特别关注刘贤斌

编者按:

2011325日,四川遂宁地方当局悍然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重判著名民主人士刘贤斌先生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零四个月。而在此前的1992年和1998年,刘贤斌先生曾因从事民主活动分别被北京当局判刑两年半、被遂宁当局判刑13年。屈指算来,三次判刑的总和已累计高达2510个月,而刘贤斌先生今年才不过43周岁……

中国政府对人权的践踏、对民主和自由的敌视可以从刘贤斌先生的遭遇上一览无余。尽管刘贤斌先生被捕后国际国内社会各种正义力量发出严肃的抗议和谴责,但四川地方政府置若罔闻,不仅三度逮捕刘贤斌,而且公然剥夺刘贤斌先生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权利,我们因此再度对四川遂宁地方当局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面对国家政权的屡次迫害,刘贤斌说:“你们对我的迫害是没有用的!我只是中国自由之路上的一颗铺路的石子,只是中国民主化浪潮中的一滴转瞬即逝的水珠,只是坚定不移要压垮专制极权统治的一根轻忽的稻草。你们关押并迫害我,最多能让你们的专制极权统治苟延一秒钟时间!我坚信:这个国家必将发生深刻的变革,自由的敌人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黄钟大吕,空谷足音!
 何其慷慨!何其澎湃!

 我们因此向刘贤斌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一个伟大的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公民社会的建立仅仅依靠对先驱者的致敬是无法完成的,这个伟大的目标需要我们大家做共同的努力和奋斗!

 刘贤斌先生在自己书写的法庭辩护词中曾豪迈而深情的说道:“在中国专制统治崩溃之后,当上帝的公平与公义普照中国大地时,我会告诉我的孩子:在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我一直在努力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

为了“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早日结束,为了我们也能将同样的话语传递给我们的
 儿女子孙,我们今天特别呼吁——

我们大家都要共同努力像刘贤斌先生那样生活!像刘贤斌先生那样战斗!


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 ——刘贤斌法庭陈述手稿

 法官先生和在座各位:

 今天,我站在这个法庭上受到审判,不是因为我犯了什么弥天大罪,而是因为我曾经想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是因为在这个弯曲的时代我不幸具有诚实、正直和勇敢的天性并且率性而为的缘故。

 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里已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有在人权和公民权利受到漠视和践踏的国家里,像我这样的正直公民才会受到如此没完没了的政治迫害,只有在司法不独立而缺少司法公正的社会里,才会上演一场如此荒唐的政治审判。

 当然,用“荒唐”一词并不足以形容当局此番对我的进行政治迫害的严重性,事实上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人权案例,是一桩实实在在的政治冤狱,也是几千年来因言治罪历史的继续!

 当今世界都在呼吁确保网络言论自由的时候,我仅仅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言论就受到当局的关押和审判,我认为这不仅是对国际正义力量的公然蔑视和挑战,而且也是对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尊严的严重侵犯。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对于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践踏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行径,无论作为一个公民还是作为这场政治迫害的直接受害者,我都要对之进行强烈的抗议和坚决的抵抗。

 所以在本案开庭时我曾要求中共党员回避此案,因为在我看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某个级别的党委和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这个法庭将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基于同样的理由,自我于2010628日被遂宁市公安局拘留之日起,我也对办案人员的所有提问明确予以拒绝回答。

 当然,在一个强大的政权面前,在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下,我个人的这种抗争无疑是非常微弱的。但作为一个公民,我必须表明自己的严正态度:我看重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我将誓死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这条最后的底线。

 而且我也知道,此时此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们对我的无端迫害一定会让那些已经觉醒的公民感到无比愤怒。此时此刻我已经听见了他们在法庭外面的抗议声,也仿佛听见了网友们在键盘上的怒吼: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你们在糟糕的人权记录上又书写了新的篇章!

 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我的此番遭遇只是这个所谓的和谐社会的一个特例啊,我多么希望这只是这个政权在不经意间犯的一个小小的过失啊,然而历史和现实却清楚地表明:这不是偶然的,我不是为言论自由而受到迫害的第一人,我今天的不幸和坎坷命运只是这个不自由民族的一个缩影。

 在这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人们不能发表与官方意识形态相左的任何言论,也不能评价这个社会制度的长短优劣,更不能批评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所作所为,否则在你面前不幸和灾难就会接踵而至。

 六十年来,以反右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从镇压民主墙运动到六四血案,因为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受到迫害的公民何止千百万,许多人为此失去了自由、青春、幸福乃至生命,林昭、张志新、遇罗克等公民所遭受的非人折磨更是充分暴露了这个政权的血腥本质。

 今天,虽然“保障人权”已经明确写进了我国宪法,但是压制言论自由的悲剧并没有停止,仅在最近两年就有著名学者也是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和谭作人、张起、陈道军等公民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以刑罚,而我现在也面临与他们相同的厄运。

 人是有思想感情和有人格尊严的高贵物种,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或基于自己的良知良能寻求真理或真相,乃是人之为人、公民之为公民的重要标志。所以言论自由与一个人的尊严、福祉密切相关,是每个人或每个公民应当珍视并不可后退半步的最后的底线。

 同时言论自由也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民众的福祉密切相关。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真理将会受到长期的压制,而谎言则大行其道,这必将导致国家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社会将走向腐败和混乱,而民众也将蒙受巨大的灾难,因此古人云: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虽然言论自由由于个人及社会的福祉如此重要,但是它却注定会受到各种形式的专制统治的不遗余力的压制,这是因为各种形式的专制统治都离不开谎言的支撑。一旦专制统治所依赖的谎言被戳穿,那么任何貌似强大的专制大厦瞬间就会崩溃。

 以前,传统专制统治主要依赖于“君权神授”这种天命论谎言。如今,这种天命论谎言早已破产,而传统专制统治也已经成为了历史垃圾,然而专制主义的幽灵并没有因此而消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另一种形式的天命论——历史决定论——又支撑了另一种形式的专制统治:现代极权专制统治。

 例如,马克思主义者就宣称发现并掌握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他们宣称: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这种貌似科学的“历史决定论”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它让许多国家的人们陷入到了共产主义运动的癫狂之中并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胜利。

 难道马克思主义者真的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难道科学社会主义的结论真的成立?不!当几十年来资本主义一再垂而不死而社会主义试验却纷纷破产之后,科学社会主义的神话就已经破灭了。而且在我看来,那些宣称发现了上帝的秘密即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人,不是处于狂妄就是基于别有用心。

 其实,人世间是不可能建成像共产主义社会那样一个完美社会的,我们只能根据经验和常识来不断完善这个社会。我们不能凭空设计一个自以为完美的理想社会,然后又不顾别人的意愿而以激烈的手段来强制推行。强制推行一种自以为完美的社会方案将极有可能导致暴政和奴役!
 可不是吗?六十年来在这个国家,在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和社会主义试验中,为了那个所谓崇高理想,成百上千万人被当成敌对分子而受到无情的镇压,人民被各个击破并且拱手让出了自己的自由、权利和尊严,统治者却因此而建立起了有史以来最强大威猛的专制极权统治。
 在这种极权体制下,党、国家、人民和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则是微不足道的,每一个人随时都有可能为了某种集体的利益或荣誉而被牺牲或被镇压。在这个社会里,没有法制、没有宽容,也没有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只有对党和领袖意志的绝对服从。

 显然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这是一个疯狂的社会,也是一个非人的社会。当然,任何社会要长期处于这种亢奋和癫狂状态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三十多年前,当共产主义运动将中国社会折腾到濒临崩溃的时候,邓小平才不得不通过推行改革开放以使这个社会回归常态。

 然而邓小平的改革也有严重局限,由于他的目的是为了挽救和延续中共的统治,因此他不会对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党国体制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变革,所以长期以来他只偏重经济体制改革而拒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显然这种一条腿走路的改革必将制约中国社会的发展并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首先在这场改革中,由于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这就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虽然当局一再表示要坚决遏止腐败,但由于不实行真正的民主与法制,致使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并且成为了侵害民众利益、蚀空社会机体的毒瘤。

 而且在这场改革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强大的利益诱惑下,各级政府也竟然置自己本分于不顾,大肆从事各类与民争利的经济活动,这必然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导致官僚资本的扩张和权贵阶层的坐大,加重各种社会矛盾,加深民众的苦难。

 更要命的是,在民众利益受到各级政府及官员普遍严重的侵害时,民众居然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捍卫自己的权益。虽然宪法规定公民有诸多自由和权利,但这些规定从来都是一纸空文。在政府的强权面前,民众只能成为任人欺凌、宰割的对象。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不公平,哪里就有抗争。面对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掠夺和欺压,民众自然会感到不满,自然会起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应当说,这是公民意识普遍觉醒的产物,也是公民社会的正常现象,只要政府理性应对,及时化解,这并不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当民众进行正常抗议时,这个政府却不愿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认真、及时地解决问题,而是出以专制心态,无视民众的尊严和权利,动辄挥舞手中的权力大棒,以“维稳”为借口,对民众进行粗暴的压制,甚至连那些饱含冤情的访民也会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押迫害。

 虽然各级政府的这种简单、粗暴、专制、暴虐的做法不会带来社会的真正稳定,只会加大民众的不满和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只会把中国社会变成一个危险的火山口。可以这么说,官民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如果因此而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中国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如果各级政府及政府官员手中的公权力不受到必要的限制,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到应有的尊重,就必然造成公平正义的严重缺失并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政治民主化的严重滞后乃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最根本的问题,它也是阻碍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因此要推动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推行政治民主化,必须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终结几年来的专制制度和几十年来的党国体制,在限制公权力的同时落实基本人权和公民的诸种权利,实现中国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

 然而,尽管中国社会现在已经提出了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但是我们却看到当局仍然不愿主动进行这种变革,他们明确表示绝不搞西方那一套即绝不搞多党制、三权分立和议会民主,绝不放弃四项基本原则。为了拖延和阻挠中国民主化进程,他们一方面严厉打压国内的民主力量,一方面又编造许多谎言来欺瞒民众。

 例如,当我们强调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时候,他们却说“生存权是最大的人权”,仿佛中国人对人权的渴求只有动物般的水平;他们又罔顾台湾业已民主化的事实,说什么中国文化不适合西方民主;末了,他们还在故意夸大一些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恐吓我们:民主会导致天下大乱。

 当然他们也没有胆量公然反对民主,因为几百年来民主已经成为了深入人心的普世价值。于是他们只好用民主这个辞藻来装扮自己,从而使民主这个概念受到了最严重的扭曲和玷污。尤为可气的是,他们所不愿放弃的民主集中制和人民民主专政本来就是集中和专政,但他们却硬要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民主。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在这个国家里,党的权力和领袖的意志凌驾于一切,人大、政协成为举手机器和橡皮图章,新闻媒体是党的喉舌,民主党派沦为政治花瓶,社会团体成为党的外围群众组织,军队、警察成为听党指挥的工具,公民的诸种权利只是流于形式……

这哪是什么最好的民主,这分明就是不民主!幸好谎言终归是谎言,即使重复了一千遍,他们也不可能变成真理。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看穿了这些谎言并对之嗤之以鼻时,为了挽救其统治合法性,这个政权就只好不断吹嘘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就满世界兜售所谓的中国模式。

 应当承认,三十多年的经济改革确实实现了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长足进步。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成就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而恰恰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否定的结果。

 而且这种所谓的中国模式或者所谓的中国式发展道路也并不值得特别夸耀,因为这种片面追求GDP增长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对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人的生命与权利的极度漠视和对公平正义的严重伤害。

 这种短视的、粗放的、低人权优势的野蛮发展模式必然不能持久,它已经并正在严重地透支着中国的未来。这种发展方离真正的市场经济很远,看起来倒更像马克思所批判的早期资本主义:它的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而且,这种经济上相对自由开放、政治上仍专制保守的发展模式也并不是中国的首创,以前韩国、台湾也曾走过类似的发展道路。由于没有民主的政治环境和公正的社会制度,这种发展方式必将后继乏力,这也是韩国、台湾后来不得不实行民主化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中国照目前这样发展下去,而不愿像韩国、台湾那样在经济自由化之后实现政治民主化,那么等待中国的将是两个危险的前途:要么成为滞长、腐败、拉美式的裙带资本主义国家,要么重走以前德国法西斯和日本军国主义的道路,在奴役国内人民的同时也给世界各国带来灾难。

 因此如果当局真的从人民的福祉着想,真的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考虑,他们没有理由反对和阻挠中国社会的民主转型的。之所以直到现在他们仍要固执地抗拒这种变革,无他,有私欲尔!——他们不想因实行民主变革而削弱或丢掉手中的权力,不想因此而失去各种特权和既得利益!

 难怪他们有时候会说:这个江山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其言外之意是:这个天下是我们打下来的,我们决不会轻易地拱手让出。瞧,这就是他们的心里话,原来他们与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们都把这个天下看成是他们的私产!
 
 可惜这个理由同样不能成立,因为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家一党之私产,任何统治都必须基于人民的普遍同意,而不能由自己说了算。也许他们会说:我们当初得到了人民的广泛拥护。然而,即使他们说的是真的,但这也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情,并不意味着人民在今天还会作出同样的选择。

 正是由于他们将一党之私看得高于一切,所以他们拒绝并不能容忍任何政治变革。然而在公民意识已经广泛觉醒的今天,他们真的能如愿以偿地继续为所欲为吗?在不可阻挡的世界民主化浪潮面前,他们真的能守住专制主义的最后一个堡垒吗?

 不!因为我已经看见:反对专制腐败、追求自由民主的力量正在中国社会里不屈不挠地迅速成长。虽然在专制极权统治的长期打压下,中国的自由民主力量现在仍不够强大,但是我始终相信:种子必将穿透坚硬的地表,晨曦必将撕裂无边的黑暗,中国社会必将迎来自由之子的嘹亮的破啼声!

因此你们对我的迫害是没有用的!我只是中国自由之路上的一颗铺路的石子,只是中国民主化浪潮中的一滴转瞬即逝的水珠,只是坚定不移要压垮专制极权统治的一根轻忽的稻草。你们关押并迫害我,最多能让你们的专制极权统治苟延一秒钟时间!

 所以我坚信:这个国家必将发生深刻的变革,自由的敌人必将退出历史舞台。尽管在专制极权统治的长期摧残下,人们已经变得自私、冷漠和麻木不仁,只求自己生活平安,不再关心社会的正义、民众的疾苦和国家民族的前途,但是我始终相信+所有人还是想过真实的人一样的生活。

 一旦人们对这种让人厌倦的生活感到厌倦,对这种令人恐怖的统治不再恐惧,人们心中所固有的对真实生活的热情在经受长期压制之后就会突然爆发出来,这必将导致最强大的专制统治迅速走向崩溃,就像二十年前的东欧剧变一样。我将这个时刻称为中国之春,我期待着它的早日来临!

 我也期待有那么一天,我们能够享受到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恩泽,能够自由地选择信仰或发表言论,自由地结社或集会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能够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能够享受司法公正,而不会生活在恐惧之中或者像我今天一样遭受无端的迫害。

 我还期待有那么一天,人民能够最终降伏权力这只猛虎并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能够安居乐业并有尊严地生活;政府和政府官员将不得不恪守自己的本分,再也无法为所欲为地贪污腐化和侵害民众的利益;社会将变得更加公正与和谐,没有访民、冤民,没有自焚和屠童事件的发生。

 所以我主张对这个社会进行根本的变革,然而我不赞成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负责任地实现这个目标。我不希望在这场变革中,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破坏,老百姓的生活变得更糟,不希望出现严重的社会分裂、社会冲突和社会震荡。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推动中国社会的真正进步。

 所以长期以来我主张公开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反对采用密谋暴力这种传统政治手段。我深深地知道,这种传统政治手段只会导致专制历史的循环,而不会带来社会的真正进步。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选择一种全新的变革方式,不要谎言,不要密谋,不要暴力,不要血淋淋的革命。
 在这场变革中,我们首先要走出谎言,打破恐惧,服从自己的良心,坚持不懈地追求和行使自己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和战斗。我们不追求政权的更替,但我们却要致力于重建社会的公平正义,致力于宪政民主目标的实现,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

 本来,如果当局能够主动进行变革的话,这场社会转型就会少一些曲折和痛苦。而且在我看来,如果中共能够在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的基础上,进一步变成适合多党制条件下参与自由竞争的现代政党,则中共将丢掉沉重的历史包袱并因此获得新生,如此则中共幸甚,中国幸甚,中华民族幸甚。

 只可惜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出他们有这方面的任何愿望。所以我对他们已不抱幻想。我现在更看重正在迅速崛起的民间力量,我将中国民主化的希望寄托在每一个觉醒并站起来的公民身上,寄托在方兴未艾的公民运动之上。

 所谓公民运动,就是指公民们依法行使自己公民权利或捍卫自己正当利益的社会运动。它的参与者应包括:持不同政见者、历次反对派运动的参与者和受害者、自由知识分子、独立宗教人士、维权人士以及具有公民意识、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理念的所有公民和团体。

 这场公民运动虽然涵盖了政治反对派运动,但又不仅仅是政治反对派运动,她应当是一场诉求内容广泛、抗争形式多样的社会运动。在中国专制体制崩溃之前,这种多元抗争的公民运动将是国内民主运动的主要形式,她将为未来的民主中国社会构建最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场公民运动也是一场开放的社会运动,虽然她具有独立的非官方性质,但她并不排斥体制内有良心的正直之士和有胆识的开明之士,也不排斥体制内的普通党员干部和军人、警察,只要他们越来越经常地做到服从良心、拒绝作恶,他们也将为中国社会的和平转型做出重要的贡献。

 因此尽管二十年来我一直受到这个政权的迫害,但我并不仇视那些曾经迫害过我的人。我宁愿相信他们都是既有良心又有私心的普通人,相信他们都是为了工作和生活而不得不参与作恶,相信他们中的不少人此时此刻也在忏悔,也在谴责自己的软弱和冷酷。

 刘晓波说:“我没有敌人。”而我刘贤斌又何尝愿意有一个私敌呢?不过我还是希望那些曾经助纣为虐的人不要再参与这种制度性作恶,希望你们不要再生活在谎言之中,能够坚守自己做人的良心和道德底线,希望你们从此也能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

 在这里,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故事:在前苏联时期,有名检察官被要求签署一份文件,以便让一名持不同政见者“合法”地遭到流放。然而当他看完有关材料后,却对这名持不同政见者的命运产生了人类应有的同情。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毅然决定不签署这份文件。

 现在我已经记不起这名检察官的名字,但这并不防碍他将永远受到我的尊重。不知法官先生与在座各位在听完这个故事后会作何感想,不知你们是否也能像他一样在关键时刻活得像一个人。以上就是我的法庭陈述,也可以说是我的一以贯之的思想主张。如果这些主张由你们的某个领导人提出并付诸实践,你们一定会歌颂他是一个开创新时代的伟人。然而当这些主张由我这样一个普通公民提出来时,你们却会对我进行严厉的镇压,这大概也是专制社会的一个固有特性吧。

 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你们,因为在目前这种党国体制下,本来就不可能有司法独立以及建立在其上的司法公正。所以我今天并不奢望能受到这个法庭的公正审判。然而当你们以后有幸生活在自由中国时,请你们不要忘记我今天的牺牲,而作为一个自由战士,我也会为自己曾经的努力感到欣慰。

 在中国专制统治崩溃之后,当上帝的公平与公义普照中国大地时,我会告诉我的孩子:在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黑暗时期,我一直在努力像一个人或者像一个公民那样生活和战斗!

2011.3.25.

为刘贤斌在遂宁法院闪亮登场喝彩
——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声明        

刘贤斌是我20年的战友,感谢遂宁法院举办“刘贤斌日”。

20多年来,刘贤斌一直奋战在行使公民权的第一线,始终坚持公开的行使言论出版结社组党等基本人权,是从民国到今天的所有中国宪法关于人权条款的忠实维护者和践履者,是中国社会的精粹,是中国公民的楷模,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开创者,是鄙人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我为他能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感到欣慰。

 这是一个历史的舞台,正在把刘贤斌塑造成历史性的杰出人物!

 所有出庭者都在表演,世界公民都是陪审团成员,五洲四海的人都来见证究竟谁是法官谁是被告,谁在护法谁在犯罪,这次庭审不会落下帷幕,这次的判决不会由法盲乃至权力的奴才来书写,所有关注他的人都有权利投下神圣的一票,判决书必将在宪政中国公布。
 中国有刘贤斌这样杰出的民主人权活动家,这个国家离宪政时代还会远吗?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20113.25
                                        
结束以言治罪,落实《宪法》承诺——“维权网”就刘贤斌被重判的声明

325日上午,四川民主维权人士刘贤斌先生被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莫须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这是四川当局精心制造的又一起典型的违反宪法、以言治罪的冤案。“维权网”对四川遂宁法院如此公然无视宪法原则,违背法治精神,粗暴侵犯公民基本言论自由权利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谴责!

 刘贤斌案开庭从25日早上9点半开始,到11点半就匆匆作出宣判。庭审中,刘贤斌的代理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但遭到主审法官多次蛮横地打断。刘贤斌自己在整个庭审中只说了几句话,他的自我辩护词被法官收走;依照司法程序应该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但主审法官没有允许刘贤斌作。可见法院违反司法程序,早就未审先作出了判决,庭审只不过是走过场而已。

 当天遂宁法院周围戒备森严,行人与车辆均不让通过。遂宁市的独立作家欧阳懿、维权人士银夏、余跃波及从外地赶去的维权人士端启宪等人纷纷被抓入派出所,或者被送到外地“旅游”。四川其他地区的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也受到当地警方“不得前往遂宁”的严厉警告与监控。甚至全国其他一些省市的维权人士也因刘贤斌案开庭而受到了警告与监控。可见,有关当局对刘贤斌案判决的心虚与恐惧。

 刘贤斌于1968825日出生于四川遂宁市中区,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汉族。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独立作家和《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 1987年他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积极参与了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64大屠杀后,他仍然坚持民主活动,于19914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12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仍坚持推动中国民主事业,展开营救异议人士以及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活动。199977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99986日被遂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116日出狱。

 再次出狱后,刘贤斌仍然一如既往地积极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本着做一个有尊严的现代公民的原则,投身公民维权运动,先后签署了《零八宪章》,撰写了一批针砭时弊的文章,积极关注推动围观“福建三网民案”,出席北京维权研讨会,参与营救被关“黑监狱”的维权人士陈云飞等等。因此招致地方当局的忌恨,于2010628日被遂宁国保警察带走传唤,并于当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随后,遂宁市的10多名国保警察查抄了刘贤斌的家,传唤询问刘贤斌的妻子,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学校对刘贤斌13岁的女儿询问威胁。325日,刘贤斌在被关押9个月后被遂宁市中级法院判处10年重刑。

 刘贤斌先生为了追求中国的人权民主进步,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使中国公民早日过上公平、正义与有尊严的生活,先后三次入狱,至今已经累计坐牢达13年之久,期间还多次被传唤、抄家,这次又因言论表达与参与维权行动而被重判10年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四川司法机关如此行径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违反中国政府支持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第一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第二条“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第六条“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也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同时也与中央一再标榜的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相背离。

 在此,“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刻纠正违宪违法的判决,无条件还刘贤斌先生以自由!
 二、依法追究那些制造人权灾难,践踏宪法与法律的公职人员的责任。对刘贤斌及其类似被枉法判决者作出国家赔偿!
 三、废止与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条款相违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永久中止一切以言治罪的行为!

 “维权网”
2011325日星期五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

“我是刘贤斌”湖南关注团声明

 惊闻刘贤斌先生今天上午被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零四个月。对此,“我是刘贤斌”湖南关注团表示强烈抗议!

 刘贤斌先生是一位有良知的不可多得的中国知识分子。他为了维护中国公民的尊严,为了中国社会和平的实现公平、正义,为了中国的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的宪法不致成为手纸,以文章对丑陋的现实做力所能及的批判,以合法行为对公民的维权进行声援,这就是刘贤斌先生“颠覆国家政权”的罪么?难道中国的“政权”本质就是必须践踏宪法,必须保护社会的不公平、不正义,必须一如既往侵害公民的权利?

 对刘贤斌先生判刑,不可能压制住中国公民觉醒的脚步。

 之前的中国有过许许多多黑暗的日子,今天又加了一个,这就是公元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历史会记住这个日子。我们相信,无数个黑暗的日子最终将成为晴朗天空的催化剂。

“我是刘贤斌”湖南关注团发言人:张善光

2011325

北京异议人士强烈抗议遂宁市中级法院重判刘贤斌
 
2011325日上午,刘贤斌先生被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

 中国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遂宁市中级法院这次对刘贤斌先生发表的言论判以重刑,是对宪法的践踏,是违宪行为。对此我们强烈抗议遂宁市中级法院重判刘贤斌。

 最近北京被拘押失去自由的律师、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有江天勇、滕彪、李海、王荔蕻、古川、张健男等人。

 全国被拘押失去自由的人士有朱虞夫、陈卫等等人士。

 我们对这些被拘押失去自由的人士深表同情和关注,希望中国政府遵守自己定出的法律,改正错误,释放以上民主人士。

 何德普、高洪明、查建国、胡石根、刘京生、王国奇

2011326日于北京

 “我是刘贤斌”贵州关注团的抗议声明
——凡是残酷镇压中国民主的统治者都没有好下场

 获悉:刘贤斌先生因撰文推动民主改革,以及批评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被当局打击报复。因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周五被法庭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判决,这是中共四川当局又一次对中国《宪法》的践踏和强奸,尽管这个所谓的“宪法”是当局一手炮制出来的,都彰显出这个暴戾的权贵统治集团的无耻和下流。流氓就是流氓,恶棍就是恶棍,之所以中国民众要掀起无数次“茉莉花革命”来抗议这个暴戾的权贵统治集团,其原因就是这个流氓的恶棍集团,已经把这个国家变成了恐怖主义的地狱。

 刘贤斌先生因发表批评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被以言入罪,而且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也超过了法定最长不超过五个月的规定,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这次对他重判10年刑期,其意是在对中国民主人士的恐吓和威胁。

 刘贤斌先生,曾参与八九年的六四学生民主运动,也是《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他曾于1991年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后于1992年被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刑满出狱。出狱后他仍然坚持推动民主事业,以及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活动。19997月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11月出狱。

 贵州人权研讨会对刘贤斌先生遭受到这种荒唐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感到痛心疾首,同时向中共四川当局提出最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并认为中共当局自建政以来,为维护自身的极权统治,不惜长期地对中国民众的自由民主之诉求,进行灭绝人性的镇压和屠杀。这个权贵统治集团执掌的政权,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况,也已经成为了中国民众的公敌,等待他们的将是中国民众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算和审判!

 贵州关注团

2011-3-30
来源:维权网

焦点关注艾未未
 编者按:
201143日中国当代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先生在北京机场被警方带走,随后,警方对艾未未的家庭和工作室都进行了搜查,但却违背有关法律规定,拒绝告知艾未未先生家人有关艾未未的任何情况,从而导致艾未未先生被警方带走后一直处于“失踪”状态。这是2011年春天以来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又一起举世瞩目的人权事件。欧盟、欧洲议会、联合国有关机构、美国驻华大使、韩国光州市长、台湾陆委会等机构或个人也均批评中国政府对人权的侵犯,并纷纷要求有关当局立即恢复艾未未先生的人身自由!

 面对海内外舆论的广泛批评和谴责,中国政府置若罔闻,继续践踏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继续置艾未未先生以黑社会般的绑架中,我们对此一严重的反人权、反法治事件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我们认为,艾未未先生不仅是当代中国的一位杰出艺术家,而且还是一位充满良知感和正义感的社会活动家。若干年来,他以这样或者那样的艺术形式、以这样或者那样身体力行的公民行为来揭示国家的黑暗和底层的疾苦,努力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和进步,我们因此向艾未未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们希望有关当局不要肆无忌惮的将人权法治践踏到底!我们将持续关注艾未未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这里,我们选编了部分文章,通过这些文章我们知道公道天理自在人心。我们尤其要向艾未未先生的母亲——已经78岁的高瑛女士表示我们崇高的敬意!在谈到自己的儿子时,这位母亲高声说到:“我上到断头台也要喊,我的儿子最优秀,最棒!我支持他!”与此同时,艾妈妈对有关当局肆意侵犯人权、践踏法治的行为给予了严厉谴责——“一个 13亿人口大国(统治者),干这种事,太不要脸了!”

中国尚处“黑暗时代”
——艾未未被捕前接受德媒专访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43日被警方拘捕之后,至今音讯全无。而就在他自己被捕前五天,艾未未还曾接受德国《南德意志日报》驻京记者采访,批评中国当局肆意拘捕公民。
   
采访中,艾未未表示,当局最近拘捕的人越来越多,而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一些文字。他还说,警察的做法就是进屋搜捕,并在屋内编造法庭所需的证据,随后这些人就会被判10多年的监禁。

 而在此次采访之后的第五天,艾未未本人也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至今音讯全无。欧美多国政要已就此对中国当局提出抗议。

 艾未未原本计划经由香港转机飞往台北,以筹备今年十月在台湾举办的一个展览。这是艾未未在台湾的第一次公开展览。他在接受《南德意志日报》采访中表示,按中国官方的定义,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他在中国范围内的首次公开展览,而他之前尝试在自己的祖国办展览,都因当局阻挠无果而终。

 艾未未对《南德意志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中国公众来说,他已经是几乎不存在了;在中国境内上网搜索“艾未未”,只会被跳转到一个出错页面;但在推特上,艾未未却有着大约7万名跟帖者;他通过推特评论社会问题,“从而让人们看到火光还没有被完全被熄灭,至少还有一颗火种尚存。”

 “疯狂的中国”尚处“黑暗时代”

而对于近期在北京国家博物馆开幕的“启蒙的艺术”展览,艾未未则说,中国其实目前还处于“黑暗时代”(编注:在欧洲历史中,“黑暗时代”特指西罗马覆灭之后、文艺复兴之前的几百年时间);尽管经济快速增长,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中国在言论自由领域却屡创新低。
 艾未未由此认为,这场启蒙艺术展在北京举行意味深长,因为现在中国的一切都是疯狂的;他还将现在的这个时代称作为“疯狂时代”。

 尽管气氛压抑,艾未未暂时还没有考虑移民国外;他对《南德意志日报》记者表示,移民国外只是“最后的选择”。采访当天,艾未未还透露,国安部官员已经暗示过他最好移居国外,因为作为一个知名艺术家,在国内的处境只会越来越危险。

 但现在,国安部的暗示显然已经过期作废,艾未未在能够做他"最后的选择"之前,危险的处境便已然到来。

 报道:文山
 发贴者 08charter




请北京市公安局告知艾未未被扣押情况
——路青(艾未未的妻子

 北京市公安局:

 我叫路青,艾未未的妻子。201143日上午8时,我的丈夫艾未未到达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准备乘坐CA111次航班飞往香港,起飞时间是930分。

 与艾未未同行的助手Jeniffer称,在804分左右,她与艾未未在边检排队时,艾未未被三个穿制服的边检工作人员带走,随后失去联系。飞机起飞前,Jeniffer向边检工作人员询问艾未未下落,工作人员称:艾未未今天有别的事情,不能上飞机了,原因不能告知。

 当天中午12点左右,近六十名警察持盖北京市公安局公章搜查令,对艾未未位于北京朝阳区草场地258号的工作室与居室进行了6个多小时的搜查,扣押了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硬盘等129项物品以几十项私人物品,将我和在场的9名人员带至南皋派出所讯问。

 截止今天上午8点,艾未未已被北京首都机场边检工作人员带走超过96个小时,没有任何消息。
 根据以上事实,请北京市公安局对家属依法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告知艾未未被带走的原因。
2、告知艾未未目前被关押的地点和状况。
3、告知公安机关是否对艾未未采取了强制措施,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向家属出具法律手续。

 路青
2011 4 7


艾未未母亲高呼:上断头台也支持他
苹果日报  

现年 78岁的高瑛,是中共已故红色诗人艾青遗孀。艾未未被扣查几天来,她开始时保持低调,多次接受外国传媒包括本报电话採访时大多是语气无奈,但昨晚她再接受本报专访时已是奋不顾身,不但为儿子辩护,表示砍头也要站在儿子一边,更力数当局种种恶行:随意拘捕民众、以经济手段对付政治问题、随意监听公民电话等。

“他们一定要给他(艾未未)找出个甚麽名堂;抓不到把柄,总要抓个辫子吧!好下台阶。”艾妈妈指,儿子被抓走至昨日已是第六天,没有任何人告诉她儿子下落,昨日儿媳妇路青去公安局要给患有高血压的丈夫送药,竟被当局拒绝,要她寄去公安局,艾妈妈直斥:“他们太没有人性了。”

艾妈妈指,儿子就是一个有良知的艺术家,为别人维权才惹这麽多麻烦,当局的目的就是找个理由堵住他再参与维权。其实两年前当局就查过儿子的税,当时还指他涉经济诈骗,“如果说我儿子纳税有问题,比如纳的不够,我不敢说他没有,但也不至于这样干吧?”艾妈妈直指,当局都是用这种方法,吓唬那些参加政治活动的民众。

 艾妈妈表示她已是无所畏惧,“一个母亲(出声)要儿子,有甚麽不对?”“我上到断头台也要喊,我的儿子最优秀,最棒!我支持他!”她表示,儿子被抓让她猛然醒悟,她要站出来为儿子说话,伸张正义。她称儿子的钱都是乾淨的,如果儿子跟外国情报机关有关系,或者接受海外反动组织支持,“我敢把我的头拿下来”。

 她直言与记者通电话被窃听,她怒斥当局卑鄙,透露是公安内部人告诉她监听的事;而两年前是内部人告知儿子被以莫须有罪名调查。她指,民众和当局已是“离心离德”,“一个 13亿人口大国(统治者),干这种事,太不要脸了!”

她并感慨自己 15岁跟共产党走,“糊里糊涂”走到今天;当年与丈夫艾青被发配到大西北及文革受迫害,都没有叫过苦,现在却跟共产党分道扬镳。她称有朝一日离开人世,宁要去见佛祖,也决不会去见共产党祖先的马克思。

 听到记者来自香港《苹果日报》,艾妈妈直言“好”,她指香港也是中国的一部份,让本报放心刊登,她说“我是(被)逼上梁山,你(当局)能做得出,我也能做得出”,“相信我们都希望这个国家好”。她指当局口口声声是法制国家,但做的事却令人失望,“光喊口号是没有用的,应该做出样子给老百姓看才是!”

此外,昨午再有十多名北京公安到艾未未位于草场地 258号工作室,封锁现场后,对会计室进行搜查,并带走了好几箱物品。内地网民指,当局声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原来是还没找到罪证啊!”

艾妈妈金句——

我相信我儿子不会屈服。

 儿子纳税有问题,也不至于这样对他吧!

 我是逼上梁山,你能做得出,我也做得出!

 他们要把我抓进去,好,我跟我儿子作伴了!

 我真的无所畏惧了,一个母亲(出声)要儿子,有甚麽不对?

 既然说是法制国家,那就做得像个样子给老百姓看,光喊口号没用!

 儿子被抓让我猛醒,顿悟,我站出来,要为我儿子说话,为我儿子伸张正义。

 我已经豁出去了,站出来了。要掐断我家的电话?掐呀!我会再发贴公佈出去!

 他们一定要给(未未)找出个甚麽名堂;抓不到把柄,总要抓个辫子吧!好下台阶。

 未未就是一个艺术家,一个有良知的人,他就是为别人,为自己他没有这麽多麻烦。

 《苹果日报》,好,香港也是中国一部份,你们登吧!我相信我们都希望这个国家好。

 我们家电话被窃听,还是公安内部人告诉的。现在老百姓跟他们(当局)都是离心离德。

 我站在儿子身后,决不动摇。我上到断头台也要喊:我的儿子最优秀,最棒!我支持他!

 要灭掉他总是要找个理由吧?打经济牌,就一个目的,要你(艾未未)不要再搞甚麽人权。

 如果我儿子不对,我也会帮他们(当局)对付我儿子;但他是对的,我当然要站在儿子方。

 我知道他们在录音,在窃听我们对话。偷听吧!一个 13亿人口大国(统治者)干这种事,
 太不要脸了!

 有人要我注意,说(电话採访)里有反动组织,有台独之类。我不怕,那怕是再反动的组织,打过来我也会说。

 我敢保证,未未如果有一分钱不乾淨,跟外国情报机关有关系,或者(接受)反动组织支持,我敢把我的头拿下来。

 来源:苹果日报


 易水寒:囚徒身份将让艾未未的行为艺术达到顶点

 作者:易水寒

43日上午9点,艺术家艾未未在北京机场准备搭乘前往香港的飞机,结果被北京警方带走。一开始,外界只知道艾未未失踪,并怀疑他的失踪和警方有关。到46日晚间,中共官方的新华社终于发布英文新闻稿,称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接受警方调查。至此,艾未未被警方带走的质疑得到了证实。

 艾未未被警方带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巨大震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与欧盟及台湾的陆委会等,连日来呼吁北京当局尽快释放艾未未。对于国际社会的这种强烈反应,中共官方的《环球时报》在46日发表了题为《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的社论,对国际舆论进行了回击。

 《环球时报》的社论并未署名,这样一篇社论,文字上可以说是乏善可陈,和以前该报的很多文章相似,都是流氓气质十足。该社论并未像之后的新华社英文稿那样对艾未未被警方带走调查进行直接证实,不过,字里行间其实已经透露出了艾未未被警方带走调查的信息。当然,从该社论看,警方带走艾未未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的行为艺术“触线”。

 然而,从新华社的英文稿内容看,艾未未被抓似乎和他的行为艺术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涉嫌的是“经济犯罪”。显然,同样是官方的新闻机构,报道内容是前后矛盾的。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是,新华社在发布英文稿之后,很快又将该英文稿删除。不过,中共的海外喉舌《文汇报》却在47日对新华社的该消息进行了转述报道。

 艾未未只是一位艺术家,而没有在国家机关担任任何职务,“涉嫌经济犯罪”让人感觉荒唐可笑,当局显然是在以打击经济犯罪之名行打击政治异己之实。回首过去,这并非当局第一次以这种罪名拘捕良心人士。2004年,敢言的《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当局拘捕,后以证据不足为由将其释放,而该报的另外两名负责人(李民英和喻华锋)则被判重刑。

47日下午,针对艾未未被警方带走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也表示,据他所知,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针对西方国家政府对于此事的批评,洪磊说:“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将依法办事。我们希望相关国家尊重中国的决定”,并强调“此事与人权或言论自由没有任何关系”。

 洪磊的说法可以说并不出人意料,因为这是当局的一贯腔调,不管是哪位良心人士被捕或被判,他们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在践踏人权,而只会说自己是在依法办事。公道自在人心,事实不容扭曲,只要是头脑正常,具有基本明辨是非能力的人,都非常清楚艾未未有没有犯罪。可以肯定,洪磊的此番表态绝不会平息艾未未事件在国际社会引起的轩然大波。

 艾未未是世界著名的艺术家,他在2010年世界艺术影响力榜上位列第13位,系著名诗人艾青之子、画家艾轩的弟弟、作家艾丹的哥哥。艾未未1957年出生于北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家三口被送往新疆劳改。他在新疆居住了五年,很长一段时间内住“地窝子”——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然后上面蓬上树枝,相当于半穴居生活。

 艾未未在以前可以说是饱经磨难,其父艾青因为坚持良知,曾在1957年被划为右派,文革期间受到迫害,文学创作被迫中断20年之久。艾未未作为艾青的儿子,在那个亘古未有的黑暗年代自然会受到不小的牵连,而他的性格也必然会受到其父的巨大影响,今天的艾未未和艾青相比,人格和精神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艾未未在1981年到1993年定居美国,后又重返中国,和妻子路青居住在北京草场地村。艾未未在已经取得在美国居留权的情况下毅然回国,可以看出他的一片赤子之心。回国后的艾未未不仅仅从事艺术设计工作,更钟情于行为艺术,他积极地关注公共事件、弱势群体,甚至还关注那些被秘密拘捕的良心犯。

 艾未未被警方带走以后,他所创建的工作室面临停摆。艾未未遭拘捕,关注和声援他的不仅仅有国际社会,在中国民间社会,相同性质的声音也异常强大,互联网上出现了对艾未未的各种自发声援活动,仅在推特上发起的“还艾未未自由”活动,截止37日,投票人数就已经超过两千,很多网友将头像改为艾未未照片。

 不过,在中国国内的中文网站上,有关艾未未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却发不上去,新浪微博、搜狐微博上,只要发布了有关消息,很快就会被删除。在以前,有关艾未未的消息并不敏感,几乎都可以畅通无阻,如今,艾未未一出事,有关他的消息就被封锁,显然是因为各大媒体受到了新闻主管门的压力。对于那些不会突破网络封锁的人而言,大概只能通过艾未未在网上没有发言来推测他的处境。

 艾未未被警方带走,据悉,很可能是因为警方怀疑他策划了前段时间的中国的“茉莉花运动”。不过,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发表声明说,艾未未并没有参与该运动,当局对他采取的行动是近月来对异见人士加大打压攻势行动“令人不安”的最新动态。北京警方竟然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从机场公然带走这名世界知名艺术家,不难想象,对于那些影响力比艾未未要小得多的人而言,再也不会有安全感。

 艾未未遭拘捕,标志着中共当局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来对付异议阵营,即使是再温和的言说者和行动者,都极有可能被冠以各种罪名加以打压。在今年“两会”后,有媒体报道称中国的维稳经费已经超过了军费,从最近异议阵营的遭遇来看,巨额的维稳经费正在发挥作用。抓捕行动不会因为艾未未的失去自由而停止,现在被拘捕的是艾未未,下一个不知道会是谁。

 一个伟大的艺术家绝不仅仅只是专注于艺术创作,更重要的是要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记得艾未未曾经说过,如果要求在他的墓碑上刻一行字,他认为应该写的是“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人,他代表了一个时代所有的缺憾”。可见,艾未未在从事艺术工作的同时,充满了悲天悯人的情怀以及心系底层民众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无疆大爱。

 艾未未是艺术家,更是一位特立独行的行为艺术家,虽然我们看不到他被警方带走时的表情,但可以想象,他在当时眼睛里不会有悲伤,更不会有泪水。在他看来,失去自由也许属于他行为艺术的一部分,倘若如此,他的囚徒身份将使他的行为艺术达到顶点,而他也将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和名垂青史的伟大艺术家。当然,艾未未的行为艺术不应该以悲剧终结,只有他终获自由和中国实现了宪政民主,他的行为艺术才会更加具有历史意义,

201147

 来源:民主中国

编者剪纸:
从一九四九年本朝开国算起:反右、文革、严打、学潮、维稳,每一个时期都有无数揣着自己良心走进监狱的人,也有无数揣着自己良心被割下头颅的人。五星红旗为什么是红的?是无数还有良知的人鲜血染红的。——韩寒

再见!艾未未
韩寒

 现在艾未未不能说话了,我们谁来为艾未未说话呢?

也会昨天听说艾未未被捕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十分揪心。我很难想象一个像艾未未这样的人被逮捕。但是想一下自己是在中国,再想一下被囚禁在家中的陈光诚和即将面临起诉的冉云飞,也就想通了。这里是一个连法律都不能做挡箭牌的国家。 (博讯 boxun.com)

艾未未,胖子,有大胡子。和我们一样爱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也爱翻墙出去看新闻。从不计较送朋友东西,也爱拍真实的故事。追求真实,反对虚假。遵从邓小平爷爷“求真务实”的号召。也为国家奥运会工作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他先前被限制出行过,被警察殴打过。但是被拘留超过24小时这还是第一次。以我有限的社会常识也可以猜到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或许,再过几天张思之大律师就会多出一个客户。从此,再也看不到绝伦的艺术品,再也看不到推特上狂野的回复。我抽屉里的几颗陶瓷葵瓜子也许会寂寞,但是我身上印着板砖的文化衫依旧会坚挺出现在街上。
   
我已经不想呼吁什么,我也无力号召什么。从一九四九年本朝开国算起:反右、文革、严打、学潮、维稳,每一个时期都有无数揣着自己良心走进监狱的人,也有无数揣着自己良心被割下头颅的人。五星红旗为什么是红的?是无数还有良知的人鲜血染红的。

 艾未未曾经为上访者说话,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说话,为汶川地震遇难的小学生说话。现在艾未未不能说话了,我们谁来为艾未未说话呢?如果连凭着良知说一句真话的勇气都没有了,

 那么我真相信历朝历代“吾皇万万岁”的口号都实现了。最后,我想用李志的一首歌来作为结尾:“人民不需要自由,这是最好的年代”。
   
     博讯 boxun.com

欧洲作家致中国总理温家宝联署签名信
吁请释放艾未未

 (捷克前总统、作家哈维尔,波兰著名公共知识分子米奇尼克,奥地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耶利内克等知识分子,以流亡诗人贝岭先生起草的呼吁信为蓝本,发起欧洲作家致中国总理温家宝联署签名信,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艾未未。)

 欧洲作家致中国总理温家宝联署签名信——要求释放艾未未

 中国政府温家宝总理︰
    作为持久关注当今世界人类的自由、文明及人权状况的国际作家,我们郑重地在这封写给您的公开信件上签名,以对中国警方近两个月来恣意妄为地拘捕表达异见的中国公民,包括作家冉云飞、艺术家黄香、追魂、成力、郭盖等人,殴打国际媒体记者行径的震骇,而北京警方于201143日上午在北京首都机场强行拘捕正要离境经香港前往台北的著名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的行为,则将这一以“国家”和“上级指示”名义的恣意妄为推向了高点。

 您作为中国政府的总理,有责任了解并制止此一系列事态在中国的持续发展。以践行您本人在国际媒体上多次表达的有关在中国推行政治改革和尊重人权的承诺。

 我们期望您及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能读到这封公开信。我们想强调的是,一个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授意警方恣意妄为地非法捕人,不能对公民使用暴力。

 作为世界公民,作为国际文学社会中的成员,我们吁请您立即介入了解,以促成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释放艾未未等人,还予他们国际公认的自由。

 谨此致意!

2011413

 签名︰
 哈维尔(Václav Havel,捷克剧作家、捷克前总统)
 伊凡 •克里玛(Ivan  Klima,捷克小说家)
 伊瑞格鲁沙(Jiří Gruša,捷克作家、国际笔会前主席)
 雅黑穆 •托波尔(Jáchym Topol,捷克诗人、小说家)
 耶利内克(Elfriede Jelinek,奥地利小说家、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米奇尼克(Adam Michnik,波兰思想家)、
 扎加耶夫斯基(Adam Zagajewski,波兰诗人、作家)
 海默斯•弗劳恩多福尔(Helmuth Frauendorfer ,德国诗人)


宪章论坛

 编者按: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311日至2011117日在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2011117日,贺卫方两年支教生涯正式结束,边疆归来!
126日,凤凰网独家对贺卫方做了采访。与两年前独自西去的“悲情”色彩不同,贺卫方称两年支教是对自己最大的奖赏,在山水间、人与人交往中,内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但贺卫方在采访中也明确表达了自己对司法改革、对政治现状的某些失望、批评和担忧,如他说:
“中国的司法改革完全处在倒退的状态。民主、法治、宪政、自由,应该说过去的八年,没有多少进展,这是让人非常失望的。”
 “现在社会危机不断,我相信官方追求的目标和我们追求的目标应该没有差别,大家都期盼着能够改变,通过一种合理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但什么是合理的方式?我觉得不少官员看起来比我们更短视,他们更愿意就事论事,先把火扑灭再说,哪怕用不公正的方式。”
 “但我们治理模式中固有的弊端会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比如权力过多集中在上面,下面的人做什么事情,上面的人其实不大容易及时了解,就像一个盖住的大盆,下面的东西是透不出来的……如果司法不独立、新闻不自由、人民代表大会没办法行使有效的监督权,上下信息其实是最大限度地封闭和隔绝,上面没有办法有效控制下边。”
 “我们的体制似乎是中央权力无远弗届,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政令不出中南海。下边可以形成一套非常完整的套路去隔绝信息,让上面没办法了解,最后可能就会越来越无法挽回。许多人,包括我接触的一些上层人士,内心都有一种绝望感,就这么一直维持着,但是谁也没办法。”
窥斑见豹,贺卫方还是贺卫方!

贺卫方,边疆归来……
——凤凰网对话贺卫方(节选)

l    新疆支教两年:内心在山水间获得满足
l    再看浙大风波:极其艰难的时刻
l    民主、法治、宪政、自由,没有多少进展,这是让人非常失望的。
l    期待人人具有尊严,社会温良谦和

 新疆支教两年:内心在山水间获得满足

 凤凰网资讯:在石河子大学的最后一课,讲的是什么?

 贺卫方:115日,实际是一个讲座,闲聊博客经历。石河子大学有一个学生老师共做的课题——博客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虽说“政治思想教育”多少是过时的用词,但我觉得课题要做好,就要了解不同风格的博客。我写博客已有四年多,有一点自己的感受。
 当时学校已经放假,但那天还是来了很多不同学科的学生并提问。我坦率地讲了我的一些感受、一些不满、一些追求。

 凤凰网资讯:算是一个告别演讲吗?

 贺卫方:那天学生弄得特别温馨,有学生收集了我在石河子大学这两年的活动视频和图片,现场播放,特别感动、特别温馨。

 凤凰网资讯:离开石河子大学时,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毕竟呆了两年在那里。

 贺卫方:两年时间到了,按照原先计划,当然应该回到北大来,自己任务完成了也不能总在那儿待着。
 但两年产生了许多情感,跟人的交往要比在北大更广泛,从校长、书记,到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到保卫部,跟各种层次的人都打交道。而在政法学院,除了法律系,还跟历史、思想政治、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系的老师一起交流。“两年来,我的支教生活时时处在一种欢快的气氛之中,在这里我得到了在北大从未享受过的礼遇。”
在新疆的两年,我学习了很多以前没有的知识,比如新疆历史、兵团历史,并启发我去思考民族问题如何解决这样的大问题。同事们把他们的经历、感受、研究成果潜移默化地传递给我,使我对新疆的感受也变得更加真切,更符合新疆本地的实际。这两年,个人的收益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感谢石河子大学,感谢新疆。

 凤凰网资讯:记得您2008年说过在关注现实问题与潜心做学术之间有一些冲突。打算去浙大之前时您曾说过,“这些年自己比较外在化,显山露水,难以静心。也许我应该找一个可进可退的地方,能够为自己的一些政治或宪政论证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新疆这两年让您找到了平衡吗?

 贺卫方:此前是觉得有一个内在的紧张。在新疆的两年,更重要的是在山水之间内心获得了非常大的满足,审美方面还有一些成长。到昆仑山,到喀什库尔干,到罗布泊,到夏尔西里那片新收回来的疆土,到库车……内心会散发出一种对大自然非常特殊的赞美,甚至一种敬畏。
 除了在山水之间获得心灵的满足,还结识了不少各个民族的朋友,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回族等,不少人都算是深层次的交往,了解他们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收获最大的。

 凤凰网资讯:在新疆,感觉人与人之间更单纯,更真挚一些。

 贺卫方:对,跟不同的文化有关。
 新疆其实是一个以移民为主的地区,即便是维吾尔族人,也是在迁徙的。因为是移民,大家都还有一点怀旧情结,想要保留自己家乡文化的完整性,但进入到一个新地方又要融合,就要寻找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大家特别宽容,懂得尊重人,与陌生人在一起,大家也感到很开心,这都跟新疆特殊的地域以及外地人所带来的文化有关。太稳定的地方,比如厦门,汕头,陌生人到那里很容易感觉到隔阂,感觉自己是孤立的。到新疆去完全没有这种隔的感觉,一下子如鱼得水。

 再看浙大风波:极其艰难的时刻

 凤凰网资讯:两年前您去新疆支教时,在很多报道中读出几分悲情色彩。您当时得到通知意外吗?怎么看外界的这种反应?

 贺卫方:对我来说,当然这是一个意外,我没有任何的精神准备和思想准备。当然我也知道这是某种惩罚,不然不会派我去。
2009年二月底,(北大)跟我说希望过去,石河子大学的领导也一次次催我,希望能早点去,我当时还觉得不着急。很快海内外媒体就有一些报道,尤其是我去的当天——311号,东方早报最早报道了。之后美联社、每日电讯报、BBC等媒体也对我去新疆做了报道,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光诗歌就催生了三十到五十首,悲情的不得了。我倒不觉得是因为我去新疆而悲情,而是觉得这件事情本身让人接受不了。

 凤凰网资讯:本来您辞去北大的职务,打算去浙大的,很突然的,浙大毁约了?

 贺卫方:对,毁约。

 凤凰网资讯: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

 贺卫方:那时给我的困扰,或者说内心的纠结,更严重一些,因为涉及到我的工作,等于我的饭碗快要丢了。

 凤凰网资讯:北大这边已经辞职?

 贺卫方:事实上已经要离开北大了,就差档案没有拿走,只剩下最后一个章。就在此时,浙大打来电话说不能调了,我们不能接受。
 但我当时离开的消息已经被媒体披露了。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都做了长篇报道,似乎没有人不知道我要离开了。之所以这么高调地走,也是要给关心我的朋友一个交代。因为在那之前有各种各样的传说,特别容易误导人,认为我在北大受了气,过得不顺心。我也不愿意给北大带来负面的影响,因为北大确实对我非常好,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我要离开北大不是因为北大对我不好,也不是我在这儿不如意,只不过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因此,当时觉得有必要去自己信赖的媒体,把离开的动机、原委坦率地讲出来,告诉关心我的朋友们。但这样,给我走回头路带来很大的困难。北大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对于贺卫方来说是一个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走了还能再回来?我其实是有点无颜见江东父老。我不相信我还应该回来,也不可能回来。
20088月到12月,这几个月,对我来说,是极其困难的时刻。最后就有点算了的感觉,因为我也没有办法,浙大看起来绝对不可能回心转意接受我,北大我又根本不可能再回来。
 当时就想实在不行,继续南下去广州。广州是我非常喜欢的城市,是一个特别令人愉快的地方,还有很好的媒体环境。当时广州某一所大学也向我发出了邀请,就准备南下广州了。就在这时,收到了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教授的短信,还有我们法学院朱苏力院长的短信,都对我的处境表达了高度关注,同时也表示“如果去不成,就回到北大”。当时的短信我都记录下来了,那真是让人很感动很温暖的短信。那一年的129号工作证就办了,又回到了北大。

 凤凰网资讯:现在回头来看,对浙大当时的决定能理解吗?

 贺卫方:不是浙江大学的问题,究竟是谁的问题我们也搞不清楚,国家的事真正充满了东方神秘主义,什么事儿都搞不清楚。包括我到石河子大学,是谁的决策也不清楚。
 许多人内心都有一种绝望感

 凤凰网资讯:去年一年也是群体事件频发的一年,让人不免对社会担忧。怎么看频发的群体事件?很多事件可能跟司法改革有关系,怎么看这两年的司法改革?

 贺卫方:过去这几年,整个国家的制度建设,很多人都坦率地提过意见。江平老师就曾说过,中国的司法改革完全处在倒退的状态。民主、法治、宪政、自由,应该说过去的八年,没有多少进展,这是让人非常失望的。
 现在社会危机不断,我相信官方追求的目标和我们追求的目标应该没有差别,大家都期盼着能够改变,通过一种合理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但什么是合理的方式?我觉得不少官员看起来比我们更短视,他们更愿意就事论事,先把火扑灭再说,哪怕用不公正的方式。
 但我们治理模式中固有的弊端会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比如权力过多集中在上面,下面的人做什么事情,上面的人其实不大容易及时了解,就像一个盖住的大盆,下面的东西是透不出来的。司法独立可以将下面的声音有效地向外传递,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受党政干预和控制,就可以更加公正地加以解决,能让相关信息传递到更远、更高的地方。如果司法不独立、新闻不自由、人民代表大会没办法行使有效的监督权,上下信息其实是最大限度地封闭和隔绝,上面没有办法有效控制下边。
 我们的体制似乎是中央权力无远弗届,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政令不出中南海。下边可以形成一套非常完整的套路去隔绝信息,让上面没办法了解,最后可能就会越来越无法挽回。
 许多人,包括我接触的一些上层人士,内心都有一种绝望感,就这么一直维持着,但是谁也没办法。

 凤凰网资讯:您觉得有没有可能找到突破口?官员、知识分子、民众之间有没有可能达成共识?

 贺卫方:过去二十年,大家都讲得非常清楚。司法制度如何改革?目标朝向哪个方向?如何循序渐进?无论是直率的,还是委婉的,话都说到了,方案也有,但就不往那边走。我们现在很担心这个机制是不是已经丧失了自我纠错、不断更新、进而追求良好秩序的能力,而仅仅成了维护利益集团的工具。之所以要顽固地握住权力,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利益就会丧失殆尽。
 比如最高决策层会议机制,是理性地讨论问题、坦率地讲出自己真实的想法?还是说即便在这样的会议上,也要带着面孔,讲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或者干脆没有讨论,没有反对;或者一个人说不同意,也不说严格的理由,就暂时搁浅。这样的机制已经无法适应越来越复杂、利益越来越多元化、且跟国际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社会。
 上上下下都一样,到一个县去,有没有人真正提出不同的看法?就算有人言之有理,县委书记能不能坦率地承认自己是不对的?没有,每个城市都有一个核心,都有一个大领导,大领导说一不二,它就失去了纠错、更新的能力,也达不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相反,会顽固地坚持错误的东西,这是最令人担忧的。

 期待人人具有尊严,社会温良谦和

 凤凰网资讯:看您123日在微博上写下您的一些期望,“我期望一种温润的思想文化环境。报章电视网络上洋溢着一种探索和理性的气息。阅读成为越来越多国民的生活方式。每一个大一点的社区都有一座藏书丰富、服务友善的图书馆。思想家在大学,在江湖,在山野,不在庙堂。出版社层次分明;人们可以只依据出版社去判断书之品质。人人具有尊严,社会温良谦和。”温润、温良谦和,这种心态跟自己的年龄有关吗?您今年也刚好是知天命之年。
 贺卫方:其实在二十几岁,我就一直期望这样的社会。没有理性的讨论,没有对人格的尊重,动不动就出现游街示众,地位低的人没有尊严,地位高的人也没有尊严,这都不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真正尊重的基础上。
 关于社区图书馆,中国的社区图书馆是全世界非常差的。过去一些县图书馆,还有比较好的藏书和借阅制度,现在一方面书价越来越高、经费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人们读书的兴趣也在逐渐减少。北京,餐馆遍地都是,但好的书店不多。
 除了政治上平和、尊重人,人们也真的有阅读习惯。我们可以调查一下,人均有多少藏书?有多少人去图书馆借书?大学为城市的文化传递做了多少贡献?这些方面我们真的做得不够,与其每年拿多钱搞社科基金,不如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造福国家国民的事情。
 凤凰网资讯:2011年,对个人有没有什么样的预期?特别想做的一些事情?
 贺卫方:越来越有一种限度感,做不了什么太多的事情。
 首先自己好好活着,回到北京、回到北大,非常熟悉的环境,有许多的老朋友,大家经常在一块聚会,在一块聊天,这又是一次特别好的机会。
 此外,还会一如既往地关注社会问题。希望自己的一本关于法制的演讲集能够出版,书名叫《我们法律人》。另有一本,是在石河子大学的八讲课程,也在考虑出书,也作为我在新疆非常重要的成果。
 我对国家没有多少期盼,但也不会感觉到太失望,因为我觉得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样子了,退也退不到哪儿去,就是这样。

 来源:凤凰网(原标题为:《贺卫方边疆归来,期待社会温良谦和》)



编者按:
秦晖先生是当代中国著名的思想家,长期以来关注中国的民主转型,关心中国的社会进步,关注中国的民生建设。近年来不断大声的为中国社会的弱势同胞进行鼓呼,为他们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披荆斩棘、前驱先路,真可谓中国思想界的良心、中国社会的良心。请看秦先生大作——


该给贫民留点活路
秦晖

 怎么还要剥夺

 不久前刚刚读到海南三亚市 “强拆贫民窟”不补偿不安置的报道,今天又看到深圳南山区西丽街道强拆大勘村 “农场”、“200多农民未获补偿”的新闻,不由得感慨莫名:今天我国大讲“民生”,对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基本福利已成热门话题。但是我国仍然有些最弱的群体,在其他国家属于社会保障的第一号对象,在我国某些地方不仅“保障”无门,连他们自力谋生盖起来的简陋家园还要被强大势力犁庭扫穴、扫地出门!

 在柬埔寨,前不久发生了金边“万谷湖”拆迁事件。万谷湖周围很多贫困新移民的“违章建筑”,如今柬方招入中资公司搞商品房开发,需要迁走他们。柬政府给的条件是凡能出具收据发票等居住一段时间的证据者,每间棚户(常常简陋之极,甚至就是废纸箱等搭成的小棚)赔偿8500美元(当时合5.7万元人民币,见图1),或者分给一处郊区安置房——当然条件不怎么样。由于贫民们认为赔偿标准不高,迁移到郊区后原有的谋生方式难以继续,他们认为这是前所未有的虐待,群起抗争,要求提高赔偿、安置标准。一些同情他们的媒体还把矛头指向中资公司,认为中资欺负他们,是搞“殖民主义”。中资公司当然有理由觉得冤枉:我们只管盖房,政府负责拆迁,这怎么是欺负了你们?而柬政府要是看到我们深圳、三亚的做法就更会生气了:我们柬埔寨那么穷,政府不是还给了赔偿、安置吗?要是在深圳、三亚,只要“称政府无此义务,若安置、赔偿,势必后患无穷”,看谁还敢讨价还价?

 发达国家的情况就不用说了,我们周边一些更不发达的国家对待类似群体也没有这样做的。人们的常识是:如果国家还保障不了他们,至少不要再剥夺他们。在印度,进城谋生的新移民(他们没有户口管制和“农民工”之说)盖起棚户,只要能出示住了一段时间(四五年)的证据,通常也就是收据发票什么的,你就有了不受驱逐的居住权。如果因为公益或商业开发要你搬走,那就要与你商量赔偿与安置条件。

 再看看同属中国一部分的台湾地区,他们的“都更”(都市更新,相当于我们所谓的旧城改造、城市发展)同样有对待贫民进城自建棚户 (他们也叫“违章建筑”)的问题。他们的做法是:除了强势者仗势欺人的“违章豪宅”拆了就拆了以外,对于弱势贫民存在一定时期的“违章建筑”,拆除时都要予以赔偿与安置。台湾安置“违章”棚户居民的公屋有个专称叫 “整建住宅”,笔者曾去看过几处,其标准低于政府为不“违章”的都市贫民老住户兴建的保障性廉租房即“国民住宅”,但也并不差多少。早期的“整建住宅”后来很多还进行了二次改造(见图2)。台北当年的“康乐里”拆迁和最近的溪州、三莺拆迁都是这样。在笔者看来,对“违章”的贫民给予如此程度的赔偿与安置简直不可想象,但那里的人们仍然认为不够,他们的维权运动 (号称“对抗政府推土机”)仍然继续推进,要争取进一步的改善,而且社会舆论总的来说都是同情他们的。

 什么是“违章建筑”

而我们这种对穷人 “不赔偿不安置”的强行驱逐,在世界上恐怕也只有当年白人统治的南非对黑人干过。有关方面这样做,理由无非是这些贫民区属于“违章建筑”。

 的确,城市要有规划,随意“私搭乱建”哪个国家都不允许。“违章建筑”的概念也不是不能使用。像南非那样把所有的黑人贫民棚户都限制在郊区的索韦托那样唯一的地方当然是很坏的“章”法(连那样的地方都要驱逐,就是更坏的“章”法),但民主国家自然也不是对贫民建房完全没有限制的。纽约的时报广场、伦敦的特拉法加广场这样的地方总不可能让贫民棚户存在吧?所以为了都市的规划、秩序和其他公共利益,禁止“违章建筑”的规定是有必要的。但这个“章”必须在尊重人权的前提下。笔者曾指出如下三点:

 首先,这“章”不能只是利益有关一方(例如想搞“土地财政”的官员和想赚钱的开发商)下个“红头文件”就算,像扒房赶人这样事关基本人权的事,怎么能不立法、不依法?而且涉及这种事的立法过程也应该有利益相关各方参与,无论代议制还是听证制,都应该有被强拆的一方如所谓 “流动人口”的声音。只考虑“老市民”都是不够的,更不用说只考虑强势者了。

 其次,这“章”也应该合乎常人情理,至少回答:如果不违这个“章”,那些弱势者能在哪里安身?过去的做法实际上是想让那些年轻人单身进来打工,自己住工棚,家庭留在乡下。就像当年白人南非对黑人“流动劳工”的设想一样。南非当年的理论家说,如果不这样就会出现贫民窟,我们的官员讲的也是同样的理由,区别只在于南非以美国(因为那里的贫民窟多黑人)为“教训”,而我们的官员喜欢以印度等国为“教训”。但是“流动劳工”制肯定无法永久,进城安家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给提供廉租房,高价商品房买不起,简陋的棚户又“违章”,到底要人怎么办?

 最后,这“章”还应该有点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而且改了还追溯既往。前些年深圳大 “梳理”时就有论者指出:这些棚户“违法”存在有的已达20年,过去不拆,就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只让这些贫民承受,这样合理吗?

“违章”居住者群体

 实际上,我们不少大城市不仅户籍门槛很高,连办“暂住证”也有相当高的门槛,“有固定、合法的住处”就是其一。工厂提供的工棚或集体宿舍是“合法”的。但如果你要安家,不仅自建棚户不 “合法”,租房也有面积(人均不得低于多少平米)与形式(不得合租等等)规定,不达标也“违章”。“违章”就办不了暂住证——现在很多地方进步了,为减少歧视性,暂住证改叫“居住证”什么的,而且办证交钱少了或免了,这当然是好事(就连南非,当年黑人劳工办“暂住证”也是免费的),但是这门槛并没有降低。而“门槛”正是历来歧视政策的关键。例如上海,据调查在2004年该市的打工者有53.5%住集体宿舍和工棚,能够租房安家的不到一半,而就是这些租户中,因租房不达标故而也办不了暂住证的又占了一半。

 这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违章”居住者群体。我曾经说过:理论上他们都可能因为住得差而被驱逐——而不是因为住得差而获得帮助。但人们也发现,其实一般情况下他们也并未被驱逐。管理当局在很多情况下是心照不宣的:只要这些住所分散、偏僻,不影响“形象”,平时可以给当地带来点收入(由于我国完全不允许他们成为“棚户主”,他们即便是自建棚户,也是租用当地农民的地皮,仍然属于“租户”,要交纳租金的),可以干户籍居民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等。到了想开发这块地皮赚钱的时候,又随时可以把这些连“暂住权”都没有的“违章”居住者赶走,既无需赔偿,也不用安置。

 世界各国几乎都有弱势棚户存在一定时间就形成事实权利的通例。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真是在城里无法谋生、或者生存状况还不如故乡的话,经过一个 “试错”期他们多会自行离开。继续留下来的人基本上都出自其理性选择,只要不是违法犯罪,人们没有理由剥夺他们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当地容他们留下这么长时间也是有理由的。有人说贫民占据 “空地”居住就是在侵犯“产权”,仿佛那些“资本主义国家”还不如我们注重保护“产权”,而“资本主义”制度下如果听任穷人“侵犯产权”,那 “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又所为何来?事实上他们与我国一样,一般城市及其周边的土地并非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它们不是公有就是私有,很难说会有什么真正无主的“空地”,贫民能够“擅自”占据相当一段时间而不被赶走,往往都是有原因的:或者是占据者支付了某种代价,或者他们的存在适应了当地的某种需要,或者(尤其在公地上)这种状况体现了政府的某种社会政策,或者就是基于一种人类社会的同情心。

 外国是如此,我国也不例外。据报导,在三亚的那些棚户已经存在了十多年。深圳这次强拆的“紫金农场”贫民区更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已经形成,至今已近30年了。深圳虽然仍然把他们视为“外地(紫金县)人”,但一代人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还能“回乡”务农吗?今天对他们如此犁庭扫穴,到底要把他们赶到哪里去呢?

 城市新贫民

 实际上,这些贫民的成因与性质与前述柬埔寨、台湾都市贫民是一样的。他们都是都市化、工业化时代由乡入城的人口迁徙大潮的体现。只不过别国没有我们这里那种户籍管制,所以没有“农民工”之称,而曾经建议改称他们为“流动工人”的姚洋先生如果知道当年南非“流动工人”制度在世界上的名声,大概也不会坚持这个称呼了吧。

 其实按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的通例,他们就是城市贫民。一般地讲,都市化、工业化时代城市新移民中富有的“投资移民”总是极少数,而穷人是绝大多数。另一方面,占有先机的老市民在这一进步潮流中“沦落到贫民窟”的几率也不高。这个时期的城市底层贫民、包括“贫民窟”的住户主要都是由这些贫困的新移民构成。从发达国家当年,新兴工业化地区曾经,到我们现在,基本都是如此。在进城潮持续一代人之后,今天中国这一亿多、有人说是二亿人就其主体而言已经很难逆转 “回乡”,称他们为 “农民工”、“外来打工者”或“流动工人”都会越来越不合时宜。我认为应该就称他们为城市贫民,由于我们过去习惯称的“城市贫民”、比方说“棚户区改造”的对象、廉租房的申请者和其他“困难户”都不包括他们,姑且称他们为“城市新贫民”吧。

 有人说,称“贫民”就会导致歧视,或者会导致他们的地位 “固定化”,这真不知如何说起。我们“扶贫”、“脱贫”讲了多少年,没有“贫”,焉用“扶”?过去我们不这样称呼,但他们受的歧视还少吗?而今天我们的城市廉租房等扶贫民生政策一直不考虑他们。承认他们是城市新贫民,就是对改变这种状况提供一种动力或压力。几年前我关于宽容贫民窟的主张引来激烈争论,一些人对此大为光火。其实过去我们一向对事实上存在的贫民窟使用几种区分“身份”的称呼:老市民的“棚户区”、户籍“农民”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的“违章建筑”。正是这后一个称呼使得对这些城市新贫民可以肆无忌惮地驱赶而“不能轻易放过”,可以“不补偿不安置”地驱逐,还有什么样的歧视能甚于此?说“贫民窟”是歧视的那些衮衮诸公对此说过一个字吗?“棚户区”是政府有责任给其居民改善的,“城中村”则会被强制拆除但通常补偿还不少,“违章建筑”则犁庭扫穴不容分说,不给分文。这样不同身份、不同称呼对应于悬殊的不同待遇的状况,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去改变 (哪怕是逐步的)吗?
 来源:(原载经济观察网)



编者剪纸:
中国人的确比过去富了,大家都很想耀武扬威一下。可是搞扩军并不能获得全世界的尊敬,只能使全世界更紧张。如果带头提出均衡裁军,倒是能使全世界佩服的。
——茅于轼
茅于轼:不要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 

我们纳税人都有权询问,拿我们所交的税款干什么用了。也有权表达哪些用场我不愿意,哪些我愿意。尽管个人的表态未必能被政府接受,但是我们确实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府也完全应该考虑纳税人对税款使用的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讨论税款如何使用的最恰当场合。政府要听从人民代表大会对税款使用的决议。

 我在这儿表达,我不愿意用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不一定别人也这样看。我想说明我的理由,供大家参考。

 一般人看来修建航空母舰有利于增强国防力量,是很必要的。但是这种想法有点一厢情愿。因为这假定别的国家不相应修建航空母舰,听凭中国加强国防,他们自己不加强他们的国防力量,这才有道理。如果别的国家因为中国加强了国防,他们也加强自己的国防,双方加强军备的效果就是彼此抵消。剩下的唯一后果就是浪费了各自的国力。事实上世界上的大国正在走上这条路。各自扩军,彼此抵消,造成巨大浪费。

 我的看法并不深奥,谁都能明白。各国的领导人更不傻,他们也懂得扩军是没有好处的。但是为什么大国都在扩军呢?我猜想是因为国家领导人要对全国人民的安全负责任,如果他们不扩军,在全国人民面前不好交代。虽然抵制扩军是符合人民利益的,但是不容易为全体人民所理解。结果只好参与到军备竞赛中,损人损己,对谁都不利。

 今年36日《参考消息》报道了一条不大为人注意,却又非常重要的消息。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宣布,台湾不与大陆搞军备竞赛。这条消息的重要性在于:一,台湾的百姓是理性的,懂得搞军备竞赛对自己不利;二,马英九得到台湾广大百姓的信任,敢于做出看似对百姓的安全不利,而实质是有利的决策。这也说明台湾的百姓和政治家更成熟,更有理性,能够冲出习惯的约束,开创新的对外关系的格局。

 设想如果大陆领导人胡锦涛也决定不搞军备竞赛,会是什么结果?很可能首先是军工部门反对。这样做无异是夺了他们的饭碗。我国的武器工业养活了许多人,也有巨额利润,这个部门活得很滋润,还有大量出口,能够赚取许多外汇。消减武器生产显然对他们不利。其次老百姓也未必同意。过去中国很穷,建不起航空母舰,因此受人欺侮。现在我们有钱了,有了航母可以免受欺侮,更能扬威天下,这是一个大国应该有的气派。持有这样想法的人有多少,不知道。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大家都这样想,就会出问题。许多国家,特别是大国,都宣称自己不称霸,但是霸权思想还是有的。总想耀武扬威一下,过过瘾。小国的百姓中持这种想法的人大概会少一点。

 台湾是一个很小的政体,马英九宣布不搞武器竞赛,在全世界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中国,特别是美国也宣布不搞武器竞赛,情况就会有很大的不同。扩军和裁军究竟哪个更有利于世界和平?在冷战时期有所谓核均衡理论。认为双方都有可怕的核武器,彼此对峙,谁也不敢先动手,这样最安全。经过六十多年核对峙的历史,现在应该看到它的危险。由于各方都保有核武器,一方面给别的国家持有核武器提供了借口,另一方面核武器难免扩散。现在世界上有核武器的国家越来越多,各种可能的危险越来越大。如果不能最终彻底消灭核武器,其结果很可能是一场核灾难。核对峙带来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军备竞赛并不能带来和平,反而是带来浪费和战争的越来越大的危险。

 中国人的确比过去富了,大家都很想耀武扬威一下。可是搞扩军并不能获得全世界的尊敬,只能使全世界更紧张。如果带头提出均衡裁军,倒是能使全世界佩服的。撒切尔夫人曾经说过中国人一百年也不会产生新思想并对人类有所贡献。她说得不对。中国的领导人和全体有思想的中国人会同意,中国在裁军方面提出创意,是真正对人类的贡献。凭中国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实力,提出裁军是能够让全世界认真对待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也是一位有新思想的领导人。中美合作带头均衡裁军,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千万不要轻轻放过了。所以我不希望拿我交的税款去建航空母舰。


 来源:作者博客

编者剪纸:
集权势力需要以幻象和谎言笼罩公众。他们只需要俯首帖耳的工具人,故而将独立思维、自由思想视为死敌,这才消耗极大的社会资源,来防止和打压独立思维及其表现。他们很清楚独立思维对集权社会的瓦解作用,所以宁可以国民集体弱智为代价,来维持和加强自身的特权。
——黎明

黎明:民主可保障国民形成独立人格



314日,温家宝总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提出这样的问题:您希望为后人留下什么“遗产”?您在多个场合谈到提倡政治改革,考虑到中国现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您认为应实行什么样的改革,以使中国政府更加有效地解决人民的关切、问题和不满?
   
温家宝总理就此的回答分为五个段落,构成整场问答活动中的一个独立章节。这篇“文章”主题即“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否则,腐败这一“最大的危险”不会消失,社会不公、分配不公问题就解决不了,已取得的成果也有失去的危险。这些观点,温家宝总理过去讲过,此时重申,当属“坚持主张”的表示。联系“遗产”概念再加推敲,此番“旧话”较以往加重了分量——也就是说:政改(进展或成果),即温家宝总理希望给后人留下的政治遗产。
   
答问中富有新意的内容出现在第五段,即:“要给每个人以受教育的机会,充分发挥人的独立思维和创造精神。因为只有人民有积极性,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有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也是民主的真正含义”。由此,媒体提炼出一个理论与学术色彩较浓的句子,“人的独立思维是民主真正含义”,并把它作为新闻题目加以强调。
   
“人的独立思维是民主真正含义”,并非温家宝总理原话。此话实际上说的是“独立思维和民主制度存在紧密关联”的道理,虽然在交流中不至于让人产生多少误解,但以严格的学术标准衡量,将其作为一个命题或定义并不严密。简单地说,“独立思维”为部分民主之果,它和“民主含义”,重合、融合而不等同。
   
将“独立思维和创造精神”视为决定改革和建设成败的主因,并且(从特定的角度看),“独立思维和创造精神”即“民主真正含义”——政改的目标是实现民主,只有民主才能形成独立思维、创造精神,这才谈得上国民的积极性和建设性。温家宝总理这里的表述完全正确,他点明:“政改和民主”决定着国民的思想权与创新力。
 
以往提及政改的体制内高层言论,都不曾把“独立思维和创造精神”作为政改的“终极追求”。显然,政改理论已经由此出新,而这里的新意非常重要。
   
对功利性的政改理由阐述,我们早已习惯,只要利于政改的推动,即便侠义功利的政改理由也弥足珍贵。其实,大家早就应该明确一点:改革的理由,莫过于国民获得自由思想的幸福,莫过于自由思想带来的生活与工作创新的乐趣。
   
按现在的条件,解决“个人受教育的机会”问题不算很困难的事,真正的问题是“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和“要不要培育独立思维的人”,而民主就解决这种问题。道理很明朗,愚钝悲惨,智慧幸福,而自由思想、独立思维为智慧之母,民主则保障并捍卫她。
   
集权势力需要以幻象和谎言笼罩公众。他们只需要俯首帖耳的工具人,故而将独立思维、自由思想视为死敌,这才消耗极大的社会资源,来防止和打压独立思维及其表现。他们很清楚独立思维对集权社会的瓦解作用,所以宁可以国民集体弱智为代价,来维持和加强自身的特权。
   
民主,不仅是为了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它更是一个社会进行大规模“心理修复”的基本条件。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独立人格、健全人格不可能在人身依附、思想依附的状态下形成,没有独立思维,健全人格就无从谈起。可想而知,一个遍地充斥“病态人格”的社会,不可能幸福与和谐。
 民主机制的造福功能,首先体现在祛病上。民主可发育草根大众的独立思维和独立人格,通过对集体“精神病”和“僵思症”的有效治疗,进而消除诸多社会病与民生之痛。然后,我们或迎来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国民创新高潮,同时,结束我们不可持续的经济与科技发展的总模式——模仿与抄袭。


陈永苗:药家鑫案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不管从药家鑫本身的新闻,还是其师妹的言论,包括李刚门,你就可以看到官二代和社会既得利益集团、官僚集团对低层民众有一种阶级仇恨的问题。这是特权意识的体现,是一种极端自私的阶层,如此情形之下,老百姓的生存权得不到保证。特权者与被特权者之间的矛盾,正在发生从量变到质变。没法不让人不产生有阶级仇恨的判断,因为可以再看药家鑫的央视辩护人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对待军二代药家鑫的春风般温暖,对待穷二代马加爵和杨佳的秋风扫落叶。
   
这样的阶级仇恨,由把民众当做蝼蚁的特权意识引发。这些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权力产生了不同等级的人,上等级的人,觉得自己不应该受到下等级的人威胁。在这些人的心目当中,他人并不是“人”,只是对他有利或有害的物体而已。官二代、富二代的眼里就根本瞧不起普通平民。它们的上一代就没什么内心敬畏,优越感加偏执心态,再加上教育的畸形和颓废,致使它们成了最大公害。他们每天耳染目濡的是没有用钱摆不平的事,所以认为杀人也可以用钱摆平,生命在它们眼里如同草芥。它们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群体之一。
   
马克思说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到了终局,社会和解和和谐的可能性破灭,确实阶级矛盾。而这一些并不是教育能解决的。政治纠纷,不能简化道德问题,教育问题,简单是人心道德可以调整的,而且可以说利益是比人心道德起的作用要大得多。这种权力带来傲慢与特权意思,不是道德教育能解决的,只有死亡,才能给他们带来人的平等意识。教育是不万能的。如果要说教育,那应该说成权力如何教给药家鑫,如何人身傲慢,如何凌驾于民众之上。权力给人的特权意识,任何一种人间教育都解决不了。只有死亡和流血,或者地震,才能让他看到原来也是一个人。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除了在死亡面前,这一些人不可能忏悔。
   
同时对药家鑫李玫瑾的评论中,也可以看到被欺压的平民阶层也对上层社会充满了仇恨,原因是除了官僚子弟和昧心投机者,所有人的上升途径都被堵塞、都处于失望和愤怒之中。示威者失去理智也只是为了最起码的生活,能有口饭吃,有衣穿,这已经是社会生活的底线了。生存与体制不可分。当生存与体制息息相关的时候,对体制内的火气是很正当的。当老百性的生存与制度性疾病紧紧捆在一起的时候,那么从肉体上潜在消灭的人,老百姓也肯定是。关键是生存资料也在极权政府手上,阿伦特说的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被迫发生在一起。
   
和解的社会经济条件,并不是弱势者一方面的义务,而是强势者先行一步。强势者越来越远,那么只有流血才能洗净他们的罪恶。这不是教育能解决的,而是超教育。
   
这种权力带来傲慢与特权意思,不是道德教育能解决的,只有死亡,才能给他们带来人的平等意识。反对以暴制暴,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在不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启蒙,坚持其绝对性,就是好心办坏事。退回到其好心,为理想辩护,没有必要,同样无法其绝对性的狂妄。必须警惕到一种状态:沉湎于办坏事的好心而自得。没有人嘲笑其理想或好心,而是攻击其理想或好心背后的自得,自我为义。
   
意识形态的道德专政,就是特殊群体当局有话语霸权的时候,将其特殊的道德,当做大多人的保证凌驾于弱势群体之上,对他们进行无形的心理迫害。这是将自己动物性欲望美化成道德,他们确实是臭味相投地活在自己的动物世界中。
   
群体有其心理学,这背后隐藏阶级的动机,废除死刑的呼吁,以普世面目出现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层意思:我们的人,动不得。平等人平等自由,不平等的人不平等不自由。可以在死刑废除呼吁的一系列案件中,显示其隐隐约约的阶级鸿沟以及对鸿沟暧昧捍卫。对死刑废除呼吁案件的选择,不管是自觉的,还是基于言论条件被迫的,可以总体的显示出其政治性。例如从经济犯罪开始,为什么不是从贫穷早的犯罪先开始呢。
   
启蒙公共知识分子已是特权的代言人。他们理性非暴力和平秩序的诉求,通过转嫁给底层民众的方式,通过贬低民众的方式。这一些争论背后都藏着心理动机:我要比你强,比你更安全。在海中把别人推下海的方式,或者把别人挤下去的方式求得。可以说,启蒙公共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所需要的稳定与专制的所需要的稳定,具有同构性。
   
药家鑫罪不可赦情无可逭。用死亡拯救他们的净化。只有死亡才能让自我神化的人,牛逼哄哄自我入巫的人,例如太子党,官二代富二代,认识到自己原来是赤裸裸来赤裸裸去,学术的话,叫做死亡面前的平等。他们的父母都不会如此牛逼,如果有,那也是用来掩盖内心的空虚的。有了高官父母在场,这二代才是“神仙”。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编者剪纸:
我们知道,在一个公有制国家,“权利”二字往往是可耻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我们看到,城管可以随便砸烂、没收小贩的财物,而小贩们不敢声张;拆迁队可以随便拆除人们的家园,人们无力声张。而在这一刻,每个人的权利都在或多或少地受到侵害,或许你没意识到,或许你意识到了却没有开口,但对行凶者而言,你的沉默即是懦弱,你的忍让、谦退不再是美德,反而成了行凶者恣意妄为的帮凶。             
——贾平凹等


中国作家讨百度书 ——这是我们的权利

l    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
l    百度是中国最大的黑心广告商
l    百度公司正是卑鄙市场中最卑鄙的一环
l    宽容和自由决不是肆意践踏他人的权利
l    未经我们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夺走我们的财物
l    我们要重申常识:关心自己的权利并不可耻
l    我们不是别人,我们就是你
l    住手,这是我们的权利

 中国有个百度网,百度网有个百度文库,百度文库收录了我们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但它却没有取得我们任何人的授权。不告而取谓之偷,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它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

 让我们回顾历史:在大约一年以前,百度MP3开始提供免费音乐,每个人都可以免费下载流行歌曲。这事有一个严重后果,它直接导致了中国唱片业的整体萎缩。一个艺人穷数年心血打造一张专辑,原本可以销售几万张,他可以凭此养活自己。但是现在,因为百度的无耻盗用,唱片业空前萧条,有些艺人一张唱片的全部所得不过几千元。这其中有巨大的不公平,付出与所得的不公平,劳动者和小偷间的不公平。有些艺人迫于生计,只能转做他行,因为唱歌已经无法养活自己。我们可以这么想:如果所有的歌者都不再歌唱,仅剩一个百度MP3,它还有什么可供分享?如果所有的歌者都停止歌唱,这个国家,这片土地,又该是何等的贫瘠与荒凉? 这不是危言耸听,它正在成为事实:这片土地即将变成一片死寂之地,而百度功不可没。

 再让我们回顾历史:在更早以前,百度打着自由、宽容的旗号,卑鄙地排挤走了比它更自由、更宽容的谷歌。然后大肆推销它的竞价排名,向亿万中国人推销数以亿万计的假药、假酒和各种卑鄙的产品。我们可以这么说:百度是中国最大的黑心广告商。

 以下也是事实:在这个卑鄙的市场上,每天都会发生许多卑鄙之事,而百度公司正是其中最卑鄙的一环。它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邪恶公司,它所宣称的“宽容”,只是对黑心厂商的宽容;它所宣称的“自由”,只是在各种屏蔽、遮掩之后的头戴枷锁的自由;它所宣称的“免费分享”,其实只不过小偷销赃时的无耻叫卖,慷他人之慨,自己却无耻地从中大获其利。

 我们认同自由、宽容的互联网精神,但我们更应该明白:宽容和自由决不是肆意践踏他人的权利。在那场已经结束的可耻战争中,音乐人大受其害,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沉默、忍让和谦退或许可以称之为美德,但百度公司利用的正是他们的沉默、忍让和谦退,善良者每退一步,为恶者便前进一步,他们步步进逼,逼到最后,唱片业垮掉了,中国的喉咙嘶哑了,这片土地即将沉寂无声。

 然而百度并没有停下它邪恶的脚步,它瞄准了下一个目标,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行业:写作。
 我们不责怪那些自发上传的朋友,只谴责百度公司的邪恶平台。读者大多出于好意,希望更多的人来分享我们的作品。感谢你们的厚爱,但你们是否曾经意识到,你的行为也损及了我们的权益?你是否意识到,你的所作所为只会让百度公司加倍地侵害我们的权益?我们相信你是善良的,但百度利用的恰恰就是你的善良,它疯狂地攫取,无耻地叫卖,你的善良已经成了小偷行窃的工具。

 我们和你们并不冲突,我们创作,你们阅读,我们尽可能提供有价值的读物,而正是因为你们的支持,我们才得以存活。我们和你们有共同的利益。然而百度不是,它只是利用你们来增加其自身的影响力,它的股价会涨,它的获利更多,然后,它会更加疯狂地把那些有毒、有害的垃圾产品推向我们全体。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如果写作不能维持生计,我们都将停止写作。我们不必冠冕堂皇地说,这将损及整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我们只需要说出我们的处境:如果放任百度继续侵害我们的权益,我们将无法凭此生活,只能放弃我们的写作事业,然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你们将不会再看见我们的身影。每一个作家的身影。

 这是一个悖论: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

 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相信你们也不愿意。

 是的,我们也是人,同样活在这个尘世,同样有衣食住行之需。我们和所有的手艺人一样,收集篾条,编织篮子;我们和所有的农民一样,埋下种子,期待粮食。我们和你们一样,辛苦工作,然后坐下来吃饭。现在,有个叫“百度”的小偷闯进我们的家,偷走了我们的粮食,然后把这些粮食分给你们,来换取它的股价上涨。百度说:这就是互联网的精神,这就是免费分享。

 我们蔑视这种所谓的“免费分享”,因为它只是个卑鄙的借口,它伤害的是我们每个人,每个作者和每个读者。我们可以发一句诛心之问:既然百度如此慷慨,为什么其竞价排名不能免费?为什么其股票不能任人分享?慷他人之慨只为了一己之私欲,这又是什么样的行径? 这不公平。 我们之中有畅销作家,但更多的却是不畅销的作家。他们耗尽心血,熬白头发,用数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苦心创作一部作品,所得版税仅够生存,甚至还不足以生存。但现在,因为百度的无耻盗用,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更加寒冷的冬天。盗窃他人财物者应该得到惩罚,而盗窃穷人财物的,无异于杀人放火。问题是,我们要看着这些非畅销作家因饥寒交迫而放弃写作吗?或者说,我们只需要寥寥几个畅销作家就够了?对那些不畅销的,我们可以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冻饿而死,或者,让他们怀着愤懑和委屈去转做他行?行乞于道路之中?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艺术家的创作和发现。我们不期待得到额外的关照,只希望能够像平常人一样生活:未经我们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夺走我们的财物。夺走了也可以通过堂堂正正的途径拿回来。仅此而已。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死亡就是我们全体的损失,一个人权利受损,则每个人的权利都将不保。这世上的行凶者绝不仅是百度一家公司,今天它可以明目张胆地夺走我们的财物,明天也必将明目张胆地侵害你的权利。你或许不是作家,但你依然活在这个尘世。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知道,在一个公有制国家,“权利”二字往往是可耻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我们看到,城管可以随便砸烂、没收小贩的财物,而小贩们不敢声张;拆迁队可以随便拆除人们的家园,人们无力声张。而在这一刻,每个人的权利都在或多或少地受到侵害,或许你没意识到,或许你意识到了却没有开口,但对行凶者而言,你的沉默即是懦弱,你的忍让、谦退不再是美德,反而成了行凶者恣意妄为的帮凶。

 我们要重申常识:关心自己的权利并不可耻,相反,它近乎神圣。我们活在此世,权利便是我们最后的家园。面对百度这样庞大而卑鄙的行凶者,我们每个人都很弱小,但是,一旦我们站到一起,我们将无比强大。我们可以对抗百度,也可以对抗更庞大、更卑鄙的行凶者。我们可以为自己的权利而抗争,也可以为所有人的权利而奔走,我们无可依靠,唯一可依靠的便是我们共同的命运。

 我们不是别人,我们就是你。我们就是街头的小贩,有权利拿回自己的财物。我们就是废墟上的钉子户,有勇气捍卫自己的家园。我们也是作家,面对偷走我们作品的窃贼,我们应当站到一起,义正辞严地警告他:住手,这是我们的权利。

 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抗争,而我们终将获胜。为恶者可以恣肆一时,却终难横行永久。其间或有煎熬,或有挫折,但只要我们坚持抗争,相信正义终将如阳光照临大地,照亮我们的道路,也照亮每一条人间的道路。

 这不是什么宣言,我们只是一群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弱者,站在即将变成废墟的危房中发出我们的声音:请支持我们,因为这同样也是支持你自己。

 传闻南海中有恶物曰雷蟹,长一丈,宽亦一丈,重万斤,独步海内,无与争锋。此物不信人间律法,更不畏天上雷霆,惯持双螯横行鱼虾水草间。读者们,朋友们,请你们擦亮双眼来作壁上观,且看持螯者能够横行到几时?

 联合署名:
 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张炜、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当年明月、林白、方舟子、王小山、南派三叔、李银河、韩东、东西、苏小懒、石康、熊召政、春树、沧月、冯唐、谢有顺、彭浩翔、张欣、虹影、陆琪、曹升、匪我思存、七堇年、蒋方舟、安意如、唐家三少、江南、顾漫、王卯卯、慕容雪村、郭敬明最世文化旗下所有作家、沈浩波、路金波、黎波、张小波。

 执笔:慕容雪村


中共政权的执政末日——软禁和监控适得其反


作者:吴玉琴

 打着“维稳”的旗号,大陆各地的国保和公安们都成了践踏《宪法》和伤害公民的无耻元凶。没有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相关的法律依据,强行带人软禁、被迫失踪、被迫旅游都成了国保们掌握在手中的任意棒。维稳对象也在无休止的膨胀,民主异议人士、访民、法轮功成员、大批忧国忧民人士、甚至是许多曾经参加革命的爱国的老干部、老党员,都被视为“不稳定因素”与“危险分子”而遭到了无理的监控和打压。

 非法判决刘贤斌,逮捕冉云飞、陈卫、丁矛、李双德,劳教华春辉、魏强,拘禁艺术家艾未未、黄香、追魂、成力、郭盖,举国上下恐怖弥漫。45个便衣近距离的监视和跟踪还不过瘾,而大批的便衣随时都会一窝蜂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实施绑架,匪耶?流氓耶?让路人是难以分辨,光天化日之下随时都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茉莉花革命”、贵州人权研讨会的周五聚会、“两会”,都成了国保公安为维稳而打压我们的日子。从新年以来的首次聚会(218日周五)至今,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不管是被强行带去软禁,还是回到家里,都被这些为“维稳”而献身的“四不象”小混混监控或跟踪着。甚至是在浴室里洗澡时,由于跟踪的人都是男的,可又想象着我有可能不在浴室而赶紧请示领导调女的来冲进浴室探视。我们夫妇与同事在贵阳市黔灵山公园晨练时,后面是56个人跟着,同事说“我怎么老感觉是被一群流氓跟着,也不知道你们市西派出所是在哪里找来这些鬼眉日眼的人?让人行走时感到十分的不自在。”

被非法软禁1个月(219日至318日),带走时母亲身体欠佳,软禁的日子牵挂年迈老母的心纠结着。35日的半夜时分,心窝的剧痛使我窒息得仿佛将要死亡,惊慌中向丈夫求救,丈夫慌忙叫醒了看守我们的市西派出所的何所长,他连夜开车把我送到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急诊查血、照心电图、心律40,输液、输氧医生是忙活着,我却昏昏沉沉的任其医生摆布。天亮时随行的丈夫同何所长返回软禁我们的度假村,另外随行监控我的11女留下陪着我,派出所又来了几个人陪着。输液后窒息感没有了,疼痛感却似乎没有减轻的感觉。问医生我到底患的是什么病?医生却要我转外科确诊,当我听说一切又要重新检查时,我拒绝了医治,自己签字后离开了医院。请派出所的警员小牟帮我买了一些药之后,我们又回到了度假村。
 
第二天(36日)晚上7点,陈西要到教会去做祷告,我对国保说,希望与陈西一道去顺便看我的母亲。国保代某不同意,并说如果我在车上,他拒绝开车,无奈之下随同陈西强行离开度假村,监控我们的人也和我们一道打车回到了贵阳,为此使得国保和市西路派出所是出动了很多的警力来找我们。

 当我的老母亲知道我是被非法软禁1个月后,她就问我是为什么要遭受如此的境况?我用一种最浅显易懂的道理给她谈了人权的问题,谈了贵州人权研讨会,并告诉她说,中国政府是在2004年就把人权问题写进了《宪法》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母亲听后她说:  “那你们没有错嘛,一定又是下面的坏人要整你们,因为那几天我看电视,都听到温家宝总理大谈要政治改革呢!”由此她那刚烈般的母爱怦然而出,80多岁的老人居然说出她要保护我,不管我是身处什么样的环境,她都要伴着我。为此,我后来再次失去自由时,是带着母亲一道被软禁的。

 多年来,贵州人权研讨会一直在宣传和倡导的是人权的普世价值。帮助弱势群体,为他们维权讨公道。为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我们大家背负着的是强烈的使命感!让中国的老百姓生活得幸福而有尊严,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的愿望,也是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每一个人的愿望!

 现今国保警察对我们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实行的维稳行动却是公然践踏公民的基本人权,不断损害公民的各项正当权益,如此的维稳彰显的却是政权的末日迹象。纳粹德国盖世太保和前苏联克格勃最终的下场,国保及公安们应该引以为戒。继续这样无以复加地践踏《宪法》的尊严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最终失去的是民心、是政府的公信力!

201148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编者按
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尔塔·米勒在《法兰克福汇报》发表声援刘晓波的文章,题为《当第二只鞋落下时》,以下是“德国之声”编者对该文的摘译,题目有变动。


刘晓波依赖于我们的支持
赫尔塔·米勒

“自由运动的首领后来被称作自由斗士,我认为,这些自由斗士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类型:过高估计自己者一类和自我怀疑者一类。通常二者不可兼容,但是,在刘晓波那里,二者融于一身,这就使他如此地真实。”

 1989年,过高估计自己是必要的,只要反抗的动力还在天安门广场涌动。勇气,直至出于渴望生而不畏惧死的勇气,是必要的,为了经受住绝食,为了与军队进行谈判,并且在谈判失败后赢得两小时的期限,为了在装甲车向民众扫射前让数千人撤离。为了避免血腥屠杀,不顾生命危险拿出耐心。因为,血腥屠杀是这个政权已经决定的事。我们知道,该政权一再表明,只要民众敢于动摇专制统治,党的行动纲领允许大开杀戒。真的开枪了,但不是在天安门广场上。大屠杀发生在周围的街道上,而不是在广场。失败,但这个失败并不表明示威者无能,而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为了维持其独裁统治肆无忌惮,不惜一切。……”

 “大失败之后,随着动荡后的安静,刘晓波有了自我怀疑,有了自己头脑里的孤独。我尝试着去想象:晓波是如此孤独和压抑,就好象光着脚从一个鬓角到另一个鬓角,上千遍穿过自己的前额。一个像他那样的人,以其令人信服的智力,没有过错感是不可能分析这场灾难的。在广场上,他必须成为被人们所看见的那样,发生了一个放大,可以说11000的放大,他必须符合人们所期待于他,而他也的确做到的那种英雄。之后的失败驱使他回到原来,可以说11的还原,进入悲哀。”并非所有的'英雄'都是这样,但晓波的确如此。”

 “他毫不留情地公开表达自己的自我怀疑。将自己置于过错感之中是一个陷阱,因为,有许多人抓住它不放,甚至远在流亡之中。我对哈维尔提名晓波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的建议表示支持,接着就收到了来自中国流亡者一些极不道德的电子邮件,其内容是对晓波的诽谤中伤、检举揭发、无所顾忌地毁誉。或许流亡阵营被中国的特工所渗透,或许是精神错乱的流亡者失去了理性,这些人在远离家乡的流亡地推行纸上革命,用文字卑鄙地捣乱,而其他人在国内却不得不犯错,因为他们在行动,直到今天他们还必须身处其境而四处摸索。”

 “刘晓波事件证明,道义是在悄无声息中、但却非常坚定地起着作用;道义把痛苦留给个人,而向大众展现出坚韧的一面。而早在道义公开登场之前就已经开始,在其后也不停歇,因为它存在于细节之中。ugène Ionesco)曾经说过:‘既然不让我们活,那我们就活在细节之中。’”
    
“……难道刘晓波应该被囚禁11年,光着脚从一个鬓角穿过前额走到另一个鬓角吗?我们要求立刻将他释放,该被审判的应当是那些囚禁他的人,他们的手上沾满鲜血。“
 “刘晓波依赖于我们的支持。但是,需要支持的不仅是他。”
 “这个政权的不安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零八宪章支持者消失于监狱之中。”

原文见《法兰克福汇报》326日版
 编译:林泉  责编:敏芬
 (以上内容摘译自其它媒体,不必然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宪章时评


编者剪纸:
试想一下,如果公众人物们都在重大事件中选择性沉默,那么这将是一副怎么样的万马齐喑的景象?那难道不是所有人,尤其是公共人物的共同的耻辱吗?
自由是无法分割的,艾未未的不自由是对所有人的自由的威胁。


坚守公共伦理——《公民》月刊社论

 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视角来看,民主化的发生,有许多必要条件,比如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社会空间的拓展,以及民主意识的传播等等。而从微观视角来看,在所有相关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是一个个认同民主理念,并在日常生活中捍卫权利,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公民群体的形成,才是民主化最重要的推动力。

 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之一就是对公共事件进行表态,无论是批评或者肯定,无数公民的表态自然可以形成某种舆论力量,从而改变事件发展的方向。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成为了公共表达的主要空间。而微博由于其简洁性、互动性和延展性更是成为网民最认同的表达工具之一。

 和现实社会相对应的是,在微博上,人和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是不对等的,有些社会名流,包括演艺明星、知名企业家、意见领袖等等往往拥有数百万的粉丝,他们拥有巨大的话语影响力,在公共事件的传播中,他们的态度和表达往往至关重要。也因此,在最近知名艺术家艾未未失踪事件上,很多网民希望那些微博大佬们能站出来,就这个事件说几句话,对当局形成压力,捍卫民间社会日益逼仄的生存空间。不过,也有人援引自由主义的道德理念,认为不应该对任何人进行道德绑架,尊重社会名流的自由意志。这种争论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个转型时代,公众人物们应该如何进行公共表达?个体自由和公共伦理之间如何有机融合?也许我们不应该指望能达成一个大家都能遵循的框架,但是这种讨论过程本身终归能让这种框架更加清晰化,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为这个时代的公共伦理画像。这种反应公众人物伦理思维,展现公共行为道德规范的公共精神,是反映这个时代精神动力的重要指标。

 对公众人物进行一个类别化分析是必要的,因为在公众人物这个统一的标签背后,其实是一群异质性的个体,推动社会转型和特定公众人物有更强的相关性。目前有公共影响力的社会名流的形成,其实大多数并不是因为其公共发言或者公共参与,而是因为其在特定专业领域的能力得到公共的认可,比如姚明、刘翔等体育明星,或者如袁隆平这样的科学家。一般来说,在敏感的人权侵害领域,公众对他们并不会有期待,他们不发言并不意味着对公共伦理的偏离。当然这种沉默是相对的,很多时候,体育明星和科学家也不能回避具有共同性的社会议题,当某个体育圈内人士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的时候,人们自然会期待体育界的代表出来说话;而当某些科学议题成为社会热点的时候,科学家自然不能仅仅从纯粹科学角度科学说话,还应该兼顾公共伦理规则,爱因斯坦对科学伦理的坚守就是一个典型。

 拥有大量粉丝的演艺界明星们,遵循的也是类似规则,其职业伦理往往也就是其公共伦理,公众不会期待他们进行政治性的表达,他们回避敏感领域也顺理成章。不过也有一些所谓电影明星,比如成龙先生,缺乏必要的自律和独立性,喜欢随着权力的指引而翩翩起舞,成为权力的工具,这不仅仅辱没了其职业形象,站在公共伦理的视角,更成为一种笑话。当然,让人欣喜的是,公共明星这个群体也有了更加多元和真实的面貌,像姚晨、宋丹丹等演艺明星,正以公民的姿态铿锵有力的对公共事务发言,这是社会名流对公共伦理的一种强力张扬。

 在公共传播领域,意见领袖和传媒精英是另外一个拥有话语权的群体。以他们的信息偏好和职业特征,他们非常清楚最近这波以艾未未失踪为代表的系统性的人权灾难,也不可能不明白其中的基本是非,因此,期待他们对这个现象进行必要的表达,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和他们追求真相和正义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客观的说,通过幽默的调侃,通过简单的转发等等,其实并不会带来大的风险。除了一些体制色彩浓厚的微博博主,大部分微博上活跃的意见领袖们,都以具有创意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艾未未事件的关注。

 当然,客观来看,人们也许高估了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在目前的政治结构下,在没有法治的保障下,任何一个社会名流,表面上拥有的社会影响力都是不可靠的,根本无法抗衡国家机器的暴虐。艾未未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以艾未未的国际名声和多年积累的道义资源,无人会预料到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他就会忽然失踪,并且迄今下落不明。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一方面那些就艾未未事件保持缄默的社会名流,是值得同情和理解的,另外一方面,社会的进步需要更多的公民的参与,每一个个体的参与都是不可替代的,都是不可或缺的。 而正因为权力不受制约意味着人人自危的状态,公众人物需要有更多的自觉,形成某种集体意识,作为一个特定的整体,遵循某种共同的规则,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需要的时候彼此呛声,互相守望,形成合力,来对抗和约束公共权力,展现民间社会的力量。试想一下,如果公众人物们都在重大事件中选择性沉默,那么这将是一副怎么样的万马齐喑的景象?那难道不是所有人,尤其是公共人物的共同的耻辱吗?

 当然,对基本公共伦理的坚守,只是参与公共生活的底线,作为有影响力的公共人物,应该学习现代社会组织化的博弈能力,更加积极主动的介入公共生活,每一个人都不是孤岛,自由是无法分割的,艾未未的不自由是对所有人的自由的威胁。

编者按:
中共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两会上高调重申的“六个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不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不搞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最近撰写了系列文章对“六个不搞”进行了批评。鲍彤表示,他不认为中共的最高指示和人大通过的报告是法律,法律并无权审判政治方向,主张“六个不搞”的人无权宣布“六个搞”有罪。他并进一步指出,“以言治罪”本身就是蒙昧时代的闹剧和丑闻。请看自由亚洲电台对鲍彤先生的采访整理——《中共的“六个不搞”是“伪法律”》。

鲍彤:中共的“六个不搞”是“伪法律”

 “不认为最高指示是法律”

鲍彤评论中共“六个不搞”的两篇文章发表后,颇有朋友为他担忧。有的问,“六个东西是什么来头?会不会是最高指示?”鲍彤表示自己当然不可能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还有的人提醒他,“(人大)报告已经通过了!登了报了!说不定有法律效力!”言下之意,有点紧张,怕他因讨论“六个不搞”而获罪。
 鲍彤表示感谢朋友们的关心,但他很坦然。他说:“我不认为最高指示是法律,也不认为人大通过的报告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

 关于什么是法律的问题,鲍彤认为,只有进入了立法程序的提案,在通过立法审议和立法表决之后,并且由权威机关以“法律”的名义向全民公布之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律。只有以合格的法律为准绳,才有可能作出“罪与非罪”的判决。

 政治方向不能使人有罪

 鲍彤表示,中共的“六个不搞”不是法律,只是政治方向而已。他认为,政治方向是可以讨论的。主张“六个不搞”的人无权宣布“六个搞”有罪,正如主张“六个搞”的人无权宣布“六个不搞”有罪一样。政治方向既不能使人有罪,也不能使人无罪。
 举个例子,守法公民不应该因为向往赞美“旧制度”而获罪,贪污盗窃者也不应该因誓死捍卫“六个不搞”而无罪。

 法律无权审判方向

 鲍彤认为,法律无权审判方向。所谓方向、理念、信仰、特色、意识形态,诸如此类,和学术问题一样,全体公民都有权加以讨论(有权赞成,有权反对),都不是法官或律师的对象。
 他指出,从初级法院到最高法院,谁都无权用法律来解决其中的是非,无权据此来确定“罪与非罪”——因为你根本不可能起诉,不可能立案,不可能审判,不可能量刑。如果不是保护而去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法官自己就违宪违法了,换言之,有罪了。
 鲍彤更进一步指出,法律本身就是可以讨论的。如果法律不能讨论,非但无法修改和废除法律,而且无法表决和产生法律。这种社会,只能是无法无天的社会。在无法无天的条件下,确实没有什么“罪与非罪”的界限可言。

“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鲍彤表示,“以言治罪”本身就是一种罪恶。“言者无罪”这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传统文化,已经和西方文化一起,融合成为一种举世公认的普世价值——
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第35条的内容。他质问道:“请问有勇气反对言论自由的人,如果把言论自由反掉了,你们自己还有没有言论自由?”
他说,必须指出,曾经甚嚣尘上长达几十年之久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伟大领袖就是犯罪”之类,根本不是法律,它是伪法律,是蒙昧时代的闹剧和丑闻。这种蒙昧的东西在中国危害极大,流毒极深。
 鲍彤认为,现在必须用很大的力量来进行启蒙,以俾举国上下,一切官民人等,大家引以为鉴,把它送进历史垃圾堆里去,再也不能听任这种东西祸国殃民了。

“六个不搞”没有法律效力

 鲍彤最后指出,现在有人想用“六个不搞”来控制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未来的政治方向,其实“六个不搞”同中共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推行的“两个凡是”一样,都没有法律效力,都应该不是禁区,都类似于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中国人民就能够成就无愧于前人的事业。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编者剪纸
百姓起来造反,在独裁者看来是破坏国家安定,绝对不利于国家和百姓,要把他们消灭于萌芽状态。但是消灭不了,形势越来越严重。于是维稳压倒一切,别的统统都被压倒了。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都得让位于稳定。社会的扭曲越来越严重,维稳越来越困难,倾全国之力还觉得不够。维稳以百姓为对象,有庞大的队伍,充足的预算(来自于百姓的纳税)。这些人拿了政府的待遇,当然要为政府做事。首先是寻找可疑的敌人,结果把本来不是敌人的人也看做可疑分子,限制他们的自由。维稳到此不但没稳定,反而增加了敌对情绪。弄得风声鹤唳,手忙脚乱。结果就是进一步增加维稳的力量和经费,增加维稳的人员,形成正反馈,越搞越紧张。政府靠自我绕不出去,陷入恶性循环。
——茅于轼

卡扎菲爱他的人民,但是……
茅于轼

 卡扎菲很爱他的人民,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把国家石油收入的大部分用于百姓的福利。全国百姓都享受免费医疗,甚至出国看病的费用也能报销,而且住房不要钱。百姓生活得很满足,而且一年比一年好。他爱百姓,可是百姓不领情,还要造他的反。卡扎菲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他找到的答案是西方国家在幕后煽动,否则这事绝不可能发生。

 这是一切独裁者的共同思维方式。他们不但把政府的收入大部分用于百姓的福利,而且昼夜操心,为百姓谋幸福,为捍卫国家的主权独立而奋斗,还为百姓之间的纠纷主持公道。他们如此关心百姓,理应受到百姓的爱戴。现在百姓忽然要造反,对他们来讲非常不可思议。现在的独裁者并不是只顾个人享受的帝王将相,他们是有理想的人,是负责任人的人。当然他们也不是理想的君子,思想很复杂。但是他们的确是为人民服务的。卡扎菲很有把握地说,他受到人们的拥护和爱戴。这是他的真心话。他这样忠心耿耿为人民,现在人们反而造起反来了,他完全无法接受。最后他判断完全是西方敌对势力的所作所为。外面人往往以为,说造反派是受了境外敌对势力的煽动,完全是无中生有,是故意歪曲,恶意栽赃。其实并非如此,独裁者不是故意栽赃,他们真是这样想的。不光是卡扎菲,大多数的独裁者都是这样想问题的,因为找不到别的理由。可是他们得出了远离实际的答案。造反是完全自发的,和外国人无关。
   
正因为卡扎菲深信人民是爱他的,所以当有人反对他时他对这些忘恩负义的人格外痛恨,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手段特别狠毒,不惜下毒手杀人。不光是卡扎菲如此,一切独裁者对待民间的反政府力量都如此。他们认为杀掉的都是坏人,至少也是不知好歹的被坏人利用的人,所以毫不手软。

 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为什么为人民服务而得不到好报?为什么民间反政府人士认为自己是从事正义和高尚的事业,而独裁者认为这些人是忘恩负义,无理取闹,或被人利用。

 我认为这里的原因是统治者对国家治理性质的误解。他们不懂得,正如我国宪法上写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总纲第二条)”,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统治者只不过是受人民委托临时管理国家的。卡扎菲不懂得,石油本来不属于他的,而属于全体人民的。他无权决定石油收入该如何分配。之所谓给百姓的恩施本来就是人民应该得到的。他未经百姓同意而私自占有的那部分实际上是贪污了百姓的财产。这样的认识和卡扎菲的认识完全是对立的。判断的绝然相对立,焉能不发生冲突。

 统治者更不懂得人与人平等的人权观念,自以为统治者高人一等,百姓只能听他摆布,不许可有任何自由平等的想法。如果想要和统治者平起平坐,那就是大逆不道。尤其是绝不允许百姓选择别的统治者,铁打的江山要千秋万代传下去。自己死了由儿子接班。从秦始皇开始,天下的独裁者无一例外。

 统治者的野心越来越大,不但不许百姓越轨行动,连类似的想法都是绝对不容许的。所以在这些国家里都关押着良心犯。他们并非存心反政府,只是要求自由平等。可是独裁者决不允许任何人和自己有平等地位,他们把自己塑造成超人的形象,是真理的发现者甚至能够创造真理,是真理的化身。他们的话就是教科书,一开口就是百姓学习的材料,而且他们的讲话就是法律。毛泽东有红宝书,卡扎菲有绿宝书,都是教百姓如何做人的。他们进而想统治百姓的思想,防止妖言惑众,搞出版审查制。于是和百姓的冲突越来越频繁,不知不觉变成了广泛的社会冲突。中国古代的皇帝都认为天下都是自己的,每一寸土地他都有权支配,任何一个老百姓
 他都有权指挥。现代的独裁者也这样想问题。

 百姓起来造反,在独裁者看来是破坏国家安定,绝对不利于国家和百姓,要把他们消灭于萌芽状态。但是消灭不了,形势越来越严重。于是维稳压倒一切,别的统统都被压倒了。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都得让位于稳定。社会的扭曲越来越严重,维稳越来越困难,倾全国之力还觉得不够。维稳以百姓为对象,有庞大的队伍,充足的预算(来自于百姓的纳税)。这些人拿了政府的待遇,当然要为政府做事。首先是寻找可疑的敌人,结果把本来不是敌人的人也看做可疑分子,限制他们的自由。维稳到此不但没稳定,反而增加了敌对情绪。弄得风声鹤唳,手忙脚乱。结果就是进一步增加维稳的力量和经费,增加维稳的人员,形成正反馈,越搞越紧张。政府靠自我绕不出去,陷入恶性循环。

 独裁者始终不明白,现在百姓要的主要不是生活福利,而是平等自由。利比亚人民生活并不差,他们缺的是人权。也有些学者认为利比亚动乱是地缘政治造成的。所谓地缘政治就是各大强国在当地瓜分势力范围。这一说法非常牵强附会。参与游行的百姓根本不懂什么地缘政治。他们自觉参与到游行队伍中,是因为自身的感受,是因为人权得不到保障。参与游行也不是因为生活问题。中国人改革以来的生活改善,其速度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现在中国政府以为改善民生可以缓解社会矛盾,所以下一个五年规划以民生为重点,而忽视政治改革。这样一条路很可能是看错了方向。

 独裁者还把国家看得至高无上,因为他们代表着国家。国家至高无上,其实就是他们自己至高无上。至于百姓,那是无所谓的。所以在他们的眼里主权高于人权。为了主权可以牺牲人权。国家如果受威胁,必要时可以无视人权。这次利比亚动乱,国家受到威胁。这个威胁来自反对派的百姓。为了消除对国家的威胁,可以消灭参与动乱的分子。所以卡扎菲动用军队杀死参与反政府活动的百姓,从而引起国际干涉,联合国通过决议在利比亚设禁飞区。禁飞区显然侵犯了国家的主权。为了保护人权,国际社会有权这样做。其理由就是人权高于主权。国家的主权之所以重要,因为它可以保护人权,抵抗外来的侵犯。反过来,如果这个主权自己就侵犯人权,要这样的主权有什么用。

 在卡扎菲的眼中,联合国设禁飞区的决定正是西方在背后煽动的证据。西方国家先是煽动百姓造反,最后亲自出马干涉内政。拿这一点来看,卡扎菲是有道理的。人权思想,自由平等思想都渊源于西方。抵制西方思想的侵袭是许多东方国家领导人的目标。现在世界上的独裁国家都不在西方,都在逐渐西化的东方国家里。于是意识形态的冲突在所难免。可是最近发生在伊斯兰国家里一连串的事件说明,人权思想的确是普世价值。不论东方西方,也不论是什么宗教信仰都认可人权。这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连中国也不得不对设置禁飞区投了赞成票。因为否认人权,把主权看得高于一切,为了主权国家有权屠杀百姓,实在是说不过去的。不过在中国几千年的皇权历史中,任何反对皇权的人都要被灭三族,杀个精光。现在跟随世界潮流,这种认识已经基本上被否定。这是我们政治上的巨大进步。

 利比亚的事态还在发展中,结果如何还很难说。追求人权未必能够得到人权。搞得不好反而会破坏人权。如果利比亚陷入内战,双方都说为人权而战,长期流血冲突,国家陷于分裂,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如何避免这种结果,双方都要有妥协和让步的思想准备。要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来考虑,党派的利益要退居人民利益之后。可惜的是理性往往不能战胜情绪,事情的发展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国家被拖入对一切人都不利的状态也完全有可能。

 来源:作者博客


编者剪纸:
政改所要达到的目标模式,我认为是自由民主。尽管政治民主化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不一样的,但其精神实质和内涵则相同,即自由民主,这是被人类迄今为止的民主实践证明为最好的。中国的民主实验应该以此为目标函数,无须刻意去寻找另一目标。事实上,市场经济的政治逻辑也是宪政治国、有限政府,它要求对市场中的个体产权和民主权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障。
——邓聿文

中国政改的迫切性及路径选择
作者:邓聿文(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中国总理温家宝最近在两会结束后举行的记者会回答了有关政治改革的话题。温是从四个方面阐述他对政治改革重要性的理解。一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协调推进,二是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障,三是解决腐败的需要,四是推进收入和资源分配公平的需要。

 去年以来,温在国内外多个场合呼吁推进政治改革,在中国民众尤其是知识界引起了很大反响,但现实似乎又使知识界的幻想又所破灭。客观地说,中共在最近10多年来并没有排斥政治改革的可能性,无论从党的政治报告还是政府的工作报告来看,都强调政改的重要性。从实际来看,对于中国社会发生的变化,政府也一直在努力调整自己的施政行为,创造一些形式以适应这种变化。但政改的步伐的确迈得不是很大,甚至在一些自由派人士看来在某些方面还有倒退。

 须先认识政改的迫切性

 其中原因,我认为在于,虽然对政改的必要性党内有一定共识,但对政改的迫切性尤其是在如何改革这一点上,也即政改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以及为达到该目标而采取的手段上,社会乃至执政党自身分歧很大。

 要推进中国的政改,首先需要解决一个对政改迫切性的认识问题。

 改革30余年,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成分、阶级基础、权益意识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益现代化,但社会的治理结构和政治控制还处于前现代化阶段,过去的政府改革基本局限于行政体制的修修补补,而政治改革需要的是在政治结构、政治参与和政治开放上出现一个质的变化。这就使得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严重受制于政治结构的变化,两者的背离程度越来越大。

 政改的踯躅不前无疑会使人们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群体逐渐失去耐心,改而采用暴力去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加害弱者。况且,目前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参照,就是西亚、北非国家的民众抗议运动对中国国内部分民众会产生吸引力。所以,对政改执政党应该要有一种紧迫感,不能持鸵鸟态度。

 政改的目标与主要途径

 至于政改所要达到的目标模式,我认为是自由民主。尽管政治民主化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不一样的,但其精神实质和内涵则相同,即自由民主,这是被人类迄今为止的民主实践证明为最好的。中国的民主实验应该以此为目标函数,无须刻意去寻找另一目标。事实上,市场经济的政治逻辑也是宪政治国、有限政府,它要求对市场中的个体产权和民主权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障。

 困难的是具体路径的选择问题,也即如何将自由民主的原则和精神贯穿在政治体制的设计中,建立起配置合理的权力架构和治理结构。这是关键。为此,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可能代价最小成效最大。

 一是从县政改革入手,改革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民主的一个具体实现形式是选举。选举的精髓在于竞选而非全民直选。就中国来说,竞选制度的建立不宜一下子全面铺开,可以把重点放在县政这一层次。

 因为中国的基层虽然已经普遍实现了村民和社区的自治,但受环境所限,自治水平和程度很低,生长空间非常有限,要靠它们去推动党内和社会民主,是小马拉大车,根本推不动。从省级以上高层推行竞选,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很大,目前也不太现实。因此,从稳步推进民主计,突破口选在县级党委和政府最恰当。县级政权在中国的政权结构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地步,作用非常重要,但由于它多为具体的行政事务,改革出现失误,相对容易控制;另外,县政直接针对民众,而当前很多群体事件和社会矛盾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县,是由县级政府的不当行为引起的,因此,人们对它变革的期望也很大。

 县政改革的关键是约束县委书记的权力。中共已开始推行县委书记权力运行公开的试点。这是好的开端,下一步应推进县委书记的差额选举试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得县委书记在对上负责的同时切实也对下负责。当然,在县政改革的同时,要继续完善基层民主,并在条件合适时逐步试点高层民主。

 二是改革人大制度,强化人大作用。各级官员必须经人大任命才能行使权力,政府的重大事项必须向人大报告,经由人大批准才能发布和实施。另外,由于中国的立法其实是由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操作的,其委员组成是否具有代表性将影响立法的质量和公正,因此,还要改造人大常委会尤其是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增加代表性。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建立预算民主。公开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公开就不可能有民主。在政务公开中,当前要重点实行预算公开,建立预算民主。因为预算关系到政府收支,而政府的一切行政,必须有钱才能运转,如果能让民众约束政府的支出行为,进而约束政府的政策选择及其他行为,那就能真正做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政府。从这个角度说,在对政府行为的各种监督中,政府预算是最重要的监督。所以,预算过程必须公开和透明,除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全部预算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并接受人大的审查。

 四是开放舆论,民众有自由批评政府的权利。公民不单有权自由地表达其政治见解,更可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政治过程提出批评。各级官员不得滥用政府公权力和所谓名誉权、隐私权等限制和打压这种自由批评之权利。只有言论和批评自由,才能更好地监督政府及其官员。

 五是司法独立于政府。司法作为人们权利救济和社会正义的最后保障,如果不独立,就无法发挥其监督功能,无力控制市场经济下党和政府内的权力外溢与寻租活动,也不能保障民众的权利不受侵害。所以,司法需要最大程度地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的干预。

 六是大力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现代社会,政府并不能代表全体公民的利益,需要发展各种非政府组织来代表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利益,并表达其主张。他们之间的博弈和妥协形成社会各阶层和群体都能接受的均衡利益。这其实就是公民社会的形成。为此,需要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并使民间组织不受政府干预和控制。当前重点则是扩大工会的独立性,使它真正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工人的组织,更好地维护工人的利益。

 来源:联合早报网



编者剪纸:
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国,更要受法律的约束。对法律神圣的信仰,应该成为官员素养中的第一素养,官员本能中的第一本能……法律必须神圣,一个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它公正而无所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包括罪犯。
——陈有西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陈有西

“文革”中法治荡然无存,令整个国家陷入内乱,冤狱遍地,甚至堂堂宪法连共和国主席都保护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吸取这一惨痛教训,改革三十年既是经济改革的三十年,也是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三十年,法律条文迄今大致完备,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惟此,今年“两会”中,吴邦国委员长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如何从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型,即如何从法制向法治转型,则是新时期朝野达成共识的攻坚目标。
   
这一新时期的重点,已经是以法律规范公权力。以法治国,重在以法治官,以法治权。在这特定的历史阶段,法治思想的交锋也变得复杂起来,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就跟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庄严宣告形成强烈对比,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向法治转型的艰难。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也许只是一时口误,但表现出的某些官员的潜意识,则令人担忧。它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政府需要法律时,法律就是百姓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觉得法律碍手碍脚时,可以弃如敝屣。即法律是单向的,只用来约束百姓,而不是用来约束公权力的。如果这样把法律道具化,显然,当事人眼里的法律已无任何神圣性可言,当然也就谈不上对法律的任何敬畏,而只有功利性地利用法律。
   
这也就不难理解,两位重量级的法律专家会在近日反复强调法律的神圣。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近日呼吁:“要真正让官员认同、尊重、信仰法律规范,而不是因为他执法或了解法律而去玩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徐显明教授同样呼吁:当通过法律达不到目的时,统治者便可抛弃法律,而改用其他手段,这是应该抛弃的人治观念。善法之治中的法治,法治就不再是手段,而是人民共同的生活方式,是任何人也无法抛弃的生活方法。
   
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国,更要受法律的约束。对法律神圣的信仰,应该成为官员素养中的第一素养,官员本能中的第一本能。一句话,只有当对法律的信仰能够深入官员的骨髓,能够在官员心中生根,法治才可能在我们国家生根,才可能从根子上杜绝选择性执法,法律才不会起到助纣为虐的反作用。

 法律必须神圣,一个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它公正而无所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包括罪犯——即便是罪犯,其基本权利我们的国家法律也是一体保护的。即使追究其刑责,也是依照法律框架进行的;追究的工具、保护的工具,都是已经设定的法律,而不是让相关法律靠边站。一种行为,只要是符合法律的,即便行为人别有用心,也不能找借口处置他。处置任何人都必须依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不可以无法无天,再怎样貌似正义都不能用废止法律的办法,来进行法外施刑。
   
当下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叫法治倒退。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不止是无视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两会”宏旨而扬言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其他雷人之语平时也是冲口而出:诸如“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诸如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诸如“与政府作对就是恶”,诸如“拆迁自焚就是暴力抗法”。这些雷人之语看似偶然,实则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
 
前途是光明的,但现实也是严峻的。要想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治,要想向法治体系顺利转型,当前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让官员时时守住法律的界线。的确如周光权委员所称,今后的普法重点,必须从百姓转向官员,对官员要以守法、用法当做重要的考核升迁指标。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体系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秩序,才能让整个国家按规则有序地运行,也才能让每个人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法治国家,法律至上,刘少奇主席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来源:【南方周末】


好大一棵梧桐树
王志安

 南京市长江路上的几百棵梧桐树,最近仿佛成了“民意”的象征。在南京市地铁三号线的规划当中,由于施工的原因,这些行道树必须被移走。由此,触动了许多南京市民的情感。一场护树运动由此展开!

 主张护树的民众认为,梧桐对于南京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市政建设应该为树让路。几番博弈之后,市政府终于让步,规划好的地铁重新修改了部分线路,某些地段的地铁出口也进行了一些修改,最后的结果是,这几百棵法国梧桐总算保住了。这一切,咋看起皆大欢喜。民众热爱自己的城市和文化记忆,表达自己的护树愿望。政府从开始的坚持己见到从善如流,是施政的善举。但细究起来,问题却没有这么简单。

 在护树运动当中,人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民意。但民意从来就不是一个统一体,张三有张三的注意,李四有李四的利益,尽管他们都是民众的一份子。就护树运动而言,这片街区的市民和梧桐树的感情很可能最深,也最在意树的保留和迁移。但对于远离这片街区的许多民众而言,他们有可能更在意地铁尽早开通,尽可能少花钱修建一条便利的地铁。因此,护树的主张对于整个南京市民而言,也仅仅是部分民意,而不是全部。现代政治不是简单的民意和政府的对决,而是在不同民意之间寻求平衡的博弈。很可惜,在整个梧桐树事件当中,我们看到了许多保护梧桐的民意主张,却基本没有看到主张维护地铁经济性和便利性的民意。他们很有可能是“沉默的大多数”。但他们的意愿,同样需要尊重!

 起初,南京市政府并没有把部分民众的护树运动太当回事,但当运动风起云涌有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尤其是海峡对岸邱毅主张护树的言论一出,市政府态度立即急转弯,几天之内就宣布更改设计。这种施政的态度不是尊重民意,而是屈从民意,而且屈从的仅仅是部分民意。
 我们要问的是,如此大的市政工程,在几天内就更改设计,有无进行充分的论证?修改线路究竟增加多少成本?压缩站台宽度,减少出入口数量和尺寸,会不会导致安全风险?这些问题没有清晰答案之前,凭什么就立即改弦更张?如果只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两岸政治考量,那这种“屈从民意”下的草率修改,就不是纠错,而是在继续犯第二个错误!

 有人说,是政府施政疏失在先,方有民意反弹在后。因为政府在制定规划之初,就没有征询民意。这话有部分道理,但需考量的是,政府在制定类似工程的时候,究竟有无必要在类似的技术细节上一律征询民意?我个人认为,不太可能,因为成本太高。但当挪树之际骤然出现部分民众的强烈反对,这个时候,市政府就该认真思考,如何善后。

 合理的做法是,针对这批树种的文化价值再次进行调查,然后广泛地征询民意,究竟有多少南京市民主张保留,多少人更看重尽早通行地铁与之带来的通行便利?维护一个城市的景观价值到底需要多高的成本?这些成本究竟由谁来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两套方案:一套维持原方案不变,另一套保留梧桐,但需要增加成本。最后,两套方案交由人大或者全体市民表决。如果最后表决的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定设计,那部分民众的主张虽然可以继续表达,但却无妨整个工程的继续。如果大多数民众愿意承担护树的成本,那就从长计议,慎重修改原有方案。

 令人遗憾的是,从整个事件的处理来看,政府虽然最后修改了方案,但修改方案究竟花了多少钱,地铁站的设计修改会不会引发安全隐患,民众依然并不知晓。开始的移树由政府闭门决定,后来的改建,则是政府在部分民众的压力下屈从修改。这一切,呈现的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没人可以否认,中国正在逐渐步入公民社会,会有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将会逐步引入民众的参与。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政府还是民众,都需要逐渐学习公共决策的游戏规则。政府需要学习的是,如何在利益纷争的民意之间寻求平衡,体现效率和公平之道。而民众需要学习的是,把公共问题技术化的思维,不要凡事上升到民意对决的高度。每个人仅仅代表你自己,谁也不是“整个”民意的代表,如果希望自己的方案获得认同并付诸实施,需要争取多数民意对自己的支持。

 民众还需理解的是,任何政策或方案的取舍,都需要考虑成本的概念。媒体在报道政府修改原规划方案时称,56%的南京市民主张保留梧桐,但我认为这个数据十分可疑。因为在没有成本核算和考量的前提下,许多人都会下意识主张保留,但如果真的算清保留和移树之间的成本帐,进而核算出地铁票价的不同,甚至包括修改地铁站台设计带来的不便和安全隐患,人们的支持和反对才是真实的“民意”, 也才是理性的现代政治表达。梧桐带来的夏日阴凉和昨日记忆虽好,但这一切,在面临地铁施工的方案选择时,是一个利益选择和平衡问题,而非简单的情感寄托的去和留。

 一百多年前,殖民者第一次把法国梧桐引种在上海的法租界,其后,这个舶来树种在中国的江南落地,繁衍,生根,现如今,甚至成为了南京市的文化景观。但中国人对他的误解依旧,它虽然被中国人称为法国梧桐,但学名却是英国梧桐。一如同样是舶来品公民社会,政府和市民还都没有理解它的精髓。发生在这个春天里关于梧桐树的争议,仿佛是一个历史寓言。

 来源:王志安的博客


北大:思想不能“偏激”么
 陶短房

 北大日前宣布,将在今年5月之后推行对10类“重点学生”实施“思想会商”的制度,其中包括学业困难、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经济贫困、学籍异动、生活独立、网络成瘾、就业困难、罹患重大疾病、受到违纪处分,等等。

 且不说“经济贫困”的问题不从经济上而从思想上去“会商”是否对症下药,也不说“学籍异动”、“生活独立”这种纯个人问题值不值得、需不需要、应不应该惊动校方,并上升到“思想高度”,更不说“心理脆弱”的学生被兴师动众地“思想会商”后,究竟是会变得从此心理坚强,还是会给折腾得心理更脆弱,单一个“思想偏激”就让人诧异不已——思想就不能“偏激”么?

 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一个人的行为是决不能“偏激”的,如果向法律范畴外“偏激”,就会受到法律承办,如果向道德规范外“偏激”,就会受到道德谴责;懂得道理的人也知道,言论也不应该过分“偏激”,否则就可能对自己、对他人的行为构成影响和干扰。但人们也同时知道,惟有思想是无罪的,因为思想的世界只属于每个人自己,你可以持平和周正的中庸之道,也可以偏左、偏右,你更可以将这种或“偏激”、或“不偏激”的思想拿到台面上,和别人讨论、碰撞、争辩,批评别人也被别人批评,思想“偏激”可能为部分人所看不惯,却既不违法,也不犯错,是每个人的权力和自由,甚至可以说,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正是在无数“偏激”、“不偏激”思想、主张的碰撞、融合与妥协下,才逐渐形成的,当代文明社会是思想开放的多元化社会,所谓“思想偏激”,无非是他人想法和大家不同,或干脆说,和提议“会商”者不同,这原本是正常现象,又哪里到了必欲“纠偏”的地步呢?思想本就是自由的,诛心之议,古今中外都饱受批评,对“思想偏激”的学生进行“思想会商”,这种试图在思想上强行“大一统”的思维模式,似不符合人类的天性。

 北大是一所历史悠久、人文积淀深厚的学府,“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一直是北大引以为自豪的学术风气。自蔡元培时代以来,历届北大校方都能秉承、尊重这8字传统,有意识地选用、包容思想倾向和个人风格迥异,但学术专长突出、教学作风端正的师资。教授、老师是学校雇员,尚有在言行上与学校风格保持一致的需要和义务,学生尚处于学习、成长和思想成熟阶段,更应“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是学术成熟、见解进步的前提和保证,就算“偏激”一点,又有多大问题,以至于要兴师动众去“思想会商”呢?

 再者说,思想这东西,除了大是大非外,原本就是见仁见智的,在彼曰“偏激”,在此或言“平和”;某甲觉得某乙“偏激”,某乙或许反倒认为自己很中允,对方倒是有些“偏激”;某些人认为学生“胡思乱想”是偏激,需要“思想会商”,一些学生或许反倒觉得,胡思乱想是学生的自由和天性,对这种胡思乱想产生太多“胡思乱想”,甚至动议要“思想会商”,才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偏激”。据媒体报道,北大学工部副部长就需要“思想会商”的“偏激思想”举例,说“比如动不动因为食堂饭菜涨两毛钱就批评学校”,这个“偏激”的定义就显得颇“偏激”——食堂饭菜如果“动不动涨两毛钱”,学生凭什么就不能“批评学校”?如果这个为了食堂饭菜涨两毛钱批评“动不动批评学校”的学生,正是所谓“经济贫困”、“罹患重大疾病”的“重点学生”,这种在校方看来的小事,足以让其境遇雪上加霜,甚至影响其学业、生活,他又如何不能“批评学校”?将这类本来是正常、合理的批评、意见当做“思想偏激”,要去搞“思想会商”,是不是本身就有点“偏激”?照笔者看,产生如此想法,该“思想会商”的,似乎反倒是提议者自己。

 学校是培养独立思考个性、崇尚思想和学生自由的学术场所,思想不是行为,“偏激”也不是过错,对“思想偏激”的“重点学生”大惊小怪,要实施“思想会商”是不妥的,这种试图强行“规整思想”的念头和作为,本身倒似有“偏激”之嫌。

 来源:作者博客


闾丘露薇:北大如何和学生“会商”?

 看到北京大学要对学生进行会商的新闻,说实话,一直不明白会商的定义,直到找到北大新闻网上对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的采访,用北大官方的说法:会商“就是在学生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克服困难,甚至连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也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由学院组织相关方面,如教学、教务、心理咨询、后勤服务等部门的老师,甚至邀请校外专家,对这些同学的学业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科学评估判断,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帮扶支持计划。”而会商的对象,北大的说法是,主要面对学业困难学生,同时也兼顾其他需要关爱和帮助的学生,根据经验,北大把这些情况大致归纳为:学业困难、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经济贫困、学籍异动、生活独立、网络成瘾、就业困难、罹患重大疾病、受到违纪处分等十类。这其中以学习困难、多次挂科的学生为主要帮助对象。存在其他类型困难或问题的同学,如不致影响学业,一般不会获得会商机会。

 一些北大学生想不通,这样的举措,为何会成为新闻,为何媒体也好,舆论也好,看不到帮助学业困难这个重点,而是把焦点放在了思想偏激这一项上。其实,之所以会产生争议,这是因为,北大承托着很多人对于中国大学的期望,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国家的未来在年轻人的身上,而大学,则是培养社会的栋梁之材,北大之所以是人们心目中的北大,正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北大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培养出一批对社会有承担的人才,也是新思想迸发的地方。

 也因为这样,思想偏激四个字格外的令人侧目,因为偏激的标准是怎样的?到底有没有所谓偏激这样的标准?比如在一些学工部老师以及北大学生看来,学校食堂涨价几毛钱就动不动批评夸大,属于思想偏激,但问题在于,涨价是否正确,很多时候不是涨多少的问题,而是涨价的程序问题,如果程序正确,有足够的理由,那末涨两块钱也要比涨二毛钱来得正当,如果忽略了学生提出批评的出发点和焦点,只看批评的结果,就把学生归纳成为思想偏激,那不正是扼杀了学生独立思考的判断的能力以及自由表达的空间?也剥夺了学生作为一个公民进行批评的自由?

 其实不单单是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生活独立,这些都是没有量化标准的东西,不同的人,在各自的心中,都有不同的标准,宽容度的大小,也会对同样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反应。既然这样,会不会成为对有些学生的欲加之罪?

 提出这个方法的老师,还有一些北大学生认为,出发点是为了帮助学生,为何大家感受不到这样的善意?北大拿出马家爵作为例子,是想说明,对于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如果缺乏及时帮助,那会酿成悲剧,这是事实,但是如果来看马家爵的故事,首先这是一个极端,其次,如果说马家爵在大学里面缺少的是什麽,那就是校园还有同伴对他的接纳,还有对于他的穷困的同情。但是这只能够说明服务的缺失,却不是建立一种制度的理由。其实在学生需要学校帮助的时候,能够找到相应的机构和人,这是学校应尽的责任,但是针对目标学生提供强制性的“帮助”,而学生如何没有拒绝的自由的话,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有北大同学说,想不通为何清华发生过用硫酸浇熊,陀中毒这样的事件,却不会在媒体的风口浪尖上,也许是因为清华出了国家领导人的缘故。其实这位同学没有分清楚,个体行为和一个强制性制度建立的分别,而用毕业生的官衔来联想到危机公关,不自觉的体现了这个时代的一个最大特点:一切从利益出发以及功利性。如果这代表了一批北大学生的想法,只能说,这样的大学,确实成为了社会的一个缩影。

 大家对于北大的关注还有焦虑,是因为还有期待。一名北大的学生给我发来一封信,在信里面写道:“我在北大读书最大的困惑是有想法为这个国家做改变的学生聚不到一起。而且由于教育资源垄断,现在的北大已经极少有农村考进来的学生了。”在他眼中的北大,一边是夜夜笙歌,一边是要被会商的同学。而那些快乐的学生,缺乏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同伴的同情,其实,是比会商还要让人担心的事情。

 只是,归根到底,大学是培养学生人格和世界观的地方,这样的现实,承担责任的,当然还是我们这些成年人。

 来源:凤凰网



编者剪纸:
最后想问的是,如果这8万人真的是警方所说的“治安高危人员”,那么把他们赶出深圳,让他们去广州?去东莞?还是哪里?这是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逻辑。这跟二战期间英法的“祸水东引”、当下的日本核污水排放有何两样?可以不高尚,但千万别卑鄙,即使它会成为你的临时通行证。
——李如旦

深圳清理8万人抽文明一记耳光
作者:李如旦


201111日到410 100天,8万“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城。历史总是以不同的面目重演,这一幕令人想起建国伊始清理敌特的场景。但是,这件事发生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特区深圳,以保卫大运会安全的名义,8万中国公民,在21世纪被强制离开自己国家的某个城市。
 当这一骇人的消息堂而皇之地公之于众,并散发着地方政府洋洋得意的政绩自白,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每个公民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自由活动而不受干扰,是一项基本的权利,除非他威胁到社会秩序和他人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基本常识。在深圳市“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中,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经济来源可疑的人都被列入“恐怖分子”之列,这种模糊宽泛的界定标准严重值得商榷。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基础上,根据一个人的职业状况、经济能力、活动方式,就轻易得出猜想和结论,是一种非常野蛮的“有罪推定”,它违背最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文明准则。

 建立法治社会、实行依法执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不二法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追求目标。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其中包括被尊重的权利。国外有“总统不可以私闯民宅”的司法律令,而深圳警方共出动警力28.4万人次,检查出租屋33万余间,而这一切只是建立在简单的政治思维基础之上,以维护稳定的名义强制进入他人生活空间,其间折射出法律的淡薄和法治的苍白。

 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道德底线和政治原点。在这次行动中,“失足妇女”、精神病人、“无业游民”成为理所当然的清理对象,但扪心自问,他们具有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威胁的能力吗?他们其实是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将他们作为社会的渣滓和负累清扫出门,恰恰相反,我们需要提供更丰富的就业机会、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合理的薪酬水平、更健全的社会保障,给他们以希望和正道,让他们不再游离于正常的社会秩序之外。

 社会治理应该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智慧,而不是一时的狂热运动;应该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而不是一次歇斯底里的发作。工作是在为民办事,发作是在犯神经病。这是一组令人啼笑皆非的作战数据:行动期间抓获犯罪嫌疑人6371人,同比上升5.4%;破获刑事案件7679起,同比上升37.3%。这只能透露出两层信息:第一,深圳真的很黑很恐怖;第二,当地警方平日“打酱油”。记住,发作不但不能维护稳定,反而容易埋下祸根。

 最后想问的是,如果这8万人真的是警方所说的“治安高危人员”,那么把他们赶出深圳,让他们去广州?去东莞?还是哪里?这是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逻辑。这跟二战期间英法的“祸水东引”、当下的日本核污水排放有何两样?可以不高尚,但千万别卑鄙,即使它会成为你的临时通行证。

 今年219日,胡锦涛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讲话,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被国人寄予厚望的深圳,不但没有敢为人先,反而以开历史倒车的方式实行社会管理,令人扼腕三叹。

 来源:人民网


好书推介

编者按:
 现存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其先天性的基因缺陷,更由于后天的畸形培育和畸形发展,使得这个制度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阻挠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陷阱。共产主义官僚贵族集团为了维护自身掠夺于人民的既得利益不惜以国家强制力量为后盾,干着大量侵犯国民人权、破坏国民幸福和尊严的勾当。官僚贵族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普遍的腐败、严重的两极分化、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预示着中华民族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国家公民面前的严肃主题!

 张祖桦先生作为前中国共青团高官,本来有机会置身共产党高层甚至最高层的官僚序列。但8964大屠杀使他看到了现存政治制度的残忍性和悲剧性,从而果毅退出中共官场,听从良心的呼唤,开始致力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理论研究和转型实践活动。经过九十年代的理性思考,2001年终于结晶出版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书(简称《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为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提供了可资选择的路径和方向,从而很好地回答了站在十字路口上的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本书中,张祖桦先生非常系统的解析了与民主宪政科学有关的系列概念,如“民主”、“法治”、“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宪政”等等。他将“民主”分为“一般民主”、“法治民主”和“宪政民主”三个层次,认为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是人类迄今为止在政体方面的最优选择。

 张先生指出中国政治转型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政体。那么怎样从现实出发完成这种转型呢?张祖桦先生提出了“新三民主张”,即培育公民社会、树立公民意识、积累民主实践。他认为中国之政治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经历“体制改革阶段”、“低度宪政化阶段”和“高度宪政民主阶段”。而政治改革的推动力则是一件众人添薪捧柴的事,需要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及体制内外各种进步力量的合力推动,从而扫除官僚权贵集团对民主宪政事业的阻挠,并最终完成政治改革和民主宪政制度的创新。

 毫无疑问,张祖桦先生的政治智慧对于当下中国的维权事业和民主事业是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的。

 从本期开始,《零八宪章》月刊将分集连载张祖桦先生的政治学著作《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诸君能从这部著作里寻找到一些推动中国民主转型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总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关于中国、关于中华民族的美好憧憬和光荣梦想!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言(连载一)
作者:张祖桦
 前言架构
l    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的集体转型)
l    现存主要社会思潮:
1    社会主义
2    民族主义
3    民主主义
4    平民主义
5    自由主义
l    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路向:
1    和平渐进的道路,即所谓的“台湾模式”
2    暴力革命的道路,即所谓的“罗马尼亚模式”
3    以和平发展为主、但不能避免暴力冲突的道路,即所谓的“苏联---俄罗斯模式”
4    国家分裂并导致战乱,即所谓的“南斯拉夫模式”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

 以下是作者《前言》正文:
   
中国正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变局之中。社会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变化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变化之大,引得世人瞩目。然而,诚如前人所言:理论往往落后于现实生活。在今日中国,系统说明这种变化的著述少之又少,仿佛社会根本没有这种需求似的。从政治和政治学的角度论述社会变迁的著作,在国内更是凤毛麟角。许多执着地争取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的人却并不知道什么是民主?什么是自由?何为人权?何为宪政?对于如何在中国进行政治改革、建立宪政民主政体更缺乏深入思考和实证研究。笔者本非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但自认为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人,一个有良心的中国知识分子;自觉有责任将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呈献给世人。倘若愚者千虑,或有一得,对人们的思考略有一点帮助,对社会进步略有一点贡献,则于愿足矣!
    我将在本书的前言部分论述中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对社会发生影响的主要思潮和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可能走向;在本书的正文部分回答什么是宪政民主,为什么要在中国建设宪政民主,怎样在中国建设宪政。
   
在全书的起始,有必要首先搞清时代背景,即中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执政的共产党的正式说法是: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如果我们超越“姓社姓资”的无谓争论,用现代化理论和社会进化理论来考察中国社会的变迁,就不难得出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判断。其主要特征是: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专制政治转向民主政治(准确地说是宪政民主政治)。自“文化大革命”结束和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谁也无法否认,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与正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了。我们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即可以清晰地看出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些重要特点。

 在经济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这样几个趋势:
 (1)非国有化。改革之初的197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4237亿元,其中国有工业3289亿元,集体工业948亿元,城乡个体工业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为0,非国有工业产值仅占总产值的22%。而到1998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119048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3621亿元,集体企业45730亿元,个体企业20372亿元,其他经济类型企业27270亿元。非国有企业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70%以上。1998年工业总产值的增长指数(上年为10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100.1,集体企业为109.1,个体企业114.7,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25.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仅比上年增长了01%,非国有经济成份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国有经济成份。(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2000》)。截止1999年底,全国私营企业达151多万家,从业人员2022万人,注册资本1028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18%36%;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3160万户,从业人员6240万户,注册资金3439亿元;三资企业达32万家。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指出:1992年,中国经济出现了一个标志性的数字:非国有经济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第一次超过了50%。到90年代末,非国有经济的产值已占到工业总产值的74%。这表明,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擎天柱在90年代已逐步让位于非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萎缩、下岗大量出现的现实情况下,非国有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参见1999年第10期《经济与信息》)随着经济转轨进程的加快,非国有化的趋势也在加速。
 2)市场化。据统计,现有生产资料的价格90%以上是由市场决定的,生活资料的价格95%以上由市场决定。在国有企业的生产和其它经济活动中,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所占的比重已从改革前的95%以上降到5%以下;换句话说,今天的国有企业主要是面向市场进行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而不再象过去那样仅仅是完成国家计划的机器。至于在原有体制之外生长起来的非国有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应市场需要而生,并且是按照市场规则(当然,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运行的。90年代以来,市场化趋势更加显著。95%以上的产品价格先后放开,各种要素市场逐步开放,不仅商品市场发展很快,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劳动力市场等也都在蓬勃发展。根据经济学家的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经济的总体市场化程度大致在45%50%。预计在“九五”计划末(2000年)可达55%;“十五”计划末(2005年)可达65%70%,即完成转轨进入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2005年以后我国市场化进程必将加快;2010年以后,我国市场化程度可达80%以上,使转轨基本完成。2020年左右,可以跻身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参见顾海兵文章“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载1999813日《中国经济时报》第3版)
(3)国际化。197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只有206亿美元;1999年增加到36065亿美元,居世界第八位,其占GDP的比重达到近40(1978年不到10)。也就是说,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正在大幅度提高。1978年至1998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40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近300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500家企业当中,已有289家落户中国。1998年,中国的外汇储备余额已达到创纪录的1450亿美元(如加上香港特区则超过2000亿美元)。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来愈紧密,日益国际化。
(4)工业化。工业化是国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20年来,这方面的变化十分显著。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624.1亿元,其中农业产值为1018.4亿,工业产值为1607亿元。到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9552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为142987亿元,工业产值为391498亿元。在过去的20年中,农业产值增长了13倍,而工业产值却增加了23倍多。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不到18%,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却达到50%左右。1999年,全国的钢产量为12426万吨,原油16亿吨,原煤10.45亿吨,水泥573亿吨,发电量12393亿千瓦小时,均已位居世界前列。上述数字表明,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增速是相当快的。
20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个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两层结构转化为三层结构。改革以前,中国社会呈现典型的“国家——个人”两层结构,国家通过单位(工厂、公社、机关、学校等)制度直接统治个人。改革以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产生了一个新的民间社会,如民营企业、民间社团、各类中介组织、民办媒体、民办学校、城镇社区组织等。其结果是“国家——个人”两层结构转化为“国家——民间社会——个人”三层结构。这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控制能力相对减弱,个人选择的机会日益多元化,个体对行政机构及其衍生物的依赖性大为降低;同时形成了范围广阔的社会公共生活空间及个人生活空间,人的潜能与活力被大大激活。
(2)中产阶层的产生与成长。改革以前,只存在党政官僚特权阶层和工人、农民、城市平民等下层社会,没有中产阶层。改革以来,随着非国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民间财富的迅速积累,一个收入丰裕、生活富足、资产殷实的中产阶层正在形成。据保守的估计,全国个人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的人数远远超过100万,个人金融资产超过10万元的则达3000万人以上。如再加上其家属,就更多了。尽管他们目前在总的人口构成当中所占的比例还不算大,但由于他们掌握着大量财富,主导着市场的发展趋向,控制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并且在日益积极地参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因此,他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必将对社会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
(3)社会两极化。一方面,富有阶层、中产阶层的人数在逐步增加;另一方面,贫困化的人口仍为数巨大,城市下岗、失业人数还有较大增长。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到1999年末,全国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650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575万,两项合计已超过1000万人。这还不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的职工下岗人数、未经登记的失业人数、停工待业和停减发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漏统的人数;如果加上这几块,人数当会超过2000万。(另外一种说法是:1999年,全国有下岗职工1174万人,其中492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预计2000年下岗职工将达到1200万。《北京青年报》2000315日第2版)有人估计,1998年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口在1540万——1600万人之间,加上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减少1700万;两者合计3200——3300万人(胡鞍钢,1999)。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经济竞争加剧,下岗失业职工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全国农村尚有几千万贫困人口和上亿的过剩劳动力,他们的生活更为困苦,权益更没有保障。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人口要大大多于生活较为富裕的中产阶层的人数。
(4)城市化。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到1999年底,全国建制城市已达663个,市镇总人口为38892万,占全国总人口的30.89%。城市比1985年的324个增加了一倍多。当然,不应简单地把过去的地县改为市等同于城市化。但是近些年来,城市人口急骤增加,城市经济快速增长,城市生活方式迅速传播确是不争的事实。愈来愈多的人群受到城市的文化生活、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模式与社会心理的影响,由农村向城市迁移,使得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整个社会不断上升的城市向心趋势日益递进。
    
从文化方面看,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文化作为一个社会民族风貌的主要展现,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
(1)与正统意识形态疏离。“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革命年代制造的政治神话一一破灭,正统意识形态(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一党专制、个人崇拜、计划经济、一大二公等)逐步走向衰败,人们普遍发生信仰危机、信念危机、道德失范。随之而起的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以及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总之,无论是大众文化还是精英文化以及时兴的流行文化都表现出与正统意识形态疏离的趋向。
(2)“西化”思潮兴起。西方社会作为先行的现代化范式近些年来对中国的影响波及文化的各个层面。在思想文化包括哲学、宗教、艺术、文学、政治等方面,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基督教宗教哲学、权力哲学、实证主义、现代派、后现代派的各种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影响日益广泛。在工具文化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科学、管理科学以及广告文化、营销文化、服饰文化等方面,西方影响更是十分深入。在大众文化方面,如电影、电视剧、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社交礼仪,西方影响可谓无所不在。以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英国BBC、法国广播电台的中文广播为代表的西方传媒,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3)多元化。由于正统意识形态控制能力的减弱以及实行改革开放,经济的多元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了文化上的多元化。社会主义文化仍在据守自己日益紧缩的阵地;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两大思潮正在异军突起;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以及儒家思想信徒日众,呈现复兴之势;各种功法流派则多以准宗教的方式寻求扩展;各民族、各地区、各人群的亚文化,层出不穷,形式繁多。可以说,多元化是中国新时期文化的基本特征。
    
从政治方面看,突出的变化为:
(1)从极权主义到威权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极权主义”是指政权对社会生活一切领域(包括人们的思想深处)进行无所不在的控制的政治制度。而“威权主义”或一般意义上的“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指的是虽然不民主,但是只要不向政权公开挑战,它就不进行严格管制的政治制度。在威权政治的统治下,虽然还没有政治自由和新闻自由,但是开始有了一定的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比起极权主义时代,社会氛围还是要宽松了许多。原来人们不敢做不敢说甚至不敢想的一些事情(如承包土地、做买卖、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发家致富、继承财产、证券交易),在威权主义时代变得可以做可以说可以想了。社会生产力也因之得到启动,得到解放。当然,威权主义的政治制度仍然存在诸多的弊端和矛盾,我们将在本书第六章给予分析。
(2)技术官僚统治。在毛泽东时代,是清一色的老革命家统治的时代。在邓小平时代,是老革命家与行政官僚、技术官僚混合统治的时代。而到了江泽民时代,则是典型的技术官僚统治。从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到省市一级的主要负责人几乎是清一色理工科高等院校学历,同时具备多年的党政领导职务从政资历。这些人虽然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承袭性,但大多较为务实,较具功利主义色彩,较重视操作技术、策略、权谋、手腕,较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实际问题,较具有灵活性。正是由于技术官僚执掌政权,使得费边式的渐进改革道路成为可能,但也使转型期的中国政治显现出缺乏人文主义底蕴的局限。
(3)法制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在渐渐地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立法机关制订和颁布了上百部法律、上千部全国性法规、上万件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为国家的治理奠定了法治的基础。民众的法治意识得以不断增强,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已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共识;用法律维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已成为愈来愈多的人们的自觉选择,民告官的事例屡见不鲜;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现。执政党也开始强调“依法治国”,并在党章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当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距离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很遥远。

 综上所述,对转型时期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的主要特点的概要描述。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我是先谈经济,然后谈社会、文化,最后谈政治。这样的顺序绝不是随意的排列,而是依照社会发展的自身进程所作的排序。中国的改革进程始于经济领域;在它演进的过程中,逐步放射到社会、文化、政治领域;尤其是当改革使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之后,则政治改革必将不可避免地随之到来,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只有进行相应的政治改革,才能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制度化,以保证经济、社会、文化在良性轨道上持续进步。认识这一现象,对于理解政治改革的动因、条件、时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当然,也不能简单地理解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种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假如没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半期的一系列政治变化,中国的经济改革是难以启动的。所以,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其实是密不可分的,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注定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天的社会现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世纪交替、千年更迭的今日中国,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此伏彼起、激扬鼓荡,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地影响。要搞清当今中国问题的实质,自然应对现今正在流行的主要的社会政治思潮有一个大致的了解。1999年,广州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名字叫作《呼喊----当今中国的5种声音》,作者是人民日报记者凌志军、马立诚。所谓的5种声音,即主流的声音(邓小平理论)、教条主义的声音、民族主义的声音、封建主义的声音、民主的声音,其实就是5种社会思潮。此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普及性的学术丛书,题目叫作《保守主义》、《社群主义》、《法团主义》、《民族主义》、《自由主义》,作者分别是5位学者。丛书介绍的是流行于当今西方社会的几种思潮,在今日中国亦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我认为:对当今中国影响较大的社会政治思潮如下:

 一曰社会主义。
 据《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的解释: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发展社会生产力;变革、完善和发展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存在阶级斗争;劳动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等。官方过去一直把前三条作为社会主义的主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这三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营经济异军突起,生产资料私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有相当比重;计划经济已为市场经济所取代;按劳分配早已不再是惟一的分配方式。所以中共十五大不得不作了如下修正:“这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从世界范围来看,苏联和华约组织的解体,标志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消亡和二十世纪全球性的社会主义大试验遭受重创。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从此无影无踪,更不意味着“历史的终结”。只要世界上还存在不平等、不公正和两极分化的现象,社会主义就不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在国际上主要有两大分支:一是民主社会主义,直接来源于前苏联和东欧的持不同政见者的理论;后来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曾提出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目前在俄罗斯和部分东欧国家还有一定影响;二是社会民主主义,主要来源于第二国际,主张“和平长入”、“议会道路”、“阶级调和”和“社会改革”;这种观点在西欧和北欧长期处于主流地位,在欧盟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欧盟15国中有12国是奉行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民主党(包括社会党、工党等)执政、或社会民主党与其它政党联合执政。邓小平有一大发明,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然是“中国特色”,也就是说与其它种类的社会主义不同,自然不宜把它归类,可算作另一类景观。可以预料,即使中国实现了宪政民主,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也不会消声匿迹;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它仍会作为左派力量的旗帜继续发挥影响。

 二曰民族主义。
 徐迅在《民族主义》一书中说:“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1844年才出现于社会文本中,其基本含义是:对一个民族的忠诚和奉献,特别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的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P40)该书还认为:辛亥革命奠定了中国民族国家的基本政治框架,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构成了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结构,而抗日战争锻造了中华民族情结,民族主义情绪以此为寄托。孙中山早期所倡导的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是:用革命的手段推翻清朝政府,力求避免被帝国主义“共管”或“瓜分”的厄运,从而建立起独立的“民族的国家”。辛亥革命以后,中山先生又倡导“五族(汉、满、蒙、回、藏)共和”和各民族一律平等。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民族主义”的替代概念是“爱国主义”,特别是在出现“内忧”和“外患”的情况下。可以预言,只要有民族国家存在,民族主义就会成为取之不尽的政治资源。几年前,当有人出版《中国可以说不——冷战后时代的政治与情感抉择》(中国工商联合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时,主流社会不屑一顾。到199958日北约的导弹袭击了中国驻南联盟的大使馆以后,整个华人世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说“不”浪潮。香港“凤凰卫视”推出了名为“中国人今天说不”的特别报道;1999513日深圳世界之窗举行了“中国人今天说不”大型演唱会;1999517日出版的《北京青年》周刊封面印了一个靶心和“中国说不”四个鲜红的大字。所以,对民族主义在今日中国的影响不可低估,在一定条件下,民族主义完全可能成为政治意识形态的替代物。需要指出的是:民族主义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伤人,也可伤已。处理得当,可以转化成一股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促进国家的现代化;处理不当,或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或妄自菲薄,自轻自贱;最后必然自食其果。从近代历史看,民族主义往往成为被压迫国家和人民争取独立解放的动力源泉,代表着国际关系上的平等意识的觉醒。从人道主义角度看,它具有一定历史正义性。另一方面,民族主义又往往成为战争和杀戮的精神之源,诸如德国法西斯主义、日本军国主义等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民族主义,只不过是一种极端形态的民族主义。有关民族主义的问题,本书还将反复论及。

 三曰民主主义。
 中国的民主主义最早起源于西方政治思潮的输入与孙中山提出的民权主义。中山先生多次谈到他所主张的民权主义就是民主主义。1915年,陈独秀创办《新青年》及稍后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要把“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请到中国来,产生了深远影响。1979年的“民主墙”运动和1989年的“六四”民主运动均可看到它的巨大身影。近年来,民主主义的政治思潮正伴随着全球范围的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在中国蓬勃兴起。从理论和思想启蒙的层面看,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董郁玉、施滨海编的《政治中国》;刘军宁、王焱编辑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和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著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等一批书籍的出版。从实践层面看,乡村依法民主选举和罢免村长(村委会主任)与城镇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的情况正在逐步普及。已见诸报端的典型事例如浙江省瑞安市潘岱乡白莲村村民罢免村委主任(1999413日《光明日报》第3版、19994 17日《中国经济时报》第4版);河北省安平县大何乡报子营村村民罢免村官反成被告(19994 16日《南方周末》第1版);哈尔滨市松北镇集乐村村民投票罢免“村长”(1999430日《南方周末》第1版)。直选乡镇长的试验已经开始,如1998年年底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直选乡长;1999年初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直选镇长。人大监督政府也有一定进展,如九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审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有近三分之一的代表投了反对票和弃权票;广州市人大代表多次质询政府官员(2000421日《南方周末》第2版)。在国际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如1998年大陆民运人士公开申请筹组民主党。总之,在民生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以后,民主主义在中国一定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四曰平民主义。
 有人将它与“民粹主义”等同。实际上,民粹主义是一种极端形态的平民主义,它动辄强调“全体人民”、“全体群众”,在政治上强调普遍的群众参政、广泛的政治动员和反对国家权力。中国大陆近年来兴起的平民主义与这种民粹主义是不同的。它主要代表的是在改革中利益受到损失的弱势阶层。一些作家和学者纷纷著书立说为之呼吁:如梁晓声的《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秦晖的《天平集》等。尽管他们未必都认可平民主义,但是说他们的书中表达了社会弱势阶层的愿望和声音,应该是不错的。他们大都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和民粹主义持批判的态度,也不反对国家权力。但是他们都强烈地反对腐败、要求社会公正、要求保障公民的各种合法权利。在政治上,他们都赞成改革,支持民主;主张扩大参与,加强群众的监督。孙立平在《平民主义与中国改革》一文中写道“在目前的知识阶层中,对改革的一种相当矛盾的心理正在形成:一方面,从理智上说,他们仍然坚持中国只有改革才有出路,甚至以“瓜分国有资产”为特征的“非国有化”的道路可能也是最有可能的一条路子;另一方面,自己在改革中所付出的代价,对腐败现象的本能的反感,以及对腐败在社会层面所可能引起的负面反应的忧虑,又使他们不能不对改革形成某种保留的态度。......如果考虑到中国知识分子历史上就有的“为民请命”的传统,知识分子在取向上更趋向于平民主义,不是没有可能的。”(载1994年第5期《战略与管理》)孙立平的看法是有代表性的。问题是中国愈来愈走向多元化,知识分子也在发生分化,统一的知识分子取向已很难有存身之地,平民主义只会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但是在平民百姓中,平民主义无疑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五曰自由主义。
 朱学勤19981225日在发行量很大的《南方周末》上发表了题为“1998,自由主义的言说”的文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该文提出“1998年中国思想学术界最值得注意的景观之一,是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学理立场浮出水面。”在1998年以前,自由主义在中国基本上是一种贬义词;还很少有人自称为“自由主义者”。1998年以后,则到处都有人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并且公开传播自由主义。不久前发生的胡适热、顾准热、陈寅恪热,还有有关储安平的书的出版,都说明了这一点。自由主义者主张“自由的思想,独立的人格”,不少人甚至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中国现阶段的自由主义者都主张实行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在经济上,一般都赞成发展民营经济和保障私有财产权;在政治上,都赞成实行宪政民主、代议制、法治和保障人权。自由主义的影响目前主要限于思想界学术界和知识界,但是由于它代表着先进的价值和理念,所以传播的速度很快,比如保障私有财产和维护人权的观念就已相当深入人心。

 上述各种主义(当然不限于这五种主义)均有其存在的理由,也各自代表着一部分人的利益。从政治的意义上说,它们当中都包含着一定的合理成份,都属于政治资源。我认为应尽量吸收它们当中的合理成份,剔除其中不尽合理或者有害的部分,尽量整合各种社会政治资源(本书第十三章对开发政治资源的问题作了专门论述),以形成一种合力,推动中国的宪政民主大业。只要不是走极端的社会思潮,如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极左、极右等;凡是具有一定合理性与有益价值的社会思潮,都应宽容地予以吸纳、扬弃、整合,以尽可能地化解社会冲突,促进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

 最后,再来谈谈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路向问题,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我愿意介绍个人的看法,既是与大家交流,也是向各方请教!
 我认为,按其发展方式划分,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可能有下列几种路向:一、和平渐进的道路,即所谓的“台湾模式”;二、暴力革命的道路,即所谓的“罗马尼亚模式”;三、以和平发展为主、但不能避免暴力冲突的道路,即所谓的“苏联---俄罗斯模式”;四、国家分裂并导致战乱,即所谓的“南斯拉夫模式”;五、与上述四种模式都不太一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下面对这几种可能发生的前景作一简述:
 一、和平渐进道路。亦可称之为“台湾模式”(东南亚和东欧的大多数国家均可归入这种模式)。
 其特点是以和平渐进的方式实现社会转型。将之归结为“台湾模式”,可能会有不少人提出反对。19996月,我应邀在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发表讲演时,就有来自台湾的学者提出意见,认为对“台湾模式”应持审慎的态度,因为台湾的政治还在转变之中;且存在不少问题。我当即表示同意他的意见。我注意到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林毓生教授的观点:“台湾的民主的发展主要是形式上的意义,实质上非常单薄,十分空虚;其中,因为民族主义兴起导致的民粹主义,是造成民主发展流于形式和宪政紊乱的主因。”(见199991820《欧洲日报》第12版)
 但我仍认为提“台湾模式”对于中国大陆的社会转型是有重要借鉴意义的。中国大陆近一百多年的历史上充斥着打打杀杀的事件;主张暴力的政治激进主义不绝如缕;加之毛泽东大力宣扬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观点畅行其道;使得不少人至今仍崇尚暴力。其实和平渐进才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代价最小的途径;当然也是中国未来政治发展代价最小的途径。
 中国自由主义的鼻祖胡适先生曾于194894日发表了著名的《自由主义》一文。文中说道:“总结起来,自由主义的第一个意义是自由,第二个意义是民主,第三个意义是容忍——容忍反对党,第四个意义是和平的渐进的改革。”“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最后我要指出,现代自由主义,还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我很赞成胡适先生的意见。台湾与中国大陆历史同源、文化同根、语言相通、习俗相近,许多方面的条件相似;因此台湾人民能够选择和平渐进的发展道路,中国大陆为什么就不行呢?我觉得每一个有头脑的中国人都会这么想。
“台湾模式”最主要的经验就是政治领袖应该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的意愿,奉行“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适时地调整政治方针与治国方略,以推动历史进步。据说当年在台主政的蒋经国先生闻知民进党成立时,十分震怒,冷静下来以后,认识到这是时势使然,也就理智地接受了现实,并毅然解除了党禁和言禁。这一举措在今天看起来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件,在当时更是众说纷纭,国民党内部反对的人甚多。不过做了也就做了,不仅一举甩掉了历史包袱,重新塑造了执政党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奠定了蒋经国的历史地位。
“台湾模式”的另一经验就是笔者提出的“新三民”主张:即公民社会的充分发育,公民意识的启蒙培育,民主实践的训练积累。若没有这几条形成的时和势,仅仅寄希望于领导人的开明是靠不住的。所以“台湾经验”说到底就是朝野双方的结合。缺少哪一方面,社会发生变化的契机都不能成立。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走的就是和平渐进的道路,能否成功有赖于与之相关的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建立政治共识。这是二十一世纪对中华民族政治智识的考验。
 二、暴力革命的道路。亦可称为“罗马尼亚模式”。
 和平渐进的道路如果走不通,而各种社会矛盾又愈积愈深的话,就可能使中国大陆走上暴力革命的道路。中国人既有和平传统,也不乏暴力倾向。政治领导层如果拒绝进行必要的政治改革,而又不能有效地克服腐败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就不能排除罗马尼亚式的底层民众揭竿而起、造反起义的情况出现。这从部分民众中流传的“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缺,就缺陈胜、吴广”的话语就可以得到印证。从理论上说,根据人民主权的原则,人民有权选择他们喜欢的政体以及所走的道路,包括有权选择暴力革命的道路;特别是当他们别无选择的时候。但是笔者征诸我国近现代史,却得出这样的结论:暴力革命不仅代价巨大,而且会给民众造成极为惨痛地伤害,且在中国无助于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实乃下下之策也。罗马尼亚是一个只有两千多万人口的国家,且属于基督教文化圈,深受西方文明的影响,因此它可以通过暴力革命走上宪政民主之路。中国大陆的情况根本不同,远的不说,近百年来发生的暴力革命不知要比罗马尼亚多多少倍,然而不仅未能建立起宪政民主政体,而且使老百姓白白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这一教训太深刻!太沉重了!因此非到万不得已,决不可以再试。
    三、以和平发展为主,但不能避免暴力冲突的道路,即所谓的“苏联——俄罗斯模式”。争取走和平渐进的道路,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前途将是一马平川、从此可以高忱无忧。苏联——俄罗斯的发展道路就说明了这一点。俄罗斯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要比中国大陆高出许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未尝不希望和平发展,但是严酷的现实一次又一次地打碎了人们的善良愿望(从“八.一九政变”到“炮打白宫”到“车臣事件”)。中国的社会问题一点不比俄罗斯少,中国的腐败现象也不比俄罗斯少,所以要完全避免暴力冲突恐怕很难做到。现实的主要问题是:失业和下岗的职工愈来愈多,流民也日益增多,社会向两极(贫和富)分化的速度超过了中产阶层化的速度,而政府的权威却在不断地流失(主要是因为普遍的制度化腐败)。这样下去确实十分危险!正因如此,中国未来走和平发展为主,但夹杂着暴力冲突的道路的可能性在增大,至于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的规模和造成的破坏程度,是难以预测的。
    四、国家分裂并导致内乱,即所谓的“南斯拉夫模式”。南斯拉夫在铁托统治时期,实行铁腕统治,并辅之以政治经济改革和民族自治政策,所以国家统一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问题。铁托之后,南斯拉夫联邦四分五裂,1999年还爆发了引起世界性冲突的“科索沃战争”,余波至今未散。中国的情况与南斯拉夫既有不同,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不同之处如在国家结构上,南斯拉夫实行的是联邦制,而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制。南斯拉夫联邦是由若干个历史上曾经相互独立的民族国家主体组成的,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也不太一样。相似之处是,中国与南斯拉夫都是多民族国家,都经历过政治强人的统治时期。中国虽已通过谈判和平收回了香港和澳门,但仍存在国家分裂的问题:其一是台湾问题。台湾岛内主张独立或维持现状(不统不独)的人不在少数,海峡两岸的关系一直绷得很紧,战争几度擦肩而过,对于怎样实现国家统一,两岸还远未达成共识。其二是民族问题。主要有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内蒙古问题,上述三个区域中的藏族人、维吾尔族人、蒙古族人都有一部分要求独立,且近些年来暴力冲突一直未断。其三是地区差距问题。由于中国是一个巨大型国家,所以也存在东西南北的问题,即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南部地区与北部地区存在着显著差异。总的来说,东部和南部要发达一些,东南沿海地区要富庶一些,西部和北部比较落后。近些年,在“马太效应”(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作用下,地区差距呈现扩大之势。富裕地区一直要求扩大自主权(实际是自治权),贫困地区则要求中央政府多给予各种优惠(中央政府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决定搞西部大开发)。在和平时期可能问题不大,一旦发生战乱就可能产生连锁反应。上述三个历史与现实的重大国情问题若不能得以有效解决,战乱与分裂的前景就难以排除。
 五、沿续政经分离的路线,政治上继续坚持一党专政、经济上继续推行改革开放。即所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亦即中国式的威权政治模式。
 已故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学教授邹谠去世前在给友人的信中提出,应该探索一个人所皆知的问题:为什么苏联的改革导致苏联的解体,俄罗斯的改革引起经济崩溃、政治冲突。对比之下,中国二十年的经济改革却取得了很大成就,经济制度的渐进转型,社会的变迁,在二三十年内取得欧洲数百年演变的结果。他的看法是,由于中国革命与俄国革命的过程完全不同,因此中国在持久革命后重建的国家,与苏联一举而成的革命成功后所重建的国家完全不同。俄国革命是沙皇政权战败崩溃,二月革命后政府无能,农民自发革命行动领先,军队解体,俄国布尔什维克政党迎合革命潮流,数月之间一举夺得政权。而中共建国应从三湾改编算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弹丸之根据地到全国的胜利,以党建军建政府。成立根据地的割据政权,这个“国中之国”经历了国内国际形势的巨大变化,内战外患,波涛起伏,死里逃生。因此在革命时期已逐渐形成的党国(Partystate)与苏联革命后方开始建成的党国,有迥然不同的特征,使中国能顺利从计划经济转变到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或多种所有制混合的经济制度。中国革命运动虽曾一度“以俄为师”,但两国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邹谠的分析正确与否我们暂且不论,但他提出了一个观察中国问题的独特视角。我国一直以来所走的发展道路与苏联、东欧国家及日本、欧美国家都不太一样,和其它国家(如同处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韩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越南)的情况以及面对的问题也有很大不同。不下一番功夫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是很难把中国的问题搞清楚的。这也正是为什么许多中国问题专家在对中国的未来发展作出预测的时候总是大跌眼镜的原因所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政经分离的路线会沿续多久?朝着什么方向演进?中共的一党专政与市场经济怎样长期共处?中国的新威权政治将会以怎样的形式继续存在?政治改革将滞后到何时、何种程度?各种政治力量的分化组合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中国的宪政民主道路会有怎样的“路径依赖”?都需要冷静地观察与深入地调查研究。

 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每个人的看法都会有所不同,毕竟我们已经进入多元化的时代。我们应该学会宽容和理解别人的意见。但是,我想大多数中国人都会赞成第一条道路,即以和平渐进的方式实现社会转型和制度变革。第二条道路“暴力革命”,社会代价极大,对谁都没有好处,应该全力避免。第三条道路“和平与暴力交织”,也不是一种好的前途。第四条道路“国家分裂和内乱”,绝对是一种很糟糕的局面,当然是不可取的。第五条道路“维持现状”,可能符合某些人的利益和愿望,但不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共第三代领导“核心”不是提出了“三个代表”说吗?那就应该尽快实施人民所热切希望的政治改革啊!),更不符合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从长远的眼光看,注定是行不通的。
 上述几条发展道路,孰优孰劣,只要不是心存偏见的人,相信是不难分辨的。俗话说“事在人为”,只要我们中国人发挥出自己的智慧与才能,顺应世界潮流,趋利避害,共同推进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就可以争取到光明的前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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