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卷首语】
三个“中国” 杨建利
【宪章签名】
《零八宪章》第二十批签名人正式名单(505人)
【零八宪章】 文 本
【特别关注】 高智晟 谭作人
刘晓波
高智晟其人其事
谭家有女初长成 艾晓明
从对刘晓波终审中得出的结论 鲍 彤
【宪章论坛】
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 刘贤斌
中共当局对《零八宪章》运动的网络战 秦宫非
《零八宪章》运动必将让我们走出政治寒冬 雷火丰
促成宪政均衡的维权运动 陈永苗
从刘晓波“我没有敌人”这句话谈起 胡
平
与曹长青商榷:《零八宪章》是“谏言”吗? 李元龙
【宪章时评】
网络自由:极权政治与公民权利争战的新焦点 许允仁
2009 寒流与中国转型前景 张博树
江平教授评刘晓波案件:纯粹是一个言论治罪 齐思仁
审判者必将受到历史的正义的审判 姚监复
未来十年宿命:是革命,还是平稳转型? 吴高兴
【宪章访谈录】
谭案起诉书有失国格——张思之大律师访谈录
【经典文献】
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卷首语】
三个“中国”
杨建利
(本文是杨建利先生将于2010年3月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上的发言稿。杨建利先生认为,在六四镇压和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统治者祭出了一体、两翼、双爪的延续专制统治的治国之策,权力基层则趁势而上,形成了利益驱动之下的普遍腐败,导致中国社会以经济利益为界被撕裂为权势者与“屁民”两个越来越趋向于对立的阶层,在这一撕裂状态之下,社会贫富高度分化、公开歧视弱者、阶层间成员身份流动不畅、缺少共同公共政治话语、阶层间情感撕裂。这一社会高度分裂与对立的现实甚至可以用“两个中国”来形容,但“两个中国”间的这一暂时的脆弱平衡越来越面临解体的高度风险。《零八宪章》作为跨越社会阶层的呼吁,为各阶层间的对话与沟通提供了平台,也构成了各阶层利益协商模式的理念雏形。同时,杨建利先生认为,持续进行中的《零八宪章》的实名签署,会将民众抗议转化成持续的要求整体变革的民主运动,具有准组织化的潜在功能,它将呼唤出一批民间领袖,以现实的凝聚力量推动中国社会的理性变革,孕育出我们期待中的第三个中国——民主中国。)
去年,奥巴马访问中国前夕,记者询问我对其此行的看法,我反问“奥巴马要访问哪个中国?”记者被我搞得一头雾水。同样,每次就所谓中国崛起的题目接受记者访问或参与类似题目的讨论时,我也常常反问:“哪一个中国?”当然,我不是在“中国大陆”和“台湾”这个区分之下而发此问,我当然知道人们谈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为何我还要这样发问呢?这正是本文所要描述的中国社会的现实:当今的地理概念之中国,实际上已断裂为政治意义上的两个“中国”。
我们不会忘记,以“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为主要诉求的八九民运,把建立一个公正、自由中国的希望,寄托在铲除腐败的专制政治、建立民主制度之上。这场民众广泛参与和支持的民主运动把国内各阶层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民主化进程的关注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共当局虽然血腥镇压了这场民主运动,但它也开始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他们不得不以新的统治手法来维护他们“压倒一切”的稳定。
处在统治合法性危机之中的中共政权,总结了世界历史上左、右专制统治的经验及其失败的教训,专注于从人性中腐恶的一面挖掘政治资源。在暴力威胁与谎言欺骗的一贯传统策略之上,以邓小平南巡为标志,中共政权正式祭出了一体(不惜一切代价的经济增长以维持统治合法性)、两翼(腐化拢上和黑警治下)和双爪(消灭、控制民间领袖和封锁公共言论空间)的延续专制统治的治国方略。
“六四”屠杀在中国民众中造成对于政治的普遍的恐惧和厌恶,而其产生的政治危机也使中共官员感到恐慌。随后,苏联和东欧的巨变使得中共官员的心中很难不存忌惮,“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问不免在脑海里盘旋。在这里,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有两层含义,其一,中国共产党的江山还能维系多久?它的前途是什么?其二,共产主义的红旗和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改革的关系是什么?对官员来说,怎样做才不会犯政治错误丢掉乌纱帽?
邓小平南巡后,中共各级官僚迅速明白了三个道理:第一、 共产党的江山和传统共产主义理想已经毫无关系,第二、“发展是硬道理”,不断的经济增长是维系统治合法性的救命稻草,
第三,不义的政权需要依靠不义的官员来维护,为了坚持一党专制,权力认可了权力阶层的腐败。
在这三条认识下,官员们渐渐形成一致的利益驱动,于是,权力赤裸裸地全面进入市场,官员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增长GDP、权力寻租、讨好上级和腐败享乐上了。对他们来说,这是现实政治之下的最好选择,他们不仅得到无穷的经济利益,而且政治上可以完全不思进取,不犯错误。于是,号称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变成了暴发权贵资本家,或者资本家(包括外国商人)的代理人或靠山。于是,在中国做官地地道道地成为世界上最“稳赚不赔”的职业。而这一切成为可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六四”屠杀和随之而来的红色恐怖强化专制手段,把民众监督和限制官僚行为的空间压缩掉了。而且,假如说在这之前许多官员还怀有某种程度的政治改革的理想,甚至同情和支持了八九民运,到这个时候,政治改革的理想已经被普遍抛到脑后,甚至被视作他们的梦魇。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权力全面配合资本运作,低人权标准的竞争优势、肆意破坏的环境,没有集体谈判能力的工人,大量的低廉农民工,为投机资本提供了绝佳的投资环境。于是,“钱”迅速向“权”靠拢,官商削尖脑袋寻求权力靠山,争占各个商业领域的优先机会,并在非公平恶性竞争中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可以说,大部分在中国经商的形成规模的商人,无论跨国的、全国性的、地方性的,甚至乡镇范围内的,都和政府某部门、某官僚有着这样那样的袒护其利益的不正当关系。由于现实环境的变化,拥有“中国公司”全部原始股的中国共产党适时向资本家开放股权。中共十六大正式向世人宣誓,接纳资本家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一来,资本也在最大程度上成为现行体制的拥护者,权力和资本的联姻是中国近二十年来久演不衰的大戏。这个联姻关系也延伸到了港澳台,也伸展到了国际社会。
假如说“中国公司”对国内外资本家是开放股权的话,那么它对部分知识精英就是主动让股了。究其根本维持高速度经济增长的硬道理的目标是“政治稳定”。为了他们所需要的“稳定”,他们就用利益馅饼,尽力抓住操作社会机器运转的重要部位的人。除了党、政、军、各级权力在握的官僚和与他们联姻的资本家外,这些人还包括:与政府分享话语权的学校、研究机构,新闻出版机构,文学、艺术、体育团体的“知识分子”。在收买策略之下,中共当局拿纳税人的钱向他们进行利益输送,国家的工资、待遇、医疗保健、社保福利、住房等政策、法规越来越向他们倾斜,以换取他们对现行政治秩序的认同,他们由此获得的实际经济收入与普通工人、农民、一般工商业者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差距之大世界上少有,这就是中共当局的“花钱买稳定”政策的一部分。二十多年来,中共当局的收买政策是奏效的,而这一收买政策的成功是以“六四”大屠杀以及随后的全国大捕杀大整肃为背景的。政治的残酷性本来就在知识分子心理上造成了普遍的威慑。随着时间的推移,恐惧就转化成玩世不恭、对是非问题不敏感、漠不关心、佯装超然潇洒聪明有智慧不激进的犬儒主义,再加上入股“中国公司”的巨大的利益诱惑和“主人”感,使得许多具有一定话语力量、曾被认为是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从1992年以前与中共政权的对立情绪中融化出来,完成了从“政治人”向“经济人”的蜕变。在变成“中国公司”的持股人之后,他们自觉地接受大老板规定的政治游戏——这正是他们入股的前提条件。虽然他们对权力和资本的联姻也有诸多不满,也时常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但是重大利益的趋同性使他们中的主流成为现有政治秩序的拥护者。他们惯用非共产党的正统语言,而实质上发出维护专制政权的“国情”论、“生存权”论,“稳定”论,“盛世”论,“爱国”论,“崛起”论的有效声音,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着共产党骗人的历史和现实谎言,构成了哈维尔所说的“权力的可鄙基础”。
概言之,在当今中国,权力、资本和知识以腐化为粘合剂形成了维护现有政治秩序的结盟,建成并经营着令世人眼花缭乱的繁荣强大的“中国公司”。由于中国在地理和人口上的巨大规模,这一“中国公司”持股人以其强劲的财富增长速度以及令人震惊的购买能力,在许多观察家眼里,就展现出了一党专制体制下的经济发展奇迹,由于这一持股人阶层很自然地占据几乎所有话语资源,在一些观察家眼里,这就是整个的中国。他们忽略了相对而言不容易被关注的另外一个中国的存在,那就是为“中国公司”打工、被“中国公司”剥削而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广大的中国民众。
我们必须看到,今天的中国,一边是垄断一切的“权贵中国”,一边是被剥夺的“屁民中国”!
从对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能力来讲,任何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的阶层,为什么我偏偏要把中国分成两个“中国”?我是否危言耸听,过分地高估了权贵与屁民阶层之间的割裂与对立?事实上,我所使用的“屁民中国”这一概念本身就可以作为我的论据。在中国的主流媒体和官方文件中,你找不到“屁民”
这个词,但在互联网空间内,它被广泛使用。最初,一个深圳的中共高级干部酒后猥亵幼女,遭到众人指责后,他怒骂:“你们算个屁啊!”他没有想到这句话成为震动中国的一骂,从那时起,无数网民将自己戏称为“屁民”,凸显出普通民众对于自己权利丧失状况的无奈和不满。可以说,屁民一语,道尽权力的傲慢与民权的沦丧。
权贵中国与屁民中国的割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中国占据了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社会文化资源(文教、知识、娱乐、话语甚至道德话语)的阶层利益趋于一致,结成“中国公司”,维护现行政治秩序,所谓赢家通吃。这与民主国家截然不同,与右翼专制国家(例如威权时代的台湾)也是不同的。
社会各个阶层的游戏规则均由权贵集团确定,任何游戏的胜负也由权贵集团裁判,那么,涉及两个“中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其结果便毫无悬念。在短短二十年内,中国飞速完成了世所罕见的贫富分化。权贵中国依靠对屁民中国的剥夺维持令世界称羡的“繁荣”。有资料表明,目前中国0.4%的家庭(150万)占有全社会 70%的财富。按照物质享受的任何指标,权贵中国在世界上都可以排到第一位,但是“屁民中国”却难以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最近,独立学者刘植荣用翔实的资料比较了全世界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状况,得出结论:中国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准的15%,全球排名159位,最低工资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同样为159位,低于32个非洲国家。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中国税收痛苦指数(税收负担减去得到的福利)几年来却排在世界第2、3位。这里还没有提及权贵集团对底层民众的各种收费、非法土地侵占、非法暴利拆迁等。迄今为止,中国拒绝建立涵盖全社会的基本社会保障,而各级官员一旦进入权力阶层,只要不在权争中失败,到死都享受各种特权。
屁民中国的国民在中国是二等、三等公民,无法享受正常的国民待遇,也无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对
“屁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歧视是公开制度化的。比如户口带来的歧视造成了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子女无法得到正常的义务教育,造成了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社会保障机会不平等。选举法明文规定农民的选举权是城市人口选举权的四分之一,这已经是公开的歧视,但更严重的是,现实生活中,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屁民”,根本就无权决定与自己有关的公共事务。在遭受官权侵害时,由于专制造成的司法腐败,权益受损的“屁民”也没有正常渠道申诉。更有甚者,2005年,北京人大常委的一位教授委员公然提案外地人进京需要“签证”(准入制度),将权贵阶层对“屁民”的歧视心理暴露无遗。
权贵集团对权力、资本、知识(话语权)的垄断性以及权贵中国的封闭性使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几乎停滞,“屁民”变成“权贵中国”成员的渠道基本阻塞,中共建国以来,底层民众一度可以通过当兵或上大学的渠道实现朝向高阶层的流动,但是,目前的“权贵中国”阶层越来越依赖血缘关系保持其阶层的稳定性,除了血缘之外,买官也是官场的普遍现象,但这只是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间的身份转化,一个“屁民中国”的成员,很难仅仅通过个人才能和勤奋而实现这种阶层间的流动。
权贵中国和屁民中国几乎不再有任何共同的公共政治语言。权贵中国继续使用僵化的官方政治语言显示其无意改变既有的政治秩序,而对这种僵化语言的使用频率只表明一个人对于现存政治秩序的认可程度。在这种僵化语言的背后,则是依据潜规则的利益交换。由于这种官方语言沦为彻底的假大空,远离民众生活,“屁民”几乎不可能借助这套语言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只能在权力的空隙中试图寻找另一种话语。由于“权贵中国”垄断了本应作为公共政治语言主要组成部分的传统媒体,“屁民中国”便只能靠网络空间来传递他们的声音。近年来,许多最终被官方部分接受的维权事件,如孙志刚案、周老虎案、邓玉娇案,都是民间通过网络推动到炽热状态后,权力不得不作出妥协,而这些事件在最终的维权结果出现之前,几乎不会见诸于官方媒体,而官方的许多“权威信息”和所谓的“辟谣”,往往也无法获得民众的认可。在官方媒体之外,“屁民中国”通过网络创造出了一系列鲜活而具有冲击力的概念,如:“做人不能太CCTV”、草泥马,TG(意即“土共”)、官方的政治概念“和谐”被民间以谐音“河蟹”嘲讽,爱在镜头前落泪以展现关注民生的总理温家宝被网民戏称为“影帝”,“三个代表”、共产党员的
“先进性”等官方词汇,也无一不受到民间的公然嘲弄,但民间使用的网络概念不会出现在权贵中国的媒体上。两套不同话语的存在,清晰地展现了两个中国的现实,这种民间话语与权力话语严重分离的现象在民国家和左翼专制国家都不会出现。
权贵中国和屁民中国几乎没有共同的政治生活,这显然来自于权贵中国对权力的垄断性和封闭性,非权贵中国国民参政议政的渠道完全被阻塞。虽然官方试图用爱国主义的语言和活动创造两个“中国”的感情联盟,但是像奥运会、国庆(哪个国?)以及未来的世博会只能算作权贵中国的盛世大party,在这样的活动中中共当局总是表现出对另一个“中国”国民的不信任,用军事戒严的办法将他们排处在外。“权贵中国”与“屁民中国”的政治分裂,已经严重到: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除了在电视上,要想见到一个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都十分困难。“屁民”逐渐发现,官方所期待的“爱国”,是爱“权贵中国”,和他们的被剥夺了宪法权利的“中国”几乎没有关系。
情感撕裂。在 “权贵中国”漠视“屁民中国”的同时,屁民中国越来越表现出对“权贵中国”的极度不信任,所谓仇富、仇官心理,就是这种情感分裂的表现。近年来,中国官方媒体也承认了一个词汇——无直接利害冲突,它是指,在一些突发事件中,出现官权对普通民众的严重侵害,很多与侵害本身毫不相关的民众也会参与到冲突事件中去,事实上,这一概念带有羞羞答答的中国特色,说得更直白一些:与权贵阶层的稳定压倒一切相对应,许多无权“屁民”是唯恐天下不乱——乱专制之政,乱腐败之权。
虽然借助收买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权贵中国”构筑了对民间不满和冲击的缓冲带,形成抵御民主化的防线,但是这道防线不总是可靠的,中国“屁民”的反抗强度越来越大,目前,100人以上参与的抗议活动每年已经超过10万起,平均每五分钟一起。对此,中共当局的消解乏术采取的主要手段就是警察控制,防止抗议活动形成跨地区联合的趋势。目前,每一个省、市(地区)乃至县政府,都在北京都设立办事处,派遣警察截阻监禁本地上访民众,并在北京和地方设置大量黑监狱。几年来,中国的警力不断扩充、装备不断精良、警察待遇不断提高,据专家估计包括在册的正式武警和各类警察加上有警察职能的辅助警察,中国的警力已经至少高达550万至600万。近年来地方政府黑社会化,政府雇佣黑社会介入对民众的盘剥和镇压。暴力拆迁事件中,黑社会与政府公然沆瀣一气,最近的北京朝阳艺术村拆迁事件中,包括来自日本的艺术家在内,许多人被黑社会殴打致重伤,警察不闻不问,导致了艺术家愤怒之下的长安街游行。来自中国地方政府网站的消息称:内蒙古开鲁县的一个县长助理最近在接受官方的新华社采访时透漏,仅有40万人的开鲁县就有12,000线人在帮助警察维稳。分析人士称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或西藏与新疆这样的民族地区密探数量更多。从以开鲁县的密探人数推算,全国至少有3900万密探加入维稳,再加上550-600万警察,屁民中国完全网罩这个庞大的黑警控制之下。而这还没有把制造“六四”屠杀的装备精良中国军队人数计算在内。
在这种控制之下,两个中国形成一种脆弱的平衡关系。权贵中国无法脱离屁民中国而存在,因为它依靠对屁民中国的盘剥再盘剥而“繁荣”(比如,官商一体暴力征收土地、低价拆迁民居,然后建造房屋以民众难以承受的价格出售),而屁民中国的任何个体如果不能逃离中国的话就不得不接受这种盘剥才能生存下去,因为权贵中国占尽了几乎全部资源,使屁民个体不得不暂时接受这一政治现实下的经济秩序。这是它们之间唯一的实质性关系,而在这个关系中出现任何麻烦,中共当局就用警察和黑社会搞掂。这就是中共当局的黑警治下的策略。
我必须再次强调,我使用两个“中国”的说法是为了说明中国的结构性现实:权贵集团和一般民众的严重割裂性。对部分社会个体而言,两个“中国”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也不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对这种身份分裂都有清楚的自我认识。另外,单纯的利益分析是不够的。比如,某些维权律师和其他民间抗争领袖本来可以享受
“权贵中国”国民的待遇,但是他们跨越权力收买所划定的“国”界,试图打破这个类似于殖民与被殖民的国界,建造一个合理的符合普世价值的公共政治生活。另外一方面,一些极端状态下的屁民生存状况和抗争,也会对“权贵中国”的部分成员形成压力,激发其同情心和恐惧感,促使形成一些社会微调,比如孙志刚之死导致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许多农民因无力缴纳三提五统而自杀,导致农业税的废除,最新的一个实例是,各地以政府为主导的暴力拆迁导致许多“屁民”自焚抗议(如果做一全面调查,这将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导致主流媒体介入讨论(短期内,我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没有信心)。
但是基于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两个中国间可能的共识,是中国政府所担心的,因为权贵阶层的财富增长不是源于其创造财富的能力,而是源于其对屁民的掠夺,这也是中国二十年来经济增长的真实模式。因此,“两个中国”部分成员(民间领袖们)之间的合作的可能与“中国公司”股东们的利益是相违背的,它会使专制政府失去最后的统治基础,于是,中共政权对试图进行这一尝试的人实施控制和打压:有些人被投进监狱,有些人被放逐海外限制回国,有些人则被警察或黑社会人员全面跟踪而被限制行动,可以说,消灭、控制民间领袖是中共维持专制政权抵御民主化策略的一部分,比如上海著名律师郑恩宠,因为替被强拆的市民维权,坐牢三年,出狱后,长期被软禁,随时被传唤,再比如,著名维权者陈光诚与北京律师一起调查山东临沂计生暴力被判入狱,妻子袁伟静平常一般有14个左右政府雇佣的流氓全时间全方位跟踪,敏感时期多至20几人。
中共当局对屁民中国的另一个控制策略就是对公共言论空间的封锁,互联网首当其冲。任何公共言论空间都是突破两个“中国”的界限、构建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进而建立合理的符合普世价值的公共生活的平台,也就是瓦解权贵中国的平台,中共政权深谙其中奥妙,所以它不惜损坏国际形象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的控制。
这就是我用两个中国的框架进行概括的中共政权维持专制统治抵御民主化的策略,概括来讲,就是基于传统专制政权暴力、暴力威胁和谎言欺骗的千古不变方针之上加上一体两翼双爪的策略,一体是:不惜一切代价的经济增长以维持统治合法性,两翼是:腐化拢上和黑警治下,双爪是:消灭、控制民间领袖和封锁公共言论空间。
这是中共对内的策略,对外的策略说起来也非常简单,就是一方面向外充分展现权贵中国的繁荣富强使世人相信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进步,另一方面,用腐化拢上的策略对待西方的政界、学界和商界,还有体育界,邀请他们入股“中国公司”,以化解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中共当局比谁都更懂得“腐化”的妙用,比谁都更善于调动人性中腐恶的部分为自己服务。效果良好,屡用不爽,其中的故事在此没有篇幅讲述。简言之,中共政权是利用人性中普遍存在的腐化欲望来抵御普世价值,不从这一点入手是无法厘清近年来中共的对外政策及其外交关系的。我使用两个“中国”说法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提醒国际社会关注了解中国的真正现实,不要忘了另外那个被剥夺的屁民中国。
但是,仅仅看到“两个中国”严重分裂的事实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站在未来的更高位置审视一个尚未出现、但并非无迹可循的“民主中国”,这就是为什么本文题目是“三个中国”的原因。
虽然中共一体两翼双爪的策略似乎把中国割裂成两个“中国”而形成了有些专家所说的刚性稳定结构,但是没有一个腐败社会的稳定结构是刚性的,假如有,那只可能意味着整个社会正在累积着危机孕育着契机。
两个“中国”的脆弱稳定结构注定是要瓦解的。首先,在观念的领域里,民主力量已经占了上风,即使“中国公司”的大小持股者,他们心里也非常明白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国迟早要往那个方向走,只是目前利益的捆绑上使他们不能把这种认识作公开的表达,更不会主动变成促进民主变革的具体行动。然而民主力量在观念领域里占上风的事实奠定了这个稳定结构将垮时很多人的直接取向,因为价值的判断在人心中早已完成。这是一个观念价值的基础,是几十年来国内外民主力量奋斗的结果。
其次,虽然相对屁民中国,权贵中国似乎有着基本一致的利益,但是它是多元利益被政权收买而形成的,从开始就蕴含着冲突。中共党内权力之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随着接班系列的权威递减化,内部斗争迟早要公开化。
同时,屁民阶层勇敢而智慧的抗争已成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权贵阶层漠视屁民的生存状况,但是,“屁民“的个体抗争如果无效,在现代通讯条件下,他们会本能地走向联合,关注时事的网民群体,则成为配合这些抗争的无法被收买的“信息精英”,他们共同形成了民间力量的成长,一般而言,民间力量的成长与规模性抗争必然会促进权贵阶层内部斗争的公开化,当民间力量的抗争程度达到一个临界点后,党内斗争的各方将不得不正视民间力量,并寻求和借助他们的支持,权贵中国会随之分化,社会多元化的利益趁机进入以往被中共政权垄断的政治领域。中共当局一直承担着权贵中国运作的巨大成本以及试图扩大收买面的巨大压力,而目前其采取的一体两翼双爪策略中的一体并不是永远有把握的,一旦经济增长出现问题(房地产业的迅速泡沫化显示了这种危险),权贵中国中的危机就会全面爆发出来,屁民中国的反抗也会全面爆发出来。
而即使一段时间内中国经济保持平稳,两个“中国”的结构同样面临瓦解的危险。屁民中国的民众是向这个方向上推动的主要力量。屁民中国力量的成长靠民众的组织化和运动的持续化,农会、工会、各种宗教组织、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建立都是屁民中国力量的增长。尽管中共当局实施严格的舆论控制,但是互联网的存在还是极大地方便了民众的觉醒和联络,在网络世界的公共话语体系中,中共的道义资源在迅速流失,民众则以其智慧不断寻找聚合的机会,《零八宪章》发布之后,尽管中共极力封杀,但在屁民阶层还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支持,《零八宪章》签名者来自社会各阶层,具有潜在的整合各阶层利益表达的小议会功能,它的符号作用,以及一个个实名签署者的存在,可能会将民众抗议转化成持续的要求整体变革的民主运动,具有准组织化的功能,它将呼唤出一批民间领袖,而这一崭新的运动方兴未艾。
大量的民间抗争事件表明:在政治抗争方向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屁民中国力量的成长将会持续地增加对中共当局的压力,压力越大越会促使“中国公司”持股人的分化分离。他们分化分离的原因有两个,其一,由于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屁民中国的力量的成长将代表着未来中国的降临,当然更预示着权贵中国的瓦解,权贵者个人适时从中分解出来可以和未来结盟,这是出于利益的计算;其二,并不是每一个“中国公司”的持股人都是十恶不赦一味把恶进行到底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需要在利益和良心之间寻找平衡点,在善或恶的压力之下,老的平衡点就会打破,他们都会寻找新的平衡点,新的平衡点很可能就是与旧秩序的决裂。前不久谷歌的行动就说明了这一点。在屁民中国力量成长的压力下分化出来的人将自然加入了未来民主中国的共识中,民主中国就会在这种共识的行动下产生。
未来民主中国的共识从哪里产生呢?我们要在两个割裂的“中国”中构建可以进行公开平等有效真实交流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逐渐形成合理的符合普世价值的公共政治生活的共识,这是《零八宪章》的一个重要的贡献。这样的公共政治话语体系和公共政治生活会借助作为高科技产物的互联网实现,逐渐扩大,逐渐产生改变中国的力量。因此,国际社会就网络自由对中共当局施加的压力无疑是对中国民主化的直接推动。
我要强调的是:无论中共政权采取什么样的策略维持两个“中国”结构的稳定性,它无法改变一个事实:专制统治之下,中国普通民众难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迄今为止,中国尚不打算建立基本社会保障机制,在权贵阶层不负责任的盘剥之下,住房、教育、医疗成了压在“屁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治安环境恶化,社会公正机制丧失。深入考察中国社会现状,我们会发现一个越来越清楚的事实,一方面社会经济呈现繁荣,另一方面,屁民的民生压力却在增加,普通民众对于生活失去了希望和梦想(这也是中国政府一边炫耀财富,一边越来越不手软地重判异议人士的真正原因,繁荣是极其脆弱的)。而权贵阶层虽然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最大利益,但同样没有安全感,在前几年的官员裸体做官(指家属移民海外)之后,自去年来,商人群体的移民潮明显上升,这表明,在屁民的仇视之中,权贵中国感受到潜在的威胁,另外,由于已经形成官员任期制,在权贵阶层的稳定背后,无法避免权力斗争的残酷较量,由于几乎无官不贪,无商不贿,权贵中国成员一旦在权力斗争中失势,就会毫无例外地沦为被官方抛弃,被民间唾弃的“腐败分子”、“黑社会”,一夜之间沦为“屁民”,法律权力得不到任何保障,这样的权贵中国,只是一个醉生梦死的中国,无法获得正常的安全感和尊严感。中国需要有秩序的变革,需要制度化的权利保障,这一点,是权贵中国和屁民中国共同需要的,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迈向我所说的第三个中国——全体社会成员享有自由、人权、法治的民主中国。
完稿于2010年2月24日。
(盛雪、杨宽兴对本文初稿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修改意见,作者向他们二位表示特别的感谢。作者也和数名不便公开姓名的朋友就本文进行了很有价值的讨论,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源于:《议报》)
【宪章签名】
《零八宪章》第二十批签名人正式名单(505人)
零八宪章签名整理小组说明:从圣诞前对刘晓波先生的一审,到春节前的二审定案乃至最近对黄琪、谭作人等维权人士的一系列审判,再一次向世人展示官方所谓的法治社会究竟有多少真实的内涵。这些违背法治精神、宪政理念、正义原则的倒行逆施,一方面让我们义愤,另一方面也再次证明“零八宪章”提出的诉求的必要性,让我们坚定在中国推动落实这些诉求的决心:所有有良知、正义感的国人岂能容忍我们的祖国长久这样下去吗?答案显然已经在一个又一个非法无耻的判决前昭然:绝对不能!
自上批联署名单公布后,继续有很多签名寄达信箱和辗转传来。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出的是,香港许多朋友在自发签名,据讲有相当多的签名分散在各处,只是总数还没有传达汇总到我们这里。这里公布的只是我们收集整理的,到此批为止,已有超过一万一千两百人签署了零八宪章。本批还有一批来自在印度的藏族大学生的集体签名,我们对他们的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签名有效信箱依然是
xianzhang2008xianzhang@inbox.com,
xianzhang2008@aol.com 希望朋友们传播。如信箱有变,我们会及时通报,朋友们可登入“零八宪章信息网站” 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查询有关信息。对希望参与讨论,以期将“零八宪章”更臻完善的朋友,也欢迎注册登入“零八宪章论坛” http://taolun.info。
春节前日,我们发布此次签名名单,借此向所有签署者表达节日的问候,也向在狱中的刘晓波先生以及其他因为中国人的自由受到监禁的朋友们表达我们的敬意和友情。值此天寒地冻的季节,让我们想起雪莱那句著名的诗句“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让我们努力,为春天最终的到来!
以下为地20批签名人名单:
1.
王荣清 (浙江,民主人士)
2.
朱虞夫 (浙江,民主人士)
3.
魏祯凌 (浙江,民主人士)
4.
王荣耀 (浙江,民主人士)
5.
周 凯 (职业经理人,武汉)
6.
劉強本 (北京,詩人)
7.
潘浩賢 (學生,香港)
8.
文可欣 (香港,學生)
9.
陈 宜 (陕西,大学生)
10.
Jason Xie(加拿大,基督徒)
11.
张景帆 (美国,自由职业)
12.
玄 圭
(深圳,作家)
13.
阮柏明 (香港,學生)
14.
刘伟华 (山东,自由职业)
15.
唐郑亮 (北京,编辑)
16.
张龙秀 (上海,自由职业)
17.
刘 骏 (安徽,公民)
18.
周柏迪 (香港,社工)
19.
蔡鴻任 (香港,文員)
20.
游 为 (广东,学生)
21.
薛晓锋 (上海,工人)
22.
黎梓堃 (香港,學生)
23.
胡建群 (武汉,自由撰稿人)
24.
盧健良 (香港,文員)
25.
张录强 (山东,教授)
26.
陳穎思 (香港,貿易公司文員)
27.
何人傑 (湖南,農民)
28.
李 丽 (四川,商人)
29.
徐丛阳 (湖北,自由职业)
30.
邓 蔚 (广东,学生)
31.
刘子涵 (江苏,学生)
32.
王 维 (西安,工程师)
33.
曾 源 (大连,学生)
34.
向沫沫 (温哥华,加籍华人,从商)
35.
阮积忠 (湖北,维权人士)
36.
郭大伟 (湖北,下岗)
37.
郭 红 (湖北,下岗)
38.
郑瑞宝 (江西,维权人)
39.
Chan Wai Man Raymond(Hong Kong,Architect)
40.
Joey Ho (香港,編輯)
41.
秦 岭 (广东深圳,大学生)
42.
曾憲章 (北京,军人)
43.
周貝家 (香港,平面設計師)
44.
林惠娟 (美国,金融业)
45.
傅 鑫 (河南,公民)
46.
刘 虎 (重庆,工程师)
47.
程 晨 (武汉,学生)
48.
Jenny LEUNG (Hong Kong,Customer-Service)
49.
梁仲珩 (香港,留英學生)
50.
Andy Cheung (Hong Kong,worker)
51.
Chan Kin Wai (Hong Kong,Technician)
52.
刘天秀 (湖北,维权人)
53.
邓品秀 (四川,维权人)
54.
丘俊雄 (香港,市民)
55.
李志恒 (香港,學生)
56.
褚 楚 (西班牙,留学生)
57.
黃愛琳 (香港,學生)
58.
吳偉基 (加拿大,新聞工作者)
59.
池建伟 (浙江,民主人士)
60.
闫晓冲 (山西,待业)
61.
Jove Cheung (Hong Kong,Writer)
62.
張曉瑩 (香港,學生)
63.
程 思 (香港,市民)
64.
陳耀基 (香港,學生)
65.
李沛誠 (香港,學生)
66.
詹 骅 (浙江,IT从业者)
67.
黃錦達 (香港,工人)
68.
吴正伟 (江苏盐城,224000公司职员)
69.
洪永亮 (浙江,个体户)
70.
阿子儿 (上海,编辑)
71.
Lau Yue Ching (香港,创作总监)
72.
成 语 (意大利,工人)
73.
罗东梅 (广州,医生)
74.
雁 南 (北京,艺术家)
75.
余一心 (香港,學生)
76.
李耀宗 (香港, 學生)
77.
賴天慧 (香港,家庭主妇)
78.
黄立偉 (香港,學生)
79.
Chung Shek Yan (Hong Kong,Student)
80.
杨建明 (广州,学生 )
81.
王 旭 (澳洲,艺术家)
82.
陳冠名 (台灣,學生)
83.
Lo Kwan Wai, Sky (Hong Kong, Copywriter)
84.
戴雅彬 (温州,学生)
85.
翁晓玲 (四川,公民)
86.
顏孔江 (香港,公民)
87.
冯兆麟 (香港,无业)
88.
杨建军 (湖南岳阳,工程师)
89.
Bryan FUNG (Hong Kong, Student)
90.
卢绍棠 (天津大学,职工)
91.
王 力 (武汉,网民)
92.
陈 曦 (天津,学生)
93.
Mandy Wong(英國,學生)
94.
方松茂 (上海,职员)
95.
胡静波 (浙江省,毕业生,待业)
96.
馮日權 (香港,工程師)
97.
刘丰就 (湖南,公民)
98.
杨柳依 (云南,维权人士)
99.
連 旭 (上海,程序員)
100.
Chan Shuk Ying (Hong Kong)
101.
孟登峰 (陕西,大学生)
102.
王增伟 (天津,学生)
103.
陈立功 (美国马里兰州,统计学家)
104.
Sara Kraus (American
citizen,Musician and educator,Currently located in Germany)
105.
曹 文 (香港,記者)
106.
莊振沖 (香港,學生)
107.
駱佑花 (香港,學生)
108.
刘学真 (河南,维权人士)
109.
林惠娟 (美国)
110.
郑 潮 (北京,大学生)
111.
Ho Yik Man, Samantha(香港,嶺南大學畢業生)
112.
张德骥 (山东,自由人)
113.
留穎恩 (香港,學生)
114.
陳眸眸 (澳門,藝術工作者)
115.
Wally LEE (Hong Kong,Self-employed)
116.
曾頌雯 (香港,學生)
117.
萧志江 (香港,学生)
118.
高 能 (北京,工程师)
119.
刘登益 (黑龙江,公民)
120.
刘凤琴 (哈尔滨,维权人士)
121.
吴鑫发 (湖北,自由人士)
122.
容小玉 (广东,农民)
123.
姜美英 (浙江,公民)
124.
林雯曦 (香港,學生)
125.
鄭子強 (香港, 售貨員)
126.
David Zhang (Australia,
Student)
127.
廖致忻 (香港,學生)
128.
王肇之 (香港,學生)
129.
陳奕嫺 (香港,社工學生)
130.
Yik Fai Tam (USA,Lecturer)
131.
李健信 (香港,設計師)
132.
蔡觉行 (美国纽约,留学生)
133.
魏 强 (陕西,学生)
134.
劉元風 (北京,教授)
135.
梁安琪 (香港,藝人)
136.
鄭美燕 (香港,教師)
137.
Fung Siu Yin (Student)
138.
张佳琪 (浙江,编辑)
139.
王 霖 (香港,商人)
140.
陳榮江 (香港,市民)
141.
丁启胜 (徐州 教师)
142.
李嘉穎 (香港,學生)
143.
袁文浩 (香港)
144.
麥元豐 (香港,學生)
145.
包兆会 (江苏,学者)
146.
樊駿偉 (香港,社會工作者)
147.
鍾晧敏 (香港, 學生)
148.
Linda Mak (Hong Kong,Business
Executive)
149.
戴迈河 (National University, La
Jolla, CA)
150.
羅溢华 (香港,文员)
151.
韩荣利 (法国,民运人士、自由艺术家)
152.
万苑芳 (广西,学生)
153.
李 建 (香港,學生)
154.
袁滿堂 (香港,教師)
155.
黃允誠 (香港,學生)
156.
吕超阳 (河南,学生)
157.
江 男 (日本,学生)
158.
關志勤 (香港,編輯)
159.
Jian Li (Humboldt State University, California,USA)
160.
张淑芬 (河南,维权人士)
161.
程志军 (广西,自由职业者)
162.
陳穗雯 (香港,學生)
163.
任泉源 (四川,工人)
164.
李未然 (浙江,农民)
165.
許瑞宋 (香港,翻譯)
166.
黃賢德 (香港 運输業)
167.
吳焯霆 (香港,學生)
168.
沙石柱 (江苏,非常规愤青低层打工者)
169.
阮志成 (香港,市民)
170.
Kwong Tak Yin(香港,電視台)
171.
彭宜春 (湖北,教师)
172.
紀美珠 (香港,文員)
173.
陳靜雯 (香港,學生)
174.
何海心 (陕西,编辑)
175.
李浩華 (香港,學生)
176.
費明海 (香港,記者)
177.
黄智伟 (澳门,学生)
178.
吴 镝 (湖南,自由职业者)
179.
涂 锌 (重庆 学生)
180.
陈兆福 (浙江,工人)
181.
Tommy Cheung(香港,學生)
182.
曾治明 (香港,學生)
183.
萧倩虹 (香港,学生)
184.
高 森 (天津,程序员)
185.
俞建祺 (广西,教师)
186.
杜 鹏 (上海,软件工程师)
187.
赤夢由 (香港,學生)
188.
Barry Chow (香港,市民)
189.
唐偉津 (香港,學生)
190.
王 佳 (四川,大学生)
191.
陈晓东 (福建,学生)
192.
姚会社 (唐山,工人)
193.
黄猷凡 (武汉,市民)
194.
黄 风 (武汉,市民)
195.
王春花 (河北,农民)
196.
Ma Rie (法国,家庭主妇)
197.
胡睿宸 (舊金山,學生)
198.
顾颖芸 (江苏,学生)
199.
凌偉民 (香港,市民)
200.
杨本强 (上海,工人)
201.
赵 磊 (陕西西安,软件工程师)
202.
Chan Shuk Ying ( Hong kong,student)
203.
孙尚泉 (山东,工人)
204.
王 华 (法国, 家庭主妇)
205.
陈 琳 (广西,职员)
206.
Sam Yip (Hong Kong, Student)
207.
施远之 (德国,民主人士)
208.
范泽一 (河南,学生)
209.
馮軒 (香港,學生)
210.
刘学成 (大连,学生)
211.
林培偉 (香港, 學生)
212.
郑 凯
(北京,学生)
213.
Cheung Yu Sho (Hong Kong,
Student)
214.
尤漢邦 (香港,录像制作)
215.
王 旭 (北京,学生)
216.
陳倩瞳 (香港,學生)
217.
万桥山 (湖北,学生)
218.
李家華 (香港,家庭主婦)
219.
袁楚新 (湖南,公民)
220.
黃偉倩 (香港,學生)
221.
刘珂佳 (广州,IT业)
222.
林道亮 (香港,工程師)
223.
鄧沅欣 (香港,學生)
224.
David Yan.K.H. (Hong Kong,
Student)
225.
廖子博 (四川,IT业)
226.
王 潇 (湖南,公务员)
227.
陳嘉琳 (香港,學生)
228.
WINNIE POON (Hong Kong, Techer)
229.
李仙鹤 (湖北,自由职业者)
230.
蒋祖英 (四川,公司职员)
231.
魏允卓 (江苏,高中生)
232.
刘高扬 (湖北,学生)
233.
梁凱琪 (香港,學生)
234.
鄭樂軒 (香港,學生)
235.
Dr. Andrew M. Chan (USA,Ph.D.,Professor)
236.
张 伟 (深圳,学生)
237.
陳梓浩 (香港,學生)
238.
丁启胜 (徐州,教师)
239.
李善芝 (香港,秘書)
240.
袁培藝 (香港,學生)
241.
麥佩雯 (香港,學生)
242.
劉浩文 (香港,學生)
243.
楼宝生 (浙江,司机)
244.
金逸群 (云南,维权人士)
245.
Grace CHEUNG (Hong Kong , Civil
Servant)
246.
田 芬 (陕西,大学生)
247.
陳沿伸 (香港,學生)
248.
余自強 (香港,學生)
249.
李选刚 (北京,司机)
250.
賴翠娟 (澳門,市民)
251.
黄 莺 (广西,作家)
252.
吕元江 (法国,留学生)
253.
江欣靜 (London,United Kingdom,
Writer)
254.
钟 樾 (北京,学生)
255.
Jennifer Woo(香港,金融業)
256.
张 涛 (福建,学生)
257.
祁连智 (四川,网站编辑)
258.
陳穎恒 (香港,公務員)
259.
仇建环 (美国,外贸)
260.
李 思 (香港,學生)
261.
覃伟华 (深圳,民工)
262.
黃曉偉 (香港,平面設計)
263.
吳潔文 (香港,自由譯者/女性藝術工作者)
264.
汪永和 (陕西,大学生)
265.
闫钢伟 (秦皇岛,学生)
266.
Jurgen Hung(香港,市民)
267.
張裕燈 (香港,學生)
268.
程浩然 (香港,青年人雜誌編輯)
269.
陳逸正 (香港,學生)
270.
何晰璿 (香港,學生)
271.
李泳林 (香港,學生)
272.
谢文东 (北京,互联网分析师)
273.
黃雋濠 (香港,會計文員)
274.
吴燕凌 (上海,编辑)
275.
洪輝進 (香港,學生)
276.
陈 健 (上海,IT业)
277.
Lee kwan chun (Hong Kong,
Designer)
278.
戴孝文 (四川,编辑)
279.
罗 杰 (上海,企业家)
280.
雲永虹 (香港,教師)
281.
刘 燕
(辽宁,基督徒传道者)
282.
林文軒 (hong kong, student)
283.
郑育林 (四川,大学生)
284.
Arthur Lee (香港, 中五學生)
285.
周晓晓 (上海,编辑)
286.
熊高义 (四川,自由职业者)
287.
陈 帆 (重庆,学生)
288.
Lun Kong(香港,市民)
289.
拉毛加 (法国,诗人、作家,藏族)
290.
肖 潇 (湖南 学生)
291.
项方穗 (浙江,动画师)
292.
冯船林 (浙江,商人)
293.
杨懿衡 (重庆,学生)
294.
赵梦华 (四川,网络编辑)
295.
Chan Hiu Yan Arks (香港,學生)
296.
姚 刚 (澳大利亚,企业主)
297. 王勇华 (广州,软件工程师,bgv112233@gmail.com)
298.
陈炳辉 (广州,程序员)
299.
Paul Ko (Hong Kong,退休)
300.
方霏霏 (日本,留学生)
301.
艾禾苗 (广西,大学生)
302.
馮淑芝 (香港,中學老師)
303.
刘 勇
(山西,政府工作人员)
304.
林俊然 (香港,市民)
305.
邱华安 (原海南出版社编辑,现居海外)
306.
Cheung suo (Hong Kong, staff)
307.
宋世龙 (河南洛阳,学生)
308.
王 斌 (江苏,基督徒)
309.
陈致远 (北京,IT业)
310.
TL Ng (Hong Kong,Audio Technician)
311.
曾启运 (四川,维权人士)
312.
萧倩影 (香港,学生)
313.
马明理 (湖北,学生)
314.
卢绍棠 (天津,学生)
315.
次旦旺姆 (法国,民运人士,藏族)
316.
鍾曉晴 (香港,學生)
317.
Crown Wang (Australia,Associate Psychologist)
318.
廖俊希 (香港, 自由職業)
319.
王晓鹏 (上海,工程师)
320.
陳冠天 (香港,採購員)
321.
Wcc Z K Wai (香港,學生)
322.
董一帆 (辽宁,学生)
323.
魏 伟 (广东,工人)
324.
刘继明 (US Adjunct professor,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325.
梁 偉 (香港,导师)
326.
鄭宇欽 (台灣,PhD Candidate)
327.
Des Xiang (Japan, Student)
328.
张予帆 (浙江,自由职业)
329.
陳子健 (香港,行政人員)
330.
丁东林 (湖北,教师)
331.
李 勇
(江苏省农垦肿瘤医院 医生)
332.
虞瑋倩 (香港,市民)
333.
魏德鸣 (加拿大,学者)
334.
劉欣儀 (香港,學生)
335.
梁晉熙 (香港,學生)
336.
金立仁 (上海,软件工程师)
337.
Gary K L Chan (Hong Kong,student)
338.
张健彪 (广东,软件工程师)
339.
田禹舜 (河北,失业)
340.
陳永泰 (香港,學生)
341.
万兴于 (四川,学生)
342.
李婥昕 (香港,學生)
343.
袁晓峰 (成都,学生)
344.
黃俊生 (香港,市民)
在印藏族大学生签名支持者 161名
è 男生签名(共 95 名)
丹增扎西、洛桑格堆、丹增曲陪、阿旺益西、嘉扬、索朗加瓦、泽仁丹巴、边巴、格桑着衮、土登尼玛、泽丹扎西、四郎伦珠、格桑尼玛、索巴、唯色、松赞干布、拉达克丹增、丹增泽巴、丹增扎西、阿旺着色、泽旺贡布、丹增晋美、丹增热吉、洛桑、益西江措、晋美江措、晋美泽仁、丹增热丹、达财、丹增益西、丹增扎西、普布泽仁、丹增索朗、丹增诺曾、丹增巴桑、向巴加村、泽旺、贡布顿珠、达泽、洛桑德来、桑登加措、罗顿珠、格桑泽仁、永忠、丹尼玛、丹增仓巴、泽丹多吉、罗追江村、阿旺尊追、泽丹晋美、贡嘎向巴、格桑加村、丹增扎西、林楚曲陪、丹增巴桑、丹增曲热、益西平措、乌玛巴、丹增晋美、贡嘎向巴、多吉江村、欠则、丹增朗达、阿旺丹增、仁真木罗、丹增罗瑟、丹增贡桑、丹增土欠、达瓦桑布、丹增格勒、阿旺向巴、泽仁成列、泽仁尼玛、江扎、巴桑、丹晋美、丹增索朗、泽旺平措、丹增旺扎、丹巴江村、加央觉登、洛桑江措、丹巴江措、丹增夏加、阿旺曲登、洛桑江措、洛桑多吉、成列多吉、仁增旺堆、丹增曲陪、贡秋江措、扎西晋美、益西桑珠、仁欧、泽仁尼玛。
è 女生签名(共66名)
泽仁德庆、达珍、拉珍、曲吉、白玛旺姆、丹增嘎配、贡桑拉姆、丹增梅朵、达瓦卓玛、丹增嘎姆、丹增娜莉、洛桑布赤、曲吉旺姆、尼玛、格桑德吉、嘉扬卓玛、泽仁康卓、丹增旺姆、格桑旺姆、丹增曲措、丹增措姆、丹阳、洛桑向球、丹增曲珍、成列卓玛、格登曲措、白玛措、洛桑曲达、恰罗玉珍、格桑旺姆、德庆贾姆、卓玛拉姆、白玛丹珍、白玛曲珍、达瓦仓觉、索朗央珍、丹增卓嘎、泽仁旺姆、念扎泽吉、贡嘎朗卓、曲珍、桑姆、登珠卓玛、丹增嘎西、拉姆、拉姆、达瓦拉姆、宋堆吉、多吉吉、丹增泽念、拉巴德吉、卓嘎泽吉、朗泽、卓玛、丹增曲西、仁增拉姆、李娜、卓玛桑姆、泽玉珍、晋美央西、仁青卓玛、曲尼旺姆、德西拉珍、泽仁曲珍、泽旺卓玛、央金卓嘎。
2010年02月13日
(源于:零八宪章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零八宪章】 文 本
零 八 宪 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零八宪章》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零八宪章》论坛:http://taolun.info/
【特别关注】 高智晟 谭作人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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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之——高智晟
高智晟其人其事
高智晟(1966年-),陕西人。中国律师,曾处理多宗民众维权案件,多次控告地方政府,并多次上书中国政府高层,要求改变对法轮功等群体的非法处理手段。根据中国海外的诸多媒体报道及高智晟的专访,他曾多次被中国官方机构或组织以黑社会手段骚扰、迫害。2009年2月4日起,高智晟与外界失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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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经历
高智晟分别在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0月18日、2005年12月13日三次上书中国当局,陈述了法轮功人士合法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相关处罚不有依据程序、被剥夺司法求助的现况,并要求有关当局改变这一现况。
高智晟所在的高智晟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被中国当局勒令停业一年,在这段时间前后,中国当局派遣人员对其进行跟踪、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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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判罪
2006年8月15日,高智晟于山东其姐家中被中国当局人员秘密拘捕。至9月21日,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高正式拘捕。被捕后,高的家人人身受到当局的严密控制,阻断了与外界的正常通讯,甚至对高的妻子实施殴打。
1、法院曾告知莫少平律师,高智晟拒绝任何人为他辩护,却在庭审时给他指定了两名辩护律
师。
2、高智晟被捕后,中国当局一直拒绝其律师或家人会见当事人,因而非法剥夺了高智晟在侦
察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高智晟一案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2006年12月14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已注意到有关高志晟家人及律师未被允许出席庭讯的报道,正进一步了解情况。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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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况
2、2009年2月9日,网上流传出《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高智晟律师自述遭绑架经历》一文。文章署名高智晟,自称遭受秘密警察的电击、竹签捅生殖器等各种酷刑。引起美国、法国、德国等各国媒体关注。(后获得高智晟妻子耿和证实,确是高本人所写。)
5、2010年1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例行记者会上答复有关高智晟行踪的问题时说,“中国有关司法机关已就这个案子作出了判决,应该说这个人按照中国的法律在他应该在的地方,至于说他具体在做什么就不是我能掌握的信息,你可向有关部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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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在新疆?
中国驻美国华盛顿大使馆对美国一个人权组织说,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目前人在新疆,并且与家人取得联系。但是,高智晟的哥哥高智义否认“高智晟与在中国的亲属有联系”的说法。
总部设在旧金山的美国人权组织——中美对话基金会2月13日在网站上发表新闻通报说,“中国驻华盛顿特区大使馆2月12日告知对话基金会主席康原,高智晟正在新疆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工作/劳动(is working),并且与他的妻子和在中国的亲属取得联系。”
这是高智晟失踪一年多以来中国官方首次就他的下落提供较有具体内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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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高智晟下落安危仍无法确认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一直关注高智晟的安危。他对美国之音说,大约在去年9月,他就听到有人在新疆乌鲁木齐大街上看到高智晟的传闻,但他认为这一消息并不可靠,是中国当局为缓解国际压力释放出来的消息。
江天勇说:“因为我们看到每次当国际社会呼吁中国政府接待高智晟律师下落的时候,当这个压力大到一定程度,都会有这样的似是而非的消息出来。但是有一点,就是不见高智晟律师与他的家人通话,或高智晟律师与朋友通话,或者高智晟律师在某一个场合露一下面,不见这样的信息。如果有这样的信息,我个人认为,才能确认高律师究竟是怎么样了。否则的话,我觉得这种消息目的都是缓解压力。”
在高智晟失踪期间,他的妻子耿和带着两名儿女成功逃脱警方管控,逃离家园辗转抵达泰国,在曼谷申请赴美。2009年3月耿和与两名子女抵达美国寻求政治庇护。
由于记者截稿在2月14日星期天美国东部时间凌晨无法与高智晟的妻子耿和取得联系,也无法联系到中国驻美大使馆人员证实有关消息。
高智晟失踪一事上个星期天晚上发生了戏剧性转变,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的有关官员给一个为此事施压的美国组织发去电子邮件,表示这位著名的人权律师目前住在边远的新疆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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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一再拒绝确认关押高智晟
这是活动人士高智晟一年多前被安全官员带走之后首次出现有关他的消息。很多人担心他被关押在狱中时死亡,因为政府一再拒绝确认关押他的消息。
总部设在旧金山的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收到了电子邮件,告知他们高智晟目前在乌鲁木齐市工作。
中国大使馆官员还说,高智晟一直与在美国的妻子和在中国的亲戚保持联系。但是高智晟的国际法律团队的成员孔杰荣(Jerome Cohen)教授说,他的家人否认最近有这些联系。
孔杰荣呼吁中国政府结束他所说的“伪装”。他说:“这整件事难以置信,世界上的大政府之一为何会这样做。高智晟一定经历了什么。中国政府的人知道这个人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们一直被难以置信的借口隐瞒着。整个事件像是一个游戏,但其实关系到一条人命。”
孔杰荣说,仍会对中国政府施压,让他们提供更多的证据。
(源于:VOA及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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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之——谭作人
艾晓明:谭家有女初长成
谭作人一审判决,作人被关监五年。尘埃落定,我也要打道回府。临行前,我跟王庆华说,我想见见孩子们,请她们吃顿饭。
庆华说,畅畅晚上还没下班。小蒙不见你。
我说这年头是不是见鬼了,一个背摄像机的人,社会地位落了好几十丈,青红帮喊打喊杀,求见个孩子都这么难。我说,你再打电话,我不是为了小蒙出镜,只是吃顿饭,过年了嘛。庆华打开手机,继而转述,小蒙说:哎呀,能不能不吃饭嘛。
第一次见到小蒙,是2009年5•12周年祭前夕,作人已被拘留一个多月,这是我第一次去到谭作人的家。在此之前,我知道谭作人的父亲是川大历史系知名教授,后来我在网页上看到,其父谭英华先生,祖籍湖南,博古通今、学贯中西,是川大西方史学史研究的奠基者。而此前和作人聊天时,我只记得一件趣闻,谭先生的研究领域之一是民族关系,其《明代对藏关系考》手稿流落在北京的旧货市场潘家园。如今再查谭英华,不翻墙得名目三条,翻墙得108条,多数网页显示无法打开。此中天机天知道。
在川大校园一栋旧楼里,我进了作人的家——谭英华先生留下的三居室。为作人插刀的小白狗跑过来,狗背上少了一大片毛,针线刀疤历历在目。小蒙蜗居于一小间,埋头电脑游戏。作人那间黑灯瞎火,窗上挂了布帘子。然而,一盏小小的节能灯,也足以让我看清作人的清贫。
这个清贫,怎么说呢?如果你知道当年的五七干校,作人那间书房,就跟五七干校差不多,一个破桌子,上面连接着书架,堆放着很多手稿,在每个架上,贴了几个标签“项目”、“策划”等。右手边是一个近乎歪倒的沙发,竖着的部分是猫狗鹰爪拳的练武之地,放平了就是作人的卧榻。这屋子的家具,老实说,全部扔到外面草地上,估计没有人捡。庆华在自己的那间卧室点亮了灯,房间里响着个老式的破电视。作人家的其他角落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你能想到五七干校的简陋,那就再加个乱字。作人就是在这里写作思考,表达着他对四川成都的大爱大恸。我建议成都公检法以及所有公务员考核增加一个环节,参观颠覆国家罪犯谭作人居室。在这里,你立即就能找到良心要犯和窃国大盗的根本距离。
我想再见小蒙,因为在纪录片《公民调查》中,使用了对小蒙的采访;我想要谢谢她,还想告诉她观众的认同。我听说张思之大律师看过,为孩子对爸爸的理解而感动。但庆华说小蒙不喜欢,认为拍得太难看了。那是自然,拍谁的后脑勺也好看不了。我在小蒙房间,原非执意采访,更不想迫使她面对镜头。一个不满16岁的孩子,忽然间爸爸被一大堆警察抓走,这个颠倒的世界,孩子如何解释?
1969年,我在小蒙的年龄,我的父亲,也是学校里的现行反革命。那年的革命委员会,不知从哪里学来一招,在一次批判会上,把我叫到现场。我父亲坐在哪里低头不语,周围人一个接一个批判他的过去。其中有一个问题让我如坐针毡:那年你在国民党军队,一炮炸死了多少人?晚上回到家里,我鼓足了勇气走过去说:爸你就交代了吧。我爸长叹: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我不能瞎说,瞎说要负责任的啊。
2009年,四十年过去,九零后的谭小蒙,在电脑上敲击游戏,屏幕上,一群骠骑兵策马奔突,那是谭作人被捕时的情形。她目睹警察进门、抄家、把作人带走。在电脑前她给妈妈报信,庆华说:你把门打开(可以听见那边抄家的声音),告诉他们,你们要把我爸带走,一定要告诉我妈。
九零后的谭小蒙,在爸爸身边生活不到16年。从1993年到2009年,这些年,谭作人做过政府策划、当过成都市“十佳市民”,也买过破车挣过钱。熟悉谭作人的都知道,他要去发财,绝对不是没那个本事,只是心不在焉。正如王庆华所说:二十多年了,谭作人对国家的大忠远远多于对小家的小孝。他数次哀叹:太对不起家人了!我劝慰他:自古忠孝难两全,大忠即为大孝。
在王庆华的文章里,我看到小蒙给爸爸的信:
爸:五月十五快到了,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并给你讲一个儿时听过的童话故事。在一个国家,有一个国王和三个公主。一天国王问三个公主:“你们有多爱我?”大公主说:“我像爱蜜糖一样爱您。”二公主说:“我像爱花朵一样爱您。”国王听后十分满意。问到三公主时,三公主说:“我象爱盐一样爱您。”国王一听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将三公主关进牢房。故事讲到这里,我不禁一阵悲哀。不知三公主被她最爱的父亲关进牢里,心中是怎样的凄凉?明明如此爱着父亲,只是爱的方式不同,不像其他公主那样甜言蜜语,就被下了大牢。三公主何罪之有?其实这个故事有个相当好的结局。一个邻国的国王听说了此事,便向三公主的父亲发出邀请参加一个盛典。
席间很多佳肴。一尝,味如嚼蜡。这时有人告诉他:菜里都没有放盐!国王恍然大悟,原来渺小的盐不甜不香,却是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国王马上回宫下令释放三公主。从此以后,三公主得到国王最多的宠爱。这是有名的童话《盐之公主》。故事有个好结局,但现实生活中的结局令人叹息。国王能良心发现吗?悲哀!你的家人和朋友、猫猫狗狗、花花草草依旧思念你,愿大家的关心能如清风,在炎夏给你带来一丝清凉。你的女儿。
记得在王康先生的文章里有曰:四川是中国的盐;小蒙的信让我想到:作人是四川的盐。而在五十五岁生日的第二天,作人在温江看守所写下这样的回复:
我的女儿:此间规则为逢十发信,但我等不及了。面对你送上的生日礼物……一封充满大爱的家信和100元钱,我失眠了。我无数次披衣而起,仰望铁条分割的夜,想念同城异地的你!此刻的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的‘近’,其实很远;有的‘'远’,实在太近!我们分别已经50天整,但我却时时在在地感觉到,我每一天都能看见你……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我们这一代人,是集体主义的产物。这是宿命也是一种使命……因为集体。有集体的或者公共的价值需要传递下去。有人选择了这件工作,使命就可能成为史命……一种历史的创造和命定。这并不等于说个体的价值不重要。在二元乃至多元的文明中,集体和个体各自存在,相安无事,共生共存。在我为人人向人人为我的转型期中,需要两个以上的声音。当三公主的盐成为稀缺资源的时候,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有人惭愧。因此,三公主选择了看见和说出,他不会感到委屈,请你放心。心,就是为了给予,伴随着一滴眼泪(泰戈尔)。这支歌曲,是大家的。这滴眼泪,是自己的……或者说,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共有的。我可以毫无愧色地说:我对得起这个社会。但我对不起你们……我最亲最爱的人。你们,就是我的眼泪。……想念你的爸爸。
月明星稀,我们在冷飕飕的校园里漫走,庆华说,2月9日清晨她从梦中惊醒,梦见谭作人回家了,直接开门而进,她惊呼,作人你怎么不拿钥匙?醒来就想糟了,梦都是反的。
我就是这样,再一次来到作人的家,我说,我不要做采访,也不需要拍摄,我只是想看看孩子。我理解庆华所说,16岁的孩子,最不喜和大人相处,躲还躲不赢,也不要吃饭。我16岁时,比她还要烦大人。但我们依然在寒风中走了很远,走进这栋小楼,这个让作人魂牵梦绕的屋子。小蒙出来叫阿姨好,我骂庆华造谣可耻,谁说小蒙不见我。
和我上次来时相比,屋里点上了明亮的节能灯,堂堂地照耀着聊聊可数的旧家具。书架上的稿纸,一摞摞都已褪色。也真是奇了怪了,这么多项目策划警察都不要,在人家电脑里挖了封电子邮件,判他个五年监禁。更何况,电脑还是从房间里偷出去的!
庆华拿东西给我看,打开的衣柜,所有的衣物折叠得整整齐齐;而且,庆华强调说:折了两遍。第一遍是作人走后,全部洗净叠好。第二遍是楼上漏水,全部重洗、重叠。就在一天之前,不是有风传作人判二缓三吗?还有人准备放鞭炮呢。
庆华给我看的东西,我再次建议将来的中国历史博物馆予以珍藏(上一次我建议收藏的是映秀小学生马冯艳的作文)。庆华说,六十大庆,有传说上千人将在天府广场打酱油,戴口罩,穿件作人衣。这个谣言把警察害苦了,满城寻找白衣裳。我眼前出现了电脑游戏中的场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其实那日天府广场岁月静好,也没有车逆行。倒是一位叫大爷的人绞尽脑汁,找出来十件衣裳,成全了警察壮举。
这一天四川大学校园里花红草绿,欢乐祥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豆蔻年华的谭小蒙,自己决定要打一趟酱油。小蒙把老妈打包裹紧的衣裳拿出来,那是从一个爷们身上扒下来的,后面签着他的恶名;歪歪倒倒的,看来文化不高,连个名字也不会写。反过来,衣裳正面是一张单纯的脸,一双干净的眼睛凝视着路人。
小蒙在这衣裳上面加上一行字:中国的心,心是画的,里面还有个笑脸。又在右侧竖着写上:他有何罪,后面画了三个问号。在右边最上角,还画了一个小小的十字。小蒙接着写下四个掷地有声的字:还他自由。画成,把这件二百多斤高头大马穿过的衫子套过了头,小蒙施施然、翩翩婷婷,在校园里招摇过市。
总人口一千多万的成都,就这样出现了传言中的白衣示威者。王庆华接到片警一个接一个的电话,只是不明白何罪之有:她穿的衣裳上是她爸爸,侵犯了谁的肖像权吗?
在那篇写于8月6日谭作人一审开庭前的文章里,庆华说:直至今日我仍然坚信,他那么爱的国家无论如何不会判他"颠覆"之罪!庆华的信仰落了空,连小蒙的朋友们也不如。四十年前,我爸爸当反革命时,我经历了实实在在的唾弃;而小蒙的朋友们却在喊:谭爸爸,加油!
开庭时,小蒙被拦截在庭外,这次判决,小蒙依然没有见到谭作人。当警察排成人墙推走律师和采访者时,小蒙在母亲身边,高高举起了手机,她拍下了这历史性的一幕。一位警官婉言相劝:妹妹,不要拍。小蒙说,我要拍,我就要拍。庆华说,你们判她爸爸坐牢五年,她为什么不能拍。律师说,你们是刑警、交警还是法警,这里没有治安案件、没有交通事故也不属于法庭。庆华还说:脱了衣服你们跟我们是一样的。一位警官居然应道:我们是一样的。
不,不一样。法庭内外、大墙之下,谭作人和亲人咫尺天涯。他能见到的只有律师,而律师再也无法录像,作人也不能托他们带封家信。他的手现在被铐在会见室的铁椅子上了,律师给我们学他偏着脑袋凑到手上抽烟的模样,嘴里川腔说沟日滴判得太重了。
五年后,作人是六十岁,小蒙是二十一岁的少女。这是怎样的五年呢?也许应该用土匪冉家的狗(它叫狄更斯)来说明: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庆华将带孩子去外婆家过年,作人在铁窗内等待或者不等待二审宣判。斗转星移,世界在九零后、零零后手中。我们注定灰飞烟灭,他们势必如日中天;窃听或风暴,遭遇青春之猛烈,谁堪匹敌?我为五年之始的谭小蒙留影,留待作人出狱。
2010年2月16日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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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之——刘晓波
鲍 彤:从对刘晓波终审中得出的结论
宪法说,中国人 “有言论自由”;但北京法院却对表达政见的刘晓波先生以言治罪。宪法说,中国的“一切权力"不属于共产党,属于谁呢,“属于人民”;但判决书说,主张取消一党专制特权的08宪章,犯了煽动颠覆国家罪。一审如此, 终审按既定方针办,维持原判。这种终审,使人失望。
刘晓波决定上诉,本来是给当局以改正错误的最后机会。很可惜,这个机会,被当局浪费掉了。
一审后,国内媒体被迫沉默,但国际上舆论大哗,进行了严正的批评。这是什么?这是君子爱人以德。国际舆论仗义执言,和我们中国老百姓风雨同舟,是推动中国领导人进步的良师诤友。可惜,他们的善意,没有被当局理解和接受。
中国的老知识分子,老法学家,老共产党员,向当局指出,一审判决存在着惊人的错误;包括无视普世文明的错误,无视中国法律的错误,无视中国共产党自己的基本常识的错误。老人们语重心长,为民请命,渴望国家进步,渴望不讳疾忌医的共产党人改正错误,拳拳之心,溢于言表。可惜他们的心血也白费了。
判决书无法以法律为准绳来证明刘晓波有罪;恰恰相反,它用事实证明了中国宪法是一张废纸,证明了一党专制正在公然违宪。中国存在着虚无缥缈的“言论自由”,但不存在表达人权和民主的自由,不存在表达普世文明的自由,不存在对一党专政表达不满的自由。中国的公民,要是对党不满,就得准备服十一年徒刑;要是三次表达对党不满,这位公民的年华就只能在监狱里消磨殆尽。判决本身就是白皮书,它赤裸裸地告诉全世界:一党专制原来是这样对待国际人权公约的,处于最好时期的中国人权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在一党专制的六十年中,中国的冤魂至少达到七位数,也许是八位数。加上他们的亲人,家破人亡的受难者,合计至少有八位数,很可能达到九位数——数以亿计。受害者到底是几千万还是上亿,这是党国秘密。如果继续听凭这种悲剧年复一年重演再重演,中国老百姓最后将统统沦为被“杀”的鸡,和被“儆”的猴;中国将永远没有共和制度,难于成为地球村中负责任的、守规则的成员。
当局不求上进,自暴自弃,令人惋惜。中国的宪法,中国人的公民权,仍然在被一党专制肆意践踏。冤假错案,至今仍在无法无天、没完没了地制造出来。刘晓波一案是最新的危险信号:经济崛起之后,一党专制决定不再韬光隐晦,决定向普世文明主动出击。刘晓波和08宪章案不是什么孤立的事件,是它吹响了进军号。
终审传达出来的信息使人不寒而慄。既然一党专制对老百姓维护人权、维护国法的要求置若罔闻,因此我认为,合乎逻辑的结论只有一个: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一党专制的压力,迫使它寝食难安,使它非还权于民不可。压力,只有压力,才是推动中国前进的动力。
刘晓波正在为人权坐牢,为十三亿无声的老百姓坐牢。作为中国无权公民代表的刘晓波,作为中国未来希望的象征的08宪章,已经被一党专制亲手册立为当代中国动向的晴雨表。
维护民权,就是维护宪法。护法的抗争,理所当然是合法的。通过坚韧不拔的护法维权抗争,迎来的必定是共和制度的曙光。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维权抗争的最后胜利,将使中国人普遍得到公民权。失去了冤假错案这种飞来横祸之后,城乡各族居民将终于能够在自由竞争中,得到免于恐惧的法律保证。社会将得到公正和真正的安定。国家将因此得到民主政治,建立共和制度。至于共产党,他也不会失去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无非失掉一个名叫一党专制的毒瘤,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毒瘤,这个毒瘤既能叫天才无法无天地发狂,也能使庸人因追逐腐败而堕落。
2010年11月2日
(源于:RFA)
【宪章论坛】
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
刘贤斌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葡萄牙进行民主变革以来,一波接一波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了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纵观这些国家的民主变革,由民间反对派力量所领导、由全体人民参与的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在其中往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这么说,旧的独裁专制体制的崩溃和新的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是在民间反对派长期努力的基础上最后通过大规模的街头运动来迅速实现的。所以,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民主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表现为轰轰烈烈的街头运动。
民主运动必然发展到街头运动是由专制统治的本质所决定的。在一个专制社会里,专制统治者总是控制着国家和社会的一切资源,官僚、军队和警察等行政和暴力资源都牢牢地掌控在他们的手中,各种社会组织也变成他们的外围组织,于是他们就会自以为很强大,从而漠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并最大限度地压榨人民和聚敛财富,以满足他们穷奢极欲的腐朽生活。同时他们还把自己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使每个人的言行和思想都受到严格的控制。对此人民自然会起来反抗,但当人民还没有组织起来的时候,这种零星分散的反抗自然也会受到专制统治者的残酷镇压。镇压活动的一再得逞又进一步促使专制统治者变得更加狂妄,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和延续他们的腐败统治,他们会拒绝一切形式的实质性变革,从而导致各种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当所有的社会危机积累到一定的时候,社会革命就自然爆发了。但在此之前,他们那种专横、狂妄、狭隘、冷酷和愚蠢的本质决定了他们很难能够主动进行社会变革,他们只会在足够强大的外部压力下才会作出妥协退让。对专制统治者来说,国际上的压力是非常有限的,只有国内民众普遍觉醒并走上街头,才能对他们施加足够大的压力,才能促使他们被迫进行社会变革,或者促使他们走向分化和瓦解。
然而人民的觉醒不是自觉的,它有赖于少数先知先觉者的宣传和鼓动。尽管专制统治者一直致力于散布谎言和制造恐怖,但每一个社会总会自然产生有良知和勇气的人,当他们看穿谎言、了解真相和真理之后,他们就会走出恐怖,大胆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就会主张实行社会变革,呼唤自由和民主,这些持不同政见公民的零星抗争是民主运动的早期的主要表现方式。当然专制统治者会对这些持不同政见的公民即“异类”进行严厉的打压,然而只要这些持不同政见者具有坚韧顽强的意志,他们的声音将注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听到,他们的主张就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最后当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真相和真理之后,早期的持不同政见者的零星抗争就会慢慢演变成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的反对派运动,民主运动就由此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
只要一个社会出现了政治反对派,那么当局对他们的镇压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不管他们将多少有良心和勇气的公民关进监狱,他们都无法阻挡更多的人公开站起来进行抗争。但是由于民间反对派无法掌握与专制统治者相抗衡的各种资源,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民间反对派的抗争将表现得异常困难和曲折。然而与专制统治者相比较,民间反对派却掌握着道义优势,这就决定了他们最后必然获得民众的普遍支持。一旦民间反对派能够有效地动员民众,那么这场政治斗争的天平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倾斜,民主运动就注定会走向波澜壮阔的街头运动,是谓民主运动的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由民间反对派所领导的街头抗争将成为一种社会常态,民间反对派将以街头抗争的方式对专制统治者施加强大的压力,促使他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实现社会的根本变革。因此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实际上就是民主力量与专制力量的最后决战。
然而大规模的街头运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如果民间反对派不够成熟和强大,这场运动也仍然有可能不会结出自由民主的硕果。因此,民间反对派虽然离不开民众的广泛支持,离不开轰轰烈烈的街头运动,但街头运动反过来也对民间反对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民主运动的早期和前期,民间反对派扩大影响主要靠的是勇气和对专制统治不服从的精神。当民主运动走向高潮之后,民间反对派就必须自觉承担起主导这场变革的重任,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反对派的实力和智慧将决定这场变革的方向和结果。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兴起之后,民间反对派如果想保证民主运动的健康发展方向,避免民主运动受到当局的镇压,避免暴力革命的发生,确保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顺利进行,民间反对派就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引导和控制民众,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智慧与对手打交道,从而不断赢得和巩固民主变革的成果。如果民间反对派达不到这个要求,那么这场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就有可能失败或者失控,要么遭到对手的严厉镇压,要么变成一场吞噬一切的暴民运动。因此大规模的街头运动是对民间反对派能力的全面检验,在民主运动的高潮没有到来之前,民间反对派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般来说,在民主运动的低潮时期,由于专制统治者的宣传和恐吓,民众对政治运动不是很感兴趣,但同时他们却对自身的基本人权、公民权利以及作为人的尊严和生存利益可能很在乎,这就是哈维尔所说的“在后极权主义社会里,政治空间在别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反对派并不适合以政治纲领动员民众,而应当以关心民生、关注民众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为突破口,尤其是对于受到民众普遍关注的比较典型的侵权案例,民间反对派一定要进行强有力的关心和援助,这样民间反对派就可以逐渐在民众中产生影响,并引导民众学会采用理性和非暴力的抗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由于这些典型的侵权案例受到民众的广泛关注,因此执政当局在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时就会面临很大的压力,他们就可能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或者为了自己的面子而被迫依法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这样就不仅提高了民众的公民意识,而且也让执政当局受到了民主法治方面的训练,这对未来的民主变革非常重要,这可以极大地降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成本。因此在民主运动的低潮时期,民间反对派应当将主要精力用于从事维权运动和公民运动,这可以为他们以后领导大规模的街头运动积累许多重要的经验。
在这个过程中,民间反对派应当始终高举“公开、理性和非暴力”的大旗,及时化解民众中可能出现的暴力倾向。由于长期以来备受专制统治的欺压且一直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爆发后,民众就有可能将心中的怒火发泄到专制统治集团身上,就有可能发生暴力事件。一旦大规模的街头运动演化成不可控制的暴民运动,民主运动的发展方向就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还可能会遭到专制集团的血腥镇压。因此在大规模的街头运动中,引导民众克服暴力倾向将是民间反对派的一个重要任务。与此同时,民间反对派还要下大力气启蒙民众。其实,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兴起之后,民众的政治热情自然会高涨起来,他们会对国家的前途和社会的发展等问题产生极大的兴趣,因此这个时候正是民间反对派对民众进行民主启蒙和民主训练的绝好时期,民间反对派应当在这个时候公布并广泛宣传自己的一系列政治纲领,使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等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使民众成为民主运动的坚定支持者。在此基础上,民间反对派才能引领人民争取和实现一个又一个的宪政民主目标。
在民主运动的低潮时期,民间反对派也不适合成立严密的组织,因为这容易遭到当局的严厉镇压,在民间反对派还很弱小的情况下,这样的严厉镇压将是致命的。因此在这个时候,民间反对派主要表现为一种松散的没有约束力的团体,反对派领袖以及反对派人士之间的关系是在长期抗争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这样即使当局要对民间反对派进行镇压,也将只是个别反对派人士失去自由,但民间反对派的主体力量却不会受到严重的损害,这对未来的民主变革也很重要,因为当民主运动高潮来临的时候,散布在全社会的民间反对派力量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虽然结社自由是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但只有当民众的政治热情被普遍唤起、民主运动已经需要强有力的政治组织来领导的时候,才是民间反对派成立组织的最佳时机。而民间反对派组织一旦成立,它就应当以开放的态度广泛吸纳民众,迅速成为一个可以与专制统治集团相抗衡的强大力量,那些经过长期抗争考验、具有坚定的民主信念和卓越的政治才能的人自然会成为民间反对派组织的领袖。所以在民主运动的低潮时期,民间反对派的组织建设实际上并不是一定要成立某个严密的组织,而是要求每一个反对派人士持续不断地进行公开抗争,影响和团结周围的志同道合者,在深入沟通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比较默契的关系,一旦时机成熟,这种看似松散的民间反对派就可以迅速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政治组织,他们将在大规模的街头运动中发挥关键的作用。
当然在大规模的街头运动中,除了建立一个强大的反对派组织并有效地领导民众之外,民间反对派还应当有足够的智慧与专制统治集团进行较量。民间反对派应当看到,专制统治集团虽然掌控着强大的资源,但他们并不是铁板一块,他们其实只是一个利益集团。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兴起之后,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之下,貌似强大的专制集团有可能出现分化和失去战斗力,专制集团内部的普通官员、士兵和警察完全有可能站到人民一边,因此民间反对派应当将他们看成可以团结和争取的对象。同时在专制集团内部甚至在权力高层也有一些人会同情和支持民主运动,当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到来之后,专制集团内部的一些改革派人士就可能会公开地站到人民一边,并在内部与专制统治集团中的顽固强硬派进行激烈的斗争,这时民间反对派就应当迅速与改革派人士结盟,至少应当与改革派人士的抗争相呼应,将斗争的矛头指向少数顽固强硬势力,促使专制集团内部出现分化瓦解。在这个过程中,民间反对派切忌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去促使专制集团抱成一团,要确保改革派人士在专制集团内部的斗争中获得胜利,只要改革派人士控制了专制集团高层的权力,那么这场民主运动就立于了不败之地。在这个过程中,民间反对派要学会谈判和妥协,要学会赢得和巩固一个又一个的民主成果,从而推动社会的真正进步。在这个时候,民间反对派不要急于夺取政权,只要民间反对派实现了合法存在,只要民主的基本框架得以建立,只要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那么这个社会的民主转型就会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进程。政权的更替并不是民主运动的首要目标,而是民主运动发展的自然结果。
总之,街头运动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形式,是一个社会实现民主变革不可绕开的必经阶段。它既是专制统治长期以来拒绝主动进行社会变革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民众人权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普遍觉醒之后的自然表现,还是民主运动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手段,更是未来民主社会得以建立的崭新的起点。在持续不断的大规模的街头运动中,民间反对派有没有能力和智慧通过街头运动实现社会的和平民主转型,将直接决定专制统治和民主运动的命运,也将直接决定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因此对于那些正在为自由民主不懈奋斗的人们来说,思考和研究街头运动这个课题实在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那些仍在黑暗中苦苦坚持和摸索的人们,应当有理由对民主变革的到来充满信心,但同时也应当对这场社会大变革的到来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惧之心,这样才能尽量减少社会大变革所可能带来的负面震荡,并确保未来民主社会在一个坚实的起点上顺利前行。
写于2010年2月9日四川遂宁“百盛家园” (源于:《民主中国》)
中共当局对《零八宪章》运动的网络战
秦宫非
由于中共当局牢牢地掌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零八宪章》不可能在其治下的任何一家传统媒体发布出来。而与之相对的是,中共当局却未能完全掌控网络,还存在着大量独立的民间网站,为《零八宪章》的发布提供了媒介。这就注定了宪章运动是一场网络运动。
网络的存在,不仅为《零八宪章》的发布提供了媒介,而且推动了宪章运动的开展。如果没有网络,不仅《零八宪章》得不到在国内发布的机会,而且连宪章运动都无法持续开展下去,甚至可能会因为发起人刘晓波先生的被抓而被中共当局腰斩。
不仅如此,网络的存在,使得签名更容易征集,只需要发送电子邮件就可以征集到签名。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征集签名要么打电话,要么当面拜访,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如果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发布《零八宪章》,光是征集首批303人的签名可能就会花费组织者很长时间。正因为网络提供的便利,使得《零八宪章》在发布之后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征集到八千人签名。与之可以对比的是,《七七宪章》由于没有网络的便利,从1977年发布到1989年天鹅绒革命发生时,才征集到一千多人签名。
本来,中共当局对《零八宪章》的惊天问世就已经惊恐至极,将之视为推翻其政权的“反动纲领”。当他们看到“零八宪章运动”这场网络运动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时,更是惊恐至极。正是为了应对“零八宪章运动”,中共当局采取交替使用“黑客攻击”与“网络防火墙”的左右两手,发起了“网络战”。
n 黑客攻击
“黑客攻击”是中共当局首先采用的方式,也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习惯采用的方式。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最近发生的谷歌事件中看到。谷歌在其发布的声明中说:“我们有证据显示,攻击者的首要目标是进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Gmail账户。”
实际上,采取“黑客攻击”谷歌,并不是中共当局的第一次行为。在2010年1月22日的美国《外交政策》杂志中,其记者Josh Rogin就列举了中共近年对美国发动的十大网络攻击,包括泰坦雨(Titan Rain)、入侵国务院东亚局、入侵联邦议员弗兰克•沃尔夫(Frank Wolf)办公室、入侵商务部、入侵海军战争学院(Naval War College)、入侵商务部长电脑和2003年大停电、入侵麦凯恩(McCain)和奥巴马总统竞选系统、入侵佛罗里达民主党参议员比尔•尼尔森(Bill
Nelson)的办公室、鬼网(Ghostnet)、入侵洛克希德•马丁F-35战斗机项目。
对于“零八宪章运动”,中共当局也采取了“黑客攻击”,从而也印证了谷歌的声明。《零八宪章》及第一批303人的签名发出以后,为了收集后续签名,组织者注册并公布了两个Gmail邮箱,一个是2008xianzhang@gmail.com,另一个是2008xianzhang2008@gmail.com。但没过几天,这两个邮箱就遭到中共当局的第一次“黑客攻击”,使密码无效而不能登录。为此,组织者只好根据注册邮箱时设置的安全提问而重新设定密码,然后才能继续使用这两个签名邮箱。而为了分担风险,组织者还注册了第三个签名邮箱xianzhang2008xianzhang@gmail.com。然而,到2010年1月22日第十一批签名公布之前,这两个邮箱又再次遭到“黑客攻击”。这次不仅是密码无效,而且连注册邮箱时设置的安全提问也被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就无法继续使用这两个签名邮箱,只好声明“三个gmail签名信箱作废”,同时公布另外两个邮箱xianzhang2008xianzhang@inbox.com和xianzhang2008@aol.com作为签名邮箱。
实际上,在第一次“黑客攻击”失败之后,中共当局还采取了两个措施来干扰签名:一方面将从国内邮箱服务商发出的签名邮件进行拦截,如一位江苏签名者的hotmail信箱被拦截,甚至因此他的电脑无法浏览;另一方面向签名邮箱发送每天达几百份标题为“宪章”、“声援”、“报道”、“坚持”、“签名”等的垃圾邮件。不仅如此,中共当局甚至还盗用名义开通所谓10个新的签名信箱来进行捣乱。这样的“黑客攻击”签名邮箱大约持续了一个多月。
攻击签名邮箱只是中共“黑客攻击”的一个方面,他们还直接向发布有关《零八宪章》信息的网站,如民主中国、维权网、参与、博讯、新世纪新闻网等网站发起攻击,试图植入木马盗取网站密码并破坏网站数据。这样的攻击方式是中共当局惯用的,几乎从“零八宪章运动”开始就一直持续到现在。有时,中共当局甚至同时攻击多家网站,如2010年1月23日,独立中文笔会、维权网、参与、新世纪新闻、民生观察等五家网站就同时遭到中共当局的“黑客攻击”。
n 网络防火墙
除了“黑客攻击”之外,中共当局还开启“网络防火墙”,封锁《零八宪章》的相关信息。2008年12月26日,中共当局封锁《零八宪章》的“网络防火墙”正式启动。百度(www.baidu.com)、谷歌中国(www.google.cn)、雅虎中国(www.yahoo.com.cn)都根据中共当局的要求,分别将“零八宪章”设置为“关键词”而搜索不出结果。当天中午,在谷歌中国搜索“08宪章”时,所得结果是三十五万多条,但到当天晚上十时后,搜索《08宪章》却只有一条讯息。除此之外,中共当局还指令将大量转载《零八宪章》的网页删除,甚至将转载了《零八宪章》的牛博网(www.bullog.cn)关闭。
2009年6月2日,中共当局将微博客推特(www.twitter.com)封锁。虽然,中共当局封锁推特,并不是因为《零八宪章》,只是为了应对“六四”二十周年的到来。因为通过伊朗事件,中共当局已经看到了推特的巨大能量。但是,让中共烦恼不堪的是,大陆网民不仅翻越“网络防火墙”,利用推特发起了声援《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的“黄丝带运动”,并利用推特进行直播。而刘晓波被判刑之后,著名学者崔卫平,又利用推特发起一场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拷问行动,到目前为止,已经拷问了150多名知识分子。
虽然中共当局交替使用“黑客攻击”与“网络防火墙”来应对“零八宪章网络运动”。但是,当它面对网民数量众多,方式灵活多样的“零八宪章网络运动”时,是注定要失败的。君不见,如果在谷歌(www.google.com)搜索“08宪章”,可获得1,020,000条结果;搜索“零八宪章”,可获得 179,000条结果;搜索“08县长”,可获得13,600,000条结果;搜索“零八县长”获得约 149,000 条结果。而且,自《零八宪章》发布以来,签名已经超过一万人,发布的评论文章已经有几百篇甚至上千篇,出版了两部书籍《零八宪章》与《零八宪章与中国变革》以及八期《零八宪章月刊》。
2010年2月17日(源于:民主中国)
《零八宪章》运动必将让我们走出政治寒冬
雷火丰
虽然早在庚寅年春节前夕就已经立春,但在春节期间,严冬依然笼罩着中国大地,时至今日,中国大部分地区依然是雪花飞扬,看不到一丝春的迹象。春节前夕,《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和关注豆腐渣工程的谭卓人等异见人士被判重刑的残酷现实让人们感觉到,中国的政治空气已经变得颇为紧张,宛如进入了政治严冬。刘晓波和谭作人案虽然均已尘埃落定,但历史终究会还他们清白。
岁寒知松柏之后凋,越是寒冷的冬季,越能看出个别植物的顽强,而越是恶劣的政治环境,则越能看出仁人志士的勇气与良知。刘晓波受审的当天,无数飘飞在法庭外的黄丝带让人感动,不管是刘晓波还是谭卓人受审,虽然我们看不到人山人海的声援队伍,但从那些陌生的声援者身上,我们可以窥见一个民族尚存的良知。在这个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国度,依然有数不尽的心在为锒铛入狱的政治犯而跳动。
春节期间,有网友发起了为那些追求民主和维护公平正义而遭牢狱之灾的仁人志士们邮寄贺年卡的爱心活动,得到了网友们的群起呼应。网友不但积极邮寄贺年卡给狱中的志士,还积极搜索和提供其他志士们的地址,让这份爱更加广泛地传播着。但愿诸如刘晓波这样的良心犯能够收到网友们的新年祝福,因为有网友们的关心,度日如年的牢狱生活也许会轻松很多。
2009年的脚步已经匆匆走过,虽然在这一年里汇聚了太多的敏感日期,但除了新疆等地发生了比较大规模的骚乱之外,其它地方依然风平浪静。“六四”20周年和中共建政60周年并未给中共当局添乱,但是,向来草木皆兵的中共当局并未因此而变得自信,在这些敏感日期过后,异见群体和维权群体依然遭受严密监控。对于《零八宪章》签署者,中共当局更是耿耿于怀,诸如张祖桦、高瑜等人一到敏感日期就寸步难移。
《零八宪章》的19条主张中,第11条要求中共当局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特别指出,应该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几天前,保护记者委员会发布了年度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009年12月1日,全球共有136名新闻工作者被关押,其中自由新闻工作者占四成五。此外,中国成为连续11年来全球关押新闻工者最多的国家,至今仍在狱中的有至少有24人,其中九成是自由撰稿人。
不论是从人口还是从国土面积上讲,中国都堪称世界大国,这些年,不管是普通的中国民众还是权力炙手可热的中共高层官员,都在做着大国崛起的梦想。然而,虽然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在这种光环的背后,却难以回避贫富悬殊、环境恶化、道德沦丧、人权凋敝的恶劣社会现实。如此畸形的大国如何称得上真正的崛起?经济繁荣带给民众的不应该是荣耀,而是耻辱。
一年多以前,《零八宪章》的横空出世曾让中共当局大为光火,不仅仅提前抓捕了作家刘晓波,而且对全国各地的签署者频繁传讯或约谈。或许,很少有人会料到,一份和平理性的文件竟然会引起中共当局的如此重视,正因为如此,《零八宪章》才更加具有历史价值和历史意义。《零八宪章》运动并不因为中共当局的极力打压而停滞不前,虽然很多民众没有签署《零八宪章》这份历史性文件,但却对其内容表示了高度认同,并积极地践行它。2009年,中国各地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网络上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网民集体维权风潮,在《零八宪章》已经深入人心的当下,中国民众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2009年已经悄然走过,它留给了我们太多记忆,这记忆有美好的,但更多的却是悲伤和遗憾的。在《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之后,海外民运人士也发起了《网路革命宣言》,呼吁通过网路对抗中共当局独裁和争取民主。该《宣言》认为,中共当局拒绝在政治上“松绑”,重判《零八宪章》起草人之一刘晓波是在堵死和解之路,是“对改良的蔑视”和“对革命的召唤”。《网路革命宣言》和《零八宪章》交相辉映,但愿它能进一步点燃中国民众的民主理想与激情。
将《零八宪章》定性为反动文件并抓捕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可以说于法于理不容,刘晓波案在一审宣判后,海外舆论一致谴责中共当局的这种倒行逆施行为。其后,胡绩伟等20名中共高级离休干部也联署致信中共中央,要求纠正对刘晓波案的违法错判,但是,之后的二审仍然维持原判。财大气粗的中共当局已经完全丧失了执政者应有的风度,不仅仅对国际舆论视而不见,甚至对在体制内具有崇高威望的前高级干部的上书都不屑一顾,再度说明了当权者的丧心病狂。
只有专制统治集团才会颠倒黑白地将《零八宪章》和签署人打入另册,并且极尽新闻封锁之能事。刘晓波在被重判11年徒刑之后,众多国际团体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纷纷提名刘晓波角逐2010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再一次刺痛了中共当局的心。平心而论,刘晓波作为一个几十年如一日的民主斗士,如果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将是当之无愧的,《零八宪章》运动也会因此而获得新的动力。
中国糟糕的人权状况已经使得中共当局的国际形象不堪入目,打压《零八宪章》运动让人们再一次领教了中共当局的短视与蛮横。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不管中共当局如何压制,终有一日,《零八宪章》运动会显示出巨大的威力,让我们走出政治寒冬。
2010年2月19日(源于:民主中国)
促成宪政均衡的维权运动
陈永苗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改造是不可避免的。激进的路径,例如法国大革命的社会等级改造,带来血腥和挫折;而保守的路径往往带来和平,例如美国的民权运动与司法宪政主义的配合,在议会和法庭进行保守主义社会革命。维权运动在处理社会改造使命的时候,应该遵守保守路径。
作为宪政前提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前政治准备,宪政主义本身似乎有所不逮。所以社会改造不应该行政权或政府来推动,应该由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例如民间和法院议会来完成,那么就要依赖于民权运动或者维权运动作为第一推动力。
宪政均衡就是共和,维权运动促进宪政均衡,具有“再造共和”的历史使命。
n 有了宪政均衡,一切都好办
对政府的共和式控制,或者有限政府,仅仅是为了均衡,或者造成均衡的手段。共和主义依赖于混合和平衡。在18世纪,一种自罗马以来的混合和平衡的宪政观念,成为辉格党人的核心主张,并且一直进入美国宪政。
基佐在考察了5-18世纪的欧洲文明史。在欧洲漫长的文明进程中,王权、神权、贵族势力、民主势力都曾宣称自己的独占统治权,但谁也没有办法消灭谁,因而只好相互允许对方村和发展。基佐认为这就是欧洲文明结出自由之花的秘密。
而英国是最充分理解并享受了均衡的好处。在英国,各种力量总是同时发展,各种利益总是折中调和,到了19世纪,资产阶级而成为英国主导力量,于是英国保守主义贵族与农民结盟,对抗掌权的中产阶级,再次获得宪法均衡。而在欧洲以外的其他文明中,单一原则的独占或过于占优势的控制,导致了暴政和社会长期停滞。
在混合政制中,王、贵族、民众这三种政治力量,几乎同时进入政治,以一种均衡的方式。波利比乌斯描绘了罗马的混合共和性质。他说,有制约与平衡的机构的国家政体,才是最理想的。他试图证明,罗马的巨大成功,归功于它建立了优良的混合共和政体。他认为,这种由三方力量构成的三角形式,具有制衡作用。平民制约执政官,执政官制约元老院,而元老院制约平民,构成循环制约。
政治权力或者权威,在这三个部分之中进行分配。每一个部分固守其边界,并警惕其他部分超越正当边界的各种尝试,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旗鼓相当的宪政均衡。强力入侵会引起反抗,例如英国的大宪章。这种宪政均衡,能够阻挡其他部分对其权利的侵害,从而可以保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利益来看,宪政均衡对每一个部分都有利。
在这个循环制上还有一个罗马守护神在。罗马守护神在政治中在场,每一方都可能分享或者代表神的权威。这样才能维护循环制约。英国美国后来继承罗马的混合共和,在于上帝取代罗马守护神,而基督耶稣作为君王取代凯撒在政治中在场。城邦或民族国家没有了守护神,那么优良政体走向腐败,恶劣政体进一步恶劣。
民众与贵族结盟,正如英国那样,才能对抗近现代王权与官僚体制的结合。而如果王权与贵族结合,如法国那样,那么必然精神领导权或者社会法权兴起,以对抗政治权力,或者说从政治权力中分享了权威,造成道统与政统的分离。而民间知识分子从贵族手上接下精神领导权,与民众结盟,并不足以对抗王权与贵族的结合,只有等待王权与贵族的结合自身瓦解,才足以革命。这是一个失去均衡的态势,不仅会在革命之前丧失正义,而且会在革命之中和革命之后丧失正义。可以说,失去均衡,就不会有正义。
即便在极权主义运动或者具有同一质,被群众欢呼的独裁政治那里,这种均衡是存在的。独裁政治是民众的独裁,而不是独裁者个人利益的独裁。独裁者之所以可以驾驭民众,原因是可以满足民众。在这样的政治语境之中,贵族或者官僚、或者知识分子,是很脆弱的。这可以在毛泽东的文化革命中看到,也可以在阿伦特描绘的极权主义主义遏制自己组织化官僚化的动作中看到这一些。然而这种均衡是脆弱的,短暂的,在历史天空中,如同流星闪过,转眼即逝。带来的不过是一时治而多时乱。
政治秩序的维持,也会瓦解本身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正如生命的延续,也会滋生死亡的因子。施密特诊断说,利维坦自身运行,也会滋生自然状态。政治是一种合法的大多数人暴政,对个别正义的牺牲,积累下来,就会给自己掘墓。没办法,政治体制就是自身的掘墓人。宪法均衡可以作为这种必然堕落的阻挡,共和体制通过混合方式将这一些消灭于无形,有点像中医治病的原理。宪政秩序放弃政治对自身得以维持的自然社会条件的改造,让自己进行创造性转化,从而避免或者最小化瓦解本身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
n 社会改造不需要极权主义方式
五四运动中有一种很显赫很有自信心的说法,那就是学生领袖罗家伦口中所说社会制裁力。公民社会对北洋中央政府有一种反制力,这种信心和能力取决于晚清到民国转型过程中中央政府的无能。民国第一共和时期有一定的宪法均衡状态,是为百年宪政的黄金时代。这样的时代里面,国家和公民社会连成一体,组成共同体,而将政府单独凸现出来,处在民意海洋的包围当中。
政体奠基之后,社会改造问题立即变为首要问题,民国代清之后不久人们就开始考虑民生问题,考虑社会改造问题。对政体的维持,例如来自人民的监督,也依赖于社会改造的完成。
本来前政治的社会改造,于二十世纪变为首要的政治。当进入二十世纪的社会改造浪潮的时候,民国的社会制裁力量就消失了。当社会成为被改造的对象,就不会是发动制裁的力量来源。这与政府政治包围国家—社会一样。社会丧失自主性,就会丧失原初的制裁力。
当不得不由自上而下进行社会改造,并且创造新秩序时,就不得不诉诸于专制王制,强调主权,权力的绝对性或进行共和式控制就成为中心问题。为了取胜和战斗,必须有专制和独裁带入原点,然后由原点扩散到全部。
极权主义之所以可以极权,其理由在于社会改造。不需要把社会改造当作民族国家生存的危机和对付外敌的工具,陷在晚清保种保国的救亡漩涡里面。保种保国的救亡并不是总体性要求,而是第一步走和前提,而社会改造当然是第二步,但是不能服务于低级目的。就像国民经济是不能老是战时经济,最终还是要服务于国民福祉的。
表面看起来,极权主义产生的原因,一个出于外敌,一个出于内政。然而从历史来看,启蒙政党对于外敌,似乎不是用力所在。启蒙政党的核心在于教育专政,不是用于外敌的。就像军队里面的司令和政委,启蒙政党就相当于军管国家的政委,做不了司令。外敌或者民族危机,不需要专制,就可以打发。国际经济竞争或者主人民族地位的获得,从来没有因为走极权的路径。
看来,在政治层面的变革,更容易于社会改造使命。即使民族国家奠基之后,新的政治精神要改造政府或者政体,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但是只要一场革命,这一些艰难的事情,大体上可以在制度上建构起来,然而社会改造使命并非流血革命能够解决的。流血革命造就的紧张感或者宗教感,顶多能够将社会改造使命确立起来,成为恒定的目标。
而社会改造使命,要急迫地实现,或者在流血革命之前并没有推动,就像民国代清“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而这时候自然而然诉诸于极权主义的专政力量。极权方式的社会改造必然造成这样一种困境,目的是塑造和守住政府与国家—社会的二元,但是造成政府吞噬国家—社会的一元。极权突破越界到社会中来,本来是为了改造社会,并且在改造完成之后退回去。但是悖论的是一进入,就陷入其中。就像美国驻军伊拉克一样。
政府与国家—社会的二元是民族国家奠基的原初目标或者自然原则,也是现代性政治的目标之一,也是政治革命的内在要求之一,而后面出现的政府吃掉社会,或者社会反过来控制政府,都是变异或者异化。
一开始,动用极权的力量,并不是美好的,而是被迫的,所以极权即开始就是有问题的。而且到了今天,极权力量已经无法完成其社会改革使命,或者其本身就成为障碍。
当下必须放弃灵魂改造,也就是政治道德复兴运动。首先道德政治的思维方式,可以适用于一种家庭和社区,却不能适用于高度复杂的民族国家的公共政治事物。后者需要凌驾于道德之上,可以用多元视角的法律政治思维方式,或者说司法话语主导。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根本不需要“灵魂改造”,因为他们需要处理的是所生存在其中的社群问题,这个旧道德足以判断。再加上对重大问题的投票,他们只能说好与不好,不需要政治技艺,不需要细节。他们的朴素道德感,足以对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出维护国家利益的判断(类似美国陪审制度)。
无须塑造民众对国家的爱。这天然存在,无须强化。而民众关心民生,并不一定关心民主。作为启蒙运动的爱国主义,无须强化到灵魂改造的强度。所以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不需要大尺度的道德改造。只要获得幸福的生活条件,他们就是君子。他们的不道德,主要来自于不幸福。
对于梁启超所言国家一盘散沙的局面,原因并不在于民众,而在于政治精英的腐败、道德堕落,贪婪等等。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需要改造的是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的道德灵魂。
一种新道德对旧道德的革命,是道德政治秩序的延续,是进一步的错误,而且被转移到民众身上。需要灵魂改造的是知识分子,却被腾挪到民众身上,成为政治高压的正当性。
文革之后对启蒙政党政治的判断是正确的。基于政治自由,建立这样了两种敌对性范畴:封建与现代,民主与专制。去道德化的改造,形成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自我豁免的禁忌,不仅是现代性政治的目标,也是启蒙政党的终极目标。不过启蒙政党用道德革命的方式,来反对旧道德,使用了错误的方式。
道德政治是一种乌托邦,一种从来不可能实现的,没有现实根基,一种依赖于大多数人暴政和政治暴力、战争完全在场的,并须取消、深入个人私人生活和灵魂的虚无主义政治。它强调的是异己的父权,而个体永恒处于被监护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位置。道德政治是一种衣冠禽兽所喜欢的道貌昂然的棒子。人类的动物性,例如战争,仇恨,在道德政治的历史中,到达洪水横流的顶峰。理想的高度,与道德的低下,永远成反比。
n 维权造成趋于宪政均衡
涂尔干认为,政府的专制程度与特定的社会类型都没有关系,政府的强制力依赖于为了限制它,而组织起来的所有砝码的缺失程度。
作为后极权时代的民主运动,维权运动接过极权主义民主的社会改造任务,而告别极权之路。维权运动可以续接过去流血革命,将过去流血革命所散失的目标,实现出来,已完成中国的英美光荣革命。这是一种在宪法之下的革命。
如果可以有政治力量,可以抵抗,罢工等等,没有写入宪法,照样有权利。英国的宪法之所有可以“不成文”,是因为各种对抗性政治力量之间,是均衡的。在宪法之下的革命或维权,提供了力量均衡的可能性。
我们经常碰到有人批评说,“宪法顶个球”。当然仅仅依赖宪法,等人恩赐,或者渴望当局遵守宪法,当然是“宪法顶个球”。这是聪明奴隶的性格。可是我的语境是,已经有了大量的抵抗权运动,每年就有几万起群体性抗争事件,如果将这一些纳入宪法人权法案之下,在宪法之下进行保守主义革命,更上一层楼,这时候“宪法不顶个球”。
维权运动推动中国联邦化。这也是共和政治主要内容之一。阿伦特在人民阵线运动和抵抗运动看到了欧洲联邦的影子。如果说美国的联邦,是基于城镇的自治,那么城镇自治与抵抗运动相当。对于直接面临问题的深刻洞察,促使人民自发产生联邦化的设想。也正是阿伦特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过程中所看到的情况。各殖民地的人们努力地去互相了解,相互认识,并且最终由于相似的需要和相同的经验而相互联合起来。
2010年2月3日(源于:民主中国)
从刘晓波“我没有敌人”这句话谈起
胡 平
刘晓波在一审之后,写了一篇《我的最后陈述》,题目是“我没有敌人”。这篇文章赢得很多赞赏和感动,也引起一些批评与争议。这里,谈谈我的看法。
“敌人”一词,不是指一种性质,而是指一种关系。我们说“张三是男人”,这意思是清楚的;但如果我们说“张三是敌人”,这意思就不清楚了,敌人,对谁而言?谁是谁的敌人?因为孤立的一个人无所谓敌人不敌人。“敌人”这个词,逻辑上必然还包含着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它指的是他们之间的关系。
“敌人”可以是指“以敌意待我之人”,也可以是指“被我以敌意相待之人”。在文章里刘晓波写有这样一句话:“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他明确讲到“政权的敌意”,政权对谁的敌意?当然是对他的敌意。在“敌人就是以敌意待我之人”这一意义上,刘晓波就是说政权是他的敌人。可见,当他说“我没有敌人”时,这里的敌人不会是“以敌意待我之人”的意思,而只能是“被我以敌意相待之人”,他说他“以最大的善意”也把这种意思表达得很清楚。其实,象“以我之善意对政权之敌意”这种话,刘晓波以前就讲过很多次,因此在刘晓波那里,“我没有敌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应该是清楚的。
“爱你的敌人”和“没有敌人”,这两句话的意思也有区别。“没有敌人”只是说你不把对方当敌人,也就是说你不恨对方;但“不恨”并不等于“爱”。如果把人的感情比作光谱,那么,爱和恨分别位于光谱的两端,在它们中间还有一系列其他感情状态。马丁。路德。金说:非暴力行动的核心原则是爱。但是,非暴力政治学专家基恩。夏普(Gene Sharp)认为这种说法未免极端。恐怕大多数人都不适合。基恩。夏普强调的是,在非暴力抗争中,参加者们在坚持抗争的同时,应当努力克制自己对对方人员的敌意和仇恨,增加自己对对方人员的善意。这对于大多数人应该是可以做到的。换句话,“没有敌人”这种态度可以出自大仁大爱的精神,也可以出自非暴力抗争的自我克制与宽恕。
据说在1989年“六四”期间,中共元老陈云在一次内部讲话里说:我们不能退让,因为我们过去杀人太多,人民不会原谅我们。
我想,大多数八九民运的参加者一定会说:不对,我们那时候根本没想过去追究共产党过去犯下的罪过。只要他们接受我们的要求,答应实行民主,我们就满意了。我们知道,在八九民运高潮期间,先是李鹏,后来又加上邓小平,是一些激烈的抗议者的批评目标。然而他们最激烈的口号无非是要他们下台而已。
陈云讲话表明,面对民众的和平抗争,如果统治集团的主要成员都认为,一旦他们今天作出退让,明天就会被抓去受审判坐监狱;那么他们就很可能拒绝退让而做困兽之斗,用武力镇压抗议者。
要专制者在和平抗争面前作出有实质意义的退让,取决于很多因素,例如抗议的规模声势,其他民众对抗争的态度,统治集团内部的分化,军警究竟对谁效忠,国际社会的压力,等等;其中还有一条是不可少的,那就是他们相信,虽然他们此前没少干过镇压人民的暴行,但只要他们现在放弃了武力镇压,转而接受抗议者的民主改革要求,民众就不会对他们先前的暴行再进行追究。
反过来,这也就是说,当民众以和平的方式反专制争民主,他们需要让对方知道,他们要求的是改变制度,而不是惩办具体的人;他们要制止罪恶,但不是要制裁罪恶的执行者;他们愿意宽恕那些原先干过坏事的人。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可以说他们没有敌人。
这并不是说民众就会对先前的暴行置之不理了。该清算的还是要清算的。不过在这里,清算的只是罪恶,例如:要宣布先前的暴行是错的,是违法的,要给受害者平反昭雪,经济赔偿等等,但是不清算罪恶的执行者。
在非暴力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把罪恶和罪恶的执行者区分开来。是的,罪恶都是人干出来的,制止罪恶而又不制裁罪恶的执行者,这看上去不符合恶有恶报的正义原则。然而在非暴力抗争中,你必须做出这样的区分。如果我们对专制者说:“放下屠刀,你不能杀我们,等我们接过刀来杀你。”那还搞得成吗?
由此可见,自我克制与宽恕,乃是非暴力抗争的有机组成部分。只要你参加非暴力抗争,你就必须坚持自我克制与宽恕。综观数十年来以和平方式实现民主转型的地方,不论是南韩、台湾、南非和印尼,还是苏联与东欧,都没有对原先的专制统治者再进行政治清算。是的,有的专制者后来又被起诉甚至被判刑,但那是因为他们的经济问题,贪污腐败问题,而不是先前的政治迫害问题。也有个别人因为先前的政治迫害罪行而受到追究,但很快就被赦免了。饱受专制压迫之苦的民众对专制者心怀愤恨是很正常的,也是很正当的。只是,非暴力抗争要求我们克制自己并宽恕敌人。
在今日中国,“天安门母亲”是受专制迫害最深重的群体之一。她们在公开信里这样写道:“我们从血泪与苦难中逐渐明白:六四不仅是一家一户的不幸,而且是整个民族的不幸。这种不幸的发生,原与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敌对,源于国人对生命和人的价值的漠视,源于我们这片土地上文明与法制的缺位。因而,其救赎之道,既不能靠中国历史上屡屡发生过的以暴易暴和阶级拼杀,也不能靠今天执政者反复宣示的所谓三个代表或亲民路线,而是要以和平的方式在中华大地上结束传统的专制统治,以确立现代民主、宪政的权威,要使每一个公民摆脱皇权时代遗留下来的依附性格和历史的惰性,在观念上确立人类普世价值的地位。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放弃了牙眼相报的偏狭,放弃了以恶抗恶的极端,决定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克制来谋求‘六四’问题的和平解决。对于我们这些受难亲属来说,作出这样的选择是艰难的,也是痛苦的,但为了避免矛盾的激化,社会的动荡,我们作出了这个理智的选择。”
刘晓波始终高度赞扬天安门母亲,赞扬她们“以爱心融化恩怨,以理性约愤怒,以善意化解敌意,以和解缩小鸿沟,以勇气呼唤良知,以坚韧赢得尊敬”。现在刘晓波的这份最后的陈述,正是阐述了他的一贯立场。
在“六四”20年后的今天,中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很多方面,人民展开非暴力抗争要比以前更艰难,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更多更复杂,其中有些问题在历史上都是没有先例的。但无论如何,坚持非暴力抗争依然是十分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对很多人来说,非暴力抗争是唯一的选择,除非你放弃抗争。考虑到这一点,我们不能不对刘晓波的抗争表示更高的敬意。
2010年2月20日
(源于:《中国人权双周刊》)
与曹长青商榷:《零八宪章》是“谏言”吗?
李元龙
与全盘否定、甚至是恶意歪曲《零八宪章》的文章相比较,曹长青先生的《刘晓波的谏言路走得通吗?》倒是合乎言论自由的要义,的确如曹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异议人士中的异议”。对于曹先生“中共宪法不能修,只能抛弃”,“
别期待狼改邪成羊”,“ 喊出皇帝光着腚才重要”等基本观点,本人十分赞同。然而,曹长青先生在此文里的具体说法,却表现出了曹先生对《零八宪章》一些基本要义的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表现出了曹先生对刘晓波的一些误解。我愿意以诚恳的态度来和曹长青先生,这位我非常敬重的时事评论家商榷:《零八宪章》和刘晓波,走的是谏言之路吗?他的“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
谏言说、改良说也好,上书说也罢,这样的观点虽然大同小异,但有一个逻辑却是如出一辙的,那就是:因为《零八宪章》非暴力的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以及前言里的“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结语里的“ 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之类“套话”,所以,就被许多人误读、曲解为改良说,变革说,以及现在曹先生的谏言说,以及其他更有甚者的献媚说,共特说等等。
曹长青文章分为六大部分,现就这六大部分,具体与曹长青先生商榷。
一、此修宪非彼修宪也
曹长青的主要观点表现在第一部分:中共宪法不能修,只能抛弃,我认为这种“修宪”的“谏言”之路是走不通的。
曹先生这一基本观点,我是赞成的,但我认为,曹长青的修宪说,是狭义上的修宪,而非《零八宪章》的修宪,我的理解,它是广义的,动了专制政权独裁根本的修宪。《零八宪章》说的很清楚,修宪,是“根据前述价值理,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中共宪法,在书面条文和具体实践当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俯拾皆是,如果都给删除,都给修正,肯定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的。再说了,《零八宪章》19个基本主张是一个整体,修宪只是其中一个主张而已,《零八宪章》的全部主张能够在中国实现,中共塞进宪法里的私货、党货——即曹先生所说的中共宪法中“逻辑到处漏洞,前后条款矛盾到惊天动地”的东西——我认为,不是有多少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的问题。我们再设想一下,《零八宪章》的全部主张在中国实现了,那生养我们的这篇国土将会发生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发生怎样的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
所以,曹先生说的共产党垮台,我认为,是修宪的结果,而不是修宪的前提。还需要声明的是,我相信曹先生是赞成我这个观点的,即中共垮台,不是中共被“消灭”,而是中共成为不是中国唯一可能执政的政党。在民主、宪政制度之下,共产党经过民主选举,也可以执政,但那时的执政党共产党和当下的共产党有着本质区别,那是一个不但不能将党货、私货塞进宪法,而是一个必须在宪法框架之下活动、执政的党。我认为,这就是《零八宪章》“政治民主化变革”和“修宪”的根本意图。
“只要共产党修,怎么修,都是以保住共产党的独裁为中心思想”,对此,本人深表赞同。显然,曹长青文中所解释的《零八宪章》的修宪,理解成了是在中共独裁政权的主持、把持下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似的修改宪法。而实质上,《零八宪章》所表达的“分权制衡”,“公职选举”,“司法独立”等根本理念、主张,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将修宪这一部分隔离出来,就说其修宪主张没有意义。正因为如此,我认为,《零八宪章》的修宪,是在中共不能上下其手,甚至是作为一个候选党前提之下的重修,也就是修订、修建一部新宪法的意思。这也就是一方面,《零八宪章》和刘晓波被质疑、诘难和攻讦他的人说成是“温和地呼吁中共改革”,甚至是“跪着上书”,“媚态可掬”,另一方面还要被中共法院判处重罪的根本原因。中共的国保、统战部不是吃素的,要是他们嗅出一些《零八宪章》“献计献策”的味道,那么,他们就不会传唤那么多《零八宪章》签署者,更不会判处刘晓波重罪。由此看来,中国的公检法,反倒更比许多“敌对势力”更知道《零八宪章》要义。
再清楚不过,《零八宪章》的修宪,不是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扬弃”似的修宪,而是全盘否定似的修宪。曹长青的“抛弃”,实质上也是修宪——抛弃了中共宪法,你也得起草一部新宪法,这与《零八宪章》的修宪精髓,实质上是暗合神通的,区别仅仅在于:《零八宪章》是文修宪,曹长青是武修宪。
连毛泽东也知道喊几声“要文斗,不要武斗”,说穿了,文修武修都是修宪,只是达到最终目标的手段不同而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零八宪章》不是谏言,而是宣言。
二、《零八宪章》是要把“狼”关进笼子
曹长青先生说,“《《零八宪章》》有一万人签名,一百万人签名,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对此说法,本人深不以为然,实在不敢苟同。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最初签名者仅有242人,在以后较为漫长的在十年中,签名人才逐渐增加到1300多人,而中国的《零八宪章》,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已经有逾万人签名。捷克斯洛伐克的七七宪章给捷克带来的“意义”,是十年以后的事情。这个“意义”有多大,人所共知,毋庸赘言。中国的《零八宪章》发布,才一年多,曹长青先生就说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我看,这个定义,下得太早太草率。我看,性急而又想吃热豆腐,最好的办法,到是曹长青先生等等也加入到签署《零八宪章》的行列中来。似想,如果《零八宪章》的签名者超过7000万,这对中国的民主、宪政,将会发生多大影响?
狼的确不会改邪归正成为羊,但是,《零八宪章》及其绝大多数签署者完全不是如曹长青先生所说的那样,是期待“狼”改邪成“羊”,而是要把狼,也即统治者关在笼子里,使之不能伤人。我当然知道,狼不会变成羊,这是由其本性、本质所决定了的。但是,我们要清楚,这个本性,是人性,而不是党性。别说共产党,你就是民进党、国民党也好,共和党、民主党也罢,你叫书记、主席也好,叫总裁、总统也罢,把你放到一党专制政权这个撒野场里面为政,你主修的宪法,你的施政方式等等,和眼下的共产党政权不会有两样。我认为,共产党并不是狼性的同义词,不是狼心狗肺的另一个说法。日本,美国,全世界打着共产党旗号的党多了去了,他们怎么没有表现出中共似的残忍、暴虐?因为,他们被圈养着,他们的言行,他们的政治理念被规范到了法制的框架之下。前苏联、罗马尼亚等等东欧的共产党,昨天何等的残暴,今天何以温顺的像羊羔了?因为他们昨天可以横行于民主与法治的笼子外面,今天,他们被赶进了民主法治的笼子里面,它想不温顺也不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共这条大灰狼,是被改造成了形式上的小绵羊的,只不过,这个小绵羊的本性并没有改变,明天,它如果从笼子里逃脱出来,它无疑还是一条大灰狼。
曹长青先生说刘晓波多次被中共投入监狱,包括这次被判处11年重刑,是刘晓波“去跟中共政权讲普世价值、人权、修宪,期待狼改邪成羊的结果。”曹先生深思熟虑过吗:对中共讲人权等等,这有什么不对,难道,要给它讲“请加快、加重践踏人权步伐”才对?再说了,《零八宪章》的基本理念和主张,岂是只讲给那几个中共寡头、党魁听的?就算除开7000万中共党员,剩下的十多亿非党员,就不需要给他们讲保护人权等普世价值了?
是真理,对谁都要讲,所以,教堂不拒绝罪人忏悔,传道者还要到监狱给罪犯讲授《圣经》,接受他们的悔罪。
三、假如人人都像刘晓波那样“跪下”
曹长青先生在其文第三部分里说:“如果他这次是因为清晰地站在独裁者的对立面,或者只是为他自己署名的东西而坐牢,相信在很多人心中会是远比现在更高大的英雄。但为一个降格、折扣的东西,作如此重大的牺牲,这不是值不值的问题,而是对不对的问题。但既然要求修宪也是“颠覆政权”,不如真犯“罪”。如果站着、跪着都是死的话,为什么不站着死呢?其实问题就在这里:是因为相信跪下“求”就不会死。”
请相信这一点,曹先生:我这个《零八宪章》第一批签名者之一,不是为了当“英雄”才签名的。我相信刘晓波等等也不是。至于“值不值”、“对不对”,《零八宪章》的起草,发布,签名等等,这不是现在就能够对其现实和历史作用作出判断的。这不是做生意,非得事前将利润权衡清楚,再押进本钱。敢于冒中共之大不韪,敢于冒着坐牢的灾祸也要起草、发布《零八宪章》,如果这也是“跪着”求乞什么的话,那么,我倒是认为,中国如果有千分之一,甚至是万分之一的人如此“跪着”,你看看,中共有多少监狱以供使用,其迫害人权的事件,是有所增加,还是有所减少?汶川地震最终好歹下半旗致哀,杨佳之所以得到注射执行死刑的“优待”,躲猫猫事情之所以最后翻盘,试想,如果没有网民,甚至是只有千儿百把个网民关注,会有后来的结果吗!
“共产主义是无法改革的”,曹先生引用吉拉斯的话说明《零八宪章》修宪主张的不可行。曹长青知道这一点,我知道这一点,我相信刘晓波等等也完全知道这一点。可是,我们不能一不小心,将概念弄混了——我相信曹长青不是偷换概念——《零八宪章》的改革,是中共所说的革命性的改造、变革,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不是改造共产主义,不是改造共产党,而是改造政权,改造制度,使得中国从一个无视人类普世价值的集权制度之下解救出来,成为一个民主、自由、宪政的新中国。
刘晓波没有跪下,跪下了,就没有《零八宪章》;上万个签名者没有跪下,跪下了,他们就不会签名。
四、《零八宪章》喊了25声“皇帝是光屁股”
需要的是一句真话的种子,撒在无数人的心中,给人们提供另一个看问题的视角。面对一个裸体的皇帝,到底是一个人说一句“皇帝光着腚呢!”更重要,还是一群人说:“哎呀,皇帝的新龙袍太单薄了点,会着凉的,再加件布衫吧”更重要?
以上,是曹长青先生文章第四部分的核心内容。如此的表达,不知是否欠缺考虑之下的结果:难道《零八宪章》所载内容,都不是真话?如果连《零八宪章》也是假话连篇的,那我真的无所适从了:什么才是真话?也许,曹先生想表述的,是真理吧?《零八宪章》的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自由、民主、共和、宪政,分权制衡、宗教自由、联邦共和等等,哪一个不是套话、官话,假话、鬼话连天,挂羊头卖狗肉的现政权和制度所没有的,甚至就是与之对着干的?又有哪一条,不是专制独裁者所讳莫如深的?所以我要大声说:《零八宪章》的6个基本理念和19个基本主张,就是大声疾呼了25声:皇帝是个一丝不挂、麻雀叮当的光屁股!
五、令人费解的“同时坐两把椅子”
我颇为费解地看到:在没有具体所指的情况之下,曹先生引用了萨哈罗夫提出的“一个人不能同时坐在两把椅子上”这句话。因此,我只能凭着自自己的猜测推断:这是在说刘晓波同时坐两把椅子。接下来,曹先生说:“你要么附和共产谎言,要么起来反抗,传播真实。”这也是很令人挠头的,因为我不知道,以《零八宪章》所载内容也好,以刘晓波一生的所作所为也罢,这还不是“反抗”,不是“传播真实”,倒成了“附和共产谎言”了,看来,刘晓波倒是个地道的五毛党了?曹长先生在这里的所谓反抗,难道就是陈胜吴广李志成?难道只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 我不知道它怎么垮台……我知道的是,应该一句、一句传播到位的真话,一颗一颗地播种追求自由的种子;那么一旦契机到来,那些潜移默化到人民心中的思想,就会产生巨大的力量,促成那个政权的垮台。”首先,《零八宪章》传播的不是谬误;其次,哪个人敢于站出来说,自己的话语已经是“到位的真话”?再次,“一句一句”,“潜移默化”等与曹长青先生前文巴不得“那个政权”几乎在《零八宪章》发布的同时垮台的观点前后矛盾。
六、“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
在文章最后一部分,曹先生先是对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以“瞠目结舌”来表示自己的不敢苟同,接着以有失风度的口吻写道:刘晓波被判11年,他自己可以高姿态地表示“没有敌人”、没有愤怒。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多说几句,因此,所商榷的观点,不一定都是争对曹长青先生的。
我一直都在奇怪:“我没有敌人”何错之有,竟然会让刘晓波遭致如许多人,甚至是曹长青这样的智者的全盘否定?如果硬是要说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向中共跪下,那么,他的跪下也如一个美国电影里忍受淫魔欺辱的女性那样,她是为了保护自己孩子的性命不得已而如此的。也就是说,刘晓波即使是跪下了,他也是为你,为我,为他不再受到独裁政权的荼毒而跪下的;他今天的坐牢,也是为你,为我,为他而坐牢,为中国的美好未来而坐牢。而有人却以此作为讨刘的口实,甚至有“苦肉计”之说,请问:良心何安?
还有人说,《零八宪章》和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向中共“献媚”。如今,刘晓波是中共判了11年刑的罪犯,那么,这岂不是在说:刘晓波不是没有敌人,而是没有朋友——他“献媚”的中共,以及中共的“敌对势力”都不待见他啊,这够荒唐的吧。再设想,刘晓波在最后陈述时用手指着检察官、法官,指着中共7000万党员说:“你们都是我不共戴天的敌人”,我们就深以为是,就对刘晓波报以长时间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了?
我的理解,刘晓波的没有敌人,是接受了基督博爱思想的影响。刘晓波在《我没有敌人》当中有这样一句话:“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是的,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是一种超越了个人,超越了民族,超越了地域,超越了宗教信仰的大爱、真爱,他是在向黔驴技穷、只会以力服人的独裁专制政权宣告:不是《零八宪章》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在以《零八宪章》为敌;不是民主、自由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在以民主、自由为敌;不是刘晓波要以你们为敌,是你们要以刘晓波为敌!
刘晓波其他文章里所指的“敌人”,都是民主自由,都是爱好和平和美好事物的人们的公敌,政治意义上的敌人,而不是说那是他的私敌。是的,刘晓波没有私敌。
有人引用毛语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以此作为对刘晓波的“当头棒喝”。对谁说了“我没有敌人”,就是对方朋友了?难道不可以既不是敌人,也不是朋友?对你的敌人说了“我没有敌人”,就是你的敌人了?难道非得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这不是毛泽东两个凡是的活学活用吗?
以共产党为敌又如何?革命成功了,重拾共产党牙慧,反攻倒算,请君入瓮,也反右,也文革?也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我不止一次说过这样的话:将来“革命”成功了,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清算没有犯罪证据的前中共党员,在毕节,我第一个起来反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曹先生在他的《当今中国有“暴力革命”吗?》里,表达了与我相同的观点,在这一点上,我向曹长青先生表示深深的敬意。
重判刘晓波,就是“苦肉计”;轻判刘晓波,必定更是共特;如果放了刘晓波,会不会说刘晓波是中共作协地下主席?刘晓波确实没有敌人,共产党不是他的敌人,贬刘派不是他的敌人。倒是那些以“甚嚣尘上”来形容《零八宪章》发出的人,那些逢刘必反,沾刘必反的人,他们与中共在这一点上倒是异口同声的:刘晓波怎么着也入不了我的法眼。
最后,曹先生对刘晓波如此发问:六四的血居然没有洗亮刘晓波的眼睛吗?
眼睛被六四鲜血洗亮的唯一标志只能是“我的敌人遍天下”吗?六四几乎只反贪污腐败,不敢质疑中共统治,《零八宪章》和刘晓波是这样吗?涂抹毛泽东尊容的人是被六四学生扭送给公安的,刘晓波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综上,所谓“谏言路”,这是曹长青误解或没有深解的情况下附会在《零八宪章》之上,加在刘晓波头上的。“写书人不如解书人”,我想,不仅曹长青先生,许多人都不理解或误解《零八宪章》和刘晓波了。所谓谏诤,诤言,讽谏等等,多是体制内官僚、既得利益者就皇上的某个具体“政策”、事件进行建言献策似的谏诤,以便皇上免受因此招致的损失、耻笑等等。远望魏征单枪匹马的谏诤,近看公车上书的集体谏诤,莫不如此。刘晓波不是体制内人在“谏”言献策,《零八宪章》也不是挂一漏万、责苞茅之不入的“政治协商”,其根本意图,也绝不仅仅是为了某个孤家寡人拾遗补缺。
我们回头看看过去,再转回头看看现在,至今为止,除了西单民主墙事件,六四事件,还有哪一次不同的声音能够超过《零八宪章》的影响?《零八宪章》是万马齐喑的中华民族中无声处的惊雷,是黑云密布的中国天空一个旗帜鲜明的宣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曹长青先生等等说《零八宪章》是“递状子谏言”,是“跪着上书”,所言差矣!
刘晓波等酝酿起草,其他人负责发出,我等赞同签名,该做的做了就是。至于《零八宪章》的基本主张走不走得通,什么时候走通,那是未来的事情,《零八宪章》没有面面俱到,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零八宪章》可能不是最好的宪章,但是,能够截止发布之日不算是坏的宪章,这就够了。
n 后记
曹长青先生的文章,我一向都以先睹为快。标题我记不清楚了,曹先生有一篇文章,要义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白猫黑猫,摸着石头过河等所谓特色理论,不是为国为民,都是为了挽救中共,延长中共把持朝政的时间。所言直指邓小平要穴、死穴,堪称的论,令人击节叫好。只是《刘晓波的谏言路走得通吗?》一文,本人认为瑕疵甚多,经不住逻辑和常识的推敲。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本人今后对曹长青先生文章的喜爱。本人此文,肯定也有不少经不住推敲的地方,甚至谬误的地方。一己管见,见识所限,不揣冒昧,诚望曹长青先生等等不吝赐教,海涵唐突!
2010年2月21日
(源于:《议报》)
【宪章时评】
网络自由:极权政治与公民权利争战的新焦点
许允仁
1、网络已成为当下中国时代精神的主要载体
记得钱钟书曾经说过:唐之诗在诗,宋之诗在词,元明清之后,诗在戏曲小唱。钱先生在这儿所说的“诗”,是指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特别是其普遍情感的最集中最典型的表达形式。
套钱先生的话说,当下中国的“诗”在网络,在各种博客、网文、帖子、视频和微博之中。各种形式的网络表达,成为了解中国人最真切的政治意见和喜怒哀愁的情感形式的主要通道。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们的自由表达和相互交流提供了日益便利的通道;但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则是由中国当下的政治格局决定的。
本来,在一个健康的现代社会中,公民的意见和情感的表达,以及信息的获取有着多元的渠道:电视、报纸、杂志、各种公共场合的自由辩论和各种艺术样式的创造……,无须让网络来承担如此的重负。但是,在当下中国的政治格局中,一个依凭暴力,永远执政的政党,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整个社会。特别是信奉新极权主义的新一代执政者,坚定不移地想用党的意志和价值观,来控制和改造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最细微的领域。
于是,我们看到,每天的新闻除了报道党的会议和党的各级负责人的行踪之外,就是推出作为党的价值观样板的“道德模范”。在党的领袖看来,整个中国社会中,每天称得上新闻的就是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对“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因此,在被党通过中宣部的各种无微不至的指令严密控制的主流媒体中,人们能够听到的永远只是一个千篇一律的声音,这个声音就是党的最高领袖的指令的回声。
在所有其他的表达渠道,都受到越来越严密的控制和审查的情形下,互联网也就自然而然地日益成为中国人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主要渠道,因为,在网络中存在着在中国其他的表达渠道中日益丧失的最宝贵的东西:自由。
唐之后,宋元明清的人也写诗,但在钱钟书看来,只有唐人的诗,才真正表达了自己最本真的精神和情怀。同样,在当下中国,看上去存在着众多的表达样式:有新闻、有电影、有电视、有人文社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但是,在经过一双无处不在的权力之手的严密操控之后,这些文化样式,由于缺乏表达自由,正日益失去自己本真的精神和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变得就像唐之后的人所写的诗,只徒具某种空洞僵化的形式。当下中国最本真的精神表达,沦落到网络之中。
2、整治“低俗”运动是极权主义者向中国人民发动的新“文革”
极权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特定理念。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极权主义的信奉者是一些拥有强烈和坚定的信念的人。所谓极权主义就是指这样一些信念:它相信个人假如离开了组织,他的生活就失去了任何的意义;它相信所有正面的积极的价值都源于集体和组织,而所有负面和消极的东西则源于个人幽暗的内心,因而,必须构建一种强大的总体主义的权力,去计划和设定社会存在的各个领域;它相信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只有是在那个总体权力计划中的才是美好的有价值的,而在它的设计之外的一切则是无意义的,或者只具有负面的价值。
极权政治可以跟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共产主义结合在一起,也可以和某种带有统制色彩的私有经济相结合,(像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的体制那样)。笔者常听到有人说,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瓦解了,目前中国的执政者已不再有任何信念了。确实他们已经不相信共产主义了,但是他们依然信奉极权主义本身,他们相信必须要无限地扩大党的权力,最后构建一个由党吞没国家,由国家吞没社会的万众一心的政治乌托邦。事实上,从允许资本家入党,到在私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极权主义在中国已开始了自己跟新的经济基础相结合的制度创新。
在轻松地实现了对传统媒体的严密操控之后,新极权主义者合乎逻辑地将自己征服的目光投向了互联网。据统计截至到2009年底,中国的网民已有3.84亿,手机上网的人数也已达2.33亿。而近年来几乎所有重大的社会风潮(像邓玉娇案等)都发端于网络。因此,新极权主义的信奉者将能否完成对互联网的有效控制,不仅仅看作是能否实现自己党、国、社会三位一体的政治理想,而且看作是现有体制能否稳定地生存下去的一个最重大和最紧迫的挑战。
于是,一场彻底征服网络自由的战争紧锣密鼓地打响了。鉴于在编辑部中建立党组织的控制传统媒体的手段在网络中失效了,新极权主义者不断地进行着网络控制手段的创新:从建立世界上最庞大的信息封锁墙,到用“五毛党”引导舆论;从删帖、屏蔽和关闭带有“问题信息”的博客和网站,到建立“白名单”制度;从试图推行上网实名制,到利用黑客来盗取信息……这一系列控制网络的努力,终于在今年年初多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中,达到了一个近期的高潮。
新极权主义者试图以整治低俗的名义,为其全面取消网络自由的行动寻求正当性。确实对于未成年的幼儿来说,成年人有责任使其免于淫秽信息的骚扰,因为,幼儿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一些不良信息能够对其产生诱惑,从而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新极权主义者拚命抓住这一点合理的成份,将其作了荒谬的夸大和引伸。首先,他将幼儿和成年人的关系,引伸为民众和党的关系,认定全体人民就像幼儿一样需要党的监护;其次,他整治的不仅仅是淫秽信息,而是用了一个从法律的角度看,完全含糊不清的“低俗”的概念。
什么是“低俗”呢?就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一个极权主义政党致力于将全体人民的一言一行,都整合到一个步调一致的社会工程之中,因此,任何一个个人的行为只要不能自觉地“升华”到党的总体目标的高度,在极权主义者看来都是“低俗”的,他都可以动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对其加以整治。
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大张旗鼓地整治“低俗之风”,这样的公然用党和国家来彻底吞没社会,压缩私人生活空间的举动,本来只有在毛泽东时代,在极权主义的全盛时期才能看到。改革开放之后,当政者一般只是关注对政治权力的垄断,而在个人生活领域则留出相当的空间。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极权政治重新获得了足够的力量,能够向个人自由发起主动的进攻呢?这也许首先是由于新极权主义的信奉者在执政党内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也许是由于持续的经济增长,使党获得了敢于不看他人脸色,展示自己真实意图的底气;也许是新极权主义者认为,仅仅退守政治领域,并不能得到政治上的安全性,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也许是长期以来道德维度的缺失,在民众心中产生的对道德的渴盼之情,为新极权主义者重新高举起道德主义的旗帜提供了某种背景……
总之,当新极权主义者大张旗鼓地展开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运动,公然动用国家这个暴力工具,去整治博客、整治手机短信,去干涉他人的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和内在的良知自由时,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一种自负骄横,试图控制一切的极权权力急剧地膨胀起来,而这一切跟用“无产阶级思想”彻底占领意识形态一切“阵地”的“文化大革命”变得如此相似。
3、网络表达是中国人精神自由的“最后一口气”
据说目前执政党的高层,在将过去的60年,看作是一以贯之的从胜利走向胜利,还是前后30年分开对待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正如克罗齐所说的,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如何理解后30年的历史,关键看一个人如何主张和看待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假如一个人认为未来中国终将走向宪政民主制度的话,那么,他会认为这种转变是从1978年开始的,所谓的改革开放30年,是在一种典型的极权政治和宪政民主政治之间的过渡时期。
然而,新极权主义者却完全不那么认为,他们致力于在允许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新条件下,全面重建一党专政的党国体制。原先被认为会自然而然促成宪政民主制度生成的经济层面的因素和新技术的因素,在新极权主义者的手中,被创造性地用来扩展党的权力和当权者的利益。因此,在新极权主义者的政治视域中,在其党国一体,万众一心的政治乌托邦前景中,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非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党国体制,反而为这种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所以,在新极权主义者看来,不管是毛泽东时代的30年,改革开放的30年,还是在他们主导下的未来中国的政治岁月,都是党国江山的代代相传,都是党国体制对不同的政治情势的适应,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的区别。
当然,在新极权主义者看来,改革毕竟带来了种种摆脱党的绝对控制的自由化因素,因此,一旦有了机会,就要重新扩大党权来收复失地。于是,大量在改革初期产生了公民意识的中国人,首先,由于“六四”镇压而失去了在政治上成为积极公民的希望,接着发现党对媒体的控制越来越严密,所以,那些不想失去已经获得的自由感的中国人就逃到网络之中,通过网络来坚守自己最基本的公民权利:自由表达的权利和知情权。网络已成为中国人维系自己精神自由的最后一口气。
而对充满征服欲的新极权主义者来说,假如不能将个体完全驯服为党的工具,那个理想中的万众一心的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而性意识和性能量是个体生命中最具有自发性和最倔犟的因素,不能彻底地驯服这种因素,就不可能将个体完全变为党的工具。因此,就像毛泽东时代的“狠斗私字一闪念”的禁欲主义紧箍咒一样,新极权主义者终于找到了“整治低俗”这一精神控制的新口号。在这一口号下,党不仅仅要收复互联网这块失地,更重要的是要整合和驯化全社会,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性意识和性能量,以及基于这种能量的自由化冲动。
对互联网的监控,以步步紧逼之势,不断压缩着中国人精神呼吸的空间: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学术网站被关闭了;含有一点异端和批评倾向的博客和帖子被屏蔽和删除了;人们自由交流信息的平台被拆除和监控。假如说早先的控制主要是针对政治上的异端倾向的话,那么,现在党的控制之手,开始伸向情人之间互发的短信,伸向个人私生活的最隐秘之处……假如,新极权主义者整治网络的雄伟计划彻底实现的话,那么,中国人不仅将完全失去表达自由的权利,而且将彻底丧失自由地获取信息的可能,所有的中国人都将生活在一个完全人工安排好的世界,一个由党操控着一切“真实”的“楚门的世界”中。
4、网络自由之争,归根结蒂不是中美之间,而是公民权利和极权权力之间的斗争
中共政府对互联网尺度不断收紧的监管,终于引发了在大陆经营的外国信息企业的反弹,谷歌由于黑客攻击和政治审查对中共政府提出的抗议,最终使美国政府将互联网自由看作了美中人权对话的一个新主题。
今年1月2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莉关于互联网自由的讲话,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在强调人民有权自由获取信息之后,希拉莉发出了战斗性的警告:“从事纲络攻击的国家和个人将承担后果并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在一个靠互联纲连通的世界里,对一个国家的纲络的攻击就是对所有人的攻击。”
我们看到,在互联网自由这个议题上,美国人为其长期推行的人权政治注入了新的活力。本来具有普世性的人权概念,就为美国政府干预反人权的政治行为提供着正当性,而互联纲世界的连通性,则使得一国政府对网络自由的损害,不仅仅是对本国人民的人权的侵犯,而且是对所有人的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的侵犯。这样美国抗议中共政府侵犯互联网自由,就不仅仅是为中国人的人权在呼吁,而且,也是在直接捍卫美国人自身的权利。
面对美国政府的人权攻势,中共政府一如既往地祭出民族主义这个法宝,试图将网络自由问题,变成中美之间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展开的信息战。我们看到,有一些信息控制专家,站出来为中共政府的网络监控行为辩护,宣称世界各国都有对互联网信息的审查,将自己帮助政府进行的网络监控,标榜为和美国进行信息战的爱国主义行为。
这些似是而非的辩护,完全混淆了对网络信息的基于党的意志的政治审查和基于保护个人权利需要的法律限制之间的界限。另外,一个信息专家,假如他的工作是在防止自己国家的军事资讯被他人窃取,那么,他确实是在从事网络安全的工作,但是,假如他的工作是在构筑金盾工程和长墙防火墙,那么,这种行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针对他国政府来捍卫国家利益,而完全是帮助无法无天的极权权力来侵害自己国民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彻头彻尾的针对本国人民的侵权行为,试图用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强词夺理来遮羞是徒劳的。
以往,每次在和美国政府产生冲突时,中共诉诸民族主义的灵丹妙药都会在青年一代中激起不小的反响,而在这次网络自由之争中,这剂药却开始失效了。相反,有大量苦于网络审查的中国青年人,感到是希拉莉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运动成了青年一代认知极权政治的活标本。新成长起来的一代年轻人,没有经历过“反右”和“文革”,也没有经历过19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威权政治一方面为他们的个人生活和经济活动开放出空间,另一方面则封闭了其政治参与的渠道,刻意培养出这一代人的政治冷漠。在一片政府刻意煽动的民族主义的热潮中,对极权政治的警惕和反思被遮蔽了。
然而,在这次网络整治行动中,当每一个上网的青年,发现无法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无法自由地看到自己想看的信息;发现有一只无处不在的强横的权力之手,要他只看它允许他看的东西,只说它希望他说的话时,他终于切身地体会到什么是极权政治。
极权主义不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不再是他原先在一种民族主义的语境中所理解的西方政府为其政治上的敌对者所贴上的外在的标签。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验性的政治现象,是一种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强横权力,为了自己的目的和利益,运用暴力强制性地彻底重塑个体的行为、思想乃至感觉的,无法无天的自负和狂妄。而这一切无疑会遭到每个个体基于本能的自发反抗。
政治独裁下的持续的经济增长,不断地增强着执政党汲取资源和操控社会的能量。力量的增长促成了自负的增长,党不再满足于威权政治,其体内的极权主义病菌再度发作。但是,当党的政治路线从威权主义向极权主义转向,试图公然向经历了改革开放的十几亿中国人的人性宣战时,不难想象,它将遭遇的阻力和反抗也将是前所未有的。目前的网络自由之争,为将要展开的这场激烈的争战拉开了序幕。
5、关键在于培植一种能够抵御极权主义病菌的本土性的政治文化
当笔者将整治低俗之风运动比作“新文革”时,也许有人会觉得有些夸张,“文革”时有大量群众的激情投入,而这次只是当权者动用行政手段在有条不紊地紧缩个人的自由生存的空间。而且,至今为止,尽管当权者竭力屏蔽封锁,对拥有一定的信息技术的上网者来说,要翻墙去看自己想看的信息也并非难事。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次整风运动,从精神内涵上看,和“文革”完全如出一辙。而且,假如说“文革”作为一场运动在当时还拥有其群众基础的话,那么,这一次,少数思想落伍的当权者,仅仅依凭手中掌控的国家机器,就可以完全无视大多数人的憎恶,成功构作一个仅供少数趣味低下的当权者自娱自乐的信息空间。这一现象更加突显出我国政治制度中存在的可怕的缺失。
确实,由于技术原因,目前新极权主义者还没有能够完全征服网络,但是通过审判刘晓波等人,通过设立信息防火墙,他们已将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和翻越防火墙变成了“犯罪”和“违法”行为。从过去30年的经历来看,在某些特定时期由于种种原因,言论自由的尺度会变得相当宽松,但是,由于人民表达自由的权利没有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因此,它们往往只是昙花一现。目前,中国人由于网络的出现而获得的些许表达自由,同样,也只是一种偶然的自然现象,而不能看作是真正的公民权利上进步。中国人精神自由的这“最后一口气”,随时可能在极权政治的强力控制下被窒息。
所有亲身经历过改革开放初期岁月的人,都不免从内心里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在言论自由的问题上,中国非但没有持续地进步,反而常常出现显著的倒退?答案是显然的,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并不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自然地降临,需要每个公民通过切实奋斗,才可能建立起保护自己权利的政治制度。
由于执政党对自己历史的文过饰非,因此,我们虽然经历过“反右”、“大饥荒”、“文革”这样惨绝人寰的人权灾难,但是,依然没有能够对极权主义的本质和危险产生清醒的反思和认知。30年的政治演变或许对党的最高领袖的权力有所限制,但是对党对整个社会的权力则没有形成任何有效的约束。
当党的组织伸向私有企业,伸向律师事务所,伸向每个自由的社会细胞的时候;当党用各级纪委、政法委来取消司法独立的时候;当党将自己的无反思的追随者封为“道德模范”,并用强制效忠和强制灌输来扭曲所有人的良知自由的时候;当党整肃媒体、关闭网站、设立信息防火墙的时候……不仅仅在现存的政治制度中找不到任何的机制来约束党权的这种无限扩张,而且,在社会的主流舆论中都无法产生一种清醒和理性的批评声音,来监督和抵制政府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这些侵害。
确实,对互联网的管控,引发了某种普遍的厌恶和反抗,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种反抗总体上还处在某种素朴的状态。对党来说,“草泥马”、“裆中央”
这样的骂声并不可怕,相反,它会觉得这正是它要整治、消除的对象在自证自己的低俗性。只有将反抗侵害网络自由的努力,导向对一种能够保护个体权利的有效制度的理性诉求,这种斗争才会是真正具有建设性的。
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当务之急是培育一种本土性的能够识别和抵御极权主义病菌的政治文化,从而让每个公民都能对自己的基本权利以及政府权力的越界保持一种高度的敏感性和鉴别力。
人们自然而然地希望自己的国家拥有更高更新的技术,拥有更加强大的经济实力,但是,每个中国公民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假如不能用宪政理想和制度驯化党的极权主义冲动,那么,所有的这些技术和资源都将非但无助于个性的形成和人格的生长,反而将异化成一种针对全体公民的自由思想和自由行为的可怕的控制力量。
这么一种基于公民共识的政治文化,旨在塑成执政者的一种基本政治教养:必须将给予公民获取信息的自由、内在良知的自由和表达自由看作是一种不可逾越的硬约束,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种权力,假如只有在系统和广泛地剥夺人们的这些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运作,那么,这种权力必然是邪恶的和丑陋的,同时,它必将不仅仅和本国的人民,而且和全世界所有具有公民教养的人都处在永无止境的战争之中。
2010年2月23日
(源于:《观察》,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2009寒流与中国转型前景
张博树
台湾《二次党外》论坛的朋友们约我写篇短文,谈谈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和可能前景。这并不是一个轻松的题目。大家知道,对大陆政治转型而言,刚刚过去的2009年可谓“寒流滚滚”。从年初“两会”上吴邦国高调重申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与“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断言中国“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到全年接连不断对独立民间组织和异议人士实施打压,加大整肃、封锁互联网的力度,再到年终悍然宣布对刘晓波的重判,当政者在政治领域明显在倒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问题是如何解读这种“倒退”?它只是大陆政治转型中的暂时现象,还是某种长期趋势?
n 09年的“特殊性”及其背后
毫无疑问,2009年的“特殊性”是理解上述“倒退”现象的一个入口。何以言2009年“特殊”?大陆民间有“9、6、5、3、2、1”之说,也即,09年是中国五四运动90周年,中国共产党建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西藏“平叛”50周年,民主墙运动30周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和六四镇压20周年,法轮功事件10周年。头一个数字代表现代中国民主追求的传统;后四个数字则均与专制和镇压有关。这些数字与“建国60年”搞在一起,确实有某种历史讽刺的味道,足令当政者头疼。
更令当政者头疼的当然不是这些象征性的数字,而是中国社会急剧演变的现实。
肤浅的观察者通常只看到中国大陆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却没有看到增长背后的深刻的社会矛盾和结构裂痕。我们的领导人对此却是看得很清楚的。不要看他们一天到晚在电视媒体上做“高调”和“充满信心”状,其内心的焦虑和苦楚仍然可以想象,只不过这一面不好示人罢了。政治改革滞后、权力贪腐加剧、官民对立凸显、社会结构性矛盾深化、民族地区不稳定、环保和生态压力加大,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难道胡锦涛、温家宝不知道?非不知也,在难为也。当然,现在中央政府手里有钱,这要归功于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用钱来摆平那些需要摆平的事,包括给边疆闹事地区“输氧”,提升“维稳”效果;也包括不断给公务员加薪,以换取“内部人”对权力的效忠。突然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对我们的当政者是个考验,但也给他们带来了机会。毕竟,西方人开始有求于中国,砝码重量比变了,姿态也就发生变化。这对我们的领导人可能是个鼓舞。但说到底,内部焦虑是谁也代替不了的。充其量,今天的中国是一个脆弱的、充满内部矛盾的准“超级大国”。至于什么“北京共识”乃至“中国模式”云云,不过是御用学者鼓噪的漂亮的肥皂沫,用来自欺或者骗人而已。
核心还是制度问题,体制问题。如果权力约束仍然来自权力自身,约束权力就永远是一句空话,权力胡为就永远不可能禁绝。改变共产党的一党专权体制,稳健地推进中国宪政改革,早已是社会的呼声、时代的要求,但中国共产党的当政者至今也没有下决心迈过这道“坎儿”。这就是大陆政治的“窄门”或症结所在。20年前如此,今天依然如此。
n 中国政治光谱更趋复杂
然而,与20年前相比,今天大陆的政治生态和政治光谱已经显得更为丰富,也更加复杂。
首先,执政党内的保守势力在表面上主导着当今的中国政治,是一个基本事实。他们控制着大陆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的要害部门,控制着这个国家的主要资源、财富,掌控着意识形态的主导话语权,并刻意营造自己在世界的新形象。由于保守的领导人拒绝政治改革,共产党正在日益发展为代表既得利益集团的权贵党。从根本上说,这个趋势瓦解着共产党自身的执政根基,因为权贵集团考虑的从来是自己的小团体利益而并不顾及党国的长远利益。但保守的共产党领导人宁愿对此视而不见,满足于体制内反贪腐的一些表面效果,却坐失政治体制改革一个又一个良机。
左翼“毛派”势力的崛起,是近年来引人注目的现象。08年就有所谓“毛泽东主义共产党”成立并发布《告全国人民书》,号召向把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修正主义统治集团”进行“造反”。另一个稍后成立的“中国(工人)共产党”没有这么极端,而是主张与“兄弟的中国共产党”共同实施“无产阶级两党制”以“反对资产阶级多党制”。[1]从本质上说,“毛派”崛起是中国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的一个产物,否则“毛派”主张不可能有影响,有听众。但这个极左势力“回到文革”的复旧努力却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因为今天的中国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过去。
中共党内民主派则代表着执政党内部分化的一个真正有意义的方向。到目前为止,敢于公开发出声音的党内民主派多是些离退休的中共老干部、老党员。不管他们主张自由主义,还是主张民主社会主义,反对一党专制、赞成普世价值、鼓吹宪政民主却是这些老共产党人的共同呼声。中共党内民主派还有一股潜在的力量,那就是目前在职或被迫“赋闲”的改革派官员。虽然这些人人数还不多,即便发出声音也还要用体制内语言来包装、保护自己,但他们的存在仍然是宝贵的。如果他们勉力前行,则可能代表共产党未来的真正希望。
自由派阵营也在发生变化。本来,中国的民间自由派(包括体制内外的独立学者、维权律师、独立NGO组织、海内外的异议人士或组织)力量很分散,观点也并不一致。零八宪章的发表、特别是当政者对零八宪章的打压,反倒把民间反对力量整合到了一起,零八宪章成了大家的共同纲领,乃至旗帜。这个文件的具体主张还可以继续探讨、质疑,但零八宪章的理性、温和立场和建设性姿态却为民间反对派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取得了转型战略意义上的主动权。这是近年来中国自由派阵营的一个可喜变化。
宗教组织和民族地区异议力量作为政治光谱的存在,近年来也日益显著。大陆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发展令人侧目;达赖喇嘛不寻求西藏独立、而力倡“中间道路”的政治主张,获得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可和同情;新疆“世维会”是“7.5事件”后中国政治格局中的一个新变数,但至少热比娅女士在前不久美国传统基金会的一次演讲中还称自己是“非汉族的中国人”,尽管“世维会”的其他成员发表过更为极端的观点;法轮功信众10年前遭受残酷迫害,流落到世界各地,如今却变成了反对专制统治的重要力量。我个人并不赞同法轮功组织的某些极端提法或主张,但这个组织对打破专制者互联网封锁墙的贡献却有目共睹。
最后,我们来看看港澳和台湾。港澳作为殖民地回归而成的“特别行政区”,政治建构有别于内地,部分现实、部分潜在地构成当今中国政治光谱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台湾本来是自立于大陆之外的独立政治实体,但随着近年来两岸交往、互动的增多,经贸联系的日益紧密,政治上的彼此相关性也在增强。事实上,在台湾,无论蓝、绿,大家都认识到大陆宪政改革是最终解决两岸关系的前提或关键,并愿意对此有所贡献。在这个意义上,台湾也已经客观上成为广义中国政治光谱中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部分。
n 大陆政治未来演变的几种可能
三年前,我在《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报告”中,曾经预测未来中国的政治演变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民间温和反对派与执政者内的开明派联合,共同推进政治改革,实现大陆的和平转型;第二种可能,当政者拒绝改革,官民矛盾激化,社会崩溃,革命再起;第三种可能,当政者拒绝改革,但尽力保持经济增长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民生,从而可以继续维持对社会的基本控制,使专制体制苟延残喘,死而不僵。
现在看,这三种可能仍然都存在。前不久在北京的一个民间研讨会上,有人建议大家读香港最近出版的一本小说《盛世:中国2013年》,书中描写世界经历金融海啸后经济一蹶不振,唯独中国一枝独秀,政治控制虽在,老百姓却已习惯富足但被奴役的生活,甚至产生某种幸福感。我当时就笑称这个“2013模式”将是奥威尔“1984模式”的升级版。那么,这样一种“前景”(它基本符合前述第三种预测)是否真的会发生?这要取决于两条:一条,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已经持续了30年的高速增长?再一条,目前严重的贫富分化和官民对立有否可能被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和程度内?这两个问题都不容易回答。历史已经一再显示,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现存政体虽然早已千疮百孔,重病缠身,它的顽固性、强韧性和自我调整能力却仍然不可小觑。随着它面临的矛盾的增长和尖锐化,党的统治技巧也在“与时俱进”,日益精巧化或精致化。因此,大陆出现专制体制“垂而不死、死而不僵”的局面,并非不可能,尽管不可能永远。
官民冲突导致民怨爆发、引发整体性社会崩盘,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但我个人在这个问题的判断上持慎重态度。一方面,今天已经不是陈胜吴广式的农民起义时代;另一方面,崩盘式社会转型后遗症太多,会给后续改革带来数不清的难题。当然,宪政改革的提倡者并非惧怕“革命”,但人类毕竟已经进入现代文明,中国又毕竟是一个如此巨大、如此复杂的国家,除非执政者自己愚蠢到逼迫老百姓“揭竿而起”,民间反对派在做好应急准备的同时,应该一直坚持理性、温和、非暴力的和平转型立场。
这样,还是回到第一种预测,那就是体制内外的温和力量携手,共同推进中国的宪政转型。要看到,虽然大陆现存专制体制顽固而强悍,民主自由毕竟是当代人类文明的主流,这个大趋势谁也扭转不了。短期内大陆政治寒流可能继续一段时间,但不会太长。它会随着体制内外政治力量对比的变化而变化。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与宪政转型有着正面的互动关系。我们要用民间发展促当权者内部的分化。在这方面,台湾民主转型为大陆宪政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从现实政治层面看,大陆也许很难再出现一个“蒋经国”,但平庸的执政者也懂得计算容忍成本和压制成本哪个合算。民间反对力量、党内开明力量、海外民主力量、宗教自由力量、港澳和台湾支持力量、国际声援力量,总之,有助于中国民主转型的正面力量一齐努力,使专制当政者越来越感到压制成本大大高于容忍成本,从而不得不做出让步,做出改革,这是有可能做得到的。我们应该为此而努力。
【注释】
[1]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新成立的这些毛派“政党”,均没有、也不可能在大陆民政机构注册。在这个意义上,它们都是“非法的”,如同自由派人士要成立政党也属“非法”一样。关于这些毛派“政党”的情况,读者可以从互联网上检索了解。
2010年1月18日于北京
(源于:中国转型知识库)
江平教授评刘晓波案件:纯粹是一个言论治罪
齐思仁
据参与网2010年2月23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前校长江平先生日前在一次会议上为刘晓波先生呼吁,抨击中国政府以言治罪。
江平教授说:我听了刘晓波的案件,我觉得纯粹是一个言论治罪案,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东西。我们国家在言论治罪这一点上一直都有传统,而这个传统如果今天我们仍然让它这么样下去,有正义感的人没有任何的态度可以表示的话,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或者说我们这些搞法治治国的人,我们在这点上,还让它听之任之,一点正义的声音都没有,我觉得这是很危险的。
江平认为:从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来看,我是觉得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或者说我们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政治改革都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这是我所感觉到的第一个想法。
江平教授最近出版了两本书,《我所能做的是呐喊》、《私权的呐喊》,江平说:
我想用“呐喊”这个字,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我觉得在现今中国法治建设的情况下,把这两个东西很好结合起来,我始终在思考,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要么你是善于斗争而不敢表态,或者你敢于表态,有时候又失去分寸。因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最根本的问题是党的领导的问题,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政治制度不改革,其他一切都不能改。政治制度不改革,你的法治、你的司法改革、你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太大的成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动不动弄不好就容易“踩着线”、跨过禁区。所以如何在中国的情况下能够把这两个东西很好结合起来,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这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
但是江平教授还是坚信中国有前途,倒退是暂时的。他说:我相信中国一定会有光明的未来,世界大势所趋,世界人权也好、民主也好、自由也好,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全世界的人都在往前走,我们倒退只是一个暂时的,或者说某些人就在他在位的这些时间,他能够为所欲为,但是等他下台了,他就没有地位了,我相信这是真的。
江平教授是中国体制内少见的良心学者,他在1989年为抗议当局悍然屠杀和平请愿的学生而辞去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有网友说:看来江平教授的法治精神,也看到了“法大教授”的领导风范!江平教授犯上直言的风骨与不久前因刘晓波案为当局背书的高铭暄、陈卫东等御用学者的媚态形成鲜明对比。
审判者必将受到历史的正义的审判
姚监复
一、从确定林江集团的“罪与非罪”的一条原则谈起
在打倒“四人帮”以后,中国共产党决定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在搜集罪证、律师辩护、确定罪行和法官宣判各犯的判决书等整个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一条大原则,即由中共中央批准,由两案领导小组、法官、律师都必须执行的指导方针,就是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是:要看是不是有伟大领袖毛泽东圈阅的圈圈,在批示、讲话中有没有"同意"字样。如果有,罪证就不列入罪证,罪行也就不成其为罪行,罪成为非罪。这是对待"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审判中确定罪证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成了超过宪法和普世价值的更高级的内部法律,而且在实际定罪判刑时也确实执行了这项原则。如果北京法院年青的法官不知道这条定罪的重要的原则,可以请教曾参与两案工作的一直主持公道的张思之大律师。
在30年后的中国大陆,讲普世价值,会被批判为"资产阶级自由化".讲宪法也没用,刘少奇举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保护宪法确定的主席的尊严与公民的权利,结果手上的宪法本本被打在地上,国家主席被批斗、被打倒,最后被迫害致死。这就证明"什么法律都不能违背,除了宪法"这个说法的确是事实。中国没有宪法法院,也没有出现过惩办破坏宪法的罪犯的先例。同北京法官讲宪法,也是对牛弹琴。讲民法、刑法也没用,法官按无产阶级专政的思路定个"煽动"罪,"泄密"罪,律师怎么辩护也无效。但是,学过毛泽东著作、党史和了解公审林彪、江青集团的事实的大陆公民,都迷惑不解:刘晓波重复了毛泽东选集和党中央文件正确的原话,包括军队国家化、联邦共和国、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等正确的提法,为什么北京法官敢于列为罪证,甚至以此定罪、判刑呢?林、江集团成员听了毛泽东的话,咬错人、咬死人的罪证与罪行都不算"罪",为什么刘晓波引用毛泽东正确的话反而获罪呢?
北京法官敢于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由突破普世价值的原则和底线,并不奇怪;法官敢于突破中国政府签署了的联合国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底线,也不奇怪,因为人大尚未批准,;敢于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毫不足怪。但是,奇怪的是北京法官关于突破毛泽东思想的底线,不但不承认毛泽东讲过的话如联邦共和国、军队国家化等是正确的好话,甚至颠倒黑白,把刘晓波重复毛泽东的话定为罪证、判刑11年。那末毛泽东是不是也要被北京法官追认为历史反革命,追加判刑11年?难道刘晓波比江青更危险,必须莫须有地强加罪名,判刑11年、投入监牢?北京法官连公审江青、林彪集团的底线都突破了,那么干脆不要写这么长的判决书了,太浪费了。可以仿照毛泽东对刘少奇讲的话:"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打倒你!"而且真打倒了。2010年北京法官可以在判决书上只写一句话:"我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打倒你,刘晓波。因此,判刑11年。"我不想宣传"两个凡是"或者"四个凡是",只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党中央为江青、林彪两案定罪所制定的游戏规则或最高法律指示,为刘晓波找个无罪的官方依据,要个公平的说法而已。
二、几篇文章就能颠覆掉的国家政权是不是太脆弱了?
我的大学老师冯兰瑞教授最近对我说:"如果一个人的几篇文章就能颠覆国家政权,那末这个国家的政权也太脆弱了。"一点群众基础都没有了。北京法官先生竟然敢于做出六篇文章可能颠覆国家政权这样的判决,你们是在给强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抹黑,这是在给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抹黑。可能将来另外一批北京法官要定你们颠覆国家政权罪,因为你们如此贬低、丑化国家政权,你们这样做正是配合了污蔑中国正在崩溃的境外敌对中国的势力:难道中国政权是纸糊的、几篇文章就可以颠覆了的纸老虎吗?你们用法律语言的判决书起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作用。
令人迷惑不解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当前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还有左派的文章,北京法官是否也要仿照对刘晓波的定罪方式进行追究呢?例如老干部马宾先生公开散发他的文章,并且公开上网,宣传、散布他的观点,包括邓小平是死不悔改的走资派;邓背叛了他自己的"永不翻案"的誓言;马宾号召要为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彻底平反,并且号召开展第二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打倒走资派等等。这样的文章,以及联署签名的公开信,远比刘晓波的文章更尖锐,具有更明显的针对性和强烈的煽动性。请问,北京法院的法官先生,你们是不是准备下一轮要对马宾先生下手呢?是不是也要以言定罪把马宾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呢?
胡绩伟老人讲过:"国家应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从晚清的宪法,北洋军阀时代的宪法,从孙中山到蒋介石、蒋经国、李登辉、马英九的国民党的宪法统统写明'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同纲领和历届人大修改过的每一部宪法也都明明写着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为什么21世纪的北京法院的法官要违反所有的宪法载明的"言论自由"的原则,以言定罪呢?法官先生,为什么一定要倒退到前清、中世纪或者古代那种没有言论自由的黑暗时代,采用古代野蛮、落后的"文字狱"的案例再重复一次以言定罪呢?
试设想,如果中国的法官、新闻检查官先生们承认和尊重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允许马宾先生公开宣传、出版他的发动"第二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也容忍刘晓波公开宣传、出版他的"宪政架构下的联邦共和国"的理论。那末,在国际大舞台上就用事实证明中国确实存在着民主与自由;中国不仅是经济大国,而且是法制大国、道德大国,是民主的大国、自由的大国,真正地从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崛起了;真正证明中国统治者具有自信心,相信真正是"三个代表"的代表,无私无畏,获得人民拥护。这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真正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也能有力地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这样做更有利于维护和加强国家政权。绝不是削弱或颠覆国家政权。国家政权的巩固在于人心,在于自信心,敢于让人讲话,领导人择善而从之,就能比较正确地执政,使政权较长久地维持下去。只有正确,才成其为伟大和光荣。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不让人讲话,总有一天会"霸王别姬".几位知识分子、几位老干部讲讲话,写上几篇文章,就能把一个政权颠覆了吗?难道这个政权是烂透了的失去民心的纸老虎的政权吗?为什么北京法官要把大陆中国的政权的巩固程度和自信心贬得如此之低呢?17大后一位领导人的夫人、歌唱家在莫斯科演出会上向中俄领导人高歌"霸王别姬",这是对新一代领导人的淳淳教诲,要让人讲话,不要自走绝路。对北京法官们讲,这首歌也可能是一种谶语和预言,也是警告。
三、法官先生,审判者将受到历史的正义审判!
过去北京法官寻找政治犯的罪证和做出判决时,总要编造或制造一点理由,以非政治手段打击思想犯。如说魏京生或宋永毅"泄密"、打压"公盟"说成是"偷税罪"、对陈昭复印港版图书说成是"非法经营罪",或者以"扫黄"来"打非".但是,这次北京法官对刘晓波的判决书赤裸裸地不编造任何理由、不披任何外衣,冲破了普世价值、人权宣言、宪法及民法刑法的底线,甚至冲破了江青、林彪集团公审时定罪的底线,毛泽东思想的底线,公开地简单地就是"以言定罪".这样,北京法官就继承了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制造"文字狱"的凶恶、残暴的传统手法。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你们扮演了极为不光彩的角色。法官先生,你们自己写的判决书把自己死死地钉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中国文字狱史"增加了进入21世纪后却没有任何创新的黑暗的一页。
国防大学辛子陵教授最近担心:"中国第二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序幕,是不是已经开始了?"那末,2009年北京法官对刘晓波的判决书,是不是同1965年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一样,起到第二次文革开场锣的作用?是否要同"十一"的"毛泽东思想万岁"方阵的第二次文革的定音鼓相呼应?……历史事件往往惊人相似地重复出现,第一次是悲剧,不过第二次是荒诞的闹剧。但是,对于中国,如果再出现第二次文革,对党、国家、人民,都将仍然是惨剧,必然是浩劫。而且,搬起石头的人,必将砸破自己的脚、自己的头,必将自杀或被自杀。
当然,法官只不过是玩偶,2010年春节前后你们可能自愿地或者被迫地再次作出无法无天的不公正的判决。法官先生们,请记住历史老人对不公正的审判者的警告:"审判者必将受到历史的正义的审判!"历史的审判才是最终的审判!
2010年01月22日(源于:《开放》二月号)
未来十年宿命:是革命,还是平稳转型?
吴高兴
长期以来,我们读中国历史教科书的时候总会得到一个印象:2000多年来,每次发生农民起义,都是因为经济衰败,民不聊生,甚至饿殍遍地,哀鸿遍野。这就使我们陷入一个认知上的误区,以为革命的发生,历来是因为老百姓没饭吃,某些当政者则以为,只要解决了民生问题,使老百姓过得上温饱生活,就可以避免他们造反或革命,保持社会稳定。
这种观点初看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想想,如果老百姓只有在没饭吃,受冻挨饿的情况下才会造反,那近几年就不会发生瓮安事件、陇南事件、石首事件等等一连串大大小小的骚乱了——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卷入这些暴力事件显然不是因为没有饭吃。再说,老百姓在没饭吃的情况下,倒是未必就会揭竿而起——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三年大饥荒时期,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人祸,全国饿死三千六百多万人,也未见老百姓造反,过来人都知道,那时的社会反而比现在稳定得多,起码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三天两头发生群体性事件。当然,谁都不会羡慕那个饿死人的时代。
在中国2000多年的农耕社会中,大大小小数百次农民起义或许确实是由经济衰败、民不聊生引起的。但自从社会步入市场经济以后,情况就改变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革命或动荡的发生,往往并不是因为经济停滞,反而是因为经济长期迅速发展造成的,往往是持续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孕育了革命形势,然后在经济滑坡时突然爆发革命。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大革命爆发前的三四十年间,法国由于人口的增长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并从英国引进先进设备和先进生产技术,无论农业、工业、国内外贸易都迅速发展,以致到路易十六时期,进入“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托克维尔语)但是,1788年,一场经济危机不期而至,大量企业倒闭,大批工人失业,葡萄歉收,物价狂涨,工人罢工和农民骚乱此起彼伏。不满于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商企业家、银行家和律师、作家等自由派知识分子,与工人、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不满于经济境遇的底层民众汇合成一股巨大的反政府力量。当时,一方面宫廷和贵族挥霍无度,另一方面政府大力举办公共事业,实施公共工程,大量发放救济金和奖励,财政开支每天都在增加,而收入却并未按同一比例增长,这就使得路易十六每天都陷入比他的前人更严重的财政拮据之中。在各方强大压力下,这位心地不坏、性格懦弱、有一定改革意愿而又怕得罪特权阶层的“好人”(法国前总统密特朗语),最后被迫同意于翌年5月召开中断了175年的三级会议,从而无可避免地催化了把自己送上断头台的法国大革命。
世界近现代史上的大量史实告诉我们:革命不是发生在人民极端贫困,专制统治最为严酷的时期,而是在经济经历了长期持续发展以后,爆发于专制统治不断放松的时期,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初年中俄两国的近代史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据林牧先生生前所作的研究,中国爆发辛亥革命前,慈禧被迫实行“新政”后的十年,是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俄国1905年革命失败以后,经过斯托雷平改革的十年中间(1907——1917),俄国经济也奇迹般的发展,尤其是当时的农业,有“欧洲粮仓”之称,但1917年还是爆发了推翻沙皇统治、埋葬农奴制的二月革命。总之,革命爆发前的这段时间,无论中国还是俄国,不仅在经济上处于历史上少有的繁荣时期,而且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人民生存空间的扩大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统治者在社会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不得不有所放松,在政治统治上也显得力不从心,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在法国大革命过去六十多年以后,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深刻地问道:“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他发现:“革命的发生并非总是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烈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目睹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出现的动荡不安、暴力频繁、政变迭起现象,亨廷顿明确指出:“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两个互相独立的目标。”(《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虽然,经济发达的现代化国家普遍政治稳定,而贫穷落后的国家则免不了暴力和动荡,但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却往往动荡不安,甚至战乱频仍。这是因为,经济的迅速发展必然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各方利益的冲突、价值观念的改变、权利意识的觉醒、民众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动员能力的提高,以及大众传媒的兴起和信息的流通,这些急剧的变化远远超过了原有政治体制的承受能力,极易导致社会失序,如果政治体制的改革没有及时跟上去,就非常容易爆发革命和出现政治动荡。须知,现代性和现代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现代性是一个国家已经达到的状态,而现代化则是达到这个状态的过程。“现代性孕育着政治稳定,而现代化却滋生动乱”,这就是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得出的结论。
总之,从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到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乃至《第三波》,都贯穿着一个一以贯之的思想: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过程所带来的不是政治稳定,而是政治动荡的风险!遗憾的是,那些当权的既得利益者总以为只要产值继续增长,就能维持他们所需要的稳定,为此,他们不怕效率的损失,用政府代替企业,恣意挥霍财政资金,大搞重复无效的公共工程,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年年以“保八”来企求稳定,这无异于在暴雨连绵的汛期,用不断加高堤坝的方法来防止山洪决堤!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英国经历了183年,美国经历了89年,欧洲其他国家也经历了大约70多年的时间,而我们中国的现代化所经历的时间,如果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至今不过三十多年。在这短短三十多年中,我们实行的是经济上单腿突进的改革,经济迅速发展了,但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跟进,现行政治体制无法解决经济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大量新问题,我们的政治文化又极具封建专制传统,最难适应这个“变化社会”,某些喜欢自诩为“太平盛世”的当政者大概不会相信,我国在未来这十年中其实是最容易出现政治动荡甚至内乱的!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以后,我国经济现代化的目标可以说已经大体完成,接下去,确定无疑的历史任务就是政治现代化,实现政治体制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如何才能真正保持政治稳定,避免和防止政治动荡?根据亨廷顿的思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在维护政治稳定与推进政治民主进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质而言之,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只能循序渐进。不可否认,我国目前的问题,并非民主化速度的快慢问题,而是政治民主化的程序根本没有启动,或者说那些既得利益者不愿意启动——是他们绑架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前途!维护政治稳定当然是需要的,但是,维护稳定绝不是封锁信息,压制言论自由,更不是搞政治迫害,而是要在现行宪法框架下通过政治疏导来实现适度的政治控制。
亚里士多德说过,人是政治的动物,但某些当权的既得利益者却似乎只是经济动物,他们以为只要不断地给各阶层以物质利益上的刺激,不断变着法子给国家公职人员加工资,同时给那些弱势群体也一丁点好处,像狙公对待猴子一样搞朝三暮四,就可以平息人民的不满,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从来不曾想到人除了吃喝拉撒的需要,还有对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尊严等等的精神追求。人固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在无自由的秩序下断无稳定可言。而自由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用金钱去替代的。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增长以后,民众的权利意识已经普遍觉醒,他们对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尊严的渴望已经变得不可遏止,如果对这种精神上的欲望不给予一定程度的满足,经济增长率愈高,社会革命的概率就愈大,我们离大规模暴力和政治动荡就愈近!
二十一世纪的头十年已经过去了,第二个十年已经开始。有人说,一个世纪的真正开始,往往并不是头十年,而是第二个十年。在这第二个十年的开端,当此政治体制无可避免地面临转型之际,我们要对天发问:未来十年,我们面临的历史宿命,究竟是革命,还是平稳转型?
2010年2月11日凌晨
(源于:民主中国)
【宪章访谈录】
谭作人案起诉书有失国格——张思之大律师访谈录
张思之 / 艾晓明
《参与》编者按:2010年1月9日,著名环保活动家、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案在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谭作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决书中称: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作人炮制《广场日记》并在境外媒体发表、
以献血方式宣扬所谓"六四精神"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确认;其余指控不予认定。辩护人提交的证据与认定的事实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信。”所说的其余指控就包括“2008年‘5·12汶川 大地震’发生后,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不难看出,法院刻意回避了汶川地震这一敏感话题,对于法院王顾左右而言“六四”的做法,谭作人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认为是“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败,用谭作人案绑架中央政府”。
以下为2009年11月12日,即谭作人案一审开庭三个月后,张思之大律师接受《我们的娃娃》、《公民调查》等纪录片导演艾晓明采访的部分文字实录,张思之对起诉谭作人的几项罪名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谭作人案二审在即,试看四川省高院的法官们如何面对张思之大律师提出的质疑,会不会依旧是“加一顶帽子就完了。要什么法?要什么根据?都可以不要的。”
艾晓明:你怎么看待它这个起诉书上的几项罪名呢?总的性质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张思之:当时看到这个起诉书,我就笑了,跟我过去看的起诉书是一个水平。我可能把问题看得严重一些:这种起诉书是有失国格的。根本拿不出手,绝对拿不出手。里面什么内容?除了讲了一句六四之外,别的还有什么?因为那个起诉书本身不能够说明谭作人有罪,而且你们现在要定人家大罪,所以很好笑。很多时候我是有这个感慨:很多重要的起诉书,他们根本没有推敲。所以在正常情况之下,律师办这种案子应当是比较轻松的。因为这种起诉书可以这样讲,是不堪一击的;根本就站不住,起诉书本身就站不住,太好笑了。
艾晓明:第一条是说被告人谭作人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纪念六·四的活动,这里,一个主要的证据是说他2007年5月写了一个《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
张思之:这条?那么好了,关于六·四的定性问题,最高层,你们变过没有?暴乱是你们说的,是不是?后来变成风波也是你们提的,你们可以来回地变,你们可以这样认识,你们也可以那样认识。那么,我作为谭作人,我对这样一个事件,我作为一个公民,我提出我的认识,有什么不可以呢?至于我的认识对与不对,那大家讨论嘛。
艾晓明:说他通过互联网,把这篇文章发给《自由圣火》等网站,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进行歪曲描述和诽谤。
张思之:那么好了,什么地方歪曲了?我诽谤什么了?对不对?你不可以把问题抽象化。对这些问题,你作为指控来讲,你必须得有具体事实,要具体化。
艾晓明:也就是说,发表了一篇他的日记。
张思之:对。你说发表了日记,日记的什么内容涉及诽谤了?什么内容把事实歪曲了?你有没有这些东西嘛?你没有嘛。正如,我们举个例子说,哎呀,你这人真坏,你太坏了、你坏透了。这看起来是咋咋呼呼的,能解决问题吗?是不是?那么,我坏在什么地方了?这个绝对站不住。在网上发东西,那是权力!那是基本人权!表达的权力,怎么就不可以呢?你们怎么讲都行,你们爱怎么说怎么说,那么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没地方讲,我在网上讲讲,怎么就不可以?这跟颠覆有什么关系啊?
艾晓明:它第二条是说谭作人跟境外敌对分子王丹联系,并建议发起义务献血活动。
张思之:好了,关键问题是献血活动。那么献血的本身,是功是过?是对还是罪?然后说,跟王丹联系,献血。那我跟王丹联系,没有让王丹去阻止献血——说你们不要献血,如果是那样你还可以说点什么。我跟王丹说是献血,为什么就不可以呢?至于王丹是个什么人,那不是你随便一说的事情。怎么可以乱定性呢?王丹怎么叫敌对分子?谁给定的性啊这是?谁下的判决?我怎么就不可以跟王丹联系呢?不要说王丹是中国人,他就是美国人,我也可以跟他联系,怎么就不可以联系呢?
艾晓明:控方起诉书上说的是:王丹多次向谭作人投放纪念六·四进行所谓二十周年活动的相关资料,然后谭作人建议在今年六·四期间实施所谓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以纪念六·四二十周年。
张思之:那你找王丹呀,王丹给我投放资料,你找王丹啊,你找我干嘛?另外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王丹投放的是什么资料?是要颠覆你的资料吗?那么人们愿意纪念六·四,怎么就不可以?它是个事件,不管你对这个事件你怎么定性,我作为公民,我要纪念这个活动,我要纪念这个事件,这个本身有什么罪呢?谈不到罪。你可以讲是非,你不能讲你有罪。六·四这个事情,你百年之后恐怕还会有人纪念吧。
艾晓明:它的第三个指控就是:谭作人在2008年5·12地震发生以后,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像的言论。但是他的证据是从谭作人的私人电脑里面搜集来的22篇文章。
张思之:那么关键问题,我什么地方诋毁了?哪些事是我诋毁了?如果说我对境外的这些人我讲的都是实际情况,那怎么能够构成诋毁呢?造谣没有?歪曲没有?如果都没有,我讲的是事实;那对不起了,谈不到,这个跟颠覆毫无关系。
艾晓明:我不懂啊,我想请教您:这个颠覆罪,究竟是怎么形成的?
张思之:所以我们现在就是有一些根本性的界限问题,作为执政党、或者作为政府,作为他们领导人,故意地不给你划分清楚。你比如说,我对政府的某个措施有意见,咱们假定说,对这个劳动教养措施有意见;对政府的措施,某项措施有意见,不等于对政府有意见。这是一个界限。第二个界限,对政府有意见,不等于就是要颠覆这个政权。对政府,允不允许有意见?允许有意见嘛。我过去,我在法庭上跟他们举了个例子,他们是无话可讲的。你们邓小平,你们带头批华国锋、批华国锋政府的时候,那也是对政府有意见哦。说华国锋搞两个凡是,对不对啊?那能说你是颠覆政权吗?再一个问题,政权是可以更换的。那么,我提出,比如说要更换政权,不等于是我颠覆啊,不等于是我颠覆国家政权啊!如果那样的话,还要民主干什么啊?那你这是一党专政万岁、可以永存嘛。而这个政权,的的确确,我们从人类文明史来看,这个政权真的是需要来回更换的呀!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进步嘛。作为谭作人,人家对你六·四的做法有意见,非常正常。就是六·四当时,党内、军内不是也有不同的看法吗?对开枪不是也有人有意见吗?为什么四个老将军说无论如何不能开枪?那不也是一种意见,对不对啊?你能说他是颠覆吗?他是为了颠覆吗?他那意见就更尖锐了,他那个都构成不了颠覆,谭作人讲几句话怎么就颠覆了呢?
艾晓明:咱们是怎样形成了这样一个思路,就是把批评意见算成是反党反政府反革命?
张思之:这个完全是从意识形态角度考虑问题的。我们实际上就是把法律问题政治化了,根子是在这里。它只要你对它不满,它就说你反它,你反它就是反革命。
艾晓明:那么,现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这一类的例子,包括在网上发一个帖子,就变成造谣或者是扰乱社会治安,诸如此类;像谭作人就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有什么可能可以改善这种状况?
张思之:这个就说来话长了,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整个政治体制问题了。这个,现在的关键问题,我们的司法权,第一,它没有制约;第二,它不独立。所以一系列的问题都由此而来。我们讲三权也好,或者像孙中山讲五权也好,只要是公权,那都需要互相制约,都需要有监督的。我们现在不承认这个,只要一讲三权,那就是资产阶级的玩意儿,是不是?三权是客观存在,为了这三权本身的充分运用,就需要互相制约。只有互相制约,这三权才能够体现出它们本身的质量,才能够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道理很简单,但是我们不承认这一点。我们现在就是,反正统统都是在我党领导下,党是决定一切的,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现在讲的这个稳定现在是越来越清楚,是讲我们统治秩序问题,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活问题。那么有的时候,老百姓对这稳定不买账,认为稳定成了一把刀子了,可以放在老百姓头上,以稳定为名,行镇压之实。那怎么可以呢?我们把话说回来,如果我们的司法权不能受到制约,它本身就不能够独立行使;那这些问题,很难解决。它就给你加一顶帽子就完了。要什么法?要什么根据?都可以不要的。谭作人这个案子只不过是个例子而已。
艾晓明:您怎么看待浦律师、夏律师他们去出席一审的时候,证人都受到了阻扰?特别是艾未未他们出庭作证,当天凌晨,警察破门而入,出拳殴打艾未未?
张思之:证人出庭受到阻挠,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证人一出庭,那检察院就完了,起诉书就完了。事实真相一大白,还有什么话讲呢?它不会让证人出庭的。这个我跟夏霖、跟志强,我给他们说过我的意见。第一,作为律师,有权要求法庭传唤证人出庭。第二,作为本案来讲,应当实施这个权利,一定要提出要证人出庭。因为,只有证人出庭,才能够证明谭作人的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才能够把事情讲清楚,还事实一个本来面目。第三,根据我对情况的判断,我们的法院不会允许证人出庭。但第四,我没有想到,成都的公安会如此下作,会动手打人,这一点确实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艾晓明:现在艾未未工作室,向四川省各级政府部门,提出了几百个问题:要求信息公开。有关于地震的问题、预报的问题、校舍质量的问题、校舍安全的问题,还有救灾款去向的问题。
张思之:提得好。因为谭作人的这个案子,毕竟涉及到地震,涉及到地震后对地震后果的一些处置,涉及这些问题。我们再回忆一下,地震发生之后的当时,我们对有些问题,我们是怎么讲的?豆腐渣工程我们当时是怎么讲的?“一定要查”,“要查个水落石出”。对于援助地震的那些物资,当时已经发现有人走了后门,有人在这里边搞了鬼。咱们暂时不说他贪污,一定有人搞了鬼,是不是?已经有实据了,我们是怎么讲的?一定要查到底。而且讲的,不管是谁,我们一定要查到底。结果怎样?明明白白的。咱们再讲小事情,明明把帐篷拿去自己享用去了,这个是人赃俱获的事情,查了吗?这是不是问题?老百姓讲几句话,就是违反这个条例、违反那个条例,你们这算什么?说句老实话,地震后果所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查起来,我想,问题会非常深刻。因为我绝不怀疑这里边有某种权势在发生作用,他们不肯、也舍不得自我暴露。
艾晓明:那么,现在公民监督、公民对政府一些政策、决策的批评,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呢?
张思之:这就需要一定的制度了,因为我们现在没有一定的制度,这个很难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正合法合情合理的制度来保障人民的权力的话,那么像你讲的这些东西恐怕很难解决。
艾晓明:您现在感觉到哪些努力您比较肯定,有助于我们这个社会的制度建设?
张思之:多年以来,我坚持的一个看法就是,个案的推动效果会比较好一些,成效也会比较明显或者显著一些,有助于一点点往前推。比如说,孙志刚那个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推出了一个新的制度。遗憾的是,孙志刚那个事件的经验,从政府到司法界、律师界都没有充分重视,把它调动起来。如果说我们抓这些特别典型的事例,包括谭作人这个案子也是,一步一步地往前推,会有效果。比我们整天在那里高喊口号,空喊高调,效果会好一点。
(源于:《参与》www.canyu.org)
【经典文献】
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 所属层级类别 ] 国际法、国际条约与惯例库
[ 所属类别 ] 人权与基本权利
[ 发布单位 ] 联合国
[ 发布日期 ] 1999-03-08
[ 生效日期 ] 1999-03-08
[ 效力状况 ] 有效
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大会
重申亟须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增进和保护世界各国所有人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还重申《世界人权宣言》和各项国际人权盟约作为促进普遍尊重和遵行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国际努力的基本要素的重要性,以及联合国系统和在区域一级所通过的其他国际文书的重要性,
强调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必须共同地、分别地履行其促进和鼓励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庄严义务,不得有任何区别包括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本源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的区别,
重申亟需根据《宪章》达成国际合作以履行这一义务,承认在促进有效消除对各民族和个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切侵犯方面,包括大规模、公然或系统的侵犯方面,例如在消除因种族隔离、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殖民主义、外国统治或占领、侵略或威胁国家主权、国家统一或领土完整,以及因拒绝承认各民族拥有自决权和每一民族有权对其财富和自然资源充分行使主权而造成的这类侵犯方面,国际合作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个人、群体和社团能作出宝贵的工作,认识到国际和平与安全和享受人权与基本自由之间的关系,并铭记没有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不得成为不遵守的借口,
重申所有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均为普遍、不可分割、互相依存并互相关联,应在不影响其中每一项权利和自由的实现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予以促进和落实,强调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认识到个人、群体和社团有权利和义务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增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识,宣布:
第1条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
第2条
1. 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
2. 每一国家均应采取可能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步骤,以确保本宣言所提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有效的保证。
第3条
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各国在人权和基本自由领域的其他国际义务的国内立法,是落实和享受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进行本宣言所提一切促进、保护和有效实现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活动的法律框架。
第4条
本宣言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抵触《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也不得解释为限制或减损《世界人权宣言》、[2]各项国际人权盟约、[3]以及此领域所适用的其他国际文书和承诺的规定。
第5条
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
(a) 和平聚会或集会;
(b) 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
(c) 同非政府组织或政府间机构进行联系。
第6条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
(a) 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
(b) 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
(c) 就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在法律和实践中是否得到遵守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借此和通过其他适当手段,促请公众注意这些问题。
第7条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发展和讨论新的人权思想和原则,有权鼓吹这些思想和原则。
第8条
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管理公共事务。
2. 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
第9条
1. 在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如本宣言所提促进和保护人权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援引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在这些权利遭到侵犯时得到保护。
2. 为此目的,声称其权利或自由受侵犯的所有人均有权自己或通过法律认可代表向一依法设立的独立、公正的主管司法当局或其他当局提出申诉,并要求该当局通过公开听讯迅速审理申诉,依法作出裁判,如判定该人权利或自由确实受到侵犯,则提供补偿,包括任何应得的赔偿,以及执行最终裁判和赔偿,一切均不得有不当延误。
3. 为了同一目的,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
(a) 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
(b) 出席公开听讯、诉讼和审判,以便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内法律和适用的国际义务和承诺;
(c) 为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给予并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法律援助或其他有关的咨询意见和援助。
4. 为了同一目的,按照适用的国际文书和程序,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不受阻挠地同具有一般的或特殊的权限受理和审议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来文的国际机构联系和通信。
5. 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发生了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行为,应立即、公正地进行调查,或确保这样的查究得以进行。
第10条
任何人不得以作为或应有为的不作为参与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任何人也不得因拒绝参与而遭受任何形式的处罚或不利行动。
第11条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合法从事其专业或职业。因其职业而可能影响他人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者应尊重这些权利和自由,遵守有关的国家和国际专业和职业行为或道德标准。
第12条
1.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
2. 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
3. 在这方面,在以和平手段作出反应或反对造成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可归咎于国家的活动和作为,包括不作为,以及反对群体或个人犯下暴力行为影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享受时,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受到国内法律的有效保护。
第13条
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根据本宣言第3条的规定,以和平手段纯粹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目的征集、接受和使用资源。
第14条
1. 国家有责任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适当措施,促进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了解他们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2. 这类措施,除其他外,应包括:
(a) 出版和广泛供应国家法律和规定以及适用的基本国际人权文书;
(b) 充分和平等地得到人权方面的国际文件,包括缔约国向根据国际人权条约设立的机构提交的定期报告、以及这些机构讨论情况的简要记录和正式报告。
3. 国家应在其管辖的所有领土上,保证并酌情支持建立和发展更多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独立国家机构,不论是监察专员、人权委员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国家机构。
第15条
国家有责任促进和便利各级教育机构中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教学,确保所有负责培训律师、执法官员、武装部队人员和政府官员的培训人员把适当的人权教学内容列入他们的培训方案。
第16条
个人、非政府组织和有关机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教育、训练和研究等活动,促使公众更加注意关系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问题,以便除了其他以外,进一步加强国与国之间和所有种族和宗教群体之间的理解、容忍、和平和友好关系,但须铭记它们在其中开展活动的不同社会和社区的背景。
第17条
在行使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时,人人单独和与他人一起均须受符合适用国际义务、由法律纯粹为保证充分承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满足正当道德要求、公共秩序和民主社会的普遍福利所规定的限制。
第18条
1. 人人对社会并在社会内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之内人的个性才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2. 个人、群体、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可发挥重要作用、并负有责任保障民主,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促进民主社会、民主体制和民主进程的进步作出贡献。
3. 个人、群体、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可发挥重要作用、并负有责任视情况作出贡献促进人人有权享有能充分实现《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人权文书所列人权和自由的社会和国际秩序。
第19条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个人、群体或社会机构或任何国家有权从事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第20条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也不得解释为允许任何国家支持或煽动个人、群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从事违反《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活动。
(源于:中国百科网www.chinabaik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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