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七个月,警队执法不公,手法粗暴,目无法纪,不断冲击香港的法治。「香港警察滥权实录资料库」对警方暴行有详尽而系统的纪录,《华盛顿邮报》更特聘专家分析警方用武情况,发现有七成做法违法违规,警队滥权滥捕事实俱在,证据确凿,当局欲辩已无言。但问题没有最荒谬,只有更荒谬,警队不但知法犯法,还可以贼喊捉贼,呼吁大众跟暴力割席。
不少建制中人,都紧跟政府的宣传调子起舞,前呼后应,奇怪的只是,理该深明法治、不偏不倚的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也同政府和声合唱。彭韵僖眼中的法治,是市民奉公守法,法律制度保障人权,绝不容许迫害不同意见者。同时,大家需要互相尊重,并且理性讨论以免偏激,不能因为不认同政府,或者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便可不遵守法律。
不过,彭韵僖的眼光只看到前线示威者的冲击行为,却对警方的枉法恶行和滥权滥捕熟视无睹。执法者知法犯法,更应罪加一等,因为一般人犯法,警队可依法追究,但警队集体犯法,彼此互相包庇,却苦无其他人可以对其依法拘捕、调查、控告,甚至负责处理投诉警方的监警会,也欠缺调查权力,警队彷佛是法外之区。当香港法律并不能束缚警队的行为,又如何保障警权不会继续被滥用?彭韵僖难道真心相信,市民奉公守法,警察便会良心发现而自动奉公守法?
同样,彭韵僖严词痛斥有示威者殴打不同政见者,甚至迫害他们,却又网开一面,对警方因政见不同而执法不公寛宏大量、不置一词。例如的士司机撞伤途人不被警方追究,交通警员用警方电单车冲撞示威者没有停职受查,又例如去年7月21日,大帮黑社会分子在元朗西铁站无差别袭击市民,警方反应迟缓,去到现场亦「阔佬懒理」,至今亦只拘捕六人,显然都不是偶然巧合,而是当局偏帮撑警人士而故意不作为的结果。
如此选择性执法,不但掉失警务职守,严重损害公义,更明示警方有党同伐异之心,变相纵容也鼓励暴徒行凶,令同类罪案滋长蔓延,制造法律黑洞。彭韵僖若对不同政见者权利受侵犯确有切肤之痛,警方的执法偏私何尝不是政治歧视?示威者私了行为,警方必定追究,但撑警者却得到当局「政治庇护」,竟可视法律如无物,由此对市民对法治造成的侵害岂非更大,她又何以不闻不问,无动于衷?
由始至终,彭韵僖的言论都是双重标准,严待示威者,宽待执法人。如果说放火、打人不会因为勇武示威者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而变得合理,她绝不原谅,那么警方以暴力对待示威者,经常违规使用武器,更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甚至常以谎言掩饰以洗脱罪责,警方对自己的过错,连背负应有法律后果的责任感都没有,岂不是更值得彭韵僖严词批判吗?
她又批评示威者不认同政府所以不遵守法律,是对法治的误解,但这绝不等于只要警队认同政府,就可以肆意违法,更不能以效忠政府为由,就可以不受限制的武力镇压示威者。相反,认同政府便可违法是对法治的更大误解,何以彭韵僖可以视而不见,不予置评?
简言之,法治的关键在于建立制度,以维护及彰显公义,也令人看到公义得到彰显。此关键的关键,在于切实施行宪政,让不同的权力机关——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既保障人民的宪法权利,也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人可享有免被法律追究的特权。
由是观之,彭韵僖把法治受损的重责全部归咎示威者,却轻轻放过枉法乱纪、任意莽为的警方和政府,根本是践踏公义,为政权帮腔推卸责任,竟还可以大义凛然,自称挺身维护法治,岂非世纪大荒谬?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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