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星期三

封杀《头条新闻》?无线申停播港台节目获通讯局批准

香港电台《头条新闻》讽刺警方执法反遭警方投诉,建制派中人亦群起护警反击该节目。香港通讯局周三(4日)公布,撤销要求「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发出须播放香港电台(港台)节目」的规定,而有关要求来自无线电视提出。(覃晓言 报道)

根据免费电视牌照条件,香港通讯局可指示持牌机构播放由政府提供的电视节目及其他关乎公众利益的资讯。现时无线及香港电视娱乐(即Viu TV)须按照通讯局指示,每周在其综合中文频道分别播放3.5小时及2.5小时港台节目。
通讯局指出,1月9日收到无线提出豁免播放港台节目的要求。该局声称,考虑持牌机构的要求和商经局意见后,「认同现时已没有充份理据继续要求播放港台节目」,免除有关要求可让免费电视持牌机构腾出频谱和广播时间提供更多元化的电视节目选择,亦可增加广告或赞助收入,有助经营业务。通讯局又称,此举不会影响公众,他们可透过港台本身的电视频道继续收看该台的节目。
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并不认同通讯局的做法,他向本台指出,虽然港台节目可透过其电视频道播放,但无线电视是在利用公众频谱来营商,必须对公众履行责任,通讯局不应从商营电视台的赚钱角度去处理事件,剥夺公众利益。
吕秉权说:今次通讯局作出一种站在TVB(无线电视)差不多等于其董事局的角度去考虑,绝对违反公众利益。这些商业、商营电视台,其实是在使用公众频谱、公众的资源去营商赚钱,而它(电视台)在整个过程,应该有一个公众的责任,做事要符合公众的利益,而播放港台的节目某程度是在服务公众的利益。因为商业电视台的方针是唯利是图,有很多公营电视台做到的节目,商营电视台是做不到的,以《铿锵集》为例,为何一个公营电视台制作的节目可以如此深入,亦敢处理如此敏感的题目,又有人力物力去制作,商营电视台是无法媲美的。
吕秉权又强调,当权者早已从制度、法律、资源、人事和曝光率多方面去针对港台,例如警方再次去信港台投诉《头条新闻》内的「惊方讯息」环节,而通讯局的决定更明显是以减低其曝光率的「封杀」举措之一,相信当局未来会继续箝制港台。
吕秉权说:未来会否有进一步做法以窒息港台的生存呢?我觉得当局不会要港台结业,但会从法律、制度、资源、人事、曝光率等等,以箝制它能够为公众发声的功能,箝制其独立编采的功能和做法,以及《头条新闻》这些嬉笑怒骂的情节,一直被当局纠缠著,很容易令它动辄得咎。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周三(4日)发表声明,认为按发牌条件,无线电视因播放港台节目,可获豁免「频谱费」,按2018年资料,大约2千万元,如无线4条数码频道须如电讯商般,缴付频谱使用费,金额已接近4亿元,认为如果他们不播港台的节目,政府有必要追收频谱费。
工会又在声明中指出,在同一天内,发生两件事与港台有关,包括警务处长邓炳强再次去信广播处长及通讯局,批评《头条新闻》的「惊方信息」环节,令观众误解警队。
港台发言人表示,已收到有关信件,会按目前既定投诉机制处理。无线电视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欢迎,指腾出的广播时间,计划用作延长无线电视的新闻节目时段。
香港免费电视台播放港台节目的要求最初于1990年引入,当时香港电台并无本身的电视频道。其后在2014年开设了3条数码地面电视频道(即31至33台),市民亦可透过港台网站及流动应用程式接收部份港台电视频道,而某些常设的港台节目亦会在免费电视持牌机构的频道首播后在港台频道重播。
通讯局指,「知悉港台对免除有关要求不持异议」,并已通知无线和香港电视娱乐撤销指示的决定。免费电视持牌机构可因应其商业、营运及节目编排等考虑,自行决定是否及何时终止在其频道播放港台节目。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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