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黎建君:暴力维稳与民变四起——满清王朝的最后十年




依据《清末民变表》的统计,自1901年至1911年的10年间,满清各地发生民变共1300余起,这只不过是发生在各地不得不上报朝廷的大案要案,并不包括被各地官员瞒报的案件。清末10年,民变不仅从数量上较之以往有大幅上升,参与的人数也远远高于前期。更为重要的是,与以往太平天国、捻军等单纯的农民造反不同,清末民变参与者的身份已有重大变化,除了底层的破产农民、无业游民、手工业者、散兵游勇、会党等外,富商大贾、士绅文人、有抱负的中下级官员、革命党人、留学生都加入进来,形成士农工商全民参与的反清浪潮。有历史资料显示,1909年民变为113次,而1910年则达到285次,一年之内民变次数大幅度增加。当时的各种报刊也反映出了这种动荡不安的上涨浪潮。
1910年5月,一家香港报纸表列了29次足够引起注意的暴动事件。一份日本杂志记录了1910年春季和夏季发生的11次重大事件,并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人有一种走向暴动的强大趋势。日本外务省的档案则充满了关于正在兴起的动荡混乱、骚扰不安、造反暴动、革命活动和秘密会党力量的令人吃惊的报告,这一切使日本驻中国大使对民众不满的爆发将导致满清王朝灭亡这一结论深信不疑。
到了1911年,各种各样的反抗事件更加频繁,而对于如潮而至的民变,满清王朝的对策只有一个,那就是暴力镇压。
百姓要我前程,我便要百姓脑袋:维稳模式下的辰州教案
“百姓要我前程,我便要百姓脑袋。”说这句话的人是辰州教案中湖南辰州知府吴积銞,吴积銞这句话也反映了满清未年地方官员们的普遍心态。光绪二十八年壬寅夏六月,也即1902年7月间,当时的湖南辰州府府治所在地沅陵城内,爆发了一场瘟疫。沅陵县志有这样的记载:患者无数,而传染又速,旬日之间,城厢皆遍。蔓延及于四乡,死人日多,人心惴惴,朝不保夕。时英国牧师胡某、罗某二人在城传教,佃府仓巷民房为教堂。地方风气未开,洋人来,众已恶之,至是,遂疑其施毒水中成疫。又有开办邮政供事薛恒,寓上南门龙合顺客栈,每晨必往校场、烟园等处一游,呼吸新空气,愚民无知,疑有异图,又疑与洋人同党施毒者。到了8月份,瘟疫蔓延,城乡死亡千余人,人心愈恐。城内外水井,都用木栅围护,群众日夜巡守。在河中汲水,恐近岸有毒,移船至急流汲取。
8月15日,寡妇张氏在溪子口烟室抽吸鸦片,从身上落下一包药粉,见者诘问,她言语支吾,形色惶恐,在众人追逼之下,承认系代”洋人”施毒。群众怒不可遏,”缚以游街,随而和者百余人”。经过上南门龙合顺客栈时,群众冲进屋准备殴打薛恒,经知县陈禧年救护获免。愤怒的群众继又冲入教堂,胡绍祖当即被殴毙,罗国俞逃往辰州营署,营弁”闭门不纳,再逃至伍家坪,众追及,亦击毙”。
当时,辰州府里的文武官员虽然知道瘟疫流行,但却充耳不闻,任事态恶化。及至乡民暴乱打死洋人,局面无法收拾之时,知府吴积銞又故意夸大其词,向湖南巡抚报称土匪谋叛,要求派兵镇压。吴积銞还狂叫说:百姓要我前程,我便要百姓脑袋。
辰州百姓听说上面将派兵镇压,异常惊恐,城内谣言四起。沅陵县志记载:或以为省兵将至,或以为洋兵将至。环城十里,无分良萎皆剿,迁避逃匿,一城皆空。时正秋收,村民散布田龙,偶见军衣人,即以为兵至,哄然而遁,禾稻尽弃。妇女夜闻呼声,弃儿女赤体狂奔。
9月5日,湖南巡抚俞廉三下令:将辰州知府、沅陵知县、总兵、参将、都司一律革职,并委派沅陵东关厘金局总办何俊廷为知县。何奉俞廉三令,缉捕”凶手”,无辜群众300余人被捕。英国驻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抗议,清政府完全屈服,决定由双方派员共同处理。英方由驻汉口副总领事翟兰思,中方由湖南抚院派辰沅永靖兵备道庄赓良及洋务局督办蔡乃煌来沅处置。将逮捕的300余众,严刑拷打,指张白狗、张永太、贾三、王大、尹牛儿、李老大、高老九、何家二佬(14岁)等十名百姓为凶手,由英方翟兰思等监斩,用大炮轰死,史称”辰州教案”。
辰州教案并非满清王朝发生的规模较大的涉外事件,但因为庚子变乱刚过不久,清王朝对此类事件自然格外惧怕。因此上谕震怒,”朝廷慎重邦交,迭经降旨严饬各省地方官于所属教堂教士实力保护,不啻三令五申。乃辰州府又出此重案。该处文武各官事前既未能预防,临时又复坐视不救,殊堪痛恨”。因此对失职官员处分极重:都司刘良儒因闭门不纳求助之教士,被”即行正法”;总兵颜武林因对经过其门首的打教人众置若罔闻,不往保护教堂,被处以斩监候;知县万兆莘因”卸任在即,有心推诿,谣言初起,不能立行禁止,以致酿成巨案”,被”充发极边,永不释回”;知府吴积銞被”革职,永不叙用,并流五年”。(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初三日著照湘抚所请将辰州教案失职官员分别斩决降革等事上谕,《清末教案》,第3册,第512页。)
一起教案,抓捕百姓300多人,杀10人,官员1人死刑、1人死缓、2人流放,满清朝廷出手之狠,前所未有。

贪腐遍地、怨声载道:官逼民反的莱阳民变
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也即1902年6月间,鉴于满清官场贪腐遍地,积弊太深,以致民怨沸腾,民变四起,河南道监察御史陈恒庆向朝廷上了一道奏折,痛陈自己所处山东官场的昏庸黑暗:1、大小地方官衙门,均延请幕友办公。其上等幕友,每人岁修须银一千余两,或五六百两。2、山东抚、藩、臬各官,自前任巡抚文格被参后,无敢收受节、寿礼者,而道府则收受如故。且知府于节、寿礼外,尚有每季帮贴,名曰季规,大县每年一千余两,中县小县五六百两,若不按季呈送,知府即派家丁赴所属州县坐索,并有公然行文提催者。道府既然接受了下属的馈送,那么下属遇有过失,就不能不为之遮掩甚至是”了难”了。陈恒庆举例道:如此次直隶广宗县知县擅自派捐,该管知府并不据实禀揭;迨亲往该县查办,复不肯豁免捐款,仍令百姓按数交纳,遂致激成民变,数千生灵,全被剿灭。3、山东州县官应得养廉银均归藩库,以作为摊捐等款。此项捐款,系供给抚、藩、臬衙门应用床张、几案、帘幕、铺垫以及各项器具。省城首县专派听差人,日日伺候于上宪衙门,为之办买以供所需。大吏卸任之时,将其精致物件席卷而去,其余剩之件,则隶役抢卖一空。新任大吏到任时,省城首县再新为置办。4、山东为官山府海之区,沿海千里,产盐最多,今则销数疲滞,私贩充斥,实由各场大使暗地卖放,以饱私囊,不问分销州县赔累之苦,不恤认销商人转运之艰,仍肆索规费,不肯稍减。
陈恒庆认为,时下国势艰难,如果官场仍旧积弊不除,官员们依旧丧尽天良,不顾体恤民隐,那清王朝只能是元气丧尽,离灭亡之期不远了。陈恒庆此折过后的1910年,山东就暴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莱阳民变。
1910年莱阳遭受严重的春灾,夏收减产已成定局。天灾引起粮荒,不良商人趁机囤积粮食,操纵市场,抬高粮价。一时间人心惶惶,民情浮动。5月21日,以曲士文、于祝三为首的30多名村长、社长,率领近千名乡民进入莱阳城,找王圻、于赞扬等绅商追讨积谷。王圻等人事先得到消息,躲藏起来,乡民便转到县衙与知县朱槐之交涉。朱槐之”佯许十日内将积弊一切削除,乡民即欢然散去。”然而,朱槐之在乡民散去后即向山东巡抚孙宝琦报告,声称乡民聚众闹事,必须严拿带头之人,以儆将来,要求派拨军队前来镇压。由于官府并未履行查明积谷一事的许诺,乡民再次聚集,事态开始升级,向暴力冲突方向发展。6月11日,愤怒的乡民集结起数万人,他们提出清算积谷、免除各项捐税等条件,并要求保证曲士文等为首之人不被处死。朱槐之为平息事件,答应了除停办地方自治以外的其他全部条件。莱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消息传到省城济南后,巡抚孙宝琦以朱槐之办理不善将其撤职,任命奎保继任知县。奎保上任后,坚持严惩曲士文等为首之人,并派军队前往抓拿。结果,乡民与军队之间发生争斗,士兵有数人受伤,乡民也死伤多人,并有十几人被捕。官府和乡民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升级。7月初,山东巡抚孙宝琦派驻守山东的新军第五镇叶长盛部从济南赶到莱阳镇压民变,开始了一场大屠杀。《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记载:初七日早,兵队开至马山埠,突向九里河施放开花炮,轰毙三百余人……道员杨耀林乘势带兵出城进剿于家店、柏林庄,戮其强壮,杀其幼稚,淫其妇女,掠其财物……计杀死之可知者一千六百余人,焚毁房屋共千余家之多。
莱阳民变震惊全国,《东方杂志》、《大公报》、《国风报》等许多报刊纷纷予以报道,山东旅京同乡会发表调查报告揭露孙宝琦纵兵屠民的罪行,三千余家商号会合鲁籍京官的代表齐集都察院请求重新调查事件经过。山东旅京举人张春海等人在递交给都察院转呈代奏的奏折中说道:窃惟民至弱而不可犯,威制愈深,怨毒愈甚。文中还把满清官府与西洋人作了一番比较:且莱阳密迩胶岛,防维尽弛,外人方诱吾民以仁,而我之官吏则以暴;外人方待吾民以信,而吾之官吏则以欺;外人之兵,专主保护,而我之兵则横肆威虐;外人之兵矜恤俘虏,而我之兵则草菅人命。
早在1910年日本外务省就派遣密探山口升到中国华中、华南地区的农村实地调查,他写有一份《中国的形势及秘密结社》的报告,他的这份报告就注意到了清末的民变问题。他认为当时中国长江以北的广大区域已成无政府状态。他的报告指出:连年水旱灾荒歉收、国库空虚、生计窘迫,今年之收获如能完成大半,谋明年之事不可知。倘明年之收获失望,则到处纷起暴乱,其数将倍于今年。他还认为,地方发生的众多骚乱,并不是土匪无赖之徒所为,实际都是被那些贪官污吏逼迫所激发的良民起义。
关于满清末年民变的根源,美国大多数学者也认为是地方政治的腐败。苏珊.库恩认为清王朝衰落的形象反映于地方政府的敲诈盘剥、追求私利和颟顸无能,这促使了民变的发生。而1908年2月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参奏蒙古垦务大臣、绥远将军贻榖败坏边局,欺朦巧取,导致蒙民怨恨发生民变之事的奏折则对苏珊.库恩的论断作了非常到位的证明。文哲珲的奏折说:查垦务大臣、将军贻榖,素行险诈,于初办蒙垦,不以诚信待人,勿论蒙、汉,遇事即施其愚弄手段,以至蒙民怨恨。目前虽皆仰赖朝廷德泽,惟蒙心不平,恐难长久相安,后患更不堪设想。文哲珲在奏折中举例道:按乌审贝子一旗论,闻该大臣办垦无法,使令喇嘛王德呢玛愚弄该贝子,逼令报地,许给升授盟长,请加王衔。该贝子遂由行辕错银五千两,经送该大臣作为谢礼,而王喇嘛等从中勒索甚巨。该旗蒙众以银、地两失,大动公愤,聚众二千余人,声言先杀王喇嘛,再向垦务办理。该大臣不知愧悔,仍派委员吴逮芬等往要借银,并按三分行息算利。该蒙众由此愈形怨恨,聚众至今仍未解散。不仅如此,贻榖在办理垦务过程中,还大肆增加朝廷规定的押荒银两以中饱私囊:闻归化城南站地,每亩有收十二两或十八两不等,较奏章多收十倍。小民不堪其苦,故前有和厅民乱伤兵之端,后有萨厅聚众攻局之事。贻榖甚至还擅自出卖库存官物,高价贩卖油盐煤米布匹等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自贻榖到任后,归化城死亡百姓超过一千人,真是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对于民变,无论是满清朝廷还是地方各级官员,采用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派军队残酷镇压。但暴力维稳的结果是朝廷打压越严厉,民众反抗越激烈,民变也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据统计,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仅广东一省拿获的”匪徒”就有近万名之多,光绪三十四年一年,湖南拿办各犯,除开立山堂、勾党谋逆的数人不计外,被就地正法的会匪、强盗首要就达一百五十五名。而且除了教案,抗捐抗税等典型的民变外,其它如偷盗、抢劫、罢工、罢市、学潮、兵变,拘官戕官,直至武装反抗、革命排满,无所不有。
1903年7月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在上奏朝廷的奏折《奏查明广西情势及致乱缘由折》里忧心忡忡地写道:粤省群匪羽翼日广,有会而匪者,有兵而匪者,有民而匪者,有商而匪者,有官而匪者,与滇、黔接壤各处几于无地不匪,无人不匪,旷日持久,兵饷两绌,将有防剿俱穹之时。国家无咸丰、同治间财力,亦无咸丰、同治间人才,此匪再溃裂四出,天下事尚可问耶?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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