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零八宪章月刊 第43期(下)




焦点关注——刑诉法草案

编者按:
备受关注的刑诉法修正草案终于在314日以不出所料的方式通过,2639名“举手党议员”投了可耻的“赞成”票,结果使得这部包含有“秘密拘捕条款”(73条)的法律草案得以“上升为国家意志”——毫无疑问,这部草案的通过不仅难以使“尊重和保障人权”变为现实,反而是中国人权事业和法治事业的一次严重倒退!我们对此感到深深的忧虑。
    在这里我们辑录了部分学者关于刑诉法草案的相关评论,让我们再来看看这部已经通过的《刑诉法草案》究竟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于此同时我们也将“零八宪章论坛”于去年9月发出的相关评论也“贴”在这里,看看我们的担心和忧虑究竟也没有道理。

新华社:2639160,刑诉法修改通过

据新华社北京3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经表决,以赞成2639票,反对160票,弃权57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本决定自201311日起施行。

“以法治国”,首在“良法”!
——“零八宪章论坛”就《刑诉法修正草案》特别声明


8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虽然修正草案在个别地方略有进步,如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采用刑讯逼供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强制部分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等。但个别地方的微小进步不能遮盖该修正草案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巨大退步,甚至全国人大公布的这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完全可以看作是一部倒行逆施的“恶法”。若一旦实施,必将对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和侵犯,甚至会以“合法”的名义制造出大规模的人权灾难!

我们先来看看该草案最“雷人”的相关内容——

草案第三十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在这三条有关“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严重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中,均有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下,警方、检方都可以不将相关情况通知家属的条款规定。这将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警方都可以以“无法通知”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为借口而拒绝将有关“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家属。从而导致亲友们会因“亲人失踪”而长期处于一种巨大的现实折磨和心理煎熬中——寻又寻不到、报案又无人理会——这是严重践踏有关法律的人权保护原则的。

更严重的恐怖还在于这种法律规定会将已经普遍存在的、来自政府方面的“强迫失踪”合法化,会将中国社会推向“秘密警察”把控下的万丈深渊。也因此该修正草案一经公布便受到知名学者和广大网友的极大担忧和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雷颐在“微博”上说:“太可怕!——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将人拘留而不通知家属:一,无法通知,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三,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四,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如果通过,意味公安机关可任意抓人而不必通知家属。尤其第四点,几乎任何案件都可以说如果通知家属‘有碍侦察’!每个人都无保障!”
学者于建嵘发推说:“这样下去,还真的可怕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莫名其妙地失踪!大家都跟着雷教授吼一声!”
陕西学者杜君立在《法律的贫困》一文中一针见血的指出:
 “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必将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其次,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通知家属,进一步与国际通行的保障人权的法治原则背道而驰。在权力不受监督和控制的情况下,法律越来越沦为国家权力的杀威棒,这是对法治精神的无耻玷污……每个人,无论穷或者富,官或者民,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在这种法律的贫困中,都可能随时会沦为一个不知名的冤魂——谁也不能幸免。

“零八宪章论坛”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这份刑诉法修正草案对于中国的法治事业和人权事业是一个莫大的威胁和破坏,是在“维稳”旗帜下,为“公权”侵犯“私权”、为“官权”侵犯“民权”、为“党”霸占国家强行开道。一旦施行,全体中国公民必将陷入普遍的人道灾难和人权危机中,“宪章论坛”坚决反对如此“恶法”通行无阻!

“宪章论坛”认为,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是国家与社会的真正主人。中国的所有法律都必须以保障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并促进国家公民的自由幸福为目的,任何偏离这一宗旨和目的的立法都是对人民的伤害与背叛!

我们注意到早在1999年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被写进最高大法,但我们必须弄清“以法治国”的真正内涵。我们认为“以法治国”,首在“良法”,如果是“恶法”治国,“法律”和“法治”便是对人民的嘲讽和愚弄。因此,中国在推进法治文明、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首先必须清理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恶法”,如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实施条例》、《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等,并通过真正由民主竞选产生的人民代表来集中民意并制定出保障人权的“良法”,这才会有“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须前提——正所谓“以法治国,首在‘良法’”。可现在,全国人大旧“恶”未除,又添新“恶”,妄图在本来已经非常糟糕的人权现实中赋予警检部门以秘密抓捕任何国民的恐怖权力,妄图以国家政府的恐怖高压来打压民主维权人士,妄图以来自政权的“强迫失踪”来梗阻蓬勃四起、蒸蒸日上的中国民主维权事业,这不仅是倒行逆施,而且必将激起更多更大的人民抗议浪潮——“零八宪章论坛”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如此作为不仅表示深深的担忧,而且提出严肃的批评!

 “宪章论坛”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在不断的倒退和恶化,尤其是在民怨四起、官民矛盾势同水火的情况下,执政党为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更是高唱“维稳”主旋律,不断的强化警察治安力量,导致维稳经费天量攀升,2010年更是超过国防预算,在“防内”甚于“防外”、提防“人民”甚于提防“日本鬼子”的荒谬执政逻辑下,采用一切非法治的手段来打击迫害一切维权人士和良心人士——仅2011年上半年,就有众多法律人、访民、网民、维权人士、学者、艺术家遭遇程度不同的绑架和迫害,艾未未、江天勇、滕彪、唐吉田、范亚峰、刘士辉、古川等等知名人士在“被失踪”期间都曾程度不同的遭遇这样或者那样的折磨,这既是对中国人权事业和法治事业的严重破坏,也与执政党所提出的“和谐社会”目标相去太远。全国人大对这些公民所遭遇的人权侵犯不但不给予国家的歉意和纠正,反而变本加厉,准备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些严重的侵权行为合法化、扩大化——普天之下,可有这样的正义?穹宇之内,可有这样的天理?!

也因此,“宪章论坛”强烈呼吁一切有识之士、一切愿意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和人权进步的国家公民都应该采取一切措施来阻止这部“恶法”的诞生,阻止中国人权悲剧的继续上演!

基于法治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基于国家公民的责任和良知,“宪章论坛”就前述《刑诉法修正草案》相关恐怖条款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监视”居住国家公民都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并告知相关事项,如监视居住的地点、执行机关等;
第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拘留”国家公民都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并告知相关事项,如拘留地点、执行机关等;
第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逮捕”国家公民都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并告知相关事项,如羁押地点、执行机关等;
第四,为防止刑讯逼供、保障人权,所有的审讯,律师都应该全程参与并制作全程音像资料以备质询。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全民关注,来有效防止中国社会的警察化与纳粹化,防止中国人权事业和法治事业的倒退,推动人权的普遍保护,促使一个民主、法治与宪政国家的早日到来!

《零八宪章》论坛
2011-9-3

陈宝成: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致命伤”究竟在哪里?

简单说,全国人大代表们此时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是真正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111日以后全国人大代表们收到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审议二读稿之后的修改稿。两者不是一回事。
  这才是问题的真正要害

可以断言:全国人大代表们收到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的时间,远远晚于《立法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开会前一个月。
  至于这一程序是否违反《立法法》,应该不用多说了吧?
我得出的结论是:在立法时,宪法学者不能沉默,而要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否则,宪法永远是“闲法”,宪法学者永远是“吃闲饭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永远也树立不起来。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存在的立法程序“致命伤”究竟在哪里?
  自从2011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以来,我就高度关注此事并作了持续报道。期间一个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部有着“小宪法”之称、关乎每个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本法律修改,在这起个月内参与发言的学者,多是刑事诉讼法学界人士,而鲜见宪法学专家。期间我也曾经试图联系几位国内宪法学人,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这是刑诉法学界的事情而放弃了发言。
  久而久之,我总觉得这部法案有些隐忧,除了海内外高度关注的国家安全犯罪、秘密侦查等问题之外,还会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存在。但究竟是哪些问题,一时我也说不清楚。
  不过是问题总会出现的。近些天一直在会场的忙碌,使得我疲惫不堪;但一个稍有空余时间的休息,突然使我领悟:原来,这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程序,存在瑕疵。
  依照《立法法》第十二条规定,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向全国人大提出,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其中《立法法》第十五条规定,后者需要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那么,正在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向全国人大提出的,还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
  让我们先来梳理这部法律案草案在审议过程中的相关表述:
  20118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提到:
  “建议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常委会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201112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提到:
  “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后,由常委会决定,建议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
  201112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中提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两次审议,现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123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提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照法定程序,于今年111日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阅读讨论。代表们总体赞成修正案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而非全国人大主席团向全国人大提出。由此,应遵循《立法法》第十五条规定,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这就意味着,如果35日开幕的本届人大会议要通过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那么至迟应该在25日之前,全国人大代表们就应当收到本次会议讨论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即三读稿)。
  因此有人在网上发表观点认为,这次全国人大代表收到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的时间,是在全国人大会议开幕以后,认为违反《立法法》的上述规定。
  不过据38日王兆国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披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照法定程序,于今年111日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阅读讨论。由此可见,在“法定时间”这一要素上质疑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合法性(合宪性),并非立法程序违法(违宪)的要害。
  真正的要害在哪里?
  我注意到,王兆国副委员长在说明中接下来就披露:代表们总体赞成修正案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王兆国副委员长所说的“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与《立法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草案”,与“111日发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阅读讨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不是一回事?
  不难发现,《立法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草案”,与“111日发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阅读讨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一回事,而“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却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所形成的新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简单说,全国人大代表们此时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是真正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111日以后全国人大代表们收到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审议二读稿之后的修改稿。两者不是一回事。
  这才是问题的真正要害。
  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是谁来形成的?与二读稿及之后的定稿有何区别?
  据王兆国副委员长的说明,这是个没有主语的表述:“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这是我们所能知道的,最大限度的最后信息。
  回到《立法法》上来。第十五条所指的法律草案,应该是指二读稿之后的定稿(即111日之后发给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版本),还是指正在审议的三读稿?
  对此,需要考察《立法法》第十五条的语义。结合整部法律及其立法原意,不难发现,应该是指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此处不赘述。
  那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是在什么时间下发到全国人大代表手中的呢?从王兆国副委员长的报告中,看不出具体的时间点;但可以肯定,不是在25日之前下发的。因为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213日还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而有权威消息渠道透露,210日,全国人大相关人士还对草案做了修改。
  所以,可以断言:全国人大代表们收到正在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读稿的时间,远远晚于《立法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开会前一个月。
  至于这一程序是否违反《立法法》,应该不用多说了吧?
我得出的结论是:在立法时,宪法学者不能沉默,而要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否则,宪法永远是“闲法”,宪法学者永远是“吃闲饭的”,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永远也树立不起来。

来源:作者博客


陈光中: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大问题有退步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陈光中就对此次三审稿的几处调整表达了担忧:在死刑复核讯问被告人、一审案件特殊情况审限“审而不限”、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法院认可等三大问题上,程序设置凸显公权力的“强攻”势头,草案相比之前有退步

作者:陈宝成
来源:财新网

  在死刑复核讯问被告人、一审案件特殊情况审限“审而不限”、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法院认可等三大问题上,程序设置凸显公权力的“强攻”势头,草案相比之前有退步
  【财新网】(特约记者陈宝成)38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会,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按照大会议程安排,此后各代表小组会议将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314日大会将表决这一草案。
  据了解,此次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在前两次审议稿基础上又有不少调整,除了写入“人权条款”、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例外情形的压缩等“看起来很美”的条款背后,侦查、检察、法院与辩护等各方权力(利)的博弈的仍旧突出,一些调整也引起了争议。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陈光中就对此次三审稿的几处调整表达了担忧:在死刑复核讯问被告人、一审案件特殊情况审限“审而不限”、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法院认可等三大问题上,程序设置凸显公权力的“强攻”势头,草案相比之前有退步。

  死刑复核:讯问被告人“应当”改“可以”
  刑事诉讼中的死刑复核,是关乎被告人命运的“最后一道闸门”:一是“阳关道”,一边则是“阎王殿”。
  与一审稿相比,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和三审稿对讯问被告人的规定,从人权保护的角度看,有着明显退步。
  一审稿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二审稿则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增加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审稿坚持了这一改动
  对此,学者与实务界争议巨大。
  全国人大代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就认为,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对人权保障的高度关注。
  但陈光中教授分析认为,“最大的倒退是把讯问被告人由‘应当’变‘可以’。”
  一审稿“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二读稿“辩护人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表述,问题不大,“不是非要把律师叫来听取其意见,而是律师要求时,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听取其意见。”
  “问题的关键是,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是否都有辩护人?”陈光中说,有些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告人,如果按照现在的条文,被告人不能要求法官讯问,如果再没有辩护人,而法官又不讯问被告人的话,那被告人就没有了面见法官陈述的机会。
  由“应当”改为“可以”,意味着死刑复核中是否讯问被告人的权力在法官手中,属于自由裁量,显得过于灵活。陈光中说,如果该条款最终获得通过,法官无论讯问与否,都将是合法的——即便案件事实需要调查、相关证据需要当面质疑、被告和辩护人强烈要求法官讯问被告人,这与法律规则所追求的确定性效果是不符的。
“在死刑案件中,要设置一条底线,约束法官讯问被告人。”陈光中提出,如果要改动,也应确保一底线:被告人、辩护人对判处死刑有关联的重要事实和证据有异议,且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申请要求法官当面讯问被告人的,法官应当讯问被告人,“人命关天,绝不可掉以轻心。”至于其他的案件,例如对案件事实没有大的争议,但在量刑上有争议的,法官可以不当面讯问。

  一审审限特殊情况将“审而不限”
  一个刑事案件一审被公诉至法院,最迟多久可以做出判决?这就关乎第二个引起争议的问题:审限。
  审限分为一般审限和特殊审限。其中,一般审限按照按照现行刑诉法规定,为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而在此次刑诉法修正案二审稿中,一般审限被延长到了二个月到三个月。对此陈光中指出,考虑到司法审判实践的需要,这是可以接受的。
  争议的焦点在于特殊审限,这是此次修正案草案一审稿时增加的新内容:“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而二审稿则改为:“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三审稿延续了这一规定。
  “这实际是没有审限,会导致被告人可以被无限期羁押,而无限期羁押是不应该的。”陈光中说,立法没有限定何为“案件特殊情况”并“需要延长”,这实际给了最高人民法院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是写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一审程序中。陈光中说,如果这一条款最终通过,将意味着刑案一审可能没有明确审限,从而导致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迟迟不开庭,或一审开庭后无限期不宣判,从而使得被告人无期限地被羁押于看守所,处于被追诉状态下而遭受巨大压力达几个月甚至几年——而这种明显不合乎法理和情理的行为,都将是合法的!
  陈光中强调,这“违反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所增加的人权保障条款,违背了正当程序和法治精神,同时也会使看守所不堪重负。这个问题应该被提出来,让全国人大代表们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对其加以必要的限制呢?对此陈光中主张,一审案件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过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案件在一审中延长一年已经足够了,再延长就相当于在一审中“挂起来了”。
  那么,何谓“案件特殊情况”?是否这些“特殊情况”一经产生就需要延长特殊审限?是否特殊审限一延长就是一年?
  对此陈光中认为,“特殊情况只应该限于极端例外的情况”,这种“极端例外的情况”应该由司法机关拿出真实案例来说服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同意延长,“现在这个规定很难有说服力。”
他还强调,这种案例不是“一般的特殊”,而是“非常的特殊”,属于“极个别现象”,“可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遇不到一个,因此不能理解为少数案件;即使是极个别案件,如果没有最长审限也不行。”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还可以上诉,长期拖在一审法院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证人是否出庭法院说了算
  证人是否出庭作证,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法学和法律界对此的观点,基本可分两派:一派主张客观标准说,即关键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此时传唤关键证人到庭作证,就成为法院的义务。持此观点的多为学界中人。
  另一派则主张主观标准说,即如果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那么出庭作证就成为证人的义务。该派观点实质上把决定证人出庭与否的权力交给了法院,也是司法实务界人士多认可的看法。
  两派观点虽有差异,但并不是“有你无我”,而是互相交叉。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的不同版本,均体现出上述两派观点的影子。
  一审稿的表述是:“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这一表述,较好地兼顾了两派观点,因此在一审时被社会舆论肯定。陈光中指出,按照上述表述,证人出庭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即可:一是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二是法院认为有必要。
  但二审稿的表述则发生了明显倾向于司法机关的变化:“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三审稿对此条款进行了文字表述上的调整,但其实际指向与二读稿并无大异。
  这一修改受到了司法界人士的欢迎。如应勇就认为,“一刀切”式地要求所有证人出庭,目前就不现实,因为证人出庭率低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文化原因;但刑诉法草案规定的关键证人出庭制度,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难题,也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不过学界的不同声音仍然存在。陈光中就指出,这样一改,使得证人出庭作证的客观标准将不再是证人出庭作证的充分条件;相反,上述客观标准还需由法院主观裁量:“只有取得法院的认可,证人才能出庭作证,显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大为扩张,刚性的可操作性变成了柔性的可操作性。”
  “如果这一条款最终通过,那么无论法院决定证人出庭与否,都将是合法的。这就容易导致有的地方司法机关以多种理由,为其选择性传唤或者不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背书。”陈光中说。
  法律条文通过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现实而指向立法宗旨。陈光中进一步指出,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证人出庭的规定,本来是试图解决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
  有调查显示,全国平均的证人出庭率不到1%。陈光中披露,要求证人出庭,不仅是为了通过庭审质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这也是《联合国人权公约》所规定的被告人的权利。现在这样规定,既不利于查明事实真相,同时也明显削弱了被告人的这项权利。
  “现在看起来,法律是规定了证人出庭制度;但实际上,是绕了一个大圈后,还得由法院说了算。而且法院的裁量没有明确标准,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客观标准变成法院单方的主观标准。所以这一条文即使最终通过,对扭转证人出庭率低的现象也难有明显效果。”陈光中说

云信时评:刑诉法表决在即,代表请做最后争取
来源:云南信息报

吁请诸位代表委员,尤其是代表委员中的法律界人士,于最后的这几个“半天”的讨论中,忠实履行手中的神圣权利,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盯住草案中的每一个字眼、每一处变动,穷尽每一种可能,去进行再斟酌,再争取,让这一“动态的宪法”在赢得新生之际,不留存人为的遗憾,为刑诉法把好最后一道关


  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依据大会安排,各代表小组会议将有4个“半天”的时间审议该草案,14日上午草案将提交大会正式表决。
  围绕本次刑诉法的大修,公共舆论进行了几轮认真而又坎坷的讨论:哪怕每一个字,都无法轻言放弃,因为刑诉法之重要性,于国于民,都容不得(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应当看到,此次提交全国两会讨论(并付诸最后表决)的刑诉法草案,较之前的一读、二读文本而言,有不少改动称得上“亮点”,采纳和吸收了公众,特别是法律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对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通知家属的例外条款所进行的压缩,可视做对此前舆论反弹的积极回应,也可见立法机关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侦查需要”与“通知家属”之间左右腾挪尺寸的努力。法律人的坚守,非为一己之私,刑诉法的修法历程,各方奔走与争取的,是国民之于国家最初始价值判断的较真。
  本次刑诉法大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这是自2004年人权保障条款写入宪法之后,我国首部将该条款纳入其中的基本法律。确保人权保障条款从“任务和基本原则”落实到各项细则规定,成为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本次修法中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和特别程序等多个方面,均有体现。而让每一处法案中的“亮点”照耀公民的权利保障之路,则需要严格的执法过程,以及尽全力消解和打磨所有与约束公权力相悖的现存条款细节,逐一攻破,不留死角。
  事实上,以往不少立法过程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法律初问世,便已然着手进行修订的准备,这其间当然有常人社会能力所限的缘由,但却也大量存在明知(且任凭)瑕疵写入法案的情况。每每忆及,在那力所不逮的逼仄中,法律人的捶胸顿足,都不免生发慨叹。那么,本次刑诉法修改,在各处“亮点”看上去很美的同时,是否还有再进一步的空间?关于死刑复核讯问被告人从“应当”到“可以”的变动、一审案件特殊情况“审而不限”问题,以及证人出庭作证须法院认可等程序设置,存在侦查、检察、司法与辩护等各方权力()的复杂博弈,业内人士依然抱有高度的关注,或有再探讨的迫切必要。
依据我国现行的立法程序,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业已抵至付诸表决的关键时刻,而按照最朴素的判断,人类的能力始终存在局限,万物无法尽善尽美,在刑诉法这一事关每位公民(包括所有与会代表在内)合法权益的法案通过之前,实有必要吁请诸位代表委员,尤其是代表委员中的法律界人士,于最后的这几个“半天”的讨论中,忠实履行手中的神圣权利,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盯住草案中的每一个字眼、每一处变动,穷尽每一种可能,去进行再斟酌,再争取,让这一“动态的宪法”在赢得新生之际,不留存人为的遗憾,为刑诉法把好最后一道关。

刘晓原:“秘密拘捕”实际存在

《刑事诉讼法》修改,关系到人权的保障。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我国宪法也规定要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因此,《刑事诉讼法》对人权条款的修改,应与联合国规定保持一致,要借鉴法治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能一昧地强调“国情”和“特色”。
我郑重建议删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稿)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可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的规定

中新网38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在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的紧急强制措施仅限两种情况,“在中国不存在秘密拘捕。”
郎胜说,按照现在的修正案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一律都需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对拘留这种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只限于两种情况,就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如果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
 “除了这种例外情况,其他的情况都需要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这样的规定充分的反映了人大常委会对广大人民群众或者广大人民权利的保障的重视。”他说。
 郎胜说,今天在大会结束以后,网上出现了一些说法,说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秘密拘捕,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没有秘密拘捕,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我刚才所说的这种例外情况,就是所说的拘留后除了涉嫌恐怖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通知有碍侦查的,其他的都需要通知。”他说。
看了媒体报道,我是不认同朗胜没有“秘密拘捕”说法。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第七十一条,则是典型的“秘密拘捕”条款。依据这两个条款规定,对任何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时,如办案机关认为通知家属会有碍侦查就可以不通知,只有在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才会通知。至于什么样情况属于有碍侦查,有碍侦查的情形何时消失,完全由办案机关说了算。
但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一稿中,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规定作了修改。对拘留和逮捕犯罪嫌疑人不通知家属情形,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稿中,删除了逮捕这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规定。现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讨论稿,再删除了指定监视居住可不通知家属规定,仅保留拘留这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规定。
这也就是朗胜所说的拘留可不通知家属例外情形。
我以为,既能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例外情形,也就存在“秘密拘留”的特例问题。
设想一下,把犯罪嫌疑人带走了,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这难道不是“秘密拘留”吗?
我以为,不仅刑诉法修正案保留了秘密拘留条款,而且司法活动中早已存在实际上的秘密拘捕做法。有些执法机关竟然可以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把一个公民强行带走,也不通知其家属,让人失踪几天至几个月不等。
我以为,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虽然缩小了不通知家属案件的范围,这也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是,法律毕竟是写在纸上,关键还是执法机关严格遵守。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哪么,再好的法律规定也是形同虚设。
据我所知,台湾法律没有“有碍侦查”可以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在台湾《刑法》中,虽然也有某些特殊犯罪案件,如“内乱罪、外患罪、国交罪”,但台湾《刑事诉讼法》对涉嫌这类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样规定要及时通知家属,没有例外的情形。
韩国在《宪法》中规定,司法机关拘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通知家属。这个规定竟然还是以宪法作出。《大韩民国宪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应不迟延地向受到逮捕或拘束者的家族等法律规定者通知其理由和时日、场所。
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出示拘留和逮捕的理由;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讯中行使沉默权。
从台湾地区和韩国、日本的规定可知,家属获取亲人被司法机关拘押信息是一项基本权利。
1988129日,联合国大会第43/173号决议通过了《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原则16.1规定,被拘留人或被监禁人在被逮捕后和每次从一个拘留处所转移到另一个处所后,应有权将其被逮捕、拘留或监禁或转移一事及其在押处所通知或要求主管当局通知其家属或其所选择的其他适当的人。
200612月,联合国大会还通过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20101222日生效,但中国没有加入此公约。公约第二条称,“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刑事诉讼法》修改,关系到人权的保障。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我国宪法也规定要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因此,《刑事诉讼法》对人权条款的修改,应与联合国规定保持一致,要借鉴法治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能一昧地强调“国情”和“特色”。
我郑重建议删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稿)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可以“有碍侦查”为由不通知家属的规定。
我的观点是,不论是什么犯罪案件,只要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就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在无法联系上家属时,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

来源:凤凰播报

童之伟:刑诉法草案勉强通过不如暂不交付表决
——刑诉法修改宪法视角研究之总结

刑诉法中写进“尊重和保障人权”,肯定一下也未为不可。只是,大家千万不要忽视后边的条文是否做了相应变动,如果仅仅把这几个字写进去,不调整后边的具体规定,那不过是虚晃了一枪,给民众吃了几片安慰剂

  从网上看,我国公众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分歧甚大,远远谈不上达成基本共识,尤其在法学人士当中。
  在今天中国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刑事司法领域已经积弊重重,诸如此类的问题差不多已成公众街谈巷议、茶余饭后的重要聊资:公权力机构或公职人员制造假案、任意追诉无罪公民而又最终能给其定罪判刑的情况;严刑逼供形成冤案错案的情况;公检法三方放弃相互制造成冤案错案的情况;公检法三方按某种权威组织或官员的主观意愿通力合作,将某个无罪的公民定罪判刑的情况;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我以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法律上的根本原因,在于刑诉法的创制和适用没能严格贯彻宪法中足以约束公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原则和精神。
  迄今为止的刑事司法实践证明,现有刑诉法不能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提供较可靠的保障,必须从加强对公权力、其中尤其是侦查权的制约方面入手,做较大幅度修改。但是,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经披露的情况看,现有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贯彻宪法相关规定和精神的情况很不理想,这点集中表现为侦查权不仅未受到大幅压缩,反而又有所扩张。
  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下位法,修改刑诉法必须遵守宪法,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实际的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例如,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刑诉法任务条款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少学者大声叫好,认为是“亮点”,但我以为,从本来的意义上说,这不仅不算“亮点”,而且,从宪法角度看,主事者对这个“亮点”的宣扬和大众为这个“亮点”发出的欢呼,恰恰间接反映了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背离宪法的程度太远。现行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既然宪法是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当然必须贯彻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写进去也好,不写进出也好,都应该是这样。
  所以,欢呼“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草案,从宪法角度看,如同有人高喊:“好消息!好消息!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终于承认宪法有效力了!”这很可悲,不值得高兴。如果一定要高兴,那流下的也是心酸的泪。
  当然,从另一方面看,刑诉法中写进“尊重和保障人权”,总算完成了从对这个宪法原则熟视无睹,到表示要服从这个原则的态度上的转变。从这个角度看,肯定一下也未为不可。只是,大家千万不要忽视后边的条文是否做了相应变动,如果仅仅把这几个字写进去,不调整后边的具体规定,那不过是虚晃了一枪,给民众吃了几片安慰剂。
  从现在的报道看,情况恰恰是,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写进“尊重和保障人权”字样的同时,其后的具体条款并没有做相应的具体调整,因此,这个宪法原则只不过在刑诉法中获得了抽象的肯定,并没有具体落实。例如,按宪法,复核死刑案件原本应该由最高院公开审理,但现在草案不仅不规定公开审理,还将“应当讯问被告人”改为“可以讯问被告人”。看来修正案主事者较多考虑的是法院办事经济方便,对剥夺人的生命权表现得很不慎重。这违反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和案件审理公开原则。又如,关于技术侦查,按草案的规定,公安局可以自主决定和实施对公民的技术侦查,这种不受其他国家机关制约的权力将对公民多项基本权利构成极为严重的威胁,几乎同时违反人权保障、法治的基本宪法原则和办案主体相互制约等宪法规定的内容。
  现行刑诉法施行已经16年了,暴露出太多的问题,近年来刑事司法的诸多乱象已经再好不过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有关机构拒不承认这些基本事实,似乎不想将刑诉法往有利于人权保障的方面修改。这些事实已经在本研究系列之一《我们尚缺乏修改好刑诉法的认识基础》中有较充分的展示。
  面对这种局面,全国人大这次修刑诉法,原本应该比较全面地贯彻宪法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实行法治、刑事案办理主体相互制约、法院独立审判、案件审理公开和保障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方面,对刑诉法做系统修改,大步推进刑诉法与宪法的协调整合,形成较现代化的刑事司法制度。
  按实施宪法的要求,这次刑诉法修改原本应该在这样一些特别重要的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1.将劳教、收容教养等做法纳入刑事诉讼法的调整范围。这类由行政部门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几乎违反宪法关于实行法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规范国家机关行为的所有原则,它沿袭的是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专断做法。刑诉法应该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完全纳入司法程序的保护范围。
  2.将“双规”体制也应该纳入司法程序,担任党职的公民也是公民,他们与其他公民一样,有权获得刑事诉讼法的平等保护。
  3.按宪法,我国刑诉法应确立和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并确立和贯彻未经法院公开审判,不得得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紧急情况例外)的原则。
  4.将侦查主体自行采取的非临时性强制措施纳入相互制约范围。相互制约,指的是来自另外的国家机关的审查批准。在现有强制措施中,只有主体为侦查部门的逮捕来自另外的国家机关的制约,其它都可由侦查主体自行决定,这不符合前述宪法诸原则的要求。拘传、短时间的拘留(如不超过3),侦查主体自行决定或许是应该的,但时间长达数周的拘留和长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完全由侦查主体自行决定,说不过去。
  5.将侦查主体的重要侦查活动纳入相互制约范围。搜查(指非紧急情况),扣押邮件,冻结存款、汇款,秘密录音、录像、窃听,通缉,这在所有法治国家都是需要获得其他国家机关审查批准的侦查措施,在我国完全放任侦查主体自行决定和执行,太过分了,严重违背前述宪法诸原则。
  6.法院审判案件,不论是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理的,还是按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审理的,“除特别情况外”,应一律公开进行。现草案“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的规定与宪法“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直接抵触,应予纠正;同时,相应具体条款要全部重新设计。
  7.应拟定条款明确禁止审判组织和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接受外部干预,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协调法院、检察院和侦查部门三方协调统一地给被追诉者定罪、量刑。
  8.应确立原则、拟定条款,禁止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搞补充侦查,禁止侦查组织在法院审理阶段控制被告的人身。
  9.被告有权通过申请,依靠国家机关的强制力取得有利于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10.法院审理案件,按审判公开原则贯彻旁听自由、新闻报道自由的原则。在中国特定背景下,审判公开对于审判公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1.“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实际上是宪法授予公民的、在受到刑事追诉时享有的防卫权,公民在遭到来自公权力组织的拘留、逮捕或其它形式的人身强制时,这种防卫权转化为由自己委托的律师的辩护权。因此,刑辩律师的调查权、抗辩权应当足以平衡侦查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对应职权。为达此立法目标,现行刑诉法草案应做多方面的对应性修改。
  刑诉法修改宪法视角研究之总结:
  1.只有立足于宪法,刑诉法修改的好坏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标准。只有正确解读宪法、忠实于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可能制定出对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给予有力保障的、先进性不亚于其它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但反观现有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它离宪法的要求还很远,有的原则性条款甚至直接与宪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2.现有刑诉法草案较之1996年通过的刑诉法,虽增加数十个条款,但具体看来,公权力并没有受到比过去更多的限制,甚至在某些关键条款环节,侦查部门的权力还有进一步扩展。同时,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并没有获得更多保障。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上述11个特别重要的方面中,较此前均无显著进步,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3.刑诉法不可能经常修改,现在这部较之现有刑诉法并无根本性进步的修正案草案如果今年通过,势必意味着被其固定的状况又要维持相当长一段时期。如果今年把这部草案放一放,社会各界对它的各方面内容再进行十来个月的从容讨论,修改效果可能会更好。坦率地说,我一直感到,我国现行刑诉法是当今世界偏离本国宪法相关原则最远、对基本人权保障水平最低、对公权力最缺乏约束力的刑诉法之一。我原本期待刑诉法的这次修改能多少改变这种状况,现在看来我的期待太高了一些。
  4.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勉强通过不如暂不交付表决,放一放,待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明年再报全国人大审议。说今年交付表决“勉强”,对于全国人大来说也许不恭敬。因为,“勉强”可能更多地反映法学人士和社会精英阶层的看法。毕竟,我国的公民大都不关心什么刑诉法,只要他/她家的人还没“进去”。而全国人大是一个权威性高,代表性低的组织,其常委会推出的草案历史上无不高票通过。但高票是一回事,从法学的角度看符不符合宪法原则,符不符合包括投票赞成的人大代表在内的国人的根本利益,则是另一回事。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丁咚:刑诉法修正案与国家权力的边界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的,在如此多的民众反对的情况下,如果强行通过此案——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举手党”的投票下,结果可以预期,将有损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将损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使公民们活在可能被无缘无故秘密拘禁的恐怖之中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时隔15年再次对刑诉法进行较大规模的修订,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第73条款,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就备受争议。该条款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立法机关与民间为此进行了长时间的博弈,最终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的,已经作了一定的修改。
  因此,知名法学家陈光中在凤凰卫视访谈节目里认为,这次强制措施以后,通知家属问题,已经做了不断的修改进步,那么同原来的相比,已经是做到很大的限制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就是说拘留的时候,限于国家安全和恐怖犯罪这两种罪,如果有碍侦查可以不通知家属......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相并重,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已经有很大的进步。
  官方媒体也从31日到10的报道中,对刑诉法修正案进行了高度的肯定,赞扬其总结了司法实践经验,完善了刑事诉讼中各司法机关的权力配置,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等原则,有望成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发展的新里程碑。
  但在民间和公众舆论中却传出了截然相反的声音。法律界、知识界诸多活跃人士纷纷质疑,刑诉法修正案可能侵犯公民的私权领域,认为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是个很大的倒退,其中73条有关规定提示公安等侦查机关权力扩张,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嫌犯的权利保障有所忽视,包括警方滥用权力,导致秘密拘捕盛行;监视居住中关于‘指定居所’的规定,可能导致刑讯逼供等。
  由于刑诉法有“小宪法”之称,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舆论领袖的聚焦之下,普通民众也加入到反对通过或者主张暂缓通过刑诉法修正案的行列中来。据新浪微博调查,97.2%表示关心刑诉法大修,89.9%的网友表示两会刑诉法草案第73条应暂缓表决,10.1%的网友认为要立即表决,92.8%的网友表示不希望通过《刑诉法修改稿草案》。
  其中,暂缓表决刑诉法修正案的依据是,根据有关规定,一项议案付诸表决,应当在此前10天即提交给人大代表审议,经代表们深入研究、讨论后再予以表决。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代表们在正式表决此案前,仅有10个小时的时间研究草案,而且代表中有大量非专业人士,他们未经培训,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对草案提出专业的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从调查结果看,反对或者希望暂缓表决刑诉法修正案的,占了参与投票的民众的绝大多数,虽然据称这些人中懂法律的只是少数。不过,这些人跟那些人大代表相比,就懂得法律的程度而言,并无太大差别。
  而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的,在如此多的民众反对的情况下,如果强行通过此案——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举手党”的投票下,结果可以预期,将有损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将损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使公民们活在可能被无缘无故秘密拘禁的恐怖之中。
  在此情况下,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对此案暂时搁置,并在此后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一步推敲相关条款,并召开专门的听证会,征求大众的意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再提交人大会讨论表决。
  国家是为保护民众而存在的,是基于公民们共同契约基础上的组织,以促进个人的自由和利益为目的,总之国家是手段。国家权力确实具有强制性,然而却是有边界的,并非毫无限制、为所欲为,那就是公民的个人自由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国家权力所依托的法律,就要界定国家权力以及施行国家权力的边界,这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立法机关来说,如何以公民的利益为利益,在尊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前提下,修订刑诉法,是其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
  刑诉法修正案第73条的严重问题在于它没有充分限定警方拘捕公民的必要条件,没有为国家权力和施行国家权力者制订边界,从而为其侵犯人权,损害公民利益,打开了方便之门。比如,何谓国家安全,谁来认定,谁来执行拘捕任务,谁来监督拘捕行为,指定居所如何避免随意性,以及如何确定“有碍侦查”之情形,并决定是否告知家属?这些都还存在不少漏洞,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施行法律时,很可能将导致滥用职权、秘密拘捕、刑讯逼供流行。
  在和平时期,而非战争等紧急状态时,国家施行如此漏洞百出的刑诉法,并非合乎时宜。除非在战争等紧急状态下,公民们对武装力量和警察的依赖性增强时,才有必要采取此法律手段。否则,一般的原则应该是,宁可增加法律施行的难度,也不该冒着侵犯公民自由和权益的危险,强行实施对公民的秘密拘捕。
  实际效果是,那些过往可能已经在实践中实施的秘密拘捕行为,在此次刑诉法修正案通过后,将正式合法化。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国家权力对公民私权可能的侵犯合法化,事实上将使得我国成为警察国家的风险大为增加。而从历史上看,“警察国家”包括苏东剧变的主角们,无不违背大势,毁灭人性,激起天怒人怨,最终导致自己堕进历史的尘埃,或者沦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立法机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列入刑诉法修正案,并为此广为宣传,指其为一大进步。然而千万不要给人以虚晃一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名义上将这句空头支票写进修正案,却在具体法律条款上与此背道而驰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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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察
编者按:改革开放30多年,广东一直走在时代的前面,去年乌坎事件发生后,广东汪洋当局比较理性、公正的做了处理,从而为解决中国地方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不仅如此,汪洋、朱小丹等广东省领导也看到了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并明确指出“在解决利益格局影响改革的问题上首先是要从执政的党和人民政府头上开刀”,我们为汪洋们的这种胆识感到欣慰,愿广东在中国政改问题上能够披荆斩棘,迈出更大更好的脚步

汪洋:解决利益集团影响问题首先从党和政府头上开刀

我们在解决利益格局影响改革的问题上首先是要从执政的党和人民政府头上开刀,我想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真正是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那些小部分人的利益,那么我们的改革就会往前迈出最关键的步伐

来源:南方网

3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并向媒体开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广东省长朱小丹在会上交谈。中新社记者柯小军摄
3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开放团组会议召开。

路透社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路透社的记者。我想给汪洋书记提问,汪洋书记,您今日再谈改革,明确提出利益集团是改革的阻碍,我的问题是,准确地说这些利益集团有哪些?怎么来打击?

汪洋:我不记得我原话是不是说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我记得我说过我们现在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益格局的影响,我原话表达好象是这样的意思,这样理解更准确一些,因为你是老外,你对我的讲话理解得不那么准确我也表示理解(笑)。

汪洋:阻碍我们改革的利益格局主要是什么,我想刚才朱小丹省长讲的,在我们政府内部为了维护部门的审批权力,实际上也是利益格局影响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表现。改革开放30年,市场经济在广东充分发育,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多种所有制实际上就是有不同的利益取向,但是我们现在最需要解决的是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对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影响,这一点确实主要体现在政府的审批事项上。刚才小丹同志发言集中讲了一个问题,我们在讨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我觉得总理这点要求与广东的实际是结合的,我们在解决利益格局影响改革的问题上首先是要从执政的党和人民政府头上开刀,我想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真正是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那些小部分人的利益,那么我们的改革就会往前迈出最关键的步伐,我想这是我对你这个问题的回答。

汪洋:广东“放权”改革遇到最大问题是法律障碍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姝

广东争取“放权”试点
广东各部门正强力推动政府“放权”,但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法律上的障碍。比如有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的相关权力,如果“放权”,就违反规定。广东正在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成为“放权”的试点,然后用成功经验推动相关法律修改。
转变经济发展还要党委政府科学政绩观的支撑。如果没有科学政绩观,地方官员都不愿意去做转型的基础性工作,一味追求在任时的经济增速、在全国的排名等,转型就很难实现。——汪洋

我们改革决心很大
鉴于全球性结构调整的需要,深化改革将重点领域锁定在金融体制改革、多种所有制经济改革等,以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价格改革等,其中任何一项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都有可能引起社会震动,这说明,我们改革的决心很大。
要改革就要创新,中国改革的特点在于特区“实验”,通过特区的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经过验证和积累,形成改革模式。——万钢


广东省长朱小丹:改革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格局

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最大的阻力毫无疑问是来自多年高速增长过程当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我记得在广东团的记者开放日当中,我也讲到一个情况,就是我们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最大的阻力也来自政府内部,来自政府内部那些与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的配置格局,有一些甚至是在逐步固化的部门权力利益的格局。

如果说我们能不能够突破政府行政改革最大的阻力,恐怕最关键的带有决定性的改革环节是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真正管用的、能够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好的体制、好的机制。这样做就是要确保政府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之下运行,能够接受人民、接受社会、接受方方面面对政府的监督。这是改革最大的难点,但是我们这次下了决心,必须把这项改革实质性地向前推进


来源:南方网

3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省长记者招待会,省长朱小丹将回答记者关注问题。

[人民日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代表人民网网友向朱省长提一个问题。汪洋书记多次强调30年前的改革主要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现在的改革主要是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的制约,我想看能否请朱省长具体地谈一谈目前拽广东改革的一些最主要的利益因素有哪些?请问广东现在已经有了以及即将出台哪些硬招来打破利益格局的局面?谢谢。[1034]

[朱小丹]朱小丹:你刚才引用了汪洋书记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关于我们怎么来分析在我们深化改革时将会面临的最大的阻力,我想汪洋书记这句话是一针见血的,也是切合实际的,而且他关于这方面的论述现在也正在成为各级干部的一个共识。[1036]

[朱小丹]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最大的阻力毫无疑问是来自多年高速增长过程当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我记得在广东团的记者开放日当中,我也讲到一个情况,就是我们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最大的阻力也来自政府内部,来自政府内部那些与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的配置格局,有一些甚至是在逐步固化的部门权力利益的格局。[1036]

[朱小丹]现在我们是选择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来突破这个格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排除行政体制改革最大阻力的一个突破口,我们就是要通过这项改革,打破这种已经不合时宜的格局。主要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又有很多必须管的没有去管好(的状况),说到底是要让政府的职能归位,应归位的要归位,缺位的要到位,我们是做这方面的努力。[1038]

[朱小丹]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只是一个突破口,我们是以这个作为一个突破口来进一步全面深化行政体制的改革,因为行政体制改革包含的内容是很多的,涉及到多个方面,不仅仅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但是我们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为突破口就是要稳步地推进深层次的行政体制的改革。我们要通过这项改革达到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形成政府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这是我们改革最终的目的。[1038]

[朱小丹]建立这样一种新的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的机制,立足点是要真正把我们的政府建设成为服务型的政府,建设成为责任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廉洁政府,所以在下来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当中,我们还有大量的改革事项需要我们作出部署,加以推进。[1043]

[朱小丹]这里包括加快推动政务公开,政府要积极地探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践形式,最终我们要真正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畅顺、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1043]

[朱小丹]我可以跟大家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想这一轮改革启动之后,我们将会同时推进政府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改革。如果说我们能不能够突破政府行政改革最大的阻力,恐怕最关键的带有决定性的改革环节是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真正管用的、能够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好的体制、好的机制。这样做就是要确保政府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之下运行,能够接受人民、接受社会、接受方方面面对政府的监督。这是改革最大的难点,但是我们这次下了决心,必须把这项改革实质性地向前推进。目的是要拔除那些过去存在的小团体以及官员个人随意甚至是随心所欲支配公共资源,甚至不惜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这样一种行政的弊端。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改革真正形成能够防范政府公权力蜕变的有效的机制。[1043]
[朱小丹]回到我刚才说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人民群众满意的、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真正地建设起来。谢谢。


广东省长朱小丹:革命革到自己头上,考验政府是不是真改革
来源:南方网

朱小丹:最近人民日报有一篇文章《宁要微词,不要危机》,改革总会有微词,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阻力,但不改革是最大的危机。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而政府自身改革的最大阻力也来自于政府自身,就是那种和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已经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配置结构和部门利益,这些东西不突破的话改革很难深化,革命革到自己的头上对政府是个考验,我们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是口头上说改革还是实际上去促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


3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开放团组会议召开。

朱小丹:各位代表,因为我是全场唯一一个第一次参加全国人代会的代表,所以今天也是我申请最后一个发言,想先学习,所以我这个发言也是个见习的发言。第一次在人民大会堂现场亲耳聆听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实心情非常的激动,同时一边听一边思考,也觉得受到很大的启发和教育,我就想谈一点体会,总理这个报告确实像前面各位代表讲的,是一份非常好的报告,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振奋人心,也顺应民心,我非常赞成非常拥护这份报告。当然学习贯彻好还需要时间,这里只简单谈一点体会,是关于改革的。

朱小丹:总理的报告当中关于今年的工作部署专门有一个部分,就是第8部分,讲了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问题。总理是这样讲的“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正确抉择,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胆探索,以更大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朱小丹:一是我们要坚持政府的抉择,再就是我们要有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改革,突破和破解当前的发展问题。同时总理还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5个方面,深化5个方面的改革,理顺5大关系,这给我们很深的启发。这5个方面的改革和关系,就是理顺政府职能和市场的关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和农村的关系,推进社会事业收入分配改革,理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这个讲得非常深刻,另外对当前广东正在着手深化的改革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应该说广东是靠改革发展起来的,改革是广东的根,广东的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实际上还是离不开改革。我个人的理解,转型升级主要是要解决——这次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里也讲了,主要是要解决在长期高速增长过程当中我们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解决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的问题,所以转型升级包括了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解决深层次的、结构性的矛盾,这就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再一个,我们也不能忽视了另一个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就是体制性矛盾的解决,就是要深化改革,使广东率先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我想,改革是转型升级的应有之意,同时改革又是转型升级的根本之路,坚定不移地走改革的路子,就像20年前小平同志讲“不改革开放只有死路一条”,到今天也还是这样。
朱小丹:当前广东深化改革的任务是全方面的,应当说涉及到多个领域,但是在这么多个改革任务当中,我个人理解最关键的改革是政府自身的改革,也就是总理讲的第一项改革和第一个理顺,也包括总理讲的第五个改革和第五方面的理顺。也就是说当前改革最关键的一项任务还是行政体制的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这两组最关键的关系,这项改革的核心环节应该说省委抓得非常准,就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讲的要改变传统的一种状况,这种情况是小平同志当年指导我们国家的机构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时早就指出的弊端,就是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多年,直到到今天也不能说我们的改革已经完成了,直到今天,政府手上还有很多我们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行政审批制度就是要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轮改革真正要解决的问题,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朱小丹:今年在春节前汪书记听了顺德改革的汇报,明确地指出我们当前的改革要突破审批制度的改革,也点到了一些主要的政府部门,比如说发改委、工商局等等,就是说我们在审批当中,包括我们的一些备案——明为备案实为审批,备案的文件出不去项目就动不了,所以汪洋书记就提出要下大的决心,进一步推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说这么多年来,在省委领导的努力下,这项改革一直在推进之中,政府的审批事项已经大的减少,现在就是根据形势的要求,根据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要把这场改革搞深入、搞彻底。按照汪书记的指示,我们政府很快做了部署,所有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集中起来开了一次工作会,现在是采取自报工地的办法,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全部把自己的审批权限定出来,哪些是可以取消的,哪些是可以下放的,哪些是可以转移的,逐一由他们先提出方案,至于保留的也必须要有充分的依据。这次改革突出的就是三个字,一是“减”,减少手续,压缩审批,取消审批;二是“放”,把一些该由下一级承担的管理事项,转移给政府,尤其是县一级、镇一级的政府,就是整个管理权限下移,面向基层;三是“转”,不该由政府管的政府又管了,而下来是需要由有资格和合法的社会组织来,政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把一些需要转移的政府管理职能转移出去。这三个核心任务应该是“减”,凡是可减可不减的这次下决心都要减,同样放和转也是这个原则,可放可不放的要下决心放,可转可不转要下决心转,即使当前社会组织培育不充分,也要加快培育的步伐,加大培育的力度,创造条件来做。

朱小丹:我想这次改革省委的决心很大,政府的决心也很大,现在我看各个部门行动都非常快,我最近了解了几个部门这方面方案制定的情况,应该说他们都在做,来推动这一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们确实有这个感觉,政府的审批制度不改彻底,政府的职能转变最终会是一句空话,不可能真正地落实。当然,减少审批首先可以得到的效益就是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但这不是唯一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提高效率,最根本的就是政府职能的功能归类,今后要尽可能减少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去过多地取代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这是最重要的,只有做到这一点,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进一步完善起来。同时我们也觉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建设廉洁政府、廉政政府的要求,现在我们回顾以往的经验教训,审批过多过滥,再加上审批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和监督,这样就必然产生腐败,这样的例子确实太多太多了,所以有同志总结,以往政府部门出现的各种腐败、曾经出现的各种腐败,很多是审出来的、是批出来的,所以减少行政审批,同时加强监督,我想对于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因为以往的权钱交易,我们认真地去分析具体的案子,有相当部分是政府审批权和金钱的交易,将来要避免这种情况的话不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好、彻底改革好是不行的,所以这次总的思想是政府管理经济也好感觉社会也好,将来总的一个原则我们不更多地把管理的精力放在前置的环节,而应该放在后续的过程,也就是说将来我们会突出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宽准入、严严管,不是在准入时花大量的精力,该准入的不准入,准入了又不履行监管责任,这种情况是不行的。这种准入包括市场主体的准入、企业主体的准入,将来还有是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准入。

朱小丹:最近人民日报有一篇文章《宁要微词,不要危机》,改革总会有微词,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阻力,但不改革是最大的危机。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而政府自身改革的最大阻力也来自于政府自身,就是那种和科学发展和市场经济已经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配置结构和部门利益,这些东西不突破的话改革很难深化,革命革到自己的头上对政府是个考验,我们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是口头上说改革还是实际上去促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包括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这次改革都给了我们很明确的指引,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决心和信心,特别是省委很支持这次改革,我们有决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之内能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而且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政府的改革,有一节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改革,其中有一句话是“严格依法设定实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在我们的改革就是做这项工作。

朱小丹:今天在我们的代表当中有政府拥有很重要行政审批权力部门的领导,也有民营企业的企业家这样作为市场主体的代表,我希望我们两个方面能够形成合力,一是政府部门主动地改,再一个,也希望其他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基层群众代表都来监督政府,监督政府这项改革,促进政府这项改革,这次我们确实要拿出革自己命的勇气,真正使政府职能归位,真正理顺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能够通过这轮改革来加快推进完善广东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我就谈一点学习体会,不对的地方请代表们批评质证。(掌声)

乌坎选举
汪洋:乌坎选举无创新,纠正了走过场形式
来源:南方网

这次在处理乌坎事件上,我们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就是判断乌坎群众所反映的诉求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我们经过初步了解以后,认为乌坎群众在土地等问题上的诉求既是合理的又是合法的,因此我们就是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代表那个村子里面村支书所实际代表的小圈子的利益,这是我们妥善解决乌坎问题的一个立足的基本判断或者是基本点。

我实事求是地说一句话,乌坎的民主选举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的,没有任何创新,只不过我们把选举法和组织法的落实过程做得非常扎实,让这个村子在过去选举中走过场的形式做了纠正,如此而已

3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并向媒体开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广东省长朱小丹在会上交谈。
3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开放团组会议召开。

凤凰卫视记者:刚才我本来想问一个关于金融方面的问题,但是新华社的记者问得好象跟我重了,为了珍惜这个提问的机会,我还是想请问一下汪洋书记有关乌坎事件,请您做评价,对于这次事件圆满的处理有没有什么经验?谢谢。

汪洋:你们为什么对乌坎事件这么有兴趣,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下?(笑)你能不能说一下,我采访一下你行不行。

凤凰卫视记者:谢谢书记,我谈一下我不太成熟的看法。我个人觉得乌坎事件对于目前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着一定的很积极的借鉴的作用。

汪洋:我们发言受法律保护,你发言也是受法律保护。(笑)其实今天有个思想准备大家会问乌坎事件,因为乌坎事件一个时期以来已经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对于乌坎事件海内外的媒体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如刚才凤凰卫视这位记者提问时所说,认为我们这件事情处理首先村民是满意的,社会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如果把你们刚才几位记者都涉及到的这个问题串起来说,我围绕这个问题答一点意见。第一位路透社的记者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第二位日本记者也提到了这个问题,我在回答路透社记者第一个问题时我说了我们关键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就能够处理好利益格局的影响,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我们改革,但是站好这个立足点非常重要。
这次在处理乌坎事件上,我们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就是判断乌坎群众所反映的诉求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我们经过初步了解以后,认为乌坎群众在土地等问题上的诉求既是合理的又是合法的,因此我们就是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代表那个村子里面村支书所实际代表的小圈子的利益,这是我们妥善解决乌坎问题的一个立足的基本判断或者是基本点。解决乌坎问题,刚才这位日本记者讲了,认为是我们在民主选举上开了先河,甚至刚才凤凰卫视这位记者也讲了是因为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我实事求是地说一句话,乌坎的民主选举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的,没有任何创新,只不过我们把选举法和组织法的落实过程做得非常扎实,让这个村子在过去选举中走过场的形式做了纠正,如此而已。我们没有说因为担心像乌坎村这样的事件去扩散而对这个问题的处理采取一些什么变通或者其他的态度,没有!我觉得我们对乌坎村事件的处理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就是我们要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因此,我们从乌坎村这个问题中间也有很多启示,我也说句老实话,当时决定省委工作组到这个村里去,省委副书记当组长,副省长任副组长,并不是因为这个村子本身的矛盾已经复杂到要出动这个阵容,而是我们有这个想法要解剖麻雀,而且要取得经验,推动村级组织的建设,改进我们村这个执政的基层单位能够更好地体现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一理念。

汪洋:我也可以说,我们来开会之前也刚刚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广东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若干意见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今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全省性的会议,把从乌坎这个点上取得的经验、教训用来指导全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这就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谢谢。


乌坎村委会重选结果公布 林祖恋当选村主任
 乌坎村重新选举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今天下午3时投票结束后,村选举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紧张认真的计票,并于今晚8时许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林祖恋获得6205张赞成票,得票率91.09%;杨色茂获得3609张赞成票,得票率52.98%,两人分别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他人得票均未过半,拟选出的另外1名村委会副主任和4名委员,将由村选举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今天得票高低的原则确定候选人,明天(34日)另行选举。

     (本文来源:大洋网 ) (博讯 boxun.com)


敖敏辉:乌坎7人村委会全部产生
来源:香港文汇报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汕尾市乌坎村村委会选举,继前日选出村主任林祖銮、副主任杨色茂后,昨日再选出村委会其他成员,并增加了村民小组组长的选举。洪锐潮以4,196票当选为另一位村委副主任,村委委员则分别为庄烈宏(4,115)、张建城(3,168)、孙文良(2,773)、陈素转(女,2,773)。其中,陈素转将成为村委妇女主任。至此,乌坎村委会全体成员全部选出


3日的选举中,林祖銮和杨色茂分别当选乌坎村委主任和副主任。不过,由于其他20名村委会参选人无一人得票过半,需次日进行补选,选出1位村副主任和4名委员。根据规定,候选人需从此前选举票数较高者当中选出,同时也选出村小组组长。

  洪锐潮任副主任
昨日晚上8时,选委会主任洪天彬宣佈计票结果:登记选民8,208人,发出选票6,259张,收回选票6,185张。洪锐潮以4,196票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则分别为庄烈宏(4,115)、张建城(3,168)、孙文良(2,773)、陈素转(女,2,773)。其中,陈素转将成为村委妇女主任。至此,乌坎村委会全体成员全部选出。

  村民盼取回土地
  林祖銮携全体村委会成员举行了一个简短的答谢会。他表示,今后村委会将按照村民的意愿,依法依规办事。对于土地问题,将依法逐步解决。
  对于今后的工作,林祖銮接受本报採访时表示,首先要着手保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村委会的工作将举步维艰。之后,将逐步解决存在各类问题,并为村民谋福利。
而村民普遍满意这次选举结果,村民张炳钗更拿出自己的塬有土地分佈图,反覆查看。他告诉记者,他希望村主任林祖銮携村委会班子,帮助村民尽快收回失去的土地。



屈运栩:林祖銮谈乌坎破局
来源:《新世纪》2012年第10

l  我们一直坚持海选不变,男女平等
l  我认为场外拉票还是合理的,宗族开会,证明他们很投入
l  村民代表、选委会和监督委员会选出来之后,主要就是要落实相互制衡机制
l  要落实好机制,首先是要透明。没有透明,谈不上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透明为前提,就是让村民知道、让村民代表知道、让各个职能机构知道。只有事先知道,才能衡量是否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才有机会提出建议和见解。因此透明是最关键的。
l  兼两职最怕的是“一言堂”、武断
l  有各种说法和意见才是民主。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无害,相反有用
l  不过群众贴告示的行为并不犯法
l  乌坎的土地问题是存在官商勾结,拉起总体规划、经济开发的大旗来强征土地,以土地来做银行抵押贷款,使乌坎村民的利益、国家纳税人利益一再受损,却肥了自己。利益主体与违法主体混淆,这就很复杂。
l  我说,既然村民临时代表违法,那我也是违法的,你们找违法分子谈话也是错的


  在备受关注的海选中全票当选乌坎村委会主任,林祖銮说,“未来的路很难,但有信心”
  33日,一次备受关注的村委会海选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举行。林祖銮以6205票全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现年68岁的林祖銮自20119月介入乌坎事件以来,一直是事件的灵魂人物。
  他的当选,在乌坎人看来毫无悬念,也实至名归。
  林祖銮1965年参军,退伍后做过乌坎村委会副主任。四年后调往东海开发区做负责人。此后弃官下海,直到1995年才回到乌坎安享晚年。
  在乌坎人心目中,林祖銮家庭条件好,为人正直,且有威望,是最佳人选。
  自2011922日乌坎事件爆发后,乌坎经历集会、游行、村民被带走、主要带头人薛锦波意外死亡、警民对峙等一系列冲突,林祖銮都是首要的组织者和被关注对象。
  20111219日,广东省委工作组进驻乌坎,林祖銮以村民代表的身份单独和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的沟通。
  而最终的成功,成为整个乌坎事件峰回路转的契机。省委工作组接受了林祖銮提出的关于放人、还尸、承认自治组织合法性以及解决土地问题三个条件。乌坎村民则拆除路障,迎接工作组进村。
  从始至终,林祖銮坚称自己和乌坎村民“只反贪官”;强调村民只有经济利益、没有政治企图。这让他获得村民拥护,也得到政府方面的认可。
  2012115日,林祖銮被任命为乌坎村党总支书记。
  如今,他又当选乌坎村委会主任。他说:“未来的路很难,但有信心。”
  乌坎之路难在哪里?这个东南沿海小村将如何实现受外界关注的基层民主自治?根源所在的土地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37日,林祖銮接受了财新记者的专访。

财新记者:你如何看待乌坎选举?

  林祖銮:选举从组织到实施,是一个从比较陌生到逐步认识的过程。村民的热心参与十分重要。各级政府起初都有不同程度的担心,或者有一些放不开的情况,但是都在逐渐进步。
  从村民的角度看,通过宣传、教育、发动,他们开始认识到选举是神圣的职责。有六七位80多岁甚至90岁以上的村民都亲自来参加投票。他们说一生就这一次,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投出心里的人。
  整个选举按规矩进行。高规格,高要求。我们一直坚持海选不变,男女平等,只要是符合选民资格要求的,每一个人都参加投票。
  我们还采用秘密写票室,这样便于检票员管理监督,也方便选民填写选票,可以保密和互不干扰。
村民排队也没有怨言,秩序很好,很自觉。那是难以忘怀的景象。


  财新记者:选举过程中有没有困难或者阻力?
  林祖銮:在乌坎这个偏僻的海边小村庄搞海选,困难还是很多的。怎么选举,从组织者到工作人员都是一个新课题,更不要说村民。自己都不懂,怎么选举好?
  但是组织者和选委会都很认真、热情、投入,基本上掌握了选举规定的工作流程、规则。
  起初各级政府和我们都担心,村民们没有参加过这种选举,怕个别有旧式封建宗族思想的人闹场。但我们准备得好,工作做得实在,没有出现这些情况。
  乌坎很特殊,有47个姓氏。一开始搞选举的时候,各个姓氏都以同宗族来开会,上级领导和组织者都有些担忧。我说:“这不是坏事,是好事,他们能开会,证明我们把他们动员起来了。他们开会也是想统一想法,甚至确定了候选的对象。”
  我认为场外拉票还是合理的,宗族开会,证明他们很投入。开会不等于他们有意抵触。
  选举中有一些拉票的不当行为,这也可以理解。一个一万多人口的村,8000多选民,有人拉票,不妨碍整个选举过程。
村民是有觉悟、有智慧、有热情的,是维护法律法规的。

  财新记者:你现在既是民选的村委会主任,又是上级任命的党总支书记。你觉得应该怎样开展基层民主自治?
  林祖銮:村民代表、选委会和监督委员会选出来之后,主要就是要落实相互制衡机制,让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发挥出来。
  相互制衡,就是村民代表应该对村务,尤其是比较重大的事项,如财务、投资、项目、土地进行讨论,由村委会行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村委会在执行过程中以及事后,要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汇报。
  我们还考虑用视频等形式向村民汇报情况,让每一件事都有始有终,不把问题堆着,让村民产生疑问。这样就起到互相监督、制衡和促进的作用。
  党总支的角色是把握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当然也要直接协助村委会的具体工作。村委会发挥自己的作用,党总支给予政策上的扶持,这样就能让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党总支有事会和村委会商议,不会指手画脚。
  要落实好机制,首先是要透明。没有透明,谈不上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以透明为前提,就是让村民知道、让村民代表知道、让各个职能机构知道。只有事先知道,才能衡量是否公正、公平、合理和科学,才有机会提出建议和见解。因此透明是最关键的。
  我现在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两个职位一起挑,工作压力很大。但从乌坎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两个职务都兼,有利于乌坎平稳推行各项工作。群众信任我,对我寄予厚望,我会按村民的意愿、利益去做。
  首先,做每一件事,我都要先征求村民代表意见,这样可以避免身兼两职的弊病。兼两职最怕的是“一言堂”、武断。但是如果坚持先与村民代表沟通,征求意见,再回到党总支和村委会讨论决定,就可以避免“一言堂”弊病。
再就是,对于人员安排和具体利益的事情,我自己绝不介入。都要通过党总支和村委会做出安排和决定。

  财新记者:乌坎内部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主张,你要如何协调?
  林祖銮:对于如何协调、处理和解决目前乌坎内部不同的声音,我一向主张接纳不合流——接纳就是接受不同意见,不合流就是坚持依法依规。
  乌坎个别群众的说法和行为,不代表村民的主流思想。但有各种说法和意见才是民主。不同的声音对我们无害,相反有用。因为这些是镜子,可以鞭策我们。
  比如昨天(36)下午开会时,有人贴了一张告示,向我讨40万元钱和宅基地,说这是我承诺给他们的。当然没这么回事。其实只是有村民代表曾经向村民解释过说有多少地,如果分能分多少。但不能说是我承诺要分地。
不过群众贴告示的行为并不犯法,我们要把群众的忧虑和责怪看成是对自己的要求。

  财新记者:土地问题是乌坎事件的根源,目前,这个问题的解决进展如何?是否有方案?
  林祖銮:土地问题要解决是有阻力的。从工作组到市到镇都有阻力,但是只要村民团结、依法依规就会有办法。我们有足够证据认定这些土地应该属于乌坎村民。
  我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工作组提出对土地处理的看法。我提出,工作组将乌坎土地面积初步认定为9000多亩,与实际面积约25000亩相差甚远。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乌坎村周边各村的土地资料,查清土地“四至”边界。
  解决土地问题,只用协商、谈判和打官司的方式无实质意义。乌坎的土地问题是存在官商勾结,拉起总体规划、经济开发的大旗来强征土地,以土地来做银行抵押贷款,使乌坎村民的利益、国家纳税人利益一再受损,却肥了自己。利益主体与违法主体混淆,这就很复杂。乌坎村民的权益受侵害,诉求于政府,如果只用中介解决,而不用政府裁判解决是不公平的。村民强烈要求查清侵害我村合法土地权益的事实,查出相关责任人。
认识问题要有一个过程,解决问题也是。所以不能够着急。

  财新记者:如果土地最后能够交回给乌坎村,你和村委会如何避免以前的不公平再度发生?
  林祖銮:首先是确保不买断,以土地养活村民。分配土地要慎重。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要分地,但要防止比较穷的人家分到地就卖。如果建房钱不够,村委会可以提供相应的资助,但不能相互转让土地。
  分配宅基地的好处是可以相对集中,有利于整个村的建设。每人分40平方米宅基地,如一家三口可以分到120平方米,按我们这里一户宅基地为142平方米标准,缺22平方米的村民家庭可以购买。如一家四口可以分到160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18平方米可以出让。
  原则上村民不可以买卖宅基地。对于分到宅基地的村民,原有的旧房子要回收。避免浪费也有利于整个村的规划。
宅基地分配之后,剩下的土地可以租借给愿意来办企业的。村民从中获得分红,也解决劳动力输出的问题。对于是否租让土地,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样才能确保公平公正。

  财新记者:基层民主和农村土地问题,都是很复杂的事情,你参与到其中的动力是什么?
  林祖銮:从参与到现在,我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年纪大了,家庭生活也较宽裕,不该找烦恼给自己。但是一个人自己生活好,不是全部的意义,要大家生活好才有意思。既然他们信任我,我就下决心出来参与,让乌坎平稳下来,机制落实,发展起步,我再考虑隐退的事。
  其实在最初,我参与不是完全自觉的。当时,去年922日,警民发生摩擦,有电话打进来说有群众受伤,我才说一定要安置、治疗受伤村民。我打电话到医院,让受伤村民到医院治疗。这样我迈出了第一脚。
923日,冲突激烈,场面失去了控制。同乡会的人回来看到这种情况,跑到我家,要我出来维持场面和稳定群众。于是我又迈出了第二脚。从不自觉到自觉投入仅是一两天的时间,来不及细想。

  财新记者:乌坎事件的最终解决,与省委工作组到来有很大关系。当时是怎么沟通的?
  林祖銮:20111219日,有联系人来说,当天晚上省工作组有专人来沟通。
  19日晚没有谈。通知第二天上午9点开会。当天晚上,我通过多方面判断,省工作组来的人较多、职位较高,应该像是要解决问题的。我当天晚上就决定把路障拆除,并交代村民做好撤标语的准备。当时好多群众不愿意,有担心。
  20日上午9点,我在市政府信访室和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会谈。当时在场的还有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朱明国的秘书,和我们村的联系人张水金。
  会上我提出了三个建议:
  一是要求放出被带走的三位村民,交还薛锦波的尸体,入土为安。但对于他的死因和善后工作,在时间上留了余地,承诺可以在适当时间解决。
  第二点,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恢复警民摩擦后产生的临时代表的合法性。那时上面把临时代表定为违法的。
  我说,当时临时代表产生是经汕尾市政府和东海镇政府同意的,并且派了联络员和研究员来指定选举办法。整个选举的方式、方法都是和他们交流商定的。各姓氏按大小推选15名代表,共117名,再推选出13位村民代表。整个推选过程也是合法的。既然政府同意安排,代表们配合了几个月的工作,发了两个月的生活补贴,怎么说违法就违法?
  我说,既然村民临时代表违法,那我也是违法的,你们找违法分子谈话也是错的。你们要和村民谈,就得首先和村民把情感拉近。不把情感拉近,都看成是敌人怎么能解决问题?
  第三点,关于土地问题,我说很简单,依法依规来办就好。
我说了后,他们说要讨论一下。然后朱明国表态说支持。这样整个僵局就打开了。


沈达明:再见,乌坎

天亮后,我看到满街的白色条幅,宣传民主、打倒腐败。一群十来岁的小女孩,说起村官和地产商如何掠夺她们的土地,也能讲得头头是道、咬牙切齿。村内的派出所、学校、村委会,全部空空荡荡,部分家具散落院中,一片狼藉,可见政府人员离开时是如何地狼狈不堪,这让我想起历史书中的「国民党反动派」

  广东陆丰市乌坎村,一个即使在中国也从不知名的渔村,由于当地村民联合抗争腐败村官,赶走全部政府人员,一日之间登上了全世界各大媒体,闻名天下。抗议、封锁、戒严、民主,半年时间的戏剧变化,让许多乌坎人经历了人生中的大起大落,乃至悲欢离合,有牺牲者,有失落者,也有得意者。一幕幕悲喜剧在报纸和网络上匆匆闪过,没有留给读者片刻喘息的机会,以为眨眼之间,民主就这样从天而降。
  回忆起在村落被警方封锁之时,我趁着夜黑风高,由乌坎村民的摩托车载着,经过崎岖不平的小路入村。接近村口,见数十位村民用树干把守公路,24小时驻扎,阻止警方攻入村中,俨如战争状。在一户蔡姓村民家中客厅,见到了各国的记者坐成一团,在键盘上飞快地打着字,将村内的紧张局势传往全球。这时我才惊醒,原来这里是当今中国唯一处于无政府状态的领土,而我却有幸站在这里,见证了历史时刻。
  我只在乌坎村住了一晚。天亮后,我看到满街的白色条幅,宣传民主、打倒腐败。一群十来岁的小女孩,说起村官和地产商如何掠夺她们的土地,也能讲得头头是道、咬牙切齿。村内的派出所、学校、村委会,全部空空荡荡,部分家具散落院中,一片狼藉,可见政府人员离开时是如何地狼狈不堪,这让我想起历史书中的「国民党反动派」。
  在数千市民举行了一次游行示威之后,我与两位南方媒体记者一起离开了悲凉却坚强的乌坎村。虽然全国媒体均接到禁令,不得报道乌坎事件,但两位南方记者却为了记录历史,留给后人,还是带着拍摄器材驾车前来,「顶风罪案」之勇气,令人钦佩。
  这些难忘的经历已经是在半年之前。今天,乌坎事件的报道已全部解禁,国内媒体人亦可自由畅谈。在乌坎人民眼中,「中央自有青天」,省里来的人终于以和平对话、惩处贪官、依法选举,在十八大前夕解决了纷争已久的乌坎事件。乌坎人终于骄傲地、发自内心地再一次喊出「共产党万岁」。
  33日,村委会民主选举。当日,国内外媒体记者、网友,政府人员,挤爆了整个会场。无论是本地的乌坎热血青年团,还是外面来的专业记者,都可以见到身扛动辄数万的摄影器材的身影,在会场中穿梭。而这场选举,只是一场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村选举,最后大家投票选出了政府支持的党支部书记林祖銮,来担任村委会主任。一切都顺理成章,毫无悬念,更无创新。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许说得不错,乌坎选举没有创新,它曾经的抗争只是过眼云烟的一个孤立事件。境外媒体对乌坎事件发展的关注,只是接力式的后续报道;而境内媒体的关注,最多也只是迟到后的象征性补偿而已。随着乌坎事件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不会再有目光注视,一切也将归于平静。薛锦波之死,也只换来了350万人民币的神秘补偿与封口协议。对制度的反思,将不会存活下去。更何况,在国内知名媒体的评论中,竟有这样的总结:「公众之所以盯住汪洋这句话,本质上就是因为我们身边的法律和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完成,关键就是法治的精神如何落实再落实的问题。」真的是这样吗?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于建嵘:不应高估乌坎事件的意义

于建嵘:首先要确权。就把土地现在是谁的就是谁的固定化,确定其权利,这包括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今天中国农村的问题不在于一个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问题,村民委员会选举本身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因为一旦通过这种选举的方式控制这个财产,实际上要监督是很困难的。
现在农村选举之所以大量渗入暴力、黑社会因素,因为大量的利益在里面,所以我们没有想清楚一个问题,这种村民委员会制度设计实际是用一个好象科学民主的村庄管理制度,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原题: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关键在于确权到民
作者:孙春芳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征用也变成一个普遍的现象。征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而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和乡村的治理,又结合在一起,由于目前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虚化,集体成员难以精确界定,导致一些村干部背着村民把地卖掉,以致村民要求重选他们心目中认可的村干部。
究竟是土地权利落实重要,还是村民选举的实质化先行,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于建嵘。

不应高估乌坎事件的意义

21世纪》:近年来农村土地维权事件频发,你如何看待这一矛盾?

  于建嵘:我们做过测算,20046月份的时候农民上访的原因发生了变化,之前是税费问题,之后开始变成土地问题,目前农民上访案例中土地问题占到70%左右。
  土地问题与税费问题不同,税费问题主要发生在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土地问题则发生在广东、浙江、福建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税费问题主要发生于边缘的农村,土地问题则出现在城市的周边地区,因为那些地方的土地具有流动性和可以变现的可能性。税费问题主要是老百姓告村委会,最高告到乡县一级,土地问题不一样,矛盾的级别升高,连国土资源部都告了。我研究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越来越往上走?因为税费问题根源在县级政府。县一级政府可以决定当地的税率和征收方式;而土地问题则不一样,县里批不了多少土地,批地的权力都上收到省里和中央一级了。
另外,税收问题中央当时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使用警力。土地问题不是,地方官员往往动用武警和特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这几年以维稳的理由从中央那儿要来了不少动用警力的权力

21世纪》:有人说广东的乌坎事件给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蹚出了一条新路子,您怎么看?

于建嵘:我认为不应该高估乌坎事件的意义。举个例子,6个人,其中一对青年男女,就这对男女的结婚问题进行表决,四个人同意通过了,但这对男女不同意,难道应该让他们服从大多数人的意见结婚吗?这难道没有选举,没有民主吗?

21世纪》:这牵涉到公权和私权的界定,私权不能通过选举和投票的方式来解决,公权才可以。

  于建嵘:你说的太对了,为什么在农村土地的问题上我们投票是错误的,所谓的民主也是错误的,因为我们通过一个所谓的形式上的民主侵犯了一个私权利,这是不能表决的东西,所有的表决都没意义的。
搞清楚了公权和私权的区分之后,我们可以讨论农村了,农村什么问题?就是土地的权属问题,土地应该是实体所有的,而非一个虚拟的概念,实体到底归谁我们搞不清楚,到目前为止法律上没有作出规定,这个虚的概念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这个权利到底归谁。

应推动土地确权

21世纪》:那应该怎样解决?

  于建嵘:首先要确权。就把土地现在是谁的就是谁的固定化,确定其权利,这包括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今天中国农村的问题不在于一个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问题,村民委员会选举本身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因为一旦通过这种选举的方式控制这个财产,实际上要监督是很困难的。
现在农村选举之所以大量渗入暴力、黑社会因素,因为大量的利益在里面,所以我们没有想清楚一个问题,这种村民委员会制度设计实际是用一个好象科学民主的村庄管理制度,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21世纪》:去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等几个部委颁发了土地登记确权颁证的通知,您觉得是不是一个起步?

于建嵘:现在有些地方开始做确权工作,但这方面又有一个制度性和根源性的障碍。

21世纪》:《土地管理法》、《物权法》这些上位法没有做具体的修订,只是做这些确权工作,恐怕没有实际的效果。您对现在的征地制度有什么看法?

  于建嵘:中国现在土地的两种制度,一种是所谓的集体所有土地,一种是所谓的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变成非农地,要经过一套程序。这个程序是征用制度,就是农民是不能卖地的,你必须先卖给政府,政府再把这个地卖掉,这带来一个问题。
这中间政府有很大的利益空间。征地制度涉及到几个利益体:中央政府的利益,地方政府的利益,官员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农村干部的利益

21世纪》:政府的权力不断地扩张,变成一个万能的政府,而这同时就需要更多的钱去运转?

于建嵘:政府要搞发展,最简单的问题就是把地拿过来卖掉,而且本身发展也需要地,这个时候你看大路都修起来了,美国多少年都不如中国的道路建设快。本来我们修路应该是目的,就是让老百姓有好路走,变成一个发展经济的手段。

21世纪》:现在有人主张把政府倒卖土地这一层中介给去掉,让农民跟用地者去谈,这是否可行?


于建嵘:实际也不是一定要把政府砍掉,政府也应该有利益。不能完全让政府一点利益也没有,它本来有利益也是需要权利的。问题的关键不在这个地方,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政府权力和利益的有限性。

朱健刚:乌坎选举证明——唯有民主才能提升素质
原标题:唯有民主才能提升素质

基层民主和村民的素质并非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乌坎选举的真正意义是让我们看到,一种民主的政治生态可以塑造和提升普通人的公民素质。
  虽然乌坎有那么多在中国其他农村也能看到的问题,但即使如此,民主选举还是发生了

来源:财新


  举世瞩目的乌坎在33日迎来了村委会的重新选举。这是持续半年以来乌坎村民抗争的一个重要成果,这次选举的成败备受政府、媒体、学者和众多公益人士的关注。
  村民自治的改革虽然已在中国农村实行多年,但像乌坎这样,村民抗争能够得到政府吸纳,经由严格民主程序最终实现一人一票的村民自治选举还是头一遭。
  村民是否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参加似乎不能带来眼前利益的所谓民主?投票会不会因为各种政治或宗族势力的介入而引发激烈冲突?村民又会不因为选不出他们想要的领导人而杯葛(boycott)选举成果?这些问题都在选举前困扰着关注它的人们。而笔者在实地考察中,也感受到这些问题同样困扰着参与选举的村民们。
  此前网络上热论的“民主与素质”的争论更给这次选举赋予了重要的方向标含义。如果选举失败,那么“素质不够”论就可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如果选举成功,那么“素质足够”论则可以乌坎为参考,要求更多地方完善这种一人一票的基层自治选举制度,甚至要求政治体制的改革。
  经过两天四十八小时的选举与补选,乌坎村的村委会选举终于成功完成。在村民的欢呼中,林祖銮不负众望,高票当选为村委会主任,那些参与抗争的领导人物也被选为村委会委员,充分证明这是一次公平公正的选举。即使有些村民对于村委会是否有能力治理村庄还心存怀疑,但是村民都不约而同地喊出“我们赢了!
这似乎印证了“素质足够”的理论,甚至也有人提出乌坎模式。但如果近距离观察,在基层社会,民主与素质之间却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关系,提出乌坎模式或许还为时过早,而更值得我们去认真探讨的是这次选举成功的一些更真实的原因。

  官民共同治理
  在笔者看来,选举成功首先是官民共治的一个双赢结果。
  广东省政府在社会建设的大方向下,将乌坎因为土地纠纷而发生的村民抗争去政治化,吸纳进现有村民自治的体制,使得一场极有可能发生流血冲突的社会危机转化为广东“由民做主”的社会建设的典范。这不得不说,广东省领导的魄力确实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也给他们带来了政绩的亮点。
  而另一方面,乌坎村民选出了他们信赖的村委会,民主选举使得这些领导人具有了正当性,村庄找到了新的希望,也同样是赢家。
  在选举中,笔者看到,从筹备到计票,除了当地村民的参与和主持,也可见到许多政府人员介入协调。除了帮助维持秩序,参与监督投票统票外,政府也积极与选举委员会沟通协调。
  在一个地方世系复杂、暴力冲突常见的社区,这种政府的权威对于保证选举的顺利进行是必要的。但是就整体而言,笔者也看到,选举的整体筹备、策划执行、细节设计等环节的主导者仍是村民本身,并以法律为准绳,借助选举专家,大胆发挥创意,如秘密写票箱的发明就颇具象征意义。
  可以说,在这次选举过程中,政府虽然常常发表意见,但非常尊重民意,大部分主动权也还是掌握在村民手里。
由民做主,依法选举,官民协商,政府权威提供保障,这种共治思路保障了选举顺利进行,也使得政府与公民之间在曾经剑拔弩张的对立之后出乎意料地形成了相对良性的互动。这不能不说是基层治理的一大进步。在选举前后,乌坎普通村民生活是祥和,平静的,到处有孩子们快乐地奔跑和欢笑。这不能不让人欣慰。

  村民积极参与
  选举顺利进行的更重要原因,是当地村民对民主选举的积极参与。
  在第一次村委会选举中,投票率超过八成,而第二次补选投票率也达到了73.96%。由此可见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不亚于任何华人地区。
  笔者在现场看到,很多村民专程从深圳、中山和广州赶回投票。事实上,从筹备、宣传到执行,村民们都为选举注入了极大热情和精力,尤其是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以及年轻的志愿者们。他们曾经是乌坎事件的积极行动者,而现在成了选举的核心骨干。
  村民们参与选举,无论是作为参选人选举演讲,或是正式选举当天到场投票,都表现出强烈的自信和从容。他们希望自己投下的神圣一票,可以选出那些真正能够有所担当的领导者,帮助他们拿回土地。
  这种对民主的信心和价值观是民主选举成败最为重要的。
从这次选举的前前后后看,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并没有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会加剧村庄对立,挑起村民反对党和政府,反而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化解社会愤怒,缓和社会矛盾,表达村民意志。

  媒体开放介入
  更让笔者感到惊讶的是,海外媒体的自由介入,以及村民由此产生的对于乌坎的认同感以及国家荣誉感,也是选举顺利进行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在笔者的访谈中,这种国家荣誉感被村民屡屡提起。村民面对那么多知名媒体的长枪大炮,意识到自己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也代表着乌坎村,代表着中国。不管之前他们是否预料到这一点,至少在选举前他们已经意识到,乌坎选举已经成为中国式基层民主的一块试金石,验证中国农民能否在现有政治环境下实行民主。
  因此,很多村民虽然对于谁应该当选,选举的制度安排是否合理仍然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甚至有些观点还针锋相对。但是在媒体面前,他们表现出高度的一致,目的就是一定不能让别人看笑话,把选举进行到底。
  这种朴素的团结感使得村民可以放下争端,众志成城,团结感成为这次选举的一个重要润滑剂。
  媒体的到来不仅提升了村民的团结感,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选举的质量和高度。媒体的跟踪报道和广泛采访,使得外界能够及时得知乌坎的选举进程,这对于此次投票选举起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乌坎村民在与媒体的交流过程中,也学会了如何表达,如何沟通,如何思考和回答各种问题,并进行相应调整和解决。年轻的村民甚至已经娴熟地使用微博、视频等各种新媒体工具。
  正是在和媒体互动的过程中,笔者看到村民公民意识的成长。开放的媒体环境无疑为这次选举的顺利进行抹上了重重的一笔。
综上所述,官民共治、普通村民的积极参与、媒体介入以及由此塑造出的村民团结感和责任感,使得这次民主选举得以顺利进行。

  仍有暗流涌动
  但是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在一个似乎大团圆的结局中,笔者依然能看到乌坎村仍和很多农村一样,其实下面暗流涌动。
  宗姓势力庞杂,民间宗教盛行,土地矛盾严重,村民普遍教育程度不高,依旧缺乏充分的知识和信息,这些都影响着民主选举的质量。
  在选举进程中,依旧会看到一些村干部在秘密写票箱旁窥探,一些村民把选票随意带回家,还有村民会因私下买票而公开争吵。
这些事情不能不让人对未来担忧,村庄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他们与地方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依旧纠结着未来的村庄民主治理进程。这些潜伏的问题一旦爆发,也时时会让“素质不够论”随时反弹。

  民主提升素质
  其实,基层民主和村民的素质并非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乌坎选举的真正意义是让我们看到,一种民主的政治生态可以塑造和提升普通人的公民素质。
  虽然乌坎有那么多在中国其他农村也能看到的问题,但即使如此,民主选举还是发生了。
  而且通过这次洗礼,可以看到许多村民的公民素质在显著提升,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下的年轻人,那种成长注定是刻骨铭心的。
  这不能不让我们意识到,中国真正的问题,并不是中国人的素质是否适合民主,而是如何在有序推进基层民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普通人的公民素质。
  乌坎的选举成功标志着乌坎实验又迈出了一步。虽然我们知道,乌坎的未来依旧是复杂的,不确定和不稳定的。但至少我们可以说,走到现在的乌坎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进步。
  虽然每个观察者和许多村民一样,都清醒地知道,一次民主的选举并不能必然带来土地纠纷的解决,甚至会因为土地纠纷得不到解决,人们可能会质疑这种民主选举的意义。
  但既然已经开始,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民主继续进行下去,而且还要做得更好。
  在不确定的未来中,如何围绕土地问题,能够以协商民主的方式让村民与市场、政府达成共识;如何围绕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在村庄中建立各种志愿性的社会组织,提升村庄中占据主体的青少年和妇女的公民能力;如何能够让村民和整个社会的转型联系起来,实现乌坎村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乌坎人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乌坎的选举,仅仅只是这一系列民主化进程的开始。
  这一切都注定是艰难的,反复的,漫长的。但是,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乌坎毕竟已经启程了。在这个时候,乌坎人需要的或许不是人们对乌坎模式的期待,而更需要的是大家的关注、陪伴和共同探索。在这个过程中,乌坎已经不仅仅是乌坎人的乌坎,它已是广东的乌坎,中国的乌坎。需要所有的中国人继续前行!
  (作者为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

张铁志:乌坎——从村民到公民

当乌坎村民经历了从抗争到选举的荆棘之路,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去年9月之前被欺骗、被欺压的村民了,而是知道去争取权力或权利的新公民。他们将会监督新的村委会,让未来掌权者不能像以往那样毫无节制的贪腐,他们会知道,这就是民主投票的好处

  我们正在目睹一场民主实践如何慢慢成形,一群人如何逐渐成为公民。

  村民代表大会现场。
  2月底的一个寒冷夜晚,我在乌坎村的一个戏台上,围观正在举行的村民代表大会。这场大会的目的是要从109位村民代表选出七名召集人。会议没有主持人,因为他们担心主持人会强势主导议程。村民手上的香烟缓缓升起,他们彼此激动地用我听不懂的方言讨论着。
  这不正是最古典的民主场景吗?不论是最早的雅典,或者美国早期的“城镇会议”(townhallmeeting),作为民主的原型,都是一个政治社区的成员一起参与公共讨论与审议,来决定这个共同体的事务。
  不只是我眼前的现场体现了民主的原貌,从去年9月的村民抗争,到现在正在进行的村委会重新选举,乌坎不是正在摸索一条从无到有的民主之路?早在他们抗争之始,原来的村委会干部畏罪逃走,村民成立临时理事会,就已经开始了他们的自我治理之路。然后,正如乌坎的90后青年代表张建兴在博客上所写的:“集会,游行,上访。我们把宪政社会在一个农村演绎得淋漓尽致。”
  今年1月,他们从抗争转向民主。1月中旬,上级党委将林祖銮任命为该村新的党总支部书记;21日,乌坎选出筹备3月份村委会选举的“重新选举委员会”,这是村民首次一人一票选出的;211日,村民又选出109名村民代表,代表乌坎七个自然村一共14000多居民行使本村最高权力;212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参加了第一次全体村民代表大会;33日和4日,在经过两日前的公开竞选演说会后,村民选出新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任依然是林祖銮。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且是乌坎人自己摸索出的规则。

  村委会楼门口贴着一副春联。
  在村子中,我们看到大街小巷的墙壁上都贴着选举公告,或是呼吁大家去投票,或是说明投票流程。村委会楼门口还贴着一副春联──“春归乌坎一人一票选明天,喜上眉稍小镇小村行自治”,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热热闹闹地筹备3月初的村委会选举。
  在中国近年来越来越激烈的维权行动与维稳逻辑的强烈碰撞中,乌坎模式确实是极为特别的。当然,这个民主是极其有限的。一方面,村民最初的抗争是为了要拿回被村委会干部非法卖掉的土地,但新出现的权力结构是否能争回土地,恐怕不太乐观。乌坎人对此心知肚明。去年12月和薛锦波(在被警方拘禁中死亡)一同被逮捕的青年洪瑞潮在发表选举政见时就说:“这次投票,关系乌坎的未来,希望大家杜绝姓氏、关系的拉票,选出来的,是为收回乌坎土地的。”林祖銮也屡屡强调这是他上任之后最重要的工作。另一方面,这个民主实行的区域毕竟只是个村子,尤其在目前的党国体制下。
  然而,当乌坎村民经历了从抗争到选举的荆棘之路,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去年9月之前被欺骗、被欺压的村民了,而是知道去争取权力或权利的新公民。他们将会监督新的村委会,让未来掌权者不能像以往那样毫无节制的贪腐,他们会知道,这就是民主投票的好处。
  刚刚21岁、一路参与抗争的张建兴看的很清楚:“记住,我们拼命记住乌坎还没成功,不是我们预想的结果,就不是成功……今天之后,它没有结束,是开始,是一路豪歌,一路狂野。”
(本文作者张铁志,台湾知名政治与文化评论人,现任台湾《新新闻周刊》副总编辑,今年于两岸出版《时代的噪音:从迪伦到U2的抵抗之声》,并担任多个NGO的理事与董事。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两会关注
  编者按:两会已经结束,与往年一样,今年的两会也有许多令人注目的提案和言论,我们选编了一小部分比较“特别”的内容及相关评论以飨读者。

倪萍:你们总是歪曲我的意思我今年就是要当哑巴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讯2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悄悄来到报到点。当记者围堵提问今年提案时,倪萍却摆摆手,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不说,不说,你们总是歪曲我的意思!”经过“中国脊梁”一事的倪萍,面对记者从以前的滔滔不绝变得提防抗拒起来。“我今年就是要当哑巴。”

李小琳委员: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发出建议,“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这两天,此番言论在网上引起热议。

  几年前,苏北某县曾提出要为全县人民建立“诚信档案”,一时媒体竞相报道,可如今,关于“诚信档案”当地没有丝毫动作,很多人几乎忘了还有过这茬子事。

  几乎可以肯定,“公民道德档案”也逃脱不了这个命运。两者出发点都很好,但无法进入实际操作层面。所以,只能说“看上去很美”。

  道德是个大范畴,涉及面非常广,其中有很多包含公民个人隐私。若给每个公民设道德档案,势必要侵犯到公民的隐私权。法不讲,德何在?

  档案就是留史,谁来写,写什么?用什么标准作评判?这些恐怕也是一个永远争不出结果的问题。

  为每个公民设一份道德档案,是一相当浩大的工程,必须要有庞大的组织机构支撑,这笔巨大的行政成本谁来承担?

  很多组织和机构对公民的不良行为有记录,银行对有不按期还贷记录者拒办新的贷款业务;民航对有过用危险言行影响飞行安全的乘客取消登机资格……道德档案要记录的,可能更多的是一个人在家庭、邻里之间、公共场合所表现出的行为道德等。这样的道德档案到底能发挥什么作用?一个人不能因为曾在公共场所咆哮过或乱扔拉圾就不能上大学,就不能办出境游,如此,道德不就取代了公权?

  公民道德高下,事关社会和谐,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道德建设属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需要依靠优秀文化的渗透,需要有精神的引领。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而向雷锋学习则是一种精神上的引领。公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就是把握风向和水的流向,顺势而为,而非简单的封堵,强扭会成偏。

  但李小琳委员的建议,还是有非常可取之处,她实际上为我们打开了另一扇窗――为官员建立道德档案。

  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官员腐败往往是从失德开始的。建立官员道德档案,就是促官员自律自省,有利于官员的个人成长,有利于我们的事业。

  官员在上,群众在下,官员的德行对下影响很大,一个地方风气有多不正,这个地方的官就会有多“歪”。对官员加大道德约束力度,就是为民众树立正派的学习榜样。

  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官员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民众,在民众这里可能是隐私的问题,但在官员这里必须公开,家庭资产、个人婚姻关系、子女工作安排等都要让民众知道,接受民众监督。

设立官员道德档案,无需增加行政成本。只要组织部门在干部监督管理和提拔使用上,加大德的考察力度就可以了。这一点,浙江走在了全国前列。去年,仙居县8名失德干部被暂缓提拔,在官员和民众当中产生了极大影响。官员的德行,民众是记在心里的,看在眼里的,在干部问题上,只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一准则就一定能落到实处。


解放军少将建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东沙西沙南沙设县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文静
罗援建议,在南海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同时在东沙、西沙、南沙设县,任命行政官员,而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要到南海巡视,这能体现我们的行政管辖权

当前南海、东海形势复杂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罗援少将认为,为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必要整合海上执法维权力量,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昨天,罗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今年提出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等五项措施显示南海主权。

建议
南海
罗援强调,解决领土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军事解决,但军事可以做后盾。罗援建议,用五个存在突显主权归我。

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
针对南海问题,罗援表示,目前中国政府的表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这是按照国际法和海洋法提出的。
罗援强调,解决领土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军事解决,但军事可以做后盾。罗援建议,用五个存在突显主权归我。
第一个就是行政存在,罗援建议,在南海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同时在东沙、西沙、南沙设县,任命行政官员,而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要到南海巡视,这能体现我们的行政管辖权。
第二个是法律存在,南海九条断续线,要尽快确立其法律地位。
第三个是军事存在,中国要在能够驻军的地方驻军,不能驻军的地方要设立我们的主权标志,比如立权碑、国旗等,同时要让我们的军舰对这些地方进行巡逻。因为这是中国的边疆领土,应该有国防存在。
第四个是经济存在,罗援建议,鼓励中国渔民,到南海去渔业作业,居民要去南海生活生产,中海油和中石油在南海开展勘探平台。罗援说,现在的主权概念也要拓展,除了领土领海岛礁外,还要有海上的浮动国土,勘探平台就是浮动的国土。
第五个就是舆论存在,一个岛屿的归属,国际法上明确具备四大要素,谁最先发现,谁最先命名,谁最先管辖,国际上是否予以承认。罗援说,最先发现这个方面,中国有历史记载,最早在中国的汉朝志上就有“千里长沙”的字句。最先命名方面,中国在1932年、1935年,对南海的132个岛礁给予了命名。实施管辖方面,中国抗战结束以后,根据开罗宣言等,当时有高级官员去南海巡视,这个人就是林则徐的后代。国际认可方面,从统计来看,国际社会有200多个权威百科全书和地图,都把南海南沙划入中国的疆土之内。
所以,我们有充足的把握和依据,证明南海是中国的领土。
罗援建议,中国应该发布一个南海白皮书,把这些内容公之于众,包括当初越南怎么说的,菲律宾怎么说的。包括美国大百科全书都是怎么写的,都在白皮书上说出来。
对于目前中国军队是否能打仗的问题,罗援表示,部队肯定要做好准备,职责使命所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要时刻做好准备。“不是说好战,要想打仗,而是军人部队就要会打仗。但对于南海的问题,部队还是要根据中央的要求。”

李金华: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6日电(记者刘铮、赵颖)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6日在政协分组讨论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
“反腐倡廉是很重要的,但不能忽略了反对铺张浪费。现在铺张浪费之风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地方和部门花钱还是大手大脚。”李金华说。
李金华说,大家对腐败都很激愤,但对铺张浪费现象却司空见惯。现在公开“三公”经费是很好的,更重要的问题是,大量地方债务的投资大手大脚,现在问题看不出来,相信再过若干年,风险会逐步显露出来。
“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李金华说。
李金华还建议,下决心推动财税改革。财税改革不仅能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还能把各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适度解决,解决反腐倡廉的一些制度问题。

湖南政协主席提议设“雷锋奖”为国家公民道德最高奖
来源:潇湘晨报

以省政协主席胡彪为第一提案人的该提案建议,参照茅盾文学奖等以个人名称命名的行业最高奖项,设立“雷锋奖”,每年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将奖项颁给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公民标杆,使“雷锋奖”固化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最高荣誉奖项

本报北京讯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学雷锋日”,正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的在湘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创新载体方式,让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以省政协主席胡彪为第一提案人的该提案建议,参照茅盾文学奖等以个人名称命名的行业最高奖项,设立“雷锋奖”,每年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将奖项颁给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公民标杆,使“雷锋奖”固化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最高荣誉奖项。
“可以将学雷锋日扩展到学雷锋月,从时间上拉长周期,让学雷锋不仅仅是一个固定时间节点上的‘活动’,而是通过长达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把雷锋精神融入群众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参与提案调研撰写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石玉珍提出。参与提案前期调研的省政协有关负责人调研认为,学雷锋不仅要坚持,更要创新。“开展学雷锋活动,可同创先争优、爱心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设计更多有利于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简单易行的形式和载体,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省政协负责人建议。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个别误伤爱心的现象,提案呼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记者胡力丰

政协委员建议央视一套天气预报增加钓鱼岛

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戴娟)国家海洋局3日凌晨发布消息,公布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参加“两会”的在渝全国政协委员左宗申为此建议央视一套天气预报中,增加钓鱼岛。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左宗申说,在中央电视台一套的新闻联播之后的天气预报中,增加钓鱼岛一地,就是让全世界的人们明白,钓鱼岛,中国拥有绝对的主权,钓鱼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厉以宁:改革不能到此为止否则前功尽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魏晞

“现在和20年前邓小平南巡讲话时已经不一样了”,厉以宁说,中国前30年的改革,无论农业承包制、乡镇企业改革或是股份制,都是由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现在,需要“由上至下”的通盘考量。
“宁要危言,不要危机,这个观点是对的。改革不能到此为止,否则前功尽弃。”

中新社北京32日电

“宁要危言,不要危机,这个观点是对的。改革不能到此为止,否则前功尽弃。”32日,常因措辞看法“凌厉”而被冠以“厉观点”的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在位于北京会议中心的政协委员驻地接受了中新社记者专访。
82岁的厉以宁,因为感冒嗓子发炎,刚被匆匆赶来房间的“两会”驻地医生下了通牒:不要多说话。但谈到改革时,厉以宁仍然忍不住一字一顿地说:“改革有风险,不改革有危险。”
今年是邓小平“南巡”讲话20周年,厉以宁说,中国改革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第二次“南巡讲话”,而是大力度的“顶层设计”。
“现在和20年前邓小平南巡讲话时已经不一样了”,厉以宁说,中国前30年的改革,无论农业承包制、乡镇企业改革或是股份制,都是由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现在,需要“由上至下”的通盘考量。
他所说的通盘考量,几乎涵盖了中国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长串“工作单”: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度改革,财政与金融关系,金融改革走向,人民币国际化,汇率制度改革,地方金融问题。由此,厉以宁还想到了他近年来最关注的土地产权改革。
“土地财政走不通了”,厉以宁说,中国的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城镇化建设思路应该更扩展一些,资金来源不能光靠卖地解决。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厉以宁提出“农村住房制度必须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引起一些争论。时隔一年,农民拥有财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问题,已获高层“定调”,厉以宁说,改革正是需要集中各方智慧、中央决策。
谈及当下的经济问题时,厉以宁说,尽管有人担心中国金融系统会出现所谓“系统性风险”,但他个人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提高警惕,但还没到危险的地步,金融风险还在可控范围内。
“要瞄准中国的大方向走,邓小平指的路是对的,但是现在还是需要加大力度。”厉以宁最后说。
今年,或是厉以宁最后一次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在“两会”期间表达自己的“厉观点”。这位知名经济学家对记者表示,做完这届,他就要退休了。

胡德平:按潜规则办事已成改革重大阻力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记者李亮报道,作为胡耀邦之子、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每年在“两会”期间都是记者“围攻”的目标,他的观点也总能引起大众的关注。在今年“两会”期间,胡德平接受了环球网记者的采访,他认为按潜规则办事已经成为改革的重大阻力,“顶层设计”的改革乱象必须予以纠正。与此同时,他对“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说法予以否定,表示改革必须首先维护农民利益。
在记者问到“中国当前改革处于何种状态”时,胡德平委员并未直接作答,而是说,中国不断取得经济上的奇迹,经济总量和政府财政收入都很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受益,利益集团也受益,垄断集团更受益,官商勾结的赚钱最多,这个矛盾必须要解决。”他还说,不按规则办事、甚至按潜规则和人情来办事已经成为改革的重大阻力。
此外,胡德平委员还认为,当前改革的乱象还包括“顶层设计”被一些部门和企业揽走,使最高决策部门无作为。他说,“顶层设计”的意思是说政府必须从战略管理的高度来统筹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而经济学家吴敬琏还曾谈到“顶顶层设计”。因为现在很多原属于“顶层设计”的文件和法律交给了一些部门或公司来制定,其中包含大量部门利益和部门考虑,因此要“顶顶层”。
“很多法律都是部门起草的,稍加修改就报人大审议。但这个工作应该是人大组织专家来做啊。”胡德平说,“把国之重器委托给一个公司一个部门来做,这就比较乱了。”
对于当前改革的突破口,胡德平委员说,土地是个大问题。他提出,当前中国穷困人口共一亿,进城务工的农民有2.5亿,如果再产生一亿失地农民,那么“改革真危险”。
“要学习改革开放,就要从农民开始。现在处在关键时刻,也该从农民角度想想,我们的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胡德平委员说,“还有人甚至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对改革开放精神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胡德平委员还就土地改革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他主张建立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然后把经营权分给承包者,承包者可自行规划,节约出来的地则可以进行盈利性经营,如盖公租房、流转、招商引资等。
“土地就是村子里的,贱卖就不行,强征强拆就是违法。”胡德平说。他还呼吁,“不管怎么说,我们希望我们公有制所有者都归位,这是所有问题的根本。”

政协委员:政府5年卖地赚7万亿,去向不明应审计
新京报

全国政协委员卢步东
  这些土地出让收入究竟累计起来有多少?用在什么地方?用途是否合理?
  本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旅游集团公司总经理卢步东发言中,建议审计各级政府卖地收入去向。
  20062010五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高达到7万多亿元,例如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其中北京1638.5亿元,上海1527亿元。这些巨额土地出让收入花到了哪里?雾里看花,卢步东说。
  他认为,一方面,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有的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甚至超过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监管欠缺,土地财政腐败案连发,如去年7月,苏州、杭州各有一名原副市长因贪污受贿上亿元土地出让金,被查。审计署抽查显示,10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41个县,应纳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848.26亿元非税收入当中,土地出让收入达到626.42亿元。
针对土地财政,卢步东建议掀起审计风暴,即对近510年的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情况,开展全国性审计,土地出让20余年,这些土地出让收入究竟累计起来有多少?用在什么地方?用途是否合理?用在老百姓身上的有多少?这些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全国公务用酒量相当于每年1个西湖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全国政府机关饮酒量总和是每年喝一个“西湖”。就此问题,他提出了“关于推进公务用餐和公务住宿改革的建议”,希望我国能取消领导干部直接报销权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全国政府机关饮酒量总和是每年喝一个“西湖”。就此问题,他提出了“关于推进公务用餐和公务住宿改革的建议”,希望我国能取消领导干部直接报销权。

每年喝一个“西湖”
叶青称,公务用餐接待和公务出差是“三公”的两个重大组成部分,有测算数据称,中国全年的公务用酒量是每年喝一个“西湖”。
我国一直实行“单位报销制”,即从过去至今,单位的公务接待餐饮费用报销、公务出差产生的餐饮和住宿费用报销均由所在单位的领导审签,然后再到核算部门报销。这种报销制的弊端无法管制单位“一把手”的胡乱报销、虚报冒领。

改制才能根治
叶青称,“企业报销制”将最大程度地遏制公务用餐和公务出差乱花费现象。“企业报销制”是将“单位公务用餐接待、公务出差住宿”活动的主体与费用报销的客体进行剥离,实现消费活动主体与支付客体的独立两条线。
简单说,若实行“企业报销制”,行政单位在饭店、酒店企业用餐、住宿后,饭店、酒店企业凭相关消费记录、税票到公务接待管理机构申请报销,经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再向申请的饭店、酒店企业核发消费资金。
实行“企业报销制”后,各级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只能自己进行消费活动行为,然后签单,而不能再染指支付报销行为,也就无法再拿着亲属、朋友的餐饮、打车费等票据去报销了。
对于具体实施“企业报销制”,叶青建议,首先我国要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其次,要建立公务用餐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务出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消费“刷卡制”。

茅台高管:省委书记说过“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拉菲吗?”
附录:贵州书记:有人说招待不上茅台,上拉菲比茅台高得多

来源:人民网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上周末,在贵州茅台[200.540.31%股吧研报]酒厂举行的“茅台成龙酒”发布会上,当有记者问及茅台方面对“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的看法时,茅台高管刘自力反应激烈,他反问记者: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
在这场发布会上,当有记者提出关于“三公消费禁喝茅台”提案的问题后,尽管主持人打断了记者的提问,称只能提与发布会相关的问题,但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还是做了简短回应:“茅台和公款消费无必然联系,茅台是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品牌,茅台是中国的骄傲。”不过,去年10月提出辞职、后经董事会批准并暂时代行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职责的刘自力则反问记者:“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你回答,你不能只点头,你也得回答啊!”“我们省委书记也说过了,如果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那么你去喝拉菲吗?”
此前有消息称,出厂价每瓶619元、北京零售价最高超过2000元的53度飞天茅台,每瓶平均成本只有40元。当有记者问及茅台的成本时,刘自力又反问道:“我想问你,一瓶拉菲的成本是多少,你们算过这个账吗……为什么只算茅台呢?”对于贵州茅台销售毛利率过高,刘自力表示:“我也不说(毛利率过高)合理不合理,我们为国家上交了多少税啊!
谈及茅台入选胡润奢侈品牌榜一事,刘自力则称:“茅台不是奢侈品,很简单,茅台本身就是中国广大消费者都消费得起的产品,怎么可能是奢侈品呢?”有意思的是,自称“消费者都消费得起”的贵州茅台为此次推出的“茅台成龙酒”普通版和珍藏版分别定价1680元和16800元。

附录:贵州书记:有人说招待不上茅台上拉菲比茅台高得多

本报北京37日电“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上一碗鲍鱼多少钱,上一碗鱼翅多少钱?国家一定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不倡导过度公款消费,但必要的、正常的、合适的市场消费、市场经营行为,我们是不反对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今天在回答中国青年报提问时说。
这两天,茅台酒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
茅台对贵州意义非凡。2011年,茅台集团销售收入240多亿元,利税180多亿元,上交税费94多亿元,在贵州财政收入中占7%强,增加了就业,带动了农民增收和服务业发展。
栗战书当然要护着茅台。他说,喝酒是中华民族的风俗文化,无酒不欢。茅台是知名的民族品牌,在国内外都有很高的声誉,广受消费者欢迎,我们应该为它骄傲、自豪。因此,它的价格有所提升,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应该去抵制。
尽管如此,栗战书仍认为政府采购茅台“无可非议”。“政府采购和市场销售,都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和个人都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有些单位和社会成员需要购买茅台酒,我认为无可非议。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
栗战书的话让在座的全国人大代表季克良鼓起掌来。季的另一个身份是贵州茅台[200.540.31%股吧研报]集团名誉董事长、技术总顾问。他没有回应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另一个问题:“到底有多少茅台酒被各级政府采购走了?”(中国青年报董伟)


郑汉良:中国维稳费用超过国防预算

全国人大会议5日公布新一年度的财政报告,其中被称为维稳费的公共安全开支预算高达701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加12.3%,甚至比今年亦同时增加11.5%的国防预算6702亿元更多,显示国内形势之严峻,尤甚于国际大气候

路透社中国的维稳费用比国防预算还要多。全国人大会议5日公布新一年度的财政报告,其中被称为维稳费的公共安全开支预算高达701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加12.3%,甚至比今年亦同时增加11.5%的国防预算6702亿元更多,显示国内形势之严峻,尤甚于国际大气候。
在过去五年,内地的维稳开支预算不断增加,从2008年的4059亿元,增加至今年的7018亿元,5年间增幅高达72%,远高于内地的经济增长,甚至比国防预算还要高,显示当局要维持稳定的力量须要增加。
由于中国共产党今秋将举行十八大高层人事换届,维稳工作尤其吃重,从目前北京召开的两会保安工作可见一斑。有境外中文媒体报道,今年两会北京投入70万名安保人员,平均一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就有140名安保人员保护。除公安之外,还包括数以千计的保安,这些保安穿着黑色大衣、理着统一的平头装,在人民大会堂四周列队巡逻。
而在北京的国家信访局则聚集大批便衣人员,一但有上访者接近,开始喊起口号,这些便衣人员便会一拥而上,将上访者制服、押上预先停泊在附近的车辆送走。而在天安门广场、美国驻华大使馆、联合国发展计划办事处等,都是便衣人员部署的「热点」。
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内地与维稳有关的报道不断,其中河北省要求官员下乡,与村民同食同住八个月,务求减少村民到北京上访的数字,并要杜绝大规模群众事件发生。在西藏,当局则要求官员没特别理由都不能请假,全力投入维稳,本月内不能发生大、中、小事,以维持社会稳定。



代表连续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为人民负责

来源:大洋网 | 2012-03-11 17:24:29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连续第九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再次引来争议

  “今年,我还是会提卖淫合法化。”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连续第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再次引发人权与道德舆论的争议碰撞。本届全国两会上,颇具争议的提案、议案层出不穷,比如有代表建议制定“否定南京大屠杀罪”、把春晚改成综艺晚会办足长假七天等等,无一例外都成为了众多网友围观的话题。


  卖淫合法化减少性病强奸

  女律师迟夙生因每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已经成了两会上的“名人”。从2003年开始,迟夙生就开始提出要让卖淫合法化。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的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也就越多。

  “当时提这个建议,主要是从防治艾滋病方面着手。”她说,“那个时候我经常给被杀害的卖淫女家属做被害人代理,也经常给杀了卖淫女的杀人犯做辩护。还有些艾滋病患者,他们因一次偶然的失足,染上了艾滋病,他们死亡之前的那种痛苦,并不是常人用语言所能表达的。那年我看到了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艾滋病的数字,感觉到确实需要规范。

  然而,按照现行的《刑法》规定,组织卖淫嫖娼罪是要判死刑的。但是被组织的卖淫嫖娼这部分人里面应该是分三类的,一类是被强迫的,还有就是组织未成年人去卖淫嫖娼,对他们可以保留死刑;但是还有是成年人,她愿意选择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并且把这个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应该再判处死刑,甚至不应该定罪。只有这样分清层次地梳理好了,才能最大限度地在安全、卫生的方面得到保障。不过,该严惩的还要严惩,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未成年人卖淫的,还要严厉打击。”

  由于建议一直没有被采纳,近年她又补充了新的理由:“我们必须面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今后10年或者20年,很多的贫困的人,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局面,因为有卖淫嫖娼的存在,强奸犯罪实际上大量减少了,过去我们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时候,我们的强奸犯罪量是非常大的,这是一个客观现实”。

  为此,她建议删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359条,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许可”四字。这意味着,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

  她认为,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自己是无愧的。“我确实为人民负了责。”

  声音:不少国家正在取消卖淫合法

  卖淫合法化引发巨大争议,支持和赞成卖淫合法化者认为,卖淫合法化可以保护从事性工作者的权益,而且可以减少犯罪,而这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例。

  律师詹婷就提出,我国刑法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只是违法,但肯定不是犯罪。只有组织、协助、强迫卖淫这种情况才是犯罪。在其他国家源于他们的社会准则,他们认为一个人愿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另一个人愿意支付费用,这是合理的。在其他国家卖淫合法主要是成立一个红灯区,对于卖淫地点合理化,而卖淫者是持健康证和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上岗,这种办法让卖淫者和嫖客公开化。

  她认为,卖淫只是道德方面的谴责,从法律上来说, 两个人进行性交易,没有伤害到其他人,为什么要视为犯罪呢?只是在卖淫层面,大家的道德判断十分明确,所以才以法律来实现这种道德。

反对者的意见也十分明确。“提出这个建议简直是荒唐!”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总裁李东生说。这跟世界的潮流相反,原来有一些卖淫合法的国家,这几年都在取消,我们不能够反其道而行之。目前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占世界的少数,而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公平支持这种行为。“而且,合法化我看不到对社会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改革论坛
张鸣:中国向何处去?

中国要向哪儿去呢?其实现任的总书记不知道,宣称要“五不搞”的委员长也不知道,有人说,他们要去朝鲜,但他们其实只是想维持现状。但是现状却一团糟,弱势群体不满意,中产阶层不满意,连既得利益集团也不满意。具体地说,老板不满意,职工不满意,国企干部不满意,员工不满意,官员不满意,知识分子不满意,城镇居民不满意,只有留在农村种地的老弱农民有点满意,出来打工的都不满意。

未来的危机,很可能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重叠到来。造成这一切,根本问题是胡时代这十年,改革是停滞的。

虽然在胡时代,毛左的势力迅速膨胀,气焰嚣张,但当政者并没有这个本事,让车轮倒转,拉中国回到毛时代去。但是前进却也非他们的本愿,于是,整个的调子和步骤,就是维持。所有的措施,都是临时性的,招法,都是技术性的修修补补。官话,套话,敷衍话流行,凡有举措,不是作秀就是应付。

造成一个世界上唯一有信访体系的国家,行政系统的最大任务,居然是层层截访。司法作废再加上媒体的管制,使得中国变成了一个民众有冤无处诉的国家

改革三十年,中共已经亲手缔造了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一个拜金主义的社会。

更重要的是,改革30多年,原来的中共核心家族,大多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巨子,见识了国际化的市场,饱尝了国际化全球化的巨大好处,聚敛了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巨额财富。原来的特权,在市场面前,已经沦为土财主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的最大获益者,是权贵集团和他们的家族。

依托微博,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反抗,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害怕,公然挑战执政者的权威。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冲上去质问当权者,敢于冲破各种禁忌。各地对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的打压,不仅没有让人们退缩,反而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竞选。

像国民党那样转型,无疑是中共最乐观的前景。通向这前景的变数非常多,风险也极大。这个风险,不仅是中共的,更是这个国家的。其间,寡头政治,扩大的寡头政治,党内民主,都是一种可能的选项。

当年的革命党,最担心的是政府改革,而非不改革,不改革的清政府,被推翻的机会,要比革命大得多。历史告诉我们,作为统治者,等死的下场是最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传统威权的统治者,最明智的要数国民党,只有它,实现了从威权向现代政党的转型。使一个百年老党,走向了新生。


  中国向何处去这个问题,一百多年来,中国人一直在不停地问自己,也不停地在寻找答案。从鸦片战争开始,中西的碰撞,西方就是要拉中国进入西方的世界体系,但是,中国人对此,却一直有自己的看法。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中体西用”,再到辛亥革命之后的全盘西化,西方的拉扯,产生了直接的效力。但是,20世纪,作为牵引者的西方,自己发生了分裂。在现代化的问题上,似乎出现了好些岔路。德国道路,日本道路,以及后来苏俄道路,都是足以诱惑中国人的终南捷径。作为选项,日本的军国民主义,苏俄的社会主义,甚至德意的法西斯主义,都曾经被国人考虑过。其中前两项还进行过大规模的试验,苏俄的社会主义,到1956年中共才松口要做局部的修订,直到改革开放全面推行,才算勉强放弃。
  改革开放30多年,外面的世界一直认为中国是要去美国。中国人自称摸着石头过河,但实际上却一直在比照着纽约建设现代化,害的大规模城市化的结果,无论哪个中国城市,看上去都像纽约。像纽约的中国,看上去令人不舒服,但却让世界放心。89年的事,让世界吓了一跳,好在时间不长,中国似乎加快了迈向纽约的步伐。在江时代,又传出革命党要转型建设党,资本家可以入党了,西方就更放心了。可惜,好景不长,到了胡时代,中国头绪纷纭,毛的阴影重现。GDP疯狂增长,军事力量抬头,伴随红旗猎猎,红歌阵阵,西方开始迷惑了:这个神秘的中国,到底要去哪儿?
  中国要向哪儿去呢?其实现任的总书记不知道,宣称要“五不搞”的委员长也不知道,有人说,他们要去朝鲜,但他们其实只是想维持现状。但是现状却一团糟,弱势群体不满意,中产阶层不满意,连既得利益集团也不满意。具体地说,老板不满意,职工不满意,国企干部不满意,员工不满意,官员不满意,知识分子不满意,城镇居民不满意,只有留在农村种地的老弱农民有点满意,出来打工的都不满意。
  这些年,中国经济一直在增长,说起来,政府也做了不少的事情。眼见得高楼在起,马路在修,铁路在延伸,而且还有了高铁,天上飞的飞机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的衣食住行,都在变化。有钱人越来越多,自己买房子的人多了,旅游的人多了,出国的人,无论旅游还是留学也越来越多。但是与此同时,人们吃的食物,所含的化肥农药多了,空气和水的污染增加,各种损害人们健康的食品添加剂,变着花样被发明出来。原来便宜的出行方式在萎缩,出行需要花更多的钱,开车出行,公路收费有增无减,坐飞机则总是碰上航空管制。房地产成了经济发展的龙头,地方政府卖地获利匪浅,但强拆也引起越来越多的拼死抗议。高昂的房价,使得炒房成为中国获利最多的事业,同时造就了成千上万的房奴,吸干了为子女买房的父母最后一滴血。社保没有做完,医保还遥遥无期,医患矛盾,经常惹出人命血案。大学十年扩张了不止十倍,城市里学校的硬件改善了很多,但学校教学的内容没有多少改革,依旧是政治导向的标准答案式的模式,很可怕的是,整个教育体系,从幼儿园到大学,却把整个社会拖入了一种莫名的紧张状态,学生和家长与学校和老师之间的关系,矛盾日益尖锐。在人们眼里,一些老师和学校已经成了收保护费的匪帮。目前大力度推行的保障房政策,由于城乡二元的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户籍制度改革停滞,根本无法解决目前非本地户籍人口的住房问题,而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非本地户籍的白领人口,规模相当庞大,加上非本地户籍的蓝领工人,以及外地摊贩和其他人员,正是这些人,才使得城市能够正常运转。
  由于通货膨胀和房价飞涨,一度过的不错的城市中产,财富大幅度缩水,但他们的税收负担却连续多年增加,不管金融危机,不管企业倒闭,政府财政收入每年以30%的增速提高。大力度的税收加上税收过程中传统的跑冒滴漏,使得民众和企业的税负痛苦指数奇高。与此同时,政府的三公开支,党活动经费(各地党校都获得大笔资金,大兴土木),维稳经费都在直线上升。政府和国企掌控的资源越来越多,在国进民退浪潮中,甚至把手伸到了部分过去退出的竞争领域。民营资本从石油业彻底驱逐,煤炭业也正在退出,电业和通讯以及传媒,原本就没让进去。总之,现在的中国,官家拥有一切,而民家正在失去一切。官民结构的失衡,从古自今,从来没有今天这样严重。由此造成的官民矛盾,也臻于极致。人们的不满和愤怒在增加,无论城乡,无论何地,只要有一丁点的火星,就会马上形成一定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防不胜防。原本中国高能耗,出口导向的经济模式,就有隐患,而在金融海啸到来,政府盲目投入大笔资金,拉高GDP,使得通货膨胀高企,极大地抬升了经济危机的可能性,未来的危机,很可能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重叠到来。
  造成这一切,根本问题是胡时代这十年,改革是停滞的。经济高速发展,改革必须跟上,否则机件就会卡壳。但现在解决的办法是靠拼命地浇油,人为拉高增速来应付。结果十年下来,中国一些结构性的问题,日益突出。比如垄断国企的改革问题,市场的完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户籍问题,官民结构的问题,司法改革的问题,党政关系的问题,行政机构的改革问题,进而推行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也就是实行民主化的问题。江时代,这样的问题已经凸显,胡时代就应该面对的。但十年过去,这些问题一个都没有解决,顶多做了一点技术性的修补。有些地方,还大幅度倒退。意识形态的重建,从三个代表,退为空洞无物的科学发展观。执政者完全丧失了话题设置能力,长时间失语,无论什么话题,只能用“不许说”三字经来应付,一丝道理都不讲。司法改革大幅度倒退,理论上从法比党大,退为三个至上(法律、党、人民利益并列至上),政法委全程操控司法过程,律师的生存空间大幅度萎缩。连嚷嚷多年的党内民主都遥遥无期,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至于教育改革,完全迷失了方向,让教育变成行政化的垄断的国家产业,使教育和学术彻底败坏,沦为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
  虽然在胡时代,毛左的势力迅速膨胀,气焰嚣张,但当政者并没有这个本事,让车轮倒转,拉中国回到毛时代去。但是前进却也非他们的本愿,于是,整个的调子和步骤,就是维持。所有的措施,都是临时性的,招法,都是技术性的修修补补。官话,套话,敷衍话流行,凡有举措,不是作秀就是应付。因此,他们不肯进一步推行市场化改革,生怕作为党产的垄断国企吃了亏。他们不敢让教育回归本源,因此教育只能沿着党化、官僚化的方向走。不敢推进司法改革,理清党和法的关系,司法就从党的领导,变成党的书记的领导,进而变成书记的工具,司法也就作废了。司法不起作用,正常的市场秩序就无从建立,而市场的行政干预,也就是党的干预就无所不在。司法不起作用,民间的正常调解就无从实现,上访就愈演愈烈,都找管用的党政领导。造成一个世界上唯一有信访体系的国家,行政系统的最大任务,居然是层层截访。司法作废再加上媒体的管制,使得中国变成了一个民众有冤无处诉的国家。偌大的国家,到处都是诉冤的人,任何一个机关,任何一个媒体,一个稍微出名的公共知识分子,每天都能收到大量的告状信,网络的论坛和微博,也充斥了冤情。社会戾气越来越重,爆炸,凶杀,虐杀,砍杀幼童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稍有名气的公共知识分子,每日都被告状诉冤的人包围。当然,每个地方的公安武警,也得时刻准备着应付随时可能爆发的群体性事件,身心俱疲。不仅维稳经费企高不下,据说已经超过了军费,维稳的人,也已经疲惫不堪,维稳的成本,事实上已经接近无法承受的临界点。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管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人,左派还是右派,都感觉到了某种不祥。一个共同的感觉是,不变的话,可能要出大事。但怎么变,向什么方向变,却又莫衷一是。毛左主张回到毛时代,新左热衷国家资本主义,自由派主张依旧去美国。伴随儒学的复兴,有人附和当局以儒教济中共意识形态之穷的尝试,一边鼓吹儒教,一边贩私挣钱。但也有人主张真的重建儒教,以教治国。一时间,儒教宪政主义,道家宪政主义,都粉墨登场。基督教也在压制下悄然扩张,有人认为,今后的中国,很可能变成一个基督教国家。自然,基督救世的主张,也在弥散。更多的人们,是感到失望甚至绝望。越来越多的社会精英,从企业家到学者再到演员甚至官员,选择了用脚投票。移民潮一浪高过一浪,精英出逃,已经成为这个看起来正在崛起的大国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民间思想的活跃,精英的出逃,实际上反映的是现实动荡的刺激。这样的现实,当局当然不会不清楚。但是,目前执掌最高权力的几个人,并不想有所作为,似乎也无力作为。中共的统治,自毛以后一直沿着权威递减的路径行进,江泽民之后,真正意义上的权威已然不复存在。严重缺乏权威的领导人,驾驭各方势力的能力有限,方法也有限。权力碎片化的现象日益严重,中共体系无论条还是块,都出现了各行其是的现象。在各方竞争和博弈面前,最高领导能做的,大概只能是看摊和维持。这样的一种“软弱涣散”,就更加刺激了中共党内的竞争和内斗。原本,极权状态下的团结,就是权威高压的产物,一旦权威不存在了,头些年还心有余悸,到了后来,涣散的速度会很快。为了博出位,不按规矩出牌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党内的左派和右派,都空前活跃。既有主张党内民主的,又有主张宪政的,也有提倡回到新民主主义的,当然,主张回到毛时代的议论也甚嚣尘上。各派之争,既是争权位,也是在找出路。虽然说,中共早已进入了非意识形态的时代,多数人对所主张的主义,未必有信仰,但把主义作为工具,人们还是有某种的执着。
  显然,对于中共的主流而言,如果能找到一种既能维持中共传统,又能稳住局面,同时又可以促使经济发展的路径,是最合适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很时髦的重庆模式,按道理应该很对当局的脾胃。虽然重庆模式的主导者未必是毛时代的信仰者,煞费苦心弄出这样一个所谓模式,无非是为了在日后权位竞争中占个好位置。但这样的一个模式,在打黑话语下的警察统治,严格的媒体管控加行政内部高压,红色意识形态的皮毛加上一点民粹主义,整齐划一的城市管理加上民生建设,经济上则市场加国家资本主义,的确是一种威权统治的理想模式。只要经济上这种模式可以维持下去,民众可以适应这种圈养的生活,就可以实现在不做体制大幅度调整条件下的中共的江山永固。不用说,这样的一幅图景,对体系内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具有莫大的诱惑力的。
  但是,这样的模式,走到极致,就是纳粹主义,或者说国家社会主义。当年的纳粹德国可以获得短时间的成功,因为他们拥有一批狂热的信徒,而且可以借此俘获多数德国人民。而今天的中共,早已失去了当日的意识形态魅力,以及操纵民众的能力,庞大的组织网络虽然还在,但组织中人已经没有了信仰。宣称不搞西方那一套的人,对自己这一套也没有了起码的虔诚。改革三十年,中共已经亲手缔造了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一个拜金主义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任何一点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主义,哪怕是邪恶的理想主义,都没有生存的余地。也就是说,这样的模式,不消外部的压力,他们自己就玩不下去。
  更重要的是,改革30多年,原来的中共核心家族,大多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巨子,见识了国际化的市场,饱尝了国际化全球化的巨大好处,聚敛了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巨额财富。原来的特权,在市场面前,已经沦为土财主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的最大获益者,是权贵集团和他们的家族。因此,对于他们而言,中国不可能不开放,尤其是不能不对美国开放。可以说,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一个统治集团能像今天这样,对美国有如此强烈的依赖。表面上对美国的敌视,无非是安抚国内爱党愤青的一种表演,一种基于美国人权攻击的一种不得已的反应。他们当然不乐意中国实行美国的制度,但却死也不会放弃跟美国走的好处。在保持开放的前提下,统治者就不能不顾及世界的反应,尤其是美国为首的西方的反应。
  当今的世界,民主化已经进入第四波,连一向保守的伊斯兰世界,都掀起了民主化的浪潮。独裁专制的空间,越来越小,世界当然更不可能允许中国滑向极权主义。反过来,今日的中国,已经不能离开世界而独存。回到昔日的孤立封闭的环境,权贵家族首先就不会肯,当然,民众也不肯,城市的中产更不肯。事实上,如果重庆模式算是一种未来的选择的话,一个政权没有与世界为敌的决心,是无法按下选择的按钮的。
  重庆模式此路不通,但变化却是一定会有的。因为继续维持下去,多半要出事,出大事。历朝历代,除了外地入侵外,政府的崩溃,都不是敌手力量超过了自己,而是遍地的骚乱,人心的普遍不稳,动摇了统治机器的信心。经过多年的极权统治,中国的社会力量还很薄弱,连所谓异议分子都不成气候。但是,并不意味着统治就不会崩溃,尽管在这种情况下的崩溃,是一种玉石俱焚的乱局。虽然说当下中共和中共的反对者,都不乐意见到这样的乱局,但时事的发展,却并不一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胡时代已经行将结束,未来的接班人,不管他们乐意与否,都得面对一个乱摊子,一个危机四伏的局面。如果说,百年前满清统治者改革的压力,还主要来自外部,而现在统治者的压力,则主要来自内部。不仅来自民众的不满需要应付,来自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分配压力,同样是难解之局。在权威尚在的时代,权力的分配与交接,老权威一句话就可以一锤定音。但是,现在权威的失落,已历两代,谁上谁下,靠内部协商,越来越困难。改革30多年,不同的利益集团的格局已经大体形成,党内有派,不再是一个秘密。越往后走,权力分配就越难协调。如果最高端的权贵大体能达成一致,权力核心圈也势必要扩大,不再是十几个人之间的协商。这样的话,未来的中共统治,将是寡头权贵式的,用中共的话语讲,就是扩大了的集体领导。这样的可能性,至少从表面上看,出现的概率非常高。
  不过,如果仅仅把最高决策权力扩展到几十个权贵家族,想要借此稳定政局,还是有很大的难度。首先,中国自实行科举制一来,权贵世袭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不得人心。也可以说,世袭政治,不是中国近一千多年的传统。在中国搞世袭政治,首先面临文化上的反弹。文化上的反制力量,会极大地压缩统治者原本就不大的合法性基础。其次,这样的权贵集团统治,前提是这个集团内部的团结。虽然说,从理论上讲,他们的团结是权贵寡头共同利益所在,但是,权贵就是权贵,遑论他们的父辈就在政治斗争中斗得你死我活,就是现在,何尝不是互相厮杀,尔虞我诈。在历史上,从来统治集团的团结,都对他们整体有利,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团结过,现在也很难例外。团结难以维持,平衡就会打破。凡是在竞争中自感失败的人,很难说不会打破规矩和默契,从集团外围争取奥援,从而反败为胜。所以,决策圈继续扩大,由权贵寡头转为权贵民主,也不是没有可能。而现在一直在喊的党内民主,则给这种权贵民主提供了一个现成的平台。用中共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可能从常委的集体领导,变成政治局的集体领导,再变为中央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到了这个地步,党内的选举是不可避免了。权位如果不能通过权威来认证,那就只能通过协商认证,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程序认证了。而选举这种程序,走遍天下,人们都会认可的。
只是,这样的有限制的党内选举,仅仅是一种扩大了的权贵政治,似乎也并不必然会顺理成章地转为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能否从中共党内落到地上,关键要看社会力量所施加的压力,还要看这样的党内民主,社会治理的效力。具体地说,要看几项重大而且关系民生的改革,能否初见起色。第一,社会保障体系能否建立,而且有效运作。第二,医疗改革能否完成而且行之有效。第三,教育改革能否启动而且初见成效。第四,也是非常关键的,是司法改革能否推进,让司法起死回生,起到应有的作用。以晚清的经验,在官僚体制锈蚀而且腐败的情况下,单靠单一的行政杠杆,是根本无法进行哪怕很轻微的改革的。要想改革有成效,而且不变质,变成官员敛财的工具,唯一的办法是实现开放式的改革,把社会力量引进来。这样的话,势必要开放报禁,推行地方自治,打开大门,让中产阶级进来,参与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官员的腐败,改善执政党在人们眼中的形象,增加合法性。
  一直以来,人们对中国的中产阶级,以及社会力量的成长评价不高。但是,最近几年,情况似乎有了变化。网络的存在,尤其是微博和其他社交网络工具的发展,打破了原有社会力量成长的窠臼。社会暗潮涌动,各种势力抬头。不仅学院知识分子,律师,艺术家,作家,出版商等自由职业人士在微博上下空前活跃,原来不关心政治的企业家,娱乐界人士也纷纷加入对时政的批评。各种身兼房奴、车奴和孩奴的白领,比起从前,有了更多的议政积极性。从前娱乐至死的网络,忽然之间就变了模样。依托微博,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反抗,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害怕,公然挑战执政者的权威。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冲上去质问当权者,敢于冲破各种禁忌。各地对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的打压,不仅没有让人们退缩,反而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竞选。手机上网的普及,人人手里都有了摄像机,公民记者,由于微博的存在,开始真正落地。凡是微博热议的话题,很快就会成为平面媒体关注的对象。原来的舆论管制,开始失效。温州动车事件,一向听话的媒体公然抗命,总理主持的记者招待会,现场记者居然会大声抗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和它们的官员,感觉到了莫名的压力。由于网络或者微博化生存,已经是几亿人的一种每日的生活方式,政府很难用关网或者封掉的方式处理之。一直嚷嚷加强管制,却也没找到合适的方式。通过微博这个后门,中国的社会力量似乎已经出现了,以一种难以捉摸的方式,让人感觉到了它的存在。以至于今后中共的改革,自己关起门来自说自话,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基于以上判断,我对今后中国的变化,保持审慎的乐观。不可否认,这样的变化,具有很大的风险。多年的革命教育,培养了太多的社会戾气,太多非理性的思维和情绪,暴民之多,比起其他国家,也算是一种特色。中共党内,顽固的保守势力还有相当力量,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定势,依然支配着相当多的老干部。党内捞一把就撤到国外的人们,并不希望中国变好,反而力图尽力把水搅浑。当然,更大的变革阻力,恐怕跟历史有关。毕竟中共的历史包袱太重,一旦开放报禁,他们会担心舆论的开放,最终会揪历史旧账,而彻底瓦解中共的执政合法性,造成现在统治集团的崩解。这样的担忧,当然不是空穴来风。但是,如果如果因为这种担心就死拖着不改,像张木生说的那样,等于是拿着定时炸弹玩击鼓传花,恐怕结果更糟,下场更惨。反之,如果及时补救,用现在果断的改革为中共挣分,未来中共的地位,也是有可能保住的。即使像国民党那样暂时下野,也有可能重新执政。有了选票的支撑,执政就名正言顺了。
  像国民党那样转型,无疑是中共最乐观的前景。通向这前景的变数非常多,风险也极大。这个风险,不仅是中共的,更是这个国家的。其间,寡头政治,扩大的寡头政治,党内民主,都是一种可能的选项。只是这样的选项,都是事实上的不稳态,必须得继续变下去。只要中共没有被长着花岗岩脑袋的人绑架,变化的概率在我看还是比不变的概率大。历史告诉我们,只要变化开始,向什么方向走,很多时候并不以当局的意志为转移,到底变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好。
  有人总结了清末的历史教训,说统治者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最佳的选择,是宁可等死,不能找死。其实,清末改革过程,一直都有革命,革命党人的造反是一个恒量。但革命有了机会,不是因为改革,而是因为改革走上了歧途,当政的满人少年亲贵,大肆收揽权力,排斥汉人,结果得罪了最不该得罪的地方士绅,才给了革命成功的机会。这样的改革,实际上是倒退。当年的革命党,最担心的是政府改革,而非不改革,不改革的清政府,被推翻的机会,要比革命大得多。历史告诉我们,作为统治者,等死的下场是最惨的。很多王朝的所谓中兴,其实就是改革换来的,不改的话,早就提前灭亡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传统威权的统治者,最明智的要数国民党,只有它,实现了从威权向现代政党的转型。使一个百年老党,走向了新生。吸取历史的教训,前提是历史必须是接近真实的,如果总是拿自己当政治课给人灌输的历史来当真事,只能自己蒙自己。(文章发表于《二十一世纪》2012年第1期)
来源:作者博客


燕继荣:法治不昌,民主高涨
来源:《同舟共进》2012年第3

法治不昌,民主高涨。建立一个有效的司法体系,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司法的形象,使全社会养成凭借法律机制来解决问题的习惯,不仅有助于缓解民主的压力,而且可以将大众追求民主诉求的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保证民主的有序推进。如果对于保障和维护司法公正与独立的改革不积极不认真,那就真的要把民众赶上民主革命的道路上去了


  保民权,促民生,治腐败,所有这些工作的推进,最终都把人们的目光引向一个公共话题,那就是“民主”。从网络言论来看,民主的诉求似乎越来越高涨。但是,仔细分析,如果我们把民主主要理解为普选,即每隔几年投票选举当政者的话,对于大多数中国普通百姓而言,也许那还算不上是真正想要的东西。目前百姓真正关心的问题其实并不一定是“你的当政必须由我投票选举”,也未必是“你当政之后一定要为我办好事”,甚至也不是“你当政是不是一定要廉洁奉公”,而是“你既然当政了,就不要随便侵害我的利益,比方,你不要随便来拆我的房子(强拆),征我的地(强征),毁我的林(不守协议),阻我的财路(吃拿卡要),断我的生机(清剿罚没)。如果非要那样,也要讲个道理,做出让我能够接受的补偿,或者给我一个真正有效的承诺,而不是要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睬,要么动不动就大打出手,抓我坐牢”。
  社会生活当中,难免有矛盾和冲突。人类文明的标志就是,有了矛盾和冲突,不要大动干戈,动辄刀枪棍棒地武力解决,而是采用政治方式,找一个地方说事评理。司法机关作为主持正义的机构,本来被赋予这个角色和功能。但现实给人的印象是,司法不昌,司法不力,司法不公,其主要原因和表现可以归结为:(1)法院角色不清晰,经常配合政治和行政机关,履行诸如“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维稳”之类的政治与行政职能,成为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器;(2)法院行为不独立,因在人权、财权、事权方面受到权力机关的控制,经常依政司法,而不是依法司法,结果造成有法不依或有法难依的难题,使法律成为摆设,司法变成游戏;(3)法官职业欠专业,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和解释具有随意性,判案尺度出入悬殊;(4)法官办案不清明,法官收受贿赂,法院接受“捐赠”,有选择地凭关系办人情案。这些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性,有的属于个别现象,但都严重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使人们不再把法院当作说事评理的地方。法治发展的历史表明,公正独立的司法越是脆弱,社会的暴力抗争就越是强盛。今天,持久不息的“上访”危机和群体事件应该给我们一个警醒了。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人们之所以要求民主,主要是为了防止绝对权力,希望权力不被专属专有。因为绝对权力意味着“无限权威”,而“无限权威”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之所以说它“坏而危险”,就是因为它可能侵害任何人的权利,导致社会不公。事实上,任何权力,不管是政治权力,还是经济权力,抑或文化权力,乃至舆论权力,只要被集中专有,就难免有形成绝对权力的风险。正是为了化解这种风险,通过分权来控权才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从各国实践来看,分权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中,民主主要贯彻了主权与治权分开的原则,而审判独立不过是另一种分权形式,它通过治理权与审判权的分离,在官与民以及民与民之间树立一种“第三方”的权威,以保证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解决不被任何霸权(不管是权霸,还是资霸,不管是学霸,还是舆霸)所主导。
  “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是中国执政党所倡导的治国理念。在民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上,有人提出“法治优先民主”。这种观点只能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被公众所认可和接受:即,这里的“法治”包括官员依法施政,民众依法维权,法院审判独立。如果“法治”仅仅被理解为强权力量(不管是权力部门,还是资本集团)“有法不依”地行事,任意进犯公民权利领地,那又怎么能让民众依法有序参与呢?如果“法治”仅仅被理解为法院作为“专政机关”或权力附属机构而配合当局来收拾不听话的“刁民”,那又怎么能不激发大众“民主优先”的强烈愿望呢?通过法治来控权与通过民主来护权,最终目的其实是一致的。法治不昌,民主高涨。建立一个有效的司法体系,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司法的形象,使全社会养成凭借法律机制来解决问题的习惯,不仅有助于缓解民主的压力,而且可以将大众追求民主诉求的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保证民主的有序推进。如果对于保障和维护司法公正与独立的改革不积极不认真,那就真的要把民众赶上民主革命的道路上去了。
本文以“目前百姓真正关心的是什么”为题发表于《同舟共进》2012年第3期。

李靖云:2012年,改革周期新起点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希望本届政府在抓住历史的发展机遇,承担历史责任,主动推动改革的同时,能在民众对改革的殷切期盼声中,摆脱各种利益集团的勾连,以公平正义为准绳开创又一个改革的黄金时代

2012年是中国换届年份,这样的一个时间的两会,自然会引起更多的注意。人们关注这一届的政府将留下什么成果,更关注这届政府将给未来指出什么方向。回顾本届政府执政的十年,国际环境空前良好,美国陷入伊拉克战争,欧盟陷入持续内耗,俄罗斯自顾不暇,从而给中国带来了空前宽松的国际环境。而自1992年到2002年的改革的阵痛之后,原本约束中国经济的一些制度壁垒被清除,市场经济的框架基本得以建立。在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之下,中国的潜力迅速得到激发。十年之内赶德超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中国将在20年间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而经济学人杂志则急不可耐地认为这个时间将在2018年。

  新的改革周期或将到来
  预测毕竟只是预测,对于国人而言,如何避免各种捧杀,真正实现这一目标才是现实的要务。实际上本届政府确实有相当的行政举措,比如减免农业税,取消收容遣送条例等等。但是政府施政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维稳”,政治上求“稳”,经济上保“稳”。最近十年,是政府宏观调控最为密集的十年,几乎无时不在调控。经济增长过热,投资过高,则压投资,反之则又保增长,保增长又要调控CPI成为了近十年来中国政府的主要任务。仅仅以央行的货币调控为例,准备金一提再提,一举提高到17.5%,其中艰难反复可见一斑。
  之所以总是处于宏观调控之下,根本在于发展路径。自1992年之后的十年改革,中国确立了国家主导之下的出口导向创汇型发展模式。同时又有抓大放小,集中投资的国有企业调整战略相辅助,政府的压力实际小得多了。加上城市化的投资带动,实际上整个经济的动能是超过很多人预期的。这种发展路径之下,政府是一个关键角色,从出口退税到代地方发债,无所不在,宏观调控成为家常便饭也实在必然。
  然而,时至今日出口创汇+政府投资的发展路径的潜能实际已经耗尽了。与以往不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经济增长目标调低到7.5%,为八年来首次,同时客观承认物价上涨的趋势依然严峻。而在整个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改革”一词出现超过了60次。为近年来少见。这可视为一个信号,中国又将迎来一个改革期。
其实在两会开幕时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这样的信号已经释放了,赵启正面对记者表示“重温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回顾90年代初到现在的历程,使我们懂得,深化改革的时机到了,我们会继续坚定地前进”。往事重提,一方面反映了政府的雄心,以及对改革的期待,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的无奈。在利益格局日益清楚明朗的今天,既有的发展方式已经耗尽潜力,无法再继续支撑下去的情况下,不得不再度回归改革议题。虽然官方并没有回避改革,但是改革实际已经淡出。究其原因,不过是主动改革动力不足。对比政府,其实民间改革的热情更大,呼唤改革的声音更强烈。如今官方又再度倡导改革,民间和官方是否就找到了契合点了呢?

  着力理顺关系调整利益
  审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八部分“深入推动重点领域的改革”是改革方略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字数达1455字。去年这一段落字数仅为477字。不仅仅是字数有所增加,那段话语“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正确选择”再度出现,这直接反映了政府对于改革的认识程度和紧迫感。
  从内容来看,这1455字核心是调整央地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这预示着近几年日益强烈的这三对矛盾已经被官方所注意到。报告特意把政府改革纳入其中,这也说明调整这几种关系必须要从改变政府下手。从现实来看,这属于较为务实的考虑。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老生常谈的东西,比如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当然,还有颇为值得重视的三个内容,其一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大量公共资源以国有资产的名义掌握在政府手中,比如土地资源,政府从推动这些资源入市获取了大量收益,但是成本是全社会背负。如何分配收益同样也面临一个成本释放负担分配的问题,这一点长期被回避。其二,研究推进铁路、电力等行业改革,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去年的民间信贷狂潮以及电网、铁路事故,深深触动了各界的神经,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这些内容,也是回应这些呼声。其三,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这条容易被忽略的改革内容,实际上非常丰富,事业单位长期以来是一个中国特色,一方面是提供公共服务必不可少,同时又占据了较大的社会资源,自身行政部门化,既不能活用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本身又缺乏监督,是寻租腐败高发区域。总之,关系如何理顺调整,利益如何再分配是主要内容。
虽然有人说内容重复,口号大于实际意义,但是事实上这也是一种改革精神的体现。就像前任总理朱镕基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表示,“前面是万丈深渊,是地雷阵,我也要闯。”虽然是信心喊话,但是显示了改革本身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表明官方改革价值观念和民众渴求的改革追求的契合。

  公平公正释放改革精神
  对于中国改革而言,渐进式道路的选择就意味着从易到难。所谓抓住发展的机遇和承担改革阵痛两种表述,其实是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红利释放期,另一个则是成本释放期。前者各方激烈争夺,后者各方激烈逃避。但事实上,如果没有后者的公平承担,也没有前者的公平分享。所以公平与正义断然是不可少的改革原则,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曾言“没有原则的政党政治就是政客的无耻交易”,缺乏原则,仅仅以利益集团的调整的改革,也很难不陷入无耻的交易之中。
  最近几年,很多被视为改革倒退,走回头路的现象,其中都不乏利益交易的影子。比如电网、电信、铁路、市政、能源、医疗教育这几大领域,一直是银行贷款+政府投资的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投资领域,也是被中国政府津津乐道的基础建设。其中央企、地方、民企收益各不相同,成本担负也不相同。自前年以来,出现了大量地方政府跑到北京召开央企投标会,跑项目,开出优厚的条件拉拢央企到地方投资,有地方民营企业家慨叹,“我们没有央企的融资环境,还是跟着他们干”。在本次两会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朱小丹都认为,部门利益法制化对放权改革造成很多壁垒,“广东需要和中央部门沟通协调”。事实上无论是争夺央企还是和中央部门沟通协调,都涉及到利益调整和博弈,但是如果仅仅是弱势一方主动地追着强势一方讨好求全,局部利益上再分配,而非全局结构上的公平调整,则很难称之为改革,更多是一种寻租交换。
  其实改革三十多年,中国人并不讳言利益,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并不仅仅是利益驱动。更重要的是改革初期,就确定了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精神原则。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指出,改革成功与否要看最弱势的群众从改革中收益多少,这实际和罗尔斯所指出的社会公正的最根本原则———“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相一致。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人民的创新精神才被调动,改革所释放的制度红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事实上,回顾改革历程,越是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越是能发挥作用,这种改革的精神乃是整个34年改革历程中最为宝贵的财富。
  希望本届政府在抓住历史的发展机遇,承担历史责任,主动推动改革的同时,能在民众对改革的殷切期盼声中,摆脱各种利益集团的勾连,以公平正义为准绳开创又一个改革的黄金时代。
  南都评论记者李靖云

财新观察:换届正是改革时
来源:财新《新世纪》

深水区的改革艰难、重大、时不我待,意义极为深远。改革共识已在,本届政府在最后一年做出的改革安排,当言出必行;而强化改革议程的权威性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个接力过程。这最终关乎中国改革的成败

  本届政府在最后一年做出的改革安排,当言出必行;而强化改革议程的权威性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个接力过程
  温家宝总理3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一如舆论预期,对改革给予了充分的强调,提到改革之处近70次。《报告》在论述改革的一节,明确提出“以更大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并用“五个理顺”概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改革重点: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显然,这一改革蓝图是对全面改革的阐释,是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把改革的战略设计细化为工作中的具体抓手。
  《报告》代表国务院,且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同意。《报告》在“五个理顺”的基础上,安排了今年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七项改革任务,这些应视为决策层设置的近期改革议程。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共十八大前后的“换届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此部署,显示中国改革的未来延续性。当前,应强化改革议程的权威性,使之冲破阻力落到实处。
  要求加快改革,这一“两会”上最为显著的“意见气候”,在会前就已经形成。借助邓小平“南方讲话”发表20周年的机会,朝野各界人士纷纷呼吁加快推进改革。“危机跑在了改革前面”,《人民日报》在不久前发表的系列评论中表达了这一担心;经济学家吴敬琏则在为财新《中国改革》杂志撰写的文章中说:“除了法治市场经济和权贵资本主义哪个跑得更快,还面临着改革和革命的赛跑。”
  会内会外弥漫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充分证明,一段时间以来颇为流行的“改革共识破裂”“改革已死”的说法,是过于悲观了。中国社会蕴藏着深厚的改革共识。历史的机会窗口依然敞开着,现在正是改革者施展抱负的时候。
  关键还是如何改与何时改。《报告》把近中期改革重点界定为理顺五对关系,揭示了当前中国改革的实质和方向。改革就是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对已经形成的利益格局的调整。而最主要的改革对象,就是在旧体制下获利最大、较为强势的利益主体,其中,政府以及与政府权力关系最为密切的领域是重中之重。在“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到了这一点。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指出,“在解决利益格局影响改革的问题上,首先是要从执政的党和人民政府头上开刀”。
  改革需要排除种种干扰,消除既得利益集团设置的重重障碍。在《报告》中,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共七项,即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价格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政府改革与反腐倡廉。任务环环相扣,是一场全方位的改革,矛头指向“硬骨头”。这样的议程安排意味着改革不可能静悄悄进行。
  当前有一种模糊想法,实质是“改革缓进论”,其理由是担心改革引发某种震荡,可能影响平稳“换届”;在某些可能引致误解或争议的语境中,甚至让重要改革主张三缄其口。此次《报告》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显示了改革的连续性;重申改革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主张“大胆探索”“破解改革难题”。这样明确的改革议程设置,足证少数缓进论者认知之误。换届不是不改革的借口,而理直气壮谈改革、大刀阔斧干改革,当成风气。
  改革必然涉及全局性长期部署,未来全面推进改革仍需加强顶层设计。在“两会”上,人们对此寄予厚望。如经济学家厉以宁所说,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第二次“南方谈话”,而是大力度的“顶层设计”。
  最近,财政部、国务院发展中心和世界银行合作的研究成果《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公布,全文长达468页,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可成为下一步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参考。将来则应尽快将改革的顶层设计列入议程,并成立一个高级别的改革委员会,使改革政策的制定更加客观和中立,克服自我改革难以避免的弊端;改革顶层设计还要让人民广泛参与,并通过立法过程获得充分的民主授权。这将构成新的改革战略核心:继续提升改革战略规划、改革政策制定的权威性,强势突破阻力,强力保证实施改革政策的执行力。
深水区的改革艰难、重大、时不我待,意义极为深远。改革共识已在,本届政府在最后一年做出的改革安排,当言出必行;而强化改革议程的权威性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个接力过程。这最终关乎中国改革的成败。


陈剑:2012年中国改革展望

只有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民主,中国的发展方向汇入世界主流文明的方向,中国的发展才具有无限潜力和光明的未来。这个“世界主流文明”的核心价值包括“公平正义、和谐、自由、个人权利,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

  一.政治周期使2012政改很难有大的突破
.自下而上的改革、“倒逼”性质的改革,将是2012年改革的主要特征
      1.自下而上的改革主要形式
一是党内民主将有实实在在的推进。
二是地方政府改革的推进。
三是全社会民主的意识的提升。
      2.“倒逼”性质的改革将是2012年主旋律
  三.2012年期待
      1.用“公平正义”凝聚改革共识,并成为努力目标
      2.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整体改革的核心内容
      3.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序扩大民主
  四.2012改革的重点
      1.放开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
      2.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2012,中国改革究竟会有怎样的进展,这是期盼中国改革能够有实质性进展的广大的中国民众所关心的。
  对于中国人民来说,2012年,是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的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到了一个转折关头。有人提出,需要有第二次南巡,问题是,谁又是当今的邓小平呢?一个简单的事实是,邓小平之后,中国已经告别强人政治,当今中国,还没有哪一位政治家具有邓小平那样的威望和远见卓识的领袖风范;即使有这样的领导人,是否仍需要采取南巡谈话这种形式呢?
  2012年,全球的金融动荡仍将持续,经济复苏曙光尚未显现,全球经济增长
仍将在低位徘徊。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持续震荡中也将面临困难局面.特别是中国当前这种倚重投资和出口的增长模式,如果不能继续维系,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业增速放缓以及脆弱的银行体系这几个并不稳定的因素混合在一起有可能导致经济出现一定程度混乱,并严重影响经济增长。

  一.政治周期使2012政改很难有大的突破
  2012,是一个令人期待同时又惴惴不安的年份。因为在这一年,中共将召开十八大,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积极应对,勇于挑战,开启一个充满希望和令人振奋的新时代;还是回避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无疑会使无数的中国人惴惴不安.而这些,将给中国人留下了巨大的悬念。
  当代中国的政治周期,一般而言,是指执政党五年一次的党代表大会所呈现的政策调整、人事任免和具体举措。2012年恰逢中共十八大。而2012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时间安排在十月或十一月,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十八大正值中共中央人事大调整时刻,中央权力高层的人事变动之大,前所未有,具有政治代际交替的意味,引发人们格外的关注。201210月或11月之后,中国下一个10年中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将走到台前。届时,领导人登台的顺序将表明他们在新一届领导班子中位置。对于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来说,这一次领导层换届的时间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至关重要的阶段的时间。
  在未来几个月,对即将卸任的领导人,即使仍有改革的冲动,但时间上已经不允许还会有重大的政改措施出台。对于即将上任的新一代领导人,他们即使有进行重大变革的动力,2012年的时间段里,因为这种权力交接几乎需要近半年的时间,即党代会结束到明年3月的人代会完成从党到政的权力交接,他们也几乎难有时间推出重大改革措施。实际上,即将离任的领导人不会冒着可能损害政治声誉的风险去推行那些会造成短期痛苦却被继任者得了好处的改革。在权力交接的过程中,对于继任者来说,符合其利益的做法莫过于遵循党的既定路线,继而巩固自己的地位。
  实际上,自邓小平逝世后,中国共产党进入了名副其实的集体领导时期,是否改革以及进行什么样的改革并不取决于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意愿,而更多受制于党内不同利益集团相互竞争与平衡的结果。自邓小平在任和逝世后,中共权力格局,实际已形成退休领导与在职领导、党内各派相互制衡的权力格局。最终的路径则是各方合力的结果。十八大之后,事实上将形成两代退休且健在的领导人,其对在职领导人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对在职领导人实际是一种很大制约。这种权力结构固然能够避免政策与社会的重大变动,但也形成强大的政策惯性。
  由于以上原因,即使新的最高领导人想进行改革,也势必面临来自党内的强大阻力。要寄希望最高领导人推动改革,一个重要前提是党内形成多方共识,而这项任务,目前难度极大。
基于上述分析,2012,可以这样说,除了“倒逼”性质的改革,主动性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政治改革举措,难以期望。一些被认为可能会引起些微动荡的政治改革,也难以推向前台。

.自下而上的改革、“倒逼”性质的改革,将是2012年改革的主要特征

  1.自下而上的改革主要形式
  中国的改革,除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更重要的有来自自下而上的改革。中国改革开放34年的实践说明,自上而下的改革,几乎都是“自下”的改革取得了进展,具有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上层领导的认可和许可,进而得以在更大范围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先由“自下”然后“而上”,然后自上而下。
  2012,中国自下而上的改革将会有进一步进展,主要形式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党内民主将有实实在在的推进。
近年来,全社会民主意识的提升推进了党内民主开展。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有了较大程度提升。党的18大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党代会的代表的差额选举,也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的开展。近年来,全社会对诸多问题存在严重的分歧,这也反映到党内,党内思想派别的存在已是一个客观事实,有利于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交锋,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党内民主的推进。此外,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也已试点多年,一些成熟的做法在更大面积推广已是迫在眉睫,对党内民主的推进也有一定积极意义。党员的权利表达,将在2012年有更强烈的反映。
二是地方政府改革的推进。
近年来,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成为推动中国整体改革的重要力量。从2011年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的改革实践,包括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在政府职能转变、人大、政协制度的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的财产公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降低门槛等,都是改革的很好探索。2012,地方政府的改革的实践将更加丰富多彩,并成为推进中国整体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是全社会民主的意识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工具的兴起,中国公民在公共领域方面的参与正发挥重大作用。继“2010年微博元年”后,2011年中国微博发展更加兴盛,所发挥的作用更加引人注目。微博为人们的自由表达提供了渠道,其直接作用提升了全社会的民主意识,促进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此外,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包括县乡基层选举、公推直选等一些民主形式,也对提升公民的民主意识产生了积极作用。此外,全球新一轮的的民主化浪潮汹涌澎湃,并在2012年继续向前,也对中国公民的民主意识的提升产生了积极作用。2012年初台湾的直选波澜不惊、井然有序以及大选结束后,无论是胜选或败选的领导人表现的文明风范,也对台湾海峡对岸的大陆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民主教育课,长期以来一些媒体和机构放大民主选举的弊端或对民主妖魔化的说法,看来都不值一驳。全社会民主意识的提升,对中国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外部环境。

  2.“倒逼”性质的改革将是2012年主旋律
  在2012年政改难有大的起色的情况下,“倒逼”性质的改革仍将是2012年中国改革的主旋律。这主要有以一些原因:
  一是矛盾凸显的使然。“倒逼”性质的改革,一个重要特征,是各种矛盾的交织,激化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近年来,中国群体事件频发,一些重要改革举措,相当多的是通过一些事件,特别是恶性事件的发生,将问题呈现在众人面前,迫使相关机构对原有的一些不合适宜的做法进行改革。例如,孙志刚案、开胸验肺案等。
  二是社会舆论的强大呼唤。改革的道理实际很简单,就是要纠错,或者说,选择更合适的做法替代那些不合适宜或不太适宜的做法,就是要尊重人类社会的常识,对一些明显违背社会性的常识的做法,通过改革,恢复常识性的做法。例如,官员的财产公示、公车改革等,这已是全人类共同认可的常识,在当今中国社会也形成了广泛共识,政府的相关机构在社会舆论强大呼唤下顺应了这种呼唤而进行的改革。
2012年,围绕农村居民的土地占用,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国有垄断企业的挟天下以谋集团私利、高层贪腐的做法,有可能更趋严重,矛盾激化有可能促进在土地产权、工会组织改革和加大对垄断企业的社会监督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三.2012年期待
  中国改革亟需突破。这一突破是中国凝聚人心、维持国家认同和支持国家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此而言,处在2012年经济周期与政治周期体认中的国家领导集团与普通公民,都需要真正有效的某一改革突破,来给自己提供足以建立起自信的、支持改革的精神动力。
在改革的推进方面,我们有如下一些期待:

  1.用“公平正义”凝聚改革共识,并成为努力目标
  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石的意义,可以用此凝聚共识,推进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因为在当今中国,人们感受最深的、最不满的,是公平正义受到了破坏。
  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着诸多的与公平正的问题,题,这包括,
  ——贫富差距拉大,未能形成公平的分配制度;
  ——社会事业滞后,未能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公众幸福感下降,未能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
  ——环境污染加剧,高投入、高污染产业层出不穷,食品、水、空气被污,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尖锐矛盾一触即发,带来一系列群体性事件;
  ——社会腐败向纵深发展,腐败不仅仅发生在经济领域,更深入到吏治腐败、司法腐败和舆论腐败。
这些问题交织重叠,反映出的都是公平正义出现倾斜。因此,能够重新凝聚改革共识的,就是将推进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和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与法治建设,即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是未来中国改革的核心内容。

  2.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整体改革的核心内容
  虽然2012年政治体制改革不会有大的动作,但应当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条件,打好基础。道理很简单,政治体制改革的这道坎我们必须迈过,只不过是早一些还是晚一点的问题,而这也是中国整体改革的核心内容。
  为什么说,政治体制改革是核心内容呢?因为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四位一体的改革与建设中,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的改革都难以深入进行。例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必定涉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土地制度和国有垄断企业改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等,这都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社会体制改革则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要发育公民社会,实行社会基层自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这也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至于文化体制改革,也涉及媒体的改革,体现言论自由、思想多元,放宽舆论统制,发展新生媒体,这同样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可见,四位一体改革,攻坚内容都涉及政治体制改革,所以深化改革必定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
只有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民主,中国的发展方向汇入世界主流文明的方向,中国的发展才具有无限潜力和光明的未来。这个“世界主流文明”的核心价值包括“公平正义、和谐、自由、个人权利,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2011914,温家宝总理在大连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上讲话中提到政治体制改革,并提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即坚持依法治国、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腐败。并认为,在上述五项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那就是有序地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温家宝总理认为“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让人民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就要表现出改革的坚定意志。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保护全体人的正当利益,特别是多数人的正当利益,保护多数人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完善国家基本法律和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限制政府权力,扩大公民对国家政治、经济事务的参与,使权力受制于人民,使人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3.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序扩大民主
  中国的改革,应当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结合。为使改革能够有序进行,人们的美好和善良的愿望是通过项层设计进行,而这种项层设计,更应当是政治改革的项层设计。因为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并影响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内容。而要进行项层设计,就应当在执政党的最高层,设立专门机构,拟订设计方案,通过广泛讨论,集中全党智慧,形成广泛共识,进而推进政治体制体制改革。也就是说,不仅要提出改革的规划思路,而且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迈出实质性步伐。当然,这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从中国改革开放34年实践看,中国的改革开放,其实很少有项层设计,更多的则是摆脱束缚,特别是摆脱传统的“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和教条主义的束缚。只要顶层许可,中国改革就将会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突破。
  如果能够进行项层设计,并有效实施,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应当制订有序地扩大民主的路线图。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是党的生命,但如果不能有序扩大民主,党的生机和活力会必然受到影响,好东西也不能为中国人民所分享和使用。只有不断有序扩大民主,提升亿万公民参与的热情,让中国每个公民生活的更有尊严,使民主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不断显现,公民权利得到较为充分实现,中国的发展才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也就是,越是有序扩大民主,公民参与民主程度越高,公民更有尊严,正面效用越加显现,也就越能够推进民主的发展。
  尊严是幸福的基础。公民的尊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满足;二是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获得充分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每个人都得其所,是一个国家、政府和政党存在的最基本理由。让公民更有尊严,除了生存权和发展权,就是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获得有效保障。一个现代国家,满足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只是基本要求,更重要的,则是满足人身自由和政治自由。这也是一个现代国家之所以称为现代国家的最重要标志。在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总是“被代表”的国度里,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因为公民权利得不到充分实现,总是需要由他人代表,公民的幸福指数和尊严也就大打折扣。
近些年来,改革之所以会走样变形,原因之一就是不能有序扩大民主,让公民更有尊严的条件没有得到很好实现。由于缺乏民众对改革的参与,利益成为主导改革的重要因素,缺少民众参与的改革很容易演变为大规模的“分赃”,最终使改革变形,成为假改革或伪改革。只有有序扩大民主,才会促进权力公开运作、形成制约权力的机制,使公权力只能为民众服务,中国的公民才会更有尊严地生活。

  四.2012改革的重点
2012,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难以突破,但并不是无所作为,至少可以在以下两方面寻求突破:

  1.放开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
  放开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就是让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得以实现,让公民摆脱对言论和思想的束缚,而这是项层许可就可以做的事。
  在当今中国,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突破点,就是在有序扩大民主中,放开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例如,我们应该感谢而不该遏制互联网上的言论相对自由。通过它们,可以发现自身肌体中的某些腐坏部分,可以帮助疗治自己,恢复健康。因此,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发挥公民监督作用、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扩大其民意基础的需要。公民的自由表达权利受到限制,不利于执政党的长期执政,只会使利益集团和保守势力影响了执政党的决策,绑架了其意愿。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应当鼓励互联网上形成的公众舆论对利益集团和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批判,更应当通过传统的传播媒介,允许公民自由表达,让保障公民自由表达渠道的通畅,以期通过公民有序参与,推进社会整体发展。
放开公民自由表达权利,虽然一开始有些不习惯,毕竟我们耳朵长期习惯的是赞扬声,但坚持下去,却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我们自己也会愈益习惯。

  2.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体制改革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承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完善的任务,又为政治体制的改革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社会体制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涉及的利益矛盾,相对而言并不明显,容易在社会上形成共识,利益集团的阻力也相对少一些。
  社会体制改革,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层面解决民生问题;
  二是构建一个合理稳定的社会结构。主要包括,大力推进城镇化,转移农业剩余人口,壮大中产阶层,形成一个“橄榄型”的社会结构;
  三是培育成熟公民社会。主要有两方面任务,首先是加大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建设有限政府;政府主要任务是调节经济、监管市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次是大力培育社会组织,降低社会组织的成立门槛,保障基层的自治权利。实现乡村自治、社区自治,社会问题让社会民众来管理,形成广大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会自治制度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研究员。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韦森:权力制衡是未来中国改革的关键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未来中国要走向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必须用民主和法治的现代制度规则来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如果现代民主政治的制度规则不能在未来中国社会中确立,政府权力不受人民代表的任何实质性制衡,谈任何表层的市场化改革,都只能会流于空谈,也肯定达不到预想的后果

  近日,世界银行行长佐立克来中国访问,参加了世界银行与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编制的《2030年的中国》研究报告的发布会。这项研究报告的中心思想是:“中国现已走到发展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必须加快和深化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避免“没有太多预兆”情况下经济快速放缓的危险。这份报告还警示说,中国经济急速放缓,可能会令银行和其它产业中的问题恶化,甚至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进一步深化改革,正在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各阶层的一般共识。中国社会已经到了非进一步改革不行的关头,但问题是如何改?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从哪里着手?如何启动?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又是什么?
  上述报告向中国政府决策层提出了六条建议:(1)、重新界定国有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作用,完成向市场经济转型;(2)、推动创新,建立与全球研发网络相连的开放型社会;(3)、促进绿色发展;(4)、为所有人提供均等机会和社会保障;(5)、加强财政体系建设,改善财政可持续性。这涉及三个关键领域:确保各级政府有充足的财力以满足支出需求、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以及调整支出结构,提高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支出比重;(6)、确保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利益攸关方继续融入全球市场。
  这六条建议乍看来宏大、全面且现实,但仔细分析一下,好像每一条建议均非常“虚”,并没有真正触及到当今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运行的深层次核心问题。而且,即使这六条建议所涉及到的确实是当今中国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其具体可操作性也值得怀疑。
  那么,在经历了30余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增长,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政府官员贪腐案件大面积发生而屡治不果;
  (2)、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不断拉大,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
  (3)、越来越依靠政府和国有部门的投资和高投资率来维系经济增长;
  (4)、居民家庭收入和消费占国民收入的份额持续下降;
  (5)、广义货币不断膨胀,房价和消费品物价快速上升,导致中国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物价水平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发达国家;
  (6)、在普通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政府用在医保和社保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又严重不足,导致民生困顿、民怨积累;
  (7)、社会诚信和商业伦理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乃至商业欺诈等问题在各种媒体上不断曝光;
  (8)、上述类问题不断恶化,衍生出了困扰中国政府决策层的第八个问题──一些恶性事件和万人以上群体事件不时发生,社会内部的紧张程度不断增强。
  为什么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催生并积累下来上述八大社会问题,且交织在一起而不断恶化?追根溯源,就会发现,上述深层次的经济社会问题,直接或间接地、或多或少地都与政府的行政权力不受任何实质性的约束与制衡有关。
  单从中国的税收和财政体制来看,当下中国各级政府每年已掌握了十几万亿的财税收入,加上各地政府的卖地收入和其他各种预算外收入,保守估计也要十七八万亿元(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曾估算到,在2010年中国各级政府的实际财政收入已达到了15万亿元)。这么大的政府财力盘子,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又不公开透明,政府官员腐败大面积地发生而屡治不果,还不是缺少民主预算和财政公开透明的制度安排的一个必然结果?当今中国社会内部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拉大,中国大多数富人多与权力有直接和间接关系,难道不与具有这种财政体制安排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关?
  当今中国社会的这八大类问题,越来越强烈地告诉人们,中国政府的财政税收体制是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了。换句话说,与政府体制和整个政治体制连在一起的财政体制改革,应该是当下和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由此看来,当今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经济与社会问题,并不是市场化改革不足和不够的问题,而是在已经市场化了的当今中国社会中,政府不但调控和管理着市场,而且以市场化的手段直接参与市场的问题,是一些政府官员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公开或隐秘地运用所掌控的权力和巨大资源来为自己家人和亲友谋利和寻租的问题。
  因此,未来中国要走向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必须用民主和法治的现代制度规则来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如果现代民主政治的制度规则不能在未来中国社会中确立,政府权力不受人民代表的任何实质性制衡,谈任何表层的市场化改革,都只能会流于空谈,也肯定达不到预想的后果。
  一句话,在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格局之下,在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没有清楚地界定之前,在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尤其是征税权和财政支出权没有受到人民代表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之前,试图重新界定“国有部门与私有部门的边界与作用”,甚至主张将现有国有大企业进一步私有化,只是流于空谈。若真的按此改革思路走下去,只会使一些直接掌握着行政权力和与权力有关的人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私有化过程中再次暴富,从而进一步拉大中国的社会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恶化而不可能解决当今中国的上述八大社会问题。
  当今中国社会所需要的显然是深层次的社会改革,尤其是根本性的政府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未来的改革,也显然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地考虑和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当然,中国社会两三千年的历史,尤其是中国过去30多年的改革成功经验,均告诉世人:中国社会的改革,需要渐进地进行,而且往往是在危机中“应对出来的”。这也意味着中国社会在当下乃至未来均容不得、也经受不起“大爆炸式”的改革。
  但是,现在看来,从约束和制衡政府的财税收支权入手,建立现代民主政治下的有限政府(limitedpowerofgovernment),应当是探索未来中国改革道路的一条基本思路。已经酝酿并蹉跎了十余年,目前仍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和财政部之间进行“协调”和“博弈”、且尚未在社会上公开讨论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如果在今年能够顺利通过审议,显然是符合这种渐进性改革思路和大方向的。
(作者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和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学。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学术著作主要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经济学与哲学》、《经济理论与市场秩序》、《经济学如诗》、《思辨的经济学》以及《市场、法治与民主》等。本栏目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精彩时评
杨恒均:“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让人想到了日本侵华期间所发的“良民证”

新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总理李鹏女儿李小琳在两会上发出建议,“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
点评:这不但让人想起了以前每个中国人都有的那份“档案”,甚至让人想到了日本侵华期间所发的“良民证”,以及希特勒德国时期在犹太人身上打上的耻辱烙印。

还有,你的父亲怎么死的?不是贴大字报死的,而是公民没有人权,没有言论自由而被活活整死的,对不对?你当时竟然被剥夺了写大字报的权利?——当时尊重宪法,实行法治,你父亲也不会死的。对那些死在文革中老人的最大尊重,就是实行自由与法治!


新闻:唯一一位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被国际友人称为资格最老的“国会议员”的申纪兰说自己不上网,但是对网络有些意见。她说有些人在网上看了不正当的东西,就毒害青年了。“我有个想法,网也应该有人管,不是谁想弄就能弄,就跟《人民日报》一样。外国那些人那是瞎弄的,咱不能这样,咱要按照原则去弄,不要好的弄成坏的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网,你谁想上就能上?还是要组织批准呢?”申纪兰设问之后,表示对这个问题没有想出答案。
点评:申纪兰是一个奇迹,他创造了人类自从创立了“国会”制度后,任期最长的“议员”与从来不投反对票的空前也堪称绝后的纪录。每年“两会”,老人家都会有如同赵本山语录一样效果的娱乐语言。但老人家上面说的这些话就有些危险了,他自己不看网络,而且琢磨起了国人上网需要审批的制度。

  新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总理李鹏女儿李小琳在两会上发出建议,“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
点评:这不但让人想起了以前每个中国人都有的那份“档案”,甚至让人想到了日本侵华期间所发的“良民证”,以及希特勒德国时期在犹太人身上打上的耻辱烙印。现在一部分中国人好不容易摆脱了档案控制,李代表又要给公民烙道德印记?由谁来当道德评判和给公民建立道德档案?现在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包二奶的官员们的道德水平要远远低于普通民众。让官员来建立道德档案,不是笑话吗?我倒觉得,首先应该给官商一体打上烙印!或者让他们知道什么是耻辱。

  新闻:77岁的全国政协委员、贺龙女儿贺捷生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唱红可以给我们一种鼓舞和力量,现在一些中小学课本中删除了《朱德的扁担》、《狼牙山五壮士》等红色经典,这是对革命先辈的一种背叛。
点评:听说删除朱德的扁担和美国删除华盛顿樱桃树的故事一样,这故事都是查无实证的。在我看来,朱德同志在打天下时使用扁担不是一件值得歌颂的事,如果革命成功后,这些开国元帅的领导人子女还能继续使用扁担,那才了不起。有些故事被删除可能因为太血腥吧,例如“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就有点不合时宜,为啥,担心孩子们学啊。不过,谢天谢地,现在出不了贺龙了,还两把菜刀呢,现在买一把菜刀都要实名制。

  新闻:政协分组讨论上,致公党海南省主委、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发言称,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黄是中华民族的称谓;黄色是古代高贵的色彩,为皇家御用,象征灿烂辉煌。老是把黄色跟色情联系起来很不妥,应该把黄赌毒、扫黄打非之类的提法改成淫赌毒、扫淫打非。
点评:没有必要这样回避吧?这样搞下去,不又回到封建皇朝时代的文字避讳制甚至文字狱?再说,什么御用的黄色,高贵,灿烂辉煌?我呸,别侮辱“淫”字,打的就是御用,比淫要坏得多!

新闻:农业部副部长说媒体对“致癌牛奶”等过度炒作。针对被检出致癌物质,他称,此事的传播“弄得太严重了。你说吃了致癌,它得吃几吨、吃几年才致癌啊?”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官员复出遭质疑,河北省委书记表示,事件过去好几年,给问题官员安排新工作“是正常的”。

  点评:一个“过度炒作”,一个“正常复出”,让人心里极其不舒服,事关民众生命安全,就成了炒作?而一个官员的复出,就正常了?很无语。
新闻:卫生部副部长说,器官紧缺是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点评:六年前我的《幽灵谋杀案》因写到死囚器官而无法出版,当时甚至受到了一些压力,被说成是抹黑了中国。当时政府发言人指责境外造谣中国从死囚犯身上摘取器官。六年后,政府终于承认了事实。其实,从死囚移植器官,如果经过死囚或者家属同意,给了合理的补偿,手续合法,有什么值得隐瞒呢?习惯性的撒谎,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让人忍不住想,六年后再回头看今天,他们哪句话是真的?
新闻:工程院院士、代表王梦恕说,刘志军也有优点,突破困难发展高铁。后来搞不正之风被抓是另一回事。

  点评:院士该好好体会一下英国人塞西尔的这句话:“没有什么道德的储蓄银行,让人们可以在那里积存好事,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提取相当数目去抵消他所做的不公道的事情。”尤其是针对公务人员。
新闻:贺龙女贺捷生呼净化网络、制止“文革”大字报在网络流传。她说老大字报在网上死灰复燃,伤害了已经恢复名誉的老一辈!有一张冒她名揭露贺龙的大字报出现在网络上,让她很难受。她说,当时因受父亲牵连,根本没有写大字报的权利。

  点评:我能理解看到网络不良分子贴一些虚假的信息,伤害了贺龙之女,但有必要就禁止网友贴以前的大字报?那毕经是历史,而且,还是一页没有弄清楚的历史。你担心伤害了那些已经平反的老人,你难道没有想过,还有多少老百姓被伤害过?以及饿死过多少人?怎么也没有看到有人出来道歉?还有,你的父亲怎么死的?不是贴大字报死的,而是公民没有人权,没有言论自由而被活活整死的,对不对?你当时竟然被剥夺了写大字报的权利?--现在你有了权利,却要以净化网络的方式禁止网友粘贴以前的大字报?其实,可以考虑厉行法治,健全制度,请用法律的途径去制止那些贴虚假大字报的网友,请别下这种行政命令性的指示。当时尊重宪法,实行法治,你父亲也不会死的。对那些死在文革中老人的最大尊重,就是实行自由与法治!
  (本文系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和《世界华人周刊》特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原标题:《朱德的扁担》不能删——点评两会委员与代表发言

傅一河:收拾心情看明年

今天在很多地方,农民走在工人前面了,走在知识分子前面了,走在学生前面了。最近发生的广东乌坎事件,更是证明了农民的觉悟与伟大。我从农民身上看到了中国社会的希望。
  而其他地方没看头:新闻联播没看头,人代会没看头,这个社会没看头,这个政府也没看头。
  收拾心情看明年。明年有看头吗?


  寒风,飘来一缕哀乐,灵车走早,又是一位老人远逝,眼看就要过年了。
  过年真的很有盼头么?年来年去,生命无可奈何的衰落,这分滋味可与谁说。
  去年有了孙女,抱着,在校园走着,收获着“天伦之乐”。活到这分上,该活出了尊严了吧,再不为有所求。
  每次抱起孙女,情不自禁唱:“馨影馨影乖乖女,爷爷和你在一起,永远永远不分离。”自欺之语,昧心之言,不须多年先拜拜,还充什么保护神?
  真的,人上五十,就成弱势一族。把你从重要岗位上换下了。于人无用,无害,清闲。真要没事找事,以为还是年轻时,输了可以再来。上了点年纪,就输不起了,老婆谆谆告诫不要在天亮前流尿。
  压岁钱,开天辟地给孙女两千。今后就难了。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此语千古。它让人感受到一种与生俱来的忧伤。有过成功,有过辉煌,又怎样?人人会自慰: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如此自慰等于零。因为你老的时候,别人还没有老,别人看着你老去,你能不在乎别人看你的眼光?只消问得你一句还有几年退休,你就难以经受,彷徨无主,感受到一种悲凉或羞愧,老而不死而怕死。
  正在老的人是不是都有这种感觉?是不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谁听?听也没用,谁也不能化解。秦始皇满世界寻找长生不老药;朝鲜的金太阳永不落;耳朵聋了牙掉光了步子迈不动了还抓住权力不放;做了八年总统还挖空心思改宪法,不惜与民意为敌,就为再做十二年总统——权力是春药,却也无法抗拒自然规律。独裁,必将输给民主。
  我有这些感觉,有了就写出来,不得老年痴呆。
  其实,内心深处更有一种剪之不断、挥之不去、萦绕缠绵的无奈——公民权利丧失。人人都能感觉到,能说出来吗?能抗争吗?过年时节,热热闹闹。即使长点工资也等于没涨;不仅没涨反而下降,因为赶不上物价。
  前几天,韩寒闹得紧。他年轻,还可以再变。他有了女儿,我有了孙女,他比我小整整一代。当初他嘲笑老师,我鄙视他;后来他抨击权贵,我敬佩他。现在他变得我读不懂,我也不怪他。因为这个社会是越来越怪异了。一个个有钱人变成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他们真会帮忙,居然说“不要天天批评政府”,甚至丧心病狂主张警察对“刁民”开枪。我想起若干年前的“两会”,不少代表仗义执言,振聋发聩,民众叫好。他们是哪些代表,我不好说。他们说了什么话,当时没记,现在找不到,我记得那是反腐败的、是批评政府的。与他同会场的代表还有不少,一身正气,铮铮铁骨。那样的“两会”代表,今天还有么?官员财产不公开,坚决宣称“五不搞”;耗费纳税人几千亿将大陆互联网搞成世界最大“局域网”的“网络防火墙”;口口声声“当心敌对势力渗透”……在这种情况下,代表能说什么?
  韩寒真的变了,“抨击权贵,也抨击民众”。毛泽东说: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老百姓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诗言: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殍;民谣: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毛泽东还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其实今天在很多地方,农民走在工人前面了,走在知识分子前面了,走在学生前面了。最近发生的广东乌坎事件,更是证明了农民的觉悟与伟大。我从农民身上看到了中国社会的希望。
  而其他地方没看头:新闻联播没看头,人代会没看头,这个社会没看头,这个政府也没看头。
  收拾心情看明年。明年有看头吗?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曹林:警惕改革到官为止

为什么改革一改到官员,就改不下去了,就步步是障碍寸步难行。国企改革,工人很容易就下岗了,可改革国企领导薪酬、约束国企领导公款消费时,就改不下去了。福利改革、住房市场化、供暖市场化、医疗市场化,走得步子非常快,平民的改革阵痛,说忍就忍过去了——可要改官员的福利,公车福利、吃喝福利、旅游福利的时候,渐而不进,走一步退大半步。比如公车改革,改了快20年,一再搁浅。

  深化改革人心所向,改革成为此次两会热词。向来开改革风气之先、以改革先行者形象闻名的广东自然成为关注的中心,广东代表团总被记者围得水泄不通——当然,广东官员也没有让记者失望,而是勇于直面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比如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的发言就是如此。他认为最关键的改革是政府自身的改革:革命革到自己头上对政府是考验,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我们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是口头上说改革还是实际上去促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说,改革要从党和政府开刀。
  真是字字珠玑,句句击中当下改革的要害和关键。正如此前很多高层领导都强调过的:中国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权力关进笼子中的改革。如此直指要害,难怪在场的记者连呼:过瘾!少有听到行政长官如此说自身改革!
  这暴露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一些官员在谈论改革的时候,很多时候都预设了一个前提,意指的都是改别人革别人的命动别人的利益,而很少有指向自己利益的。改别人时,很多人都异常积极,雷厉风行说改就改,可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就会裹足不前,成为改革的阻挠者。这也正是为什么人人都在喊改革,可深化改革却如此之难的关键所在。因为最深层次的改革很多都是自己改自己
  前几天舆论在讨论改革的时候,在人民网看到一个网友的抱怨,追问为什么改革到官为止:为什么改革一改到官员,就改不下去了,就步步是障碍寸步难行。国企改革,工人很容易就下岗了,可改革国企领导薪酬、约束国企领导公款消费时,就改不下去了。福利改革、住房市场化、供暖市场化、医疗市场化,走得步子非常快,平民的改革阵痛,说忍就忍过去了——可要改官员的福利,公车福利、吃喝福利、旅游福利的时候,渐而不进,走一步退大半步。比如公车改革,改了快20年,一再搁浅。
  当然了,说改革一碰到官员就改不下去有些极端,30多年的改革,官员阶层还是让渡了不少既得利益的,对官员的监督多了,官员的权力更透明了,官员的特权越来越少,公车改革也比过去节约了不少经费。可是,很多深层次的改革遇到了极大阻力,尤其是行政审批改革和官员福利改革,掌握着改革主导权的官员,权力不愿意放弃,利益不愿意削减。
  不改自身,只改别人的权贵自肥式改革毫无公信力,既贬损了改革之名,更会使改革埋下巨大的社会危机。改革,本是为了通过改良的手段避免猛烈的社会剧变,而那种改革到官为止的假改革,只会让本对改革充满期待的公众失去耐心和信心。
  自己改自己,难免对自己下不了手,这考验着改革者的勇气。一方面要尽可能将改革交给那些异体的力量,使改革超越自己改自己的难题,另一方面要有一种自缚的勇气。去年两会时,政协委员葛剑雄说,自己作为图书馆馆长公开账目,是为了自己救自己,因为腐败的诱惑太大。河北大名县县委书记王晓桦上任后首先改了最敏感、最关键的干部任命制度,变一把手决定为民主投票,主动捆住了自己的手,他也说,我是在保护自己
自己改自己,其实是在保护自己,是在救自己。我们的官员能够读得懂这样的忧虑吗?

来源:中国青年报

花玉喜:“外国人”参加中国“两会”让百姓添堵!

目前已知的加入美国籍的有李连杰、陈凯歌、陈红、刘亦菲、陈冲、邬君梅、顾长卫、蒋雯丽、宁静、王姬、张瑜、王力宏、杨澜、郎平、张国立、殷秀梅、潘玮柏、郑佩佩、何润东、高红、邓质方、陈鲁豫、芮成钢等。加入加拿大籍的有:蒋大为、徐帆、陈明、谢霆峰、阿Sa、辰亦儒、张韶涵、杨恭如等。另有加入新加坡籍的巩俐、丁岚;加入英国籍的张铁林;加入德国籍的韦维、邓亚萍;加入新西兰籍的苏瑾;加入澳大利亚籍的张柏芝;加入瑞士籍的斯琴高娃;加入日本籍的许晴;加入泰国籍的胡兵等

在这一串闪光耀眼的外籍演员名字里,据说还有不少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既然加入外国籍怎么能占据中国百姓席位,外国人在中国“两会”指手划脚不是干涉中国事务吗?那就有丧权辱国嫌疑了。如果是真的,那就确实存在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问题了。对此,人们有必要较真,应该把这样的代表委员清除出去!对此,全国人大不应沉默,应当出面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在昨天小组讨论中提出,越来越多“双重国籍”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201239日北京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既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不得拥有双重国籍,如此何来“双重国籍”的存在?潜规则何以让法律钻出了漏洞?如此法律的权威性何在?
严酷的现实是,社会上很多人一会儿这个护照,一会儿那个护照。正如叶建农委员所说,“双重国籍”现象没人管。中国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执行院长牛立文委员则认为这种现象“太多了,潜规则怎么操作的没人知道。”一手一个护照,两边都沾光,双重国籍事实每天都在不断产生。是谁让法律被潜规则?如此法律失去严肃性;法律与白纸有什么两样?
哪些人拥有“双重国籍”?长期以来,歌星、影星、体育明星、电视节目主持人等演艺界风云人物纷纷移民海外。目前已知的加入美国籍的有李连杰、陈凯歌、陈红、刘亦菲、陈冲、邬君梅、顾长卫、蒋雯丽、宁静、王姬、张瑜、王力宏、杨澜、郎平、张国立、殷秀梅、潘玮柏、郑佩佩、何润东、高红、邓质方、陈鲁豫、芮成钢等。加入加拿大籍的有:蒋大为、徐帆、陈明、谢霆峰、阿Sa、辰亦儒、张韶涵、杨恭如等。另有加入新加坡籍的巩俐、丁岚;加入英国籍的张铁林;加入德国籍的韦维、邓亚萍;加入新西兰籍的苏瑾;加入澳大利亚籍的张柏芝;加入瑞士籍的斯琴高娃;加入日本籍的许晴;加入泰国籍的胡兵等。当然,赞同郎朗、李云迪、章子怡、胡军、汤唯、刘璇等移民中国香港毕竟还在国内(网上资料可能有不准确之处)。或许,生活中有太多的“双重国籍”现象,有一部电视连续剧一大串熟面孔的演员,后面都加上括号,注明外国国籍,被网络讥讽为海外演员大聚会。
近年来,中国明星加入外国籍成了娱乐圈时髦,国内明星办海外绿卡移民属于其个人自由。明星们如果认为国外环境好,取得外国籍进军国际舞台,去挣洋人的钱倒也罢了。谁知他们那两把刷子,只在国内有市场,依然赖在国内大赚老百姓银子。一边赚国内银子一边准备去国外享受高福利和挥霍,这让老百姓心中添堵,难免有所谴责了?
在这一串闪光耀眼的外籍演员名字里,据说还有不少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既然加入外国籍怎么能占据中国百姓席位,外国人在中国“两会”指手划脚不是干涉中国事务吗?那就有丧权辱国嫌疑了。如果是真的,那就确实存在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问题了。对此,人们有必要较真,应该把这样的代表委员清除出去!对此,全国人大不应沉默,应当出面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来源:凤凰播报


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呼吁提高人大代表的广泛性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根据媒体的最新统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农民代表13人,显然官员与公务员比例过重,与实际人口构成不符。此次草案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目前已经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个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引人注目的是,草案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并首次提出降低党政领导干部比例。
依照宪法,每一个中国公民拥有同等的权利,但是中国因户籍制度而呈现城乡二元化,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拥有不同的公民权,这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就是城乡代表的比例差距。从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起到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
但最重要的问题还不在于这种城乡代表比例上的失衡,而是官员、公务员比例过重。根据媒体的最新统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农民代表13人,显然官员与公务员比例过重,与实际人口构成不符。此次草案要求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城乡代表比例失衡以及官员、公务员比例过高,会一定程度影响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性,根据中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它必须有广泛的代表性,才能够实现这一目标。新的草案是在中国城市化率达到50%的背景下做出的,要求增加基层代表的做法也呼应了国民越来越高涨的参政议政热情。
此前有一种主流观点,即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家的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强,他们占代表的更多比例可以更好的履行代表职能,这体现了一种精英民主情结。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日益提高,尤其是中国的改革越来越需要利益调整的时候,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要求更加突出,因为人大代表制度是一个各个阶层发表声音、进行利益博弈的民主制度,均衡的代表性是实现新时期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考虑到目前既得利益者已经成为改革的主要障碍,代表的广泛性对于改革事业就更加重要。
按照中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最高的监督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以及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每年两会期间审查、批准政府报告以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因此,人民代表大会相当程度上有监督政府的职能,这要求代表应该超然政府部门之外,才能更好地监督政府的“裁判员”工作。过高的官员与公务员代表比例与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政府的职能存在一定的冲突,降低他们所占的比例有利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在推进政府职能由投资型向服务型转变过程中尤为重要。
事实上,从十届人大以来,中国一直强调要多选一些工人、农民做基层代表。但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仍然有一些官员代表冒充其他成分的代表。有中央媒体调查后发现,一些地方在统计代表界别时,一些领导干部划为“知识分子”,有的厂长划分为“工人”,有的民营企业家写成“农民”。这造成了工人、农民等阶层“被代表”的局面,也削弱了他们在改革过程中的博弈能力。为了汇集民意并实现社会公正,中国有必要确保下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能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赋予每个阶层和群体同等的代表权,让他们能够参政议政,具有平等参与改革博弈的权利。


北大教授贺卫方抨击“稳定论”

北大教授贺卫方:稳定压倒一切是罪魁祸首式的口号,稳定压倒一切就是警察权力压倒一切,就是武装力量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也包括压倒公正,也包括压倒自由,为了稳定可以说所有的代价都可以付出,不惜把国家变成一座监狱,这就叫稳定压倒一切?!

【大纪元20120312日讯】(大纪元记者岳东卿报导)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近日在网络抨击中共“稳定压倒一切”说法。39日,习近平在两会再次强调了“稳定压倒一切”的说法。
贺卫方说:“‘稳定压倒一切’是罪魁祸首式的口号,‘稳定压倒一切’就是‘警察权力压倒一切’,就是‘武装力量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也包括‘压倒公正’,也包括‘压倒自由’,为了稳定可以说所有的代价都可以付出,不惜把国家变成一座监狱,这就叫‘稳定压倒一切?!’”
39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举行全体会议。习近平在同新疆代表们的讲话中再次强调“稳定压倒一切”。
贺卫方曾到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两年,对新疆民族矛盾有自己的见解,认为民族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原因是整个国家没有一个公正的司法体系。贺卫方去年819日曾为《民商》杂志撰文称“公正的司法制度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文中称“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宪政体制,中国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市场经济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不可能有官场的清廉。”
“稳定压倒一切”最初由邓小平198738日接见外宾时提出。六四后,19901224日,他说:“我不止一次讲过,稳定压倒一切,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
近年随着群体事件的不断爆发,中共维稳经费不断上涨,36日《中国时报》报导,中国今年的国内安全开支将连续第三年超过军费。5日,人大年会开幕期间公布数字,2012年用于警察、民兵、法院、监狱和其它“公共安全”项目的预算将增加11.5%,至人民币7,018亿元(约合1,114亿美元)。周日中共还宣布,2012年国防预算将增长11.2%至人民币6,703亿元。
贺卫方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家,《中外法学》主编。


焦国标:说“金”
  
      北京吊唁金正日称:“金正日同志是朝鲜劳动党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伟大领导者,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朝鲜人民建设朝鲜式社会主义强盛国家的伟大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金正日同志虽已溘然长逝,但他将永远活在朝鲜人民心中。”看到CCTV里这样唁文,我恨得想撞墙!这样措辞,极大地伤害了我这个中国人民的感情


世界六十亿人,恐怕五十九点九九九九亿人希望金正日早日死掉,好让朝鲜人民尽早丢掉这个重轭,可是人叫人死天不肯,天叫人死活不成,某日一打开电视机,说金正日死了,国际政治天空中一朵令人恶心的乌云,就这么随着电视机按钮嘎嘣一声,隔梁翻跟头上那一间去了,多轻松啊,实在简单极了,你不能不发自内心赞美上帝伟大。耶稣说,只要上帝不允许,哪怕一根头发,都不会掉下来;世界至巨至微,无不在上帝掌控之下,包括金正日和卡扎菲的生死,所以根本无须为任何邪恶政权犯愁犯堵。

金正日是欧美民主世界的心病,必须除之而后快,可是人手除之谈何易,无辜者的血流成河而暴君独夫还未必能除掉。然而在人不行,在神无所不行,上帝只动一动小手指头,这个国际政治恶棍就完蛋了,而且找不到任何报复、怨恨的对象。

专制国家只能依靠领导人生命本身的自然淘汰律,老一代死了,人民才可能看到国家变化之机,实在是可惜。死人按理应该表示哀悼,可是对于萨达姆、卡扎菲、希特勒、金正日、卡斯特罗之流之死,我们只好不那么讲人情,祝贺一番了。是独裁者自己先把自己混成让人恨其早死的恶棍,不是我辈不讲人情。商朝老百姓就曾咒诅纣王说:你这个日头什么时候死啊,让我与你一起死我也愿意!

对于金正日死亡,韩国政府只向北韩民众表示哀悼,而不向北韩官方和金家表示哀悼,真是莫名其妙。不向北韩官方和金家表示哀悼,做得对;向北韩民众表示哀悼,实在匪夷所思。北韩人民的大害虫死了,本是人民弹冠相庆的时候,你哀悼什么?逻辑不通,匪夷所思。

极权最大的罪恶是反人性,金正日死,他的大儿子都不能参加吊丧,反人性啊!不过,像金正日这种无人性的东西,遭遇长子无法抚棺送别父亲的憾事,也是应得的报应。

金家三代世袭,是对全人类的侮辱!

北京吊唁金正日称:金正日同志是朝鲜劳动党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伟大领导者,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朝鲜人民建设朝鲜式社会主义强盛国家的伟大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金正日同志虽已溘然长逝,但他将永远活在朝鲜人民心中。看到CCTV里这样唁文,我恨得想撞墙!这样措辞,极大地伤害了我这个中国人民的感情!不是我一人有此感,一博友这样说:看来它真是不能代表中国人民了——它太反人民了。唁电还说,金正日同志是中国人民的亲密朋友,他以极大热情继承和发展了由两国老一辈革命家亲自缔造和培育的中朝传统友谊,同中国领导人结下了深厚友谊,有力地推动了中朝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前发展,中国党、政府和中国人民对金正日同志的逝世深感悲痛,中国人民将永远怀念他。学者吴祚来就此郑重申明,金不是我的好朋友,他残害朝鲜百姓,是我的敌人。我也必须声明,金也是我的敌人。

抱热狗屎取暖,只会把自己弄臭。

有人说中国对朝鲜的残害远超俄国对波兰的残害,初看这句话,我极受震撼!作为中国人群体的一员,那一刻,我突然感到自己竟被中国统治者搞得罪孽深重。我愿意历史风水轮流转,让朝鲜有朝一日也残害中国,就像今天中国残害朝鲜一样。

中国有个认识误区:朝鲜民主了对中国不利。实际上相反,朝鲜民主了更有利于中国。试想,如果朝鲜像韩国一样民主富裕,何害于中国?中国并不需要朝鲜这个防震垫。中国若与美国为邻,绝对比与金家的朝鲜为邻更安全,最起码不用担心朝中之间爆发移民潮。金家的朝鲜就是中国的一个皮外肿瘤,害了双方,也丑了双方。

有人说如果找伴娘你肯定会找个比你丑的,中国需要朝鲜衬托,这样起码能保持倒数第二的位置而不至于垫底。有道理。但是岂不闻李笠翁言真色何曾嫉色,真才始解怜才吗?拉这样的陪衬就说明中国不是真色真才。

世界上的民族分两种,一种是瓜蔓民族,一种是乔木民族。所谓瓜蔓民族,民族心理和文明状态像瓜秧,只会在地上爬,直不起来,艰难匍匐在自然力和政治力之下。乔木民族相反,用科学挣脱自然力,用民主挣脱政治力,下扎厚土,上指蓝天。区分瓜蔓民族与乔木民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哭丧。金正日死,毛泽东死,全民哭得在地上打崴崴,不哭的该死,就是标准的瓜蔓民族特征。博友王玄烈先生据此跟帖云:瓜蔓民族瓜蔓抄,匍匐种类匍匐活。

网上一个贴子,说朝鲜有一位二十六岁的女舞蹈家,得过人民功勋奖章,趁到中国演出的机会逃脱,跟辽宁一个农民结婚生子。儿子不到一岁时被发现,朝鲜要求遣返,中国警方送人到边境。朝方人手里拿着一根铁丝,一把榔头,人在界桥上一交接完,就当着中方的面用铁丝穿过她的脸,用榔头敲碎她两个膝盖,拖走了。金家不亡,天理何在?一个为中国人生了孩子的朝鲜女人,能把中国的地压塌吗?多一个她能把中国人的生存空间塞死吗?中方为什么一定要把她交给魔鬼?

2011民主增量大盘点:这一年,独裁者杀了一个(利比亚卡扎菲),死了一个(朝鲜金正日),判了一个(突尼斯本阿里),滚了一个(也门萨利赫),审着一个(埃及穆巴拉克),乱着一个(叙利亚阿萨德),疯着一个(伊朗内贾德),癌着一个(委内瑞拉查韦斯),衰着一个(古巴卡斯特罗),吓着一个(您自己填)。越明年,独裁者将在这个星球所剩无几。

李钟琴:一出上演了半个世纪的荒诞剧

雷锋在谈自己学习毛泽东著作的体会时写道:“过去我看见有的人入了党,有的评为了模范,可是自己进步为什么就慢呢?经过学习毛主席的《矛盾论》,我找到了原因,……原因找到了,我就处处听党和毛主席的话,抢着做各种工作,因此也为了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革新标兵等。”

  一、又到三月五
  二、向雷锋学什么
  三、可疑的雷锋日记
  四、雷锋的进步欲
  五、雷锋“四不可学”
      第一,雷锋不分场合做好事,不可学!
第二,雷锋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做好事,不可学!
第三,雷锋的“螺丝钉精神”不可学!
第四,雷锋玩忽职守,不可学。
六、学雷锋的效果


  一、又到三月五
  每年的35日,社会上、媒体上总要就“学雷锋活动”有所体现,当然,也仅限于这一天而已。而想当年我老人家小时候,就不是这样。
  记得我读小学时,正是学雷锋运动方兴未艾之时。不只35日,学雷锋是长年要坚持的事情。学校领导命令每个班都成立了若干个“学雷锋小组”,要求每个小组要制定学雷锋计划,每天都要学雷锋。我所在的那个小组共五个学生,通过一个家长的关系,联系到一个国营饭店去帮助做“好事”,于是我们每天下午一放学便家也不回地先到饭店去“学雷锋”,无非是帮着饭店的师傅们摘菜、洗碗、打扫卫生,干上两个小时左右,等饭店的师傅们说:“好了,你们可以回家了。”我们这才累并快乐着地回家吃晚饭。就这样好像我们坚持了几个月。饭店的师傅们对我们都很欢迎,有一个师傅特别和气,我们一去他就笑逐颜开,给我们安排好活后便点上烟,边看着我们干边一个劲地表扬我们,还说要写感谢信送到我们学校。但是,有一个师傅给我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有一次,我们正在摘菜洗菜,他冷冰冰地对我们说:“你们放了学不回家写作业,却来干这种事!”我们听了,都觉得很不中听,私下议论时一致认为他对学雷锋活动心怀不满,不安好心,应该算是“坏分子”一类的人。
再回首,不禁为当时的幼稚感到可笑。

  二、向雷锋学什么
  35日这一天,既不是雷锋的生日,也不是雷锋的忌日。那么,为什么要选定这一天作为纪念雷锋的最隆重的日子呢?
  雷锋是1962815日去世的,过了半年多,即到了196335日,各大报纸发表了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其实早在两年前,雷锋就已经成了典型了。当记者的有个毛病,就是为了写出“好稿件”,喜欢写典型,美其名曰“典型宣传”。19601126日,沈阳军区《前进报》用两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新华社记者佟希文、李健羽等采写的《毛主席的好战士》的长篇通讯。之后,虽然各大报纸纷纷跟进,雷锋并没有后来那么火。雷锋死后,经毛泽东题词,雷锋这才在中国大红大紫。于是,每年35日这一天,便成了例行的雷锋纪念日。不知这是纪念雷锋呢,还是纪念领袖?
  领袖的题词只有七个字,到底向雷锋同志学什么?领袖没有明说。于是,领袖的那些“亲密战友”在题词中便写出了他们对此不同的理解。刘少奇的题词是:“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周恩来的题词是:“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的题词是:“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邓小平的题词是:“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其中,以林彪的题词最得要领:“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林彪之所以能取彭德怀而代之,不久又取代刘少奇,是有其过人之处的。他通过长期的观察,终于摸准了领袖的脉搏。他的题词,真可谓一语破的!原来,学雷锋的实质,就是要让全国人民“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
  如果哪位网友在这里号召大家“读一家村主的书,听一家村主的话,照一家村主的指示办事”,村主非任命他为副村主不可!没办法,村主听了这话,心里舒坦!
至于媒体上大力提倡的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做好事”、“公而忘私”、“奋不顾身”之类,仍不出将人“工具化”和“理想化”的愚民模式。

  三、可疑的雷锋日记
  不知怎么,我在读雷锋日记时,经常“掉一地小米”。下面我就强忍着不爽引用几句雷锋日记,看各位会不会跟我一样生产出小米来(括号内的楷体字是村主的评注)。
  (1960118日)“雷锋同志:愿你做暴风雨中的松柏,不愿你做温室中的弱苗。”(自己在日记里称自己“雷锋同志”,不知道的还以为领导或战友写给他的赠言呢!)
  (1960215日)“敬爱的毛主席,我看到您写的《纪念白求恩》这篇文章,深受教育,被感动得流下了热泪。”(这是写日记呢,还是给毛写效忠信?)
  (19602月×日)“为了忠于党的事业……今后,我一定要更好地听从党的教导,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决不讲价钱。”(且不说“让你吃屎你去不去”这类抬杠的话,文革时让你批刘、邓,你一定是个造反派;让你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你一定去打砸抢……)
  (196012月×日)“我深切地认识到,要想成长进步,要为党做更多的工作,就必须认真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指示办事,才能做毛主席的好战士。”(不知是林彪的题词是抄了雷锋的日记,还是后来雷锋日记的整理者们抄袭了林彪的题词?)
  (1961121日)“今天我在《辽宁日报》上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的公报,越看越高兴,反复的看了三遍。……党召开八届九中全会,及时给我们指出方向,给我们增强了克服目前困难的信心,同时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力量,党和毛主席是多么的英明、伟大和正确啊!我坚决永远跟党走,积极学习和贯彻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的精神。”(这些话太眼熟了!每当学习某次重要会议精神时,报纸上常这么写。)
  (196122日)“今天我从营口乘火车到兄弟部队作报告,下车时,大北风刺骨的刮,地上盖着一层雪,显得很冷。我见到一位老太太没戴手套,两手捂着嘴,口里吹一点热气温手。我立即取下了自己的手套,送给了那位老太太。她老人家望着我,满眼含着热泪,半天说不出话来。……一路上,我的手虽冻得像针扎一样,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老太太的手就不会抄到袖子里?别人给副手套,就感动得“含着热泪,半天说不出话来”?村主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196167日)“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要知道,这可是个只读过小学的人写的!用了一串排比句,多么有诗意,真是天纵英才啊!)
早已有人怀疑雷锋日记的真实性,据说是经过了笔杆子的加工润色,难怪村主总感觉雷锋日记是写给别人看的。将人家的私人日记进行“加工”(谁知有没有篡改原意?)然后公开发表,这种行为就不道德嘛!

  四、雷锋的进步欲
  尽管雷锋已经渐行渐远,逐步淡出我们的视野,但他仍如幽灵一样,在每年的35日出没。看来,雷锋成为历史,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雷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这是村主这两天常常思索的问题。
  他死时才22岁,22岁的年轻人,跟个青苹果一样,肯定还没有成熟。一个幼稚的人,说的话、做的事,便值得全国人民学习、效仿吗?
  将雷锋分析得过于复杂是不对的,但将雷锋想得过于单纯,也不妥。村主认为,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雷锋是愚民教育的一个成果。说得难听点,他只不过是个头脑简单的小屁孩;说得好听点,他是个进步欲特别强的小爬虫。
  雷锋在谈自己学习毛泽东著作的体会时写道:“过去我看见有的人入了党,有的评为了模范,可是自己进步为什么就慢呢?经过学习毛主席的《矛盾论》,我找到了原因,……原因找到了,我就处处听党和毛主席的话,抢着做各种工作,因此也为了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革新标兵等。”
  原来如此!他“抢着做各种工作”,只是为了入党、评各种模范,是为了“进步”!
  于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媒体的帮助下,他终于成了典型,不仅入了党,评上了模范,还升了官,当上了班长,并在20岁的时候成了抚顺市人大代表……
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让全国人民都知道。据说雷锋做好事是不留名的,但为什么后来人家向他所在的部队寄表扬信呢?他不留地址,人家怎么寄信?为什么他做的好事全国人民全都知道了呢?

  五、雷锋“四不可学”
  女儿曾经对我说,她所在的学校要搞“学雷锋”作文比赛,问我怎么写这类作文。
  我说,雷锋有四不可学。
  第一,雷锋不分场合做好事,不可学!
他坐火车,帮列车员打扫车内卫生;路过一个建筑工地上,便带病参加义务劳动……这纯属狗拿耗子!打扫车内卫生是列车员的份内工作,你替人家干了,不是在培养懒汉吗?如果我们见个建筑工地便去义务劳动,这不是在夺民工兄弟的饭碗吗?如果你进饭店吃饭却替厨师炒菜、到银行存款却替人家点钞……这社会岂不乱套了吗?
第二,雷锋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做好事,不可学!
做好事,并不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但是一个良性社会对每个公民的道德要求。做好事应该是人们自觉自愿的行为,最好不要带有功利目的。但雷锋做好事,明显带有功利目的,前面讲过,他积极表现,是为了评先进,为了入党,为了提干……我曾经困惑不解的是,雷锋出差的机会相当多,经常坐火车。作为一个小小的班长,怎么有那么多出差的机会呢?仔细看雷锋的事迹才知道,原来雷锋成了典型之后,经常到外地宣讲自己的先进事迹,兄弟部队请,他去;工厂请,他去;学校请,他也去……老讲过去的那点事,未免成了老生长谈,所以他得增加新内容啊,所以才每时每刻都在寻找做好事的机会。这也难怪“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了。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开篇中有句很有名的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雷锋是在故意做好事,做好事是为了积累更多的政治资本,这样的“好人”,“虽善不赏”!
第三,雷锋的“螺丝钉精神”不可学!
雷锋“把自己当作一颗螺丝钉,拧在哪里,就在那里闪光”,这与当前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精神格格不入。将人物化、工具化,是对人的个性的扼杀。如果人人都成了一个螺丝钉,那还谈什么创造力?只能造就千千万万的庸才和蠢材!
第四,雷锋玩忽职守,不可学。
有人总结雷锋精神,其中竟有一条是本职工作做得好,要求大家立足本职学雷锋。这个意图固然不错,但是,雷锋的本职工作做得怎么样呢?
  我们且看看他是如何死的:1962815日上午八点多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以上引自雷锋网站)
指挥倒车,居然将车指挥到了水沟里,而且撞到了凉衣杆,凉衣杆倒下来,竟砸到了他的头上——他怎么这么笨啊!他指挥倒车之时在想什么?是不是在背诵毛主席语录?这分明是一起责任事故,怎么成了因公牺牲了呢?乔安山是他的助手,按说如果车不好倒,应该让助手下车指挥,由他亲自倒车。乔安山倒车出事,雷锋也是有责任的。如果他不是已经树起的典型,起码要追究他一个不负责任甚至玩忽职守的罪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嘛!“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嘛!

六、学雷锋的效果

学雷锋的效果,与人们的初衷相反,不仅没有造就出一大批高尚的人,反而造就了一大批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和假圣人。这些人大都是些投机分子,他们满口马列主义,一肚子男盗女娼。这些“进步欲”特别强的人,都是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在表现自己。伪君子、假圣人的存在,又使整个社会充斥着伪崇高、伪道德,让人们说谎成性。人们乐于用自己也不信的道德说教教育别人,乐于鼓励别人“无私奉献”,却都想享受别人的“无私奉献”。正是这种现实、人性与道德说教严重脱节的价值观,成就了大量的投机分子。中国从来不缺先进典型,而当今社会人们的道德伦丧、世风日下,已经宣告“典型引导”的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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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三八节有感
(原载194239日延安《解放日报》)

不是骑马的就是穿草鞋的,不是艺术家就是总务科长。她们都得生小孩。小孩也有各自的命运:有的被细羊毛线和花绒布包着,抱在保姆的怀里,有的被没有洗净的布片包着,扔在床头啼哭,而妈妈和爸爸都在大嚼着孩子的津贴,(每月25元,价值二斤半猪肉)要是没有这笔津贴,也许他们根本就尝不到肉味

第一、不要让自己生病。
第二、使自己愉快。
第三、用脑子。
第四、下吃苦的决心,坚持到底

  “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
  年年都有这一天。每年在这一天的时候,几乎是全世界的地方都开着会,检阅着她们的队伍。延安虽说这两年不如前年热闹,但似乎总有几个人在那里忙着。而且一定有大会,有演说的,有通电,有文章发表。
  延安的妇女是比中国其它地方的妇女幸福的。甚至有很多人都在嫉羡的说:“为什么小米把女同志吃得那么红胖?”女同志在医院,在休养所,在门诊部都占着很大的比例,却似乎并没有使人惊奇,然而延安的女同志却仍不能免除那种幸运:不管在什么场合都最能作为有兴趣的问题被谈起。而且各种各样的女同志都可以得到她应得的诽议。这些责难似乎都是严重而确当的。
  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她们不能同一个男同志比较接近,更不能同几个都接近。她们被画家们讽刺:“一个科长也嫁了么?”诗人们也说:“延安只有骑马的首长,没有艺术家的首长,艺术家在延安是找不到漂亮的情人的。”然而她们也在某种场合聆听着这样的训词:“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但女人总是要结婚的。(不结婚更有罪恶,她将更多的被作为制造谣言的对象,永远被污蔑。)
  不是骑马的就是穿草鞋的,不是艺术家就是总务科长。她们都得生小孩。小孩也有各自的命运:有的被细羊毛线和花绒布包着,抱在保姆的怀里,有的被没有洗净的布片包着,扔在床头啼哭,而妈妈和爸爸都在大嚼着孩子的津贴,(每月25元,价值二斤半猪肉)要是没有这笔津贴,也许他们根本就尝不到肉味。然而女同志究竟应该嫁谁呢,事实是这样,被逼着带孩子的一定可以得到公开的讥讽:“回到家庭了的娜拉。”而有着保姆的女同志,每一个星期可以有一天最卫生的交际舞。虽说在背地里也会有难比的诽语悄声的传播着,然而只要她走到那里,那里就会热闹,不管骑马的,穿草鞋的,总务科长,艺术家们的眼睛都会望着她。这同一切的理论都无关,同一切主义思想也无关,同一切开会演说也无关。然而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说,而且在做着的现实。
  离婚的问题也是一样。大抵在结婚的时候,有三个条件是必须注意到的。一、政治上纯洁不纯洁,二、年龄相貌差不多,三、彼此有无帮助。虽说这三个条件几乎是人人具备(公开的汉奸这里是没有的。而所谓帮助也可以说到鞋袜的缝补,甚至女性的安慰),但却一定堂皇的考虑到。而离婚的口实,一定是女同志的落后。我是最以为一个女人自己不进步而还要拖住她的丈夫为可耻的,可是让我们看一看她们是如何落后的。她们在没有结婚前都抱着有凌云的志向,和刻苦的斗争生活,她们在生理的要求和“彼此帮助”的蜜语之下结婚了,于是她们被逼着做了操劳的回到家庭的娜拉。她们也唯恐有“落后”的危险,她们四方奔走,厚颜的要求托儿所收留她们的孩子,要求刮子宫,宁肯受一切处分而不得不冒着生命的危险悄悄的去吃着坠胎的药。而她们听着这样的回答:“带孩子不是工作吗?你们只贪图舒服,好高骛远,你们到底做过一些什么了不起的政治工作?既然这样怕生孩子,生了又不肯负责,谁叫你们结婚呢?”于是她们不能免除“落后”的命运。
  一个有了工作能力的女人,而还能牺牲自己的事业去作为一个贤妻良母的时候,未始不被人所歌颂,但在十多年之后,她必然也逃不出“落后”的悲剧。即使在今天以我一个女人去看,这些“落后”分子,也实在不是一个可爱的女人。她们的皮肤在开始有折绉,头发在稀少,生活的疲惫夺取她们最后的一点爱娇。她们处于这样的悲运,似乎是很自然的,但在旧的社会里,她们或许会被称为可怜,薄命,然而在今天,却是自作孽、活该。不是听说法律上还在争论着离婚只须一方提出,或者必须双方同意的问题么?离婚大约多半都是男子提出的,假如是女人,那一定有更不道德的事,那完全该女人诅咒。
  我自己是女人,我会比别人更懂得女人的缺点,但我却更懂得女人的痛苦。她们不会是超时代的,不会是理想的,她们不是铁打的。她们抵抗不了社会一切的诱惑,和无声的压迫,她们每人都有一部血泪史,都有过崇高的感情,(不管是升起的或沉落的,不管有幸与不幸,不管仍在孤苦奋斗或卷入庸俗,)这在对于来到延安的女同志说来更不冤枉,所以我是拿着很大的宽容来看一切被沦为女犯的人的。而且我更希望男子们尤其是有地位的男子,和女人本身都把这些女人的过错看得与社会有联系些。少发空议论,多谈实际的问题,使理论与实际不脱节,在每个共产党员的修身上都对自己负责些就好了。
  然而我们也不能不对女同志们,尤其是在延安的女同志有些小小的企望。而且勉励着自己。勉励着友好。
  世界上从没有无能的人,有资格去获取一切的。所以女人要取得平等,得首先强己。我不必说大家都懂的。而且,一定在今天会有人演说的:“首先取得我们的政权”的大话,我只说作为一个阵线中的一员(无产阶级也好,抗战也好,妇女也好),每天所必须注意的事项。
第一、不要让自己生病。
无节制的生活,有时会觉得浪漫,有诗意,可爱,然而对今天环境不适宜。没有一个人能比你自己还会爱你的生命些。没有什么东西比今天失去健康更不幸些。只有它同你最亲近,好好注意它,爱护它。
第二、使自己愉快。
只有愉快里面才有青春,才有活力,才觉得生命饱满,才觉得能担受一切磨难,才有前途,才有享受。这种愉快不是生活的满足,而是生活的战斗和进取。所以必须每天都做点有意义的工作,都必须读点书,都能有东西给别人,游惰只使人感到生命的空白,疲软,枯萎。
第三、用脑子。
最好养好成一种习惯。改正不作思索,随波逐流的毛病。每说一句话,每做一件事,最好想想这话是否正确?这事是否处理的得当,不违背自己作人的原则,是否自己可以负责。只有这样才不会有后悔。这就是叫通过理性,这,才不会上当,被一切甜蜜所蒙蔽,被小利所诱,才不会浪费热情,浪费生命,而免除烦恼。
第四、下吃苦的决心,坚持到底。
生为现代的有觉悟的女人,就要有认定牺牲一切蔷薇色的温柔的梦幻。幸福是暴风雨中的搏斗,而不是在月下弹琴,花前吟诗。假如没有最大的决心,一定会在中途停歇下来。不悲苦,即堕落。而这种支持下去的力量却必须在“有恒”中来养成。没有大的抱负的人是难于有这种不贪便宜,不图舒服的坚忍的。而这种抱负只有真正为人类,而非为己的人才会有。

  三八节清晨
  附及:文章已经写完了,自己再重看一次,觉得关于企望的地方,还有很多意见,但为发稿时间有限,也不能整理了。不过又有这样的感觉,觉得有些话假如是一个首长在大会中说来,或许有人认为痛快。然而却写在一个女人的笔底下,是很可以取消的。但既然写了就仍旧给那些有同感的人看看吧。

来源:共识网

左鹏:“裸官”都是些何方神圣

“裸官”是中国最大的腐败,“裸官”者同汉奸无异,甚至比汉奸还汉奸,利用手中的职权,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为配偶、子女的外国主子出卖中国情报、信息、资源,谋取着不正当的利益。
“裸官”不除,国将不国,亡党亡国,这绝非危言耸听。



  都说当官好,当中国的政府官员更好。于是,千军万马的大学生挤破头皮也要干公务员。可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务员中的“裸官”令人瞠目结舌。
  目前,全国约有180万的“裸官”,数量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其危害之大,更是令人胆寒。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有38.9%的受调查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认同这一做法的公众比例则为34.2%。而近年来外逃的贪官中,绝大多数都是“裸官”,这一现象要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裸官”者都是些何方神圣?社会公众要揭开“裸官”者身上的神秘面纱,把这些宁可丢掉祖宗、丢掉国格、丢掉亲情、丢掉祖国的“裸官”者放到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国民的监督和检阅,哪一个“裸官”有胆有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裸官”都是躲在阴暗的角落不敢示人的。
  如今,越是高级别的官员,越“认同”裸官现象,觉得无所谓,没什么,甚至是沾沾自喜,这是极其可怕的特权思想的衍变,是领导干部思想堕落腐化的前兆。有道是,能够“裸官”者,具备“裸官”资格的,绝大多数都是党的高级干部,级别越高“裸”起来越顺利,越便捷。
  如今的中国,“裸官”已经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一种地位的象征,一种权力的象征。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新兴腐败,说“裸官”者是腐败分子毫不为过,甚至没有一丝的夸大。
  “裸官”者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思为国尽忠,却利用手中的职权,千方百计的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往国外,获取外国国籍。我国有关反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高级公职人员、涉密人员、军队人员不得与外国人结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凡是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因此,“裸官”配偶取得外国国籍,理所当然的成为外国人,“裸官”应当必须的,坚决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同外国配偶离婚,可是实际上有哪一个“裸官”大义灭亲了,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是什么。
  党的高级干部认同“裸官”现象,无疑为贪污腐败打开了另一扇“大门”,给那些处心积虑贪污腐败的官员开了口子。配偶、子女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放开手脚,大贪特贪,大捞特捞;包情妇、养小三、找二奶、私生子,过着恬不知耻纸醉金迷的腐化堕落的生活,一旦遇到风吹草动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跑到国外过着优哉游哉的日子。
  “裸官”是中国最大的腐败,“裸官”者同汉奸无异,甚至比汉奸还汉奸,利用手中的职权,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为配偶、子女的外国主子出卖中国情报、信息、资源,谋取着不正当的利益。很多地方反腐败异常举步维艰,深层次的原因也就不难理解。班子成员中,甚至是一多半都是“裸官”,对反对“裸官”的人,自然结成同盟,给予铲除和打击,令反腐者三缄其口。
  目前,中国外逃的贪官人数居世界第一,这些贪官携带的巨大资金,给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更加激化了社会矛盾,败坏了党和国家形象,令民怨沸腾。
  “裸官”现象不是根除不了,制止不了,而是很多地方官员们,那些制定政策的高官们从内心深处根本不愿意废除,不愿意制止,不愿意白白把废除“裸官”的特权拱手相让给人民监督,而是留着自己享受,随时随地准备贪污腐败。
  因此,高级官员们对“裸官”现象习以为常、麻木不仁,对人民群众呼吁废除“裸官”现象的呼声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亦或是斥之为杂音,甚至是上纲上线给予打击报复和压制,上演着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赤裸裸的无耻行径。对事关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反腐败漠不关心。
  倘若全国人大出台法律,县处级以上官员禁止“裸官”人员担任,“裸官”者不得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岗位,禁令之下,恐怕官场十之九空,这也就是为什么“裸官”现象越来越严重,官员越来越不以为然的根本症结所在。
  “裸官”不除,国将不国,亡党亡国,这绝非危言耸听。电影《建国大业》中蒋介石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发人深思,今天读来令人不寒而栗:反腐,亡党;不反,亡国。
  反腐,亡党!不反,亡国!令人胆寒!令人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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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章论坛
王德邦:制造敌人的时代

“敌人”的存在既是精神上的存在寄托,也会成为现实上的利益依靠。因为有“敌人”而彰显延续以往陈制陋规的必要,因为有“敌人”而为阻止任何革新更制的变动提供起口实,因为有“敌人”而使反抗或镇压成为一种天然正当,因为有“敌人”固可以穷尽民财、掏空国库以“维稳”。
  在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尤其在人权与法治已经普遍成为维系社会共存、调节各方争端的准则下,文明人类早该唾弃那种原始野蛮而血腥的“敌人”思维了,应该回到以人权论是非,以法理论罪错的时代

应该注意的是,敌人这个词并不是个价值判断,即它不是道德评判上的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不是法制意义上的罪与非罪,也不是通常价值评判的是与非。它是一个相互关系的状态描述,仅仅表示一种对抗的形式。然而,现实社会中却常常将敌人一词使用发挥到词意之外,为其着上污损的价值颜色,意旨性的传送着道德与法制的裁判。
  敌人这个词按照百度词义解释是:属名词,义含:1、企图使某人或某事受到损害,或企图推翻使某人某事遭到失败的人;2、互相仇恨而敌对的人或敌对的方面。从词义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敌人一词内含着主观意识与客观行动两方面。
  主观意识上的敌人,缘起于恐惧,恐惧源自权利已经被侵害的记忆,或正在受到侵害的痛感,或可能面临侵害的威胁。由于对可能威胁的预测,难免有错判与假想的成份。所以敌人就有根据过去与现在的事实而真正判定存在的敌人与主观认识上的可能的敌人。但不管是真正的敌人而或可能的敌人,一旦某人或某团体产生了这种敌人意识,就会表现出相应的态度,从而与被认定的敌人形成一种对抗。当这种对抗进一步转化成现实的行动时,就是一方以阻止或消灭另一方作为解除恐惧的条件。这就从主观的敌人意识走到现实的客观对抗与谋求消除敌人的行动上。
  应该说敌人意识与人类历史发展形态紧密相关。在只有自然竞争状态延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下,资源占有与争夺完全取决于力量的强弱,在这种争夺中任何阻碍的力量都成为敌人。与这种原始竞择关系相应的社会组织形态就是专制,即企求固化资源占有与争夺成果,使家族或团体利益最大化的统治。在专制社会,敌人是专制的孪生兄弟。专制建立于对敌人的消灭或压倒,而专制的维护在于不断地镇压敌人。在这种状态下战胜敌人成为专制存在的基本前提。
  为了消灭敌人,专制统治试图从意识形态上达成统一,使社会没有精神层面的异议或异端,以便从精神领域保证没有敌人。于是我们看到历史的画卷上就出现焚书坑儒,出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出现存天理,灭人欲,出现文字狱,出现反右,出现的反自由化,进而出现网络封锁与禁书禁报。当然现实层面的消灭敌对,在专制时代表现于无限的强化统治力与不择手段地弱化民间力量。于是出现怀柔上的软的一面的赎买,如科举;宣武上的硬的一面的镇压,如修长城、设保甲、三户共把菜刀、收缴一切枪支刀具等等。
  敌人意识是专制时代暴力对抗的必然物,所以人类社会的专制历史就是一部无休止的争战杀伐史,是制造敌人,消灭敌人,化敌为我,分我为敌,甚至一切非我皆为敌的时代。这种敌人的时代,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其一、世界事物没有公信的裁量标准,更没有主持维系裁量的客体,即价值公认体系没有建立,更没有维系价值公认体系的权威机构;其二、利益分割取决于力量大少,而不是道理与法度;其三、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而粗暴,就是弱肉强食、你死我活,或势均力敌,没有建立和平协商的平台与形成共存的契约。
  人类在充满敌人的时代跋涉了几千年,直到20世纪上半叶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先后发生了殃及整个人类的两次世界大战,那是整个人类在敌我简单关系中的恶战,其中惨烈程度已无需赘述。应该说两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敌人意识的极致发挥。大战的血腥洗开了人类昏瞆的双眼,让人类看到彼此为敌下的共同毁灭命运。人类终于在自制的灾难中被迫走到了谋求共存的协商平台上。于是人类进入到凝聚共同价值,建立公认规则,寻求法理裁量的现代文明轨道上来。于是出现了人类共同智慧结晶下的《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人类从此走上了以人权为底线,以公约法规为经纬,以协商谈判为方式的解决各方利益争端的时代。人类自此建立了共存互信、求同存异、平等互利的告别敌人意识的时代。
  人类现代的文明在裁定事物上是权利与侵权,是合法与非法,是由此而定的罪与非罪,而不是笼统的没有价值评判的敌人与朋友。那种亦然生活于人类简单区分的思维上的人,是没有进化到现代文明的专制野蛮人,及其制度也是专制野蛮的人治制度。所以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是在人权平等上以法规裁定罪与非罪的社会。
  没有敌人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常识!是人权平等,多样共存的自然状态。在现代文明社会下评判事物与区划人类时,只有行使权利与侵犯权利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只有罪与非罪之论,而不应该是毫无价值内含的敌人朋友
  人类虽然从上世纪联合国成立、普世价值确立后,整体进入了一个消灭敌人意识的时代,但在一些人与一些地区及国家依然生活在敌人意识主导的野蛮专制时代中。在这些地区及其这些人中,评判事物不是以是否有权利,或者是否侵害什么权利,也不是是否违反了哪条法律,而是首先以敌对势力、敌对份子来贴标签。当然以”“来评判事物或人,的确简单容易,不需要那些人权、法规的条分缕析,并且这种划分也可以充分宣泄个人或团体的阶级仇恨,可以野蛮而简化地将不顺眼者实施惩罚。但是,这是违反法理与道德准则的,是偷梁换柱将法理与道德问题简单而歪曲地置换成敌我问题。
  为什么人类在进入了一个以人权为共存基础,以法规为裁量器具的消除野蛮简单笼统的敌人意识时代,但在一些人与一些国家意识中仍然固守着敌人的思维呢?究其原因大概是:其一、人性的罪恶,让人偏执于仇恨,只以简单的情感好恶来论事,而不能在人权平等、包容共存上来认识事物。典型的就是顺昌逆亡意识,这种意识的极致推演成现在的以人类为敌的************与恐怖集团。只要克服人性中的罪恶,那种敌人意识自然就转化成人权与法治意识。同时从宗教信仰上来说,爱与救赎也会消除仇恨与偏狭的敌人意识,正如耶稣在被钉上十字架时,也没有将那些钉他的兵士当作敌人,而是乞求上帝饶恕他们;其二、私利的驱使,让人固执于个人或团体的私利,对一切影响、阻碍自己填充欲壑的行为一概以敌人视之。
  让人值得深思与警惕的是,纵观人类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敌人意识不仅是时代历史的产物,而且在一些时候成为一种权谋技艺与绑架绳索,使敌人成为自己存在的依托,进而成为自己罪恶延续的条件,为此而出现主动不断制造敌人,以制造的敌人来凝聚自己,以制造的敌人来威胁同仁,以制造的敌人来绑架集团,以制造的敌人来强化同船共难意识。
  应该说动物界就潜藏着以敌人威胁来强化自身生存的的原始驱动情况。如大家所熟知的渔民出海打渔的故事。由于以前打渔回来路程遥远而鱼总是上岸前就死了,忽一日有渔民打到一条专以活鱼为食的鱼,放置于鱼仓,结果那次鱼到岸时,居然都是鲜活的。从此出海打渔的船家就总在自己鱼仓中放一条食鱼的鱼,由于这条鱼要不断追咬猎食其它的鱼,所以使鱼仓中鱼总是保持一种紧张动荡状态,从而保证了鱼的活力,使鱼能得以存活更长时间。
  这种以敌人的存在威胁来强化自身活力的动物自然本性,固然有其道理,但人类毕竟超越了纯自然的动物性,而有更高级的认识水平。所以这种依靠敌人而激活自身生命力的做法显然是原始而野蛮的,因此那种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斗争生命意识是原始动物的生命状态,是应该警惕与规避的。但让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这种源自于原始生命动物本性的东西,仍然被一些堂皇的外衣包裹成学术与思想而荼毒生灵,为祸社会。这种伪装成高新的阶级性狼性分析法则,骨子里就是动物性、原始性、嗜血性。人类发展到今天是应该极力超越与避免的!
  在人类社会领域,敌人还会成为捆绑的绳索。大家熟识的《水浒传》中早期王伦的梁山,那可是个杀人掠货、饮血啖肉的团伙,为了维系这个团伙的安全,早期梁山订出了投名状规则,即要投梁山者必须提一个人头入伙。之所以要以人头为入伙的投名状,乃是共罪原则,即,入梁山者就是不容于天下者,是天下的公敌才能成其为梁山的同道。这种以天下为的捆绑,事实是用罪恶来维系集团共存的核心利益。这是一种主动制造敌人,并且害怕失去敌人,进而使敌人成为自我存在的依托。
  从人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团体在失去理想的信念与正义的目标,而又没有建立法规秩序,没有养成法治精神下,团体完全成为私利凝聚体与罪恶躲避所,维系团体存续的纽带不是信念与法规,而是原始的罪恶捆绑,是制造敌人带来的恐惧意识使成员保持团结与统一。在这种情况下,敌人的存在既是精神上的存在寄托,也会成为现实上的利益依靠。因为有敌人而彰显延续以往陈制陋规的必要,因为有敌人而为阻止任何革新更制的变动提供起口实,因为有敌人而使反抗或镇压成为一种天然正当,因为有敌人固可以穷尽民财、掏空国库以维稳
  而事实上,这种在敌人标签下寻求暴力正当的情况,会广泛制造社会恐惧,割裂社会信赖,打破和平秩序,造成人人自危,互相猜忌,甚至互相攻杀的场面。这是严重毒化社会正常生活,将人原始化、野蛮化与禽兽化的毒素。所以文明人类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在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尤其在人权与法治已经普遍成为维系社会共存、调节各方争端的准则下,文明人类早该唾弃那种原始野蛮而血腥的敌人思维了,应该回到以人权论是非,以法理论罪错的时代。
本文作者:王德邦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信力建:中国的花儿在国外开放

我们不能否认苏东和平转变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一党专权已经走到尽头是众所周知;同时也要肯定到戈尔巴乔夫主导的政治变革思潮对人们的深刻影响。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就在苏东变革之前,中国对于世界的冲击,这个世界有一个恐怖的画面就已经足够震撼人心,这种震撼效果即使在22年之后的卡扎菲心中仍然足够强烈。每一个具体的人,尤其是握有武器的那些人或许都从那些无情中领悟到了什么,良知和人性远比坦克、机枪、屠杀更为可贵、更为强大。
中国每次都种下了希望之花,由于没有人性之水的灌溉,始终不曾开花。中国为世界提供了一个样本,所有致力自己国家现代化和民主化的人们,都可以在中国这里学习到惨痛教训,只要你避免重复中国的错误,就很有可能摘下那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苏轼曾经在自己的词中间研究过墙内墙外的关系,得出结论说墙内无情,墙外多情,多情的墙外想起无情的墙内只有唉声叹气的份。很多年之后,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成了墙内墙外,墙内种花花不开,墙外闻花香却把花开,历史和现实反复书写着同一种奇怪的境遇迥异,难免会让人唏嘘感慨。
  195711月,毛泽东率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参加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的莫斯科会议。当时斯大林已死,苏联经历了宫廷政变、苏共二十大、波匈事件和19576月反党集团事件之后,苏共的影响力急剧下降,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力相对上升。毛泽东在这个会议上出尽风头,以显示自己在社会主义阵营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按沈志华的说法:当时赫鲁晓夫虽然贵为苏共一把手,毛泽东只是碍于中国的实力,才没有完全表明自己相当世界革命领袖的野心,表面上坚持称要“以苏联为首”,实际上是想垂帘听政。所以毛说:“是以苏联为首,但是中国还有一句话,叫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赫鲁晓夫这个红花再好,也得靠我这个绿叶扶持啊。”然而毛泽东在会上的一番有关核战争的发言,却让自己的妄想化上了休止符。
  毛在1118号的即席演说中,对着所有盟友说:既然我们力量这么强大,我们还跟他谈什么,打就完了,敌人不打是不倒的,扫帚不到灰尘照样不会自己跑掉。大不了就是核战争,核战争有什么了不起,全世界27亿人,死一半还剩一半,中国6亿人,死一半还剩3亿。毛以为社会主义既有核弹又把人造卫星搞上天就能为所欲为,面对如此一个战争狂人,台下都炸开了锅,捷克斯洛伐克总书记诺沃提尼拿着咖啡直哆嗦,事后他说中国6亿人,我们才2000万啊,叫我们怎么个死法?波兰的总书记哥穆尔卡也表示不解。赫鲁晓夫更是大失所望,在其回忆录里,说毛是“厚黑权谋家,就象一个疯子”。关于核战争的这个说法吓倒了一片人。
  尽管暴力社会主义革命以死人为目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不重视人的生命,但谁也不敢像毛这般丧心病狂,因为大家还有一点基本的理性,人头不是菜苗说割就割、说长就长。正是有了毛的冷酷无情最大化,东欧国家从此以后不愿再跟着中国走,转而认同苏联坚持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和平竞赛的外交方针。通过第三次世界大战、核战争实现世界大同的想法只能闷在高墙之内的中国。
  关于对待生命的态度,只有在经历过比较之后,你才会有所察觉,原来疯子之间还是有三六九等的。在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与国家、民族、政权等抽象概念之间,选择善待生命在任何时候都会更加崇高,而中国留给世界最大的印象恰恰就是:为了所谓的空洞概念可以丝毫不顾及生命的价值。
  198912月,波兰修改宪法,将国名由波兰人民共和国改为波兰共和国,恢复红底戴王冠的白鹰为国徽。波兰的国家性质发生根本改变,成为一个实行西方议会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国家。后来这一剧变扩展到东德、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前华沙条约组织国家,最后以苏联解体告终。除了罗马尼亚是流血革命外,其他国家的变革都是用自由选举和平地实现和平过渡。
  事后看来,这些国家都几乎没有经过大规模的暴力冲突就实现了天鹅绒革命的成功,成功改变了国家政治体制。然而,当我们回顾每一个细节的时候,都深感庆幸,很多血腥的场面发生与否也许就在一刹那间。比如说柏林墙倒塌的当晚,美国人曾做出了最悲观的预计:东德的年轻人,一旦做出过激反应,试图硬闯边检站,东德的部队可能会开枪。因为逃亡者一旦接近墙的东部一侧探照灯严密控制的地带,边防军将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开枪,东德的边防军因此曾经枪杀过200多名试图闯关的民众。而当成百上千的东德人在1989119号晚上涌到了柏林墙的边上的时候,尽管东德政府已经写好了“开放边境,允许自由出入”的草案,但是边防军的士兵当时并没有接到任何开放的命令,他们必须决定自己应该做什么,在混乱中,东德的士兵自己决定开放边境,就这样柏林墙在和平中倒塌。
  1991年苏联的亚纳耶夫等人企图阻挡苏联的民主进程,发动了“8.19”事件。军队开进了莫斯科,随时都可能出现流血事件。紧急状态委员会曾多次催促时任苏联国防部长亚佐夫下令采取行动,驱散白宫前的人群,但亚佐夫一直忧虑行动可能引起的流血事件。如果导致大量流血,军队永远无法洗清掉这个罪责。敌人在哪里?是那些说着俄语、喝着伏特加的同胞吗?当时所有出席国防部部长会议的军官一致认为,应该把军队从莫斯科撤出去。于是,军队不再参与这种暴力游戏。苏联的社会基础已发生改变,旧体制没有能力去调动整个军队参与其中。
  我们不能否认苏东和平转变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一党专权已经走到尽头是众所周知;同时也要肯定到戈尔巴乔夫主导的政治变革思潮对人们的深刻影响。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就在苏东变革之前,中国对于世界的冲击,这个世界有一个恐怖的画面就已经足够震撼人心,这种震撼效果即使在22年之后的卡扎菲心中仍然足够强烈。每一个具体的人,尤其是握有武器的那些人或许都从那些无情中领悟到了什么,良知和人性远比坦克、机枪、屠杀更为可贵、更为强大。就如同1957年那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头头们在面对毛泽东时所感受到彻骨寒意后的反思。正是良知和人性的觉醒,生死关头、历史瞬间,美丽的花儿得以绽放。
  中国每次都种下了希望之花,由于没有人性之水的灌溉,始终不曾开花。中国为世界提供了一个样本,所有致力自己国家现代化和民主化的人们,都可以在中国这里学习到惨痛教训,只要你避免重复中国的错误,就很有可能摘下那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马国川:什么样的道路中国不该走?


l  中国不能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
l  中国不能走“权贵资本主义”道路。
l  中国不能走民粹主义道路。
l  中国不能走军国主义道路。
l  中国不能走斯大林主义道路。

  “两会”正在召开,中国官方口径非常统一,社会思潮却非常混乱。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国内不同社会阶层的分歧却越来越大。争论的焦点,就是“中国到底向何处去?”这个问题同样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因为中国的未来走向影响着世界格局的变化。
  不过,今天中国最重要的议题也许并不是“中国到底向何处去”,而是“中国不向何处去”。换句话说,中国要防止走向错误道路。只有排除了错误道路,中国才有可能避免重蹈其他国家曾经付出惨重代价的覆辙。
那么,今天中国不能走哪些错误道路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条。

  (一)中国不能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
  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国家资本以政治权力为依托,进入市场与其他资本展开竞争,进而形成市场控制力的一套政治经济体制。国家资本主义在西方正在萎缩,在新兴经济体却方兴未艾。
  中国一些人士虽然没有使用“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概念,但对其理念其实是颇为赞同的。在他们看来,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取得惊人成绩,奥秘就在于以市场手段强化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特别是在战略领域,提升国有经济实力地位,是中国经济取得成功的标志,也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然而,一个国家资本主义占据强势的市场,必然是一个扭曲的市场。因为有政治权力为背景的国有经济压抑竞争、影响市场公平,而且难以避免由于巨大的利益带来的裙带关系和贪污。此外,国家资本主义也会对世界贸易提出巨大的挑战。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愈来愈多,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此。所以,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不可持续,如任其发展,中国极有可能滑向权贵资本主义。

  (二)中国不能走“权贵资本主义”道路。
  “权贵资本主义”(Crony-capitalism)又叫“裙带资本主义”,指的是“因血亲、姻亲和密友关系而获得政治、经济上的利益,以及政治领导人对效忠者、追随者给予特别的庇护、提拔和奖赏”。
马科斯时代的菲律宾、苏哈托治下的印尼,都是典型的权贵资本主义,只要是执政者权贵的家族、密友,只要找得到作为执政者权贵的“关系”,就会迅速形成又粗、又重、又黑的腐败链,滋生出对国家、社会、人民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马科斯最后仓皇出逃,客死他乡;苏哈托黯然下台,亲友相继入狱,都宣告了权贵资本主义的末路。今日中国贪腐蔓延,深入社会肌理,吴敬琏先生一再呼吁中国要避免“权贵资本主义的陷阱”,绝非杞人之忧。

  (三)中国不能走民粹主义道路。
  民粹主义是对横行无忌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惩罚。民粹主义从根本上否定政治精英、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由于它把民主理想绝对化,诉诸直接民主,强调全体群众的普遍参与,把“全体人民”当作所有行为的唯一合法性源泉,这就要求在全社会实行一种广泛的政治动员,把全体平民无一例外纳入统一的政治过程之中。
  政治学家俞可平教授指出,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过程。因为长时间的全民总动员在正常制度框架内往往很难做到,而必须借助于某些非常手段,如蛊惑人心的宣传鼓动、强制性的舆论一律等,这些非常手段极可能是非民主甚至反民主的;而且普通大众在特定情况下通常会形成某种非理性的、情绪性的共识,这种大众意识不仅可能损害民众的长远利益,而且可能会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利用,使大众为这些政客所操纵。
目前中国民众对精英的普遍怀疑和不满,使得民粹主义有了深厚的社会土壤。可是,拉美的民粹主义试验表明,民粹主义不但解决不了既有社会问题,而且野心家会利用“人民主权”扩大自己的权力。他们所采取的激进的“仇富”、“亲贫”政策将加剧社会情绪的两极化,当经济增长停滞或下滑时,富人有可能趁机兴风作浪,往往使民粹主义政府终结于军人政变。

  (四)中国不能走军国主义道路。
  军国主义是一种黩武主义,认为军事力量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并将保证军事力量视为社会最重要目标,把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国民经济运作以军事优先,保证战争所需;私权、人权、言论自由受到压抑;政治上实行集权主义和独裁制;对外则穷兵黩武,进行国土扩张。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的德国、意大利和日本都是军国主义国家的典型。法西斯主义是在这些国家全面危机时期军国主义的极端表现。
军国主义充满残酷性和反动性,曾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源匮乏的日本需要海外资源和海外市场,出现了一场“日本向何处去”的争论。一派主张“和平膨胀”(即“和平崛起”),另一派则主张“武力膨胀”(即“战争崛起”)。最后“武力膨胀”占据上风,日本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最终在二战中以惨败告终。痛定思痛,日本认识到,必须以和平而不是以战争的手段来利用海外市场和海外资源。中国有些人士鼓吹“中国与XX必有一战”,呼吁通过发展军事实力支持国家崛起,都是令人担忧的现象。

  (五)中国不能走斯大林主义道路。
  斯大林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严重变形和扭曲。斯大林主义的突出特点是,全面集中管理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将行政命令方法与国家恐怖手段结合,直至组织大规模镇压,建立强制性劳动的集中营。否认民主化的价值,取消群众管理和民主制度的形式;否认自治思想,将政权神圣化,直至产生个人崇拜。
  苏联学者布坚科认为,“苏联建成的社会主义是斯大林式的,即国家行政、国家官僚、兵营式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共产主义奠基人所预见的社会主义”。俄罗斯总统普京也说,斯大林主义实践的结果是“苏维埃政权没有使国家繁荣,社会昌盛,人民自由……我们将近70年都在一条死胡同里发展,这条道路偏离了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
  苏联东欧各国发生剧变后,无一例外地宣布彻底与斯大林主义决裂,朝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方向转轨。中国改革就是要抛弃斯大林主义。但是正如中国学者周有光先生所说,中国“略有修改,未脱窠臼”。由于旧有意识形态的长期束缚,斯大林主义仍然影响着一些人的思想,在社会矛盾趋于尖锐的今天,仍然有一股想把中国拖回斯大林主义老路的力量。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里讲过:一些人总希望把历史上的经验或者教训介绍给各国政府、各国统治者、各国君主等等。但是历史证明,从来没有一个政府、一个君主、一个国家,从历史上吸取过什么。此话令人气短,不过笔者仍然希望,中国能够在其他国家发展的历史中吸取哪怕一点点经验。如果中国走向错误的道路,不仅意味着十三亿人的现代化进程被中断,而且对于世界来说也将是一场危机,甚至灾难。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来源:FT中文网

孙立平、秦晖:过渡性制度不能固化

孙立平:
我觉得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实际上是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要求不要往前走了,就停了下来。不但停了下来,而且是把我们过去称之为过渡性因素的东西定型化了,定型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制。

比如,作为一个房地产商,能够用行政的方式廉价拿到土地,再用市场的方式把这个房子高价卖出去,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吗?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不如这个经济好。所以中间这种形态,对既得利益集团来说是最有利的,想要把这块东西定型下来,形成一个结构。从理论上来说,就是所谓的中国模式。

我觉得从转型陷阱的角度来看,中国不是一个乱的问题。“乱”是来自于外部的力量,好像是别人一拳把你打倒了。中国很可能发生的不是“乱”,而是“烂”,这是两回事。就是别人还没有打你,你自己先烂掉了,这是真正的问题。

我年初写过一篇文章,认为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就是这个意思。更要命的是,由于我们判断社会动荡是最主要的问题,凡是可以治愈这种溃烂的措施都被我们当作不稳定因素束之高阁,这个社会就不可避免地烂了下去。

在现在的情况下,所谓的顶层设计最后沦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设计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秦晖:
我是一直主张中国要加快民主进程的,当然我讲的加快民主进程倒并不见得说一开始就要搞什么竞选之类的,加快民主进程是非常广义的判断。比如说放松言论管制、放松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让工会和商会自己谈判等。

现在我们老在说是把饼做大更重要还是公平地分饼更重要,在我看来其实最大的问题是在这两者之外有一帮既不做饼也不好好分饼,而是专门以偷饼、抢饼为业的人,这些人太厉害了。

我们国家这几年经济高速增长,既不是劳工的收入也不是企业的收入,而是“狐狸”手中的那一块,两只熊都是受害者,“狐狸”吞食了一切。我们现在的要求是狐狸能吐出多一点,无论劳工权益的提高还是说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那个空间其实都是非常大的。但是如果这个“狐狸”牢牢把住这个饼,绝不肯对劳资双方或者对全社会让步的话,那中国社会不仅烂的趋势不可避免,乱的趋势也很难说就不会发生。

在现在的情况下,所谓的顶层设计最后沦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设计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在经济问题上我坚决支持右派要求减税的诉求,我同时又支持左派要求福利的诉求。有人说又要福利又要减税,这不是美国病吗?这是美国的病根却是中国的良药。因为美国跟中国是完全相反的。

政府可以任意花钱,但不想给老百姓花钱就不给老百姓花钱的状态如果不改变,就永远不会有真正财政透明的动力。现在搞一些财政透明,我觉得那都是假的,因为我们所谓的财政外的收入很大。真的要透明得他有动力不是我们有动力。他怎么才能有动力呢?他每挣一分钱我们都要问责。

西方国家是政府有资本主义的权力但要承担社会主义的责任,中国的政府用社会主义甚至是超社会主义的权力甚至还不愿意承担资本主义的责任。对政府进行限权问责是必要的,限权问责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进行协商的机制。


  孙立平:网上有这么一个活动,说怎么用一个词概括这一年。有的说用“僵”,有的说用“乱”,有的说用“烂”,有的说用“惨”。上台之前我认真想了一下,最终概括为“酝酿”。过去的2011年看起来好像是有很多的事,但总体来说,我觉得这一年是酝酿的一年,很多东西是以前没有的,我们在酝酿着各种可能性。好的事情在酝酿,坏的事情也在酝酿,各种可能性在今后若干年当中可能会逐步展示出来。现在的问题是,最后能酝酿出什么东西。
  最近我提出一个说法,叫做“转型陷阱”。现在我们确实面临着种种可能性,对现在面对的最基本的背景需要有一个准确的判断。有人说现在可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有人说可能会陷入改革的困境,甚至有人说改革在倒退。
我个人不太同意这两种说法。中等收入陷阱的意思是说,在我们往前走的时候,原来有利的条件现在逐步消失了,一个坎儿过不去了。改革困境是说,有两拨人,一拨人在力主改革,一拨人在阻止改革,现在推动改革的力量比较弱,阻挡改革的力量比较强。我个人的看法是,真正的情况不是这样。当然两个问题可能会存在,我觉得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实际上是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要求不要往前走了,就停了下来。不但停了下来,而且是把我们过去称之为过渡性因素的东西定型化了,定型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制。我觉得中国现在真正发生的是这个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了现在社会当中出现了一系列好像很难理解的现象,比如发展为什么会走火入魔?维稳为什么要压倒一切?为什么在特殊时期提出的具体做法会被长效化、体制化?

秦晖:在这个过程中我特别想强调的一点是,过去我们看问题的一个基本的框架是改革和保守。现在我觉得其实是第三个力量在起作用,这个力量是在改革过程当中发展出来的,并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要求固化这个社会,固化这个结构,定型这个制度。我觉得真正的问题是这个问题。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和反对改革的保守力量是两回事。
老孙讲的“酝酿”,我是深有感触的。而且假如说民主转型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利比亚的GDP已经高得不可思议了,而日本转型的时候GDP比利比亚要低得多。至于说改革,我同意老孙的说法——转型陷阱。但我觉得目前中国有一种尺蠖效应。向左要扩大权力、向右是推卸责任。因此不管是左还是右都会出问题。这个尺蠖效应不仅发生在美国,也发生在其他的国家。但这个方向是相反的。
  尺蠖是一种虫,一收一放的爬行,我们用收代表左、用放代表右,但通常来讲收放是有一个平衡的。比如说要追求高福利就必须要实行高税收,要追求自由就不能同时追求福利。但是,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因为左派和右派都是要讨好老百姓的,所以左派和右派都愿意讲老百姓喜欢听的那些话,因此会出现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今天西方危机,按照我的解释既不是左派造成的也不是右派造成的问题。不管是高税收、高福利还是低税收、低福利都不会造成巨大的财政窟窿,因为这都有财政平衡的背景。但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债务窟窿一个很简单的解释是,左派上台增加福利就很容易,但增税就很难。右派是增税容易增福利就很难。这是西方的状态。
中国就正好相反,中国的左右派如果要得势,首先他要讨执政者的喜欢,而不是讨老百姓的喜欢。因此左派就是要鼓励他横征暴敛,右派要为他推卸责任。左派经常讲要扩大集权能力,而右派最常讲的一句话是要老百姓不找市长找市场,但他从来都不讲市长不能找老百姓的麻烦,因为这么一讲市长就把脸吊起来了。所以他只讲老百姓不能找市长,市长还是可以找老百姓的,市长不断地找老百姓收费,但老百姓不能找市长要福利。正好跟西方形成鲜明的对比,形成中美两种截然相反的危机。市长手中那么多钱拿去干什么呢?挖一个坑埋起来好像也不放心,于是借给欧洲和美国,它们还需要中国来成为它的投资对象。所以中美两国各自的问题就形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连环套,但发展到今天这个连环套的两端都已经不可持续了。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

  孙立平:其实我们两个对话不是特别合适,因为我们两个人的观点比较一致。我从他谈的话题进一步谈几句。现在转型陷阱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厘清对一些问题判断上的混乱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现在很多问题的争论经常涉及到左与右,我个人的看法,现在中国主要还不是左与右的问题,实际上是在改革的过程中走到了半道不走了。尤其是在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中,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觉得到这儿最合适。比如,作为一个房地产商,能够用行政的方式廉价拿到土地,再用市场的方式把这个房子高价卖出去,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吗?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不如这个经济好。所以中间这种形态,对既得利益集团来说是最有利的,想要把这块东西定型下来,形成一个结构。从理论上来说,就是所谓的中国模式。
  现在形成的这个东西是什么呢?我觉得是过去历史上很少见到的市场和权力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体制。当然我们从历史上来看,权力和市场总是有一种关系的。但从一个体制上来说,往往表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在目前的情况下,两者非常奇异地结合在一起。就像是两个最不能结合的人结合了,而且小日子过得最好。现在思想界混乱一团,一个叫左派、一个叫右派。一派说你们家的老婆真是好老婆,丈夫就是一个王八蛋;另一派说,丈夫是好丈夫,老婆是母夜叉。两派打得一塌糊涂,但殊不知人家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所以,中国的社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基本判断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样一个判断之下,我觉得对一些事情可以看得更清楚。很多人在讲用一个“乱”字能够概括这一年,很多人也在讲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有的是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尖锐。但是我觉得从转型陷阱的角度来看,中国不是一个乱的问题。“乱”是来自于外部的力量,好像是别人一拳把你打倒了。中国很可能发生的不是“乱”,而是“烂”,这是两回事。就是别人还没有打你,你自己先烂掉了,这是真正的问题。在我看来,中国在三五年的时间里,不会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但在这样一个转型陷阱中,社会要防止一步一步地烂下去。我年初写过一篇文章,认为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就是这个意思。更要命的是,由于我们判断社会动荡是最主要的问题,凡是可以治愈这种溃烂的措施都被我们当作不稳定因素束之高阁,这个社会就不可避免地烂了下去。

  秦晖:中国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预计的,但我觉得现在中国这条路的确是快走到了尽头,而且很多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今后的两三年内包括所谓的拐点造成的问题,包括投资后遗症的问题,都会逐步出现。所以我觉得,中国现在和世界其实都处在一个关键点,就是所谓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是一直主张中国要加快民主进程的,当然我讲的加快民主进程倒并不见得说一开始就要搞什么竞选之类的,加快民主进程是非常广义的判断。比如说放松言论管制、放松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让工会和商会自己谈判等。
  有一个寓言是小熊分饼,两个熊都嫌自己的饼太少,一个狐狸跑出来说我给你们分,结果最后是这个狐狸把所有的饼都吃了,所有的饼都到了它自己的嘴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来前几个月我在亚布力夏季论坛上听到一个企业家说:现在我们老在说是把饼做大更重要还是公平地分饼更重要,在我看来其实最大的问题是在这两者之外有一帮既不做饼也不好好分饼,而是专门以偷饼、抢饼为业的人,这些人太厉害了。后来又有一个企业家发言。他说,“其实如果是工会和商会坐在一起进行谈判也可以。但现在是第三者既不对我们负责也不对工人负责,但是他又通吃,结果是劳方不满意,资方也不满意,而且这个人又说天下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劳资矛盾,我觉得这个就是最大的问题。”所以不管是企业家还是工人,中间都有一些聪明人,他们把这中间的问题讲得很清楚了。无论牺牲资方还是劳方的利益都是不对的。
最近我听到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报告,人民币所有的价格都在趋于国际水平,只有一个价格是远远低于国际水平的,这就是蓝领劳务价格。这几乎已经成为人民币币值低估的唯一的理由了。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但要说资方又有多少空间呢?有关于企业经营环境的状况,主要的负担不是来自于劳工,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金融管制导致的高利贷,也来自所谓的国进民退等。因此让劳资双方哪一方作出牺牲都是很难的。我们国家这几年经济高速增长,既不是劳工的收入也不是企业的收入,而是“狐狸”手中的那一块,两只熊都是受害者,“狐狸”吞食了一切。我们现在的要求是狐狸能吐出多一点,无论劳工权益的提高还是说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那个空间其实都是非常大的。但是如果这个“狐狸”牢牢把住这个饼,绝不肯对劳资双方或者对全社会让步的话,那中国社会不仅烂的趋势不可避免,乱的趋势也很难说就不会发生。

  孙立平: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悲观,我也一直在讲在目前这样一种情况下,至少有三种可能性能够使得我们走出转型陷阱。第一,就是政府来推动的改革顶层设计。但是,首先它的前提是,改革的推进者、这个政府能否和利益集团切割,使他成为一个比较中性的、中立的、超越的政府。现在国内是讲顶层设计讲得很多,顶层设计的前提却没有人讲。我们有什么样的条件能保证顶层设计不至于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设计?在现在的情况下,所谓的顶层设计最后沦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设计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第二种可能性,就是由现在某些比较具有开明态度的局部性体制因素来推动社会重建。社会组织的发育以及在基层当中存在的一种变革的活力,我觉得确实是存在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在于,这些年不仅营造了一个定型的力量、定型的体制的局面,而且它形成了一套逻辑。这套逻辑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局部的变革被扼杀掉。
第三,由于危机推动,最后不得不变革了,但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形象地说,我觉得中国现在的情况是摸着石头过河摸上瘾了,两岸呼唤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秦晖:如果说乐观我也有乐观的理由。我觉得中国和平地走向宪政的道路完全是有可能的。在经济问题上我坚决支持右派要求减税的诉求,我同时又支持左派要求福利的诉求。有人说又要福利又要减税,这不是美国病吗?这是美国的病根却是中国的良药。因为美国跟中国是完全相反的。
  美国和中国现在都在打左灯向右拐。西方国家是政府有资本主义的权力但要承担社会主义的责任,中国的政府用社会主义甚至是超社会主义的权力甚至还不愿意承担资本主义的责任。对政府进行限权问责是必要的,限权问责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进行协商的机制。在这个机制形成以前,双方都是出价的阶段,出价的阶段都可以没有边界,统治者希望他的权力尽可能大,责任尽可能小。而被统治者肯定是希望尽量地压缩他的权力,追问他的责任。
  只要我们在每一件事上都不放松对政府的限权。总有一天宪政这个要求不是我们提出,而是统治者提出。所有的国家,从最早的英法到后来的匈牙利、波兰,他们的宪政都是财政赤字逼出来的。我们经常讲走向宪政的第一步是预算公开、财政透明。他凭什么公开和透明?你拼命让他负责任的时候,这时候你不要求他也会说,你看这个账上只有这么多钱,现在你到底是让我多收点钱还是让我少干点事。到了这个时候宪政就有了,真正的左右派就有了,老百姓在这个意思上分歧就有了,但这两种人都不能容忍其一方面横赋暴敛,一方面又不管老百姓死活的。我觉得归结到中国的前提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很平稳地过渡很可能就从这时候开始。
政府可以任意花钱,但不想给老百姓花钱就不给老百姓花钱的状态如果不改变,就永远不会有真正财政透明的动力。现在搞一些财政透明,我觉得那都是假的,因为我们所谓的财政外的收入很大。真的要透明得他有动力不是我们有动力。他怎么才能有动力呢?他每挣一分钱我们都要问责。只要压力不断的提高,财政公开、预算透明就不是我们要求政府,而是政府主动恳求社会,因为他的责任负不起了。我觉得无痛的转型就以这个时候为起点。

(孙立平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秦晖为清华历史学系教授,本文为观察家年会演讲稿)
来源:经济观察报


苏中杰:有色眼镜下的民主

胡星斗先生近日在一个什么研讨会上就逗过人了。他不但要超越官派和民派,搞什么“宪政社会主义”,还认为文化大革命是民主,民主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否认秦晖先生关于民主和专制相冲突的说话,认为应说成“宪政与专制”的冲突。胡星斗先生是个关心国运民瘼的学者,可是他和知识界的许多人一样,在概念上闹笑话

  有位颇有声望的老教授,教哲学的,对传统文化和现代中国史见解不俗,还属于民主人士。我一向很敬重他,遇到他署名的文章,时间再有限,也要浏览一下,总想从中发现闪光的东西。可是近两年,他常把幻梦中的政改按照现实中的进行时来表述,文章显得庸常了。但是,还没有想到他有更令人吃惊的言论:没有民主是不行的,但是,民主过了头也是不行的。
  这话能是那位令我敬重的老教授说的?我不信,返回去看署名,没错,是他!
  他的这个说法,实际上是毛泽东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的翻版,即所谓的民主集中制。试想,“民主过了头”就“不行”,那“不行”的办法是什么?“集中”嘛!而民主会不会“过头”呢?显然,“民主过头论”是个伪命题。
  这个伪命题出自这位老教授,让人难以接受,但只要想想中国知识界如何指责民主,就知道相信这个伪命题的人是相当多的。他们关于“民主过头论”的普遍性、“传统性”阐述,是“民主是多数人的暴政”。最近又出来了个叫柳传志的人(当然他不属知识界了),他的阐述是如果一人一票,会让中国万劫不复,同“过头论”是一个思路。
  柳传志对于建立在“过头说”之上的“万劫不复”,没提供论据,而“暴政说”的“传统性”论据众所周知,有两个:一个是古希腊的民主,多数人整了少数人,另一个是法国大革命,出现暴力流血。这两个论据,不但不能说明“民主过头”,反而正好说明民主并不彻底,还应该继续把民主深入下去,根本不存在“过头”问题。
  少数服从多数,只是民主的一个程序,这个程序并不意味着服从多数的少数人不应有个人的主权,不意味着少数人应得的主权不受保护。要让少数人应得的个人主权得到保护,就要奉行一定的制度,而奉行一定的制度,就是继续坚持民主。作为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民主,在实施过程中,比如用“陶片驱逐法”通过表决,驱逐有罪的人,曾误伤了个别有功之人,其原因在于不彻底——没有给被驱逐者留下申辩的权利,没有制度性的仲裁来保证当事人。这不是民主“过头”,而是民主还不够——制度设计不严密,不精致。同理,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流血和冲突,不是民主之本身,而是民主没有实现,更不存在“过头”问题。
  民主制度的严密性和精致性是永远止境的,是没头的,永远没有头!
  有人也许说,那文革中的“群众运动”——“无产阶级大民主”,难道不是民主过头了吗?我说,文革中的“群众运动”,是以由一个最高统治者进行的一派打一派的权力斗争,是极权操纵和利用群众,是执政党内斗的社会化,最终目标是巩固红色极权,根本就与民主无关,如果说那是民主的话,那就是给民主泼脏水。
  民主的本质,是认可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保护每个人去奋力争取自身的权利,从而形成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法治体系,谁要越权侵犯他人的权利,就会遭到对方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的反击。如果说其过程中有缺陷的话,那不是民主“到头”的问题,而是民主有待发展,还应该狠下心来,再深入一步去搞民主。
  总之,民主的一切缺陷,都是因为民主不到头,需要民主来弥补,不是因为“过头”了,要限制民主。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发话了,说苏先生,你说的是宪政,不是民主。我说,你在说笑话,这个笑话,胡星斗先生近日在一个什么研讨会上就逗过人了。他不但要超越官派和民派,搞什么“宪政社会主义”,还认为文化大革命是民主,民主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否认秦晖先生关于民主和专制相冲突的说话,认为应说成“宪政与专制”的冲突。胡星斗先生是个关心国运民瘼的学者,可是他和知识界的许多人一样,在概念上闹笑话。
  民主这个概念,是从政治制度的属性上来划分的;宪政这个概念,是就民主制度的大法体制而言的。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必然有大法体制上的宪政,区别只是这两个概念的范围不一样,表述时的角度不一样,其实是一回事。许多人认为民主不等于宪政,正是因为受了“民主过头论”或“民主暴力论”的影响,误把宪政当成“集中”。
  为什么在中国会产生“民主暴力论”和“民主过头论”呢?
  是因为包括知识人在内的国人,容易戴着有色眼镜看民主。这个有色眼镜上是什么颜色呢?集中!
而集中这种颜色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仅从认识上讲,是把少数服从多数这个民主制度下的一个程序,当成了作为一个政治体系的民主制度的全部,缺乏对现代民主制度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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