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43期目录
2012年3月16日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零八宪章》月刊(总43期)
目 录
卷首语
从“整顿重庆”到“整顿中国”!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零八宪章》
本刊特评
成立“人权委员会”,调查酷刑真相!
——“零八宪章论坛”就“违法乱政”问题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紧急呼吁——
人民代表应投票阻止“恶法”的通过!
本刊首发
秦永敏:中共、中国都应效法缅甸
——以刘晓波为反对派领袖共同创造历史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王德邦:为什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会被表决通过?——中国版的“金锤子”表决故事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綦彦臣:论“少数暴政”
——回归《共同纲领》为何没有可能?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刘逸明:两会“议员”到底有没有人有外国国籍?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敬告各界
《零八宪章》月刊征文启事
公告天下
维权网:抗议当局在“两会”期间加强打压维权人士和广大访民
孙文广:山大选举违法理应重选——给人大的公开信
中科院报告:中国还有1.28亿贫困人口
李庄案刑事再审申请书
执政党观察
温家宝2012年3月14日答中外记者问(节选)
温家宝: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但也可能是最有希望的一年
温家宝: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
温家宝谈政治体制改革
温家宝谈房地产: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温家宝谈直选:中国的民主制度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
温家宝谈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温家宝谈“拍砖”:考虑请批评人士进中南海座谈
温家宝谈叙利亚问题: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温家宝谈吴英和民间融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温家宝谈西藏问题: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
温家宝谈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政府性债务的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
曹国星:中国人大代表公务员比率高达83.6%
公安部已研究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中纪委原副书记:财政纪律不严肃民脂民膏都花光了
重庆观察
温家宝记者会谈“王立军事件”
中共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职务调整
王立军被免去重庆副市长职务
重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李源潮会上宣布中央决定
李源潮:重庆领导调整是鉴于王立军事件严重政治影响
张德江: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坚持改革开放
薄熙来答记者问:*家人被“泼赃水”薄熙来表示气愤*
重庆市委宣传部:税正宽已经去世
重庆市政府发言人介绍王立军事件细节
薄熙来:“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谭翊飞:从财政收入看重庆经济的秘密
范海辛:这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历史的拐点
焦点关注
新华社:2639:160,刑诉法修改通过
“以法治国”,首在“良法”!
——“零八宪章论坛”就《刑诉法修正草案》特别声明
陈宝成: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致命伤”究竟在哪里?
陈光中: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大问题有退步
云信时评:刑诉法表决在即,代表请做最后争取
刘晓原:“秘密拘捕”实际存在
童之伟:刑诉法草案勉强通过不如暂不交付表决
丁咚:刑诉法修正案与国家权力的边界
广东观察
汪洋:解决利益集团影响问题首先从党和政府头上开刀
汪洋:广东“放权”改革遇到最大问题是法律障碍
boxun.com/news/gb/china/2012/03/201203071058.shtml
广东省长朱小丹:改革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格局
广东省长朱小丹:革命革到自己头上,考验政府是不是真改革
乌坎选举
汪洋:乌坎选举无创新,纠正了走过场形式
乌坎村委会重选结果公布 林祖恋当选村主任
敖敏辉:乌坎7人村委会全部产生
屈运栩:林祖銮谈乌坎破局
沈达明:再见,乌坎
于建嵘:不应高估乌坎事件的意义
朱健刚:乌坎选举证明——唯有民主才能提升素质
张铁志:乌坎——从村民到公民
“两会”观察
倪萍:你们总是歪曲我的意思,我今年就是要当哑巴
李小琳委员: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
解放军少将建议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东沙西沙南沙设县
湖南政协主席提议设“雷锋奖”为国家公民道德最高奖
政协委员建议央视一套天气预报增加钓鱼岛
厉以宁:改革不能到此为止否则前功尽弃
胡德平:按潜规则办事已成改革重大阻力
政协委员:政府5年卖地赚7万亿,去向不明应审计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全国公务用酒量相当于每年1个西湖
茅台高管:省委书记说过“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拉菲吗?”
李金华: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
郑汉良:中国维稳费用超过国防预算
代表连续九年建议卖淫合法化:为人民负责
bbs.tiexue.net/post2_5743056_1.html
改革论坛
张鸣:中国向何处去?
燕继荣:法治不昌,民主高涨
李靖云:2012年,改革周期新起点
财新观察:换届正是改革时
陈剑:2012年中国改革展望
韦森:权力制衡是未来中国改革的关键
精彩时评
杨恒均:“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让人想到了日本侵华期间所发的“良民证”
傅一河:收拾心情看明年
曹林:警惕“改革到官为止”
花玉喜:“外国人”参加中国“两会”让百姓添堵!
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呼吁提高人大代表的广泛性
北大教授贺卫方抨击“稳定论”
焦国标:说“金”
李钟琴:一出上演了半个世纪的荒诞剧
丁玲:三八节有感
左鹏:“裸官”都是些何方神圣
宪章论坛
王德邦:制造“敌人”的时代
信力建:中国的花儿在国外开放
马国川:什么样的道路中国不该走?
孙立平、秦晖:过渡性制度不能固化
苏中杰:有色眼镜下的民主
卷首语
从“整顿重庆”到“整顿中国”!
《零八宪章》论坛
据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与此同时,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也被免职。而在此前一天的温家宝总理记者会上,在最后谈到“王立军事件”时,温总理就非常严肃地给出了一个“整顿重庆”的重要信号——“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从温家宝讲话到薄熙来工作职务的变动虽然不到一天时间的间隔,却可以看作是执政党中央毅然决然开展重庆整顿工作的良好开局。虽然此次整顿重庆的工作因前重庆副市长王立军独闯美领馆事件引起,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立军事件”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问题则在于重庆市在现代化建设问题上,公开标新立异,公开对抗执政党中央的基本思想路线问题。
众所周知,毛泽东死后,中共元老派及时处理了文革“造反派”政治集团,并对毛泽东时代的诸多错误进行了选择性清理——尤其是比较彻底的否定了充满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并在此基础上宣布了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路线。邓小平甚至公开宣布中共十三大确立的改革开放思想路线“要100年不动摇”。但是2007年底薄熙来入主重庆后,便开始偏离这一正统的改革开放路线:首先在重庆医科大学塑造了全国最高最大的毛泽东塑像,接着以毛泽东思想为号召,以“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文艺表现形式和群众运动方式在重庆掀起了来势汹汹并且持续到现在的“唱红运动”与个人小崇拜运动,试图回归文革并以毛泽东之极左思想来引导重庆的各项建设。与此同时,在薄熙来的“文革”思想指导下,重庆还于2009年6月掀起了一场举世瞩目的“打黑运动”。客观地说,由于法治进程缓慢,各地黑恶势力普遍存在,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也很大,因此黑恶势力是必须严厉打击的。但这种打击和清理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毕竟1999年,“以法治国”就被纳入国家最高大法,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又首次入宪。但发生在重庆的“打黑”运动却因为藐视人权、无视法治而扭曲变形为一场后果严重的“以黑打黑”或“黑打”运动——刑讯逼供、剥夺律师的正常辩护权甚至将辩护律师构陷入狱,严重的破坏了中国的人权和法治事业。
而在具有薄熙来特色的“唱红打黑”运动影响下,以“乌有之乡”为思想阵地的极左派则拼命攻击改革开放,攻击温家宝为“一代奸相”,攻击胡温为权贵资本主义“代言人”,并吹捧薄熙来、吹捧所谓“重庆模式”,为文革极左势力翻案,为回归文革大造舆论,大有以薄熙来式社会主义来引领中国的架势。
这当然是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背道而驰的,也是与改革开放的中共主流思想路线所严重冲突的,执政党中央当然不能允许薄熙来式倒退路线进一步发展,也因此,执政党最高层有效利用这一次王立军“出走”美领馆事件,一举调整了薄熙来的相关职务,“整顿重庆”迈出了非常实质、非常关键的一步!
对于关心中国现代化、关心中国未来发展的人们来说,这当然是值得欣慰的。但“整顿重庆”只能是健康的“一小步”,关键的“一大步”应该是“整顿北京”、“整顿中国”!
因此,当温家宝在记者会上严肃地要求“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时,我们认为需要认真“吸取教训”的不仅仅是重庆市委和重庆市政府,更需要认真吸取“重庆教训”的当是“北京”、是在中南海开会办公的中共最高层!
毫无疑问,具有毛泽东特色的文革模式、重庆模式是无法引领中国走向全面现代化的。从中国近三十多年的建设实践上看,邓小平等人摸索确立的改革开放路线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无论是生产力、综合国力、还是人民生活水平都比以前有了大大的提高,如今,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而且经济总量也高居世界第二。对于执政党来说,这些当然是瞩目天下的成绩和光荣。
但问题在于,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有严重缺陷的,这个缺陷就在于邓小平所搞的改革开放“顶层设计”从一开始就着力于经济社会改革,从一开始就忽视政治体制改革,忽视民主制度建设。
由于缺乏政治体制改革,缺乏民主法治建设,缺乏分权制衡和独立的舆论监督,其结果,执政党主导的经济市场化改革逐渐蜕变成为一场权贵阶层瓜分公产、与民争利的盛宴,并由此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诚如《零八宪章》在“前言”部分所指出的那样“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一些学者在谈到当下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危险”状况时,公开批评执政者“一味维稳”是“怀抱定时炸弹击鼓传花”,正因此,《零八宪章》严肃指出“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在本次两会上,我们欣慰的看到有许多代表和委员已经注意到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谈到:“现在是攻坚阶段,但越不改,往后越难改。改革者需要革自己的命,拿既得利益开刀,壮士断腕。早做比晚做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看到了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他表示,在解决利益格局影响改革的问题上,“首先是要从执政的党和政府头上开刀”。更重要的是,长期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记者招待会上更甚既往地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如他在3月5号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14日,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回答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又产生了分配不公、诚信缺失、贪污腐败等问题。我深知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
由此可见,在距邓小平“南巡讲话”20年后的2012年春天,执政党和中国社会正在逐渐形成有关改革的共识,至少是局部范围的形成了改革必要性的共识——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怎么改”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有人主张以所谓“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有人主张回归所谓“新民主主义”,还有人主张走“宪政社会主义”道路。但大部分人认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唯一正确的路径就是超越邓小平“跛腿鸭式改革”的局限性,超越几十年前之中共基本思想路线的局限性,走民主、自由、人权、宪政之光明道路——因为截至目前为止的近现代人类文明实践进程证明了这条道路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我们希望“胡温中央”以“整顿重庆”为契机,尽快扭转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僵局,尽快启动以实现民主和法治为目标的政治改革,以坚定的改革魄力来“整顿北京”、“整顿中国”,以民主宪政之大旗引领伟大祖国走出转型泥淖,使2012年成为开启民主中国和宪政中国的“最有希望的一年”!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与执政党共勉!与各界同胞共勉!
《零八宪章》论坛
2012.3.16
本刊特评
成立“人权委员会”,调查酷刑真相!
——“零八宪章论坛”就“违法乱政”问题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零八宪章》基本主张之四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谈到“2012年主要任务”时强调指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这段话说得很好,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实际上,从2004年温家宝总理第一次做《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开始,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有类似“背书”。如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谈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而其它年份的“工作报告”中也有大同小异的文字表述。如果仅仅从文本内容来考察,这些表述都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从实际生活中考察——若干年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仅没有执行“以法治国基本方略”,而且在很多方面是大大的退步了。远的不说,仅就2010年12月以来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数起人权案例就可以看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是在“依法行政”还是“违法乱政”。
案例一,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等人遭遇打耳光的野蛮行径。江天勇律师是著名的人权律师,若干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的人权进步和法治进步事业,但在2011年春天,江天勇律师不仅被政治警察非法拘禁数月,而且在拘禁过程中遭遇政治警察们的非法虐待,江天勇在接受记者采访和微博告白中都谈到自己遭遇殴打和侮辱的情况,并且这些政治警察公开对他说:“这里(关押处)可以讲法,也可以不讲法!”
案例二,北京作家余杰被警察连续搧打100多个耳光。余杰是一个作家兼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长期以来也在努力推动中国社会的言论自由事业和民主法治事业。但2010年12月9日,余杰突然遭到政治警察们的秘密绑架并在关押处受到警察们的“残酷肉体折磨”——被迫脱光衣服下跪,被拳打脚踢并挨搧100多个耳光……
案例三,古川被脱光衣服下跪挨打。古川本名丁访关,曾担任“博客中国”网站的编辑职务,自由撰稿人。在2011年春天的“茉莉花风波”中,古川也被国保从家中带走关押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与江天勇、余杰等人一样,古川也遭遇到同样被脱光衣服、搧打耳光、下跪的“待遇”。
案例四,陕西青年魏强在看守所遭遇警察们“拳打脚踢”、“左右开弓”的殴打和虐待。魏强是一名青年人权捍卫者,在去年春天的“茉莉花事件”中,也被北京和陕西两地的警察们轮番教训,不仅遭遇拳打脚踢,而且警察们在魏强的脸上“左右开弓”……
案例五,许志永博士在最高法院申诉大厅被法警野蛮殴打4个耳光。许志永作为大学法学教师和民间组织“公盟”的法人代表,若干年来也一直致力于中国的人权进步和法治进步事业,但今年2月13日在帮助一位上访17年而无果的访民进行上访时,竟然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大厅遭遇法警们抢夺手机并搧打4个耳光的“待遇”……
诸如此类的案例还很多,如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被当地警方酷刑折磨得“当场大小便失禁,大肠脱肛一厘米”;前往山东临沂东师古探望陈光诚的网友们无一例外地被当地警方及其雇佣的打手暴力打回,重庆“打黑”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黑打”行径以及高智晟律师此前所遭遇的酷刑虐待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毫无疑问,在这些已经被媒体曝光的公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例中,无论是政治警察(国保)还是其它机关的警察,他们的恶劣行径不仅羞辱了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不仅亵渎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不仅与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要求背道而驰,而且也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七款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行为。
对照《宪法》和《警察法》的前述规定,我们认为前述相关人权案例中的警察们已经严重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根据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最高规定,“零八宪章论坛”特别呼吁全国人大设立“人权委员会”,分别就前述案例及其它侵犯人权、实施酷刑的案例展开特别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警务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的基本人权能够得到国家和法律的有效尊重和保护,以免发生温家宝总理在明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就“依法行政”和“以法治国”问题重复背书却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出现“粗暴执法”、“滥施酷刑”和“违法乱政”的悲剧!
《零八宪章》论坛
2012-3-5
“零八宪章论坛”紧急呼吁——
人民代表应投票阻止“恶法”的通过!
“零八宪章论坛”认为,包含着“73条”秘密拘捕条款的刑诉法修正草案是对中国法治事业和人权事业的严重玷污,是在“维稳”旗帜下,为“公权”侵犯“私权”、为“官权”侵犯“民权”制造“合法性借口”。一旦施行,全体中国公民必将陷入极为严重的人道灾难和人权危机中,“宪章论坛”坚决反对如此“恶法”获得通过!
《零八宪章》论坛
据新华社消息,在3月10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经表决通过,决定将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将于3月14日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
在此关键时刻,“零八宪章论坛”呼吁每一位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从捍卫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出发,勇敢的对“恶法”说“不”,勇敢的抵制“恶法”的通过!
我们之所以认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恶法”,关键在于修正草案第73条存在着“秘密拘捕”国家公民的恐怖条款——这个“73条”规定: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淮,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零八宪章论坛”认为这个“73条”是严重侵犯国家公民基本人权的国家恐怖条款,包含着这样条款的刑诉法草案一旦获得表决通过,将意味着警务部门可以以“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为借口将任何国家公民秘密拘捕数月甚至更长时间,在不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不仅对被捕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严重侵犯,而且会给被捕公民的家人带来巨大的心理折磨和心理恐惧,并无法寻求来自国家的司法救济和政府保护。尤其是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突发期,国家稳定受到各种社会矛盾冲击的情况下,“73条”会将已经普遍存在的、来自政府方面的“强迫失踪”合法化,会将中国社会推向“秘密警察”把控下的万丈深渊。
我们注意到这部恶劣的刑诉法草案自去年8月公布以来已经受到众多学者、律师、公共知识分子、良心人士、民主维权人士和广大网民的共同抵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司法高等研究所十位学者已经联名提出25条修正草案建议稿,明确要求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建议稿还要求严格限制“秘密”拘留及“秘密”逮捕,要求应当把拘留或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应当在拘留后四十八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无法通知,应在上述时间内通知被拘留人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的基层社区。熊伟、刘苏里等学者则郑重通过“微博”等载体向全国人大发出紧急呼吁,要求“暂停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表决,交全民审议”。此外,法学界人士如贺卫方、陈有西、江天勇、唐吉田等人均公开发声抨击“秘密拘捕”条款,认为“73”条将会对中国人权和法治事业形成极大的威胁。我们在此谨向这些公开批评和抵制“恶法”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虽然十余年前,“以法治国”就被写入国家最高大法,但“以法治国”的前提必须是“良法治国”,如果是“恶法”治国,“以法治国”只能给国家和人民制造出更多的灾难和悲剧。因此,中国在推进法治文明、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不仅要首先清理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恶法”(如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实施条例》、《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等),新修订或诞生的法律更要体现人权尊重和人权保护原则——中国的所有法律都必须以保障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并促进国家公民的自由幸福为目的,任何偏离这一宗旨和目的的立法都是对人民的伤害与背叛!
“零八宪章论坛”认为,包含着“73条”秘密拘捕条款的刑诉法修正草案是对中国法治事业和人权事业的严重玷污,是在“维稳”旗帜下,为“公权”侵犯“私权”、为“官权”侵犯“民权”制造“合法性借口”。一旦施行,全体中国公民必将陷入极为严重的人道灾难和人权危机中,“宪章论坛”坚决反对如此“恶法”获得通过!
也正因此,我们特别呼吁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位人民代表,请你们务必认真倾听人民反对“恶法”的强烈呼声,本着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在即将到来的投票表决中坚定投下“反对票”,从而有效防止中国社会的警察化与纳粹化,以实际行动捍卫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以实际行动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和法治事业!
《零八宪章》论坛
2012-3-12
本刊首发(欢迎转载)
中共、中国都应效法缅甸
——以刘晓波为反对派领袖共同创造历史
作者: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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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缅甸,使转型在可控状况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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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就是中国的昂山素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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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军政府开放党禁为和平转型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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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少数民族是和平转型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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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国际社会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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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开明的军人总统给我们的启示
释放反对派领袖是其中的重要一步,释放所有政治犯也是其中的重要一步。但更主要的事情,则是要放开言禁,开放党禁,要使选举一步步走向公开公平公正。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还是开放党禁。
总之,释放中国的昂山素季刘晓波,并以其为反对派领袖开展良性互动,及时开放党禁,在此基础上实现全民和解,一步步推进民主化进程,这些方面,缅甸已经给中共做出了一个极好的表率,中共若愿学习,实在是国家之幸,人民之幸,更是中共之幸!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多年来,中共当局唱惯了“反对西化”的高调,姑且不说中共本身就是西化的结果——它信奉的马列来自西方,帮它问世的苏联本质上也是西方势力——其实,中国又哪配“西化”呢?作为东方国家,中国还真只有首先“东化”的份儿。
从今天来说,显然只有首先向东方学习,中国才会有出路。
说到向东方学习,那么是学缅甸,还是学朝鲜?
这本来不是问题,但今日中国的局面,却迫使当局不能不面对这个问题。因为只要搞市场经济,就没法不尾随日本/韩国/印尼/菲律宾/泰国/缅甸之后,如果想不学他们,那就只有学朝鲜了——消灭资本主义,实行全面专政,搞出个家天下来。
这样,如果我们不能走朝鲜之路的话,那么想学日本/韩国其实也学不成,因为人家的制度是经过很长时间才一步步发展起来的,我们要学他们虽不算一步登天,也是要一步登上珠穆朗玛峰,休想!
当然,无人不知,中国大陆最应该学的是台湾,这不仅因为我们同文同种,不过是弟兄分了家,而且因为共产党和国民党本来是连为一体的,现在,台湾因为国民党而进入了高度稳定/高度文明的民主新时代,共产党在大陆学它再好不过,也在容易不过了。
学习缅甸,使转型在可控状况中实现
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中共当局先学学缅甸,为什么?因为台湾已经在民主化的道路上走得太远,我们一时撵不上了。相反,缅甸是近年才脱离中共当局提供的庇护,开始顺应世界文明大潮,一步步走向宪政的,尽管它走的还不远,但两年来已经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开始了平稳有序的和平转型。固然,迄今为止中国距离缅甸改革的起点都还非常遥远,比如说缅甸的反对党二十多年来一直都还是存在的,缅甸的选举形势也一直比中国要有内容,但世界上是没有两片一样的树叶的,何况两个不同的国家呢?所以,最主要的是,缅甸是我们的近邻中最新开始走向宪政民主制的国家,正因为它最不成熟,所以,它对我们这个还没有走的国家也就有着最大的效法意义。
不久前,缅甸释放了多名政治犯,对此,我们首先来看看2012年01月13日环球时报发的一条酸溜溜的消息:《缅甸释放多名政治犯 美媒称其旨在迎合西方》
消息称:环球网记者谭利娅报道,据美国《纽约时报》1月13日报道,作为总统赦免计划的一部分,缅甸13日释放多名政治犯。根据总统赦免令,缅甸自13日起将释放651名囚犯。上述政治犯就是其中的一部分。13日被释放的这些人,有些是在20多年前就被捕入狱的。报道称,13日的行动看上去进一步向前推动了缅甸政府与国内的和解,以及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改善。缅甸政府目前已与国内反对党领导人昂山素季举行过对话,并批准其政党登记参加选举。
几乎与此同时,中共官方的另一更主要的喉舌人民网也发出了同类报道:称“释放政治犯”是西方解除对缅甸制裁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不久前访问缅甸的英国外交大臣黑格敦促缅甸政府尽快释放所有的“政治犯”。缅甸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称此举是一个“正面的象征”。这一特赦“政治犯”活动,也被许多西方媒体称为缅甸进行改革以来的“重大突破”。
对以上情况,国际社会一致给予好评,就是中国政府,也一如此前面对其所不欲见却不能不面对的这类情况那样申明尊重其本国人民的选择。
以上情况告诉我们,缅甸近来在通过全民和解走向和平转型的道路上一直昂首阔步的向前进,而且迄今为止进展顺利,当局的开明政策不仅在国际上获得好评,更重要的是在国内赢得了人心,赢得了和平,缅甸的社会没有因此发生任何动荡,相反,整个国家都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
显然,这一事实告诉我们,只要当局有足够的理性,全民和解,良性互动是完全可能的!
刘晓波就是中国的昂山素季
对缅甸来说,能够走到这一步,昂山素季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民主需要理性、文明的政治反对派,这种反对派需要有领袖,领袖需要有社会号召力,昂山素季就是这样一个有社会号召力的反对派领袖,而民盟就是这样一个反对派。
民盟成立于1988年9月24日,其创始人为昂季(奈温1962年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核心成员,1963年2月辞去军政职务后两次被监禁)、丁吴(前国防部长兼陆军总司令,1976年被解职)和昂山素季(缅甸独立运动领导人昂山的女儿,1945年出生)。该党很快在缅甸众多的政党中脱颖而出,成为缅甸最大的反对党,党员在1989年发展到150多万,在大选前达到了250万。在昂山素季被软禁的情况下,民盟在1990年5月大选中赢得了约60%的选票和485个议席中的396个。但军政府拒绝交权给在大选中获胜的民盟,并对民盟持续打压。
民盟的反击也许曾经不太有效,但是,通过二十多年的抗争,终于迎来了当局的妥协,也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昂山素季以她不屈不饶的长期的柔性抗争,以她文明、理性、坚决而又非常有节制的顽强奋斗,成为了民盟的绝对领袖,给缅甸的和平转型带来了最大的希望。在这一过程中,昂山素季受到的迫害打压绝非普通女性可以忍受,但是,无论经受多少苦难,她始终不偏激,不恼怒,既对缅甸的民主事业满怀信心,也对当局抱着宽宏大量的胸怀。
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应该是她认识到了专制残余势力其实不是个人问题,不是统治集团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正在艰难的最后摆脱农业文明的问题,就像脱壳化蝶,那并不是壳的问题,而是生命进化中的一个必然阶段!
说到这里,我要指出,缅甸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昂山素季近年来在获得自由后立刻强调:我没有敌人。
联系到中国,不要忘记,中国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在若贝尔和评奖的领奖词也是:我没有敌人!
为什么没有敌人?
因为民主人权事业是全人类的事业,是为了使全人类每一个人都获得平等自由人权的事业,是为了使每一个国家社会都摆脱高高在上的集权统治的事业,与此同时,也充分理解目前的统治是历史造成的,并不是某个个人,也不完全是某个统治集团的责任,而要想使国家社会摆脱统治和被统治的历史,需要解放的就不仅是被统治者,也包括统治者,因此,为受害者平反昭雪当然是题中应有之意,对统治者给予第一次宽恕,让它们体面的退出历史舞台也同样重要,唯此,庶几可令这个国家早日新生,真正做到:“为万世开太平。”
显然,只要中共当局睁开眼睛看中国,希望走出历史性的困境,那么,缅甸的今天对它就是最好的启示,昂山素季可以给它最好的启迪!
缅甸有昂山素季,中国有刘晓波,昂山素季没有敌人,刘晓波也没有敌人。
两斗皆仇,两和皆友。
多么伟大的古训!
刘晓波不是完人,很多方面也许比昂山素季更有争议。但是,从刘晓波也是80年代末开始从事民运,也是宁可在国内坐穿牢底不出国享受,加上当局因他参与起草《零八宪章》而把他判处重刑从而将他送上了诺贝尔和平奖领奖台来看,其实倒是中国当局和国际社会协作共同把本来没有昂山素季那么高大的他打造成了中国的昂山素季!
中共当局既然已经把中国的昂山素季打造了出来,那么,以此为契机就坡下驴也就顺理成章!正好学习缅甸,把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放出来作为政治对手加以尊重,任其把稳健的反对派组织起来,使反对派能够从容的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反对意见,并与之开展谈判,彼此都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然后再来进行磋商,进行妥协。这样,从一元化统治政治到多元化民主政治的转型,就不会有社会大动荡,人民大流血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民主制度,更没有绝对无懈可击的民主化起步,从当局来说,在开放政治自由的过程中,肯定不论做多少/做多好都会遇到批评,何况我们这个国家几十年来问题堆积如山积重难返,社会矛盾又已经激化到将要爆炸的关口。
问题是,对人民来说虽然已经忍无可忍,但是若果天下大乱,恐怕“宁为太平鬼,不做乱离人”的古诗又会成为庶民的哀鸣,同样的,对坐在火山口上的当局来说,不改革已经是最大的风险,眼前虽然还安然无恙,下一瞬间恐怕就是灰飞烟灭。
这样,我们只能从实际出发,一开始并不要求很多,但是,当局也必须释放善意。
从眼下来说,这个善意的最好表达方式,就是适时释放中国的昂山素季——刘晓波!
当然,仅仅释放刘晓波也是不够的,释放刘晓波只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有一系列配套措施。
从缅甸来说,前年11月缅甸举行二十年来的首次大选时,国际观察家曾把这次选举批评为政治幌子,因为主要的反对派领导人昂山素季并没有被包括在选举中。但选举结束后,吴登盛宣布释放被软禁的长达11年的昂山素季,去年8月,吴登盛又跟昂山素季举行了历史性的会晤,商谈了民主和解。从那以后,缅甸开始大量释放政治犯,其和解进程不断加速,时至今日,应该说已经在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道路上不可逆转了。
2011年10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到中方对缅甸释放了一批政治犯有何评论的时候,刘为民简要回答说,这是“缅甸的内部事务,中国一贯奉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
我想,以上回答其实答非所问,因为人家的意思显然是想知道中共是否能效法缅甸,释放政治犯,尤其是释放中国的昂山素季刘晓波,显然,中国当局应该尊重自己创造出来的反对派领袖,并且与其共同创造历史,从而抓住和平转型的最后机会!
效法军政府开放党禁为和平转型埋下伏笔
释放反对派领袖是其中的重要一步,释放所有政治犯也是其中的重要一步。但更主要的事情,则是要放开言禁,开放党禁,要使选举一步步走向公开公平公正。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还是开放党禁。
这方面,我们不妨看看缅甸是怎么做的。
1988年3—9月的大规模民主运动推翻了以奈温为首的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一党独大的专制统治,但民主制度并未在缅甸建立起来。1998年9月18日上台的缅甸军人政权推行的多党制,却拒绝交权给在1990年5月27日的大选中获胜的民族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但由此开始,政党虽难有作为,却一直允许存在。。
缅甸军政府上台后开始开放党禁,登记注册的政党一度多达233个,但只有93个政党参加了1990年5月27日的大选。此后又有31个政党因不参加大选被取缔,6个政党因没有能力在三个以上选区竞选被取缔,有56个政党因分支机构不足10个、组织不健全被取缔,有3个政党因违反政党注册法被除名,有19个政党因其他原因被解散。目前缅甸有合法政党10个,其中的核心就是民盟。而缅甸的中产阶级、高校学生、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和流亡海外的民运分子是民盟目前的主要支持者,佛教僧侣也曾经是民盟的同盟军。
这些情况表明,缅甸的民主化进程和中国的八九民运曾经是保持同步的,虽然随后缅甸的民主运动也遭到了镇压,但是毕竟保留了许多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缅甸从那时开始就承认了多党制,缅甸的反对派始终都公开存在着。
从中国来说,这方面比缅甸落后得多。与缅甸那场运动同时发生的89民运远远没有达到缅甸反对派的高度,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产生和民盟同等水平的政党型的政治组织,充其量只有独立的行业组织学自联、工自联。
中国大陆政治反对派的第一个纲领文献《和平宪章》,是我在四年以后(1993年)提出来的,中国第一个反对派政党,是我们中国民主党人1998年创立的。
至于刘晓波的《零八宪章》,不仅2008年才产生,也只是一个松散的政治意向同盟,远远还不足以成为政治组织,虽然假以时日它必然成为一个中国政治反对派大同盟。
当然,没这不是说中国人民的政治要求比缅甸少,也不是说中国反对派搞政党的能力比缅甸差,而是中国的统治当局一直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政权都更不宽容——从毛泽东的全面专政到今天的“打击敌对势力”,始终将政治反对派压得抬不起头。
问题是,包括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都看到了,如果没有反对派成长起来,一旦中共失去对局面的控制,就必然会天下大乱,其结果是人民受难,中共也会遭殃。
所以,效法缅甸军政府开放党禁,为和平转型埋下伏笔,也是中共不能不迈过的一道坎!
须知,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中介,自由政党是公民社会的顶梁柱,没有自由政党,公民社会不可能成熟,公民社会不成熟,统治者自身的利益最终也没有任何保障。远的不说,眼前的中东波就是例子,其结果必然是在民怨爆发中被玉石俱焚。
开放了党禁,任何问题都可以谈判协商解决,当然,最后是过渡到由全民公决,全民普选解决。
尊重少数民族是和平转型的重要因素
缅甸还有一个特殊因素,那就是一直存在少数民族武装和政党。
1990年5月举行大选时,经缅甸政府审定,可以参加大选的93个政党中,有36个是少数民族政党,其中“掸邦各民族民主联盟”(Shan Nationalities League for Democracy)还在大选中获得了23个议席,仅次于民盟。目前缅甸合法的少数民族政党有掸邦各民族民主同盟、联邦克伦族同盟(Union Kayin League)、联邦勃欧族联合会(Union Paoh
National Organization)、佤族发展党(Wa National Development Party)、拉祜族进步党(La-Hu National Development Party)、果敢民主团结党(Kokang Democracy and Unity Party)、谬族或克蜜族团结协会(Mro or Khami National Solidarity Organization)、掸邦果敢民主党(Shan State Kokang Democratic Party)等8个。
由于许多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的军队,他们也就一直在进行武装割据,这样,其对国家的影响是同时通过合法和非法渠道发挥政治作用。
自从2004年5月缅甸制定新宪法的国民大会重新召开以来,由于昂山素季领导的民盟拒不参加会议,少数民族武装和政党为了保护本民族的利益,与军政府进行了一定限度的斗争。如掸邦各民族民主联盟、北掸邦军(SSA-N)和掸邦果敢民主党缺席了2005年2月开始的国民大会。2005年12月5日,新孟邦党以军政府不重视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为由,只派观察员参加了本阶段国民大会。
鉴于少数民族在缅甸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昂山素季多次明确表示,应尽快举行有军人、民盟和少数民族参加的三方会谈。
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高度复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争议,这里暂且不做细究,只指出,这种情况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少数民族在走向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的各种作用和可能的影响。
接受国际社会的正面作用
各国民主化进程都只是世界民主化潮流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世界潮流。
每个国家走向民主化的原因很多,没有一个单一的因素足以解释在所有国家中的民主发展,但任何国家走向民主化,都必然和国际社会的各种因素相关,外国政府或机构的行动总是会影响、有时甚至是决定一个国家的民主化进程,
下面,我们就来随便看看国际社会对缅甸民主化的作用。
作为中国的紧邻,缅甸军政府一直是很依赖中共的,应该说,这也是它能维持二十多年的一个最重要因素。
但是,中共因素在世界民主化大潮中的作用,毕竟不能和人类文明主流的作用相提并论,何况缅甸国内的民主基础本来就比中国好得多,一直有反对派组织存在,也有普选的形式存在,这样,许多年来,在民主世界的不断施压下,即使在吴登盛2011年2月当选缅甸总统之前,也还是作了许多民主转型的铺垫工作。
2003年8月,缅甸军政府被迫宣布启动七步走的“民主路线图”。须知,由当权的政府宣布“民主路线图”,也就是向全国人民和整个国际社会做出了庄严承诺,即使它做不到,至少也表明它在观念上对民主的认可,这就为民主化进程排除了一个最大的障碍,所以“民主路线图”的出现,应该说是缅甸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这样,随后缅甸军政府的一些做法虽然叫人失望,民主世界对缅甸的经济制裁和政治压制却成了迫使其转化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由于军政府言而无信,国际社会一度对其失去耐心,
2005年7月,缅甸军政府被迫放弃了担任2006年东盟轮值主席国资格。虽然如此,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压力没有减小,东盟国家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联合国则开始强力介入缅甸事务,大赦国际、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对缅甸军政府的态度更日渐强硬。随后的一些年里,人们几乎不相信缅甸会有民主化改革了,因为它和中共越走越近,几乎成了中共的一个傀儡政权,和中国签订了大量协议。
但是,事实上情况却正好相反,从缅甸国内来说,世界民主化潮流对它的影响其实极为深刻,只不过因为在潜移默化中进行,所以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这样,2010年军方宣布大选,同时把民主同盟和昂山素季故意排除在外时,人们几乎对缅甸的民主化进程绝望了。其结果,是刚脱下军装的吴登盛
在2010年11月缅甸举行二十年来的首次大选中被军人扶上了缅甸总统宝座,他在2011年2月当选缅甸总统,同年3月30日宣誓就任。从形式上看,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果,因为这次大选很大程度上是一场闹剧。但是,正当国际社会普遍失去希望时,吴登盛总统却以他的施政方式完全改变了人们的映像。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提到。
由于吴登盛总统的施政使缅甸迅速向和解方向前进,联合国和民主国家很快改变了对缅甸的看法和相应的政策。
2011年5月19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伊恩凯利19日称,奥巴马政府正在全面检讨对缅甸政策,以寻求通过最为有效的方式推动缅甸“民主化进程”。凯利当天在就缅甸局势发表的声明中说,仅靠制裁或接触都未能成功地使缅甸发生改变,美国对缅甸政策的目标是“鼓励民主化进程及对人权的保护”。
随后,东盟也做出了重要姿态,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上,决定由缅甸担任2014年的主席国。以此作为对缅甸从军政转为民政,形式上由民选的吴登盛总统又推进了同民主化运动领导人昂山素季的对话,以及释放政治犯、引进外资等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改革得鼓励。
在此之后不久,吴登盛总统9月末表示终止中国推动的用于水力发电的巨型大坝建设,从而和军政府的外交历史作了必要的切割。
此外,就任之初吴登盛总统首先就访问印度,双方就援助缅甸的基础设施建设达成协议,缅甸由此开始摸索出一条摆脱对中共依赖,回归全方位外交之路。
美国总统奥巴马与缅甸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通话,并于18日宣布,下个月将派遣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前往缅甸,亲历缅甸民主改革。随后希拉里‧克林顿迅速成行,和缅甸朝野会面,由此形成了是美国和缅甸50年来的首次最高级别互动,美国对缅甸的政策也因此发生了以鼓励为主的重大改变。
对此,日本方面也立即跟进,野田首相同吴登盛总统会谈,在肯定一连串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敦促其加快民主化步伐,为此,日本重启了对缅甸的政府开发援助(ODA)。
2011年11月19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在东亚峰会上说,联合国支持东南亚国家联盟选择缅甸担任2014年的轮值主席国的决定,潘基文还说,他将尽快前往缅甸,以感受其取得的进展,并希望缅甸加大改革的步伐。
正是在这一系列国际社会的直接影响下,缅甸不仅成功完成了从军政到民政的转变,而且在缓和朝野关系,加快民主化步伐方面取得了难以逆转的重大成果。
从中国来说,同样的国际影响是广泛存在的,但迄今为止当局总是只对其做一些策略性反应,从来没有进行重大的实质性改变。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就是目前已经有的策略性反应,也已经为今后的实质性改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比如说:1997和1998年分别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又在宪法中写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就意味着中共已经在观念上基本认同了当代世界的主流文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只是呼吁国际社会和我们一道,向中共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它兑现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
从中共来说,则应该学习缅甸,不要再和世界主流文明做徒劳的对抗,不要再讳疾忌医,而要按照国际社会的正面引导,使自己一步步摆脱目前的困局。
走向开明的军人总统给我们的启示
1988年3—9月的大规模民主运动推翻了以奈温为首的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一党独大的专制统治,但民主制度并未在缅甸建立起来。1998年9月18日上台的缅甸军人政权推行的多党制由于军人拒绝交权给在1990年5月27日的大选中获胜的民族民主同盟(NationalLeague for Democracy,简称民盟)以及尚存政党的无所作为而名存实亡。
尽管缅甸军人一再许诺不会长期执政,也曾与民盟进行了多次会谈,2003年8月又启动了分为七步走的“民主路线图”,缅甸军人政权甚至以集中精力搞好国内的民主政治为由放弃了2006年东盟轮值主席国的资格,但缅甸军人在2005年12月5日国民大会复会时宣布,缅甸不会因为国外的压力而人为地加快民主化进程,缅甸将建设有纪律的民主,这些说辞当时自然在其国内外引起了强烈不满。
缅甸军政府的做法当然只是为了其私利,并且大大延缓了缅甸的民主进程,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另一面,那就是“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具体的说,这也还是该国历史进程无法避免的挫折。
从中国来说,目前的局面不能不让我们对未来的局面演化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就是说,在我们看来,中共能主动打开和平转型大门,和零八宪章与cdp为代表的稳健派民主力量良性互动,那是最好不过的。
但是如果它一味强硬导致天下大乱,那么,在其崩溃之后,也就只有靠军队来收拾残局了。
当然,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军人干政总不是好事。
但是,历史有时候也别无选择,从中国今天看,如果社会崩溃,要想军人不干政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届时中国只会剩下它是唯一能够稳定局面的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军方只要承诺抛弃传统意识形态和做法,准备尽快还政于民,并且认可民主制度,允许多种政治力量合法并存,准备召开全民制宪会议并进行全民公决,那么,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实行军管也未必不好。
我们回头再来看缅甸军政府的华丽转身。
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军政府制以后,2010年,缅甸军政府采取了一方面重开大选,一方面把选举权控制在自己手中的做法,结果,刚脱下军装的
吴登盛(Thein
Sein)当上了缅甸总统。这年11月,缅甸举行了二十年来的首次大选,2011年2月,吴登盛当选缅甸总统,同年3月30日宣誓就任。显然,吴登盛的当选缅甸总统并不光彩,因为这次选举极不公平也不公正,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看他上台做了些什么!
关于吴登盛当选缅甸总统后的所作所为一如上述,在此没必要重复,重要的是,此事告诉我们,在从专制向民主的转型中,历史常常需要一些过渡阶段,那就是有时候实现民主还必须依赖一些专制的方式来推进,只要能导向民主,我们还是必须对某些专制做法或者不民主的做法抱理性的态度,并且认可其必要性。应该说这也不是什么新鲜思想,早在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就英明的写出了《开明专制论》。
在此,对吴登盛当选缅甸总统后的做法只需补充一件事:不久前,缅甸联邦议会宣布,吴登盛总统在其任期内将搁置中缅两国密松电站合作项目。吴登盛称:“缅甸政府是民选政府,因此,我们必须注意人民的意愿,我们有义务把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的担忧和顾虑。”
吴登盛称,中缅密松电站项目可能会“破坏密松的自然景观,破坏当地人民的生计,破坏民间资本栽培的橡胶种植园和庄稼,气候变化造成的大坝坍塌也会损害电站附近和下游的居民的生计”。
对坚持不改革的中共来说,这句话也许叫它难以下咽。
但是,对于愿意学习缅甸的中共来说,这确实太值得效法了!
总之,释放中国的昂山素季刘晓波,并以其为反对派领袖开展良性互动,及时开放党禁,在此基础上实现全民和解,一步步推进民主化进程,这些方面,缅甸已经给中共做出了一个极好的表率,中共若愿学习,实在是国家之幸,人民之幸,更是中共之幸!
为什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会被表决通过?
——中国版的“金锤子”表决故事
作者:王德邦
当我们回头看看今日中国人大代表的情况,就会发现“人民代表大会已蜕变成官商代表大会”。据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说:全国人大代表中70%是各级党政官员;剩下30%,大半为大型企业或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实际应该与时俱进的改为“全国官商代表大会”,无必要再加“人民”二字了。若改成:全国即得利益者代表大会更妥!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些人从事人大代表与政协代表的资格买卖。目前在中国只要化费1500万人民币就保证可以“当选”成为全国政协代表;花费2500万就更保证可以“当选”人大代表!现在两会的不少代表就是这样买来的!这是造成中国两会“议员”“外国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从中央党校教授到中纪委调查,直至事实上民间众人皆知的代表买卖行情“潜规则”,都可以看到中国“金锤子”的身影。在这种“金锤子”下,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种民怨滔滔之下的泰然通过。事实上国人都是在“金锤子”的民主下生活,而国人都被“金锤子”统治与代表着。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不通过允许“秘密抓捕”与“失踪”的合法,那才真是咄咄怪事!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2012年3月14日上午,在中国北京的人民大会堂中,《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最后以“赞成2639票,反对160票,弃权57票”获得通过。这个表决在中国最近63年来的各项表决中,并不能说获得高票通过,因为相对于那些百分之百或百分之九十九的赞同票来说,毕竟有160反对票与57的弃权票。但是,然而在诸多法学家严正指出该刑诉法修正案中的第73条、第83条存在严重违反人权准则的“秘密抓捕”与“失踪”条款情况下,仍然得到如此高票通过,这才是真正让人吃惊的。
如果说对于一项法规,当时人们还没有对其中一些条款的侵权隐患引起关注,以致获得通过,那是人们认识局限的问题,而明明已经使绝大多数人明白,且已经发出预警,学者与民众已经公开表示强烈关注甚至抗议,甚至有不少人公开紧急呼吁停止表决或修改其中“秘密抓捕”条款下,人大会表决仍然得到这样的结果,这是难以接受的。
据新浪微博调查,97.2%网友表示关心刑诉法大修,89.9%的网友表示两会刑诉法草案第73条应暂缓表决,10.1%的网友认为要立即表决,92.8%的网友表示不希望通过《刑诉法修改稿草案》。据国际影响大的媒体报道:纽约时报:73条的通过,中国迈向警察国家。CNN:中国全民96%反对的情况下73条被操纵通过。共同社:73条通过是绑架失踪合法化。明报:73条是一群外国人在表决通过,这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事。但与此相反,中国官方媒体却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至少我们没有看到它经过什么途径而调查得出民众高度赞同的结论。如新华社报道说:中国98%民众赞成73条表决方案获得通过;而人民日报也结论性地断言:73条通过,是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
中国法制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通过上是否真正取得了巨大进步?只要我们细读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的第73条与83条,就会发现其中法制是进步还是倒退。修正案二十三、修正后第七十三条(草案第三十条)---监视居住的规范与救济:“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侦察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修正案二十八、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由上可见,这修正案中的第73条与83条已经明确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作为在监视居住与拘留后24小时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况。这是公开将秘密抓捕与失踪合法化,其中的危险与罪恶已经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阐述,从前面新浪微博的调查与国际媒体的统计披露,民众也普遍能认识到其中的厉害性,在此我就不想赘述。我想追问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件明显危害人权的法规,居然可以如此顺利地通过?那些承担表决且投下赞同票的人究竟是些什么角色?
追问中国人大代表何以表决通过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问题,使我想起曾经听一个朋友讲述的“金锤子”的故事。话说在非洲某个落后的部落统治的国家,忽然传出说已经实行了民主,并且运作得非常地顺当。这让文明世界的国家感到惊讶。于是美国与欧洲的一些国家就组织专家前往考察,结果发现那个部落国家居然真地有模有样地在实行民主,国家的一切决策与法规都是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的,整个国家运作也确实还正常。这些专家就很困惑,怎么这样的落后部落国家,居然能如此好地运转起现代文明的民主程序?于是这些专家就前往该国各处调查,并对该国议会表决进行细致观察。后来专家们发现该国议会表决是利用举锤子的方式,而所举的锤子都是纯金打造。再一详细调查,发现这些锤子并不是该国政府制造,而是那些来参加表决的人自己准备的。更进一步调查后了解到,该国参加会议的代表都是经过各地选举的,而各地选举的条件就是有多少财富,能够铸造得起多少的纯金锤子,这样“金锤子”就是成为该国议会代表的条件。这样的代表身份高度一致,利益高度趋同,所以表决什么都高票通过。然而,当这些专家团深入该国民众中了解时,却发现该国民众苦不堪言,民众的意愿根本无处表达,民众的权利根本没有保障,该国资源被这批“金锤子”表决下的各项政策与法规所肆意剥夺瓜分,该国民众被官府肆意掠夺侵害。从该国民众的人权与基本生存状况,该国虽然形式上采用了现代民主,但实质上还是“金锤子”权贵专制的时期。这种民主外衣包裹下的专制极权,使该国更显邪恶而黑暗。这种“金锤子”表决下法规,无疑都是以维护“金锤子”的集团利益为宗旨,共同的利益驱使“金锤子”们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以不存在“金锤子”们制订政策法规而不高票通过的。
当我们回头看看今日中国人大代表的情况,就会发现“人民代表大会已蜕变成官商代表大会”。据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说:全国人大代表中70%是各级党政官员;剩下30%,大半为大型企业或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实际应该与时俱进的改为“全国官商代表大会”,无必要再加“人民”二字了。若改成:全国即得利益者代表大会更妥!另据中纪委的一份调查显示:按照去年2月的数据推算,目前政协代表76.77%有外国护照,人大代表57.47%有外国护照。中纪委的这份秘密调查报告还显示了另外一个方面的重要数据,这就是:“按照目前的数据来推算,84.35%的局级以上干部,拥有外国护照”!这也就是说,中国政府的高层官员其实都拥有西方国家护照。更有媒体报道北京消息人士还透露: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些人从事人大代表与政协代表的资格买卖。目前在中国只要化费1500万人民币就保证可以“当选”成为全国政协代表;花费2500万就更保证可以“当选”人大代表!现在两会的不少代表就是这样买来的!这是造成中国两会“议员”“外国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从中央党校教授到中纪委调查,直至事实上民间众人皆知的代表买卖行情“潜规则”,都可以看到中国“金锤子”的身影。在这种“金锤子”下,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种民怨滔滔之下的泰然通过。事实上国人都是在“金锤子”的民主下生活,而国人都被“金锤子”统治与代表着。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不通过允许“秘密抓捕”与“失踪”的合法,那才真是咄咄怪事!
论“少数暴政”
——回归《共同纲领》为何没有可能?
作者:綦彦臣
“回到《共同纲领》去”,在中国现有的制度习性下,不太可能付诸操作层面。因为,《共同纲领》所具有的约束力也即政治宽容精神,是与江泽民集团的宗教政策无法找到交集的。换言之,只要江泽民集团的后续政治影响还是中国政治决策的一个参照因素,那么,不用说“回到《共同纲领》去”完全没有可能,就是要进行比较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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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发现一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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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阿拉维化”的现实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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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暴政”的利益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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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共同纲领》与南特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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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为什么需要“和平演变”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引言:发现一个伪命题
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特别是一人一票的政治,处于被怀疑的状态。有人担心这样会出现天下大乱,而且中共的宣传工具也在不遗余力地强化这种观念。预想一人一票会导致天下大乱,在政治学方面,就是对多数人暴政的担心。
多数人的暴政,源于多数统治或曰多数裁定原则。至少,从纯理论上如此,“多数裁定规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同少数人集团和个人的权力和谐一致”[1]仍是一个疑问。因此,在西方民主体制里面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比例代表制之类的选举方法,“用来解决如何保证少数人在立法议会中也有代表的问题” [2],“对于某些人权的宪法保障——这种保障以法院为后盾,而且只有通过系统的选举或全民公决以及运用限定多数规则,才可能加以变动——也被当做防止‘多数暴政’的制约因素” [3]。
在西方历史上,最经典的案例是基督教创始人耶稣被犹太公会判处死刑,这个案例以至于成为一千九百多年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意识形态根源。希特勒认为犹太人应当为杀死耶稣承担历史责任,因此以疯狂的反犹开始了其政治运作。但是,希特勒的宣传系统是十分拙劣的,其自身的自相矛盾几乎随处可见。如德国当代历史学家克劳斯•费舍尔研究纳粹历史后,发现“一方面,纳粹宣传机构为灭绝犹太人正名,说犹太人正发动对德国士兵的游击战,从事全面的破坏活动,并和德国的敌人并肩作战。另一方面宣布犹太人有罪,仅仅因为他们是犹太人” [4]。
一、关注“阿拉维化”的现实倾向
就耶稣被犹太教精英阶层判处死刑这个案例本身来说,并不是“多数人的暴政”的结果,而是多数人受了少数人的蒙蔽,表达了一种看似合理的公共意见。由于基督教的传人在以后悟到这个本质,才在成书较晚的《路加福音》里添上了一段借耶稣之口所说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5]
多数人的暴政本质上是少数人操纵的结果。耶稣被迫害致死如此,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也是如此。在纯粹哲学意义上,“多数人的暴政”正是大众法西斯主义的经典表现。尽管大众法西斯是工业社会以来的一种现象,但是它仍能印证历史上的耶稣受难事件,也可以对法国长达百年(1685-1787)的对胡格诺教徒的迫害做出诠释。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威尔海姆•赖希描述大众发现并描述大众法西斯现象时说:“小资产阶级要求权威,同时又要造反。所以,他们服从造反头子的绝对专政,同时又对那些地位比他低的人采取独裁主义态度。”[6]
仍然以耶稣被处死事件为案例,按字面意思理解,罗马殖民统治者惧于民意而不得不改变宽恕耶稣的初衷,最后交由犹太人的公会来执行死刑。就事件的本质看,是耶稣的新的解经方法触犯了法利赛人的利益,引起了后者的痛恨,必欲除之而后快。那么,法利赛人又是由什么成分构成的呢?简单地说,他们是由文士(经师)那样的知识分子与犹太中产阶级构成。法利赛人是一群爱国精英,因为他们在文化上反对既成的希腊化经义,在政治上对罗马殖民统治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态度,对于犹太内部与罗马统治合作的撒都该人采取敌意。
法利赛人是精英,但更是少数。由于他们的形式主义与繁琐主义,在西方后来的文化历史中成了“伪君子”同义词。在犹太人的历史中,他们以“多数人的暴政”的面目而行“少数人的暴政”的本质,到公元七十年之后,其文士成员取代了祭司的地位,集解经与祭祀权于一身。
虽然我们没有历史数据来说明法利赛人在犹太人的比例,但是按现代政党形式比较,其情形大体与当今叙利亚的巴沙尔政权相当。后者所依托的统治基础是从本为少数的什叶派分离出来的阿拉维派,约占叙利亚人口的百分之十五[7] ,而被迫接受其统治的国家主体教派逊尼派的人数占到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就是合计阿拉维派本身与支持他们的基督教、德鲁兹人、库尔德人所达到的比例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8]。
对比之下,中国的政治统治集团所占人口比例更少。中共党员约有八千万人,占全部人口十三亿的比例百分之六多一点。就算一个党员有三个家庭成员,其“集团总量”也只有三点二亿人,尚达不到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五。有研究者将中共整个政治利益集团占中国人口少数的状况,称之为“中共阿拉维化” [9]。
需要多说的是,中国人口总量远不止十三亿。中国官方的统计数据失真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问题,人口统计从数百万基层工作点做起,失真程度几乎无法想象。按着人们的经验来论,中国目前的人口应当在十三亿七千万到十四亿三千万之间。
二、“少数暴政”的利益取向
发生在中国当代史上的两个重要事件“反右”与“文革”,同样也是少数人操纵的“多数人的暴政”,并且在基本逻辑上它们与法国曾经发生的百年宗教迫害相一致。在勉强可称为“少数人的暴政”的结构中,一个被赋予神性的集团领袖掌控一个又一个可互相替代的政治小团伙。一旦这类的小团伙失效,就将被神性化的领袖所抛弃。这种本质也揭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及的政党集团内部派斗的残酷性。
领袖的神性(位格)化,是科学社会主义未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而在封建传统浓厚的俄罗斯与中华帝国成功的最核心密码。
归结为领袖神性化的“少数人的暴政”在信任结构上更喜欢选择家族统治。虽然列宁与斯大林均未建立起有效的家族统治,但此后苏联官僚体系的高度特权化与裙带政治,实为其变种。在中国,毛泽东亦未能建立起家族政治体系,实在是因为他的长子死于一场战争赌博。成功地建立起家族统治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以金氏朝鲜最为突出。等而外之,凡是具有家族统治特征的政权构架,又无一不是“少数人的暴政”的文本。萨达姆的伊拉克曾经是之,尽管它已成为历史。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少数人的暴政”虽然屡屡被人造的神性所庇护,但它的逐利性亦是天然性格。这样,曾经发生的革命则无一例外地是少数人(较有标准意义的少数人)对全民(整个社会)的一次政治赌博。一旦博弈结果利于少数人,那么特权则是合理所获。除非这个集团有着较好的宗教信仰,愿意将彼岸精神置于宪法之上,尽管彼岸精神并不实际干涉宪法的运行。在这个意义上讲,最好的法治归根到底是人治即道德人的治理。道德人的治理肯定是少数治理,但它从一开始就是去暴政化的,是“好人政府”。
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特权作为“少数人的暴政”的表现形式与频率,越来越在家族统治中出现。变卖或瓜分一个庞大的全民具有追索权益的企业(或一项资产),采用家族统治方式,相对于利用外在团伙要安全得多。所以说,分析中国现实政治的“少数人的暴政”特征,更应注意经济领域的诸种动态。
“少数人的暴政”作为分利机制,其政治色彩越来越淡,具有经济上的庸俗化倾向。这是因为“少数人的暴政”与政权机构平行并且可以细分。目前,出现数千人争抢一个公务员职务的现象恰是证明,因为在任何一个边界相对清晰的“少数人的暴政”局域内,分利的可能性是能够明确预期的:首先,在工资收入方面,边界相对清晰的局域较社会其他行业更有保证;其次,由于政治权利的垄断导致的监察成本的高昂,监察实质不起作用,寻租收入超过合法收入是“合理腐败”,并且寻租收入越高实际上越受边界相对清晰的局域内人士的尊敬;再次,“少数人的暴政”为打击民间的监督力量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这也是群体事件动辄被政府政治化的原因所在。
三、比较《共同纲领》与南特敕令
对于法国的百年宗教迫害,当今中国人少有了解。那个重大历史事件表面看起来,也是多数人即坚持天主教信仰的法国人对支持新教支系胡格诺教徒的全面打击。但是,实际上却是主流宗教最上层分子以及国王情妇谋求私利所致。“在后来成为了国王妻子的梅特农夫人和国王的耶稣会忏悔神父佩勒•谢兹的鼓吹下,国王克服了道义上的犹豫不决,最终签署了废除南特敕令的法令并将其公布。”[10]
南特敕令是法国国王亨利四世颁布的一项宗教宽容法令,该法给予作为宗教少数的胡格诺教徒一定的政治权利。时在1589年。因法令颁布地在法国西部的港口城市南特(Nantes),故名“南特敕令”。八十七年后,被国王路易十四所废除。
由于废除南特敕令所引起的宗教迫害,在历时逻辑上,他也是中国“反右”的历史样本。我们可以说,中共建国之初的宪法文本《共同纲领》相当于南特敕令,而后来的“反右”就是对《共同纲领》的废除。正是由于这个逻辑的存在,现在才有人呼吁“回到《共同纲领》去” [11]。尽管他们没能看到“文革”以至于时下的对不同宗教群体的钳制,也是《共同纲领》遭到废除的逻辑后果。
“回到《共同纲领》去”,在中国现有的制度习性下,不太可能付诸操作层面。因为,《共同纲领》所具有的约束力也即政治宽容精神,是与江泽民集团的宗教政策无法找到交集的。换言之,只要江泽民集团的后续政治影响还是中国政治决策的一个参照因素,那么,不用说“回到《共同纲领》去”完全没有可能,就是要进行比较实质性的政治改革也不可能。
仍以法国百年宗教迫害的事实来印证,就不难认可大众法西斯在底层社会的特殊的扩散效果。“废除南特敕令也受到了下层社会的欢迎,他们四处出击,大肆洗劫和摧毁新教徒的教堂。他们也跟踪胡格诺教徒和他们的牧师,以便弄到他们逃避或违法废除法令的证据,然后把他们抓起来。这样,他们就能受到天主教会的称赞和国王的奖金,这奖金是被拘捕的胡格诺教徒被没收的财产。”[12]
结语:为什么需要“和平演变”
被少数人操纵起来的“多数人的暴政”不仅仅具有经济掠夺性质,而且还会形成整个社会的暴力冲动。这一点在中国已经显性化,一方面以公权力滥用为特征的警察非法暴力在持续,另一方面底层社会的杨佳、钱明奇之类的反抗尽管很零星,但是受到了底层社会狂欢般的赞赏。
中国无论是出现体制内的和平演变还是出现民间自由型的和平演变,都是避免法国大革命悲剧的选项。再做较大的国际战略判断来比衬,中国如果能够崛起为世界第一大国而又不以与美国发生战争的方式来实现,那么就是全世界性的和平演变。中国的和平崛起对应的是国内的和平演变。关于中美关系与全球和平演变,本处不再展开,容以后专门作文讨论。
回眸法国百年宗教迫害的后果,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法国大革命中的极端暴力与报复。“在1793年,为他们所教导的人民,也以一个世纪之前对待胡格诺教徒的完全相同的方法,来对待国王、耶稣会教士、神父和贵族们。”[13]——难道这不应该是那些反对“和平演变”的人士与阶层、集团应该认真读一下的发聩名言吗?
注释部分:
[1],[2]&[3]参见韦农•波格丹诺夫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中译本,邓正来主编),P373-375,<多数裁定规则•多数统治>条目;邓编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4]参见克劳斯•费舍尔著《德国反犹史》(中译本,钱坤译),P491;钱译版本:凤凰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5]成书最早的《马可福音》里面并没有这句话。此句原文是《路加福音》第23章第34节。
[6]参见葛力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辞典》,P347,<法西斯主义的大众心理学>条目以及P530,<赖希>条目;葛编版本:求实(北京)出版社,1990。
[7]参见俄新社莫斯科2011年4月27日电,“专家认为叙利亚能够避免利比亚式分裂”;新华社《参考消息》4月29日译介,第三版<时事纵横>,题目:“叙利亚会成为下个利比亚吗”。
[8]参见法国《费加罗报》2012年1月17日文章(作者:乔治•马尔布吕诺),“叙利亚政权为什么能够坚持住”;《参考消息》2月6日译介,第十版<参考论坛>,题目未变。
[9]参见香港《动向》杂志2011年10月号文章(作者:观耘闲人),“胡温之间已无改革共识——朱镕基深切表达忧虑”。
[10]参见塞缪尔•斯迈尔斯著《信仰的力量》(中译本,余星、李柏光译),P1;余李译版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
[11]关于“回到《共同纲领》去”的观点,已有大量文章描述。最先提出的是杜导正的一篇文章,“新民主主义的发展与回归”,载于《炎黄春秋》2009年第4期。据《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第38期对杜导正的专访文章介绍,中共军方高阶将领刘源(前国家主席刘少奇之子)也间接地赞同“回到《共同纲领》去”的观点。
[12]同[10] ,P5。
[13]同[10] ,P28。
两会“议员”到底有没有人有外国国籍?
作者:刘逸明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者便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外国国籍的人在中国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也就没有资格担当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事实上,政协委员加入了外国国籍的事情并非没有,知名演员巩俐就因为曾加入新加坡国籍而在2008年失去全国政协委员身份。从巩俐被两会拒之门外来看,别说是一般的中国民众,即使是中共当局也对这种情况非常忌讳。
在中国,“裸官”现象的确非常严重,很多官员在台上高喊爱国主义,却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国外读书,甚至让老婆、孩子提早移居国外,自己在国内一门心思贪污受贿。不过,在两会“议员”当中,加入外国国籍的官员可能没有,因为他们应该知道,加了了外国国籍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缺少幸福感和安全感的中国注定会让很多人选择用脚投票。几年前,中国官方媒体所热炒的影片《建国大业》在尚未开播之际,对参演明星的国籍之议便沸沸扬扬。该片云集了百余名知名演员的零片酬客串,虽为爱国大片,但网友却为参演该片的演员开列了一串长长的外国籍名单。名单中包括陈凯歌、刘亦菲、陈冲、蒋雯丽、蒋大为、许晴、李连杰和斯琴高娃等人。
每年的3月,中国的人大、政协两会都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并引发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关注,今年也不例外。因为王立军事件,薄熙来和重庆代表团在一开始特别引人注目,在重庆代表团开放日,希望到场采访的海内外记者尤其多,很多记者因为事先没有提出采访申请,结果被拒之门外。薄熙来并未因为王立军事件而缺席两会,而是在面对媒体记者时侃侃而谈,毫不回避其有关其妻子谷开来和儿子薄瓜瓜的负面传闻,虽然薄熙来的形象颇具争议,但他的这种表现仍然是一般的官员所不能望其项背的。
在重庆代表团开放日之后,外界对薄熙来和重庆代表团的关注便骤然降温,慢慢转向了两会“议员”的国籍上。此次国籍之议显然是上次《建国大业》国籍之议的延伸,不过,对两会“议员”国籍的质疑已经不再限于明星代表,而且还有官员。
坊间不仅质疑中国人大、政协代表拥有外国国籍,并质疑他们是否有资格当选代表。受到国籍身份质疑的代表有杨澜、邓亚萍、赵本山、张海迪、芮成钢、陈冲和郎平等人。另外,还有代表被指是已将家人和财产转移至国外的“裸官”。
在热议之下,中国全国政协发言人赵启正最后不得不出面回应此事。赵启正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说,根据他的调查,一些身陷外国国籍传闻的名字有的不是政协委员,有的没有外国国籍。他说:“到现在我没发现,除非他做得大家不知道。政协委员,外籍是不行的。”《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其微博上表示相信赵启正“在这个位置上不可能就这个问题说假话”。
倘若是在非网络时代,有关两会“议员”的国籍之议可能很难兴起,即使兴起了,官方也可以不作任何回应。而现在却不同,只要舆论压力大了,不回应是不行的,因为不回应就等于是默认,可见,赵启正的回应多少有几分无奈。不过,赵启正作为政协发言人,他即使自己也相信有两会“议员”有外国国籍,但是,不可能公开表露自己的这种内心世界,因为中共当局一直是反对外国人干涉中国内政的,如果传闻属实,那么将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有高级“五毛”之称,“五毛”主要就是指为官方说话的人,胡锡进在赵启正的回应之后迅速帮腔,再度显示出了其“五毛”特性。赵启正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是,赵启正毕竟只是发言人,他对每位两会“议员”的国籍情况显然谈不上了解,因为有外国国籍的代表绝不会轻易透露自己已经加入外国国籍,他们即使已经加入外国国籍,为了继续当代表,自然也不会扔掉中国身份证,这样的话,要知道哪位代表到底有没有外国国籍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面对外籍传闻时,政协委员、阳光卫视创始人杨澜日前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她是中国籍身份,并在其新浪微博上重申:“还有网友在问国籍的事。再说一遍吧:我是中国籍,从未改变。我没有任何外国国籍,也无外国绿卡。”杨澜1968年生于北京,曾赴美留学,2003年当选中国全国政协委员。
从杨澜理直气壮的声明看,有关她是外国国籍的传闻可信度不是太高,但是,其他涉嫌外国国籍的两会“议员”却没有像杨澜这样回应传闻,这使得公众依然多有关传闻深信不疑,虽然很多人已经把杨澜从名单上排除,但仍然相信名单上大多数代表确已加入外国国籍。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者便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外国国籍的人在中国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也就没有资格担当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事实上,政协委员加入了外国国籍的事情并非没有,知名演员巩俐就因为曾加入新加坡国籍而在2008年失去全国政协委员身份。从巩俐被两会拒之门外来看,别说是一般的中国民众,即使是中共当局也对这种情况非常忌讳。
博讯新闻网上在3月12日发布了一则报道,报道引述北京知情人士的消息称中纪委的一份调查显示:按照去年2月的数据推算,目前政协代表76.77%有外国护照,人大代表57.47%有外国护照。这则新闻杜撰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中纪委不太可能就这个问题做如此细致的调查,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公安部。另外,两会“议员”中入籍外国的比例不可能有这么高,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中国公民还真的可以说是被外国公民代表了。
在中国,“裸官”现象的确非常严重,很多官员在台上高喊爱国主义,却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国外读书,甚至让老婆、孩子提早移居国外,自己在国内一门心思贪污受贿。不过,在两会“议员”当中,加入外国国籍的官员可能没有,因为他们应该知道,加了了外国国籍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中国有句话叫做“无风不起浪”,有关两会“议员”加入外国国籍的传言如此之盛,即使名单有误,但相信上面的很多人并不冤枉。很多人都说中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度”,什么奇迹都能创造,如果真的有外国国籍的人参加两会,那么,中国作为“神奇的国度”将更是实至名归。
敬告各界
《零八宪章》月刊征文启事
在当代中国民主宪政运动史上,《零八宪章》的诞生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自2008年12月9日首批303人联署公布《零八宪章》以来,虽然文本起草人刘晓波、张祖桦等人受到残酷打压,虽然执政当局通过各种各样的措施来消解《零八宪章》的传播和影响,但渴望真理与自由的人们仍然不惧高压,仍然一批又一批的站出来宣布自己对《零八宪章》的认可和支持,仍然一批又一批的团结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著名政治学者李凡先生在谈到当代中国民权运动时公开指出“在中国知识分子近期追求自由民权的发展中,应该说《零八宪章》所得到的支持程度是最高的”、“所有这些活动最集中的体现,就是由刘晓波、张祖桦等人发起的‘08宪章运动’。” 著名民主人士秦永敏也谈到:“《零八宪章》本身就是当今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统一战线,它以89民运的知识分子为核心,凝聚了今日中国几乎所有站在民主人权第一线的志士仁人,无疑是中国政治反对派的一个雏形。它所拥有的资源包括道义资源,先声资源,组织资源,人力资源,国际支持资源,动员号召力资源,等等,并且还有将前述多种资源整合到一起的巨大潜力,可以说是今日中国最有前途的一股政治力量。”应该说,李凡和秦永敏的评论是实事求是的——截止2011年6月第二十六批联署人名单的公布,公开签名支持《零八宪章》的海内外人士将近13000人,这其中既有著名学者,也有普通农民工,既有民主维权人士,也有体制内精英……毫无疑问,这是《零八宪章》取得的阶段性胜利,是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阶段性胜利,也是中国民主宪政事业对于权贵集团“反对派”的阶段性胜利!
为了宣传《零八宪章》所秉持的基本理念和主张,为了使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宪政理念更广泛的深入人心,为了更好更快的推动以《零八宪章》为旗帜的中国民主维权事业,2009年6月我们郑重推出《零八宪章》月刊。两年多时间以来,在广大读者和各界人士的鞭策下,围绕民主维权事业,我们共编辑发行了31期电子文本,编辑转载各类文章两千多篇。与此同时,我刊还分别就社会热点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人权个案发表了大量评论和声明,并就一些难点问题的处理向有关当局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的推动了中国民主宪政运动的向前发展!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本刊自创刊以来所存在的某些不足,其中一个很大的不足就是由于“经济”方面的瓶颈制约,使得本刊能够吸纳的“原创文章”并不多,从而影响了本刊的发展,也让很多对本刊抱有深厚期许的师友感到遗憾。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经过多方努力,我们筹措到部分经费,虽然数量有限,但我们愿意将这点有限的资源用于推进公民维权事业,用在普世价值和民主宪政事业的宣传推广上。
因为这样的背景,《零八宪章》月刊现在面向全社会发出征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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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月刊编辑部
2011-9-20
公告天下
维权网:抗议当局在“两会”期间加强打压维权人士和广大访民
“维权网”获悉,随着3月初“两会”——全国政协与全国人大年会的相继召开,全国各地涌起一股加强对维权人士、上访民众打压的浊流,北京的维权人士和独立学者艾未未、张祖桦、唯色、王力雄、查建国、胡石根、高洪明、何德普、徐永海、许志永、滕彪、江天勇、黎雄兵、李方平等多人遭到警方约谈、警告、严密监控及软禁;山东大学教授、维权人士孙文广也遭到软禁;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先后遭到警戒和抄家;湖北维权人士秦永敏被断网,手机和家里座机都无人接听,选举专家姚立法每天一早被维稳人员带走,晚上很晚才送回家,家里电话也被切断;江西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彭新莲、魏忠平被关进“黑监狱”;河南维权人士周德才被抄家与刑拘,以及全国各地纷纷传出的大批访民被严密监控、软禁、“被旅游”、关黑监狱、拘留等情况,昭示出中国人权的严重恶化状况,“维权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2月25日,上海市17名到北京上访的民众,因在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地艾未未艺术中心附近街道行走,而被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走,带到当地派出所审讯室羁押了两个多小时,后被交给上海市驻京办押送到北京南站救济站中关押。这显示随着“两会”临近,艾未未艺术中心附近都成为不许公民涉足的禁地。2月28日,长期被严密监控和软禁的北京宪政学者、维权人士张祖桦先生被警员谈话,随后,张祖桦先生家门口的警车、监控警察都有所增加,出门时被贴身跟踪,人身自由、亲友上门拜访、外出会友均受到限制;现居北京的自由作家唯色女士,自2月开始家门口即被设岗监控,出门受到跟踪。国保警员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通知唯色女士和她的丈夫王力雄先生在一段时间内都会被限制行动自由,出门要经过警方同意,即使同意出去也要在警方的监控之下;北京异见人士查建国、胡石根、高洪明、何德普、徐永海等人,自2月29日开始警方在其家门口设岗监控,上周六胡石根先生欲到教会查经班被阻,反复交涉无果,警方称不许出门。两会前夕,北京人权律师滕彪、江天勇、黎雄兵、李方平、公盟负责人许志永等等一大批人被警方约谈并被要求在“两会”期间不得接受采访及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
2月28日,河南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周德才准备前往北京参加一个烟草行业买断工龄职工维权研讨会并计划向“两会”代表陈述冤情时,在当天中午于家中被固始县警方抓走,后家中两次被查抄。最后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周德才被刑拘显然是固始县当局借“两会”维稳严打当地维权人士。
2月29日下午,上海访民到维权人士冯正虎先生家探望,发现他家楼下的楼道口拉起警戒线,约10名保安和便衣强行阻止访民进入冯正虎先生家。3月1日下午3点左右,6名上海市国保,到冯正虎位于政通路240弄三号302室的家中,抄走两台电脑和显示器、一个扫描仪、一台激光打印机、手机四台及一些书籍和光盘等物品。据冯正虎先生说:“因为开两会,政府派了16个人24小时监视,每班5人左右,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了。”
3月1日下午起,山东大学教授、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孙文广被该校公安处软禁。孙文广教授外出购物、体检等皆由警察陪同。警察分四班,昼夜轮番看管孙教授。这样严密的监控,一直要延续到两会结束。
3月2日下午,江西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被江西新余当地政府维稳人员强行带到新余仙女湖名人岛度假村“黑监狱”关押,与李思华一同被关的还有新余当地上访维权人士彭新莲,而早在2月28日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魏忠平也被新余当地维稳部门带走关到铁坑铁矿。他们均将被关押到两会结束。
据悉,本次两会全北京市动员了73.9万人参与安保工作,其中,社区巡防队员、保安员、停车管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职业力量17.9万人,治安志愿者、治保积极分子、单位门前三包人员等义务力量56万人。从2月28日零时至3月17日24时,北京将对外地进京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期间外埠进京的客车和货车通行证有效期分别为7天和3天。所有外地货车全面禁止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而进京执行任务的外埠警车却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除进京火车票实名制外,在北京各主要公路交通路口,公安已加设检查站,查验所有进京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北京警方2月底就警告北京南站周边的旅店及出租房主,不允许给访民们登记入住,很多访民只能在寒风中露宿街头和桥洞下。北京警方还于两会前在北京南站火车站内及周边旅店,大肆抓捕访民,据目击者反映,有旅客因得不到警方认可,也被推上大公交车抓走。
中国各地为“两会”维稳也纷纷对当地维权人士、上访民众谈话警告、严密监控、软禁、旅游、关黑监狱,甚至拘留。仅据“维权网”部分报道:“两会”期间合肥访民赵文祥被强制旅游;因“两会”广州维权青年杨崇被软禁;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城西上访维权人士江帆被软禁;山东省莱州市当局为防止访民荆美杰、杨贵华“两会”上访而将她们拘押于莱州拘留所中;福建访民王尾珠“两会”前被从北京抓回,现拘押于三明永安拘留所,福建残疾冤民吴家旺被拘押于福清拘留所;湖南邵阳访民欲于“两会”上京,结果在火车上被抓回关押于当地维稳办中。
各地政府为了加强“维稳”控制,两会前还出台一些劳民伤财、违反法制的维稳措施。如河北从2月10日开始,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干部下乡运动。15000多名干部进驻到5010个村。下乡干部的任务是,帮助农村发展经济,同时做好维稳工作,希望能让赴省、进京上访量大幅度下降。河北为此支付2.5亿元干部工作经费,并将给这些村子预留共5亿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再如江西组织部门2月底出台,《关于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通知》,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特别优秀的基层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如此各种为“维稳”不遗余力,以致不顾法制、不择手段的政策举措,都充分显示中国当局无视人权,严打维权民众的现实。
中国当局以保护“两会”召开为名,肆意剥夺维权人士、上访民众的人身自由权和多项基本人权,公然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中“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每个国家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步骤,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其他领域创造一切必要条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确保在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能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实际享受所有这些权利与自由”,“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个别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和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判,不得有不当延误”;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刻停止对一切维权人士、异议人士和上访民众的打压,还他们以自由。追究相关侵权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对人权被侵害者实行国家赔偿;
二、开通向“两会”反映民情民愿的渠道,公布所有人大代表的详细资料(包括个人背景及联系方式),在网络及各种媒体开设民间提案及公民申冤专栏,落实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
三、尽早启动全面的政治改革,真正落实人大代表直选,建立宪法法院和违宪审查制度,清理废止包括“劳教制度”、“新闻审查制度”、“户籍制度”等等违反现代法治原则与人权精神的法规与政策。
维权网
孙文广:山大选举违法理应重选——给人大的公开信
2007年,我参选区人大代表,遇到各种非法打压,当时我曾向历城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回答是不受理。我向历城区选举委员会提出裁决要求,结果石沉大海没有答复。四年后的选举,非法打压、侵权,变本加厉。我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相应的条例,或修改选举法,以保护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现在证据确凿,是公安人员、选务人员非法干扰山大的选举,对此应该判定选举无效,重新选举。还参选人以公正,彰显选举正义。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10日转载)
来源:参与
全国人大:
2011年底,我以独立参选人身份,参选济南市历城区人大代表,为此遭到一系列的非法打压,我的权利被剥夺,我的正当选举活动遭破坏,我要求宣布山大选区该选举无效,重新选举。现将情况反映如下:
(一)11月26日,我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学生宿舍西侧的布告栏上,张贴了竞选海报和标语,包括“请选孙文广”“反对暗箱操作”“保卫公民合法权利”,同时张贴了每天中午与选民见面的声明。约过两小时,该海报被济南公安便衣全部毁坏。
(二)11月27日,我和支持者按照预定时间中午去校园,欲与选民见面,在山大南校门口,被公安强行阻拦,不准进入校区。
(三)12月3日公安对我进行非法传唤,把会见选民说成“策划非法集会”,目的是阻止独立参选。
(四)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山大党委系统,传达上级指示,山大的男性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剥夺了山大男性公民包括我的被选举权,这一规定通过各级党委,传达到选民(有管院党委书记的讲话录音)。
(五)为了阻碍我参选,12月9日(即投票日前三天),由山大房改办出面在济南公安和山大公安处干警的围观下,趁我不在现场强行进入我的住所(山大南院宿舍37号楼2单元二楼)。这是我住了26年的私人住宅,是1985年分配给我的福利房,1997房改,成了我的私有财产。他们把所有物品搬走,包括计算机等等。三天后通知,物品放到学校仓库。他们未经允许封门、抢占住房,抢走选举资料。给我的参选造成极大的困难,其目的是破坏选举。
(六)选举必须设立秘密投票处,但是山大中心校区没设秘密投票处。很多选民要求会见候选人,但所有官方指定的候选人,始终没有和选民公开见面,这都有悖选举法规定。
(七)根据刑法第256条,选举中为了使人不当选,而使用威胁、暴力造假等手段,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山大此次选举中存在大量威胁选民的事例。我这次独立参选,很多朋友给予支持,但却受到公安的威胁、恐吓和阻拦。比如:巩磊受到“劳教”的威胁。还对其他几位朋友也受到威胁。
(八)为了阻止我进行参选活动,山大公安处和济南公安派人从11月25日开始对我进行24小时的监控,如影相随,经常限制我的行动自由,投票日(12月12日)将我软禁家中。济南当局派了20余名公安人员把我堵在8号楼的家中,不准出门,不准到投票点。把把票箱抱到我家,几个公安用摄像机对着我,要我在自己家门口写票、投票,遭我严辞拒绝。。我对他们说这是违反选举法的规定,这是违背秘密投票原则的。按规定流动票箱是对没有行动能力的人设置的,为什么把流动票箱送到我家,我是个有完全行动能力的人。他们为了使我不与选民见面而强行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这是违背宪法的。
2007年,我参选区人大代表,遇到各种非法打压,当时我曾向历城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回答是不受理。我向历城区选举委员会提出裁决要求,结果石沉大海没有答复。四年后的选举,非法打压、侵权,变本加厉。我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相应的条例,或修改选举法,以保护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现在证据确凿,是公安人员、选务人员非法干扰山大的选举,对此应该判定选举无效,重新选举。还参选人以公正,彰显选举正义。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退休教授 孙文广
电话:136553173560531—88365021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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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报告:中国还有1.28亿贫困人口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科学院最新完成的《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中国发展中的人口压力依然巨大,按2010年标准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而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科学院最新完成的《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中国发展中的人口压力依然巨大,按2010年标准贫困人口仍有2688万,而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
由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以“全球视野下的中国可持续发展”为视角研究编纂的该报告称,中国相对贫困、城市贫困等问题也逐渐突现,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
中国多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末,中国人口总量为13.41亿人(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比2000年净增7390万人,年均增长0.57%,较20世纪90年代下降0.5个百分点。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继续下降,为减缓全球人口压力做出积极贡献。但受到庞大人口基数和增长惯性的影响,中国人口总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增长态势,在现行政策下预计要到2025-2030年间才能达到人口总量增长的拐点。
伴随经济发展,中国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也已显现,转轨就业、青年就业、农村转移就业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近年来中国老龄人口比重迅速上升,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总量超过1亿的国家。
《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认为,中国虽然在未来若干年应该适当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但仍需把握好人口增长的总规模,并将人口工作重点更多集中到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方面。在人口领域,一要积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二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三要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四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
李庄案刑事再审申请书
作者:李庄,迟夙生,李亚童
来源:作者博客
十个申请“再审”的理由:
一、以“速度”掩盖一审真相
二、全部用“言词”堆砌的证据链
三、“为判而审”的庭审过程
四、击碎法律底线的一审判决
五、不应该有,也无效的二审
六、“迟到的”、“未到的”和“不准到的”证人
七、关于马晓军律师不能出庭,被“人间蒸发”的疑问
八、“无罪可悔”的悔罪书
九、走过场的终审判决
十、对申诉的十个假设
申请人:李庄 男
再审代理人:迟夙生女黑龙江省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亚童 男 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XXXX(系申请人之子)
申请人因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9日作出的(2010)渝一中法刑终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现依刑诉法203条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1、撤销重庆市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
2、对该案立案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3、如不予立案,或受理后驳回申请,望法定期限内出具相关手续。
事实与理由:
序言
2009年12月12日晚,重庆公安在北京将申请人秘密抓捕,并连夜押往重庆,制造了一场荒诞离奇,令人瞠目结舌的司法闹剧。重庆相关人员蔑视法律尊严,践踏司法程序,肆无忌惮地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给中国的司法带来了严重伤害,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011年6月11日,申请人刑满出狱,开始践行当年“藏头诗”中立下的誓言——“础去间决神诉”。
半年多来,除向有关国家机关不间断控告、申诉之外,并于2011年12月12日正式向最高院递交了再审申请。按最高院要求“应经当地高院处理后,再来最高院”的司法惯例,申请人今日正式向重庆两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或许这是一场艰难而又漫长的申诉,或许还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灾难。但,“依法治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一个律师的崇高信仰,也是驱使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向前、再向前的终极理想。
李庄事件不仅仅浪费了纳税人的巨额钱财,而且摧残了中国的法治文明。原判的黑幕,纵使再用一万个谎言去描,也描不圆;再用一万个假话去撑,也撑不住。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终究要大白于天下!这场冒天下之大不韪,且有违法治、人伦底线的徇私枉法闹剧,到了该谢幕的时候了!
今天,不去揭露、戳穿黑幕,怎能对得起神圣的法律,对得起人性的良知,对得起所有关注该事件的民众!
下面,从十个方面分述再审理由:
第一部分一季一审
一、以“速度”掩盖一审真相
自2009年12月12日至30日开庭,仅18天,“李庄案”就完成了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创造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录。被海内外称为“重庆速度”的背后,掩护着一个漏洞百出、手段拙劣的诉讼过程。
第一,“李庄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是否够“罪”,应以龚是否受到刑讯逼供为要件。而在龚案尚未开庭,一切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一审提前判定申请人有罪,无异于宣告了龚案中没有刑讯逼供情节。前案之车,必然导致后案之辙,对申请人的有罪判决,使得龚案在开庭前页已盖棺定论。换言之,也只有使申请人“被有罪”,才能搞定龚案。这正是“李庄案”公诉人,同时兼任“龚案”公诉人的诡异所在,此荒唐做法,赤裸裸地显现出了制造“李庄案”的真正动机。
针对上述枉法现象,律师界、法学界发出了呐喊。2011年8月、12月,全国人大连续两次对刑诉法草案进行审议,专门对此罪名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既,先审本案(龚刚模案)再审衍生案(李庄案)。其立法目的,就是将该罪的诉讼逻辑加以法制化。以杜绝今后类似重庆式的司法程序混乱。
第二,申请人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除主体要件外,其余要件均不具备。首先,伪证在哪儿?哪个证人受到“妨害”?又受到了怎样的“妨害”?对此,控方自始至终支支吾吾不能举证。正如申请人当庭陈辞:你们哪怕找出烟头大小的一片证据,判我100年,我也认!”
第三,检法两院2009年12月4日联合对龚刚模查体,龚刚模自述左肩痛,双手感麻木,法医鉴定龚刚模手腕部色素沉着留有疤痕,一审法院不但未查明成因,亦未将司法鉴定依法送达申请人,这不仅协助隐瞒了刑讯逼供的黑幕,还无端的剥夺了申请人的异议权。
事实上,在申请人介入龚案之前的2009年夏天,龚刚模因刑讯逼供,就已经不能正常行走,(详见申请人再审提交录像)
第四,既然是“妨害作证”,那么依据刑法学理论,此处的“作证”,必然是证人作证,龚作为第一被告人,他的言词仅仅是被告人供述或辩解,控方为何强行把他华丽转身变成了证人?
第五,龚案侦查半年之久,形成109本卷宗,2200套证据,而龚案中每位辩护人看到、拿到的,甚至不足全部案卷的1%。为什么绝大部分资料对辩护人保密,有哪些怕见阳光的东西(对申请人有利)?强大的司法,看似无情剥夺的是律师的阅卷权和辩护权,实际撕毁的是法律的底线。
第六、第七、第八……诸如开庭传票的送达时间迟延、审讯笔录没有两名侦查员签字、所有勘验鉴定报告均未送达申请人、会见受阻、被监视监听等程序瑕疵,不再一一列举。
以上这些,都被一个“快”字所遮掩。
二、全部用“言词”堆砌的证据链
现代刑法体系,一切犯罪均以证据证明为定罪根据,是证明之罪原则,试看公诉人指控证据。
其一,委托协议、律师证、身份证、律师费发票、委托书、律师所函、机票……这些证据,除证明辩护人身份之外,与指控犯罪无任何关系。
其二,八名证人书面证言。
其三,申请人供述辩解。除“藏头诗”外,没有任何“供认价值”。
对申请人定罪的所有依据,都赖于八份书面证言。“证言指罪”须经法庭公开质证,这是常识,亦是铁律,因它关乎一个人罪与非罪,甚至生与死。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质证的唯一方法就是证人出庭,然而,警方为将申请人定罪,竟然将全部证人抓捕,关进看守所迫其出证,并阻挠出庭。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刑诉法基本原则和立法本意,甚至是犯罪。也是本案证据体系的一大污点,为世人诟病。
刑诉法97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除此之外,没有一条法律授权:抓捕证人取证。
这些司法黑幕,只有在再审程序中,八名证人(一名已亡,尚剩七名)才能和盘托出事实真相,是不能出庭,还是不愿出庭,还是不被允许出庭?
马晓军律师夫妇,最近同时对重庆市公安局提前的行政诉讼,完全揭开了证人“不愿出庭”的冰山一角(详见公诸于世的行政起诉状),这也是申请人再审过程中新的证据。
三、“为判而审”的庭审过程
李庄案一审持续了16小时,司法程序乌龙百出,世人瞩目,其审判的单一目的非常明确:为治罪而开庭。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刑诉法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而李庄案一审中,审判长未经批准,当庭擅自驳回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已经令人瞠目。之后,又未经公诉方检察长批准,(江北检察长也无权决定上级检察院的全国十佳公诉人回避)屁股不离坐位,当庭驳回了对公诉人提出的回避申请,更是令人咋舌。全然无视回避制度的明确规定。再一次引起法律界的猛烈抨击。无怪乎申请人当庭斥责:你们哪怕是去一趟卫生间,装装样子,回来再驳回也行啊。
第二,庭审前,公诉人未依法“提前5日”将证据提交法庭,搞当庭突袭式举证,宣读了多份辩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证人证言,申请人多次要求查验质证,竟遭公诉人躲躲闪闪的无端拒绝。使得一审质证程序有名无实。然而,就是这样一些没有进行质证、怕见阳光的东西,仍然被一审判决作为判决根据。
第三,为充分揭露指控虚假,辩方多次申请调取江北看守所申请人三次会见时的监控录像,甚至,还提供了当年为看守所安装录音录像监控的生产厂家招投标证明,但合议庭视而不见,以不能调取为由,放任控方拒绝提供视听资料。无奈,辩方又向法庭申请调取曾用来向北京举报申请人使用,用以“固定证据”的专案组偷拍录像,亦遭非法拒绝。
第四,大量矛盾证据,充斥着整个控方证据体系:
1、如刑讯逼供是申请人编造,为何申请人再三要求,对龚刚模双手腕部“色素沉着”的伤痕进行成因鉴定,难道是自揭谎言?一名外地律师,一次会见就能“编造”出完全吻合龚案中的审讯者姓名、刑讯时间、地点、方式、看伤医生姓名等详细信息,这可能吗?用这些指控,明显荒唐,认定这些指控,则彻底丧失了可信度和公信力。
2、龚刚模案开庭时,几十名被告人对遭刑讯逼供的事实,异口同声进行了描述,这些与申请人素未谋面的人,是谁“教唆”的呢!
3、申请人执业多年,明知审判阶段,已不允许侦查人员调查取证。但龚刚华的证言宣称:“再有十几天就开庭审判龚刚模,李庄让龚刚模公司的员工遣散,防止这几天警察来调查取证。”此证言与吴家友、龚刚模完全相反且有违常理,事实上,申请人自始至终也未与龚刚华所称的员工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他们之间所谓的证据链,根本没有申请人这一环。
另外,工商档案确实显示“保利夜总会”法定代表人是唐筱,不是龚刚模,这怎能像控方所说是“申请人编造”?
4、控方提供的四位警察证言显示:“被告都是白天受审,夜间睡觉……一般都是六、七个小时”。但从申请人及龚刚模供述中可明显看出,很多笔录都在连续审讯数十个小时以上完成,期间,不让睡眠,限制吃、喝,申请人亲身体验了连续几十个小时,被固定在一把专用椅上受审,岂是几个警察可以自证推翻的?通过再审,看看有多少笔录形成的时间是在半夜、凌晨,看看有多少笔录是在连续审讯几十个小时以上完成,相信,这些龌龊,定将曝光于世。
5、申请人依据《律师法》33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与警方的据理力争,成了被追究犯罪的把柄。三次会见,三次阻挠、三次监视、三次争吵,谁之过错?龚案34名被告人,几十名律师,哪一名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会见过被告人?哪一名律师在不受监视的状态下会见过自己的当事人?哪怕只有一名!
6、被拘留的证人吴家友证言证实,申请人让龚刚模请保利公司员工出来作证。而被拘留的证人龚刚华、李小琴等证人证言则证实申请人让龚刚华遣散保利公司员工,不要出面作证。如此相互抵触的证言,竟被控方采用。拿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方法分析一下:前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何错之有?后者,申请人与李小琴素未谋面,她的间接证言与申请人何干?
7、一审法院委托的伤痕鉴定结论,证明龚刚模手腕有钝器伤痕,而公诉人出示的警方“自证证言”,以及龚刚模进入看守所体检表证明体表无外伤,但一审法院不仅对显现如此重大矛盾的证据视而不见,反而诡辩:该伤不能证明是刑讯逼供所致,那是什么所致呢?
8、由于公诉人断章取义地宣读了那些前后矛盾的证言,所以,辩方在要求质证时,公诉人躲躲闪闪不敢出示,面对上述异常尖锐的问题,公诉人采取了缓兵之计的解释:辩论阶段再解释上述矛盾。直到庭审结束,尽管辩方穷追不舍,公诉人对此始终未敢将据以认定有罪的证据交辩方质证。法庭对此默认。
四、击碎法律底线的一审判决
至一审庭审结束,疑似伪造的证据始终没有出现,被妨害作证的证人亦未出现。可一审法院仍在众目之下、厅堂之上,作出了令世人鄙视的判决。除了前述相互矛盾的证据被采纳外,还有很多十分荒唐的逻辑。
其一,判决认定公安机关拘留证人提取证言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不知这一认定根据的法律来自何处?
其二,马晓军、龚刚华、吴家友等证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作为公诉机关的证人,所出证言只是显示申请人以动作、眨眼、眼神暗示龚刚模翻供、声称被刑讯逼供,而不是公开教唆龚刚模翻供。但一审判决却罔顾事实,将此歪曲成“公开教唆龚刚模翻供”。法理何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龚刚华、吴家友、龚云飞他们知道的会见过程,都是听申请人介绍的。
其三,龚刚模在认识申请人之前自述被黑社会多次敲诈的口供是公诉机关向重庆一中院提供的。但一审判决却无视这一证据,强行认定是申请人故意编造。至今,仍在网上流传的龚刚模庭审录像片段,也充分证明了龚刚模自己“自述”被敲诈事实,而不是申请人编造。(详见网上庭审录像片段)
一审判决,无论在形式、内容、还是目的上,都与起诉书如出一辙,应属意料之中:从申请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起,便早已料到预设的结局——为龚案的开庭扫清障碍,无怪乎审讯者有恃无恐:大三长已经定了,不把你送进监狱,我这警察就不干了!
又属意料之外:作为全国乃至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一审法院竟然无视证据体系中的两大污点、六大矛盾、三大漏洞,悍然出判,这份判决岂止是申请人不能接受,关注、了解此案的人,有谁能接受这样荒唐的判决?这份判决被全国法学专家、学者、律师同仁群起而批之,更激起了社会各界良知正义之士的一致愤慨。
第二部分一季二审
五、不应该有,也无效的二审
2010年2月2日,二审开庭十分钟,申请人突然向法庭宣布:“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撤回以前的全部上诉‘理由’。”(详见庭审录像、法庭记录)。此言一出,等于认可、服从了一审判决。申请人静待法庭反应。如果审判长此时宣布: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生效,取消二审,押李庄回看守所,交付执行。申请人肯定将早已准备好的“新上诉理由”提交法庭。
奇怪的是,法庭既未宣告终止二审,亦未讯问新的上诉理由,只是一味闷头继续把这个既定的庭审搞下去。殊不知,构建二审的法定基础此时已悄然撤销,荡然无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无论二审的审判内容和结果如何,继续开庭早已毫无任何法律意义。众多法学家称二审判决是“一个釜底抽薪的判决”。而做出判决的法官们至今仍浑然不知,亦或佯装不知。这也是二审法庭跳下“藏头诗”陷阱,至今不能自拔的原因。
2010年2月2日,二审开庭第一天休庭后,当晚回到看守所,申请人坦诚地告知看守所领导:二审已在不知不觉中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而且这个错误还在继续,这位领导问:什么错误?申请人说判决后再告诉你。
2月3日继续开庭。最后陈述时,为让旁听记者记录,申请人故意一字一顿的陈述“认罪六条”,突出强调了“藏头诗”。
2月4日凌晨,“藏头诗”被外界破译。
2月6日上午,二审书记员携全部庭审笔录到看守所,找申请人核对签字,申请人当场对庭审笔录记载不正确的六条陈述,按照“藏头诗”首尾的12个字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使其与原文保持一致。
2月9日宣判,申请人当庭抢夺话筒,大爆“诉辩交易”内幕,回到看守所,申请人将二审非法且无效的真正原因,告知了看守所那位领导,此时,木已成舟,李庄案彻底进入了程序死穴。
以上,是“藏头诗”之外,导致构陷人恼羞成怒的另一个主要原因,那就是:一季不扎实。之后,一定要整出李庄一个二季,寻找铁的“漏罪”,就是为了要出这口恶气。
六、“迟到的”、“未到的”和“不准到的”证人
二审,申请人战术性“认罪”,法院也为避免再现一审无证人到庭的尴尬局面,为挽回影响,控方组织了六名经严格训练的证人出庭,但是,这些证人出现集体失忆,对辩方提出的关键问题,统一回答:不晓得、记不清、不知道、听不懂、脑壳痛……但本案最为关键的证人——申请人的助理马晓军律师,却依然没有到庭。
而马晓军自2010年1月9日离开看守所之后,被“人间蒸发”,其妻子从北方前往重庆接人,也被“人间消失”,他们的父母找寻不到自己的儿女,前来二审法庭寻人、作证,竟被无端拒之门外,甚至不给一个询问的机会。
曾与申请人同遭会见受阻挠的朱明勇律师,自北京赴渝,强烈要求出庭作证,一为澄清刑讯逼供真相;二为说明个别媒体借他之口捏造事实侮辱李庄。然而,法庭却以他不在李庄会见龚刚模现场为由拒绝其出庭。试问,难道那六名经过训练的证人在申请人会见龚刚模的现场吗?
刑诉法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上述两位证人是否知道案件真实情况,所述证言是否与案件有关,法院未见其面就武断拒绝其出庭,不知害怕什么。殊不知,朱明勇律师与申请人在第一次会见被告人时,在江北看守所共同、直接参与了拒绝专案组监视会见的争执。
至于某些领导所说:“二审有六名证人出庭,接受律师百多次提问”的说法,不知是没有参加庭审的缘故,还是被下级有意欺骗瞒报所致。
七、关于马晓军律师不能出庭,被“人间蒸发”的疑问
马晓军律师于2009年12月13日,以同样罪名被重庆警方抓捕。本来与我同罪同案却不同审,其中原委,迟早曝光,他的遭遇,更是令人闻之毛骨悚然。
他遭到了何种变相刑讯逼供!
他遭到了何种诱供和恐吓!
他遇到了哪个警察,制作的笔录不容修改!
他遭到了什么阻挠没有出庭作证!
他遇到了何人拿着申请人的“悔罪书”给他洗脑!(当时也未发现藏头诗)
是谁?逼迫他按照警方事先编造的言词,经多次训练之后,再接受一审法官“不愿出庭作证”的询问!
是谁?反复挑唆他:李庄已经揭发检举你了!(其实申请人庭审中多次阐明此案本人完全担责,与马无关,望尽快将其释放)
2010年1月9日11时许,警方为马晓军办理了所谓的“监视居住”手续,将其带离了江北看守所,之后:
他是如何被人间蒸发?
他又是如何被押往一个普通居民小区被“监视居住”?
他是受谁逼迫,按照事先编好的台词,经多次演练之后,打电话给高子程律师:“李庄二审我还是不愿出庭作证”,并反复拨打两次,且全程录音!
是哪两位局长,在凌晨2点给马晓军夫妻二人做工作,强迫马按照事先编好的台词去检察院接受询问!
他又是在谁的押解下前往重庆一分检,接受二审检察官询问,并逼迫他只能按照事先编好的笔录,且经过训练后去回答!
是谁?将前来重庆为马晓军办理“监视居住”,接马晓军回家的妻子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与马晓军关押在了一起!
是谁?逼迫马晓军妻子写“自愿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
是谁?收缴了马晓军爱人的手机,掐断她与外界的联系,让她人间蒸发!(马的岳父寻找不到女儿)
是谁?为了营造“轻松”氛围,逼迫夫妻二人佯装在商场挑选商品并给他们拍摄录像!
是谁?为了制作“和谐”画面,逼迫夫妻二人去重庆“统景温泉区”旅游,然后为他们拍摄录像!
是谁?为了体现“自由”景象,强带夫妻二人去饭店、看电影!
是谁?在马晓军爱人请假期限已到,恳请回家时,发号施令:“李庄二审开庭前,你不能离开”!
是谁?在李庄二审开庭之后,才将马晓军爱人送走,并赠送大量土特产!
是谁?为了编造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后自愿在重庆租房居住的事实,让其在一份租房合同上签字!
是谁?在马晓军告别重庆时,对其施以威胁:“这是一起政治事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是谁?在李庄二审宣判后(2010年2月9日)才将马晓军送上飞机,并随附大量礼品!
是谁?既是马晓军监视居住期间的看押人,又是文强执行死刑时放鞭炮打横幅的组织者,还是李庄案二季时法院门口举横幅的策划师!(网照,该人走近女交警,告知其不要阻止打横幅)。
群魔乱舞、百般阻挠,只为掩盖真相。但作为最关键证人的马晓军的今日出现,使得真相终于被实质性的揭开。
另外,李庄第一次会见龚刚模,马晓军记下的笔录显示:
李庄问:你是否被刑讯逼供?
龚刚模答:我被吊起来了,是江北分局,地点是铁山坪的民兵训练基地204房间,我是被吊起来的,现在手腕上还有伤,一个手铐吊起来的,吊在2米多高的地方。
马晓军记录的第二次会见笔录显示:
龚刚模说:同步录像是公安局让我背公安局的口供录制的。(与对付马晓军的惯用伎俩如出一辙)
第三次会见笔录显示:
龚刚模主动陈述了被吊打的具体过程和时间、场景、人物等等,包括刑讯者彭某、张某;看病医生王某、常某;悬空吊着、仅让脚尖触到一个电脑桌;大小便失禁、裸体被吊遭刑警支队领导何某制止等等。
以上,均有马晓军恢复自由后声泪俱下所写的《李庄事件经过》为证,马晓军强烈希望能够在申请人再审程序中出庭作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八、“无罪可悔”的悔罪书
申请人在二审中以“藏头诗”形式的“认罪”,完全摧毁了二审判决的法律基础。
一审宣判后,申请人曾认真、愤慨的一气呵成了一份真实的上诉书,并于2010年1月18日上午,在看守所递交给前来提讯的一审法官。
回到监室之后,申请人从以下几点进行了认真思考:
第一,如还像一审那样激烈对抗,二审无非是书面审理,结论八个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何打破大三长(公检法)既定的“八字”结果,只有寄希望以“认罪诈降”的方式换取缓刑、换取开庭、换取马晓军出庭、甚至换取高层进一步了解真相之后的无罪释放,核心是围绕“尽快出去,拿到证据。”
第二,09年12月12日傍晚,在北京振国肿瘤医院三楼330病房的龚刚模妻子程琪病房,申请人在与其协商更换辩护人时,突遭抓捕,而秘密拍摄的三次会见龚的录像及设备存放于病房卫生间水盆下面。只有尽快出去,拿到录像,才是最直接、最有效颠覆控方指控的唯一办法。(当时完全处于法律人的职业角度,丝毫没有考虑任何政治因素)
第三,刑诉法46条,是最终驱使申请人痛下决心的最后动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方面,本案并没有任何有罪证据,另一方面,申请人再三嘱托辩护人,继续独立辩护,用既有事实和证据说话,如二审法院依法,绝不会仅凭申请人“悔罪书”来定罪,毕竟“认罪”和“有罪”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以上,是申请人当时“认罪诈降”的内心真实写照(详见申请人博文《认罪背后的真相》)。书写“藏头诗”既是为了对外界、对历史有个交代,也是为今后出狱翻案提前夯实基础。最终定稿,各段首尾相连为:
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决神诉(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
二审开庭时,虽然申请人口头认罪,但当庭的事实陈述、质证、询问证人时,对细节的穷追不舍、拍案而起、震翻水杯、怒斥证人胡说八道以及最后陈述“六条”,无不与“藏头诗”的内容相互映照。
2010年2月3日二审庭审结束后,4日凌晨,外界破译了申请人“藏头诗”式《悔罪书》,消息被爆出后,打乱了二审法院的预先构想,完全将二审法庭推到一个进退维谷的两难或多难的境地。
维持原判?就不能体现法律的“宽厚和仁慈”,就会遭世人唾骂。
如果缓刑?正中外界破译的“藏头诗”之实,完全暴露了“诉辩交易”黑幕。
发还重审?龚刚模案审限急迫,不可再拖。
还有,如何平衡和梳理李庄案与龚刚模案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历史关系?李庄案二审判决是否有效?是否撤销?是否再审?是否发还?是否抗诉?是否再次抓捕李庄恢复原刑期?将来李庄翻案,龚案怎么办?……这些纠结,永远是二审挥之不去的梦魇。
然而,在海内外的一片哗然中,二审法院明知“认罪”为假,依旧掩耳盗铃又无可奈何地判决“李庄认罪态度较好,减刑一年”。
申请人冒着声誉被毁风险,以“藏头诗”的方式“空壳认罪”,既是对法院在《刑诉法》46条“口供适用原则”执行力的检验,也是对司法实践中法院惯用的“证言定罪”陋习的挑战,但,二审法院至今也无法面对这一难题,无力接受这项挑战。
即便,当时有个别媒体刻意渲染“认罪”二字,但凡是参加了二审(包括一审)的人,都有目共睹且不可置疑以下事实:
1、截止被刑拘,申请人在龚案中未曾提交、亦未调取、更未形成以任何物质为载体的客观证据,即:没有伪造或帮助伪造证据的行为和结果。
2、截止被刑拘,龚案中控方证据均已固定且已提交法院,刑诉程序已进入审判阶段,控方证据已然关门,申请人没有也不可能毁灭或帮助毁灭控方证据。
3、截止被刑拘,申请人未曾接触控方180名证人中的任何一名,且控方证人证言早已固定,证据也已锁定。
4、截止被刑拘,申请人接触过的与龚案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唯有龚刚模一人,依龚在央视被采访时的回答,申请人是以眨眼的方式让其翻供,但在侦查卷中却显示,申请人靠近铁窗进行教唆,出现了完全不同的两种版本。(详见央视录像和卷宗)
5、截止被刑拘,龚案尚未开庭,不可能发生申请人侵害庭审活动的事实。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又必须是法院的正常审理活动。
6、经过控方严格训练的六名出庭证人,集体失忆、集体失语,(不会普通话)除了“记不清、不晓得”,就是“忘记了、脑壳痛”,最终在法庭的掩护下,狼狈退庭。
7、辩方希望出庭的证人马晓军、朱明勇等,均遭非法拘禁和阻挠,均未出庭作证。
九、走过场的终审判决
2010年2月9日,二审宣判时,申请人抢夺话筒当庭大喊“认罪是假、斗智是真,你们还给我恢复两年半吧……等等”,而此时的法院仍以“认罪态度较好”为由,为申请人减刑一年。试问,申请人当庭自我推翻,二审法院为何视而不见?
亲历这一过程的公诉人、审判长当庭以及事后,为何没有依法提起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这些无不说明,二审完全是按照一个早已拟定好的剧本,在法庭正中的国徽下面,演了一出荒唐闹剧。
十、对申诉的十个假设
此次申诉,十个假设。一项成真,黑幕撕破。
预先,成立一个高级别的专门委员会或调查组,由其去实践这些“假设”。
1、假设,提审狱中龚刚模,向其亮明身份,让其大胆说出当年何人、给了他何种压力或允诺,逼迫或诱导他进行伪证,即可揭开这起有违人伦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底线的“李庄事件”中90%的黑幕。前提是,龚还活着;
2、假设,调取龚案的庭审笔录、录像,即可看清龚案集体翻供的原因,以及龚案各被告人对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手段,是否与龚刚模陈述类似;
3、假设,“李庄事件”中的全部证人再审时能够出庭作证,且保证每名证人出庭前不被羁押、不被训练、不遭受威胁。即可理解李庄案二审中证人证言的真伪;
4、假设,对龚刚模双手腕部对称的环形伤以及手背上相似的按压痕重新法医鉴定,即可看出是09年“钝器”所致,还是龚开庭时证言:03年海南游泳时“锐器”意外划伤;
5、假设,调取看守所三次律师会见录像(含警方监视会见时的偷拍录像),即可看出,刑讯逼供是刚模主动说的,还是律师编造的。前提,警方敢于出示;
6、假设,责令:重庆警方交还李庄被抓当天,藏匿于龚刚模妻子程琪病房洗手间水盆下面的两部摄像手机(拟行政诉讼,要求退还)。即可完全展现律师三次会见中如何受阻与专案组发生争吵、龚刚模如何泪眼模糊的叙述被吊打经过、助理马晓军如何记载会见笔录。
7、假设,调阅李庄案二审的庭审录像、庭审笔录、“藏头诗”(诈降),能够看到:李庄在庭审中为何拍案而起、震翻水杯,如何怒斥出庭证人背信弃义。即可明白二审判决的荒唐认定:李庄认罪态度较好,减刑一年。同时,还可以想象到某副检察长庭后答记者时申明“没有诉辩交易”时有多滑稽。
8、假设,找二审证人逐一谈话,即可弄清他们何时、何地,如何被训练、为何集体失忆、集体不会说普通话、法庭为何配备普通话翻译。
9、假设,找到当年在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姓常、姓王的两个医生,让他们交出当时给龚刚模疗伤的药方和诊疗记录,即可证明龚刚模当时用药的针对性。
10、假设,逐一找龚刚模案、李庄案专案组警察谈话,让他们大胆揭发指使他们的幕后黑手,即可明白龚刚模案、李庄案的整个“制作过程”,前提,保证对他们宽大处理。
以上假设,若落实一项,即可将冰山完全暴露在炙热的阳光之下。建议,特别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不妨一试。
结束语
从业二十年,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长存于心中不变的信仰。但“李庄事件”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无一不是对一个法律人内心的法律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巨大冲击。出狱半年,“李庄案”似乎在程序上已经终结,但“李庄事件”巨大的社会影响尚未平息,也不会平息。该事件对申请人及家庭的伤害是难以弥合的,对中国法治的伤害也是至深至痛的。
法律被践踏,摧残的是生命,伤害的是社会,殃及的是国家。如果事实不再是依据,法律不再是准绳,则一切都将走向无序和混乱。“文革”的教训,令人生畏!
两年来社会各界对“李庄案”的置疑声,从未停止过,申请人与关注中国法治的各界朋友,都期盼能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再审此案,还原事实,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再审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终极防线,也是法律、事实、信仰、良心的最后一道屏障。通过再审,纠正错误,不仅可以倡导“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而且可以维护国家和公民双方的利益,并有助于提高政府依法执政的公信力。
要求再审“李庄案”,基于的是对法律尊严的信仰,捍卫的是内心深处的良知底线,向往的是中国法治昌明的春天。我们尊重事实,尊重信仰与良知;相信法律,也相信中国真正的法律人(包括重庆公检法的绝大多数执法者)。
为使真相得以曝光,错案得以纠正,冤屈得以释怀,公正得以体现,请求再审并宣告:李庄无罪!
此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李庄
2011年12月12日
抄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别说明:鉴于本案影响广泛,为便于广大民众阅览和对本案的监督,故,未严格按照《再审申请书》标准格式书写,望司法文书老师们谅解。
执政党观察
编者按:
对于3月上旬的中国来说,传统的“两会”当然是最重要的“菜单”,今年也不例外,就我们的观察而言,两会“议员”由于不是通过真正民主竞选的方式产生的,所以也不指望作为“举手党”的他们能够真正的代表选民和人民“参政议政”,因为真正的“红老大”早已经将一切都安排好了,“举手党”成员只需要在酒足饭饱之余“不给党和国家添乱”,按按表决器就行了。
但就执政党而言,虽然一切都安排好了,但防不胜防的新闻还是有的,因王立军闯馆事件而引起的大戏终于在3月14号和3月15号进入到比较精彩的阶段,重庆高层遭到整肃,无论是薄熙来还是王立军都已成为“过去式”。而最高层是否会因为王立军事件再发生一些更加吸引人眼球的戏剧性事件,我们不做结论,愿作壁上观。
但温家宝先生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还是非常精彩、非常令人难忘的,无论是对自己的评价、对政改的呼吁、对王立军事件的警告都让人对他产生一种留恋感,他对不良体制的“控诉”也让人徒生悲壮和怅然……我们祝愿老头在主政中央政府的最后一年能够为中国的政改和发展再做点什么——“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温家宝2012年3月14日答中外记者问(节选)
温家宝: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但也可能是最有希望的一年
温家宝: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
温家宝谈政治体制改革
温家宝谈房地产: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温家宝谈直选:中国的民主制度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
温家宝谈经济增速:“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目标是7%,今年确定经济增长7.5%
温家宝谈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温家宝谈“拍砖”:考虑请批评人士进中南海座谈
温家宝谈叙利亚问题: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温家宝谈吴英和民间融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温家宝谈西藏问题: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
温家宝谈收入分配问题: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
温家宝谈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政府性债务的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
温家宝谈“王立军事件”: 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来源:新华网
中国网3月14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闭幕。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以下为温家宝答问实录:
温家宝: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但也可能是最有希望的一年
温家宝: 记者朋友们,这是我在两会之后最后一次同大家见面了。我要感谢多年来记者朋友们对于中国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关注。今年可能是最困难的一年,但也可能是最有希望的一年。人民需要政府的冷静、果敢和诚信;政府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蔓延、发展,关键是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我将在最后一年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永远和人民在一起。
我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温家宝: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
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
在最后一年,我将像一匹负轭的老马,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松套。
新华社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也是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的记者。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请问总理,您如何评价自己的工作?谢谢总理。
温家宝: 我担任总理已经9年了,这些年过得不易,也不平凡。但我总觉得还有许多工作没有做完,许多事情没有办好,有不少遗憾。
我懂得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所做的工作都是应尽的责任。我为能做人民的公仆而为人民办些实事而感到欣慰。
我真诚希望,我,连同我这一生,给人民做的有益的事情,人民都把他忘记,并随着我日后长眠地下而湮没无闻。
由于能力所限,再加上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我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虽然没有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任何一件事情上的失误,但是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对于我在任职期间中国经济和社会所发生的问题,我都负有责任。为此,我感到歉疚。
在最后一年,我将像一匹负轭的老马,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松套。努力以新的成绩弥补我工作上的缺憾,以得到人民的谅解和宽恕。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我将坚守这个做人的原则,并把希望留给后人。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比我做得更好。
我秉承“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信念,为国家服务整整45年,我为国家、人民倾注了我全部的热情、心血和精力,没有谋过私利。我敢于面对人民、面对历史。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温家宝谈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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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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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 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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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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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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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奋斗一天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温总理您好。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很高兴能在您最后一次的两会后记者会上提问。我的问题是,最近几年您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引起了很大的关注。请问您多次反复提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在哪里?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又在什么地方?谢谢。
温家宝: 是的,这些年我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应该说已经比较全面和具体了。如果问我为什么关注这件事情,我出于责任感。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虽然作出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行了改革开放。但是“文革”的错误和封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清除。
随着经济的发展,又产生了分配不公、诚信缺失、贪污腐败等问题。我深知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每个有责任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有紧迫感。
当然,我深知改革的难度,主要是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的大国,又必须从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
我知道,人们不仅看我说什么、我的理想和信念,更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我可以对大家讲,为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奋斗一天。
温家宝谈房地产: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
《人民日报》记者: 总理您好,人民日报社记者提问。最近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家都非常关注,中央的决心很大,力度也很大,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开始回落。请问总理,住房价格回落到什么程度才算是达到了调控目标?另外,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地方财政压力,楼市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谢谢。
温家宝: 我最近出于一种责任感,把从2003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认真地回顾了一下。其实我们在2003年已经提出了6条调控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但是,为什么调控不见成效?群众也在责怪我们,说房价越调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我听到了感到十分痛心。
我觉得房地产市场关系到财政、金融、土地、企业等各项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地方从土地出让中获取大量的收入。涉及到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改革的阻力相当之大。
为什么这两年房地产调控在艰难中看到一点曙光?有所进展。首先是我们调控的决心坚定而不动摇;其次,我们抓住了一个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的要害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对于房地产市场,我有个基本看法,那就是中国有13亿多人口,又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对住房的需求是刚性的,而且将会是持续的。当然,我们说住有其居,并不意味着住者有其屋。从方向上看,应该鼓励更多的人租房。
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我有几个观点:
第一,要保持房地产长期平稳和健康发展。如果盲目发展,出现经济泡沫,一旦破灭,不仅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
第二,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
第三,房地产的发展,毫无疑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手。但是政府这只手也不可以缺少,因为它更具有稳定性和促进公平。谢谢。
温家宝谈直选:中国的民主制度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
我至今还是这样认为,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就能够管好一个乡的事情;能够管好一个乡,就能够管好一个县的事情。我们应该按照这条道路鼓励群众大胆实践,并且在实践中使他们受到锻炼。我相信,中国的民主制度会依照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这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
《华盛顿邮报》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一年以前,我的一个记者同事曾经向您问到一个关于在中国进行直选的问题,当时您表示这个进程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首先中国老百姓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来管好一个村的事务,然后他们逐渐可以管好一个乡、一个县的事务。今年,在世界许多国家老百姓都将会通过直接选举选出自己的领导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时候在中国的老百姓才能够通过这种竞争性、直接性的选举选出他们的领导人呢?
温家宝: 是的。我曾经不仅一次地提出过,要坚定不移地实行村民自治,并且保护村民直选的合法权利。现在农村村委会许多实践证明,农民通过直选村委会是成功的。他们不仅有高度的热情,而且按照村民自治法制定了严格的选举办法。
我至今还是这样认为,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就能够管好一个乡的事情;能够管好一个乡,就能够管好一个县的事情。我们应该按照这条道路鼓励群众大胆实践,并且在实践中使他们受到锻炼。我相信,中国的民主制度会依照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这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谢谢。
温家宝谈经济增速:“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目标是7%,今年确定经济增长7.5%
《财经》杂志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财经》杂志的记者,我的提问是,今年的经济增速调低为7.5%,这是暂时性的减速,还是会变成常态性?中国经济是否已经告别了高增长的阶段?国际社会上在某种程度将度过经济危机的希望寄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现在中国调低了增速会对国际经济复苏产生哪些影响?谢谢。
温家宝: 政府工作报告作了以后,世界上各种媒体反响最大的,就是关于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我以为他们抓住了一个要害问题。这次我们将多年来8%以上的中国经济增速调低到7.5%,其主要目的就是要真正使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真正实现高质量的增长,真正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真正使中国经济的发展摆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污染环境,走上一条节约资源能耗,保护生态环境的正确道路上来,真正使中国经济的发展能最终惠及百姓的民生。
这个决心是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就下了的。我们“十二五”规划设定的目标是7%,今年确定经济增长7.5%,是为了与“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相衔接。同时,我也必须说明,这是我们主动调控的结果。
应该承认,由于欧债危机、外部市场萎缩,中国经济有下行的压力。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调低速度主要是为了结构调整。
我想说明的一点是,当我们宣布这个指标以后,许多国家的经济界、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都认为,从本质上看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中国经济能够克服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真正走上一条注重质量的发展道路,从根本上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
现在,对于我们来说,还是要把握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构调整、管好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达到47万亿元人民币,在这个基础上,增长7.5%并不算低。如果一直保持这个速度,在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更不算低。而且我们要想方设法使同样的经济总量能够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能够使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们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我们的目标。谢谢。
温家宝谈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中央电视台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您的问题是,近年来您已经有很多次提起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现在社会上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仍然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请问您在任期之内还会做哪些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另外,我们知道您常常会上网,在网络上您可以看到网民对政府工作、对您本人的肯定和赞扬,但是也会有“拍砖”的,您怎么看待这些批评的声音?谢谢。
温家宝: 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事求是地讲,9年来,我们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工作。
首先,在法律上,我们通过修改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我们制定了物权法,使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保护。我们修改了选举法,使城乡选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我们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使农民自由进城务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城市化率超过50%。
其次,在农村,我们坚决地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第三,在教育上,我们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制教育。对农村的孩子上职业学校实行免费,同时对大学和农村高中阶段的教育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给予补贴。
第四,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经覆盖13亿人口。
这些都是我们社会朝着公平正义迈出了具有制度性的一步。当然,我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还引起群众的不满。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
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财产权。
第三件事情,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第四件事情,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第五件事情,我们已经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谢谢你。
温家宝谈“拍砖”:考虑请批评人士进中南海座谈
在网上听到有“拍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我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我们深思。
我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地听取他们意见
在我担任总理期间,确实谣诼不断,我虽然不为所动,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这种痛苦不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痛苦,而是我独立的人格不为人们所理解,我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我将坚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气,义无反顾地继续奋斗。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因此,在网上听到有“拍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我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我们深思,而政府重视和决定的许多重大问题,经常是从群众“拍砖”里头得到的。
我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地听取他们意见。如果你们注意的话,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的安排中,我们已经尝试做了,但还很不够。
在我担任总理期间,确实谣诼不断,我虽然不为所动,但是心里也不免感到有些痛苦。这种痛苦不是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痛苦,而是我独立的人格不为人们所理解,我对社会感到有点忧虑。我将坚持人言不足恤的勇气,义无反顾地继续奋斗。
温家宝谈叙利亚问题: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必须得到尊重和切实的回应,而且我以为,这种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半岛电视台记者: 总理好,我是半岛电视台的记者。众所周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中东地区的友好关系是由来已久的,中国也一直致力于与国际社会一道解决问题。而在中东问题,尤其是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的立场与其他很多国家存在很大的分歧。那么中方解决叙利亚问题的立场以及出发点是什么?另外,中国如何看待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中方是否担心与阿拉伯人民的关系受到影响?谢谢。
温家宝: 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没有私利,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包括叙利亚政府。我们将根据是非曲直来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并决定立场。
中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立场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要保障平民的生命安全。叙利亚各方都要立即停止对无辜平民的杀戮。第二,中国尊重叙利亚人民要求变革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合理诉求。第三,中国支持联合国和阿盟特使对叙利亚问题的政治斡旋。第四,对叙利亚人民现在遭受的人道主义苦难,我们深表同情,已经并将继续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中国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加紧做叙利亚各方的工作,开启政治对话的进程。
阿拉伯人民追求民主的诉求,必须得到尊重和切实的回应,而且我以为,这种民主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不可阻挡的。
中国同阿拉伯有着上千年的交往史,尊重伊斯兰文明、支持阿拉伯的正义事业,是我们一贯的立场。我们已经在各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前不久,我访问了沙特、阿联酋和卡塔尔。我总的感觉,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与海湾国家有着共识,合作是主流。在阿拉伯世界的变革中,中国的立场将会为阿拉伯各国所理解,并且赢得信任,最终会增进中国与阿拉伯的关系。谢谢你。
温家宝谈吴英和民间融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广播网的记者。最近,社会上非常关注一个案件,就是浙江吴英案,您个人觉得吴英到底该不该被判死刑?同时,您怎么看当前民间资本投融资难的问题?谢谢。
温家宝: 我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十分关注吴英案。我想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
第三,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的资金。
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谢谢。
温家宝谈西藏问题: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
最近一段时间,在藏区发生了一些僧人自焚的现象。我们不赞成用这种极端的行动来干扰、破坏社会的和谐。年轻的僧人是无辜的,我们对他们这种行为感到十分沉痛。
法新社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法新社记者。自去年以来,我们看到在中国藏区出现了一系列藏人自焚的现象。我想问您本人是否对这一现象深感关切?您认为您领导的政府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最好地应对这个局面?
温家宝: 最近一段时间,在藏区发生了一些僧人自焚的现象。我们不赞成用这种极端的行动来干扰、破坏社会的和谐。年轻的僧人是无辜的,我们对他们这种行为感到十分沉痛。
应该明确的是,西藏和四省藏区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印度达兰萨拉设立的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不管是达赖喇嘛直接操控还是间接影响,都是政教合一的,其目的就是要把西藏和藏区从祖国分离出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和原则是坚定的。
在西藏,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虽然西藏这些年经济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毋庸讳言,西藏同内地相比较还是落后的。因此,中央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包括制定和落实加快西藏发展的新规划。这些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牧民的生活。
西藏经济要发展,但同时要注意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统。我们尊重西藏同胞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的信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对藏族同胞要采取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并且不断地改善我们的工作。谢谢。
温家宝: 如果不累的话,我们再提两个问题。
温家宝谈收入分配问题: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
中国新闻社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中国新闻社和中国新闻网的记者。我们知道,中国经济多年来强劲增长,但贫富差距问题也日益突出。您在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努力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请问中国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让更多的人民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谢谢。
温家宝: 关于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我想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使城乡居民的收入能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第二,调节收入分配。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收入,要增加中等收入的比重。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四,保护合法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
我以为在收入分配当中,特别应该把握好三点:
首先,就是要为所有的人创造一个学习、就业和创业的均等条件,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其次,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一个国家如果弱势群体生活状况得以改善,那么整个国家群众生活的状况也会得以改善。第三,要重视财政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谢谢。
温家宝谈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政府性债务的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
路透社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路透社的记者。最后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地方债务的问题,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全国各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形成什么样的规模?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你有什么想法呢?到底有多少债务会进行重组,还款的期限是否会延期?在应对这个问题过程中还有什么新的政策会出台?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大家很关心的重庆市发生的所谓“王立军事件”。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中央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调查。您本人是怎么看待这个事件的?您觉得这一事件会不会影响中央政府对重庆市政府和市委领导的信任?谢谢。
温家宝: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我想明确地告诉你以下几点:第一,中国政府债务的负担率和赤字率目前处于较低的水平,低于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
第二,政府性债务的水平是可控的、安全的。2010年,我们主动审计了地方债务,总规模为10.7万亿。2011年,新增债务仅有3亿,其中新举债21536亿,偿债21533亿。
第三,对于地方债务的处置,我们将妥善处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存量,主要是通过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加以处置;对于增量,今后所有的地方债务,都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和决算,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在处理地方债务上,因为大量的债务形成的还是优质资产,有现金流和收益。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将通过它的收益来进行偿还。对于公益性项目,要通过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偿还。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我们去年已经成功地偿还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
当然,在偿还地方债务中,我们也会采取市场化的办法。比如资产处置、项目转让和股权出售。总之,我们会认真对待地方债务,绝不会让它干扰中国的建设。谢谢。
温家宝谈“王立军事件”: 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多年来,重庆市历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改革建设事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历史告诉我们,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都要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并且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
路透社记者: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大家很关心的重庆市发生的所谓“王立军事件”。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中央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调查。您本人是怎么看待这个事件的?您觉得这一事件会不会影响中央政府对重庆市政府和市委领导的信任?谢谢。
温家宝: 王立军事件发生以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多年来,重庆市历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改革建设事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我在这里想讲一段话。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走过弯路,有过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正确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
历史告诉我们,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都要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并且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这个道理全国人民懂得。因此,我们对未来抱有信心。
温家宝: 我认真没有敷衍地回答了记者朋友的每一个问题,整整三个小时了。是不是可以结束了?
[李肇星]好,今天会议到此结束。感谢温总理,谢谢各位记者朋友。[03-1413:53]
[温家宝]谢谢大家,再见。[03-1413:53]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报道]温家宝总理走入记者席,与记者握手。
曹国星:中国人大代表公务员比率高达83.6%
据中国官方今天(3月8日)公布的数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2491人,以此推算,人大代表中公务人员的比率竟然高达83.6%。
对此,前中共中央前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员,时政评论员吴伟在新浪微博上评论说,全国人大代表中官员公务员占83.6%。名不符实,不如改称“官大”,即“全国官员代表大会”。
上述人大代表组成情况的信息,今天的人大议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所做的,关于《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说明中透露的。
李建国表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将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次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
根据他的说明,下届代表中的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将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将有所降低。
据《南方周末》2010年报道中的统计,2008年1月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为2987人,扣除港澳台代表61人之后,各省份及解放军代表共2926人,根据职业性质可分为官员公务员、社会从业人员代表、公营机构职员代表三类。
扣除港澳台“代表”外,数名“农民工”代表外,全国人大还有276名社会从业人员代表,其中民营企业老总235人,“村企合一”民企老总38人,民营企业员工16人,农民13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头人3人,律师8人,民间慈善者1人。
其中,官员公务员(含国企、事业单位等公营机构官员)代表,共2496人,占85.3%。公营机构职员代表,即国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共143人,军方代表11人。
上述统计中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中国公务员法》),并不限于在政府机构供职人员,官员包括无其他职业身份的村级组织的干部。有多个职业身份的取主要身份,如村企合一民企老总有村官和民企老总双重身份,取民企身份。
官方新华社透露过去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变更情况。过去4年中,13名代表因为身亡自然终止资格,其中2人是民企老总,11人是官员公务员。37人被补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全部是官员。
此外,过去四年中,有35人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原因有因违法违纪而辞职或被罢免、因工作调整而辞职等,其中4人为民企老总,其他31人为官员。其中有多人因贪腐被判处死缓等。因此微博上有议论称,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官员群体,依判刑比率看,是犯罪率最高的社会群体之一。
经过4年变动后,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2491人,高达83.6%.
时政评论员吴伟认为,因为有“保持一致”的纪律约束,官员出任的人大代表不可能完全反映选民的意志,而更多的是政府意志组织意志。如此“权力机关”要监督政府近同“儿戏”。
来源:【RFI】
公安部已研究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新闻网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大力气解决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中新网3月9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10日在北京举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回应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问题时表示,公安部已研究形成了全国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抓紧征求各方面意见,力争尽快呈报国务院审议。同时,今年年底将初步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框架。
期间,黄明对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2月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文件)进行了解读。黄明说,该文件就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明称,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各地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大力气解决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黄明说,公安部研究形成了全国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抓紧征求各方面意见,力争尽快呈报国务院审议,为农民工逐步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逐步为农民工在城市有序落户打通政策通道。同时,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提高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创造条件,今年年底将初步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框架。
中纪委原副书记:财政纪律不严肃民脂民膏都花光了
●说问题
管“钱”
“财政资金就像一块豆腐,政府说用就用了”
财政收入应全部入预算
分配随意,各地“跑部钱进”
“先斩后奏”人大只好认账
管“人”
“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吃财政的越来越多”
官满为患老百姓养不起
官员监督人多了就难办,
●提建议
刘锡荣:建议将审计署划归人大直管与中纪委合署
●谈改革
“现在的问题主要出在‘四不分’”
刘锡荣认为,改革最重要是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分开
问题1干部做微观工作易腐败
问题2“部门利益法律化”倾向
问题3国家对企业分各种等级
“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刘锡荣说,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100万人。“如果600万大学毕业生都去考公务员,这是历史的倒退。”
来源:南方报业网
作者:陈良军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昨日在浙江代表团发言,直言当前人大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不足。赞同报告的开场白不到一分钟,刘锡荣迅速言归正传。他说,他常觉得现在离基层越来越远了、脑袋瓜越来越空了、办法越来越少了。虽自称本没打算发言,也就没有准备,但刘锡荣还是讲了足足44分钟。
谈及立法工作,刘锡荣建议,这两年全国人大立法很多,但应适当注意“大法先立、急用先立”原则,要抓住重点。他说,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只要管好“钱”和“人”,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谈及监督工作,刘锡荣直言,官员严重超编给老百姓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也给反腐倡廉带来巨大压力。
刘锡荣的发言得到众多与会者的称赞。会后,一名浙江代表团的工作人员说,刘锡荣是个“良心人”。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也参加了昨日的浙江代表团审议。主持会议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说,因为代表发言时间长,张德江的讲话时间都被挤占了。但张德江对刘锡荣说:“今天是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你最有发言权。”
●说问题
管“钱”
“财政资金就像一块豆腐,政府说用就用了”
关于“管钱”,刘锡荣说的是预算法。昨天,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就坐在他旁边。高强曾主持了预算法修订前期的主要工作。
刘锡荣说,大家呼吁预算法已经很多年,这次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一审。他表示,这一法律的出台要考虑完整性、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财政收入应全部入预算
刘锡荣解释,所谓“完整性”就是财政收入要全部打入预算。他指出,现在财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是预算外收入。比如政府的基金性收入、各种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包括去年3.1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都谈不上预算监督”。
“还有社会保障收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养命钱、活命钱。这几万亿元钞票如果监督不好、搞没了,人大也是有责任的。”
关于“真实性”,刘锡荣说,现在已经存在国家统计局数据与各省统计数据不符的情况,大家对数据产生了怀疑。“真实是预算的生命,不真实就无法把控。”他认为,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部门预算一定要做到准确真实。
分配随意,各地“跑部钱进”
关于“科学性”,刘锡荣指出,现在“拍脑袋安排资金”的情况太多。“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哪个群体闹得凶了就给一点。”
“我建议,国民收入分配法早就该出台了。我们的‘蛋糕’不小了,几十万亿元。但是‘蛋糕’怎么分,要让全国人民看得清清楚楚。”刘锡荣说,因为这种随意性,造成了全国各地都在“跑部钱进”。
他举例说,因为分配不合理,国家长期从东部较富裕的地区收取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给西部地区。但是东部感到很吃亏,也想从国家要点回来。于是省里、地区、县里都有驻京办,都“跑部钱进”。
“那个专项转移支付,你不跑,国家就不给,搞得处长以上级别的人都在跑这个。要钱的时候,财政部附近宾馆都住不下,客房价格都特别高。”刘锡荣说,“什么时候在北京的这些驻京办没了,就说明人大把‘钱’管好了。”
“先斩后奏”人大只好认账
刘锡荣还提到,现在的财政使用“严肃性”不够,“财政资金就像是一块豆腐,政府说用就用了,先斩后奏,到时候人大也只好认账”。
刘锡荣还批评“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他说,政府部门总是想:剩下的钱留到明年就要重新打入预算,审查后才能用;如果当年就用了,第二年打个报告就行了。“财政纪律不严肃,民脂民膏都花光了。”
管“人”
“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吃财政的越来越多”
关于“管人”,刘锡荣说的是编制法。他说新中国成立至今,都还没有制定过编制法。随之带来的是:乱设机构、乱定级别,临时机构林立,人员严重超编。
官满为患老百姓养不起
刘锡荣说,因为没有编制法,给“买官”“卖官”留下了无限的空间。
“要是只有一个岗位,那还买什么呢。我有一次到地方去,人家说今天是我们的十五阿哥接待你,后天是十二格格接待你。我都没听懂,原来是他们的秘书长有十几个,男的秘书长叫阿哥,女的秘书长叫格格。一当上秘书长,车子、房子、秘书、办公室都要换。这怎么可以啊,官满为患啊!”
刘锡荣认为,官员超编也给亿万人民加上了沉重的负担。他说,“老百姓再勤干,官太多了也不行的,养不起。过去一个县委,百把人以上就是大县委。现在我到乡镇去看,一个乡镇有三四百名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刘锡荣用一句古话总结,这就是“食之者众、生之者寡”。
“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吃财政的人越来越多。如果600万大学毕业生都去考公务员,那是历史的倒退,因为没有人创造生产力了。”
官员监督人多了就难办
刘锡荣认为,官员超编也给反腐倡廉带来巨大压力。
这位前中纪委副书记首先说,“我们确实感到我们的反腐倡廉没做好,没话说。”他随即表示,这是因为监督力量也是有限的,要监督的官员一旦多了就很难办,“监督10万人和监督1000人是不一样的”。
他说,对于中国每年要处理10万多名干部,其中省级以上干部10多人,有些外国人不理解,觉得人数太多。“我跟他们说,因为中国的官员人数多,大象身上洗下来的泥巴总比小猪身上洗下来的泥巴多。外国人也就理解了。”
刘锡荣说,中国的干部只进不出,没有流动体制,也给精兵简政带来困难。“你看国外,一发生经济困难,第一件事情减少官员。我们减过谁啊?谁敢减啊?都是上下级关系,面子拉不开啊!”刘锡荣忧心地列出一组数据:4年前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是1000万人,每年涨100万人,“速度惊人”。
●提建议
刘锡荣:建议将审计署划归人大直管与中纪委合署
为了让人大管好钱,刘锡荣说,他有两条建议已经考虑很久,并且多次提过。
一是把审计署从国务院划出来,给人大直管。他认为,审计署和财政部都在国务院,很多时候就是自己审自己。“地方也有这种情况,一审计,市长说算了,一句话就完了”,刘锡荣说,审计署应该对人大直接负责,并且对大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
“审计署划给人大还不行,还要跟中纪委合署办公。重大的财政纪律问题,不但要上报人大常委会,还要上报政治局的会议,甚至政治局常委会议。”刘锡荣说,党管干部是中国的一个重要制度,很多人什么都不怕,就怕党委和纪委。
“现在有句话说,世界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不拿白不拿。”刘锡荣举例说,江西有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一个科员,拿了9500万元人民币跑到加拿大,当地很多天都不知道,直到他打电话回来,说自己已经带着老婆孩子到了加拿大。
但刘锡荣也表示,光有纪委也不行,还要加强机制建设,让财政的钱在严格的监管之下。“如果纳税人交的钱,人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拿到手里就像左口袋拿到右口袋那么方便,那再多的纪委也没有用。”
重庆观察
编者按:
对于2012年早春的观察人士和评论人士而言,再也没有什么事件能比“重庆新闻”更令人关注了,从王立军出走美领馆,到重庆官方“休假式治疗”的遮掩,从重庆市长亲自到美领馆要人,到中央有关部门飞往成都带走王立军,几乎每一个流传到社会的传闻都会吸引众多人的关注和评论。而截止目前的高潮则发生在温家宝的记者招待会以及随之而来的重庆高层人事变动。
我们认为,王立军事件具有偶然性,但薄熙来的悲剧则具有必然性,原因在于薄熙来入主重庆后剑走偏锋,试图通过“唱红打黑”、回归文革的方式来对抗中共官方的“改革开放”路线,并试图以重庆模式来引导中国的未来发展,这当然与中国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也就是说,在寻求现代化和中国发展的问题上,重庆搞错了方向,回归毛泽东时代是不允许的,那是以人权和法治的全面倒退为代价的,因此,我们认为执政党中央关于重庆的政治整顿是必要的。
但我们希望,本次重庆整顿不要沦于官僚派系之间的分赃斗争。我们希望执政党中央不仅要整顿重庆,而且要整顿北京、整顿中国;不仅要敢于超越毛泽东的文革模式、而且要敢于超越邓小平的“跛腿鸭式改革”,以莫大的魄力和勇气启动政体改革,引领中国进入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未来!
温家宝记者会谈“王立军事件”:
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路透社记者: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大家很关心的重庆市发生的所谓“王立军事件”。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中央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调查。您本人是怎么看待这个事件的?您觉得这一事件会不会影响中央政府对重庆市政府和市委领导的信任?谢谢。
温家宝: 王立军事件发生以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多年来,重庆市历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改革建设事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认真从王立军事件中吸取教训。
我在这里想讲一段话。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走过弯路,有过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作出关于正确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
历史告诉我们,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都要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并且经受住历史和实践的考验。这个道理全国人民懂得。因此,我们对未来抱有信心。
中共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职务调整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立军被免去重庆副市长职务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3月15日电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据悉,青海省副省长、公安厅长何挺拟调任重庆市副市长。何挺今年50岁,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局长,甘肃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青海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9年3月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重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李源潮会上宣布中央决定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3月15日电 日前,中央对重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3月15日,重庆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当前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张德江同志在领导干部会议上作了讲话。
李源潮:重庆领导调整是鉴于王立军事件严重政治影响
来源:重庆卫视
3月15日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播出以下内容:
今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市委主要领导调整变动的决定。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做重要讲话。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纪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何挺同志为重庆市副市长人选,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何挺、王立军的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黄奇帆主持会议。
李源潮在讲话中指出,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十分重视对王立军事件的调查。这次重庆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鉴于王立军事件造成的严重政治影响,中央从当前的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慎重研究决定的。
李源潮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对重庆的工作是肯定的,对重庆的发展变化是肯定的,要把重庆市这些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绩,重庆市广大干部群众为之做出的贡献,同王立军事件区分开。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锐意进取,扎实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重庆历任与现任领导班子和三千二百万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是驻渝部队、武警官兵共同努力,以及老同志支持帮助的结果。
李源潮同时指出,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书记,这是对重庆工作的高度重视。他说张德江同志曾任民政部常务副部长,在吉林、浙江、广东三个省担任过省委书记,两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政治上强,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敢于负责、领导经验丰富,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以张德江同志为班长的重庆市委,一定会团结带领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在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李源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精神,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上来,恪尽职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平稳顺利,确保重庆市政治、社会大局的稳定;要传达学习好全国两会精神,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来;要扎实做好市委换届的各项组织工作,以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好党代会,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全市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新的进步;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动重庆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蔡名照、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潘立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高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部分老同志代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区县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德江: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坚持改革开放
来源:重庆卫视
据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报道,重庆今日召开市领导干部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当前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张德江同志在领导干部会议上作了讲话,黄奇帆主持会议。
李源潮在讲话中指出,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滞留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十分重视对王立军事件的调查。这次市委主要领导调整是鉴于王立军事件造成的严重政治影响,中央从当前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慎重研究决定的。
张德江表示,重庆的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是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一定不辜负中央的重托,一定不辜负3200万重庆人民的期望,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清醒坚定。办好重庆的事情,关键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重庆的老百姓。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重庆人民。三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庆的发展必须依靠改革开放。要抓住时机,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快建立内陆开放型经济体系。四要坚持尊重实践,依靠群众。要结合重庆实际,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创造。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调动重庆人民的积极性。重庆人民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五要坚持反腐倡廉,干净干事。要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庆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身干净,不贪不占,同时,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干实事、干好事。
黄奇帆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对王立军事件的处理,拥护中央对重庆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支持张德江同志的工作,切实维护重庆大局的稳定,努力推进科学发展。
3月15日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播出以上内容。
薄熙来答记者问:*家人被“泼赃水”薄熙来表示气愤*
l 王立军正接受调查 有结果会公布*
l 黄奇帆:王立军自愿离开美领馆*
l 王立军办案有一套*
l 薄熙来:没有把个人跟十八大联系起来*
l 薄熙来称未提出辞职*
l 薄熙来:打黑运动中未搞刑讯逼供*
l 家人被“泼赃水”薄熙来表示气愤*
l “我深信,总书记会去重庆”
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星期五在北京表示,他在打黑中倚重的副市长王立军出走美国领馆一事,毫无前兆,完全没有料到,他应负用人失察之责。他还驳斥了外界关于他家人的质疑。
人大重庆代表团星期五上午的会议向部分中外媒体开放。薄熙来和重庆市长黄奇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是2月6号王立军事件发生以来,薄熙来首次接受中外记者联合采访。
*王立军正接受调查 有结果会公布*
被问到王立军事件时,薄熙来首先按照自己手上拿的一个纸条宣读了他所说的标准说法,并表示希望记者一字不差地完整报道。
他是这样说的:“王立军正在接受中央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已经取得进展。他这次请了假,不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这个问题正在处理之中,调查结论以后会向大家公布。”
*黄奇帆:王立军自愿离开美领馆*
市长黄奇帆简单回顾了他处理此事的经过。他说,他是和秘书长在2月7号下午开车去成都的,没有带一辆警车,连开道车也没有。对于网上传他带70辆重庆警车包围美国领事馆的说法,他说,那是子虚乌有。
他接着说:“我们到了那边要4个小时么!在那边的确本人和王立军见了面讨论了两个小时。我也大体搞清了他的情况。也作了他的思想工作,他也愿意和我们一起出来,所以后来说他逗留了24小时,自愿出来,确实如此。没有任何人强迫他,我也没能力去强迫他。”
*王立军办案有一套*
薄熙来承认王立军在打黑除恶中做了不少事情,办案有一套。
他说:“也正因为如此,市委、市政府大家集体研究以后对他提拔使用,而且在组织部门的考评中他也的确是名列前茅。这个事情(指出走事件),我确实是没有料到。组织上对他工作是支持的。老百姓的评价,我了解的信息也都是正面的。偶然听到一些反映,我也及时对他进行了反馈,包括批评。但是他出走的事情,我是完全没有想到。”
薄熙来说,出了这个问题,他很痛心。他感觉到,他用人失察。他说,看来,任何一个地方,形势再好,也得有所警觉,预防不测事件的发生。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不能够因为有不测事件发生,就灰心丧气。他说,出了这样的事,好好反思就是了。
*薄熙来:没有把个人跟十八大联系起来*
王立军事件后,有分析认为,薄熙来的政治生命就此结束,他进入九人政治局常委已经无望。
针对相关提问,薄熙来表示:“至于说个人,从内心讲,我从来没有把本人和十八大这些具体的有些什么联系。重庆现在迎接十八大,就是努力把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好。我觉得这是最现实的。其他的事情也不是咱考虑的事情。”
*薄熙来称未提出辞职*
有报道说,王立军事件后,薄熙来曾向政治局提出辞呈。一名香港记者向薄熙来查询此事,并问他昨天为什么没有出席人大全体会议。
薄熙来回答说:“你说的辞职的问题,子虚乌有,那完全是一种传说、一种想象、一种编造。没有辞职一说。......我昨天实事求是的讲,确实有点咳嗽,身体稍有不适。让大家关心了,猜测了,实在抱歉。”
*薄熙来:打黑运动中未搞刑讯逼供*
重庆有个叫李俊的亿万富翁逃到国外。他最近在接受西方媒体采访时称,他在打黑运动中受到刑讯逼供。美国之音记者问,刑讯逼供这类事在重庆是否只是个别现象,谁该对此负责?
薄熙来回答说:“第一,你说的这个亿万富翁是谁我并不知道。第二,重庆在打黑除恶中,我了解的情况,负责任地讲,没有刑讯逼供。重庆的确在打黑除恶过程中涉及的面比较宽,但是我们是依法办案。......如果有什么确切的根据,你们可以提出来。但是我希望不要传谣。”
美国之音记者还问薄熙来,他本人有没有受到调查。他连续说了两个“没有”。
*家人被“泼赃水”薄熙来表示气愤*
薄熙来对有人给重庆市和他本人及家人“泼赃水”表示“非常气愤”。
他说:“甚至说到我儿子在外边学习,怎么开红色法拉利,一派胡言。我感到非常气愤。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几十年就是这样下来了。我夫人本来是司法部很早以前认可的律师,在大连期间办律师所就搞得很成功。......就是担心会不会有人给我们造谣说我们通过律师所挣点钱,就把她的几个分所一遭全关掉了。那是20年前的事。现在(她)几乎(就是)在家里边给我做一些家务。对她做出的这种牺牲,我很感动的。有人说我的儿子上名校,牛津、哈佛,那些学费哪来的?全额奖学金,我得说清楚。”
“我深信,总书记会去重庆”
有记者问,一些中央领导人曾去重庆视察,为什么胡锦涛没有去过?薄熙来说,胡锦涛对重庆市非常关心。
他说:“我们深信总书记会去重庆,而且看了以后他会高兴的。”
重庆代表团的讨论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在近两个小时的问答阶段,薄熙来和黄奇帆回答了20多个问题。在这整个过程中,薄熙来显得轻松、自信,回答问题也比较直接了当。
据悉,有四、五百名中外记者要求出席重庆团的讨论,获得批准的只有150多名记者。
本文来源:美国之音(博讯boxun.com)
重庆市委宣传部:税正宽已经去世
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财经
【《财经》综合报道】据联合早报报道,3月4日,重庆市人大代表、原同创集团董事长张明渝通过微博发消息称,重庆市委原常委税正宽在重庆高级干部别墅区内自杀。
对此,重庆市委宣传部回应称,税正宽确实已经去世,但没有正面证实或者否认自杀的说法。
张明渝的微博在中午时分已被删除。
资料显示,税正宽今年72岁,1997年当选重庆市委常委,2002年1月当选重庆市人大副主任,也是中共十五大代表。
重庆市政府发言人介绍王立军事件细节
据我所知,王立军目前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全面深入调查后,中央将会严格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只有黄奇帆、陈存根、徐敬业三位重庆市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受市委、市政府委派一起去的,根本不存在70辆警车一说。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完全是造谣。同时,我也看到了网上一张装甲车的照片,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是属于PS的。
来源:华龙网
作者:张一叶
华龙网讯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众多媒体仍然对王立军一事、“打黑除恶”等重庆政法公安工作表示了关注,华龙网记者5日就此专门采访了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华龙网记者:请问王立军一事发生后,你如何看待重庆近几年的政法公安及“打黑除恶”工作?
答:近几年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政法系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进平安重庆建设,探索推行交巡警合一、校警等警务体制改革,建立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公、检、法、司、安各司其职,与纪委密切配合,坚决依法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了一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死刑案件均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查,确保定罪量刑准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市群众安全感指数、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去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考核中位居第一,为全市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平安重庆”建设的成绩是突出的,人民群众是满意的,中央领导也是充分肯定的。这些成绩,是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绝不是某一个人的行为。王立军一事,绝不否定全市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更不会影响重庆改革发展的大局。
华龙网记者:全国“两会”期间,不少记者仍然很关注王立军一事,请问发言人,你能否对王立军一事的有关情况作个介绍?
答:2月10日,关于王立军一事,外交部已正式对外表态,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鉴于此,重庆也就未对此事作更多说明。近日,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不少媒体仍然向我市领导询问此事,正好你们提到这个问题,我就了解的情况向你作个介绍,也愿意接受你们的采访。
华龙网记者:你能否介绍下王立军一事的最新情况?
答:据我所知,王立军目前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全面深入调查后,中央将会严格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华龙网记者:有网上和媒体说事件发生后,黄奇帆市长带了70辆警车去成都,请问是否确有此事?
答: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只有黄奇帆、陈存根、徐敬业三位重庆市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受市委、市政府委派一起去的,根本不存在70辆警车一说。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完全是造谣。同时,我也看到了网上一张装甲车的照片,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是属于PS的。对网民和媒体对王立军一事的关注我们表示理解,但我们希望网民和媒体能够更客观、理性地发声。
华龙网记者:有网上和境外媒体说,在美国驻成都总领馆,黄奇帆市长和重庆方面的人要将王立军带回重庆,请问是否有此事?
答:绝无此事,纯属造谣。王立军一事的处理,重庆至始至终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地开展工作。事发后,市委庚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坚决配合中央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维护好重庆发展稳定大局,全力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华龙网记者:请你评价一下重庆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答:近几年来,重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民生导向的发展路子,扎实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和“五个重庆”建设,出台并落实“民生十条”、“共富十二条”、“民主法治十五条”,深入开展“唱读讲传”、“大下访”、“三进三同”、“结穷亲”等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市呈现出发展提速、改革深化、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不少重要的经济社会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近期,中央主要领导明确指出,重庆的成绩来之不易,应该充分肯定,继续推进。我们将坚决落实好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扎实地推进全市各项工作,不断巩固重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决不辜负中央的殷殷重托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
我相信,重庆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百闻不如一见”,欢迎海内外媒体和社会各界来重庆走一走,看一看。
记者张一叶
薄熙来:“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撰稿:艾锋
小平同志特别讲,要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走到邪路去了
中国网3月9日讯重庆市人大代表团今天上午举行开放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表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薄熙来表示,实际上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施政纲领里占有重要的位置,就跟唱红打黑一样。广大人民群众是一个什么收入水平,作为人民政府这是我们关心的重中之重。
关于共同富裕,马克思讲过,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恩格斯讲社会主义公平分配,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实现形式,都不能偏离共同富裕这一总的趋向;毛主席在建国之初就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小平同志特别讲,要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走到邪路去了,胡锦涛同志也一再强调,一定要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所以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多少代领导人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
薄熙来强调,我们感觉到现在重庆城乡差距的问题、贫富差距的问题还有区域差距问题,确实是比较突出。贫富差距不仅是一个社会公平的问题,也影响相当多一批人的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也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重庆市把共同富裕作为一个重要的执政理念,按照历任领导的教诲来认真加以落实。
谭翊飞:从财政收入看重庆经济的秘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重庆在黄奇帆所带领的经济模式其实并无新意,不过是在把玩土地和金融,继续在老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土地财政上狂飚突进,没有丝毫的创新和改革,而且可能导致未来十分危险的局面
最近,笔者获得一份《重庆市2011年度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说明和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说明》。外界纷纷扰扰,谈论重庆模式,或唱红,或打黑,或民生工程,不一而足。
在笔者看来,这些不过是表象,真正的秘密隐藏在政府的报表中。虽然笔者获得的报表依然很简单,但依稀能看出重庆经济的模式和前途。
2011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8亿元,增长51%,支出完成1641亿元,增长45.7%。本文主要分析收入项。
按照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所作的工作报告,据初步统计,重庆市2011年生产总值接近1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6.5%,增幅跃居全国第一。这一增速不可谓不高,可是重庆既无天然资源优势,也没有地理位置的优势,为何能创造出全国第一的增幅呢?
黄奇帆说,重庆市采取了综合举措调控经济运行。当地加强了资金融通、能源保障、土地配置、税费减免、物价运行“五个调控”,打造了低融资成本、低要素成本、低土地房产成本、低税费成本、低物流成本的“五低”发展环境,把握了服务经济和保障民生的主动权。在银根抽紧情况下,重庆通过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外资利用、央企信托等渠道,新增社会融资4000多亿元,保障了资金供需平衡。
这也就意味着,重庆市委了促进经济发展,压低了要素成本,包括资金、土地、劳动力、税费,并且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从而确保了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00亿元,增长29.5%。
然而,即使如此计算,经济增长只有16.5,而且是依靠压低要素价格,但政府财政收入却增长51%,这说明在收入分配中,政府的所得远远高于民众所得。其所宣称的共富、民生不过是空话,即使在转移支付环节有再多的惠及民生的工程。而且,其压低要素价格的做法,与整个改革方向格格不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要转变,必须实现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包括资金、土地等等。
重庆正在压低要素价格,政府敛聚财富的路上狂奔。
重庆市2011年度预算执行披露的情况主要包括两块,一部分是一般预算收入,另一部分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前者增幅40%以上,后者则超过60%。这个增长数据的奥秘何在?
第一部分收入为一般预算收入部分。比去年下降的有三种,一是增值税,二是印花税,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对其原因的分析是汽摩行业产销大幅下降、惠普公司进入保税区,无增值税收入。笔电企业销售订单下降。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减少。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下降,意味着经济其实并无起色,甚至是下滑,尤其是汽摩行业产销大幅下降。
然而,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下,为何财政收入还能巨额增长呢?其他方面给出了答案。在增长项中,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税收大幅增长,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增收,这三项两项超过50%,一项超过40%。对其原因的解释是,营业税增长42%以上是因为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增收,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房地产行业税务查补,房产税主要是将地价计入了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带来的政策性增收。
这意味着,领跑重庆税收增长的行业主要是房地产,其次是金融。然而,去年一年,中央对房地产采取了高压的调控政策,说明这个产业并未有大发展,那么为何还会增长。这只能说明,即使高压,但同时政府加大了抽取资源的力度。假设重庆市没有地产行业和金融行业的增收,重庆市政府靠什么收入呢?真是令人忧虑!
第二类增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等。预算执行说明同样对应了分析,如个人所得税增收主要是加强了申报征管力度,行政性收费增长超过50%主要是城市建设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与及耕地开垦费增收,罚没收入增长13%以上主要是交通罚没和工商罚没增长较多,专项收入增长超过82%主要是将财政专户管理收入纳入了预算内管理,并且新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这类增长意味着,收入增加也并非经济发展,而是在于加大了征收力度,过去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而现在加大了稽查的力度。
第三类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及其他收入,收入29.9亿元,增长3倍。原因是将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内管理。但对于预算外收入项目无法知晓,因此无法具体分析。
第二部分收入主要是基金预算收入,增长了66.8%,这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长71%,为最主要收入。原因是两江新区建设提速,工业用地出让大幅增加,城市化进程提速提升土地价格,而且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划拨土地收入由区县调入市级。这意味着重庆市不仅没有试图摆脱土地财政,而是通过建设两江新区,继续制造新的土地财政,并且将区县土地财政上手,因此才能保持土地收入高速增长。
如此说来,重庆在黄奇帆所带领的经济模式其实并无新意,不过是在把玩土地和金融,继续在老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土地财政上狂飚突进,没有丝毫的创新和改革,而且可能导致未来十分危险的局面。
范海辛:这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历史的拐点
时隔40多年发生在当今盛世的类似事件,当然也非孤立事件,也是历史的拐点,也包含着某种必然性。我以为,这个拐点表明,创造了盛世的那套体制、方法的高峰期已过,其弊端与深层的危机开始暴露,如不彻底检讨纠正,崩盘只是早晚的事。
二月份我国政坛发生的一件大事,被有些人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一“孤立事件”,实际并非如此。这是一件与林彪当年出逃一样的重大事件,是历史的拐点。林彪的出逃,是文革的拐点,预示着文革的彻底破产。
无论林彪的对头老毛还是今天的历史学家,都不会认为913事件是一孤立事件。毛作为折腾主义的革命家,认为,林彪的出逃正是他阶级斗争理论的证明,是资产阶级反对文革的猖狂反扑,是第N次党内路线斗争。今天的历史学家当然不会如老毛那样,但也承认,这一事件包含着某种必然性——不是阶级斗争的必然性,而是老毛错误决策导致党内矛盾激化的必然性。
时隔40多年发生在当今盛世的类似事件,当然也非孤立事件,也是历史的拐点,也包含着某种必然性。我以为,这个拐点表明,创造了盛世的那套体制、方法的高峰期已过,其弊端与深层的危机开始暴露,如不彻底检讨纠正,崩盘只是早晚的事。
这次事件的根本问题在于集权体制的无法无天,非法治国。我国虽然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那些都是装在手电筒里的“马列主义”,照别人不照自己。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是胡锦涛先生首先提出来的,但是党国的根本体制却很难允许宪法法律碍手碍脚。御用学者将这总结为党国体制的优越性,名之为“集中力量办大事”。世界各国统治者都要办大事,办大事也都需要集中力量,问题在于如何集中,是理性科学地集中还是威权蛮不讲理地集中,这是根本的区别。理性科学的集中需要民主、需要契约法治,这样就能合理支付办大事的各项成本。虽然效率低一些,但后遗症少,容易实现和谐。非理性的专制集中,最主要是逃避应支付的成本,初看起来效率很高,但后遗症非常严重。针对这一现实,胡温班子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理论,但是并非所有的封疆大吏都把这个放在心上。
民生大跃进与唱红打黑,违背的就是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大跃进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唱红打黑制造的则是恐怖社会——说你黑你就黑,不黑也黑。
权力高度集中有利也有弊,但历史地看来是弊大于利。虽然高度集中的权力能高效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办大事,但既能办好事,也能办坏事。如果用来办坏事,用来篡党夺权、搞政绩、收买官心人心,效率也会很高。这个效率高,是靠践踏宪法与法律换来的,其结果就是矛盾激化、鸡飞狗跳。林彪的出逃与高官的出走就是矛盾激化的反映,也是必然性在起作用。
“江晚正愁余,深山闻鹧鸪”。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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