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學聯宣布展開解散程序 聲明指「成員及其同行者近年面臨日益嚴峻的壓力」

學聯宣布展開解散程序 聲明指「成員及其同行者近年面臨日益嚴峻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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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展開解散程序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周四在 Instagram 發布〈開展解散程序聲明〉,指學聯周四召開常委會,正式表決通過開展解散程序。

聲明全文共 370 字,提及學聯過去 68 年來,「一直團結香港各大專院校的力量,關心社會,爭取改革」,又形容組織多年來「在各重大政治、社會事件中,從不缺席」。

聲明又指,「悠長的歲月中,學聯見證香港社會變遷,一直在不同議題上身體力行,表達學生及市民的訴求,以香港前途為依歸。有幸多年來與各位市民同行、共同𡚒鬥,實屬我們畢生榮幸。」

聲明續指,「遺憾地,隨著環境變化,學聯各成員及其同行者近年面臨日益嚴峻的壓力。學聯在考慮各方面因素後,決定今天劃上句號。…各位市民,珍重」。

學聯會章:
解散須經代表會通過

根據學聯會章,學聯解散須經常委會通過,再由代表會全體代表至少四分之三多數贊成,方可通過。

會章續指, 資產及負債處理完畢後,代表會須再次召開會議,追認「解散事務委員會」所有工作,並議決剩餘資產處理方法,而學聯成員不得享有資產分享權。

《華僑日報》1958 年 5 月 10 日報道,提及專上院校正籌組成立組織。(截圖)

《華僑日報》1961 年 6 月 2 日報道,提及「香港大專學生聯合會」正式註冊為合法團體(截圖)

1961 年正式註冊
近年捲民事案

學聯報稱在 1958 年 5 月成立。翻查資料,《華僑日報》於該年 5 月 5 日報道提及,專上學界分別成立兩組織,當中新亞、祟基、聯合成立「香港中文專上學校協會」;港大則發起成立「香港大專學生聯合會」,參加單位包括另外 3 間師範或工業專門學校。

《華》同月 10 日再報道指,港大學生會發起籌組「香港大專學生聯合會」,新亞、崇基、聯合亦參與討論,正商議會章。至 1961 年 6 月 2 日,《華》指經兩年籌備,「香港大專學生聯合會」已於同年 3 月 12 日註冊為合法團體。

2023 年,負責支付學聯日常運作經費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入稟區院要求法庭頒令學聯 4 名常委披露帳目,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並申請禁制令,凍結學聯銀行戶口。案件已達成庭外和解。(見報道

2025 年,兩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以學聯成員身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交出兩個會址的業權及單位。案件暫未排期聆訊。(見報道

翻查資料,學聯於 1993 年將轄下機構「學聯旅遊部」出售,部分資金撥予學聯,餘下資金由「學聯旅遊部」改名的「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管理,從所得回報支付學聯的運作經費。

據報道,「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的公司董事原由 6 名「學聯旅遊」代表,以及 6 名學聯代表組成。而「學聯旅遊」的董事多年來由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時任「學聯旅遊」董事總經理侯叔祺等人擔任。馬於 1970 年代曾任學聯會長。

學聯則定期選出和委任代表。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曾任公司董事,惟因部分大學學生會出缺,董事名單近年已未見學聯委任的董事。

學聯 周永康 岑敖暉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左)、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右)。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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