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

零八宪章月刊 第57期(下)




改革论坛
向一切为了中国民主宪政事业而呐喊的先生们致敬!
                
——《零八宪章》论坛

李银河:中国政治改革的前提、目标和可能性

中国的政治改革只有对现状有个基本肯定的前提才能顺利推进,因为如果假设现在的体制完全是帝制,那就只有革命一途,大家都去做孙中山,改革即成无稽之谈。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民主政体。
如果改革,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民意代表和协商委员的遴选办法。只须将目前的遴选办法改为竞选就可以使这一利益表达机制完善起来,真正实现民主化。
民主改革的目标还应当包括宪法中已经明文规定但是常常并不能很好实行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权利。由于历史和文化的惯性,公民的这些民主权利常常被违宪剥夺。最终的解决办法是设立宪法法庭。

21世纪的中国,与清末相比,民主和自由已经从负面价值改变为正面价值,即使反对民主自由的力量也不敢公开说反对民主自由,只能找其他借口。这就使得中国目前的民主改革有了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

  推动政治体制的改革是大势所趋,我相信也是中国新一代领导人要做的事情。


  (一)前提:肯定现状

  从国人目前的舆论看,有相当一批人是对现状全盘否定的,极端者甚至情绪相当激愤,把当前的制度完全视同于清末的专制制度。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虽然当前体制的运行机制与清末有很多相像之处,但是并不完全一样。

  一个国家能拥有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由历史和文化决定的,我们最可能拥有的就是历史和文化中曾经有过的,最不可能拥有的就是历史和文化中没有过的。所以,目前的政治体制与帝制有很多相似之处是很自然的,虽然它令人感到痛苦,但是我们不得不忍耐,因为对历史和文化来说,没有假如(假如我们的历史不是这样,而是像欧美那样)。

  中国的政治改革只有对现状有个基本肯定的前提才能顺利推进,因为如果假设现在的体制完全是帝制,那就只有革命一途,大家都去做孙中山,改革即成无稽之谈。而且这一判断并不符合事实,不符合经过整整一百年的革命、斗争和改变之后的现状。

  (二)改革的目标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民主政体。虽然目前的政体有民主的成分,但是还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民主制度的实质是公民利益表达的畅通无阻。所以民主制的核心是利益表达机制的完善。目前的人大和政协都是很好的制度,但是在民众利益表达方面不够完善,不够畅通。如果改革,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民意代表和协商委员的遴选办法。只须将目前的遴选办法改为竞选就可以使这一利益表达机制完善起来,真正实现民主化。每位代表要发表竞选纲领,即他一旦当选会对社会的改良有哪些主张,拥护这些主张的选民自然会选举这样的人做代表。民意代表遴选办法的这一改变将会有效改变目前代表大多并无自己的施政主张或者根本没有参政的抱负和能力的状况,使民众利益的吁求直接到达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

  民主改革的目标还应当包括宪法中已经明文规定但是常常并不能很好实行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权利。由于历史和文化的惯性,公民的这些民主权利常常被违宪剥夺。最终的解决办法是设立宪法法庭(这是许多宪法学家多年来一直在呼吁的)。所有涉嫌违宪的事件由国家宪法法庭来裁决,一旦有了宪法法庭,违宪的事情将大大减少,国家民主化程度将大大提高。(比如,像文化革命这样违宪的事情将有望彻底避免发生。)

  (三)改革的可能性

  改革的前景在于,虽然目前的政治体制带有传统帝制的特点,但是社会物质和精神的发展已经使改革具有客观和主观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包括:

  (1)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使得政治改革有了一点可能性;

  (2)资讯技术手段的发达,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使言论自由有了一点可能性;全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5亿,使得言论的钳制在技术上已经成为不可能;互联网这一新的技术手段还可以被用于各级代表的竞选,与传统的竞选手段相比既有效,成本又低很多。

  (3)在21世纪的中国,与清末相比,民主和自由已经从负面价值改变为正面价值,即使反对民主自由的力量也不敢公开说反对民主自由,只能找其他借口。这就使得中国目前的民主改革有了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

  推动政治体制的改革是大势所趋,我相信也是中国新一代领导人要做的事情。


来源: 作者博客


厉有为:时间就是生命 改革就是求存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人物档案

厉有为,19381月生,辽宁新民人。1964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机械系, 19796月起任第二汽车制造厂化油器厂党委副书记、书记。19839月后开始出任地方党政机关领导职务,先后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十堰市市长、市委书记。1989年任湖北省副省长。199012月,调任广东省,任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深圳市委党校校长。199210月担任中央候补委员,同年11月任深圳市市长,19934月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19955~19981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中共深圳市委书记,中央候补委员。19981~19983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中央候补委员。19983月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20033月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根本的“维稳”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三、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计划、规划、路线图和试验区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线选择:
一是国家权力必须受到真正的制衡,而不是相反。
二是必须建立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核心,建立宪政体制。
三是建立公民社会。使广大公民充分地享有民主、自由、平等、公正和人权,这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是人类在文明道路上创造的共同核心价值观。
四是要走财产占有社会化、群众化、分散化和均衡化的道路

五、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和对象
减自己的利,削自己的权,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但是,一旦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是会顺利做好的。如果不能自我革命,那另一种可能是别人革自己的命了。

  六、政治体制改革要先从执政党内做起
  七、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
  八、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后一役
  九、深入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第一、撤销副省级、副地级等违宪建制。
      第二、撤销地级市,实行省直接管县体制。
      第三、缩小省级规模、适当增加直辖市数量。
        …………
  十、对民有(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十一、从长远看,政治体制改 革要解决社会财产占有社会化、分散化、群众化和均衡化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但同时产生了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突显出来了。这一问题,即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十二、“农民工”问题是涉及人口最多的政治问题
  十三、共产党有自我纠错能力



  一个时期以来,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话题众说纷纭。上至中央领导,下到一般百姓;从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的议论,到专家学者的文章;从报刊杂志,到网络微博,都在议论着政治体制改革。可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楼”。笔者本着一颗老共产党员对党无限忠诚的心,对政治体制改革谈几点愚见。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稍有政治经济学常识的人都能回答: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适应了,经济就发展,国家就进步,社会就和谐。反之,亦然。这是从道理上认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我们再从现实的实践看,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说,经济基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为适应这种经济基础的变化,政治体制已经在许多方面显得不那么适应了,甚至产生了不少深层次的矛盾,这些矛盾不化解,轻则阻碍经济、社会发展,重则政息人亡。

  我们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才有顺利实现的可能。实行政治体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根本的“维稳”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执政党要达到的目标。但是,为什么

  有的国家比较和谐稳定,有的国家却动乱不断,甚至武装斗争导致政权倒台呢?就其内部因素而言,就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造成的。

  我们现在某些地方的“维稳”,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有的地方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采取围堵、封杀等高压手段。其结果适得其反,使矛盾积累和加深,甚至使民心失散,矛盾激化,值得警惕。

  真正的“维稳”是治本——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采取改革措施,进行制度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使社会从制度层面走上公平、正义的轨道。

  现时,我国社会上较普遍存在的社会矛盾,究其主要根源是政治体制改革未到位所致。譬如:官员的腐败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毒瘤,是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最不满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对腐败官员的惩处一天都没有放松过,那么,为什么不但扼制不住,而且有不断蔓延的趋势呢?这就不能不涉及我们的政治体制因素,尤其是与吏制关系很大。又如:我们的司法腐败亦很严重。司法机关是保障国家公平、正义的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道屏障,这道屏障守不住,这个国家的政权就很危险了。那么为什么司法腐败屡见不鲜呢?其根本原因也是政治体制改革不到位所致,没有从制度上和实践上解决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工作严重缺位和不作为,使高层司法机关有些人腐败甚至肆无忌惮,人民对有的司法机关失去公信力,正义战胜不了邪恶,司法规则战胜不了潜规则,这是一个国家最危险的信号。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治体制改革——真正从根本上“维稳”——迫在眉睫。

  三、政治体制改革需要计划、规划、路线图和试验区

  我们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有计划、有规划、有路线图、有试验区,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很大成功。而政治体制改革则没有,有的只是领导人在报告中或讲话中,谈到只言词组或者美丽的愿景。在实践中,政治体制随着主要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随主要领导人的意志而变来变去,有时进一步退两步。为什么会如此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上层领导人对政治体制改革未形成共识有关。那么,又为什么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形不成共识呢?我认为还是与权力和利益有关。

  按道理,共产党人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已任,还有什么不能丢弃的呢?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智慧,通过一次党代会凝聚共识制订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计划、规划、路线图和试验区,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线选择

  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从大的方面讲,只有民主和专制两条路线。在具体实践中,各国在此两条路线上又有各不相同的实现方式。

  过去历史和现在的实践一再证明,专制的政治体制是不得民心的,是逆历史发展潮流的,是不可持续发展的,是会阻碍和窒息生产力发展和妨碍广大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的政治体制。其所以如此,是权力失去制衡。失去制衡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这是铁律!专制体制下的权力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既便是好人,也容易办坏事,给社会、国家和事业造成巨大伤害。

  那么,我们只能选择民主的政治路线,我们要建设民主和法治国家。我们目前处在建设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初级阶段——在专制和民主之间摆动。如果不认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回复到专制的体制是很容易的。

  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根据西方国家的国情而实行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实现方式,有利有弊。

  在我们的国情下,我们必须通过实践,建立我们自己的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我们现实体制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扩大民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走出一条有中国东方民主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

  虽然民主政治路线的实现方式各国各不相同,但是,民主政治路线也有其共同的规律可以遵循。譬如:一是国家权力必须受到真正的制衡,而不是相反。二是必须建立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核心,建立宪政体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等必须切实实现,切实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任何政党和个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三是建立公民社会。使广大公民充分地享有民主、自由、平等、公正和人权,这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是人类在文明道路上创造的共同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培育中间层公民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政府治理社会的有力助手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调节器,使社会提高组织程度,使政府真正成为有限职能政府,以达到社会和谐。四是要走财产占有社会化、群众化、分散化和均衡化的道路,形成强大的、有产的劳动阶层,这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础。

  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有其它共同规律可以遵循。但我认为以上四点对于我们是重要的、是必须的、是可行的。我们应当遵循共同的规律,去毫不迟疑地探寻我国东方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路线的实现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实践、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为此,创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非常必要,否则,这条路是难以走出来的。

  五、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和对象

  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有动力。如果改革缺乏动力,无从谈政治体制改革。动力可以分为理论动力(原动力)和实际动力(实行动力)。

  理论动力来源于广大民众的普遍的、合理的诉求,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动力。

  实际动力来源于有改革执行能力的执政党的远见卓识,和对理论动力的分析、认知、理解及利害权衡。在中国现实情况下推行政治体制改革,非共产党的组织、领导、实施莫属。

  理论动力和实际动力两个动力相一致,政治体制改革有望在和平、和谐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二者相悖,政治体制改革无法进行,即无法在和平、和谐情况下进行。此种情况下,社会矛盾会不断发展、加深、扩大和激化,严重时会危害国家的和平发展,危害执政党的执政。因而,执政党掌握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行情况和广大民众的诉求,适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政治体制改革的对象,从广义上说,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总之是,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在革除之列。有悖公平、正义的行为、做法、规章和法律亦应革除。例如:公共权力缺乏透明、严格的制衡;有的当权者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公开、公正、从严执法困难,权大于法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用人上的任人唯上、任人唯帮、任人唯钱和任人唯亲,买官、卖官不是个别现象;对国有资产巧取豪夺屡见不鲜;社会财产迅速向少数人手里集中,财产占有的不公平已经超过了警界线;法律上和政策上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到位,对公、私财产的法律政策不能一视同仁;行政体制臃肿庞大,官浮于事、人浮于事,而且官员的职务消费毫无边界限制,国家财力难以承受,等等。上述种种都应是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加以解决问题的对象。

  政治体制改革的对象从狭义上说,主要集中在共产党内和当政者之中。这就是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所在。执政党即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动力,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对象,二者存于一身。政治体制改革是一场革命,而且是一场不寻常的自我革命。以往革命是革他人的命,这次则不同,执政党要做改革动力、要革命,就要向自己动刀子,革自己的命——减控自己的权,削减自己的利。如果能如此,则是在和平、和谐情况下进行的革命,非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

  向握有政权的利益集团自己动刀子,这可能吗?我相信我们共产党人可能:一是我们党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己任,我们党凡是与人民站在一起,力量都是无穷的。符合人民利益的事都要去做;二是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政党,马克思正确的理论是战无不胜的,我们都应去实践;三是我们党是以中华复兴为己任的,中华复兴已在途中,对中华复兴大业有益的事都应去实行;四是我们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历来是成功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广大党员会知情达理坚定地跟党的方针路线走,即使有阻力亦可以做好转化工作,使其成为改革动力;五是我们党历来健康的力量是强大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是不可战胜的,正确的改革是会成功的,我们应树立起改革必胜的信心。

  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随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发展壮大,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也会随之增大,对国家命运和对执政党的挑战也会越来越严峻。因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抓住机遇,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减自己的利,削自己的权,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但是,一旦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是会顺利做好的。如果不能自我革命,那另一种可能是别人革自己的命了。

  两条路:一条是自我革命——主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得我党长时期执政,国家富强,人民安康;另一条路是共产党不进行自我革命——不进行和平的政治体制改革,让别人革自己的命。如果那样,人民将受痛苦,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我们应该选哪条路子是不言自明的了。过往历史的前车之鉴都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切勿重踏复辙。

  六、政治体制改革要先从执政党内做起

  我们共产党是国家的执政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是人民的中流砥柱,万民期待,万众瞩目。若看国家的民主水平,先看执政党内的民主水平,若看国家的法纪,先看执党内的党风党纪。若国家逐步扩大民主,要执政党内首先扩大民主,给全国人民一个示范作用,一个表率作用。党内的示范从何做起呢?

  首先,从选举党的各级代表的民主程序和规则的建立做起,使这种程序和规则保障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把最优秀的共产党员选为党代表。并使党员代表与选区的共产党员和广大民众保持最密切的关系和经常性的联系,代表他们的诉求,从而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其次,建立党代表随时和定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制度和规章,建立党员代表视察、访问和与党的领导机关定期交换意见的制度,使党员和群众中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得到反映,成为反映党情、社情民意、解决存在问题的主渠道。把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根基打牢固。

  第三,党的各级领导人的选举侯选人从下至上酝酿提名后,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制度。废止等额选举制度和废除固定某某人为差额候选人的制度。并且被选举候选人向选举人讲述自己的主张和理念,以便选举人正确选择。

  第四、精简党的管理机构,制订党的管理机构的编制和职位设置及责任的规章,党政机构职能分开,党政干部适当相互兼职。各级党的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和决定政府的具体的行政工作事项。对政府工作,各级党委可以作出集体决议,给政府工作予方针性、政策性、方向性的指导。

  建议撤销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机构,让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运作。

  第五、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与同级党的常任领导机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它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同级党的常任领导干部,其次才是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财产和纳税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第七、党的各级机关的经常费用支出,要本着节约原则列出预算,不得随意开支。党的领导干部个人的公务活动经费制订标准从严控制,不得无限制地职务消费。在党的活动开支中,严格把党费开支与国库开支分开,尽量减少国库开支,从严控制或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公款购车、公款旅游、公款出国、公款送礼等支出。凡支出项目在党内公开。国库开支项目,向社会公开。

  第八、党员干部和党的领导机关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工作,不得凌驾宪法和法律之上,真正从体制和制度上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除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外,共产党的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限制人身自由,不得干预司法正常运行。

  第九、党管干部原则由人治上升为法治。

  党管干部原则可以有两种实现形式:一种是人治,另一种是法治。人治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不再赘述。党管干部的法治实现形式是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和探讨的,在我们党的领导下,设计一套科学的选人用人规章。用制度和规章保障干部选拔的质量和公道、正派,保障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的贯彻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正当诉求得到体现,使卖官、买官的不良风气得到克服,使广大干部认识到首先是对人民负责,而不只是眼睛向上买官、跑官。邓小平同志曾教导说:“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用制度选人、用规章选人、用民主方式选人,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高明之策;而绝不是否定党管干部原则。

  第十、统战部不能成为民主党派的组织部,民主党派的干部选拔任用由民主党派自己用民主方式产生。让统战部充分发挥联系各民主党派,听取意见,协商共事的职能。

  七、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毫无疑问,应该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最严重,对我党执政威协最大的矛盾问题入手。从制度和体制等根源上扼制腐败,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应是切入点的最佳选择。

  为此,建议采取下列对策。

  首先是向社会公开官员的私有财产和纳税情况。制订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条例,按条例规定,从上而下,由新到老,逐步推开,有人引申电影里的话:“不公开亡国,公开了亡党”。我看情况没那么严重。若再拖若干年办这件事,那情况就很难说了。这一条从世界范围看,都是扼制腐败的重要举措。

  其次是进行吏制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由自上而下任命,改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公开通过民主方式选拔,让广大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发言权、建议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把某些干部只向上负责,转变为主要向群众负责,并把向人民负责和向国家负责结合起来。严格用人纪律,坚决杜绝卖官、买官的弊病发生。

  第三是让公检法司依法、按相互制约规律,独立运作。使公检法司干部对事实和法律负责,这实质就是对国家和执政党负责。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维护司法公正,必须司法公开,接受监督。完善司法公正制度,是实现宪政立国,建设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

  第四是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首先,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真正履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坚决纠正“个案不监督”的错误做法。司法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权力机关可以不介入监督。但在结案之后,如果造成了冤假错案,权力机关再以“个案不监督”的错误做法,不履行监督职能,不但是权力机关的失职和不作为;而且会造成司法机关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危害之大,不言而喻。其次,要把“民主监督”列入政协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并把监督的问题落到实处。探索出“民主监督”的路子并形成制度,同时,政协应改变涉及司法案件(指已结案)的提案不予立案的做法。再次,应出台新闻法,使媒体实现依法监督成为可能,这是防治腐败的重要一条。

  第五是各级政府的财政予决算公开透明。大幅度减少行政费用开支,严格限制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政府公务人员的“三公”等消费也必须有严格制度控制,并公诸于众,接受监督。目前,公共资源的挥霍浪费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行政费用开支大大超过西方发达国家,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要有高级领导人愿意做“恶人”,不怕“得罪人”,去坚决地改变这种情况,限制官员的对公共资源的挥霍浪费,其实质是限制和消减官员自己的自身利益和权力。若要严格限制,就要敢于向自己开刀,这当然是一道难题。当政者必须有壮士断臂的精神和勇气,痛下决心,从法律、体制和纪律上解决这一难题,使我们党和政府不脱离人民群众。

  如果在我们财政经济状况较好的时候,不抓住机遇进行财政制度改革,不严格控制公职人员的职务消费,致使公款挥霍浪费继续下去,这不但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使腐败蔓延。而且,更严重的是使我们的国家很难承受因此而产生类似欧债危机的严重后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我们现在不觉醒、不预防、不严控、不改革,欧债式危机正在向我们招手。虽然造成的原因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这绝非危言耸听!到那时有谁来救我们呢?

  八、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后一役

  国有企业改革属经济体制范畴,在我国进行了多年,取得了某些成果。国企改革的最后一役却突破了单纯经济体制范畴,而跨入了政治体制范畴。

  在前些年的国企改革中绝大多数生产要素都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唯独一个生产要素——国企经营者,未实现市场化运作。

  国企经营者的任用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市场化运作,是防止国企变质和扼制腐败发生的根本出路,国企改革要突破这最后一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者要眼睛盯住市场,向市场要效益,对市场变化负责。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但是,掌管这些经营者任免大权的部门和官员,却不对国企的成败兴衰负责,没有哪个国企破产或失败追究这些部门干部的责任,权力与责任严重失衡。反过来会使企业负责人要向这些部门(或任命他的干部)负责,而无法全神贯注向市场负责。这就把事情扭曲了。在国有企业头上制造出这一权力层,促使国企领导人去满足这个权力层的要求和欲望,哪怕是属于私人性质的,哪怕是对国企不利的要求或指令,国企领导人也必须要去满足。一旦不满足,这些国企领导人的处境就岌岌可危了,这些任命国企经营者的部门,可以给国企经营者发号施令,但他们并不很了解国企情况,国企中有许多上市公司,这些掌管人事大权的机关甚至违背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去行使某些权力。这就使得国企经营者不能专心或无法向市场和国家负责,转而向上级任命他的机关和领导人负责,这就是当前我国国企的一大隐患。

  国有资本的代表国资委,也不能用行政办法选拔任用经营者,也必须用市场化办法选择、任用经营者。

  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仍如前面所提到的,把党管干部原则由人治上升为法治,制订出国有企业经营者培养、选拔、任用、淘汰的一套规章或制度,并像国企土地、资金、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一样,用市场化方式运作,公开、公正选拔任用。从而,割断国企经营者与党政机关干部的服从与被服从、权与利的脐带。从而,可以避免在国企当中官商勾结、挥霍浪费、损公肥私、贪赃枉法、任人唯亲的弊病,防止严重时会把国有资本演变为官僚资本或家族资本的危险,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有前车之鉴的。

  九、深入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份。

  我们现在的行政体制层级多、链条长、机构重迭、党政职能不分、职能重复交叉、官浮于事、人浮于事,却无法律约束,随主要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随主要领导人意志的变动而变动,朝令夕变。每变动一次主要领导人,机构人员都要随之变动,调下来的官员又不能为民,因而官员甚多,职位超限,效率低下和互相扯皮就是必然的了,我们的行政费用开支有些地方不但难以承受,甚至到了破产边缘。我国是没有行政破产法,如果有此法律,有些地方政府非破产不可。我国财力虽然增加很快,但在这种行政体制的消耗下,国家财力很难持续承受。为此,建议采取下列改革措施。

  第一、撤销副省级、副地级等违宪建制。

  第二、撤销地级市,实行省直接管县体制。

  第三、缩小省级规模、适当增加直辖市数量。

  第四、根据现代交通、通讯的便利条件,适当合并县的建制。

  第五、确立行政编制法规,保持行政体制的稳定性。

  第六、直辖市的区为市的派出机构,可称为管理区,由市直接委派区长和书记,不设区人大和政协机构。

  第七、精简机构和人员,依法设立机构、职能、部门流程、岗位职能,做好精官简政,精兵简政,使财政负担的公职人员大幅下降。

  第八、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以加强对一府两院等的监督。

  第九、政府要简政放权。凡是下级能办的事,下放给下级去办。凡是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组织能办的事,交给这些单位去办。各级政府都要大幅度减少审批权。

  第十、制订行政机关部门之间工作程序工作条例,使经常发生的、经过多个部门才能完成的行政工作任务,依法定程序和权责运行,使行政工作有序化,克服扯皮、推诿等弊病,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第十一、制订全国统一的公职人员纪律,起码不准公款招待(有规定的除外),不准公款吃喝,不准公款旅游,不准超标准公款职务消费,不准公款送礼(有规定的除外)等。

  第十二、全国统一制订录用公职人员法规或规章。高级公务员国家统一录用;中级公务员省、直辖市录用;低级公务员县级录用。没有低级公务员资格不准录用中级公务员;没有中级公务员资格不准录用高级公务员。坚决禁止国家一级机关和省、直辖市级机关直接录用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博士生等,以防止国家机关官僚化。特殊技术岗位例外。

  第十三、凡是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在一般情况下应任满一届,不得在任期内频繁随意调动和退休。

  十、对民有(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当下,有一种令人担心的现象:民有经济的老板把资产往外转移(与境外投资不同),这几乎成了众人皆知的常态。这些老板准备一旦国家有风吹草动就随时走人。

  这一现象的实质是对自己和自己的财产在国内的安全没有信心,是对我们党对民有经济政策没有信心,这不但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而且从长远看是可怕的。

  我们应当采取对策,稳定私有资本持有者的心,稳定私有资本。

  第一、必须从理论上承认民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组成部份,而且应加载宪法和法律。

  查阅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央领导人在重要大会上的讲话中,没有承认民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组成部份的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宪法中把民有经济排除在国家经济基础之外!这难道不是我们理论界、法律界、政界应当思考、研究和解决的根本问题吗?请问:民有经济不列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那么,它是什么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呢?这问题不是很大吗?

  第二、在公、私经济的法律保护上,应当放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可是,从宪法到法律,民有经济总是低人一等,这既不科学,也不公正。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第十三条同时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上宪法的两条对公、私财产的保护的提法天壤之别,为什么对公、私财产的法律保护不能同时提“神圣不可侵犯”呢?

  下面我们再研究一下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提法是否科学。“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宪法规定,从字面上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从法理上看,问题就大了。我们国家的司法原则,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即除了认定是有罪的之外,都被认定是无罪的。在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中加上“合法的”三个字,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原则就变成了“有罪推定”原则。这等于把我们国家的司法原则完全推翻;私有财产是有原罪的,只有被法律认定是“合法的”,才能予以保护!否则不予保护!按宪法规定,从法理上讲,就该如此解释。但是,第一认定私有财产都有原罪性质,不科学;第二,依法一个个去认定私有财产是否合法,然后,“合法的”才去保护,不可能;第三、最重要是改变了我国的司法原则,不可取。

  我们再从民有与国有经济的比较看:国有财产也有合法的与不合法之分,那么,为什么在法律明文中没写明“合法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呢?很显然,在宪法规定中,对公、私财产的保护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把私有财产看作比公有财产低人一等!

  在“私有财产”前不用附加词“合法的”三个字,人们也一定不会误解,宪法绝不会保护有罪的或不合法的私有财产。

  在法律面前公、私财产平等,是我们从认识、理论到实践都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

  第三、对公、私企业制订相同的行业准入标准,是十分必要的,现行政策中对私有企业存在很多歧视和限制政策是不适当的,应当取消。

  第四、国家立法,不再以不同所有制为依据制订不同的法律。而应该依据企业的不同组织形态分别立法。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公司和合伙公司等分别立法。避免从法制建设层面造成对私有企业的不公平。

  实施上述举措,不仅会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切实扩大就业;而且对稳定民心,使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十一、从长远看,政治体制改 革要解决社会财产占有社会化、分散化、群众化和均衡化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但同时产生了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突显出来了。这一问题,即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这个问题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要解决一次分配不公的问题。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是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而是反而下降。而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资本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却在提高。这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的。政府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已近十年,可是,至今未见解决方案出台。这一问题不解决,扩大内需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第二个层次是要解决二次分配公平和财产占有社会化、分散化、群众化和均衡化的问题。如果社会财产迅速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使绝大多数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占有权,这样会使社会危机四伏,很难构建和谐社会。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已经超过警戒线,应严重引起我们的关注。

  二次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分配方式上。现在的分配方式是横纵方式,即:先由中央财政分配到中央各部门(横),然后,由中央各部门再往省(市)的对口部门分配(纵),这种分配方式,腐败纵生,流失严重。应改为纵横分配方式,即:首先由中央财政直接分配到省(市)财政(纵),直到最基层,再横向分配到项目(横)。这种分配方式可避免腐败发生,还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解决财产占有问题,一不能用革命暴力强制性的剥夺方式解决;二不能再回到我们曾实践过的公有制大锅饭的局面;三不能急于求成,采用过激的办法解决。

  因此,必须从现在起,认真研究现实和对策,从长计议,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地解决。以期最终使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的有产的劳动阶层大平台的形成,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为此,建议分步骤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创造条件,使具备条件的公、私企业走上市公众公司的路子,完善证券交易市场的运作机制,加强管理,使广大公民拥有股权,使公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并实行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

第二、对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国有中、小企业,制订政策、积极引导,实行职工内部持股制,使企业发展与本企业职工长远利益一致,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财产的主人。

  第三、对各类高科技企业,制订方针、政策,实行发明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股制,从而推动高科技产业迅速发展,同时使科技人员和经营者成为致富的先行人群,带动其它人群致富。

  第四、创造制度条件,积极引导民有企业走企业内部骨干持股或职工持股路子,推动财产占有社会化和民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选择合适时机,用立法形式,使各类企业为职工建立股权基金制度,使劳动者和资本共享剩余价值(这当然不是目前要做的)。

  第六、改革土地农民承包经营方针,用立法形式,使广大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土地入股等办法,大兴农业合作组织和企业化经营,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目前的土地制度,使一些地方政府以城镇化、工业化之名,大肆低价掠夺农民承包土地,然后,再高价转让给开发商,从中充实政绩。有的地方就成了土地财政。由于国家严格控制耕地、严格控制土地开发指标,一些地方政府开始从农民宅基地上动脑筋,让开发商给农民建楼,把农民赶上楼,挪出大片宅基地开发,充实地方财政。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农民上楼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是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如果没达到一定生活水平和城镇化水平,这种农民上楼,是把农民往绝路上逼,一系列严重后果将随之发生。由谁来承担这种后果?这些事情所以很容易发生,与当今的土地承包制度不无关系,土地承包制度应当到了历史终结的时候了。

  上述举措的目的只一个:使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使财产占有社会化、分散化、群众化和均衡化,实现在共同富裕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制度经久不衰。

  十二、“农民工”问题是涉及人口最多的政治问题

  我们国家正在进行工业化、城市(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三化的直接结果,是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镇)转移。他们中的多数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另一部份成为学生和市民。这是历史必然的大趋势。

  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现状如何呢?有两亿多农村人口进城做工。但是,由于很多政策滞后,城市社会对他们很不公平。甚至把他们排斥在正式工人阶级队伍之外。例如:称他们是“农民工”,是很不妥当的,他们当中多数人中学毕业,就进城做工,甚至连一天农民就没做过,只因为户籍在农村,就把他们定位为农民,农民外出做工就成了“农民工”?有欠公允,实不恰当;他们在城里干最苦、最累的活,为城市发展,贡献了他们的青春热血,城市的进步凝结了他们的血汗,可是他们在城市里却是被边缘化的一群人;多数农村进城做工者在城市没有社会保险;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更没有他们的份;孩子就地入学困难重重,有的城市实行加价收费才能入公立学校,有的甚至要凭什么智商检测证明,异地高考已呼吁多年,现仍是难题;他们背井离乡,留在农村的老人成了“空巢老人”,子女成了“留守儿童”,对下一代成长十分不利,并由此衍生出好多社会问题;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户籍,在现时政策下,在城市没有户籍的人,什么事都办不成。有的权威部门设计的“农民工”加入城市户籍的条件中,必须有自己的固定居所,在现实的昂贵的房价面前,有几个“农民工”在城市能买得起商品房呢?此外,他们与城市户籍的职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很突出;近亿农村进城做工人员春节大流动,也几乎成了春运的难题,劳民伤财,苦不堪言。

  上述种种问题的严重存在,特别值得我们当政者深思和认真采取对策加以解决。为此建议:

  首先,取消“农民工”称谓,他们从事工业工作,就是产业工人,就是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和成员。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放宽农村进城做工者进入城市户口的政策,使有较稳定工作岗位和收入,较长时间居住(租房亦可)城市,或家庭基础已经在城市的,应批准入户。

  第三,城市政府大量兴建廉租房,供城市买不起房的人口租住,主要面对农村进城做工者。当他们能买得起保障房或商品房时,搬出廉租房,交给政府,政府再转租他人。

  第四,给他们建立与有城市户籍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救济。

  第五,他们的子女与有城市户籍的孩子同样在所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并在读书地参加高考。

  第六,城市政府应制定计划和列出预算,对农村进城做工者,实行职业培训。

  第七,他们在生产、工作上应与有城市户籍的职工一样,同工同酬,不得歧视。

  第八,他们应同有城市户籍职工一样,享受城市的福利待遇和政策待遇。

  第九,凡是户籍已迁入城市,或家庭基础已长时期融入城市的农村进城做工者,农村政府应收回他们的承包土地和自留地,使在农村的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有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他们的宅基地和房产由他们自行处理。

  有人反对这么做,理由是城市没有承受力。这是站不住脚的。其一,我们并非主张所有的农村进城做工者一律解决城市户籍,而是分批分期逐步解决;其二,他们是城市的建造者,为城市做出了艰辛的付出,为什么不能同时享受城市居民同样的权益呢?其三,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对待数量庞大的新生代工人阶级,应该做得比现在更好才是;其四,所谓城市的承受能力,实质是城市财政支出的结构调整问题,为什么“三公”经费居高不下?为什么公职人员职务消费没有边界限制?为什么政府的办公楼一个比一个高级?为什么这些开支都有承受力,而解决劳动者的问题就没有承受力了呢?很值得我们深思。

  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但会使广大工人阶级队伍稳定和成长壮大;而且会真正解决扩大内需的问题。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更加和谐,更加健康,我们共产党执政的基础也更加牢固。

  十三、共产党有自我纠错能力

  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任何政党、任何领袖,不可能不犯错误,不可能一贯正确。关键是犯了错误怎么办?是遮掩、是瞒盖、是文过饰非,是扭曲历史事实,是把某些人当替罪羊;还是敢于自我纠正错误。前者是违背历史和人民意志的,是没有出路的;后者是应当选择的正确道路。

  历史和实践也已经证明,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理由之一,就是我们有自我纠正错误的能力。

  为此,建议:在适当时机,对我党在过去发生的某些事件,通过党的代表大会,作出新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而,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给受冤屈者平反昭雪,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达到凝聚党心、民心的效果。把历史包袱转变为历史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轻装前进,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党自我纠错的机制,对于一个没有反对党,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这一机制的建立尤为重要。这样才能使我党永葆青春活力。这是全国人民的福祉。

  总结:时间就是生命,改革就是求存

  我们党已在中华大地执政了半个多世纪,并取得辉煌成绩。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但是,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矛盾,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要我们解决。历史还能给我们机遇执政多少年?这不取决于外因,而取决于我们共产党自己。时间就是生命,改革就是求存。我们在与时间赛跑。要么抓住机遇,敢于改革、善于改革,不断前进,取得赛跑胜利。要么失去机遇,因循守旧,踏步不前,得过且过,矛盾积累和爆发,赛跑失利……后者绝不是我们期待的!我们期待的是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让我们不断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让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

  201281日于长春

(原文刊于《经济导报》和《香港商报》)

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政治体制改革要理直气壮地讲

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有很多关卡我们要去过,面临很多挑战,这是躲不过的。你不闯关,不往前推是不行的。所以我希望十八大能够在这些方面做出新的部署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23日电 (记者 朱书缘)中共中央党校是轮训培训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最高学府,今天下午,十八大代表、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做客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迎接党的十八大高端系列访谈节目,以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果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谈及十八大代表履职,陈宝生表示,这次参会自己最关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政治体制改革、党内民主、党建质量等问题。

陈宝生表示,十八大是中国改革攻坚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世界巨变时期召开的关键会议,世界瞩目;同时,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如履薄冰,全党全国人民对十八大抱有很大的期望。作为一个普通党员,陈宝生希望我们十八大能够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安排部署,使得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今后十年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谈及十八大关注的话题,陈宝生指出,主要关心和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内容,希望十八大能够对我们党干部队伍建设,其中包括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作出新的规划和部署。

同时他也关心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陈宝生说:“政治体制改革,我觉得我们党这30多年已经不断地推进,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这个要理直气壮地去讲,没有什么可怕的,要理直气壮地讲,改了就是改了,改了很多,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有很多关卡我们要去过,面临很多挑战,这是躲不过的。你不闯关,不往前推是不行的。所以我希望十八大能够在这些方面做出新的部署。”。

另外,陈宝生指出,对发扬党内民主,突出一下党员的主体地位,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希望十八大能有新的东西。关心提高党的建设的质量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样说,是很大的进步,但是,陈宝生表示,经过这两年的实践,我觉得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光有一个提高科学化水平的总体要求不够,还应该有一系列的指标体系来具体化,使它能够可操作。比如说,党的建设的质量,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新发展的党员,怎么提高质量,干部升迁、流转,用什么指标来保证。陈宝生最后说:“初步这么想,大会上听了报告之后,再进一步去思考,看看需要在哪些方面履行好职责。总之,作为一个代表,一定要代表选举我的党组织和党员,履行好责任。”

人民日报:必须克服“改革疲劳症”

  原标题:攻坚克难,永葆不惧风险的勇气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这样的历史关头,执政党能否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能否唤起改革攻坚的巨大勇气,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关系到13亿人的幸福。防止“精神懈怠”,就必须克服“改革疲劳症”,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奋力攻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难关险隘。

  最近,当国外媒体热烈讨论中国“富裕症”的时候,许多国人正通过“感受63”体验上亿贫困人口的生活况味。在今天的中国,不只是贫与富的反差,类似的复杂“剧情”每天都在上演,不断投射出变幻的时代剪影。

  “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站在新的历史地平线上,身处亚洲东部这片热土的我们,无论是相比100多年前的先辈还是30多年前的父辈,都真切地看到了民族复兴的前景,也遭遇了各种发展难题——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转型之难”到收入普遍增长之下的“分配公平”,从社会流动凸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到物质潮流冲击下的道德困境……当人们为“中国式速度”而惊叹的时候,也越来越关注“中国式难题”如何破解。

  “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李大钊曾经说过,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够冲过去的。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历程,无论是在“开除球籍”的深重忧患下毅然打开国门,还是鼓起闯的精神、冒的精神“杀出一条血路”,抑或是在非典疫情、汶川地震、金融危机等惊涛骇浪中推动中国巨轮奋然前行,不惧风险、攻坚克难,成为社会主义中国发展进步的独特路径,化为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的精神基因。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握得好,我们就能破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顺利实现全面小康;把握得不好,我们就有可能遭遇更多更大的麻烦,使现代化事业遭遇挫折。

  在这样的历史关头,执政党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唤起改革攻坚的巨大勇气,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关系到13亿人的幸福。也正因为如此,中央一再强调,能否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思想认识,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取决于我们推进改革发展的步伐;一再警醒全党,“精神懈怠”是第一位的危险,改革必须稳步向前推进。

  身处利益主体多元、思想观念多样、社会发展多变的复杂环境,执政者推进改革开放事业,既需要智慧和审慎,更要有勇气与担当。面对部门和单位既得利益羁绊,如何摆脱“不愿改”思维?面对舆论压力和风险挑战,如何战胜“不敢改”顾虑?面对群众期盼和现实要求,如何突破“改不动”困境?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长期执政条件下,一旦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安于现状、止步不前,就会暮气丛生、积弊日深,最终积重难返。防止“精神懈怠”,就必须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奋力攻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难关险隘。

“中国已经走出改革初期的浅滩阶段,正站在大河中央,选择彼岸的到岸位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如此描述当今中国。中流击水,有了更开阔的行进空间,也面临着更难测的风浪暗礁。只有永葆不惧风险的勇气,力求攻坚克难的成效,才能在浩荡的世界潮流中,乘长风破万里浪,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驶向光明的未来。、

肖一禾 :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不敢“摸石头”

   能够真正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石头”是什么?
一言以蔽之,曰:还权于民。

  如果说,“还权于民”过于笼统了,那么,这样几个东西就非常具体了:
  一是开放报禁。
二是开放党禁。

如果不想玩这种小儿游戏,那么,还有几块“小石头”可以伸手去摸一摸,让这几块“小石头”来推动前面所说的“大石头”:
  一块“小石头”就是官员民选问题。
还有一块“小石头”,就是公布官员家庭财产。


  房宁先生说:“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摸着石头过河”(环球时报20121031日)。这个意见非常正确。诚如房宁先生所说的那样:“‘摸着石头过河’意在强调实践第一。”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改革开放以来,只强调在经济领域“摸着石头过河”,也的确摸着了一些“石头”,但是否真正“过河”了,则见仁见智。但不管怎么说吧,改革者还是有胆量去“摸石头”。可是,在政治体制改革这方面,改革者的胆量就比老鼠还小了。权势者从来不敢伸手去“摸”一块真正的“石头”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能够真正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石头”是什么?

  一言以蔽之,曰:还权于民。

  如果说,“还权于民”过于笼统了,那么,这样几个东西就非常具体了:

  一是开放报禁。

  这个东西本来并不神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规定好了:国家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之权利。只要落实宪法就行。然而,改革者对此充满了恐惧感。伟大、光荣、正确的执政党在这方面连国民党人都不如。这实在令人遗憾。开放报禁这块“石头”本来不用去“摸”的,现成的,就摆在那儿,只要不是睁眼瞎,谁个不见?

  二是开放党禁。

  比起开放报禁来,这个东西倒是一块更加烫手的“石头”。但是,不能因为更加烫手就不去“摸”吧。想想当年,中国共产党是怎么登上历史舞台的?不就是由那么十来个人自由成立起来的吗?在军阀统治时期,都能够自由组建一个政党,今天已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了,“人民”反倒不能自由组建政党,这说得过去么?!执政者完全可以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何必回避呢?

  说实话,以上两个问题是根本回避不了的,除非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若想真正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回避上述两个问题,那就是在政治上玩过家家。

  如果不想玩这种小儿游戏,那么,还有几块“小石头”可以伸手去摸一摸,让这几块“小石头”来推动前面所说的“大石头”:

  一块“小石头”就是官员民选问题。现在实行的是官员任命制。其弊端犹如过街老鼠,人见人恨。改革者为什么就不去摸一下官员民选这块“小石头”,让那些人见人恨的“过街老鼠”去见鬼呢?

  还有一块“小石头”,就是公布官员家庭财产。最近有条信息在网络上面风传:温家宝总理的家庭财产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相信该信息。但是,我也没有什么根据。我想,如果所有的中国官员都能够正大光明地公布自己家庭的财产状况,有关这方面的传说还能有市场么?

  不错,“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对于一些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的“顽石”,必须去“摸”,并且使用烈性炸药去摧毁它!对于执政者来说,这样做当然很痛苦。可是,女人生个娃娃都要痛得哇哇大叫,何况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至上而下开展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用刀子去剜自己身上的肉啊,能不痛么?然而,不经过这样的阵痛,中国还能“率由旧章”地混下去吗?

  房宁先生说得对:“成功的政治改革,多是逐步探索”。我上面列举了好几块大大小小的“石头”,都是实践的好舞台。我希望,改革者应该在这个历史大舞台上面,用可以“摸”着的这样几块“石头”演出对得起中华民族的大戏来,真正走出这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


来源: 共识网

公告天下
《民主大学评选出2012年中国十大恶心人物

【新唐人20121021日讯】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时代。人们自由地分享信息,享受互联网给人类带来的益处。可是在中国,尽管有了互联网,由于网路封锁非常严厉,人们要了解事实的真相仍然异常艰难。网路上的信息,只要是不符合当局利益的,都会被官方媒体弯曲甚至彻底封杀。这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常态。尤其是中共以各种方式豢养了一批御用文人和高级五毛,他们常常将自己伪装成独立人士,发出各种为中共专制护航的奇谈怪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使人们真伪难辨。他们的言论极具迷惑性和欺骗性,对那些正在成长的年轻人起到的恶劣影响并不亚于官方对他们的洗脑教育,因为他们比后者更加隐密,不容易鉴别。为了让更多的人看清这些人的丑陋嘴脸,以减少他们对年轻一代人的危害,我们决定将他们予以揭露,让他们彻底现出原形。因此,我们通过网路发起了〝2012年中国十大恶心人物〞评选活动。


海南学生丢鞋属言论或行为 引争议司马南喊冤诬陷学生 网友再围剿司马南演讲学生扔鞋砸场 网友叫好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次的评选活动没有将党政官员位列其中。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在国内传播,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如果将他们列入,上述十大恶人都没有机会上榜了,因为恶心的官员实在太多!如果大家有兴趣,我们会考虑再举行一次〝中国十大恶官〞评选活动。

第一名:司马南

著名毛左,被冠以〝反美斗士〞称号,〝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自去年以来,多次对艾未未、陈光诚等良心人士进行污衊攻击,说他们拿〝国外的钱〞搞政治,完全无视事实。最近接连遭到墨镜妹怒斥和海南大学学生扔鞋。成为网路第一恶人。

第二名:孔庆东

北大教授,左倾恶嘴,以爆粗口,低俗之语闻名。曾用三字经辱骂南方周末,还辱骂香港人是狗。薄熙来下台后,公开为其喊冤。他最出位的一句骂香港人的话是:〝凡是用法治维持起来的秩序,说明你们的人没有素质、没有自觉……一个字:贱。〞

第三名:韩德强

北航教授。新左派代表人物之一。2012918日,在北京街头进行的反日示威游行中,一位老人对打出〝毛主席我们想念您〞这个口号表示不认同。韩德强于是上前扇了这位老人两计耳光。现场有网友拍照并发到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他立即作出回应,称〝今后遇到这样的汉奸,还会出手〞。一副典型的流氓嘴脸。

第四名:吴丹红(吴法天)

人大教授。此人经常在网路上发表攻击良心人士的言论。因而被网友称为〝五毛〞代表性人物。尤其是在2010年底发生的〝浙江钱云会事件〞中,他极力为当局辩护,遭到网友怒骂。今年夏天,四川电视台记者周燕因吴法天污衊抗议民众,与他约架。他们见面的当天,很多网友前往痛斥吴法天。吴法天被周燕推倒后卧地不起,成为网路上的笑话。

第五名:方滨兴

北京邮电大学校长。中国网路封锁防火长城(GFW)总设计师,因此被网民戏称为〝中国防火墙之父〞。方滨兴曾在接受《环球时报》英文版采访时称在自己的家用电脑上有6VPN(虚拟私人网路)用以测试防火长城。被问到防火长城是如何运作的时候,他说那是〝国家机密〞。文章发表后民愤强烈。去年在武汉大学演讲时,遭学生扔鞋抗议,在网路上引起一片叫好。

第六名:张召忠

国防大学教授。他同时也是中央电视台的特约军事评论员。由于他的观点总是无条件地跟当局保持高度一致,因此经常出现评论节目里。不久前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一个优秀的电视新闻评论员而言,知识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政治素质就是要求在政治上必须无条件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的这番言论在网路上被当成笑谈。他过去几年有关美伊战争,埃及革命,利比亚革命,北朝鲜发射卫星的分析评论,都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错的。因此人们在网路上调侃他是〝挺谁谁死〞。

第七名:芮成钢

中央电视台记者。一个以提出莫名其妙的问题闻名于世的记者。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于韩国首尔G20峰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他举手提问时说,他可以代表整个亚洲,丢尽中国人的脸,引起网路上一片讨伐声。2011年在大连举办的达沃斯论坛上,芮成钢问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坐经济舱来参会是否有意在提醒美国欠中国钱〝,更是成为网路上的一则笑话。

第八名:方舟子

此人是一个角色非常复杂的人。他曾经是一名海外网站管理人,后又回国专业从事所谓“打假”,被媒体称为〝打假斗士〞。表面上,他是以质疑和批评公众人物而出名。实际上,他是甘愿充当当局打压宗教活动的打手而获得了当局的赏识,使他成为各大官方媒体追捧的人物。他的恶心不在于打假,而在于以虚假的面孔打假。

第九名:胡锡进

《环球时报》总编。《环球时报》是左派的喉舌,被网民称为〝愤青大本营〞。该报经常发表激烈抨击西方民主制度和良心人士的文章。对艾未未、高智晟、陈光诚特别痛恨,抹黑他们是西方政府的走狗。在过去几年,他发表了大量令人极为厌恶的言论,充当当局污衊攻击正义人士的急先锋。

第十名:张宏良

新左派理论的领军人物,著名毛左阵地〝乌有之乡〞主要撰稿人之一。张宏良以乌有之乡为大本营,纠集一班毛粉,发出各种奇谈怪论,企图使国人重走文革老路。他在〝重庆模式成败与中国政治前景〞一文中说,〝文化大革命开辟了人类大众民主的新时代,文革探索的大众政治制度,本来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最伟大的政治贡献,也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变革最伟大的主题。〞

文章来源:新唐人

江平、盛洪、张千帆、许章润四学者联名上书敦促全国人大调查盘锦拆迁血案

四位学者在申请书中提出七项理由:一、枪击事件开启警方主动行为造成生命损失的先例;二、可能造成其他地方当局仿效,加剧官民对立;三、盘锦地方当局作为当事方,不宜作为事件调查者;四、盘锦当局阻碍真相披露的行为表明其缺乏中立性和公信力;五、独立调查机构应当具有约束盘锦当局的权威;六、事件的全国性影响涉及人们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七、维护法律公正实行的前提是查清事实真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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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121101 转载)
   
    来源;法广 中文网站 rfi.fr
     作者 凯文 

    1029日,经济学者盛洪、法律学者江平、张千帆、许章润四人联名发表《关于辽宁省盘锦市征地命案特别调查申请书》,要求全国人大组织调查委员会,对发生于921日的辽宁省盘锦市拆迁血案进行调查。
   
    今年921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村民王树杰在征地拆迁纠纷中,遭近距离枪击死亡。事后当局称王树杰“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舆论质疑是否涉及暴力强拆,以及为何当地民警违反公安部规定,介入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时隔一月之后,四位学者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盘锦血案进行独立调查。
   
    四位学者在申请书中提出七项理由:一、枪击事件开启警方主动行为造成生命损失的先例;二、可能造成其他地方当局仿效,加剧官民对立;三、盘锦地方当局作为当事方,不宜作为事件调查者;四、盘锦当局阻碍真相披露的行为表明其缺乏中立性和公信力;五、独立调查机构应当具有约束盘锦当局的权威;六、事件的全国性影响涉及人们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七、维护法律公正实行的前提是查清事实真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
   
    中国大陆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但从1982年宪法制定以来,这一条款从未被启用,被舆论讽刺为宪法中的“睡美人”条款。
   
    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五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启动特别调查程序;2008年汶川地震后、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后,贺卫方等法律学者多次呼吁“激活”这一特别调查程序,但均未激起全国人大的回应。 _(博讯记者:巴黎动态)


权贵百态
媒体盘点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官员:薄熙来等难逃钱和女人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新闻周刊1029日综合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自十七大以来,已有多名省部级高官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探究这些高官代表资格被终止的原因,贪污腐败和生活作风问题仍占主要部分。

本届人大50余名代表资格终止

据《南方周末》今年3月份的报道,过去四年,有47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被终止。其中有6人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13人因去世自然终止,26人因违法违纪被罢免或辞职,2人因失职被罢免。

6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公告称,6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王立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8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有4名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全国人大办公厅新闻局局长何绍仁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被终止资格的代表的情况:一是由广东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支部书记钟明照因严重违纪提出辞职请求,这是一位代表资格终止。二是江苏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京城集团南京机电EER研究中心质量专务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孟献忠(音译)因病去世。三是湖北选出的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永良因病去世。四是解放军选出的代表,成都军区原司令员阮志柏因病去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这几位代表的资格也自然终止,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发布公告,目前全国人大代表实有代表2973人。

10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本届人大已有50余名代表资格终止。

近年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高官们

1、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1026日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

今年9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报告称,薄熙来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会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王立军

20126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原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王立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今年9月,王立军因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被提起公诉,被控四宗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924日对王立军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许宗衡

2009828日,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宗衡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许宗衡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142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郑州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职务便利,为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共计摺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59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米凤君

2009228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吉林省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米凤君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14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摺合人民币68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米凤君的刑事责任。

据《楚天金报》报导,米凤君是在2008428日在长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内嫖娼时被中央纪委专案组控制,并带离长春。

5、朱志刚

20081227日,常委会预算工委原主任朱志刚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10510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宣布一审判决,认定朱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1月至20083月,被告人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摺合人民币744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6、陈良宇

2007830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07726日,陈良宇被正式逮捕,2008411日一审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根据检方的指控,陈良宇具体四项受贿分别为:其一,接受港商杨崧才五次行贿,共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其二,陈良宇同意妻子黄毅玲在邱长清任总经理的上海MWB互感器厂挂名,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长清共支付黄毅玲〝工资〞43万余元人民币。其三,陈良宇要求申花集团原董事长郁知非安排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挂名副总经理,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同时,郁知非还为陈维力办理公司信用卡,供陈维力个人消费。以上两项总计35.2万元。为此,上海市财政支持申花集团4238万元。其四,陈良宇同意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7、陈少勇

20081227日,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101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理查明,陈少勇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期间,索取和收受财物摺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

据《长江日报》报导,陈少勇案的最终突破口,源于在宁德为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郑少清原籍福建福安市,生于1960年代后期。郑20岁出头时嫁到香港,回乡时已成为港商,常年在福州活动。郑少清之夫于1980年代创办的洁任集团,是福建省首家外商独资集团公司,下辖6家子公司。1993年,其夫病故,郑少清接手,手中一度握有16家企业,总资产9亿多元。多位知情人士称,郑少清与陈少勇关系亲密。

20031212日,郑少清又成立鑫宏达集团。一位原鑫宏达集团高层人士确认,重汽专用车项目的落户及土地的获批,陈少勇均有协助。

8、段义和

2007830日,济南人大常委原主任段义和,因包养情妇,为情妇谋取利益,并涉嫌爆炸杀人,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0789日,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一审有果: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刘维明

2007228日,广东省政协原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刘维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此时刘维明已退休4年。刘维明在担任广东分管工业的副省长时,曾多次出面为在深圳经商的儿子刘建中谋利,导致约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其在2006年初还因此案被有关部门〝双规〞。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报,刘建中早在1992年时相中罗湖区的一块土地。彼时,其父刘维明正任广东省副省长,后者利用职务之便应其儿子刘建中的要求,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打招呼,使刘建中获得罗湖区养生街10号项目开发权。此后的1993年至2001年,长约八年的漫长跨度中,刘维明还通过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打招呼的方式,使刘建中少缴地价款人民币836万元,并免除了因拖欠地价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5335万元。仅算上这两项,刘建中即从土地中获利6171万元。这笔资金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可谓巨资。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宋祥平:潍坊常委副市长90万元买官引爆官场?(转载)

从孙起生的简历可以看出,其20012月到山东武城县任县委副书记,就是花30万元从黄胜手上买的。此后,他升任共青团德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又花30万元;20062月到乐陵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又要花30万。这样一算,孙起生在黄胜手上买了三次官,共花了90万元。

山东德州一位官员曝自从2001年黄胜接任市委书记后,德州的干部们发现单纯靠政绩很难得到提拔了,得靠送钱,发展到后期,德州的官位差不多是明码标价了,比如,县委书记30万,县里某个局的局长10万,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凤凰网)

大家知道,黄胜是从20011月开始,在德州市干市委书记的。当时,黄胜的职务是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山东陆军预备役保障旅第一政委。2007年,擅长卖官,买官的黄胜,不知花了多少钱,从山东省委买了一个“副省长”的职位。至此,黄胜在德州任了6年的市委书记,卖了6年的官。真是敛财有道啊!

那德州是个什么情况呢?百度百科这样写道:2010年时,德州的行政区划是:1区德城区;8县:陵县、宁津县、庆云县、临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2市:乐陵市、禹城市。

可以看出,时任市委书记的黄胜只要动动县委书记、县长及人大、政协等官员的位置,就可赚个钵满盆满。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例,德州辖下的11个县市区,就有22个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了,全部卖出就可得660万元。换句话说,加上县人大、政协的官员及德州市直单位的官员,黄胜每动一次官员,至少可以敛财千万元或几千万元以上。

以现任山东省潍坊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孙起生为例,大家就可看出黄胜卖官的诀巧了。

百度百科这样写道:孙起生,男,19692月生,山东省沂源县人。1992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7月参加工作,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1993年至19944月德州市电机厂技术员;
1994年至2001年历任共青团德州市委宣传部科员,共青团德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共青团德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德州青少年宫党支部书记(正科),共青团德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共青团德州市委副书记(1996.09-1999.06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1999.06-2000.07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管理经济学硕士班学习)
20012月至20031月任山东武城县委副书记;
20031月至20062月任共青团德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2005.042005.10被山东省委派驻美国马里兰大学学习公共管理课程);
20062月任乐陵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2月至201112月任宁津县委书记、宁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宁津党校校长。
201112月,任中共山东省潍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从孙起生的简历可以看出,其20012月到山东武城县任县委副书记,就是花30万元从黄胜手上买的。此后,他升任共青团德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又花30万元;20062月到乐陵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又要花30万。这样一算,孙起生在黄胜手上买了三次官,共花了90万元。

以上只是笔者的分析,具体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要以山东省纪委的调查为准,笔者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
不过,人们也不难理解,如果中纪委查实像孙起生这样靠“买官”升迁出来的官员,那么,必将引爆德州官场的大地震。

来源:博客日报

人民网:外媒报章子怡诽谤案开庭 被告网站曾称其与高官有染

20121019 17:58
来源:人民网

据侨报洛杉矶报道,章子怡诽谤案16日开庭,其律师梅森(John Mason17日在接受采访时称,在取证听证会上,美国某中文网作为被告方表现非常糟糕,甚至没有办法回答问题。他认为,对方很快就会放弃。针对网上有关章子怡很快会撤诉的传闻,梅森指出,他们绝对不会撤诉,并将会追究到底,而且坚信一定会取得胜利。章子怡诽谤案16日举办了取证听证会,而章子怡的律师梅森17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坚决不会撤诉,并将追究到底,而且表示一定会取得胜利。同时,他还指出,辨方经常要求延期,而且从来没有办法提供证据,他相信该网站方面不久就会放弃此案。

梅森说,被告一直在延期而且改变立场,他们现在就在为此付出代价,在16日的法庭上,被告甚至回答不出任何问题。

他说,做了42年的职业律师,从来没有看到过针对他客户如此荒唐的诽谤,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现在不清楚是否案件会进行到11月,因为他相信辨方很快就会放弃。根据起诉书,该美国中文网重复发布报道称章子怡是一名妓女,称其与中国政府官员等有性关系,并从中获得超过1亿元的资金,而这些报道被全世界的媒体所转载,之后该网站还拒绝发表声明撤回报道。

章子怡向该网站、该网站所属公司China Free Press, Inc.以及其所有者孟维参(Weican Null Meng音译)共发起5项指控,其中包括诽谤、侵犯隐私、有意干预可预期经济获益、忽略性干预可预期经济获益、不合法和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原告要求被告赔偿7项损失,其中包括:总体损失;根据证据造成的特殊损失;法律规定的惩罚性损失;法律规定的合理律师费用;法律规定的被告的一切开销;禁制令补偿;以及其它法庭认为合理的补偿。

广州市纪委:“房叔”有22套房 其子确属澳洲籍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广州1022日电(见习记者 刘圆)记者今天下午从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已被“双规”,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第二次定期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广州巿纪委常委王荣,广州巿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主持发布会,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厅及12个区县级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常委王荣会通报“信访纠风民心工程、化解信访积案百日行动”及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十大典型案件情况,并答记者提问。

针对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日前被曝与妻儿名下拥有二十余处房产,广州市纪委常委王荣表示,广州纪委高度重视网民反映的问题,番禺区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经调查,蔡彬及其妻儿名下确有22套房产,其子确属澳洲籍。另外,蔡彬还涉嫌收受他人贿赂,违法经商办企业,有经济问题。目前,纪委已对其采取“双规”,并进行进一步调查。下一步,调查组将就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公众公布。 

胡星斗:部分贪官房产记录

1、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38套。  

2、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35套。

3、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37套。  

4、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张万青,据传其名下房产达30多套。   

5、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29套,其中27套记在他母亲的名下。   

6、山西阳泉黑巡警关建军在北京等地拥有价值超过1亿元的27套房产。   

7、辽宁抚顺市顺城分局国土局长罗亚平2007年便拥有多达22套的房产。
  
8、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利用情妇大肆炒房,在茂名、广州、珠海,拥有数十套房产。

9、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在昆明、箇旧、弥勒、建水、大理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   

10、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除了价值3000万元的豪华别墅外,他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

11、安徽涡阳县高炉酒厂厂长刘俊卿有13处房产,大部分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仅在合肥便有3处房产。   

12、原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金阳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樊中黔利用职权受贿,涉嫌违纪违法。拥有价值300余万元的房产13套。  
 
13、原河南荥阳市财政局长薛五辰拥有9套住房,1300平方米。  

14、重庆沙坪坝区国土局科员刘勇拥有多处房产,包括一套市价过300万元的别墅。   
 
15、江苏省财政厅前副厅长张美芳坐拥7套房产,其中3套在其女儿名下,4套在其本人名下。   

16、原衡阳市副市长兼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刘兴德仅与房地产商相互勾结利用,全家共有8处房产。  
 
17、原深圳南山区原区委书记虞德海资产数千万元,在房子上除拥有一套房改福利房外,尚有以妻儿及亲戚名字做房主的7套大屋。   

18、前上海房产局副局长殷国元案发后,有的报道说是有50套,有的报道说是有10多套。但更多的报道是,他所拥有的房产至少有30套总值在一亿元以上。 

19、原杭州副市长许迈永因钱多、房子多、情妇多,被媒体称〝许三多〞据报导,许拥有房产25套,现金14亿,情妇99位。

20、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网上传闻指他涉贪金额贪污90亿美元钜款,包养46名情妇,有46套房产,家属已全部移民海外。

本文作者:胡星斗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网曝江苏最牛小朋友” 10岁生日政府送花篮祝贺

花篮上写:
祝严婧涵小朋友十岁生日快乐
——中共射阳黄沙港镇委员会黄沙港镇人民政府贺

20121026 08:23
来源:荆楚网

西南在线新闻网电:据网友爆料称在江苏射阳,一10岁小孩过生日,当地政政府为其送花篮贺喜。

该网友同时还拍摄了照片上传到网上,该网友称:这是朋友在江苏射阳某地拍摄的照片,图中显示地方一级政府为10岁小孩做寿贺喜,足见此小孩之牛!这也许是中国最牛的孩子,中国最牛的父母、也是中国最牛的镇党委、镇政府的手笔!呵呵。

知风:警惕特权老人霸占公办养老院

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使老有所养正成为越来越迫切的时代课题。在一些城市,原本承担“托底”作用的公办养老院,正在自主经营中慢慢变味儿:条件优越的养老资源被“特权”老人争相占用,而普通老人却因挤不进大门晚景凄凉。(1011日《北京晨报》)

也许正因为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才使得公办养老院在公共资源这块“蛋糕”中暂露头角。公办养老院也成了抢手的公共社会资源,客观上是因老龄化社会引起的“僧多粥少”,但当任何社会公共资源面临如何分配的难题时,优越的资源被“特权”争相占用是必然的。如果说社会资源本来就是特权阶层独享的“盛宴”,那么,公办养老院为何就不能成为特权阶层退出“盛宴”后的“夜宵”?

人们纠结于条件优越的养老资源被“特权”老人争相占用,还是把养老院当做了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托底”机构。其实,在财富分配严重不公,社会资源被权贵阶层垄断和独享的现实下,只要带有福利性质并日显稀缺的社会资源,都会被权力阶层占有和瓜分。因此,社会发展成果的显现,大多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对因无法抗拒自然规律而退出“盛宴”的特权阶层,争相占用公办养老院这顿价廉物美的“夜宵”,几乎是“顺理成章”的。

就拿退休的副处级干部高伯来说,已经在足以让人误以为“桃源仙境”的广州市老人院住了10年。此处小桥流水,绿树成林,一栋栋别墅屋舍俨然。高伯每天唱歌、打牌、看电视,生活过得怡然自得。而这份已经不亚于“盛宴”的“夜宵”,本来就是给特权阶层预备的。公办养老院是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保障机构,应优先接收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弱势群体,通俗讲就是发挥“托底”作用,但还是成了每月能领到8000多元退休金加补贴的“特权”老人的“后花园”。这不仅是公办养老院“在自主经营中慢慢变味儿”,而是权力霸占和瓜分社会资源的延续,让公共养老资源成了特权阶层的“最后晚餐”。

然而,在“特权”老人风光无限的背后,一些真正需要入住公办院的困难老人反被拒之门外。同样在广州的市民李女士,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城区,为给90岁高龄、患老年痴呆症的父亲找到一个公办养老床位,得到的答案却是:无论市属、区属都要排队。

虽然这道凄凉的晚景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凸显出来的。但在这个权力主宰资源分配的社会现实下,且在体制的缺陷让权力不受监督、运作不透明、潜规则盛行的社会不公下,任何社会资源一旦稀缺,必然成为特权阶层独享的“蛋糕”。当权力习惯于占有利益大头的分配格局下,弱势群体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肯定连汤都喝不到。

因此,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凸显出来的养老问题,不仅是资源短缺造成的。这道凄凉的晚景,更符合一个不公平的社会的总体景象。不管从养老金的缴纳和发放,还是一些真正需要入住公办院的困难老人反被拒之门外,这种政策不明、定位不清的制度缺陷,哪怕在一个人的生命末端也难以摆脱社会不公的困境。当公办养老院也成了特权阶层“盛宴”后的“夜宵”,就几乎完整展示了这根由权贵结成的利益链条。在这根“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能看到权贵阶层垄断和独享社会资源的结构。那么,特权阶层在享受完权力“盛宴”后,抢占公办养老院这份“夜宵”,则属于有始有终的必然结果。


原文链接:http://zhifeng.bokerb.com/?do=blog&event=view&uid=16328&ids=342123

周蓬安:“小三”想转正,需学孔东梅的执著

  今天《新华网》一篇题为《毛泽东外孙女孔东梅嫁给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的文章报道,930日至105日,毛泽东与贺子珍之女李敏,携女儿孔东梅和女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东升等一行,先后来到井冈山、永新县、市中心城区以及吉安县、吉水县等父辈曾经战斗和工作过的地方,缅怀先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应该说,这是一则文不对题的文章,通篇没有孔东梅和陈东升结婚的信息,令好奇的笔者不得不翻看“网友评论”,可前两条评论就令人惊讶:1)两人苦恋15年,孔冬梅大学毕业后与大她15岁的陈东升共同创办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之后两人一起生活,并育有3名子女。陈东升去年与原配离婚,才为孔东梅“正名”。2)一开始还以为是二婚了,原来是小三。不只这样还超生啊,中国的制度就是为老百姓设的。

  说开国领袖毛泽东的外孙女是“小三”,笔者还真有点不敢相信,以为该评论是在污蔑开国领袖,因此用百度搜索“孔东梅”,第一条信息就是刊载于1011日《大公网》上的《苦恋15 毛泽东外孙女孔东梅嫁富豪陈东升》,该文报道,前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的外孙女孔东梅去年嫁给百亿富豪陈东升。两人苦恋15年,陈东升去年与原配离婚,才为孔东梅「正名」。

  据星岛日报报道,1972年出生的孔东梅是毛泽东长女李敏的女儿,大学毕业后与大她15岁的陈东升共同创办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之后两人一起生活,并育有3名子女。报道引述消息人士说,陈东升去年终于成功与原配陆昂离婚,为孔东梅「正名」。

  看到这样的报道,我就在想,现在大陆有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就是凡涉及在任政要丑闻及无关“红色家庭”(虽然我不赞成用“红色”二字形容这个群体,但确实也没有更为合式的词,总不能用 “官二代”啊)荣耀的新闻,总是由境外媒体率先发布,大陆网民冒着涉嫌“谣诼”的风险进行转载、评论,最终被官方媒体证实。虽然这则“百度”能够搜索到的《大公网》新闻不在此列,但大陆媒体显然又一次没有抢到“头彩”。

  看过《大公网》的这则新闻,我有几处难以理解:一是孔冬梅大学毕业后,凭啥就能与曾经创建过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陈东升共同创办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她是凭资产投资、智力投资,还是凭权贵身份投资?因为一般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企业最多也就普通职员,在行政机关也就一普通科员。孔东梅起点如此之高,是否和她的血统有关?二是孔东梅作为一名未婚女性,明知陈东升有配偶,却依然与其“一起生活”,虽然勇气可嘉,但一定会遭受流言蜚语;而陈东升作为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一名国企老总,和老婆以外的女人长期同居并生子,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为何长期视而不见?难道高官睡贫民家的女子是“包二奶”,睡“红色后代”就合法?三是陈东升和孔东梅育有3名子女,应该构成“重婚罪”了,虽然重婚罪为自诉案件,受害人不告不发,但我奇怪,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难道是他老婆告发的?四是陈东升作为国企老总,却在婚外生育3名子女,应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记得前不久宁波一对符合生育二胎的夫妻,因为没有事先办理《准生证》而遭法院执行7万元的罚款,不知道陈东升和孔东梅违法生育3名子女,北京市计生委是如何处理的?

  话又说回来,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孔东梅虽然是“红色后代”,也同样有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力,他人无可指责。而孔东梅苦恋陈东升15年,如今被「正名」,如此锲而不舍的执著精神应该是其成功的关键。这样的执著,无疑值得那些想“转正”的“小三”们好好学习。

来源:阅想网


围观薄熙来
编者按:
928日,薄熙来因涉及贪腐等系列违反犯罪问题被执政党中央正式赶出党政干部队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026号发出公告,终止了薄熙来人大代表资格,外交部表示会按照党纪国法对薄熙来事件进行处理。同一天,新华社发出午夜新闻,宣布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对于2012年的中国来说,薄熙来事件是一件大事,公开的信息已将表明薄熙来涉嫌多种违法犯罪问题,社会各界都期待着对薄熙来这位“左王”进行最后的处理。我们希望执政党对于在依法处理薄熙来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要彻底反思“中国左派”异军突起的深层社会政治原因,彻底抛弃维稳体制,向着民主与宪政的方向前进!

新华社午夜新闻:最高检对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21027 00:1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26日电,日前,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完) 


航亿苇:薄熙来问题在于坦诚真相

“人在做,天在看。”极左明明给中国带来深重的灾难,但一些人却非要颠倒是非,做着那种重回文革的美梦。他们通过“乌有之乡”等平台,确实聚集一股足以呼风唤雨的力量。孰料,他们找到的一个“薄泽东”竟然是这样一个货色。极左派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政治骗子身上,可谓大大失算啦。随着薄熙来案更多真相被公开,相信必有很多极左的盲从者会清醒过来。上天似乎不想看到中国再陷第二次文革的历史闹剧中,故让极左派的“薄泽东”大戏砸大锅了。


薄熙来的名字,在前些天还是一个不可随意言说的隐喻。在公布薄谷开来及王立军案最后处理结果时,薄熙来的名字并不能直接点出来。谈及王立军被其扇耳光一事,用“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来代替薄熙来。而“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消息一经公布,那种隐晦之辞就不需要了。
薄熙来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当前的社会安定和改革开放大业。若迟迟不处理,某些人就借他的名字来搞事。这是由于薄熙来善于用媒体资源自我包装,并将自己塑造成新一代“红色”传承人的缘故。那些极左人士或啸聚于“薄泽东”名下或以种种形式为薄氏抬轿子,目的不过是企图干扰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以为“薄泽东”能够将他们带回到文革时代而已。
从王立军私闯美领馆开始,就开始出现谣言和预言(真言)相互竞扯的局面。就从那时开始,王立军案实际变为薄王案。一方面,有人不断说出真相,但却被斥之“谣言”,而企图掩盖真相的说辞,恰恰才是谣言。在薄熙来还在任重庆市委书记时,就泡制出王立军“休假式治疗”那种谣言。薄熙来被免职后,又有人说薄熙来还会被重用,将改任其他重要职务。也有人说,薄熙来出事后,将在京城安排一种闲职。诸如此类的谣言,有为薄熙来张目之意,也有贬损中共中央权威的意图。他们无非说,由于薄熙来身居高位和特殊背景,高层不敢轻易动他。在这样的谎言掩饰下,若遇到合适的机遇,盲从者就可能听信他们的鼓动去当政治炮灰。
笔者说过,薄王案调查需要时间,可民众最缺的却是耐心。极左派就是打的这个时间差。明知谎言的肥皂泡就要破灭,他们仍存幻想,这也是他们总是那么愚蠢的品质所为。他们永远缺少理性、智慧和自省,要不,也不会在历史上将文革弄得天怒人怨的绝境。
凭心而论,中共中央从201226日,王立军美领馆事发到9月底最终公布对薄熙来的处理结果,也就七八个月时间。中共中央的公报中还有一句话:“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这说明要查清薄熙来的全部问题仍然需要一段时间。试想一下,薄熙来在任大连市领导时就开始严重违纪并一路高升,那此人的社会能量何其强大?一个拥有巨大社会资源又窃取高位的人,那还能没有两把刷子?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极左派一再企图保住“薄泽东”这个象征,至少可以最大限度拖延一些时间。在薄谷开来案宣判前后,有人把政治谣言的矛头直接指向当前国家领导人。他们一再试图动员盲从者为保护薄熙来而“斗争”。只要能成功要挟中共中央,令薄熙来得不到处理,无限地拖下去,那么,他们就有更多的时间来编织新的政治谎言,设法聚合他们的政治力量。他们以为当前中国内外问题比较突出,或可以利用之。
他们设计的招术就是努力将薄熙来的问题政治化,天理昭彰的是非题变成一种罔顾事实的诡辩。有些人仍然被蒙蔽,仍在坚持崇信薄熙来,就是他们的所谓群众基础。
这也是薄熙来问题复杂性所在。而中共中央在“十一”和18大前决定对薄熙来“双开”,移交司法处理,这一时间节点的选择有一定的政治智慧。薄熙来不仅用人失察和滥用职权,而且还有重大受贿和乱搞男女关系等问题。这样的结论,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支持,这就将“薄泽东”的画皮彻底剥开了。只是,向民众告知这个人的罪过,又需要花一番功夫。不然,那些故意搅混水的人就还有文章可做。
薄熙来于201236日、10日,言之凿凿称他和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儿子开法拉利传言是“一派胡言”。任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夫人薄谷开来却因经济纠纷直接变成杀人凶手。而薄熙来扇王立军耳光导致二人决裂,恰恰又因为薄谷开来杀人案等原因。
就这样一个人,极左派却不认真调查研究,轻易就相信他的那种“唱红打黑”,以为终于找到了代言人。“人在做,天在看。”极左明明给中国带来深重的灾难,但一些人却非要颠倒是非,做着那种重回文革的美梦。他们通过“乌有之乡”等平台,确实聚集一股足以呼风唤雨的力量。孰料,他们找到的一个“薄泽东”竟然是这样一个货色。极左派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政治骗子身上,可谓大大失算啦。诚然,由于“薄泽东”这个形象成为一个客观存在,一些人从情绪上不能接受他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这个事实。但假的就是假的,真相就是真相。只要把事实真相坦诚告诉民众,极端的痴迷者最终只能是极少数人。而随着薄熙来案更多真相被公开,相信必有很多极左的盲从者会清醒过来。上天似乎不想看到中国再陷第二次文革的历史闹剧中,故让极左派的“薄泽东”大戏砸大锅了。
在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面临社会问题更为严峻之时,就是不能再受极左派干扰才能让国家找到真正的大国策。薄熙来问题的社会影响很大,根本原因在于此。

本文作者:航亿苇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光明网评薄熙来等贪官:上管不住口袋 下管不住裤带

从媒体总结的上述高官代表资格被终止的原因看,这些高官的贪腐共性十分明显,那就是上管不住自己的口袋,下管不住自己的裤带;上面的嘴巴讲得漂亮,下面的生殖器官肮脏不堪。媒体列出姓名的9个高官中,尚无一个高官能够“幸免”于这“上”“下”的放纵
重庆没有执政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吗?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的高官所在地没有反贪执法机构吗?难道纪检监察机构非要等一个贪腐成性的人官做大了、钱贪多了、女人睡不过来了才着手执行纪律和法律?

原标题 :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高官失之于监督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6日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之后,有媒体盘点了自十七大以来那些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省部级高官。据媒体报道,探究这些高官代表资格被终止的原因,贪污腐败和生活作风问题仍占主要部分
按说,一个正常的官吏体制中,越是高层级的官员数量越少,因而竞争越激烈,当选的条件越严苛。因此,经过层层遴选,高级别的官员往往是精英中的精英。如果出问题的高层级官员如媒体所盘点的那么多,且如媒体所谓贪污腐败和生活作风问题仍占主要部分,那么,这就不仅是官员个人的问题,而且是官员的遴选和官员的监督等环节存在问题。
据媒体统计,在过去四年,仅在此届人大,就有47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被终止。这其中有6人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13人因去世自然终止,总数为19人;但是,余下28人中,有26人因违法违纪被罢免或辞职,2人因失职被罢免。由此可见,被终止代表资格的人大代表中,因贪腐和违纪而被终止资格的人大代表占了大多数。
近几年高官出问题的特点是,官越大,其贪腐的胆量就越大,贪腐的行为及其结果也就越惊人。这些人,掌握的权力就越大,手伸得就越长,捞取得就越多。有些高官,本来就来路不正,却总能带病上岗,化险为夷,在官场上左右逢源,不断进步。从媒体盘点的那些落马高官的履历看,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是到了高级别官员的位置上才开始其贪腐行为的,许多人从低级别官员的位置上就已经劣迹斑斑,无毒不有。
从媒体总结的上述高官代表资格被终止的原因看,这些高官的贪腐共性十分明显,那就是上管不住自己的口袋,下管不住自己的裤带;上面的嘴巴讲得漂亮,下面的生殖器官肮脏不堪。媒体列出姓名的9个高官中,尚无一个高官能够幸免于这”“的放纵。何以至此?实际上,其中原因早已揭晓且几成常识,那就是权力运作的不透明。不透明,使种种对官员的约束、甚至是已有现成制度规定的对官员的监督都可名存实亡。重庆没有执政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吗?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的高官所在地没有反贪执法机构吗?难道纪检监察机构非要等一个贪腐成性的人官做大了、钱贪多了、女人睡不过来了才着手执行纪律和法律?
上述高官落马的现实,凸显了吏治之殇。在现实中,这些高官当选人大代表,大都是经过当然当选的程序而当选。人大代表的身份,对于高官来说,只是又一个官衔而已;人大代表的当选过程,并不是多出的一道监督审验程序,而不过是又一个过场而已。如果说这种人可以代表人民,那无疑是对人民两个字的玷污。
显然,如果高官身上的任意一个官衔的获得,都必须通过层层严格的审查,那么,越是官衔多的人,经过的审查程序就越多,被叠加的监督就应该越多,因而就应该越干净。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甚或恰恰相反。由此,人大有关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部门,应该更严格地对人大代表的资格实施审查,对人大代表、尤其是高官出任的人大代表进行严格的日常监督,为官场吏治再加上一道防护层,为人大的声誉再加上一道保护层。

宪章论坛
徐贲:人微言轻的选票是民主的最强力量

  1016日晚9时(北京时间1017日上午9点),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在纽约州霍夫斯特拉大学开始了第二场辩论。美国的大选已经进入关键阶段。

  美国的大选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这样一个大国里,一个人的选票对大选结果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一州为一个选举人团单位,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这更减小了个人选票影响全局的可能。每个有常识头脑的美国选民都知道这一情况,尽管有许多选民因为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而失去参与的热情,但更多的选民还是参加了投票,这是为什么呢?

  早在1957年,美国政治学家唐斯(Anthony Downs)就提出了一个解释选民在什么情况下会去投票的公式,后来又经过政治学家瑞克(William H. Riker)和欧德修克(Peter Ordeshook)的补充。这个公式有四个部分:P(或然性:个人选票对全局的可能影响)、B(个人利益)、D(民主意识:公民责任,也包括从民主参与中得到的满足)、C(投票的时间、精力、经济付出),公式是,当PB + D > C,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选民觉得,他那一票对实现自我利益的可能与他的民主参与满足之和大于投票实际付出的代价时,他才会去投票。

  由于个人选票影响选举整体结果的几率几乎是零,所以无论以何种自我利益去投票,几率也近乎零。于是,真正起作用的因素其实是民主意识或满足,只有当这个因素足够强大的时候,一个选民才会不怕麻烦,不计经济花费(交通费、误工费、邮寄费等等),去参加投票。

  瑞克和欧德修克归纳了参与民主投票的5种满足感,第一是尽公民的责任,第二是表明自己认同民主政治制度,第三是表明自己认同某个政党或参选人(支持型投票),第四是体现自己在民主制度中的存在意义(当家作主),第五是参与形成和决定每个政策(特别是那些热衷于政治活动者)。

  投票需要与选民的“自我利益”有关,在美国的历史中,这种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虽然美洲殖民地时期已经有了投票制度,但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民主,这首先是因为,经济的考量把有投票权的人们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不民主的。当时,拥有财产是获得投票权的一个基本条件,有的殖民地要求投票人拥有一定数量或具有某种价值的土地,还有的则要求投票人拥有其他财产或能够缴纳一定数额的税金。以1763年为例,德拉瓦要求每个选民拥有至少50英亩土地和40英镑的财产;罗德岛要求至少价值40英镑的土地或价值2英镑的年租收入;康乃狄克则要求至少2英镑的年租收入或价值40英镑的牲畜。

  财产的要求甚至限制了殖民地的白人男性选民的人数,因为他们必须先要定居下来,积蓄了一些财产后,才能成为选民,至于妇女、黑人那就更不可能成为选民了。将选民限制为有产者并不是没有有原因的,当时的人们认为,那些有财产并纳税的人们,他们与社群的兴旺和福祉有直接关联和切身自我利益,最愿意关心公共事务,最有理智,不会胡来,也最具有独立思考的经济条件,不必受制于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因此是最值得信任的参与者。19世纪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写道:“对选民设有某种财产的限制,唯一理由是要排斥那些因为太贫穷而不得不听命于他人的人们。如果他们获得选举权,他们就可能因为经不起诱惑而被其他人影响(和利用)。这就可能让那些有诡计的有钱大人物在选举中有机可乘,做出与普遍自由不符的事情。”虽然未必人人都是人穷志短,但一个人因为贫困,连同因贫困而造成的愚昧,就可能变得容易被权贵人物收买、控制和操纵。这样看待穷人,在今天来看,也是不尊重,不民主的。

  然而,一直到美国建国时期,“民主”并不是一个褒义词,而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民主令人联想到的首先是混乱无序,而操纵民主的往往是些自称爱民、蛊惑人心、谋取私利的家伙。《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后来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的约翰·亚当斯于1776年就提出,改变选举人财产资格的做法会有很大的风险,一旦开始便无法阻止其扩展,“就会有新的要求,妇女要求选举,从1221岁的孩子也会认为他们有充分的权利参与,然后每个一文不名的人都会要求在州里的所有事务上,都与任何其他人一样有发言权,这就会搅浑和摧毁一些区别对待,把所有人拉到同一个低下的程度”。

  美国革命推动了选举权改革的要求,从1776年到1789年美国宪法得到各州批准的这段期间,争议非常激烈,主要针对的就是关于财产对选举权的限制。美国革命先贤富兰克林坚决支持了这一要求。他写道,“有一个人今天有一头价值50美元的驴子,所以有投票的资格。但是,在下一次选举时,他那头驴子死了。尽管他现在比以前更有经验,对政府的原则有了更多的知识,与他人有了更多的联系,因此变得更适合与参加选举,但是,他的驴子死了,所以他不再能投票。先生们,请告知我,投票权是谁的,是那个人的,还是那头驴子的?”

  在富兰克林的批评中,就已经包含了他对投票人“自我利益”的有益理解:自我利益不只是人与一头驴子、一块土地、一个铺子、一处生意有关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包括人获得政治经验和知识,与他人联系并参与共同体生活,也就是实现生命价值观和意义的自我利益。正是后面这种自我利益在今天促使许多美国选民积极参与民主和选举,并从中得到满足,也使得他们在坚持共同的价值和意义时,不再因为孤单而人微言轻。

来源: 作者博客

王科力:无条件废除劳教制度 

u  被劳教的人严重“危害”了权力秩序
u  为劳教制度辩护的理由难以服人
u  劳教制度应该先废后建

  历史地看,劳动教养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劳教制度的发展史跟“人权”和“法律”从来都是背道而驰的;现实地看,支持劳动教养制度的行政法规违反宪法、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强制性规定,是一个完全违宪违法的恶劣制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制度,不但堂而皇之地存在了几十年,甚至在民间、媒体和学界的一片喊打声中,依旧岿然不动。劳教制度为什么这么牛?

  被劳教的人严重“危害”了权力秩序

  被劳教的都是些什么人,那些人到底危害了谁的利益?根据学者研究,劳教制度发挥作用的地方主要是这么几种:处罚那些多次违法且屡教不改者,比如多次盗窃,寻衅滋事的人;关押上访维权的人;出于维稳需要,处罚不听话者,如在房屋拆迁、黄金开采、户口管理、出租车管理等方面违反了地方政府的规定的那些人;刑事案件中因证据不足、案情复杂等原因难以移送起诉的人;为创收做贡献,对卖淫、嫖娼、聚赌人员以劳教相威胁,收取高额罚款。

  除了第一类惯偷惯犯跟社会安全有关外,其它几类均属于为维护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和政府部门利益而侵害人权的行为。此时的公安机关,是某些人的家丁,而不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劳教制度之所以无法改革,就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强力阻挠。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透露:“全国人大法工委曾经召集公检法司多家开会讨论(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以取代劳教制度,每次都是公安部门一家反对,最终不了了之。”在讨论劳教司法化——也即把劳动教养的决定权交给法院时,也是公安部门以“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需要”为由而反对。

  其实,公安机关反对废除或弱化劳教制度的理由是相当充分的。中国当前社会矛盾激化,民众利益诉求强烈,基层群众与地方政府、法院等机关的矛盾激化,违法犯罪行为也较多,如果废除了劳动教养这一用起来极为便利,威慑力度又很大的制度,维稳压力之下,公安机关将立即陷入不利之地。劳教制度改革的阻力表面看是来自公安机关,其实是维稳压力造成的,而维稳压力又来自拆迁、信访等利益纠纷。如果不能解决背后与民争利、侵犯人权这些根本问题,公安机关强烈反对废除劳教就在情理之中。

  那些因维护个人权益而被劳教者严重威胁了权力秩序,这些权力秩序包括官员的面子和前途,政府的形象,当然,也有所谓的办公秩序,但那些被劳教者为什么要在政府大院撒泼,为什么会在天安门跪国旗呢?我们的公安机关不为他们伸冤,不替他们解难,反倒把受了冤屈的人劳教一两年,很多人陷入“上访—被劳教—再上访—再被劳教”的恶性循环之中,试想,这些人在旧冤未报,又增新冤的绝望之下,还有什么行为干不出来?因此,废除劳教制度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驯服权力滥用的过程,劳教一日不除,则权力滥用一日不止。

  为劳教制度辩护的理由难以服人

  且不说劳教制度的合法性,但从现有的违法犯罪惩治体系来看,劳教制度也基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期限最长为20天,《刑法》对轻刑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限上来看,并不存在断档。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拘役的期限起点是一个月,然而,劳教的期限最短是一年,最长竟达四年。《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对判处管制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也已出台推广。对所谓“屡犯不改”的违法者的处罚空白,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北京大学的姜明安教授认为,劳教制度宜改不宜废,理由就是社会上还存在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管不到的地方,但这一理由显然并不充分。

  但劳教拥有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法比拟的诸多“优点”,它更容易被权力机关所用,并且指哪打哪,使用便捷,威慑力强、不受约束,这就是劳教制度不死的秘密。劳教制度完全背离了法治精神,成为赤裸裸的暴力大棒,如果我们还要维护它,那就不再仅仅是为权力滥用张目,也是在与邪恶为伍。

  劳教制度应该先废后建

  对于劳教制度的改革方向,大致有三种意见,也即保留并强化、改革和废除。主张改革的人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治安、公共秩序仍需进一步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要一下子把实行了50年之久的劳动教养制度完全取消,不切实际。但因其存在重大缺陷,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革。

  主废派则从政治合法性的角度论证必须废除劳教制度。劳教作为脱胎于威权时代的一种社会控制方法,与法治理念格格不入。如果我们仅仅因为担心社会秩序,而容忍一个明显违法的不正当制度长期存在,那只能说明,我们的执政者对法治根本没有任何信心,所谓一切政党、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活动必须置于宪法法律之下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如果当政者尚且玩弄法律,怎么能要求人民信赖法律、遵守法律?

  实际上,目前中国的劳教制度无论是从被劳教人数还是从业人员规模看,都处于强化阶段,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公众舆论热火朝天地讨论改革还是废除,没有影响这一进程。由于各种改革方案始终不能被各方接受,改革就只能一再搁浅,于是劳教制度就心安理得地存在并强化着,这实在是莫大的悲剧。没有最佳改革方案就只能维持现状,这种思路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既然劳教制度违法、违宪,是彻彻底底的恶劣制度,我们就必须立刻无条件废止,至于以后是建立违法行为矫治制度,还是保安处分制度,还是别的什么制度,都要留待废除之后再做讨论。

本人关注劳教制度改革已有四五年历史,曾执笔撰写过《违法行为矫治法(公民建议稿)》,当时主张尽快推进劳教立法,把劳教制度法治化。几年时间过去,我对劳教制度改革的主张已从改进转向了废除。改革思路的最大缺陷就是,如果没有各方接受的方案,改革就会一直搁浅,但它却无时无刻不在作恶。我们不能因为劳教制度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就忽视了其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巨大负面作用。废除劳教制度,可以恢复人民对法治的信心,更重要的是,废除旧制度,能促进替代制度更快出台,对既有的劳教从业人员也不会造成实质影响。劳教制度,必须废除!

来源: 《财经文摘》 | 来源日期:2012年第10

杨恒均:从公众意见、公民参与到网络民主

  各位好,很高兴能够参加这个商界与思想界领军人物的聚会,尤其是还有这么多互联网与技术精英。作为一名来自中国的网民与博客作者,我是在座各位科技大家与思想领袖提供产品的使用者与消费者。我希望中国在创造了连续三十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之后,也能在科学技术、商业与思想文化领域,为世界提供惊喜。我想,这个应该是可能的,就在上个星期,诺贝尔文学奖第一次授给一位中国籍作家。还好,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都还没有发现他的作品是抄袭的。对一个以复制他国创意与产品为主的国家,这值得大书特书。

  但在科技尤其是互联网领域,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们说,我们使用的所有技术与创意,都不是原创的。先有了谷歌,就有了白度;有推特,才有了微博,有了ICQ,出现了QQ 你们有Facebook 我们有人人网,有youtube,就有了优酷,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算来算去,中国唯一原创的技术就是防火墙了。据说,还有一些美国与英国的公司参与其中,我不知道他们的负责人来了没有,如果来了,你最好回避一下,否则,我可能会忍不住向你丢鞋子。允许我借机提醒一些互联网公司与技术提供者,投资中国商业赚钱没有问题,也请投资一下占世界总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的前途。切忌同那些压制民众言论自由的公司合作。

  虽然很多技术与形式都是山寨外国的,但这并不影响中国互联网发展迅速并一枝独秀。虽然中国的商业网站也越来越多,一些社交网站也很成功,但中国的互联网基本上是言论的互联网,我常常说,从技术上说,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但在其他方面就不一定了,例如,中国网民尤其是我的那些读者正借助互联网平台与高科技手段,做一些西方国家的民众在几十年甚至百年前已经开始或者完成了的工作:培养公民社会,推广民主自由理念,提倡人权等等,互联网开启了中国文艺复兴与启蒙的时代。

  过去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创草了一个最长时间的持续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这些大家都看到了,我发现,在美国比在中国更能感觉到这些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到处都是中国游客,他们冲进outlets 去疯狂购物,好象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似的。最近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发生了冲突,贸易战有可能上演,一位日本朋友对我说,我们不怕你们抵制日货,要知道,地球上有路的地方,就有日本车。我说,这没有什么值得吹的,你也要知道,即便地球上没有路的地方,也都有中国游客与中国购物者。

  刚才David讲到中国的生产能力让欧洲人害怕,其实没有必要害怕,中国的经济有很多内在的问题,这些要到中国才能看得更清楚。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是基于拥有强大权力的大政府与低层民众的低人权之上的。现在这一切都难以为继了,中产阶级开始要求更少的税收与更多的权利。低层民众也向政府提出了要求,他们要求的是最低的医保、福利、失业救济与孩子的教育。至于体制的受益者——那些有钱人,反而是最紧张与不满的,虽然宪法保证了他们的私有财产,但在中国,宪法还不是最大的。这一切都更多地得力与信息与通信技术,这些技术为民众打开了看世界的窗户,也使地球变得更小。

  中国的经济问题并不完全是经济问题,中国经济发展还有相当的上升空间,因为中国恐怕是唯一一个可以认为操控人口数量的国家,但经济是否能够持续发展,中国能否成为世界繁荣与稳定的维护者,中国人是否能够对世界做出除了购物以外的其他贡献,这是一个政治问题,是越来越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公民社会的陈旧的政治体制问题。

  中国的精英、中产阶级,以及大多数政府管理人员其实都意识到这才是大问题,无论中国经济发展多快,无论经济强壮到拯救次贷危机,无论这个国家看上去多么强大,无论经济一会起飞一会软着陆,多么得心应手,但有一个政治与社会问题的定时炸弹隐藏在某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被引爆。持这种看法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本身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受益者,却对前途感到迷茫,于是有机会就移民,或者至少把孩子送到海外留学。那种急切程度,让人感觉他们是把孩子送上诺亚方舟,他们不愿意子女与这块土地一起沉沦。

  不让这块土地沉沦,就是很多中国网民正在通过互联网所做的事。如何让中国和平转型,如何让中国的政治软着陆,是目前中国人关心的最大问题,也是这次党政领导换届后新一代领导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网络民主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实践。 使用网络推广民主自由的理念,促使更多的网民尤其是中产阶级加入到追求民主与促成中国和平转型的行列中。由下而上的培养公民社会、推广人类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促使当局采取从上而下的政治改革。最终上下合一,完成中华民族的和平转型与崛起。

  利用互联网推进民主与公民社会大致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公众意见(public opinion ),只要你学会上网,会打字,就可以了,但这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中国人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去表达不被编辑与审查的观点与思想。我个人虽然有一些被付工资的职位,但当我出门时经常说自己是一名博客作者,我这样说是很自豪的。

  当个人的意见在网络上汇总成一条民意的河流时,政府在相当多问题上是顺应了民意,从善如流的。这已经成为上届胡温政府决策的一大特色,这点应该肯定。据有网友初步估计,过去五年,中共政府出台的便民政策,高达85%是网民们在互联网上发起与坚持呼吁的结果。这可能是一些现实中有了较为完善的民主制度的西方国家所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现象,北京一些智囊机构甚至把政府利用网络收集民意做出决策当成是一种可以取代西方代议制度的新型的民主实践。

  当然,大家有所不知的是,不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这样的民主实践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例如孙志刚的死换来了废除遣送制度;而还不知道要被他们错关多少人,才能最终废除劳教制度。很多政策推出来了,政府也为此得到了支持,但当初那些在网络上力主这项政策的网民,不是被封杀,就是受到打压,甚至还有被劳教,被判刑的。

  第二个阶段是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 )或者说engagement 。如果说公众意见是政府相关部门居高临下收集网络意见做出决策,那么公众参与则更进了一步,也更aggressive(侵略性) ,公民们不但发表言论就完事,而且还盯住政府,以各种方式督促他们顺应民意,并为此采取一些“网络行动”。政府也主动与网络公民互动。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事,一些网民注意到一位出席公开活动的中共领导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瑞士表,有网民发帖提出质疑,随即就有网友搜索了这位领导过去几年出席会议的照片,那些照片显示,他前后戴过十个左右的高级瑞士手表,那些表加起来,价钱远远超过了他的工资收入。于是,网民们开始群起而攻之,最后,连三个代表也无法救这位戴了十块表的局长,目前这位“准贪官”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

  对于网民,这显然是好消息。不过也有坏消息,当部分网民认定这位官员得到更高级别的官员庇护,而要对那位更高级别的官员进行搜索的时候,他们发现网页无法正常打开,相关微博也被迅速删除了。而当他们更进一步要求实行“阳光法案”的时候,就有人被喝茶了。有值得乐观的方面,也由令人悲观的地方。好在只要大家还抱有希望并一起努力,总归会向前发展的。

  第三个阶段就是网络投票,实行网络民主。中国是一个特别大的国家,发展水平还很落后,且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均匀,缺乏了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的中国,加上几千年的专制思想与最近一百年统治者的洗脑与折腾,要想一夜之间建立起西方的民主制度,且不说是否能够越过僵化的思想,单单从技术上讲,恐怕也有一定的困难。但互联网和高科技不但给中国提供了一个民主训练的平台,而且,也为中国实行民主实际提供了可供操作的载体。

  中国互联网既扮演开启民智,又扮演开启官智的角色。就拿言论自由来说,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通过十年互联网上实践的言论自由,给现实中国带来了很多经验与教训。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不但没有带来混乱,而且我们看到,短短十年,大浪淘沙,中国网民利用互联网平台与高科技,几乎完成了西方社会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走过的路。一些西方专家学者只看到中国人借助市场经济,用三十年达到的经济成就,却看不到网民利用互联网平台,在思想启蒙与公民社会上十年来达到的高度。

  在中国上网人数已经超过5亿,手机用户比这个还要多。只要中国借助互联网上,有可能走出一条新路,从在网络上收集民意到网民利用网络参与国家治理与政府决策,最终发展到通过网络实行投票与全民普选,宪政民主完全可以从网络上起步。中国新一代领导人的改革,代价最小、功效最大的的方式可能就是从互联网上开始,放宽网络限制,并有计划有步骤的把经过十年训练的网上言论自由引进到现实社会与政治操作的层面,开放报禁,走出民主宪政的第一步。

  杨恒均 2012.10.15 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 (此稿为 Zeitgeist 12 “时代精神”会议发言中文原稿,但由于时间限制以及英语翻译等问题,大部分内容并没有机会在大会上讲,后来在会后对话、交流中使用,特此声明)

来源: 作者博客 |

吴江同里人:让中国人民从“莫言”到“竞言”
  ——由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产生的联想

  最近几天在报章杂志网络上的一个热门话题是作家莫言获得了今年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得奖后,华夏大地似乎出现了一个“亿万人民欢欣鼓舞”现象,国家重要领导人向作者发贺信,顶级喉舌《环球时报》发表重要评论:诺贝尔奖不可能永远拒绝中国主流。莫言故乡高密市要建莫言文学纪念馆,教育部准备把莫言的小说列入学生教科书,为莫言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一场又一场。中央电视台记者干脆直截了当问莫言:你幸福不幸福?弄得莫言不知如何回答。还有,听到莫言担心诺贝尔奖金不够在北京买到大房子,国内知名慈善家陈光标表示要慷慨解囊赠送莫言一幢位于北京城内七百多平方米的大别墅。

  与此相比大相庭径的是,十二年前,即2000年中国人高ii健获得同样的诺贝尔文学奖时,却受得中国强烈的抨击,中国作家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发表一个又一个声明,抗议诺贝尔评奖委员把高ii健选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称之为恶意干涉中国内政。同样的一件事,怎么会出现如此冰火二重天的结果,令人感慨万千。

  我现在是一个不太读文学作品的文学爱好者。当年初中毕业后被分配到苏州西山煤矿当工人时,尽管初中时实际上只读过一年书,也自鸣不凡地产生当作家的梦想。但当时处于文革时期,文学创作的主题、题材都是钦定的,作者不能自由发挥。作品都是图解式的。写农村题材都是一个公式:队长犯错误,书记来帮助,小将来促进,老农来忆苦,立刻就觉悟。写工厂,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大干快上,工人阶级努力奋斗,阶级敌人从中破坏。最后揪出阶级敌人,工程完成,向党献礼。作者投稿要有单位盖公章证明作者的政治身份,文章发表了也没有稿费。我煤矿上有一位周姓复员军人,平时喜欢写写文学作品。此时恰好国家文化部门来地方采风,收集优秀的歌颂社会主义作品。周君拿出了自己颂扬煤矿社会主义建设的作品给采集者看。采集者看了以后认为有价值,但需充实、提高。建议单位公费补贴让周君到中国萍乡、开滦等大煤矿去体验生活,吸收写作养料。半年后周君回本单位脱产写作。写一本中篇小说《煤田晨曲》,并进行钢板刻印,油印了很多本发给大家参阅提意见。上级部门看了以后认为,现在邓小平同志开始主持工作,提出“以三项指示为纲”,“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方针,作品要充分反映这方面的内容,要作修改。周君又作了很大修改,作品正要出版的时候,发生天安门事件,邓小平下台了。上级部门觉得小说里面唯生产力论内容太多,缺少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思想。小说要出版必须再修改,要充实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内容。周君为了多年功夫不白费,只得再修改,在小说里充实了资产阶级就在党内,走资派还在走的内容。并把小说名由《煤田晨曲》改为《乌金灿灿》。当周君在一九七六年十月上旬的一天凌晨,经过了多少日日夜夜焚膏继晷工作把《乌金灿灿》修改好最后一页。满怀希望准备把自己多年的心血付梓出版的时候。传来了“四人帮”被粉碎的消息,极左思想要批判了。他的作品内容又过时了。听到周君的悲催故事。当时我彻底放弃了文学梦想。

  上一世纪八十年代初,因我开始学英语,这占用了我好多时间,对文学作品已不大关注了。仅仅浏览过一些“伤痕”小说,这些小说讲真话的成分较多,有文学价值。但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当时文艺界引发了文学作品应该歌颂还是暴露的争论。提倡文学作品以歌颂为主的称为“歌德”派。不知怎么的,我对歌德派总没有好感。有一位歌德派的带头人物写了一篇小说,内容为:文革时一队红卫兵开展步行大串连。一位女红卫兵因疲劳过度掉队了,昏睡在农村高粱地,被一个农民救起,抬到自己的坑上。女红卫兵醒来时,发觉该农民要对她非礼,她大声怒斥了该农民。不料该农民竟朝她跪了下来,说自己是贫下中农,因贫穷,三十五岁了还未能娶上媳妇,看到女人实在熬不住了,才做出这样的举动,请女红卫兵原谅。女红卫兵听到该农民说自己是贫下中农,马上想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没有贫农就没有革命,若打击他们就是打击革命。要想贫下中农所想,急贫下中农所急。”就表示同意做该贫农的老婆。看了这样的小说,我就认为所谓“歌德派”都是一些没有品位,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家伙。

  一九八○年代,当时整个中国思想界比较开放,文学作品也呈现了一定的思想高度。出现了一些优秀作品和优秀的文学作者。但在一九八九年后,随着当时政治形势的变化,文学作品思想深度开始走下坡路了。出现了许多平庸的甚至堕落的作品,如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原作《妻妾成群》等,还有的是歌颂专制的作品如《康熙大帝》等。也就是再没有能出现启迪人民思想的作品了。以我之见,从一九八九年起在中国能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已鲜有人性、正义的特征,是走下陂路的。

  二○○○年中国人高ii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界是一个冲击。高ii健的作品我没有读过。他是否达到文学奖的水平。我也说不准。但一次我偶然从美国之音听到他的获奖感言《文学的理由》时,从他的感言中的思想高度和语言水平来看,觉他能获奖还是名副其实的。

  莫言的文学作品我也没有读过。我对莫言的了解是十多年前一次偶然在一个亲戚家书桌上看到一本书名为《丰乳肥臀》的书,上面写上作者:莫言。根据这俗不可耐的书名,我就作出判断莫言的作品品位不会太高。《红高粱》电影看过,但到今天才知是根据莫言的文学作品改编的。从《红高粱》中我也看不到什么文学价值。所以对这次瑞典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授予莫言今年诺贝尔文学奖,我认为并不是对作品内容的肯定,而是可能有这些原因:

  其一,是套近乎。两年前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把当年的和平奖颁给了中国异议人士留小伯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极大的愤慨。以至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会成员想访问中国都未能得到签证。这次让莫言获奖是安抚中国政府,reconciles中国。

  其二,是改变中国对诺贝尔非自然科学奖的看法。1989年和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中国非体制内人物妲来蜡玛和留小伯,以及2000年把诺贝尔文学授予高ii健。使中国认为诺贝尔非自然科学奖已失去了权威性,并成为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而今年授予了莫言使中国无话可说。只得重新认可了诺贝尔奖的权威性。从这次莫言获奖在国内热烈反映来看,诺贝尔奖评委会的目的达到了。

  其三,也有一种可能,这是我的看法,授予莫言文学奖可能是诺贝尔奖评委会对中国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干涉内政。”但对中国社会文明发展来说是一件好事。自然科学的诺贝尔奖有其严格性,不能搞得太离谱。而非自然科学的诺贝尔奖有一定的随意性,主观性,旁人也很难对其授奖的准确性进行指责。如这次称莫言的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品,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加上莫言是体制内人物的特点,显示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颁布是意味深长的。或许诺贝尔奖评委会认为从授予诺贝尔奖进而改变中国人思想的目的出发,把奖授予体制内人物比授予体制外人物更有效果。事实也正是如此。从获奖后莫言的一系列谈话中可以看出,莫言的思想已开始变化了。比如被网友诟病的抄写《毛主席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行为,莫言解释这是无奈之举。他并不再把《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视为圭臬,而是把它进行一分为二。莫言并把自己的作品解释为是批判性的。我在上面就说过,自从一九八九年以来,中国文学作品不再具有批判性了,而是以“爱国主义”自居,充满对体制的阿谀奉承。即使有批判嘲讽的成分,也只对针对下层人民的,如批评嘲讽小偷、小骗子、妓女等。就像赵本山的小品等。对未公开的贪官,对体制的弊端是丝毫不敢批评的。对下层人民的批评嘲讽,也往往成为执政者“民智未开,莫言政改”的口实。所以当局对体制内作家都是比较宽容的。莫言把自己的作品解释为是批判性的,是在呼应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对的授奖。

  一个中国体制内的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就会迫使他重新诠释自己作品的意义。放弃他以往应付性标签。向诺贝尔奖传统的普世价值靠拢,以显示自己获奖是实至名归。我想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里程碑的意义。由此会激发体制内知识分子思考热情,追求更高的目标。如莫言获奖后,那个一直追求轰动效应的大慈善家陈光标就表示要赠送他一套北京市区内的大别墅。对此莫言以“无功不受禄”表示了婉拒。还以“为什么没获奖时不赠送给他”的反诘对陈光标表示了鄙视。这显示了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奖经济上充实后更彰显了独立的人格。而独立的人格必定会产生独立的思想。相信今年诺贝尔文学奖对中国作家的授予,将会对中国体制内作家以及对中国人民在阅读、思考、写作、热情表达自己的思想上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一句话,会让中国人民从“莫言”到“竞言。”就中国文化发展方面来说,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事件会比中国政府宣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口号更有推动力。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我想他不会轻松。这倒不是奖金到手后,要煞费苦心地思虑在哪儿买房,买多大的房。而是在授奖仪式上的获奖感言怎么写。向普世价值文学观靠拢,还是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文学观里打转转。十二年前高ii健的获奖感言《文学的理由》许多读书人还记忆犹新,是超越它,还是与它南辕北辙,莫言有点难。


来源: 共识网

夏业良:走向政治文明 迎接历史性变革
 

九十一年前在以苏共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国际之全力支持和帮助下秘密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即将在苟延残喘和信息严控之中迎来它的第18次全国代表大会,同时也面临着自其成立至今的最大危机和全面挑战。党内权力争斗日益明显和激化,既定规则往往被缺乏明确定义的内部(帮派)潜规则或机会主义权宜性决策所取代。执政党威权体制不断受到与合法性与程序正义相关的质疑和挑战。

无论承认与否,目前中国共产党的整体形象与社会认同程度早已一落千丈,否甚于臧。中高级干部严重触犯党纪国法绝非个别现象和小概率事件,无论如何封锁信息和予以内部淡化处理都无法掩盖千疮百孔般的内部溃败真相。

执政已届63年的政党并非毫无经验可言。然而,以往借助铁腕压制、清洗和强力宣传以维持执政党及其领导人威望的习惯做法已日益式微,无济于事,必须另辟蹊径,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积极启动根本性变革,才有可能侥幸渡过亡党危机之难关。

长期接受僵化意识形态灌输教育的官员和宣传机构明显落伍于时代发展的潮流,空洞无力的说教与自说自话的推诿、开脱、辩解与自我赞美在80/90后青年中已逐步丧失说服力和实际影响力。

长期以来,执政党对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和当代史之历史事实的掩盖、扭曲和篡改激发出更多人对历史真相的探索兴趣与澄清矫正之热潮,比如关于西安事变真相与张学良其人的评价、抗日战争期间国共双方对待抗战的态度、言论、行为以及各自地位、角色及其实际参与和贡献程度的对比早已超出史学界的关注范围。有关“肃反”、合作化运动、反右运动、“大跃进”、“四清”运动、三年大饥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西藏/新疆/内蒙等民族自治问题、八九“六四”真相和迫害政治异议人士/法轮功信徒/家庭教会基督徒/佛教徒/上访维权群体等诸多所谓“敏感”话题,更是执政党所无法回避和轻松抵挡的议题。

是否承认普适价值是一个重要的现代政治分水岭,坚持顽固不化地否认普适价值就是拒绝走向现代政治文明之路,很难想象一个处于21世纪的现代政党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否定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内核。这充分暴露了该执政党背离现代社会意识主流,固步自封,夜郎自大,甘愿与现代政治文明和“西方世界”为敌的落后本质。

甚至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至夺取政权期间所公开发表的大量文献和领导人著述中,也不乏赞同普适价值、宪政民主、法治和“执政为民”概念内涵的表述。然而,执政之后的中国共产党在缺乏有效监督制衡机制的情况下,屡屡发生与当年承诺和公开表述相悖的恶行事实。罔顾自由、平等、博爱和人性的基础价值,党同伐异、残害同胞之反人类极端恶行比比皆是。

执政63年来,执政党及其政权和国家机器对不同族群的迫害和控制程度也逐步升级,事实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形成了不可调和与弥补的民族冲突与对抗情绪。

目前执政党几乎不受监控和制约的腐败行为已从执政初期的零星个别行为,不断发展累积成为全面而系统性的腐败。被执政党称为“普通群众”并被少数飞扬跋扈之官员视为“愚民”的中国公民,甚至难以公开发表自己的真实意见和感受。

即便从中国共产党维持执政地位和延续政治权益的自身利益考虑,目前也已到达必须剜疮排毒、紧急自救的地步。明智者知道:真正能够灭党亡党和卖国窃权者并非我等持激烈批评意见之反党异己或文弱书生,而恰恰是党内专权腐败的帮派大佬。

然而,由中共所主导的任何政治体制改革,要想达到争取自由与人权之国民所期望的宪政民主、法治的现代共和国之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的当政者,他们的家族利益跟共产党的一党专政紧密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除非他们想结束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否则就不会真正触及其利益核心。

所以他们口中的任何“改革”都是打着“改革”旗号搞虚假的“改革”。他们搞的所谓“改革”,与老百姓所期望的限制权力、三权分立的现代政治文明相去甚远。他们要搞的“改革”只不过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换汤不换药,也就是把大部制翻来覆去地调整,今天合并这几个部,明天又拆成那几个部委,他们也只能做这样的表面文章。

动辄对公开发表批评言论者处以莫须有之罪名的重刑(比如近年来屡屡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施加于有不满之言论的案例),而对民愤极大的薄古集团案却百般掩饰并予以避重就轻之淡化处理,视百姓为草芥,侵犯人权已成常态,这种做法无异于自掘坟墓。

但笔者坚信中国的政治变革必然发生,在此笔者奉劝中共新一代领导人主动迎接这一场变革,向昔日的台湾领导人蒋经国和韩国领导人卢泰愚学习,向缅甸现任总统吴登盛将军学习,学习他们开明和转向民主政治道路的一面。而不是被动和消极地拖延和“维稳”、苟延残喘或做垂死挣扎。

我们当然希望不流一滴血、不死一个人地实现一场影响深远的历史性制度变革。希望习近平等下一代领导人向蒋经国学习,让中国迈出这关键的一步,走向现代政治文明。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也就能够被载入史册。退一万步说,至少不能重复过去的罪恶,充当残暴的刽子手来镇压手无寸铁的市民和学生。

正在形成之中的新的领导群体及其主要领导人必须审时度势,以开辟历史新纪元的政治家视野、魄力和决心,对中国共产党自身进行重组式的彻底改造(包括更改早已名不副实的政党名称,笔者提供参考的名称有“中国和谐党”、“中国利民党”、“中国共和党”、“中国保守党”、“中国民生党”等),同时全力推动宪政民主转型,将一党专政和权力垄断下的名义共和国,改造成为以权力制衡和公民个体自由为基础的宪政民主和法治政体,建立一个真正体现“执政为民”之根本诉求目标的民有、民治、民享的联邦共和国。

(作者为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访问学者)

来源:民主中国

洪晃:我是不是应该闭嘴

  “国籍”对我来说是个不太好谈的话题。我从来没有隐瞒过我拿的是美国护照,但是我也从来不主动表白我是美国人。上周,半夜三更,在我转发了一些呼吁深化改革的微博之后,收到一份非常文明、理智的私信,大概意思是说:你不是美国人吗?干吗不去关注你们自己的大选,非关心我们的政治?我回答说,我对中国政治更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带着那种“看笑话”的心情在看中国政治。我告诉他不是,我真心地关注我出生地的政治改革和发展,因为我是华侨。之后他很严肃地引用了一段中国法律对“华侨”的定义——是居住在中国之外的华裔,而不是居住在中国国土上的华裔。我没有去查这条法规,但是感觉他是对的。这让我一时无话应对。

  我知道很多人都认为像我这样拿了外国护照在中国居住、又天天说三道四的人应该滚蛋,既然这么不喜欢中国,还赖在这里干什么?这种质问让我难受,但是我必须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也这么问过陈丹青,在我们有选择的情况下,为什么选择留在中国?为什么还要抱怨?他没有给我一个非常好的答案,我也没有追问。但是我一直在追问我自己。

  首先,我对我的家人的感情是不可质疑的,我爱他们,我离不开他们,他们住在这里,我就需要在这里,因为我需要他们。连我的家人都提醒我该闭嘴了,干吗总是要表态,说那么多大实话,好像就我有正义感似的。我自己也经常有害怕的时候,万一我的签证被吊销了,我就要和我家人分开了,这个是我的软肋,这样的话我会疯掉的。所以,我就更不愿意说国籍的事情。如果我是理智的,知好歹的,我真的应该闭嘴。

  所以我在反思我为什么不能闭嘴。如果我说我有正义感,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装;如果我说我爱国(中国),我似乎应该问一下我自己:我能用美国方式去爱中国吗?中国需要这种爱法吗?我和他们有仇恨吗?也没有,就像网上骂我的人所说,我从出生开始就是这个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我没有任何仇恨。只能说,我只是非常看不惯一些中国社会现实,我觉得老百姓很遭罪,我想发言。

  但我发言能改变什么呢?可能什么都改变不了,这是一个改变只能从上至下的社会,我说什么有屁用?上面一句话,可以乾坤颠倒。那么我想借改革话语上位?我今年五十多岁了,在一个男权社会里,一个肥婆除了演喜剧,大概干任何别的都不太有戏。我有经济目的吗?似乎不闭嘴是不可能赚大钱的,因为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和权力挂钩的。想发财,还得靠政府。我真的没有理由不闭嘴了。

  我真的没有理由再这么无效地大嘴下去,也找不出最好的理由去讲清楚我为什么不能收摊,只有一首Leonard cohen的歌词,似乎说出了我这么老、这么丑、这么非要表达的原因,歌词如下:

  没有勇气去站对的立场

  没有情操去帮人一把

  却不知道什么驱使我高声说

  让富饶土地的光芒照在真理上

  我为何在此地

  既是我知道

  你怎么想我

  我怎么想你

  为了那些还在枷锁中的人

  为了被财富抛弃的人

  为了心灵中仍未升起的救世主

  为了不可违背的良心

  为了我们残存的信仰

  我要高声祈祷

  让富饶土地的光芒照在真理上


来源: 南都周刊

郎咸平:征房产税可能导致经济崩溃,要学重庆的办法(一家之言)

房地产市场到底还有没有希望呢?我认为希望可能还是存在的,比如说重庆模式,只要重庆模式推出就可以解决火山问题,它可以斩断第二根导管、建构四千万平方米的廉租屋、经济适用房,同时透过引进大量的外资,包括惠普、富士康、思科等等,稀释掉火山岩浆。大量外资进来之后必然改善了投资经营环境,再加上减少税负、增加融资的管道,自然可以消化岩浆。

  自2010年中旬以来,为了遏制房价上涨,我国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地产调控政策。虽然房价上涨的势头得到部分遏制,但是全国房地产市场陷入僵持。在这个时候,社会各方关注的目光逐渐集中到了税收上,在过去几个月中,各种消息层出不穷,北京、上海、深圳、重庆等地产改革前沿城市先后爆出房产税征收草案的传闻。然而迄今为止,国家对此并未明确表态。

  西方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征房产税,如美国50个州都已开征房产税,税率一般为1%3%。理论上来说,住房价格上涨意味着资产价值增加,个人税款也因此增加。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00年到2007年,美国的个人收入增长了28%,中等价位房的房价增长了48%,而美国房产税的同期增幅是62%

  美国政府拿走房产税之后把每一分花的钱都在百姓身上、教育上、治安上,他们当然愿意交。因为百姓自己不可能有这个钱去改善环境的,政府必须集合所有人的房产税的钱大面积的改善治安、学校、环境,所以你房子自然增值,因此对于美国老百姓而言,每一年只出1.38%的钱却可以享受到这么多的福利,所以我门可以看出美国房产税是为了藏富于民,为了让房价升值。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先看一看我的火山理论,了解一下房产税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

  首先,熔浆是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一个就是企业家的投资经营环境恶化,大量的企业资金进入房地产;第二个就是通货膨胀,使得大量逃避通货膨胀的避险资金进入房地产形成岩浆。

  而岩浆快要爆发的时候,政府插下两根导管,第一根导管就是地产商和地方政府的垄断,老百姓是自己不能卖地建房的,一定要向地产商买,所以人为的形成了垄断;第二根导管是目前各级政府,除了重庆等地以外,没有大规模的兴建廉租屋经济适用房,把全国老百姓都推向商品屋的结果就是房价水涨船高。两根导管一插下去的结果,就是火山岩浆顺势爆发,房价一发不可收拾。

  过去为什么调控失败呢?那就是政府把一个大石头直接压在火山口堵住,而这个大石头是经受不了火山岩浆的喷发的,这就是为什么过去的调控只有短期的效果。那么你知道房产税是什么结果吗?房产税就等于从火星上面拿来一块天外来石,直接压在火山口,这种宇宙上面的岩石特别抗高温,一压上去的结果还真能压住了,但是,我警告各位朋友,过去压上大石头压不住火山熔岩那还好,最多就是石头熔化了,火山熔岩继续爆发,房价继续涨。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拿一个房产税压住火山口,长期压住了,那么高温的火山熔岩就会从地壳的最薄弱环节再次爆发,就是说恶性通货膨胀立刻爆发、中国经济进一步衰退!

  千万不要一冲动就听从那些宠物经济学家的意见,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搞懂房产税的本质,人家美国是在创造财富、藏富于民,我们可好,用来打压房价,完全搞错了!一旦搞错了,我们的经济就要承受不可想象的结局。

  房地产市场到底还有没有希望呢?我认为希望可能还是存在的,比如说重庆模式,只要重庆模式推出就可以解决火山问题,它可以斩断第二根导管、建构四千万平方米的廉租屋、经济适用房,同时透过引进大量的外资,包括惠普、富士康、思科等等,稀释掉火山岩浆。大量外资进来之后必然改善了投资经营环境,再加上减少税负、增加融资的管道,自然可以消化岩浆。

  所以目前政府的决策有两个,第一个房产税,第二个重庆模式。所以很多人问我未来股价如何走势、楼价如何走势?

  我不知道。目前就这两个不同的力量在博弈,只要房产税占了上风,将来前途一片黯淡,如果重庆模式占了上风,将来中国地产可以慢慢步入正轨。

  香港政府在这方面的做法是,保证大家有房住、政府负担50%的住房。1999年,政府所提供的廉租和经济适用房高达49%200451%0953%,过半数的房屋都是政府所提供的。我们这边有吗?连重庆市也不过是20%!其他地方更不用讲了。那么,香港什么样的人能够享受国家补贴呢?月收入6万港币以上者,必须向私人开发商购买商品屋;月薪在2.6-6万之间的,政府提供低息贷款,优惠价供应住宅;月收入在1.1-2.6万之间的,以低于市场价30%-45%的价格出售房屋;月收入低于1.1万者,廉价出租屋。严格执行的结果使得香港50%的老百姓都有政府的补贴,所以香港人没有仇富心理的。

  新加坡截止2009年底,政府总共建设了99.2万套经济适用房,保证85%的老百姓的住房,而且他不是根据成本核算的,而是根据收入核算的,保证老百姓6年的收入可以买一栋房。有15%的人住商品屋,每平米价格在4万到5万人民币,高地价、高房价保证用地的效率维持低税率。

  新加坡还有一点比香港好,就是香港的工业用地每平米高达8万港元,全世界最贵,所以它的制造业全线崩溃,只能做服务业金融业,而新加坡通过政府的绝对垄断,提供绝对低的价格,80%的工业用地都集中在政府工贸部所设立的裕廊集团内,出租价格每平米200-280元港币。

  所以新加坡有非常繁荣的制造业,这都是政府的规划。新加坡、香港、重庆目前都是采取双轨制,允许商品屋市场涨价,无所谓,但是一定要推出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屋!

  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香港、新加坡、重庆,采取双轨制,不要房产税,允许商品屋随便涨,如果政府多抽税也有没问题,大规模利用这些税收大量构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屋!这样我们的未来才有希望!

  (原标题:学美国征房产税就等着经济崩溃吧)

来源: 观察者网 |

精彩时评
王德邦:从公民权利增减的视角考察社会进步
——兼谈重庆与广东发展方式

 
一个社会是进步还是倒退,衡量的标准有许多,那种单纯以经济的GDP量为标准,已经为历史证明是严重偏颇的,所带来的危险与灾难在一战后的德国与日本的崛起上得到过充分验证。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战结束后德国GDP增长一度高达37%,有十年平均GDP也达近20%,而日本当年也很高,可以说这是至今人类没有超越的GDP增长速度,然而后来德国与日本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大家应该记忆犹新,在此就无需赘述了。所以任何单纯追求GDP增长,或以别的如单纯民生口号而祭起的发展大旗,都值得人类特别警惕!

随着人类的发展,尤其一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后,人类已经认识到普遍而科学的衡量社会进退标准是一个社会对公民人权的保护程度,即人权的增量情况。一个社会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长与权利得到保护机制的日益加强,标志着这个社会的不断进步,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公民权利意识在不断减弱而社会提供权利保护的机制在日益萎缩,那么这个社会就在倒退。就此而言,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所言的人权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是对人权衡量社会进步标尺的另一种表述。

既然一个社会的人权状况是衡量该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那么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是进步还是倒退,只要用人权的增量情况来衡量,就可以得到答案。从目前知识界对最近半个多世纪相互比较的研究来看:中国大陆前三十年人权是恶化的,在这三十年中,人权上没有增量只有减量,因此整个社会可以说是倒退的;而后三十余年人权虽然在某些领域仍然没有增长,甚至在一些领域还有持续的倒退,但从总体而言人权是有增量的,因此社会可说有进步。当然,如果将最近中国半个多世纪的社会发展放到历史更长的时间与世界更广的空间来比较,那这半个多世纪人权比不上北洋军阀时期,也比不上同为炎黄子孙的台湾、香港与澳门,更无法与世界其他文明国家相比。在此视野下,中国社会当然不应大言不惭宣称崛起,也不该厚顔无耻标榜模式,只能说中国社会追赶现代文明世界的脚步还需加紧,与文明世界的距离还相当遥远!

中国如何追赶上现代文明世界,或中国如何能挤身于现代文明之列?显然中国需要校正对社会发展认识的标准。 虽然大国不一定是强国已经成为时下的基本共识,但强国不一定是好国和受人尊重及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国家,这却还远没有成为时下国人的普遍认识。从历史来看,对一个国家的人民而言,大与否,或强与否,与该国民众的幸福与否并不必然相关,更没有因果逻辑联系,而一个国家人们生活幸福与否最终决定性的因素是该国民众的权利得到保护的程度。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不能真切认识这个问题,那么该国的发展就常常会误入歧途,该国就可能与世界文明愈行愈远,该国的强大就不仅无增于本国公民的福祉,而且可能成为侵害本国公民与危及世界和平的罪魁。对此,中华民族应该保持一份清醒的认识。

一个人权被忽视的国家发展是危险的,一个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国家是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进步的。以此类推,一个地区的发展也是如此。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没有带来该地人民权利的相应增进,那么该地区就不是在向人类文明迈进,而如果一个地区的发展伴随着对人权的无视与侵害,那么该地区就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

近年来中国社会中对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有诸多争议,然而随着今年二月后王立军、薄熙来事件的发生,这种属优属劣的争议似乎有了历史性的裁决。然而究竟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优劣各在哪里呢?它们中哪些应该汲取与哪些应该扬弃?要想真正弄清这些问题,必须引入人类共同普遍接受的人权标准, 那就是究竟是重庆还是广东在发展上促进了当地人民人权的相应改善。

从现在已经看到的各种事实,可以认清重庆发展方式的本质是权力主导,即通过对国家公权力的强化,来介入、裁定当地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活动。作为重庆发展方式的典型代表——“唱红打黑,集中反映了权力从精神上来主导人民生活,从物资上来重新调整分配社会财富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充分表现于权力包办一切,权力主导一切的历史回潮。从经济上,重庆最近几年表现了明显的国进民退,以行政手段推动经济发展;从民众生活上,民众在政府权力的鼓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普遍性参与唱红歌、跳红舞;从文化、媒体、舆论上,重庆提倡红色文化,宣讲革命故事,严控一切质疑政府的行为,将一些转发对政府政策及体制提出异议的微博的人士劳教,甚至公开提出双起论等。这一切指向都是强化权力,压缩民间,以改善民生为口号来剥夺民权。

与重庆对应的是广东这几年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广东在尝试着以顺应公民权利需求来谋求社会的稳步发展。广东由于其沿海区位优势,开放较早,素有领时代风潮的传统,从经济、文化到社会生活呈现相对多元趋势。最近几年中,广东先后在社团登记上改注册为备案,放开了许多原来强制性挂靠的条件,使社团发展有了相对大的空间;2011年广东乌坎事件后,广东地方政府采取顺应民意的方针,将村委重新改选,并对村中帐目进行审查,为维护村民利益提供了一些条件,使基层选举获得了一些师范效应;广东首脑公开提出维权就是维稳等口号,在一定程度顺应了广东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为公民维权提供着合法性支持;今年以来,广东还争取到了取消大量行政审批项目的率先试点权,将几百项行政审批权下放或取消。这一切努力客观上都是在顺应民间成长,拓宽民间活动空间,削减行政权力,从一定程度上在不断促进落实公民权利。广东这种发展方式不管是出于主动而或被动,但其指向是以公民权利增长来求得社会长远而平稳的自然发展。

通过公民权利增减情况,来比较重庆与广东的发展方式,就会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其一、从手段来说:重庆通过强化行政权力来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广东通过部分顺应民间自身权利诉求,削减行政权力,来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其二、从目的来看:重庆重在民生改善,甚至到了为民生不择手段,这样在一定时期赢得老百姓感恩戴德,以期重塑统治的合法性。广东意在顺应民间诉求,指向放松对公民权利的束缚,以迎合历史发展大势,在既维护统治权又舒解民怨上,使权力得到合法性支持。

其三、从效果区别。重庆显然出现拥护与反对强烈的两极对抗化,一批被打的企业主及律师深感这种权力主导下发展的历史性倒退,从而表现强烈的反对,而同时不可否认,重庆在强权高压下社会治安,经济的短期发展,民生的改善上,显示了一种高效,从而也获得了不少民众的赞同、拥护。而广东那种顺应民间自生式发展,小步增长公民权利,虽然使经济、社会、文化成长基础得到一定程度夯实,但事实这是个静水流深的过程,表面看来并不轰轰烈烈,因而支持与反对其实都远没有重庆那么鲜明。

其四、从可持续发展性而论:重庆方式显然是大起来落,依靠行政手段在某个时期可以获得高速发展,但由于人事、资源与体制等等局限,权力强力推动的发展不可能获得持续的动力,它会随时因人事变换,资源组合与政策变动而出现难以为继甚至中道崩裂情况。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屡屡证明了的,而重庆今天面临的困局,也正是这种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广东方式在一定程度顺应民间自然发展趋势,使经济、文化与社会能在市场、开放与多元中成长,不对行政权力存在过重的依赖,这样人事、资源与政策变换对其冲击力相对会弱一些,因而抗风险能力就强一些,可持续发展性就高一些。

其五、从历史趋势与前途来说:重庆的命运我想纵使当事人不出事,其发展必然也会走入死胡同,因为那种强化公权力而剥夺公民权利的发展,早晚会遭到历史、社会与世界性的阻止,而在某个时期被欺骗的民众也终将会清醒过来,发现一切都是个梦幻。这就象当年文革中全国有众多民众支持拥护阶级斗争一样,而后来清醒了,他们就成为坚定的抗争者。重庆是典型的只讲民生而不计手段的发展方式,而这种方式最终结局是公民权利被剥夺,民生最后也无保障,因而这种发展方式是背历史而动,是没有前途的。而广东方式在一定程度顺应着公民权利增长的要求,尝试着走出纯民生的发展,小步放松对公民权利的捆绑,似乎有走向改善民权的意向,因而有一定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相对光明的前途。

从公民权利增减的视角来考察重庆与广东发展方式,应该说可以得到很多收益,也会厘清一些认识上的纷扰。在中国目前已经步入历史性十字路口的关头,从重庆的教训与广东的经验上,可以汲取一些突破困局的精神资源,为冲出回到毛泽东还是超越邓小平的历史性纠葛提供可以选择的路径。同时,通过对重庆与广东以权利为尺度的比较,可以使社会看清什么是该警惕的,什么是可以努力发掘的,中国今日历史发展的方向究竟在哪里,从而坚定以落实公民权利为指针的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还权于民,通过民权保障来最终为民生改善提供依托。

201210
来源:民主中国

颜昌海: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很久!

 任建宇劳教申诉案虽然“因案情重大”没能宣判,但是律师浦志强的最后的一句话:“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很久!”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201210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劳教制度当然存在问题,但“对中国的问题,只能用中国的智慧和中国的方法解决。”维权律师李方平表示,改革倘若是细枝末节的调整,说明当局想继续蒙混过关。社会各界对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不断,浦志强律师称:“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很久!”

  据大陆官方媒体解释,姜伟所说的“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并且问题不小”。实质上就是指劳教处罚不是司法程序,没有公检法三家平衡制约,没有律师辩护,只是由公安机关一家决定,它的处罚对象包括“无理取闹”“不务正业”等等,定义宽泛,容易随意定罪,也缺乏《刑事诉讼法》的严格程序保障。因此,劳教极易被滥用。

  北京的维权律师李方平说:现在的关注点是,这种所谓的改革是根本性的变革,还是细枝末节的的调整?倘若是前者,还是有意义的,倘若是后者,那仍然是想继续蒙混过关。中国政府对劳教制度开始考虑改革,李方平认为:劳教被广泛滥用造成很大社会压力,迫使当局不得不采取改革措施。对劳教制度的压力来自三方面:其一,是国际社会压力;其二,是国内学者和法律界的压力;第三,是来自公民社会、网络舆情的压力。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学者张若渔对姜伟的解释也提出看法:在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沸反盈天之际,官方的表态不免给人一种“外交辞令”式的油滑和敷衍感。从根本上“废黜”劳教制度已经被官方否定,未来劳教制度将一如既往地存在,只是它将在“规定和认定程序”上进行改革,以致力于消除其过于明显的法律瑕疵,不至于继续背负着“法律怪胎”的不光彩名声。

  近期,重庆市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案引人关注。任建宇因转发一百多条批判中国政治制度、批判薄熙来搞二次文革的微博,遭到重庆劳教委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处以两年劳教决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案。

  任建宇劳教申诉案虽然“因案情重大”没能宣判,但是律师的最后的一句话:“对坏的制度,我们不会忍很久!”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中国的司法改革》虽包括“限制适用羁押措施、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但并未提及备受争议的“劳动教养”的问题。中国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在回答德国媒体时承认,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中国劳教的法律依据是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劳教制度日益受到法律界、司法界的质疑和批评。20128月,来自北京、广东、河南、湖南、山东等地的10名律师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要求修改劳教制度,李方平是其中之一。李方平说:“现在的关注点是,这种所谓的改革是根本性的变革,还是细枝末节的的调整?倘若是前者,还是有意义的,倘若是后者,那仍然是想继续蒙混过关。”李方平认为,“根本性变革”的内涵必须包括劳教适用的对象必须“非常狭窄、严格界定”。

  目前的劳教制度,可以在一天内将一个人送去劳教一到三年,即便现在缩短到两年以下。但这一程序是封闭的,当事人在决定过程中几乎无法救济,也无法参与辩论。维权律师刘晓原在社交网站Twitter上评论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时说,“司法必须独立,这是国际司法的通行标准,也是联合国的要求。抵制司法独立,司法改革只能是纸上谈兵!”

  早在2007年,近70名学者提请全国人大对劳教制度启动“违宪审查”,将此类讨论推向高潮,不过,几年下来却未见立法的跟进。李方平说:“现在,来自社会的压力越来越大。比如,佘祥林冤案引起广泛讨论,最后当局痛下决心,由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他说,这一次当局也是在压力之下采取的步骤。湖南上访母亲唐慧的劳教决定以及随后的撤销,都引发了公众对劳教制度的激烈讨论。李方平认为,通过极端个案、引发社会激烈讨论,进而推动司法变革的途径“既可喜、又可悲”,“在当前没有其它途径的情形下,这也是无奈的选择”。

  中国司法当局承认劳教制度存在弊端,并称改革劳教制度已成社会共识。但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认为,劳教制度违反中国宪法,不要改革,需要的是根本废除。

  据美联社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份报告说,有大约19万中国人被关押在320个劳教所中。被关押的劳教人员有吸毒者、妓女、其他轻微犯罪嫌犯、批评政府人士和被政府视为邪教的信仰人士。多年来,劳教制度遭到国际人权组织及其中国司法界人士的批评。

  北京律师唐吉田多年来从事公民维权。他说,劳教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基本的监督和制衡:“它(劳教制度)最大的危害就是可以随意地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救济的手段和途径,也可以说它成为了官方构陷公民的一个法宝,一个利器。”北京郝劲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劳教制度是仿照前苏联的做法制定的,为的是打击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屡教不改的人、打击公民的言论自由。他说,劳教制度出台本身就违宪,违反了立法法,因为劳教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务院颁布的,根本就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郝劲松说,对劳教制度的存废,中国并没有达成姜伟所称的“社会共识”:“法学界很多积极的声音要求彻底废除这个劳教制度。在违法的基础上面进行改革,然后就说达成共识,那不可能,我们不认可。”不过郝劲松承认,中国不可能立即废除劳教制度。他说,从目前就劳教制度的存废议题背后的博弈可以看出,中国的统治阶层仍然需要劳教制度作为维护其统治的工具。他说,“现在就彻底取消劳教会面临一个问题:如何惩罚轻微违法行为? 包括在网络上批评政府的做法并不能达到犯罪程度,政府顶多实行最多15天的治安拘留就要放出来。可是这个人可能继续发表观点,或者继续屡教不改,就会让政府很头疼,这就需要动用劳教这一统治工具,关他13年。”

  姜伟在发布会上所称的正在研究中的具体改革方案被普遍视为是近年来不断浮出水面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有人称难产的“矫正法”将成为劳教制度的终结者。

  最近的一起劳教案子再次把劳教制度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湖南省妇女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遭强奸后又被逼卖淫,母亲唐慧多次上访,要求政府严惩涉案犯罪人,结果却是,湖南永州当局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把唐慧本人投入劳教所18个月。20128月,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当局才撤销对唐慧的劳教。

  唐慧获得自由留给人们一个巨大的问号,中国的“维稳式”劳教是不是应该尽快解除?全国各地有很多象唐慧一样的访民和维权人士仍被关押在劳教所;在中国大陆实际上像唐慧这一类案件是非常多的,包括国内还有很多地方正在大规模使用劳教而进行维稳,特别是一些地方除了劳教之外,有些还采取刑事拘留等等方法。劳教制度从建立以来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制度。它是延续苏联当年的劳改营制度而进化到今天中国的。

  新疆乌鲁木齐的律师张元欣说,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与《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不符。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而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

  浙江思昆仑律师事务所的王成律师在网上发表公开信,呼吁立即撤销《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并要求网民在公开信上签字。

  广东著名维权律师唐荆陵认为,“唐慧虽然被无罪释放,但因为劳教制度和整个不公正的司法体制,这个制度不取消,还会出现新的受害者。没有司法限制的劳教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暴政的体现。”

  维稳似乎成了地方当局打击一切的“尚方宝剑”,为了维护当局的特权利益,可以为所欲为,司法程序形同虚设。不过,采取维稳政策本身就是虚弱的表现,也是不稳定的,高压下的民怨久之终将会爆发。另外,体制性腐败如同一把双刃剑,它能够将统治集团暂时聚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同时也可以从集团内部将其自行解体。作家慕容雪村说,“唐慧一案,不仅要看到执法机关的野蛮、不作为和无人性,更应看到劳教本身的黑暗与残酷。只要触怒当地官员,无需审判、也无需质证就可以把人投进监牢。45年来,已有千百万人身罹此难,未来的日子,它将持续带来苦难和伤痛。这不仅是唐慧的危险,也是全体公民的危险。

  劳教一日不废止,则公民一日不安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者于建嵘也表示:“事实上,我在2009年出版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批判’一书中就公布过100例上访劳教案。我认为,劳教制度作为一种违背法治理念、缺乏法理基础、损害公平正义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已沦为了地方党政假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必须尽快废除!”

  董雄波,20095月因在北京倒卖演出票被判处1年的劳动教养,此后,因北京劳教所羁押下,被转移到河北省唐山市的荷花坑劳教所。劳教期限最高是4年、实际执行不到1年的行政处罚,竟将一个一米八高的汉子变成只有70斤重的骷髅。董雄波不是第一个……唐慧也不是最后一个。利用劳教来侵害无数民众的公民权的集体犯罪行为何时才能刹车终止?!

  仅仅因为上访维权,期望可以解决问题而被送去劳教的现象,在维稳的国情下,劳教制度已经沦为一种针对于悍权维权意识日益觉醒人士打击、报复、迫害的工具,并且一再被强权者滥用,他们将起先的“不作为”演变为造假“立功”。

  从唐慧事件中可以深刻体悟到“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和具有推动性的。因此,呼吁广大访民朋友及时改变方向调整思路,寻求正确可行且有效的维权方式。访出水平、高度、智慧……不再羊入虎口、不再做待宰的羔羊、不再做无谓的牺牲……。

  凡是因为上访遭劳教的,不属于司法范畴问题。任何一级法院不得将其立案。劳教制度的于法无据,于理不通,有违程序,理当即刻废除劳教这一违法违宪的制度!还公平、公正、公道、公开和人权于国民!还法律以尊严!

来源:阅想网

孔祥新:列宁荣获诺贝尔忽悠奖

“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比“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谁人更牛气???
——“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稍逊风骚,列宁同志骗术棋高一筹。世界公民公认,“诺贝尔忽悠奖”理应授予列宁同志。

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说:“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 他说:“无产阶级民主制正是为了绝大多数的人,即为了被剥削的劳动群众而把民主发展和扩大到世界上空前未有的地步。”

沙祖康(1947年-),中国江苏宜兴人,南京大学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官,自2006年起出任联合国副秘书长。

据中新网2004417日电报道,沙祖康说,“我公开讲过,中国今天的人权状况就比美国的人权状况要好,中国人口比美国多五倍,如果按照人口比例来讲,我们问题至少应该比美国多五倍,那才说明我们人权状况和美国一样。但现实是,我们目前人权状况比美国的好,说明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我在大会上讲这话引起会场上哄堂大笑,大家都鼓掌,也可以看出美国不得人心,他们把人权问题高度政治化,为本国政治服务,把人权问题作为工具,做法很不得人心。”

鲁国平:中国外交官名言录:赵进军:大使代表国家,我当大使出去肯定坐头等舱。杨洁篪:我觉得中文是世界上最容易学语言之一,否则为何有13亿人以中文为母语?唐家旋:如果中国共产党不伟大光荣正确,那为何14亿人愿意投胎到中国?李肇星: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你是一个中国公民,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光荣的?

据拜登的一位随员介绍说:“李肇星外长的子女全部在美国发展,他自己的亲戚甚至包括十五名朋友的子女,也都是靠他的关系在美国大公司和政府部门供职。我们美国人看重李先生对美国的了解与友谊。”李肇星的名言是:“中国人权比美国好五倍!我挨过饿才懂人权的意义!”

小骗违德,大骗成王。

“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比“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谁人更牛气???

——“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稍逊风骚,列宁同志骗术棋高一筹。世界公民公认,“诺贝尔忽悠奖”理应授予列宁同志。



2012-10-20于帐庐庵书斋
来源:博客日报

新京报社论:公证处领导八十多万年薪从何而来?

近日网络热传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主任年薪高达八十多万。就在舆论一片哗然之时,这则传言居然被证实了。据桐乡市审计局一份审计报告显示,这家公证处2010年度收入合计766.07万元,净利润69.19万元,员工15名。其中三名公证员(事业编制)的年收入分别为83.22万、62.33万和63.02万。网友还爆料说,公证处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报账16万元。(据1019日《钱江晚报》)
面对舆论质疑,去年11月份才从桐乡市司法局局长位置上退下来的莫建中给出了一个解释,称这三名公证员的年收入“是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的”。2007年,桐乡市人事局、财政局、司法局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桐乡市公证处工效挂钩方案的意见》,确定公证员效益工资按年业务收费提取,200万的指标基数内按20%,超额部分是按28%提取。
这一解释令人惊讶,公证员居然还有效益工资?这效益又来自哪里呢?依《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如果桐乡市公证处没有“治外法权”的话,也应该是一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但就是这家机构,在管理成本高企的情况下,在员工工资远超当地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居然还有69.19万元净利润。这笔净利润当然不是凭空而来的,这一事实的背后,就在于公证机构突破了公益原则的不公正收费。
作为一项行业惯例,公证不按件收费、也不按公证的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收费,而是按受益额收费。比如,江苏省司法厅与江苏省住建厅就曾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因房屋继承、遗赠等五种情形下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公证证明,且按受益额的2%缴纳公证费。也就是说,若继承的房产价值100万元,继承人就必须先花2万元进行公证才能申请房屋登记。
这种公证收费模式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且不说行政强制公证的是与非,就公证收费而言,为一座50万元的房产继承进行公证,和为一座500万元的房产继承进行公证,“成本”其实相差无几。但按受益额来收费,后者要缴纳的公证费就比前者多出9万!如此唯利是图,公证机构的“非营利性”完全被抛到了九宵云外。
而就例证中的那种强制公证而言,公证员于公证业务的拓展并无尺寸之功,却能享受高额的“效益工资”。这也算是奇闻了。按此逻辑,难道某税务局今年征得的税款增加了,某财政局今年的财政收入增加了,也要按一定的比例来给局长们分发“效益工资”?
公证机构的“效益”应首先体现在社会效益上,而不是体现在公证员的经济效益上。公证是个靠信用吃饭的行业,遵守公证法是最基本的守信。若连公证法上的“不以营利为目的”都抛弃了,这样的公证处也就没什么公信了。现在要问的是,桐乡市公证处的高效益是不是孤例?

来源:新京报

wrsxws:评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附录: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于共识网上读到在反日游行中掌掴被其定为“汉奸”的八旬老人的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谈一点看法。

  韩德强在公开信中指责杨耕身的文章《视公民如蝼蚁者如何能真正爱国》曲解他在《南方人物周刊》上的回答,诽谤他【是视公民如蝼蚁者】。

  韩文说【此文对我的曲解和诽谤还在其次,因为我从来不把个人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无论再怎么尊重个人的自由和人权,个人毕竟只是沧海一粟,无足轻重。个人的曲直是非让后人去评价,让大历史去评价。我说了不算,杨耕身说了也不算,《中国青年报》说了也不算】。

  这个论断大有说道。

  人有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分野是人知荣辱、重名誉、讲道德,荣辱观或道德观是规范一个人社会行为最基础性的东西,法律没有规定的东西,有所谓道德审判一说,一个人即使没有违法,但是违反道德伦理,就会【名誉】扫地,为他人所不齿,就很难在社会上混,更甚至守法也被纳入了道德范畴,八荣八耻就有“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所以,人们将为利益不珍惜自己【名誉】的人视为“恬不知耻”,这显然不是赞美。

  【名誉】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是人对于他人感受的心理体验,百度百科说“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对于【名誉】的价值判断取决于主体和客体的主观认知,社会评价不见得正确,只有在这种情形下,先觉者坚持自认为正确的行为才不顾毁誉,“不以为耻”,因为他坚信真理在握,终会有社会为他的【名誉】正名的一天,不等于他将【名誉】看轻,而是他更看重最终的【名誉】,这在无数的冤案中见得还少吗?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丧失生命的过程不可逆,还因为,一个人的健在往往对其他人如他的父母、妻儿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但是也有人认为还有比生命更具价值的东西,比如“不自由毋宁死”,或有由或无由的厌世而自绝。

  无论是不顾毁誉,还是为追求更高价值或其他原因不惜生命,只能由他本人来选择,别人无权代为决定,尤其是决定他人生死,人权天赋,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生命权。

  你韩德强【从来不把个人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如果你说的【个人】指你自己,那是你的自由,你可以选择自贱,你身为大学教授动手打人,张口骂人,而且被你打骂的是八旬老人,表现出你缺少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辱斯文,就是自贱,但你的自贱必须以不能侵犯他人权利为边界,你怎么打自己、骂自己没人干涉,但你打骂别人就是违法!

  事后你还声称“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但绝不认错”,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有“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共产党总书记的话你不听,还声称“捍卫共产主义信仰”,真是讽刺!

  被你打的老人因非议毛泽东而激怒你,毛泽东的确是【从来不把个人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但这里的【个人】,他自己除外。他【从来不把】从刘少奇到普通百姓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未经任何法定程序,不但国家主席的职务遭到虢夺,扣上叛徒、内奸、工贼、中国赫鲁晓夫的帽子、连刘少奇的命都要了;55万右派受尽凌辱没落个夹边沟黄沙埋骨的下场那是万幸;三年大饥荒饿死上千万人只被他轻描淡写说成是一个指头的问题;文革整了一亿人,死了二千万人,这就是他自以为得意的一生干的两件大事中的一件;最令人胆战心惊的是说打核大战,全世界“死掉一半人,还有一半人,帝国主义打平了,全世界社会主义化了”(大概没人敢问毛泽东,死掉的一半人包括不包括他自己)!说毛泽东“视公民如蝼蚁”是历史真相,你认为砸日系车无不当,用“大象走路,它能顾得了蚂蚁螳螂”来解释,毛泽东“视公民如蝼蚁”更可用此论来解释,从你的所说所做观之,说你【是视公民如蝼蚁者】,恰如其分。

  你对中国近代历史的描述,不过是拾精心编造的美化自己愚弄人民的官史的牙慧,一钱不值,毛泽东站起来了,他叫所有中国人都得趴下,“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没错,中国公民绝不会再忍受被任何人视为蝼蚁,包括你韩德强。

  “自由地腐败”论倒是有点新意,可是你将“十分珍惜‘自由地腐败’的机会”的帽子扣错了地方。

  谁执政不经选举,一群人永远执政,毫无竞争压力,监督形同虚设,在政治学领域,“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本是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的名言,现在应再添上中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韩德强教授的另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自由地腐败’”。

  “‘自由地腐败’的机会”在谁的手里,在那些“替守法公民‘争人权’、‘争自由’、‘争平等’。或者是没有历史感、社会感的无知青年、中年、老年,只知道‘我要’、‘我要’、‘我要’”的人手里吗?中国(大陆)有谁“体会到‘平等地争权夺利的’好处了吗?韩德强这是自扇耳光。

  至于关于“民主造成了苏联国土分裂、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之论,早已深埋于垃圾堆中腐烂殆尽了,还拿出来说事,不嫌丢人,实在不值得理论。

  波涛

  附录:韩德强:致《中国青年报》的公开信

  《中国青年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办的报纸,如此放纵把共产主义当法西斯主义攻击的言论,体现了自由主义者的宽容。能不能再宽容一点,允许我发表一点捍卫共产主义信仰、捍卫新中国的言论呢?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

  贵报20121017日冰点评论发表了杨耕身的文章《视公民如蝼蚁者如何能真正爱国》一文。我认为,该文曲解我在《南方人物周刊》上的回答,并根据曲解对我进行了诽谤,说我是视公民如蝼蚁者。

  此文对我的曲解和诽谤还在其次,因为我从来不把个人的名誉和生命看得那么重。无论再怎么尊重个人的自由和人权,个人毕竟只是沧海一粟,无足轻重。个人的曲直是非让后人去评价,让大历史去评价。我说了不算,杨耕身说了也不算,《中国青年报》说了也不算。

  但是,此文含沙射影攻击新中国:“这个世界从来不缺乏那种无视人民疾苦、以极端形式的集权主义欺压个人的历史,比如法西斯主义。但正如我们所见,它们与那种代表法治与文明的理性社会力量相比,前者除了给人类社会带来流血与苦难、混乱与倒退之外,从来没有给世界进步产生一丝一毫的正能量。”

  众所周知,旧中国最大的问题是自私自利、一盘散沙。面临列强入侵,当权者自利,投机钻营贪污腐败,普通人也自顾不暇谋生要紧。结果,小小日本长驱直入,先占东北,继占华北,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惨案。正是目睹这种情景,毛泽东、周恩来等爱国青年舍身报国,出生入死,带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团结凝聚的核心力量。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走上了通向繁荣富强的道路。新中国成立63年来,总体而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大国中绝无仅有。新中国是在血与火当中诞生的,打了土豪,分了田地,消灭了四大家族,切断了中国形形色色的汉奸与外国列强的联系。当人民欢呼新政权的诞生时,受镇压的各色人等咬牙切齿地诅咒新政权,至今不息。杨耕身此文,就是此种文人化的诅咒。他们或者自视为被新政权践踏的蝼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任何这一类合情合理的比喻都神经过敏,大张挞伐。或者是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的腐败堕落分子,十分珍惜“自由地腐败”的机会,十分欣赏“自由地弱肉强食”,体会到“平等地争权夺利的”好处,尝到了当汉奸的甜头,害怕他们的不义之财遭到清算,害怕他们与外国主子的关系被揭露。所以,他们拼命把自己伪装成守法公民,似乎要替守法公民“争人权”、“争自由”、“争平等”。或者是没有历史感、社会感的无知青年、中年、老年,只知道“我要”、“我要”、“我要”,不知道正是西方的自由、民主造成了苏联国土分裂、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不知道失去统一的中央政权的严重后果。

  《中国青年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办的报纸,如此放纵把共产主义当法西斯主义攻击的言论,体现了自由主义者的宽容。能不能再宽容一点,允许我发表一点捍卫共产主义信仰、捍卫新中国的言论呢?

  顺致

  编安!

  韩德强

  2012-10-17


来源: 共识网 |


广州“房叔”被双规,能否鞭策“申报”出台?

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下午通报称,广州“房叔”共有22套房子,初步查明蔡彬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番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经商开办企业等重大违纪问题。目前,纪委已对其采取“双规” ,接受进一步调查。(据《南方日报》12.10.22
蔡彬共有22套房子,令人震惊;蔡彬被“双规”只是早晚的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官员这不正常的富有,必有其非正常收入和进项……
作为一个区级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政委,能在几年里暴富,拥有一些富豪都望尘莫及的房产,这让人震惊之余,的确值得深深思考:蔡彬为啥有了22套房子之后才被发现?而且还是“民间”举报?

正看这种现象,说明蔡彬大胆妄为,说明蔡彬无孔不入,说明蔡彬贪心如“蛇吞象”;反看这种现象,说明只要有权的官员长了歪歪心眼,啥事情都有可能办成,甚至无所不能……
为啥?制度缺陷,监督缺失。制度缺陷,监督缺失,很容易让一些官员长歪歪心眼儿;制度缺陷,监督缺失,很容易“培养”一些贪官贪得无厌;制度缺陷,监督缺失,更容易使一些官员由小贪,变成大鳄,由违规,违纪,变成违法,变成十恶不赦的罪人。
控制、震慑贪官贪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官员申报个人家庭财产。然而,我们一直为此在“千呼万唤”。但是,只听“雷声”,不见“下雨”。尽管基层组织有对此而做大胆尝试的,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渐渐地,“雨点儿”都没了。
广州“房叔”共有22套房子,能否鞭策全国性官员申报个人家庭财产的出台?


曹林:执政党拒绝“标题党”式的改革

  《人民日报》刊发《攻坚克难,永葆不惧风险的勇气》的评论员文章,为推进改革鼓与呼,文中说,今天的中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在这样的历史关头,执政党能否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能否唤起改革攻坚的巨大勇气,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关系到13亿人的幸福。防止“精神懈怠”,就必须克服“改革疲劳症”,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奋力攻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难关险隘。

  许多媒体在转载该评论时,大多改了标题,有的改为《人民日报:必须克服改革疲劳症》,有的改为更鲜明、更有冲击力的《人民日报:长期执政安于现状终将积重难返》。这些修改,一方面让观点更鲜明,论点更有冲击力;另一方面,也借此表达了舆论和公众对执政党和改革的殷切期待。

  这种民意期待在评论中其实已表达得很清楚:面对部门和单位既得利益羁绊,如何摆脱“不愿改”的思维?面对舆论压力和风险挑战,如何战胜“不敢改”的顾虑?面对群众期盼和现实要求,如何突破“改不动”的困境?中央一再警醒全党,“精神懈怠”是第一位的危险,改革必须稳步向前推进——当这样的观点鲜明地体现在标题上时,是一种强化和宣示。民众殷切期待每一个执政者、决策者、掌权者都意识到中央一再强调的必须克服改革疲劳症,长期执政安于现状终将积重难返。更关键的是,在改革的实践中,执政党将攻艰克难,拒绝做“改革标题党”。

  “标题党”在新闻界向来被人诟病,他们为了吸引眼球,不惜夸大和扭曲,要么文不对题,要么歪曲文意,要么刻意渲染,哗众取宠,忽悠读者。不负责任的编辑和记者会当标题党,某些地方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也会将这种“标题党”思维带到改革中。我们的执政党,绝不要当这种标题党,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践行求真务实的改革精神,远离这种“标题党思维”。

  一些领导干部在改革中的标题党思维,在现实中有很多表现,和网络标题党如出一辙。比如,有的地方领导只知道喊口号,而不知道落实,改革的口号喊得惊天动地,可就是没有多少实际行动。他们言必称改革,却在行动中抱残守缺、固步自封,或是护着既得利益不越雷池一步,或是担心改革带来的风险影响自己的乌纱帽。改革的言辞不过是掩饰其不改革的一种语言烟幕。

  有的地方领导也常常以“改革”之名出台各种措施,但完全名不副实。名为“改善民生”,实际上是为自身谋福利,以改革的名义损公肥私;在改革的旗号下,冠冕堂皇地推行强拆,化公为私,打造政绩工程,官商勾结损害民众利益。这些改革,纯粹只是一个旗号,完全“文不对题”。此类案例层出不穷,比如借公车改革的名义发补贴、加工资,借国企改革把公家企业变成私人企业,人民群众对这类伪改革深恶痛绝。

  还有一类标题党式的改革,就是做秀,雷声大雨点小,如经济学家张维迎所言:只加油不挂挡,听起来轰轰响,就是不往前走。比如一些地方,官员财产申报制喊了这么多年了,一开始动静很多,可不久就停滞了,退回到“内部申报”;公车改革也是进一步退一步,难见实质性的进展。做秀的人可能因此而升迁,可其所主导的改革并没有前行。

  中国的改革,最不缺的是各种口号,最缺的是落实和执行。警惕改革的疲劳症和精神懈怠症,最应该警惕的就是长期喊口号,使自身的行动精神懈怠了,并且形成一种坐等静观的局面:这个地方不改,那个地方也不改,缺乏压力,大家都假装在摸石头,假装踩油门。结果是,一边打着哈欠喊“精神不要懈怠”,一边昏沉沉地睡去。

  旗帜鲜明的“改革”标题下,需要雷厉风行的行动。你想安于现状,就会丢乌纱帽;你想偷懒或打瞌睡,就会有充满进取精神的改革者取代你;你想守护既得利益维护现状,就会被民众唾弃。民意的鞭子才会逼当政者意识到“长期执政安于现状终将积重难返”。

  宁要“微词”,不要危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中央和高层的一再表态看,执政党深知此理。积重难返,是执政党不愿看到也无力承受的后果;害怕“微词”,回避风险,止步不前,温水煮青蛙,暮气沉沉,只会遭遇更多更大的麻烦。改革必须解放思想,永葆不惧风险的勇气。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新京报社论:宁波PX事件虽平稳解决但结局“双输”

今后,或许一些地方还会上马类似PX的争议项目,恐怕谁都不希望矛盾冲突发生。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能够真正理解“权为民所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民众对地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那么重化工项目何需闹大,公众对“PX”又怎会如此敏感?


  经过了一番风波,宁波PX事件以当地宣布项目终止告终。
  在28日和昨天的记者会上,宁波方面连续表态,经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
  不出所料,宁波PX事件仍旧循着大连PX、什邡钼铜、启东排污事件的套路发生、发展、结束。而这一模式往前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厦门PX事件。宁波PX事件,也没有太多新鲜的地方——要建某一大型重化工项目,项目遭到民意反对,博弈数日,事件升级,地方政府做出妥协,项目下马或暂时终止。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宁波PX事件得以平稳解决。但这又是一个“双输”的结局。PX项目美国有,德国有,日韩都有,而为什么在我们这里成了一个如此“敏感”的项目?
  因而,宁波PX事件结束了,但PX的未来仍不确定。还应反思的是,“PX”是如何一步步“敏感”起来的,弄清了这个,才能避免下一个PX事件的重演。
  不否认,地方政府上马“PX”项目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造福当地民众”。宁波PX项目总投资以百亿计;厦门原海仓PX项目,每年能给厦门带来800亿元的GDP。每一个PX项目都能给当地经济、财政、就业、税收,带来巨大的收益。当地民众为何却对这些项目纷纷说“不”?
  民众是非理性的吗?肯定不是。因为,民众的态度很明确: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健康。PX项目真的有那么危险吗?世界卫生组织等权威机构的结论,也不是没有道理。PX项目之所以成为“敏感”事件,显然,不在于PX项目自身,而在于官民之间的信任缺失,以及民众知情和参与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那些地方政府始终没有想到,PX这样的重化工项目,不只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而是关系当地民众利益的重大公共事务。这样的项目理应从立项的那一刻起,就全程公开,让民众全程参与。既要让当地的媒体充分报道,也要让当地民众充分讨论。如此,民众才会对PX项目形成客观的认识。如果民众对PX项目不放心,亦可设立日常的公民监督机制,监督企业的运营。
  遗憾的是,从2007年的厦门PX事件到现在的宁波PX事件,5年过去了,地方政府决策不透明,以及民意的“被代表”,并没有改变。对于这些项目,当地民众并没有充分知情,地方政府也没有将这些重化工项目当作地方的重大公共事项,交由人大等议事机构公开辩论。
  而等到民众已经群情激愤、“闹起事”时,再去公开信息、引导理性讨论,常常来不及了。既无助于化解当地的治理危机,也不易改变民众固有的印象。
  因而,从最初的厦门开始,PX项目被终止,关键似乎不是因为PX有没有危险,而是地方出于对维稳的考虑。5年来,PX事件发生了多起,但是,社会并没有建立对PX项目的理性认知。一些地方政府也没有吸取上一起PX事件的教训,而表现出决策的更加谨慎。甚至,因为有先例,一些地方政府更加拒绝保守,不让民众知情,意图暗度陈仓。最终,民众对PX过敏,地方政府对PX事件过敏。
  今后,或许一些地方还会上马类似PX的争议项目,恐怕谁都不希望矛盾冲突发生。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能够真正理解“权为民所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民众对地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那么重化工项目何需闹大,公众对“PX”又怎会如此敏感?



(谢谢您的阅读,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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